一、 靠思路快速发表论文 思路永远是最重要的,只要有思路就可以发表论文,而且不一定就做实验就可以发表论文,包括SCI论文,例如2010年我们课题组只用这样的手段就发表3篇SCI论文,第一篇是提出氢气可以治疗一氧化碳中毒,这个论文是在我们取得实验证据的前提下,先发表了一篇论文,有一点投机取巧的味道;第二篇是根据我去年申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的内容(没有中),提出口服甘露醇可以通过诱导大肠内细菌产生氢气发挥抗氧化作用,这个观点我们没有全面直接的实验证据,但我们已经在人体上证明了口服甘露醇可以通过诱导大肠内细菌产生氢气的现象,至于能不能具有抗氧化作用,我们因为获得经费资助,就没有深入开展;第三篇论文是因为一个学生在做采用乳果糖治疗结肠炎的研究过程中,发现曾经有人已经证明了这个效果,但没有从诱导氢气的角度来认识,我们就把这个内容按照观点发表了论文。二、 靠合作快速发表论文 我们在2009年根据日本学者的观点,自己发展了通过生理盐水给氢气的治疗方法,当时许多老师和朋友告诉我不要告诉别人,自己慢慢做,但我觉得这对一个比较强大的实验室或许可以,但对我们这个比较普通的课题组,可能会有不利影响,因为即使我不告诉别人,其他人仍可以通过论文依靠自己解决这个技术障碍,到那个时候,大家都能做,可能别人会慢一些。我认为但对全国全世界的学者封锁一个相对简单技术简直是鸡蛋碰石头,相反如果我告诉别人,对大家技术公共,提出一些公平的合作条件,虽然不是所有人都合作愉快,但我相信大部分人会真诚相待的。后来的结果事实证明,我的看法是正确的,我们通过这个方式合作单位达到50家,去年通过合作发表的论文达到15篇,将来会有更多,不仅给我们赢得国内同行的尊敬,因为合作也帮助我们自己提升了国际地位,我们因此成为氢气研究领域发表论文最多的小组,国际同行也非常认可我们在这个领域的贡献。如果刚开始不走广泛合作的路子,现在我们最乐观的估计是发表10篇比较一般的研究论文,几乎不可能形成集体优势。三、 靠独有技术快速发表论文 这个我们没有实践经验,但肯定是可以的,有的实验室如果有独门技术,通过广泛合作提供有偿或无偿的技术服务,对有兴趣的研究项目共同参与,同样可以发表许多合作论文,我记得20年前我国内学习过的单位和10年前我在国外学习的实验室(他们提供动物MRI和MRS)就有不少老师靠这个方法发表了许多论文。记得以前读书的时候,很少有什么共同第一,共同通讯作者这样的可笑花招,但即使是挂名当时也都被承认,实际是比较纯洁的一种合作方式和发表方式,现在我们的许多论文都有许多共同第一和共同通讯作者,实际是非常不好,本质是被单位胁迫去争夺外在学术利益,是一种低俗的学术商业化行为。
■上海交通大学教授 专栏·熊丙奇 中国科学院院士郝柏林近日在其博客贴出一篇书面发言(这篇发言是写给中国科学院学部科学道德建设委员会在北京举行“科学道德和科技伦理专题研讨会”的,但被研讨会“留中不发”),批评科学界领导和政府官员的不端行为和不正之风,并列出一名领导做博士后以来的20年中,每年发表SCI论文的统计,其中2003年高达51篇。郝院士认为,在自己没有实质性贡献、甚至根本没有看过稿子的文章上署名,而且官做得越大,每年所出文章越多,是目前有一定普遍性的现象。 按理说,官做得越大,做科学研究的时间和精力越少,发表的文章会越少,而且真正搞过学术研究的学者都知道,全身心投入研究,一年能发表三五篇论文就相当不错了。某些领导能一周发表一篇学术论文,实在令人难以置信。但是,要这些领导认识并检讨自己的“不端行为”,却不是一件容易的事。 这些领导会认为自己是占据别人的劳动果实吗?今天,主动把领导作为自己论文和研究的第一作者和第一完成人的群体,规模不小。这个群体,大致包括领导所带硕士、博士(其实大多是以领导名义招收、由其他教师所带),领导所在学科的教授、副教授,下级研究人员,等等。领导没有参与的论文、成果,一些学者、专家却署上领导的大名,显然等于变相的学术行贿。 这些领导会认为自己没有为研究“作出贡献”吗?不会。领导都会认为自己对学科发展、学术研究作用巨大,因为正是他利用自己手中的资源配置权力,为学者、专家获得项目、课题、经费,这不就是贡献么?也正是他利用自己与企业界、科技界的交往,为本学科、本部门获得更多的研究资源,这不也是贡献么?至于参加立项会、开题会、座谈会等,那更是直接的研究行为了。 学者、专家会检举这些领导的“不端”,认为自己的劳动成果被侵吞,人格尊严被践踏么?他们深知“靠着大树好乘凉、朝中有人好办事”的道理,得到领导的赏识,树起领导的大旗,可以获得更多的课题、经费;否则便立项难,论文发表也难。领导在外通过自己的权力争取资源,学者在内做好研究,把领导放在论文作者首位,实现资源共享、利益均沾,何乐而不为呢? 显然,问题的根源在于当前行政导向的学术资源配置体制和学术行政化评价机制,让领导和学者、专家们紧密配合、“各取所需”。如果学术资源的配置权不在行政领导手中,如果学术评价权不被行政领导所掌控,那么,行政领导就不可能在学术圈里左右逢源,不可能有那么多的学者、专家放弃尊严,心甘情愿地为他们服务,替他们做学问、写论文。所以,只有行政领导不再从事学术研究,专心做自己的行政管理工作,以及把学术资源配置权、评价权交给学者、专家,才能解决以上问题。 在国外,即便担任大学校长,不管此前有多大学术成就,担任行政职务之后,往往就做职业校长,不再从事科学研究。原因之一便是一个人的精力有限,不允许有额外的精力去搞研究,而校董事会(理事会)对其的业绩评价,是校长当得怎样,而非学问做得如何。另一个重要原因是,校长再做科学研究,难免利用手中的职权,为自己获取学术资源谋求方便。既担任行政领导,又能获得更多学术资源、取得更大“学术成就”,不导致学术的严重行政化,不出现严重的学术腐败才怪呢。
一年发20多篇的,大部分是灌水的。没效果的,也没啥作用,要有创新点才行的
一、 靠思路快速发表论文 思路永远是最重要的,只要有思路就可以发表论文,而且不一定就做实验就可以发表论文,包括SCI论文,例如2010年我们课题组只用这样的手段就发表3篇SCI论文,第一篇是提出氢气可以治疗一氧化碳中毒,这个论文是在我们取得实验证据的前提下,先发表了一篇论文,有一点投机取巧的味道;第二篇是根据我去年申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的内容(没有中),提出口服甘露醇可以通过诱导大肠内细菌产生氢气发挥抗氧化作用,这个观点我们没有全面直接的实验证据,但我们已经在人体上证明了口服甘露醇可以通过诱导大肠内细菌产生氢气的现象,至于能不能具有抗氧化作用,我们因为获得经费资助,就没有深入开展;第三篇论文是因为一个学生在做采用乳果糖治疗结肠炎的研究过程中,发现曾经有人已经证明了这个效果,但没有从诱导氢气的角度来认识,我们就把这个内容按照观点发表了论文。二、 靠合作快速发表论文 我们在2009年根据日本学者的观点,自己发展了通过生理盐水给氢气的治疗方法,当时许多老师和朋友告诉我不要告诉别人,自己慢慢做,但我觉得这对一个比较强大的实验室或许可以,但对我们这个比较普通的课题组,可能会有不利影响,因为即使我不告诉别人,其他人仍可以通过论文依靠自己解决这个技术障碍,到那个时候,大家都能做,可能别人会慢一些。我认为但对全国全世界的学者封锁一个相对简单技术简直是鸡蛋碰石头,相反如果我告诉别人,对大家技术公共,提出一些公平的合作条件,虽然不是所有人都合作愉快,但我相信大部分人会真诚相待的。后来的结果事实证明,我的看法是正确的,我们通过这个方式合作单位达到50家,去年通过合作发表的论文达到15篇,将来会有更多,不仅给我们赢得国内同行的尊敬,因为合作也帮助我们自己提升了国际地位,我们因此成为氢气研究领域发表论文最多的小组,国际同行也非常认可我们在这个领域的贡献。如果刚开始不走广泛合作的路子,现在我们最乐观的估计是发表10篇比较一般的研究论文,几乎不可能形成集体优势。三、 靠独有技术快速发表论文 这个我们没有实践经验,但肯定是可以的,有的实验室如果有独门技术,通过广泛合作提供有偿或无偿的技术服务,对有兴趣的研究项目共同参与,同样可以发表许多合作论文,我记得20年前我国内学习过的单位和10年前我在国外学习的实验室(他们提供动物MRI和MRS)就有不少老师靠这个方法发表了许多论文。记得以前读书的时候,很少有什么共同第一,共同通讯作者这样的可笑花招,但即使是挂名当时也都被承认,实际是比较纯洁的一种合作方式和发表方式,现在我们的许多论文都有许多共同第一和共同通讯作者,实际是非常不好,本质是被单位胁迫去争夺外在学术利益,是一种低俗的学术商业化行为。
■上海交通大学教授 专栏·熊丙奇 中国科学院院士郝柏林近日在其博客贴出一篇书面发言(这篇发言是写给中国科学院学部科学道德建设委员会在北京举行“科学道德和科技伦理专题研讨会”的,但被研讨会“留中不发”),批评科学界领导和政府官员的不端行为和不正之风,并列出一名领导做博士后以来的20年中,每年发表SCI论文的统计,其中2003年高达51篇。郝院士认为,在自己没有实质性贡献、甚至根本没有看过稿子的文章上署名,而且官做得越大,每年所出文章越多,是目前有一定普遍性的现象。 按理说,官做得越大,做科学研究的时间和精力越少,发表的文章会越少,而且真正搞过学术研究的学者都知道,全身心投入研究,一年能发表三五篇论文就相当不错了。某些领导能一周发表一篇学术论文,实在令人难以置信。但是,要这些领导认识并检讨自己的“不端行为”,却不是一件容易的事。 这些领导会认为自己是占据别人的劳动果实吗?今天,主动把领导作为自己论文和研究的第一作者和第一完成人的群体,规模不小。这个群体,大致包括领导所带硕士、博士(其实大多是以领导名义招收、由其他教师所带),领导所在学科的教授、副教授,下级研究人员,等等。领导没有参与的论文、成果,一些学者、专家却署上领导的大名,显然等于变相的学术行贿。 这些领导会认为自己没有为研究“作出贡献”吗?不会。领导都会认为自己对学科发展、学术研究作用巨大,因为正是他利用自己手中的资源配置权力,为学者、专家获得项目、课题、经费,这不就是贡献么?也正是他利用自己与企业界、科技界的交往,为本学科、本部门获得更多的研究资源,这不也是贡献么?至于参加立项会、开题会、座谈会等,那更是直接的研究行为了。 学者、专家会检举这些领导的“不端”,认为自己的劳动成果被侵吞,人格尊严被践踏么?他们深知“靠着大树好乘凉、朝中有人好办事”的道理,得到领导的赏识,树起领导的大旗,可以获得更多的课题、经费;否则便立项难,论文发表也难。领导在外通过自己的权力争取资源,学者在内做好研究,把领导放在论文作者首位,实现资源共享、利益均沾,何乐而不为呢? 显然,问题的根源在于当前行政导向的学术资源配置体制和学术行政化评价机制,让领导和学者、专家们紧密配合、“各取所需”。如果学术资源的配置权不在行政领导手中,如果学术评价权不被行政领导所掌控,那么,行政领导就不可能在学术圈里左右逢源,不可能有那么多的学者、专家放弃尊严,心甘情愿地为他们服务,替他们做学问、写论文。所以,只有行政领导不再从事学术研究,专心做自己的行政管理工作,以及把学术资源配置权、评价权交给学者、专家,才能解决以上问题。 在国外,即便担任大学校长,不管此前有多大学术成就,担任行政职务之后,往往就做职业校长,不再从事科学研究。原因之一便是一个人的精力有限,不允许有额外的精力去搞研究,而校董事会(理事会)对其的业绩评价,是校长当得怎样,而非学问做得如何。另一个重要原因是,校长再做科学研究,难免利用手中的职权,为自己获取学术资源谋求方便。既担任行政领导,又能获得更多学术资源、取得更大“学术成就”,不导致学术的严重行政化,不出现严重的学术腐败才怪呢。
一年发20多篇的,大部分是灌水的。没效果的,也没啥作用,要有创新点才行的
期刊论文发表有次数限制吗?中级职称及以上级别的职称基本都是需要发表若干篇职称论文的,发表若干职称论文最好的办法就是早准备早发表,但一些作者由于种种原因耽搁了发表,几篇论文打算集中发表,职称评审并没有明确规定不允许一年发表两篇或更多的文章,只要作者时间安排合理,最终也能按时提交职称论文,一年发表两篇或者更多的职称论文是没有问题的,但有些职称评审文件中会明确规定职称论文不能集中同一时间发表尤其是不能集中发表在同一刊物上,这一点需要特别注意,这种情况下我们就不能集中发表了。 很多职称申报者不是很清楚论文发表时间的有效期,有的一次突击发表2、3篇。根据众多作者的论文发表经验,原则上最好是一年一篇,或者1年2篇的话,发表时间上最好错开下。主要是给评审老师留下一个比较好的印象。至于发表时间间隔多久,职称文件一般没有对此作出比较详细的规定,按照我们推荐的最佳做法就行,也就是一年一篇。当然,有部分朋友可能没有提前做好准备,2、3个月左右发表2篇也是可以的,所以,这里我们提醒大家一定要提前做好论文发表的准备,这样给自己留出充分的时间。 职称论文发表时间很关键,往往决定了作者能否晋升,如何把握好论文的发表时间需要作者先了解清楚当地或是本单位的具体时间要求,按照要求合理规划积极准备,总体来说职称论文发表是宜早不宜晚,广大作者要尽早准备为好,最好不要出现集中发表的情况。
一、 靠思路快速发表论文 思路永远是最重要的,只要有思路就可以发表论文,而且不一定就做实验就可以发表论文,包括SCI论文,例如2010年我们课题组只用这样的手段就发表3篇SCI论文,第一篇是提出氢气可以治疗一氧化碳中毒,这个论文是在我们取得实验证据的前提下,先发表了一篇论文,有一点投机取巧的味道;第二篇是根据我去年申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的内容(没有中),提出口服甘露醇可以通过诱导大肠内细菌产生氢气发挥抗氧化作用,这个观点我们没有全面直接的实验证据,但我们已经在人体上证明了口服甘露醇可以通过诱导大肠内细菌产生氢气的现象,至于能不能具有抗氧化作用,我们因为获得经费资助,就没有深入开展;第三篇论文是因为一个学生在做采用乳果糖治疗结肠炎的研究过程中,发现曾经有人已经证明了这个效果,但没有从诱导氢气的角度来认识,我们就把这个内容按照观点发表了论文。二、 靠合作快速发表论文 我们在2009年根据日本学者的观点,自己发展了通过生理盐水给氢气的治疗方法,当时许多老师和朋友告诉我不要告诉别人,自己慢慢做,但我觉得这对一个比较强大的实验室或许可以,但对我们这个比较普通的课题组,可能会有不利影响,因为即使我不告诉别人,其他人仍可以通过论文依靠自己解决这个技术障碍,到那个时候,大家都能做,可能别人会慢一些。我认为但对全国全世界的学者封锁一个相对简单技术简直是鸡蛋碰石头,相反如果我告诉别人,对大家技术公共,提出一些公平的合作条件,虽然不是所有人都合作愉快,但我相信大部分人会真诚相待的。后来的结果事实证明,我的看法是正确的,我们通过这个方式合作单位达到50家,去年通过合作发表的论文达到15篇,将来会有更多,不仅给我们赢得国内同行的尊敬,因为合作也帮助我们自己提升了国际地位,我们因此成为氢气研究领域发表论文最多的小组,国际同行也非常认可我们在这个领域的贡献。如果刚开始不走广泛合作的路子,现在我们最乐观的估计是发表10篇比较一般的研究论文,几乎不可能形成集体优势。三、 靠独有技术快速发表论文 这个我们没有实践经验,但肯定是可以的,有的实验室如果有独门技术,通过广泛合作提供有偿或无偿的技术服务,对有兴趣的研究项目共同参与,同样可以发表许多合作论文,我记得20年前我国内学习过的单位和10年前我在国外学习的实验室(他们提供动物MRI和MRS)就有不少老师靠这个方法发表了许多论文。记得以前读书的时候,很少有什么共同第一,共同通讯作者这样的可笑花招,但即使是挂名当时也都被承认,实际是比较纯洁的一种合作方式和发表方式,现在我们的许多论文都有许多共同第一和共同通讯作者,实际是非常不好,本质是被单位胁迫去争夺外在学术利益,是一种低俗的学术商业化行为。
在还没有发英文的文章前,总觉得写一篇英文的文章是艰难万分,再加上道听途说,听那些有经验的人说审稿周期多长啦,审稿意见多难回答啊,整个过程多么复杂啊,所以对发英文SCI文章总是有一种恐惧感。有一段时间都心里安慰自己,这辈子就发发中文的文章吧,只要研究结果好,中文的照样可以引起别人的关注。再后来,身在国外,不得不用英文写文章,一段时间下来才发现,其实发英文文章不难,完全没有想象中的那么难。首先,大部分的英文期刊(在英国、美国出版的)都是被SCI收录的,这个要比入选SCI的中文期刊占所有中文期刊的比例大很多,所以在投稿的时候,基本上是不用考虑所选的英文期刊是不是被SCI收录的。只要是经常看的文献所在的期刊,基本上都是的。在国内,有中文核心期刊跟科技核心期刊,中文核心要比科技核心层次上高一点。中文核心有一部分是SCI收录的,而科技核心的期刊给收录的非常少。那么换成英文期刊,就成了高影响因子的SCI期刊跟低影响因子的SCI期刊,只存在期刊水平的差别,不存在SCI跟非SCI的差别。SCI一共收录3700多种期刊,所以按照研究领域划分的话,一篇文章可以找到几十个个可供投稿的期刊。如果是跨领域的文章,适合投稿的期刊的数量更多。反观中文的期刊,每一个领域一流的期刊的期刊也就是4-5个的样子。每期刊登的文章的数量受限,于与此同时,国内很多单位都有发文章的要求。在这种科研人员数量众多,一流期刊数量有限的僧多粥少的局面下,文章录用率是大大降低的。因此还不如主动出击,直接投英文的期刊。写英文的文章刚开始的时候是苦了一些,但是换来的将是更宽广的道路。在审稿周期上,综合上看英文期刊的审稿周期反而是要比中文的短。当然,这里比较的是普通的SCI期刊跟国内一二流期刊的比较。国内的一些二三流的期刊的以收版面费为生。对文章的质量控制不严格,编辑觉得差不多的文章就录用了,文章的修改主要靠作者完成,这样的审稿周期确实很短。但是国内一流期刊的审稿周期都比较长,主要也是因为学术能力强的学者通常都兼带一些行政职务,平时都比较忙,审稿的事情自然是拖得比较久一点。
如果有期刊刊期方面问题,可私信我,这上面说要被删
一年发20多篇的,大部分是灌水的。没效果的,也没啥作用,要有创新点才行的
您要发吗?我帮您发表的。
如楼上所说。其次每本期刊有年刊,季刊,月刊,半月刊,周刊,而每期杂志又有几篇到十几篇不等。所以,几十万篇论文是肯定有的。
一年发20多篇的,大部分是灌水的。没效果的,也没啥作用,要有创新点才行的
首先看什么学科,如果生物化学材料学科,只算一般;然后看什么层次,如果都是一区或top或esi高倍引,那无论什么学科都优秀了;第三看是否大团队长江杰青,挂名通讯或团队挂名冲更大帽子的情况下,一两百篇也不奇怪! 首先需要说明下,发表七十多篇文章是什么分布的,分两种情况,一种是挂名比较多,一种是通讯或者第一作者文章。 第一,如果是挂名文章比较多,不能说明老师学术能力强,但是关系处理上肯定比较好,或者卧有一定的权利,强权之下,不得不挂。整体说来要么参与工作较多,关系处理恰当,被人挂名或者是领导人物,下面的老师拉关系挂名的。 第二,如果是第一作者或者是通讯的身份发表七十多篇文章,这位老师绝对是学术有一定的造诣。以该老师是博士学历来讲,博士毕业就是30岁,相当于工作后每年10篇文章,数量确实多。在这种情况下,也需要分两种情况,一种是低质量文章,那就是属于灌水,科研界都不提倡,但是有很多老师迫于科研压力哥生活压力,以数量为主,但是也算是有实力的老师,毕竟灌水一年十篇也是相当不容易。假设是高质量文章,毫无疑问,该老师是学术上的大牛人物,一年产量10篇高水平文章,至少也是学术上的新星。 假设报考导师,仅从学术层面考虑,建议选择第二种导师,不论是灌水还是高水平期刊,都值得报考。 关键是他的创新是什么,与发表多少篇SCI论文没有关系。 你好,高校青年教师前来答题。 作为四十岁的老师,能够发表这样数量的文章,确实有一定功力。那么,如何通过文章评价一个人的科研能力呢? 第一,文章数量。毋庸置疑,数量多比数量少好。文章数量成规模,思想才能成体系。文章数量是一个评价前提。 第二,文章质量。这里就涉及到影响因子等因素。文章的影响因子越高,证明质量越高。还有文章的引用数量。引用数量越高,证明文章越有影响力。 第三,文章的思想发展路径。看一个人的科研成果,可以看出他观点的变化、个人的成长。数量和质量是表象,思想发展路径是根源。 单独看数量,完全没有问题;如果影响因子还高,作者思想发展路径科学,简直完美。当然,这是理想情况。剩下的可以结合上面的回答要点,逐条具体分析。 以上是我的一点经验,希望帮助到你。 不能以文章数量来算吧,应该看论文的质量。 得看这四十多岁老师做了多长时间科研吧?你快四十人考上博士,四十岁才进入高校开展自己科研,能有多少时间发这么多论文? 如果是自己执笔的,70多篇,那已经很多。如果是挂名的,就呵呵了!学术水平不在于文章数目多少,关键是质量,哪怕一片牛的都可以 不多。 我一年发30多篇。 现在不是看数量的时候,还要看文章质量。 如果都是重要期刊并都有重要贡献绝对算多,如果就是挂名就没什么可说的了 你们太幸福了,有了论文可以发表。自从反右后知识分子不吃香。也没有杂志发表、所以你们是幸福的一带.要质量不要要数量。我五十岁才写论文。。通过学会评选寄到国外。参加国际学术会议了
■上海交通大学教授 专栏·熊丙奇 中国科学院院士郝柏林近日在其博客贴出一篇书面发言(这篇发言是写给中国科学院学部科学道德建设委员会在北京举行“科学道德和科技伦理专题研讨会”的,但被研讨会“留中不发”),批评科学界领导和政府官员的不端行为和不正之风,并列出一名领导做博士后以来的20年中,每年发表SCI论文的统计,其中2003年高达51篇。郝院士认为,在自己没有实质性贡献、甚至根本没有看过稿子的文章上署名,而且官做得越大,每年所出文章越多,是目前有一定普遍性的现象。 按理说,官做得越大,做科学研究的时间和精力越少,发表的文章会越少,而且真正搞过学术研究的学者都知道,全身心投入研究,一年能发表三五篇论文就相当不错了。某些领导能一周发表一篇学术论文,实在令人难以置信。但是,要这些领导认识并检讨自己的“不端行为”,却不是一件容易的事。 这些领导会认为自己是占据别人的劳动果实吗?今天,主动把领导作为自己论文和研究的第一作者和第一完成人的群体,规模不小。这个群体,大致包括领导所带硕士、博士(其实大多是以领导名义招收、由其他教师所带),领导所在学科的教授、副教授,下级研究人员,等等。领导没有参与的论文、成果,一些学者、专家却署上领导的大名,显然等于变相的学术行贿。 这些领导会认为自己没有为研究“作出贡献”吗?不会。领导都会认为自己对学科发展、学术研究作用巨大,因为正是他利用自己手中的资源配置权力,为学者、专家获得项目、课题、经费,这不就是贡献么?也正是他利用自己与企业界、科技界的交往,为本学科、本部门获得更多的研究资源,这不也是贡献么?至于参加立项会、开题会、座谈会等,那更是直接的研究行为了。 学者、专家会检举这些领导的“不端”,认为自己的劳动成果被侵吞,人格尊严被践踏么?他们深知“靠着大树好乘凉、朝中有人好办事”的道理,得到领导的赏识,树起领导的大旗,可以获得更多的课题、经费;否则便立项难,论文发表也难。领导在外通过自己的权力争取资源,学者在内做好研究,把领导放在论文作者首位,实现资源共享、利益均沾,何乐而不为呢? 显然,问题的根源在于当前行政导向的学术资源配置体制和学术行政化评价机制,让领导和学者、专家们紧密配合、“各取所需”。如果学术资源的配置权不在行政领导手中,如果学术评价权不被行政领导所掌控,那么,行政领导就不可能在学术圈里左右逢源,不可能有那么多的学者、专家放弃尊严,心甘情愿地为他们服务,替他们做学问、写论文。所以,只有行政领导不再从事学术研究,专心做自己的行政管理工作,以及把学术资源配置权、评价权交给学者、专家,才能解决以上问题。 在国外,即便担任大学校长,不管此前有多大学术成就,担任行政职务之后,往往就做职业校长,不再从事科学研究。原因之一便是一个人的精力有限,不允许有额外的精力去搞研究,而校董事会(理事会)对其的业绩评价,是校长当得怎样,而非学问做得如何。另一个重要原因是,校长再做科学研究,难免利用手中的职权,为自己获取学术资源谋求方便。既担任行政领导,又能获得更多学术资源、取得更大“学术成就”,不导致学术的严重行政化,不出现严重的学术腐败才怪呢。
您要发吗?我帮您发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