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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土方面的论文在哪发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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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土方面的论文在哪发表

政府公告、报告会、专业期刊。1、政府公告:政府部门会在官方媒体上发布国土空间规划的公告,公示规划的主要内容、范围、目标等信息。2、报告会:政府部门会召开国土空间规划的报告会,对规划的主要内容、范围、目标进行详细介绍,同时接受相关专家和公众的意见和建议。3、专业期刊:相关专业期刊会刊登国土空间规划的相关文章和论文,介绍规划的背景、目标、内容、实施等方面的内容。

可以。国土资源所的年度工作计划中写道,加强开展国土资源业务专业学习和政治理论学习,撰写相关论文在市级媒体刊物以上发表,在《中国国土资源报》.上发表报道2篇,报送信息报道6篇以上。

《中国土地》是土地管理专业刊物。宣传党和国家有关土地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介绍有关土地管理的理论和科学技术成果,交流国内外土地管理的经验。主要栏目:地政时评、特别策划、理论探讨、新闻月评、就地说法、经验交流、地产市场、调查研究。 主管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主办单位:中国国土资源报社主编:孙国瑞ISSN:1002-9729CN:11-1351/F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羊肉胡同甲30号邮政编码:100034电话:/66557817;Email: ps:lz只需将稿件正文+附件邮箱传到编辑邮箱,就基本可以了。

《中国土地》《中国土地科学》都是核心期刊,土地分类方面的小论文比较适宜。

岩土工程发表哪方面的论文

岩土工程的地质灾害防治措施论文

在平时的学习、工作中,大家对论文都再熟悉不过了吧,通过论文写作可以提高我们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你知道论文怎样才能写的好吗?下面是我为大家整理的岩土工程的地质灾害防治措施论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摘要:

经济发展使得各种资源开发及工程不断开展,不同地区地表都受到不同程度的破坏,导致地质灾害不断发生。因此,工程在实际建设中,需考虑到多方面因素要求,注重减少对的周围地质的破坏。地质灾害自身情况复杂,且容易出现突发情况,分布分散,威胁人们生命安全。岩土工程中,地质灾害对周围环境及人员影响最大,为避免地质灾害发生,以下对其防治方法措施详细分析,旨在为合理应对地质灾害奠定理论基础。

关键词 :

岩土工程;地质灾害;防治方法;实践;

我国国土辽阔、地势复杂,地质灾害发生严重,且地质灾害自身种类较多,容易对周围人们财产及生命安全造成严重影响[1]。为解决这一问题,需采取先进的防御措施,对地质灾害进行提前防治,针对岩土工程的真实情况,有针对性的采取防治措施,降低地质灾害发生几率。

1、地质灾害及其造成的影响

1.1地质灾害

我国地质灾害种类较多,但是经常发生的为泥石流、岩石滚落、地面塌陷等等,文章主要针对泥石流地质灾害、崩塌及滑坡等进行分析介绍。

1.2地质灾害特点及影响

1.2.1滑坡

滑坡主要是斜坡的岩土受到雨水冲刷,加之原本重力影响,导致岩石向下移动,形成灾害。若斜坡岩土没受到外界力的影响,则一般不会出现滑坡。发生滑坡危害的原因来说,如雨水冲刷、斜坡水土流失、斜坡植被过度开采等,都会导致滑坡发生。

1.2.2崩塌

岩土工程施工本身是对岩土进行施工操作,施工的过程中可能会导致部分岩土产生裂缝,导致岩土分为较多部分[2]。分裂后的岩土其自身较为空虚,崩塌会往往滚落堆积到底部。发生崩塌的原因主要是对矿产过度开采,或土木工程不合理开发、水库发生渗漏等,导致原本岩土受到破坏。

1.2.3泥石流

泥石流在我国属多发性地质灾害,对交通及附近经济发展造成严重影响,威胁附近居民生命安全。分析泥石流产生的原因,发现其主要是山区降水过多,导致泥沙和石块等固体伴随雨水形成含有大量泥沙的洪流。导致泥石流的原因较多,其中,对土体不合理开发,容易导致泥石流发生,岩土开发随意,导致岩土完整性及稳定性都受到较大影响,土体自身受到较大冲击,就会导致泥石流发生。最后山林滥砍滥伐,导致岩土失去固定依赖,更容易被雨水冲刷,容易引发泥石流。

2、岩土工程地质灾害防治技术分析

2.1滑坡防治

滑坡对周围交通安全、居民生命安全、财产安全的影响较大。对滑坡进行治理,可以在容易滑坡的位置的上方,采取清方减载、填土反压等方式,做好外部支持,同时以抗滑挡墙技术,避免滑坡发生后,对下方公路造成严重的阻塞影响[3]。采用抗滑挡墙,其施工布置灵活,不同山体、土坡都可迅速建设,施工简单。在早期我国铁路建设中,为避免滑坡对铁路造成严重影响,还采用抗滑桩技术,发现其滑坡治理效果一般,后采取地表排水及减方减载相结合的措施,采用多技术结合互补,建立滑坡治理体系,在治理中对地面、地下、立体排水等综合治理,发现治理效果突出,有效控制滑坡地质灾难出现。

2.2崩塌防治

崩塌本身灾难来临迅速,威胁较大。对崩塌防治,需对对应岩土仔细检查,看岩土是否不稳,若发现确实不稳定,应对岩土加固处理,避免岩土发生滑落,减少土体产生裂缝几率。相较于滑坡防治,对崩塌防治难度较低,治理简单。但是,就陡峻边坡崩塌治理而言,其裂缝和沿途结构组合及地质情况具有不确定性,无法以人为方式很好的预控制,受卸荷裂隙区扩张、扩展影响较大,裂缝分布较为集中的.区域,需对危险性岩土进行清理,之后采取锚杆加挂网喷护锚固方式实现对土体的加固保护,避免崩塌发生。

2.3生物措施

通过生物对地质灾害进行防治,防治环保,有利于促进生态和谐。例如,可采用植树造林、退耕还林方式进行防治,保持水土。通过植物种植的方式,确保水土稳定,若岩土受到外界强烈冲击,岩土仍然受到植物根系天然保护,不会发生滑坡、坍塌等地质灾害。此外,采取生物措施对一些地质灾害进行防治,其社会价值及经济价值突出,在保护环境的同时,可改善地区生态平衡。

但是,当下生物措施仍然存在一些不足,其生物措施发挥作用时间较长,植物需经过较长时间的种植,才能发挥自身真正作用。因此,在部分经常发生泥石流、坍塌、滑坡等地区,要结合当地情况,选择最合理的措施对地质灾害进行控制。同时,一些地区可采用封山育林的方式,对地质灾害进行有效防治,同时建设良好生态环境,减少地质灾害发生几率。

2.4泥石流防治

不同地质灾害中,泥石流造成的破坏范围最广、影响最大。在泥石流防治中,要重视周边的环境治理,还要全面治理当地岩土,管理部门结合生态工程,充分了解泥石流发生的现状,对区域化沟、坡全面检查治理,在经济迅速发展大环境下,对泥石流的治理按照上坡治理为主,对堆积区、沟谷区等依次治理。在实际遇到泥石流问题,不能按照理论死搬硬套,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针对实际情况变化综合考量,发现某地区灾情严重,要预先建立防护林,对裸露的地表加固处理,稳固斜坡,提高岩土结构,避免侵蚀现象不断加剧。

要针对容易发生地质灾害区域的自然条件以多种措施配合,提高防治效果。在严重的地质灾害区域,可采取适当避让措施,减少地质灾害发生对人员造成不可挽回的影响。例如,在雨雪天气应适当避让山区公路,可能出现灾害的变形斜坡、工程隐患,在恶劣天气下远离那些区域,位于山脚位置的山村、城镇要制定好紧急转移措施,下雨天安排好居民转移。

3、结束语

综上所述,岩土工程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并不是一时可以完成的,要将眼光放长远,以新型材料、新型技术融入到地质灾害防治中去,完善地质灾害的防治措施。岩土工程施工中,需对现场环境仔细检查,了解施工中可能出现的地质灾害,了解不同地质灾害造成的安全风险,重视对不同的地质灾害的防护处理,有效避免灾害产生。

参考文献

[1]廖何森,崔茂才.岩土工程地质灾害防治技术及防治对策分析[J].世界有色金属,2017(5):223-224.

[2]王雷.岩土工程地质灾害防治技术的应用[J].四川水泥,2018(3):175-175.

[3]薛增荣.岩土工程地质灾害防治技术及防治措施[J].住宅与房地产,2017(5):213.

常年于深部岩土力学与地下工程国家重点实验室中从事岩石力学与工程应用的基础研究工作。具体研究方向:(1)裂隙岩石力学特性的试验与模拟研究;(2)岩石流变力学特性的试验和模型分析;(3)岩石宏微观断裂与损伤力学特性研究;(4)深部巷道围岩稳定控制技术研究及工程实践。1、科研获奖:2005年获国家宝钢教育基金优秀学生奖;2006年获河海大学优秀博士毕业研究生;2007年获南京市科协第十二届优秀学术论文奖;2007年南京市第七届自然科学优秀学术论文三等奖;2010年徐州市自然科学优秀学术论文一等奖;2010年中国高校教育部科学技术进步二等奖。2、主持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青年基金项目(50709008);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一等资助项目(20100470068);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特别资助项目(No.201104585);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51179189);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41272344)。作为学术骨干参与了1项国家重点基础研究发展计划973课题(No.2014CB046905)“深部复合地层TBM施工安全与围岩稳定控制的研究工作。3、参与项目:国家重点基础研究发展规划973项目第七子课题(2002CB412707);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50539110);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海外青年学者合作研究基金项目(50128908)。4、发表论文:近年来,从事断续裂隙岩石力学以及岩石流变力学等方面的试验与理论研究工作,取得了一些有影响力的研究成果。在《Rock Mechanics and Rock Engineering》\《International Journal of Rock Mechanics and Mining Sciences》\《Engineering Fracture Mechanics》\《岩石力学与工程学报》\《岩土力学》以及《岩土工程学报》等国内外学术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70余篇,其中11篇被SCI收录(均为第1作者),38篇被EI收录(其中20篇为第1作者),论文被他引近855次,单篇最高被他引130次。2011年6月在科学出版社出版1部学术专著。5、学术兼职:国际岩石力学学会会员、中国岩石力学与工程学会会员、江苏省岩土力学与工程学会理事,国际杂志International Journal of Rock Mechanics and Mining Sciences、Engineering Geology、Rock Mechanics and Rock Engineering审稿人,岩土工程学报、岩石力学与工程学报、中南大学学报中英文版、工程力学、实验力学、北京科技大学学报、应用基础与工程科学学报等杂志审稿专家。2012年8月荣获《岩石力学与工程学报》英文版优秀审稿专家。2013年7月被聘为《应用基础与工程科学学报》(EI核心收录期刊) 编委,2013年8月被聘为国际期刊《The Scientific World Journal》(SCI收录期刊,影响因子为1.730) 编委。

我就是岩土类的研究生,不知道你论文怎么样,简单推荐几个最牛的,最难录用的,岩土工程学报其次,岩土力学然后土木工程学报,岩石工程好像还有个学报如果涉及到土力学理论推导,还有计算力学可投另外,各个大学的学报也都可以录用岩土类论文,大连理工大学学报,天大学报,吉大学报等等如果要仅仅是发表而已,还可以找一下非EI刊源的什么山西建筑啊,等等,比较好录用

土木方面省刊

《金山》杂志是经国家新闻出版署批准,全国公开发行的优秀期刊,在江苏省新闻出版局关于期刊质量评估分级中获得江苏省一级期刊称号。主管单位:江苏省文联;江苏省新闻出版局;江苏省镇江宣传部,主办单位:江苏省镇江文联;金山杂志社。《金山》杂志20多年来在国内产生了很大影响力,目前可以发表有关中国文化建设发展、经济纵横、文学艺术、教育教学、科学技术、工程理念、学术探讨为一体的研究型论文。它是中国学术期刊光盘版收录期刊;中国期刊网目录收录期刊,中国核心期刊(遴选)数据库全文收录期刊,中国万方数据全文收录期刊,中国龙源期刊网全文收录期刊。正刊,江苏省一级期刊,文章发表后全文上网检索省级学术期刊《金山》杂志诚征教育、文化建设、艺术、音乐、影剧、历史、语言、哲学、经济、管理、科技、工程等相关研究性文章!

《长沙理工大学学报》《湖南工业大学学报》《国土资源导刊》《湖南农机》《湖南地质》等,发表大约600-2000左右。君子期刊论文网

看你发的是文章什么样的,还是有就是单位是不是对你有什么要求呢!

土木工程专业的顶刊有建筑结构学报、建筑结构、土木建筑与环境工程、工程地质学报。国内高质量期刊有土木工程与管理学报、土木建筑与环境工程北大核心、中国高等学校学术文摘·建筑与土木工程等。

《土木工程与管理学报》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主管,华中科技大学主办的土木工程与工程管理类学术期刊。1983年,《华中科技大学学报(城市科学版)》创刊,2011年,更名为《土木工程与管理学报》。

据2018年5月23日中国知网显示,《土木工程与管理学报》共出版文献2757篇、总被下载501751次、总被引21250次,(2017版)复合影响因子为0.887、(2017版)综合影响因子为0.430。

据2018年5月《土木工程与管理学报》编辑部官网显示,《土木工程与管理学报》编辑委员会拥有顾问委员13人,编委45人。

土木工程专业定义:

土木工程主要研究各类土地工程设施的勘测、设计、建造、保养、维修等方面的基本知识和技术,进行各类工程建筑物的新建、改建或扩建,以及相关配套设施的勘察、规划、设计、施工等。主要工程设施包含房屋、道路、铁路、管道、隧道、桥梁、堤坝、矿井等。

文科方面的论文在哪发表

大部分论文都在期刊上发表,CN期刊。

少数的是发表到国外的期刊,或者直接是在杂志的官网上线,比如SCI。对于大多数人来说,发表CN期刊就可以了。

期刊,定期出版的刊物。如周刊、旬刊、半月刊、月刊、季刊、半年刊、年刊等。由依法设立的期刊出版单位出版刊物。期刊出版单位出版期刊,必须经新闻出版总署批准,持有国内统一连续出版物号,领取《期刊出版许可证》。

广义上分类

从广义上来讲,期刊的分类,可以分为非正式期刊和正式期刊两种。非正式期刊是指通过行政部门审核领取“内部报刊准印证”作为行业内部交流的期刊(一般只限行业内交流不公开发行),但也是合法期刊的一种,一般正式期刊都经历过非正式期刊过程。

正式期刊是由国家新闻出版署与国家科委在商定的数额内审批,并编入“国内统一刊号”,办刊申请比较严格,要有一定的办刊实力,正式期刊有独立的办刊方针。

“国内统一刊号”是“国内统一连续出版物号”的简称,即“CN号”,它是新闻出版行政部门分配给连续出版物的代号。“国际刊号”是“国际标准连续出版物号”的简称,即“ISSN号”,我国大部分期刊都配有“ISSN号”。

此外,正像报纸一样,期刊也可以不同的角度分类。有多少个角度就有多少种分类的结果,角度太多则流于繁琐。一般从以下三个角度进行分类:

按学科分类

以《中国图书馆图书分类法.期刊分类表》为代表,将期刊分为五个基本部类:

(1)思想(2)哲学(3)社会科学(4)自然科学(5)综合性刊物。在基本部类中,又分为若干大类,如社会科学分为社会科学总论、政治、军事、经济、文化、科学、教育、体育、语言、文字、文学、艺术、历史、地理。

按内容分类

以《中国大百科全书》新闻出版卷为代表,将期刊分为四大类:

(1)一般期刊,强调知识性与趣味性,读者面广,如我国的《人民画报》、《大众电影》,美国的《时代》、《读者文摘》等;

(2)学术期刊,主要刊载学术论文、研究报告、评论等文章,以专业工作者为主要对象;

(3)行业期刊,主要报道各行各业的产品、市场行情、经营管理进展与动态,如中国的《摩托车信息》、《家具》、日本的《办公室设备与产品》等;

(4)检索期刊,如我国的《全国报刊索引》、《全国新书目》,美国的《化学文摘》等。

按学术地位分类

可分为核心期刊和非核心期刊(通常所说的普刊)两大类。

关于核心期刊

核心期刊,是指在某一学科领域(或若干领域)中最能反映该学科的学术水平,信息量大,利用率高,受到普遍重视的权威性期刊。

不管文科理科,发sci论文的套路基本上都是一样的:选题-做研究-分析结果-写论文-修改定稿-找个合适的sci期刊-按刊发要求改格式-投稿投稿以后,如果通过编辑初审,会安排专家外审,然后会返回修改意见。按照专家意见修改文章并提交,编辑会安排复审,通过后才会排版刊发。sci期刊都很注重创新、严谨和可重复性。也就是说,首先你的文章要有新意,人云亦云的东西就不要拿去丢脸了。其次,你要有足够多的数据,并可以从数据中分析出你想表达的观点。数据量不足和无法充分说明结果都很容易挂掉。最后,你的研究必须具有可重复性,即别人用你文章中的方法收集数据,必然能得到跟你一样的结果。如果不行,拒稿概率非常高。

1.投稿格式,sci论文按照一般的英文投稿格式即可,作者最好关注下刊物的具体要求,遵循期刊的要求就可以。

2.找好研究课题,课题不易过大,过大的课题角度反倒不容易写出出色的文章,一些小得选题反倒能让人耳目一新,找研究课题一般有两种方式,一...

3.突出自己的论文角度,角度对一篇论文来说至关重要。比如实证研究中很有可能你搜集的数据给你...

土地方面论文发表

根据相关资料查询:可以在:1、《国土资源科技管理》是北大核心期刊。是一份以刊登土地、矿产、海洋、水等人类赖以生存的重要自然资源的科技管理研究成果为主的综合性学术刊物,它以其科技先进性,内容学术性,成果应用性为特色,力求文字看得懂,技术学得到,经验举措用得上以享读者。2、《测绘与空间地理信息》是测绘地理学方面的省级期刊。主要刊载测绘高新技术、地球空间信息和地理信息系统的前沿理论与技术;地理信息系统工程建设的技术总结与经验交流;测绘行业管理与改革的先进经验;测绘生产技术交流、科研成果推广及教学经验介绍等。3、《农家参谋》是比较容易发表的一类期刊,内容板块比较多,大多是涉及农业的,如果想发表农业方面的土地资源管理经营的论文,可以选择《农家参谋》,农业经济、林业经济、水利工程等都是可以发表土地资源管理论文

城市土地是指城市市区内的土地资源。下面是我整理了城市土地管理论文,有兴趣的亲可以来阅读一下!

城市土地管理制度研究

摘 要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推进和各地城镇化发展迅速,在城市,违法占地、用地现象日益增多,城市综合管理行政执法中面临的难题日益显现。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是在行政处罚法中第一次出现的。实行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的目的是解决行政管理领域中比较混乱的行政处罚行为,从而实现行政机构精简和行政处罚执法法治化的目标。对于城市综合管理执法中的相对集中行政处罚,理论界、执法界都对其缺少关注和探讨。本文以深圳经济特区土地监察制度为例,以《深圳市土地监察条例》为样本,从具体条文和机制建设两个方面进行分析,以期发现土地违法行政处罚制度存在的问题,归纳试点工作运行情况,并从中找到解决问题的思路,探求更加完善的行政执法机制。

关键词 土地管理 综合执法 相对集中处罚权

作者简介:丛义,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一级法官。

中图分类号:D922.3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9-0592(2013)09-195-02

一、城市土地管理制度现状

对于土地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的相关法规主要集中在《土地管理法》和《行政诉讼法>中。《土地管理法》明确规定土地执法部门对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监督检查是其法定职责。该法第七章的七十三条至八十四条,集中罗列了土地执法部门对土地违法相对人的处罚措施,主要有没收非法所得,限期拆除,恢复土地原状,罚款,责令退还等。在《行政诉讼法》中第六十六条是这样规定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具体行政行为在法定期限内不提起诉讼又不履行的,行政机关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或者依法强制执行。”对于当事人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形,该法第六十五条第二款也作出了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拒绝履行判决、裁定的,行政机关可以向第一审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或依法强制执行。”

二、深圳经济特区土地监察制度综述

作为经济特区,深圳市于1992年被全国人大授予地方立法权,即深圳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会根据本市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在不同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省的地方性法规相抵触的前提下,可以制定地方性法规,报省人民代表大会会批准后施行。深圳市人大会于1995年颁布实施《深圳经济特区规划土地监察条例》,后经2001年和2005年两次修正。

该条例在《土地管理法》、《行政处罚法》、《城市规划法》(现修订为《城乡规划法》)等法律对土地违法案件规定有待完善的前提下,在深圳市作为经济特区先行先试土地纠纷日益增多的背景下,制定出台,对规范土地管理、推动城市化进程、促进深圳经济社会快速发展起到了巨大作用。

该条例历史性的开创了城市综合管理执法部门开展土地规划监察的先例,在深圳市,规划执法权或行政处罚权集中到了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规划管理部门不再拥有或承担相关行政执法权。综合执法或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现已上升为法律制度,并广泛存在和普遍应用于全国大中城市的城市管理领域。这一制度创制明确了责任主体,明晰了权力划分,提高了执行效率,对遏制土地违法事件起到了积极作用。

该条例规定了规划土地监察的职责和管辖。对监察人员提出了资质要求,对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的职责进行了明确。详细规定了执法机关在处理土地违法案件的立案、调查、处理流程。在第四章规定了强制措施和执行程序,保障行政处罚落到实处,见到成效,有效打击了土地违法案件,保护了土地资源。

但是,随着各项事业改革向纵深推进,近年来深圳市查处违法用地和违法建筑工作面临的形势十分严峻,暴力抗法等情况屡屡发生,《条例》中的执法措施不够严厉,亟需创新执法手段、加重法律责任。同时,国家《行政强制法》实施以来,对规划土地监察执法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查处违法建筑过程中的查封、扣押、强制拆除等行政强制,需要按照法定的方式和程序实施。

三、城市土地管理综合执法制度面临的困境

为了响应行政机构精简和行政处罚执法法治化的要求,2005年2月25日,深圳市对原来的《深圳经济特区规划土地监察条例》进行了修正,实行了行政综合执法。该条例明确规定:“规划、土地管理部门分别负责规划、土地监察的指导和监督工作;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负责辖区内的规划土地监察工作。”至此,深圳市规划执法集中行政处罚权就从规划管理部门转向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根据立法法的相关规定,综合执法或相对集中行政处罚就通过本土地监察条例作为地方性法规上升为法律制度,并逐渐全国大中城市的城市所借鉴学习。

笔者认为,本条例的主要作用是,有效整合了相关职权,提高了土地执法行政效率,也起到了精简了机构的作用,避免了多部门重合、重复处罚局面。但是,这种利用综合执法集中行政处罚权的制度创新在理论界一直备受争议。

(一)理论层面

1.违背了行政法理论上的职权法定基本原则。这种做法将土地规划管理执法方面对于行政处罚权力通过地方法规的形式授予了集中行使行政处罚权的土地管理综合执法部门,这就引起了现实操作法律规定(《城市规划法》和《城乡规划法》)之间的冲突。根据《城市规划法》的规定,行使土地管理或者土地规划执法处罚权的合格行政主体是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区级政府的行政规划部门没有相关职权,不具有相关执法主体资格,不能行使土地管理方面的行政许可权与行政处罚权。但在实践操作中,这一明确规定已经被一些地方政府进行僭越。

2.违背了行政法合法性中的法律优先原则。《行政处罚法》第十六条对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的设立有明确的规定,国务院及地方政府无权设立相对集中处罚权,法律的位阶高于其他法规和地方性规章,立法机关以外的其他机关超越法律的规定,制定与法律相抵触的法规、规章显然违反了行政法的法律优先基本原则。

3.违背了法制统一原则。对同一违法行为,不同部门法都分别作了规定,在旧的法律没有废止的情况下,制定出新的法律法规和规范很可能导致执法机关对相同或者类似的违法行为作出差别较大的执法行为。这也就是我们行政法理论界近年来一直关注的自由裁量行为,这样必经导致法律规范的适用混乱,影响行政执法的法制统一。 (二)现实困境

1.执法效率低下。除了理论上的问题外,在实践中,集中行政处罚权也面临着影响执法效率的问题。以《深圳市土地监察条例》为例,条例明确规定了规划管理行政处罚权集中到土地监察管理部门。而在现实中,土地监察管理部门却显得力不从心,面对土地管理专业性较强的问题,执法人员只能是现学现卖,抓耳挠腮。面对查处违章建筑的正常执法,不得不先到规划部门查询该建筑审批手续是否齐全;还肩负着为被执行人提供补救措施的咨询义务,严重降低了行政执法的工作效率。

2.执法难度较大。仍以规划执法为例,由于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是专门从事集中处罚的专门人员,他们一般不参与城市规划的编制,也对具体规划项目的选址、论证及证书的核发缺乏了解,对违法建设项目的相关情况缺乏了解就直接导致了其在执法过程中缺少底气,没有说服力,在与当事人互动过程中处于较为被动的局面,这也直接影响执法工作力度,为日常执法带来较大难度。

四、城市土地违法相对集中处罚的立法建议

相对集中行政处罚制度是在我国行政执法发展尚不完善的情况下产生的一种理论和实践创新,在实践中取得了一定成效,但随着法治的不断完善和发展,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社会管理的需求不断加大,我们也发现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亦存在着众多的理论与实践问题,有待我们进一步的关注和探讨。在目前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难度不断加大的情况下,为了避免管理的缺位,我们仍需对有关制度进行进一步的完善和调整,以促进城市土地管理机制的进一步完善。

第一,严格落实职权法定原则。要进一步细化违法行为,将违法建设进行全面的梳理和分析,明确各单位执法责任,对于不同的行为由不同的部门进行执法。在分类的基础上,对只能相似的部门进行适当整合,对专业性不强的程序性行政执法过程进行适当集中。这样不但可以进一步提高行政执法效率,也有利于各部门进行分工协作,各司其职,最终实现“不留死角,没有空白”的良好执法局面。

第二,将个人和国家机关均纳入监察。近年来一些单位和个人违反规划土地法律法规现象比较严重,但是相关法律并没有对机关违法行为的处理进行明确规定,这样就造成了“执法不平等”的现象。因此有必要明确地将国家机关等在特区用地和建设的所有单位和个人,纳入监察对象范围,体现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法律原则,必有利于查处和遏制少数国家机关在规划土地方面的违法行为,提高执法权威,推进依法治国。

第三,要创新执法措施。在实际执法过程中,一些当事人拒不承担强制拆除费,针对这种情况,该条例应该学习借鉴国内外城市的先进做法,进行执法措施创新,比如增加关于“强制拆除费用的保全措施”规定、提高加处罚款的额度;针对当事人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情况,应增加“书面通知有关行政机关暂停办理涉及违法事项的行政许可和审批、登记”等规定;针对规划土地监察工作中遇到的暴力抗法、犯罪等情况,应增加“建立公安机关介入规划土地监察工作的机制”规定。

第四,要尽量避免与相关法律制度的抵触。要根据《行政强制法》、《行政处罚法》的规定,梳理和规范规划土地监察执法过程中常用的查封、扣押等行政强制措施和强制拆除等行政强制执行,以及没收违法收入、违法建筑和其他设施等行政处罚的具体实施程序、相关费用承担、法定期限等,如必须增加和修正“不得查封、扣押公民个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品”,“因查封、扣押发生的保管费用由行政机关承担”,“违反行政强制法期限规定第二十五条查封、扣押的期限不得超过三十日;情况复杂的,经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三十日”等规定。

第五,加大对违建等行为的处罚力度。从《深圳市土地监察条例》的贯彻落实来看,目前深圳违法建筑多顶风加建的情况,应在条例中加大对这类现象的处罚力度,提升条例中第四十四条和四十五条的罚款额度,将两万元上限提至二十万元,以有效威慑违法分子、遏制私搭乱建行为。

综上,对城市土地管理执法制度进行改革创新的必要性、迫切性和适用性已经成为共识。在进一步健全完善行政诉讼、行政复议、等救济制度的同时,以城市管理综合执法为依托,从立法、执法两个层面进行改革和创新,切实规范执法行为,提高土地管理执法效率,从而减少和避免因不当执法造成的不利后果。

参考文献:

[1]陈平.土地征用法律制度的完善.安徽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4(3).

[2]田梦海,吴恩玉,吴毅峰,赵栋.为规划立“规矩”.浙江人大.2010(7).

[3]杨维立.小区违建何时才能告别“集中整治”.现代物业.2009(11).

[4]段朝立.城管执法视角下违法建筑治理问题及对策研究.山东大学.2010年.

[5]王一川.城镇化进程中的地方治理模式创新.复旦大学.2010年.

[6]汤马欢.城市化进程中的问题及政府对策研究.上海交通大学.2008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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