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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发表论文折算多少学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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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发表论文折算多少学分

开发区、邹区镇、各街道、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财政部《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财会[2018]10号)、《江苏省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苏财规〔2018〕22号),现将2019年度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继续教育对象 钟楼地区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以及社会团体等组织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或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 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应当自取得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次年开始参加继续教育,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应当自从事会计工作的次年开始参加继续教育,并在规定时间内取得规定学分。 二、继续教育时间 自2019年8月10日开始至2019年12月31日结束 。以前年度继续教育未完成的会计人员,应参加补培训并同时参加今年的继续教育。 三、继续教育方式 2019年度常州市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实行网络培训方式。根据《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公布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网络培训单位的通知》(苏财会[2019]11号)规定,中华会计网校、东奥华宇国际教育科技有限公司、上海国家会计学院为网络培训合作单位。 常州地区会计人员登陆常州市财政局网站()“会计管理”点击《会计人员继续教育》选择网络培训单位参加学习。 四、继续教育学分管理 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习内容包括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学分不少于90学分,专业科目不能少于60学分。参加规定的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考试或考核合格的,每课时折算为3学分。 根据《江苏省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凡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视同完成2019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或抵免部分学分,可持本人身分证、成绩证明、相关文件、证书等有效证明文件到所属地财政部门办理当年度继续教育学分确认手续。 (一)参加财政部门组织高端会计人才培训,考试或考核合格的,折算为90学分; (二)参加财政部组织的大中型企事业单位总会计师素质提升工程和省财政厅组织的江苏省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素质提升工程培训,考试或考核合格的,折算为90学分; (三)参加财政部门组织或认可的其他高端会计人才培训,考试或考核合格的,折算为90学分; (四)参加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师、税务师继续教育培训,考试或考核合格的,折算为90学分; (五)参加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以及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师、税务师考试,每通过一科考试,折算为90学分; (六)参加继续教育管理部门组织的会计类专业会议,每天折算10学分; (七)参加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的会计类中专以上学历学位教育,通过当年度一个学习科目考试或考核的,折算为90学分; (八)独立承担财政部门或其认可的会计学术团体的会计类研究课题,课题结项的,每项研究课题折算为90学分;与他人合作完成的,每项研究课题的第一作者折算为90学分,其他作者每人折算为60学分; (九)独立在有国内统一刊号的经济管理类报刊上发表会计类论文的,每篇论文折算为30学分;与他人合作发表的,每篇论文的第一作者折算为30学分,其他作者每人折算为10学分; (十)独立公开出版会计类书籍的,每本会计类书籍折算为90学分;与他人合作出版的,每本会计类书籍的第一作者折算为90学分,其他作者每人折算为60学分; (十一)参加财政部门组织或认可的会计类知识大赛,折算90学分; (十二)担任会计专业高级技术职称评审执行评委,折算90学分; (十三)参加财政部门组织或认可的高端论坛、研讨以及其他会计类活动,可根据活动内容和质量,按照活动规定,每次折算30—90学分。 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取得的学分,在全国范围内当年度有效,不得结转以后年度。完成网络培训规定学分并参加考试合格的,不需现场办理确认登记手续。对2019年12月31日前未开通课程、未完成规定学分或考试未达60分的,不予确认继续教育学分。凡参加其它形式继续教育未满90学分的,仍须参加当年的继续教育90学分培训。 五、考核评价 (一)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应按照我市《关于开展全市会计人员信息采集和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的相关要求进行会计人员信息采集,未完成会计人员信息采集将无法办理继续教育学分登记。 (二)用人单位应当建立本单位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与使用、晋升相衔接的激励机制,将参加继续教育情况作为会计专业技术人员考核评价、岗位聘用的重要依据。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情况,应当作为聘任会计专业技术职务或者申报评定上一级资格的重要条件。 (三)继续教育管理部门将加强对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情况的考核与评价,并将考核、评价结果作为参加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或评审、先进会计工作者评选、高端会计人才选拔等的依据之一,并纳入其信用信息档案。 对未按规定参加继续教育或者参加继续教育未取得规定学分的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管理部门应当责令其限期改正。 开发区、邹区镇、各街道、区各有关单位要按照全区统一部署和要求组织好本地区、本单位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积极协助区财政局企财科做好宣传监督管理工作,协调处理会计人员在培训中出现的问题,确保培训工作顺利进行。 区财政局确认点:钟楼经济开发区星港路88号1楼行政服务大厅财政窗口联系电话:88890240 88890608 钟楼区财政局 2019年8月13日

会计继续教育90学分要花6小时。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时间为每学年24学分课时。网校与各地会计主管部门采用网络培训方式联合开展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学习足不出户,降低成本。安坐家中全天24小时均可通过网络随时接受顶级师资教学,无需东奔西走。您可以到会计人的网上家园在线完成继续教育的。继续教育学分抵免条件有哪些?《关于印发<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的通知》规定:1、参加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等会计相关考试,每通过一科考试或被录取的,折算为90学分;2、参加会计类专业会议,每天折算为10学分;3、参加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的中专以上会计类专业学历(学位)教育,通过当年度一门学习课程考试或考核的,折算为90学分;4、独立承担继续教育管理部门或行业组织(团体)的会计类研究课题,课题结项的,每项研究课题折算为90学分;与他人合作完成的,每项研究课题的课题主持人折算为90学分,其他参与人每人折算为60学分;5、独立在有国内统一刊号(CN)的经济、管理类报刊上发表会计类论文的,每篇论文折算为30学分;与他人合作发表的,每篇论文的第一作者折算为30学分,其他作者每人折算为10学分;6、独立公开出版会计类书籍的,每本会计类书籍折算为90学分;与他人合作出版的,每本会计类书籍的第一作者折算为90学分,其他作者每人折算为60学分;7、参加其他形式的继续教育,学分计量标准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以下称省级财政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会同本地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中央主管单位制定。

常规情况,学满90-100学分即可,不区分必修选修课程,其中公需课要求学满30-35学分;2.其他形式的继续教育抵顶学分未达到90学分但高于45学分,需要学满45学分,不区分必修选修课程,其中公需课要求学满30学

发表会计论文折算多少学分

会计继续教育90学分要花6小时。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时间为每学年24学分课时。网校与各地会计主管部门采用网络培训方式联合开展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学习足不出户,降低成本。安坐家中全天24小时均可通过网络随时接受顶级师资教学,无需东奔西走。您可以到会计人的网上家园在线完成继续教育的。继续教育学分抵免条件有哪些?《关于印发<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的通知》规定:1、参加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等会计相关考试,每通过一科考试或被录取的,折算为90学分;2、参加会计类专业会议,每天折算为10学分;3、参加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的中专以上会计类专业学历(学位)教育,通过当年度一门学习课程考试或考核的,折算为90学分;4、独立承担继续教育管理部门或行业组织(团体)的会计类研究课题,课题结项的,每项研究课题折算为90学分;与他人合作完成的,每项研究课题的课题主持人折算为90学分,其他参与人每人折算为60学分;5、独立在有国内统一刊号(CN)的经济、管理类报刊上发表会计类论文的,每篇论文折算为30学分;与他人合作发表的,每篇论文的第一作者折算为30学分,其他作者每人折算为10学分;6、独立公开出版会计类书籍的,每本会计类书籍折算为90学分;与他人合作出版的,每本会计类书籍的第一作者折算为90学分,其他作者每人折算为60学分;7、参加其他形式的继续教育,学分计量标准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以下称省级财政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会同本地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中央主管单位制定。

A. 会计继续教育每学时折算为多少学分

您好,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时间为每学年24学分/课时。网校与各地会计主管部门采用网络培训方式联合开展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学习足不出户,降低成本,安坐家中全天24小时均可通过网络随时接受顶级师资教学,无需东奔西走。您可以到会计人的网上家园在线完成继续教育的。选择你所在的地区,线上学习。希望我的回答能帮到您。

B. 会计继续教育每年学分不得少于多少

会计继续教育每年学分不得少于24学分。 财政部2013年修订的《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规定》里面有规定: 第四章 学分管理 第十七条 会计人员参加继续教育采取学分制管理制度,每年参加继续教育取得的学分不得少于24学分。 会计人员参加继续教育取得的学分,在全国范围内有效。

C. 会计继续教育要一科全部听完才会有学分吗

会计继续教育现在很多地方都可以网上教育,网上教育是你选的课时要大于等于24小时 但是选的每科要听完才会累计计算所学课时的 有的地区每课时学完后还要做几道测试题才会记录课时

D. 会计继续教育的课程可以自己随便选吗还有考试的时候要选几科啊

选修课程可以直接选择;考试须学满24课时,需要学习二科或三科;

课程分必修和选修的,必修的课程是固定的,按企业会计和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分类。

必修课程完了之后就是考试了,考完是学习选修课程,选修课程是可以自己随便选择,学够24个课时就行了。

考试是按学习的内容来考的。

一般情况是一科不够24课时,需要学习二科或三科才够24课时,也就要考二次或三次。

学习的课时超出24课时是可以的,但是不够24课时,成绩单是打印不出来的。

(4)会计继续教育每学时折算多少分扩展阅读:

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又叫会计人员后继教育或在职教育

是指对正从事会计工作和已取得或受聘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职称)的会计人员进行以提高政治思想素质、业务能力和职业道德水平为目标,使之更好地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要求的再培训、再教育。

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形式和学时要求:包括接受培训和自学两种。

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形式以接受培训为主。会计人员可以自愿选择参加继续教育主管部门认可的接受培训的形式;

1、参加在继续教育主管部门备案并予以公布的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机构组织的培训;

2、参加继续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师资培训和会计培训;

3、参加会计人员所在单位组织的会计类脱产培训;

4、参加会计、审计、统计、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以及注册会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注册税务师考试;

5、继续教育主管部门认可的其他形式。

在职自学是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重要补充。在职自学形式包括:

1、参加普通院校或成人院校会计、审计、财务管理、理财学、会计电算化、注册会计师专门化、会计硕士专业学位(MPAcc)等国家承认的相关专业学历教育;

2、独立完成通过地(市)级以上(含地、市级)财政部门或会计学术团体认可的会计类研究课题或在省级以上(含省级)经济类报刊上发表会计类论文;

3、系统的接受与与会计业务相关的远程教育和网上培训;

4、其他在职自学形式。

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学时要求:

不再以24小时计算,而改为每年要修够24个学分再计算。《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管理规定》(财会【2013】18号文)具体列出了不同形式的继续教育关于学分的折算标准。

E. 参加中国注册会计师继续教育每学时折算为多少学分

财政部刚颁布了《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规定》,从今年10月1日开始实施。其中第四章是“学分管理”。 第十七条 会计人员参加继续教育采取学分制管理制度,每年参加继续教育取得的学分不得少于24学分。会计人员参加继续教育取得的学分,在全国范围内有效...

F. 会计继续教育每年要修多少学分

会计继续教育每年要修24及以上学分,即持证人员每年参加不少于24小时的继续教育,才能通过每2年一次的审核注册。 目前有如下一些年审方法: 1、已经从业的当地财政局会定期组织学习培训(考试合格),每年不低于24小时,到时把资格证拿到财政局审核注册就可以。 2、没有从业的到年审时,到发证书的财政局听课,听足学时、考试合格通过注册。 3、已经从业或没有从业的,也可以到会记从业方面的培训班或培训学校学习,取得学时和合格证明,拿到财政局审核注册。 4、当地财政局开通了网上继续教育的,也可以参加在线学习考试,从业和没有从业的,多数都是采取这种学习方式。只要两地都开通网上继续教育,可以异地在线学习,异地通过年审注册。 5、在异地固定工作的,最好是到财政局办理好资格证转移手续。 6、年审注册时间各地不一样,多数是6月开始,持续到11月结束。

G. 会计继续教育培训90学分等于多少学时

会计继续教育培训90学分等于多少学时,会计继续教育要学多少个学时根据会计继续教育新规,参加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等会计相关考试,每通过一科考试或被录取的,折算为90学分。90学分=90学时,具体课程时间每年并不固定。

(7)会计继续教育每学时折算多少分扩展阅读:

(一)参加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等会计相关考试,每通过一科考试或被录取的,折算为90学分。

(二)参加会计类专业会议,每天折算为10学分。

(三)参加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的中专以上会计类专业学历(学位)教育,通过当年度一门学习课程考试或考核的,折算为90学分。

(四)独立承担继续教育管理部门或行业组织(团体)的会计类研究课题,课题结项的,每项研究课题折算为90学分;与他人合作完成的,每项研究课题的课题主持人折算为90学分,其他参与人每人折算为60学分。

(五)独立在有国内统一刊号(CN)的经济、管理类报刊上发表会计类论文的,每篇论文折算为30学分;与他人合作发表的,每篇论文的第一作者折算为30学分,其他作者每人折算为10学分。

(六)独立公开出版会计类书籍的,每本会计类书籍折算为90学分;与他人合作出版的,每本会计类书籍的第一作者折算为90学分,其他作者每人折算为60学分。

(七)参加其他形式的继续教育,学分计量标准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以下称省级财政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会同本地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中央主管单位制定。(注: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取得的学分,在全国范围内当年度有效,不得结转以后年度。)

以上就是有关会计继续教育学分要求,学员可根据《会计继续教育新规》和当地继教政策,来完成继续教育学分的学习,如有不清楚或遇到问题请登录东奥继续教育官网进行查询。

说明:因继教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东奥会计在线提供的以上会计继续教育等相关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学员以当地会计管理部门的官方通知为准!

H. 会计继续教育要多少学时

1、每年要24个学时。

2、财政部颁发布了《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暂行规定》,学习内容、学时由财政部会计司拟订;

3、具体实施由各级财政会计管理部门批准认可的学校、单位组织开展,其运作格局是由培训单位培训,由各级财政部门发证,每个会计人员每年必须接受一定时间的继续教育;

4、若连续二、三年未参加,将在资格考试、会计证年检、评先表模等方面予以惩诫,直至吊销会计证,清理出会计队伍。

5、会计继续教育,根据会计专业技术资料(职称)分为高级、中级和初级三个级别,按文化学习、专业知识、操作技能、工作水平等方面存在的层次性和差异性来划分。

I. 会计网上继续教育的学时和每年要学满24个小时有什么关系

会计网上继续教育的学时考试或考核合格的,每学时折算为学分,会计需要每年积累够24学分才可以通过年审。如果是两年一审,需要修满48学分才可以通过审核。如果通过的有会计、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以及注册会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注册税务师考试,每通过一科考试可以折算24分。

根据《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规定》第十七条 会计人员参加继续教育采取学分制管理制度,每年参加继续教育取得的学分不得少于24学分。会计人员参加继续教育取得的学分,在全国范围内有效。

第十八条 会计人员参加本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继续教育形式,继续教育学分计量标准如下:

(一)参加继续教育管理部门组织的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师资培训、会计脱产培训、远程网络化会计培训,考试或考核合格的,每学时折算为1学分;

(二)参加继续教育管理部门公布的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机构组织的会计脱产培训、远程网络化会计培训,考试或考核合格的,每学时折算为1学分;

(三)参加继续教育管理部门公布的会计人员所在单位组织的会计脱产培训、远程网络化会计培训,考试或考核合格的,每学时折算为1学分;

(四)参加财政部组织的全国会计领军人才培训,考试或考核合格的,每学时折算为1学分;

(五)参加财政部组织的大中型企事业单位总会计师素质提升工程培训,考试或考核合格的,每学时折算为1学分;

(六)参加省级财政部门、中央主管单位、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组织的高端会计人才培训,考试或考核合格的,每学时折算为1学分;

(七)参加中国注册会计师继续教育培训,经所属注册会计师协会确认的,每学时折算为1学分。

(9)会计继续教育每学时折算多少分扩展阅读:

《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规定》第十三条 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形式主要有:

(一)参加县级以上地方人民 *** 财政部门、中央主管单位、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以下简称继续教育管理部门)组织的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师资培训、会计脱产培训、远程网络化会计培训;

(二)参加继续教育管理部门公布的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机构组织的会计脱产培训、远程网络化会计培训;

(三)参加继续教育管理部门公布的会计人员所在单位组织的会计脱产培训、远程网络化会计培训;

(四)参加财政部组织的全国会计领军人才培训;

(五)参加财政部组织的大中型企事业单位总会计师素质提升工程培训;

(六)参加省级财政部门、中央主管单位、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组织的高端会计人才培训;

(七)参加中国注册会计师继续教育培训;

(八)参加继续教育管理部门组织的其他形式培训。

继续教育管理部门应当按照管理权限,定期公布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机构或会计人员所在单位名称等相关信息。

(一)参加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等会计相关考试,每通过一科考试或被录取的,折算为90学分;(也就是说2020年通过初级会计的小伙伴第一年可以不用进行继续教育)(二)参加会计类专业会议,每天折算为10学分;(三)参加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的中专以上会计类专业学历(学位)教育,通过当年度一门学习课程考试或考核的,折算为90学分;(四)独立承担继续教育管理部门或行业组织(团体)的会计类研究课题,课题结项的,每项研究课题折算为90学分;与他人合作完成的,每项研究课题的课题主持人折算为90学分,其他参与人每人折算为60学分;(五)独立在有国内统一刊号(CN)的经济、管理类报刊上发表会计类论文的,每篇论文折算为30学分;与他人合作发表的,每篇论文的第一作者折算为30学分,其他作者每人折算为10学分;(六)独立公开出版会计类书籍的,每本会计类书籍折算为90学分;与他人合作出版的,每本会计类书籍的第一作者折算为90学分,其他作者每人折算为60学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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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规情况,学满90-100学分即可,不区分必修选修课程,其中公需课要求学满30-35学分;2.其他形式的继续教育抵顶学分未达到90学分但高于45学分,需要学满45学分,不区分必修选修课程,其中公需课要求学满30学

注册会计师继续教育是指注册会计师要参与的资格继续的教育,不参与注册会计师继续教育,注册会计师到期后不能继续,资格将被取消,参与了继续教育,相当于续约,资格得以延续。

注册会计师单科考试成绩可以抵扣继续教育吗?

根据《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规定》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实行学分制管理,每年参加继续教育取得的学分不少于90学分。其中,专业科目一般不少于总学分的三分之二。

首先,学员应先了解规定形式的继续教育,其学分计量标准如下:

(一)参加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等会计相关考试,每通过一科考试或被录取的,折算为90学分;

(二)参加会计类专业会议,每天折算为10学分;

(三)参加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的中专以上会计类专业学历(学位)教育,通过当年度一门学习课程考试或考核的,折算为90学分;

(四)独立承担继续教育管理部门或行业组织(团体)的会计类研究课题,课题结项的,每项研究课题折算为90学分;与他人合作完成的,每项研究课题的课题主持人折算为90学分,其他参与人每人折算为60学分;

(五)独立在有国内统一刊号(CN)的经济、管理类报刊上发表会计类论文的,每篇论文折算为30学分;与他人合作发表的,每篇论文的第一作者折算为30学分,其他作者每人折算为10学分;

(六)独立公开出版会计类书籍的,每本会计类书籍折算为90学分;与他人合作出版的,每本会计类书籍的第一作者折算为90学分,其他作者每人折算为60学分;

(七)参加其他形式的继续教育,学分计量标准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以下称省级财政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会同本地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中央主管单位制定。

其中第一条就规定:参加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等会计相关考试,每通过一科考试或被录取的,折算为90学分,也就是说参加注会考试的学员,只要本年度注会考试通过一科,通过考试当年的会计继续教育就不需要参加。(需要注意的是,所有的证书和其他项的抵免只在当年有效,不能结余!第二年该参加继续教育的还得参加继续教育)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个人可以提出申请: 1、参加财政部组织的全国会计领军人才考试以及广东省财政厅组织的高端会计人才考试,当年年度被录取的,折算为24学分; 2、参加财政部组织的全国会计领军人才培训,当年年度考试或考核合格的,每学时折算为1学分; 3、参加财政部组织的大中型企事业单位总会计师素质提升工程培训,当年年度考试或考核合格的,每学时折算为1学分; 4、参加广东省财政厅组织的高端人才培训年度考试或考核合格的,每学时折算为1学分; 5、参加当年年度中国注册会计师继续教育培训,经所属注册会计师协会确认的,每学时折算为1学分; 6、参加当年年度会计、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以及当年年度注册会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注册税务师考试,每通过一科考试的,折算为24学分; 7、参加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的会计类专科以上学位学历教育,当年年度通过一个学习科目考试或考核的,折算为24学分; 8、独立承担继续教育管理部门或其认可的会计学术团体的会计类研究课题,当年年度课题结题的,每项研究课题折算为24学分;与他人合作完成的,每项研究课题的第一作者折算为24学分,其他作者每人折算为12学分; 9、当年年度独立在有国内统一刊号(CN)的经济管理类报刊上发表会计类论文的,每篇论文折算为24学分;与他人合作发表的,每篇论文的第一作者折算为24学分,其他作者每人折算为12学分; 10、当年年度公开出版会计类书籍的,每本会计类书籍折算为24学分;与他人合作出版的,每本会计类书籍的第一作者折算为24学分,其他作者每人折算为12学分; 11、当年年度参加广东省财政厅组织或其认可的会计类知识大赛,成绩合格或受到表彰的,折算为24学分; 12、我局认可的其他形式。

会计发表论文的折多少学分

会计继续教育90学分要花6小时。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时间为每学年24学分课时。网校与各地会计主管部门采用网络培训方式联合开展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学习足不出户,降低成本。安坐家中全天24小时均可通过网络随时接受顶级师资教学,无需东奔西走。您可以到会计人的网上家园在线完成继续教育的。继续教育学分抵免条件有哪些?《关于印发<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的通知》规定:1、参加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等会计相关考试,每通过一科考试或被录取的,折算为90学分;2、参加会计类专业会议,每天折算为10学分;3、参加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的中专以上会计类专业学历(学位)教育,通过当年度一门学习课程考试或考核的,折算为90学分;4、独立承担继续教育管理部门或行业组织(团体)的会计类研究课题,课题结项的,每项研究课题折算为90学分;与他人合作完成的,每项研究课题的课题主持人折算为90学分,其他参与人每人折算为60学分;5、独立在有国内统一刊号(CN)的经济、管理类报刊上发表会计类论文的,每篇论文折算为30学分;与他人合作发表的,每篇论文的第一作者折算为30学分,其他作者每人折算为10学分;6、独立公开出版会计类书籍的,每本会计类书籍折算为90学分;与他人合作出版的,每本会计类书籍的第一作者折算为90学分,其他作者每人折算为60学分;7、参加其他形式的继续教育,学分计量标准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以下称省级财政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会同本地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中央主管单位制定。

【 #会计继续教育# 导语】北京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学分折算说明,财政部统一规定的六种形式折算继续教育学分,会计人员应于当年完成继续教育学分的折算;当年未完成学分折算的,可在下一年3月31日前申请补登折算学分。 关于北京市会计人员通过六种形式折算继续教育学分的有关说明 一、北京市会计人员折算继续教育学分的具体说明 针对北京市会计人员通过财政部统一规定的六种形式折算继续教育学分的具体说明如下: 1.参加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等会计相关考试(包括会计职称考试和注册会计师考试),每通过一科考试或被录取的,在通过考试的当年可折算继续教育90学分。 会计人员可通过会计人员信息管理系统—继续教育个人申请提交当年通过考试的成绩单,由各区财政局审核。 2.参加会计类专业会议,是指会计方面的专业会议。例如会计学会组织的年会,每天可折算继续教育10学分。 会计人员可通过会计人员信息管理系统—继续教育个人申请提交当年参加会计专业会议的邀请函,由各区财政局审核。 3.参加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的中专以上会计类专业学历(学位)教育,通过当年度一门学习课程(会计专业)考试或考核的,在通过考试的当年可折算继续教育90学分。 会计人员可通过会计人员信息管理系统—继续教育个人申请提交当年通过考试或考核的成绩单,由各区财政局审核。 4.独立承担继续教育管理部门或行业组织(团体)的会计类研究课题,课题结项的,每项研究课题可折算当年继续教育90学分;与他人合作完成的,每项研究课题的课题主持人可折算当年继续教育90学分,其他参与人每人可折算当年继续教育60学分。 会计人员可通过会计人员信息管理系统—继续教育个人申请提交有本人署名的课题报告封面图片,由各区财政局审核。 5.独立在有国内统一刊号(CN)的经济、管理类报刊上发表会计类论文的,每篇论文可折算当年继续教育30学分;与他人合作发表的,每篇论文的第一作者可折算当年继续教育30学分,其他作者每人可折算当年继续教育10学分。 会计人员可通过会计人员信息管理系统—继续教育个人申请提交核心期刊的目录页和带有本人署名页图片,由各区财政局审核。 6.独立公开出版会计类书籍的,每本会计类书籍可折算当年继续教育90学分;与他人合作出版的,每本会计类书籍的第一作者可折算当年继续教育90学分,其他作者每人可折算当年继续教育60学分。 会计人员可通过会计人员信息管理系统—继续教育个人申请提交会计类书籍封面(要带有出版社名称和本人署名)图片,由各区财政局审核。 二、继续教育学分申请有关要求 北京市会计人员通过以上六种形式折算继续教育学分的,原则上应于当年完成继续教育学分的折算;当年未完成学分折算的,可在下一年3月31日前申请补登折算学分;下一年3月31日后,系统将自动关闭,不再补登折算学分。

【 #会计继续教育# 导语】2019年广东惠州会计人员继续教育人员范围、学分要求等内容整理如下供考生参考,希望对考生有帮助! 关于惠州市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县(区)财政局,市直各单位: 根据省财政厅《关于广东省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登记事项的通知》(粤财会〔2018〕87号)、《关于我省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管理工作几个具体问题答复口径的通知》(粤财会便〔2018〕25号)要求,为做好我市会计专业技术人员(以下简称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管理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继续教育人员范围 参加继续教育人员范围是: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即在职在岗会计人员。取得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目前未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暂不需要进行继续教育,如参加继续教育,完成后请保留学习证明,暂不办理学分登记。 二、继续教育学分要求 每年继续教育学分要求不少于90学分,其中公需科目不少于30学分,专业科目不少于60学分。 三、公需科目学习 公需科目由省人社厅负责开发网络课件,在其的继续教育管理系统上公布(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管理系统),供会计人员登陆免费学习,具体请按照人社部门有关通知和要求完成。学习任务完成后,系统自动登记公需科目学时。 四、专业科目学习 专业科目的学习按照省财政厅发布的专业科目学习指南要求开展,方式和学分计量标准如下: 1.参加继续教育施教机构或用人单位自行组织开展的继续教育培训,按照学时计量,每学时1学分; 2.通过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注册会计师考试、税务师考试以及用人单位认可的会计技能类考试,每通过一门折算90学分; 3.财政部门组织的各类培训,按照学时计量,每学时1学分; 4.参加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的中专以上会计类专业学历(学位)教育,通过当年度一门学习课程考试或考核的,折算为90学分; 5.承担继续教育管理部门或行业组织(团体)的会计类研究课题独立承担的,每项研究课题折算为90学分,与他人合作完成的,每项研究课题的课题主持人折算为90学分,其他参与人每人折算为60学分; 6.在有国内统一刊号(CN)的经济、管理类报刊上发表会计类论文独立发表,每篇论文折算为30学分,与他人合作发表,每篇论文的第一作者折算为30学分,其他作者每人折算为10学分; 7.公开出版会计类书籍独立公开出版的,每本会计类书籍折算为90学分,与他人合作出版的,每本会计类书籍的第一作者折算为90学分,其他作者每人折算为60学分; 8.参加中国注册会计师继续教育培训经市注册会计师协会确认的,每学时折算为1学分。 五、继续教育学分登记 2018年及以后年度的继续教育记录统一在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管理系统上进行登记,采用“个人申请,用人单位确认”方式办理。请各县(区)财政局、市直单位和会计人员登陆系统进行注册,确保我市会计人员年度继续教育登记工作的顺利完成。(注册流程和有关要求详见附件粤财会〔2018〕87号文)。 学分登记办理流程:会计人员登录系统——注册账号——绑定用人单位(如无法绑定用人单位,请所在单位进行注册)——点击继续教育记录申报——点击添加——填写保存信息并上传附件——点击送审——单位审核确认。

会计论文发表折算学分

看具体省份赋分标准,核心刊物加分会比较多,二作会减2分

不能,继续教育的学分学时间归教育局管理,不是一个系统的

会计继续教育跟初级和中级没有关系的。 会计继续教育对象为在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以及社会团体、个体经济组织等(以下简称单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或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在广西区内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 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内容分为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两大类。每人每年教育培训考试总学时不低于90学时。 会计继续教育方法:会计人员可选择网络继续教育学习、面授继续教育学习以及其他学习方式完成年度继续教育。如果当年考过初级职称或者中级职称的,也可以直接去申请当年的继续教育,具体手续要咨询当地的财政局。每年继续教育完成后,需要到财政相关部门做登记,具体操作流程会在当地的财政网站中会计管理有说明的。

会计继续教育是你拿到证的次年接受学分不低于九十的学习,跟初级和中级不是一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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