梦中的纸马
常规情况,学满90-100学分即可,不区分必修选修课程,其中公需课要求学满30-35学分;2.其他形式的继续教育抵顶学分未达到90学分但高于45学分,需要学满45学分,不区分必修选修课程,其中公需课要求学满30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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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会计师继续教育是指注册会计师要参与的资格继续的教育,不参与注册会计师继续教育,注册会计师到期后不能继续,资格将被取消,参与了继续教育,相当于续约,资格得以延续。
注册会计师单科考试成绩可以抵扣继续教育吗?
根据《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规定》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实行学分制管理,每年参加继续教育取得的学分不少于90学分。其中,专业科目一般不少于总学分的三分之二。
首先,学员应先了解规定形式的继续教育,其学分计量标准如下:
(一)参加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等会计相关考试,每通过一科考试或被录取的,折算为90学分;
(二)参加会计类专业会议,每天折算为10学分;
(三)参加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的中专以上会计类专业学历(学位)教育,通过当年度一门学习课程考试或考核的,折算为90学分;
(四)独立承担继续教育管理部门或行业组织(团体)的会计类研究课题,课题结项的,每项研究课题折算为90学分;与他人合作完成的,每项研究课题的课题主持人折算为90学分,其他参与人每人折算为60学分;
(五)独立在有国内统一刊号(CN)的经济、管理类报刊上发表会计类论文的,每篇论文折算为30学分;与他人合作发表的,每篇论文的第一作者折算为30学分,其他作者每人折算为10学分;
(六)独立公开出版会计类书籍的,每本会计类书籍折算为90学分;与他人合作出版的,每本会计类书籍的第一作者折算为90学分,其他作者每人折算为60学分;
(七)参加其他形式的继续教育,学分计量标准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以下称省级财政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会同本地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中央主管单位制定。
其中第一条就规定:参加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等会计相关考试,每通过一科考试或被录取的,折算为90学分,也就是说参加注会考试的学员,只要本年度注会考试通过一科,通过考试当年的会计继续教育就不需要参加。(需要注意的是,所有的证书和其他项的抵免只在当年有效,不能结余!第二年该参加继续教育的还得参加继续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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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个人可以提出申请: 1、参加财政部组织的全国会计领军人才考试以及广东省财政厅组织的高端会计人才考试,当年年度被录取的,折算为24学分; 2、参加财政部组织的全国会计领军人才培训,当年年度考试或考核合格的,每学时折算为1学分; 3、参加财政部组织的大中型企事业单位总会计师素质提升工程培训,当年年度考试或考核合格的,每学时折算为1学分; 4、参加广东省财政厅组织的高端人才培训年度考试或考核合格的,每学时折算为1学分; 5、参加当年年度中国注册会计师继续教育培训,经所属注册会计师协会确认的,每学时折算为1学分; 6、参加当年年度会计、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以及当年年度注册会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注册税务师考试,每通过一科考试的,折算为24学分; 7、参加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的会计类专科以上学位学历教育,当年年度通过一个学习科目考试或考核的,折算为24学分; 8、独立承担继续教育管理部门或其认可的会计学术团体的会计类研究课题,当年年度课题结题的,每项研究课题折算为24学分;与他人合作完成的,每项研究课题的第一作者折算为24学分,其他作者每人折算为12学分; 9、当年年度独立在有国内统一刊号(CN)的经济管理类报刊上发表会计类论文的,每篇论文折算为24学分;与他人合作发表的,每篇论文的第一作者折算为24学分,其他作者每人折算为12学分; 10、当年年度公开出版会计类书籍的,每本会计类书籍折算为24学分;与他人合作出版的,每本会计类书籍的第一作者折算为24学分,其他作者每人折算为12学分; 11、当年年度参加广东省财政厅组织或其认可的会计类知识大赛,成绩合格或受到表彰的,折算为24学分; 12、我局认可的其他形式。
① 请问,我能用我全日制大专毕业时自己写的论文来代替我继续教育学历的本科毕业论文交上去吗…因为,写一 继续教育很简单的,修改下就可以了 ② 省级期刊上发表的论文
常规情况,学满90-100学分即可,不区分必修选修课程,其中公需课要求学满30-35学分;2.其他形式的继续教育抵顶学分未达到90学分但高于45学分,需要学满4
在正式学术刊物上发表论文的,视其刊物级别按以下标准折算继续教育学时:署名正式出版了相关的专业著作,可以按本人每写1千字折算成3学时培训计算。在国际、国家、省级杂
看具体省份赋分标准,核心刊物加分会比较多,二作会减2分
开发区、邹区镇、各街道、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财政部《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财会[2018]10号)、《江苏省会计专业技术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