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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发表中介玩失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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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发表中介玩失踪

被侵权应当及时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规定有侵权行为的,应当根据情节承担停止侵权、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同时,损害公共利益的,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可以责令停止侵权行为。法律分析侵犯作者精神权利的行为,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发表其作品的。这是侵犯作者的发表权的行为。著作权人享有作品的发表权,其创作的作品,是否发表、何时发表、以什么形式发表,都由著作权人自己决定。他人未经作者同意,不得公开作者没有发表过的作品。同时,如果作者与他方订立了著作权转让合同或独家出版合同,就不可以再另行发表其作品了。因为此时著作权人在合同约定范围内不再享有发表权了。未经合作作者许可,将与他人合作创作的作品当作是自己独立创作的作品发表的。这是侵犯他人署名权的行为。没有参加创作,为谋取个人名利,在他人作品上署名的。这也是侵犯他人署名权的行为。歪曲、篡改他人作品的。这是指在未征得著作权人同意的情况下,对其作品作实质性的删节、修改,从而破坏作品的真实含义的行为。这是侵犯作者保护作品完整权的行为。剽窃他人作品的。这是指将他人作品的全部或部分改头换面,或略加整理以自己的名义发表的行为。剽窃他人的作品,将他人的创作成果据为己有,既具有侵犯作者精神权利的特征,又具有侵犯作者经济权利的特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 第二十一条 著作权属于自然人的,自然人死亡后,其本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的权利在本法规定的保护期内,依法转移。著作权属于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变更、终止后,其本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的权利在本法规定的保护期内,由承受其权利义务的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享有;没有承受其权利义务的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由国家享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八十五条 故意侵害他人知识产权,情节严重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相应的惩罚性赔偿。

你若保留了几次改编不同时间版本,且该版本早于提供给中介版本,则有说服力。另外,你与中介有否电子邮件往来记录——就这篇论文讨论沟通事宜?如有,也是证据。有否记日记习惯,提到此事的。

警察局。1、首先要将与论文中介诈的聊天记录,和转账记录进行保存。2、其次前往警察局报案进行报案,将资料进行上交。3、最后等待警察局进行受理,等待回复即可。

警察局。被发表论文中介,可以向当地公安机关举报或者投诉。举报或者投诉电话号码,去警察局寻求帮助,也可以亲自到公安机关报案或者利用短信、微信、信函等去报案或者投诉。

发表论文后失踪

最近有个姓潘的很火啊!鉴于大家都想简单了解一下,我就用尽可能简单的语言简单总结一下最近沸沸扬扬的P博文事件。一位朋友在某乎写出了一篇关于自己朋友P博文消失过程的回忆,真个过程写的是细节满满,让人无法确定事情的真实性。想说是科幻,又觉得是个事实。假如是编写出来的短篇故事,我只能说作者的功力相当深厚。我们今天就把这件事当成短篇故事来讲三个点,如果想看原文就留下你的评论,我们可以讨论一下。

先做个故事梗概:我和P博文在初中就是同学,又在同一个高中不同班。高考前的43天,我俩打羽毛球,将羽毛球打入了一个陈旧又无人居住的宿舍楼的地下室露出的换气口里。在我、P博文和L君在捡羽毛球这个过程中的时候,P博文和我们分开了一会儿,然后就彻底消失了。这里的消失,指的是在这个世界上,好像除了我和L君之外,没人记得P博文曾经存在过。

1、时间

事情发生在2013.4.25星期四,在读高三,距离高考还有43天,P博文的生日是8.18。在描写到他们去捡羽毛球的时候,推开门陈旧的学生宿舍的门后,看到墙上有住宿规定,落款是03年。在继续往宿舍楼下走的时候,写到自己的小米2手机还有3G信号(小米2上市在2012年,售价1999)。作者写到晚上在家,将充好电的小米2开机,时间显示为1970年1月1日的11:52。在我看来,1970年这个是为了加重科幻悬疑的味道。

2、人物

文中主要人物为:我、L君、小温和P博文。其他的人物不算详尽,但是描写的会相对饱满。比如说羽毛球课的金老师是《游戏王》的粉丝,中年男性语文老师会在晚自习时为我们减压,甚至一直扯到十天前勇士和湖人的比赛(2013年湖人对阵勇士那场比赛在4.13日,而不是十天前的4.15日)。我和P博文的初中班主任是教数学的刘老师,两个人都是教英语的徐老师的课代表。P博文的父亲在国企,母亲在百货大楼卖化妆品。

1、地点

以素质教育闻名的天津塘沽某高中,文中写到他们的高中可能是全天津唯一不是正南正北建设的校区。还有因为全面走读而很久没人住的宿舍楼,宿舍楼还连着食堂。

2、行为

体育课上打羽毛球,因为烈日,他们选择在有树荫的地方打,后来去了宿舍楼前,结果球被P博文打到了,宿舍楼半地下室的换气口里,因为羽毛球的品牌是XX克斯(很贵)。小温留下来看球拍,其他人决定下去捡球。P博文在捡球过程中和我、L君分开后,P博文就彻底消失了。

3、环境

学校各个楼的位置,陈旧宿舍楼内的情况,他们跑出去的时候是后门,而后门直对小学。原文中给出了地图,结合原文会看的很清楚。

在发生了P博文消失这个事件后的多年,他还和L君有过聊天。L君在聊天中说了一句“都不愿意提,咱也别叫唤了。”这句话用了一个咱,是不是表明其实L君也一直记得P博文这个人,只是因为没意义而不想再提起,疑点重重。

这个事件到现在依然被大家津津乐道,事实还是虚构我们无从考究,其实原文中的细节还有很多很多。作为看客的我们只能是聊聊这个热点,陈述一下观点。感兴趣的话,欢迎各位在评论区留言,我们可以一起讨论文中的细节,就当是茶余饭后的键盘运动了。比较有意思的是,我觉得事情最搞笑的起因就是源自L君的一句话:来都来了。

事件是在打羽毛球的时候,羽毛球掉落到废弃的宿舍地道里面,去捡球回来的时候,潘博文凭空消失,周围的同学记忆里全部把潘博文抹除了,除了当事人之外,其他人对于潘博文的记忆全部没有。

原作者已经出面澄清了,这只是她幻想中的伙伴,并不是真实存在的。他也已经把这个故事的版权卖给了别的公司。

后来这件事情一直没有结案,也一直没有结果。

失踪博士生六年没发表论文

博士6年不发表论文的后果没有统一规定,各学校要求不同。根据目前国内的博士论文发表现状,长时间不发表论文,一般情况下会导致延期毕业,严重的会无法取得博士毕业证书。

举例如中科大博士刘春杨6年未发论文,硕博连读是五年制,刘春杨应该在2017年6月拿到博士学位,但他没有达到博士毕业的要求,因此读博期间延期毕业。

《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关于博士学位标准修订的指导原则》规定,地球化学博士学位授予的科研成果要求是,“以研究生为第一作者(导师署名不计在内)、以我院(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地球和空间科学学院)为第一署名单位。

发表(或被接收)与学位论文相关的研究性学术论文”、“必须至少发表一篇本人第一的英文文章(影响因子大小不限)。”文件中还对硕博连读的年限作出了规定:“学习年限一般为5年,其中博士阶段学习年限不少于3年。

导师可根据实际情况在培养年限上采取弹性学制,博士阶段最长学习年限应不超过6年(含休学)。”是非常要紧的。

1994年西安交通大学热能工程专业博士研究生、28岁的于春红过完年后返校,就此失踪,至今28年了依旧杳无音信。综合网上的新闻来看,有关她的线索主要有三处。

第一处是于春红的妹妹于志华在西安交大寻找线索时,有个安徽网友透露。20多年前他的老家安徽亳州来了一位被拐卖的女子,女子被人喂了药物一直神志不清,村里人说女子是四川口音,还有人说她是博士,是在寒假返校的途中被拐卖的。而且该女子的长相和于春红有些相似。这个网友透露的信息和于春红的情况非常像,于是于志华抽血委托警方与那名女子做DNA鉴定,警方鉴定后告知那名女子不是于春红。本月23日晚,于志华告诉媒体,当晚西安碑林警方联系到她,称疑似有新线索出现,将为她进行采血比对。目前警方还没有透露结果。

第二处线索非常可疑,和西安交大有关。于春红的妹妹于志华赶往西安交大,寻找和姐姐有关的一切。然而,她到西安交大调查后发现,姐姐被校方封存的、包括日记在内的个人物品均已遗失。于春红有写日记的习惯,从她的日记里或许可以找到线索,但是校方却说全都遗失了。为什么会遗失?并且在于春红失踪后1年里,她的博士津贴仍在发放,1995年西安交大注销了于春华的学籍,于春红存折里的钱被取走了,存折被销户。是谁取走了她的钱?更离谱的是,校方给于志华出示过一份未加盖公章的情况说明。上面写着,于春红父母在寒假期间因经济问题与女儿发生矛盾,父母希望于春红能从博士津贴中拿出一些钱给父母补贴家用。于春红则表示“博士津贴很少,很难补贴家用,干脆不读书了”。关于校方的情况说明,于志华并不认可,认为其与事实不符。校方为何要出示这份情况说明?

第三处线索有些诡异。于春红硕士期间的好友联系到于志华,说在1993年12月,于春红去她咸阳的家里玩时就有点不正常,那次于春红穿了一件很脏的绿棉袄,神情有些恍惚,吃橘子时竟然连皮一起吃。这个朋友问她发生了什么,但于春红没说,第二天就不辞而别了。于春红的失踪是否与这有关

第一,好像在北京找到了,第二,已经进行了DNA的比对,第三,许多校友联合提供线索,第四,各大媒体转载,第五,已经发现疑似人员。

美国时间 6月14日 ,美国佛罗里达大学校警表示,该校一名华裔博士研究生陈某在其工作的校园办公室内上吊自杀,生前疑似受到华人导师李某的长期压迫与剥削,并与其存在巨大矛盾。

图片来源:华人生活网

事件始末

其电子邮件中留下遗书:「 没有杀死你的会让你更强大 」。

陈博士今年30 岁,正在佛罗里达大学电子与计算机工程系攻读博士学位,生前疑似与华人导师李某产生巨大矛盾。

在陈博士自杀后,他的邮箱中设置了一封定时邮件,他的父母、女朋友以及他在佛大的导师李某均收到了这封「遗书」。

而在失踪之前,陈博士曾发微信给朋友,表示自己学业上的压力,并说自己已经走投无路了。

图片来源:知情者提供

有关消息说, 陈博士生前似因论文与华人指导教授李某发生激烈争执 。

消息人士说, 陈博士的论文原来已经投稿成功,即将发表,可是他发现起始数据有误,整个论文被全盘推翻 。

因此要求指导教授撤回论文,教授却不同意。

图片来源:知情者提供

教授表示如果撤销论文,陈博士六年心血将全部作废,无法获得博士学位,另一个办法就是装作不知情,直接发表论文。

但是,陈博士担心发表数据明显错误的论文,万一日后被同行看破,不但影响其他人的研究, 他自己的学术生涯也会断送 。

图片来源:新闻视频截图

朋友宣称陈博士个性乐观开朗,可是长期受到指导教授压迫剥削。动辄拿无法毕业威胁他, 论文事件更让他苦恼,早就萌生自杀念头 。

图片来源:知情者提供

他的电脑里就有很多有关自杀的信息。

而此次涉事的教授是一名中国的李教授。随后,记者联系了李教授,但是李教授却表示6月8号因为家里有事回了中国,自己不知道这件事情。

如今,警方已经介入调查,陈同学的父母也已经准备去往美国。

问题的关键是,如果陈博士的生前好友所言属实,他的的确确遭受过「野蛮」的对待,在毕业论文问题上,明知有问题,还有逼迫学生发表。

这难到还是一名导师应有之作为吗?

整整六年的时间,都在为自己的热爱的研究倾尽心力,得到的却是一个「造假就可以拿学位」的回答,这恐怕并不是陈博士的「初心」。

博士心理状况不容乐观

近年来,博士寻短见的悲剧我们见过太多了,每每都痛心疾首。

一提起博士,可能绝大多数人都会觉得可望而不可及。但事实上博士生的生活并没有想像般的光鲜。

在这个时代, 论文、毕业、就业 成了硕士博士们肩上的三座大山,压的人喘不起来。Nature的社论版块曾报导,45%的硕博士有抑郁倾向,有抑郁或者焦虑现状的硕博士比例比一般人高出6倍。

图片来源:Nature

博士生长期高压力和高强度的研究工作,情绪失落、焦虑甚至抑郁频繁出现。然而在心理出现问题后,较少有博士会寻求心理咨询,缺乏正确的心理疏导,最后承受不住,就往往会做出不正确的决定。

和导师关系,一个永恒的难题

每每有博士自杀,媒体总会报导其与导师关系不和谐,受导师压榨。对硕士博士来说,师生之间的关系很微妙也很复杂,但能确定的是,导师很重要。但是这年头,好老板凤毛麟角,优秀的博士比比皆是,一来二去抑郁的博士只能是越来越多。

举个例子,博士毕业必须要经过导师签字,故而遇到人品不太好的老师,毕业就会殊为不易。为了能让导师签字,博士硕士们往往要「答应」导师一些非毕业要求之内的其他额外条件。

而在此次事件中, 陈惠祥与导师之间关系就不是很融洽,据悉,导师经常对陈大骂出口,压迫剥削,甚至不顾陈的学术生涯也不撤稿。那么,在这种大环境不容乐观的情况下,应该怎么和导师相处呢?

学霸君也很无奈…处于弱势的博士生们往往只能选择 妥协 :

1、做自己该做的事,保持一些个性。

2、学会理解和观察,摸清导师的脾气。

3、我能行!用能力赢得导师尊重。

拒绝学术灌水,为自己的学术生涯负责

但是,这次事件还有一个值得注意的焦点: 论文撤稿 。

设身处地的想了想,如果是学霸君面对这件事,我也会和陈博士做出一样的选择: 撤稿 。

这是科研人最基本的科研精神。

作为科研工作者,论文在当前还是无法回避的一个评价标准。为了学位、职称、奖金、奖项、申请基金,科研工作者有时候不得不为了科研发一些「水文」,或者对论文数据进行一些「修饰」,有些地方将错就错,变得不那么较真。

陈惠祥正是担心有纰漏的论文会让同行纠错,最后影响自己的学术生涯。

比起陈惠祥的执著于较真,当前很多科研工作者有时迫不得已,随波逐流,事后又悔不当初,被网友爆出学术不端,居然以年轻时不懂事来回应。

对于自己的学术生涯,我们一定要谨慎再谨慎,毕竟被查出来学术不端,就是自己一辈子的污点。所以我们应该拒绝学术灌水,为自己的数据和论文负责。在投稿时要筛选靠谱,业界好评的杂志,避免被「黑名单」期刊和水刊耽误,进退两难。

最后,学霸君希望各位博士调整心态,拒绝抑郁,如果抑郁了,千万要:

图片来源:北京大学

生命只有一次,千万珍惜。

封面来源:站酷海洛Plus 照片由 Pixabay 从 Pexels

杭州女子失踪事件论文发表

如果知道她是怎么失踪的,新闻就不会用“凭空消失”“离奇失踪”来形容了,眼下不仅家人不知道她到底去了哪儿,就连监控都没拍下任何有用的信息警察对这事儿也是毫无头绪,目前家属已经拿出10万元征集女子的踪迹但是仍旧没有线索。

“捉迷藏”是个人都玩儿过,但是一个大活人“藏”了十多天一点消息都没有的事儿谁见过?杭州市某小区的来某就是这样突然消失了!据来某的女儿回忆,7月5日凌晨父亲起来上厕所时来某还在床上睡觉,等到5点多父亲醒来的时候来某就已经不在了,家人都觉得她可能有事儿出去了就没在意,等到下午来某单位的领导打电话说她没来上班,他们才意识到事情不对劲儿这才报了警。

报警后他们回家查找线索,发现来某的钱包、银行卡、手机还有衣物全都没拿走,从来某的丈夫口中得知,来某在失踪前没有任何异样,吃饭正常行为正常情绪也正常,但就是这样一个人却离奇的失踪了,监控没有记录周围也没有看到来某出去的人,目前警方已经着手调查,相信很快就能找到来某的踪迹将事儿的来龙去脉调查清楚。

来某失踪的始末简直和科幻片里的变种人一样,来如风去无影,当新闻在网络上发布后引起了网友的热议,不是说人消失感到新奇,而是人突然消失一点儿消息都没有让人感觉蹊跷,尤其是看了事情的始末后更觉得这事儿有猫腻。

首先,来某隔壁的邻居说自己平时睡得晚能够清晰的听到来某家上厕所冲水的声音,但是来某丈夫称看到来某最后一次的时间恰巧是半夜起来上厕所,邻居为啥没说听到了马桶冲水的声音,来某的丈夫真的在半夜看到了她熟睡在自己的身边?妈呀,这事儿细思极恐!

其次,早上起来看到来某不在丈夫没觉得不对反而行为很自然,一大早公司都没上班他就没想一下来某会去哪儿?况且俩人住在一起手机肯定也是放在卧室,来某出门没拿手机他也没注意到?到底是丈夫没注意还是说看到了当做没看到,这事儿估计只有她老公自己最清楚了。

再者,家里人有啥衣服都门清儿,一般白天穿的衣服晚上都会脱在床边放着,或者放在卧室的某个特定地方,来某丈夫起床后看到衣服还在卧室就没觉得事儿不对?这一系列举动别说网友觉得蹊跷,是个人看到这些都会觉得她老公是个有“故事”的少年啊!

从现有的信息看来某失踪的时候穿着的应该是一件咖色的吊带睡衣,说心里话,像来某这个岁数的人都特别注意自己的形象,平常出门肯定都是穿着规矩的衣服,最起码也要得体毕竟这么大岁数了让人在背后指指点点影响不好,但是来某失踪后家里的衣服没少,她穿着一件睡衣能去哪儿?

况且她钱包、银行卡都没带就算出去买兜里都没钱,最重要的是在她女儿报案后调取了来某所有银行账户信息,发现余额没变那这些天她在外面怎么生活,拿什么吃饭在哪儿休息?从这所有的信息来看,来某或许已经遇害了,如果是被绑架绑匪得打勒索电话,如果是受伤医院得联系家属,如今啥都没有一个大活人就这么隐匿在了茫茫人海中,除了遇害真的想不出来她为啥不联系自己亲人的理由了。

人还能凭空消失?表示深度怀疑。

目前失踪的途经还未知,总之就是很离奇,监控都没有查看到怎么走的,不知道是不是有意避开监控范围离开的。

北京7月25日上午10时,杭州公安举行新闻通气会,通报杭州江干来某某失踪案有关内容。

警方通报称:7月23日1时,专案组以涉嫌故意杀人罪对许某某刑事传唤。经审讯,突破了嫌疑人口供。经来某某丈夫许某某交代,其因家庭生活矛盾对来某某产生不满,于7月5日凌晨,在家中趁来某某熟睡之际将其杀害,分尸后分散抛弃。

犯罪嫌疑人许某某于7月23日晚被警方依法刑事拘留,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事件经过:

7月6日20时07分,杭州市公安局江干区分局接群众求助,称三堡北苑居民来某某于7月5日凌晨失踪。针对该起失踪事件,江干分局立即组织力量开展调查寻人工作。在搜寻过程中,多处疑点引起警方高度重视,省、市、区三级公安机关迅速成立专案组,全力开展侦查工作。

专案组第一时间调取了该智安小区内以及周边所有视频监控,对小区内全部1075户人家开展询问走访,重点走访询问失踪人员的家人、亲属、邻居、同事、朋友等关系人。根据走访排查情况,结合各类侦查数据,综合分析研判,排除了来某某自行出走及其他人员作案等各种可能,初步发现了许某某的作案嫌疑。

7月22日下午,专案组对化粪池开展抽取排查工作,连续奋战25小时,对抽取的38车粪水进行冲洗、筛查,期间发现有疑似人体组织,现场提取检测后,经DNA比对系来某某人体组织,综合判断来某某可能遇害。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杭州来某某失踪案告破  警方通报侦办情况

我国的记算机说的那么发达。快速为什么不用在网络实名认证上呢?勉得老百姓总是上当。最后还得嘛烦公安干警!这不是劳命伤财又损国威吗?见意以切信息必须有实名认证。谁发送谁负责!就像在肺炎期间一样严办!净化虚假信息!

发表论文中介收了钱失联

对方答应退钱,但是三年的时间却一直没退钱的话,建议采取法律诉讼的方式,这样能够使对方退钱,先跟对方沟通一下,如果对方现在还不退钱的话,建议直接起诉。欠钱不还。一、欠钱不还法院起诉流程有几个步骤欠钱不还法院起诉流程有5个步骤。普通程序6个月内审结。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债权人请求债务方给付金钱、有价证券,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债权人与债务人没有其他债务纠纷;支付令能够送达债务人。起诉大概的程序如下:1、写好起诉书;2、携带证据和起诉书到法院立案并交诉讼费;3、法院审查确定受理后就会开庭审理;4、法院判决;5、执行判决。民事案件审理时间:简易程序3个月内审结。二、欠钱不还怎么起诉?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债权人请求债务方给付金钱、有价证券,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债权人与债务人没有其他债务纠纷;支付令能够送达债务人。债务人在收到人民法院发出的支付令后十五日内没有清偿债务,或没有向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三、欠钱不还可以报警吗?欠钱不还的情形,属于民事纠纷,不属于公安机关管辖范围,不可以报警处理。但当事人对于债务纠纷可以协商解决,协商无法解决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通过人民法院解决纠纷。第三条人民法院受理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提起的民事诉讼,适用本法的规定。第二十一条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只有跟法院起诉。首先,买论文可能被认定该类交易本身不合法,所以是否支持你的诉求不确定,其次,如果合法,你们交易后论文没有成功发表,只能算他违约,违约属于民事,一般只能通过仲裁,诉讼解决。一点小思路,仅供参考

不可以。论文发表行业鱼龙混杂,如果不了解一些论文发表知识,就有可能会遇到中介,钱就不能追回来了。而目前这块的监管力度不能说没有,但是和其他行业相比还是相对要弱的,而且因为都是网络交易,很多都是私人转账,也无形中提高了维权成本。

很多行业职工在评级或者晋升时,都有期刊论文发表的要求,这一点给平时忽略学术研究、缺乏文字功底的人员造成不少困扰。如果这时有人告诉你,只要花钱就能在正规期刊上发表文章,你会信吗?警方告诉你, 别信!假的!近日,江苏泰州姜堰警方就通过缜密侦查,捣毁一个以“买卖、代发论文”为由实施的犯罪团伙, 跨省抓获12名犯罪嫌疑人。以为给钱就能发论文,结果8500元今年41岁的王女士是姜堰某单位的一名正式职工,由于评职称需要在期刊上发表论文,多年不执笔的她产生了烦恼。一次偶然的机会,王女士听说网上有人做“代发论文”的生意,声称只要给钱,国家级刊物都能上。2019年5月,抱着试试看的态度,王女士通过网络搜索,果真找到不少号称可代发论文的“商家”,随后她通过网页上的微信号联系了对方。通过聊天,对方声称不仅可以代发论文,甚至可以根据职业需求提供代写服务,并保证代写的论文能够见刊。商定好价格后, 王女士便给了对方3000元定金,约定文章写好经王女士确认后再行刊发。2019年8月,王女士收到文章,发现内容果真与自己提供的课题相关,但是并无什么研究成果,按照正常情况应该很难刊发。可此时对方却再次向王女士保证,只要给“发稿费”就能上国家级期刊, 经受不住诱惑的王女士又向对方转了5500元余款。可这次转账后,王女士就再也没联系上对方,本来说好2019年底在某期刊刊发的论文也一直没有刊发。意识到后,今年4月底,王女士向公安机关报警。缜密侦查,捣毁“买卖论文”团伙接到王女士报警后,姜堰警方详细询问其过程,对相关证据进行收集核查。随后,反诈中心民警重点围绕作案微信号深入研判,锁定犯罪嫌疑人身份为黄某。民警现场搜查扣押通过进一步侦查,民警发现在黄某作案时间段内,有多人与其有密切联系,分析该起案件很可能是团伙作案。通过进一步的数据侦查,警方确定这个以黄某为首的团伙至少有十余名成员,并明确了该犯罪团伙主要窝点位于云南昆明和广东湛江。民警现场扣押电脑等作案工具5月12日,姜堰警方组织20余名警力奔赴两地实施抓捕,经过多次踩点侦查,民警最终摸清了嫌疑人的数量和三处办公地点,并在当地警方的大力支持下, 一举抓获了包括黄某在内的11名犯罪嫌疑人,现场扣押手机、电脑等物品百余件。2年作案1000余起,涉案金额超600万元原来,2年前,嫌疑人黄某听朋友介绍在网上帮人代写文章来钱快,只要在网上接单,然后把文章题目发给专门的代写公司,当“二传手”就能赚取可观的差价。一段时间后,黄某发现“生意”不错,就前前后后招了十几个人一起干,并将“业务”扩展到文章代发表方面。经查, 这伙嫌疑人大多只有初、高中文化,根本不具备代写专业文章并发表的水平。一般情况下,他们是根据对方的发稿期刊级别和发稿字数收取5000至9000元不等的代写和发稿费,收到转账后承诺3个月之内在指定刊物上发表。而事实上他们不会向指定刊物投稿,如果对方反复催,他们就会随便将文章发到一些没有期刊号的业余杂志上应付了事,或者直接不予回复。由于代写、代发表文章本身是不光彩的事,尽管受害人收到的代写文章质量很差、不能发表, 但很多人发现后还是选择不报警。该团伙正是掌握了受害人的这一心理, 2年内疯狂作案1000余起,金额超过600万元。5月25日,随着最后一名犯罪嫌疑人到公安机关投案,该犯罪团伙12名嫌疑人全部落网。论文投稿分为很多种情况,最重要的是掌握一些对方的基本信息,如果有转款给对方,转账信息要保留。但有一点务必切记:自己要达到一点的危害程度才能被公安立案,如果事情并不严重,报警也没有太大的意义。收集自己的信息,包括:已经成功发给对方论文的证据;如果有转让给对方,转账记录要保存;与对方沟通时的通话记录;如果论文已经发表,要看作者是谁,要搜集论文是自己原创的证据。2/3确定对方大致的住所地。如果知道对方公司可在相应的软件上面查找对方住所地。不过投稿一般都有纸质文稿的投稿地址,确定这些之后,就可以到对方所在地派出所报警。当然,无论如何都可以直接到自己居住地派出所报警。3/3到现场或打电话报警。注意事项能收集的证据要先收集好,初步证明自己存在的事实自己要有一定的危害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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