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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期刊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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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法学期刊投稿

如果学术期刊自己都可以投的话,那自然也就不需要代理了,呵呵。

随着法学硕士,特别是法律硕士的泛滥,越来越多的院校开办了法学、法律硕士,据不完全统计,开办院校高达近300所!部分法学院校的法学、法律硕士的招生名额远远多于本科生的招生。甚至一些以职业培训为主的,师资力量极度薄弱的高校也办起了法学、法律硕士。法学已经不再是关乎人与神的学科,已经泛滥成有几名教授或者副教授即可办起的普通学科。下面给大家介绍法学硕士比较好发表的核心期刊有哪些。1.人民检察杂志 北大核心期刊统计源期刊《人民检察》(半月刊)自1956年6月创刊至今已走过50余年的历程。是人民检察院的机关刊物、国家法律类核心期刊.

《人民检察》以“交流经验、指导业务”为宗旨,及时反映人民检察院的工作部署,交流推广各地检察机关工作经验,探讨法学理论、检察理论以及检察制度建设、法律适用中的热点、难点问题,详实地记录我国检察事业及相关法学理论的发展历程。

2.甘肃政法学院学报杂志 北大核心期刊CSSCI南大核心期刊

《甘肃政法学院学报》(双月刊)创刊于1986年,是由甘肃省教育厅主管、甘肃政法学院主办的法学类学术期刊,原名《政法学刊》,1994年改为现名,1995年经国家新闻出版署批准在国内公开发行。《甘肃政法学院学报》是法学类专业学术期刊,是我国重要的法学刊物,具有较为广泛的影响。

不想解析那么多,自己看楼下吧

法制与社会,法制博览,法律与经济这些吧,研究生也一般也在上面投稿。其他刊物本科生也不要想了,想想你和你导师的文章能投到一本杂志上也不太现实吧。

法院期刊投稿

知网近日也就此事向媒体表示,知网正常是与学校和期刊编辑部合作的,不与作者直接对接。一般来说,论文作者在向期刊投稿时,期刊的协议书或投稿须知中会注明,稿件采用后将编入知网数据库等表述。因此,知网方面认为,协议书、投稿须知等证据可证明其使用涉案作品获得了赵德馨的许可。但在法院看来,这样的做法“缺乏合同依据”。从中国裁判文书网收录的多篇相关案件判决书来看,法院认为,学术期刊的投稿须知或没有作者签字确认的线上协议等,不能视为其与赵德馨达成了关于涉案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许可使用合同。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总干事张洪波向中新网记者表示,信息网络传播权是随着互联网的发展而产生的。可即便如此,相关保护条例也已施行了十余年。记者注意到,2006年7月施行的《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即明确规定,权利人享有的信息网络传播权受著作权法和本条例保护。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将他人的作品、表演、录音录像制品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提供,应当取得权利人许可,并支付报酬。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以下简称司法解释)的第118条规定,当事人交付留置金、担保金、 保证金、订约金、...

据我所知知网近日也就此事向媒体表示,知网正常是与学校和期刊编辑部合作的,不与作者直接对接。一般来说,论文作者在向期刊投稿时,期刊的协议书或投稿须知中会注明,稿件采用后将编入知网数据库等表述。因此,知网方面认为,协议书、投稿须知等证据可证明其使用涉案作品获得了赵德馨的许可。但在法院看来,这样的做法“缺乏合同依据”。从中国裁判文书网收录的多篇相关案件判决书来看,法院认为,学术期刊的投稿须知或没有作者签字确认的线上协议等,不能视为其与赵德馨达成了关于涉案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许可使用合同。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总干事张洪波向中新网记者表示,信息网络传播权是随着互联网的发展而产生的。可即便如此,相关保护条例也已施行了十余年。记者注意到,2006年7月施行的《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即明确规定,权利人享有的信息网络传播权受著作权法和本条例保护。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将他人的作品、表演、录音录像制品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提供,应当取得权利人许可,并支付报酬。

问题一:全国法学的核心期刊有哪些?哪些可以免费投稿?谢谢! 法学核心期刊可以提供,免费投稿的很少。 法律类核心期刊表 1、法学研究 2、中国法学 3、法学 4、法商研究 5、政法论坛 6、现代法学 7、中外法学 8、法学评论 9、法律科学 10、法制与社会发展 11、法学家 12、比较法研究 13、环球法律评论 14、当代法学 15、法学论坛 16、政治与法律 17、河北法学 18、法学杂志 19、法律适用 20、行政法学研究 21、中国刑事法杂志 22、人民司法 23、华东政法学院学报(改名为:华东政法大学学报) 24、人民检察 25、知识产权 26、中国法医学杂志 27、中国司法鉴定 问题二:想了解一下,法律和法学的核心期刊有那些啊? 中国法学 2.法学研究 3.法学 4.法学评论 5.中外法学 6.现代法学 7.法商研究 8.法律科学 9. 法学家 10. 政法论坛 11.人民检察 12. 河北法学 13.法制与社会发展 14.政治与法律 15.环境法律评论 16.比较法研究 17.法学杂志 18.当代法学 19.人民司法 20.法律适用 21.法学论坛 以上是2004年公布的法学核心期刊目录。此外,在综合类核心期刊上也经常刊登高水平的法学论文。以下是综合类核心期刊: 1.中国社会科学 2.北京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3.社会科学战线 4.学术月刊 5.中国人民大学学报 6.天津社会科学 7.学术研究 8.江海学刊 9.江汉论坛 10.江苏社会科学 11.北京师范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 12.复旦学报.社会科学版 13.文史哲 14.南京大学学报.哲学、人文科学、社会科学 15.浙江学刊 16.浙江社会科学 17.社会科学研究 18.求是学刊 19.社会科学(上海)(吸收:上海社会科学院学术季刊) 20.社会科学辑刊 21.华东师范大学学报.哲社版 22.华中师范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 23.中州学刊 24.南开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5.人文杂志 26.求索 27.思想战线 28.中山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9.吉林大学社会科学学报 30.国外社会科学 31.南京社会科学 32.厦门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33.浙江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 34.四川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35.齐鲁学刊 36.西南民族学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改名为西南民族大学学报.人文社科版) 37.学海 38.武汉大学学报.人文科学版 39.江西社会科学 40.东北师大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41.郑州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42.河北学刊 43.学术界 44.东岳论丛 45.湖南师范大学社会科学学报 46.东南学术 47.首都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48.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学报 49 上海社会科学院学术季刊(并入:社会科学) 50.湖北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51.西南师范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 52.北京社会科学 53.河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54.学术论坛 55.南京师大学报.社会科学版 56.广东社会科学 57.陕西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58.中央民族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59.福建论坛.人文社会科学版 60.西北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61.山东社会科学 62.探索 63.学术交流 64.湘潭大学社会科学学报 65.暨南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66.华南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67.安徽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68.北方论丛 69.山东师大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 70.广西民族学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71.西北师大学报.社会科学版 72.深圳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 73.河南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74.上海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75.宁夏社会科学 76.兰州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77.辽宁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78.云南社会科学 79.长白学刊 80.河北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81.天津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82.江淮论坛 83.福建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84.河南社会科学 85.内蒙古社会科学 86.南昌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 87.甘肃社会科学 88.上海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89.内蒙古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 90.扬州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 91.晋阳学刊 92.四川师范大学学......>> 问题三:法学类核心期刊有哪些 核心期刊网上有各种版本,但万变不离其宗,都差不多是那些。 问题四:法学中文核心期刊有哪些? ②公开发行的法学期刊指有公开刊号、公开发行的以刊登法学论文为主的刊物,包括区内的《检察理论与实践》、《广西法治日报》、《广西政法干部管理学院学报》、《广西警官高等专科学校学报》等和区外的类似刊物处《法制日报》、《检察日报》、《人民法院报》、《人民公安报》等。③知名期刊包括:《中外法学》、《清华法学》、《法学家》、《法学评论》、《当代法学》、《政法论坛》、《法商研究》、《法学》、《现代法学》、《法律科学》、《西南政法大学学报》、《华东政法大学学报》、《黑龙江社会科学》、《东北师大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吉林大学社会科学学报》、《法制与社会发展》、《辽宁大学学报(哲学社科版)》、《环球法律评论》、《比较法研究》、《行政法学研究》、《法学杂志》、《中国司法》、《人民司法》、《北京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清华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中国人民大学学报》、《北京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中国刑事法杂志》、《人民检察》(地方版除外)、《国家检察官学院学报》、《南开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天津社会科学》、《河北法学》、《内蒙古社会科学》、《西安交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陕西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山东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法学论坛》、《河南社会科学》、《安徽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宁夏社会科学》、《兰州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新疆社会科学》、《青海社会科学》、《南京大学学报(哲学・人文科学・社会科学)》、《苏州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复旦学报(社会科学版)》、《政治与法律》、《华东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上海交通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浙江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浙江社会科学》、《武汉大学学报(人文社科版)》、《华中师范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华中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四川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西南师范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贵州社会科学》、《云南大学学报(法学版)》、《湖南社会科学》、《中南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江西社会科学》、《厦门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中山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海南大学学报(人文社科版)》。④权威报刊是指《中国法学》、《法学研究》、《中国社会科学》、《求是》、《人民日报(理论版)》。 这些都是核心的法学期刊,希望我的回答能帮助到你,有什么问题可以随时咨询,如果帮助到你了 请采纳 谢谢 问题五:法学核心期刊有哪些 核心期刊“‘’”包括中国法学》法学研究》法商研究》中外法学》清华法学》 问题六:本科生可以发表的法学核心期刊有哪些? 只要文章写的好,不怕没杂志发。介绍三个期刊: 政治与法律,河北法学,河南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 第一个是双核心难发点,后面两个稍容易些。 可以进我的空间咨询我 问题七:有哪些著名的法学期刊 《河北法学》,《法学评论》,《前沿》也有法学的文章 问题八:谁给介绍一下我国比较权威的法学期刊有哪些? 三大权威期刊是:《中国社会科学》《法学研究》《中国法学》 其他的核心期刊有《法学》《法学评论》《法商研究》《中外法学》《现代法学》《政法论坛》《人民检察》《环球法律评论》《当代法学》《比较法研究》《法学杂志》《法律适用》《法学论坛》《法律科学》《政法论坛》《法学家》《政治与法律》《法制与社会发展》《河北法学》《华东政法学院学报》《中国刑事法杂志》《知识产权》等 问题九:求国家级法学期刊列表! 国家级法学核心期刊前十名一般是: 1.法学研究(社科院法学所)2.中国法学(中国法学会) 3.中外法学(北大) 4.政法论坛(中国政法) 5.现代法学(西南政法) 6.法商研究(中南财经政法) 7.法学(华东政法) 7.法律科学(西北政法) 8.法制与社会发展(吉大) 9.法学评论(武大) 10.环球法律评论(社科院法学所)

法学院投稿期刊

投稿须知一、所投稿件或其主要内容必须是未在其他公开出版物以及互联网上使用过。二、所投稿件必须是署名作者本人实际完成,不存在任何违学术规范情形,不存在任何知识产权争议。三、同意《法学研究》编辑部在不改变稿件基本观点和实质性内容的前提下,在刊发前对稿件进行加工修改。四、授予《法学研究》对刊用稿件自刊发之日起一年的专有使用权。作者承诺在此期间内未经《法学研究》编辑部书面许可不结集出版或在互联网上发表。经本刊编辑部许可或者超出专有使用权期限,在其他出版物上发表、转载的,须特别注明“本文首发于《法学研究》”。五、授权《法学研究》在所投稿件刊发后将该文的电子版提交学术期刊光盘版和数据库使用,并许可《法学研究》结集出版(稿酬中已含使用费)。六、所投稿件如获采用,同意《法学研究》在支付稿酬时代扣代缴国家规定的个人所得税。所投稿件如系项目成果,同意《法学研究》不支付稿酬。编辑部赠送样刊6册。七、本刊不收取审理费、审稿费、版面费等任何费用。八、中英文注释体例及违反学术规范处理办法,请参照“注释体例”、“英文注释体例”及“违规处理办法”。 违规处理办法第一条为抵制违反学术规范的行为,端正学术风气、净化学术环境,制定本处理办法。 第二条作者向本刊投稿应遵守基本的学术规范,不得有下列情形: (一)剽窃他人的学术观点或成果。 (二)抄袭他人已发表或未发表的作品。 (三)重复发表本人在其他公开出版物(包括互联网)上已发表的作品或其主要内容。 (四)篡改或伪造调查数据。 (五)伪造注释。 (六)在对学术成果未作实质性贡献的情况下署名,或盗用他人名义署名。 (七)其他违反学术界公认的学术规范的情形。 一经发现投稿有上列情形的,本刊将在五年之内不再受理该作者的任何稿件。 第三条对于本刊拟采用的稿件,作者应在与本刊签订的《稿件使用合同》中慎重承诺该稿件不存在违反学术规范的情形。 在签订《稿件使用合同》后、实际发稿前发生可能影响稿件采用的新的情况的,作者应该及时通知本刊。 第四条作者采用欺手段致使本刊刊发的稿件存在剽窃、抄袭、重复发表、在他人作品上署名、盗用他人名义署名等严重违反学术规范的情形的,作者应当赔偿由此给本刊造成的一切损失。本刊还将视具体情况作以下处理: (一)根据情节轻重在五至十年甚至更长时间内不再受理该作者的任何稿件。 (二)在本刊上对作者提出公开批评,向全国各法学期刊通报,并建议作者工作单位、资助机构、经费来源机构、合作机构、评奖机构等取消因该稿件的发表所带来的一切荣誉与利益。 匿名及专家审稿制度第一条 为避免人情稿、关系稿,避免稿件审读工作受到不当干扰,进一步提高刊物稿件质量,本刊实行主编负责制下的匿名审稿制度。第二条 匿名审稿制度是本刊审稿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专家对稿件的审读意见是本刊最终决定是否采用特定稿件的重要参考。第三条 设立匿名审稿专家库。专家库由法学各学科著名专家组成。第四条 下列稿件采用匿名审稿制度:(一)境外作者的投稿。(二)著名学者的投稿。(三)本院学者的投稿。(四)与编辑存在师生、亲属等特殊关系的作者的投稿。(五)编辑部认为需要匿名审稿的其他情况。第五条 采用匿名审稿的稿件,在隐去作者姓名、工作单位及其他有关信息后,由编辑部从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两名稿件所涉学科的专家对稿件进行审读。第六条 采用匿名审稿的稿件,专家审读意见不公开。第七条 涉及特殊学科、研究对象或研究方法的稿件,编辑部认为有必要聘请特定领域专家审读的,采用专家审稿制度。第八条 专家审稿比照匿名审稿的程序进行。

法学核心期刊可以提供,免费投稿的很少。法律类核心期刊表1、法学研究 2、中国法学 3、法学 4、法商研究 5、政法论坛 6、现代法学 7、中外法学 8、法学评论 9、法律科学 10、法制与社会发展 11、法学家 12、比较法研究 13、环球法律评论 14、当代法学 15、法学论坛16、政治与法律 17、河北法学 18、法学杂志 19、法律适用 20、行政法学研究 21、中国刑事法杂志 22、人民司法 23、华东政法学院学报(改名为:华东政法大学学报) 24、人民检察 25、知识产权 26、中国法医学杂志 27、中国司法鉴定

清华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苏州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这些都是关于法律这类的核心期刊来的。。

随着法学硕士,特别是法律硕士的泛滥,越来越多的院校开办了法学、法律硕士,据不完全统计,开办院校高达近300所!部分法学院校的法学、法律硕士的招生名额远远多于本科生的招生。甚至一些以职业培训为主的,师资力量极度薄弱的高校也办起了法学、法律硕士。法学已经不再是关乎人与神的学科,已经泛滥成有几名教授或者副教授即可办起的普通学科。下面给大家介绍法学硕士比较好发表的核心期刊有哪些。1.人民检察杂志 北大核心期刊统计源期刊《人民检察》(半月刊)自1956年6月创刊至今已走过50余年的历程。是人民检察院的机关刊物、国家法律类核心期刊.

《人民检察》以“交流经验、指导业务”为宗旨,及时反映人民检察院的工作部署,交流推广各地检察机关工作经验,探讨法学理论、检察理论以及检察制度建设、法律适用中的热点、难点问题,详实地记录我国检察事业及相关法学理论的发展历程。

2.甘肃政法学院学报杂志 北大核心期刊CSSCI南大核心期刊

《甘肃政法学院学报》(双月刊)创刊于1986年,是由甘肃省教育厅主管、甘肃政法学院主办的法学类学术期刊,原名《政法学刊》,1994年改为现名,1995年经国家新闻出版署批准在国内公开发行。《甘肃政法学院学报》是法学类专业学术期刊,是我国重要的法学刊物,具有较为广泛的影响。

法院案例投稿期刊

将你的文章和《人民司法》杂志专栏对照,看看符合那个专栏用稿,每个专栏都会标明责任编辑,以及该编辑的邮箱,把稿件发到相应专栏编辑的邮箱就行了。

1、《人民司法》系最高人民法院机关刊,1957年1月由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建设的主要奠基人、最高人民法院第二任院长董必武同志倡议创办并题写刊名。2、《人民司法》作为最高人民法院机关刊物,载文阐述司法解释,分析典型案例,反映审判工作的新情况新问题,报道社会各界所关心的重大案件审理情况,研究解答司法实践中的疑难问题。3、投稿邮箱:作者可投至各版块责任编辑的邮箱,咨询电话: 。(把稿件发到相应专栏编辑的邮箱就行了)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花市北里西区22号 邮编:100062 4、投稿须知:(1)本刊要求作者有严谨的学风和朴实的文风,提倡互相尊重和自由讨论。凡采用他人学说,必须加注说明。(2)不要超过10000字为宜,精粹的短篇,尤为欢迎。请勿一稿多投,一经发现,本刊将停用该作者稿件三年。(3)请作者将稿件(用WORD格式)发送到下面给出的征文信箱中。(4)凡来稿请作者自留底稿,恕不退稿。(5)为规范排版,请作者在上传修改稿时严格按以下要求:①论文要求有题名、摘要、关键词、作者姓名、作者工作单位(名称,省市邮编)等内容一份。②基金项目和作者简介按下列格式:基金项目:项目名称(编号)作者简介:姓名(出生年-),性别,民族(汉族可省略),籍贯,职称,学位,研究方向。③文章一般有引言部分和正文部分,正文部分用阿拉伯数字分级编号法,一般用两级。插图下方应注明图序和图名。表格应采用三线表,表格上方应注明表序和表名。④参考文献列出的一般应限于作者直接阅读过的、最主要的、发表在正式出版物上的文献。其他相关注释可用脚注在当页标注。参考文献的著录应执行国家标准GB7714-87的规定,采用顺序编码制。

可以投稿;给当地报社记者投去,刊登的几率更大一些,因为编辑部会优先调取记者的稿件,如果标题不非常吸引人的话,投给编辑部可以看都不会看。投稿的人很多,稿件也很多。

将你的文章和《人民司法》杂志专栏对照,看看符合那个专栏用稿,每个专栏都会标明责任编辑,以及该编辑的邮箱,把稿件发到相应专栏编辑的邮箱。《人民司法》已形成风格与特色,现设有本期策划、司法解释理解与适用、审判业务、执行实务、司法论坛、调查与思考、域外司法、立法建议、来稿摘登等栏目,希望作者针对栏目投稿。二、稿件观点新颖,材料翔实,条理清晰,文笔严谨流畅。倡导“理论与实际联系、观念与时代俱进、眼界与世界相接”的理论研究作风。

法院期刊投稿简报

人民法院报投稿难。

征文要求

来稿以第一人称讲述,要求主题突出、内容具体、语言流畅、故事性强,字数为1000字以内,可配发历史资料照片和体现新变化的照片。

征文时间

征文活动从即日开始,投稿截止日期为9月30日。

组织实施

此次征文活动由人民法院新闻传媒总社组织开展,征文对象为全国法院干警和相关人员。来稿择优刊登在《人民法院报》、人民法院新闻传媒总社新媒体平台、中国法院网。

法院禁毒日活动简报(精选12篇)

随着社会一步步向前发展,简报的使用频率逐渐增多,简报是单位领导对一些问题做出决策的参考依据之一,也是单位推动工作的一个重要手段。你所见过的简报是什么样的呢?以下是我为大家整理的法院禁毒日活动简报,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日前,北京铁路运输法院以“拒绝毒品诱惑拥抱阳光生活”为主题,以“校园、社区、网络”为主阵地,在“6.26”国际禁毒日前夕开展了一系列禁毒宣传活动。

为了更好的开展此次禁毒宣传活动,该院制定了详细的禁毒宣传活动方案、制作了禁毒宣传展板、PPT、禁毒宣传手册,内容包括毒品的种类和危害、该院审结的一些毒品犯罪案例、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法官宣传寄语。

6月17日,法官们向该院法治教育共建基地北京市第五十七中学、北京市海淀区羊坊店第五小学的老师和部分学生代表们发放了禁毒宣传手册。该院刑事审判庭庭长曾智湄向两所共建学校的老师介绍了相关法律法规和该院审结的一些涉青少年毒品犯罪案例,就青少年学生禁毒相关问题进行交流,并对法院与学校联合扩宽教育渠道,丰富教育模式,共同开展禁毒教育活动,提升青少年防毒识毒拒毒意识达成共识。

6月21日,在党组成员、副院长杜灵军的带领下,该院法官走进会城门公园,开展禁毒宣传活动。在现场,法官们通过悬挂禁毒宣传横幅、设置法律咨询台、发放禁毒宣传册等形式,对社区居民开展禁毒宣传,号召积极参与禁毒,告诫大家不仅自身要远离毒品,更要教育劝诫亲友提高毒品诱惑的警惕性。炎炎夏日中法院干警们积极宣传、耐心解答的态度受到了社区居民的好评,居民们纷纷对法官们深入社区开展禁毒活动的方式表示赞许,表示会积极参与到禁毒宣传活动中来,从自身做起,坚决抵制毒品。

在本次禁毒宣传活动中,北铁法院采取形式多样、富有特色、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方式,切实推进了禁毒宣传进学校、进社区、进网络。通过广泛宣传吸毒贩毒对自己、家人、社会的危害,使广大群众特别是青少年提高了抗毒防毒能力,增强了远离毒品的觉悟,从而做到预防毒品犯罪。

为了迎接“6.26”国际禁毒日和6月全民禁毒月,营造浓厚的禁毒宣传氛围,6月3日下午,南京市公安局举办纪念“6.3”虎门硝烟暨南京禁毒20周年活动。江苏省公安厅禁毒部门和南京市禁毒委相关成员代表参加了活动。

大会上,林则徐第六代嫡孙、全国十大民间禁毒人士林鸿汉先生发表虎门硝烟178周年纪念感言。曾长期从事禁毒工作的退休同志代表讲述了参与禁毒斗争的亲身经历,还原了南京禁毒专业队伍20年来从无到有、从小到大的发展历程。

据了解,南京市公安局禁毒部门成立于1997年12月,多次荣立集体二等功、三等功。20xx年6月25日,在国家禁毒委召开的全国禁毒表彰大会上,南京市公安局禁毒支队被评为全国禁毒工作先进集体。

在20xx年10月到20xx年3月公安部部署开展的全国公安机关百城禁毒会战上,南京公安禁毒部门破获张某珍等人贩毒案、闫某父子等人贩毒案等一批有影响的特大毒品案件,缴获各类毒品201公斤,受到公安部通报表彰。在保持严打高压态势的同时,南京禁毒部门坚持抓好禁毒宣传教育工作。“禁毒进校园”、“警民禁毒汇”、“最美禁毒人”颁奖大会等一系列特色鲜明的宣传活动持续开展,受到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江苏省暨南京市禁毒展览馆、静海寺等被评为全国禁毒宣传教育基地。

20xx年,南京市强制隔离戒毒所医疗中心建成投入使用,收治收戒500多名严重病残吸毒人员。与此同时,南京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走在了全省前列,秦淮区禁毒委等四家单位被评为全国、全省社区戒毒示范单位。

在活动现场,禁毒支队民警代表演唱了自创歌曲《禁毒谣》,并表演了多个文艺节目。

6月26日是国际禁毒日,为了进一步宣传毒品的危害,学习禁毒的有关知识,预防未成年人吸食毒品,提高全体师生识毒、防毒、拒毒意识。小河小学于6月30日下午开展了以“珍惜生命,远离毒品”为主题的禁毒日宣传教育活动。

活动首先进行了全校禁毒宣传大会,学校主管安全工作刘婉兰副主任就毒品的几种常见类别、各种危害进行了详细介绍,并结合我国当前吸毒人员日趋低龄化的现状,提醒青少年要时刻告诫自己,坚决拒绝毒品,珍爱生命。接着学生代表发表对禁毒感言。最后,各班班主任在班会课上进一步加强对学生的宣传教育。

通过开展禁毒宣传活动,全校师生不仅能近距离感受全民参与禁毒的意义、责任,深刻领会了毒品对社会、家庭的危害,更是为同学们上了一堂生动、精彩的“禁毒课”。

为进一步普及《禁毒法》,提高居民群众识毒、防毒意识,动员广大居民群众参与禁毒斗争,6月26日上午,北城街道联合社区志愿者在街心花园广场开展国际禁毒日宣传活动。

活动现场分为禁毒展板展示区、仿真毒品展示区、法律知识咨询区、禁毒知识有奖问答区四个区块。在禁毒展板展示区,大家一边通过展板了解毒品的危害,一边从社区志愿者手中接过禁毒倡议书;在仿真毒品展示区,由禁毒民警向大家讲解常见毒品的种类、特征及辨别技巧;在法律知识咨询处,司法所工作人员向居民群众宣传《禁毒法》及其他禁毒相关的法律法规;禁毒知识有奖问答区最为热闹,大家都开动脑筋,争先恐后的在抢答问题,居民群众纷纷表示,不仅要答对问题得到礼品,更要用实际行动支持禁毒斗争、参与禁毒宣传。

此次活动的开展,切实提高广大群众识毒、防毒、拒毒能力和参与禁毒人民战争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营造良好的禁毒工作氛围,为我辖区社会经济建设创造稳定和谐的社会环境起到积极作用。

20xx年6月25日10时,在第30个“6.26”国际禁毒日到来之际,勐卯镇人民政府在瑞丽市民族中学操场开展以“防范,崇尚健康生活”为主题的禁毒防艾宣传教育活动。旨在加强青少年识毒、拒毒、防毒、反毒意识,营造良好的校园无毒氛围,同时,进一步促进勐卯镇禁毒防艾工作深入开展、取得实效。

活动会上,勐卯镇党委书记龚翠莲同志作动员讲话,她强调青少年加强识毒、拒毒、防毒、反毒认识的重要性及必要性,积极动员广大青少年要加强学习《禁毒法》,与毒品作终身斗争,并号召广大群众积极投入到禁毒防艾人民战争中去,共建无毒校园、文明勐卯、和谐瑞丽。讲话后,还进行了禁毒防艾知识有奖竞赛问答、终身不吸毒宣誓宣及签名、现场观看展板、观看毒品实物、发放宣传材料等5项活动。

此次活动得到了瑞丽市委市政府、州残联、市公安局、市防艾局、市禁毒办、市民族中学、市姐岗小学、市住建局及广大市民的大力支持,各单位踊跃前来参加活动。经统计,此次受教育人群达850余人、共展出展板30余块、发放宣传材料1000余份。

通过此次宣传活动,增强了学生及市民自觉远离毒品、自觉抵制毒品的意识,进一步扩大了禁毒宣传的覆盖面,取得了较好的宣传效果,在提高青少年抵制毒品侵蚀能力及自我防范意识的同时,号召群众积极参与禁毒斗争,共同构建无毒校园、平安瑞丽!

为迎接“6.26”国际禁毒日的到来,进一步推动禁毒宣传教育工作,使广大群众充分了解毒品的危害。6月22日上午,丽岙社区联合禁毒办组织禁毒志愿者在辖区范围开展“6.26”国际禁毒日宣传活动。

活动现场,禁毒社工和志愿者们挨家挨户走进辖区沿街店面和居民家中。禁毒志愿者通过分发《浙江省禁毒条例》、禁毒知识小卡片、禁毒倡议书等相关禁毒宣传资料向广大社区居民、外来务工人员传播毒品相关知识,讲解传统毒品与的种类与区别,提高他们知毒、识毒、拒毒意识,使禁毒知识深入人心。

此次活动,共分发禁毒宣传资料500份,有效提高了辖区居民防毒拒毒意识,扩大了“6.26”国际禁毒宣传月的禁毒宣传影响面,营造了良好的禁毒宣传氛围。

为增强全民禁毒意识,提高全社会对毒品的抵御能力,预防和减少毒品违法犯罪活动,促进社会和谐问题,我局在区禁毒办的号召下,在单位开展国际禁毒日宣传活动,现将宣传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切实加强领导,严格落实责任

我局十分重视对干部职工禁毒宣传工作,在收到相关通知后召开了禁毒宣传工作会议,会议上对禁毒宣传工作进行了认真地部署,并要求宣传活动要突出主题。同时按照区禁毒工作要点要求,将禁毒工作会议内容进行社会传播,进一步提高广大群众抵制毒品。

三、广泛开展禁毒宣传教育活动,营造良好的禁毒氛围

认真开展“626”国际禁毒日宣传。

①在“626”禁毒日”来临前,我局积极在职工中开展了宣传工作,除组织职工学习综治办有关文件外,还深入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的学习,并召开大会,对禁毒宣传工作进行了部署。

②局党组向全局职工发出通知,要求各位职工加强毒品危害的宣传,看好自己的'人,管好自己的门,坚决杜绝吸毒、贩毒的事件在单位或住宅区发生,发现有吸毒、贩毒的情况及时向单位或有关部门汇报。

③充分发挥各种宣传阵地作用进行广泛宣传。开设禁毒专栏,进行广泛宣传;利用led显示屏、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对市民进行禁毒教育,积极营造了良好的禁毒氛围。

为进一步加大禁毒宣传教育力度,提高社区居民识毒、防毒、拒毒意识,近日,警苑社区在辖区人流量大的广场等地积极开展禁毒宣传活动。

活动中,社区工作人员向居民认真讲解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和《戒毒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使广大居民认清毒品对个人、家庭、社会的危害,了解如何识别毒品、拒绝毒品等方面知识,并向居民发放禁毒宣传资料,用展牌展示如何防范毒品,并告诫广大居民朋友要谨慎交朋友、不要进入治安复杂的场所。要有警觉戒备认识,提高对诱惑的警惕性,采取坚决拒绝的态度,不要轻信谎言,如不轻易和陌生人搭讪,不接受陌生人提供的香烟和饮料及食品;出入娱乐场所,尽量少喝里面提供的饮料等。

通过此次活动,让居民们充分认识到毒品对社会造成危害的严重性,增强了大家禁绝毒品的决心,在辖区形成共同预防毒品,宣传毒品危害、打击毒品犯罪的良好氛围。

6月2日,河源源城区禁毒委在区禁毒教育基地举行“6·3虎门销烟纪念日”禁毒宣传活动,通过组织参观禁毒宣传展板,聆听禁毒常识普及教育课和戒毒人员现身说法,让大家深刻认识到毒品对个人、家庭和社会的巨大危害。

区长、区禁毒委主任孔德胜在参加活动时强调,要充分利用好这次参观禁毒教育基地的机会,开展禁毒宣传,推进禁毒工作。区教育局和各中小学校要认真组织好在校青少年学生的毒品预防教育;各镇街要广泛组织开展好各村的禁毒宣传工作和社区戒毒康复工作;各禁毒成员单位要切实履行好禁毒工作责任,形成齐抓共管的合力,教育引导广大青少年学生和人民群众主动识毒、防毒、拒毒,打一场全民参与的禁毒战争,在全区营造更加浓厚的禁毒宣传舆论氛围。他希望广大禁毒人员要认真做好戒毒人员的管理和教育工作,帮助他们改过自新;戒毒人员要沉下心来,洗心革面,战胜毒魔,早日重返社会。

为抓好青少年毒品预防教育“6.27”工程,深化在校青少年的识毒能力和拒毒意识,结合“6.26禁毒宣传月”宣传计划,6月8日,四团镇禁毒办来利用学生午休时间来到四团中学为八年级学生上了一堂主题为“无毒青春,无悔人生”的禁毒宣传课。

课上,禁毒社工从同学们熟知的与毒品有关的历史事件引出了毒品的概念,提起了同学们聆听的兴趣。又将传统毒品和合成毒品的来源和危害结合案例进行讲述,并一一展示了毒品的仿制品,使他们认识毒品的基本性状及作用机制。禁毒社工还向同学们说明了关于毒品的违法条款,并向他们强调要杜绝与毒品有关的一切活动,远离不良场所,做好自我防护。

此次宣传共发放了150余份宣传资料,使学生们认识了毒品非法性、依赖性、危害性的特征,提升了他们的识毒防毒能力。

为进一步扎实开展好综治禁毒宣传工作,8月7日上午,鼓楼区洪山镇凤凰池社区开展综治禁毒宣传活动,此次由区缉毒大队与镇司法所联合举办的,活动场所在社区辖内兴桥公寓广场上举行。

活动以《禁毒法》为导向,以科学性、趣味性、针对性、和实效性作为宣传原则,以营造浓厚的抵制毒品,参与禁毒作为宣传目的。活动现场,摆放宣传展板、悬挂横幅标语、宣传礼品等,民警及社区禁毒工作者通过为行人发放禁毒宣传资料,摆放禁毒宣传展板耐心的。向他们介绍禁毒相关知识,并详细介绍了如何抵御毒品侵害,包括认清毒品危害、警惕毒品陷阱、保持健康的心态,还和居民们进行有奖问答形式等,让小朋友、家长、群众在做互动游戏的同时,接受了禁毒知识宣传的熏陶和感染,潜移默化地认识到毒品的危害性。

此次开展综治禁毒宣传活动,使社区广大居民增强了维护社会稳定、安全、自我保护和遵纪守法的意识,为创建平安社区、构建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为纪念第29个国际禁毒日,积极落实省禁毒委20xx年全民禁毒宣传月活动的部署,进一步增强广大青少年禁毒意识,引导广大青少年树立健康成长的生活观念。6月26日上午,由海口市禁毒委主办、龙华区禁毒委承办的“无毒青春。健康生活”主题宣传活动在海口“双创”广场隆重举行。

少年兴则国兴,少年强则国强。活动现场,海口市委副书记、市长、市禁毒委主任倪强作出重要讲话,希望青少年从自身做起,自觉抵制毒品,切实做到“四个牢记”;同时也向全市广大干部群众发出号召,携手掀起全市禁毒斗争的新高潮,全面推进青少年毒品预防教育“6·27”工程和社区戒毒(康复)“8·31”工程建设,全力消除毒品危害,使我们的生活更加美满幸福,让我们的家园更加绚丽多彩!

首先,海南省特级教师代表陈传荣对参加活动的300名小学生提出禁毒、防毒和抵制毒品的倡议,小学生们用稚嫩的声音齐声诵读了《给爸爸妈妈的一封信》和300名家长进行互动发言,共同发出了向毒品“说不”的决心,表达了天下父母的共同心愿。

随后,在三名禁毒志愿者的带领下,现场参会人员共同宣读了“无毒青春。健康生活”的禁毒誓词,让启动仪式进入了高潮。最后,全体参观教育系统禁毒教育成果展和司法系统禁毒图片巡回展。当天参加启动仪式的还有来自公检法司以及镇街、社区、村委会代表、妇女代表和禁毒志愿者代表及社会各界人士上千人。

可以投稿;给当地报社记者投去,刊登的几率更大一些,因为编辑部会优先调取记者的稿件,如果标题不非常吸引人的话,投给编辑部可以看都不会看。投稿的人很多,稿件也很多。

法律分析:人民法院报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主管,是集中反映人民法院审判工作的唯一一张全国大型报刊,是全国各级人民法院及所有关心中国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人士的重要舆论阵地。而一些高校硕士博士想要顺利毕业,只要在像人民日报理论版、光明日报理论版、经济日报理论版发表文章,就都可以加分用得上,可见这几个报纸的权威级别和份量价值!当然,在这类报纸刊登发表文章,对投稿文章质量水平要求是非常高的,编辑审稿极其严格,不是一般普通稿件就能随便蒙混过关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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