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教授另有两篇论文重复发表 网友再揭内幕,“抄袭门”升级 广东商学院廖丽霞副教授涉嫌抄袭重庆本科生论文事件在网上升级:有网友报料称,在中国知网(国内专门收集公开发表论文的网站)上,廖发表的10多篇论文均能查到,其中有两篇论文惊人地相似,分别在不同时间发表在不同学术刊物上。 这两篇论文分别是:《钱钟书〈诗可以怨〉解读》、《尖锐的解结与批判——〈诗可以怨〉解读》;《论通感的表达功能》、《论艺术通感的表达功能》。 经查,《论通感的表达功能》是2005年9月向广东技术师范学院学报投稿,发表在2006年第1期上。而类似的论文《论艺术通感的表达功能》早在2001年6月向山西大学学报投稿,2002年2月发表在该学报上。 《钱钟书〈诗可以怨〉解读》一文是2002年5月向贵州教育学院学报投稿,发表于2002年第5期贵州教育学院学报,而《尖锐的解结与批判——〈诗可以怨〉解读》一文,又于2004年3月向中山大学学报投稿,发表在2004年第4期中山大学学报上。 根据中国知网的资料显示,廖丽霞,女,1960年出生,重庆人,广东商学院副教授,从事写作理论研究。 观点和内容类似的论文为何不同时间向不同刊物投稿?记者多次拨打廖副教授的电话,不过对方一直不肯接听。 业内说法 重复发表属学术不端 重庆工商大学文学与新闻学院副院长蔡敏认为,这种行为属学术不端。 蔡推测,将自己的论文“重复”发表,可能与目前对高校教师的考核方式有关,也就是说,在各种指标考核面前,廖副教授也可能迫于无奈。 蔡透露,目前高校对教师的考核包括教学和学术科研。教学不好评估,因为学生的口味很难协调平衡,那么考核高校教师的主要是学术,学术包含发表学术论文、专著、科研课题等,而这一切都与大学教师的职称相关。特别是发表论文,有的还必须要求在某种层次的刊物上发表。 “大学教师中,抄袭和剽窃还是少数。”蔡说,个别老师实在做不出论文,也有可能会动歪脑筋达到目的。 网上调查 八成网友认为副教授抄袭 昨天,本报对重庆长江师范学院本科毕业生魏巍、广东商学院副教授廖丽霞的论文在本报网站上公布,同时,搜狐网站全文转载本报报道并进行了网上民意调查。 结果显示,近80%的网友认为两篇论文非常雷同,可以认定为抄袭,但超过40%的网友认为此事没什么大不了,现在论文抄袭成风很正常,还有36%的网友对此事的态度是“息事宁人算了”。 肯定说 整段文字都一样 两篇论文同时公布之后,大多网友对比后认为,雷同的文字部分过于严重,整段整段的文字都是一模一样,明眼人一看就知道是抄袭了,只是副教授抄袭得太显眼了,也改一改标点符号嘛! 同情说 天下文章一大抄 让人意外的是,网友们并没有对抄袭事件表现出特别的痛恨,超过四成网友认为“天下文章一大抄”再正常不过,有的人在留言中还对廖的行为表示同情:“本科生的论文一般是不上网的,这次意外被发现了,真是有点儿背。” 斥责说 抄袭行为有害无利 一位匿名网友在本报网站上留言说:模仿只是学习的方法,目的在于水平的提高,对社会作出贡献。像在一些工业领域(如汽车等),技术模仿过来,加以研究,自己做出有价值的东西,就是很好的。但抄袭别人的文章为自己的论文,用于评职称等,对社会有害无利,这样的行为不如“山寨”。 另类说 两人可能都抄袭 一位合肥的搜狐网友说:事情的可能是两人都抄自第三人,现在本科生认真作论文的几乎没有,所谓创作记录都是为了应付教学评估编造的,也不一定可靠,千万别当真。 本组稿件由记者 汤寒锋 何英 采写 郭娟 制图 (责任我:苏燕)
南京大学一教师被指致学生流产,抄袭论文,网上流传的一份举报材料称南京大学教师周恒存在致女学生怀孕流产,硕士论文、博士论文抄袭等问题。学校回应已成立专班调查核实
我认为高校老师的这一做法是可耻的,也是应该受到谴责的。高校老师几乎都有论文发表的任务,因此很多的老师为了能够完成考核任务,在日常教学的过程之中都在埋头努力搞科研。要知道一篇论文的成功发表是非常艰难的,在这背后需要做很多的调查查阅各种各样的书籍,这样的话才能够写出一篇真正符合规范的论文。
正是因为论文写作的艰难,所以说大家看到的每一篇论文才弥足珍贵,而这些高校老师们才能够靠着自己的论文一步步晋升。但如果说这些高校老师他们在写论文的过程之中靠的不是自己的努力,而是去掠夺别人的智力成果的话,那么这一论文就显得毫无意义,而且还会成为他们个人道德品行的反应。高校老师抄袭答主的回答,然后将其纳入自己的论文,并且还进行发表。
这样的行为是对他人智力成果赤裸裸的掠夺,先不说高校老师的身份,就说他的行为性质就已经难以让人容忍。在原来对于智力成果的保护还并不完善,在当时很多人也没有知识产权的概念。但是慢慢的随着国家加强了对知识成果的保护,越来越多的人都开始有了这方面的权利意识,而这个老师的行为无疑是在侵犯他人的智力成果。
其次从老师的身份来说,他这样的做法也无疑是给整个老师群体抹黑。老师作为传道授业者,其首先应该保证本身的品行端正。如果说没有师德的话又如何能够成为一名好老师呢?而这个老师肆意掠夺他人财富,并且以自己署名的方式将论文进行发表,这种行为无异于学术偷窃。所以说,无论是从行为的性质还是老师的身份来看,这个老师的做法都是非常可耻的。
南京大学一教师被学生指控,举报信上声称他的行为导致学生流产,他作为一名老师,居然抄袭论文,这些行为都是非常无耻的,他也违反了相关的法律法规。他侵犯了他人的知识产权,而且犯了强奸罪。有些学校的教授就是”禽兽“,他们的存在让很多学生的生活以及学习都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短短4年的大学校园,无法让他们收获愉快的回忆,却总是遭受到恶魔的骚扰。
如果这位老师没有经过学生的同意,就擅自和学生开房,并且强迫和他人发生关系,那么这种行为是要受到法律惩罚的,然而这位学生多次向上级领导举报,但是最后都不了了之,直到这件事情发酵的越来越严重,才引起社会各界人士的关注。老师通过短信发布肮脏污秽的信息,并且利用自己的职位之便,要挟学生去宾馆开房。被害者别无他法,只能够按照老师的要求做事,直到学生逃离到国外留学时才摆脱了恶魔的控制,但是该学生不愿意就此放过这种人,也不想让其他的人受到伤害,所以坚持走维权之路。
高校的老师要想不断提升自己的职称,必须要通过真材实绩,不能发表太多的论文,很难能够获得学校的重视,而且没有按时完成学校的任务,可能会被开除,无法在学校当中立足,所以有些老师为了解决自己的困扰就偷别人的论文内容,而且这种下三滥的方式是不会公布于世的,他们沾沾自喜。但这种剽窃他人智慧成果的行为触犯了《著作权法》。
该老师是学校的祸害,南京大学是一所能力很强的学校,但是一只老鼠坏了一锅汤,学校相关的人员必须要查清楚这件事情,给所有的学生以及社会人士一个交代。
副教授另有两篇论文重复发表 网友再揭内幕,“抄袭门”升级 广东商学院廖丽霞副教授涉嫌抄袭重庆本科生论文事件在网上升级:有网友报料称,在中国知网(国内专门收集公开发表论文的网站)上,廖发表的10多篇论文均能查到,其中有两篇论文惊人地相似,分别在不同时间发表在不同学术刊物上。 这两篇论文分别是:《钱钟书〈诗可以怨〉解读》、《尖锐的解结与批判——〈诗可以怨〉解读》;《论通感的表达功能》、《论艺术通感的表达功能》。 经查,《论通感的表达功能》是2005年9月向广东技术师范学院学报投稿,发表在2006年第1期上。而类似的论文《论艺术通感的表达功能》早在2001年6月向山西大学学报投稿,2002年2月发表在该学报上。 《钱钟书〈诗可以怨〉解读》一文是2002年5月向贵州教育学院学报投稿,发表于2002年第5期贵州教育学院学报,而《尖锐的解结与批判——〈诗可以怨〉解读》一文,又于2004年3月向中山大学学报投稿,发表在2004年第4期中山大学学报上。 根据中国知网的资料显示,廖丽霞,女,1960年出生,重庆人,广东商学院副教授,从事写作理论研究。 观点和内容类似的论文为何不同时间向不同刊物投稿?记者多次拨打廖副教授的电话,不过对方一直不肯接听。 业内说法 重复发表属学术不端 重庆工商大学文学与新闻学院副院长蔡敏认为,这种行为属学术不端。 蔡推测,将自己的论文“重复”发表,可能与目前对高校教师的考核方式有关,也就是说,在各种指标考核面前,廖副教授也可能迫于无奈。 蔡透露,目前高校对教师的考核包括教学和学术科研。教学不好评估,因为学生的口味很难协调平衡,那么考核高校教师的主要是学术,学术包含发表学术论文、专著、科研课题等,而这一切都与大学教师的职称相关。特别是发表论文,有的还必须要求在某种层次的刊物上发表。 “大学教师中,抄袭和剽窃还是少数。”蔡说,个别老师实在做不出论文,也有可能会动歪脑筋达到目的。 网上调查 八成网友认为副教授抄袭 昨天,本报对重庆长江师范学院本科毕业生魏巍、广东商学院副教授廖丽霞的论文在本报网站上公布,同时,搜狐网站全文转载本报报道并进行了网上民意调查。 结果显示,近80%的网友认为两篇论文非常雷同,可以认定为抄袭,但超过40%的网友认为此事没什么大不了,现在论文抄袭成风很正常,还有36%的网友对此事的态度是“息事宁人算了”。 肯定说 整段文字都一样 两篇论文同时公布之后,大多网友对比后认为,雷同的文字部分过于严重,整段整段的文字都是一模一样,明眼人一看就知道是抄袭了,只是副教授抄袭得太显眼了,也改一改标点符号嘛! 同情说 天下文章一大抄 让人意外的是,网友们并没有对抄袭事件表现出特别的痛恨,超过四成网友认为“天下文章一大抄”再正常不过,有的人在留言中还对廖的行为表示同情:“本科生的论文一般是不上网的,这次意外被发现了,真是有点儿背。” 斥责说 抄袭行为有害无利 一位匿名网友在本报网站上留言说:模仿只是学习的方法,目的在于水平的提高,对社会作出贡献。像在一些工业领域(如汽车等),技术模仿过来,加以研究,自己做出有价值的东西,就是很好的。但抄袭别人的文章为自己的论文,用于评职称等,对社会有害无利,这样的行为不如“山寨”。 另类说 两人可能都抄袭 一位合肥的搜狐网友说:事情的可能是两人都抄自第三人,现在本科生认真作论文的几乎没有,所谓创作记录都是为了应付教学评估编造的,也不一定可靠,千万别当真。 本组稿件由记者 汤寒锋 何英 采写 郭娟 制图 (责任我:苏燕)
法律分析:教师抄袭他人作品出版书籍发布公众号的,属于侵犯他人著作权的行为,可能会受到降低岗位等级处分,在受处分期间,不得聘用到高于受处分后所聘岗位等级的岗位,年度考核不得确定为基本合格及以上等次。
法律依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 第七条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受到警告处分的,在受处分期间,不得聘用到高于现聘岗位等级的岗位;在作出处分决定的当年,年度考核不能确定为优秀等次。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受到记过处分的,在受处分期间,不得聘用到高于现聘岗位等级的岗位,年度考核不得确定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受到降低岗位等级处分的,自处分决定生效之日起降低一个以上岗位等级聘用,按照事业单位收入分配有关规定确定其工资待遇;在受处分期间,不得聘用到高于受处分后所聘岗位等级的岗位,年度考核不得确定为基本合格及以上等次。
行政机关任命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受处分期间的任命、考核、工资待遇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参照本条第一款、第二款、第三款规定执行。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受到开除处分的,自处分决定生效之日起,终止其与事业单位的人事关系。
陕西省西安市教育局日前对抄袭论文参加2008年基础教育优秀教学成果评选的3名教师进行了通报批评,并责令相关学校严肃处理。 为了推进基础教育课程改革,西安市开展了2008年基础教育优秀教学成果评选活动。评审中专家发现,上报的文本类参评作品中有3篇文章属于全文抄袭,分别是高陵县安家中心小学上交的《取农村自然环境之长,补小学自然课教学条件之短》、雁塔区长安南路小学上交的《动态生成——新课程语文教学中璀璨的明珠》和临潼区西泉初中上交的《新教材七年级音乐教材形象思维》。 “抄袭行为不仅损坏了学校声誉,也对西安教育形象造成十分恶劣的影响。”该市教育局相关负责人说,“我们对此事进行通报,就是警示其他教师要引以为戒,杜绝抄袭行为再次发生。”西安市教育局要求各级部门今后对参评作品要加大把关力度,并责令相关学校对抄袭论文的3名教师进行严肃批评教育。
1.论文会被县论文评选委员会向市里推荐2.你职称晋升将比那些自己写论文的人更有优势3.说不定领导还会表扬你,封你为“最美科技工作者”,就像我的一个抄袭论文的同事一样
陕西省西安市教育局日前对抄袭论文参加2008年基础教育优秀教学成果评选的3名教师进行了通报批评,并责令相关学校严肃处理。 为了推进基础教育课程改革,西安市开展了2008年基础教育优秀教学成果评选活动。评审中专家发现,上报的文本类参评作品中有3篇文章属于全文抄袭,分别是高陵县安家中心小学上交的《取农村自然环境之长,补小学自然课教学条件之短》、雁塔区长安南路小学上交的《动态生成——新课程语文教学中璀璨的明珠》和临潼区西泉初中上交的《新教材七年级音乐教材形象思维》。 “抄袭行为不仅损坏了学校声誉,也对西安教育形象造成十分恶劣的影响。”该市教育局相关负责人说,“我们对此事进行通报,就是警示其他教师要引以为戒,杜绝抄袭行为再次发生。”西安市教育局要求各级部门今后对参评作品要加大把关力度,并责令相关学校对抄袭论文的3名教师进行严肃批评教育。
找广东省教育厅和广州市教育局这二级管理部门同时举报,若证据充分真实还可向省市二级媒体反映情况,并请他们予以报道,适当的时候还可以在网络上公布这种丑恶的行径,让大家共同来谴责。
以下方面可以算作论文抄袭:一、与别人的研究选题一样,但研究内容雷同或极为相似二、直接引用别人论文中的原话或图表而不在脚注中标明三、对别人论文中的思想进行改造,但没有在文后参考文献中列出别人的文章篇名四、直接将别人文章改头换面,署上自己的名字在另外的刊物上发表
怎样算论文抄袭?1.原文抄袭,没标注原作者很多同学在段落第一和第二句用自己的话,然后后面直接抄原文,没有做任何改动,并且没有标注作者名,都属于抄袭。有些同学会好奇,那么抄多少原文属于抄袭呢?一些查抄袭比较流行的软件,基本上连续6个单词和原文一样,就属于抄袭。2.一个原作者标注,没有标注另外一个原作者有些同学写作业的时候喜欢好几个文章的资料糅合在一起,简单来说,就是东挪西借,凑在段落里。这些同学可能在段落中的一句话是借用了一个文章,然后标注了作者,但是下一句话借用其他的文章,却没有标注作者,这样也是属于抄袭。这个时候,最好的办法可以第二句话直接改写,或者进行一定程度的拓展。3.标注了原作者,但是改写不够有些同学想用原文的一个句子,但是不敢全抄,就改写其中几个单词,然后头尾不变。这种也是抄袭,软件也是很容易查出来的。即便你标注了原作者,这也是抄袭。4.改写了原文,但是没有标注原作者很多同学这么做是因为自己一个段落已经很多标注,不好意思再标注,感觉太多。也可能是因为原文的理论比较长,或者连续几个句子学生觉得比较好,想搬过来使用,但是不可能连续几句都有标注,而且标注同一个作者,感觉很傻。
毕业论文免不了要进行重复率查询,但是论文中的什么内容才算是抄袭?论文检测系统又该如何进行检测呢?
在我们毕业写论文的时候,难免会引用一些专业书上的或者是网上的一些资料,并且像那些能够反映出专业知识掌握足够扎实的,综合能力各方面也比较优秀的那肯定也是翻阅了大量的书籍用自己的话总结出来的,所以写论文的同时,其实也是在帮助我们慢慢的回忆这四年以来我们学过的全部系统的知识。
除了大学论文,硕士论文也是如此,并且硕士的论文技术含量要高的多,基本上硕士三年,有一年的时间都在准备毕业论文。在我们每个人完成的每一篇优秀的论文中肯定是会引用多篇论文的问题,然后引起自己思想和观点将这个问题深入化解决。那么引用别人论文要掌握的这个度该如何把握呢?这一直也是困扰我们的问题的,如果引用的数据少了,论文的质量自然会下降,变成一篇没有思想,只有我们自己观点的畅想文,如果引用的太多则会有抄袭的嫌疑。
如何查处论文的抄袭率
论文检测抄袭的标准如下,一般的如果检测出有连续的超过半以上完全相同的字和符号就算做是抄袭。被检测出来的朋友也不用太多担心,该论文检测系统会将有抄袭嫌疑的句子用红线直接标注出来,大家可以用自己的话再一次翻译过来就可以通过检测了,这大大方便了同学们的使用,想偷懒的朋友也可以将一篇网上的论文直接进行检测,然后将红色标注的句子整体进行修改,加上自己的观点和有关书籍整合的数据加进去就成了一篇自己的论文了。
该软件同样适用于各个大学的老师使用,因为在毕业的时候要评阅的论文实在是太多了,但是一个课题的论文难免说来说去都是那一个道理,所以老师有时候也很难准确的判断这个界限,有了论文检测系统帮助自己批阅的话就可以为老师省去很多时间,也不会错过任何一篇优秀的论文作品了。
论文查重时怎样算是抄袭? 很多有过毕业论文查重和论文检测经验的人都知道,如果连续相似的字数和片段过多,重复率高于学校的要求,那么就会被判定为论文抄袭,其实论文抄袭也有等级之分,但是,只要存在相关行为就与学术研究的要求相违背,为了规避这一点,大家在论文查重前有必要对论文抄袭的界定进行分析。 第一种情况就是完全或者是基本抄袭其他的文章,只是进行了简单的修改和删减,但是重复相似的片段以及字数仍然很多,因此后台会直接根据检测算法来标红,在后期论文降重的时候就要根据标红的字数来修改,修改的篇幅较多,工作量很大。 第二种情况是在论文检测和论文查重的时候,尽管相似度并不是很高,内容并非完全一致,但是相似的片段仍然超出了最大阈值,因此整体的重复率高于学校的要求,这一情况的严重度略低于第一种,在后期检测查重的时候工作量仍然比较大,需要降重的部分较多。 第三种情况是没有按照论文查重检测系统后台的要求注明引用标签,大部分的后台是机器算法检测,因此无法对这些人工失误进行判定,会直接将这些引用的部分标红,还有一种情况是即使打上了引用标签,如果引用的篇幅和次数超过了论文检测系统的阈值,也会被直接标红。 第四种情况是多篇文章东拼西凑,只简单润色就提交论文查重检测,这种情况是非常常见的,这样写出来的文章实质上只能算作是作品汇编,基本上没有自己的学术研究和创作,大部分的论文检测系统能够直接识别出来,所以建议大家不要走捷径,即使能通过机器系统的检测,在导师那里审核时也会被一眼识别出来。
我认为高校老师的这一做法是可耻的,也是应该受到谴责的。高校老师几乎都有论文发表的任务,因此很多的老师为了能够完成考核任务,在日常教学的过程之中都在埋头努力搞科研。要知道一篇论文的成功发表是非常艰难的,在这背后需要做很多的调查查阅各种各样的书籍,这样的话才能够写出一篇真正符合规范的论文。
正是因为论文写作的艰难,所以说大家看到的每一篇论文才弥足珍贵,而这些高校老师们才能够靠着自己的论文一步步晋升。但如果说这些高校老师他们在写论文的过程之中靠的不是自己的努力,而是去掠夺别人的智力成果的话,那么这一论文就显得毫无意义,而且还会成为他们个人道德品行的反应。高校老师抄袭答主的回答,然后将其纳入自己的论文,并且还进行发表。
这样的行为是对他人智力成果赤裸裸的掠夺,先不说高校老师的身份,就说他的行为性质就已经难以让人容忍。在原来对于智力成果的保护还并不完善,在当时很多人也没有知识产权的概念。但是慢慢的随着国家加强了对知识成果的保护,越来越多的人都开始有了这方面的权利意识,而这个老师的行为无疑是在侵犯他人的智力成果。
其次从老师的身份来说,他这样的做法也无疑是给整个老师群体抹黑。老师作为传道授业者,其首先应该保证本身的品行端正。如果说没有师德的话又如何能够成为一名好老师呢?而这个老师肆意掠夺他人财富,并且以自己署名的方式将论文进行发表,这种行为无异于学术偷窃。所以说,无论是从行为的性质还是老师的身份来看,这个老师的做法都是非常可耻的。
副教授另有两篇论文重复发表 网友再揭内幕,“抄袭门”升级 广东商学院廖丽霞副教授涉嫌抄袭重庆本科生论文事件在网上升级:有网友报料称,在中国知网(国内专门收集公开发表论文的网站)上,廖发表的10多篇论文均能查到,其中有两篇论文惊人地相似,分别在不同时间发表在不同学术刊物上。 这两篇论文分别是:《钱钟书〈诗可以怨〉解读》、《尖锐的解结与批判——〈诗可以怨〉解读》;《论通感的表达功能》、《论艺术通感的表达功能》。 经查,《论通感的表达功能》是2005年9月向广东技术师范学院学报投稿,发表在2006年第1期上。而类似的论文《论艺术通感的表达功能》早在2001年6月向山西大学学报投稿,2002年2月发表在该学报上。 《钱钟书〈诗可以怨〉解读》一文是2002年5月向贵州教育学院学报投稿,发表于2002年第5期贵州教育学院学报,而《尖锐的解结与批判——〈诗可以怨〉解读》一文,又于2004年3月向中山大学学报投稿,发表在2004年第4期中山大学学报上。 根据中国知网的资料显示,廖丽霞,女,1960年出生,重庆人,广东商学院副教授,从事写作理论研究。 观点和内容类似的论文为何不同时间向不同刊物投稿?记者多次拨打廖副教授的电话,不过对方一直不肯接听。 业内说法 重复发表属学术不端 重庆工商大学文学与新闻学院副院长蔡敏认为,这种行为属学术不端。 蔡推测,将自己的论文“重复”发表,可能与目前对高校教师的考核方式有关,也就是说,在各种指标考核面前,廖副教授也可能迫于无奈。 蔡透露,目前高校对教师的考核包括教学和学术科研。教学不好评估,因为学生的口味很难协调平衡,那么考核高校教师的主要是学术,学术包含发表学术论文、专著、科研课题等,而这一切都与大学教师的职称相关。特别是发表论文,有的还必须要求在某种层次的刊物上发表。 “大学教师中,抄袭和剽窃还是少数。”蔡说,个别老师实在做不出论文,也有可能会动歪脑筋达到目的。 网上调查 八成网友认为副教授抄袭 昨天,本报对重庆长江师范学院本科毕业生魏巍、广东商学院副教授廖丽霞的论文在本报网站上公布,同时,搜狐网站全文转载本报报道并进行了网上民意调查。 结果显示,近80%的网友认为两篇论文非常雷同,可以认定为抄袭,但超过40%的网友认为此事没什么大不了,现在论文抄袭成风很正常,还有36%的网友对此事的态度是“息事宁人算了”。 肯定说 整段文字都一样 两篇论文同时公布之后,大多网友对比后认为,雷同的文字部分过于严重,整段整段的文字都是一模一样,明眼人一看就知道是抄袭了,只是副教授抄袭得太显眼了,也改一改标点符号嘛! 同情说 天下文章一大抄 让人意外的是,网友们并没有对抄袭事件表现出特别的痛恨,超过四成网友认为“天下文章一大抄”再正常不过,有的人在留言中还对廖的行为表示同情:“本科生的论文一般是不上网的,这次意外被发现了,真是有点儿背。” 斥责说 抄袭行为有害无利 一位匿名网友在本报网站上留言说:模仿只是学习的方法,目的在于水平的提高,对社会作出贡献。像在一些工业领域(如汽车等),技术模仿过来,加以研究,自己做出有价值的东西,就是很好的。但抄袭别人的文章为自己的论文,用于评职称等,对社会有害无利,这样的行为不如“山寨”。 另类说 两人可能都抄袭 一位合肥的搜狐网友说:事情的可能是两人都抄自第三人,现在本科生认真作论文的几乎没有,所谓创作记录都是为了应付教学评估编造的,也不一定可靠,千万别当真。 本组稿件由记者 汤寒锋 何英 采写 郭娟 制图 (责任我:苏燕)
这件事情目前正在查询当中,如果真的是这样子的话,这位老师一定会受到处罚。
不仅仅是取消教师资格证,还要开出一些相应的罚款,罚款数目可以大一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