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检索的原因:1、避免重复开发,使自己研发出来的技术、产品、方法等具有独占的排他性。2、看看我们自己准备或将要开发科研的项目有没有落入别人专利的保护范围。经过检索没有其他单位已经申请了我们准备研发的产品或技术的专利,那么我们就可以正常的投资研发,研发完毕后我们可以用申请专利或者以商业秘密等形式保护起来,从而使我们研发的项目为我们所用。如果别人已经在我们研发前对该发明创造申请了专利并已经受理或者授权。那么我们也就没有必要再就相同的技术进行研发了。因为,别人已经申请了专利进行保护,即使我们没有参考别人的任何数据和资料自己研发出来对我们来说也没有什么价值了。3、通过检索国内外同行业的相关专利情况还可以判断其他企业的经营方向、技术水品、市场布局,从而帮助研发人员和企业,追踪技术发展动向,策划研发方向和研拟市场竞争策略,通过对其他企业的产品和技术的掌握和分析可以帮助我们更好的完成各种产品和技术的更新和进步。
当然可以。很多人都是这么干的
1、申请前先不要发表文章有些发明人取得研究成果后,先发表了文章或成果鉴定,而没有想到先申请专利保护。因为发表文章或成果鉴定不可避免地要公开技术内容,而专利审查过程中在进行创新性评价时,是以申请日之前的所有公开内容作为现有技术的,所以也包括了已经公开发表的文章,这样导致先发表的文章影响了专利的新颖性,专利不能被授权。2、做一些相关检索部分发明人没有查新检索的习惯,加上信息检索和收集的方面的欠缺,导致对创新技术方案的新颖性如何不确定,不知道有没有公开过或公开使用过。在专利新颖性评价时,就公开而言,全世界范围内的任何文献都可影响技术方案的新颖性。在美国,就曾经发生过一个孩子的涂鸦否定了一件发明专利新颖性的案例。可见,检索工作在专利申请中是非常重要的一环,如果他人已经就某一技术方案申请过专利或者在相关文献中公开,你没有做检索也去就这一技术方案申请专利,那只能是白白浪费时间、金钱和精力了。3、技术方案要交代详尽很多单位的发明人提交的专利申请文件非常简单,有的甚至只有几句话,技术方案完全没有交待清楚,这给专利代理人撰写正式专利申请文件带来很大困难。要求发明人提供更多的技术方案时,部分发明人会以技术保密为由回避,表明这些发明人没有把握好保密与公开的度。只是一味要求保密,害怕多透露一点技术信息,而恰恰忽视了公开不充分的问题。大量的案例表明,如果一件专利申请被审查员以技术方案公开不充分为由而发出审查意见通知书,则这件专利申请有98%的可能被驳回。这一点希望引起发明人的高度重视。
我朋友有在申请专利最近被论文快逼疯了,这个是专利申请的必要一环,没办法省略的。不过最近好像他是在天眼企服上找的商家帮忙申请了
可以的,提前申请可以防止被有心人抢先申请专利,但详情还是要要根据知识产权专利的规定进行,你可以找专利方面的专家比如蕴峰老师,他在专利方面申请流程特别有经验,有过很多论文知识产权方面的经验和建议可以跟你分享
由于申请专利的技术具有新颖性,因此发明人有了技术成果之后,应首先申请专利,再发表论文,以免因发表论文过早公开技术而失去新颖性,丧失申请专利的机会。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是取得专利权的实质条件。
建议先申请专利,再发表论文
论文和专利并不矛盾,二者可以并存,作用不同,都很重要。 论文侧重于名誉,发表论文,能够展示企业研发实力。 适用于论文的内容也比较宽泛,任何专业领域、任何研发方向的研究成果,都可以发表论文。 专利则侧重于经济利益,当然同样能够展示企业研发实力,从实用性角度来说,专利相比论文,更加注重实用性。 只有适于工业化应用的技术方案或者设计,才能申请专利。 且专利法还限定了一些不能申请专利的技术方案,例如疾病诊断的治疗方法等。 在能够发表论文也能够申请专利的前提下,建议先申请专利。 论文投稿之后可以申请专利,但是专利申请日应当在论文发表日之前,否则,申请日前公开的论文内容将破坏专利的新颖性、创造性,即使专利发明人和论文作者是同一人。 《专利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和实用新型,应当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 新颖性,是指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不属于现有技术;也没有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就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申请日以前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过申请,并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公布的专利申请文件或者公告的专利文件中。 创造性,是指与现有技术相比,该发明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该实用新型具有实质性特点和进步。 实用性,是指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能够制造或者使用,并且能够产生积极效果。 本法所称现有技术,是指申请日以前在国内外为公众所知的技术。
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和实用新型,应当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发表文章或成果鉴会进行公开技术内容,使专利申请失去新颖性。即便是专利能够申请下来,可能会发生第三人对你的专利提出无效宣告,引证的就是先于申请专利之日你所发表的文章。相当于给自己埋下隐患。建议先申请专利,后发表文章或成果鉴定报告。
专利分为三种:发明专利(主要需满足创造性、新颖性)、实用新型(主要需满足新颖性)、外观专利(主要需满足新颖性)。可以自己检索,对比专利库、论文里面的技术特征。 看看自己的技术是否在之前已经被申请过或者被公开过了。一般还是需要委托代理机构的,不管是个人、企业、学校、科研机构等基本都会委托市面上的专利代理所来代理。委托代理所有哪些作用呢?①帮你检索且更深度更专业 ②帮你撰写专利文稿,更严谨更合理,会讲究权利要求布局 ③帮你缴费 ④帮你跟进后续的答辩、补正直至授权。委托代理机构代理专利,仅需提供技术交底书即可(技术实施原理、步骤、效果及附图)
1、申请前先不要发表文章有些发明人取得研究成果后,先发表了文章或成果鉴定,而没有想到先申请专利保护。因为发表文章或成果鉴定不可避免地要公开技术内容,而专利审查过程中在进行创新性评价时,是以申请日之前的所有公开内容作为现有技术的,所以也包括了已经公开发表的文章,这样导致先发表的文章影响了专利的新颖性,专利不能被授权。2、做一些相关检索部分发明人没有查新检索的习惯,加上信息检索和收集的方面的欠缺,导致对创新技术方案的新颖性如何不确定,不知道有没有公开过或公开使用过。在专利新颖性评价时,就公开而言,全世界范围内的任何文献都可影响技术方案的新颖性。在美国,就曾经发生过一个孩子的涂鸦否定了一件发明专利新颖性的案例。可见,检索工作在专利申请中是非常重要的一环,如果他人已经就某一技术方案申请过专利或者在相关文献中公开,你没有做检索也去就这一技术方案申请专利,那只能是白白浪费时间、金钱和精力了。3、技术方案要交代详尽很多单位的发明人提交的专利申请文件非常简单,有的甚至只有几句话,技术方案完全没有交待清楚,这给专利代理人撰写正式专利申请文件带来很大困难。要求发明人提供更多的技术方案时,部分发明人会以技术保密为由回避,表明这些发明人没有把握好保密与公开的度。只是一味要求保密,害怕多透露一点技术信息,而恰恰忽视了公开不充分的问题。大量的案例表明,如果一件专利申请被审查员以技术方案公开不充分为由而发出审查意见通知书,则这件专利申请有98%的可能被驳回。这一点希望引起发明人的高度重视。
在申请专利之前,其技术信息不能以任何形式公开,特别是以文字的形式公开。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和实用新型,应当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因为发表文章或成果鉴定不可避免地要公开技术内容,使专利申请失去新颖性,就申请不了专利了。专利云解答
论文和专利并不矛盾,二者可以并存,作用不同,都很重要。 论文侧重于名誉,发表论文,能够展示企业研发实力。 适用于论文的内容也比较宽泛,任何专业领域、任何研发方向的研究成果,都可以发表论文。 专利则侧重于经济利益,当然同样能够展示企业研发实力,从实用性角度来说,专利相比论文,更加注重实用性。 只有适于工业化应用的技术方案或者设计,才能申请专利。 且专利法还限定了一些不能申请专利的技术方案,例如疾病诊断的治疗方法等。 在能够发表论文也能够申请专利的前提下,建议先申请专利。 论文投稿之后可以申请专利,但是专利申请日应当在论文发表日之前,否则,申请日前公开的论文内容将破坏专利的新颖性、创造性,即使专利发明人和论文作者是同一人。 《专利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和实用新型,应当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 新颖性,是指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不属于现有技术;也没有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就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申请日以前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过申请,并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公布的专利申请文件或者公告的专利文件中。 创造性,是指与现有技术相比,该发明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该实用新型具有实质性特点和进步。 实用性,是指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能够制造或者使用,并且能够产生积极效果。 本法所称现有技术,是指申请日以前在国内外为公众所知的技术。
不需要。哲学社会科学类参赛的作品,论文类每篇在8000字以内,调查报告类每篇在15000字以内。为党政部门、企事业单位所作的各类发展规划、工作方案和咨询报告,已被采用者亦可申报参赛,同时附上原件和采用单位证明的复印件和鉴定材料等
两者具备不同功能和作用,适用场景不同。发表论文,其实就像是科研人员对于自己做出来的科研结果进行验证的一个关键途径。 同时,发表论文,也是科研人员们借助文字的力量和同行的研究者们进行对话交流,分享自己的科研结果。申请专利并获得专利权后,既可以保护自己的发明成果,防止科研成果流失,获取垄断利润来弥补研发投入,同时也有利于科技进步和经济发展。可以通过申请专利的方式占据新技术及其产品的市场空间,获得相应的经济利益。谢谢采纳啦!
因为申请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的发明创造要符合新颖性、创造性、实用性的要求。新颖性是指是指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不属于现有技术;也没有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就同 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申请日以前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过申请,并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公布的专利申请文件或者公告的专利文件中。
当然可以。很多人都是这么干的
既然是专利,当然应该是非常值得信赖,而且也是非常有价值的东西才对,当然应该对它进行更加详细的论证,说明它的使用价值。
您好,可以申请国家级实用型、发明型专利,此外刊期发表。望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