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PSILON宇普西龙
由于没有看到具体核驳理由,不好明确回答楼主的问题。不过,按笔者的经验,通常都是按如下三个步骤来面对:(1)审查员的意见并非永远正确,所以,先期也抱着怀疑的态度,一个子一个字的抠,既从字面上,又从实质上,去判断权利要求中的每个技术是否真的如审查员所说被对比文件揭露了。如果所有的技术特征均被实质揭露了,则仅从权利要求着手修改或争辩,就很难成功。(2)当确认权利要求没有新颖性时,再看本发明的具体实施方式文字部分内容的每个技术特征是否完全被对比文件所揭露。若有一个或一个以上的技术特征未被对比文件揭露,且该技术特征能带来好的技术效果,则可将该技术特征并入到独立权利要求书中,以克服新颖性缺陷。(3)若具体实施方式文字任然找不到实质性的区别特征,那么再看本发明附图,看看是否与对比文件的附图相同,如果不同,那么看看是否有一些显而易见的图形区别特征,并将该特征以文字的形式并入到独立权利要求中,以克服新颖性缺陷。然而,本款修改的风险性较大,很多审查员不愿意或不敢认同这种修改法。以上,仅供参考。
政哥哥哥哥哥哥
一、确实不建议在证书下发之前,发表相关论文现在申请实用新型,绝大多数都能下发专利证书,但是也有申请失败。如果你现在通过发表论文的方式公开了你的技术,而申请实用新型又失败了,你再次申请实用新型的时候就丧失了新颖性,其他人可以利用这个漏洞,免费使用你的技术。二、关于窃取他人技术,申请专利的情况实用新型专利没有实质审查程序,也就是说不会和在先的其他专利作对比,只要提交符合规定的书面材料,一般都能取得专利权证书。所以别人取得你的技术也去申请,这种情况是有可能存在的。出现了这种情况后,如果你能提供对方窃取的证据,那么归属是毋庸置疑的;如果提供不了,那谁先申请就是谁的。
不正确。 至少在专利局通知的申请日之后,即专利申请在先,后期发表论文是权宜之计。 全球最权威的学术期刊之一,美国《科学》杂志于2017年8月11日发表了一篇名为
破坏新颖性。
由于没有看到具体核驳理由,不好明确回答楼主的问题。不过,按笔者的经验,通常都是按如下三个步骤来面对:(1)审查员的意见并非永远正确,所以,先期也抱着怀疑的态度,
《专利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申请专利的发明创造在申请日以前六个月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丧失新颖性:(一) 在中国政府主办或者承认的国际展览会上首次展出的;(二)
可以的,提前申请可以防止被有心人抢先申请专利,但详情还是要要根据知识产权专利的规定进行,你可以找专利方面的专家比如蕴峰老师,他在专利方面申请流程特别有经验,有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