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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 则
太平街历史街区保护与整治规划,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为指导,通过对太平街历史街区的文物古迹及传统民居的实地调查,在详细考察街区的历史变迁,综合分析街区区个性特征,深入挖掘地方文化特色的基础上,按建设部和国家文物局颁布的《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编制要求》制定。
保护与整治规划的目的在于指导太平街历史街区的保护整治工作全面展开,统筹安排历史街区内的各项建设工程,改善居民的生活环境,保持历史街区的社会经济活力,在整体保护的基础上积极推进特色文化旅游的开发和经营。
本规划受长沙市人民 *** 委托,由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中心和同济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承担编制任务。
1.规划依据
1.1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2002年)
1.2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1989年)
1.3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细则》
1.4 《湖南省文物保护条例》
1.5 《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建设部(1994)14号令
1.6 《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编制要求》建设部、国家文物局(1994)533号文
1.7 《城市紫线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19号)
1.8 《长沙市城市总体规划(2001-2020年)》
1.9 《长沙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送审稿)(2004年)
1.10《长沙市中心区E片控制性详细规划》
1.11长沙市规划管理局《长沙市太平街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设计要点》(长规函〔2004〕65号)
1.12长沙市文化局《太平街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要点》
2.规划范围
2.1 本次规划的范围北至五一路、南到解放路,西至卫国街,东到三泰街、三兴街,规划总用地面积为12.57公顷。
2.2 其中重点规划地段为沿太平街、西牌楼、马家巷、孚家巷、金线街、太傅里两侧的历史街区核心保护区,用地面积为5.07公顷。
3.规划原则
在全面保护太平街历史街区风貌的前提下,发挥历史街区的潜在优势,突出特色,充分利用现存的历史遗产、人文资源,综合发展旅游事业,发展城市经济,彻底改善居住环境,提高居民生活水准。
通过本次规划,促进太平街历史街区的保护更新和协调发展,统筹安排各项开发建设项目,为改造更新提供技术指导。
3.1 文化内涵导向原则
充分挖掘太平街历史街区和长沙的传统民俗文化,建立民间文化保护机构,全面提升太平街历史街区的文化吸引力。
3.2 地域特色原真性保护
对传统建筑的修复以及新建建筑的设计,应建立在对本地建筑文化严谨调查的基础上,充分体现地域文化真实而的独特魅力。
3.3 保护与发展互动原则
在对历史街区的物质性遗产保护的同时,应充分利用对本地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研究,并积极进行文化产业的挖掘,对传统建筑进行积极有效的保护性利用,在一定程度发掘历史遗产的社会经济价值。
4.规划目标
4.1 规划确定太平街历史街区是以生活居住、旅游观光、商业服务、文化经营为主要职能,集中体现长沙民国传统人文风貌的历史文化街区。
4.2 本次规划主要保护太平街历史街区的清代街巷格局,民国的民居风貌,长沙市街的生活气息,充分体现太平街历史街区的三大文化特征:
屈贾文化纪念地:主要通过对贾谊故宅保护与贾谊祠园林的恢复建设,以及相关文化设施如太傅书院等的建设,展现楚辞汉赋博大精深及屈原、贾谊、陶侃三人事迹中的人文魅力。
商业民俗传承地:通过保护太平街、西牌楼的传统商业建筑,恢复若干老字号,以及对金线街两边长沙民俗作坊的开发展示来体现太平街历史街区商业民俗的文化内涵。
辛亥革命策源地:保护太平街历史街区中与辛亥革命有关的文物古迹,挖掘其在长沙近代史上的重要意义,建立建设小型的博物馆。
5.规划内容
5.1 本次规划的内容包括保护与整治两大部分。
5.2 保护规划主要包括:分级保护的范围划定与保护要求,历史街区的风貌景观保护,历史街区建筑高度控制、各级文物古迹及传统民居宅院的保护、土地利用与道路交通调整规划等。
5.3 整治规划主要包括:保护与更新模式、沿街重要界面立面整治、重点地段详细设计等。
6.保护框架的构成要素
太平街历史街区保护框架的构成要素由人工环境和人文环境两部分组成。
归纳如下表,需要针对各自的特点进行相应的保护。
太平街历史街区保护要素构成表
人工环境 街巷格局 主要街道成鱼骨状,街巷普遍较窄,保持民国初年格局。
文保单位 贾谊故居、“四正社”旧址、鲁班庙旧址、辛亥革命“共进会”旧址、孚嘉巷42号、乾益升粮栈
历史建筑 老通义油漆号、杨福和豆豉鞭炮庄、利生盐号、杨隆泰钉子铺、洞庭春茶馆等
特色构筑 金线街麻石路面、常怀井
景观大树 散布在各条街巷上的胸径超过20厘米的大树
人文环境 节庆习俗 春节、元宵节、端午节、中秋节、重阳节、过小年、除夕、春龙节、花朝节、观音菩萨诞辰、上巳节、龙王节、天贶节、乞巧节、中元节、灶王节、老郎神寿诞
革命事迹 两湖暴动、长沙起义
地方特产 湘绣、湘菜、湘莲、湘粉、菊花石雕、浏阳豆豉、菌油、棕编、白沙液酒、铜官陶瓷、浏阳夏布、浏阳纸伞、浏阳花炮、红继木
历史人物 屈原、贾谊、陶侃、焦达峰
奇闻掌故 吕洞宾与金线街、陶侃射蟒
7.保护框架的空间构成
根据太平街历史街区的价值及其环境要素构成,可以将太平街的空间框架划分为“五街三片一点”,即以五条特色街道串起来的三片传统居住街坊(见保护框架规划图)。
“五街”是指:
太平街传统商业街、金线街传统风貌街、西牌楼传统餐饮街、马家巷和孚嘉巷传统居住巷。
“三片”是指:
马家巷孚嘉巷传统居住街坊:以马家巷、孚嘉巷为中心,东面到太平街,西面到卫国街,南到金线街的以传统居住风貌为主要特色的地块。
三泰街传统居住街坊:此居住街坊位于太平街以东,西牌楼以北,三泰街以西。
太傅里传统居住街坊:此居住街坊以太傅里位于太平街以东,西牌楼以南,西兴街以西。
“一点”是指市级文物保护单位贾谊故居。
第三章:保护等级与范围
8.历史街区分级保护
根据现状特征以及国家对历史街区保护的相关规定,在本次规划中,将太平街历史街区的保护范围划分为二个层次:历史文化风貌区(包括历史文化街区核心保护区和建设控制地带)、环境协调区。
8.1历史文化风貌区
历史文化风貌区根据保护对象性质和措施的不同分为两部分:历史文化街区核心保护区和建设控制地带。
8.1.1 保护范围
历史文化街区核心保护区是指从沿太平街(北起长沙食品城,南至金线街口)、马家巷(东起太平街,西至卫国街)、孚嘉巷(东起太平街,西至长沙港务招待所)、西牌楼(西起太平街,东至三泰街)、太傅里两侧传统民居集中的区域。
以“保护范围规划图”上的历史文化街区核心保护区范围划定为准。
本次规划历史文化街区核心保护区面积为5.07公顷。
建设控制地带范围包括北至五一路、南到解放路,西起卫国街,东达三泰街、三兴街的整个太平街历史街区,以“保护范围规划图”上的建设控制地带范围划定为准。
本次规划建设控制地带面积为12.57公顷。
8.1.2 保护要求
对于历史文化街区核心保护区,要求确保此范围以内的建筑物、街巷及环境不受破坏,如需改动必须严格按照保护规划执行并经过上级城市规划主管部门审定批准。
各种修建需在城镇建设部门及文管会等有关部门严格监督下进行,其建设活动应以维修、整理、修复及内部更新为主。
其建设内容应服从对文物古迹的保护要求,其外观造型、体量、色彩、高度都应与保护对象相适应,较大的建筑活动和环境变化应由上级城市规划主管部门组织专家评审会通过方可执行。
1) 古街市应保持原有的空间尺度,地面铺装应逐渐恢复传统特色,采用麻石条铺砌;原有电线杆、有线电视天线等有碍观瞻之物应逐步转入地下或移位;街道小品(如果皮箱、公厕、标牌、广告、招牌、路灯等)应有地方传统特色,不宜采用现代城市做法。
2) 街巷两侧建筑功能应以传统民居和传统商业建筑为主,鼓励发展传统商铺茶肆和产商结合的手工作坊,建筑的门、窗、墙体、屋顶等形式应符合风貌要求,色彩控制为黑、白、灰及黄褐色、原木色。
3) 传统民居选择相对完整地段成片加以维修恢复,保持原有空间形式及建筑格局,古井、古树及反映居民生活之特色庭院、应予以保留并清理恢复,不符合风貌要求的建筑应予以改造或拆除。
4) 对本区内保留的传统民居建筑应加强维修,建筑色彩应取黑、白、灰、黄褐色等其他长沙传统民居的色彩加以统一控制,建筑装饰、建筑形式应采用民居形式的坡顶青瓦白脊房,建筑门、窗、墙体、屋顶及其它细部必须严格按规划管理确定的长沙传统民居特色细部做法执行。
建筑功能主要为居住建筑或民居旅馆。
5) 建筑物一层檐口高度控制为2.8~3.5M,二层檐口高度控制为6.5 M。
对于建设控制地带,此范围内的各种修建性活动应在规划、管理等有关部门指导并同意下才能进行,其建筑内容应根据文物保护要求进行,以取得与保护对象之间合理的空间景观过渡。
在此保护范围内的一切建设活动均应经规划部门、文物管理部门等批准,审核后才能进行。
1) 建筑形式以坡屋顶为主,体量宜小不宜大,色彩以黑、白、灰为主色调,最大建筑高度为四层;对任何不符合上述要求的新旧建筑必须搬迁和折除,近期拆除有困难的都应改造其外观和色彩,以达到环境的统一,远期应搬迁和拆除。
2) 该范围内各种修建性活动应在规划、文物管理部门指导并同意下进行,其建筑内容应根据文物保护要求进行,建筑功能应以居住与公共建筑为主。
8.2环境协调区
为了最大限度地保证太平街历史街区历史风貌地完整性,根据历史街区四个方向的不同情况,划分出环境协调区。
8.2.1 保护范围
环境协调区的范围规划为:西起湘江之滨,东到三泰街、三兴街道路红线外50米,北起五一路南侧红线,南至解放路红线外50米。
具体保护范围以“保护范围规划图”上的环境协调区范围划定为准。
本次规划环境协调区面积为23.98公顷。
8.2.2 保护要求
在此范围内的新建建筑或更新改造建筑,必须服从“体量小、色调淡雅,不高,不洋、不密、多留绿化带”的原则。
其建筑形式要求不破坏古镇风貌的前提下,可适当放宽,该保护范围内的一切建设活动均应经规划部门批准、审核后方能进行。
对整个区域协调区,新建筑应鼓励低层,原则上不超过6层,街坊内部建筑高度应严格按照“高度控制规划图”执行,禁止不符合上述要求的任何新的建设行为,对不符合要求的已有建筑,应停止其建设活动,并在适当的条件下予以改造。
9.建筑及院落分级保护
经过对太平街历史街区现存建筑的详细调查和评估后,将太平街历史街区的优秀建筑及宅院分为三级进行保护:一级——文物保护单位、二级——不可移动文物、三级——优秀历史建筑。
9.1文物保护单位(一级)
9.1.1 保护范围
保护等级为一级保护的范围:划定已经公布批准的各级文物保护单位本身和其组成部分的四至界线以内为绝对保护区。
太平街历史街区内目前共有1处省级文物保护单位-贾谊故居。
9.1.2 保护要求
所有的建筑本身与环境均要按文物保护法的要求进行保护,不允许随意改变原有状况、面貌及环境。
如需进行必要的修缮,应在专家指导下按原样修复,做到“修旧如故”,并严格按审核手续进行。
绝对保护区内现有影响文物原有风貌的建筑物、构筑物必须坚决拆除,且保证满足消防要求。
建筑形式:不能随意改变现状,不得施行日常维护外的任何修建、改造、新建工程及其它任何有损环境、观瞻的项目。
在必须的情况下,对其外貌、内部结构体系、功能布局、内部装修、损坏部分的整修应严格依据原址原样修复,并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和其它有关法令、法规所要求的程序进行,并保证满足消防要求。
高度控制:保持现状或根据原状恢复。
9.1.3文物保护单位的建设控制地带
不容许在建设控制地带内有超过文物保护建筑的一般建、构筑物,现状存在的应坚决拆除。
该范围内各种修建性活动应在规划、管理等有关部门指导并同意下才能进行,其建筑内容应根据文物保护要求进行,以取与保护对象之间合理的空间景观过渡。
在此保护范围内的一切建设活动均应经规划部门、文物管理部门等批准,审核后才能进行。
9.2 不可移动文物
根据长沙市不可移动文物和长沙近现代历史建筑保护单位的划定,及现场对历史建筑的调查审定,本次规划共划定不可移动文物6处。
分别为马家巷17号(共进会旧址)、孚嘉巷12号(四正社旧址)、太平街67号(乾益升粮栈旧址)、孚嘉巷14号(鲁班庙旧址)、孚嘉巷42号、金线街麻石路面。
9.2.1 保护要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规定,对于不可移动文物建筑的立面、结构体系、基本平面布局、建筑高度和有特色的内部装饰不得改变,其他部分允许改变。
建筑维护修缮应优先采用旧料来更换损毁构建,修缮的原则是“只修不建,修旧如旧”。
附表:太平街历史街区不可移动文物汇总表
编号 名称 地址 建筑面积 建筑年代 房屋性质 进数 备注
13 共进会旧址 马家巷17号 450 公私合用 二
18 四正社旧址 孚嘉巷12号 260 公房 二
09 乾益升粮栈旧址 太平街67号 500 公房 四
16 鲁班庙旧址 孚嘉巷14号 270 清末民初 公房 一
14 孚嘉巷42号 孚嘉巷42号 480 民国 公房
37 金线街麻石路面。
金线街
9.3 优秀历史建筑
经过对太平街历史街区的历史遗存详细踏勘和审核后,本次规划共划定优秀历史建筑25处。
9.3.1 保护要求
对于优秀历史建筑建筑的立面、结构体系和建筑高度不得改变,建筑内部允许改变;建筑修缮的重点是恢复其传统建筑与院落的布局,在细部做法上采用长沙地区的典型做法、样式材质等,可以在对当地建筑的特色提炼下,对无法恢复原样的部分做一定的创意性设计。
第四章:高度控制规划
10. 高度控制
为维护街区的历史文化风貌,需要对街区的建设进行高度控制。
具体如下:
文物保护单位:维持原有建筑高度,不容许在保护范围及建设控制地带内有超过文物保护建筑的一般建、构筑物,现状存在的应坚决拆除。
重点保护建筑和优秀历史建筑:维持原有建筑高度。
周边20米范围内有高度超过重点保护建筑和优秀历史建筑的建、构筑物,应降低层高或拆除。
控高二层区域:建筑高度控制为二层坡屋顶传统建筑。
建筑二层檐口高度不超过6.5m,屋脊总高不超过8m;结合现状特点,允许建国以前传统风貌建筑维持原高。
控高四层区域:位于本次历史街区规划范围内,建筑高度控制在四层及四层以下,四层檐口高度在12.5米以下,总高度不超过14米。
控高六层区域:规划范围西向外至湘江岸边,北至五一路南侧红线,东、南道路红线外50米范围内,建筑高度控制在六层及六层以下,总高度不超过20米。
各控高区域的具体范围详见高度控制规划图。
附表:高度控制区域汇总表
区域名称 面积(hm2) 比 例
维持原高 1.04 4.04%
控高二层 8.43 32.73%
控高四层 8.19 31.79%
控高六层 8.10 31.44%
11. 景观视廊控制
为了保证湘江风光带与太平街历史街区的交融,新开辟的通向湘江的回龙街两侧应控制高度为二层。
为了保证金线街传统风貌的完整性,金线街南侧的新建建筑须有一定的高度控制,即沿街道红线南侧15米的范围内控制高度亦为两层。
第五章:土地利用规划
12.用地调整目标
根据保护与发展历史文化风貌区的原则,通过对现状土地使用的合理调整,以达到科学合理地使用土地,从而更好地保护历史文化街区的风貌,同时改善居民生活环境,发展文化及旅游事业,为历史文化街区的保护与发展注入新的生机。
从用地功能结构上将整个规划区划分二个节点、三条轴线、五个区域。
节点:规划有两处,分别位于太平街的南北两头入口处。
北节点规划为公共服务中心节点,结合救火会旧址,设立一处“文夕”大火纪念广场;南节点规划为文化休闲广场,主题为长沙市井万象。
轴线:一条是太平街特色商业轴,以经营长沙传统特产和展示太平街传统特色经营为主;一条是金线街地方文化轴,以经营长沙传统文化产品和手工作坊参与展示为主;一条是西牌楼休闲餐饮轴。
区域:分为三片传统居住街坊,一片传统园林区,一片文化创意区。
传统居住街坊有马家巷传统居住街坊、三泰街传统居住街坊、太傅里传统居住街坊。
传统园林区为结合贾谊故居进行更新复原的旅游区。
文化创意区为结合孚嘉巷西口的整治而新建的以文化创意产业为主的商业区位。
详见功能结构规划图。
13.用地调整措施
太平街历史街区仍以居住用地为主,恢复传统民居街坊,商业用地主要沿太平街、西牌楼两侧布置。
文化娱乐用地主要沿金线街两侧、孚嘉巷西侧布置。
广场空间主要设置在太平街北头、南头。
公共绿地均布于各居住街坊内部,调整设立一处新的幼儿园,各居住街坊内部设置托儿所和老年人活动中心,在太平街北部东侧设小区级的老年人活动中心和诊所一处。
附表:规划用地平衡表
用地性质 面积(m2) 比例
居住用地 38864 30.91%
商住用地 8088 6.43%
餐饮服务业用地 3659 2.91%
公共服务设施用地 1437 1.14%
公园 2019 1.61%
医疗卫生用地 450 0.36%
商业用地 17853 14.20%
金融保险业用地 7320 5.83%
旅馆用地 3146 2.50%
文化娱乐用地 6663 5.30%
影剧院用地 656 0.52%
图书展览用地 3166 2.52%
科研设计用地 913 0.73%
文化创意产业用地 3534 2.81%
文物古迹用地 9058 7.21%
市政公用设施用地 431 0.34%
绿化用地 2833 2.25%
广场用地 2128 1.69%
道路用地 11429 9.09%
社会停车场库用地 2072 1.65%
合计 125719 100.00%
第六章:社会生活规划
14.人口规划
太平街历史街区现有常住人口7359人,暂住人口1569人,共2953户,居住用地面积约5.7公顷,人均居住用地面积只有约14.1平方米,居住密度偏大。
住宅建筑面积约142000平方米,居住人口密度为6.3人/100平方米,达到了居住舒适标准中的经济型标准:4-7人/100平方米,但偏拥挤。
用地规划中约五分之二的街区作为市级公共设施用地、道路广场用地和绿地,保留其它部分历史街区作为居住用地,仍以居住为主,考虑到街区居住建筑保留现状多为二层,另有较多居住用地控高为四层,按容积率为1.5,人均居住建筑面积25平方米(处于经济型与舒适型标准之间,为4人/100平方米)的标准进行规划,则街区人口规划为约4500人,1500户,人均居住用地面积约为16.8平方米。
根据规划需迁出居民约4400人,1450户。
15.公共服务设施规划
规划对原来建筑外部空间功能进行梳理打通,构成多级网状的外部交往空间,形成主要道路 巷道 内部小广场 私人院落的公共空间结构。
规划安排一处新的幼儿园、一处新诊所、一个老年人活动中心、一处小型影剧院。
同时加强垃圾箱、公共厕所等公共设施的统一管理和标准化设置。
太平街和西牌楼街作为主要旅游服务性质的商业街道,同时要保持一定的为居民日常生活服务的商业设施。
风貌的要求。
本着“方便居民生活、有利旅游发展、提高环境质量、促进持续发展”的规划思路考虑技术要求。
结合长沙的历史街区特点,因地制宜,寻找最佳的技术途径,节省用地和投资及运行费用。
技术上安全可行,维护管理方便,提高规划的可操作性,便于专业部门实施。
况统零售商业风貌轴、西牌楼为传统餐饮服务风貌轴、金线街为传统商业居住风貌轴。
强化历史街区的入口标志空间,保护街区内部的标志性景观。
在西牌楼东口与三泰街交接处恢复原有的明藩王府西牌楼,孚嘉巷西巷口复原太平门,马家巷和金线街的街巷口建坊门,太平街南、北入口建设广场空间,作为历史街区标志性入口。
街区内部利用救火会旧址建设“文夕”大火纪念广场,突出朱昌琳故居和贾谊故宅作为街区内部的标志性游览景观特征。
第十章:建筑保护与更新模式
30. 保护更新模式
建筑的保护与更新模式规划是本着保护太平街历史街区风貌和传统空间格局的要求,充分考虑现状和可操作性的原则,按建筑的等级分类及其质量、风貌等的综合调查评估,对历史文化街区内的建(构)筑物提出分级保护和整治的方式措施:
修缮:针对文物保护单位和不可移动文物,对其残缺损坏的部分进行修补,对文物整体进行日常的维护保养。
原则是修旧如故、只修不建。
具体办法参照文物保护单位的管理办法。
修护:针对优秀历史建筑,对其进行不改变外观特征和内部结构格局的修理维护,其使用性质的改变需报上级 *** 部门组织的专家评审通过方能进行。
改善:对一般历史建筑和历史环境要素进行不改变其外观特征的维护、改建活动。
整修:针对一般建筑中与历史风貌有冲突的建构筑物和环境要素进行的改建活动。
暂留:针对质量较好,但与古镇风貌冲突很大且不处于核心风貌保护区的紫线范围内的一般建筑,由于经济社会原因而暂时无法更新拆除的,暂时保留,建议远期更新拆除。
拆除:针对风貌极差、质量极差的一般建筑,或该建筑原址曾经有重要的古迹遗址,则根据规划需要将其拆除,进行新的建设活动或对古遗迹进行复建,或开辟为绿化及开敞空间。
对文物建筑(包括文物保护单位和不可移动文物)、优秀历史建筑、一般历史建筑、一般建筑、障碍建筑等相对应的保护和整治措施列表如下:
附表:保护与整治策略表
类型 文物建筑 优秀历史建筑 一般历史建筑 一般建筑 障碍建筑
保护与整治
方式 修缮 修护 改善 整修 暂留、拆除
附表:核心保护区范围内的保护与整治模式
31. 规划原则与目标
本着在社会中确认、尊重和弘扬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原则,对享用这些遗产的特殊习俗做法予以尊重,努力确保和支持创造、保养和承传这些遗产的社会群体以及物质性的承载环境,保证这些遗产不仅作为历史资料得到静态的保存,还要使其在现实社会生活中得到应用与发展。
31.1 规划原则
作为人类特殊的文化遗产,根据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目标,其保护应遵从以下原则:
1) 原真性原则,作为盛行于特殊历史时期被特殊群体所珍视的文化遗产,因其独特的内涵而受到人们的关注和保护,只有保证其内涵包括与内涵统一的形式的历史真实性即原真性,才是非物质文化遗产得以存在的依据。
2) 发展性原则,由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特殊社会性,在其保护过程中必须注重遗产随社会环境条件的变迁而进一步得到发展,从而确保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生命力。
3) 尊重性原则,需要保护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由于所依托群体的特殊性,在进行保护时,必须尊重享用这种遗产所必须遵从的习俗和仪式。
采纳把 谢谢
淡水氤氲
中唐时韩愈贬放潮州,对潮州历史文化的发展产生了深远影响。潮州是目前为数不多的历史文化名城之一。而潮州之能成为历史文化名城,就离不开韩愈。甚至可以说,没有韩愈,就没有潮州的现在。本文拟就韩愈谪潮对潮州民俗生活与群体心理的影响作一粗浅的论述,以求正于方家。 一、三大效应:韩愈对潮州民俗生活与群体心理发生影响的主要原因 一般而言,一个贬臣逐客如果能够赢得贬地人们永久的崇敬与怀念,从而对贬地民俗生活与群体心理发生影响,往往离不开这样三个因素: A 棠阴效应:贬官在贬地积极有为,如召公施以惠政,造福一方,赢得当地士庶的永久怀念; B 名人效应:贬官本身是一个具有较高知名度的文化名人(诗豪、文豪或名艺术家等); C 宣传效应:贬官身后得到他人的推崇宣传。 唐代贬谪潮州的中央大员可谓多矣,如张元素、唐临、常怀德、卢怡、李皋、常衮、杨嗣复、李德裕、李宗闵等都曾贬逐潮州。但他们基本上没有在潮人心灵世界中占据一席之地,也没有留下什么可供后人观瞻的文化遗迹。之所以如此,就是因为他们不具备这三大效应:或在贬潮期间无大作为,影响微微。 如果为官一任,不能造福一方,无论如何也不会为当地人士所认同,所怀念;或虽为中央大员,却文名、诗名不高。所以,他们在贬所只能是匆匆过客,很快就被“雨打风吹去”,消失在历史的深处了。 韩愈则与之不同。韩愈之于潮州,完全具备了这三大效应。因而,他地位虽不如曾高居相位的李德裕辈,贬居潮州的时间也很短,仅七个多月,却赢得了不朽的声名,永远活在世世代代潮人的生活世界之中。当然,不仅仅是潮人尊崇韩愈,在中国文化思想史上,“尊韩”几乎是唐宋以来中国历代文人士子的共同心理,这不是个别的、局部的甚至也不是地域性的问题,而是一个历时性的全国性的突出文化现象。但相对而言,在全国范围内,恐怕很少有一个地方的人象潮州人那样崇敬韩愈、神化韩愈,以致民俗生活与群体心理都为之受到了深刻而又深远的影响。 韩愈是大名鼎鼎的诗人、古文家,也是著名的思想家,在当世已享有盛名,因而他所到之处,自然容易引起他人的关注与尊敬。而实际上,在韩愈未到潮州之前,韩文就已流传到了潮州,潮人进士赵德就曾在“蓬茨中手持目览,饥食渴饮”,并为之“沛然满饱”而自发把韩文编录成集了①。韩愈的“名人效应”于此可见一斑。 韩愈之能为潮人永久崇敬,尤其与宋代仕潮官吏的尊韩和其他文化名人的推崇与宣传有极为密切的关系。宋哲宗时,王涤知潮州,把刺史堂后的韩文公祠迁至城南七里处,并专门约请名满天下的苏东坡撰写碑文,东坡因而写成《韩文公庙碑》的千古名文,文章高屋建瓴,高度评价了韩愈,这对潮州以至全国性的尊韩发生了巨大影响。此外,历代仕潮官吏尊韩学韩,也对潮人崇拜韩愈起着推波助澜的巨大作用。对此,著名学者饶宗颐先生早在《宋代潮州的韩学》一文中有过细致而精辟的论述②,庄义青先生也在其近著《宋代的潮州》一书中进行过详细的阐述。兹不赘述。 众所周知,韩愈之治潮惠政,主要有驱鳄除害、关心农桑、赎放奴婢、延师兴学等方面。当韩愈贬来潮州之时,潮州正处在历史发展的关键时刻。潮州自古以来,远离中原,僻处岭外,交通不便,形成一个带有封闭性的地理文化圈。唐杜佑《通典》云:“五岭之南,人杂夷獠,不知礼义……是以汉室常罢弃之。”到唐代,当中原文明已高度发达的时候,潮州大部分地区还仍然处在荒凉落后的状态之中。因而潮州成为当时贬臣逐客的弃置之所。有唐一代,在韩愈之前,先后有不少中央官员如张元素、唐临、常怀德、卢怡、李皋、常衮等谪放潮州。他们把中原文化礼俗某种程度地传播到了潮州。当时潮州固然土广人稀,落后荒僻,但社会已取得了一定的发展,文化教育亦已有了一定的根基。自韩愈贬潮之后,潮州的社会历史则加快前进的步伐,到了宋代,潮州人口迅速增多,由唐元和年间的一万零三百二十四户,猛增到北宋元丰年间的七万四千六百八十二户与南宋淳祜年间的一十三万五千九百九十八户③。随着人口激增,潮州的经济文化也迅速发展,并逐步赶上了中原和江淮地区的发展水平。可见,韩愈恰好是在潮州历史发展的一个关键点上贬到了潮州。潮州当时的历史发展,正需要文明的火焰烧去蛮荒落后,代表中原文化的杰出人物韩愈,恰逢其时,贬来潮州,奋发有为,德化潮州。这大约是一种历史的因缘吧;而潮人之尊韩,应该也离不开这个因缘。 二、韩愈对潮州民俗生活与潮人群体心理的深刻影响 现代民俗学认为,民俗作为文化现象,不是个人的行为,而是社会普遍传承的风尚和喜好,民俗是具有普遍模式的生活世界和文化生活④。就其整体而言,民俗又是一种历时性的文化创造与文化积淀。而一个地域的民情风俗,则反映着该地域人们的独特心理。现代民俗学的思想为我们研究韩愈贬潮与潮州民俗生活的建构之间的关系提供了有益的启示。 韩愈对潮州生活世界的影响是多方面的。潮州市区今有“昌黎路”,有“昌黎小学”。人们为一条路、为一个学校起名,决非随意而为,它往往反映着命名者的特定的文化心态。以韩愈的号命名,其作为一个民俗文化事象,就反映着潮人对韩愈的怀念与崇敬。在昌黎路中段今潮州博物馆前有巍峨的石牌坊,它建于明嘉靖十七年(1538年),坊额题着“昌黎旧治”、“岭海名邦”八字,既表达了潮人对韩愈的怀念与赞誉。又流露出潮人因有文化名流韩愈治潮而产生的自豪之情。潮州西湖公园内涵碧楼后面山坡上有一“景韩亭”,亭内正壁中有据说是韩愈所书而由清代潮州知府龙为霖主持摹刻的《白鹦鹉赋》石碑。潮州北郊韩江北堤旁还建有“祭鳄台”,等等。潮人用各种各样的方式纪念韩愈,与此同时,潮人自己的生活世界也因此增添了几处胜迹,增添了许多历史文化的内涵。 尤值一提的是潮州有一永久性的纪念韩愈的胜地韩文公祠。潮州韩文公祠始建于宋真宗咸平二年(999年),南宋淳熙十六年(1189年)迁至韩山。后几经变迁,几经修葺,历八百年而香火不断。它是我国现存纪念韩愈的一座历史最悠久、保存最完整的祠宇。该祠之修建与存在,作为一突出的民俗事象,对潮州生活世界的影响极大。它寄托着潮人的崇韩心理,又是旅游观光或进行历史文化教育的极好场所。不管过去还是现时代的潮人,都喜欢到韩文公祠走一走,看一看,想一想。这已成了一种下意识的习惯,一种风气。在某种意义上,该祠可视为潮州这座历史文化名城的标志。凡是到潮州来的达官贵人与一般的海内外游客,都要慕名参观瞻仰。 由以上文字,足可见出韩愈对潮州生活世界的影响之大。但更值得我们注意的是韩愈对潮州民俗生活尤其是潮人群体心理建构的深层的隐性的影响。 美国现代社会科学著名学者萨姆纳(1840 1910)有《民俗》一书,在其理论体系中,有一个最基本的概念:行为方式。他认为,人生活着,总是有各种各样的需要希望得到满足。为满足需要,就得采取一定的行为方式。对行为方式进行优选,就很容易养成个人的习惯;而群体对同一行为方式的反复则形成风俗。他指出,“每一个人都受惠于其他人的经验,因而大家都趋向于被证明为合宜的行为方式。终至大家都采取达到同一目的的同一方式,这样,活动方式就转化成了风俗,成了集体现象。 韩愈对潮人民俗生活与群体心理建构的隐性的深层的影响,直接与他治潮之惠政联系在一起。 韩愈治潮惠政的一个重要方面,就是驱鳄除害。这对潮人的民俗生活影响甚巨。驱鳄除害事,在新旧唐书中皆有记载。《新唐书·韩愈传》云:“初,愈至潮州,问民疾苦,皆曰恶溪有鳄鱼,食民畜产且尽,民以是穷。数日,愈自往视之。令其属秦济以一羊一豚投溪水。”韩愈并写了《鳄鱼文》而“祝之”,“祝之夕,暴风震电起溪中,数日,水尽涸,西徙六十里。自是潮无鳄鱼患”。对韩愈祭鳄一事,后世向来有两种不同的态度。一些文人士大夫持批评的态度。宋王安石在《送潮州吕使君》诗中告诫当时的潮州太守吕说:“不必移鳄鱼,诡怪以疑民。”明确表示韩愈祭鳄为“诡怪”之事。近人郭朋在《隋唐佛教》中则认为,韩愈简直就是中国古代的唐·吉诃德,演出了一出“无聊的闹剧”。与之相反,千百年来,更多的一些文人学士、潮州历任太守及佐僚都对韩愈驱鳄称颂备至,苏轼肯定韩愈“能驯鳄鱼之暴”⑥,明宜德年间潮州知府王源《增修韩祠之记》中称颂韩愈“存恤孤茕,逐远恶物”;清代楚州人周玉衡则在《谒韩文公祠》诗中说:“驱鳄文章非异术,化民诗礼亦丹心”;……至于潮州的民众与学人则更抱赞赏与感激的态度。潮州当代学者曾楚楠肯定说,虽然凭一纸文章不可能根治鳄害,但韩愈驱鳄却富有积极意义,而韩愈“作为 一个被贬官员,置个人忧愁、不幸于度外,为了解除民瘼,刚上任即‘询吏民疾苦’,并诉诸行动,形诸文字的动机和行为,理所当然地会得到人们的肯定和赞扬”。因此,驱鳄行动成为宋代以后潮人尊韩的一项重要内容⑦。清乾隆间人李调元在《题韩祠诗》中写道:“官吏尚镌鹦鹉字,儿童能诵鳄鱼文。”这二句诗,即道出韩愈祭鳄事在潮州生活世界中的传播之广、影响之深。在韩祠正堂东侧石柱上,镌刻着清道光年间潮州知府觉罗禄昌的一付联语: 辟佛累千言,雪岭蓝关,从此儒风开海峤 到官才八月,潮平鳄渚,于今香火遍瀛洲 “香火遍瀛洲”五字,即表明韩愈在潮人生活世界中的深远影响。 韩愈治潮惠政的另一个重要方面,就是高度重视文化教育。贬来潮州不久,韩愈就写了《潮州请置乡校牒》,他认为,治理国家,“不如以德礼为先,而辅之以政刑也。夫欲用德礼,未有不由学校师弟子者。”于是,他一方面荐举地方俊彦赵德主持州学,一方面花大力气兴办乡校。办学缺资金,韩愈就“出已俸百千以为举本,收其赢余,以给学生厨馔”⑧。百千之数,大致相当于韩愈八个多月的俸禄,也就是说,韩愈为兴办学校,把其治潮州八月的所有俸禄,都捐了出来。这正是重义轻利的古君子之风的体现。榜样的力量是无穷的。韩愈的兴学,决定性地影响了后来历代治潮者对自己行为方式的优化选择。苏轼在《潮州昌黎伯韩文公庙碑》中说,“朝散郎王君涤来守是邦,凡所以养士治民者,一以公为师。”而实际上,不独王涤治潮以韩愈为师,两宋所有莅潮官吏,都崇奉韩愈,历任州刺史及州郡长官之佐僚,也都无不以韩愈为师⑨。萨姆纳指出:“风俗是一致的行动历时地造成的。”⑩尊韩奉韩,以兴学为首务,确乎已成为自昌黎之后历代莅潮官吏的不约而同的一种习惯,一种集体现象。 韩愈兴办学校,同时荐举当地俊彦主持州学,这也如“随风潜入夜,润物细无声”的春雨,滋润了潮人的群体性格。潮人向以聪明灵活、善于经商著称,在外地人眼里,潮人无异于中国的“犹太人”。然而,如果对潮人的认识仅止于此,那就是片面的了。只要深入潮人生活世界,你就能深切感受到潮人群体性格的方方面面,尤其能感受到潮人好学崇文的风气。这种好学崇文风气的形成,追根溯源,则直接得益于韩愈当年的兴学。早在北宋,苏轼就已指出:“始潮人未知学,公命进士赵德为之师,由是潮之士笃于文行,至于今号称易治。”(1l)。南宋乾道年间潮州太守曾造也说,潮州文物之富,始于唐而盛于宋,“爰自昌黎韩公以儒学兴化,故其风声气习,传之益久而益光大”(12)。这些话,明确揭示出好学爱文不仅是潮人个人性的习惯,而且已成为潮人群体行为方式的优化选择,成为一种有地域色彩的风气。 潮州有所谓八景,其中有一景曰“韩祠橡木”。橡木,亦称韩木,传说为韩愈手植,今已不存,但“潮人想慕者,久而弥殷”(13)。自宋以来,关于韩木流传着一个有趣的民俗传说:韩祠橡木开花之繁稀,预示着潮州士子登科人数之多寡。宋代潮人王大宝《韩木赞》即记载了韩木花开“兆先机”的神异传说:“(韩木)遇春则华,或红或白,簇簇附枝,如桃状而小。每值士议春官,邦人以卜登第之祥,其来旧矣。绍圣四年丁丑开盛,倾城赏之,未几捷报三人,盖比前数多也。继是榜不乏人,繁稀如之。”这个民俗事象是韩愈以儒学兴化直接结出的果实。王大宝分析道:“公刺是邦,命师训业,绵绵厥后,三百余年。士风日盛,效祥于木,理之宜然。”这几句话,表明在韩愈影响下潮州养成了多么浓厚的爱文好学的“士风”。南家王十朋《曾潮州到郡未几,首修韩文公庙,次建贡闱,可谓知化本矣。某因读韩公别赵子诗,用韵以寄》诗“至今潮阳人,比屋皆诗书”,即是这种风气的生动写照。曾有这样一个记载:宋孝宗问王大宝曰:“潮风俗如何?”大宝则以“地瘦栽松柏,家贫子读书。习尚至今”对之。(l4)这种好学崇文之风习一直绵延到现代。笔者自湘入潮,已寓居潮州五年,颇为深切地感受到,潮州好学爱文、尊师重教之风确乎比其他地方浓郁。诗词书画这些传统的文学艺术,在潮州民间有着深厚的基础,往往一些貌不惊人的人能随口吟诵韩愈的诗文;而一些个体户老板则往往能舞文弄墨,吟诗作赋。有一位企业家不仅加入了中华诗词学会,而且还由中华诗词学会为他出版了一部颇有份量的诗集。一定地域的民俗事象及其群体性格,一般都负载着千百年历史的深厚文化资源。潮州的这种人文传统,这种民情风俗,正因为遥接着绵延着韩愈当年以儒学兴化的古风,总使人感到其中氤氲着一种深厚的历史文化蕴涵。 三、由人到神:韩愈在潮州的神化 苏轼在《潮州昌黎伯韩文公庙碑》中说:“潮人之事公也,饮食必祭,水旱疾疫,凡有求必祷焉。”确实,早在宋代,韩愈就被潮人请上了神坛,连带所致,韩愈的侄孙因护送韩愈有功,也成了八仙之一的韩湘子。韩愈不仅在士人农工心目中享有崇高地位,而且也成为商界奉祀的神灵。苏州现存的、立于康熙初年的《潮州会馆记》云:“我潮州会馆……敬祀灵祜关圣帝君、天后圣母、观音大士。已复买东西旁屋,别祀昌黎韩夫子。”曾楚楠先生指出:“商务组织中尊关帝、祀天后、拜观音,到处皆然而奉祀韩夫子,实为潮商所独有。”(15)可见,在潮州民俗世界中,韩愈已不复是历史人物,俨然已是一个神话人物。神话本是远古人类集体心理的文化载体,但在某些特殊的历史人文环境中,非神话时代同样能够产生新的神话。而在中国神话的家族中,把现实中的真人史实加以神秘化以及神圣化,则是神话产生的一个重要方面。许多历史人物,如秦代的李冰、三国时代的关羽、宋代的岳飞、包丞等等,就都是被神秘化神圣化而从人的地位提升到神的地位,成为被祭祀崇拜的偶像,成了神话化的史实人物。象关羽,本是一历史人物,由于他身上所集中体现的忠、义、勇、刚等传统的特殊文化内涵,不仅符合广大民众生活世界中不能缺少的思想文化信仰之需要,而且也适应封建统治阶级加强思想文化统治的需要,因此,在中国后期封建社会中,关公由一历史人物而被提升为神 “武圣”、“关帝”。但韩愈之在潮州成为神话人物,与关公不同。关公之成为神话人物,虽然离不开下层民众的崇拜,而更主要还是因为历代统治者出于统治的需要而不断加封与宣传。韩文公之成为神话人物,则主要出自潮人的崇韩之心。可以毫不夸张地说,远谪八千里来到潮州以后,韩愈就成了潮人心灵世界与民俗世界中的永远的神祗。在潮州历代的生活世界中,韩愈驱鳄及其许多与韩愈有关的民间故事一直被流播着、传颂着,也一直不断被丰富着,从而演变成了非神话时代的新神话。兹再举二例: 1、“走马牵堤”。相传恶溪(今潮州韩江)两岸原无堤坝,时有水患。韩愈抵潮以后,率领百姓筑堤。他先骑马沿溪岸勘测地界,下属则跟在马后,按他指定的路线插上竹竿作为标志。到了山跟前的终点,竹竿还未用完,便顺手撒在山上。隔天,在插过竹竿的地段,突然出现一道高大坚实的大堤。从此,汹涌的水流就被堤坝和高山挡住,而终端的山坡则长出茂密的竹子,山名也改为“竹竿山”(16)。 2、八仙造湘子桥。湘子桥为我国四大古桥之一。始建于北宋乾道年间(1171年),向以“十八梭船廿四洲”的梁舟合一的“世界上最早的启闭式桥梁”著名。关于此桥之修建,在潮州流传着这样一个优美的民间传说:韩愈驱杀鳄鱼之后,请来侄孙韩湘子与广济和尚,各从一边江岸向江心比赛造桥,佛道施法,工程顺利,不想工程快要煞尾时,因故停工待料,江心处未能垒石架桥。广济和尚只好请来十八罗汉,迅速把桥墩筑好。韩湘子则叫来“八仙”中其他七位道友,施法相助。何仙姑先掰了几片莲花,撒在江上,顿时化作十八只梭船;曹国舅拿出植板,放在梭船上,当作桥板;铁拐李解下腰带将十八只梭船串起,并系于东西两座石墩上,这样就造成了一座独特的桥。(17) 德国现代著名哲学家恩斯特·卡西尔指出:“神话本身并非是一大堆原始的迷信和粗陋的妄想,它绝不是乱七八糟的东西,因为它具有一个系统或概念的形式。”(18)如果完全以理性的眼光来看,神话也许荒唐无稽。但对于产生此神话的纯朴民间大众来说,这一点也不荒唐,而是严肃的事实。神话并非出于个人的创作,而是一个民族集团或一个地域群体的心理和观念的呈现。民族集团或地域群体所信以为实的神话内容,也即是构成民族信仰或群体信仰的一个重要因素。本文所说的群体信仰是指一个地域群体所共有的思想观、人生观、世界观的整体反映,也是较之个人的宗教信仰更强有力的地域性共识或共同体规则。群体信仰的产生,并不是由理性的自觉而形成的,它是一个群体在长期的历史经验与文化传统的累积中形成的共同观念,并蕴藏着一种庄严肃穆的情感态度。把这种观念与情感投射到生活世界中,就产生了民俗事象与民俗仪礼,也产生了神话。(19)苏轼说:潮人对韩愈“独信之深、思之至”,出于对韩愈的一种深厚的感激、崇敬的心理,潮人把韩愈由人神化为神,这正整体性地折射出潮人的观念世界与心灵世界;而潮州的民俗生活也因此而变得更加丰富多彩。潮人陈亿先生曾以诗的形式概括了神化人物韩愈的几个民俗故事,充分表达了潮人对韩愈的崇敬之情:“判石牵堤说有神,赤诚育得满园春。韩渠千载留恩泽,社戏笙歌究有因。”(20) 赵朴初老《访韩文公祠口占》说韩愈“不虚南谪八千里,赢得江山都姓韩”。作为贬臣逐客的韩愈,能够对潮州民俗生活与与潮人群体心理发生如此深远巨大的影响,确实是一个富有意味的话题。
浩然真气
汉字的文化学意义
摘要:汉字被称为“历史的活化石”,“中国文化的脊梁”,是一种具备文化学、哲学、美学意义的符号体
系。
在汉字教育中,如果能充分挖掘其中的文化蕴涵,对于继承汉民族优良的品质,发扬民族传
统的认知智慧,培养良好的文化素养,实现我国的思想原创,意义极大。
关键词:汉字教育;传统文化;思想原创
人类社会的每一步前进,人类文明的每一个发展,甚至
人类自身的每一点进化,无不是以思想原创为动力的。
思
想原创的实现,是建立在深厚的文明积淀和有容乃大的广
采博纳基础之上的。
具体地讲,要有自己的源头活水,要在
深广的传统文化和文化精神的汩流中,汲取丰厚的营养,还
要有海纳百川的气魄,广泛吸纳其他先进文化的精髓,惟其
如此,才能实现思想的原创。
中华民族的传统文明,有着不
同形式的呈现,诸如文化典籍、语言文字,等等。
文章仅就
汉字的文化学意义,谈一点看法。
一、汉字的文化学意义与汉字教育
汉字被称为“历史的活化石”,“中国文化的脊梁”。
作
为表意体系的文字,汉字承载了极其丰厚的文化信息,极具
文化学意义。
的确,作为世界上正在使用的最古老的文字,
汉字以它象形象意的独特品貌,使其更具备文化学意义,每
一个汉字,仿佛都是一个活化石,形象活泼地呈现出汉民族
文化心理,昭示着汉民族文化进程的轨迹。
通过一个个静
态的汉字,我们可以步入古人动态的历史文化圈。
汉字的文化学意义,首先表现为它袒呈了政治、宗教、
道德、文化变迁等中国传统文化的外在构成形态。
第一,文化变迁问题。
人类社会的变迁,经历了一个由
女权向父权过渡的时代,但这却是一个史无验证的时代,而
汉字却在一定程度上弥补了这一缺憾。
如“姓”字从女从
生,《说文解字》云:“姓,女之所生也。
”可见,所谓同姓,就
是同一女性祖先的人,甚至有人认为,“姓”就是女权时代
一个部族的族号,这说明女性曾经作为部落首领活跃在历
史舞台上。
这一点从中国最古老的姓氏中也可得到证明。
中国最古老的姓氏都从“女”,如姬、姒、姜、嬴等,这些都证
明了女权时代的存在。
从甲骨文中,我们还看到了女权的
消亡,男权的兴起。
在甲骨文中,称今王“王”,而称先王为
“毓”、“后”,从甲骨文字形看,二字都是生育的象形,这既
可以证明女权时代的存在,又说明了其没落的结果,因为,
“先王”已是历史“陈迹”了。
而“父”字,甲骨文像人手执杖
形,一副家庭主宰的形态。
在甲骨文中,从女的字除了用以
姓氏之外,大都含侮辱意,如妾、绥、奴、婪等,无不说明女权
的式微没落。
随着时代的发展,我们还可以看出,女性不仅
堕落为社会的最底层,而且已不被当作人看了。
金石文字
中,将“姓”字改写从人从女就是明证。
另外,世界所有民
族,都经历了由渔猎向农耕文明的过渡,这一点也可以从汉
字中得到显现。
比如“田”在甲骨文中就有狩猎和田地两
义,这说明在殷商时代,中国已经进入农业文明季,那时候
的人们,还根据农业文明的特点,确定时空意识。
如“年”
字,甲骨文从禾从人,字形示意是人背着禾,表示收获和收
成,《春秋》中所记载的“有年”、“大有年”用的正是此意。
而古代农耕,由于生产方式和生产力的落后,一年只收成一
次,因此,古人便以禾黍的收获,确定了时间上“年”的意识;
再如“春”字,甲骨文字形从田从耒耜,表示耕作,被用以表
示时间概念。
通过汉字的使用还可以看出,在农业文明的
国家里古人对农业的崇拜。
“社稷”本是土神谷神,为人所
祭祀,后用以称国家。
从以上数例可以看出,文明变迁在文
字中的显示,如果我们在汉字教育中,注意到这种文化信
息,对于受教育者了解祖国文明的发展,无疑具有一定作
用。
第二,道德问题。
中国传统文化是以求善为目的的伦
理文化,与西方的求真型文化不同,中国自古就注重道德的
教育与修养,以德立国,以德治国,强调忠恕仁孝,等等,并
建立了一套体制完备的道德伦理体系,旨在建立一种和谐
的群际关系,等等。
汉字也在一些侧面展示了这种独特的
文化形态,如“仁”字,从人从二,《礼记》、《孟子》中都云:
“仁者,人也。
”《论语》中云:“仁者,爱人。
”《说文解字》云:
“仁,亲也。
”段玉裁注云:“犹言尔我亲密之词。
”显然,“仁”
字的创制,是从人的本性入手,针对人类的群际关系而言,
体现了一种温情脉脉的群际关系的道德理想。
另外,“善”、
“美”、“和”、“恕”,等等,都体现了华夏民族传统的道德信
念。
其他诸如宗教问题、宗法文化问题,都可以在汉字中找
到清晰的踪迹。
二、汉字中民族认知心理的蕴涵与汉字教育
汉字的文化学意义,还表现在缩影式地传导中国传统
的认知方式、文化心理、价值取向等内隐文化结构。
从认知方式看,中国人长于直观地把握世界,重体知而
轻认知,重体悟而轻分析,重形象而轻抽象,等等,这种认知
特点,在汉字中得到了充分体现。
汉字的创造,是先民“仰
观天象,俯察地法”、“近取诸身,远取诸物”的结果,造字方
法是“画成其物,随体诘诎”的“依类象形”,所造的字是“物
象之本也”。
众所周知,汉字是由图画发展来的,因此,文字
极具形象色彩,无论是初文象形字,还是后起的会意形声
字,都是形象斐然。
这些造字原则与方法,都体现了汉民族
传统的重体悟、重具象的思维模式或认知方式。
从哲学的角度看,汉字也是充满东方智慧的文字,文字
中蕴涵了丰富的哲学思辩性和审美灵动性。
中国传统哲学
对宇宙、人事理解把握的认知方式,就是阴阳调和、美恶相
兼、正反相容、始终相生的“一体二元”的方式。
在《易》中,
阴阳二爻表示相对立的两端事物,两爻相合构成八卦,诞生
了宇宙间的天地雷风等物质,它们阴阳调和,相反又相正,
对立又融容,演成六十四卦。
六十四卦从乾坤始,至既济未
济终,未济意味着开始新的循环,其间蕴涵了阴阳对立,相
推相转的辩证思想。
《老子》一书中,也蕴涵着深刻的辩证
统一思想,如“天下万物生于有,有生于无”(第四十章),
“故知有无相生,难易相成,长短相形,高下相倾”(第二
章),“重为轻根,静为躁君”(第二十六章)等等,都是就事
物的两端相仇相因立论的。
这种思维品格,在汉字孳乳过
程中的“反训”现象里,得到了清晰展示。
所谓“反训”,是
指一个字具有相反相对的两个义项。
如《书·泰誓》:“予
有乱臣十人。
”疏云:“《尔雅》云:‘乱,治也。
’谓治理之臣有
十人。
”即“乱”有“治”义。
再如“介”有“大”、“小”二义,
“落”有“终”“始”二义,“受”兼“施”“受”二义,等等。
这一
类“反训”字,就是人们在创造和使用文字时的一种哲理蕴
涵,是民族智慧的显现。
汉字的审美灵动性是自不待言的,它的具象性,使其自
身从产生之日起,就具备了一种形式美,而在使用历史中,
人们根据审美的需要,对其体势不断加以美的修正,使其呈
现出多姿多态的美。
甲骨文瘦峭峻锐,金石文温敦厚重,篆
书含聚内敛,隶书外拓放逸,楷书端庄雄秀,草书飘逸虬曲
等,无不显出或动或静的美。
另外,汉字是矩形结构,每一
字都有中心和重心,又使得它呈现出秀雄浑凝的力象。
再
一点,汉字的内质充满了审美的敏感,汉字的意象更能抽象
演绎出人无限丰富的想像与联想,被惊叹为“诗之魂”,从
而启迪了诗歌创作的灵感。
认知心理是一个民族长期以来积淀而成的,具有较固
定模式的认知心理。
可以这样说,当代人包括当代青年,无
不是从历史的深处走出,其脉管里流淌的都是祖先的血液。
汉字中的民族认知心理的蕴涵是极为丰富的,在汉字教育
中,充分注意这一点,对于继承汉民族优秀的品质,发扬汉
民族灵动的智慧,实现当代的思想原创,无疑将大有裨益。
三、结语
汉字是一种具备文化学、哲学、美学意义的符号体系。
如前所述,思想原创需要深厚的传统文化基础,需要从传统
文化中汲取丰富的营养。
然而思想原创是不能一蹴而就
的,它是人类文明积淀到一定厚度,人们在反思了这些文明
之后的智慧爆发;而且,思想原创也不是几个人甚至一代人
所能实现的,需要数代人的不断努力。
因此,要实现我国的
思想原创,需要从娃娃抓起,从小就培养其广博的传统文化
素养,以及广采博纳的眼界,这样就会缩短我们思想原创的
实现时间。
而中国的基础语文教育中,汉字是其中的重要
组成部分,如果能在教育中充分挖掘其中的文化蕴涵,对于
从小就培养良好的文化素养,意义是极大的。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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