仿佛那一天
根据《著作权法》的规定享有著作权。“如无相反证明,在作品上署名的公民法人或者非法人单位为作者”,“著作权属于作者”。
在实践中,有些未参加创作的人为图个人名利而强将自己的名字署在别人作品上;也有些人在他人恳求下在其作品上署上自己名字,以利用自己的知名度和地位,帮助他人发表作品。在前一个情况下,根据《著作权法》的有关规定,“没有参加创作的人,不能成为合作作者”,“没有参加创作,为谋取个人名利,在他人作品上署名的,应根据情况,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公开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只要真正作者提出有关证据,制裁这些窃取名利的人,是没有任何疑义的。
但是对于后一种情况如何处理呢?当真正作者在作品发表后提出证据证明其不是作者,并到法院打官司,他能打赢吗?一般来说,虽然署名者是出于好心,而且其目的也无非为了谋取个人名利,在实践中又往往是真正作者的老师等知名度较高的人,因此并不一定具备侵犯他人著作权的故意,但是:
.这种帮助他人的主观意图并不能改变其没有参加创作的现实,当作者提出要求时,他是没有署名的权利的;.即使他们在作品发表前有私下的约定,但当作者反悔时,在法律上更应依据客观的事实;.在客观上毕竟是“没有参加创作的人在他人作品上署名”,而且在打官司中很难证明自己不是为“谋取个人名利”的目的。
综合以上几点,对于这种情况虽然不能直接按照《著作权法》第46条“没有参加创作,为谋取个人名利,在他人作品上署名”的侵权行为来处理,但在作者提起诉讼时,应该去掉非作者的署名,以保护作者的权利,维护《著作权法》的贯彻实施。
小殊哥哥
不可以,一般的小论文,都属于篇幅比较短的论文,这种情况下,最多署名3个左右的作者,再多就不合适了。篇幅长的论文是可以多署名几个人的,较长的论文,最多署名6个作者。如果不止一个人写,那么一般是按照贡献大小来排名的,第一作者和通讯作者的分量是最重的,如果是独作,那么就不存在这个问题了,都是这一个人了。作者都希望成为第一作者。因为第一作者,在创新性科研成果中贡献最大。同时,所带来的连锁效应和效果也最多。当然,应当清晰与通讯作者、第二、三作者之间的关系以及署名权的问题。在大多数情况下,在校硕士、博士生发表科研论文时,第一作者是自己的导师,这不仅是出于惯例,而且是合理的。因为情况往往是,研究课题是导师的,论文是在导师的指导下完成的。这时,不论用道德的眼光,还是用权利的眼光,导师署名第一都无可非议。
论文写的应该是自己的新发现新见解,把别人的论文换成自己的话来发表不就是等于小偷偷了东西换个标签到处展览吗?多数都会被发现的!这辈子都没脸见人了!!非常希望我能帮
三才配置甚佳,基础运坚固,境遇安泰,喜下属忠心扶助,得长辈或上司之惠泽引进,努力奋斗,可轻易得成功,及伸张发展,很幸福安全之佳名。【大吉昌】 吉凶指数:95(内
一般不会吧~现在毕业论文都是抄来的,这也算是大家心里都明白的事了。博士论文都好多人抄呢,何况是本科论文。一般学校也不会管很严的,毕竟还有实习,找工作,学生也很忙
名字写的下方吧,如果是电子版的,嗯,是在标头的底下。
如果是学生完成的,老师署名发表肯定是侵权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