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布丁儿0126
不过以我个人在学术圈的见闻,这样的情况是极少数。大多数情况是,发表一篇文章的作者署名,只要是参与过一定工作,对成果有一定贡献的人员,甚至包括曾经参与的客座研究人员,目前已经不在组里,都会写上人家的名字,至少会征询人家的意见。如果参与的工作微乎其微,或者因为某些原因对方不愿意正式署名,那么至少要在文后致谢中提及。
温柔一刀半
如果是普通研究发表的论文,那你就想方设法去搞明白,为什么没属你的名字。是因为老师太贪,还是里面绝大部分是老师的原创。搞清楚后,如果是老师的原创,你就不要蹦哒了,他不属你名,说明和你关系一般,你就好好想想怎么维护吧。如果是你的原创,那你肯定人际交往能力很差,即使老师吃相难看,但一般都会分点出来。你去想想怎么打好和老师的关系。人是群体动物,落单的,一般会被淘汰。
bonbean棒冰
1、排第四几乎就没什么用了,当然如果你的论文没用,也就没必要计较些这个了。2、你自己重新发表一遍,不就行了。3、如果原样不给发表,你就再深化完善,直到发表为止。4、如果你拿到毕业证了,你可以根据感情深否,选择是否告你导师侵权。
那要看情况而定了,如果文章上的作者简介和通信地址都是你的,那这篇文章你算通信作者,所以评职称时是有效的;如果没有你的信息,仅是第二作者,那就看你们单位的评职称的
那就要看署名情况了,全你名,你得感谢老师,你老师的名字以指导老师名义存在,没毛病,老师单人名义那肯定是了,两个人共同名义,这个应另当别论,本质上是算的,没经过你
那就要看署名情况了,全你名,你得感谢老师,你老师的名字以指导老师名义存在,没毛病,老师单人名义那肯定是了,两个人共同名义,这个应另当别论,本质上是算的,没经过你
看情况,毕业论文,一般不算。 目前没有明确法律规定,因为毕业论文属于导师和作者的共同成果,可参考国内外关于共同科研成果认定标准基础上,然后根据导师和学生的具体贡
大恩不言谢,对老师表达感谢,不需要用说的,可以在行动上表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