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丁不二
给你正确的参考答案,希望能够有所帮助:首先,你所在学校的《论文知识产权权属声明》是合法的,这涉及到“职务发明”的界定问题。我国专利法把发明创造分为职务发明创造和非职务发明创造两类。根据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下列情况下完成的发明创造都是职务发明创造。�(1)发明人在本职工作中完成的发明创造;�(2)履行本单位交付的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任务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3)主要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条件(包括资金、设备、零部件、原材料或者不向外公开的技术资料等)完成的发明创造;�(4)退职、退休或者调动工作一年内作出的与其在原单位承担的本职工作或者分配的任务有关的发明创造。�上述情况以外作出的发明创造是非职务发明创造。�职务发明创造的专利申请权属于单位。�非职务发明创造的专利申请权归个人所有。根据上述说明,你的研究生课题是在该学校完成的,你&你的导师利用了该学校的物质技术条件,并且这是你们的学习&工作任务,知识产权理应归属于学校。去劝慰一下你的导师,他人虽然离开了学校,但是该课题却是在原来学校完成的,因此不能够把知识产权带走。我遇到过很多这种权属纠纷的事情,原来的学校不会轻易放弃权利的,到最后可能还会到法庭上去判定权利归属,对你们不利。想了解专利、商标等知识产权知识,请登陆
新闻出版总署?
论文发表是要写明单位的,若是学生可以注明学校名称。论文发表是比较严谨的,所以信息尽可能要写详细。
论文第一单位如何界定如下: 第一署名单位是指第一作者的第一单位,标注a的单位是第一单位,或者出现在前面的单位是第一单位,和第一作者、通讯作者关系不大,也就是说,
论文的通讯单位就是通讯作者的第一单位。据了解,有多位通讯作者时有三原则:首先看,通讯地址顺序最上面的通讯作者优先原则;相同通讯作者单位时看,通讯作者标注写在前面
QUOTE:以下是引用baixueyingyue在2007-6-12 8:55:00的发言:有实力的研究者对于很新的治疗药物都会有这样的要求,这并不过分啊。这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