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子女77
因为文章没有发表,而对方私自公布于网上,这侵犯了你的发表权。其次,如果对方并未对文章予以署名,或者署他人姓名,则侵犯你的署名权。此外,如果对方还因此而获取相应利益,会侵犯你的其他著作财产权。总而言之,行为人的行为已经构成对你的著作权的侵犯,你有权要求他停止侵害,然而,发表权是一次性的权利,一经行使就不复存在,所以无法恢复原状,你可以要求行为人赔偿。如果你因此而受到损失,那么有权要求他赔偿相应损失,如果损失不好计算,而对方因此得利的,你可以要求他返还所得利益,如果难以计算的,那么著作权法规定可以提出50万元以下的赔偿额,你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做出请求。当然,由于署名,发表一类的权利属于著作人身权,你也可以要求行为承担赔礼道歉这类精神抚慰性质的责任。仅供参考,希望能帮到你,如果有疑问可以提出,有不妥之处还望指正
完全可以。一稿多投的定义是同时投给多家。你既然收到了明确的退稿信,就说明这家不会采纳你的稿子了,就可以自行处理,再另投他家。只是不能在还没给你明确答复前,投多家
一般情况下,经期刊拒绝的论文,可以尝试转投其他期刊,但是不会送外审。如果作者对被拒稿有异议,可以尝试向期刊提出书面申诉。如果期刊拒绝接受申诉,作者可以尝试向研究
不建议。论文发表中改投其他刊物是非常常见的现象,有时是因为文章被拒,有时是作者个人需求的改变,并且若因所投刊物不合适,论文改投其他刊物是完全没有问题的,但不能同
投稿被拒后,是可以修改后再重新投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三十三条规定: 著作权人向报社、期刊社投稿的,自稿件发出之日起十五日内未收到报社通知决定刊
不可以的楼主!因为只要是正规的期刊都会检测你的论文是否原创,如果已经发表过的论文他们都是不会让你再发的,要是真的没时间的话那就找代笔呗,你去京都名师论文网问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