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属于1
首先要搞明白什么是一稿多投?一稿多投是指在未告知期刊编辑的情况下,同时将同一篇论文投稿到两家或两家以上期刊的行为。一稿多投被视为违反发表道德的原因有二:1.若有多加期刊接受发表同篇论文,会引起版权纠纷2.浪费资源,会有多加期刊耗费时间和金钱对同一篇论文做一样的工作一稿多投可能会导致:1.期刊拒稿2.将作者列入黑名单,日后禁止投稿该期刊3.期刊通知作者所属单位
wangyan0223
首先,原则上来说,一稿多投是不允许的,也是会让各个期刊杂志社记恨的。特别是在核心领域,但是在普刊范围内就还好,但是你不能一稿多发。
一般来说,期刊在你投稿的时候,会给你要求请勿一稿多投,特别是核心,他们会在检测过程中发现的,甚至会碰到同一篇文章被两个或多个期刊送到一个审稿人手里而被发现的情况。但是实际呢,有很多作者会一稿多投,有些是故意的,有些是被迫的,因为核心审核周期太长,有些期刊你投过去还会给你个答复,告诉你他们收到文章了,并且告诉你三个月内不要另投,有些期刊则是投过去连个答复都没有。
不建议一稿多投,但如果要改投,最好及时联系下第一次投稿的期刊,询问下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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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中发表可以是集中于同一时间段发表,也可以是集中于同一刊物发表,无论是哪一种情况,都应当尽量避免,也有部分职称文件中有明确禁止这样的要求,大多数是没有的。
集中发表对作对刊物来说,都是不合理的,作者在十分紧迫的时间内写作发表数篇文章,作者本身就有很大难度,这样的文章质量也不会很高,对于刊物来说,很少有刊物在一期期刊上同时录用数篇同一作者的文章,尤其是高质量刊物,这种情况比较少见,最多同时录用两篇。
投稿
把稿件投寄给报刊编辑部或出版社。
投稿,是作者将自己享有著作权的某一未发表作品投寄给报刊杂志社、广播电视台或出版社并希望被采用的行为。从作者与媒体出版部门之间就因投稿形成了合同法律关系,投稿无疑是形成这一关系的前置环节。
从合同法角度看,投稿这一民事行为应属于“要约邀请”而非“要约”。 最终的法律关系形成,还需满足有投稿→愿接受→遵守事先公约。
投稿,是作者将自己享有著作权的某一未发表作品投寄给报刊杂志社、广播电视台或出版社并希望被采用的行为。从作者与媒体出版部门之间就因投稿形成了合同法律关系,投稿无疑是形成这一关系的前置环节。
从合同法角度看,投稿这一民事行为应属于“要约邀请”而非“要约”。 最终的法律关糸形成,还需满足有投稿→愿接受→尊守事先公约。
不可以一稿多投,只能公开发表一次。但你要正确理解“一稿多投”。但现在有现在的形式,一定要灵活运用啊!如果你投稿时一定要认清楚。如果你投了一家稿后,人家在一个月内
一般来说是不可以的,因为编辑要对你的稿子进行审核等工作,如果你在两个以上杂志都过了稿,你再撤稿就是浪费了编辑的时间和精力。而且很多时候定稿了版面就排好了,你一撤
只要不是同一篇文章,是可以投稿同一本期刊的,普刊不会限制作者的单位的,只要文章质量过关,就能够出刊发表;核心期刊一般会对作者单位进行审核,但是也只是审投稿作者自
一般是没有影响的。论文发表:顾名思义,就是在学术期刊公开发表论文,用于评定职称。主要为企事业单位员工、教师、科研工作者、高校学生等为了呈现学术成果及理论水平,而
不可以。 在期刊投稿须知中,设有“禁止一稿多投”的规定,意思就是要求一篇文章同时只可以投1个期刊,同时投多个期刊,视为一稿多投,属于学术不端行为。 篇文章不管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