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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姻缘的论文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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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姻缘的论文范文

在最悲伤的时刻,不能忘记信念.最幸福的时刻,不能忘记人生的坎坷.人生不是铺满玫瑰花的途径,每天都是奋斗.每个人的人生过程,是继续不断在奋斗的,人生的目的是争取胜利与光荣.人自哌哌堕地以至衰老,无时无刻不是在奋斗状态中.我们看那一部名人传记,他们事业的成功,没有不是经过奋斗而来,就一般平庸的生活,也莫不是从奋斗中得来.人生在少年时期,除了受父母的保护,师友的指导外,就得与寒暑奋斗,与疾病奋斗,若家境贫寒,就得与生活奋斗.到了青年时期,更要自己与自己奋斗,这是人生大奋斗的预备时期.所有壮年立业的力量,都在这个时期学习完成和储备起来,是人生一大关键.就是把身体锻炼好,品性修养好,学术研究好,同时为了争取美满的姻缘,更需要在情场上大大的奋斗一场.壮年时期,是人生奋斗最激烈,最精采的时期,能否博得人的喝采,表现的出现色,全看你的如何努力而定.当你跨入社会之初,你看见的外表是壮丽的,是灿烂的,你将感到充满诱惑,反之到处布置着陷阱,步步荆棘,处处障碍.你想做一个正人,或红人,名人,伟人.须拿出你全副的精神,与社会奋斗,为事业奋斗打出一条血路来.等到夺取据点,脚跟站稳,然后运用你的地位,权力,经济,手腕各种力量.发展你的抱负,发挥你的才能,日积月累,由小而大,而须时时保持继续不断的,精益求精,实是求是的加以改良,充实,扩展以底于成.那么人生奋斗有了期吗?没有.我们生活一天,就得奋斗一天.生活一分钟,一秒钟,就得要奋斗一分钟一秒钟,所以说人生就是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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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婚姻家庭状况的变化【 作 者 】王震宇【 正 文 】中国的婚姻家庭长期处于超稳定状态。1949年建国后,虽然婚姻及其它制度的改变也曾短暂影响过人们的婚姻行为(如1950年《婚姻法》的颁布曾促使众多包办婚姻的解体及“文革”中迫于政治压力而离散的诸多婚姻),但从整体来看,中国人的婚姻家庭观念及行为基本未有太大改变,是改革开放促使婚姻家庭方方面面变化的发生。那么,90年代,尤其是90年代中期以来,中国婚姻家庭的基本状况究竟如何?与80年代相比,它的发展趋向又呈现出了怎样的变化?我们将从以下几个方面来陈述它的现状和变迁。一、家庭户规模持续变小家庭户规模是指每个家庭中成员数目的多少(见表1)。由于计划生育政策实施的结果和家庭结构核心化趋势的加强,1985年以来中国家庭的户规模一直明显呈下降趋势,至1997年,全国家庭平均户规模已由1985年的人降至人。据表2我们可以清楚地看到,小规模家庭户(1—3 人)在家庭户总数中所占的比例基本呈略微增长趋势,中等规模家庭户(4—6人)在家庭总户数中所占的比例则基本呈减少趋势,规模较大的家庭户(7 人以上户)在家庭总户数中所占的比例也呈下降趋势,1996年虽略有回升,但幅度很小,1997年旋即又开始下降。以上情况说明,近年来我国的家庭类型是小规模家庭(1—3人)数量稳中有升, 中等以上规模家庭(4人以上)的数量则基本呈减少趋势。二、初婚年龄增高,结婚费用不断攀升1.初婚年龄。由于有关的法律、政策以及人们的观念都处于不断的变动之中,我国的初婚年龄也随之经常波动。“文革”时期以晚婚为荣,80年代初期至90年代初,中国人的初婚年龄曾一度呈现下降趋势。根据掌握的资料,1982年,全国的平均初婚年龄为岁, 其中城镇为岁,农村为岁;1990年,全国平均初婚年龄降至岁;到1996年,全国平均初婚年龄又上升到岁。也就是说, 近年我国的初婚年龄呈上升趋势。2.结婚费用。近年来,结婚费用的迅速增长已成为令中国年轻人及其父母头痛的事情。90年代前期,一对城市新婚夫妇的平均结婚费用为2万多元,已经是80年代平均水平的4倍,而未婚者预计自己结婚时所要支出的平均费用将超过3万元。预计整个90 年代的青年结婚费用要达到80年代的倍(见表3、表4)。在结婚花费上,区域差别比较明显,沿海地区城市明显高于内地。此次调查还显示出结婚费用的来源,75%的人说本人的结婚费用“完全”或“大部分”是自己挣的,19%的人则称“大部分”或“完全”是父母给的。与50年代相比,90年代结婚费用中个人收入的比例上升了40个百分点。对婚礼方式的接受度测试表明,公众最理想的两种结婚方式是旅行(%)与宴请(%)。三、离婚率持续升高不断上升的离婚率已为许多人所关注,但是离婚率的计算则有几种不同的方法。如果逐年连续看,不管用哪一种计算方法,结果所显示的趋势都是相同的:但如果横断开只看一年的离婚比率,不同的计算方法所得的结果则会有一定的差别。平时最常见的离婚率计算方法有两种,一为人口统计学家常用的“粗离婚率”,即在任何一段特定的期间内,每千人中有多少人离婚;另一种则是大众传媒偏爱使用的“离结率”,即将某年内的离婚数除以结婚数所得的比例。从表5和表6看,尽管两种计算方法各有利弊,但我们均可以从中看出80年代初至90年代末中国离婚率的不断上升。至1997年,我国的粗离婚率已是1982年的倍,离结率已是1982年的倍。一般来说,离结率显示出的变化总是大于粗离婚率显示出的变化。四、再婚人数增多随着人们婚姻观念的不断转变,离婚、丧偶者的再婚行为日益为社会所理解,来自社会、家庭及当事人自身心理的障碍也在逐步缩小,因此我国再婚人数这些年来也在逐步增多。据民政部门统计,1985年全国只有50万人登记再婚, 1990 年增至万,1997年则达万。1985年以来,在全国每年登记结婚人口总数中,再婚人口的比例逐年上升:1985年为%,1990年为%,1997年已升至%。在经济文化较为发达的京、津、沪三大直辖市,1997年再婚人口占登记结婚人口总数的比例分别高达%, %和%,大大高于全国平均水平。据1996年全国人口变动情况抽样资料推算,全国有近1800万再婚人口,其中%是50岁以上人口;%是30—49岁人口;29岁以下人口只占%。五、跨国婚姻发展迅速,问题亦很多跨国婚姻这里仅指在中国政府的婚姻登记处注册的跨国婚姻。在闭关锁国的十年“文革”中,中国不仅无一例跨国婚姻,而且连以往那些著名的跨国婚姻也惨遭荼毒。因此可以说,跨国婚姻既是中国改革开放的产物,也是中国改革开放的一个标志。根据社会学家邓伟志的研究,中国的跨国婚姻有其独有的特点:(1)发展速度快。自80 年代初期以来,中国跨国婚姻的登记数几乎是逐年上升。1982年,中国跨国婚姻登记数为14193对;1990年为23762对,而1997年已达50773对。(2)地域分布广。中国的跨国婚姻涉及到53个国家和地区。前些年以美、加拿大、澳大利亚居多,近年以东亚居多,东亚中又以日本居多。(3 )华侨多。在跨国婚姻中,华侨、外籍华人一直占很大比重,通常有70%之多。(4)外嫁的多。中国的跨国婚姻90%都是女性外嫁到他国。(5)文化层次不高。总体上,在我国登记的跨国婚姻,文化偏低。与日方联姻的,多数双方文化程度都不高;相比之下,与欧美成婚的文化层次相对高一些,有博士、总经理、总裁等。中国的跨国婚姻中,也存在着不少问题:(1 )婚姻的基础不是为了爱情。(2)出现一批年龄过于悬殊的“祖孙婚”。(3)出现一批相识时间极短的“闪电式”婚姻。(4)外国男性婚现象严重。(5)跨国婚姻的离婚率高。 近年其离婚增长速度甚至高于结婚增长速度。1990年到1995年其结婚对数增长倍,而其离婚对数则增长 倍。1990年离婚与结婚之比为20%,1995年则为26%。表1 中国家庭平均户规模(人/户) 1995 1996 资料来源:由1998《中国社会统计年鉴》中的基本数字再计算而得。表2 1995—1997年中国的各类家庭户类别 一人户 二人户 三人户 四人户 五人户 六人户 七人以上户 资料来源:由1996年、1997年、1998年《中国统计年鉴》上的基本数字再计算而得。表3 不同年代的结婚花费水平结婚年代 当时平均 基本未 最高结婚费用(元) 花钱者比例(%) 支出水平(元)30—40 90050—60 200070 1000080 5000090 100000资料来源:《南方周末》1997年1月24日。表4 4市未婚者对未来结婚花费的预期总体 北京 上海平均花费(元) 计划中的最高数(万元) 30 30 30不拟花钱者比例(%) 武汉 广州平均花费(元) 计划中的最高数(万元) 8 20不拟花钱者比例(%) 资料来源:《南方周末》1997年1月24日。表5 中国人口粗离婚率(人/千人)年份 1997离婚率 资料来源:据1998年《中国民政统计年鉴》中的基本数字再计算而成。表6 中国人口离结率(%)年份 1997离结率 资料来源:同上。表7 同意“不结婚则不能同居”百分数的纵向比较青年(%) 中年(%) 老年(%)1982年 (N=1010 (N=259) (N=76)1996年 (N=163) (N=227) (N=108)资料来源:卢淑华“婚姻观的统计分析与变迁研究”,《社会学研究》1997年第2期。六、婚姻家庭观念多有变化从整体来看,婚姻家庭领域的变化是观念性转变大于结构性转变。近年中国人婚姻家庭观念的变化基本可以概括为几点:从传统向现代的转变;从封闭向开放的转变;从一元向多元的转变。1.择偶观念的变化。中国人在择偶方面不仅摆脱了“文革”中政治标准先行的套路,而且相当淡化政治方面的因素,取而代之的是以对方的“人品”为首要标准。1997年在武汉所作的一份601人的调查显示,调查对象凡初中以上文化程度者,对择偶标准的第一位选择都是“人品”。在20个城市51所高校所作的3195份关于研究生婚恋观的调查中,同样显示了“人品”在研究生择偶标准中的领先地位。中国人择偶观念的另一种变化是择偶中的经济成分加大,物质的中介因素作用增强,人们在不同程度上认识到经济利益在社会生活中的地位和作用。在一些人心目中,荣誉、声望及社会地位有时与金钱和物质利益比较起来已不那么重要,因此一些人在选择配偶时,开始重视实用、实惠和实在。今日的择偶标准,可以说是道德标准、经济标准与文化标准共存,不同的人有不同的取舍,但有一点可以肯定,在不少人择偶时,经济标准的重要性已远远超过了文化标准。2.家庭人际关系观念趋向平等。家庭内人际关系的关键是“从属”还是“平等”,近年来中国人的家庭平等观在不断上升,许多调查都证实了这种变化。对家庭经济事务的处理和家政决策权的分配,最能反映夫妻在家庭中的地位和彼此间的相待态度,1998年安徽省对该省620 名青年所作的一项调查表明,七成青年夫妇在重大开支上是共同协商。另外,有目共睹的是代际间的从属关系在不断削弱,而其平等关系则明显增强。婚前财产公证从另一方面说明了家庭人际关系的变化,尽管现在还有很多人不赞成婚前财产公证,但也有相当一部分青年人接受了这种新观念。尤其是夫妻婚前财产悬殊较大时,不少人认为这是一种好的选择。3.性观念呈多元状态,性越轨行为容许度增加。“谈性色变”的历史似乎已被人遗忘,中国人性观念的转变可以说是前所未有的。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学研究所1995年在北京8个城、近郊区所作的一项2000 人的随机抽样调查发现,%的人对有正当理由的离婚持赞成态度;在对待“婚前同居”、“婚外同居”等问题上,尽管大多数人仍持排斥态度,但也有近1/6的人公然表示“赞成”,且其中多为青年。北京大学社会学系在北京所作的另一项500人调查中,2/3 以上的人认为婚外性行为不可接受,但此次调查也显示出人们对两性关系的私事化概念及因之而来的对越轨性行为的宽容的增加(见表7)。七、婚姻问题增多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的婚姻家庭问题也开始不断增多:未婚同居、未婚先孕,婚外恋、婚外同居、重婚纳妾、家庭暴力等等,近年来都呈不断上升的趋势。仅婚外恋引起的各类血案就连续不断,有时同日的各类报纸上就可发现多个此类案件,尽管这里不乏大众传媒炒作的因素,但事实上此类案例的绝对数字也的确在显著增长。家庭暴力近年来无论在数量上还是严重程度上都有明显增加,仅高楼抛妻案、毁容案就有多起,还有因为经济或其它纠纷引起的弑父弑母、残害兄弟姐妹案。当然,这仅仅是从发现问题的角度来看,我们不能过分夸大它们在正常生活中的比例。有一点不容忽视,即社会中的道德失范现象也蔓延到了家庭。在物欲、情欲横流的现代社会,那些经不住各种诱惑,丧失了起码的理性和良心的人,为了满足自我的罪恶欲望,即使面对的是自己的亲人也不会心慈手软。

关于婚姻法的论文范文

题目有: 浅析我国无效婚姻制度。我国“事实婚姻”制度的弊端与法律对策 。论婚姻的成立《婚姻登记条例》利与弊中国妇女保护的立法不足 。浅析抚养制度的完善 。试论探望权的实现 。关于离婚经济帮助制度的分析。关于离婚损害赔偿制度的思考 。关于离婚几个法律问题的思考 。

好的,给你弄了一篇,不能出版哦离婚案件的财产分割问题简析离婚是指在夫妻双方生存期间依照法定的条件和程序解除婚姻关系的法律行为。离婚,不仅解除了夫妻之间的人身关系,也终止了夫妻之间的财产关系,财产分割是与夫妻人身关系的解除相应产生的。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离婚案中夫妻共同财产的数量越来越多、种类越来越复杂、牵扯的利益越来越广泛,所以认定和处理也越来越困难。因此在离婚案件中财产分割问题越来越重要,处理的好坏不仅关系到人民法院处理离婚纠纷的质量甚至于直接影响到社会的和谐风貌。因此,离婚时夫妻财产的分割作为离婚的重点倍受关注。一、区分夫妻共同财产和个人财产《婚姻法》关于夫妻财产制的规定,有夫妻法定财产制、夫妻约定财产制、夫妻个人特有财产制。这种规定一方面强调了法律规范的强制性;另一方面,又尊重当事人在法律允许范围内的意思自治。我国《婚姻法》第39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处理判决。因此,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时候,必须先区分夫妻共同财产和夫妻个人特有财产。准确地划定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是正确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前提。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依法应归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我国《婚姻法》第17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1.工资、奖金;2.生产经营的收益;3.知识产权的收益;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3项规定的除外;5.其他应当归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11条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下类财产属于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的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1.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2.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3.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夫妻个人财产是指夫妻双方在婚前各自所有的财产和约定的财产。婚姻法第18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离婚时,夫妻分割的仅限于夫妻共同财产。对属于全体家庭成员共有的财产应当首先分家析产,分出属于夫妻共同所有的部分,然后夫妻双方再对此加以分割。对于夫妻个人财产属于夫或妻一方独自所有不作为分割对象。二、离婚案件中的财产分割基本原则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直接关系到离婚双方的切身利益,依照法律和最高人民法院的有关规定,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中应当注意贯彻以下原则:(一)坚持男女平等原则双方对共同财产有平等分割的权利,对共同债务也应平等的承担清偿责任。理解这一原则,应该注意以下三个方面的问题:其一,夫妻共有财产是共同共有财产,对于这些财产,不问其来源,双方享有平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权。其二,夫妻双方对共同财产享有平等权益决不意味着鼓励搞绝对平均主义。其三,夫妻双方在对其共有财产享有权利的同时,还须承担相应的义务,比如共同债务的承担。(二)坚持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的原则夫妻双方对共同所有的财产,原则上均等分割。但目前我国妇女的经济条件和男子相比仍有一定差距,在财产分割上适当照顾妇女和儿童的利益,才能保证妇女和儿童因分割财产所造成的生活水平下降和生活困难,保证儿童的健康成长。婚姻法更为注重保护子女的权益,这是由于父母的离婚会给未成年子女的生活和学习带来一定的影响,也使下一代健康成长,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给抚养未成年子女的一方适当多分一些财产,以照顾子女的实际需要。这一原则意味着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一方面不得侵害子女和女方的合法权益;另一方面,应视女方的经济状况及子女的实际需要给予必需的照顾。(三)照顾无过错一方的原则婚姻法第46条规定了一方因重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和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婚姻法规定了过错离婚的法律后果,即让过错方承担离婚损害赔偿责任,这是对受害方的法律救济,体现了法律的公平原则。在照顾的程度上,应根据有过错一方程度的大小和共同财产的实际情况由法官酌定,“照顾”只应向无过错一方作适当的倾斜,不能显失公平,更不能因此而影响有过错一方的基本生活。(四)公平原则公平原则是我国民法通则规定的基本原则。公平原则要求以利益均衡作为价值判断标准来调整民事主体之间的物质利益关系,确定其民事权利和民事责任。离婚不仅终止了婚姻关系,还涉及夫妻及子女等家庭成员的利益,在离婚财产分割时适用公平原则,一方面合理分割夫妻现有的共同财产;另一方面还应清算夫妻的经济利益,例如,夫妻双方对家务劳动、扶养子女的付出,一方离婚后生活水平的下降,妥善安置离异后的患病方,等等。这要求审判人员在审理案件时要严肃执法,实事求是,既要考虑案件的事实又要考虑双方当事人的实际情况,从而体现我国法律的公正和严肃。(五)尊重当事人意愿,财产约定先于法定的原则婚姻法是私法,该原则即是私法中意思自治原则的反映。公民有权处分自己的财产,婚姻法规定了约定的形式、范围及对第三人的效力,这有利于满足市场经济条件下,夫妻因各种原因的多种形式处理双方财产问题的需要,体现了夫妻享有的平等财产权利,有利于减少家庭纠纷,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家庭经济和社会经济的发展。三、离婚案件中的财产分割方法(一)离婚案件中财产的原则分割方法原则的分割方法,是指离婚财产分割的一般方法,即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的基本方法。分割夫妻的共同财产的原则方法,是均等分割,辅之以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和财产来源等情况的适当差别,属于个人专用物品一般归个人所有。均等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是我国司法实务一贯坚持的方法,即确定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之后,一分为二,平均分成两份。它的依据是婚姻法第17条第2款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和民法通则第78条规定。坚持均等分割的原则并不是绝对的,如果一律均等分割,可能会造成一些不公平的后果。为此,在坚持均等分割的原则之下,允许在一些条件下适当地有所差别。夫妻一方在生产、生活上有特别的需要,或者财产来源有特别的情况除外。在分割形式上,司法实践中,主要有以下形式:1.实物分割,即在不影响其财产的使用价值和特定用途下,对财产进行实际分配。双方各自根据其分割的份额取得应得财产。2.价金分割,即将共有物变卖,双方对变卖所得价金进行分割后各自取得价金。价金分割是在共有物不能分割或分割后有损其财产的使用价值和特定用途时使用的分割方法。3.价格补偿,即夫妻一方取得共有物,另一方获得相当于一半价格的补偿,取得价金。(二)离婚案件中具体财产的分割方法离婚案件中具体财产的分割方法是对各种具体的夫妻共同财产怎样分割的办法。对于这些具体的分割方法,根据我国的司法解释,本文主要就以下几种情况说明:1. 关于房屋的分割。房屋一般情况下在离婚时是最有价值的财产,有关离婚案件中的住房问题,一直是审判实践中比较突出且比较棘手的问题。它不仅涉及双方当事人的切身利益,还涉及到家庭其他成员,以及房屋产权等诸多因素。因而,解决好离婚后的住房问题,是保障离婚自由,保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需要。解决离婚后的住房问题应遵循以下原则:(1)保障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2)保护房屋产权;(3)优先照顾抚养子女、残疾或生活困难的一方;(4)坚持调解和协商一致的原则;(5)照顾无过错一方。结合有关司法解释和审判实践经验,在处理住房时,应注意以下几点:(1)一方婚前个人所有的房屋,由夫或妻个人所有;(2)对不宜分割使用的夫妻共有的房屋,应根据双方住房情况和照顾抚养子女方或无过错方等原则分给一方所有;(3)对双方居住房为一方婚前个人财产或婚后约定为一方所有的房屋,离婚时仍判归该方所有。(4)对已经房改的公房房产的认定。夫妻一方或双方以市场价或成本价购买商品住房,该住房产权属全部产权,分割财产时可以就该产权按照婚姻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在分割部分产权的住房时,应该明确个人和国家在全部产权中的比例,先析出个人产权部分,然后才进行分割。2. 关于投资性财产的分割。根据《最高院关于适用〈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五条 之规定,“夫妻双方分割共同财产中的股票、债券、投资基金份额等有价证券以及未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时,协商不成或者按市价分配有困难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数量按比例分配。”3.关于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分割。《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二款规定:“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这条规定与《妇女权益保障法》相对应,《妇女权益保障法》第三十二条、三十三条规定:“妇女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集体经济组织收益分配、土地征收或者征用补偿费使用以及宅基地使用等方面,享有与男子平等的权利。”、“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以妇女未婚、结婚、离婚、丧偶等为由,侵害妇女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中的各项权益。”因此在离婚时,影保护夫妻任何一方特别是女方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权中享有的权益。2003年3月1日实施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法》第三十条明确规定:“妇女离婚或者丧偶仍在原居住地生活的,但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发包方不得收回其承包地。”4.关于军人的复员费、自主择业费问题。依据我国法律和相关司法解释,涉及到分割发放到军人名下的复员费、自主择业费等一次性费用,以夫妻婚姻关系存续年限乘以年平均值,所得数额为夫妻共同财产。这里所说的平均值,是指将发放到军人名下的上述费用总额按具体年限均分得出的数额。其具体年限为人均寿命七十岁与军人入伍时实际年龄的差额。参考文献:[1]杨立新、秦秀敏:《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释义与适用》,长春:吉林人民出版社2001年版。[2]曹诗权:《婚姻家庭继承法学》,北京:中国法制出版社,2008年版。[3]巫昌祯:《婚姻与继承法学》,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7年版。[4]蔡华富:《夫妻财产纠纷解析》,北京:人民法院出版社,2003年版。 [5]余卫明:《民法学》,长沙,中南大学出版社,2008年版

希望对你有帮助有关我国《婚姻法》中损害赔偿制度的几点看法内容摘要:《婚姻法》第四十六条确定了离婚过错损害赔偿制度,使法律对婚姻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的保护更进一步,使司法机关对相关案件进行裁判有了法律的依据,使我国婚姻家庭立法有了进一步的完善。但是该制度在实践操作中依然存在一些问题,使得对婚姻当事人合法权益的保护力度显得不足。本文就婚姻损害赔偿制度的构建基础,确立的意义,损害赔偿的要件,适用条件,赔偿义务主体的范围,以及实际操作中的归责原则等问题进行了论述和探讨,并提出了一些现实存在的问题及自己的看法与建议。关键词: 婚姻的契约本质 损害赔偿 婚内损害赔偿 举证责任(一)确立婚姻损害赔偿制度的基础有学者认为确立婚姻损害赔偿制度的依据源于民法上的侵权损害赔偿。对破坏婚姻关系的行为认定为侵害名誉权责任,依照侵害名誉权的法律处理。也有观点认为应将破坏婚姻关系认定为侵害配偶权的民事责任,实行精神损害赔偿。本文认为:确立婚姻损害赔偿制度的依据在于婚姻的契约本质。长期以来,我国并没有采用婚姻契约理论,传统认为“婚姻是男女双方精神上的结合”,“爱情是不应该用金钱来衡量的”,更有反对确立婚姻损害赔偿的人士认为:损害赔偿制度违反了婚姻的伦理本质,并使婚姻关系商业化,法律解决道德的问题是不妥当的等等。总之,这是因为对婚姻的本质存在不同看法而导致的不同结论。婚姻是男女双方为共同生活的目的而依法结成的以人身和财产权利义务为内容的一种民事契约。就是说,婚姻的本质是一种契约,而契约不仅强调权利,更强调自由。因此,我们可以说,婚姻意味着自由。法律上的婚姻自由制度的根据就是契约自由,包括结婚自由与离婚自由。我国采取结婚登记主义,这说明,婚姻契约的缔结必须严格依照婚姻法进行。它的内容就是夫妻双方各自所享有的婚姻权利和各自所应履行的婚姻义务。这种权利义务包含了人身和财产两个方面;而且婚姻当事人可以选择离婚来解除这种权利义务,即婚姻契约的解除。以上内容均可反映出婚姻的契约本质。离婚损害赔偿制度,就是从婚姻救助措施的角度来反映婚姻的“契约”本质的。我国修改前的婚姻法并无离婚损害赔偿制度。而国外立法却早在几百年前就确立了这项制度。如1791年法国《宪法》、法国民法典、墨西哥民法典均确立了这项制度。婚姻的“契约”本质在我国长期受到禁锢,在封建社会,夫妻双方在婚姻家庭中的地位是极不平等,妇女的地位极其低下。长期以来,人们似乎承认婚姻是一种契约,仿佛就是把婚姻看成了一种可耻的交易。所以应当说,这种理念回避了婚姻关系的本来面目,也限制了婚姻自由原则的贯彻和实现。所以妇女在婚姻关系中基本没有什么合法权益,当婚姻关系破裂时,更谈不上合法权益的保障。近年来,随着民众“契约”理念的渐趋深入,有关婚姻本质的认识也越来越明晰。并且,这种认识已经反映到婚姻立法上来。我国现行的婚姻法正是基于婚姻的契约本质而确立了损害赔偿制度。尤其是《婚姻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过错方已经严重违反了婚姻契约之义务,理应承担损害赔偿之责任。(二) 《婚姻法》确立损害赔偿制度的意义2001年,我国《婚姻法》确立的离婚损害赔偿制度的意义可以概括为以下几个方面 :(1)建立离婚损害赔偿制度,是目前社会形势下保护婚姻一方当事人合法权益的需要,有利于警示、惩罚重婚,姘居,通奸,婚外恋,家庭暴力等过错当事人的行为。(2)建立离婚损害赔偿制度,是公序良俗的需要,是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需要。在人们对包二奶,通奸,姘居等行为日渐麻木漠然 ,社会风气日渐沦下的今日,用法律的手段,来提高道德的认识是必要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要树立崇尚法治婚姻,道德家庭的理念。(3)建立离婚损害赔偿制度,是完善婚姻家庭法,加强民事法律制度的需要。家庭是社会的细胞,婚姻家庭的稳定是社会稳定的重要基础之一,也是建立和谐社会的重要基础。(4)建立离婚损害赔偿制度,是司法有法必依,违法必究的需要,也是实现法治社会的必然要求。从以往的司法实践看,由于我国原婚姻法没有规定离婚损害赔偿制度,只能按照分割共同财产时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来操作。但是在财产很少甚至没有财产的情况下,该照顾原则根本无法适用,无法给予无过错的受害方以公平合理的保护;同时使违法行为没有得到及时的处理和制裁。因此,让司法有法必依,离婚损害赔偿制度的确至关重要。有反对该项制度建立者认为:损害赔偿制度违反婚姻的伦理本质,而惩罚第三者是用法律干涉私人的感情世界,道德问题不能用法律的手段来解决,并且容易造成侵犯他人隐私,捉奸成风的不良风气,司法介入婚姻过错的调查,取证困难,诉讼成本高,操作难等等。笔者认为,婚姻关系是建立在夫妻双方感情的基础上的,但婚姻关系的维护除了需要感情的积极因素,也需要法律制度的介入。婚姻法有伦理道德方面,但更多的确实法律制度。如前所述,我国采用结婚登记主义,婚姻这项契约必须严格依照婚姻法缔结。它不仅关系到当事人的巨大利益,更涉及社会利益,理应受法律的严格保护。调查难,诉讼成本高不能成为反对立法的理由。三峡大坝水利工程难、成本高,为什么国家还要建设?因为它建成后的社会效益可观。那么建立婚姻法上的损害赔偿,其社会效益,也具有长远的精神效益!(三) 损害赔偿的要件根据婚姻法的立法精神,损害赔偿制度的构成要件有以下几点:行为人具有主观上的过错。这是损害赔偿的主观方面要件,即要求一方主观有过错。如果行为人主观上无过错,则不承担赔偿责任。行为具有违法性。这是损害赔偿的客观行为要件,即过错方的行为违反了婚姻法的规定或婚姻契约对婚姻义务的要求。请求权人有受损害的事实。这是损害赔偿的客观后果要件,即享有请求权的一方当事人必须具有损害事实,包括财产损害与精神损害。事实上,也只有当无过错一方有损害事实时,才享有损害赔偿请求权。需要强调和补充的是:通说精神损害赔偿要有精神损害的事实。因为精神本身是抽象的,又要求它用法律所要求下的事实状态表现出来更难。在学理上为了解决精神损害存在的客观性,有学者和实务者将精神损害分为“名义上的精神损害”和“证实的精神损害”。所谓“名义上的精神损害”又称“形式上的精神损害”,只要受害人有举证侵害人的侵权行为明确存在的表现形式,依一般的认识水平,相信受害人确实存在遭受精神损害的事实,法律则推定这个损害的真实性。所谓“证实的精神损害”也称“实证的精神损害”,法律不能推定受害人是否存在精神损害的真实性,受害人必须举出证据加以证明是否存在心理上,身体上,精神上受到损害。笔者认为:通说要件所述的精神损害的事实应理解为是“名义上的精神损害”。只要有侵害婚姻家庭的危害行为的存在,即推定受害方存在有精神损害而无须再辅以证据加以证明。过错行为与损害事实具有因果关系。这是损害赔偿的因果关系要件,即违法行为与无过错一方的损害事实具有法律上的因果关系。(四) 损害赔偿的适用条件文中在阐述中一直强调婚姻的损害赔偿,而非离婚的损害赔偿。这正是本文的重要观点之一——确立独立的婚姻损害赔偿制度,支持婚内损害赔偿。《婚姻法》第46条适用的条件是“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这应该理解为对损害赔偿请求权的提起确定了一个前提条件吧?那么,如果婚姻一方当事人不要求离婚就不能提出损害赔偿的请求么?难道说无过错方要想得到赔偿就必须以离婚为代价么?笔者认为,这种规定,无疑使离婚请求权与损害赔偿请求权形成了一种“强行配售关系”,如果婚姻一方当事人想主张损害赔偿,那么离婚便成为了一种“强制搭配品”,否则损害赔偿就无从提起。然而离婚请求权与损害赔偿请求权是两种本质截然不同的权利。离婚请求权是基于婚姻关系的破裂而主张夫妻关系的解除,损害赔偿请求权是基于违背婚姻法所规定的义务的违法行为而主张受损权益的法律保护。因此,应将婚姻法中的损害赔偿请求权作为一项独立的请求权,取消以离婚为前提的限制,支持婚内损害赔偿的请求。也许有人认为这种赔偿没有什么意义?判来判去都是一家人的财产。但笔者认为,这样界定是有意义的。它可以整体提高人们对家庭、对婚姻义务的重视,起到警示的作用,而对有过错一方进行惩罚和教育,即体现了法律的威力所在,又有利于过错方悔悟,使其“回头是岸”,促进家庭和社会的稳定。如果一定要以离婚为代价,对无过错一方也是不公平的。并且对于这种因婚内赔偿无过错方所取得的财产或财产权利亦应认定为其个人财产。家庭是社会的组成细胞,其稳定与否,在一定因素上关系到社会的各个方面,如果确立这种独立的赔偿请求权,从长远的角度看,其社会效益,精神效益都是可观的。(五) 损害赔偿义务主体范围的界定《婚姻法》第46条,在责任主体上界定模糊。从条文分析,损害赔偿义务人限制在夫妻双方的范围之内,这使得受害人在权利保护上受到影响。实际上,是免除了有过错的第三方的连带责任。无过错方可否向“第三者”主张赔偿呢?笔者认为可以。第三者介入他人的婚姻,是对现行法律保护的婚姻制度的破坏,同其他的违法行为的本质是相同的,而不仅仅只是道德问题,法律必须做出否定的评价并采取相应的措施予以制止,制裁。因为配偶一方与婚外第三人重婚、姘居、通奸是严重的违法行为,过错方有错的同时,第三者也大都有过错,理应承担赔偿责任。不过,无过错方不应在离婚诉讼中向第三者主张权利而应另行提起侵权之诉;如果像本文第四点所述的,允许婚内赔偿的话,无过错方则可以以有过错的配偶和第三人为共同侵权人提起侵权之诉。有的专家、学者称“惩罚第三者有可能导致捉奸成风,司法上难以操作。”笔者认为:只要第三人插足于他人家庭并有重大过错,如重婚、姘居、长期通奸,及导致他人离婚的就应受到民事制裁,即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情节严重的,追究刑事责任,亦不免除其应承担的民事责任。”追究第三人责任体现了一种立法价值取向,维护公序良俗。当由道德约束的问题超越了社会文明的底线,则需要法律来维持它的正义和标准。如果法律对第三者的重大过错视而不管,仅对离婚过错方进行惩罚,将达不到法律所预期的预防,警示及教育,惩戒作用。而且设立向婚姻损害第三方主张损害赔偿的制度也是多数国家法律的通例。(六)婚姻损害赔偿制度在举证责任方面存在的问题根据婚姻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有权主张损害赔偿的是“无过错方”。其意味着婚姻法中的损害赔偿制度的归责原则是过错责任原则,以过错为归责的最终要件。这样举证的责任就落在了无过错的受害一方。在单纯的适用过错责任原则的情形下,对提出损害赔偿请求者要求其承担举证责任,对这一证据的采集要求在婚姻家庭领域存有相当的难度。《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以下简称为若干解释)第二条规定:“婚姻法第三条、第三十二条、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情形,是指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权利主张者如何来证明配偶与婚外异性该种关系的持续性、稳定性呢?有些权利主张者在束手无策的情况下,雇佣私家侦探或干脆自己充当起私家侦探的角色,期望借助这些手段来实现自己的权利请求。但往往会由于收集证据材料及运用证据不当而引发权益之间的冲突。譬如,将捉奸照公布于众,可能引发配偶一方损害赔偿请求权的法律保护与第三者隐私权的法律保护的冲突;将同居的事实大肆渲染,可能引发配偶一方损害赔偿请求权的法律保护与第三者名誉权的法律保护的冲突等等。当然,有相当一部分权利主张者根本无法提供此方面的证据材料。在种种状况下,一味地实行谁主张谁举证,便可能导致该种局面:由于证据的不足或缺乏证据,权利主张方的请求权实现不了,应承担责任的一方则可逃脱法律的惩处。法院的法官明知存有侵权的事实却苦于证据的缺乏而无法对被侵犯的民事权益给予相应的民事救济。在该种局面下,损害赔偿制度确立的立法价值,其所透析的立法精神便荡然无存。笔者认为:适当适时适地地采用过错推定,实行举证责任倒置,会加大受害方合法权益的保护力度。如果可以这样操作,那么有相当一些问题可以得到解决。“我们主张,无过错责任或者特殊侵权场合,我国民法应借鉴法国的经验,侵权人侵害自然人物质性人格权,无论侵权人有无过错,均应承担精神损害赔偿责任。”换言之,在受害人之物质性人格权遭受侵害,受害人请求精神损害赔偿场合,可以适用过错责任,也可以适用无过错责任。正由于过错推定是从保护受害人利益考虑而产生的,其主要目的是对受害人提供救济, 因此笔者认为可以也应该将过错推定原则引入到婚姻家庭领域中的损害赔偿制度中。例如在重婚、与婚外异性同居等情况下,无过错方要求给予精神损害赔偿,应采用过错推定的原则,由过错方对其对精神损害的后果没有过错进行举证。正如本文前面所述,“法律视婚姻仅为民事契约”, 确立婚姻法的损害赔偿制度源于婚姻的“契约”本质,更何况婚姻家庭关系是感情色彩非常浓厚的民事法律关系,它具有强烈的伦理道德性,复杂性,会使婚姻家庭领域随时可能出现法律所预料未及的新情况、新问题。过错推定原则也会有助于对此类婚姻家庭的新情况、新问题进行及时的调整。同时,也加大了对无过错受害方的保护力度。综合前六方面的论述,笔者在婚姻损害赔偿制度方面存在了以下的看法及建议:婚姻损害赔偿制度的建立源于婚姻的“契约”本质;确立这项制度是我国目前婚姻家庭观念“世风日下”,恢复道德伦理的公序良俗的需要;对于婚姻法中的精神损害应理解为“名义的精神损害”为宜;损害赔偿不应局限在离婚条件之下,亦应及于婚姻持续的过程中;损害赔偿的义务人应包括有过错的配偶一方和第三人(权利主张者以何名义诉之在所不问);适当适时适地的采用过错推定原则来加大无过错受害方的保护力度。参考文献:(1)王利明 主编 《民法侵权行为法》 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王利明 主编 《民商法研究》(3)林秀雄《婚姻家庭法之研究》,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4)李银河 马忆男 主编《婚姻法修改论争》光明日报出版社(5)关今华 主编 《精神损害赔偿数额的确定与评算》(6)杨遂全《新婚姻家庭法总论》,法律出版社(7)杨大文主编:《亲属法》,法律出版社(8)李绍章:《点评新婚姻法》

婚姻法修改的指导思想非常明确,所讨论的重点是对改革开放以来婚姻家庭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的高度概括、总结从法律的功能作用来看,这种调整和重视规范无疑是准确适时的,但是,就法律自身所要求的稳定性和连续性而言,一部法律经过修改之后必须保证它在今后相当长的时期内与其所调整的范围恰当衔接从这个意义上讲,转变立法观念,使一些约定俗成的伦理关系上升为法律,并以发展的眼光预测未来尤其重要,这是保证这部法律具有前瞻性的重要条件就此,笔者对新《婚姻法》出台后在实践过程中存在的有关问题谈谈自己的观点。一、应对故意生非婚生子女给予一定的惩罚。《婚姻法》第二十五条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笔者认为,该条法规是现今社会中大量出现非婚生子女原因之所在。因为“婚外恋”、“通奸”、“重婚”以及“非法同居”等,当事人均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故亦得不到法律之保护。所以当事人双方或者第三人为追求利益甘愿生下子女。但这种行为导致的后果即违反了社会道德规范,又增添了社会生活中的不安定因素,还产生了对计划生育工作正常开展的影响,以及对非婚生子女的照顾抚养等一系列社会及法律问题,笔者认为应在相应的的《解释》中对故意生下非婚生子女者给予一定的惩罚,但应视具体情况而言,分为:第一,如未经男方同意或者在男方不知女方有生下子女的意愿或者行为时,女方私自生下子女的,应对女方给予一定的惩罚;第二,如男方明知或者应当知道女方有生下子女的意愿或者行为的,而未加以阻拦的,应对男女双方均给予一定的惩罚;第三,男方在违背女方的意愿下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迫使女方生下子女的应对男方给予一定的惩罚;第四,当事人双方以外的第三人,违背当事人双方或者一方意愿,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迫使女方生下子女的应对第三人给予一定的惩罚。二、在婚姻存续期间也应该对家庭暴力的受害方作出赔偿。《婚姻法》第四十六条第三款规定,实施家庭暴力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笔者认为家庭暴力的受害方不应该仅仅在离婚时才可得到补偿根据《婚姻法》规定夫妻双方都有自己的个人财产,要进行赔偿是有法可依的,且在损害赔偿时,不仅包括医院费、误工费等,还应该赔偿精神损失费,因为第四十六条提及的几种事实对当事人感情的伤害尤为严重,均为导致当事人双方感情破裂的原由所在。三、《婚姻法》所保护的男女不应有差别定位。从《婚姻法》修改草案和讨论的情况,乃至新《婚姻法》的出台来看,对妇女的直接或者间接保护都源于男女的差别定位,也就是说将女性定位于弱者。这种意图值得深思。目前我国保护妇女的专门性法律有《妇女权益保障法》,《劳动法》也针对女性不同的生理条件进行了差别性规定,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也赋予了妇女在接受教育、就业等政治、经济领域与男子平等的权利,可以说,我国对妇女权益的法律保护是比较完善的《婚姻法》作为调整婚姻关系的法律,过分强调女性利益是有失公平的,这不仅违背了这部法律男女平等的基本原则,同时,也不利于鼓励女性自强、自立。因为,传统的中国妇女,包括一些受过高等教育的女性,深受封建儒家文化的影响,男尊女卑的观念较重,一旦结婚,即把生活的重心转移到了家庭,精神上更依附于男性,这种依附的后果是削弱了女性在社会上的竞争力,此时,男性则在社会这一广阔天地里大有作为,双方巨大的反差,很可能使男性对女性从尊重、钦佩到爱恋的基础丧失,从而导致婚姻的不稳定。审判实践中出突出地反映了这些问题。一是许多婚姻案件中的女性,既使男方没有感情,也拖着不肯离婚,不愿失去名分和依靠;二是被婚姻抛弃的女性,往往是社会地位、个人才智和能力与男方差距较大,而产生这些差距的原因,与妇女过强的女性角色意识妨碍了其成长有很大关系。当然,这种观点并不是要否认女性注定要更多地投入家庭这一事实,关键是,法律在了解女性弱点的情况下不要接受认可这种弱点,如果这样做了,就意味着纵容这种软弱和依附,从而会使她们更没有自强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如果法律不再充当救世主,她们自强自立的精神反而会更强烈,这样,来自外界的伤害则显得无足轻重了。由此可见,将婚姻立法定位于男女平等远远比强调保护女性更重要。四、对婚内强奸单独实施惩罚。“婚内强奸”一直是一个很敏感的问题,我国现行刑法关于强奸罪主体的规定采取了概括规定的方式,即未明确规定丈夫可以成为强奸罪的主体,也未明确将丈夫排除在外。这种模糊的立法给司法部门带来了不小的障碍,也给法学家解释法律提供了很大的空间。目前理论界的主流观点是“婚内无奸说”,其最主要理由就是“同居义务说”,认为自愿结婚本身就是对同居义务所作的肯定性承诺,并且这种承诺只要作出一次性概括就已足够,将在整个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直有效。但是,这种观点却存在着致命缺陷-因为同居权利和义务不是法律权利和义务,积极的性行为无法用法律来调整,爱情才是维系正当同居的唯一有效保证手段,法律赋予夫妻双方的只是“同居请求权”。故笔者认为应增加对婚内强奸的规制,从而减少家庭暴力的发生。五、建立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财产分割制度。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财产分割,西方国家立法早已有之,称之为非常夫妻财产制,是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因特殊情况出现而依照法律规定或诉讼程序确定财产分割的制度,旨在保护夫妻一方及第三人的合法权益,依其发生原因,可分为当然的非常夫妻财产和裁判上的非常夫妻财产制。我国《婚姻法》规定了离婚时的财产分割,《继承法》规定了夫妻一方死亡时的财产分割,没有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财产分割制度,需要加以完善,使之与其他财产制相配套,组成完整的夫妻财产制度。笔者认为,我国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财产分割制可以从以下几方面确立:第一,在夫妻一方被处以罚金、没收财产等刑罚处罚时,所及的财产只能是其个人财产;如果以共同财产承担,势必损害夫妻另一方的权利,这时就有必要对共同财产进行分割。第二,当夫妻一方被宣告失踪或被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时,其难以行使对财产的共有权、共有权由另一方形式,难免会发生损害一方权利的情况。如将其有财产无偿赠与他人,任意挥霍浪费共同财产等,这时有必要对共有财产进行分割,明确界定属于被宣告方的财产由另一方代管,这就使其不为被宣告方的利益不能处分被宣告方的财产,从而加强对夫妻一方财产的保护。第三,夫妻一方作为民事主体参加民事活动,有时难免会承担民事责任。为避免夫妻合谋损害第三人利益,以借口没有个人财产逃避责任,使第三人的权利难以实现,这就需要对共同财产予以分割第四,夫妻一方履行法定义务而另一方加以阻挠,或借口没有个人财产而不予履行,第三人权利就得不到保护。为此,也要分割共同财产,使第三人权利得以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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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释义词语:攀缘 注音:pān yuán 基本解释1. [climb]∶援引他物而上,攀拉援引 2. [climb the social ladder through pull]∶比喻投靠有钱有势的人往上爬 3. [ramble]∶蔓延地生长 4. [pull]∶牵挽 详细解释1. 援引他物而上;攀拉援引。 《三国志·吴志·吾粲传》:“其大船尚存者,水中生人皆攀缘号呼。” 清 刘大櫆 《游凌云图记》:“於是擕童幼,挈壶觞,逶迤而来,攀缘以登。” 丁玲 《两个家庭》:“舅母家和 陈 家的后院,只隔一个竹篱,本来篱笆上面攀缘着许多扁豆叶子,现在都枯落下来。” 2. 依附;投靠。 宋 曾巩 《谢杜相公书》:“茕茕路隅,无攀缘之亲;一见之旧,以为之托。” 清 唐孙华 《客有作诗寄魏武者辄亦效颦题四绝》之二:“携养当年市国权,舆金辇璧费攀缘。” 郭沫若 《阳春别》:“他回到 上海 五个月,找事找不到手,也没有人可以攀缘。” 3. 牵挽。 明 刘基 《长安有狭邪行》:“峻滑无澁踵,攀缘有牵裾。” 沉从文 《边城》一:“船上人就引手攀缘那条缆索,慢慢地牵船过对岸去。” 4. 佛教谓心随外境纷驰而多变。因如猿攀树枝摇曳不定,故云。 明 真鉴 《楞严经正脉疏》悬示上:“诸众生以攀缘心为自性者。” 唐 元稹 《悟禅寄胡杲》诗之二:“病宜多宴坐,贫似少攀缘。” 宋 王安石 《与宝觉宿龙华》诗之二:“世间投老断攀缘,忽忆东游已十年。”编辑本段二、佛教词汇1、梵语 a^lambana。攀取缘虑之意。指心执著于某一对象之作用。众生之妄想缘取三界诸法,此乃一切烦恼之根源。盖凡夫之人,妄想微动即攀缘诸法;妄想既有所攀缘,则善恶已分;善恶既分,则憎爱并炽;由是,内烦众结,外生万疾;此皆攀缘作用所致者。(维摩经卷中问疾品、大佛顶首楞严经卷一、摩诃止观卷五上)p6665 ——【佛光大辞典】 2、(术语)心不独起,必有所对之境,攀缘于彼而起。恰如老人之攀杖而起,谓之攀缘。又心忽彼忽此,驰回外界之事物,如猿攀木枝,忽在彼处,忽在此处,谓之攀缘。常略之以缘之一字而说之。心为能缘,境为所缘,心涉于境,谓之缘。楞伽经一曰:‘法佛者离攀缘,攀缘离一切所作根量相灭。’楞严经一曰:‘诸众生以攀缘为自性。’维摩经问疾品曰:‘何谓病本,谓有攀缘?(中略)云何断攀缘?以无所得,若无所得则无攀缘。’ ——【丁福保《佛学大辞典》】 3、攀取缘虑之意。凡夫由于以妄想缘取三界诸法,故乃产生种种烦恼。《维摩诘所说经》卷中〈文殊师利问疾品〉云(大正14·545a)∶‘从有攀缘,则为病本,何所攀缘,谓之三界,云何断攀缘,以无所得,若无所得,则无攀缘。’《注维摩经》卷五鸠摩罗什注云(卍续27·457下)∶‘攀缘取相是妄动之始,病之根也。’僧肇注云(卍续27·457下)∶‘攀缘谓妄想微动,攀缘诸法也。妄想既缘则善恶已分,善恶既分则憎爱并炽,所以众结烦于内,万疾生于外。’ ——【中华佛教百科全书】编辑本段三、生物词汇利用攀缘植物装饰建筑物的一种绿化形式。攀缘绿化除美化环境外,还有增加叶面积和绿视率、阻挡日晒、降低气温、吸附尘埃等改善环境质量的作用。如住房墙面上的爬山虎。 攀缘绿化有下述特点: 1,用途多样。攀缘绿化是攀缘植物攀附在建筑物上的一种装饰艺术,绿化的形式能随建筑物的形体而变化。用攀缘植物可以绿化墙面、阳台和屋顶,装饰灯柱、栏栅、亭、廊、花架和出入口等,还能遮蔽景观不佳的建筑物。 2,占地很少。攀缘植物因依附建筑物生长,占地很少。在人口多、建筑密度大、绿化用地不足的城市,尤能显示出攀缘绿化的优越性。 3,繁殖容易。攀缘植物繁殖方便,生长快,费用低,管理简便。草本攀缘植物当年播种,当年发挥效益。木本攀缘植物,通常用扦插、压条等方法繁殖,易于生根,有的一年可繁殖数次。 攀缘植物的选择:攀缘植物有攀附器官。例如,扁豆、牵牛、西番莲、忍冬、紫藤等有缠绕茎;爬山虎、五叶地锦有吸盘;葡萄、丝瓜等有卷须;薜荔、常春藤等有气生根;木香、野蔷薇等有拱形蔓条或钩刺。攀缘绿化可以根据攀缘植物的吸附或攀附能力作出安排,例如有吸盘或气生根的植物,吸附力强,宜作墙面绿化覆盖;有缠绕茎、卷须或钩刺的植物,攀附能力较强,宜作花架、阳台、栏栅等的绿化装饰。也可以根据攀缘植物的生态习性,因地制宜地选择植物种类。耐寒性较强的爬山虎、忍冬、紫藤、五叶地锦、山葡萄等适宜于中国北方栽培;而在中国南方,除上述植物外,还可用常春藤、络石、凌霄、薜荔、油麻藤、木香等。喜阳的凌霄、紫藤、葡萄等宜植于建筑物的向阳、面;耐荫的常春藤、爬山虎等宜植于建筑物的背阴处。

我也找这个东西

每个人都有自己能力的极限,而这个极限往往只有自己明白与他人的期望常常不一致.很多时候应该量力而行,适可而止.

果戒法师答:一切违背因果的想法做法都是攀缘。举例说明,人家不乐意、不接受的和单相思都是攀缘,比如把放生的事告诉人家,到时候没来,又打电话找他,就是攀缘。把饭做好了人家没吃就生气了:“做这么好的饭不吃,多可惜啊!”也是攀缘。攀缘很累,攀缘就是违背因果,因为违背因果生出种种烦恼,大乘经典处处写着随缘自在、恒顺众生,恒顺众生就是恒顺因果,不恒顺因果,跟因果搞对立是自讨苦吃,自己造业、自寻烦恼。 把我们平常攀缘的习气一定要去掉,你达到随缘自在那叫成功啦。如果随不了缘,你念多少佛,你最后照样心量拓宽不了。啥叫随缘?就是你命中有的自然就遇到,命中没有的胡思乱想也遇不到,因为“人的命,天注定,胡思乱想没有用”。如何做到随缘而不攀缘?遇到那些著相的,他生说一句佛号一部《无量寿》念到底,别的就叫夹杂,我们就善巧地说:“对对对。”各有各的修法,没有必要给人说:“你这心量拓宽不了啊”,如何如何的说啊,他认为那样对,你总跟人家讲啥?他那样修得对,就那样修去呗,不用等以后,现在就能看出来不一样,凡是著相修的都小心眼儿,没有一个大心量的,包容心不够,就事论事,不会离相,愿力心没有,菩提心也不懂,而且傲慢,他总是洋洋得意,由于认不清楚自己,总以为自己对,天天念几万声佛号,磕多少大头,每天都诵大乘经典,以为自己了不起,以为这叫真修行呢! 实话讲,他自己有求都不知道,攀缘都不知道,错在哪都不知道,拿真实义来讲那叫假修行,不叫真修行,也谈不上什么精进?越精进离六道里越近,不太执著造的业还少点,也许还能转个人身。那叫啥?法执,法执一样下三恶途,贪佛法就不转成鬼啦?一样。因为佛法传是非照样下拔舌地狱。咱们一再讲,什么叫真功夫?了解如来真实义叫真功夫,普贤行这叫真功夫,遇到什么事,我们深深知道这是因果相续相,处处认账认命,在事相上我们积上愿力因、殊胜因,这才叫真功夫。你咋气我,我不生气,你咋论是非我不听,到处是是非,不听自然无,碰到呲牙咧嘴的一点儿不害怕这叫真功夫。深深知道“见怪不怪,其怪自败”,真功夫无处不在,不是他们所说的那个,心外求法一概不听。

关于缘由论文范文写作

结合自己的实际情况谈谈自己的经历和兴趣,比如:我选这个题目的主要原因是因为我个人特别感兴趣关于这个论文的问题,我觉得对于大学生来说,撰写毕业论文并不是一件轻松的事。

如果毕业论文的题目过大或过难,就难以完成写作任务;反之,题目过于容易,又不能较好地锻炼科学研究的能力,达不到写作毕业论文的目的。因此,选择一个难易大小合适的题目,可以保证写作的顺利进行。然后研究这个题目对于我今后的发展有一定的帮助。

选题建议:

一、联系工作实际

选题要结合我国行政管理实践(特别是自身工作实际),提倡选择应用性较强的课题,特别鼓励结合当前社会实践亟待解决的实际问题进行研究。建议立足于本地甚至是本单位的工作进行选题。

选题时可以考虑选些与自己工作有关的论题,将理论与实践紧密结合起来,使自己的实践工作经验上升为理论,或者以自己通过大学学习所掌握到的理论去分析和解决一些引起实际工作问题。

二、选题适当

所谓选题要适当,就是指如何掌握好论题的广度与深度。选题要适当包括有两层意思:

一是题目的大小要适当。题目的大小,也就是论题涉及内容的广度。确定题目的大小,要根据自己的写作能力而定。如果题目过大,为了论证好选题,需要组织的内容多,重点不易把握,论述难以深入,加上写作时间有限,最后会因力不胜任,难以完成,导致中途流产或者失败。

毕业论文选题理由:选题的学科性质、理论意义及实践意义;国内研究现状的分析。研究方案包括:研究内容、研究中所要突破的难题、拟采取的研究方法,有何特色与创新之处以及与选题有关的参考文献等内容。选题依据就是你论文依托的背景及显示意义,同时通过论文研究,解决问题把上面这些内容总结一下就可以了。

扩展资料:

从文体而言,它对某一专业领域的现实问题或理论问题进行 科学研究探索的具有一定意义的论文。一般安排在修业的最后一学年(学期)进行。学生须在教师指导下,选定课题进行研究,撰写并提交论文。目的在于培养学生的科学研究能力;加强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理论和技能解决实际问题的训练;从总体上考查学生学习所达到的学业水平。

论文题目由教师指定或由学生提出,经教师同意确定。均应是本专业学科发展或实践中提出的理论问题和实际问题。通过这一环节,应使学生受到有关科学研究选题,查阅、评述文献,制订研究方案,设计进行科学实验或社会调查,处理数据或整理调查结果,对结果进行分析、论证并得出结论,撰写论文等项初步训练。

1、理论联系实际

毕业论文的题材十分广泛,社会生活,经济建设,科学文化事业的各个方面,各个领域的问题都可以成为论文的题目,马克思主义告诉我们,理论来源于实践,理论为实践服务,因此科学研究的选题首先要注意理论联系实际。

2、新颖性

所谓要有新意,就是要从自己已经掌握的理论知识出发,在研究前人研究成果的基础上,善于发现新问题,敢于提出前人没有提出过的,或者虽已提出来,但尚未得到定论或者未完全解决的问题。

只要自己的论文观点正确鲜明,材料真实充分,论证深刻有力,也可能填补我国理论界对某些方面研究的空白,或者对以前有关学说的不足进行补充、深化和修正。这样,也就使论文具有新意,具有独创性。

3、客观性

客观性主要是指要客观地把握自己写作毕业论文的能力。确题的方向、大小、难易都应与自己的知识积累、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以及写作经验相适应,要对自己有一个客观性的估计。只要充分估计到自己的知识储备情况和分析问题的能力才可以很好的完成。

知识和能力的积累是一个较长的过程,不可能靠一次毕业论文的写作就来个突飞猛进。所以选题时要量力而行,客观地分析和估计自己的能力。

具体的范文模板链接:

据学术堂了解,论文选题的缘由可以分目的和意义两部分来写:1、目的——重在阐述论文要解决的问题。即为什么选这样一个题目进行论述,要论述出什么东西。2、意义——重在表明论文选题对理论研究有哪些贡献,或对实践具有哪些帮助和指导。

关于人缘论文范文资料

一个人是否有个好人缘,直接影响到工作、学习、生活是否顺畅和谐。可以说,从某种意义上,人缘是一个人安身立业的支撑点。有个好人缘,你就能如鱼得水,左右逢源;没有好人缘,你就会处处碰壁,寸步难行。其实能让80%的人不讨厌你就算人缘好了,总有那么20%的人看你就不爽,都不需要原因的,那是很正常的。80%里面有20%的人跟你经常一起玩,一起学习,有什么好事情都想着你的,那你人缘就算很好了。比如你现在大学毕业一年,初中同学现在还联系的只有两个人,就已经够了,因为初中还能有两个挚友在你身边。能做到以下几点就会有不错的收获。1.要有容人之量,不能小肚鸡肠,耿耿于怀。要学会冤家宜解不宜结,相逢一笑泯恩仇。2.做人要厚道。不苛刻,不使小心眼,不嫉妒,不落井下石,不幸灾乐祸,不穿小鞋。3.为人处事要有人情味。尊重人,理解人。关心爱护别人。4.要以诚待人,光明磊落,坦坦荡荡。5.要想人缘好就必须和好人缘的人在一起。近朱者赤近墨者黑。6.学着与不同性格的人打交道。当别人喜欢你,他们就会体贴你,满足你,忍让你。更重要的是,当别人喜欢你,他们有好事都会想着你。“土豪我们做朋友吧”这句玩笑,并不是想占土豪的便宜,而是想和土豪一起玩。其实,被人喜欢是技术活,甚至大多数都属于小把戏。他们看起来似乎毫无意义,甚至愚蠢。但给他们一个机会,你会发现你只要多花一点点心思,就能立刻收获到实质性利益的机会!

人际关系是人们交往中心理上的距离,下面是我为大家整理几篇人际关系的议论文范文,希望对你有帮助。

我独立在瑟瑟的风中,任风吹拂着我的衣襟和发梢,我摘下自己的眼镜,甚至想把它丢掉,在这个随处可见虚伪的世界里,我又为何戴上眼镜,把它看的那么清楚?

小时候,看惯了玫瑰色的海,听惯了枫叶似的词,陡然间从五彩斑斓的世界走入了灰色调的日子,对于我那颗不谙世事的心打击实在太大。

曾经在同一所校园里听过同样的课,拷贝过同一份笔记,参加过同一样的考试……一切恍如昨天,而我的朋友们却已远去。往事,已成云烟,不管我是苦苦挽留,还是淡然处之不管我是接受,还是无法理解,都已沉淀在生活底层,成了一个永远的秘密。

我终于明白了,不是生活扭曲了我,而是朋友之间不能坦荡地面对,却用面子和虚荣在彼此之间树起一道樊篱,世界上有许多事情其实很简单,但我们往往人为地把它搞复杂了!所以,我决定放弃面子跟虚荣筑成的篱笆后面的朋友用真诚去寻找一份友谊,一种能让我心静如水的友谊。

真正的友谊容不得半点牵强和虚伪,它像流水,流走的是浮躁和浅薄,沉淀下来的是真诚和永恒。

我不知道未来的人是否依然会扮演我生命中的过客,来也匆匆,去也匆匆,但我会以最热的心和最真的笑对待生命中的每一位朋友,不管是已舍弃的,还是将要到来的。

从今天起,我要学会舍弃,舍弃一份烦恼,拥有一份快乐;舍弃一个旧站,拥有一个新目标;舍弃一声叹息,拥有一个新的希望;舍弃一时的失利,而拥有最终的成功。

虽然现在的生存竞争是越来越残酷,孤独和寂寞一不小心就会在夜深人静的时候侵入我的梦乡,但我在放弃一位旧友的同时,又会找到一位可以真正倾诉的知己,我会意识到那些随水漂走的正是我要放弃的,而滞留下来的又是能够鞭策和影响我终生的。

回眸身后脚印里的每一个细节,才发现我的生活中处处都布满友谊的波纹,荡漾着友谊的涟漪……——题记

光阴似箭,日月如梭,初中三年的时光转眼即逝,一眼万年。在这寒暖相随,悲喜相伴的峥嵘岁月里,我在不经意间品味着友谊。读它的真挚,读它的深厚,读它的永恒。

真诚的友谊是世间最美好的东西。友谊的心总是越来越平;友谊的手总是越来越紧;友谊之花总是越开越旺;友谊之树总是越长越壮。友谊仿佛一杯香茗,气色清香,清醇鲜凉;友谊恰似一坛陈酿,辛辣沁脾,快曲飘香;友谊像大海明珠,光辉灿烂,;友谊如深山宝矿,光彩夺目。友谊价值永恒。

深厚的友谊是人生最宝贵的财富。当你被人误解时,友谊会给你带来安慰;当你受到委屈时,友谊会使你心境安宁;当你感到孤单时,友谊会在第一时间送出关怀;当你取得成功时;友谊会在第一时间捎递祝福。是友谊使我们懂得什么是真诚;是友谊令我们明白什么是感动;是友谊让我们感悟什么是快乐。友谊乐趣无穷。

因为友谊,我们不再伤心难过;因为友谊,我们不再失落迷茫。

因为友谊,我们的慢慢走向成熟的殿堂;因为友谊,我们渐渐迈向成功的境界。

因为友谊,我们的生活变得更加绚丽多彩;因为友谊,我们的人生变得更加精彩纷呈。

品读友谊,品出的是“海内存知己,天涯若比邻”的辛酸共勉;读到的是“挥手自兹去,萧萧班马鸣”的难舍难分。

品读友谊,品出的是“山回路转不见君,雪上空留马行处”的留恋不忘;读到的是“无可奈何花落去,似曾相识燕归来”的寂寞惆怅。

品读友谊,品出的是“正是江南好风景,落花时节又逢君”的无限感慨;读到的是“夜发清溪向三峡,思君不见下渝州”的深深思念。

千里难寻是知音。我们品读友谊,感悟人生。

聚也匆匆,散也匆匆,惟有友谊永藏我心中。

友谊是雨季中的一把小伞,它撑起了一个晴朗的天空;友谊是一阵有规律的风,它能将雨水吹走带来温暖;友谊是冰冷夜晚中的一盏灯,它在你寒冷时给你以温暖;友谊是干净的手帕,它在你哭泣时给你以抚慰……人生既漫长又短暂,但若能拥有一段地久天长的友谊,死亦无憾,因为那是我们的友谊——友谊地久天长。

小时候,友谊是一盒水彩笔,用稚嫩的手涂鸦出一张张五彩缤纷天真无邪的笑脸,一不小心湿了糊了,哦,没关系再画一张更好更真切的。儿时的友谊像一团热烈的火,是肆无忌惮的争辩,是互相赌气撅起的嘴,是共同哄抢的那一大包甜甜的爆米花……友谊是个大大的蜜饯,无论何时尝起,都是美滋滋的。那是童年时的友谊,是一项皇冠,天真为珠宝,烂漫做流苏——那么美丽那么纯真。这是只属于童年那片蔚蓝色天空的友谊——友谊地久天长。

长大了,友谊是一块透明的玻璃,照亮着失败落寞的心。打破了,就很难再拼凑起来,只能躲在一个角落默默地哭泣,默默地醒悟……在哪里跌倒的就在哪里靠自己坚强地爬起来,那是我们成长的足迹。

如小学时,友谊是一汪轻快的泉,是共同烦恼的点点滴滴,是答题时的无线电话,是无数打斗过后的浓浓悔意……那时,友谊是一听百事可乐,无论何时打开,都满脸笑意。这是只属于银杏树下金叶飞舞时的友谊。

如初中时,友谊是屡轻轻的风,是懊恼时送来的缕缕暖意,是烦闷时真诚互吐的心曲,是节日时互赠的声声祝语……那时,友谊是一卷明朗的画,无论何时想起都清爽亮丽。这是只属于道山郁郁葱葱的树木边,春雨、碧霞池边的友谊——友谊地久天长。

成年后,友谊演变成一块美玉,需要经过反复锻造才能成为一块无瑕之玉。

如高中时,友谊会变成一股互助的动力,是成功时的互相致意,是失败时永恒的鼓动……那时友谊是一曲刚劲能够的歌,何时唱起都激昂如昔。这是只属于林荫道下阴凉的座椅边窃窃私语时的友谊——友谊地久天长。

如大学时,友谊又会变成一盅浓浓的咖啡,是迈向成熟的阶梯,是愚人节一个善意的玩笑,是情人节一束鲜红的玫瑰。那时,友谊是罐陈年的美酒,无论何时尝起,都醉人心坎。这便是成长足迹的句号,虽然充满遗憾,但也不乏完美的气息。

年老时,友谊回归到一杯不知名的饮料,回忆一生品味着酸甜苦辣,过去的日子,一如深埋在记忆中的宝石,就算经历过岁月的砥砺,也依然光彩熠熠。品完之时,生命已到终点……

友谊是一把伞下的两个身影,是一张桌子上的两对明眸;友谊是一弯温暖的海港,静静地抚慰着疲惫的帆船;友谊是穿越人海,互视对方双眼的默契,是不期而遇的缘分……因为共同的志向,我们走到一起但却又为了各自的奋斗目标各奔东西。在顺境中,朋友结识了我们;在逆境中,我们了解了朋友,结下了友谊之情。友谊犹如夏日的雨露,冬日的太阳,心田靠它滋润,冰雪靠它融化。无论身处何地,不要忘了,是友谊让我们共同度过了那段友情岁月,让我们共同携手祝愿我们的友谊地久天长!

生命中如果缺少了友情,就如同大地缺少了鲜花一般,变的枯燥无味。所以,我们要珍惜自己所拥有的友情。下面我给大家分享一些高三友谊的 议论文 范文 5篇,希望能够帮助大家,欢迎阅读!

高三友谊的议论文范文1

“朋友一生一起走,那些日子不再有……”听着这首周华健的《朋友》,我想起了刚来学校时的一件事。当我离开了我原来的学校,来到了这所湖塘桥实验小学的时候,我是很胆小的,我很害怕的望着这所小学,因为我根本不认识任何一个人,在这里,我只能一脸茫然的望着,回想起以前的学校,以前的伙伴。我紧张地来到班级,每一个人都在欢快的交谈着,唯独我。

过了一会儿,一个瘦瘦高高的女生走了过来,“你好啊,同学。你是刚来的吗?”她亲切地问道。我点了点头。在进行了几句交谈后,我对这位同学有了好感,于是立刻问她的名字。她说她叫韦依。聊了一会儿天之后,我们成为了好朋友。在跟同学们相处了一段时间后,我也在不知不觉中拥有了许多朋友:吴檬、万雷亮、王雨珣、蒋渊源、巢黎……这些都是我在学习道路中遇到的同学。她们有的活泼可爱,有的沉着冷静。

吴檬,是我们班的班长,老师的得力小助手。她的五官清秀,忽闪着的大眼睛,乌黑的长发,漂亮极了!她的学习成绩很好,但她从来也不骄傲,虚心请教其他同学。她乐于助人,不管我问她多少问题,她都尽力解决。

万雷亮,她矮矮的,有点胖,但是语文却一直位居第一,让我们羡慕啊!听说万雷亮还在家里自学古文, 作文 写的也不错。她跟吴檬是一对要好的朋友。

王雨珣,从认识她的那一天起,她给我留下的印象是活泼开朗,用微笑面对一切事情。她的人缘很好,不知是不是因为她活泼呢?

蒋渊源,她时而安静,时而活泼。作文老是被语文老师当范文拿上去读给同学听,她 好词好句 用得恰到好处。她的身上有一股永不放弃的精神,值得我学习。

巢黎,一个可爱的女生。她是我们班的数学课代表。学习不错,她也经常微笑,亭亭玉立,一头乌黑油亮的头发,辫子短短的,活泼动人。

除了这些同学,还有好多呢,我就不一一介绍了。有了朋友,我的生活多姿多彩。谢谢你们,我的朋友。是你们陪我走过风风雨雨,在我伤心时,给我安慰;在我失败时,给我鼓励;在我感到寒冷时,给我温暖。我们快要 毕业 了,我却感到害怕,我怕我们以后会不记得彼此。只有趁现在,我们还没分散的时候,好好珍惜我们的友情,愿我们的友谊地久天长。

高三友谊的议论文范文2

友谊,它是朋友之间的诺言;友谊,又是友人之间心灵的相融……可那,我生命中最珍贵的友谊,早已划上了一个完整的句号。那是一年初春,她刚转到我们班上,虚心好学的她,在我们每一位同学的心中,永远都是完美,无暇的。

开始,我和她很陌生,都不敢看对方。有时,我一想起这个小举动,就想笑。日子一天又一天的过去,我和她渐渐地并不觉得陌生了。有难题,我和她一起解决;有困难我们互帮互助……慢慢地我和她成为了一对好得不能再好的朋友了。那时,老师和同学,经常把我和她比作:合二为一。

我还记得,在那次春季运动会中,我没有带钉鞋,急坏了,那冷汗一溜地冒了出来。她好像看出了我的心思,关切地问道:“你怎么了,是不是忘了带什么东西,我可以帮你去拿。”我微微低下头,悄悄地对她说:“真的,我……我忘了带……钉鞋了。”那声音轻得像蚊子。她听了之后,眉宇之间流露出焦急的神情,她二话没说,一屁股坐到地上,把自己脚上的钉鞋脱了下来,递给我。

我觉得这真不好意思,退去说:“这是你的,我不要,我有鞋子,谢谢你。”她硬塞给我,并要求我一定要穿上。同时已毫不犹豫地抢过了我的鞋子。无可奈何之下,我穿上了她递给我那珍贵的钉鞋。

在跑步比赛中,我以第一名的速度,高高地站在了领奖台上,又望望领奖台下的她,也依然笑盈盈……

考试之后,她回到了故乡,可她答应我,一定会和我联系。但她并没遵守她的承诺,从此,我和她之间再也没了音讯。这已经是三年前的事了,可我却对她有愧,我一直认为,拿到第一名的,不是我,应是她呀!

每年初春,我都会在晨曦的早晨中,写下一封带着愧疚的信。寄给她,希望能让我和她再次打开心灵的友谊之窗。

岁月是一条去之不回的汩汩溪流,它虽带去了我们的年华,却带走不了深藏在心中的那份回忆。是呀,友谊如一首优雅的小曲;友谊又如一首欢快的诗歌;一个灿烂的微笑;一个岁月回眸中的一个永恒的珍藏!

高三友谊的议论文范文3

我和娜娜是个形影不离的好朋友,每天都一起回家,并且我们还是同桌。性格也很谈得来,家也住在一起,我们的感情也很好,我们用亲密无间来形容一点也不夸张。我们两人就犹如我们学校中央的两棵大树一样天天都开开心心的,快快乐乐的,天天谈笑风声的,可是有一次却……

有一次,老师让我们练字。她一不小心碰了我一下,顿时“刷”的一声,我洁白的本子上出现了一条长长的痕迹,本子也撕破了。我伤心极了,眼睛瞪得老大老大的,娜娜也吱吱唔唔得说不出话来。我嘲她大喊大嚷,她被我吓到了,我便哭了起来。她被吓得发起抖来,后来她也哭了。我们两人都弄得两败俱伤。

下课了,她去抱作业。我趁她离开了位置,便从笔盒离里拿出一枝黑笔,在她心爱的本子上画了一道长长的痕迹。便高高兴兴地去玩了,我心中的怨气也消了。

我只记得娜娜看到后很不高兴,但她并不在表面上体现出来。上课时我在桌上画了一条“三八线”,我对她说:“不行超过这条线,否则会被我打十下。”我望着她,可她却淡淡地笑了笑。

之后,我每天放学都独自走在回家的路上,心中有无数句话想对别人讲。当我再望望那两棵大树,显得不在那么亲密了,犹如敌人了,仿佛两个树正在打闹,在吵架。我是多么无助,多么渺小啊!我是多么希望能够和一位朋友走在一起啊,哪怕是一位不认识不也好啊,就算是刚刚吵架的也好啊(这里正是指娜娜)。

有一天下午放学回家时,突然听见一声悦耳的叫喊声“陈颖暹,等等我啊”,那声音是多么的耳熟,是那么的悦耳,仿佛好几百年都没听到过了。

我扭头一看,原来是她,我的……

我站在那儿有点儿不知所措了。只见她笑着说:“对不起啦,上次是我的不对,我们在做以前的我们好吗?”我使劲地点点头。

我们又回到了以前。学校中央的那两棵树又显得那么亲密无间了。

那两棵树又天天快快乐乐的耸立在我们学校中央。

高三友谊的议论文范文4

我一个人静静的坐在茶馆中,窗外雪花犹如舞蹈家,随着寒流漫天的飞舞着。旋转着,面前一杯热气腾腾的茶不禁勾起了我的回忆。

我和她是至亲至爱的好朋友,我们在这里相识,相知。纵使她在老师家长的眼中并不是好学生——打架、成绩不好,但这并没有影响我们之间的友谊,因为我了解她,所以我们特别在乎对方,珍惜对方。

我们经常来这家茶馆,不仅是因为喜欢这的茶,更是喜欢这里的气氛。我们习惯将这里泛着淡淡的香味的茶取名为“友谊茶”。

可是,最近我几次约她去茶馆,她都以各种借口推迟了,并叮嘱我集中精力好好学习,争取考个好班。因为正是分班考试,我也并未感到奇怪。

直到那天,她让她班同学给我送来了一封信,起初,我还在想,这个丫头,搞什么名堂,怎么写起了信,弄的神秘兮兮的。可当我打开信后,犹如遭到了晴天霹雳了一般,那竟是“绝交信”。信上说,我们的友谊其实是掺假的,她根本没把我当朋友,只是想让我在学习上照顾她,可后来才知道我的学习成绩也不好,现在我对于她来说,一点价值也没有,所以决定和我绝交。至于那茶,也是苦涩的。我气急了,骂自己太傻,看错了人,从此拼命的学习,成绩也提高的很快。

考试拉下了帷幕,我名正言顺的考上了一班。独自一人在街上漫无目的的走着,不知不觉中又来到了茶馆,坐在老位子上,眼前不断的闪现着我们曾经快乐的时光,茶味缓缓飘来,很苦、很涩。

第二天,我接到了她姐姐的电话,得知她出了车祸,临死前她提到了那封信,其实信中所说的并非实话,只是她怕耽误我学习,误了我的前途,事实上,她还是很在乎我的,也很喜欢那泛着苦味的“友谊茶”……

我无力的瘫在那,浑身的骨头像被人抽走了一样,话筒在手中划落,重重地摔在地上,那声音猛烈的撞击着我的大脑,泪水留个不停,心里像被刀割一样……

我孤独的坐在茶馆里,雪还在漫天飞舞着,茶馆依旧,座位依旧,心情也不在依旧了茶仍然发着淡淡的清香,香气在我的身边环绕着,我向对面的座位看了看举起了那杯友谊深茶,微笑着,轻轻的道了声:“朋友,珍重!”

高三友谊的议论文范文5

我家门前有一排四年树龄的松树。你一定会问:“你怎么知道它的年龄呢?”因为那是我们亲手种下的,我们管它叫“友谊树”。

七岁那年,我与邻居鲍国栋、李文浩和张明浩玩成了一片,结下了友谊。为了我们的友谊长存,我向爷爷要了四棵松树苗,有爷爷的帮助,我们把这四棵种成一排。我们轮流给它们浇水、施肥、松土,很快就活了起来。

一年以后,小树长高了,而且也很旺,大家非常高兴。没想到,我们因为一点儿小事,闹起了意见,谁也不理谁了。又不巧,天大旱,小树周围的土干帮帮的,眼睁睁地看着它们干渴得难受,但是谁也不管它们了。

一天,走在放学的路上,突然下起了大雨。幸亏我带着雨伞,没有挨淋。可是,他们三个都没有带伞,被淋成了落汤鸡。我立刻招呼他们:“快过来,到我的伞下,别淋感冒了!”他们飞快地跑过来,钻到我的雨伞下面。这时,他们好像想到了什么,都用一种感激的神情看着我:啊,我们又和好了!大家互相瞅了瞅,一下拥抱在一起。“我们又是好哥们了!”不知谁这样嚷了一句。这句话说到了我们的心里去了。

“我们的小松树怎么样了?”不知谁问了一句。

“好了!有这场及时雨,会长得更好的!”我说。

从此,对小松树,我们又开始了天天浇水,天天管理。小松树也越长越旺,都有三四米高了。

今年春天的一个傍晚,突然来了一个人,手里拿着砍刀,冲着小松树砍了下去。我立刻跑过去,愤愤地说:“请不要砍我们的小松树!”那人不听我的话,还想砍。说来也巧,我们的好朋友都赶来了。有的拿着自制的木头手枪,有的拿着弹弓,有的攥着石头,瞪着眼,对着那个人怒目而视。那个人一看,只是小声地说了一句:“我想砍点柴烧!不知道是你们的。对不起!”就灰溜溜地逃走了。

小树好像懂得我们的友谊,树的叶子紧紧地搭在一起,活像四个搭着肩的好哥们。树叶永远是绿的,它象征着我们的友谊长存。我忽然想起了一首诗:“ 大雪 压青松,青松挺且直。要知松高洁,待到雪化时。”

松树,你长青、高洁,我们爱你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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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做到有效沟通论文 如何实现有效沟通沟通是一门艺术,它是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的混合体;沟通是现代管理的一种 有效工具,用好了使你水到渠成,挥洒自如,但是用不好或是不会用... 如何学会有效沟通论文 这样的论文通过一件较为完整的事情来 表现一个人,要求事情具体、生动,因此我们 要选择能够表现人物的最典型的事件,选择自己印象最深、最能使自己感动的事情来写,要求这个事件表现的是这 如何实现有效沟通论文范文2000字 我会 如何和孩子有效沟通论文 家庭是人生的第一所学校,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家庭教育的重要性早已不言而喻,尤其在激烈竞争的社会环境下,年轻的父母们更加意识到家庭教育对孩子未来成长与成才的重要性。但现实告诉我们,子女教育并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情,它是一个需要消耗大量时间和精力的系统工程。很多成功的父母都告诉我们一个共同的经验,那就是要加强与孩子间的交流与沟通。拥有和谐的家庭和良好的沟通,对于一个孩子的成长至关重要。有位教育家曾说过:“父母教育孩子的最基本的形式就是与孩子谈话。 我深信世界上最好的教育,是在和父母的谈话中不知不觉地获得的。”可见,沟通在家庭教育中起到举足轻重的作用。但是究竟如何做到有效的沟通,却是摆在每一位家长面前最棘手,也是最需要解决的问题。 一、加强亲子间的交流与沟通已成为现代家庭教育中的重要组成部分 马克思曾指出:“法官的行业是法律,传教士的行业是宗教,家长的行业是教育子女。”作为孩子的第一任老师,父母必须运用各种方式来教育子女,而沟通正是其中一个最主的要方式。时代日新月异的变化,也潜移默化地影响着孩子们在思想上发生不地的改变。因此,家长要学会换位思考,跟随时代变化的步伐,同孩子们一道观察世界、思考世界。如果家长们还总是把教育方法和教育理念停留在“我们当年”、“我们小时候”的话,那么与孩子之间势必要产生隔膜和代沟。要知道,“时代不同了,方法不一样”,不能依然沿用老的办法、旧的思维去对待生活在现今世界里的孩子。因此,沟通与交流的特有功效就在家庭教育中显示出特别重要的地位和作用。 家庭教育实质上就是父母与孩子之间沟通的活动过程,其沟通效果的好与坏直接关系到家庭教育的成败。在现实生活中,我们经常听到家长们抱怨孩子如何难管教、不听话,甚至与家长的想法背道而驰。当有问题发生时,孩子们也常常采取回避、甚至撒谎的态度,他们宁愿把自己封闭起来也不愿意让家长走近他们的世界,参与他们的生活。在孩子的心理,他们认为父母与他们在思想上是有代沟的,是无法互相理解和沟通的,因而完全不屑于家长对他们的管教,甚至对家长的说教产生逆反心理,从而形成对立的僵局。由此可见,沟通不畅不仅仅是造成了亲子间缺乏了解和感情的隔膜,同时它严重地影响到了家庭教育的效果,使极为重要的家庭教育失去了其应有的作用和意义。 二、造成沟通不畅的原因分析 人与人之间都需要通过沟通与交流的方式增进了解,加深感情,那么对于天真无邪的孩子们来说,他们幼小心灵的成长变化是无时无刻的,因此更需要得到家长的关心和帮助。而良好的沟通将在父母与孩子之间架设起一道心与心相通、情与情交融的桥梁。它将有利于父母与孩子之间建立更深厚的感情基础,帮助父母及时发现和了解孩子心理存在的问题,这不但对孩子的心身发育非常有利,同时也使父母能够成为与他们分享快乐、共同成长的朋友和知心人。可见,良好的交流与沟通在家庭教育中占有重要的位置,是影响和决定教育成败的重要因素之一。那么,现实生活中为什么会有那么多的家庭陷于沟通和交流的困境中呢? 首先,家庭教育理念中缺乏对沟通教育重要性的认识。在现代家庭教育理念中,沟通教育的重要性往往被很多家长所忽视。不少家长只关心孩子的身体健康和学习情况,认为只要身体好、学习成绩优秀,就是最成功的教育,因而忽视了亲子间沟通与交流在整个家庭教育中的重要作用。不少教育失败的家庭在查找原因的时候,都不约而同地发现父母与孩子间因不经常交流思想,沟通感情,是导致出现一系列教育问题的主要原因。同时因交流少、沟通少,还大大影响并制约了父母在家庭教育中作用的发挥,并使家庭教育陷入了被动和尴尬的境地。很多家长都望子成龙、望女成凤...... 如何进行群体的有效沟通相关论文 幼儿教师如何与家长进行有效沟通论文根据要求选用恰当的排列格式。 如何有效沟通? 首先要学会倾听,用心倾听对方的心声,再适当表达自己的意见。 有关于沟通技巧的论文 沟通是人与人之间进行信息交流的必要手段,每一个社会人都离不开沟通。如果您是一名销售人员,需要推销您的产品,就要与客户进行有效的沟通;如果您是一名中层管理者,为了更好的做好上传下达,也需要进行良好的沟通;如果您是公司的客服人员,良好的沟通是您处理客户关系的关键武器。不谈工作,在生活中,父母同样需要和孩子进行有效的沟通,才能更有助于孩子的成长;夫妻之间也需要良好的沟通,才能增进彼此的感情;另外,婆媳关系,朋友关系等等都需要良好的沟通。 当然,沟通是一门学问、一门艺术,良好的沟通技巧能让您与对方产生很好的共情,让您得到您想要的信息,增进双方的了解,让双方在心情舒畅中达成共识。但在沟通中,我们应该注意到一点:沟通不是简单的你+我=你+我,即在沟通中,如果双方没有共鸣,你说你的,我说我的,其结果必然是不欢而散的。 有些人无论在生活中,还是工作中,人际关系都处理得非常和谐,就是因为他们掌握了有效的沟通技巧。关于有效沟通,有很多研究和分析的资料,这里,我想结合NLP理念总结几条实用有效的沟通技巧: 1、从沟通组成看,一般包括三个方面:沟通的内容,即文字;沟通的语调和语速,即声音;沟通中的行为姿态,即肢体语言。这三者的比例为文字占7%,声音占48%,行为姿态占55%。同样的文字,在不同的声音和行为下,表现出的效果是截然不同。所以有效的沟通应该是更好的融合好这三者。 2、从心理学角度,沟通中包括意识和潜意识层面,而且意识只占1%,潜意识占99%。有效的沟通必然是在潜意识层面的,有感情的,真诚的沟通。 3、沟通中的“身份确认”,针对不同的沟通对象,如上司,同事,下属,朋友,亲人等,即使是相同的沟通内容,也要采取不同的声音和行为姿态。 4、沟通中的肯定,即肯定对方的内容,不仅仅说一些敷衍的话。这可以通过重复对方沟通中的关键词,甚至能把对方的关键词语经过自己语言的修饰后,回馈给对方。这会让对方觉得他的沟通得到您的认可与肯定。 5、沟通中的聆听,聆听不是简单的听就可以了,需要您把对方沟通的内容、意思把握全面,这才能使自己在回馈给对方的内容上,与对方的真实想法一致。例如,有很多人属于视觉型的人,在沟通中有时会不等对方把话说完,就急于表达自己的想法,结果有可能无法达到深层次的共情。 6、沟通中的“先跟后带”,无论是职业咨询,心理辅导还是一般的合作,都可以使用这种技巧。“先跟后带”是指,即使是您的观点和对方的观点是相对的,在沟通中也应该先让对方感觉到您是认可的、理解的,然后再通过语言和内容的诱导抛出您的观点。 如果您的人际关系处理不好,您的同事朋友不喜欢与您沟通,或您不能很好的表达自己的观点,相信您在运用上述技巧后,您的沟通会更有效。 如何实现公共关系中的有效沟通论文 如何实现人际关系中的有效沟通 摘要:在现在这个社会,随着经济文化的迅速发展,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变得更加复杂。有效的沟通对于一个人的学习、生活、工作的影响越来越重要,那么我们 应该如何实现人际关系中的有效沟通就理所当然成为重要话题。 本文首先介绍了人际关系的含义理解,进而讲述了如何有效的沟通,最后总结了些应注意的原则和方法。一共从三个方面阐述了这个问题。希望对我们在复杂的人际关系交往中实现有效的沟通有所帮助,这对于人们的发展尤其是我们大学生立足于社会有重要的价值和意义。 关键词:人际关系,有效沟通,重要性,尊重 一、人际关系的含义和影响 人际关系是指人与人之间心理上的关系、心理上的距离。自有人类社会以来,人就有交往上的需要。所以人际关系是得以生存、人类社会得以存在和发展的基础和保证。也就是说,人际交往将个人与个人、个人与群体相联结并形成相互作用,相互影响共同发展的网络系统。 人际关系主要是由认知、情感和行为三个因素组成。认知是人际关系的前提条件,是在人与人的交往过程中,通过彼此相互感知、识别、理解而建立的关系。人际关系是在人际沟通的过程中形成和发展起来的,离开了人际间的沟通行为,人际关系就不能建立和发展。沟通是一切人际关系赖以建立和发展的前提,是形成、发展人际关系的根本途径。社会生活中的每一个生活都生活在人际关系网中,每个人的成长和发展都依存于人际交往。人际交往是生活的基本内容之一。人际关系的好坏是一个人社会适应能力的综合体现。对于大学生来说 ,同学之间、师生之间、老乡之间、室友之间、个人与班级以及和学校之间等错综复杂的社会交往,构成了大学生人际交往的网络系统。 培养良好的人际交往能力是大学生活的需要 , 更是大学生走向社会的需要。人际交往是每个大学生不可缺少的 “必修课 ” , 大学生通过交往、沟通、交流感情 , 建立友谊 , 切磋学问 , 探讨人生。 卡耐基曾经上说过“人际关系是成功的最重要的因素。一个人事业的成功,只有15%是由于他的专业技术,另外的85%要靠人际关系、处世技巧。”因此我们要有明白良好的人际关系对自身的重要性。 如何提高沟通技巧论文 如何提高生活中的沟通能力 刚刚踏上社会的年轻人,面对纷繁而庞杂的社会,常常感到迷惑和不安,有人可能觉得自己的地位实在渺小,有人可能觉得自己的能力实在有限……对如何在这个社会上站住脚表现得没有信心。实际上,社会都是由人构成的,初步掌握些社交心理和社交技巧,有助于提高自己的处世能力。 从一般的角度讲,在社交时应主要掌握以下心理原则: 一是互酬原则。人际交往时,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是相互的,其行为具有互酬性。因此,在我们的交往中,应该常常想到“给予”而不是“索取”;相反,如果取而不予,就会失去朋友。 其二是自我袒露的原则。一个人把自我向别人敞开比死死关闭更能使人感到满足,而且,这种好的感觉也会再次传染给别的人。 其三是真诚评价的原则。人们在交往的过程中,免不了要互相议论、互相评价,对人评价的态度要诚恳,情感要真挚,如果恶意诽谤,口是心非,或者阳奉阴违,了会遭致别人的不安与反感。最后是互利性的原则。要解决人际关系不协调的矛盾,就要采用互利的原则,“互利”就是矛盾双方都能接受的调节。 那么,什么是好的人际关系呢?美国社会心理学爱舒尔茨认为,一般来讲,人际关系有三种类型,其一是谦让型。其特征是“朝向他人”,无论遇见何人,总是想到“他喜欢我吗?”。其二是进取型。其特征是“对抗他人”,无论遇到何人,总是想知道该人力量的大小,或该人对自己有无用处。其三,是分离型。其特征是“疏离他人”,无论遇到何人,总是想保持一定的距离,以避免他人对自己的干扰 建立良好人际关系是提高处世能力的关键。那么,如何建立良好的人际关系呢? 培养良好的个性 如果有不良品质,即使交游很广,也难得有知心朋友;相反,如果你具有促进人际吸引的优秀品质,就会容易被别人引为知已。 善于体察别人的真正需要 这些需要概括起来包括包容的需要、控制的需求、感情的需求。在人际交往中,我们不但要考虑到对方的个性品质,也要考虑对方的需求,因为人际交往的基础是互补,只索取而不奉献的关系是很难维持的。 掌握一定的人际交往技巧 掌握一定的人际交往技巧有助于提高自己的处世能力。人与人之间的交往不是随心所欲的,而是有一定目的,并运用一定方法进行交往的。交往方法越好,人际关系越容易维持紧密。建议大家多读一些待人接物方面的书籍,有助于理性地理解社会,为走上更广阔的人生之路作好准备。 浅谈秘书怎样实现有效沟通毕业论文 有效的沟通 设计我能毕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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