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把论文上传到系统,系统根据数据库得到论文重复率的比例,所以我们非常清楚重复率高的部分,我们可以做相应的修改。本科论文查重有哪些步骤? 1.在电脑上打开浏览器,在浏览器中输入paperfree官方网址。 2.进入检测中心,点击提交论文界面,上传我们的论文,填写作者,标题等信息,然后点击提交。 3.论文进行提交后,需要企业支付查重费,可以通过选择微信支付,支付宝公司支付。付款后再提交测试。 4. 等待10-30分钟,论文查重完成后,我们可以进入论文下载界面,下载论文查重报告。 5.下载查重报告,可以通过看到查重报告中论文详细信息重复率和重复使用文字。下一步可以修改论文。 以上是本科毕业论文查重标准和论文查重标注,希望对大家可以有所发展帮助。
初次接触新鲜事物,每个人都会觉得陌生,这是很正常的。关于学生毕业设计论文研究也是如此,尤其是对本科生,因为我们大部分本科生都没有进行接触过论文,只是在毕业时突然被告知要写毕业论文,便开始匆忙准备论文通过写作,许多同学会都不知道怎么做。 当然,毕业论文查重也是如此,也会觉得茫然,下面就给大家讲讲毕业论文查重的流程,让大家对这个问题有个大概的了解。 1、首先选择可靠的网站,选择自己熟悉的或者是根据前辈和老师的推荐进行选择,最好使用和学校相同的论文查重系统。 可以使用论文查重系统查重之后,论文查重报告可以为自己的论文修改提供很好的参考,而且查重成本低且有机会不花钱。非常的棒。 2、进入论文查重网站后,选择适合论文的查重入口来进行查重,以知网论文查重系统为准,不同的论文类型有不同的知网查重类型。接着上传论文提交,付款查重得用,等候检测完成即可。 3、检测完成后,可以下载论文查重报告,查看自己的论文是否合格。
在写毕业论文之前,我们需要注意的是,首先要明确我们学校的论文查重标准。只有知道大家在写论文的过程中才能保持警惕。请和paperfree小编一起来了解一下论文查重标准是什么? 不同学校的论文查重标准可能不同。一般来说,论文只能在定稿后查重。论文很难定稿。根据以往的经验,论文需要修改一稿、二稿、三稿、四稿,才能最终定稿。定稿后,可以对论文进行查重。一般来说,本科论文的重复率应该低于30%。通常,每个大学都要求每个人统一使用一个论文查重检测系统。有些学校的要求很严格,要求学生的重复率保持在20%左右,达到30%但不达到20%。需要导师和论文评审老师签字确认。如果老师和评审老师没有签字确认,学校不会承认这份查重报告,他们会要求学生继续降重。 还需要注意的是,不同的学校可能会采用不同的论文检测系统,不同的论文检测系统存在一定的误差。因此,我们仍然需要根据学校的具体情况进行分析,并根据学校要求的论文查重标准进行查重。论文查重检测是一件很重要的事情,大家一定要注意。还有就是查重不可能一次就能通过,所以大家一定要做好准备。
论文是很多高校和单位判定一个人专业能力是否合格的标准,本科生毕业时需要按照学校要求撰写毕业论文,学校会对大家提交的论文进行重复率检测。提前了解一些论文查重技巧可以有效降低论文的重复率,那如何顺利通过本科论文查重呢?1、想顺利通过论文查重,首先就要在论文写作阶段提高论文的原创度,以免后续出现返修的情况。选题是论文写作的起点,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同学们在选题上要创新,然后深入研究与论文主题有关的内容,适当引用,让自己的观点有据可依。2、然后要注意论文的格式,很多论文查重系统都会自动识别论文格式,然后根据论文格式对论文分段检测,正确的论文格式可以保障论文查重系统检测出准确的重复率结果,避免论文查重系统检测错误,避免对论文查重率结果造成不良影响。3、定稿使用跟高校一样的论文查重系统,因为不同的论文查重系统所收录的数据库资源、查重算法以及比对效率都是不同的。所以使用跟学校不一样的论文查重系统检测论文后的重复率结果,跟学校查重结果是有误差的,大家定稿查重时最好是使用跟学校一样的论文查重系统,以便自己更好修改论文以及指导学校查重的结果。
直接给重庆医科大学学报编辑部投稿就是。重医学报是中文核心期刊。电话:68485032。
据2015年12月学校官网信息显示,学校有国家级、省部级研究机构28个,其中国家工程研究中心1个、国家生物产业基地实验动物中心1个、教育部重点实验室3个、省部共建国家重点实验室培育基地1个、省级工程研究中心5个,省级重点实验室16个,省级人文社科基地1个。 教育部重点实验室:感染性疾病分子生物学教育部重点实验室、临床检验诊断学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儿童发育疾病研究教育部重点实验室 国家生物产业基地实验动物中心:重庆医科大学重庆国家生物产业基地实验动物中心省级人文社科基地:医学与社会发展研究中心 国家工程研究中心:超声医学国家工程研究中心 省级工程研究中心:重庆市刑事侦查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庆市干细胞治疗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庆市药物工程研究中心、重庆市药效评价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庆市啮齿类实验动物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省级重点实验室(名单不全)脂糖代谢性疾病重庆市重点实验室感染性疾病分子生物学重庆市重点实验室临床检验诊断学重庆市重点实验室 儿童发育疾病研究重庆市重点实验室眼科学重庆市市级重点实验室认知发育与学习记忆障碍转化医学重庆市重点实验室超声医学工程重庆市市级重点实验室生物化学与分子药理学重庆市高校市级重点实验室神经病学重庆市高校市级重点实验室超声分子影像学重庆市医学重点实验室妇产科学重庆市医学重点实验室肝胆外科学重庆市医学重点实验室传染病寄生虫病重庆市医学重点实验室 十二五”期间,学校牵头承担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专项、国家重大科学研究计划项目、国家重点基础研究发展计划(973计划)项目、国家高技术发展研究计划(863计划)项目、国家科技计划支撑项目、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540余项。获各类科技成果奖励110余项,其中重庆市科学技术奖、何梁何利奖等省部级以上奖励40余项。学校独立研制的高强度聚焦超声肿瘤治疗系统(海扶刀)属世界首创,是中国第一台具有完全自主知识产权的大型医疗设备。实现产业化以来,海扶系列设备已在全国1000余家医院投入使用,出口欧盟、俄罗斯、日本、韩国、新加坡等数十个国家和地区。2011年底,学校申请的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专项——“球形聚焦集声系统”项目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6000万元资助。 2012年度重庆医科大学新上科研项目一览表序号项目名称起止时间项目来源经费(万元)负责人1超声波肿瘤治疗技术培训班2012科技部王智彪2乙型肝炎治疗和转归相关新指标和新试剂的临床意义评价2012-2015重大专项任务唐霓3脂质异常分布在NAFLD和高脂血症发病中的作用2012-2016“973”子课题阮雄中4胆固醇代谢紊乱促进慢性肾脏病进展和肾纤维化的分子机制2012-2015“973”子课题阮雄中5代谢性炎症在NAFLD和高脂血症发病中的作用2012-2015“973”子课题陈压西6“十二五”国家科技支撑项目“中国重要心血管病患率调查”2012国家“十二五”科技支撑子课题雷寒7MSM人群性行为前后服抗病毒药物预防HIV新感染研究2012-2015国家“十二五”科技重大专项任务黄爱龙8云南及周边省市区传染病病原谱流行规律研究2012-2015国家“十二五”科技重大专项任务黄爱龙159BMP9和WNT3A双基因调控骨髓间充质干细胞对骨折后骨不连的协同成骨作用研究2012教育部一般刘渤160LXR激活在全脑缺血性脑损伤后海马神经发生的作用机制2012-2014教育部一般承欧梅161早期营养过剩诱发和加重成年后非酒精性脂肪肝病形成的分子机制研究2012教育部博士点基金联合肖晓秋162BKCa通道在偏头痛动物模型中的表达及其机制研究2012教育部博士点基金联合谭戈163Th17/Treg失衡在肾移植慢性排斥反应中的作用及其干预研究2012教育部博士点基金联合何云锋164色素上皮衍生因子通过NO-cGMP-PKG信号通路促进胰岛素抵抗2012-2014教育部博士点基金李启富165Snail/E-cadherin在前体心外膜祖细胞向起搏细胞定向分化中的调控作用2012-2014教育部博士点基金佘强166纳秒级高强电脉冲对卵巢癌侵袭转移的影响的实验研究2012-2014教育部博士点基金胡丽娜167HBV X蛋白下调线粒体蛋白SIRT3在HBV感染诱导的氧化应激反应中的作用及机制研究2012-2014教育部博士点基金陈娟168孕期MVAD对仔鼠生后突触可塑性翻译调节机制的影响2012-2014教育部博士点基金张萱169Wasp基因突变对湿疹血小板减少伴免疫缺陷综合征临床表型和Treg/Th17细胞免疫功能的影响2012教育部博士点基金联合张志勇170乳腺癌Bmi-1靶基因的高通量筛选2012教育部博士点基金联合武向梅171手性自组装短肽对创伤中快速止血的机制探索与模型建立2012教育部博士点基金联合罗忠礼172表观遗传调控的差异miRNA在乳腺癌发生中的作用及其分子机制研究2012-2014教育部博士点基金宋方洲173细胞原纤毛转运蛋白80(IFT80)通过Hedgehog 信号通路调控乳腺癌细胞分化和增殖2012-2014教育部博士点基金汪长东174人参皂苷Rg1延缓神经干细胞衰老与调控端粒长度与端粒酶活性的机理研究2012-2014教育部博士点基金王亚平175新世纪优秀人才2013-2015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郭风劲176KLF14改善糖脂代谢紊乱及其分子机制的研究2012-2014教育部博士点基金李伶177探索靶向Bcr-Abl Y177去磷酸化和降解的策略逆转CML细胞恶性表型2012-2014教育部博士点基金冯文莉178Twist促进乳腺肿瘤干细胞聚集的关键miRNAs和细胞信号通路研究2012-2014教育部博士点基金联合柳满然179特异性抑制缺失型CENP-E对实体肿瘤发生的影响2012教育部博士点基金联合翁亚光180尿硫酸化胆汁酸代谢轮廓分析用于妊娠肝内胆汁淤积症的诊断和分度2012教育部博士点基金联合丁敏181低强度聚集超声对子宫内膜异位症患者在位内膜细胞的粘附、侵袭、血管形成的影响2012教育部博士点基金联合王智彪182受体介导与超声定位双重靶向--载姜黄素的甘草次酸表面修饰纳米粒与超声微泡复合给药系统的研究2012-2014教育部博士点基金张良珂183具有类骨质孔状再生通道的承力纳米复合支架修复兔桡骨骨缺损的成骨机制研究2012-2014教育部博士点基金卢旻鹏184行为经济学视角下烟草控制政策优化研究2012-1015教育部人文青年基金浦科学 学术期刊 《中华肝脏病杂志》(Chinese Journal of Hepatology)是中华医学会主办、重庆医科大学第二临床学院病毒性肝炎研究所承办的全国性学术期刊。创刊于1993年6月,初刊名《肝脏病杂志》,1996年正式更名为《中华肝脏病杂志》,主要内容包括肝脏的生理、各种肝脏疾病的病原学、流行病学、病理、病理生理、免疫学、发病机理、临床诊断治疗及预防的实践经验和研究成果、以及新技术、新方法的重要进展。《临床超声医学杂志》1988年8月创刊。1998年11月经国家科委批准为正式刊物,在中国国内外公开发行。2004年被中国科学技术部收录为“中国科技论文统计源期刊”、 “中国科技核心期刊”, 且先后加入了“中国学术期刊光盘网”、“万方数据数字化期刊网”,被“中文生物医学期刊文献数据库”、“中文科技期刊数据库”、“全国医药卫生优秀成果数据库”及“中国核心期刊(遴选)数据库”收录。 《重庆医科大学学报》由重庆医科大学主办,是中文核心、中国科技核心、CSCD遴选和中国高校优秀科技期刊。被美国化学文摘(CA)、波兰《哥白尼索引》(IC)、美国《乌利希期刊指南》、世界卫生组织《西太平洋地区医学索引》、美国《剑桥科学文摘(自然科学)》、中国知网、维普科技、万方数据等重要数据库全文收录。《儿科药学杂志》由中国药学会医院药学专业委员会儿科药学专业组与重庆医科大学附属儿童医院联合主办。1995年创刊,2000年8月经国家新闻出版总署和科技部批准正式向国内外公开发行。已成为儿科学类核心期刊,《中国学术期刊综合评价数据库》来源期刊、《中国核心期刊(遴选)数据库》收录期刊,《中国学术期刊(光盘版)》和《中国期刊网》、《首席医学网》、《万方数据—数字化期刊群》全文上网,《中文科技期刊数据库》、《中文生物医学文摘文献库(CMCC)》全文收载,《中国药学文摘》、《中国药学文献数据库》和《中文科技资料目录—医药卫生》收录源期刊。《医学教育探索》于2002年创刊,2011年正式更名为《中华医学教育探索杂志》(Chinese Journal of Medical Education Research),月刊,是由中国科学技术协会主管、中华医学会主办的医学教育专业核心期刊,主要反映中国国内外最新医学教育动态、教育教学改革成果、医学领域内的社会、心理、伦理和法律等内容。杂志已被中国科技论文统计源(中国科技核心期刊)、波兰哥白尼索引(IC)、WHO西太平洋地区医学索引(WPRIM)、美国《乌利希期刊指南》(UPD)等重要数据库收录。 馆藏资源 2013年底,学校拥有馆藏文献 万册,其中全文电子期刊 27715 种、电子图书 234929 册、其他电子资源 70469 册(件),中外数据库资源 30 余个,生均拥有纸质图书 46 册。2013 年,增加纸质图书 万册,生均年进书量超过 4 册,增加电子图书 万册、续订电子期刊 万种、增加其他电子资源 万册;纸质图书借还量 万册次,数据库访问 万人次,电子期刊全文下载 万篇,电子图书阅读使用 万本,多媒体光盘及多媒体资源利用 万次。同时建有Medline光盘数据库(含SERFILE期刊信息数据库)、维普中文科技期刊数据库、中国生物医学文献数据库(CBMdisc) 、中文生物医学期刊/会议文献数据库-CMCC/CMAC 、重医学位论文数据库、万方中国学位论文数据库(医学)等数据库。
最多是省部级刊物重庆医科大学也就是正厅级,其学报不可能是国家级
《重庆医科大学学报》是重庆医科大学主办的具有较高专业学术水平的综合性医学期刊,创刊于1976年。
建议使用word版提交查重,基本不会有什么问题,但pdf提交查重可能会出现乱码情况,这样可能会影响最终重复率的。
查重需要提供论文的电子版的,纸质版查重的话很费功夫。
PDF文档后,论文查重系统会出现乱码,导致检测不准确。因此,paperfree小编建议您提交word格式的文档。论文查重检测系统可以检测哪些部分,不能检测哪些部分?1.在论文查重网站中,大部分论文查重系统不能识别图片、表格和公式,只能对文字进行查重,我们在上传的时候,可以去掉这些论文,提高查重的效率,您可以通过[全选]-[复制]-[特殊粘贴]-[仅保留文本]的步骤来查重特定的论文部分。2.文章中的表格数据系统是可以识别的。当然,如果表格比较多,重复率比较大,可以建议把表格做成图片,降低重复率。3.除了知网的论文检测系统,其他系统都是以复制粘贴的形式进行检测,所以一些无法复制的特殊字符是无法检测的。
纸质版咋了?低人一等嘛(╯3╰)
可以在知网、维普这些权威网站上寻找一些正规合法的期刊,然后通过:邮箱进行投稿、审阅以及文章的修订、获取审核结果、录用、汇相关费用、排版出刊等流程后,就完成论文发表了。如果你是学生,最好是请周围的指导老师给一些建议,帮你确认一下你需要发表哪一类、哪一级别的期刊;如果你是教师,需要到学校科研处、师资办等相关部门咨询一下针对于评职需要刊发到哪一级别哪一类的杂志对你有利。大学生如何在期刊上发表论文呢?发表论文对于大学生来说是很有帮助的,包括在校评优甚至是出国都是有帮助的。近期,有许多大学生咨询小编有关于论文发表的问题,大部分大学生会面临一些问题比如说发表论文没有资金凑合的找个普通的出版社、不明白论文发表的期刊是真是假、不知道选择什么样的期刊等,可能想要发表论文的大学生都是有同感的。接下来,小编说几个注意的问题供大家参考。在选择期刊的时候一定要认真的选择,要选择合法的正规的期刊不要了,虽然学生期经济不是很充裕但是也得问清学校相关部门一些关于论文要求,因为期刊分级别的分为普刊、核心期刊,普刊包括省级期刊、国家级期刊,普刊简单的说就是普通的期刊涉及范围较广,作者选择这个的居多。而核心期刊属于学术性的期刊,一般的科研机构的人员评职称需要在核心期刊上发表一篇或者多篇的文章,核心期刊较难投稿相比起来还是普刊容易些。期刊要选择合法的正规的期刊,如何辩解其真伪呢?正规的期刊都有主管单位、主板单位、国际标准刊号、国内统一刊号,正规的一般都是被知网、维普这些知名的网站收录,实在不知道怎么办就直接去知名的网站搜索一下,一定要选择合法正规的期刊发表文章。小编推荐:《大学生》(半月刊)创刊于1988年,由北京日报报业集团主管,是面向在校大学生的综合性权威刊物。《大学生》关心大学生生存与发展,为他们提供考研、考证、留学、就业等实用信息,业务宗旨为编辑、出版和发行《大学生》杂志及附属刊物(含电子网络版),举办相关咨询、培训及社会文化交流活动,促进青年的健康成长。大学生读物。着重反映当代大学生的精神风貌和多彩的校园生活。图文并茂、有时代感,力求做到思想性、知识性和艺术性的统一。
期刊分为普刊和核心期刊两种。普刊包括省级期刊,国家级期刊;核心期刊包括南大核心,北大核心,科技核心。1、直接投稿期刊杂志社,自己选定期刊之后,找到正规的联系方式投稿。2、发表职称论文实体公司3、发表职称论文网站
据学术堂的了解,论文发表期刊主要分为省级期刊、国家级期刊、核心期刊:1、省级期刊省级期刊:即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其所属部、委办、厅、局主办的期刊以及由各本,专科院校主办的学报(刊).2、国家级期刊国家级:一般来说"国家级"期刊,即由党中央、国务院及所属各部门,或中国科学院、中国社会科学院、各民主党派和全国性人民团体主办的期刊及国家一级专业学会主办的会刊.另外,刊物上明确标有"全国性期刊"、"核心期刊"字样的刊物也可视为国家级刊物.3、核心期刊核心期刊:简单地说,核心期刊是学术界通过一整套科学的方法,对于期刊质量进行跟踪评价,并以情报学理论为基础,将期刊进行分类定级,把最为重要的一级称之为核心期刊.通常所说的中文核心期刊,是指被北大图书馆每四年出版一次的《全国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中列出的期刊.
中国高校课件下载中心。时事报告大学生版期刊级别为国家级期刊,出刊周期为半月刊,期刊创办于1997年,中国高校课件下载中心才能看到时事报告大学生版的电子教材。时事报告大学生版是中共中央宣传部主管、时事报告杂志社主办的学术性期刊。
2022年三峡大学招生计划总人数只有441人,报名人数:1024人,综合录取率只有43%。
三峡大学学报投稿相对于北大核心来说,不是那么难的。 《三峡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原名《武汉水利电力大学(宜昌)学报》)(双月刊)创办于1979年10月,是三峡大学主办的以水电工程技术为主的学术刊物。 立足三峡,面向全国,探索创新,注重理论联系实际,择优登载水利水电工程、建筑工程、机械工程、电气工程、管理工程以及基础科学等方面的文章。 自1998年第1期起入编《中国学术期刊(光盘版)》,1999年(用刊为1998年)被列入国家科技部中国科技论文统计源期刊,是俄罗斯《文摘杂志》源刊。.主要栏目:水电论坛、土木工程、机电工程、信息技术、化学与生命科学、数理研究。
每个高校获取电子版成绩单应该有所不用。以我大学期间所读的高校为例,有以下三种方式:①登录学校官网,进入教务处成绩打印处打印。②登录学校开发的教务助手,在手机上查询成绩就行。③拿身份证或一卡通到学校教学楼楼下的机子打印纸质版成绩。
三峡大学学生管理规定介绍如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和生活秩序,保障学生的身心健康,促进学生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保证人才培养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和《三峡大学学生管理规定》精神,结合我校学分制教学管理工作实际,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第二条 本管理规定适用我校普通高等学历教育本科学生。
第二章 入学与注册
第三条 按照国家招生规定由我校录取的新生,须持三峡大学录取通知书按学校相关规定按期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须事先向学校请假,说明原因。请假一般不得超过10个工作日。对未经请假或请假逾期2周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如地震、台风、洪水等)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第四条 新生办理入学手续后,学校在3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复查。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取得学籍。
第五条 新生入学体检时,经学校指定的医院(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诊断不宜在校学习,但经短期治疗可达到入学体检标准的,由本人申请,所在学院签署意见,经教务处复核批准,可保留入学资格一年。保留入学资格者不具有学籍。保留入学资格者在10个工作日内办理离校手续,回家或回原单位治疗。
第六条 保留入学资格的学生,应在保留入学资格的学年结束前向所在学院提出书面入学申请,经学校指定的医院(二级甲等以上医院)复查合格,经招生就业指导处、教务处同意,方可办理入学手续。复查不合格或经学校指定医院检查合格但未在下一年级新生报到后10个工作日内办理入学手续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七条 每学期开学时,各年级学生须在规定时间内交纳学费后,持本人学生证到所在学院按规定程序报到与注册。因故不能按时报到与注册者,必须履行请假手续,否则以旷课论处。未按规定缴费的学生,不予注册。
经学校确认的家庭困难学生可以申请暂缓办理注册手续,待办理贷款或者其他形式资助的有关手续后注册。未经请假或虽请假但逾期10个工作日不报到或未办理有关暂缓注册手续者,按自行退学处理。
第八条 学生因欠缴国家规定的学费等原因未能及时注册者,经本人申请,学院批准,可参加选课与随堂听课,但不享有在校生的其它权利。待学生注册后,才享有在校学生的一切待遇。
第九条 学院对已注册的学生应在其学生证中“注册记录”页上作相应记载。未注册的学生,由学院汇总名单于开学后3周内报教务处备案。
第三章 学习纪律
第十条 学校实行“选课制”,学生应主动与导师联系,在导师指导下,认真参照相应专业学分制指导性人才培养方案,选择修读相应课程,完成各个教学环节,参加学校规定的各项活动。
第十一条 学生上课时应遵守课堂纪律,认真听课,不得迟到、早退,未经教师同意,不得擅自离开教室。所选课程在时间上有冲突时,应向所在学院说明情况,并按本规定第三十六条办理相关手续。
第十二条 考勤情况是学生学习成绩评定的组成部分之一。任课教师应按正式下达的班级学生名单或选课后的教学班名单对学生进行考勤记载,考勤可记入平时考核成绩,平时考核成绩不及格,不能参加该课程当学期的最后考核。
第十三条 学生参加课程考试(或考查)时应遵守考场纪律,严禁考场违纪作弊。凡违反考场纪律者,该门课程考核无效,课程考试成绩以零分计,并按《三峡大学学生考试违纪处理办法》的有关条款给予相应处分。
第十四条 学生未经请假或请假未获批准者不得擅自离校。学生请事假、病假按《三峡大学关于学生请销假审批和管理办法》办理书面请假手续。
第十五条 未经请假或请假未获批准而缺课者或请假逾期者,作旷课论处。一学期内旷课累计达一定学时数者,按《三峡大学学生违纪处分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
第四章 课程与学分
第十六条 学校设置的各类课程(含实践性教学环节,下同)和部分课外活动均规定一定的学分。学生必须修读各专业学分制指导性人才培养方案所规定的课程,按规定取得相应学分,修满各专业学分制指导性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各类学分和总学分后方能毕业。
第十七条 学校提供给学生修读的课程分为必修课、选修课等。学生应根据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规定修读全部必修课程和各类选修课程,获得必修课学分和规定的各类选修课学分。
第十八条 学生选课按照《三峡大学普通本科学生学分制选课管理办法》的规定办理。
第十九条 学分是用于衡量学生学习量的单位。学分分为课内学分和课外学分。课内学分是指修读课程所获得的学分,每16学时为1学分,实践性教学环节每周为1学分。
课外学分是学生在课程学习之外,参加各类科技、文化、体育、社团、学科竞赛等活动所获得的学分。学生应按各专业学分制指导性人才培养方案的有关要求修满课外学分。课外学分的计算方法按《三峡大学课外学分管理条例(试行)》的规定办理。
第五章 课程考核与成绩记载
第二十条 学生所修读的课程均须进行考核。考核成绩合格,即可获得规定的学分,考核成绩不合格不能获得学分。考核成绩均载入学生成绩登记表,归入本人档案,作为学生学籍异动和毕业的依据。
第二十一条 课程考核分为考试和考查两种方式。考试课程的考核可采取闭卷、开卷、口试、笔试等多种形式,其成绩评定,由期末考试(或课程结束考试)成绩和平时成绩构成。平时成绩的确定以各阶段检查结果为依据。平时成绩占课程成绩的比例因课程性质而异,一般控制在30%----50%,具体比例由学院报请教务处审批后执行。
考查课一般不进行正式的期末考试或课程结束考试,其考核成绩可根据学生学习态度、出勤情况、平时提问、作业、小测验、实验报告、课程论文、实际操作等成绩综合确定。考查课程的考核应在每学期停课前完成。
第二十二条 课程考核成绩采取百分制或五级制记分,并用绩点来综合评价学生的学习质量。学生成绩按一定的对应关系折合成相应绩点。考核成绩与绩点的对应关系如下: 百分制成绩 五级制成绩 绩点 95~100 优 4 90~94 优 87~89 良 83~86 良 80~82 良 77~79 中 73~76 中 70~72 中 60~69 及格 < 60 不及格 0 第二十三条 学分绩点、平均学分绩点的计算方法:
某一门课程的学分乘以该门课程考核成绩所对应的绩点,即为该课程所取得的学分绩点。学生某一阶段课程考核学分绩点之和,除以该生同期修读的课程总学分数(包括不及格课程的学分数),即为该生此阶段的平均学分绩点。每学期学生所修读的必修课、限选课的考核成绩均须纳入学分绩点及平均学分绩点的计算之中。计算公式如下:
平均学分绩点=∑(课程绩点×课程学分)/∑课程学分
第二十四条 平均学分绩点按学期计算为学期平均学分绩点;按学年计算为学年平均学分绩点;从入学后不分学期累计计算为累计平均学分绩点;按入学后至毕业计算为毕业平均学分绩点。
第二十五条 平均学分绩点是衡量学生学习的质与量的重要指标,是学校选拔优秀学生、评定奖学金、确定能否超前选课及申请自修、辅修第二专业、攻读双学士学位、第二学士学位、提前毕业等的重要依据。
第二十六条 凡有实验及作业的课程,学生必须按时完成实验(包括实验报告)及作业,学生按时完成实验(包括实验报告)及作业应记入平时考核成绩,平时考核成绩不及格,不能参加该课程该学期最后考核。
第二十七条 按照本规定第四十四条之规定办理了缓考审批手续的学生,登记成绩时,应注明“缓考”字样。无故缺考或请假未获批准不参加考试或参加考试不交试卷者,即为旷考。登记成绩时,注明“旷考”字样,该课程成绩以零分计。
第二十八条 课程考核成绩评定后,由学院及时在教务网上登录并向学生公布。学生如对考试成绩有疑议,应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向教务处提出书面查卷申请,按照《三峡大学考生复查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办理试卷复查手续。学生本人不得私自请求教师查阅试卷。
第二十九条 毕业设计(论文)的成绩评定按照《三峡大学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条例(修订稿)》的规定执行。
第三十条 非外语专业本科生应按规定参加CET4级考试;主修其它语种的非外语专业学生,应参加所修其它语种的全国大学外语等级考试。
第六章 自主选课与自修
第三十一条 为鼓励学生个性发展,自主学习,学生可以根据自己的学习基础、学习能力及身体状况,自主安排学习进程,除根据本专业学分制指导性人才培养方案选修必修课、选修课外,还可以按规定超前选修或自修相关课程。
第三十二条 超前选修是指学生在学有余力的情况下,选修本专业学分制指导性人才培养计划规定的下一学期或后一学年的课程。凡上一学期平均学分绩点大于或等于者,在下一学期可增选一定数量学分的课程,增选学分的选课应听取导师的意见。
第三十三条 学生学有余力且已修满本专业学分制指导性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各类课程学分时,学生可提前进行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符合本规定第七十一条规定的标准时,可以向学校申请提前毕业。
第三十四条 学生对学分制指导性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某门必修课或限选课,通过自学确已掌握,且平均学分绩点在 及以上者,可以自修本专业学分制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部分后续课程。申请自修后续课程按《三峡大学关于课程自修与重新学习的暂行规定》办理。
第三十五条 下列课程和教学环节不得申请自修:
(一)军事理论课、政治理论课、思想品德课、体育课、实验课等;
(二)实践性教学环节,如:军事训练、金工实习、生产实习、毕业实习、课程设计、毕业设计(论文)等。
第三十六条 学生选修的课程在上课时间上有局部冲突时, 经申请批准,可以采取交叉听课的方式学习,考核合格者可获得该门课程学分。理论课、实践性教学环节、考试之间发生冲突时,学生应优先参加考试,其次为参加实践性教学环节,再次为参加理论课听课学习。
第七章修读辅修专业、第二专业学士学位、双学士学位
第三十七条 为鼓励优秀本科生进一步拓宽知识面,增强对未来的适应性,学校实行主辅修制度。即在保证修好所学专业(主修专业)的前提下,让学有余力本科生按照自己的志趣和意愿学习其他专业课程(即辅修专业)。
第三十八条 辅修专业人才培养计划由辅修专业所在学院制定,经教务处审核,报学校教学委员会讨论批准后执行。
第三十九条 全日制普通本科生第一学年修满45学分或第二学年结束后修满90学分,学有余力,对辅修(双学位)专业有特别兴趣和一定基础者,经导师同意,从第三学期开始可申请修读辅修(双学位)专业。
第四十条 学生修读辅修专业与攻读第二专业学士学位、双学士学位,按《三峡大学本科生修读辅修专业、第二专业学士学位、双学士学位管理办法(修订稿)》进行管理。
第四十一条 辅修专业、第二专业学士学位或双学士学位的教学工作,一般由开设学院安排在双休日或寒暑假中进行。
第八章 重新学习、重考与缓考
第四十二条 除全校公共选修课和专业任选课外,凡考试不合格的课程可以补考1次。补考后仍不及格的课程必须重新学习该课程,应选择下一轮次同一档次课程听课,并按该轮次的要求完成相应的教学环节。全校公共选修课、专业任选课不合格者可重选或另选。
重新学习课程应选择下一轮次同一档次课程听课,并参加该门课程的考核。在允许的修业年限内,课程考核成绩不合格者,可再次重新学习,直至考核成绩合格,获得该门课程学分为止。
第四十三条 学生对所修读课程考试成绩(指及格及以上)不满意者,可申请在该门课程下一轮次考试时重考,重考成绩较前次考试成绩高者,可以重考成绩记入学生成绩登记表。
第四十四条 学生因病或其它原因不能参加考试时,必须在考前向所在学院教学办公室提出书面缓考申请(请病假须有校医院诊断证明),经批准后方能缓考。修读辅修专业、双学士学位、第二专业学士学位的学生期末考试有冲突时,应参加主修专业的课程考试,辅修专业、双学士学位及第二专业学士学位的课程准许正常缓考。
第四十五条 缓考不单独命题,应与该门课程的下一轮次考试同堂、同卷进行,并按正常考试评定成绩。
第四十六条 学生考试作弊,该门课程考试成绩无效,记“0”分。以后视其表现,由学院决定是否给其重新学习机会。
第九章 转专业与转学
第四十七条 转专业必须在学校教学资源允许的情况下,本着尊重学生志愿的原则,由教务处统一规划,通过公开考试,择优办理。具体按《三峡大学本科学生转专业实施细则(修订稿)》执行。
第四十八条 根据毕业生就业制度改革和社会对人才需求情况的发展变化,经学生同意,学校可以适当调整部分学生的专业。
第四十九条 因地理、身体或学业等方面的原因造成学生不宜在本校学习,经家长同意,学生可以申请转学。
第五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转学:
(一)新生入学未满一学期者;
(二)由下一录取批次学校转入上一录取批次学校者;
(三)由专科转入本科者;
(四)招生时确定为定向、委托培养的;
(五)应作退学处理者;
(六)无正当理由者。
第五十一条 学生申请转学的程序:
(一)学生在本省转学,必须经转出、转入学校同意,湖北省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确认转学理由正当并批准。
(二)学生跨省转学,须由转出学校推荐,经学校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 高教主管部门批准,并发函与拟转入学校联系,转入学校同意后报转入学校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高教主管部门批准,并发函通知转出省(自治区、直辖市)高教主管部门和学校,抄送转入学校所在地区公安等部门,学生方可按规定具体办理转学事宜。
第十章 休学与复学
第五十二条 学生因伤、因病或其它原因,经校医院或指定医院诊断,须停课治疗、休养超过六周(含六周)以上者,应予休学。
第五十三条 学生在校学习期满1学年以上,因从事科技开发、创办企业或其它原因须暂时中断学业者,可申请休学。
第五十四条 因其它原因,本人申请休学或学校认为必须休学的应予休学。
第五十五条 休学日期从办妥手续之日算起,学生休学一般以一学期为限,超过批准的休学期限如需继续休学者应重新办理手续,否则按第六十六条第四款办理。休学连续休学期限不得超过2 学年。
第五十六条 休学学生的有关问题,按照下列规定办理:
(一)学生提出休学申请,因病休学的须提供病情诊断证明等,其它原因休学的须监护人签署书面同意意见,并填写《三峡大学学生学籍异动申请表》,所在学院签署意见,教务处审批同意。
(二)因病或其它原因休学的学生,应回家疗养。医疗费用按学校有关规定办理。
(三)学生休学期间不享受在校学生的待遇。
(四)学生休学期间不得返校上课、考试。
第五十七条 学生应征参加中国人民解放军(含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学校保留其学籍至退役后1年。
第五十八条 休学学生必须于批准休学10个工作日内到学校有关部门办理休学手续。由教务处发给休学证明,并须按时离校。
第五十九条 休学学生复学按下列规定办理:
(一)学生休学期满,应按规定日期向所在学校提出书面复学申请,并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单位关于休学期间政治表现证明、体检合格证明等材料,经学院审查、教务处批准,方可复学。其中因病休学的学生申请复学时,必须持县级及以上医院提供的疾病治疗痊愈证明,并经校医院或指定医院复查合格,方可申请复学。
(二)复学学生,应编入原专业的下一年级学习,按复学年级的标准缴纳相关费用。
第六十条 休学学生复学后,须修读本专业学分制指导性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且未修的全部课程,并获得相应学分后方能毕业。
第十一章学习期限、学业警告制度、延长学习期限与退学
第六十一条 学校实行弹性修业年限,本科生标准学制为4年或5年(均按本专业学分制指导性人才培养计划的规定执行)。学生在校期间根据自身学习能力和学习条件等情况,可以按相应规定缩短或延长学习期限。4年制本科修业年限为3—8年,5年制本科修业年限为4—8年。
第六十二条 为督促学生自觉学习,认真完成学业,学校实行学业警告制度,即对一学年所获得的课内学分数少于20 学分者;或两学年课内学分数累计少于40学分者、或三学年课内学分数累计少于60学分者、或四学年课内学分数累计少于80学分者、或五学年课内学分数累计少于100学分者(对五年制专业),由学院向学生下达学业警告通知书。
第六十三条 本科生在校修业年限最长不得超过8年(含延长学习期限、休学年限)。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可申请延长学习期限:
(一)在规定的标准学制时间内,未修满人才培养计划规定的学分,且未达到退学标准者;
(二)毕业设计(论文)未通过者;
(三)申请修读辅修专业、双学士学位或第二专业学士学位的学生,在标准学制内未完成相应人才培养计划者;
(四)自愿放慢学习进程者。
第六十四条 非毕业班学生申请办理延长学习期限手续,每学期开学前集中办理;毕业班学生申请办理延长学习期限手续,每学年末集中办理,延长学习期限以学期为单位申请。申请延长学习期限应填写《三峡大学延长学习期限审批表》,经学院同意,教务处审批后执行。
第六十五条 延长学习期限(不含由于休学而延长学习期限)者,对延长学习期限的学习阶段,须按规定缴纳相应费用。
第六十六条 学生在校学习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学校对其作退学处理:
(一)在校期间第二次达到学业警告标准者;
(二)不论何种原因在校学习时间超过最长修业年限者(包括休学、延长学习期限等);
(三)经学校指定医院确诊,患有疾病或意外伤残无法继续在校学习者;
(四)休学期满,在学校规定的时间内不提出复学申请或申请复学经复查不合格者;
(五)超过学校规定期限未注册而又无正当理由的;
(六)未请假离校连续两周未参加学校规定的教学活动的;
(七)本人申请退学;
(八)因其它原因不能坚持正常学习者。
按照上述规定办理的退学,对学生不是一种处分。
第六十七条 学生退学处理须经学院签署意见后,经教务处审核,报校长会议研究决定。
第六十八条 学生退学的有关事宜,按下列规定办理:
(一)由学校出具退学决定书并送交学生本人,同时报省教育厅备案。
(二)退学学生的档案、户口退回其家庭户籍所在地。
(三)因病或伤残退学者,由其监护人负责带回。
(四)退学学生应在收到退学通知书10个工作日内办完离校手续。已申请贷款的学生须按有关规定偿还贷款。
(五)学校不负责解决学生退学后的安置问题。
第六十九条 学生对退学处理有异议的,可在接到退学通知书5个工作日内向学校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诉,并按《三峡大学学生申诉处理暂行规定》办理。
第十二章 毕业、结业与肄业
第七十条 具有我校学籍的学生,德育、体育合格,在本条例允许的修业期内修满相关专业学分制指导性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各类课程获得规定的各类学分和总学分,达到毕业生基本规格要求时,准予毕业,学校发给毕业证书。本科生可按《三峡大学授予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的条件申请学士学位。
第七十一条 对在标准学制内提前1年取得毕业资格的学生,可提前办理毕业手续。
第七十二条 修满辅修专业教学计划规定的有关课程且成绩合格的学生,取得第一专业毕业证书者,发给辅修专业证书,并记入学生学籍档案,供用人单位参考。
第七十三条 修满双学士学位、第二专业学士学位专业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并符合三峡大学学士学位授予条件并取得第一专业学士学位者,授予三峡大学双学士学位或第二专业学士学位,并记入学生学籍档案,供用人单位参考。
第七十四条 学生在规定的最长修业年限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内容,未达到毕业要求,准予结业,由学校发给结业证书。
结业生在离校1年内向学校提出申请重新学习不及格课程或补作不合格实践教学环节,合格后换发毕业证书。逾期不再接受申请。
第七十五条 按本细则第六十六条之规定必须退学的学生,凡学满一学年及以上者,学校发给肄业证书;在校期间未学满一学年及开除学籍者发给学习证明。
第七十六条 学校严格按招生时确定的办学类型和学习形式,填写、颁发学历证书、学位证书。
第七十七条 学校执行高等教育学历证书电子注册管理制度,按规定及时将颁发的毕(结)业证书信息报湖北省教育厅。
第七十八条 对违反国家招生规定入学者,学校不得发给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已发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学校予以追回并报省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宣布证书无效。
第七十九条 毕业、结业、肄业证书和学位证书遗失或者损坏,经本人申请,并到学校档案馆查阅有关档案,经教务处核实后,发给相应证明书。证明书与原证书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三章 附 则
第八十条 本规定从发文公布之日起开始执行。原《三峡大学本科教育学分制学籍管理实施细则(试行)》(三峡大教字〔2002〕25号)同时废止。
第八十一条 本规定由教务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