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期刊论文知识库 > 财经杂志王波明节目

财经杂志王波明节目

发布时间:

财经杂志王波明节目

王波明。王波明担任广东《财经》杂志总编辑,杨浪担任《财经》杂志副总编辑,何刚为《财经》杂志执行主编,法蛮担任《财经》杂志副主编。

财经杂志主编王波明

1987年10月19日,星期一。纽约股票交易所。这一天成为金融界及实业界的噩梦。持续很久的牛市当天惊人下落,道-琼斯工业股票平均指数骤跌508点,一天内跌去的股票价值总额是1929年华尔街大崩溃时跌去价值总额的两倍。混乱中,价值超过6亿美元的股票被抛售。震荡也冲击到东京和伦敦。一个中国的年轻人观望了这场西方现代工业文明的混乱。后来,有人称他为“华人圈里第一个目睹了‘黑色星期一’的人”。他就是王波明,中国证券市场创立中的自发推动者。那时,他刚从哥伦比亚大学拿到法学硕士学位,在纽约交易所做数据整理员,满怀着年轻人的激情,雄心勃勃地期待开创一番事业。在这个年轻人眼里,“黑色星期一”背后的传奇性和神秘,远远超过了它的灰暗和恐怖。旁观者清,王波明对证券市场的作用有了深入的了解。他觉得证券市场能为中国进一步的改革大展身手。推动中国证券市场的建立,成为他的理想之一。尽管历史是多种因素的综合,但是,总有一些身影在历史远去的时候异常清晰。王波明即是其一。 1988年下半年,王波明和同是海归的高西庆一起,给高层写了封信,大意是:中国的农村改革在1986年已经基本完成,而城市经济改革刚刚开始,而城市经济改革,首先就是金融改革、股份制改革、投融资体制改革。他们是幸运的,他们得到了肯定的答复。因为在同时,以国家体改委和中国人民银行总行体改办为主的政府部门,也开始探讨建立中国资本市场的可行性。1988年9月8日,北京万寿宾馆。一个具有划时代意义的会议,在这里悄然举行。这拉开了中国资本市场创立的序幕。该会议是以国家体改委和中国人民银行总行体改办的名义组织的,名为“金融体制改革和北京证券交易所筹备研讨会”。当时,王波明刚从纽约股票交易所辞职回国大约两三个月,他也参加了这个会。当时到会的一共有一二十人,包括时任人民银行副行长的刘鸿儒、中创公司总经理张晓彬、中农信公司总经理王岐山,以及时任外贸部部长助理的周小川等。多年以后,《证券市场周刊》总编方泉在一个讲述中国证券市场历史的会议上,称他们是“年轻的有先见头脑的金融官僚”。该会议就如何组建北京证券交易所方面进行了讨论。当时,张晓彬介绍了他和王岐山共同草拟的建立北京股票交易所的建议书。会议对交易所应该设在北京还是上海,争论很热烈。会议之后,人民银行牵头组织编写材料,最后定下来由中创公司组织策划,提供经费和办公场所。于是张晓彬、高西庆、陈大刚和王波明等人,共同编写了《关于中国证券市场创办与管理的设想》(也就是后来被简称的“白皮书”)。他们充分运用在国外的所学,搭建起了中国证券市场的一个基本框架。当中央财经领导小组拿到了“白皮书”以后,很快就回复,表示要专门召开汇报会,这就有了1988年11月9日的“中南海汇报会”。当时的国务院副总理姚依林表示:先由基层自发研究,然后变自发为国家有组织地研究和筹划。后来被总结为“民间推动,政府支持”。1989年1月15日,九家非银行金融机构的负责人在北京饭店发起了一个会,讨论中国证券市场早期的筹备工作。很多国家级的金融机构也参加了会议。这被戏称为“北京华尔街会议”。“九大非银金融机构包括中信、光大、北京国投、中创等,最后确定,参与这个事情的公司要每家拿出50万元人民币,作为组建机构的经费。”方泉介绍说。这个机构就取名为“北京证券交易所研究设计联合办公室”,简称“联办”(后来又正式更名为“中国证券市场研究设计中心”)。成立时间是1989年3月15日,王波明出任副总干事,理事长为经叔平。 证券交易所应该建在北京还是上海?这是一个问题。1990年三四月份,时任上海市长的朱镕基知道“联办”后,向他们发出了邀请,并表示可以解决他们的户口问题。成立了筹划交易所小组,尉文渊任组长。1990年8月,中央出台《开发浦东纲要》,明确提出把上海建成远东金融中心。这时候,上海和深圳开始争夺中国第一个证券市场的开业权。北京,已经被落在后面。一个插曲是:朱镕基在加拿大访问时,就宣布上海要建立自己的证券交易所,而且年底就要开张。这使得深圳变得被动起来。不过,深圳还是抢在了前头,1990年12月1日,深交所试营业;同年12月19日,上交所开业。深交所开张的时候,中央还没有批,就用红布盖着牌子,仅搞了一个小仪式,宣布可以交易了,可想而知,交易单自然也寥寥。经过两年的努力,一个新时代的开始了。而王波明自股市成型后,一直游离于核心圈外。他一直任职“联办”副总干事,以及“联办”旗下一揽子财经媒体的社长或总编,包括《财经》、《证券市场周刊》、和讯网等。王波明如今为人低调,《财经》联席主编杨大明回忆说,他只接受过王安的采访,当时王是在写一本书。或许,面对自己曾经那么投入的一个事业成果——在风雨中跌跌撞撞成长的中国股市,王波明应是无语最好。这位股市的设计者之一,依然率性,骨子里依然崇尚勇敢,依然用漫不经心的神态,悠然于这几大财经媒体;叼着烟卷,擎着老茶杯,在烟雾缭绕里,怀揣着对激情的膜拜,继续打造他的梦想。

王波明厉害。王波明,毕业于美国哥伦比亚大学国际金融专业,中国改革开放后最早的一批留学生之一,曾在美国纽约交易所任职。1987年回国后,积极推动、策划并参与了中国证券市场的创建。1990年代初,亲自组织和实施了许多重大项目的投资,开创了多项投融资先例,是中国投资方面资深专家和经济学家,现任中国证券市场设计研究中心总干事、《证券市场周刊》《财经》社长。是非常厉害的人物。

财经杂志王波明完整视频

1987年10月19日,星期一。纽约股票交易所。这一天成为金融界及实业界的噩梦。持续很久的牛市当天惊人下落,道-琼斯工业股票平均指数骤跌508点,一天内跌去的股票价值总额是1929年华尔街大崩溃时跌去价值总额的两倍。混乱中,价值超过6亿美元的股票被抛售。震荡也冲击到东京和伦敦。一个中国的年轻人观望了这场西方现代工业文明的混乱。后来,有人称他为“华人圈里第一个目睹了‘黑色星期一’的人”。他就是王波明,中国证券市场创立中的自发推动者。那时,他刚从哥伦比亚大学拿到法学硕士学位,在纽约交易所做数据整理员,满怀着年轻人的激情,雄心勃勃地期待开创一番事业。在这个年轻人眼里,“黑色星期一”背后的传奇性和神秘,远远超过了它的灰暗和恐怖。旁观者清,王波明对证券市场的作用有了深入的了解。他觉得证券市场能为中国进一步的改革大展身手。推动中国证券市场的建立,成为他的理想之一。尽管历史是多种因素的综合,但是,总有一些身影在历史远去的时候异常清晰。王波明即是其一。 1988年下半年,王波明和同是海归的高西庆一起,给高层写了封信,大意是:中国的农村改革在1986年已经基本完成,而城市经济改革刚刚开始,而城市经济改革,首先就是金融改革、股份制改革、投融资体制改革。他们是幸运的,他们得到了肯定的答复。因为在同时,以国家体改委和中国人民银行总行体改办为主的政府部门,也开始探讨建立中国资本市场的可行性。1988年9月8日,北京万寿宾馆。一个具有划时代意义的会议,在这里悄然举行。这拉开了中国资本市场创立的序幕。该会议是以国家体改委和中国人民银行总行体改办的名义组织的,名为“金融体制改革和北京证券交易所筹备研讨会”。当时,王波明刚从纽约股票交易所辞职回国大约两三个月,他也参加了这个会。当时到会的一共有一二十人,包括时任人民银行副行长的刘鸿儒、中创公司总经理张晓彬、中农信公司总经理王岐山,以及时任外贸部部长助理的周小川等。多年以后,《证券市场周刊》总编方泉在一个讲述中国证券市场历史的会议上,称他们是“年轻的有先见头脑的金融官僚”。该会议就如何组建北京证券交易所方面进行了讨论。当时,张晓彬介绍了他和王岐山共同草拟的建立北京股票交易所的建议书。会议对交易所应该设在北京还是上海,争论很热烈。会议之后,人民银行牵头组织编写材料,最后定下来由中创公司组织策划,提供经费和办公场所。于是张晓彬、高西庆、陈大刚和王波明等人,共同编写了《关于中国证券市场创办与管理的设想》(也就是后来被简称的“白皮书”)。他们充分运用在国外的所学,搭建起了中国证券市场的一个基本框架。当中央财经领导小组拿到了“白皮书”以后,很快就回复,表示要专门召开汇报会,这就有了1988年11月9日的“中南海汇报会”。当时的国务院副总理姚依林表示:先由基层自发研究,然后变自发为国家有组织地研究和筹划。后来被总结为“民间推动,政府支持”。1989年1月15日,九家非银行金融机构的负责人在北京饭店发起了一个会,讨论中国证券市场早期的筹备工作。很多国家级的金融机构也参加了会议。这被戏称为“北京华尔街会议”。“九大非银金融机构包括中信、光大、北京国投、中创等,最后确定,参与这个事情的公司要每家拿出50万元人民币,作为组建机构的经费。”方泉介绍说。这个机构就取名为“北京证券交易所研究设计联合办公室”,简称“联办”(后来又正式更名为“中国证券市场研究设计中心”)。成立时间是1989年3月15日,王波明出任副总干事,理事长为经叔平。 证券交易所应该建在北京还是上海?这是一个问题。1990年三四月份,时任上海市长的朱镕基知道“联办”后,向他们发出了邀请,并表示可以解决他们的户口问题。成立了筹划交易所小组,尉文渊任组长。1990年8月,中央出台《开发浦东纲要》,明确提出把上海建成远东金融中心。这时候,上海和深圳开始争夺中国第一个证券市场的开业权。北京,已经被落在后面。一个插曲是:朱镕基在加拿大访问时,就宣布上海要建立自己的证券交易所,而且年底就要开张。这使得深圳变得被动起来。不过,深圳还是抢在了前头,1990年12月1日,深交所试营业;同年12月19日,上交所开业。深交所开张的时候,中央还没有批,就用红布盖着牌子,仅搞了一个小仪式,宣布可以交易了,可想而知,交易单自然也寥寥。经过两年的努力,一个新时代的开始了。而王波明自股市成型后,一直游离于核心圈外。他一直任职“联办”副总干事,以及“联办”旗下一揽子财经媒体的社长或总编,包括《财经》、《证券市场周刊》、和讯网等。王波明如今为人低调,《财经》联席主编杨大明回忆说,他只接受过王安的采访,当时王是在写一本书。或许,面对自己曾经那么投入的一个事业成果——在风雨中跌跌撞撞成长的中国股市,王波明应是无语最好。这位股市的设计者之一,依然率性,骨子里依然崇尚勇敢,依然用漫不经心的神态,悠然于这几大财经媒体;叼着烟卷,擎着老茶杯,在烟雾缭绕里,怀揣着对激情的膜拜,继续打造他的梦想。

王波明。王波明担任广东《财经》杂志总编辑,杨浪担任《财经》杂志副总编辑,何刚为《财经》杂志执行主编,法蛮担任《财经》杂志副主编。

中国证券市场研究设计中心总干事财讯传媒集团董事局主席中国国债协会理事《财经》杂志总编《证券市场周刊》社长哥伦比亚大学国际金融硕士。曾在纽约股票交易所任经济师,参与中国初期资本市场的建立,包括上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筹建;参与设计了中国第一个投资基金,从而开创了中国机构投资者的先河;曾被世界经济论坛推选为“全球未来领导”成员。王波明作为证券市场的早期主要推动人之一积极推动、策划并参与了中国证券市场的创建。

财经杂志王月波

郭德纲和王玥波在相声界也是已经有一定的名气的,两人关系很好,亲如兄弟,但是王玥波因为一本书就翻脸,出走德云社其实并没有任何的异议。

1996年,郭德纲在一个小茶馆里遇到了王玥波和李菁。当时,王玥波当时正在谈论与他的兄弟李菁的相声,引起了郭德纲的兴趣。经过一番会谈,他们俩都感到有点彼此珍惜,因此成为了朋友。当时,他们没想到这种茶馆的命运会造成他们的半衰期命运。当时,郭德纲还没有成为大热门,但他痴迷于谈论相声。我去过北京好几次了,即使我一再感到沮丧,也从不放弃。甚至后来,他的妻子胡中慧选择离婚郭德纲,因为他无法承受这种生活,而且郭德纲从未放弃。

他似乎天生就是一个在相声舞台上很耀眼的人。像他一样,王玥波和李菁也很喜欢相声。相同的爱好使他们成为亲密的伙伴和伴侣。郭德纲和王玥波成为当时的黄金搭档,在相声中赢得了很多掌声。但是郭德纲是一个非常坚强的人。即使舞台像王玥波那样默契,郭德纲也永远不会轻易在他面前表现出软弱。在德运会发展的初期,到处都需要钱,而郭德纲经常在口袋里害羞。但是即使这样,要坚强,他也从未向王玥波借钱。即使和王跃波一起吃饭,郭德纲也常常因为王玥波年轻而付钱。

后来,当王玥波回忆起这些事情时,他说:“换一种方式思考。在这种困难的情况下,你能坚持不懈吗?恐怕没人能做到。”当时,在王玥波的心中,他真的很尊重郭德纲的。人们。不仅因为他的才华,还因为他的性格强。因此,在德云社慢慢发展之后,郭德纲受到了很多批评。

王玥波也坚定地站在他身边,并在讲故事时描述了郭德纲良好品格的许多细节。这两个曾经是非常铁腕的伙伴。然而,时间变了,随着德云社的逐步发展,郭和王的两个不可避免地分离了。郭德纲不熟悉的时候,王玥波呆在他身边。但是,当德云社成名,郭德纲为春风感到骄傲时,王玥波就离开了德云社。

王玥波和李菁等人从小就是朋友和同学。尽管他和郭德纲已经建立了十多年的友谊,但他们仍不如王跃波和李静那么深,更不用说王跃波和李静都有同一个干妈连丽如了。如果王玥波不得不在郭德纲和李菁之间进行选择,他自然会选择与李菁更亲密并长大的李静玩耍。在还没到必须选的那步时,他倒一直处于超然的地位。

王玥波虽然比郭德纲小了很多岁,但是也曾经拜师过很多人,干妈就是其中一个。她的干妈连丽如认为王玥波也拥有了自己的工作室,不必再投别人所好。虽说如此,王玥波走后,依然和德云社的关系很亲密,业内人也不再议论什么。再者,当时郭德纲也找到了第二任的搭档于谦,有了于谦,郭德纲照就可以把他的德云社支撑起来,所以也不应必太过依赖王月波了。

现在,王玥波的大部分精力都放在评书上。 那些曾经和郭德纲同台表演的岁月,似乎都已经成为记忆里的往事。 也有媒体问过王玥波:还会和郭德纲同台吗? 王玥波说:“你问问德纲,我尊重他的意见。” 或许在王玥波的心里,那些不愉快的过往也早已随风而逝。

但是对于郭德纲来说,为什么不呢?经过多年的发展和壮大,德云社已不再是过去。郭德纲早已成为相声世界的传奇人物。当他站在舞台上时,他充满自信和镇定。而且力量很强,也容易使人变得宽容。曾经不熟悉的事情,曾经无法放任的抱怨,在今天的郭德纲看来可能不值得一提。他以更加和平的态度面对现在和过去的一切。这次,王玥波出现在德云社湖广会馆里,可能是两个人逐渐放手的信号。

也许他们在很多事情上仍然有不同的看法,但是现在他们必须知道如何更好地处理这种关系。也许在将来的某一天,老钢丝将有机会再次在同一舞台上见到它们。

现在不论是纲丝节还是的德云社封箱演出,郭德纲于谦和高峰的三人群口相声经常是一个重要节目。但老纲丝知道,高峰那个位置以前是属于王玥波的,他和郭德纲于谦的三人群口才是当年德云社的饕餮。

现在已经进入二十一世纪的二十年代了,估计王玥波的名字在很多新纲丝那里都非常陌生,事实上王三皮可是德云社的编外元老,是郭德纲搭档了十几年的好朋友,在郭德纲什么都不是的时候他和郭德纲兄弟齐心,等到郭德纲名满天下,王玥波却在德云社销声匿迹。

实事求是讲,王玥波就是和郭德纲反目了,别看两人之间从来没有什么公开的争执,但翻脸早就是事实存在的事情只是谁都不主动提罢了。

那么为什么王玥波会在德云社越来越红的时候和郭德纲越来越远甚至反目呢?

笔者认为,大概有以下几个原因:

1、老朋友和小朋友的区别

王玥波和李菁等人是从小的朋友和同学,虽然他和郭德纲有十几年的交情,但论起来还是没有王玥波和李菁等人的感情深厚,更何况王玥波和李菁两人还都有同一个干妈,连丽如。如果让王玥波非要在郭德纲和李菁之间选一个的话,他自然会选心性和他更投缘又从小玩到大的李菁。在还没到必须选的那步时,他倒一直处于超然的地位。

2、地域和氛围的区别

郭德纲的德云社里虽然也有不少北京人,但说到底德云社依然是一个有着浓厚外来户气质的团体,其内部骨干人员不是来自于北京之外就是来自于其他行业转行。

而王玥波周围如李菁、何云伟、徐德亮和王文林等人都是老北京土著,还都是从小喜爱曲艺投身曲艺的人,相比较而言,王玥波和李菁周围的曲艺氛围更为纯粹,不像德云社后台那样充满了名利味道。

打个不太恰当的比方,王玥波他们更像是相声行业最早的清门艺人,曲艺在他们眼里首先是个玩意儿,他们首先是爱这个,然后才是用爱好当了职业。德云社一干相声明星则像是老北京天桥撂地的浑门艺人,相声在他们那里首先是混饭吃的工具,多数也谈不上什么热爱。

在德云社没走红的时候,王胖子和郭德纲属于同类人,他们都热爱相声和曲艺,穷哥们在一起更多是因为好玩儿,赚钱那都是其次。

而现在则不太一样了,王玥波依然坚守小剧场和小书馆,郭德纲和众徒弟已经转向流量明星,所以才有网友说王玥波现在才是相声评书守墓人。

3、行业的同与不同

王玥波虽然有相声师承,但他更多的时候是一位评书艺人,而且是老派的评书艺人。

郭德纲和几个弟子如今也经常说书,不过他们属于西河门。

说起来挺有意思,王玥波的评书师父是马增锟,马大爷虽然是马连登的儿子,但却不喜欢马派西河的家学,反而钟情于正宗评书门,其180回《罗家将》乃是评书界一绝。而王玥波的评书师爷则有连阔如、袁阔成两种说法。

郭德纲西河门的师父金文声和马增锟在济南就是熟人,曲艺界能让金文声佩服的人不多,马增锟绝对算一个。金文声说过,论《隋唐》,五个金文声赶不上一个马增锟。因此王玥波和郭德纲交好,其实也有马增锟和金文声的渊源。

但是呢,马增锟又是一位极讨厌西河门评书的艺人,他虽然也会西河大鼓,但谁要是在他面前提起西河门评书来,他马上就露出不屑一顾的表情。也不知道马增锟和父亲姐姐来往少是不是因为艺术上的分歧。

有意思的是,王玥波的干妈连丽如的脾气和马增锟一样,虽然连老太太和田连元私人关系很好,但说起西河门评书来她也是极其不喜欢。更别说她还有句名言,让王玥波不要和说相声的搅合在一起。

有这样的师父和干妈,王玥波在根上就有和郭德纲成为冤家的基因。

而且,在郭德纲开始搞《坑王驾到》之后,关于他和王玥波评书水平谁高谁低的议论就没停止过,相对来说郭德纲的评书更像单口相声一些,逗乐成分比较高,有时候不怎么给书听。王玥波虽然在评书上也有拖沓等缺点,但其评书味道显然更正宗一些。不过这些话如果放到网络环境下一发酵就很容易引发争议。

俗话说,同行是冤家。王玥波和郭德纲现在不仅是同行,也有成为冤家的基因和外因,这关系能好得了吗。

4、一本书引发的争议

2013年,郭德纲出版了一本书《过得刚好》,老实说笔者当年也买了,买完了就后悔了,对老纲丝而言,这本书的内容实在太水,几乎全是郭德纲之前的相声集锦和博文汇编,没什么干货。

如果说有干货的话,那就是在书的末尾,郭德纲以不点名的方式写了很多相声圈儿里的逸闻轶事,当然,几乎全是黑暗面。

对于这些所谓爆料事情的真伪,笔者曾专门找过业内人士逐条解析,有些是真的,有些是假的,更多的则是夸大的。

也就是这本书,尤其是末尾的那些所谓“爆料”引发了老好人王玥波的冲冠一怒。

王玥波在当年天津相声界纪念杨少奎专场演出时曾有一段话:“有的观众朋友,可能看到了某些相声演员写的回忆录,里面说相声演员老先生们,谁吸毒了,谁搞破鞋了 ,谁判刑了。你写那个干嘛?相声圈多少好人好事,可歌可颂的你不写,非得写谁判刑了……还有观众上后台找我们,因为那书上面没写张三李四,拿着书问我们上面写的是谁,让我们给轰出去了,你管得着管不着。”

类似的话,王玥波在接受记者采访时也说过。

对于这件事,笔者是支持王玥波的。原因很简单,首先,郭德纲爆料同行的所谓黑暗面同时,为何不写上“天津某年轻相声演员模仿领导签字贪污公款,利用职务之便偷拿行头”呢?这不是乌鸦站在煤堆上,光看见别人黑看不见自己黑嘛。

有网友评价,郭德纲拿这些历史八卦抹黑同行,相当于宋祖德骂卓伟侵犯明星隐私。

其次,你真有种索性就把真实姓名写上,把瓷实的证据贴上,也算是条刚正不阿的汉子,或者你用春秋笔法也算是你有文采。这种光说“某某”不点名的做法和小报记者有何区别。

最后,王玥波是君子,君子不揭人短,不嚼舌头,因此他必定也看不上为了卖书挣钱这么玩命抹黑同行的郭德纲,在王胖子眼里,这绝非君子所为。

所以,这本《过得刚好》就成了王玥波和郭德纲反目的最后一个理由,也让两人的关系彻底走向破裂。当然,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这本书也只是一个引子罢了。

好在,毕竟感情在,两人谁也没挑明了开怼,王玥波发完脾气继续回去说他的书。郭德纲在说书闲白时曾说过:“有朋友就说相声,没朋友就说评书。”很多人都认为他这是在说王玥波。

至少,两个老朋友还是保持了面子上的平和。

最后,有人曾问王玥波有没有可能和郭德纲重归于好。笔者认为,很难。君不见,马贵荣曾在贴吧上发表过一篇不赞同郭德纲相声风格导向的业务探讨文章。说起来马贵荣一算相声行业长辈。二算郭德纲的老熟人,在郭德纲落魄时马贵荣不仅请他吃饭,还让弟子孙越、王玥波等人给郭德纲当搭档。因此马贵荣发表一篇业务探讨文章本就属于人家相声行业内的问题。

结果,没想到的是,马贵荣的文章引来了无数德云社粉丝连着几个月的谩骂,其用词很不好看。

要知道,马贵荣是王玥波的恩师,郭德纲又是坚决支持贴吧里的那些粉丝的。这种情况下,让王玥波和郭德纲重归于好,难啊。

可惜了。

在相声界里于谦和郭德纲是合作多年的黄金搭档,尤其在德云社突然爆红之后,相声界中关于两人的“佳话”一直不断,很多人都说:不羡鸳鸯不羡仙,只羡慕郭德纲有于谦。”但在德云社成立的初期,郭德纲和其几位相声演员做过搭档,张文顺,王玥波就是其中的搭档之一。

于谦和郭德纲

现在德云社发展这么好,却早已不见王玥波这位搭档,那他到底去了哪里呢?又是怎么一回事

其实王玥波在德云社刚红的时候就离开了,作为郭德纲早期的搭档,也是德云社的半个顶梁柱,在德云社还没有名气,默默无闻的时候,王玥波就同郭德纲一起同甘共苦,那他为什么要离开呢?其中的原因有很多,据悉最重要的是他的干妈有关系,不让他和郭德纲这群说相声的有过多的接触,让他以评书为主。

王玥波,人称王三皮。他自幼学习评书、相声等多门曲艺艺术,曾拜马增锟学习评书,拜赵小林学习相声,拜章学楷学习联珠快书。

王玥波

另外,关于王玥波的离开也不是有什么矛盾,他离开时也没任何声张,最关键的是在离开的初期,德云社需要演员救场王玥波还是会赶过去助演,两人的关系还是不错的。在某次演出时,郭德纲,王玥波,于谦合作表演了一个作品“日本梆子”,让人很是欣喜。

王玥波

后来在德云社周年庆典时,王玥波是在在天津参加一场“纪念相声前辈杨少奎专场”的演出,才没有赶过去参加庆典,他还在天津说了这么些话:“外人总传相声界谁不好了,谁害了谁了,我从来不说这些事,我希望能多讲点相声界的好人好事,弘扬好人好事。

现在已经进入二十一世纪的二十年代了,估计王玥波的名字在很多新纲丝那里都非常陌生,事实上王三皮可是德云社的编外元老,是郭德纲搭档了十几年的好朋友,在郭德纲什么都不是的时候他和郭德纲兄弟齐心,等到郭德纲名满天下,王玥波却在德云社销声匿迹。

实事求是讲,王玥波就是和郭德纲反目了,别看两人之间从来没有什么公开的争执,但翻脸早就是事实存在的事情只是谁都不主动提罢了。

那么为什么王玥波会在德云社越来越红的时候和郭德纲越来越远甚至反目呢?

我认为,大概有以下几个原因:

1、老朋友和小朋友的区别

王玥波和李菁等人是从小的朋友和同学,虽然他和郭德纲有十几年的交情,但论起来还是没有王玥波和李菁等人的感情深厚,更何况王玥波和李菁两人还都有同一个干妈,连丽如。如果让王玥波非要在郭德纲和李菁之间选一个的话,他自然会选心性和他更投缘又从小玩到大的李菁。在还没到必须选的那步时,他倒一直处于超然的地位。

2、地域和氛围的区别

郭德纲的德云社里虽然也有不少北京人,但说到底德云社依然是一个有着浓厚外来户气质的团体,其内部骨干人员不是来自于北京之外就是来自于其他行业转行。

而王玥波周围如李菁、何云伟、徐德亮和王文林等人都是老北京土著,还都是从小喜爱曲艺投身曲艺的人,相比较而言,王玥波和李菁周围的曲艺氛围更为纯粹,不像德云社后台那样充满了名利味道。

打个不太恰当的比方,王玥波他们更像是相声行业最早的清门艺人,曲艺在他们眼里首先是个玩意儿,他们首先是爱这个,然后才是用爱好当了职业。德云社一干相声明星则像是老北京天桥撂地的浑门艺人,相声在他们那里首先是混饭吃的工具,多数也谈不上什么热爱。

在德云社没走红的时候,王胖子和郭德纲属于同类人,他们都热爱相声和曲艺,穷哥们在一起更多是因为好玩儿,赚钱那都是其次。

而现在则不太一样了,王玥波依然坚守小剧场和小书馆,郭德纲和众徒弟已经转向流量明星,所以才有网友说王玥波现在才是相声评书守墓人。

3、行业的同与不同

王玥波虽然有相声师承,但他更多的时候是一位评书艺人,而且是老派的评书艺人。

郭德纲和几个弟子如今也经常说书,不过他们属于西河门。

说起来挺有意思,王玥波的评书师父是马增锟,马大爷虽然是马连登的儿子,但却不喜欢马派西河的家学,反而钟情于正宗评书门,其180回《罗家将》乃是评书界一绝。而王玥波的评书师爷则有连阔如、袁阔成两种说法。

郭德纲西河门的师父金文声和马增锟在济南就是熟人,曲艺界能让金文声佩服的人不多,马增锟绝对算一个。金文声说过,论《隋唐》,五个金文声赶不上一个马增锟。因此王玥波和郭德纲交好,其实也有马增锟和金文声的渊源。

但是呢,马增锟又是一位极讨厌西河门评书的艺人,他虽然也会西河大鼓,但谁要是在他面前提起西河门评书来,他马上就露出不屑一顾的表情。也不知道马增锟和父亲姐姐来往少是不是因为艺术上的分歧。

有意思的是,王玥波的干妈连丽如的脾气和马增锟一样,虽然连老太太和田连元私人关系很好,但说起西河门评书来她也是极其不喜欢。更别说她还有句名言,让王玥波不要和说相声的搅合在一起。

有这样的师父和干妈,王玥波在根上就有和郭德纲成为冤家的基因。

而且,在郭德纲开始搞《坑王驾到》之后,关于他和王玥波评书水平谁高谁低的议论就没停止过,相对来说郭德纲的评书更像单口相声一些,逗乐成分比较高,有时候不怎么给书听。王玥波虽然在评书上也有拖沓等缺点,但其评书味道显然更正宗一些。不过这些话如果放到网络环境下一发酵就很容易引发争议。

俗话说,同行是冤家。王玥波和郭德纲现在不仅是同行,也有成为冤家的基因和外因,这关系能好得了吗。

4、一本书引发的争议

2013年,郭德纲出版了一本书《过得刚好》,老实说笔者当年也买了,买完了就后悔了,对老纲丝而言,这本书的内容实在太水,几乎全是郭德纲之前的相声集锦和博文汇编,没什么干货。

如果说有干货的话,那就是在书的末尾,郭德纲以不点名的方式写了很多相声圈儿里的逸闻轶事,当然,几乎全是黑暗面。

对于这些所谓爆料事情的真伪,笔者曾专门找过业内人士逐条解析,有些是真的,有些是假的,更多的则是夸大的。

也就是这本书,尤其是末尾的那些所谓“爆料”引发了老好人王玥波的冲冠一怒。

王玥波在当年天津相声界纪念杨少奎专场演出时曾有一段话:“有的观众朋友,可能看到了某些相声演员写的回忆录,里面说相声演员老先生们,谁吸毒了 ,谁判刑了。你写那个干嘛?相声圈多少好人好事,可歌可颂的你不写,非得写谁判刑了……还有观众上后台找我们,因为那书上面没写张三李四,拿着书问我们上面写的是谁,让我们给轰出去了,你管得着管不着。”

对于这件事,我是支持王玥波的。原因很简单,首先,郭德纲爆料同行的所谓黑暗面同时,为何不写上“天津某年轻相声演员模仿领导签字贪污公款,利用职务之便偷拿行头”呢?这不是乌鸦站在煤堆上,光看见别人黑看不见自己黑嘛。

有网友评价,郭德纲拿这些历史八卦抹黑同行,相当于宋祖德骂卓伟侵犯明星隐私。

其次,你真有种索性就把真实姓名写上,把瓷实的证据贴上,也算是条刚正不阿的汉子,或者你用春秋笔法也算是你有文采。这种光说“某某”不点名的做法和小报记者有何区别?

最后,有人曾问王玥波有没有可能和郭德纲重归于好。

我认为,很难!

财经杂志王丽娜

我觉得应该判刑,不管是故意杀人还是过失使人,都应该为自己的行为付出代价,不能因为年纪小就成为逃避法律责任的借口。

三年扫黑除恶即将收官,是尾声但并非终结文|《财经》记者 王丽娜 编辑|鲁伟 2020年11月17日 19:16 本文7965字,约11分钟扫黑除恶将转入机制化、常态化开展,能否从根本上破解“黑恶势力犯罪屡打不绝”这个难题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进入三年期的尾声。10月19日上午,吉林省榆树市刘立军等23人涉黑案,在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下称“长春市中院”)一审宣判,这起案件曾被列为“吉林省十大涉黑案之首”。该案判决后,榆树市前法官于军伟终于摘掉涉黑“保护伞”的帽子。于军伟案发,系因2018年刘立军涉黑案调查中牵出的线索。于军伟曾利用职务便利,为刘立军的一项讼案出谋划策,将原本高息借贷案件拆分为两起房屋买卖纠纷案件,并判决所涉房屋买卖合同有效。事后,于军伟收受刘立军4万元。卷入刘立军涉黑案后,于军伟涉嫌的罪名几度变更。从监察委阶段涉嫌滥用职权罪、受贿罪,到起诉意见书中的涉嫌民事枉法裁判罪,再到公诉时涉嫌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受贿罪。最终长春市中院认定,于军伟构成受贿罪,不构成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于军伟跨越的这三个年头,正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的三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中共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自2018年1月开始,至2020年底结束,为期三年。三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果显著。9月25日公开的数据显示,仅自2019年10月以来,全国共打掉涉黑组织856个,打掉涉黑涉恶犯罪集团2458个,破获涉黑涉恶刑事案件万起。这一时期全国共立案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案件超过万起,给予党纪政务处分约万人、移送司法机关处理2395人。三年转瞬而过,但此次专项斗争收官并不意味终结,推动扫黑除恶机制化、常态化已箭在弦上。扫黑除恶三年素描自2020年8月以来,多位刑事辩护律师遇上涉黑涉恶案审判的“高峰期”,往来奔波于多起涉黑案的庭审现场。北京市中闻律师事务所律师刘长告诉《财经》记者,这几个月,他每月都有一个较大的涉黑案开庭,一般开庭时长都在一个星期以上,还曾经遇到两个涉黑案开庭时间“撞期”。他参与辩护的秦皇岛一起涉黑案,第一次开庭用时4天,庭审从每天早上9点到下午3点多,中间不休庭。他最近接到该案的第三次庭审通知,称11月要“开25天庭”。另一位律师近期也在频繁出差,“法院都在抢着开庭”。今年是扫黑除恶三年目标实现之年。4月,全国扫黑办提出,展开扫黑除恶大决战,深入开展“六清”行动,即线索清仓、逃犯清零、案件清结、伞网清除、黑财清底、行业清源。如今大批案件进入审结“高峰期”。据最高人民检察院(下称“最高检”)公开的数据,至9月底,还未审结的黑恶犯罪案件数量为671件5879人,较6月底分别下降了、。9月25日,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第二次推进会议透露,截至当天,全国打掉涉黑组织2367个、涉恶犯罪团伙29571个,34792名涉黑涉恶违法犯罪人员投案自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因涉黑涉恶犯罪被起诉的人数目前尚未有全面统计数据。7月22日的全国扫黑办新闻发布会曾透露,截至6月底,全国共起诉涉黑涉恶犯罪约万人,立案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约万件、处理约万人。此次扫黑除恶的力度前所未有。改革开放后,“黑社会”一词最早出现在1983年的“严打”中,此后陆续开展过几次专项打黑行动。2006年至2008年,全国曾连续三年部署打黑除恶专项斗争。2009年9月1日,公安部有关负责人介绍,专项斗争开展三年多来,“全国公安机关共侦办涉黑案件1267起,打掉恶势力万多个,抓获犯罪嫌疑人万余名。”对比上述两次三年期的专项行动,共同点是社会治安状况的好转,严重暴力案件案发率下降。2009年,公安机关曾通报,三年来,全国最能反映社会治安状况的杀人、伤害、抢劫、绑架、爆炸、放火、强奸等几类严重暴力犯罪案件持续下降,2008年比2005年下降了。2019年1月,公安部通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一年来,八类严重暴力案件同比下降。此轮三年期专项行动比此前的不同之处更多。仅从涉案人数看,最近三年抓获的犯罪嫌疑人是2006年至2008年三年专项行动的2倍还多。更显著的变化是,专项行动名称从“打黑除恶”变为“扫黑除恶”。一字之差的背后,“反映出党和国家在社会治理能力方面提升和形成现代化社会治理体系的期望。”中国犯罪学学会原副会长、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社会科学研究院院长康均心告诉《财经》记者。康均心解释,“打黑除恶”主要是点对点地解决治安层面的重点突出问题及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扫黑除恶”则以面为主、点面结合,全面解决社会治理层面的问题。康均心认为,这次扫黑除恶主要将解决几方面问题:一是加强基层社会治理,解决基层政权空心化、软弱化、家族化、被把持等问题,实现乡村振兴;二是精准打击黑恶犯罪,针对黑恶犯罪披着合法外衣、更隐蔽,呈现公司化、企业化运作的形式,需要透过现象看本质,更加有力地给予打击;三是实现社会共建、共治、共享,巩固执政基础,实现社会的长治久安。“扫黑除恶将是社会治理中一项需要长期坚持的决策部署。”康均心说。这次扫黑除恶有明确的目标、重点和路径。根据中央部署,2018年属于启动期,明确专项斗争打击的十类重点案件,如威胁政治安全、把持基层政权、利用家族或宗族势力称霸一方的黑恶势力,在征地、租地、建筑工程、交通运输、矿产资源、渔业捕捞等行业的黑恶势力,非法高利放贷、暴力讨债及插手民间纠纷的黑恶势力等;2019年为攻坚期,针对尚未攻克的重点案件、重点问题、重点地区集中攻坚。同时,把深挖“保护伞”作为中后期的主攻方向,铲除黑恶势力滋生的土壤;2020年是第三阶段,重在建立健全长效机制。不拔高、不凑数“是黑恶犯罪一个不放过,不是黑恶犯罪一个不凑数。”这是检察机关一再强调的办案原则,既要从严打击黑恶势力犯罪,又要依法规范办案,既不降格处理,也不人为拔高。诸如前述于军伟案这类涉黑涉恶案件,经过司法机关审理后成功“摘帽”。8月19日,最高人民法院(下称“最高法”)副院长、全国扫黑办副主任姜伟公开表示,截至7月底,各级法院在一审审结以黑起诉的案件中,有未认定涉黑犯罪;在一审审结以恶起诉的案件中,有未认定涉恶犯罪。京衡律师上海事务所律师余超曾参与“河南九农民恶势力犯罪集团案”的辩护。今年4月,信阳市中级法院在二审中改判,九名农民集体摘去“恶势力”的帽子。余超告诉《财经》记者,该案中九位农民平均年龄63岁,最长者是一名85岁的老汉,“开庭时,这名老汉语无伦次,也听不懂法官讲什么。该案实际上是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被拔高、凑数为恶势力犯罪集团的,好在最终通过司法途径予以纠正。”刑辩律师朱明勇自重庆“打黑”时代起,就代理过多起涉黑涉恶案,这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他代理的一些案件实现“摘帽”。朱明勇告诉《财经》记者,律师在为涉黑案辩护时,对于黑社会性质组织的四个特征,重点应当审查行为特征和危害性特征,因为行为方面的暴力和危害性方面的非法控制,才是涉黑组织不同于其他组织的根本特征。“实践当中,有众多合法存在的公司、企业、经济组织,他们都可能具备貌似与涉黑组织类似的所谓‘经济特征’和‘组织特征’,但他们显然不是黑社会性质组织。”朱明勇说。参与涉黑案件辩护时,朱明勇总结出一套“快速检测标准”:拿到起诉书后,先审阅该组织的所谓违法犯罪活动,造成的危害后果,是否达到了“重伤1起”或者“轻伤3起”以上。“如果未达到,肯定不构成涉黑,可以坚定地做‘去黑’辩护,而如果达到了,也不意味着‘黑’,仍然要做具体分析。”通过办案,朱明勇认为,一些地方“为了所谓的政绩、考核、指标”,出现了拔高、凑数的情况。辽宁海城的叶铁春涉嫌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一案,朱明勇参与辩护。朱明勇认为,叶铁春等人被指控为黑社会性质组织,没有造成一起轻伤害,还把叶铁春20多年前已经改判无罪的“流氓罪”一事又启动再审且改判有罪,“人为拔高、凑数的痕迹明显。”目前,该案仍在辽宁省海城市法院审理中。康均心也观察到,此次扫黑除恶个别地方存在拔高、凑数的现象;个别地方在量刑上比拼,看谁判决得重;“个别地方还比拼案件‘贴标’,是贴‘黑标’还是‘恶标’,还是两个标签都贴。”另外,个别地方司法机关,特别是检察机关滥用抗诉权。实践中出现对已经生效的判决,刑罚执行完毕20年以上,没有出现新的事实,又抗诉,撤回生效判决,重新起诉。他认为,涉黑涉恶都是刑法打击和社会治理的对象,但侦办涉黑涉恶案件多、判刑重,并不意味着社会治理能力的显著提升,扫黑除恶必须依法精准打击。最高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有关负责人曾在接受新华社记者采访时表示,要准确理解和把握“打早打小”“打准打实”的实质内涵,在准确查明事实的基础上,围绕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恶势力犯罪集团和恶势力犯罪、普通刑事犯罪的认定标准和界限,准确判定涉黑涉恶,构成什么罪,就按什么罪判处刑罚,坚持法治原则,既不能“降格”也不能“拔高”。对此,河南大学法学院院长蔡军对《财经》记者表示,产生黑恶势力的原因十分复杂,往往会经历从小到大、由“乱”生“恶”、由“恶”变“黑”的过程。如果不对有组织犯罪的早期或初级形态采取相应的防治措施、进行及早打击,就可能会滋生出黑恶势力,通过一系列的违法犯罪活动逐步完善组织结构、发展新的成员、完成资本积累,最终演变为有组织犯罪的高级形态。并且,有组织犯罪发展演变快、犯罪能量大、行为掩饰性强。这一特点决定了犯罪组织一旦坐大,相较于一般共同犯罪和普通犯罪集团,势必会有更大的社会危害性,并且更难以对其进行惩处。“如果等到其坐大成势之后才进行打击,显然为时已晚,既需要耗费更多的司法资源,也已经给社会造成了较为严重的破坏。”蔡军表示。至于如何“打早打小”,蔡军认为,应当坚持预防与惩治相结合,有黑扫黑、无黑除恶、无恶治乱,从源头遏制有组织犯罪的滋生与发展。一方面,要把源头治理作为扫黑除恶的治本之策,加大行业治乱力度。着力解决金融放贷、工程建设、交通运输、市场流通、自然环保、文化旅游、信息网络等行业领域中存在的乱象,深化平安乡村建设,使黑恶势力无处生根;另一方面,前移治理关口,对涉黑涉恶违法犯罪行为及早发现、及早出手。“需要强调的是,‘打早打小’绝不意味着对尚处于低级形态的犯罪组织可以‘拔高’为黑恶势力处理。不但要‘打早打小’,更要‘打准打实’。”蔡军指出,一方面要坚决杜绝“下指标、配任务”的不当做法;另一方面,司法机关应当恪守罪刑法定原则,对黑社会性质犯罪组织、恶势力与恶势力犯罪集团进行准确认定,严格区分违法与犯罪、此罪与彼罪、轻罪与重罪,在法治框架内科学合理地处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此外,还应当切实把好案件事实关、证据关与程序关,保障犯罪嫌疑人的诉讼权利。破解涉黑资产处置难题“打伞破网”、“打财断血”,是此次扫黑除恶中后期的重点任务之一。9月28日,全国扫黑办举行第5次新闻发布会。会议透露,全国扫黑办挂牌督办的111起案件中,已办结39起,尚在侦查阶段3起,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及“保护伞”3869人,查封、扣押、冻结涉案资产1280亿余元。中央政法委副秘书长、全国扫黑办副主任雷东生指出,黑恶势力往往以开办企业为掩护,非法攫取巨额经济利益。对于此类案件,要精准“打财断血”,在全面清查涉案财产、斩断利益链条,防止黑恶势力死灰复燃的同时,严格甄别合法财产和非法财产,依法保护合法财产、合法经营。涉案财产处置是涉黑涉恶案件中的难点之一,这类案件因牵涉人员广泛,情况复杂,财产性质和权属甄别困难。2019年4月,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司法部联合下发《关于办理黑恶势力刑事案件中财产处置若干问题的意见》,提出追缴、没收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涉案财产,既要保证充分剥夺犯罪利益,也要保障公民的合法财产权,并明确准确处置涉案财产的实体与程序规定。在吉林涉黑第一案刘立军案中,长春市中院一审判决刘立军构成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敲诈勒索罪、强迫交易罪等,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25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判处刘立军的妻子有期徒刑7年6个月,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刘立军案的一审判决长达344页,其中有23页罗列了该案查封的房产、车库、土地,扣押的车辆等物品及冻结的银行账户,其中仅查封的房产就有100余处。庭审中,刘立军案的辩护律师曾提出,查扣的财物未合理甄别刘立军夫妻与公司的财产,以及刘立军夫妻与未涉案成年子女的合法财产,但这些问题在裁判文书中并未得到回应。对涉案财产处置的程序问题,刘立军案的律师提出了多项意见,比如侦查机关未制作财产清单随案移送,银行账户冻结文书的合格率为,冻结文书未明确冻结数额和期限等。在2020年8月刘立军案的庭审中,一名律师还在法庭上提出,办案机关还到律师事务所追缴律师费,“(律师费)是律师劳动所得,依法不应该追究。”多名法律界人士表示,涉黑涉恶案件还应进一步完善涉案财产处置制度——注意甄别合法财产与违法犯罪财产的界限,个人财产、家庭财产与企业财产的界限,个人财产、个人的合法财产与企业和家庭的合法财产的界限。刘长办理的一起涉黑案,被告人并未涉案的女婿经营的酒店、女儿名下的车辆都被认为属于涉黑资产被查扣,并且在法院审结前,酒店就已被托管并重新更名。在另一起案件中,律师发现查扣的车辆与案件无关,提出异议后,办案部门返还了车辆。知名企业家因涉黑涉恶被查后,对其企业的影响不言而喻。朱明勇辩护的河南南浦集团董事长秦新伟案就是一个鲜活的例子。秦新伟因为几起与租户之间的房屋租赁纠纷(均已经法院民事判决),一审被认定成恶势力犯罪集团,判处有期徒刑17年,秦新伟在洛阳投资数十亿的化工项目由此中断,其企业一夜之间濒临倒闭。2020年10月27日,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撤销秦新伟案原审判决,发回重审。精准“打财断血”的同时,依法保护产权,保障民营企业生产经营正在引起重视。9月25日,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会议透露,自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对打掉的涉黑组织涉及的企业及资产实行依法托管代管。目前已托管代管资产在亿元以上的涉黑组织涉企业887家,资产达632亿余元。扫黑除恶如何常态化此次三年期的扫黑除恶专项行动,尾声在即,但并不意味着终结。9月17日,全国扫黑办会议提出,推动扫黑除恶机制化、常态化,统筹推进《反有组织犯罪法》立法工作。对此,蔡军表示,在新的历史条件下,以黑恶势力犯罪为代表的有组织犯罪是各种社会矛盾长期积累、交织的结果,是一种长期性、现实性和综合性的社会现象,对其进行治理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不可能一蹴而就、一劳永逸。“专项斗争本质上是一种运动式治理,具有一定的期限,在治理期内虽然能够较好地实现眼前目标,但在运动过后,随着关注重心的转移,可能会不断反复。”因此,必须建立起稳定的长效机制,依靠常态化的综合治理模式,确保扫黑除恶能够转入机制化常态化开展,从根本上破解“黑恶势力犯罪屡打不绝”这个历史性难题。蔡军认为,《反有组织犯罪法》是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的重要法治基础。推动扫黑除恶工作进一步法治化、规范化、专业化,建立健全涉黑涉恶违法犯罪防范打击、遏制黑恶势力滋生蔓延的长效机制,还将为今后治理有组织犯罪提供稳定坚实的法治保障。一方面,制定《反有组织犯罪法》,是中国相关法律制度与时俱进、完善发展的客观要求;另一方面,制定专门的《反有组织犯罪法》,也是借鉴国际立法成果、符合国际发展趋势的有效举措。“一直以来,如何有效惩治与预防有组织犯罪都是一个世界性的难题。”前述会议还透露,抓紧完善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的意见稿,建立智能公开的举报机制、“打早打小”的惩处机制、源头治理的防范机制、精准有效的督办机制、持续推进的领导机制、激励约束的考评机制等六大机制。朱明勇强调,扫黑除恶中需要强化《刑事诉讼法》中“保障人权”的理念,让“打击犯罪”与“保障人权”这两大价值在常态化的执法和司法当中并举、不偏废其一,保障被告人及其辩护律师的辩护权。朱明勇观察到,传统的律师会见难、阅卷难问题,在此轮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又卷土重来,有看守所以涉黑案件的律师会见需要“办案机关同意”、“开具已经备案的证明”等各种名义,阻扰律师会见;有办案机关以案卷需要扫描为由,限制律师阅卷。然而,审查起诉期只有一个月,如果先花15个工作日扫描案卷,等到通知律师阅卷时,数百本案卷往往留给律师查阅的只有10天不到的时间,根本无法保障有效辩护。“还有法院以被告人已经‘认罪认罚’为由,不准律师做无罪辩护,这些现象都值得重视。”蔡军还认为,办案机关在办理有组织犯罪案件时,应当全面调查涉案财产状况,收集证明其来源、性质、用途、权属及价值的有关证据,依法对涉案财物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措施。充分发挥金融机构等单位的作用,为涉案资产建立统一的专门查询机制,建立涉案账户紧急止付制度,完善集中查询、冻结和定期续冻制度。“应当完善涉案财产保管机构建设、涉案财物先行处置程序与涉案财产移送等制度,建立办案部门与保管部门、办案人员与保管人员相互监督、相互制约的制度,以保证涉案财产处理的有效性、及时性与透明性。” 蔡军表示。【版权声明】本文为腾讯新闻“哈勃计划”稿件,著作权归《财经》独家所有,授权深圳市腾讯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独家享有信息网络传播权,任何第三方未经授权,不得转载。打开财经APP, 查看更多精彩内容更多相关评论 热门推荐工作人员:居民不用太担心江西抚州东乡区就“组织核酸检测”发布情况说明《财经》专稿裁员收缩后,东南亚最大电商平台Shopee怎么样了?《财经》专稿专访刘经南院士:全球四大卫星导航系统里,中国北斗最好 | 《财经》特稿《财经》专稿长寿时代,怎样“投资养老”最划算?《财经》专稿2023年新能源汽车还能持续火爆吗?《财经》专稿索偿超70亿,民生银行诉泛海控股及卢志强等《财经》专稿中低收入家庭财务调查:现金流赤字,不信任保险《财经》专稿一千多条调控政策后:利率降了,你今年会买房吗?《财经》专稿兔年中国经济:修复中蕴新生《财经》新媒体专稿打开财经APP2022元宇宙年度最具投资价值榜单重磅发布打开财经APP, 查看更多精彩内容下载客户端, 查看更多精彩内容打开快讯【港股午评:恒指涨跌持平 软件股表现突出 商汤涨超12%】港股三大指数涨跌不一,恒指午间收盘微跌0.打开快讯【韩国将中国公民赴韩短期签

目前不会判刑,对于不满14岁的孩子犯法,国家应该原谅,也没有相关的制裁法律。这种未成年具有一定特殊点,不能一刀切,

呵呵 不解释清楚不给你 更何况你的分儿也不多

  • 索引序列
  • 财经杂志王波明节目
  • 财经杂志主编王波明
  • 财经杂志王波明完整视频
  • 财经杂志王月波
  • 财经杂志王丽娜
  •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