塞门扎涉嫌论文造假一事若是得到证实,其所在的医学领域将受到巨大冲击,与此同时诺奖权威性也将再遭质疑。
在去年被授予2019年的诺贝尔生理学或医学奖的格雷格·塞门扎,却于今年10月以来被曝出与一桩“学术造假事件”存在紧密关联。
原本塞门扎只是涉嫌“在造假的论文中署名指导身份”,但紧接着有学术大拿认为,既然这次可以造假,那么以前是否也造假了呢?于是就开始着手调查塞门扎以前的论文。
结果不查不知道,一查吓一跳——
根据知名学术打假网站Pubpeer上更新的报道:
须知,塞门扎早期因为发现了使癌细胞适应缺氧环境的HIF-1,而在该领域拥有奠基人一般的学术地位,一旦其多达40篇论文的造假嫌疑被证实,那么很可能将在该领域引发地震般的巨大冲击,这种后果是不堪设想的。
虽然在过去很长一段时间,诺贝尔奖都被视为世界性的权威奖项,但由于该奖项依赖于西方为其提供的资金援助,因此要做到绝对的客观、绝对的免受政治影响是很难做到的。
诺贝尔奖的文学领域被认为是“受污染”最严重的一个领域,在过去几十年里其评奖权威性已经遭到过多次挑战,而诺贝尔奖的科学领域则恰恰相反,一直还是很有权威的。
然而此次的塞门扎事件,实在是太过骇人听闻了。
一个涉嫌学术造假长达18年的学者,非但成为了享誉业界的医学大牛,甚至还获得了2019年的诺贝尔医学奖?这换做以前,说出去都没人敢信。
这件事或将引起学术界对于诺奖科学领域权威的质疑。
我觉得相关部门应该调查清楚,毕竟这个有关个人名誉问题,如果是真的,这名诺奖得主应该向大众公开道歉。
诺奖得主塞门扎涉嫌论文造假,这件事情的依据是因为发现了一些图纸有涂抹和修改的痕迹。
诺奖得主塞门扎涉嫌论文造假,是因为在他的论文中,出现了造假的行为,然而他作为合著者,可能没有参与实验过程,所以只是在论文上挂了一个名字,具体情况还有待考虑。
近日,德国独立科学记者列昂尼德施奈德(Leonid Schneider)在其科学新闻网站为了更好的科学(For BetterScience)上发出了一遍中国论文的数学领域有很多进行造假。施耐德和其他两个学术造假者称,涉嫌造假的论文数有65篇之多,中国44所高校中有77位署名作者,包括吉林大学、湖南大学、哈尔滨工程大学等“985”和“211”大学,以及衢州职业技术学院等高职院校,其中湖南高速铁路职业技术学院铁路建筑系里有一名作者涉嫌论文造假。
近年来,中国许多学术领域都出现了假论文,由于数学领域内的论文极为严谨还需要被同行检查造假的可能是微乎其微,因为它很容易被同行测试。有很多问题,如重复剽窃、伪造同行评议、虚构作者等等,被撤回得有21篇之多。
“有人说数学界是纯洁的,但事实上,剽窃现象一直存在。今天没有,明天也会有,这是一个国际性问题。不聪明的人一抓一大把,更有甚者整段都抄,这样的一找就会被发现。而且手段很高的人,他抄的不是文章本身而是核心思想,但是专家会一眼就知道这是剽窃。”一个为外国著名大学教授这样回答说。“我不知道我为什么要假冒外国作家,作家们建立海外关系也许是一些大学鼓励的,这是我能想到的唯一原因。”该教授分析说。
南京师范大学数学科学学院教授陈永高也对“虚构的外国作者”感到困惑。“在审阅手稿时,我从不关心作者的姓名和国籍,我只看数学内容是否值得出版,在我们看来那些出版社也不会在乎作者是谁是什么样的国籍。”陈永高表示,这些杂志的影响也不是很高,基本属于应用数学领域,这些杂志的内容还是值得一看的,但是那些编辑者会很严格的进行审核,这是他们的责任。
是的,2019年诺贝尔生理学或医学奖得主格雷格·塞门扎(Gregg L. Semenza)涉嫌学术不端事件持续发酵。
截至10月20日上午,知名学术打假网站Pubpeer上曝出的争议论文已增至40篇,时间跨度长达18年。这些论文被质疑一图多用或图片PS,少数文章还被质疑存在伦理问题。
而涉嫌造假的论文中,涉及“乳腺癌”“冠状动脉异常”“高血压”“红细胞增多症”等疾病的论文超过一半。
不幸中的万幸,诺贝尔奖官方网站上公示的两篇“关键著作”,以及1993年发表于《生物化学学报》(Journal of Biological Chemistry)的论文Characterization of hypoxia- inducible factor 1 and regulation of DNA binding activity by hypoxia没有被打假。
扩展资料
塞门扎的诺贝尔奖大概率不会因此撤销:
塞门扎被曝学术造假后,很多人联想到2018年哈佛大学教授Piero Anversa因造假被撤31篇论文的惊天丑闻。Anversa所“发现”的“c-kit阳性心脏干细胞”可能并不存在。这一事件给相关研究领域造成了严重和深远的影响。
但低氧研究领域学者陈光(化名)在接受《中国科学报》采访时表示,塞门扎论文出现的问题,大概率不会产生如此大的影响。
“塞门扎最重要的贡献是他上世纪90年代发现低氧诱导因子HIF-1的一系列工作,这批被曝有问题的论文不在其中。事实上,发现HIF-1的工作是非常扎实的,HIF-1的存在也被后续的一系列研究所证实。”陈光说,“我们看到,目前被人质疑的多数是一些向下游转化的研究。”
“如果早两年出现这种情况,塞门扎很可能不会获得诺贝尔奖。但即便现在曝出来了,他的诺贝尔奖也大概率不会因此撤销。”他说,“毕竟,历史上诺贝尔奖还曾颁发给完全错误的研究、错误的结论,但也没有过撤销的先例。”
参考资料来源:光明网-诺奖得主涉嫌造假论文增至40篇!领域“地震”要来了吗?
1. 2008年10月16日,浙江大学药学院收到反映药学院副教授贺海波学术不端的邮件。收到该邮件后,在院、校两个层面相继组成了调查组,当天即着手调查此事。2008年10月23日,在学校着手调查贺海波学术不端行为一周后,“新语丝”网站披露了其一稿多投行为。经过一段时间的演变,春节后,事件引起了众多媒体和社会各方面广泛关注,成为社会舆论的一个热点。贺海波2006年6月博士毕业后进浙江大学药学博士后流动站从事研究,合作导师为李连达院士。李连达是该校聘任的药学院院长。在整个“贺海波论文事件”处理过程中,学校共核查了贺海波及其所在研究室相关人员涉嫌学术道德问题的论文20篇,其中贺海波涉及论文9篇。除作为合作作者的1篇论文外,贺海波作为第一作者的8篇论文均不同程度地存在剽窃、抄袭原博士导师实验数据,以及一稿两投、部分图表数据张冠李戴、重复发表、擅署他人名字、擅自标注基金资助、捏造知名专家帮助修改英语等严重学术不端行为。有鉴其问题确凿,本人供认不讳,学校当即作出了处分:去年11月决定撤销其副教授职务和任职资格,解除聘用合同。由于贺的行为在国内外范围内造成了极其严重的后果,学校决定将其开除出教师队伍。贺海波8篇有学术造假内容的论文的通讯作者均署为我校中药药理研究室主任吴XX副教授。根据至今近4个月的调查,没有证据指向吴直接参与了上述论文的写作和最初投稿;但他在贺海波的部分问题论文录用或刊出后,作为通讯作者将其用于申报项目,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本人也存在重复发表学术论文等问题;此外,中药药理研究室的学风监管失范,作为研究室主任严重管理失职。最近,我们在查清事实的基础上作出决定:撤销吴担任的中药研究所所长助理及中药药理研究室主任职务,给予行政记大过处分,并解除其聘用合同。根据所有相关人员的陈述、笔迹鉴定和目前掌握的其它材料来看,涉及贺海波8篇有学术造假内容的论文中李连达院士的署名,是在其不知情的情况下被贺海波擅署的,没有证据说明李连达参与了论文造假、剽窃和抄袭等。李连达院士作为院长、学术带头人和合作导师,对贺海波事件负有疏于管理、教育不力、监管督察不严的责任。现院长任期届满,学校将不再续聘。2. 2009年的岁尾对于井冈山大学的讲师刘涛和钟华来说将是难跨过的一道年关,他们在2007至2008年共发表70篇论文的骄人战绩变成了一场难以收拾的闹剧。日前,一份三人署名的社论通告近期发布在国际学术期刊《晶体学报》上,认为刘涛和钟华的70篇论文涉嫌伪造数据,明确指出,这些研究“是不可能从这些数据中产生的操作”的“学术欺”。消息在国内引起热议,对井冈山大学校长张泰城来说,更是平地惊雷。张泰城:原来从来没有发生这样的事情,我们也感到非常震惊。其中一个人在外面学习,我们把他叫回来,停职调查,一经查实我们会严肃处理。这是他们个人的行为,学校对这样学术造假、篡改数据的行为是非常痛恨的,井冈山精神就是实事求是。除了论文数据涉嫌造假,两名作者的身份也从讲师摇身变成了教授和博士,许多网友对这双重欺非常愤慨。记者采访了井冈山大学党委书记万继抗,在万继抗的介绍中,第三重造假又浮出水面。万继抗:刘涛是搞工学的,从专业发展上他不可能在这个领域里研究,但他偏偏在这个领域里发这么多文章(27篇)。他也是受到钟华的启发,钟华私下里把这里面的奥秘告诉他,然后他就也有意在上面发文章。名利驱使应是关键什么有这么大的吸引力,使两名讲师为了发表论文不惜频频犯错,许多评论都指向职称评定,调查中记者发现,名利的驱使才是关键。井冈山大学校长张泰城:跟他们两个评职称应该都没有关系,如果2007年的文章应该在2007年初或2006年做的,但他们都是讲师,到现在还是讲师。万继抗:不好认定他们是为了评职称而造假,如果是为了评职称他不会要求这么多论文,不会要求在一个刊物、短短的一段时间里发几十篇,这已经是有点疯狂的行为了。他不是职称评定的导向功能了。在核心期刊上发表文章,被三大检索系统检录的文章,篇数都很低的,不会要求有几十篇之多,(应该是)是个人名和利的驱使了。万继抗也表示了对刘涛和钟华的痛心。万继抗:这两个老师这种情况我们也很痛心,30多岁,正在一个好的趋势当中,出现这么严重的违反学术道德的行为,对他们将来的发展肯定会产生极大的负面影响,这是一条“高压线”啊。井冈山大学校长张泰城表示,论文涉嫌造假1年前也引起了学校的怀疑,但刘涛和钟华草率的解释导致了有关职能部门的忽视。张泰城:他们发论文的事学校有关职能部门是知道的,因为我们会统计。一开始就怀疑他造假,觉得怎么会发表这么多,后来他们说晶体这种比较容易,发现一个分子的结构有点差异。《晶体学报》社论表示,调查仍在继续,所有由井冈山大学投递到《结晶学报》相关卷册的稿件现已被标记,并检查其真实性,问题论文数量可能继续攀升。不少人评价,这是“井冈山大学”被拖入了黑名单,这意味着,未来,有可能来自这个学校的任何论文,都要经过严格的审核,才能在国际学术刊物上发表,井冈山大学党委书记万继抗坦言,负面影响需要一一面对。万继抗:产生的负面影响极广泛,这个是肯定的。对井大的形象、对井冈山大学的教师都会产生影响,如果《晶体学报》采取一些制裁的措施,这也是情理之中,网友有批评也是情理之中。3. 黄宗英,男,1993年攻读北大美国文学博士学位,1996年7月留校任教,1997年8月晋升为副教授,事发前是系工会主席。对黄展开调查起因于今年1月2日,一网民在学术批评网上发表《一部不折不扣的抄袭之作———评北京大学英文系副教授黄宗英先生著〈艾略特———不灭的诗魂〉》。这位署名为“钟南虎”的网友以7000余字篇幅详细罗列《艾》书的剽窃细节,认为黄的《艾》书乃基本直接剽窃自英国作家彼得·阿克罗伊德所著《艾略特传》。此后,北大外语学院成立学术小组进行调查。2月18日,黄宗英提交《自查报告》,认为“直接从《艾略特传》中译本抄袭而来的”文字只占总字数的25.6%,其他是用“采用”、“参照”、“改写”、“改译”等方法,不算直接抄袭。对于其他书稿以及论文存在的问题,黄则予以否认。但《北京大学英语系核查组关于黄宗英学术剽窃行为的评价报告》称,根据《美国语文学会研究论文写作指南》对剽窃行为的定义,黄宗英的《艾》书剽窃部分占到全书的74%。同时,黄宗英在国际会议上宣读的论文《“一个人本身就是一座城市”:威廉斯的〈帕特森〉》,基本上是对三位美国学者论述长诗《帕特森》的原文进行缝补连缀而成的抄袭作品。《北京大学英语系有关黄宗英学术违规问题的定性意见和处理意向》显示,今年1月起,北大英语系学术小组对黄宗英1999年至2003年期间的学术成果:《艾略特———不灭的诗魂》(长春出版社1999年)、《抒情诗史论》(北京大学出版社2003年)、英诗《古舟子咏》详注、8篇学术论文,以及1篇英文国际会议论文的审查发现,“所有发表著作均有明显剽窃问题,且程度严重,面积大……有严重剽窃情节的文章达20篇”。北大英语系副教授黄宗英因学术剽窃行为,日前被院方解聘。黄的剽窃细节以及北大外语学院的处理意见已在学术批评网上公开发表。4. 黄庆,男,教授、博士生导师,四川省首批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历任西南交通大学研究生院副院长、院长和西南交大副校长。西南交大经管学院院长贾建民在内的7名教授,实名举报黄庆9年前的博士论文抄袭。西南交大学术委员会作出认定结论,称“黄庆博士论文第四章抄袭事实成立,且性质较严重”。随后西南交大对黄庆的抄袭问题作出处理,取消其博士学位,撤销其研究生导师资格。最近记者从西南交大的官方网站上看到,该校现任领导名单中,曾经担任该校副校长的黄庆没有名列其中。5. 学生举报导师:全国最早的案例是2011年山东大学博士后甄鹏举报其硕士阶段的导师山东大学物理学院教授李华学术不端。 与此相关联,甄鹏将其同事起诉到法院,最后闹到最高人民法院。此事经《济南时报》、《齐鲁晚报》、山东电视台齐鲁频道和公共频道报道,科学网、新浪网等转载,引起当时的广泛关注。2014年初,复旦大学王宇澄举报其导师王正敏院士成为舆论热点。 这是第二起学生举报导师事例。
目前来说其实写论文并没有什么好的途径,写论文主要是发表自己的一个研究,所以要做研究才能够写出论文,要有专研精神才能够产出比较多的论文,这是唯一捷径。
中国65篇数学论文涉嫌造假是真的新闻,论文当然可以造假,而且每年都有大批量造假论文流出来,当然相关部门也一直在打击造假行为。
我觉得翟天临确实再次被打假,我希望这些事情不要再发生了,否则以后真的是论文的检查会越来越严格。
因为他屡次做假才会被打假,所有的事情都是他自己做出来的,别人没有强迫他。
近日,德国独立科学记者列昂尼德施奈德(Leonid Schneider)在其科学新闻网站为了更好的科学(For BetterScience)上发出了一遍中国论文的数学领域有很多进行造假。施耐德和其他两个学术造假者称,涉嫌造假的论文数有65篇之多,中国44所高校中有77位署名作者,包括吉林大学、湖南大学、哈尔滨工程大学等“985”和“211”大学,以及衢州职业技术学院等高职院校,其中湖南高速铁路职业技术学院铁路建筑系里有一名作者涉嫌论文造假。
近年来,中国许多学术领域都出现了假论文,由于数学领域内的论文极为严谨还需要被同行检查造假的可能是微乎其微,因为它很容易被同行测试。有很多问题,如重复剽窃、伪造同行评议、虚构作者等等,被撤回得有21篇之多。
“有人说数学界是纯洁的,但事实上,剽窃现象一直存在。今天没有,明天也会有,这是一个国际性问题。不聪明的人一抓一大把,更有甚者整段都抄,这样的一找就会被发现。而且手段很高的人,他抄的不是文章本身而是核心思想,但是专家会一眼就知道这是剽窃。”一个为外国著名大学教授这样回答说。“我不知道我为什么要假冒外国作家,作家们建立海外关系也许是一些大学鼓励的,这是我能想到的唯一原因。”该教授分析说。
南京师范大学数学科学学院教授陈永高也对“虚构的外国作者”感到困惑。“在审阅手稿时,我从不关心作者的姓名和国籍,我只看数学内容是否值得出版,在我们看来那些出版社也不会在乎作者是谁是什么样的国籍。”陈永高表示,这些杂志的影响也不是很高,基本属于应用数学领域,这些杂志的内容还是值得一看的,但是那些编辑者会很严格的进行审核,这是他们的责任。
既然是贩卖的论文,并不是自己亲自写的论文,那么如果买过来作为自己的论文,这个显然是不合适的,是一种学术造假的行为。
法律分析:职称评审所有资料荣誉都必须是真实的,实事求是提醒资料。任何虚假行为都是违反纪律。已经查出评审结果作废,还要受到相关处罚。
法律依据:《关于处理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中违反政策纪律问题的暂行规定》 第二条 专业技术人员在评聘专业技术职务时,凡有填报假材料,提供假数据、假成绩、假论文、假成果、假获奖证明或伪造学历、任职年限等情况之一的,取消其申报晋升的资格;已取了专业技术资格的,由审核部门予以取消,已被聘任(任命)职务的,还要由聘任(任命)单位领导予以解聘(撤消);自查实之月起未满五年的不准其再申报晋升专业技术职务;并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警告至撤销职务的党纪处分或警告至撤职的行政处分。
职称评审时买的论文算作假。所谓学术不端,是指的文章大幅抄袭他人,或者一稿多投,一稿多发的行为,包括买卖论文,伪造相关学术成果。论文常用来指进行各个学术领域的研究和描述学术研究成果的文章,简称之为论文。
当然算学术造假。学术造假是指剽窃、抄袭、占有他人研究成果,或者伪造、修改研究数据等的学术腐败行为。学术造假首先是一种违背学术道德和科学精神的表现,是学术领域中学风浮躁和急功近利的产物。
首先,如果是为他人代写学位论文或者其组织者,如果属于在读学生的,可以给予开除学籍处分;属于学位授予单位的教师或其他工作人员的,可以开除或解除聘任合同。
对于弄虚作假购买论文的学生,一经发现,取消其学位申请资格;已获得学位的,撤销其学位,并注销学位证书。
除了买卖论文,还有对论文数据作假或者剽窃他人作品和学术成果也是不允许的。对于违反国家的有关规定或弄虚作假行为,在申请所示学位过程中,被发现者,取消本次申请资格,三年内不再接受申请。获得硕士学位证书后被发现者,将撤销其授予硕士学位的决定,吊销其硕士学位证书。
而且,学生指导老师也有可能受到处分,情节严重的,可以降低岗位等级,直至开除或解除聘任合同。如果学校多次出现学位论文作假或者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影响恶劣的学位授予单位,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学位委员会可以暂停或者撤销其相应学科、专业授予学位的资格;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可以核减其招生计划,并对负有直接管理责任的学位授予单位负责人进行问责。
学位论文造假处罚结果:
对于学位申请人员论文作假的,《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办法》明确规定,未获得学位者,“学位授予单位可以取消其学位申请资格”。已获得学位者,“学位授予单位可以依法撤销其学位,并注销学位证书”。取消学位申请资格或者撤销学位的处理决定应当向社会公布。并从做出处理决定之日起至少3年内,各学位授予单位不得再接受其学位申请。不仅如此,学位申请人员为在读的学生,还将面临开除学籍的处分,如果是在职人员,学位授予单位除给予纪律处分外,还将通报其所在单位。
除了学位申请人员学位论文作假将受到惩治外,对帮忙作假者,《办法》也做出了严厉处罚规定。在校学生为他人代写、出售学位论文或组织学位论文买卖、代写,同样会受到开除学籍的处分。学校或学位授予单位的教师及其他工作人员参与作假,则面临开除处分或解除聘任合同的处理。对于社会中介组织、互联网站和个人,组织或参与学位论文买卖、代写的,将由有关主管机关依法查处,并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抄袭容易被查出来,造假的话只要不是太假太明显查出来概率不大,因为你不是什么知名教授,没多少人关注你的论文,毕竟就连大学教授,数据造假的不要太多。你看中文期刊上的论文,很多按照论文上写的去做实验得出的数据是跟他不一样的,很明显是造假的
学位论文作假行为的类型:
本细则所称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包括以下类型:
1、购买、出售学位论文或者组织学位论文买卖的;
2、由他人代写、为他人代写学位论文或者组织学位论文代写的;
3、剽窃他人作品和学术成果的。包括原封不动或基本原封不动地复制他人作品和学术成果 的;使用他人学术观点构成自己学位论文的全部核心或主要观点,将他人学术成果作为自己学位 论文主要部分或实质部分等行为;
4、伪造数据,包括主观臆断地在学位论文中捏造或篡改研究成果、调查数据、实验数据或 文献资料等行为;
5、有其他严重学位论文作假行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