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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类论文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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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类论文范文

社会保障法律制度是当代各国法律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社会保障立法模式的研究作为社会保障法律制度研究的一部分,显然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下面是我为大家整理的社会保障 毕业 论文,供大家参考。

社会保障水平是社会保障体系的关键要素之一,对于社会保障制度的建立、完善与运行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适度的社会保障水平,对于国民经济、社会和社会保障自身的发展具有积极的作用。本文将通过对我国社会保障现状的分析及指标的分析,来评价中国当前的社会保障水平。

一、社会保障水平及指标

社会保障水平是指一定时期内一国或地区社会成员享受社会保障的高低程度。西方国家一般把社会保障总支出占GDP的比重作为衡量社会保障水平的主要指标。其中,社会保障支出总额是指一定时期内一国或地区实际支出的各种社会保障费用总和。社会保障支出总额占GDP的比重,集中反映了一国或地区的经济资源用于提高居民社会保障待遇水平的程度。

判断社会保障水平适度与否的标准不是单一的,需要考虑的因素有:社会保障制度是否保证了公民具有一定的经济生活水平并能抵御不可抗拒的社会风险;社会保障支出是否与国民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是否与社会各方面的承受能力相适应;社会保障结构是否与国民经济产业布局相适应;社会保障水平是否有助于促进就业与统一的劳动力市场的形成;等等。

二、我国社会保障水平适度性分析

(一)国内学者对于我国社会保障水平的研究

长期以来,我国的社会保障实行分散化管理,社会保障水平的统计缺乏规范的指标体系,不同专家对我国社会保障水平的推算也不尽一致。以1994年为例,郑功成教授推算该年社会保障水平为,加上其他未统计因素,社会保障水平为10%~12%;穆怀中教授的小口径推算为,中口径(含住宅投资)为,大口径(含住宅投资和价格补贴)高达。根据穆怀中教授的推算,尽管我国人均GDP低于西方工业化国家20世纪60年代的水平,但我国中口径(含住宅投资但不包括价格补贴的社会保障费用总额)的社会保障水平与它们60年代的水平并不逊色。

(二)我国社会保障水平的国际比较研究

以发达市场经济的国家为参照,普遍认为我国目前的社会保障水平偏低。比如,1991年,瑞典、英国、美国社会保障支出占中央财政支出的比重分别为、、。而我国2001年社会保障支出占中央财政支出的比重仅为。

与我国人均GDP接近的国家进行比较,2002年,我国人均GDP接近1000美元,当年社会保障支出占GDP的比重是。而与我国人均GDP接近的国家,如玻利维亚、哈萨克斯坦、俄罗斯等国,社会保障支出占GDP的比重依次为、、。因此,我国社会保障水平既不显得过高,也不显得过低。

(三)城乡社会保障水平比较分析

由于我国长期实行城乡二元社会结构,城镇几乎形成了一个相对独立的系统,存在着类似于西方发达国家的福利制度,享受以高就业、高补贴、低收入为特征的、相对完善的社会保障服务;而农村居民仅拥有建立在农村集体经济基础上的以社会救济、“五保户”供养和合作医疗为核心的社会保障,并未能享受到真正现代意义上的社会保障,存在着水平偏低的社会保障,一定程度上,城镇较高水平的社会保障是以牺牲农村的保障水平为代价的。在城乡之间,我国城乡居民享受到的社会保障待遇差别极大。比如1994、2001年城市人均社会保障费用支出是农村的100倍多。

总的来说,对于目前我国社会保障水平适度与否的判断,并不是一个非此即彼的问题,而是过高与过低并存,存在着结构性矛盾,需要进一步改革和完善。 三、保持我国社会保障水平适度的建议

(一)正确处理社会保障与经济发展的关系

建立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社会保障体系,这是我们 总结 了许多国家特别是福利国家的 经验 教训所得出的一个正确结论。但是,到底什么样的社会保障水平是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社会保障支出必须依赖经济发展,但并非任何意义上的福利支出都会削弱或阻碍经济增长。某种意义上的福利支出可能带来经济增长,或为经济增长创造前提条件。目前,我国尚处于社会保障制度的建设阶段,社会保障支出占GDP的比例本来很低,加之在改革不断深入的过程中,难免回出现失业率上升之类的问题,因此,一定时期内社会保障支出增长是应该的。建议我国在目前阶段,适当增加社会保障支出占GDP的比例,这不但会为经济增长创造稳定的社会环境,还可能成为推动经济增长的动力,要辨证地看待福利支出与经济增长的关系。总之,存在着这样一种良性循环:随着经济发展适度增加对社会保障的投入,得大多数人创造更多的发展机会,可以赢得经济和社会更加健康、协调、更可持续的发展。

(二)提高社会保障支出占GDP的比重

目前我国社会保障支出占中央财政支出的比重仅为,与发达国家相比有较大差距,这种财政支出结构是不合理的。因此,要发挥财政在筹集社会 保险 资金中的主 渠道 作用,切实调整财政支出结构,提高财政支出中社会保障支出的比重,建立稳定的财政对社会保障支出的投入机制。各级财政超收的增量除用于法定的支出外,其余应主要用于充实社会保险基金。与此同时,要防止社会保障支出水平过高于GDP的增长,出现福利国家危机。因此,除了建立GDP对社会保障支出的正常支持机制,还要建立二者的动态弹性机制,使社会保障支出随着GDP的增长动态变化,但处于适度区域内。

(三)加快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建设

当前农村要以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以及新型合作医疗制度为重点和基础,全面推进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将社会化养老 措施 与家庭养老相结合,由政府出面理顺农村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体制,使老年人的生活质量不断得到提高。当然,不同地区社会保障的标准、社会保障模式也应有所不同,不能一刀切,而是要根据各地经济发展的情况,形成层次分明,标准不同的社会保障制度。经济发达地区保障程度高一些,欠发达地区保障程度低一些。财政要加大对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的支持力度,改变以前重城市、轻农村的状况,提高财政对农村的社会保障补助支出。

(四)改革城镇社会保障制度

改革和完善城镇社会保障制度,坚持“有升、有降”的方针。取消一些不合理、过高的福利项目,改革工资制度,实行工资货币化;改革一些垄断性部门的福利制度,降低其社会保障水平;增加对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资金的投入,增加对城市低保户、无劳动能力者等弱势群体的投入,保证其过上有人格尊严的生活;继续完善城镇基本医疗、养老、失业、工伤、生育保险,保证公民能抵御不可抗拒的社会风险。总之,把城镇居民的社会保障水平控制到与当前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阶段,既达到了保障目的,又把水平控制到一个合理适度的水平。

参考文献

[1]国家统计局,中国统计年鉴[M],北京:中国统计出版社,2003

摘要: 文章 把探索视觉转移到解决农民工 社会 保障的新路径—— “土地换保障”,并在 总结 当前 理论 界提出的基本思路和操作步骤上创造性地进行“土地换保障”的运行载体缺失 分析 ,引入代表农民工土地使用权的 农村 集体 经济 组织和集体经济组织转制而来的股份合作社作为“土地换保障”的交易中介机构。

关键词:农民工;社会保障;新路径;土地换保障

Abstract: The exploration vision to be transferred to the social security of migrant workers to address the new path - the "land for security", in his summing up the current theory of the basic ideas put forward by the community and on steps to carry out a creative way of "land for security" to run the carrier missing Analysis of the introduction of migrant workers on behalf of the land use rights of rural collective economic organizations and collective economic organizations from the transfer of the shares of cooperatives as a "land for security" deal intermediaries.

Key words: migrant workers; social security; new path; land for security

前言

“十一五”规划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加快城市化道路,统筹城乡协调 发展 ,构筑和谐社会,农民工群体的社会保障更成为当前急需解决的 问题 。解决好农民工社会保障问题有助于打破 中国 城乡二元体制结构,实现城乡协调统一,加速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发展,推进社会主义 现代 化的进程。

一、农民工社会保障的思路

在建立农民工社会保障的基本思路上,当前理论界还存在着较大分歧和争论, 目前 主要有三种思路:一种是仍然将其划归于农村社会保障范围之内;一种是将其归于城镇社会保障范围之列;另一种是另起炉灶,推出相对独立的农民工社会保障制度,建构一种作为过渡形态的“三元社会保障模式”。农民工的社会保障到底是归属城市还是回归农村,还是创新一种新的保障机制,值得我们进一步探讨。

实际上农民工纳入农村社会保障或纳入城镇社会保障在 实践上都遇到很多现实阻碍。从农民工社会保障现状分析得知,由于农民工双重的身份性,一方面乡镇 财政资源的有限性和土地保障功能的虚化及农村社会保障缓慢发展,制约了农民工进入农村社会保障体系的步伐;另一方面以单位为核心的城镇社会保障体系,由于城市社会保障机制滞后, 企业 因为社会责任弱化导致的用工制度不规范及作为理性“经济人”的抵触、以及农民工较强的流动性而引起执行上的困难、农民工在经济收入上的窘迫、自身可支配经济资源的有限性所导致参保的理性规避等诸多原因,将农民工纳入城镇社保体系在现实可行的条件下依旧困难重重。因此除上述三种思路外还有学者没有明确提出归口,积极探讨建立城乡一体的社会保障体系。提议应从我国国情出发,根据农民工的特点及最迫切的利益需求,优先建立农民工工伤 保险制度和大病统筹医疗制度,构建以最低生活保障为核心的农民工社会救助机制,规范企业用工制度,建立农民工的工资保障制度,抓紧制定有关农民工社会保障方面的 法律 和法规,探索适合农民工特点的与现行的养老保险制度相衔接的农民工养老保险办法,依照分类分层保障的原则积极稳妥地解决农民工社会保障问题,最终实现城乡一体化的社会保障制度。

从以上分析可以看出,积极地寻求多种路径来解决农民工的社会保障成为大多学者的共识,让社保对农民工来说不再是“镜中月,水中花”,能真正意义分享到应有的各种社会保障。事实上“农民工力争一只脚踏在收益低、预期确定、保证生存起码需求的土地保障上,另一只脚踏在收益高些、风险大、非生存起码需求的非农收入上”,[1]农民工在城乡之间流动,具有双重收入来源,存在的经济基础很特殊:一方面脱离了 农业生产逐渐市民化,在城市则可以在非农行业就业,另一方面,农民工与农村仍然保持着千丝万缕的 联系,他们在农村留有一份土地,在城市谋职的风险性以及社保的严重缺失等所导致返乡的极大可能性,宁愿抛荒也不愿意放弃这惟一的保障,仍把土地作为最后的退路。因此,笔者认为解决农民工的社会保障是个循环渐进的过程,上述几种解决农民工社会保障的思路都忽视了现阶段农民工怎么从土地这个社会保障向现代社会保障系统转换的问题 研究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农村部研究员崔传义认为研究这个问题是有战略意义的,这个问题解决得好,会大大有利于农民向城镇的转移,有利于城市化、 工业 化的实现,有利于全面小康社会的顺利建成。

二、“土地换保障”——农民工社会保障的新路径

在《国务院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规定中指出,农民外出务工期间,所承包土地无力耕种的,可委托代耕或通过转包、出租、 转让等形式流转土地经营权,但不能撂荒。农民工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要坚持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强制或限制,也不得截留、扣缴或以其他方式侵占土地流转收益。[2]这就给流转土地经营权进一步提供了政策依据。事实上,在国家近年出台系列减免农业赋税及加大农业投入和农业补贴等有利于农民增收的农业政策下,许多农民工外出打工,留在家里的土地就委托给亲戚邻友耕种或者转包、出租给其他人代理,从中取得一笔收益,但收益不多,只是当家用补贴。对经济收入较低的农民工来说,觉得有利可图就将土地出租出去,钱一点是一点,总好过撂荒。那么如何将农民工在原属地的农地更好地利用起来,并且将社会保障联系起来就是个难题了。国家行政学院社会保障权威专家龚维斌在“完善社会保障与和谐社会建立”的记者专访中就提出:“我国社会保障制度建设和发展既要借鉴国外的 经验,也要立足国情,构建一个‘低保障,低水平,广覆盖,重实效、可持续’的社会保障机制。充分发挥政府、企业、社会在社会保障中的作用,挖掘和利用传统社会保障资源。”这就给农民工怎么从土地这个社会保障向现代社会保障系统转换的问题进一步指明了方向。

提倡“土地换保障”制度的学者们都不约而同地把寻求农民工社会保障路径的探索视觉转移到现在农村惟一有较大增值价值和财力功能的就是土地,从开发和挖掘农村传统的社会保障资源来寻求解决农民工社会保障困境的路径,最终目的为建立针对农民工独特身份和特点的社会保障制度铺路,从而推进市民化和城乡一体化进程。“土地换保障”通过土地制度和社会保障制度的创新,填补了农村土地流转制度和社会保障制度的空缺,成为一种切实可

行的制度安排,是建立农民工社会保障的创新路径,很好的解决了土地社会保障功能的延续,为农民工社会保障的建立提供了启动资金。农民工因为土地使用权的转让,获得了相应的收益,从此代替土地的社会保障功能和实现从农业人口向非农业人口的转换,逐步实现市民化,并且推进了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和规模经营发展。

三、“土地换保障”方案设计中运行载体的缺失浅析

(一)“土地换保障”方案设计中运行载体的缺失 分析

从 “土地换保障”的基本思路和操作步骤来看,“土地换保障”的实质或核心是承认农民在让出承包土地或被征用土地的情况下,应当获得某种补偿,并且这种补偿应当被用来为其建立 社会 保障。那么这样一种用社会保障替代土地保障的方案设计到底有没有充分现实依据呢,陈颐同志进行深入 研究 对农民工选择“土地换保障”这样一种从土地社会保障向 现代 社会保障系统转换的方案设计进一步补充了相关依据,论证了“土地换保障”方案设计的可行性。[3]另外,曾详炎等同志在可操作性上进一步研究,认为在这个制度安排在实际操作中需要注意一些 问题 ,如会遇到初始永佃权的定价问题,可能出现的侵占 农业生产资金问题、土地市场评估成本问题、地区之间地价与社会保障水平不平衡问题以及土地私有化问题等,并且在此基础上提出了相应对策。[4]然而笔者发现其中还没有学者注意到运行载体的缺失问题,在方案设计中提出具体运作办法时有学者认为,对放弃 农村 土地使用权的农民工,可直接参加农民工社会保障,并以农村土地使用权折算为一定年数的个人帐户积累额,促进农民工从传统土地保障到社会保障的平稳过渡。[5]另外有学者提出,农民工到城镇就业或进入城镇定居而无力耕种土地的时候,让出其原先承包的土地,由转包者按国家统一标准替 转让者缴纳一定数量的 经济 补偿,使其参加相应的社会保障。当然这部分经济补偿也可先交付国家 财政,但国家必须做出相应的政策调整,承诺将这部分农民纳入城市和相应的社会保障体系。[6]由此可以看出,“土地换保障”整个运行过程中交易中介机构的研究是缺失的,有的只是笼统指出由国家责任强制为其纳入社会保障,有的直接由土地经营权的转包者支付农民工参保费用。我们知道,农民工只在乎现期收入,他们参保的意识非常薄弱。对他们来说,增加他们的收入最为切实,所以他们就可能会同承包者私下商量好将社会保障的提取费用直接转化为货币经济补偿,这就要求国家赋予有关监督机制的制约。而如果设立国家的监督机关来监督承包者从转让农民工土地使用权获益中提取农民工社会保障费用的行为,则加大了“土地换保障”制度的成本支付,这就提出了在实行“土地换保障”方案中其运作载体的缺失问题,值得我们进一步研究。

(二)“土地换保障”的运行载体——农村集体经济 组织及由集体经济组织转制而来的股份合作社

根据孙雷、陈波羽中的研究,他们在针对失地农民设计的“土地换保障的逻辑框架” 中指出失地农民通过放弃土地使用权获得经济补偿后,一部分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为失地农民办理养老、医疗、失业等 保险,一部分作为失地农民的货币收入,成为市场人的物质基础,另一部分则用作对失地农民的培训,使得他们具备向非农产业转移的基本技能。可见这里代表耕地所有权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则成为交易的中介机构,作为失地农民与征地方交易的中间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通过被征用耕地的交易获得的收益,用来支持农村的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农村居民的生活条件。[7]由此可以推广到 “土地换保障”中针对农民工社会保障的建立,引入代表农民工土地使用权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作为交易中介机构。这个思路也符合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既要有党和国家的强力推动,更需要发挥农户、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积极性和主观能动性的政策精神 。另外笔者认为为避免由村集体包办,应与现行的 中国 行政机构体制改革和农村基层组织建设以及正在农村推行村务公开的民主 管理制度相配套,特别是农村集体组织从农民工土地转让费当中用于社会保障的费用提取应该向村民公开,通过这样的方式让农民更多地参与和监督村里的事务。保证集体经济组织运行应有的效率与公正。

而原有农村社区集体经济产权模糊、人格化的出资者主体缺失、决策独断、监督不善、分配随意等种种制度性缺陷直接 影响 到保护集体经济组织及成员利益,研究表明迫切需要从产权制度改革上破除。现阶段农村社区集体经济产权制度改革以村、组为对象,在制度安排上多采取股份合作制的形式。从转制后的组织形式看,其定位不同,既有股份合作制 企业 ,也有股份制公司,以及股份合作社。有学者进一步研究,现阶段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改革的定位,以及转制后的实际功能和作用都与政府行为有直接关联。两者要在今后的改革和 发展 中相互调适。其中第一条指出转制后的组织功能就与社区成员的社会保障管理有关,是按照公共产品供给非歧视性原则,对于集体资产所有者的社会保障成本,政府应给予一定的扶持,并全额承担“城中村”或“村改居”成员的社会保障费用。[8]另外深入到股份合作制中土地股份合作的研究,土地股份合作的形成是在村委的引导下若干农民自愿组织,组成合作社,农民将自己的土地使用权向合作社入股,由合作社统一经营和管理,实行“土地入股,集约经营,独立核算,按股分红”。其股份合作社在年底取得的收入扣除必要的成本费用后按股分红,同时合作社按每股每年提取风险基金和发展基金。农民工进城务工,也可以通过股份合作形式将自己在原属地的土地使用权向合作社入股,这样一来他们对土地的承包经营权不仅长期不变,而且还有股权收益,吃了“定心丸”,也 自然 安心进城从事二、三产业。[9]将上述两个研究成果结合起来研究,笔者认为可以按照“土地换保障”的思路,通过由集体经济组织转制而来的股份合作社在土地与农民工的现代社会保障两者之间架起联结通道,股份合作社在农民工向合作社入股期间在按每股每年强制提取风险基金和发展基金的基础上强制提取一部分基金作为农民工建立现代社会保障的启动资金,保证其进城后最基本的社会保障。

当然,由于中国各地经济水平不一,这种股份合作的土地流转形式主要出现经济较为发达,大部分农民已转移到从事非农产业的沿海地区和发达内陆地区,如广东、江浙、辽宁、山东、湖南等地。而

广大中、西部贫困地区由于受到地域、经济水平等因素制约了土地的流转,也就很难形成土地股份合作这样一种土地规模经营方式。因此在考虑原属地在较为贫困,并且零星分散的小规模经营比较严重的中、西部地区的农民工在实施“土地换保障”中架构其运行载体时,笔者认为有待于政府(下转第24页)(上接第22页)大力扶持农村经济合作组织的发展,并且政府在其介入的作用成分相对发达地区对股份合作社要多一些, 值得我们更深入研究。

参考 文献

[1]何晓星.论“一个国家,两种保障”[J].经济体制改革,2005,(4).

[2]刘锋.国务院明确:不得以农民进城务工为由收回承包地.

[3]陈颐.论“以土地换保障”[J].学海,2000,(3).

[4]曾详炎,王学先,唐长久.“土地换保障”与农民工市民化[J].晋阳学刊,2005,(6).

[5]董理.我国农村非农产业群体的社会保障制度探悉[J].武汉理工大学学报,2001,(5).

[6]王斌.农民工社会保障制度的运行模式构想 [J]. 专题讨论,2004,(6).

[7]孙雷,陈波翀.土地换保障:中国城市化快速发展的必然选择[J].内蒙古大学学报(人文社会 科学 版),2004,(9).

[8]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改革课题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改革研究.

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化,我国社会保障事业得到了迅速发展 。下文是我为大家整理的关于社会保障的论文范文的内容,欢迎大家阅读参考!

浅论社会保障权的宪法保障

摘要:伴随着社会生活的不断进步,社会保障权在一国所受的保障情况得到了越来越多的关注。本文从社会保障权的概念与性质出发,在对社会保障权应受宪法保障的原因进行分析的基础上,结合我国社会保障权宪法保障的现状与其它国家的宪政实践,得出了我国社会保障权宪法保障的完善策略。对我国社会保障权的完善有一定的借鉴意义。

关键词:社会保障权宪法保障修宪

从社会保障权的发展进程来看,目前已经成为衡量一个国家是否进步的标志。而我国现有的社会保障权的确认与保护还存在着一定的问题,主要表现为已有的社会保障权缺少宪法的有利保护。因此,本文从社会保障权的宪法保障层面出发对社会保障权进行深入的研究与分析。

一、社会保障权

社会保障制度是指国家为公民提供一系列的基本生活保障,使得公民在年老、疾病、失业、灾害及丧失劳动能力等情况下,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制度。而该制度的核心,即社会保障权,也成为了公认的公民所应当享有的基本权利�P。作为公民基本权利的社会保障权,具有法定性、复合性、非对等性以及母体性等法律特征。社会保障权之所以是公民的基本权利,是因为:首先,社会保障权是为了实现人的生存权与发展权而存在的,社会保障权是维系生存权与发展权的必备组成要素,因而其应属于公民的基本权利之一;其次,社会保障权随着人类历史进步而逐步确立,同时社会保障权在权利保障方面与其它的公民基本权利存在着区别,社会保障权的保障需要国家和社会作为保障义务的主体确保社会保障权的实现。

二、社会保障权应受宪法保障的原因分析

社会保障权作为一项权利受到宪法的保障是有一定的必然性的。本文从社会保障权的历史进程与其作为公民的基本权利这两个不同的角度进行分析。

十九世纪末期二十世纪初社会主义运动中所提倡的人权主要指的是社会权。与第一代人权相比,社会权的提出,体现了社会公平应有的价值,其存在的目的是为了纠正由于过度的自由竞争而导致的社会不公平,确保社会正义与安全,进而实现人们能够有尊严的生活。社会权所具有的内容体现在各国的宪法与国际性人权文件中。学者们将狭义的社会基本权确定为社会保障或社会安全相关的权利。中间的社会基本权被分为社会安全、社会保障和经济权利,广义的社会基本权则包含经济、文化与社会三方面的权利。从学者的三个不同的分类已看出社会保障权都包含在社会权之中。从社会保障权的历史进程而已看出,其的实现需要国家积极行为的配合,社会保障权能否实现对保障公民的基本生活有着极其重要的作用。

公民的基本权利是由宪法规定的,公民为实现自身必要利益、主张或者自由。也就是说,社会保障权作为公民的基本权利之一,其不但依赖于宪法中的有关规定,同时还要设计包括社会因素以及观念因素等诸多因素的影响,尤其是社会政治状态对社会基本权利的影响极大。社会保障权作为公民的基本权利是个人针对国家所提出的作为或不作为的权利,是公民作为个人为了维持自身存在的最基本的基础权利。社会保障权作为维护公民作为个人的尊严与价值有着不可取代的地位,其本身是无法用其它公民的基本权利所取代的。宪法作为国家根本大法,其必然要发挥在保障公民的基本权利方面的作用,因而,社会保障权应受宪法保障。

三、我国社会保障权宪法保障的现状

我国2004年修订的宪法中,在第14条、第33条、第44条以及第45条,都为我国公民享有社会保障权奠定了法律上的基础。也就是说,我国社会保障权已经在宪法中得到了体现,取得了应有的宪法地位,但是这并不等于社会保障权在我国已经成为宪法所确定的公民的基本权利。从我国目前社会保障权保障的实际情况来看,和社会保障权联系密切的宪法规范还存在一定的不完善。

《宪法》第33条3款规定:国家尊重与保障人权。该条款从表述上来说,是人权保障原则的概括,其本身只是方针条款,不具有具体法规范所具有的拘束力,公民的包括社会保障权在内的相关权利受到侵害后,是无法援引该条款来获得权利上的救济的。

《宪法》第14条4款规定:国家应建立健全社会保障制度;第44条规定:国家实行退休制度。这两点规定是社会保障权的制度保障,但是宪法并没有规定公民可以据此提出权利要求与权利救济。尤其是后面一点,其仅仅规定退休制度,使得享受该制度的主体范围确定为我国的部分公民。

《宪法》第45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年老、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的情况下,有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国家发展为公民享受这些权利所需要的社会保险、社会救济和医疗卫生事业。国家和社会保障残废军人的生活,抚恤烈士家属,优待军人家属。国家和社会帮助安排盲、聋、哑和其他有残疾的公民的劳动、生活和教育。该条款作为社会保障权方面的核心条款,在表述上没有采用社会保障权的概念,而是用的物质帮助权。物质帮助权在我国没有明文的权威解释,因而导致其本身的含义不明。同时,该条款中的一些规定具有方针性特点,是作为政策性条款存在的,其本身在性质与效力方面与第44条和第55条关于社会保障权的作用相同。

综上所述,社会保障权的宪法保障在我国现有的宪法规定中只设定了以上四个条文,因而其在社会保障权的宪法保障方面还应进一步完善。

四、我国社会保障权的宪法保障的完善策略

上个世纪以来以宪法保障的方式确认社会保障权所具有的地位已经成为国际趋势。社会保障权通过宪法确定地位开始于1917年的《墨西哥宪法》,该宪法规定了社会保障权的内容。除了此种宪法保障方式外,还有的国家以司法判例解释宪法的方式进行社会保障权的确认。结合我国现有的社会保障权宪法保障的实际情况,可以确定如下的社会保障权的宪法保障的途径有两种:一是对宪法进行解释说明;二是宪法修订。

对宪法中所规定的社会保障权进行解释说明,即通常所说的释宪,其方式是通过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所具有宪法解释权,将我国现有宪法中所规定的物质帮助权作扩张解释,将其扩张解释为社会保障权。该策略的采用就会导致与现有宪法的第14条、第44条中的相关规定存在冲突。因而该途径是不适合采用的。

宪法修订,即直接对宪法进行修改。该方式在很多国家中被采用。在该方式的应用中,我国可以借鉴其他国家或者国际人权法中关于社会保障权宪法保障的相关经验,对宪法进行修改,在对现有宪法中规定的社会保障权相关内容的基础上,确定社会保障权的宪法新条文。在新条文中从国家义务与公民权利两方面出发,来确定社会保障权的内容。一方面确定国家在社会保障方面应尽的义务;另外一方面从公民权利角度出发,确认社会保障权中公民应有的基本权利。除此以外,民法以及刑法等其他相关法律以及法规也配合我国宪法保障社会保障权的需要,进行合理的调整。只有这样,才能真正的实现社会保障权的宪法保障。

总之,社会保障权不仅仅是作为人权的要素之一,同时也是宪法应保护的基本权利。宪法保障在社会保障权保护方面所具有的不可比拟的优势成为社会保障权实现的最优途径。因而,有必要随着我国宪政与法治的发展,通过对社会保障权进行宪法保障的努力,而确保宪法保障社会保障权功能的实现。

参考文献:

[1]富龙飞.社会保障权研究文献述评.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学报.2011(10).

[2]黄小云.美国与德国对社会保障权的宪法规范模式分析.法制与经济(上旬刊).2010(4).

[3]刘婧婧.社会保障权之基本权利属性探析――基于学理和宪政实践的双重考察.行政与法.2011(1).

[4]李运华.论社会保障权之宪法保障――以社会保障权宪法规范的完善为中心.江苏社会科学.2011(6).

[5]付龙飞.社会保障权司法救济机制研究.经济经纬.2011(3).

浅析老年社会保障问题

【摘 要】 本文分析了老年社会保障现状及存在问题,提出了完善老年人社会保障的途径。要完善各项社会保障制度,提高社会保障服务管理水平,增加财政社会保障投入,多渠道筹集社会保障基金。

【关键词】 老年人;社会保障现状;生活现状;政府职责;社会服务

人口老龄化是经济发展带来的一个大趋势。联合国曾规定:60岁及以上人口超过总人口比重的10%,或65岁及以上人口超过总人口比重的7%,即可称为老龄化国家。根据我国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65岁及以上人口为亿,超过总人口,表明我国已进入老龄化社会。同时自20世纪70年代起执行计划生育政策,使得现阶段独生子女越来越多,随之而来的就是老人的养老问题从以往传统的依靠子女的家庭养老转变为依靠政府及社会的养老模式。因此中国的老年社会保障问题已经成为摆在各级政府面前的一个严峻而紧迫的民生问题。

一、老年社会保障现状及存在问题

1、老年人社会生活现状

(1)随着计划生育刚性政策的推行,中国的独生子女越来越多,如果依靠传统的家庭养老,一般正常情况下,一个成年的独生子女在结婚前要照顾两位老人,而在婚后一对夫妇要照顾四位老人和一个孩子。由于现今城市住房、生活习惯、个人性情等因素,老人大多数情况下不会和子女居住在一起,从而使得中国传统意义上的依靠子女的家庭养老模式发生了改变。要么老人各自生活成为空巢老人;要么也只能有一对老人跟随子女生活,但是,在这种情况下,老人的居住地与户籍所在地不一定一致,有的针对户籍地的优惠政策或补贴由于老人居住地与户籍地的不一致而无法享受。

(2)“双轨制”的存在,使得老年社会保障制度缺乏公平性,而区域差异、职业差异、城乡差异等更加剧了老人晚年生活的不同,特别是农村失去了劳动能力的老人,若没有子女的照顾生活将会变得更加困难。根据老龄委发布的《2010年中国城乡老年人口状况追踪调查主要数据报告》显示,2010年我国社会养老保障的覆盖率城镇达到了,月均退休金1527元;而农村只有,月均养老金只有74元,这无异于杯水车薪,根本无法解决老人的养老问题。

(3)随着年龄的增长,老人的身体条件也变得越来越差,因此老人的医疗保障问题成为每个家庭关心的问题。

随着医疗保险的逐步深入,住院报销的比例及门诊报销的慢性病种类也在逐步扩大。但是,由于受到使用条件和人员限制,好的医疗设施相对集中于大医院,而大医院则多数都在大中城市,因此对于医疗保险存在地区差异,而这种差异将会导致贫富悬殊加大。例如,生活在城镇的老人生病可以直接就近到医院看病,需要住院则直接报销,住院成本小;但是生活在乡村的老人受条件限制是小病扛、大病才去医院,但是有的大病当地医院受医疗设施和人员的限制,可以做出诊断但是无法医治或医治效果不佳,需要转院到大医院。先不说由此产生的生活成本,单就医疗报销来说就会减少10%-20%,甚至30%,使得本就不很富裕的家庭更加贫困。

2、老年人社会保障现状

(1)养老保障制度始于20世纪90年代中叶,起步较晚,还没有建立起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养老制度。

如资金困难、养老金基金增值难以保证、政府执法不严、最棘手的农村养老保障等问题还有待进一步解决。特别是农村养老的基础保险金和养老金标准过低,无法满足农民的养老需求;另外,计划生育政策与传统养老模式的矛盾都表明中国的养老保障还没有从制度上得到完善。

(2)政府及社会的责任和服务意识不强。

由于独生子女越来越多,家庭趋于小型化,再加上经济发展推动人员流动,加剧了空巢老人比例的加大。到2010年,我国城乡空巢率分别为和。空巢老人普遍存在日常生活无人照料,精神缺乏安慰,经济、物质生活困难,疾病无人过问,孤独寂寞等问题,特别是高龄、独居、体弱多病的老人这一现象更为明显。而从空巢老人对政府及社会的帮助情况来看,根据民政厅的调查有的老人对社区(村)医疗保健服务的满意度评价为一般或不满意,有的老人从未得到过帮扶。因此,空巢老人不仅需要子女及亲朋的照料,更需要政府及社会帮助体系的建立健全。另外,对于跟随子女一同居住的老人,特别是对居住地与户籍地不一致的老人,也有享受政府补贴和社会帮助的权利。但是,根据我国现行制度,对老人医疗报销、健康体检、政府补贴等一些优惠政策都需要在户籍所在地进行办理,致使这部分老人不但享受不到优惠,而且还加重了经济负担。使得老人只能在做空巢老人放弃亲情和得到亲情放弃优惠之间做出两难的选择。

二、完善老年人社会保障的途径

1、完善各项社会保障制度

各级政府、各职能部门都要依法完善职能,严格执法,落到实处,结合中国国情制定出符合中国社会的养老保障制度。特别是棘手的农村养老保障,要根据农村老人的实际,制定出符合农村养老保障的制度及新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截止2009年,我国参加新农合的农民达到了亿,参合率为,中央及地方各级财政落实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助资金达627亿元,占新农合筹资比例的。但是这些都没有改变地区差异、城乡差异所带来的看病难、看病贵等问题,农民看病依然成本偏高,小病不用看,大病看不起。因此,需要进一步完善医疗保障制度,将现行的按地区统筹改为全国统筹,真正做到“病有所医”,不“因人而异”、“因地而异”。另外,由于农村经济条件差别大,收入不稳定等因素,因此在缴费数额及补助比例上要有灵活性。

2、提高社会保障服务管理水平

鉴于目前独生子女越来越多的现状,急需健全社会保障经办管理体制,建立更加便民快捷的服务体系。目前全国60岁以上的老人有亿,养老床位150万张,仅占老年人口的,同时还需要至少1000万名养老护理人员。因此社会保障服务要做到覆盖范围广,需要合理配置养老资源。不仅要有收住经济实力强、条件好的高标准、高档次的养老机构,更多的要有面向全社会的、收住低收入人群的一般养老机构。对于居住地与户籍地不一致的老人,需要更灵活、更人性化的服务。例如,对老人是否在世的审验能否利用网络等高科技手段进行,而不需老人每隔一定时间就要回户籍地一次进行签字确认;又或者能否对60岁以上的老人放宽户籍管理政策,让老人有更多的选择余地,使得各项优惠政策能够切实落实到位,真正做到老人 “老有所依”、“老有所靠”、“老有所养”。

3、增加财政社会保障投入,多渠道筹集社会保障基金

通过建立专门的社会保障预算,明确各项社会保障资金的来源和用途,扩大社会保障基金的筹资渠道。建立社会保障基金投资运营制度,确保基金安全和保值、增值。并且随着中国经济实力的不断增强、城乡居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政府应不断提高社会保障支出在各级财政支出中所占的比重。

总之,社会老年保障问题的解决是一个不断完善、不断进步的过程,需要政府及全社会的共同关注。只要各级政府能充分利用市场机制,引导和扶持企事业单位为老年人提供多样化的产品和服务,积极发挥社会力量在老年社会保障中的作用,推动各地老年基金会等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开展慈善救助和社会互助,有针对性的创造结对帮扶、认养助养、志愿服务、走访慰问等形式多样的救助帮扶体制,只有这样,才能普遍为贫困老人提供多样帮扶,社会老年保障问题才能进一步得到有效缓解。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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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王向阳.浅议老年人社会保障的法律[J]. 经济研究导刊,2013(6) 241.

社会保障制度是一个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的减震器和安全网,其发达程度已经成为保护人权、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发展和体现社会文明的重要标志。下面是我为大家整理的社会保障论文,供大家参考。

一:儒家社会保障伦理启示

【摘要】社会保障事业关乎国计民生,受到国家和社会的广泛关注。尤其在经济迅速发展、全球化和老龄化不断加深加快导致人们社会风险不断增加的现实情况下,其现状与发展更是备受瞩目。时至今日,我国社会保障事业已取得可喜的成就,但其存在的满意度不高和体系内外矛盾重重的问题,亟需解决。社会保障伦理是建立社会保障事业的基石,只有立足本国国情,立足本国传统社会保障伦理,吸取其中的经验与教训,同时借鉴其他国家的经验,才是解决许多社会保障问题的关键。鉴于西方文化思潮盛行,我国传统伦理逐渐淡化的事实,笔者希望通过对儒家社会保障伦理的评价分析,从中提炼出对我国当代社会保障事业的建立和发展更有效的社会保障伦理依据,在一定程度上解决我国社会保障伦理缺失的问题,促进社会保障事业的建设与完善。

【关键词】儒家社会保障伦理;契机;伦理缺失;启示

一、儒家的社会保障伦理

儒家思想是对我国影响最深远的传统思想之一,以儒家文化为中心的中华文化圈对亚洲乃至世界都有着重要的影响,其中便包括了社会保障的伦理,进而影响社会保障制度的建立与发展。本节主要介绍了儒家社会保障伦理的理论基础,具体内容和其历史局限性。

一理论基础

以民为本的道德理论基础。儒家在对历史和现实的认识中,继承并发展了以民为本的理论,指出民众在社会发展和政权转移中,具有决定性的地位和作用。上位者要重视民生民意,如孟子认为得民心者得天下,以及为君者要保证民众的生存需求,实行保民爱民的仁政。以“仁”为本的道德理论基础。“仁”包括人的仁爱道德,也包括仁政德治。人们如果能够由对自己、对亲朋的爱扩大到对社会成员广泛的爱与仁慈,社会就会和谐;国家需要实施社会保障,而且社会保障首先要实现民众的生存,如“治国之道,必先富民”,才能保证社会的稳定与发展。

二具体内容

以民本和仁政为主的“人道性”思想。其中的民本思想指出,社会的发展与治理要重视民众的诉求和愿望,注重民众的生存与发展,如“五十者可以衣帛矣。……七十者可以食肉矣”,予以民众生活质量的提高。仁政思想则要求为政者要加强自己的德性修养,保持自己的仁政观念,实现爱民与护民。“均无贫”伦理。儒家追求公平、平等和正义,反对贫富分化,如“不患寡而患不均”,①提出要按不同等级、不同身份进行合理的分配,为政者要注重社会保障,来避免严重的贫富分化,维持社会的和平稳定。“节用爱人”伦理。“节用”要求减轻民众的负担,使得民众可以自力更生,减少 *** 对保证人民生存的开支,进而减少民众赋税的义务,保证民众的生存,实现良性回圈,同时国家要建立适度水平的保障。这两项措施都有利于节省社会保障消费的支出。“爱人”要求当政者关爱民众,注重保障、维护民众的生活。注重“孝”道。儒家认为社会保障不仅要依靠国家,还要依靠家族和乡里,实现“出入相友,守望相助”。而且“孝”道思想强调子女后代对父母的供养、关心和照顾,在当时小农自给自足经济条件下,倡导建立以家庭保障为主的养老模式,我国目前仍以这一养老保障方式为主。“德法兼用”伦理思想。“德法兼用”要求社会保障要注重德法兼治,为政者主动依靠自己的道德情操关爱民众,但在行动和工作上也要有严格的制度要求,对违纪行为给予严肃的处理和警告。

三历史局限性

随着社会的发展,儒家社会保障伦理存在历史局限性。首先,儒家社会保障伦理旨在通过满足人民群众的基本需求,达到维护统治阶级统治的目的,在根本上为统治阶级服务,不符合当前以民为本、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其次,传统的儒家社会保障伦理也有一些愚民的手段和措施,用一些教育和说教麻痹民众,以为统治阶级服务。最后,过于依赖执政者的自身道德,不仅不利于对民众的保障,也阻碍了社会保障的制度化和法制化。而且儒家伦理中对一些群体特别是妇女如“三从”“四德”,要求苛刻,影响了制度的公正性。

二、探寻儒家社会保障伦理的契机

一时代新状况

在新的时代,我国社会保障制度在逐渐的完善,保障水平不断提高、保障保障范围不断扩大。近期我国新常态经济发展政策的提出,注重经济发展的质量,相应放缓经济发展的速度,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我国财政的负担能力。在国民对社会保障需求规模越来越大、专案越来越多、水平越来越高的情况下,我国财政在社会保障方面的压力不断加大。借鉴发达国家高水平保障造成财政危机的经验教训,亟需要求我国合理界定 *** 和个人的责任,建立适度保障水平。老龄化的迅速发展造成社会保障财力困境,基金缴费者相对减少、接受者相对增加,我国现有的基金收入难以保障老年人的生活水平,而且人们对老龄人的护理工作和养老服务有更高的要求,这使得社会保障的可持续发展备受关注。社会保障的社会化发展强调保障实施主体的社会化,强调社会保障要依靠多元主体,以减轻 *** 的压力,同时解决 *** 容易忽视或不便解决的边缘问题,确保社会保障的功用,保障人们的生存与发展。因此,需要充分调动各方的积极性,需要推动非 *** 组织和慈善事业的发展。

二现有社会保障伦理缺失

由于伦理本身制度建设的不完善和伦理宣传教育的缺失,我国现有社会保障存在一些伦理缺失的问题。首先,人文关怀不足,保障资源和福利存在不人道的分配现象,将保障和福利的给予视为累赘,歧视受助者的思想与现实状况时有发生,而且一些保障政策没有倾向社会弱者,丧失其保障的目标和公正性。其次,社会保障公平正义的原则缺失。保障起点存在特权和歧视问题,保障机会存在权利获得的限制和障碍问题,两者导致保障结果的不公平、不正义。如我国因法制不完善、人情关系等因素造成应受惠的贫困者常常得不到帮助,许多人对受助的贫困者有歧视的心理和行为,歧视色彩较浓,而且我国各地区和人群的保障差异也较大,总体来说发达地区保障好。再次,德法兼治不足。制度和教育对德治的忽视,以及社会保障制度的不完善,造成政策缺乏连贯性和法制性,政策的制定、执行和监督不顺畅,影响了社会保障事业的可持续发展。再次,孝文化不足。溺爱和对传统文化教育的缺失,造成新一代责任意识低下、孝道意识薄弱,不孝或是片面将孝挂钩于物质供给,影响家文化的传承发展和家庭养老作用的充分发挥。最后,保障机构与保障方式不足。保障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存在着机构不足和人员缺失的现象,保障机构和其工作人员专业化程度低、职责不明确、素质低,影响社会保障的作用和作用的发挥。此外,我国养老方式与老年生活保证的层次还不足,比较单一,社会化程度低,无法满足人们日益增加的多样化、多层次社会保障需求。

三、儒家社会保障伦理的启示

亚洲许多国家和地区借鉴儒家社会保障伦理思想,在社会保障方面强调个人责任、家庭保障以及多样化与社会化的保障模式,取得了许多成果,值得我们借鉴。秉著“取其精华,弃其糟粕”的原则,不断探求儒家社会保障伦理,力求为中国现代社会保障事业的发展做出贡献。发扬“以人为本”的民本思想。我国建立在“以人为本”思想基础上的社会保障,首先需要转变社会保障是对人的怜悯、恩赐的观念,视社会保障权为国民自己的合法权益,是国家应尽的责任,是对人们的关爱、对人们自主与发展的关注,人们的发展最终会促进国家的发展,实现国家与国民的共同进步。其次,加强社会保障机构与人员的建设,建立拥有比较完备专案、职责明确、专业化的服务机构与服务人员,平等的对待社会保障的覆盖群体,不仅关注人们的物质生活的满足,更要保证人们精神生活的满足,建立和完善社会保障事业。兼顾效率与公平。既要针对不同的专案和群体实施不同的保障,又要使社会保障能够保障人们的基本生活水平,兼顾社会保障的效率和公平。社会保障的有想发挥是使应受保障者受到保障,同一条件的受惠者享受同一制度的保障,并且保障水平适度,能够保障被保障着的基础生活,同时能最大限度的激发被保障者的积极性,避免“懒汉”的出现,提高社会的活力。健全德法兼用的原则。德治主要是要求实现 *** “仁爱”和百姓“自爱”,通过宣传教育等手段,促进两者道德素质的提高,增强两者的责任心、义务感、道德感和爱心,实现对受助者受助的合理性与合法性的认知,奠定社会保障实施良好的思想基础。此外,法治要求加强社会保障法制建设,促进社会保障事业实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注重依法保证社会保障参与者权利的实现和义务的履行,实现各自的诉求,同时也要注重依法保证对社会保障过程中各项行为与人员的监督和约束,增加违法的机会成本,减少甚至是避免社会保障中不法行为的发生,提高社会保障事业的质量。强调家庭保障的“孝”理论。“孝”是子女后代应具备的起码的道德准则,是优秀的中华传统思想文化。针对当前我国孝文化缺失的现状,更加需要注重加强孝文化与家文化的宣传教育。首要也是最迫切的是要注重增强子女的责任意识,教育子女后代学会感恩,懂得尊敬父母长辈、理解父母长辈和关爱父母长辈。其次,提高社会的尊老重老观念,在家庭成员互助互爱基础上,实现社会成员互助互爱,实现社会成员对老人的尊敬、理解和关爱,达到社会保障与家庭保障互补,实现社会的和谐与稳定。实现保证责任主体多元化与社会化。社会保障要注重责任分担,建立多元的社会保障责任主体。社会保障不是一个人的事业,也不是一个国家的事业,而是整个民族、整个社会的事业,需要各方主体共同协作。过于依赖个人,许多弱势群体因承担不起保障费用无法实现保障,具有优势的许多人群又不需要某些保障;过于依赖市场,价值规律的作用下也会造成弱势群体参保不起,优势群体不愿参保的现象;过于依赖国家,针对我国庞大的人口数量和广袤的国土面积,难以实现全覆盖,国家的财政压力也会过大。这些都会造成应受惠者得不到保障,保证失去了基本作用,难以持续发展的后果。建立资金运作、待遇发放、管理工作和实施主体全面社会化的社会化保障事业,有助于合理分工个人、家庭、单位、社群职责。建立多元责任主体,合理分担,有助于保障事业的持续健康发展,充分发挥其作用。儒家注重仁政,强调国家要保证百姓的生活,儒家也注重节用,强调个人的责任与奋斗,保障事业需要多方共同努力。

四、小结

在社会主义建设的新时期,我们既要看到我国社会保障事业取得的成就,更要看到其不足。立足传统与现实,借鉴国内外思想和实践的经验与教训,促进我国社会保障事业的进一步发展。鉴于我国目前社会保障伦理缺失和西方文化氾滥的情况,我国社会保障事业要重视儒家社会保障伦理中“以人为本”、“均无贫”、“节用爱人”、“孝”道和“德法结合”的思想精髓,注重社会保障事业以民为本、“孝”道思想的继承和发扬,促进社会保障事业兼顾法治与德治、兼顾效率与公平的实现,建立社会保障事业的社会化和责任主体的多元化,不断发展与完善我国社会保障事业,为早日实现和谐社会与中国梦做出贡献。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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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李泽厚.论语今读[M].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04.

二:社会保障基金管理绩效审计

[摘要]

目前,我国社会保障基金管理的绩效审计还处于不断探索阶段,暂时在政策制度、制度执行效益、违法违纪和道德标准等方面进行了有益尝试,存在着重要性认识不够、缺乏科学统一的评价标准、范围和积累的经验不足、绩效审计手段落后等问题。为完善社会保障基金管理绩效审计,我国应采取树立独立性和权威性、加强运营公示和监督管理、提高审计人员素质、加强资讯化建设等对策。

[关键词]社会保障;基金管理;绩效审计

一、社会保障基金管理绩效审计的现状

目前,我国社会保障基金管理的绩效审计还处于不断探索阶段,近几年,我国对社会保障基金的绩效审计进行了有益尝试,形成了目前暂时的社会保障基金管理绩效审计现状,主要包括:一是政策制度方面。具体包括基金管理、机构建立、实物管理、经费管理、会计核算等,这些政策与制度的执行情况,在很大程度上会影响着社会保障基金的使用和管理效益;二是制度执行效益方面。具体包括与制度相关的资金执行效益和受益人群的受益效益两个方面。前者可分为资金有无沉淀和收支能否相适应两个方面,后者可分为资金支付的金额效益和资金支付的及时性效益两个方面;三是违法违纪方面。据审计署统计资料显示,2010-2014年间,我国养老保险基金涉及违规违纪资金352亿元,一些单位将社保基金用于基层经办机构等单位工作经费亿元;用于购买汽车等万元;用于平衡市级、县级财政预算亿元;乱报销费用或发放待遇共亿元等问题;四是道德标准方面。有些行为不能看作是违纪违法行为,但是从道德上来看是不可行的,道德标准特别适合于对效益审计中的经济事项的评价,它可以用来从道德层面帮助人们看待不按客观规律、忽视人类生存问题的后果。对于某些事项不能用法律法规限制时,用道德标准加以限制无疑能起到很好的效果。

二、社会保障基金管理绩效审计存在的问题

一重要性认识不够

*** 部门对社保基金管理绩效审计不够重视,这里的 *** 部门主要指的是审计机关,审计机关的不重视使我国的社会保障基金管理绩效审计难以建立和健全。作为一项公共的专项资金,社会保障基金主要是企事业单位及个人向 *** 相关部门上缴的社保费用, *** 相关部门利用这些社保费用筹集资金,因此 *** 相关部门如果不足够注重这些社保基金的使用和管理,而审计部门又对此基金的绩效审计也不重视,这将必然导致社保基金的管理混乱,其管理绩效也就无从谈起。社会公众作为委托人的角色把通过劳动获取的资金投资于社会保障,以保障其日后生活所需,而社会保障基金的管理者则不够重视,没有使社会基金进行安全、完整地执行,没有使社保基金管理的效率和效果得到有效提高。我国审计部门没有意识到社会保障基金缴上来之后被乱占用、乱截留的现象,资讯披露制度严重缺失。

二缺乏科学统一的评价标准

社保基金管理绩效审计的经济性和效果性要求其有统一、规范和科学的评价标准,该评价标准也是作为评价审计经济活动的重要参考依据之一,为出具审计报告和审计意见提供既定的标准。但是目前在我国社会保障基金管理绩效的审计评价中,还没有统一、规范和科学的评价标准。而在国外,大多数发达国家都在绩效的审计中建立了统一、规范和科学的评价标准,如美国审计总署早在1981年就制定了严谨和详实的绩效审计评价标准;澳大利亚在绩效审计评价方面也对审计相关人员制定了细致的评价标准。我国财政部在1995年出台的绩效指标体系仅对企业绩效审计评价有用。而从1999年开始出台的《业绩效评价标准》、《企业绩效评价操作细则》等档案只是对企业经济活动的效果性进行评估,对我国社会保障基金的管理毫无作用。

三范围和积累的经验不足

目前,我国对社保基金管理绩效审计评价的经验严重不足,因此我国社保基金管理的绩效审计评价缺乏严重的经验,这就要求我们要立足于现实,借鉴美国、澳大利亚等发达资本主义国家的先进经验。目前我国对社会保障基金开展的真实合法性审计主要采用的是财务审计,而绩效审计被引进我国的时间比较短,绩效审计评价没有足够的实践工作检验。对于我国社会保障基金及其 *** 部门专案繁多的情况下,仍用财务审计的方法对其审计,势必造成对社保基金管理的不准确和不真实。而且,我国 *** 部门的绩效审计仅针对大型 *** 投资专案和财政专项资金审计,在社保基金管理绩效中的审计经验不足,将影响我国社保基金管理合理有效应用绩效审计工作的开展。

四绩效审计手段落后

目前,我国社会保障基金的管理工作非常复杂,主要表现在社保设计的人数众多、基金金额庞大、管理周期较长等,这就要求对我国社保基金管理的绩效评价所采用的技术高,所应用的计算机资讯系统健全和完善。绩效审计没有很好的技术支援,很难应对当前我国社保基金资讯量的逐渐增加。虽然我国社保基金资讯量的增加,需要更快、更精准的技术手段给予支援。但是我国目前计算机相关软体的会计资讯处理能力还比较低,很难有效审计我国的社保基金管理资讯。还有很多工作人员仍然采用的是手工查账的方法进行绩效审计。目前我国还没有开发出适用性的绩效审计软体,对社保基金管理的绩效审计存在严重的局限性。另外,我国对社保基金管理审计的相关计算机软体也存在很大问题,譬如软体中个个流程相互独立,设计缺陷导致附表与主表之间相互脱节,资讯严重失真。

三、完善社会保障基金管理绩效审计的对策建议

一树立独立性和权威性

相关 *** 部门及其审计人员要有正确的认识,把社保基金审计看作是维护国家社会安定、关乎社会深化改革的头等大事。针对目前社保基金范围小、负担失衡、覆盖面小等问题,必须转变观念,树立主人翁意识和高度责任感,建立有效科学的统一管理体制,规范社保基金的管理模式,从巨集观层面统一支付方法和征收比例,通过综合分析,认真调研,有问题及时反馈于领导。以专题报告的形式,切合实际地、有理有据地做出汇报,逐步推进我国社保基金绩效审计评价体系的建立。同时尽早制定并出台《社会保障基金绩效审计法》,使之与《审计法》和《会计法》有效结合,把我国社会保障基金管理绩效审计工作推向法制化。

二加强运营公示和监督管理

主要应从以下三个方面着手:一是建立社会保障基金公示制度。该制度可以有效发挥社会舆论的作用,监督社保相关管理部门收缴和发放社保基金的各项工作,并且及时向社会公众公示其收缴和发放情况,广泛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二是及时向社会公众公示最新出台的政策法规。向社会公众详细解析最新的政策法规条文,使广大社会公众第一时间了解政策的变化,尤其是收缴金额、收缴比例的变动,可以利用新闻媒体及时公布新的政策法规;三是建立参与审理案件及检举揭发制度。吸引广大社会公众和企事业单位参与,让他们关心和了解社保基本状况,强烈要求社保相关管理部门定期向企事业单位及公众公布社保基金的各项收支状况及其管理情况,使整个社会营造舆论监督的良好气氛。

三提高审计人员素质

主要应从以下三方面着手:一是建立审计人员的培训机制。把培训当做对审计人员的一项必须完成的任务,引导审计人员参与高效培训,甚至出国培训;二是鼓励审计人员学习新知识和新技能。由于我国社会保障的相关政策制定还很不完善,其政策制度的变动较为频繁,因此审计人员应当时刻关注社会保障相关的最新法律法规,及时将最新法律法规应用于社保审计的实际工作中,必要时可以组建培训班;三是建立审计人员的工作激励机制。对工作能力突出,工作态度认真的审计人员给予奖励,这种奖励可以使口头表达,也可以是实物或现金奖励。只有我国社会保障基金绩效的审计人员素质提高了,才能有效保障我国社保基金绩效审计的顺利开展。

四加强资讯化建设

我国对社会保障基金管理绩效审计应当不断加强资讯化建设,对其进行现代化管理,加强资讯化、网路化,实现专业化。建设一个健全完善的绩效审计资讯处理系统,不断完善各项制度。充分开发和利用社会保障基金的电算化审计,利用先进的科技管理手段,组建一套完善的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并且注重资讯的分工协作,建立完善的资料库系统。同时要完善我国社保基金审计的技术流程:一是控制社保基金账户的收入与支出关;二是重视社保基金征集环节的严格审计;三是重视对基金拨付环节的审计;四是重视对社保基金的保值增值审计。严格清点涉及的定期存单和相应国债,仔细检查存单的登记建账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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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史安玲.我国社会保障基金绩效审计的现状及发展思路探讨[J].企业研究,20142

环保类社会实践论文范文

环境是人类赖以生存的基础条件,保护环境是人类生存与发展的不可推卸的责任。“环境保护, 教育 为法”,教育是影响人类思想和行为最为深刻的手段,环保教育发挥着培养人类正确的环保理念的重要作用。下面是我为大家整理的学校环保教育论文,供大家参考。

《 试论在化学教学中进行环保教育 》

论文摘要:环境保护已成为全人类谋求生存与发展的重大课题。在化学教学中渗透环境教育是时代的要求。

论文关键词:环境教育;化学教学;应用

社会的不断发展,显示出人类利用自然、改造自然、创造自然而产生巨大力量,同时也对自然界的平衡、对人类赖以生存的地球环境带来严峻的挑战。

近几十年来,工业的飞速发展,人们在享受着现代化带来的巨大物质财富的同时,也承受着严重污染的危害。臭氧层空洞、温室效应、淡水资源缺乏、酸雨肆虐、光化学烟雾等,诸多污染使得森林和农作物遭受破坏、湖泊酸化、鱼类死亡、加速了建筑物的腐蚀、使皮肤发生癌变、两极冰川融化、海平面上升、陆地面积减少、地表气温升高、土地沙漠化……

一、在化学教学中进行环保教育,提高环保意识

环境保护已成为全人类谋求生存与发展的重大课题。人们对环境保护意识的匮乏,使得环保教育在化学教学中刻不容缓。重视环境保护意识的培养是时代赋予教育的责任,加强环境保护教育是树立和提高人们环保意识的有效途径。化学教师在化学教学中培养学生的环保意识更是责无旁贷。环境污染大部分来自化学物质,在处理环境污染的过程中,要用化学知识对污染源、被污染物进行分析、处理;环境污染造成的危害,要用化学知识加以控制和解决。因此,在化学教学中渗透环保教育已成为化学教学不可缺少的环节。化学教师在化学教学中除了教给学生化学知识、实验技能,还要对学生加强环境教育,培养学生的环保意识,让他们自觉养成保护环境、减少环境污染、监督和抵制那些破坏环境的行为,为我国经济的可持续发展,为创造美好的未来做贡献。

二、在化学教学中进行环保教育的有效途径

1充分挖掘教材中的环保因素,确定教学要点,将本学科涉及环境保护教育的内容列入教学计划。在化学教学中,注重相应的知识点,加强对环境保护的教育。例如:学习“空气”,让学生了解空气的组成是比较固定的,适合人类和动植物的生存。随着工业的飞速发展,排放到空气中的有毒、有害气体和烟尘、粉尘等改变了空气的组成,造成了大气污染,使得气候变暖等。在介绍煤时,让学生了解煤的组成,煤燃烧时释放的一氧化碳、二氧化碳、二氧化硫、二氧化氮等,其中一氧化碳是剧毒物质;二氧化碳会引起温室效应;二氧化硫、二氧化氮是酸雨形成的罪魁祸首。在学习有机化学时还可以介绍耗氧有机物,难降解有机污染物等。

2在不影响原有实验目的、观察现象、效果和实验结果的前提下,改进实验 方法 、改进仪器组装或实验形式,以减少实验产物对环境的污染和破坏。可着重从药品用量、仪器组装、废弃物利用和处理、采用微型化学实验等方面考虑。如用实验方法鉴别浓硝酸和稀硝酸时,将铜片改用铜丝,不需要反应时,抽出铜丝,反应即可停止;又如铜和稀硝酸反应中,用注射器代替试管进行实验,使装置成为封闭体系,易于对比、观察,药品用量较少,效果明显,同时能防止有毒气体二氧化氮对空气的污染。

在实验教学中,不仅要学生在实验中尽量少用药品,减少废弃物的排放,而且要注意妥善处理废弃物,减少废弃物对环境的污染。

3密切联系实际,开展形式多样的环境教育。学生可利用一些小长假在家乡开展生态环境调查。如调查当地工厂向大气中排放了哪些有害气体和烟尘?给人们的身心健康造成了那些危害?并组织学生进行座谈讨论,通过这些具体生动的事例使学生在思想上认识到环境保护的迫切性,提高学生对环境保护的认识。

学校可以成立环境保护兴趣小组,在教师的指导下,学习环境保护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另一方面积极参加校内外的环保活动,如利用pH试纸测定 雨水 的酸度,检查校园环境,监督学生不使用塑料餐盒和一次性筷子,请环保部门的同志向学生介绍环境现状,环保工作的新进展等。学生在积极参加环境保护活动的过程中,切实感受到环境保护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使学生得到良好的环保教育。

学生可借助学校、班级的 黑板报 、校园广播站等宣传阵地,开展以“保护环境从我做起”,“放飞绿色的希望”,“让花草芳香,让鸟儿歌唱”等为主题的系列活动,激发学生的参与热情,从不同 渠道 了解与环境有关的知识。

还可以开展形式多样专题讲座。如大气问题专题讲座、水问题专题讲座等;也可以针对具体的问题如“煤的燃烧”、“一氧化碳的毒性”、“二氧化碳与温室效应”等进行专题讲座。

总之,在化学教学中进行环境教育,既能培养学生学习化学的兴趣,又能使学生获得必要的环保知识。环保教育涉及到学习、生产、生活的各方面,应不断强化学生的环保意识,教育广大青少年从自身做起,从现在做起,为保护人类赖以生存的环境做出更大的贡献。

《 试析环境保护的新助力 》

论文摘要 新的《环境保护法》的实施引起了社会各界对环境保护事业的讨论热潮,第三方环境污染治理模式作为污染治理的新举措也成为学界广为关注的焦点话题。本文通过对新出台的《环境保护法》及《关于推行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的意见》等规范性法律文件的分析,从而对我国现有的第三方治理模式提出改进意见,希望能对我国环保事业有所助益。

论文关键词 第三方 环境污染 治理模式 市场机制

一、我国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机制的肇始

在万众瞩目下,新的《环境保护法》于2015年1月1日起实施,此次修订于2012年8月31日正式提出草案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历时近两年后在2014年的第十二届全国人大会第八次会议上终于通过了表决。基于我国当前环境问题的严峻形势,这一次的法律修订不仅承载着扭转环境问题恶化局面的希望,也面临着异常艰难的挑战,在这一背景下,新出台的《环境保护法》确实也重拳出击,规定了许多严格的针对违法者的惩处 措施 ,在环境保护与治理方面也有了诸多新的突破,而环境污染的第三方治理问题在整个环保法修改的过程中引起了学界的广泛热议,成为了此次法律修订的焦点话题。

所谓环境污染的第三方治理(以下简称“第三方治理”),是指排污者通过缴纳或按合同约定支付费用,委托环境服务公司进行污染治理的新模式。 这一概念尽管听起来似乎有些陌生,但实际上早已纳入到我国的环境治理模式中,并将对我国环保事业未来的发展起到极为重要的指向性作用。

我国对于政府管理模式的探索虽晚于英、美等发达国家,但也逐渐形成了自己独特的政府转型理论。2012年,党的 报告 系统的阐明了我国的服务型政府理论。服务型政府就是以人为本、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人民满意的政府,为此就要为人民群众提供充足、优质的公共服务,满足人民群众多元化的公共服务需求,这就必然要求采取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方式,让市场力量与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服务的供给。 随后,在党的2013年十八届三中全会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又有要“建立吸引社会资本投入生态环境保护的市场化机制,推行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的明确表述,这说明第三方治理是政府向人民群众提供优质公共服务的一个有效方式,是建设服务型政府的重要环节。

二、我国第三方治理机制的现状与困境

(一)我国第三方治理机制的立法现状与漏洞

2014年4月24日,新的《环境保护法》通过修订,尽管没有明确的提出第三方治理这一概念,但其对环境监管措施的强化和完善对第三方治理机制的发展有极为重要的作用。首先,按日计罚且数额不封顶、立法授予环境保护和其他负有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对企业违法排污设备的查封、扣押权等措施提高了污染企业的违法成本;其次,针对政府部门的环境监管不力与违法行政行为也明确设置了区域限批、引咎辞职等制度,进一步使环境监管与责任立法体系更周全,威慑力也更为明显。这也促使企业在污染治理责任履行方面更合法、合理地予以成本效益分析,进而创造环境污染治理第三方主体介入及污染治理专业化、社会化的现实需求,最终为该制度的构建奠定现实基础。

2014年12月27日,国务院办公厅出台了《关于推行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的意见》,这也是我国第一个国家层面的、体系化地规定了环境污染治理的第三方治理机制的法规性文件。该文件包括六大方面,共计22条,从总体要求、市场培育、企业的参与机制到政策的引导和支持等方面较完备地建立起了我国第三方治理机制的具体架构。这可以说是我国推进环保工作的一大突破,不仅为我国开展第三方治理探索提供了较为明确的指引和规范,也将会对激发社会各界资本进入环境污染治理市场的积极性,健全国家环境保护体系产生能动的正面影响。

除上述效力较高的规范性法律文件外,还有许多涉及到具体的第三方治理机制运行的规定散见于我国地方性法律法规中,更为切实的指导和规范着第三方治理机制的实际实施与操作。但从以上介绍可以看出,我国在立法方面对第三方治理模式的规范还是极为欠缺。一方面,作为指导我国整体的环境保护工作的新修订的《环境保护法》显然对第三方治理不够重视,没有在条文中对第三方治理模式做具体的规定,仅通过三十六条和其他完善环境监管和责任体系的条款侧面体现出对第三方治理模式的鼓励和支持,这无疑不利于第三方治理模式的进一步发展;另一方面,国务院办公厅在新的《环境保护法》通过后出台的《关于推行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的意见》虽然全面的针对第三方治理模式进行了论述与框架构建,但这一规范性文件效力远远低于《环境保护法》,而且只是对第三方治理模式在环境污染治理方面做了宏观层面的较笼统的规范和指导,并没有具体落实到某项详细的制度,其对第三方治理关系的各方主体实际上没有强制性的约束力。

(二)第三方治理机制在我国的实践与问题

一个新的制度的诞生,往往离不开无数次的探索与尝试。在我国没有出台具体的关于第三方治理的法律规范之前,在实际的社会生产活动中就已经有了敢于第一个吃螃蟹的探索者。在上海,第三方治理在环境污染的治理方面早已形成了一定规模的产业结构,早在17年前一些企业就开始从事专业的污染处理工作,1999年就已涉足第三方治污市场的上海天成环保有限公司就是其中之一;北京、广州等一线城市也早早萌发了专业的污染处理与环保技术企业,致力于帮助排污企业对其造成的污染进行符合环境标准的治理并以此获得相应报酬。

尽管在实际的经济活动中第三方治理的模式已经显现出其在污染治理中的独特优势,然而囿于我国相关立法的缺乏和环保理念的滞后,第三方治理机制在实践中仍存在相当多的矛盾与问题。其一,从事环保与污染处理的第三方治理企业发展程度不均,往往集中于大中型城市。北上广等大城市经济水平高,人口密度大,环境污染自然较为严重,因此第三方治理企业的发展空间就相对广阔,然而我国现在面临的环境污染问题不再是改革开放以前的集中爆发的模式,而是呈现出“遍地开花”的不断蔓延与升级的状态。现在农村和中小城镇的污染问题也让人不容忽视,然而由于经济水平落后、信息不对称等原因,正规的第三方治理企业多不愿意进入这一领域提供服务,所以导致这些地区的环境治理仍延续以往低效的运行模式。其二,相关政策和法规的缺乏增加了第三方治理机制进一步发展的难度。长期以来,我国对第三方治理模式的规范和引导不够,没有出台国家层面的法律规范来明确第三方治理模式的地位和发展方向,使得新兴的第三方治污企业多年来都是在“摸石头过河”,无形中为第三方治理模式的发展增添了许多障碍。

三、对我国第三方治理机制的完善建议

铺陈于此,可以看出我国的第三方治理机制无论在立法方面还是在实际操作方面都存在诸多问题与缺陷亟待解决,笔者在此提出自己的一些建议,希望能有助于第三方治理机制的进一步完善。

(一)完善针对第三方治理机制的相关立法

首先,在新颁布实施的《环境保护法》中没有相关条文明确规定第三方治理机制这一制度,以笔者之愚见,希望在未来的法律修订中加入对该机制的具体规定,在全国人大立法层面进一步表明国家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向第三方治理主体购买环保服务的鼓励和支持的态度,如在第五章“信息公开和公众参与”这一部分中添加相关内容,因为第三方治理机制恰恰代表不同于政府的来自于市场的私人的一股环保力量。

其次,国务院办公厅出台《关于推行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的意见》也应当进一步完善和细化。政府出台这一规范性文件的目的主要是给现在各地的第三方治理模式的发展提供一个宏观性的指导,从而督促各级政府加快推进该模式在地方环境治理方面的运用,而该模式最终可能要依靠地方政府和人大制订更为具体的地方性法律法规来作为实施依据。然而从长远看,地方立法虽可以在短期内更为灵活地推进第三方治理模式的发展,但同时也会造成各地第三方治理机制之间衔接上的矛盾,例如第三方治理企业的准入标准、环境治理标准的不同等。因此,在各地的第三方治理 经验 较为丰富的时候,我国仍须出台更为完善的、系统化的《第三方治理指导意见》,只有这样才能避免过度的地方立法可能会造成的混乱问题。

(二)建立健全污染治理交易市场,强化相关政策、资金、技术支持

第三方治理在实质上是一种典型的环保市场化的实践方式,在传统的“政府——污染企业”的环境治理关系中引入代表市场资源的第三方治理主体,以期能运用市场机制在降低治污成本的同时提升治污效力的目的。而这一目的的实现离不开健全的染治理交易市场,具体来讲就是我国须做好第三方治理企业的市场准入标准和退出机制,明晰排污企业和治理企业间的责任承担问题等方面的工作,进而为第三方治理模式培育良好的市场交易环境。此外,环保行业的运营具有投资成本高、收益缓慢、技术性强的特点,一些早期的环保企业从事多年第三方治理服务,直到近期才有了较为可观的回报,针对此种特点,政府更应该积极采取全面的资金、技术等各种支持措施。

(三) 普及环保教育活动,提高民众环保意识

在全社会范围内开展深入的环保教育,有助于让所有人认识到保护环境的重要性并培养民众基本的环保知识与技能。当民众具备了较高的环境意识和素养的时候,每个公民都会发自内心的去保护环境并且摈弃污染环境的行为,正如日本著名法学家川岛武宜所认为的那样:“ 反思 性的、自觉的个人既是自己的立法者,又是自己的法官。” 从某种意义上也可以说,良好的环保意识可以为第三方治理机制的实施提供坚实的社会基础。

四、结语

我国当前的环境污染问题逐渐呈现出跨流域、多发性等复杂的特点,而各国环境污染治理的立法与实践也表明,单纯地依靠以行政机关为主导的国家治理模式早已难以适应现在环境污染出现的新形势。现在的环保产业最急需的,是建立一种体制机制,把市场、技术和资本融合在一起,让民间资本真正能够进入这个领域,变成现实的市场,促进环保产业的发展。 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机制即是这样一种依靠市场机制对污染治理实践提供有效激励与约束的创造性的污染治理方式,其在环境治理方面的应用极具前景,希望这一制度的创新能为我国环保事业的发展做出切实的贡献!

《 试论化学教师如何在化学教学中渗透环保教育 》

【论文关键词】化学教学环保教育环境污染

【论文摘要】中学化学教材中,涉及环保知识的内容很多,怎样才能把这些内容的教学与环境保护教育有机地结合起来?在教学中渗透环保教育既能丰富课堂教学内容,活跃课堂气氛,又能提高学生的学习兴趣,还可以培养学生的环境保护意识,拓宽学生环保视野。在化学课教学中,对学生适当地进行环境保护教育,是每个化学教师义不容辞的责任。?

1.加强环保知识宣传

教师要教育、引导学生从我做起,从身边的一点一滴做起,如:提倡使用布袋,不使用非降解塑料餐盒,不燃放烟花爆竹,使用节约型水具,多用肥皂少用洗涤剂等。在生活上穿棉质衣服,多吃素食,住小户型房屋,少开车,少用一次性筷子等减少二氧化碳地排放量。?

在教学中,组织学生观看一些人类破坏环境的图片,如工厂的烟囱冒黑烟,工厂的污水排入河流,河流上浮满垃圾,土地板结断裂等。告诉学生人们赖以生存的空气、水和土地正遭受着严重的破坏,给人类带来了许多灾难。我们还可以借助网络,让学生自己上网搜集人类破坏环境的图片,文字资料等,学生对自己寻找到的资料往往更加相信,印象更加深刻。教师还可以结合图片、录像等分发一些资料让学生从这些触目惊心的资料中产生这样的意识——保护环境刻不容缓。在教学中教师应该使学生认识到:保护环境,应该从自身做起,从小事做起。在教学中应该增强学生的环保意识和培养他们关注社会环境的情感。如:美国多诺拉因二氧化硫及其氧化物,与大气粉尘结合,使大气产生严重污染,造成5911人暴病。?

2.结合教材内容,培养学生环保意识

在学习 九年级化学 教材第二单元“我们周围的空气”时,“保护空气”一节中说到“随着工业的发展,排放到空气中的有害气体和灰尘对空气造成了污染。被污染的空气会严重损害人体健康,影响农作物生长,破坏生态平衡。同时,九年级化学课本(上册)第30页左图以发人深省的幽默漫画为主线索,引出了”温室效应、臭氧的困境、酸雨、汽车尾气等多个专题的学习。?

在九年级化学教材(上册)第三单元自然界的水“课题4爱护水资源”的学习中,对中国水资源特点、全球水资源概况与分布、水污染、水的自净等多个方面多种角度对有关“水”的知识进行深入探究。又如:草原的开垦、森林的砍伐,使植被遭到破坏,造成水土流失。越来越多的有机物排放到水中,这些有机物易使水“营养化”,使水中的藻类和水生植物生长茂盛,从而过分消耗水中的溶解氧,造成水中缺氧,使水中鱼类等因缺氧死亡。?

九年级化学教材(上册)第62页对水的污染及防制已作了明确的阐述:“水体污染,不仅影响工农业、渔业生产,破坏水生生态系统,还会直接危害人体健康。因此,必须采取各种措施,预防和治理水污染,保护和改善水质。”如,工业废水经过处理达标后再排放,农业上提倡使用农家肥,合理使用化肥和农药。生活污水也应该逐步实现集中处理后再排放。?

3.结合化学实验进行环保教育

在教学实验室药品的使用后应将药品放在指定的位置,不能乱丢乱倒乱放,也不能放回原试剂瓶中时,一部分学生对此无法理解,我们可以把学生用过的药品取一小部分溶于水,看到水变色后,他们认为这已经不能用于另外的实验了,水已经被污染了;这时要求学生 总结 ,经过讨论之后的结论是:“使用过的药品要回收利用或经过处理后才能排放”,从而到达了良好的教学效果。?

九年级化学主要涉及的环境问题:①认识“三废”(废水、废气和废渣)处理的必要性以及处理的一般原则。②了解典型的大气、水、土壤污染物的来源及危害。③认识合理使用化肥、农药对保护环境的重要意义。④初步形成正确、合理地使用化学物质的意识,认识化学在环境监测与环境保护中的重要作用。又如,在硫粉与氧气在点燃的条件下发生反应生成有刺激性气味的气体,这种气体叫二氧化硫。二氧化硫的性质会形成“酸雨”,“酸雨”可以使工业机械锈蚀;可以使河流、湖泊招受污染,可以使土壤酸化;消除措施:①采用低硫的煤,②开辟新能源,如太阳能的开发利用。③对工业废气进行综合处理,提高回收利用率,化害为益。为此,中学化学教育应该把环境保护的知识贯穿于始终,激励学生勤奋学习,刻苦钻研,保护环境,美化地球。?

4.在课外活动中加强环保教育

课堂教学固然是进行环保教育的重要一环。但课外活的形式多种多样,丰富多彩,所以还应在课外活动中进行环保教育。我们可以组织学生通过参观考察和社会调查(如参观火电厂、水泥厂,调查周边的水环境等),使学生了解周围环境污染原因及对策,在进行环境保护教育的同时,也增强和提高学生的 社会实践 能力和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总之,环境保护教育,从小抓起,从我做起,使每一位社会成员都树立起强烈的环境意识,人人爱护环境,保护环境、防止环境污染,才能创建一个美好的劳动生活环境,才能拥有一个充满生机的地球。

?

参考文献?

[1] 《学校环境教育》,远方出版社,北京环境教育学会理事韩静编著(共20册)?

[2] 《农业生态与环境保护》,中国农业大学出版社,张季中主编?

[3] 《教师教学用书》,人民教育出版社化学室编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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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全称环境保护,是指人类为解决现实的或潜在的环境问题,协调人类与环境的关系,保障经济、社会的持续发展而采取的各种行动的总称。下面就是我给大家带来的环保的 议论文 800字,希望大家喜欢!

环保的议论文800字篇一

随着人口地迅速增长,工农业迅速发展,生态环境的污染也随之而来。工厂排放的污水、废气、产生的固体废物,人们乱砍滥伐,日常生活中环境保护意识淡薄,从而使到环境逐渐恶化,生态资源不能再生,并给人类带来了一系列的灾难。

伴随着人类社会的高度发展,人类已经进入了空前的文明时代。我们应该生活在优美的环境中,但事实上我们感受到的却是窒息的环境。光秃的山坡、发黑的河水、枯萎的草地?

每次都有人不断的抱怨着环境不好资源不够用,可是那些人有是否想过,自己对绿色世界做过多少贡献?关过几次灯?关过几次水?保护环境,应该从我做起。这对我们每个人来说都很重要,而且对我们每个人的幸福也有很大关系。回顾历史,再看现实,人类的每一次发展,每一次进步,每一次都是要求自然的给予。人类的发展进步,最终得益的总是人类,付出的总是自然。所以作为人类的一分子,我们应该多参加环保活动。多植树,多种花,使我们永远拥有蓝天、白云、碧水、绿地的美丽家园,让我们拥有一颗绿色心情。

提到怎样更深一步做好环保先锋,来保护自己的家园,我认为“低碳”生活是最重要的。

“低碳”生活就是指生活作息时所耗用的能量要尽力减少,、节油、节气,从点滴做起。如果说保护环境、保护动物、节约能源这些环保理念已成从而减低二氧化碳的排放量。低碳生活,对于我们普通人来说是一种态度,而不是能力,我们应该积极提倡并去实践低碳生活,注意节电行为准则,低碳生活则更是我们急需建立的绿色生活方式。

也因此在我认为,气候变化不只是环保主义者、专家学者关心的问题,而是与我们每个人息息相关。如果你觉得你一个人的力量对于整个地球简直是微乎其微,一个人的力量根本无所谓,那就错了。若仔细想想,一只节能灯、一台太阳能热水器能为节能减排做的贡献的确很小,可13亿人中只要有1/10的人使用,那节约的能源、减少的碳排量都将会是天文数字。

由此可见,低碳生活可以让我们的身体更健康,环境更优美,生活质量真正提高。

为了让我们的生活更美好,人们应该互相提倡、互相督促:共创绿色家园,留下绿色心情,从我做起,保护自然、保护环境、保护生态平衡,让我们的家园更美好、更灿烂!

环保的议论文800字篇二

环境保护,这个话题,能够说是家喻户晓,人人皆知。但在现实生活中,一些人还是不太重视,认为微不足道,在我看来,环保要从件件小事做起。我就经历过这样两件小事:有一天,我去超市买东西,快到超市门口时,看见有几个散发宣传单的,见人就给,见车就放,但是有些人却不要,随手就扔地上,我过去将纸扔进垃圾箱里。又看见两个人用胶水将宣传单贴在墙上,远远望去,活像一块块“牛皮癣”趁他们不注意,我又拿出我的绝活“撕纸功”,哈哈,“牛皮癣”被我除掉了一大片。还有一次,我在楼底玩,发现远处草地上冒出了缕缕白烟,走近一看,原先,是我们班一群小孩在那里点火烧草,草黑了一大片,我以大哥哥的身份连忙制止,并讲了火灾的危险性和环保的重要性。他们羞愧难当,赶忙从附近端来水把火熄灭,结束了烧草行动。

我们人类都生活在一个星球上,那就是地球。地球上,有供我们呼吸的氧气,还有茂密的森林、辽阔的草原、无边无际的海洋、各种各样的动物,构成了美丽的大自然。

但是有些人不珍惜地球赐予我们的一切,破坏大自然,超多捕杀野生动物。加之各种破坏环境的做法,给我们的大自然带来了越来越多的灾难,漫漫的黄沙代替了绿色的林海,波涛汹涌的江河变成了干涸的河床,美丽的风景区变成了荒野。还有大气污染、臭氧层有破洞等这些现象都是人们不保护环境的带来了恶果。从前,我家乡的空气是清新的,天空是湛蓝的,真像一幅五彩缤纷的画,好不美丽!但此刻,车子它排出了污染空气的乌烟,多了工厂后,排出了污水,水变成黑色发出臭味,造成严重的污染。我家乡附近有一个垃圾筒,人们把垃圾倒在那里,甚至有些人还把垃圾丢在垃圾筒外。每到夏天,那里就成了苍蝇蚊子之类的栖息地,风一吹,可恶的白色污染也来凑热闹。在垃圾筒旁有一口池塘,水上漂着一些泡沫垃圾,水又黑又脏,里面的鱼儿都已经死了,塘水死一般的寂静。

我想大声呼吁人们:地球属于我们人类,属于我们大家,只要用我们的双手,从我做起,从人人做起,保护环境,爱护地球上的自然资源,让清澈的塘水依旧流淌在家乡,让花儿依旧那样鲜花盛开。

人类啊,是就应觉醒的时候了,睁开眼,看看我们的周围,这是我们的家园啊,让我们从此金盆洗手,用自我的双手,用自我的智慧,用自我的良心,为我们的子子孙孙留下一个和谐、美丽的家园吧,让我们为我们世世代代的绵延生存做出一份努力吧!

环保的议论文800字篇三

我们天天生活在美丽的大自然中,但是却有人在破坏美丽的大自然,破坏生活环境。使美丽的大自然变得乌烟瘴气。如果这样下去,自然环境就变得令人担忧了。让我们一起去大街小巷看看吧!

我所看见最多的,就是数白色污染了。所以我建议大家还是少用塑料袋,多用环保袋和竹篮子。因为塑料袋不能随地乱扔,如果仍的话,风一吹,塑料袋就像 大雪 一样漫天飞舞,风一停,塑料袋就挂在了树上。塑料制品不易分解,也不会烂掉,烧的话也会产生毒气。还有我们用的小饭盒,都会污染我们的环境。

还有一栋栋高楼大厦,一座座排出滚滚浓烟的工厂,张牙舞爪的浓烟使天空不再像以前一样碧空如洗了,变成了白色的天空,使清新甜润的空气变成了不利于身体健康的废气。一些排除废水的工厂,害死了许许多多活泼可爱的小鱼,而且还把地下的河水给污染了,使喝井水的农民生病了。还有人乱砍树木,以致风沙、洪水都来了,残害了许多年轻的生命。

我们怎么才可以改变这样的生活现状呢?我们可以在空地上种上一些常绿的小树,一些青青的小草,还有一些鲜艳的小花,这样就可以让我们的家园添加花草树木。不要乱扔垃圾,看到垃圾随手捡起来。比如在一个地方看到一个人打算乱扔垃圾,你应该立刻走过去,告诉他污染环境的代价。如果他不听你的劝告的话,那就帮助他捡起来。还有我们要随时提醒别人要保护环境,不能破坏环境,更要告诉他让他提醒其他人。这样一传十、十传百、百传千,那就会有许许多多的人加入我们的环保行列了。关于废气怎么办?我们一定要多种树,让大树吸进废气,排出新鲜的空气。还可以定单双日开汽车,单日时,大家坐公交车、骑自行车、步行上班,尽量少用车。我们要减少污染源,少开工厂,就算一定要排废水,也要先净化再排出。我们可以用以上的做法来改善我们的环境。

保护环境,从我做起,从小事做起,让我们的家园变得清新美丽。

环保的议论文800字篇四

地球是我们赖以生存的家园。天空是那么的湛蓝,空气是那么的清甜,花儿是那么的绚丽,小草是那么的苍翠欲滴,树木是那么的高大挺秀,到处郁郁葱葱,五彩缤纷,鸟语花香!我坐在绿茵茵的草地上,闻着沁人心脾的花香,享受着暖暖的阳光,这是多么美好的一幅景象啊!

地球妈妈那么辛苦地哺育我们,但是我们不但不回报她,反而去伤害她。我们在平地上建起了一座座工厂,工厂每天都排放出有害的烟雾,排放垃圾,污染水源。城市的路面上车水马龙,汽车排出有害的气体。地球妈妈给予我们森林,水源,但我们却毫不珍惜,树木被工人们一棵棵地砍倒,干净的水源被一次次地污染,空气也不清甜了,这都是我们滥用化学物品,砍伐森林,污染水源的结果。清澈的河水变得浑浊不清,清甜的空气变得非常呛人。

目前全世界的工厂和电厂每年排入大气中的二氧化碳有50亿吨,二氧化硫。碳氧化物等有害气体的排放量也相当大。进入大气中的废气种类很多,已经产生危害而引起人们的注意的就有一百多种。这些有害的气体会使河流干涸、森林减少、动物灭绝、臭氧层破坏等等,这是多么的可怕啊!

“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环保,在21世纪是个很重要的问题,下面,就让我给大家介绍几种环保小窍门吧!购物时少用一次性塑料袋,在屋内多养花养草,用手帕代替餐巾纸,循环利用淘米水,把装修中剩余的木头、木屑送去造纸厂,减少砍伐树木的数量,尽量不用一次性碗筷,不要在河流、水库边洗涤衣物,不乱扔废弃物。

同学们,让我们行动起来,将环保的种子散播到世界的各个角落,让我们从小事做起,从身边的一点一滴做起,保护环境,人人有责!

环保的议论文800字篇五

地球是我们的家园。我们作为地球的主人,就应当好好保护地球。此刻城市正在倡导礼貌环境,只要我们不污染地球的环境,不浪费地球的能源。就能让城市变得更绿色,更环保。有想法就要有行动。于是,我和父母开始了一段低碳生活。

以前我们家不懂得节俭,珍惜,此刻,我们学会了节俭用电。我爸爸把大部分的白炽灯换成了节能灯;并且,每次晚上去公园散步时,我们必须做到人走灯灭;以前爸爸总是把电脑开着,此刻也能做到及时关机了。冬天我家基本不开空调了,夏天空调温度也至少在26度,并且坚持空调开时门窗闭。不要小看了这些 措施 哦,它们可给我家带来了大惊喜呢!它们一方面使我家大大减少了电费,另一方面也促使我们全家人身体更加健康。

水是生命的源泉,是大自然给予我们的恩泽。鱼儿离不开它,人类离不开它,世界上的一切生物都离不开它,所以,在节俭用电的同时,我们也学会了节俭用水。我妈妈准备了两个大水桶,要求我们随时收集洗脸水、淘米水等,这些水能够用来浇花,冲马桶……这样,我家的水费也显著减少了,阳台上的花草却显得郁郁葱葱。我还养成了平时开水龙头时尽量开小一点,洗完后及时检查水龙头是否关好的好习惯。还有我家在用洗衣机洗衣服时,总是将后面几遍洗衣后较干净的水用一个大盆子收集起来,不仅仅用它拖地板,还用它来冲刷抽水马桶,虽然这样多费了一些功夫,可是因为能更充分地利用水资源,我们总是乐此不彼。

并且,我们还养成了一些健康的生活习惯。平时一日三餐吃饱后,妈妈要求我少买或不买零食,尽量少吃或不吃油炸和烧烤类食品。我们在外出购物时,尽量把需要的东西一次性的买完,这样既省时又省力,不需要多往超市跑,节俭了汽油钱,这不是很好吗?我们外出买东西或去超市购物时,我们家人总是自带环保袋,不问超市花钱买袋子,绝对奉行了节俭的宗旨,并且还节俭了钱,平时也能做到塑料袋循环使用……我们在外出的时候,如果能做到不开车就不开车,步行或做公共汽车去,也做到了低碳生活。

节俭和保护资源是每个人的良好道德风尚,更是我们地球上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同学们,朋友们做到低碳环保只是一种态度,而不是本事,我们应当从节电、节水、节碳、节油、节气这种小事做起,一齐去建立低碳绿色的生活方式,只要我们大家一齐去行动,就必须能够让我们的生活更加低碳环保,从而让我们共同的地球拥有更完美的明天,保护我们人类自身的家园。

今日你做到低碳生活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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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保护就是指人类为解决现实或潜在的环境问题,协调人类与环境的关系,保障经济社会的持续发展而采取的各种行动的总称。下面就是我给大家带来的保护环境的 议论文 ,希望大家喜欢!

【篇一】保护环境的议论文

如今,“环保”这个词已经成为了各个国家政府的重点重视之词。

曾经,在公共场所内随便扔垃圾,那也是习以为常。但如果没有人去捡起垃圾重复利用的话,那地球岂不是成为了垃圾场?我们如果不重复利用可以利用的东西,那地球的资源总有一天会枯竭。

再说家庭,家里人看电视,用电脑那是很正常。但是有人却让电视、电脑甚至电灯,二十四小时全天候服务,从不打烊,是不是很浪费?到底是晴空万里好呢还是乌烟瘴气的天好?我们也知道,现在有些国家还在用煤炭来供电,一烧煤炭,那黑色的气体通过烟管排向空中,一些人又吸入那些有毒气体,险些丧命。动物如果长久吸入这种气体的话,后果不堪设想。

百花齐放对寸草不生,清澈见底对浑浊不清,这样的 对子 不止一个。 成语 也是造出来的,像寸草不生这样的成语不止一个,那就说明还真有这样的现象,这真是叫人惊心动魄啊!

日本的汞中毒事件;氟化物破坏了臭氧层;阿斯旺水坝生态环境恶化,“六六六”、“ddt”施用的恶果,科学家甚至在南极企鹅的体内找到了“ddt”……

这种新闻,这种事件,看了实在是让人胆寒。这是人们为了金钱而去奋斗的结果。人们眼中只有金钱在发光,为了金钱,人们可以放弃所有的东西,甚至自己的家园。但是终究造成了什么呢?美国西部的黑风暴,毁掉耕地四千五百余万亩;巴基斯坦和印度之间的塔尔平原,因森林破坏成为沙漠;源于其上游森林植物被破坏,当今长江成为中国历的第二条黄河。主要原因却是森林被过度的砍伐……

面对这些事件我也无言以对,曾经连想都没想过的事情如今却成为事实,曾经连想都想不出来的事却鬼斧神差般地出现了,相鼠有齿,人而无止,人而无止,不死何俟?砍伐树木那是为了生活的需要,但要是没有节制地去砍伐的话,那你还能得到什么?到时候你得到的钱也只不过是废纸一张。

请换个角度看环保吧!不要再把环保看轻了,善待地球就是善待自己,拯救地球就是拯救未来。地球,使我们赖以生存的地方;环保,是拯救地球生命的 方法 。请换个角度看环保!

【篇二】保护环境的议论文

环保,是个问题。面对地球环境不断恶化,面对全球变暖、生态危机的严重,环保,是该成为重点了。也不知道环保这个概念是何时提出的,究竟地球环境恶化到那一地步,生态危机紧急到什么程度,人类发展才敲响了这一关键的警钟。也许是空气恶化到不适应了,也许是人走在路上都会看见空中的颗粒物了,当危险与危机慢慢延伸到皮肤上,延伸到感官上时,人类忽然一惊,天呐!地球怎么了?——前记

是啊,地球到底怎么了?莫非是地球像人一样得了什么病?人们慌了起来,要给地球来个诊断。这边开个环保调研会,那边整个环保计划,一个国家开始了低碳热,另个国家开始了禁污风,看似真的都动了起来,可是,最后发现环境恶化的源泉就是人类自己啊!人们哭笑不得了,那就开始补救吧。看似地球环境一天天变好了,哈哈,真的是这样吗?

几位国际专家看看数据,污染状况真的减少了,不论是什么原因,人类似乎在“恶搞地球”前停住了脚步,开始认真修复这件被弄坏的艺术品,有些专家预测,前景还不错,环保大战很有成效!呵,真的看不出来什么,对于我们普通的百姓,普通人来说,我们在一大堆气象 报告 ,观测数据前又能明白什么?我们只知道,海平面在上升,地球物种在消失,大地震更加频繁,郊外某些熟悉的工厂依旧冒着拿钱换来的黑烟!依旧是那么黑,依旧是那么浓!也许我们的视野看不到那么远,那就看城市当下吧,前景似乎一片美好啊!

城市里一片人工湖上,天鹅游过,鱼群嬉戏,走到路上偶然抬头,一幅如此美好的画面映入眼帘!哇,环境好起来了,生态好起来了。这时,有人不免会拿出手机,快拍几张,在发到微博上,发个 说说 ,看,我们的家园!嗯,确实很美,不过,这是我们的家园吗?为什么自己整天在城里活着,也不曾看到过呢?是啊,怎么会看到过呢!一片湖里有几只天鹅啊!然而在更加清醒与熟悉的街道上,哪里有穿梭的飞鸟?不过是漆着黑漆的汽车随处可见;青葱的不是绿林,而是几颗摆在路旁默默挣扎着的大树;那一片片波光闪耀,像鱼鳞似得是什么啊?那不是湖面,而是高楼上玻璃反射到地面上的更刺眼的阳光!

人类发展的脚步没有减缓,反而高举着环保大旗加速前进。那些环保,真的是环保吗?那些低碳,真的是低碳吗?放眼望去,在人类还未驻足的那一片片原始森林里,任意一颗苍劲大树,能差得了人们大肆宣扬的环保计划?与其说是人类的环保 措施 让环境回光返照,不如是大自然在人类打盹儿时,进行的自我修复,自我优化。若真的全民都行动起来了,真的把环境当作第一位了,都能在拿着水枪洗车时想一想地球上还有多少水可以如此使用,都能在随手扔掉一张撕下的演草纸时想一想,地球上还有多少树木可以砍伐!那么地球,还会是现在这样吗?

后记:如果没有真正意识到环保的重要性,那么在华丽的环保计划,还是一纸空谈。不要说什么环保太大太空,不要说自己已经做得足够好。在大家园遭到毁灭性的危机时,地球上的那一个公民又能逃得了责任呢?莫要说地球还年轻,地球还坚强,其实大自然,一直都在等我们的一个答案,一个结果。

【篇三】保护环境的议论文

一个晶莹透亮的球体,上面蓝色和白色的纹痕相互交错,周围裹着一层薄薄的水蓝色纱衣,这就是人类的家园——地球。

地球,这位人类的“母亲”,这个生命的摇篮,是多么美丽壮观,是多么和蔼可亲。

这位“母亲”向人类洒下自己正大无私的爱,她把自己的一切都献给了人类。可是,她却遭到了人类的破坏,被人类破坏得满目疮夷:净水污染,大江大河发生断流,有的水域成了“黑海”、“墨池”,如此下去,人类在近百年内将无水可饮;大气污染,工厂废气直上云霄,家电产生的氟利昂使地球上空间的臭氧层遭到破坏,南极上空已出现大面积“臭氧空洞”;白色污染,自从人类发明了塑料这种东西后,在为人类提供方便的同时,像恶魔般飞到山间野外,工厂农舍,妄图吞没整个世界;空气污染,人类到处胡乱砍伐树木,使它们不能挡住风沙,因此有许多城市都遭受了沙尘暴的袭击,并且它们也不能继续排放新鲜的空气提供给人类……一件件案例发人深思,一款款现实触目惊心。朋友,全世界的朋友们,动起手来吧!

再不行动起来,地球将毁于我们之手!

我们只有一个地球,失去了地球,人类就失去了赖以生存的环境。大自然对我们的惩罚已够触目惊心了。保护生态平衡是功在千秋利在当代的大事。为了我们共同的家园,医治地球的创伤,让全人类生活在明媚的阳光下。

从自己做起,从小处做起,携起手来,共同保护我们的家园。我们应该从家庭做起,将自己家的垃圾分类装袋,分别投放;向家长、邻居宣传节约用电,少排放污水;少使用或不使用有磷洗衣粉和不环保冰箱、空调,为我们的后代留下蓝天、碧水、绿地、红花……

在自家院内或沙化严重的地方种下树、苗等,定期管理,以培养出茁壮成长的防风固沙树木来,为祖国的环保、绿化事业做小学生应尽的一点义务。

我们的幸福生活来之不易,千万不要让它毁于一旦。朋友们,希望你们警醒吧,来注意这个问题吧!请握紧你的热情之手,爱心之手,环保之手吧,共同来保护我们这个生养人类,又险毁于人类之手的可爱的蓝色“母亲”——地球吧!让它成为宇宙中的一颗璀璨的明珠!

【篇四】保护环境的议论文

环境保护,这个话题,可以说是家喻户晓,人人皆知。但在现实生活中,一些人还是不太重视,认为微不足道,在我看来,环保要从件件小事做起。我就经历过这样两件小事:有一天,我去超市买东西,快到超市门口时,看见有几个散发宣传单的,见人就给,见车就放,可是有些人却不要,随手就扔地上,我过去将纸扔进垃圾箱里。又看见两个人用胶水将宣传单贴在墙上,远远望去,活像一块块“牛皮癣”趁他们不注意,我又拿出我的绝活“撕纸功”,哈哈,“牛皮癣”被我除掉了一大片。还有一次,我在楼底玩,发现远处草地上冒出了缕缕白烟,走近一看,原来,是我们班一群小孩在那里点火烧草,草黑了一大片,我以大哥哥的身份连忙制止,并讲了火灾的危险性和环保的重要性。他们羞愧难当,赶忙从附近端来水把火熄灭,结束了烧草行动。

我们人类都生活在一个星球上,那就是地球。地球上,有供我们呼吸的氧气,还有茂密的森林、辽阔的草原、无边无际的海洋、各种各样的动物,构成了美丽的大自然。

可是有些人不珍惜地球赐予我们的一切,破坏大自然,大量捕杀野生动物。加之各种破坏环境的做法,给我们的大自然带来了越来越多的灾难,漫漫的黄沙代替了绿色的林海,波涛汹涌的江河变成了干涸的河床,美丽的风景区变成了荒野。还有大气污染、臭氧层有破洞等这些现象都是人们不保护环境的带来了恶果。从前,我家乡的空气是清新的,天空是湛蓝的,真像一幅五彩缤纷的画,好不美丽!但现在,车子它排出了污染空气的乌烟,多了工厂后,排出了污水,水变成黑色发出臭味,造成严重的污染。我家乡附近有一个垃圾筒,人们把垃圾倒在这里,甚至有些人还把垃圾丢在垃圾筒外。每到夏天,这里就成了苍蝇蚊子之类的栖息地,风一吹,可恶的白色污染也来凑热闹。在垃圾筒旁有一口池塘,水上漂着一些泡沫垃圾,水又黑又脏,里面的鱼儿都已经死了,塘水死一般的寂静。

我想大声呼吁人们:地球属于我们人类,属于我们大家,只要用我们的双手,从我做起,从人人做起,保护环境,爱护地球上的自然资源,让清澈的塘水依旧流淌在家乡,让花儿依旧那样鲜花盛开。

人类啊,是应该觉醒的时候了,睁开眼,看看我们的周围,这是我们的家园啊,让我们从此金盆洗手,用自己的双手,用自己的智慧,用自己的良心,为我们的子子孙孙留下一个和谐、美丽的家园吧,让我们为我们世世代代的绵延生存做出一份努力吧!

【篇五】保护环境的议论文

很久很久以前,天上的星星像一盏盏小灯,照亮着蓝色的美丽的地球。

地球不知转了多少亿年,有一天出现了一种像猴子一样的动物。开始,他们对地球上的各种生物很友好。可后来,他们的 智力开发 了,贪心也越来越大了,想吃什么就吃什么,想穿什么就穿什么,张开手来到处掠夺。

他们乱砍森林伯伯的头发和胡子,做自己喜欢的 贺卡 ,还有一次性筷子、纸杯子,经常在地球伯伯肚子里掏他们喜欢的石油、煤、各种矿藏和宝石。

就这样,他们把地球的头发拔光了,剩下了一片片光秃秃的世界。他们还发明了一种叫做空调的东西,把天空阿姨的裙子钻出一个又一个的大洞来,打碎了太阳的神秘宫殿一束束像刀子一样的光倾泻到大地上。他们天天向大海里扔东西,海洋妈妈的孩子们都被那些脏东西给毒死了。

“我们不能这样等死,要想办法救自己。”森林伯伯对天空阿姨说。

“可是,我们该怎么办呢?”海洋妈妈皱着眉头,一时也想不出什么好主意。

“我们去求见伟大万能的大自然女神吧,她一定会有办法的。”天空阿姨提出了自己的建议。

他们来到大自然女神面前,流着眼泪倾诉着自己的苦难。“我们必须消灭他们,否则,我们就活不成了!”森林伯伯咬着牙,攥着拳头,气狠狠地说。

“现在消灭他们,还有点太早。你们可以先给他们点颜色看看,向他们出示黄牌警告。如果他们不悔改,再消灭他们也不晚。”大自然女神的眼睛里闪烁着慈祥的光芒。

“好吧,让他们知道知道咱们的厉害!”海洋妈妈和天空阿姨一起说。

海洋妈妈先发怒了,刮起了十级台风,房顶被掀开了,庄稼被刮跑了。天空阿姨的眼泪汇集成倾盆大雨,洪水暴涨,大地很快成了一片汪洋。那些高大的树木、楼房一眨眼的功夫就被淹没了。奔跑的牛羊转眼间被洪水冲走了。

苍蝇、蚊子到处横行,高兴地传播着瘟疫。各种细菌都跑出来,争抢着表演自己的本事,看谁的杀伤力,看谁的破坏了!

从天空阿姨裙子的漏洞里,发射出一种可怕的光,那光中带着毒素,站在皮肤上,皮肤就腐烂了。

森林伯伯对孩子们说:“咱们的头发被拔光了,把大地都变成沙漠,让他们永远也见不到鲜花和草地。”

空气脏了,水脏了,鱼成群结队地死亡了,雄鹰在天空中消失了,光秃秃的大地上最后只剩下了一群群像猴子一样孤立无援的动物——猴子!

于是,有一天,他们问自己说:“现在我们该怎么生活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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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科学论文范文环保类

改善环境从两部分抓起1、调整能源结构因为矿产能源的消耗会附生出一大堆的物质破坏环境。比如,政府现在限制电摩。这样就等于强迫人们去用排污量巨大的汽车和油摩。这需要打破决策层的利益链才能解决。对绿色能源提供方及使用者的补贴,对矿产能源提供者及使用方的税收,也可以做到能源结构的宏观调整,这还得依靠管理者们肯放钱肯出力才行。2、严管污染源近段时间,槽罐车偷排工业废料,乱扔节能灯引起汞污染、河道玻璃污染,食品中的激素、重金属污染等也日益严重。非法排放污染源可以使得种族灭绝,重蹈玛雅人的覆辙。这更需要政府对违法商业链敢于打击,斩草除根才行。反正,要改善环境必需政府支持。决策层的一条禁摩令就能让全中国十面霾雾,只有给他们施压才能有所改变。

环境保护是现在人类共同关注的问题,低碳出行。而且让使用电瓶车。

学园部落3000左右得读后感

社会科学是以社会现象为研究对象的科学,兴起于18世纪中后期,到19世纪马克思主义产生以后才逐渐建立了系统的理论结构,形成了独立的学科体系。下文是我为大家搜集整理的关于社会科学类论文参考 范文 的内容,欢迎大家阅读参考! 社会科学类论文参考范文篇1 浅析社会科学客观性 社会科学是从传统的人文科学中分化出来的,它至今还带有人文学科的痕迹。但是社会科学是一种科学研究,它的形成与发展受到自然科学的极大鼓舞,基本出发点是:社会及人类行为也可以像自然现象那样由“科学”来研究;其根本任务是客观地描述和分析社会(袁方,1995:14)。由于社会现象的特殊性,这项任务往往成为一个难题。社会科学不只是一个纯粹的理论思维过程,也是一种 文化 和意识现象,它的形成和发展受到了社会的文化价值观念的影响。伴随着社会科学的产生和发展,客观性问题就成为一个始终萦绕的问题,问题纠缠的大部分源于对“客观性”的不同理解,因此,我们有必要对社会科学的客观性展开进一步的探讨和认识。 一、基于社会科学的研究对象对其客观性的认识 从研究对象上说,自然科学的对象是自然界中的现象,是没有人直接参与的现象,即自然客体。自然客体是一种物态性的实体存在,客观实在性、可重复显现性和历史发展性是它的根本属性(李文华,2006)。社会科学通常是指研究社会现象及其规律的科学,它是一个包括经济学、政治学、法律学、社会学等学科的庞大知识体系。社会世界的现象是有人直接参与的现象,即人(们)的心理和行为活动本身(王忠武,1999)。这个差异似乎一目了然,其实它隐藏着更深刻的分歧,甚至可以说,它是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在 其它 方面呈现差异的主要源泉,同时也是社会科学在客观性方面呈现争论的源泉。 从研究对象的角度来看,社会科学是以人类社会和社会中的人为研究对象,而自然科学以自然界为研究对象,二者在客观性程度上的差别是显然的。有人否定社会科学客观性的一个重要依据就是:社会生活是有目的、有意识的人参与其中,社会现象本身多系主观性所为,因而缺乏客观性。这种观点是把客观性的含义看做那种无人介入的、纯自然的客观性。但是,笔者认为,客观性包括“那些存在于人活动中的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本质联系”的含义,从这个角度来看,社会科学的研究对象侧重于研究客观性的社会现象与社会规律,其社会功能集中表现在改善社会管理和制度文明建设方面,也具有一定的自身的客观性。总体而言,从研究对象的角度来看,社会科学的客观性程度可以说处于自然科学与人文科学之间的关键的中介地位上。且对于自然科学和人文科学均具有主导、规范、协调和控制作用。 二、基于社会科学的知识对其客观性的认识 从实证主义和 经验 主义的角度出发,社会科学的客观性可以表现为社会科学知识的系统性。因果决定论和普遍性等几个特性(袁方,1995:14-16)。具体而言,社会科学知识的系统系指社会科学的目的是系统地说明和解释人类的社会行为,而这种说明也像自然科学那样依据一定的逻辑法则。社会科学知识的因果决定论是指,社会科学家也像自然科学那样假定,任何事物都有其发生的原因,也就是说,每一个事物都是由在它之前的某些事物所决定。社会科学知识的普遍性是指,要从多种因素中找出最主要的、对所有人都有影响的因素,并把这种普通的、简化的因果说明应用于任何人,任何时间、地点,包含了不同文化价值下的人对同一种知识的理解和接受。 从以上罗列出的几个社会科学知识的性质,可以看出社会科学在形式和内容上追求像 自然科学知识 那样的客观性和科学性。与自然科学相比,由于社会现象的不确定因素更多,偶然性和独特性也更大;社会科学所研究的现象比较复杂、异质性较大,而且更多地受到个人因素的影响。这使得社会科学知识的系统性不强,演绎推理和归纳推理不严谨,往往难以达到对社会现象的客观、准确和系统的认识,社会科学知识也更容易受研究者本人的世界观、政治信仰、价值观等因素的影响,而与所要反映的社会现象存在偏差。因此,从社会科学知识这个维度来说,目前社会科学的客观性仅仅是一种“准客观性”,亦或说是一种类客观性,难以做到真正意义上的客观性。 三、基于社会科学的 方法 论对其客观性的认识 早期社会科学由于受机械物理学为核心的自然科学科学的深度影响,坚持将社会科学的主观性视作不同主张的分水岭,主观性与“心理的、有价值的”等同。“心理的”具有私人性(袁继红,2008)。孔德、迪尔凯姆等人推崇用自然科学方法研究社会现象,排斥任何心理的因素,探索事物之间重复出现的社会规律,追求普遍的唯一的本,即方法论上的实证主义。因而,孔德等人将“心理的”对立面视为“客观的”,并主张用观察法、实验法、统计方和比较法等研究社会现象。此外,李凯尔特、狄尔泰等人则将社会科学研究的触角置于人类社会现象特有的价值上,人类自由意志赋予社会现象独有的价值。一切自然的东西都不具有价值,因而不能用自然科学的方法研究社会科学(文化科学),社会科学的课题具有私人性、独特性,只能采用“表意的”方法,把握主观的对象。“客观性”在此作为主观性的对立面被拒斥在外。然而,这两类主张由于都固守着明确的界限,无法克服本身的局限性,前者固守在价值无涉的自然领域,一味寻求社会科学的客观性,而不顾社会科学自身的特点,后者则强调社会科学属于价值领域,认为社会科学不存在客观性,陷入主观主义的泥潭。 实际上,大部分社会科学家都介于实证主义与主观主义这两个极端之间。其中,韦伯的方法论思想最具代表性,他对社会科学的客观性也作出了自己独特的理解和认识。韦伯认为,自然现象与社会现象有本质的不同,后者含有社会成员对自己和他人行为的主观理解,也就是说,“社会事实最终归结为可理解的事实”。此外,韦伯指出,由于人的社会行为是有意义、有目的的,因而具有一定的规律性。对于这种规律性的行为可以采用自然科学的方法加油研究。为此,韦伯提出了“理想类型”和“价值中立”两个核心概念,也确保社会科学能像自然科学那样具有客观性,同时也能很好的区分社会科学与自然科学的差异性。 四、 总结 :社会科学客观性何以可能 科学研究的客观性是指任何研究者,不管他们属于哪个阶级、哪个党派,信仰哪一宗教,只要他们采用同样的科学方法,就能够得出同样的研究结论(袁方,1995:16)。社会科学由于具有自己独特的特点和机制,如研究对象比较复杂、异质性、偶然性和独特性较大;易受到个人因素的影响等,同时也难以摆脱与价值的亲和性关系。因此,社会科学的客观性是建立在主观基础上的,是在价值关联基础上获得的认识被价值立场下的人的普遍理解和接受的社会事实。所以,如果社会科学研究没有与任何文化价值相关联,那么任何处于价值立场下的人对于研究认识就难以理解和接受,也就因此取消了客观性的可能性实现,从这一点说价值关联是客观性的基础。 社会科学对社会和历史的认识是一个在动态中近似实现的过程,是一个从文化意义上对历史因果分析的不断认识,是一个追求知识对具体实在的经验有效性和对这种经验有效性不断在文化价值上重新界定的过程(赖金良,1996)。社会科学研究客观性的表现是:这种研究由于实现了文化价值所界定的针对经验实在的有效性而被文化的人类所普遍理解和接受。社会科学研究的客观性基础是文化价值和价值关联,这种研究的客观性来源则是这种研究所赖以获取的手段是被普遍理解和可接受到的,这种手段就是各种不同的理想类型以及研究方法和技术,而这种手段的客观性基础是理想类型的开放性、研究方法和技术的客观性和有效性。纵然如此,但是要想真正实现社会科学的客观性并被其他学科所认可,其道路还是很艰难,需要社会科学研究者付出巨大的努力。 参考文献: [1]袁方,社会研究方法教程[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1995 [2]袁继红,基于方法的社会科学客观性何以可能[J]四川工农学报,2008(5) [3]王忠武,论自然科学、社会科学、人文科学的三位一体关系[J],科学学研究,1999(3) [4]李文华,社会科学与自然科学的五个差异――兼论进一步繁荣发展哲学社会科学的现实意义[J]科学学研究,2006(6) [5]赖金良,什么是社会科学以及社会科学的客观性[J]哲学研究,1996(6) 社会科学类论文参考范文篇2 论科学社会主义和科学发展观 摘要:我们党提出的科学发展观是与时俱进的马克思主义发展观,是对科学社会主义的发展观的继承和拓展,是当代社会发展形势的必然;是对科学社会主义的创造性应用,符合中国国情;对于我国构建和谐社会,发展科学社会主义,有着重要的指导作用。 关键词:科学社会主义科学发展观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科学社会主义,作为一种政治形态,让人们更具体地认识社会。之所以称之为科学社会主义,是为了区别于空想社会主义。《恩格斯在马克思墓前的讲话》中曾这样提到:马克思一生中最大的发现有两个,一个是唯物史观,另一个是剩余价值。这两个重大的发现,使社会主义从空想变成了科学。它是关于无产阶级解放斗争发展规律的科学,是一门政治科学。 马克思主义分为三个重要组成部分:哲学、经济学、科学社会主义。其中,哲学是起点,经济学是中介,科学社会主义是终点。科学社会主义是马克思主义的核心,是马克思主义最重要的组成部分,是指导我们党和国家实践活动的一门首要科学,必须将其贯彻到我国社会主义的现代化建设的伟大实践中,同时科学社会主义也将在实践中得到丰富和发展。 在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上,以胡锦涛为的党中央在新实践中提出了科学发展观,核心是“以人为本”,内容是树立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实现方法是统筹兼顾,具体办法就是坚持“统筹城乡发展、统筹区域发展、统筹经济社会发展、统筹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统筹国内发展和对外开放的要求”。 科学发展观的提出符合科学社会主义发展内在要求,适应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道路,也是针对当前中国国内外经济形势,满足中国今后长期发展需要。科学发展观是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所必须遵循的发展规律,是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内在要求,对于中国当前社会经济发展有着深远的意义和重要的影响。 一、科学发展观是科学社会主义的发展观的继承和拓展,是当代社会发展形势的必然 科学发展观对当今社会起指导和促进作用。他的作用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提出了新的理念 邓小平同志指出,在社会主义国家求发展,必须首先发展生产力,只有在发展生产力的基础上,才能真正实现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 中国共产党在总结国内外建设社会主义经验教训的基础上提出新的理念,这就是:社会主义代替资本主义,主要是通过社会主义自身的发展,而社会主义的发展必须是科学的发展。科学发展观是新的社会主义发展观,它的提出推进新的社会主义事业。 (二)解答了一个重大问题 各国的社会主义者都在探讨当代的社会主义应该是怎样的社会主义,胡锦涛提出的科学发展观则科学的回答了这一问题。 科学发展观的核心“以人为本”,人民是创造历史的根本动力,在社会主义的发展过程中,必须依靠人民。内容是树立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就是要全面推进经济、政治、文化等个方面的建设,使现代化建设的各方面都相协调。只有这样才能掌控全局,能正确认识和妥善处理社会主义建设事业中的重大关系。 (三)形成了完整的理论体系 1.科学发展观的理论基石 科学发展观在继承科学社会主义理论基础上有所发展,并没有脱离科学社会主义的理论体系,而是在发展过程中提出关于社会主义的新的观点。所以,科学社会主义始终是科学发展观的理论基石。 2.科学发展观的逻辑起点 党的思想路线的创新,是科学发展观的逻辑起点,中国共产党的思想路线可以用16个字概括: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求真务实。在这16个字中,最重要的就是“求真务实”,胡锦涛指出:求真务实,是辨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一以贯之的科学精神,是我们党的思想路线的核心内容。?P 3.科学发展观的立足点 科学发展观的立足点是对中国现实问题的思考。我们必须从中国社会主义建设面临的实际情况出发,“以我国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实际问题、以我们正在做的事情为中心,着眼于马克思主义理论的运用,着眼于对实际问题的理论思考,着眼于新的实践和新的发展,不断在实践中丰富和发展我们的思想和理论”,?Q这就是科学发展观的立足点。 4.科学发展观的理论结构 党的十七大 报告 中指出:科学发展观的第一要义是发展,核心是以人为本,基本要求是全面协调可持续,根本方法是统筹兼顾。?R14只有坚持了这几点,科学发展观才能真正落实。 二、科学发展观是对科学社会主义的创造性应用,符合中国国情 (一)科学发展观与马克思主义生产力论 马克思的唯物史观把如何解放和发展生产力作为研究的重点,把生产力的发展水平作为文明进步程度的一个主要标志。 马克思认为:生产力就是人们自身的力量。科学发展观强调的是以人为本、全面协调人和自然的可持续发展,要做到“五个统筹”、“五个坚持”,这是马克思有关生产力的科学论断的反应,符合市场经济发展的基本规律。因此,科学发展观的确立,是对科学社会主义的创造性应用和发展。 (二)唯物史观社会发展论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 现代市场经济是一种全方位开放、互通有无、互补互利从而使各种资源在全世界范围内有话配置的经济,是一种以国内社会政治稳定、世界不发生大的战争为前提的全球化的经济。这需要稳定的政治环境来支撑,为求稳定,不得不给社会劣势群体以福利保障,如今西方发达国家普遍实行社会福利政策,扶贫助弱的政策,这并非完全处于富人的善心,而是处于发展的客观需要。 如今,想保持党员的先进性,重要第一条,就是坚信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能创造出社会主义所必须的物质和精神的条件,并且在发展、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过程中起先锋模范作用。 (三)科学发展观与马克思科学社会主义理论 在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四中全会上,提出了两个理念: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这标志着党在政治、思想路线、执政能力等方面已日趋成熟,也进一步补充了“三个代表”重要思想 胡锦涛同志总结了我国在改革开放过程中的经验教训,提出以人为本的科学观,大大加快了经济社会的发展。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理论,是科学发展观的理论延伸,又是坚持科学发展观的目的。把科学发展观付诸实践,才能实现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科学发展观和和谐社会理念的提出,体现了马克思主义理论的真正要义,表明我们党开始把弘扬人道主义精神作为自己的一项重要任务。 三、科学发展观对科学社会主义的发展具有重要的理论指导意义,有利于构建和谐社会 (一)科学发展观与构建和谐社会的关系 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二者不能等同也不能割裂,他们是辩证统一的关系。只有坚持科学发展观,才能构建和谐社会。 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在价值取向、目标任务、根本要求等方面是统一的,“以人为本”、“五个统筹”既是科学发展观的根本要求,也是和谐社会的客观要求。二者在一定 社会实践 基础上还可以互相转化,落实科学发展观,才能构建和谐社会;社会和谐,才能落实科学发展观。 (二)科学发展观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基本指导思想 科学发展观的实质就是是以人为本,这就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建设提供了力量源泉。 就当前我国的国情来看,生产力水平还有待提高。离开发展片面追求和谐,或者离开和谐片面追求发展,就无法协调,无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科学发展观把发展与和谐有机统一,是构建和谐社会所必须要坚持的正确原则。 和谐社会的建设既是广大群众在党的领导下创造自己幸福生活的宏伟事业,也是一项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更是一个动态的历史过程,这要求领导干部联系实际、统筹兼顾、运用发展的观点、坚持创新的思路不断开拓和谐社会建设的新格局。 (三)和谐社会的构建是科学发展观指导下的实践成果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最终目的就是实现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这需要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处理好人民内部矛盾。 1.构建和谐社会的第一要务是发展 发展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物质基础,也是人类社会进步的必然趋势,它使人类社会文明和进步。在当今世界,和平和发展是时代的主题,所有国家都在谋求发展。科学发展观的提出,揭示了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本质、目的、内涵、要求及精神实质,也对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起了指导作用。因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最终目的是促进社会全面协调发展,而科学发展观的本质和核心正实现这一目的。 2.“坚持以人为本”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出发点和归宿 科学发展观的核心是坚持“以人为本”,这也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本质和核心,是党的宗旨和使命。这就是要求我们党要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把人民的利益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多方面的需求和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只有这样,才能真正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3.“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本内容 “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本内容,也是科学发展观的基本要义。“全面”就是促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社会文明的全面发展,“协调”就是指协调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各种关系,即协调好城乡发展、区域发展、经济社会发展、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国内发展和对外开放之间的关系。“可持续发展”是要在保持经济增长的同时,也要保持与自然的和谐。只有处理好各方面的关系,才能走上全面提高的文明发展道路。 综上所述,科学发展观顺应了历史发展的潮流,进一步推动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发展。在中国当前的国情下,只有坚持科学发展观,才能构建科学的社会主义,构建和谐社会,使社会主义的建设步入正轨,拥有更美好的未来。 注释: ?P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 教育 读本.北京:党建读物出版社.. ?Q江泽民.江泽民论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专题摘编.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 ?R中国共产党第十七次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文件汇编.北京:人民出版社.2007. 参考文献: [1]马克思.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出版信息不详. [2]马克思.德意志意识形态.出版信息不详. [3]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4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猜你喜欢: 1. 哲学社会科学类学术论文范文 2. 社会科学类学术论文范文 3. 哲学社会科学类论文范文 4. 哲学社会科学类论文格式范文 5. 社会科学主义论文范文

社保论文范文

社会保障法律制度是当代各国法律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社会保障立法模式的研究作为社会保障法律制度研究的一部分,显然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下面是我为大家整理的社会保障 毕业 论文,供大家参考。

社会保障水平是社会保障体系的关键要素之一,对于社会保障制度的建立、完善与运行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适度的社会保障水平,对于国民经济、社会和社会保障自身的发展具有积极的作用。本文将通过对我国社会保障现状的分析及指标的分析,来评价中国当前的社会保障水平。

一、社会保障水平及指标

社会保障水平是指一定时期内一国或地区社会成员享受社会保障的高低程度。西方国家一般把社会保障总支出占GDP的比重作为衡量社会保障水平的主要指标。其中,社会保障支出总额是指一定时期内一国或地区实际支出的各种社会保障费用总和。社会保障支出总额占GDP的比重,集中反映了一国或地区的经济资源用于提高居民社会保障待遇水平的程度。

判断社会保障水平适度与否的标准不是单一的,需要考虑的因素有:社会保障制度是否保证了公民具有一定的经济生活水平并能抵御不可抗拒的社会风险;社会保障支出是否与国民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是否与社会各方面的承受能力相适应;社会保障结构是否与国民经济产业布局相适应;社会保障水平是否有助于促进就业与统一的劳动力市场的形成;等等。

二、我国社会保障水平适度性分析

(一)国内学者对于我国社会保障水平的研究

长期以来,我国的社会保障实行分散化管理,社会保障水平的统计缺乏规范的指标体系,不同专家对我国社会保障水平的推算也不尽一致。以1994年为例,郑功成教授推算该年社会保障水平为,加上其他未统计因素,社会保障水平为10%~12%;穆怀中教授的小口径推算为,中口径(含住宅投资)为,大口径(含住宅投资和价格补贴)高达。根据穆怀中教授的推算,尽管我国人均GDP低于西方工业化国家20世纪60年代的水平,但我国中口径(含住宅投资但不包括价格补贴的社会保障费用总额)的社会保障水平与它们60年代的水平并不逊色。

(二)我国社会保障水平的国际比较研究

以发达市场经济的国家为参照,普遍认为我国目前的社会保障水平偏低。比如,1991年,瑞典、英国、美国社会保障支出占中央财政支出的比重分别为、、。而我国2001年社会保障支出占中央财政支出的比重仅为。

与我国人均GDP接近的国家进行比较,2002年,我国人均GDP接近1000美元,当年社会保障支出占GDP的比重是。而与我国人均GDP接近的国家,如玻利维亚、哈萨克斯坦、俄罗斯等国,社会保障支出占GDP的比重依次为、、。因此,我国社会保障水平既不显得过高,也不显得过低。

(三)城乡社会保障水平比较分析

由于我国长期实行城乡二元社会结构,城镇几乎形成了一个相对独立的系统,存在着类似于西方发达国家的福利制度,享受以高就业、高补贴、低收入为特征的、相对完善的社会保障服务;而农村居民仅拥有建立在农村集体经济基础上的以社会救济、“五保户”供养和合作医疗为核心的社会保障,并未能享受到真正现代意义上的社会保障,存在着水平偏低的社会保障,一定程度上,城镇较高水平的社会保障是以牺牲农村的保障水平为代价的。在城乡之间,我国城乡居民享受到的社会保障待遇差别极大。比如1994、2001年城市人均社会保障费用支出是农村的100倍多。

总的来说,对于目前我国社会保障水平适度与否的判断,并不是一个非此即彼的问题,而是过高与过低并存,存在着结构性矛盾,需要进一步改革和完善。 三、保持我国社会保障水平适度的建议

(一)正确处理社会保障与经济发展的关系

建立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社会保障体系,这是我们 总结 了许多国家特别是福利国家的 经验 教训所得出的一个正确结论。但是,到底什么样的社会保障水平是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社会保障支出必须依赖经济发展,但并非任何意义上的福利支出都会削弱或阻碍经济增长。某种意义上的福利支出可能带来经济增长,或为经济增长创造前提条件。目前,我国尚处于社会保障制度的建设阶段,社会保障支出占GDP的比例本来很低,加之在改革不断深入的过程中,难免回出现失业率上升之类的问题,因此,一定时期内社会保障支出增长是应该的。建议我国在目前阶段,适当增加社会保障支出占GDP的比例,这不但会为经济增长创造稳定的社会环境,还可能成为推动经济增长的动力,要辨证地看待福利支出与经济增长的关系。总之,存在着这样一种良性循环:随着经济发展适度增加对社会保障的投入,得大多数人创造更多的发展机会,可以赢得经济和社会更加健康、协调、更可持续的发展。

(二)提高社会保障支出占GDP的比重

目前我国社会保障支出占中央财政支出的比重仅为,与发达国家相比有较大差距,这种财政支出结构是不合理的。因此,要发挥财政在筹集社会 保险 资金中的主 渠道 作用,切实调整财政支出结构,提高财政支出中社会保障支出的比重,建立稳定的财政对社会保障支出的投入机制。各级财政超收的增量除用于法定的支出外,其余应主要用于充实社会保险基金。与此同时,要防止社会保障支出水平过高于GDP的增长,出现福利国家危机。因此,除了建立GDP对社会保障支出的正常支持机制,还要建立二者的动态弹性机制,使社会保障支出随着GDP的增长动态变化,但处于适度区域内。

(三)加快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建设

当前农村要以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以及新型合作医疗制度为重点和基础,全面推进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将社会化养老 措施 与家庭养老相结合,由政府出面理顺农村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体制,使老年人的生活质量不断得到提高。当然,不同地区社会保障的标准、社会保障模式也应有所不同,不能一刀切,而是要根据各地经济发展的情况,形成层次分明,标准不同的社会保障制度。经济发达地区保障程度高一些,欠发达地区保障程度低一些。财政要加大对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的支持力度,改变以前重城市、轻农村的状况,提高财政对农村的社会保障补助支出。

(四)改革城镇社会保障制度

改革和完善城镇社会保障制度,坚持“有升、有降”的方针。取消一些不合理、过高的福利项目,改革工资制度,实行工资货币化;改革一些垄断性部门的福利制度,降低其社会保障水平;增加对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资金的投入,增加对城市低保户、无劳动能力者等弱势群体的投入,保证其过上有人格尊严的生活;继续完善城镇基本医疗、养老、失业、工伤、生育保险,保证公民能抵御不可抗拒的社会风险。总之,把城镇居民的社会保障水平控制到与当前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阶段,既达到了保障目的,又把水平控制到一个合理适度的水平。

参考文献

[1]国家统计局,中国统计年鉴[M],北京:中国统计出版社,2003

摘要: 文章 把探索视觉转移到解决农民工 社会 保障的新路径—— “土地换保障”,并在 总结 当前 理论 界提出的基本思路和操作步骤上创造性地进行“土地换保障”的运行载体缺失 分析 ,引入代表农民工土地使用权的 农村 集体 经济 组织和集体经济组织转制而来的股份合作社作为“土地换保障”的交易中介机构。

关键词:农民工;社会保障;新路径;土地换保障

Abstract: The exploration vision to be transferred to the social security of migrant workers to address the new path - the "land for security", in his summing up the current theory of the basic ideas put forward by the community and on steps to carry out a creative way of "land for security" to run the carrier missing Analysis of the introduction of migrant workers on behalf of the land use rights of rural collective economic organizations and collective economic organizations from the transfer of the shares of cooperatives as a "land for security" deal intermediaries.

Key words: migrant workers; social security; new path; land for security

前言

“十一五”规划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加快城市化道路,统筹城乡协调 发展 ,构筑和谐社会,农民工群体的社会保障更成为当前急需解决的 问题 。解决好农民工社会保障问题有助于打破 中国 城乡二元体制结构,实现城乡协调统一,加速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发展,推进社会主义 现代 化的进程。

一、农民工社会保障的思路

在建立农民工社会保障的基本思路上,当前理论界还存在着较大分歧和争论, 目前 主要有三种思路:一种是仍然将其划归于农村社会保障范围之内;一种是将其归于城镇社会保障范围之列;另一种是另起炉灶,推出相对独立的农民工社会保障制度,建构一种作为过渡形态的“三元社会保障模式”。农民工的社会保障到底是归属城市还是回归农村,还是创新一种新的保障机制,值得我们进一步探讨。

实际上农民工纳入农村社会保障或纳入城镇社会保障在 实践上都遇到很多现实阻碍。从农民工社会保障现状分析得知,由于农民工双重的身份性,一方面乡镇 财政资源的有限性和土地保障功能的虚化及农村社会保障缓慢发展,制约了农民工进入农村社会保障体系的步伐;另一方面以单位为核心的城镇社会保障体系,由于城市社会保障机制滞后, 企业 因为社会责任弱化导致的用工制度不规范及作为理性“经济人”的抵触、以及农民工较强的流动性而引起执行上的困难、农民工在经济收入上的窘迫、自身可支配经济资源的有限性所导致参保的理性规避等诸多原因,将农民工纳入城镇社保体系在现实可行的条件下依旧困难重重。因此除上述三种思路外还有学者没有明确提出归口,积极探讨建立城乡一体的社会保障体系。提议应从我国国情出发,根据农民工的特点及最迫切的利益需求,优先建立农民工工伤 保险制度和大病统筹医疗制度,构建以最低生活保障为核心的农民工社会救助机制,规范企业用工制度,建立农民工的工资保障制度,抓紧制定有关农民工社会保障方面的 法律 和法规,探索适合农民工特点的与现行的养老保险制度相衔接的农民工养老保险办法,依照分类分层保障的原则积极稳妥地解决农民工社会保障问题,最终实现城乡一体化的社会保障制度。

从以上分析可以看出,积极地寻求多种路径来解决农民工的社会保障成为大多学者的共识,让社保对农民工来说不再是“镜中月,水中花”,能真正意义分享到应有的各种社会保障。事实上“农民工力争一只脚踏在收益低、预期确定、保证生存起码需求的土地保障上,另一只脚踏在收益高些、风险大、非生存起码需求的非农收入上”,[1]农民工在城乡之间流动,具有双重收入来源,存在的经济基础很特殊:一方面脱离了 农业生产逐渐市民化,在城市则可以在非农行业就业,另一方面,农民工与农村仍然保持着千丝万缕的 联系,他们在农村留有一份土地,在城市谋职的风险性以及社保的严重缺失等所导致返乡的极大可能性,宁愿抛荒也不愿意放弃这惟一的保障,仍把土地作为最后的退路。因此,笔者认为解决农民工的社会保障是个循环渐进的过程,上述几种解决农民工社会保障的思路都忽视了现阶段农民工怎么从土地这个社会保障向现代社会保障系统转换的问题 研究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农村部研究员崔传义认为研究这个问题是有战略意义的,这个问题解决得好,会大大有利于农民向城镇的转移,有利于城市化、 工业 化的实现,有利于全面小康社会的顺利建成。

二、“土地换保障”——农民工社会保障的新路径

在《国务院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规定中指出,农民外出务工期间,所承包土地无力耕种的,可委托代耕或通过转包、出租、 转让等形式流转土地经营权,但不能撂荒。农民工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要坚持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强制或限制,也不得截留、扣缴或以其他方式侵占土地流转收益。[2]这就给流转土地经营权进一步提供了政策依据。事实上,在国家近年出台系列减免农业赋税及加大农业投入和农业补贴等有利于农民增收的农业政策下,许多农民工外出打工,留在家里的土地就委托给亲戚邻友耕种或者转包、出租给其他人代理,从中取得一笔收益,但收益不多,只是当家用补贴。对经济收入较低的农民工来说,觉得有利可图就将土地出租出去,钱一点是一点,总好过撂荒。那么如何将农民工在原属地的农地更好地利用起来,并且将社会保障联系起来就是个难题了。国家行政学院社会保障权威专家龚维斌在“完善社会保障与和谐社会建立”的记者专访中就提出:“我国社会保障制度建设和发展既要借鉴国外的 经验,也要立足国情,构建一个‘低保障,低水平,广覆盖,重实效、可持续’的社会保障机制。充分发挥政府、企业、社会在社会保障中的作用,挖掘和利用传统社会保障资源。”这就给农民工怎么从土地这个社会保障向现代社会保障系统转换的问题进一步指明了方向。

提倡“土地换保障”制度的学者们都不约而同地把寻求农民工社会保障路径的探索视觉转移到现在农村惟一有较大增值价值和财力功能的就是土地,从开发和挖掘农村传统的社会保障资源来寻求解决农民工社会保障困境的路径,最终目的为建立针对农民工独特身份和特点的社会保障制度铺路,从而推进市民化和城乡一体化进程。“土地换保障”通过土地制度和社会保障制度的创新,填补了农村土地流转制度和社会保障制度的空缺,成为一种切实可

行的制度安排,是建立农民工社会保障的创新路径,很好的解决了土地社会保障功能的延续,为农民工社会保障的建立提供了启动资金。农民工因为土地使用权的转让,获得了相应的收益,从此代替土地的社会保障功能和实现从农业人口向非农业人口的转换,逐步实现市民化,并且推进了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和规模经营发展。

三、“土地换保障”方案设计中运行载体的缺失浅析

(一)“土地换保障”方案设计中运行载体的缺失 分析

从 “土地换保障”的基本思路和操作步骤来看,“土地换保障”的实质或核心是承认农民在让出承包土地或被征用土地的情况下,应当获得某种补偿,并且这种补偿应当被用来为其建立 社会 保障。那么这样一种用社会保障替代土地保障的方案设计到底有没有充分现实依据呢,陈颐同志进行深入 研究 对农民工选择“土地换保障”这样一种从土地社会保障向 现代 社会保障系统转换的方案设计进一步补充了相关依据,论证了“土地换保障”方案设计的可行性。[3]另外,曾详炎等同志在可操作性上进一步研究,认为在这个制度安排在实际操作中需要注意一些 问题 ,如会遇到初始永佃权的定价问题,可能出现的侵占 农业生产资金问题、土地市场评估成本问题、地区之间地价与社会保障水平不平衡问题以及土地私有化问题等,并且在此基础上提出了相应对策。[4]然而笔者发现其中还没有学者注意到运行载体的缺失问题,在方案设计中提出具体运作办法时有学者认为,对放弃 农村 土地使用权的农民工,可直接参加农民工社会保障,并以农村土地使用权折算为一定年数的个人帐户积累额,促进农民工从传统土地保障到社会保障的平稳过渡。[5]另外有学者提出,农民工到城镇就业或进入城镇定居而无力耕种土地的时候,让出其原先承包的土地,由转包者按国家统一标准替 转让者缴纳一定数量的 经济 补偿,使其参加相应的社会保障。当然这部分经济补偿也可先交付国家 财政,但国家必须做出相应的政策调整,承诺将这部分农民纳入城市和相应的社会保障体系。[6]由此可以看出,“土地换保障”整个运行过程中交易中介机构的研究是缺失的,有的只是笼统指出由国家责任强制为其纳入社会保障,有的直接由土地经营权的转包者支付农民工参保费用。我们知道,农民工只在乎现期收入,他们参保的意识非常薄弱。对他们来说,增加他们的收入最为切实,所以他们就可能会同承包者私下商量好将社会保障的提取费用直接转化为货币经济补偿,这就要求国家赋予有关监督机制的制约。而如果设立国家的监督机关来监督承包者从转让农民工土地使用权获益中提取农民工社会保障费用的行为,则加大了“土地换保障”制度的成本支付,这就提出了在实行“土地换保障”方案中其运作载体的缺失问题,值得我们进一步研究。

(二)“土地换保障”的运行载体——农村集体经济 组织及由集体经济组织转制而来的股份合作社

根据孙雷、陈波羽中的研究,他们在针对失地农民设计的“土地换保障的逻辑框架” 中指出失地农民通过放弃土地使用权获得经济补偿后,一部分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为失地农民办理养老、医疗、失业等 保险,一部分作为失地农民的货币收入,成为市场人的物质基础,另一部分则用作对失地农民的培训,使得他们具备向非农产业转移的基本技能。可见这里代表耕地所有权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则成为交易的中介机构,作为失地农民与征地方交易的中间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通过被征用耕地的交易获得的收益,用来支持农村的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农村居民的生活条件。[7]由此可以推广到 “土地换保障”中针对农民工社会保障的建立,引入代表农民工土地使用权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作为交易中介机构。这个思路也符合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既要有党和国家的强力推动,更需要发挥农户、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积极性和主观能动性的政策精神 。另外笔者认为为避免由村集体包办,应与现行的 中国 行政机构体制改革和农村基层组织建设以及正在农村推行村务公开的民主 管理制度相配套,特别是农村集体组织从农民工土地转让费当中用于社会保障的费用提取应该向村民公开,通过这样的方式让农民更多地参与和监督村里的事务。保证集体经济组织运行应有的效率与公正。

而原有农村社区集体经济产权模糊、人格化的出资者主体缺失、决策独断、监督不善、分配随意等种种制度性缺陷直接 影响 到保护集体经济组织及成员利益,研究表明迫切需要从产权制度改革上破除。现阶段农村社区集体经济产权制度改革以村、组为对象,在制度安排上多采取股份合作制的形式。从转制后的组织形式看,其定位不同,既有股份合作制 企业 ,也有股份制公司,以及股份合作社。有学者进一步研究,现阶段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改革的定位,以及转制后的实际功能和作用都与政府行为有直接关联。两者要在今后的改革和 发展 中相互调适。其中第一条指出转制后的组织功能就与社区成员的社会保障管理有关,是按照公共产品供给非歧视性原则,对于集体资产所有者的社会保障成本,政府应给予一定的扶持,并全额承担“城中村”或“村改居”成员的社会保障费用。[8]另外深入到股份合作制中土地股份合作的研究,土地股份合作的形成是在村委的引导下若干农民自愿组织,组成合作社,农民将自己的土地使用权向合作社入股,由合作社统一经营和管理,实行“土地入股,集约经营,独立核算,按股分红”。其股份合作社在年底取得的收入扣除必要的成本费用后按股分红,同时合作社按每股每年提取风险基金和发展基金。农民工进城务工,也可以通过股份合作形式将自己在原属地的土地使用权向合作社入股,这样一来他们对土地的承包经营权不仅长期不变,而且还有股权收益,吃了“定心丸”,也 自然 安心进城从事二、三产业。[9]将上述两个研究成果结合起来研究,笔者认为可以按照“土地换保障”的思路,通过由集体经济组织转制而来的股份合作社在土地与农民工的现代社会保障两者之间架起联结通道,股份合作社在农民工向合作社入股期间在按每股每年强制提取风险基金和发展基金的基础上强制提取一部分基金作为农民工建立现代社会保障的启动资金,保证其进城后最基本的社会保障。

当然,由于中国各地经济水平不一,这种股份合作的土地流转形式主要出现经济较为发达,大部分农民已转移到从事非农产业的沿海地区和发达内陆地区,如广东、江浙、辽宁、山东、湖南等地。而

广大中、西部贫困地区由于受到地域、经济水平等因素制约了土地的流转,也就很难形成土地股份合作这样一种土地规模经营方式。因此在考虑原属地在较为贫困,并且零星分散的小规模经营比较严重的中、西部地区的农民工在实施“土地换保障”中架构其运行载体时,笔者认为有待于政府(下转第24页)(上接第22页)大力扶持农村经济合作组织的发展,并且政府在其介入的作用成分相对发达地区对股份合作社要多一些, 值得我们更深入研究。

参考 文献

[1]何晓星.论“一个国家,两种保障”[J].经济体制改革,2005,(4).

[2]刘锋.国务院明确:不得以农民进城务工为由收回承包地.

[3]陈颐.论“以土地换保障”[J].学海,2000,(3).

[4]曾详炎,王学先,唐长久.“土地换保障”与农民工市民化[J].晋阳学刊,2005,(6).

[5]董理.我国农村非农产业群体的社会保障制度探悉[J].武汉理工大学学报,2001,(5).

[6]王斌.农民工社会保障制度的运行模式构想 [J]. 专题讨论,2004,(6).

[7]孙雷,陈波翀.土地换保障:中国城市化快速发展的必然选择[J].内蒙古大学学报(人文社会 科学 版),2004,(9).

[8]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改革课题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改革研究.

摘 要 随着城镇化进程的加快,越来越多的农民失去了他们赖以生存的土地,他们的生存、发展和就业的权利受到了严重的威胁,而目前的安置模式普遍存在补偿数额低,风险不确定等因素不能很好的解决失地农民面临的问题,只有通过"土地换保障"的思路才能妥善的安置失地农民,让他们分享工业化、城镇化带来的一系列成果。关键词 土地换保障 补偿机制 社会保障 安置模式1 失地农民的现状随着我国城市化、工业化的进一步发展,城市空间迅速扩大,为保证城市经济发展对土地的需求,大量的土地被征用。目前,我国已有被征地农民4 000多万(章安友,2004)。按照《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纲要》,从2001年到2010年,全国还需要安排非农建设占用耕地1 850万亩,其中90%以上为集体土地需要征用。按照目前全国人均耕地水平和现阶段每征用1亩耕地大约造成个农民失去土地进行测算,非农建设占用耕地1 850万亩,将有近2 600多万被征地农民需要陆续安置,年均需要安置失地农民260万人左右。农民失去土地后就失去他们赖以生存的基础,随之也流失了与土地相关联的一系列权利。因为土地被征用之前,农民主要靠土地来养活自己,土地是他们的立命之本,失去土地就相当于失去了生活的基本来源;而且农民一直是以土地为劳动对象,失去土地也就失去了工作;再者,土地本身就是一笔财富,如果农民利用的好是可以为他们带来增值的,这就意味着农民失去土地后也就失去了一项经济价值极高的财产权利;最后,农民失去土地后,就失去了参与村民自治的积极性,这会间接导致村级干部的寻租行为。可见,土地的丧失会对农民带来不利的影响,如果不及时有效地安置好这些失地农民将会阻碍国家工业化的进一步发展,甚至会引起社会的动荡不安。2 当前失地农民安置模式分析及其存在的问题 以货币安置为主,补偿数额不足以妥善安置失地农民在实践中,我国征用农村集体土地后,对农民的安置方式目前主要有货币安置、招工安置、农业安置、留地安置、社会保障安置等基本形式,但大多是采取以货币安置为主。征地补偿费主要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土地管理法》规定,征用耕地的土地补偿费用为该土地征用前3年平均产值的6~10倍,安置费为4~6倍。如果按最高补偿30倍来算,一亩地平均产值1 000块,补偿费也才只有3万元,远远解决不了农民的"可持续生计"问题。据了解,浙江省由于经济相对发达,其对失地农民的补偿标准与全国平均水平相比略有提高。据统计,1998年以来,浙江省各类征地给村里的补偿费平均每亩12 164元,安置补助费每人2 377元,经过村集体留存,实际到农民手上的土地补偿费平均每亩7 958元,安置补助费平均每人2 078元,青苗补偿费平均每亩498元,农户家庭得到的所有土地征用费总额(包括附着及其实施补偿费)人均8 828元。一大部分农户对此不满,因为这些补偿费只能暂时解决农民近期的温饱问题,如果今后就业困难,农民的基本生活靠什么来维持,更不用谈农民的养老和医疗问题了。在一些经济欠发达地区,农民的安置补偿费更是少之又少,连最起码的基本生活都解决不了,更解决不了农民的培训就业和社会保障问题。 以留地安置、招工安置为辅,农民权益得不到根本的保障留地安置是指在被征用的土地中按一定的比例(10%左右)返还给被征地村合作经济组织,并免缴有关规费,用于发展第二、第三产业,获得稳定的经济收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可以用这部分土地建造标准厂房出租,获得高额的租金收入 ;还可以用留置的土地为村民建造安置房使村民能够安居乐业。从形式上来看,失地农民可以得到保障,可是受资金、技术的限制,一旦村集体经营的产业得不到很好的发展,农民的基本生活就没有了保障。在招工安置中,用人单位可以暂时解决失地农民的就业问题,但由于农民自身文化层次低,缺乏专业技能,在激烈的市场经济竞争中处于劣势,一旦用人单位裁员时,这些失地农民又将重新面临失业的问题,可见招工安置并不能从根本上保障失地农民的权益。 社会保障安置模式的覆盖面窄,体系不完善,失地农民后顾之忧大失地农民中有一部分已经完成了非农户身份转换,他们理应享受和城镇居民一样社会保障待遇,可是据统计,失地农民加入城镇社会保障系统的人数只占总人数的5%左右。这部分人群主要集中在经济发达地区,他们的社会保险费是主要从土地出让金,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偿费中筹集的,保险费直接列入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设立的"安置费"专户,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与被征地对象签订安置协议,对符合缴纳社会养老保险统筹费的被征地人员,为其设立社会保险个人账户,达到退休年龄的,按月发放养老金。2003年浙江省嘉兴已有万名被征地农民参加了养老保险,并实行了"三统一"、"一分别"的安置模式。"三统一"即城市规划区内的建设用地由政府统一实行征地、统一补偿政策、统一办理被征地农民户口"农转非"和养老保险,"一分别"就是对不同年龄段的安置对象分别进行补偿安置,浙江嘉兴的这种社会保险安置模式取得了很好的效果,但在我国大部分地区,大多数失地农民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偿费并没有用来缴纳养老保险或医疗保险,而这正是失地农民最关心的问题,失地农民成了"无班可上,无田可种,无保可拿"的三无人员,对当地经济的发展造成了恶劣的影响。可见,失地农民的社会保障体系还不完善,没有解决农民的后顾之忧。3 "土地换保障"是唯一可靠和可持续性的安置模式安置失地农民的过程实质上就是一个土地换保障的过程,因为在征地前,农民的生活、就业、创业和社会保障都是以土地为依托的。农民失掉土地从某种意义上讲是为了城市的进一步发展,因此随着城市化规模的扩大,失地农民应该随之分享城市化所带来的一系列成果,在市场经济下就表现为,农民可以用土地换回他们生存、就业、发展和获得社会保障的实际社会安置成本。只有失地农民用土地换回了生存权,就业权、发展权和享受社会保障的权利,才能真正的实现城乡一体化的发展,才能逐步实

社保即社会保险,是指国家为了预防和分担年老、失业、疾病以及死亡等社会风险,实现社会安全,而强制社会多数成员参加的,具有所得重分配功能的非营利性的社会安全制度。社会保险 (Social Insurance) 是一种为丧失劳动能力、暂时失去劳动岗位或因健康原因造成损失的人口提供收入或补偿的一种社会和经济制度。社会保险计划由政府举办,强制某一群体将其收入的一部分作为社会保险税(费)形成社会保险基金,在满足一定条件的情况下,被保险人可从基金获得固定的收入或损失的补偿,它是一种再分配制度,它的目标是保证物质及劳动力的再生产和社会的稳定。官方数据显示,2013年共有3800万人弃缴社保,加大了个人账户空账压力。

我国社会保障水平适度性分析论文关键词:社会保障水平 社会保障总支出 GDP论文论文摘要:本文将通过对我国社会保障现状的分析及指标的分析,来评价中国的社会保障水平。保持我国适度社会保障水平,要正确处理社会保障与经济发展的关系;提高社会保障支出占GDP的比重;以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以及新型合作医疗为重点,全面推进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改革和完善城镇社会保障制度,坚持“有升、有降”的方针。社会保障水平是社会保障体系的关键要素之一,对于社会保障制度的建立、完善与运行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适度的社会保障水平,对于国民经济、社会和社会保障自身的发展具有积极的作用。本文将通过对我国社会保障现状的分析及指标的分析,来评价中国当前的社会保障水平。一、社会保障水平及指标社会保障水平是指一定时期内一国或地区社会成员享受社会保障的高低程度。西方国家一般把社会保障总支出占GDP的比重作为衡量社会保障水平的主要指标。其中,社会保障支出总额是指一定时期内一国或地区实际支出的各种社会保障费用总和。社会保障支出总额占GDP的比重,集中反映了一国或地区的经济资源用于提高居民社会保障待遇水平的程度。判断社会保障水平适度与否的标准不是单一的,需要考虑的因素有:社会保障制度是否保证了公民具有一定的经济生活水平并能抵御不可抗拒的社会风险;社会保障支出是否与国民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是否与社会各方面的承受能力相适应;社会保障结构是否与国民经济产业布局相适应;社会保障水平是否有助于促进就业与统一的劳动力市场的形成;等等。二、我国社会保障水平适度性分析(一)国内学者对于我国社会保障水平的研究长期以来,我国的社会保障实行分散化管理,社会保障水平的统计缺乏规范的指标体系,不同专家对我国社会保障水平的推算也不尽一致。以1994年为例,郑功成教授推算该年社会保障水平为,加上其他未统计因素,社会保障水平为10%~12%;穆怀中教授的小口径推算为,中口径(含住宅投资)为,大口径(含住宅投资和价格补贴)高达。根据穆怀中教授的推算,尽管我国人均GDP低于西方工业化国家20世纪60年代的水平,但我国中口径(含住宅投资但不包括价格补贴的社会保障费用总额)的社会保障水平与它们60年代的水平并不逊色。(二)我国社会保障水平的国际比较研究以发达市场经济的国家为参照,普遍认为我国目前的社会保障水平偏低。比如,1991年,瑞典、英国、美国社会保障支出占中央财政支出的比重分别为、、。而我国2001年社会保障支出占中央财政支出的比重仅为。与我国人均GDP接近的国家进行比较,2002年,我国人均GDP接近1000美元,当年社会保障支出占GDP的比重是。而与我国人均GDP接近的国家,如玻利维亚、哈萨克斯坦、俄罗斯等国,社会保障支出占GDP的比重依次为、、。因此,我国社会保障水平既不显得过高,也不显得过低。(三)城乡社会保障水平比较分析由于我国长期实行城乡二元社会结构,城镇几乎形成了一个相对独立的系统,存在着类似于西方发达国家的福利制度,享受以高就业、高补贴、低收入为特征的、相对完善的社会保障服务;而农村居民仅拥有建立在农村集体经济基础上的以社会救济、“五保户”供养和合作医疗为核心的社会保障,并未能享受到真正现代意义上的社会保障,存在着水平偏低的社会保障,一定程度上,城镇较高水平的社会保障是以牺牲农村的保障水平为代

社保类文献综述论文

1、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浅析2、城市化背景下农民工社会保障问题的探讨3、关于开征社会保障税的思考4、瑞典、智利个人账户养老保险管理模式及启示5、论我国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管理的策略6、农村养老保险基金筹集问题的探讨7、美国401K计划对中国企业年金制度的启示8、试论农民工养老保险社会环境与制度创新9、企业年金在我国企业薪酬管理中的激励效用分析10、中国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发展与改革探讨11、论我国交强险推出后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的建立12、保险公司在我国企业年金制度模式下的发展战略探析13、我国失地农民养老保险制度比较分析14、农民工保险问题探索15、社会转型与家庭养老保险的定位16、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入市运营的思考和展望17、浅析农村养老保险现状及改革方向18、社会保障基金入市风险管理19、我国农民工医疗保险制度 现状分析及对策20、我国企业年金受托模式的创新——太平养老“2+2”启示21、我国城镇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不公平现象探讨22、企业年金在多层次养老保障体系中的定位23、政府在农业保险中的职责和定位24、关于企业年金制度在我国养老保险体系中地位及其发展的探讨25、论我国企业集合年金运营模式选择 我这里有20多个大纲!你可以任意选择或者穿插来写!肯定没问题!

社会保障法律制度是当代各国法律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社会保障立法模式的研究作为社会保障法律制度研究的一部分,显然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下面是我为大家整理的社会保障 毕业 论文,供大家参考。

社会保障水平是社会保障体系的关键要素之一,对于社会保障制度的建立、完善与运行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适度的社会保障水平,对于国民经济、社会和社会保障自身的发展具有积极的作用。本文将通过对我国社会保障现状的分析及指标的分析,来评价中国当前的社会保障水平。

一、社会保障水平及指标

社会保障水平是指一定时期内一国或地区社会成员享受社会保障的高低程度。西方国家一般把社会保障总支出占GDP的比重作为衡量社会保障水平的主要指标。其中,社会保障支出总额是指一定时期内一国或地区实际支出的各种社会保障费用总和。社会保障支出总额占GDP的比重,集中反映了一国或地区的经济资源用于提高居民社会保障待遇水平的程度。

判断社会保障水平适度与否的标准不是单一的,需要考虑的因素有:社会保障制度是否保证了公民具有一定的经济生活水平并能抵御不可抗拒的社会风险;社会保障支出是否与国民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是否与社会各方面的承受能力相适应;社会保障结构是否与国民经济产业布局相适应;社会保障水平是否有助于促进就业与统一的劳动力市场的形成;等等。

二、我国社会保障水平适度性分析

(一)国内学者对于我国社会保障水平的研究

长期以来,我国的社会保障实行分散化管理,社会保障水平的统计缺乏规范的指标体系,不同专家对我国社会保障水平的推算也不尽一致。以1994年为例,郑功成教授推算该年社会保障水平为,加上其他未统计因素,社会保障水平为10%~12%;穆怀中教授的小口径推算为,中口径(含住宅投资)为,大口径(含住宅投资和价格补贴)高达。根据穆怀中教授的推算,尽管我国人均GDP低于西方工业化国家20世纪60年代的水平,但我国中口径(含住宅投资但不包括价格补贴的社会保障费用总额)的社会保障水平与它们60年代的水平并不逊色。

(二)我国社会保障水平的国际比较研究

以发达市场经济的国家为参照,普遍认为我国目前的社会保障水平偏低。比如,1991年,瑞典、英国、美国社会保障支出占中央财政支出的比重分别为、、。而我国2001年社会保障支出占中央财政支出的比重仅为。

与我国人均GDP接近的国家进行比较,2002年,我国人均GDP接近1000美元,当年社会保障支出占GDP的比重是。而与我国人均GDP接近的国家,如玻利维亚、哈萨克斯坦、俄罗斯等国,社会保障支出占GDP的比重依次为、、。因此,我国社会保障水平既不显得过高,也不显得过低。

(三)城乡社会保障水平比较分析

由于我国长期实行城乡二元社会结构,城镇几乎形成了一个相对独立的系统,存在着类似于西方发达国家的福利制度,享受以高就业、高补贴、低收入为特征的、相对完善的社会保障服务;而农村居民仅拥有建立在农村集体经济基础上的以社会救济、“五保户”供养和合作医疗为核心的社会保障,并未能享受到真正现代意义上的社会保障,存在着水平偏低的社会保障,一定程度上,城镇较高水平的社会保障是以牺牲农村的保障水平为代价的。在城乡之间,我国城乡居民享受到的社会保障待遇差别极大。比如1994、2001年城市人均社会保障费用支出是农村的100倍多。

总的来说,对于目前我国社会保障水平适度与否的判断,并不是一个非此即彼的问题,而是过高与过低并存,存在着结构性矛盾,需要进一步改革和完善。 三、保持我国社会保障水平适度的建议

(一)正确处理社会保障与经济发展的关系

建立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社会保障体系,这是我们 总结 了许多国家特别是福利国家的 经验 教训所得出的一个正确结论。但是,到底什么样的社会保障水平是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社会保障支出必须依赖经济发展,但并非任何意义上的福利支出都会削弱或阻碍经济增长。某种意义上的福利支出可能带来经济增长,或为经济增长创造前提条件。目前,我国尚处于社会保障制度的建设阶段,社会保障支出占GDP的比例本来很低,加之在改革不断深入的过程中,难免回出现失业率上升之类的问题,因此,一定时期内社会保障支出增长是应该的。建议我国在目前阶段,适当增加社会保障支出占GDP的比例,这不但会为经济增长创造稳定的社会环境,还可能成为推动经济增长的动力,要辨证地看待福利支出与经济增长的关系。总之,存在着这样一种良性循环:随着经济发展适度增加对社会保障的投入,得大多数人创造更多的发展机会,可以赢得经济和社会更加健康、协调、更可持续的发展。

(二)提高社会保障支出占GDP的比重

目前我国社会保障支出占中央财政支出的比重仅为,与发达国家相比有较大差距,这种财政支出结构是不合理的。因此,要发挥财政在筹集社会 保险 资金中的主 渠道 作用,切实调整财政支出结构,提高财政支出中社会保障支出的比重,建立稳定的财政对社会保障支出的投入机制。各级财政超收的增量除用于法定的支出外,其余应主要用于充实社会保险基金。与此同时,要防止社会保障支出水平过高于GDP的增长,出现福利国家危机。因此,除了建立GDP对社会保障支出的正常支持机制,还要建立二者的动态弹性机制,使社会保障支出随着GDP的增长动态变化,但处于适度区域内。

(三)加快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建设

当前农村要以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以及新型合作医疗制度为重点和基础,全面推进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将社会化养老 措施 与家庭养老相结合,由政府出面理顺农村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体制,使老年人的生活质量不断得到提高。当然,不同地区社会保障的标准、社会保障模式也应有所不同,不能一刀切,而是要根据各地经济发展的情况,形成层次分明,标准不同的社会保障制度。经济发达地区保障程度高一些,欠发达地区保障程度低一些。财政要加大对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的支持力度,改变以前重城市、轻农村的状况,提高财政对农村的社会保障补助支出。

(四)改革城镇社会保障制度

改革和完善城镇社会保障制度,坚持“有升、有降”的方针。取消一些不合理、过高的福利项目,改革工资制度,实行工资货币化;改革一些垄断性部门的福利制度,降低其社会保障水平;增加对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资金的投入,增加对城市低保户、无劳动能力者等弱势群体的投入,保证其过上有人格尊严的生活;继续完善城镇基本医疗、养老、失业、工伤、生育保险,保证公民能抵御不可抗拒的社会风险。总之,把城镇居民的社会保障水平控制到与当前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阶段,既达到了保障目的,又把水平控制到一个合理适度的水平。

参考文献

[1]国家统计局,中国统计年鉴[M],北京:中国统计出版社,2003

摘要: 文章 把探索视觉转移到解决农民工 社会 保障的新路径—— “土地换保障”,并在 总结 当前 理论 界提出的基本思路和操作步骤上创造性地进行“土地换保障”的运行载体缺失 分析 ,引入代表农民工土地使用权的 农村 集体 经济 组织和集体经济组织转制而来的股份合作社作为“土地换保障”的交易中介机构。

关键词:农民工;社会保障;新路径;土地换保障

Abstract: The exploration vision to be transferred to the social security of migrant workers to address the new path - the "land for security", in his summing up the current theory of the basic ideas put forward by the community and on steps to carry out a creative way of "land for security" to run the carrier missing Analysis of the introduction of migrant workers on behalf of the land use rights of rural collective economic organizations and collective economic organizations from the transfer of the shares of cooperatives as a "land for security" deal intermediaries.

Key words: migrant workers; social security; new path; land for security

前言

“十一五”规划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加快城市化道路,统筹城乡协调 发展 ,构筑和谐社会,农民工群体的社会保障更成为当前急需解决的 问题 。解决好农民工社会保障问题有助于打破 中国 城乡二元体制结构,实现城乡协调统一,加速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发展,推进社会主义 现代 化的进程。

一、农民工社会保障的思路

在建立农民工社会保障的基本思路上,当前理论界还存在着较大分歧和争论, 目前 主要有三种思路:一种是仍然将其划归于农村社会保障范围之内;一种是将其归于城镇社会保障范围之列;另一种是另起炉灶,推出相对独立的农民工社会保障制度,建构一种作为过渡形态的“三元社会保障模式”。农民工的社会保障到底是归属城市还是回归农村,还是创新一种新的保障机制,值得我们进一步探讨。

实际上农民工纳入农村社会保障或纳入城镇社会保障在 实践上都遇到很多现实阻碍。从农民工社会保障现状分析得知,由于农民工双重的身份性,一方面乡镇 财政资源的有限性和土地保障功能的虚化及农村社会保障缓慢发展,制约了农民工进入农村社会保障体系的步伐;另一方面以单位为核心的城镇社会保障体系,由于城市社会保障机制滞后, 企业 因为社会责任弱化导致的用工制度不规范及作为理性“经济人”的抵触、以及农民工较强的流动性而引起执行上的困难、农民工在经济收入上的窘迫、自身可支配经济资源的有限性所导致参保的理性规避等诸多原因,将农民工纳入城镇社保体系在现实可行的条件下依旧困难重重。因此除上述三种思路外还有学者没有明确提出归口,积极探讨建立城乡一体的社会保障体系。提议应从我国国情出发,根据农民工的特点及最迫切的利益需求,优先建立农民工工伤 保险制度和大病统筹医疗制度,构建以最低生活保障为核心的农民工社会救助机制,规范企业用工制度,建立农民工的工资保障制度,抓紧制定有关农民工社会保障方面的 法律 和法规,探索适合农民工特点的与现行的养老保险制度相衔接的农民工养老保险办法,依照分类分层保障的原则积极稳妥地解决农民工社会保障问题,最终实现城乡一体化的社会保障制度。

从以上分析可以看出,积极地寻求多种路径来解决农民工的社会保障成为大多学者的共识,让社保对农民工来说不再是“镜中月,水中花”,能真正意义分享到应有的各种社会保障。事实上“农民工力争一只脚踏在收益低、预期确定、保证生存起码需求的土地保障上,另一只脚踏在收益高些、风险大、非生存起码需求的非农收入上”,[1]农民工在城乡之间流动,具有双重收入来源,存在的经济基础很特殊:一方面脱离了 农业生产逐渐市民化,在城市则可以在非农行业就业,另一方面,农民工与农村仍然保持着千丝万缕的 联系,他们在农村留有一份土地,在城市谋职的风险性以及社保的严重缺失等所导致返乡的极大可能性,宁愿抛荒也不愿意放弃这惟一的保障,仍把土地作为最后的退路。因此,笔者认为解决农民工的社会保障是个循环渐进的过程,上述几种解决农民工社会保障的思路都忽视了现阶段农民工怎么从土地这个社会保障向现代社会保障系统转换的问题 研究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农村部研究员崔传义认为研究这个问题是有战略意义的,这个问题解决得好,会大大有利于农民向城镇的转移,有利于城市化、 工业 化的实现,有利于全面小康社会的顺利建成。

二、“土地换保障”——农民工社会保障的新路径

在《国务院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规定中指出,农民外出务工期间,所承包土地无力耕种的,可委托代耕或通过转包、出租、 转让等形式流转土地经营权,但不能撂荒。农民工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要坚持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强制或限制,也不得截留、扣缴或以其他方式侵占土地流转收益。[2]这就给流转土地经营权进一步提供了政策依据。事实上,在国家近年出台系列减免农业赋税及加大农业投入和农业补贴等有利于农民增收的农业政策下,许多农民工外出打工,留在家里的土地就委托给亲戚邻友耕种或者转包、出租给其他人代理,从中取得一笔收益,但收益不多,只是当家用补贴。对经济收入较低的农民工来说,觉得有利可图就将土地出租出去,钱一点是一点,总好过撂荒。那么如何将农民工在原属地的农地更好地利用起来,并且将社会保障联系起来就是个难题了。国家行政学院社会保障权威专家龚维斌在“完善社会保障与和谐社会建立”的记者专访中就提出:“我国社会保障制度建设和发展既要借鉴国外的 经验,也要立足国情,构建一个‘低保障,低水平,广覆盖,重实效、可持续’的社会保障机制。充分发挥政府、企业、社会在社会保障中的作用,挖掘和利用传统社会保障资源。”这就给农民工怎么从土地这个社会保障向现代社会保障系统转换的问题进一步指明了方向。

提倡“土地换保障”制度的学者们都不约而同地把寻求农民工社会保障路径的探索视觉转移到现在农村惟一有较大增值价值和财力功能的就是土地,从开发和挖掘农村传统的社会保障资源来寻求解决农民工社会保障困境的路径,最终目的为建立针对农民工独特身份和特点的社会保障制度铺路,从而推进市民化和城乡一体化进程。“土地换保障”通过土地制度和社会保障制度的创新,填补了农村土地流转制度和社会保障制度的空缺,成为一种切实可

行的制度安排,是建立农民工社会保障的创新路径,很好的解决了土地社会保障功能的延续,为农民工社会保障的建立提供了启动资金。农民工因为土地使用权的转让,获得了相应的收益,从此代替土地的社会保障功能和实现从农业人口向非农业人口的转换,逐步实现市民化,并且推进了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和规模经营发展。

三、“土地换保障”方案设计中运行载体的缺失浅析

(一)“土地换保障”方案设计中运行载体的缺失 分析

从 “土地换保障”的基本思路和操作步骤来看,“土地换保障”的实质或核心是承认农民在让出承包土地或被征用土地的情况下,应当获得某种补偿,并且这种补偿应当被用来为其建立 社会 保障。那么这样一种用社会保障替代土地保障的方案设计到底有没有充分现实依据呢,陈颐同志进行深入 研究 对农民工选择“土地换保障”这样一种从土地社会保障向 现代 社会保障系统转换的方案设计进一步补充了相关依据,论证了“土地换保障”方案设计的可行性。[3]另外,曾详炎等同志在可操作性上进一步研究,认为在这个制度安排在实际操作中需要注意一些 问题 ,如会遇到初始永佃权的定价问题,可能出现的侵占 农业生产资金问题、土地市场评估成本问题、地区之间地价与社会保障水平不平衡问题以及土地私有化问题等,并且在此基础上提出了相应对策。[4]然而笔者发现其中还没有学者注意到运行载体的缺失问题,在方案设计中提出具体运作办法时有学者认为,对放弃 农村 土地使用权的农民工,可直接参加农民工社会保障,并以农村土地使用权折算为一定年数的个人帐户积累额,促进农民工从传统土地保障到社会保障的平稳过渡。[5]另外有学者提出,农民工到城镇就业或进入城镇定居而无力耕种土地的时候,让出其原先承包的土地,由转包者按国家统一标准替 转让者缴纳一定数量的 经济 补偿,使其参加相应的社会保障。当然这部分经济补偿也可先交付国家 财政,但国家必须做出相应的政策调整,承诺将这部分农民纳入城市和相应的社会保障体系。[6]由此可以看出,“土地换保障”整个运行过程中交易中介机构的研究是缺失的,有的只是笼统指出由国家责任强制为其纳入社会保障,有的直接由土地经营权的转包者支付农民工参保费用。我们知道,农民工只在乎现期收入,他们参保的意识非常薄弱。对他们来说,增加他们的收入最为切实,所以他们就可能会同承包者私下商量好将社会保障的提取费用直接转化为货币经济补偿,这就要求国家赋予有关监督机制的制约。而如果设立国家的监督机关来监督承包者从转让农民工土地使用权获益中提取农民工社会保障费用的行为,则加大了“土地换保障”制度的成本支付,这就提出了在实行“土地换保障”方案中其运作载体的缺失问题,值得我们进一步研究。

(二)“土地换保障”的运行载体——农村集体经济 组织及由集体经济组织转制而来的股份合作社

根据孙雷、陈波羽中的研究,他们在针对失地农民设计的“土地换保障的逻辑框架” 中指出失地农民通过放弃土地使用权获得经济补偿后,一部分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为失地农民办理养老、医疗、失业等 保险,一部分作为失地农民的货币收入,成为市场人的物质基础,另一部分则用作对失地农民的培训,使得他们具备向非农产业转移的基本技能。可见这里代表耕地所有权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则成为交易的中介机构,作为失地农民与征地方交易的中间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通过被征用耕地的交易获得的收益,用来支持农村的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农村居民的生活条件。[7]由此可以推广到 “土地换保障”中针对农民工社会保障的建立,引入代表农民工土地使用权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作为交易中介机构。这个思路也符合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既要有党和国家的强力推动,更需要发挥农户、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积极性和主观能动性的政策精神 。另外笔者认为为避免由村集体包办,应与现行的 中国 行政机构体制改革和农村基层组织建设以及正在农村推行村务公开的民主 管理制度相配套,特别是农村集体组织从农民工土地转让费当中用于社会保障的费用提取应该向村民公开,通过这样的方式让农民更多地参与和监督村里的事务。保证集体经济组织运行应有的效率与公正。

而原有农村社区集体经济产权模糊、人格化的出资者主体缺失、决策独断、监督不善、分配随意等种种制度性缺陷直接 影响 到保护集体经济组织及成员利益,研究表明迫切需要从产权制度改革上破除。现阶段农村社区集体经济产权制度改革以村、组为对象,在制度安排上多采取股份合作制的形式。从转制后的组织形式看,其定位不同,既有股份合作制 企业 ,也有股份制公司,以及股份合作社。有学者进一步研究,现阶段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改革的定位,以及转制后的实际功能和作用都与政府行为有直接关联。两者要在今后的改革和 发展 中相互调适。其中第一条指出转制后的组织功能就与社区成员的社会保障管理有关,是按照公共产品供给非歧视性原则,对于集体资产所有者的社会保障成本,政府应给予一定的扶持,并全额承担“城中村”或“村改居”成员的社会保障费用。[8]另外深入到股份合作制中土地股份合作的研究,土地股份合作的形成是在村委的引导下若干农民自愿组织,组成合作社,农民将自己的土地使用权向合作社入股,由合作社统一经营和管理,实行“土地入股,集约经营,独立核算,按股分红”。其股份合作社在年底取得的收入扣除必要的成本费用后按股分红,同时合作社按每股每年提取风险基金和发展基金。农民工进城务工,也可以通过股份合作形式将自己在原属地的土地使用权向合作社入股,这样一来他们对土地的承包经营权不仅长期不变,而且还有股权收益,吃了“定心丸”,也 自然 安心进城从事二、三产业。[9]将上述两个研究成果结合起来研究,笔者认为可以按照“土地换保障”的思路,通过由集体经济组织转制而来的股份合作社在土地与农民工的现代社会保障两者之间架起联结通道,股份合作社在农民工向合作社入股期间在按每股每年强制提取风险基金和发展基金的基础上强制提取一部分基金作为农民工建立现代社会保障的启动资金,保证其进城后最基本的社会保障。

当然,由于中国各地经济水平不一,这种股份合作的土地流转形式主要出现经济较为发达,大部分农民已转移到从事非农产业的沿海地区和发达内陆地区,如广东、江浙、辽宁、山东、湖南等地。而

广大中、西部贫困地区由于受到地域、经济水平等因素制约了土地的流转,也就很难形成土地股份合作这样一种土地规模经营方式。因此在考虑原属地在较为贫困,并且零星分散的小规模经营比较严重的中、西部地区的农民工在实施“土地换保障”中架构其运行载体时,笔者认为有待于政府(下转第24页)(上接第22页)大力扶持农村经济合作组织的发展,并且政府在其介入的作用成分相对发达地区对股份合作社要多一些, 值得我们更深入研究。

参考 文献

[1]何晓星.论“一个国家,两种保障”[J].经济体制改革,2005,(4).

[2]刘锋.国务院明确:不得以农民进城务工为由收回承包地.

[3]陈颐.论“以土地换保障”[J].学海,2000,(3).

[4]曾详炎,王学先,唐长久.“土地换保障”与农民工市民化[J].晋阳学刊,2005,(6).

[5]董理.我国农村非农产业群体的社会保障制度探悉[J].武汉理工大学学报,2001,(5).

[6]王斌.农民工社会保障制度的运行模式构想 [J]. 专题讨论,2004,(6).

[7]孙雷,陈波翀.土地换保障:中国城市化快速发展的必然选择[J].内蒙古大学学报(人文社会 科学 版),2004,(9).

[8]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改革课题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改革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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