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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社会学论文题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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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社会学论文题目

毕业 季来了,社科系的毕业论文选题是个技术活,我们应当重视社会科学类论文的题目。下文是我为大家搜集整理的关于社会科学类论文题目的内容,欢迎大家阅读参考! 社会科学类论文题目(一) 1.实事求是、与时俱进、以人为本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道路的开创。 2.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大众化典型调查。 3.科学发展观是马克思主义关于发展的世界观 方法 论的集中体现。 4.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理论基础和实践意义。 5.改革开放伟大革命历史作用的典型调查。 6.理论创新、制度创新、科技创新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典型调查。 7.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实践和 经验 的调查研究。 8.加强社会主义荣辱观 教育 和建设的典型调查。 9.弘扬中华 文化 ,培育时代精神的调查研究。 10.积极引导宗教和社会主义相适应问题调查研究。 11.社会舆论监督的法律问题研究。 12.公益诉讼问题研究。 13.我国环境保护问题的法律对策。 14.我国行政法治实践的调查研究。 15.农业农村农民问题的有关法律研究。 16.我国反垄断法的理论和实践。 社会科学类论文题目(二) 1. 高校社科学报名刊研究 2. 社科类社团在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功能完善分析 3. 清末西方社科名著汉译研究 4. 英汉社科翻译变体研究 5. 论社科学派的研究方法对马克思主义法学发展的价值 6. 我在人文社科通识类读物插画创作中的思考 7. 信息网络化对河南社科科研管理的影响与对策研究 8. 大学人文社科研究水平评价体系研究 9. 英汉社科学术的体裁对比分析 10. 新时期高校社科学报改革创新问题研究 11. 人文社科研究生入学专业考试命题中的问题与对策:多元智力理论的视角 12. 设计艺术教育与人文精神 13. 邓小平的共同富裕思想研究 14. 社科文献出版社皮书出版研究 15. 吉林省高校社科项目网上申报管理系统的关键技术研究 16. 项目管理在高校科研管理中的应用研究 17. 越南胡志明市人文社科大学中文系二年级口语教学研究 18. 社科联在我国民间智库发展中的功能分析 19. 在高校人文、社科专业开展环境教育的研究 20. 后现代高校课程评估体系研究 21. 不良 广告 的合理评判与防范对策 22. 吉林省高校社科项目网上申报管理系统的设计与实现 23. 中国本科护理人文社会科学领域综合课程模块构建研究 24. 黑龙江社会科学类社团生存能力研究 25. 地方高校省级优秀人才绩效评价研究 26. 中文博士学位结论部分的跨学科和跨文化语类研究 27. 地方高校省级创新团队绩效评价研究 28. 社会科学项目综合价值分析与软件开发 社会科学类论文题目(三) 1.各地加强和完善社区建设的政策和事件调查研究。 2.各地保障和改善民生的举措和效果典型调查研究。 3.生活方式的改变与生活满意度的调查分析。 4.群体性事件的调查和分析。 5.社会信任问题调查研究。 6.社会融合问题的调查研究。 7.国家认同问题的调查研究。 8.我国当代社会结构变动的单项调查。 9.就业方式和就业观念变化的调查研究。 10.我国人口素质问题研究。 11.城镇老龄事业发展的调查研究。 12.社会安全感现状和原因调查分析。 13.社会转型中妇女地位变化调查研究。 14.当代社会变迁中消费文化兴起问题调查研究。 15.新的社会组织建设和管理调查研究。 16.社会工作服务活动和组织建设的调查研究。 17.我国社会救助工作体制和状况调查研究。 18.我国志愿者事业的发展状况和影响调查研究。 19.新社会阶层的调查研究。 20.城市中务工人员医疗 保险 改革和创新典型调查。 猜你喜欢: 1. 有关人文社会科学论文 2. 社会科学学术论文如何取题目 3. 发展社会学论文题目 4. 社会学毕业论文题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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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社会学论文开题报告模板

写作技巧:

一、选题背景

课题选题的初衷是什么,为什么会有这样的选题?

二、课题研究的意义

简单阐述课题研究在该领域内有什么促进作用。

三、国内外研究现状

课题研究当前处于一个什么样的研究状态。

四、拟研究与解决的问题

在当前研究现状的基础上,对当前的研究成果进行分析。

五、拟采用研究的方法

课题研究的核心部分采用什么样的方法。

六、进度安排

对论文的写作进度进行安排,按时间节点完成相关内容。

七、参考文献

我们要注意参数文献数量、参考文献的格式,并且要有英文文献,多引用最新发表的文献,同时要注意著作、期刊、网站等参考文献来源要广泛。

开题报告细节要求:

学生查阅资料的参考文献应不少于3篇。

开题报告内容必须用黑墨水笔工整书写或按教务处统一设计的电子文档标准格式。

有关年月日等日期的填写应规定的要求,一律用阿拉伯数字书写。

开题 报告 很大程度上决定着学位论文的学术水平与品质,是学生对自己的论文写作所做的文字说明,也是论文写作或研究能否按计划实施和开展的重要保证。下面是我为大家整理的大学 毕业 论文开题报告ppt格式模板,希望你们喜欢。 大学毕业论文开题报告ppt模板 第一步、论文拟研究解决的问题 内容要求: 明确提出论文所要解决的具体学术问题,也就是论文拟定的创新点。 明确指 出国 内外文献就这一问题已经提出的观点、结论、解决 方法 、阶段性成果…… 评述上述文献研究成果的不足。 提出你的论文准备论证的观点或解决方法,简述初步理由。 撰写方法: 你的观点或方法正是需要通过论文研究撰写所要论证的核心内容,提出和论证它是论文的目的和任务,因而并不是定论,研究中可能推翻,也可能得不出结果。开题报告的目的就是要请专家帮助判断你所提出的问题是否值得研究,你准备论证的观点方法是否能够研究出来。 一般提出3或4个问题,可以是一个大问题下的几个子问题,也可以是几个并行的相关问题。 第二步、国内外研究现状 内容要求:列举与论文拟研究解决的问题密切相关的前沿文献。基于“论文拟研究解决的问题”提出,允许有部分内容重复。 撰写方法:只简单评述与论文拟研究解决的问题密切相关的前沿文献,其他相关文献评述则在文献综述中评述。 第三步、论文研究的目的与意义 内容要求: 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 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 简单阐述如果解决上述问题在学术上的推进或作用。 基于“论文拟研究解决的问题”提出,允许有所重复。 第四步、论文研究主要内容 容要求:初步提出整个论文的写作大纲或内容结构。由此更能理解“论文拟研究解决的问题”不同于论文主要内容,而是论文的目的与核心。 关于格式的论文 范文 格式条款的基本特征 现代 合同法的一个重要 发展 方向就是,经自由磋商产生的合同越来越少,取而代之的是标准化的格式条款。合同领域现实生活的变迁对合同法也提出了新的要求,我个人认为,合同法实际上已经演化为内在二重区分的双轨体系:针对经当事人自由磋商形成的合同和基于格式条款产生的合同(或者部分合同内容),合同成立、合同生效、合同解释规则以及合同诉讼机制等方面都存在严格意义上的区别。由于如何认定格式条款涉及到合同法适用的各个方面,因此,诚有必要探讨,以此确保格式合同订入控制和内容控制。 一、格式条款的一般特征 判断合同条款为一般条款、即通过自由磋商形成的合同条款还是格式条款是对格式条款进行 法律 控制的前提,因此必须严格区分二者。格式条款的特征表现在主观和客观两个方面,其中预先制定、重复使用属于主观特征,单独提出属于客观特征,自由磋商实际上为消极要件,具体而言: 1.预先制定。所谓预先制定就是指合同当事人在合同磋商之前已经拟定好合同条款的具体内容,在判断是否存在预先制定的要件时,如下问题值得注意: 第一,格式条款是由使用人本人还是第三人制订并不影响对预先制定因素的判断,换而言之,使用人在合同订立时使用第三人的格式条款并不影响对该合同条款性质的认定。值得注意的是,合同当事人使用第三人制定的推荐性的范式合同也同样满足格式条款的预先制定标准。我国合同法第12条规定的内容,并不能够免除对范式合同的司法审查,尤其考虑到,我国行业协会与行业垄断 企业 存在一体性。从立法资料看,立法者同样主张范式合同文本不能免除内容控制[1]。我国合同法第39条第2款亦明文将预先拟定规定为格式条款的重要特征之一。但是该条具有一个严重缺陷,即将预先制定限制在由使用人本人提出,排除了将使用人直接使用第三人合同条款认定为格式条款的情况。就此,必须使用目的性扩张解释,扩大对该规定的适用余地。 第二,无论格式条款在整个合同中的范围有多大,如整个合同文本都是标准合同,或者合同中只有一部分或者一个条款是格式条款,都不影响对其性质的认定。 2.多次重复使用。多次重复使用反映了格式条款适应大规模重复性交易的特点,即该条款通常并不是为某个具体合同拟定的,而是为某一类交易。判断合同条款是否旨在多次使用的关键是使用者主观意图,在此采取了一种推定的方式。具体而言:如果某合同条款起初仅仅准备用于某次特定合同磋商,虽然此后其再次被用于 其它 合同,但无法认定其是格式条款,原因在于:使用者主观上缺乏使用该格式条款的 计划性。使用者从一开始即将合同条款设定为多次使用的,即使在现实中仅被使用一次,并不妨碍认定该条款具有格式条款多次重复性特征。就企业使用的格式条款而言,因为企业赖于重复交易而生存,所以应推定其具有多次重复使用的特征,企业负担相反认定的举证责任。无论该条款是针对特定的合同当事人还是针对未来不确定的合同当事人都具有重复适用的性质。另外,在数量上如何确定多次重复使用也是一个主观裁量的问题。我个人认为,二次的使用目的即可满足多次重复的标准。 在 实践中,公司章程以及其他团体协约都具有多次重复使用的特点,就此是否能够认定该协议的属性为格式条款?从严格意义上出发,我国合同法将格式条款定义为合同条款,合同法的适用范围也不包括 公司法 和其他社团法上的协议,因此,并不能认定此类协议为格式条款,但是,此类协议的发起人也可能利用该条款单方面违反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非法牟取利益,因此,可以类推适用格式条款法律控制的相关规定。 3.单方提出。依据我国合同法第39条第2款的规定内容,所谓单方提出就是格式条款使用人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单方面决定合同内容。单方提出是格式条款产生危险的核心原因,因为其剥夺了对方当事人进行合同磋商的可能,并通常导致合同对方当事人丧失判断自由。从法 社会学的角度出发,格式条款的单方提出特征使其获得了与法律规范相类似的法律地位:使用人通过单方提出格式条款并事先确定其内容为其所有潜在的合同当事人设定了合同内容,其在功能上恰恰替代了合同法中的任意法部分。从此种角度出发,有学者认为,格式条款具有规范性的性质。 4.未经磋商。与上述第三个特征相关联,单方面提出格式条款的结果就是合同对方当事人丧失了磋商的可能。反之,即使格式条款的使用人单方提出格式条款,但该条款订入合同是基于当事人的自由磋商而发生的,则该格式条款演化为普通合同条款,其不再受制于内容控制。我国合同法并没有严格区分格式条款的单方面提出和未经磋商该两个特征,但在认定格式条款时,仍旧应当区分该二者,因为在现实中存在,双方当事人同时指定使用某格式条款的可能,在此种情况下虽然存在未经磋商,但该格式条款并不是某合同当事人单方面提出,因此不能认定其具有格式条款的性质。 5.条款的具体表现形式并不影响对格式条款的认定。依据我国合同法第10条的规定,合同形式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因此,使用人以记忆的方式,多次单方面重复使用事先拟定的条款订立合同的,不影响对该条款属性的认定,当然,主张者应当负担举证责任。 必须指出的是,在认定是否存在格式条款时,必须同时存在上述特征,而不能孤立地适用单个特征以确认存在格式条款。 二、消费者保护对认定格式条款的影响 值得注意的是,随着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发展,民法中的主体原型由“一元”变为“二元”,即从一个“自我决定、意思自治的个人”为单一主体模式,发展到保留形式上平等的个人自治的“个人”与时刻处在需要法律提供外在保护的“弱者”并存的主体模式。民法的功能从彰显个人自治向直接外在“他治”转化。在民法中,保护弱者已经享有与“意思自治”同样的地位。因此,民法在围绕主体展开时,必须围绕两个主体原型的不同特点提供不同的制度模式,以私人自治为核心的法律行为制度原则上仅适用于主体具有外在意思表示真实的条件下,否则,法律以强行法的“他治”方式介入主体法律生活,以此实现实质正义。我个人认为,仅仅承认民法本位从“个人权利本位”过渡到“社会本位”并不足以解决对现代社会中因结构性不平等所导致的问题,必须承认民法的主体变迁和二元的主体模型并将消费者保护作为民法的一个核心任务之一,才能够确立民法在市民社会中的核心地位,否则民法在法律实际生活中地位不断受到侵袭并面临边缘化的困境将难以得到解决。将消费者保护法作为民法的特别法的作法是不足取的,其直接后果就是民法丧失市民社会中核心的法律地位。 受到消费者保护法律政策的影响,1993年的欧洲共同体关于消费者合同不公平条款的指令规定,经营者事先提出合同条款的,如果消费者在合同磋商时自身无法影响到该条款的内容,则该条款也被视为不公平条款。这样一来,在欧盟内部,格式条款法的适用范围获得了很大的扩张。由于欧盟指令具有一定意义上的强行性,所以所有成员国必须在最低限度内将该指令所规定的内容转入到内国法中,当然,成员国就具体方式享有选择权。目前,英国、德国等国家都吸纳了此种内容,此种扩张直接影响到在消费者合同中对格式条款的认定。 1.在经营者单方面提出合同条款时,即使其主观目的仅在于针对某个特定的消费者,即该条款并不具有重复使用的特点,但由于经营者和消费者之间结构性的不平等,导致消费者无法经过磋商改变该条款的内容,为了更好地保护消费者,在此情况下不采用重复使用的要件。 2.经营者使用该一次性的条款可能是基于自己事先的拟定 工作,有可能基于第三人的条款基础,也可能是基于自己的专业咨询人如律师的建议,但这些都不影响对格式条款的认定。 3.认定消费者是否无法对该条款施加内容上的影响,不仅仅要看消费者是否存在和经营者进行磋商的可能,还要看该格式条款的内容是否清晰、透明。在现代民法中,透明原则渗透到许多部分法中,“透明原则”也应当构成现代合同法的一个重要原则,即复杂合同条款的订立人必须负担详尽的说明义务,否则此种严重侵害具有合理期待的合同主体利益的合同条款无法成为有效的合同条款。尤其在格式条款文本中,使用者通常故意乃至恶意订立复杂难懂的格式条款文本,该文本还使用很多具有很大解释空间的概念,文本之间相互援引,即使是专业的法律人才也难以正确区分其间真正的权利义务分配和风险负担。从 经济 的角度出发,判断格式条款是否透明还必须考虑到时间因素。我们无法期待一个 法学教授在超市购买一个电话时,准备花费数个小时的时间研究商场和供应商所使用的格式条款或者标准合同。因此,经营者针对消费者负担尽可能清晰、透明制定其使用的条款的义务。 我国合同法形式上并不区分消费者合同和非消费者合同,但由于我国1993年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4条先于《合同法》规定了对格式合同以及其不同表现形式加以规制的内容,因此,我国目前的立法体例还是从主体上区分相关法律的适用。如合同法也承认消费者合同的特殊性,合同法第113条第2款规定,经营者对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承担损害赔偿责任。由于我国实行统一合同法,合同法第2条明确规定了合同法的适用范围,而且在体系上,格式条款法也被规定在合同法第二章“合同的订立”中,因此,无论是经营者之间的合同还是消费者合同,只要涉及到格式条款,都适用合同法第39条以下的规定内容。就合同的性质而言,区分消费者合同和非消费者合同具有一定的意义,如在违约责任方面,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行的惩罚性原则,而《合同法》实行的是补偿性原则。 从强化保护消费者的角度出发,有必要讨论是否应当引入上述欧盟所颁布的有关滥用条款的规制内容,即在消费者无法影响到一次性使用的合同条款的内容时认定该条款为格式条款。我个人认为,合同正义原则是我国合同法的基本原则[2],合同的内容控制并不是一般合同的必然要求,其更多的在于纠正格式条款的结构性失衡。考虑到在格式条款之前消费者的利益更容易受到侵害,因此法律须针对主体特殊性提供特殊性的保护。既然经营者一次性适用的条款对消费者的利益构成侵害,以实质正义为本位的合同法必须作出相应的救济手段。我个人认为,强化消费者保护将增加企业生产成本、削弱民族企业竞争力的反对理由并不足取,因为在国际商品一体化的贸易 环境下,法律无法依据生产者的国别制定不同的消费者保护水平。尤其值得注意的是,我国市场中直接进口的产品在市场中的份额并不小,如果简单主张削弱对消费者的保护以增强民族 工业 竞争力,可能会发生对本国国民“低国民待遇”的后果。 综上所述,在保留目前立法体例的前提下,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4条应当作出比《合同法》第39条有关格式条款特征更为严格的认定要件,即在经营者单方面一次性合同条款且消费者无法改变该条款内容时,可以将该条款认定为格式条款,类推适用有关格式条款的法律规定。 三、商事活动对认定格式条款的影响 在 历史 上,我国受到“重农抑商”治国策略的强烈影响,商人自始至终没有成为 中国 社会中一个独立的社会阶层,传统中国法也没有体系化的商法,当然,实质上的商法规范还是存在的。由于历史的特殊原因,商法在欧洲大陆先于一般民法发展起来,商法的价值也具有不同于一般民法的特点,如交易安全性、迅捷性和习惯性。在资产阶级民主 政治 在西方取得胜利之后,商人已经不再是一个特殊的社会群体,相反,任何人都享有经济上的平等权利,商法更多的表现为民法之外的特殊性规定内容,在法的部门划分上不具有独立性。我国民法自民国时期第一次法典化即不采用民商分立的体系。 值得注意的是,随着社会群体基于在市场中不同地位而发生的分化,现实法律生活中经营者和消费者的二元对立的法律意义已经逐渐超出了商人与非商人的区分意义,由此民法体系内部出现了两个子系统,即保护消费者的法律和调整经营者活动之间的法律。此种分化对各国民事立法都产生了很大的影响,如在法国,立法者在《法国民法典》之外又单独制定了一部相对独立的《消费者保护法典》,在奥地利亦是如此;而德国采取了民法中心的立法模式,将消费者保护的任务纳入到民法功能范围内,这集中体现在2002年的《德国债法现代化法典》中。在法律适用上,经营者的主体性特征优于商人主体特征,此外,关于商主体的内部复杂划分标准也是商人主体特征逐渐被经营者主体特征取代的一个重要原因。 因此,我个人认为,在 现代 社会 经济 结构的背景下,经营者之间的 合同与消费者合同的划分远比商事合同和非商事合同重要。在认定格式条款时,应当考虑到经营者的特殊主体性。 有人认为,经营者在经济上实力强大、具有较强的专业知识,并且此种合同的目的旨在盈利,其应当承受正常的商业风险,因此格式条款法不适用于经营者之间的合同。但此种观点值得商榷: 首先,市场中的任何经营者都以获利为生存基础,因此经营者的任何商业活动都必须计入到成本中。所以, 法律 无法期待经营者在面对任何一个格式条款时都以一种不 计算 成本的方式通过聘用法律专业人才等方式规避格式条款所带来的弊端,或者两个经营者通过博弈达到合同法所期待的理想公平结果。 其次,并不是任何经营者都从事法律服务的业务,其就其经营业务之外的 法律知识 的掌握情况与消费者并不本质区别,甚至其如同消费者一样在法律面前一无所知,如一般的小型合伙 企业 。 第三,经营者所订立的合同并不都旨在牟利,其同样必须购买与经营活动无直接关系的合同。这也是适用法律的一个重要难点,即依据何种标准判断一个民事主体在一定的法律活动中从事的行为是旨在获利的独立经营行为。虽然我们可以采取推定的方式,认定私法上一切旨在盈利的法人所从事的一切活动都是经营活动,但不可否认,在格式条款面前,经营者通常同样面临消费者面临的问题,除非经营者之间所使用的是行业中通用的交易条款。 从比较法上看,德国新债法第310条第1款规定:“本法第305条第2款及第3款、第308条及第309条不适用于针对经营者、公法上的法人或公法上的特殊财产所适用的一般交易条件。就本款第1句所规定的情况,本法第307条第1款和第2款造成第308条和第309条所规定的合同内容无效的,该两款亦有适用余地;此处应适当考虑到交易活动中具有效力的惯例和习惯”。其中,德国民法典第305条第2款及第3款涉及到格式条款订入控制的内容,其理由基于经营者之间通常存在惯例的考虑,但这并不影响对经营者之间格式条款的内容控制。而德国民法典在第308条及第309条所列举的绝对无效和相对无效的一般交易条件“黑名单”虽然不直接导致此类条款在经营者之间无效,但实际上,由于格式条款内容控制的一般条款如诚实信用原则集中体现在此类具体规定的内容上,所以,消费者合同中的无效格式条款具有很强的指示功能,即此种条款出现在经营者之间的合同中通常也应无效,只有商事惯例和经营者之间的特殊 联系可以作为推翻此种指示作用的理由。 我个人认为,虽然我国采取统一合同法,但我国民事立法总体上仍旧区分消费者合同和非消费者合同,格式条款法首先适用于消费者合同,而且其应进一步适用于经营者之间的合同,经营者独立的盈利活动不应构成否定格式条款属性的事由,但对经营者合同之间的格式条款的内容控制力度应有所不同,这体现在商事惯例和经营者之间的特殊联系可作为经营者之间使用的格式条款生效的特定事由。 四、社会保障领域格式合同的特殊性 须探讨的是,合同法所规定的格式条款法是否可适用于所有合同类型?我国合同法第10章专门规定了供用电、水、气、热力合同,依据此类合同的性质,其通常建立在格式合同基础上,依据合同的整体解释,合同法第39条以下的规定内容必然适用于此种格式合同。但是,我国合同法将供用电、水、气、热力合同与 买卖合同 等其他合同并列规定为有名合同似乎不妥: 首先,此类合同涉及到国计民生的基本社会保障,此类合同面向所有不特定的民事主体,其所承担的社会功能不同于一般合同类型,因此其必须采取格式合同(而不仅仅是格式条款)的形式,而且在合同订立规则上应实行缔约强制原则。 其次,至少在针对普通市民(消费者)而言,此类合同通常并不以盈利为目的;这集中体现在电、水、气、热力的价格必须由国家权威部门通过听证会的方式确定。实际上,价格是此类合同格式条款的重要组成部分,而在一般格式合同中,当事人仍然可以就价格进行自由磋商。 第三,此类合同的具体条款通常必须取得国家相关主管部门的许可,因此该合同的格式条款多以行政规章的形式出现,对其内容控制通常出现在立法过程中,而不是事后的司法控制。 我个人认为,我国合同法不应将供用电、水、气、热力合同规定为与买卖合同相并列的典型合同形态,其应当通过相关部门的论证以单行规章的形式确定此类格式合同的内容。与其相适应,对此类格式合同的内容控制体现在单性规章制定过程中,在通过事前立法审查之后,以行政规章表现出来的此类社会供给格式合同将免于司法上的内容控制,不应将其认定为一般意义上的格式合同,否则法院将针对依据一定的立法程序产生的法律规章享有司法审查权,而这显然违反了目前我国法院所享有的司法权范围。 综上所述,在认定合同条款是否为格式条款时,必须从预先制定、多次重复使用、单方提出、未经磋商等方面考察;在消费者合同中,为了强化对消费者的保护,对经营者一次性使用、但消费者无法改变其内容的条款应类推适用格式条款的规则;当经营者之间使用格式条款时,商事惯例和经营者之间的特殊联系可作为否定格式条款属性的特定事由;对于社会供给领域的合同,应当通过事前的立法审查来保证此类特殊合同的公益性,法院事后无权针对具有法律渊源效力的特殊格式合同规章进行司法审查。 -------------------------------------------------------------------------------- 注释: [1]合同法第3稿第2章第29条规定:采用定式合同文本订立合同的,制订合同文本的一方应当采取合理的方式提请对方注意其免除责任的条款以及负有主要义务的条款,并应对方的要求对上述条款予以说明。对定式合同条款的理解发生争议的,应当作出有利于对方的解释。使用行业协会、主管部门或者母公司制定的定式合同文本订立合同的,适用前款规定。 [2]参见王利明著:《合同法研究》,第一卷,178页以下,2002年版。 看了“大学毕业论文开题报告ppt模板”的人还看: 1. 毕业论文开题报告模板免费 2. 本科毕业论文开题报告模板免费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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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论文开题报告模板范文如下:

模板范文一:

1、选题目的及意义。

演员创作角色时心理活动的正确把握,能让演员更好的掌握角色,帮助演员更深刻的进入所演角色的内心,从而更生活,更直观,更真实的创造角色,从整体上提高作品的审美价值及现实意义。在创作角色时充分把握角色的心理并控制自己的心理活动,这样就能够自然而然地、直觉地、有机地抓住角色的情感,激起正确的体验。

演员创作角色时的心理活动是通过演员的神情、肢体、语言等外部行动体现出来的,之所以探讨演员在创作角色时心理活动的重要性,一方面是因为创作角色时心理活动是表演“艺术中的灵魂”,另外一方面,演员在创作角色时心理活动的重要性这一课题,能够使表演者在实践领域里有着十分重要的指导意义。

2、选题背景。

3、选题的研究现状。

4、结语。

5、可行性分析。

6、重点与难点分析。

7、时间进度安排。

模板范文二:

1、课题背景及现状。

项目位于南阳市宛城区人民路中段,占地公顷,建成已50多年,是该市城区唯―一座大型综合公园。鉴于现状设施老化、景观落伍等问题,同时适应全国农运会.宜居城市对景观环境的需要,要求对其进行重新规划设计,通过设计使之成为集休闲、娱乐、观光、游玩、服务为一体的综合城市公园。

2、目标。

通过本课题的学习,培养学生综合运用前四年半所学的各类基础知识和专业理论知识,专业设计技能,专业调查与实践方法,在原有基础上进一步培养和提高知识综合运用能力,理论分析应用能力,组织和独立开展工作的能力以及文字、图纸、口头表达能力,充实并完善毕业生的整体知识结构和社会工作体验。

通过本方案的各个环节的训练,掌握城市综合公园规划设计的相关原理、规划的相关法律法规,进而了解景观规划的有关知识和设计手法以及景观设计相关问题的研究,培养解决环境复杂地块问题的能力。

3、任务及途径。

学生根据提供的课题任务书,结合导师的时间安排按步骤进行设计,平时注意和导师及时沟通和交流,课下也可以根据课题的需要独立进行调研和资料的收集,前期注意详细分析基地情况,收集相关资料,综合加以分析,提出自己的方案构思,并根据构思进行方案的设计,最后提供一套完整的方案图纸和一份相关的设计说明书。

4、时间安排。

寒假期间完成实习及调研工作,还需完成实习报告、文献综述、文献翻译等设计准备工作。

第1~2周:收集相关文献资料;调研资料整理(文字、图纸),完成开题报告。

第3~4周:功能分区、空间结构等的多向求解,完成方案一草。

模板范文三:

有关治理的理论和实践目前在发达国家极其受到重视,尤其在医疗、公共安全、教育、基础设施等公共事务领域,发达国家普遍调整政府在提供这些公共物品中的传统定位,积极寻求政府和私人机构、非政府组织、社群、公民合作,以各种创新型制度安排,共同承担提供公共物品的新的“治理”模式。

本项研究首次将治理理论引进到图书馆界,旨在系统探究包括政府在内的多种利益主体在建设、维持和发展图书馆,提供和生产图书馆服务这种公共物品中的职麦及其实现。本项研究系统引进治理理论作为理论基础和总的研究框架,以图书馆治理模式为研究对象,突出比较研究方法。

1、比较不同的图书馆治理模式在资源配置机制和效率上的差异。

2、比较不同的图书馆类型、规模,所处国别以及历史发展阶段等具体情境下图书馆治理模式的取向及其之间的内在相关性。

3、比较不同的图书馆治理模式所赖以形成和维持的法律、制度、组织和技术因素及其组合。最终,在理论上解释存在不同的图书馆治理模式及(至少在实证上)资源配置效率差异的原因;在实践上弄清各种利益主体(政府、社会组织、公民)应该以何种制度安排支持和发展图书馆,以及这样一种宏观层面的制度安排如何体现为微观层面图书馆监管体制的设计。

本项研究系应用性基础研究,研究价值体现在:

相关成果可提交给国家决策机构、图书馆主管部门和图书馆,作为制定和实施有关图书馆事业和机构改革发展的立法、政策和策略时参考。

拓宽治理理论的应用范围,形成一个比较完整的图书馆治理理论体系,促进图书馆学研究对象。范围的扩展和研究方法的丰富。

民族社会学定量研究论文

论自然现象的“理解"与人文社会现象的“说明"叶泽雄(华中师范大学政法学院.湖北 武j置430079)摘要:自救尔泰提出“自燕需要说明,历史需要理解”之后,关于说明与理解及其相王关枣的争论一直延续至令。关键词:说明;理解;自然辑学;人文社告科学说明和理解及其相互关系问题.在西方哲学发展中历来存在着科学主义与人文主义,或“科学研究 与 人文研究”两种针锋相对的思潮、派别和观点。在“科学研究”看来.对人文社会现象的认识同对自然现象的认识在方法论上同属一系,因而主张在自然科学方法论基础上建立普适于自然认识和人文杜会认识的“统一科学”。这种观点.远可以追溯到古代亚里士多德的“四因说”.近可以追溯到孔德、约翰·穆勒那里:自然科学和人文社会科学都是基于经验现象的观察,并努力占L大量的现象重复中建立起某种因果性。科学的目的就在于对现象的因果性做出说明。孔德把说明规定为只是精确地分析产生现象的环境,用一些合乎常规的先后关系和相似关系把它们互相联系起来。穆勒认为.依据因果律指出某一现象的原因,或者一种现象可以依据一条自热定律演绎出另一种现象.这种结果或者被演绎出的现象就叫得到了说明。坚持近似观.点的还有R鲁德纳的(杜会科学哲学).G 霍曼斯的(社会科学的车质) 及E.奈格尔(科学的结构)等 显然,在科学“统一”问题上,上述观点在其方法论上是 说明为基点的.理解只是“提供动机假说的.与心理学相关的助发现方法 (亨普尔)。亨普尔提出了著名的“覆盖律模式 (D—N模式),认为历史学中的“说明 与自然科学中的说明,其逻辑性质是相同的.两者间只有粗细之别,历史说明不过是“科学模型的粗糙复制品”[1】。与之对立的则是各种反实证主义的“人文研究”立场.它I『]指责基于统一科学现而把人丈社会科学与自然科学等同的实证主义取向和设定。它们援弓f德国哲学家驮尔泰的“精神科学(Geisteswisser~cnaft)概念,强调对社会生活进行学科探究的“人文研究”从根车出发点上就不同于自然科学 人文研究的对象是导致人I『]行动的内在意义,与自然科学对象的物理性和经验性相比,内在意义具有无限开放性和相对不易把握性,因而它无法达到以自然科学为设准的说明和预测所要求的普遣性范畴和客观性论证。换言之,人文社会研究的目的在于“理解”(verstehendundemtanding)而非“说明”(explanation)。这种见解在敦尔泰的如下名言中得到鲜明的表达:“自然需要说明.历史需要理解。”这种观点的极端形式甚至认为.对,于人文杜会认识而言普遍性和客观性不啻是一种幻想。如果说.伽利略在物理学领域开创了自然科学的因果性解释之先收稿日期:2000—09—06作者简介:叶泽雄(1956一).男,湖北武汉人.教授.哲学博士,主要从事社会认识论及方法论问逼研究29自然辩畦法研究, 邵幺缚 哲学求兼昕吐学岽德 依森(J·G·r) n,l 81 65 1884)则 执将』、丈社会抖学的理解 自然科学的解释加“ 匾讣.井悼弼已在听尘斟学的研究中一萁后.秋尔尜在他的解释学名作<精冲科学讳 ,(I 883)巾把”理解”怍为解释模式进一步推副整t人文社会科学(在德国台称为“精种斟学”)他关于说明与理解讣别指向自然科学与情种纠学的方法论的两分沦,经过修改而被韦伯接受为他的 理解}士尝学”的基础。到.Lltt纪中叶 经过悔洛一庞蒂、温奇和赖特等凡的发展而形成人文}七会科学研究的人文主义传缆应该看到,实旺主义的“科学研究”忽视乃至否认自然现象与』、文}士会现象、自然科学与人丈I七尝科学、自然科学方法 奁与』、文社会科学方法论之的差异性固然片面,世主张“说明 在』、文社会辞学中同佯适用 育教,则有其合理性。不过,这派观点既然主张』、文社会科学与自然科学在方法沦 同属一系,即簧求把对人文社尝现象的说明“同化”于自然说日』J之中 以自然科学的方法和标准来促进和评判几文社会科学的进步,这实际上是 消解说明在人文社会抖学中应有的合法地位来换取』、文社会科学与自然科学的统一性。作为对科学主义的回音,各种反实证主义的“人文研究”的兴起及其积极意义就在于.它注意到了自然现象与人文社会现象、自然科学与人文}土会科学、自然科学方法论与人文社会科学方法论之间的差异性,进而把“理解”作为人文社会科学独立化、科学化在方法论上的一个独特的解释模式提了.出来。然而,这派观点虽然注意到}兑明与理解之间的差异性,并试图证明二者的统一性,但这种统一ⅢI}是以理解为基点的境一 这实际上从另一个角度消解甚至否认了说明在人文社会科学中的应有合法地位。要正确把握说明与理解及其相互关系,笔者以为,必须突破上述诸观点所固守的非此即彼的形而上学的思维幞式,从人文社会科学与自然科学在对象和方法上的共通性与差异性的统一中辩证回答说明与理解及其统一性。如果说在人文社会科学中.奎困以其 译不准”骧则强化 凡文社会科学中说明与理解的相对性和非确定性的话.那幺符号指涉的条件性则表明r知识在既定系统中的相对确定性而在自蝗科学巾,海森壁的“测f准”原刚 彻底拆除r以知识的“确定性 和“非确定性”,“一般性 和30第17卷 4期“个别性”为毡础的艏亘在凡文 会斟学坷自然科学 理解与随叫之 的高墙 ,己I色足凡丈 会科学还是自然抖学,就其同勾凡娄的知 只 吉.确定性非确定性,一般性 个刖性.乃是其共同特征。它f】之间的关系.唯有基于彻底的辩证法—— 把绝对与相对 确定与非确定、般与个别等等视为对芷面的统一— — ‘能得到合理的解释 -兑明与理解也不再分 于冉然科学和凡文社会科学的对立方法,而屉在这两个领域中并同执行认识的使命。H不过.由于两种僻学所面对的对象的性质和特点的不同.掰需要耐它们各自的地位和作甩怍出合理的厘定和具体阐释罢 。2宴际上,自放尔尜之后,凡们已不再固自然科学与人文杜会科学的区删而固守说明与理解之间的对立,而是开始世考和寻求二者之问的统一及其可能德径。我们不得不承认 与^文社会现象相比,由于自然现象相对于』、 凡的认识而言的外在性和客观性,因而通过 I兑明 即建立起普遍有效的嫫式解释特殊乃至个剧经验事实,仍 失为迄今自然抖学研究致知的重要的方法'仑取向。然而这一取向随着近代以降自然科学的长足进步和巨大成功而愈来.愈走向独断和绝对主义化。在』、『]面临大量的自然一社会阿题以及如何求解的夸天,这种方法论上的偏执必然遭到来自内部和外部、理论和实践上的多重诘难与批判。以库恩为代表的历史主义学派首先发难。在库恩看来,科学不是单纯的认识活动,而是一种社会活动。科学必须与社会,与^联系起来,从而注入和发现存在于科学研究之中的几文精神。他在(辞学革命的结掏)一书中认为,科学对事实的观察和说明总是要通过现存的 范式 (paradigms}或理解的框架(frameworks of understanding)而展开的:“范式是科学的构成要顷·. ··也是自然掏成要项 .因此,“范式对科学之持续发展的重要性.同于观察和实验州 。在这里,库恩是把“范式 看作影响科学认识的重要因索,把科学革命描绘成一种由经验现察和先验范式之闻相互作用所观定的飙 主动廿程 尽管库恩的“范式”类似于康德的先验范畴,但它暗含着的强涠科学认识中的主体因素及# 怍用利育其重坚的启示意义、逞一步看,即使在曙持 }斗学 义 宦场帕哲学家邵里,情形亦不 得好些 波普就认为.“理解” 能恂成人文社会科学 自然科掌统一的恨本障碍和鸿向 理解无疑也是人文}±会科学的一冲重要的环节或方法。波昔说,我们可以像理解一件艺术作品一佯把自然当怍一种创造.即人比自然击理解.“我确信,爱因斯坦说的用奔敢无羁的忍辨去‘捕捉’实在就是击理解实在。” ]如今,一些有远见卓识的自然科学家开始抛弃过击那种绝对客观主义的“价值无涉 的嘏端立场,不得不承认:观察渗透着理论。科学认1只的过程及其结粜摆目;}不了主体因素的“干扰”或主客体之间的相互作Hj,事实上,经验自然事实不可能像客观自然事实那样独立于认识主体,而是与主体的背景知识和认知图式等密切相关的。科学认识主体总是带着一定的“前理解”或“先八之见”而面对自然的 这种“前理解”或“先入之呢”不是科学认识的障碍.相反,它是科学认识获得有效性的不可或缺的前提。在这个意义t,一个独立于认识主体的客观自然事实是投存意义的.有意义的只是进入认识活动的经验自然事实。科学认识主体认识自然的过程(如同认识社会一样)是一种积傲的、能动的剖遗性过程。在科学理沦与其赖 建^I勾的经验事实之间必然存在着一种 解释学循环”。随着当代自然科学研究重心和关注点的转移,即由描述转向规范,人『『1对“理解”(方法)的理解厦其运用已进入到更深层次,使其更富于人性意味和价值内涵。遗就是 科学既是人为的,又是为^的它不仅要客观地揭示对象的历史和现状“是如何 并说明其“为什么 ,而且还要从人的生存和发展的角度揭示和预 其未来“将如何”和“应如何 ,并帮助^『门作出合理的行为抉择。相应地,才有了像地理学这样的传统自然讳学向人文地理学、社会地理学.历史地理学、文化地理学、旅游地理学、行为地理学等新 学科的转变,也才有了当今日益受到重视的生态学、遗传工程学、环境生物学、宇宙空闻学等的诞生。科学的这种内在联系,使得对于凡、人的社会、人的生存和发展的特殊关注,既作为一冲蜃很本的动力,也作为一种最崇高的原则渗透到科学研究的活动、过程和方法之中,成为当代辩学精坤所 可缺少的内在组成部分沱fI然删象柏“理解 凡空社 现象的“说日』I”显然.过去耶冲i^为H 育人文社会}斗学l才理解地界而自然科掌H能洗明世界的观点是站不佳脚的 既然自然科学耐自然世 的说明必然内含着入文性理解,那么,人文}土舍科学对社会世界的理解是否必然内渗着因果性说明呢?回答当然是肯定的在笔者看来,“理解”井 足把握人文性会觋象的唯一恰当的方式 的确,人文 会科学所面临的研究对象,决不是与人的需要、目的无美的外在世界、自在世界,而是通过人的活动及其产物所表现出来的价值世界、意义世界。因此,在研究人文社会事『牛或现象时棵八分析行为青的具体目的 动机、文化传统等都是非常重要的。看不到这一点固然片面,但由此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中将^ 文性理解与囡粜性|兑明完垒对立起来.恐怕过于主观平Ⅱ相对主义化,即使在当代 反实征主义为主要目标的现象学和解释学传统中也难以见容。舒茨关于科学的讨沦表明.现象学并不暗古一种反科学的立场。奎因认为自然科学和人文科学在性质上并无本质上的不同韦伯虽然强调“理解 方法是社会学的基本方法,但池认为理解不是社会解释的全部,不能取代解释的其它方面。因为行为者的动机、意图和认识中往往包吉着非理性因素。为了在理解中分离出这种非理性因素,在社会历史的研究中还必顼补之另一种方法,即因果分析方法 『也所提出的“理想类型”虽说是一种主观建构的纯粹的逻辑形式,但其“功能就是与经验实在相比较,以便确定它的差异性或同一性。. . 并且从因果性上对它们进行理解和说明”H 。以此就可 保证社会科学知识的客观性和明晰性。对于因果性说明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中是否可能和可行,巴伯在(科学与社会秩序)一书中认为,自然科学的许多方面 包括方法)对社会科学同样成立 这是因为 社会科学不仅可能,甚至从本质上讲,是与自然科学一样的。我『『1一直所研究的有关科学的社会组织与社会关系的经验事实,与其他种类的经验现象一样,能经受科学的研究 口】。奈格尔在(斛学的结构)中围绕科学的说明模式的可应用性丹忻了社会科学的方法论问题 他论证丁在社会科学中受控实验尽管要比在自然科学中相对困难,但m然是可能的;即使考虑到文化的相对性以驶科学观察青与观察对象的互动关系,也并 妨碍在有关社会因果性命题中获得一定程度的精确性 j 鲁蓥纳在<社会科学哲学)中也对“人文研究 的议端立场3l自然辩证法研究 第l7卷第4期做r类似的批判。指出人文研究试图用取消社会现象的因果联系来批驳实证主义,结果适得其反.不仅为实证主义者的反批判抓住了口实,而且反到为其在社会科学领域扩大影响提供了依据。上述的分析和论证并jF是没有道理的。我们看到.不同科学在方法论上的互渗和互鉴已成为不可否认的事实。譬如说.近代以前.“说明”之重要捌划标尺的量化研究一直被看作自然科学的专利.而人文社会科学则由于其对象的特性而长期与定量研究绝缘。近代以来社会科学研究开始采用经验的、定量的、统计的方法,并取得了相当的进展。上世纪以来尤其是第二次世界大战以来的人文科学和社会科学则大规模地运用量化研究方法,并取得了丰硬成果。客观地讲.迄今为止.除了摄步敦实在难以量化的领域,例如文学、艺术、音乐、审美心理等方面。人文社会科学大多数领域中都广泛采用量化方珐并获得了相当的成功。例如,教学与各门人文社会科学结合,产生了数理逻辑学、数量经济学、计量史学、计量社会学、数理语言学、数理心理学、计量地理学等。使传统的以定性研究为主的人文社会科学向着量化方向迈进了一大步。尤其是20世纪以后,计算机科学和技术的发展.为人文社会科学研究把定性与定量结合起来,增强其研究的客观性、精确性、可信度等提供了强有力的工具和手最。哈佛大学的卡尔-多伊奇等人的研究结果表明,从1900年到1965年的62项社会科学方面的进展,其中定量研究占了2/3,这些定量研究中又有5/6是1930年 后作出的【 。这些事实不仅极大地推进了人文社会研究的科学化进程,而且为当代人类所关注的人文精神奠定了现实的科学基础,从另一个侧面加强了人文精神与科学精神的互渗与融合。应该说,科学研究人文化,人文研究科学化,这正是当代人类的科学追求,也是现代科学所应当具有的人文意义。3至此.问题已经报清楚。说明与理解。作为人类科学认识的两种具体方式,无论在自然科学领域还是在人文社会科学领域,都决不是绝对对立,水火不相窖的,而是相互渗透、相互补充、相辅相成的 说明与理解的统一,前面说到,乃是基于人类认知的本32性;然而从根本意义 米 兑。人类认知的本性叉源于人类实践的本性从方法论的角度看,自然科学抑或人文社会科学.作为自然认识活动或社会认识活动的专门化和典型化形式能否成为“科学 .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方法的合理选择和运用 所谓“合理”,意味着方法的选择及其运用并不是任意的,而是受实践活动的逻辑或实践的“格”所制约和规定。在这里,实践话动对象的性质和持点对于方法的选择和运用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历史地看.随着人类实践活动不断地向其广度和深度进军,科学所面l瞄的对象世界决不是某种开天辟地以来就已存在的、始终如一的东西,而是工业和社会状况的产物,是历史的产物。是世世代代人类活动的结果。从这个意义上.自然科学面l瞄的对象与其说是外在于人的“天然自然 或“自在自然”,不如说是与人相互生成着的历史性存在的“人化自然 或“社会自然”。从表面上看。自然科学本身一般并不作价值判断,但探层地看,当人们把自然科学本身作为一种“人文社会现象”来加以考察的时候,便会发现其中充满着人文因素和价值评价问题。并且这一问题随着科学内部既高度分化又高度综合的趋向,科学与当代人类生存和发展困境的密切关联而盎趋突出和明显 社会学家古尔德指出:“在原子弹轰炸广岛之前.物理学家也在谈论价值无涉科学,他们也曾发誓不作价值判断。而今天.他们中许多人已不再那幺坚信不移了。”【0]李凯尔特则从认识论角度指出;“把事物的特点明确地区分为本质和非本质的,这在每个科学家的概念构成中倒更多地意昧着一种评价。从这一点来讲。就连自然科学家也未能摆脱评价。”州由此不难理解。正因为事实与价值、事实判断与价值判断、认知与评价之间的这种无法摆脱的“纠缠”,无疑决定着自然科学对其对象的把握,在其话动过程中,既投有纯粹的说明.也没有纯粹的理解。科学是说明与理解相统一的活动。自然科学是如此,人文社会科学亦是如此。一方面,人文社会对象的既成性事实性方面,决定着人文社会科学必须采用与自然科学相类似的说明方式和描述功能, 便获得与客观对象相一致的知识;然而另一方面,人文社会现象所包蕴的人文价值因素。决定着人文社会科学叉必须具备与自然科学相区分的理解方式和规范功能.以便使对人文社会现象的论自然现象的“理解”与人文社会现象的“说明认识能够保持自t2的”科学”性质。并且.I兑明和理解在推进人文社会认识的科学他进程中存在着相互胶着的互动关系 一方面.I兑明构成理解的基础.它以分析展开的方式推进着理解。没有说明,所谓理解也就失去r得 可能的对象性前提和现实基础,理解亦就成为不可能。一次演讲.一幅作品乃至普遢意义上的“文本”,首先映入眼帘的是它的感性现实性.然后才有其对对象的意义阐释和把握 另一方面.理解叉反过来完结、包容和源化着说明 与自然认识不同的重要之点在于.对于人文社会现象的认识不能仅停留于现象或事件之间表面的因果关系.而无视或忽略它f『]的意义底蕴 这也就是说,“社会科学必然包含着释义的维度 它门不能仅仅只依靠观察和说明,而必须探索形成一定社会群体的行动和实践的具体背景的复杂‘意义”.L州。由上分析可知,正是人类实践的逻辑,即实践内含的事实性与价值性、客观规定性与主观能动性、认知性与评价性的这种相统一的双重本性.决定了人类科学、认识的辩证本性。据此.在认识论或方法论的层面上.对于自然科学研究和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而言.我f『]所面临的问腰就不再是自然科学的说明方法能否适应于人文社会科学研究,或理解是否为人文杜会科学所独有道样的问题.而是说明与理解在这两类科学中各自占有何种地位.作用怎样.和说明与理解在其不同领域、层次的适用范围以及运用的合理度如何的问题。在自然科学和人文社会科学(社会件学和人文科学)中,如果说自然科学中存在、或凸现出更多的“说明”,人文科学中存在或凸现出更多的“理解”.那幺,在社会科学中则悼观出二青的并俘与结台。同时.我f『]还可以把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和人文科学看做一个因果性说明依次递减.人文性理解依次递增.由比较客观向较多主观性发展的系列。进并非要否认社会科学尤其人文科学的科学性.恰恰相反.在笔者看来,科学之为科学,就在于根据对象的不同性质和特点,变更自己把握对象的思路和方法. 求得与对象相符合的真理 而反映人文社会现象及其本质的复杂性和特殊性.则正是人文社会科学之为”科学”的根本标准。参考文献[1]威靡-德雷厦史哲学【M].北京:三联书店,1988 13.[2]库思科学革命的结构[M]台湾:允晨文化宴业股份有艰公司,1985 181—182.[3]渡昔客观知识[M]上侮 上海译文出版社.1981 172韦伯.社台科学方法i色【M]北京:华夏出皈社,1991.140一】41[5]巴伯科学与社会筏序[M].北京j三联书店,1991.抛【6J Emest Nagd The slnlclm'e of scI蚰件:Pr~kms lIlhe L州 c of Scientific Explanation[M] New York,196I 450 —485[7]丹尼尔 吼尔.当代西方社会科学[M] 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1988 1—2[8]转 I自肯尼迪 吼利理代社会科学研究方}击fM】.上海:上海凡民出版杜.1986 89一 .[9]参阅现代西方历史哲学译文集[c]上海:上海凡民出皈杜.1964 23[10J Karl—Otto.Ape1.Undelr~anding and EIpI-∞t|蚰[M ].TheMit Press.Cambridge.USA 1984 7On the Understanding of Natural Phenomenon andthe Explanation of H uman Social Phenom enonYE Ze—Xiong{Schoo[ Politic and Law,Central China Normal University,Wuhan 430079,China)Abstract:SinceDih Pmp。sedtlmt”whez'e~s natureis subject TO exphmatlc~,historyis amenabLa TO underst~dSng .there havebeen the debales about the underst~ dJng and exphaatlon and the relation between In th/s paper,the author argues that.”The explanation of nan】re phe nomenon is need of unders~andJng.and the~ dersuuuling of hum,an sociel phenomenc~is in needexpir ation Mor~ver.the author p~bes preliminari]y such problems as the importance and the tuncticct that the understandinga d the explanation have me “ 。g】∞I in the natured science,hum~nlties and social sci~ ces,the unification aJ:d ns mechanism ofunderstanding and explanation a d the likeKey words:explanation;understanding;nature,]science;humanities and soci~d sdences这个是我以前在网上下载的,不知道能不能帮到你!!!祝你好运!

方法体系从知识结构的角度看,民族社会学的方法体系由三个层次构成:第一层次为方法论原则,具有指导研究方向的意义;第二层次为具体研究方法,与研究实践和过程相统一;第三层次为技术手段,是研究过程中所运用的主要工具。一门学科立足于科学知识体系之中,主要依靠两个方面:一是学科的理论,即由一些核心的概念构成的对研究对象的研究或阐释体系;二是科学的方法论,是指从概念到对研究对象的解释或阐释过程中所涉及的思维方式和所使用的手段、技术。民族社会学发展至今,可以说已经成为一门相对独立的学科,有其自身的方法体系。民族社会学研究方法论的原则,是确定研究者的基本方向、影响研究性质的基本观念和定律。方法论原则通常包括:哲学世界观和方法论、逻辑思维方法原则、民族社会学的一般化理论。高永久提出的民族社会学的方法论有三个方面:1.认识和把握民族社会学现象——马克思主义的指导方法。2.分析和阐释民族社会现象——主位和客位研究、民族中心文化和文化相对论。3.发现和研究民族社会现象。方法特征民族社会学不能被简单的视为民族学和社会学的交叉和糅合,民族社会学研究方法是从社会学的立场认识民族,又从民族的角度理解社会的具有自身特色的方法。民族社会学方法的基本特征具体表现为以下三个方面:第一,动态性。社会学的立场和视野是动态的,他关注变动中的尤其是现实社会的各种事实和关系的动态过程。从社会学的视角去认识民族与社会,就是把这对关系置于社会变迁的动态过程中加以考察,从中发现其结构要素和变迁的规律。第二,整体性。民族社会学对民族与社会的认识和理解,首先是从整体论高度出发的,把民族与社会视为有机统一的整体,然后从整体内系统关系的纬度来分析两者之间的联系和相互作用,例如,从民族的角度来理解社会,并不是简单地把民族看作社会结构的组成部分,而是把社会理解为民族社会、民族国家,由此我们可以理解,在社会运行和变迁过程中,民族这一社会要素或社会属性在社会生活中产生着一定作用,对社会变迁有着一定影响。第三,经验性。民族社会学注重对民族与社会的事实与现实的考察,并在此基础上拓展对民族与社会关系的认识。在整个研究过程中,获得经验事实是首要的。所以,较多的民族社会学研究实践,都倾向于运用调查研究法,从现实社会中的现象入手,根据经验事实来理解民族与社会动态过程和关系。两种范式范式的概念是由库恩首先提出来的,用来表达科学研究活动的一般特征和规律。所谓范式,是指一定时期内,科学研究共同体成员在进行常规科学研究过程中所共同遵循的规范和理论与方法论模式。民族社会学的范式,既是该学科研究历史的总结,又是其未来发展所需要参照并不断建构的规范、理论和方法。从学科研究历史的角度看,民族社会学的范式可以概括为两个主要类型:马克思主义民族学和西方社会学的民族关系 研究。这两个主要范式反应的是,民族语社会研究领域中不同的研究者在研究时遵循了不同的理论传统和方法论的模式,其差异集中体现在两个范式对民族这一概念的认识和理解之上,以及在此基础上形成的研究侧重点的差异。 两种民族社会学范式的比较范式类型对民族概念理解对民族边界理解研究的重点研究方法特征马克思主义民族学客观存在的社会实体客观的、稳定的民族历史、语言、习俗、体质特征历史主义、进化论西方社会学的民族关系研究主观认知的社会属性主观的、相对的民族分层与流动、族际互动经验主义 研究的逻辑过程根据华莱士的“科学之环”原理,研究的逻辑过程是由问题、理论、假设、操作化和假设检验等几个环节构成的。五个知识部分:理论;假设;经验观察;经验概括;被检验过的假设。六套方法:逻辑演绎方法;操作化方法;量度、测定与分析方法;逻辑推论方法;建立归纳、命题和理论的方法。民族社会学解释从经验中观察和发现民族与社会关系的理论问题,用经验材料来证明这些理论,运用理论来解释民族与社会的关系,是民族社会学研究的基本思路。在民族社会学的研究中,对社会系统中民族现象的理论解释主要包括:概念和变量、假设、变量测量和分析、假设检验。具体研究的阶段具体研究阶段是进行一项研究的完整过程,包括研究的具体方案和研究的具体实施程序或步骤。第一阶段就是提出和界定问题。民族社会学的具体研究总是要解答某些具体问题,所以问题是研究的导向,也是研究的目的。提出问题一般遵循这样几个基本原则。 问题必须具有理论导向。 问题最好具有一定的现实意义。 提出的问题必须具有研究可行性。 第二阶段是针对所提出的问题,回顾别人是如何研究的。第三阶段就是进行研究设计。研究设计是指为了解答所提出的问题,实现研究目的,对研究中所涉及的资料收集、整理、分析和检验所作的具体计划。第四阶段是收集资料。第五阶段是整理和分析资料。第六阶段就是解释从资料中获得的新发现。第七阶段是得出结论。第八阶段就是发表和出版研究成果。 民族社会学的研究对象归根到底就是社会中的人,具有不同民族身份的人。作为研究人的社会科学,其性质与以物质或非人为研究对象的自然科学有着天壤之别。多数自然科学的研究实践中,不存在明显的伦理问题,而已社会中的人为研究对象的社会科学,其研究必然涉及他人以及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因此,研究者在研究中必须把可能涉及的关系规则考虑进去,也就是必须注意研究中的伦理问题。一般来说,民族社会学研究中需要注意额伦理问题主要有隐私问题、忌讳问题和政治敏感问题等。

从社会整体出发,通过社会关系和社会行为来研究社会的结构、功能、发生、发展规律。社会学最初得名于孔德,经过K·马克思、H·斯宾塞、E·迪尔凯姆、M·韦伯等学者的不断发展,逐渐形成有独立研究对象、理论、研究方法和范式的一门社会科学。社会学的研究对象包括历史、政治、经济、社会结构、人口变动、民族、城市、乡村、社区、婚姻、家庭与性、信仰与宗教、现代化等领域。其方法论思想是多元的,比如以E·迪尔凯姆为代表的社会唯实论,认为人存在于社会之中,其行为和思想都并非纯粹服从于个体理性的,而是受到社会的塑造、限制乃至决定。另有以M·韦伯为代表的社会唯名论。今天,社会学对社会的研究包括了一系列的从宏观结构到微观行为的研究,包括对种族、民族、阶级和性别,到细如家庭结构个人社会关系模式的研究。社会学系分成更多更细的研究方向,包括像犯罪和离婚,在微观方面例如有人与人之间的关系。社会学还常用定量研究的方法从数量上来描述一个社会总体结构,以此来研究可以预见社会变迁和人们对社会变迁反应的定量模型。社会学研究方法的另外一种方法是定性研究方法,包括参与观察、深度访谈、专题小组讨论等收集资料的方法,以及基于扎根理论、内容分析等定性资料的分析方法。从事定性分析的部分社会学家相信,这是一种更好的方法,因为这可以加强理解“离散”性的社会和独特性的人文。这种方法从不寻求有一致观点,但却可以互相欣赏各自所采取的独特方式并互相借鉴。主流的观点认为,定量和定性这两种研究方式是互补的,而不是矛盾的。

按理论说来 有宏大社会理论 中层理论 和微观社会理论按研究方法说来 有定量研究方法和定性研究方法,当然,两者经常都是结合在一起的。社会学介于哲学与一般经验科学之间,它通过汲取各科养料而以自己学科的切入方法来研究社会,透过社会现象的表象来探究其中的隐含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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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南民族大学学报很好。根据查询相关公开信息:西南民族大学学报是西南民族大学主办的综合性学术理论刊物,人文社科版学报简介西南民族大学学报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理论为指导。

刊名: 民族学刊Journal of Ethnology主办: 西南民族大学周期: 双月出版地:四川省成都市语种: 中文;开本: 16开ISSN: 1674-9391CN: 51-1731/C 历史沿革:现用刊名:民族学刊创刊时间:2010PS:该刊既非核心期刊,也非C刊,只是个省级普通期刊。合适请采纳~谢谢~

刊 名:民族艺术(Ethnic Arts Quarterly)ASPT来源刊中国人文社会科学学术核心期刊中国期刊网来源刊主办单位:广西民族文化艺术研究院主管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文化厅社 长:廖明君周 期:季刊出 版 地: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语 种:中文开 本:国标32创 刊 年:1985办刊宗旨:《民族艺术》刊发各类关于中华民族民间文化艺术研究的文章,尤其欢迎选题独特、材料丰富、方法新颖、视野开阔的文稿,提倡立体性跨学科研究。国际标准刊号:ISSN 1003-2568国内统一刊号:CN 45-1052/J邮发代号:48-58单 价:地 址:广西南宁民主路11-4号邮政编码:530023电 话:电子邮件:欢迎广大读者通过邮局订阅《民族艺术》( 邮发代号: 48- 58, 2008 年每册定价 元)。如在当地订阅有困难或需破季订阅、单册购买,可汇款到《民族艺术》杂志社发行部邮购。本刊尚有少量1987 年、1988 年、1989 年1- 4 期,1990 年2、3、4期、1993 年1、4 期、1994年1、3、4期、1995 年第2 期、1996 年2、3、4期、1997 年1、2 期,每册 元( 含邮费)。1998 年3、4 期,1999 年、2000 年、2001 年1- 4 期,每册8 元( 含邮费) 。2002 年、2003 年、2004 年、2005年、2006 年1- 4 期,每册10 元( 含邮费), 2007 年1- 4 期,每册 元( 含邮费) 。欢迎购阅。地址:广西南宁市民主路11- 4 号邮政编码:530023《民族艺术》杂志社电话:(

北方民族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朋友你好,根据我多年从事文字工作的经验,我认为:如果投稿更有针对性,命中率会更高一些。这就关系到,你是哪里的?干什么的?写的稿件是什么体裁?什么内容?如果说投稿的话,最好投当地的报刊、网络或者是你从事的职业报刊发表,要投哪个媒体首先要研究哪个媒体,看它需要什么内容、什么体裁、什么格式的稿件,“对症下药”,这样会更轻松一些、方便一些,命中率会更高一些。如果你能够告诉我你的具体情况(干什么工作,哪里的,写的小说的大致内容等),我可以给你一些建议。我1993年开始在部队时开始发表各类文章,包括:报告文学、新闻、诗歌、散文、小说、评论等体裁的,到目前,先后在《人民日报》《法制日报》《农民日报》《中国文化报》《法制文萃》《半月谈》《解放军报》《中国国防报》《中国绿色时报》《中国日报》《中国教育报》《人民公安报》《中国交通报》《中国安全生产报》《中国转业军官》《中国人事》《道路交通管理》等报刊发表的大约5000篇左右吧,有40多篇获奖。另外:投稿时,第一要有信心,第二要投对报刊媒体,这两点非常重要。祝你成功!

1、论文《读关汉卿[大德歌·冬景]》1993年第3期中华书局《文史知识》。2、论文《关汉卿散曲的思想艺术价值》1994年第3期《毕节师专学报》。3、论文《关汉卿对散曲创作和发展的贡献》1995年第1期《思茅师专学报》。4、论文《中师口语整体教学模式研究》1995年第2期《甘肃教育学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5、论文《论关汉卿在散曲发展史上的地位》1996年第3期《甘肃社会科学》(核心期刊、CSSCI)。(收入《新华文摘》1996年第8期“报刊文章篇目要览”。)6、论文《悲凉:<不伏老>不可或缺的思想内涵》1996年第5期《文史知识》。7、论文《关汉卿散曲二维情感论列》1996年第1期《思茅师专学报》。8、论文《异相与整合:20世纪中国文论的走向》1997年第4期《人文杂志》(核心期刊、CSSCI)。9、论文《内敛态:程本<红楼梦>时间观念之表征》1999年第1期《南都学坛》。(全文转载于中国人民大学复印报刊资料《中国古代近代文学研究》1999年第6期,收入《明清小说研究》2000年第1期论文要目索引,获第七届甘肃省最高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三等奖)10、论文《例证<金瓶梅>写官员对史实的“我化”》2000年第1期《沈阳师范学院学报》。 11、论文《“市场人”为欲念异化说——兼论<金瓶梅>中西门庆形象的转型特质》2001年第1期《西北成人教育学报。12、论文《论王仁裕的文学成就》2003年第3期《天水行政学院学报》。13、论文《<金瓶梅>“我化”史实例评——天水籍官员狄斯彬本事考释》2004年1期《天水师范学院学报》。14、论文《〈西狭颂〉摩崖题记人物补说》载2005年第2期《甘肃理论学刊》(双月刊)。15、论文《交错的彼岸:游移于英汉双语之间——兼论“英汉双语教学”与“国家汉语战略”矛盾的不对称性》载2005年第4期《北华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16、论文《王仁裕年谱稿》载2005年第4期《甘肃高师学报》。17、论文《〈西狭颂〉摩崖文学价值探微》载2005年第4期《甘肃联合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18、论文《王仁裕生平著作考》载《甘肃高师学报》2006年第3期。19、论文《论〈西狭颂〉摩崖的文学价值》载《上海大学学报》(核心期刊、CSSCI)2006年第6期。20、论文《从“宋金大曲”到“金人乐府第一”——临洮邓千江〈望海潮〉发微》载《河北北方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07年第2期。21、论文《“金人乐府第一”寻幽——临洮邓千江〈望海潮〉之张六太尉探讨》载《黄山学院学报》2007年第2期。22、论文《临洮邓千江词〈望海潮〉诸问题探讨》载《西北民族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核心期刊)2007年第6期。23、论文《校订和注疏〈玉堂闲话〉的几个问题》载《前沿》(核心期刊)2008年 第1期。24、论文《论〈玉堂闲话〉的思想内容和艺术特色》载《社会科学论坛(学术研究卷)》(CSSCI扩展版)2008年 第1期。25、论文《国学热中的骚动与喧哗》载《中国社会导刊》2008年 第4期(上)。26、论文《论王仁裕〈玉堂闲话〉的文化张力》2008年第2期《船山学刊》(CSSCI扩展版)。27、论文《〈开元天宝遗事〉诸问题探讨》2008年第3期《天水师范学院学报》。28、论文《陇南武探花黄大奎略考》2008年5月11日《陇南日报》;论文《陇南学人阴平进士程天锡略考》2008年3月20日《陇南日报》。29、论文《陇南北部方言称谓词考释举隅 》载《西华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9年1期。30、论文《西汉水流域方言古词例考》载《山西大同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9年4期。31、论文《西汉水流域语言“活化石”抽样例释》载《南阳师范学院学报》2009年8期。32、论文《论杜甫<同谷七歌>有我之境的生成》载《宁夏师范学院学报》2009年1期。33、论文《陇南“白马人”研究亟待解决的认识问题》载《青海师专学报》2009年3期。34、论文《杜甫<同谷七歌>有我之境新探》载《宜宾学院学报》2009年4期。35、论文《“白马人”概念商兑与探讨》载《甘肃高师学报》2009年4期。36、《近30年来白马人研究状况述论》载《北方民族大学学报(哲社版)》(CSSCI扩展版)2009年5期。37、论文《新时期以来“白马人”研究在重大问题上的突破》载《大连大学学报》2010年第1期。38、论文《王仁裕笔记小说集<王氏见闻录>诸问题探讨》载《甘肃高师学报》2010年第3期。39、论文《史传杂史和笔记小说的共生互动——以王仁裕<王氏见闻录>为中心》载《社科纵横》2010年第7期。 40、论文《论陇南白马藏族傩舞戏的文化层累现象》载《中南民族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核心期刊、CSSCI)2011年第2期。41、论文《杜甫“同谷诗”与同谷唐宋评杜诗碑——杜甫同谷诗研究系列之一》载《许昌学院学报》2011年第1期。42、论文《陇南白马藏族傩舞戏源流及其层累现象》载《文化艺术研究》2011年第2期。43、论文《陇南白马人民间文学源流简论》载《甘肃高师学报》2011年第4期。44、《同谷明清评杜诗碑及其诗学意义——杜甫同谷诗研究系列之二》载《河西学院学报》2011年3期。45、论文《陇南白马藏族傩舞戏表演艺术论》载《四川戏剧》(核心期刊)2011年第5期。46、论文《陇南白马藏族傩舞戏服饰艺术研究——白马藏族文学整理与研究之三》载《昆明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2年第6期。47、论文《陇南白马人傩舞戏面具特色论》载《青海民族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2年第3期。48、论文《陇南白马藏族傩舞戏表演内容论——白马藏族文学整理与研究之四》载《吉林艺术学院学报》2012年第6期。 49、论文《“秦文学”研究现状及概念界定》载2013年第5期《山西师大学报》(社会科学版),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2011版)期刊。50、论文《论秦早期文学》载2013年第5期《哈尔滨师范大学社会科学学报》。51、论文《论秦中晚期文学》载2013年第3期《常州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52、论文《从睡简<日书·马禖篇>看非子始封秦亭》载2013年第6期《中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CSSCI来源期刊。53、论文《非子息马始秦主因的文献与文学考察——以睡简<日书·马禖篇>为中心》载2013年第6期《宁夏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54、论文《唐五代“诗窖”王仁裕诗集及诗作考评》载2013年第3期《甘肃高师学报》。55、论文《母题类型视野下的白马藏族民间难题故事——以陇南白马藏族故事为例》载2013年第2期《北方民族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第二作者),CSSCI来源期刊。56、论文《白马藏族“酒曲体”歌诗对人生境界的审美表达》载2013年第3期《民族艺术研究》(第二作者),CSSCI扩展版期刊。57、论文《白马藏族及其传统文化刍论——以陇南白马藏族为中心》2013年1期《四川民族学院学报》。58、论文《论白马藏族族源记忆与传说——以陇南为例》载2013年第4期《西藏民族学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59、论文《论白马藏族神话的主要类型和述说特征——以陇南为中心》2013年第3期《贵州文史丛刊》。60、论文《白马藏族傩舞戏表演内容比较研究——白马藏族文学整理与研究之五》载2013年第1期《天水师范学院学报》。61、论文《从唐宋七夕诗文看乞巧在陇南的流传》载《重庆三峡学院学报》2014年第4期。62、论文《关于两当起义遗址的调查与研究》载《兰州文理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14年第3期。63、论文《两当兵变旧址张家大院牌匾文化探讨》(第二作者)载《黑龙江史志》2014年第5期64、论文《他者、国家与自我:族群共同体建构的语境化表述——历史与现今陇南、川西北的(白马)藏族》(第二作者)载《湖北民族学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4年第2期。(CSSCI来源期刊扩展版)65、论文《流传凝炼特征:白马藏族故事从史到事的表述》载《合肥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14年第5期。66、论文《阴平古道和河南道及其陇地一段的文献文学考察》载《广西师范学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14年第5期。67、论文《“故道”陇南段的文献和文学考察并“木皮道”的有无》载《甘肃高师学报》2014年第1期。68、论文《教育现象学方法对常规形式逻辑演绎判断的超越》(第二作者)载《甘肃高师学报》2014年第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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