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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毕业论文的一审二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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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毕业论文的一审二审

都写论文了,让人笑话的。一审:你的初稿发给指导老师,他帮你批改后反回你。二审:你把一审后指导老师返回的进行修改后,再发给指导老师。终审不用说了吧。

论两审终审制原则摘要:两审终审制是我国民事诉讼中的一项重要制度。我国现阶段的两审终审制度,虽然具有减少当事人诉累,节约审判资源的特点,但是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和案件类型与数量的剧增,两审终审制度的适时性和合理性都已逐渐丧失,它在实际运作中已显得弊端丛生,我国民事诉讼两审终审制的改革势在必行。本文旨在于探讨我国现行两审终审制的改革方向,并为两审终审制的改革提出一些具体的措施。关键词:民事诉讼;两审终审制;多元化审级制度一、设立两审终审制的理论根据新中国成立以后,我国之所以放弃了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曾经实行的三审终审制,而确立两审终审的刑事审级制度,并且一直延续至今,与我国下列主流观点密切相关:两审终审制不仅是我国长期以来审判实践的经验总结,而且是符合中国国情和司法实践需要的一种审级制度。例如, 1951年9月3日中央人民政府法制委员会代理主任委员许德珩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暂行组织条例〉的说明》中在谈到该条例设立三级两审终审制的原因时曾经指出,“我们认为这样的规定,是既能保障人民的诉讼权利,又能及时有效地制裁反革命活动,而又防止了某些狡猾分子,故意拖延时间,无理取闹,造成当事人以及社会人力财力的损失。同时,这样的规定,又照顾了中国的实际情况:中国地域辽阔,交通不便,情况复杂,案件又多,三级三审,会使人民为诉讼长期拖累,耽误生产,所以我们采取了基本上的三级两审制,这是一种实事求是,为人民服务的审级制”。尽管从1954年以后,我国将三级两审终审制修改为四级两审终审制,但上述关于两审终审制的立法理由的解释仍然得到了我国权威人士的认可。上述权威解释基本上得到了理论界的认可。有学者认为,“增加一个审级不仅会大大增加法院和检察院的工作负担,而且随着审判周期的延长,诉讼参与人也难以承受,所以两审终审制仍然是我国当前的最佳选择”。还有学者认为,“我国是地域辽阔的发展中国家,与其他发达国家相比,交通不便,人力、物力资源都不算充足,用于刑事司法的资源相应更为不足,表现为办案人员、经费长期缺乏,因而提高效率显得尤为重要,若审级过多,势必在一个案件中要投入更多的司法资源,也会给当事人、证人等增加负担。而且审级越多,诉讼时间越长,久拖不决,也难以及时惩罚犯罪分子,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和维护社会秩序的稳定”。还有学者认为,“实行两审终审制是根据我国国情和司法的实际需要确定的,其意义在于:可以防止诉讼拖延,保证准确、及时地打击犯罪分子,节省人力、财力,便利公民诉讼”。还有学者认为,“实行两审终审制比较符合我国当前实际情况,既可以保障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和案件质量,又可以方便群众,节省人力和物力”。此外,我国主流观点还认为,从刑事审判制度和刑事诉讼程序的整体来看,不需要增加更多的审级,实行两审终审足以保证案件审理的质量。这是因为:第一,我国第二审程序实行全面审查原则,既审查初审程序认定的案件事实有无错误,也审查适用法律是否正确,同时第二审程序原则上应当开庭审理,第二审程序基本上可以纠正一审裁判可能出现的错误;第二,我国刑事诉讼中具有较为完备的级别管辖制度和审查起诉制度,能够保障刑事初审案件的质量;第三,刑事诉讼法对死刑案件单独规定了一整套严格的复核程序,能够防止错杀,保证死刑案件获得正确的处理;第四,即使少数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或者裁定出现错误,还可以通过审判监督程序予以救济和纠正。二、我国民事诉讼两审终审制的弊端两审终审制在历史上确实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减少了当事人的诉累,节约了审判资源。但是,随着我国经济体制和政治体制改革的不断推进,社会关系的日益复杂化,我国两审终审制的各种问题也开始逐渐凸显出来,并由此造成了司法实践中的种种弊端。(一)两审终审制易导致地方保护主义,影响审判的公正性我国法院系统分为基层人民法院、中级人民法院、高级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法院四级,四级法院的建制基本上与行政区划相一致,并且地方法院的人事、财政、编制和经费也都依赖于地方政府。这种体制虽然在一定程度上保障了审判工作的顺利开展,但同时也为地方保护主义埋下了隐患。因为,在现行的审级制度下,对于大多数案件来说,都是由基层人民法院和中级人民法院两审终审的,其审理范围一般都未超出地级市或地区的区域;即便是省高级人民法院终审的案件,亦未超出省级的区域。这样一来如果双方当事人分属于不同的地区或省份,外地一方当事人就可能会由于地方保护主义而处于不利的诉讼境地。(二)两审终审制的职能受到案件请示制度的削弱关于案件请示制度,法律并无明文规定,但在司法实践中却普遍存在,并有司法解释予以认可。在一审程序中的这种案件请示,实质上是将两审终审制变成了一审终审,变相剥夺了当事人的上诉权。因为案件尚处在一审法院审理过程中,上级法院就对案件如何处理做出明确、具体的指示,下级法院依此作出判决或裁定,当事人如果对一审结果不服,提起上诉,第二审人民法院仍会根据本院给予第一审法院的批复意见对上诉案件进行裁判,致使上诉流于形式。(三)两审终审制易造成再审程序的无限扩张从最高法院公布的数字来看,近年来,进入再审程序的民事案件越来越多,再审程序被无限扩大。尽管造成这一现象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但这和终审法院级别过低有着密切的联系。如前所述,在实行两审终审制的情况下,大量案件的终审法院是中级人民法院。而中级法院作为一个承上启下的中间审级,它的社会认同度和信任度,以及法官的现状等,都还不足以受到社会的普遍认可。这必然造成不少诉讼主体对于中级法院的终审裁判难以接受,从而寻求再审、上访等途径,最终造成了民事再审案件的急剧扩张,导致了“终审不终”的情况。综上所述,我国民事诉讼的两审终审制度已不再适应当今时代的发展步伐,为了实现与时俱进的社会主义发展纲要,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合法利益,两审终审制的改革势在必行.

毕业论文答辩要求及程序

毕业论文答辩是审查毕业论文(设计)质量的重要步骤,是考核学生知识与能力综合水平的主要教学环节,也是毕业生全面回顾、总结、鉴定自己学习成绩的重要机会,更是学生将自己所学投入所用的新起点。

为规范我校毕业论文(设计)答辩程序,特制订如下规定:

一、答辩委员会的组成

各学院根据本专业特点,选取具有中级以上职称,学识水平高的专业老师担任答辩小组成员(答辩小组老师近一年来在省级以上公开刊物发表不少于2篇专业论文),由3—5人组成,其中设组长1名。另设答辩秘书1名作现场记录,答辩秘书不参与论文(设计)评议。

二、答辩学生的选择

所有毕业生均需参加毕业论文(设计)答辩,答辩顺序在答辩前一天抽签决定。

三、答辩要求及程序

1.论文(设计)答辩公开举行,并应由答辩委员会秘书做详细记录。

2.答辩前,各学院应将答辩流程以及基本情况告诉学生,让学生熟悉相关程序,并使学生掌握一定的答辩方法。

3.所有学生均需按时到达答辩现场,不参与答辩的学生原则上也要求旁听。答辩现场必须保持良好的秩序。

4.答辩者应该着装整洁,答辩过程中思绪清楚,态度应热情大方、彬彬有礼、文雅得体。

5.答辩小组老师不得对自己指导的学生论文(设计)进行提问,实行回避原则。

6.答辩前,指导教师必须将毕业论文(设计)指导与评阅书上的一审意见、二审意见、定稿意见写好。

7.论文(设计)答辩的一般程序:

⑴秘书宣布答辩委员会委员名单;

⑵答辩委员会组长主持会议,宣布答辩开始;

⑶秘书介绍答辩者资格审查情况;

⑷答辩者报告论文(设计)主要内容;

⑸答辩者回答必答题及答辩委员会老师提问;

⑹答辩委员会暂时离开答辩现场,举行会议对论文(设计)进行评议,并就是否通过论文(设计)答辩以及答辩者成绩进行评定;

⑺答辩委员会组长宣读意见,并宣布论文(设计)评议及结果; ⑻答辩结束。

8.答辩者报告论文(设计)的内容主要包括:

⑴简介自我

答辩人应该用三言两语精练明了地介绍自己的姓名、专业、班级及主要的研究方向。

⑵简述梗概

答辩者应就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作简要报告(梗概):一是选题的背景和意义;二是研究问题的关键所在;三是解决问题的对策和特色;四是对策的主要论据和结论。简述梗概应该使人对自己所写论文(设计)有一个简要而全面的`印象和了解。

⑶简明自评

答辩者应该用简明的语言对文章作自我评价:研究的题目有何价值?认识有什么提高?有何心得?有何不足等。关键要突出文章的创新点在什么地方,有什么现实意义。

答辩自述一般为10—15分钟,答辩者要很好的把握时间,把问题讲述圆满。讲述既不能过于冗长,累赘无绪,超过规定时间;也不能过于短促,词不答意,使人不知所云。

9.答辩者回答问题:

⑴在每一个答辩者参加答辩之前5分钟,告诉答辩者必答题。必答题为答辩委员会在论文(设计)答辩之前针对论文(设计)内容所提,数量为2—3个。

⑵答辩者在报告论文内容后首先回答给定的必答题,不能回避。

⑶答辩者回答答辩委员会老师的现场提问,提问一般限于文章所涉及的学术范围之内,数量为2—5个。

⑷答辩者回答问题的时间一般控制在15分钟左右。

四、答辩评语的写作

答辩评语不能简单评价,必须真实反映学生答辩情况,具体可以参照《湖南商学院毕业论文(设计)与实习报告成绩评定标准》来撰写。

五、答辩成绩给予

1.论文(设计)答辩委员会投票方式

论文(设计)答辩委员就答辩者是否通过论文答辩进行表决,表决采用不记名投票方式,全体成员三分之二以上(含三分之二)同意为通过。

2.论文(设计)答辩成绩的计算

论文(设计)答辩成绩根据答辩者现场回答问题等各方面表现给予,教师应该看到学生论文的成功之处,客观公正的评定成绩。评分分为五级:优秀(90—100分)、良好(80—89分)、中(70—79分)、及格(60—69分)、不及格(60分以下)。对论文中有重大原则性错误、有严重的抄袭现象或答辩时概念不清,对主要问题回答不出者,一律评为不及格。

如果算上开题的话,两次

本科毕业论文一审二审

当时我们是两次,第二次比较水,还没通过的话就无法毕业

需要。优秀毕业论文需要二辩的原因是为了学校论文质量更高,论文答辩审核更加严格,二辩后的优秀毕业论文,也会更有公正性、严谨性。首先,能被评为优秀论文,是对论文本身和作者的一种肯定。优秀毕业论文,对毕业生来说是一种荣誉,对于学校来说,也是一种骄傲。所以,被评为优秀毕业论文需要重视,对我们是有益的。优秀毕业论文需要二辩,是因为学校需要对论文二次评选,对毕业论文更加了解,再进行打分。这既是为了学校论文质量,也为了在原有的一辩的基础上,论文答辩审核更加严格。二辩后的优秀毕业论文,会更有公正性、严谨性。如果被通知优秀毕业论文了,只要在一辩的基础上改正一些论文的错误或补充导师误解疑惑的地方。答辩准备期间,多与指导导师沟通,询问自己论文还需更改的问题,相信二辩是不会出什么大问题的。在二辩时,陈述论文内容时要有逻辑,在提问环节也要巧妙应对,要虚心听取导师的建议。对待论文有自己的态度,同时也要注意不与导师相争辩。

根据教育部近日发布的《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自2021年1月1日起,每年进行一次本科毕业论文抽检,抽检对象为上一学年度授予学士学位的论文,抽检比例原则上应不低于2%。

对于个人:

《办法》要求,对涉嫌存在抄袭、剽窃、伪造、篡改、买卖、代写等学术不端行为的毕业论文,高校应按照相关程序进行调查核实,对查实的应依法撤销已授予学位,并注销学位证书。

对于学校:

《办法》强调,对连续2年均有“存在问题毕业论文”,且比例较高或篇数较多的高校,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应在本省域内予以通报,减少其招生计划,并进行质量约谈,提出限期整改要求。

对连续3年抽检存在问题较多的本科专业,经整改仍无法达到要求者,视为不能保证培养质量,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应依据有关规定责令其暂停招生,或由省级学位委员会撤销其学士学位授权点。

抽检流程:

该负责人介绍,省级教育行政部门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抽检名单,抽检论文覆盖本地区所有本科层次普通高校及其全部本科专业。

本科毕业论文抽检分初评和复评两环节。初评阶段,每篇论文送3位同行专家,3位专家中有2位以上(含2位)专家评议意见为“不合格”的毕业论文,将认定为“存在问题毕业论文”。

3位专家中有1位专家评议意见为“不合格”,将再送2位同行专家进行复评。复评阶段,2位复评专家中有1位以上(含1位)专家评议意见为“不合格”,将认定为“存在问题毕业论文”。

一审二审终审是法院审案子的说话,毕业论文是初稿二稿和终稿,就是你写好了之后交导师修改,不改个几次导师不会让你过的。

毕业论文一审二审

是本科还是研究生呢,本科应该宽松一些,研究生的把关会严格一些,二审的要求应该和一审是一样的,对论文的工作量,内容,创新性都有要求,个人觉得主要可还是看个人的态度,态度端正,好好写,一般问题都不大,针对一审没通过的原因好好修改,让导师把把关。

一审二审终审是法院审案子的说话,毕业论文是初稿二稿和终稿,就是你写好了之后交导师修改,不改个几次导师不会让你过的。

都写论文了,让人笑话的。一审:你的初稿发给指导老师,他帮你批改后反回你。二审:你把一审后指导老师返回的进行修改后,再发给指导老师。终审不用说了吧。

毕业论文一审和二审的区别

一、一审和二审有什么区别闷则皮

1、一审和二审的区别如下:

(1)性质不同;

(2)引起审理程序发生的原因不同。第二审程序基于当事人行使上诉权而发生,而第一审程序是基于原告行使起诉权而发生。;

(3)审查对象和范围不同。一审法院审查的对象是被告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合法,仅对所争议的具体行政行为合法性和相关的行政法律关系进行审查;而二审法院审查的范围除此以外,其直接审查对象还包括一审裁判是否正确,即二审程序中的审查是对具体行政行为和一审裁判的双重性审查。;

(4)引起审理程序发发生的诉讼主体不同。一审中的原、被告地位是固定的,有资格限制,提起诉讼并引起第一审程序的原告,即是行政对方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盯乱组织;而二审中当事人的诉讼地位并不固定,没有蚂差资格限制,原审中的原告、被告、第三人,既可以充当上诉人、也可以充当被上诉人。;

(5)审理方式不同。一审法院审理行政案件,一律实行开庭审理,包括公开和不公开开庭审理;二审中,人民法院除应采取开庭审理方式外,认为事实清楚的,可以实行书面审理。;

(6)裁判方式不同。一审判决针对具体行政行为的质量,可以作出维持判决、驳回诉讼请求判决、撤销判决、确认判决、限期履行法定职责和变更判决等;二审判决则限于维持原判、依法改判两种,并可裁定撤销原判,发回原审法院重审。;

(7)审理期限不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件,应当在收到上诉状起两个月内作出终审判决。这就是说,二审的审理期限比一审期限少1个月。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四十一条

人民法院审理第二审民事案件,由审判员组成合议庭。合议庭的成员人数,必须是单数。

中级人民法院对第一审适用简易程序审结或者不服裁定提起上诉的第二审民事案件,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的,经双方当事人同意,可以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理。

发回重审的案件,原审人民法院应当按照第一审程序另行组成合议庭。

审理再审案件,原来是第一审的,按照第一审程序另行组成合议庭;原来是第二审的或者是上级人民法院提审的,按照第二审程序另行组成合议庭。

一审二审终审是法院审案子的说话,毕业论文是初稿二稿和终稿,就是你写好了之后交导师修改,不改个几次导师不会让你过的。

1、审级不同。一审程序是案件的第一审法院适用的程序,而二审程序却是第一审法院的上一级人民法院审理第二审案件适用的程序。2、审判程序发生的原因不完全相同。3、任务不同。4、适用的程序不同。5、裁判的效力不同。一、可以实行一审终审的案件:1、最高院作的一审民诉案件;2、不服不予受理、驳回起诉、管辖权异议以外的所有裁定;3、督促程序审结的案件;4、公示催告程序审结的案件;5、以特别程序审结的案件;6、依照破产程序审结的案件;7、一审以民事调解书结案的案件;8、所有的决定都不能上诉。二、一审终审的情形有以下几种:1、最高院作的一审民诉案件;2、不服不予受理、驳回起诉、管辖权异议以外的所有裁定;3、督促程序审结的案件;4、公示催告程序审结的案件;5、以特别程序审结的案件;6、依照破产程序审结的案件;7、一审以民事调解书结案的案件;8、所有的决定都不能上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六十九条 人民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发现案件不宜适用小额诉讼的程序的,应当适用简易程序的其他规定审理或者裁定转为普通程序。当事人认为案件适用小额诉讼的程序审理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异议。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异议应当审查,异议成立的,应当适用简易程序的其他规定审理或者裁定转为普通程序;异议不成立的,裁定驳回。

毕业论文一审二

绝对不是,如果是硕士盲审的话 要2个人

很多同学想知道毕业论文一辩二辩区别是什么,以下是一些相关信息的整理,希望能对同学们有所帮助。

区别一、答辩的原因不同。

第一次答辩主要是校方组织论文答辩的目的简单说是为了进一步审查论文,即进一步考查和验证论文作者对所著论文论述到的论题的认识程度和当场论证论题的能力;考察论文作者对专业知识掌握的深度和广度;审查论文是否由学员自己独立完成等情况。而二次答辩没有通过毕业论文再答辩。

区别二、两者答辩的时间不同。

第一次答辩主要是学校组织在同一个时间段学生统一答辩。而二次答辩主要是由于第一次答辩没有通过,而学校会重新安排时间进行答辩。

区别三、两者结果不同。

答辩的目的是通过,按时毕业,取得毕业证书,所以第一次答辩通过的同学就可以按时毕业,取得毕业证书。而二次答辩是为了不影响毕业,经过答辩委员会(或学位授予委员会)讨论决定给予未通过答辩的学生再一次答辩的机会,能够顺利毕业。

1、对自己所写论文要十分熟悉。当然,通过独立思考,反复推敲,按自己的构思动手写成的论文,你一定是熟悉的。

2、针对答辩提出问题的方向,在答辩前做些准备。

3、结合所写论文的论点,在答辩前,收集一些资料。比如,很说明问题的好案例;比如,在你实际工作中遇到的实例等等。

4、在当前所学专业发展中的诸多问题及热点问题方面。平时多关注所学专业当前的政策研究、热点问题的讨论。

只要同学们认真写作论文,在答辩前认真做好准备,都会顺利通过毕业论文的答辩。预祝大家获得好成绩,成为合格毕业生。

一审二审终审是法院审案子的说话,毕业论文是初稿二稿和终稿,就是你写好了之后交导师修改,不改个几次导师不会让你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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