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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医学杂志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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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医学杂志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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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ournal of Forensic Medicine

期刊简介:本杂志是我国第一本公开发行的法医学学术刊物,主要以论著、新方法、新技术、案例报道、综述、讲座等形式向读者介绍现代司法鉴定方面的最新成果。

主管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

主办单位:司法部司法鉴定科学技术研究所

国内统一刊号:31-1472/R

国际标准刊号:1004-5619

如需发表期刊论文,可到网站进行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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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医损伤鉴定时存在的问题与对策分析

【摘 要】 科学鉴定是确保司法工作正常有序、公平、公正进行的关键,法医损伤鉴定在司法活动中的作用越来越重要。鉴定结论能否为被鉴定人信服接受是我们基层法医在实际工作中重要的意义。在实际的法医损伤鉴定时却存在很多问题,损伤程度鉴定意见的出具与被鉴定人心里有明显出入,不被认可,造成了他们对鉴定结论的客观性、真实性的否定,不断要求重新鉴定,造成了司法资源的极大浪费,还对办案秩序造成了一定的影响,更对司法鉴定的公信力造成了严重的影响。本文根据笔者在实际工作时碰到的损伤临床治疗、病历记载对法医损伤鉴定影响以及解决问题的对策等作了详细的分析和系统的阐述。

Abstract scientific identification is key to ensuring the normal and orderly administration of justice, fair and impartial manner, the role of the forensic identification injury in judicial activities is increasingly important. Expert conclusions can be identified as convincing grassroots acceptance of our forensic important significance in practical work. Damage in practical forensic identification Shique many problems, the extent of damage and the expert opinion issued identified a significant discrepancy in his heart, not to be recognized, causing them to identify the objectivity, authenticity negative, repeatedly asked to re-identification, resulting in a tremendous waste of judicial resources, but also for handling the order caused some impact, but also for the credibility of Forensic caused serious influence. Based on the clinical treatment of injuries I encountered in the actual work, medical records elaboration of injury forensic identification and problem solving strategies and so made a detailed analysis of the system.

【关键词】 法医鉴定;问题;对策;研究

Key words forensic identification; problem; countermeasure; research

法医损伤鉴定是以应用临床医学和法医学的理论和技术,研究和解决与法律有关的人体损伤等问题,进行检验并作出伤害程度等的意见和判断,法医损伤鉴定属于临床法医学的范畴。临床法医学和临床医学均属于应用医学,但承担的任务却截然不同。面对损伤,临床医生的任务是通过各种检查确定损伤并给予针对性的治疗,而法医损伤鉴定的任务也是为了对伤者损伤进行明确诊断,但紧接着的是对其损伤进行鉴定,明确有无损伤,是否新鲜及损伤程度。法医损伤鉴定因其自身具有的严谨性,必须做到客观、科学、合法,但伤者在前期就诊过程医疗行为的参与与后续法医据实鉴定的出发点不同,会造成伤者认为损伤鉴定不公平、不公正的问题,需要更进一步的解决。下面对此展开综述。

1.基层法医在鉴定时面对的几个常见问题

医生初诊损伤创口的估算记录,造成记录的创口长度基本上较实际测量值长。某男,28岁,头部被他人用刀砍致头皮(发迹内)裂伤,病历记录为伤口长9cm,伤者来法医门诊时,往往开口第一句话是“我头上缝了十二针,医生记录9公分长,肯定够轻伤了”。所以在做鉴定之前,伤者认为自己的损伤已经足够重,瘢痕足够长以致能达轻伤鉴定标准,而在实际测量中,瘢痕长度为,相差较大,你需要大量细致的沟通或许能让被鉴定人接受。因此初诊检查记录是否详细很重要,当人体受到外伤后,第一时间就医,当损伤涉及到刑事或者民事诉讼时,医生在初诊、抢救、清创缝合以及以后的诊疗过程中形成的检查记录,化验单,可以证明就医者是否有损伤及程度。医生在诊疗过程中应细致准确的记录,例如有皮肤软组织损伤清创缝合前,如能详细的对损伤的部位、分布、大小、形状、数目、特征及附着物等进行描述记录,这些将会成为治疗终结鉴定损伤性质、程度及推定致伤物的有力证据。

入院接诊检查记录时存在医学用词不够准确。某女,44岁,因与他人摆摊发生争执,被人用手抓伤右脸部。浅表抓伤,医生在病历中记录面部软组织挫裂创。医学上挫裂创为钝性物体直接挫压造成全层皮肤离断,对照定义,其损伤记录不够准确。

诊断不够科学,一是伤者为达到目的会夸大或者隐匿病情、自伤或者疾病,医生在结合患者主诉后给予认定为外伤所致,比如耳部受到外力作用后听力下降,并检测确有听力障碍的基础上诊断为外伤性耳聋。二是经诊断性治疗及诊疗过程中的复查已经明确诊断,但是病历上未予以修正,给伤者造成错觉,必然存在这样的损伤。某男,39岁,因他人在自己承包鱼塘钓鱼时与他人发生争执,被人用鱼竿敲打头部致头皮裂创,入院CT大脑镰旁见斑点状密度影,境界欠清,印象为少许蛛网膜下腔出血,入院初步诊断为中型颅脑损伤:脑挫伤伴蛛网膜下腔出血、头皮血肿、头部软组织挫裂伤。五天后复查头颅CT示大脑镰旁见斑点状密度影,境界欠清,较前无改变,印象为大脑镰旁高密度影,考虑大脑前动脉影,然出院诊断还是同入院诊断,未予以修正,让伤者一直认为自己被打造成脑挫伤及脑内出血,我室受理该鉴定后,仔细阅其所拍摄的CT片,对其脑挫伤及蛛网膜下腔出血不予认定,根据损伤后造成头皮血肿及头皮裂伤出具轻微伤鉴定意见,伤者依据出院诊断不服鉴定意见,申请重新鉴定,经上级医院专家会诊阅片示颅内未见明显异常。

医疗费用合理性问题存在,包括我室在受理鉴定过程中碰到不少体表软组织挫擦伤、肌 腱 损伤、指骨骨折等相对比较轻微的损伤在就诊过程中花费万元以上,有些是因为医药价格过高,有些则是伤者存在住院便是伤重,住院越久伤情越重的心态。伤者就诊费用增加,会加重其对伤情程度的预期,一旦损伤程度不够轻伤或以上,高额的医疗费用会造成双方扯皮,变成派出所十分棘手的调解难题和伤者对调解的不满,这样也造成了社会上的医疗资源的浪费。

伤者隐匿病情或者之前的外伤史,当事人被打伤后,处于自身经济利益、心理平衡等需要,总存在着把损伤结果夸大,或者把之前的损伤归咎于此次外伤。黄某某,61岁,争执过程中被他人抓伤右眼致角膜表皮剥脱,球结膜下片状出血,经数月治疗恢复后,右眼视力依旧很差,否定之前右眼有疾病及受过外伤为健康视力,最后带至三甲医院眼科专科检查,发现 胬 肉瘢痕,才交代两年前视力下降做过 胬 肉切割手术。

2.解决对策

完善临床医师培养程序和步骤,在培养过程中安排《法医学》课程内容。在国外,如美国、英国、日本、澳大利亚及印度等国家,《法医学》课程被列为高等医学教育必修课,学习医学科的学生没有《法医学》课程的学历与成绩将不允许参加医生资格考试。作为临床外科一线的执业医师,在大学本科培养课程设置中,开设法医学必修课程。或者在进入医院临床轮转实践过程中,增设相应的司法鉴定培训内容。可以增强临床工作责任心,不断提高临床医疗水平,也有利于临床一线外科医生掌握避免易于引发医疗纠纷及事故的常见原因[1],更精确科学的对受外伤入院病人做出病情诊断,以便就诊人员对自己的损伤有全面正面的认识。根据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临床医生或从事与医学相关工作的人员作为“专业人员”可以受聘作为鉴定人,就某些专业性较强的医学问题进行鉴定,因此鉴定人具有相应的法医学专业知识,掌握相关的鉴定程序尤为重要。

提高司法鉴定人员的整体素质 因为司法鉴定中会涉及到案件的相关真实信息,因此对法医鉴定人员的要求也较高。随着医学知识的不断更新,法律不断的完善,作为基层法医应及时学习相关医学、法律知识,认真细致审阅被鉴定人就诊材料,对于临床医生就诊记录的内容应认真核实,对于前后检查报告单等材料应对比确定是否存在损伤,是否与外伤有关等。对于挫伤、擦伤、创口、瘢痕认真分别,细致测量,对于临界标准的损伤,应严格依照法律从旧兼从轻原则,鉴定就轻不就重。遇到疑难损伤,应积极寻求医学专家和上级部门的帮助。确定损伤程度时应严格对照新颁布的《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做到有伤必有度、有度有依据。

现行医疗就诊已经开展实名就医制度。只是在就诊时往往会存在只询问患者的姓名,而不对其身份信息进行确认的情况,这会造成部分冒名顶替现象的.出现,对正常的办案造成了很大的影响。通过实行实名就医制度,医生在诊疗中尽可能的核实完善患者信息,减少冒名顶替现象的出现,杜绝隐匿伤病情可能[2]。作为基层法医,在工作中遇到被鉴定人可能存在此次损伤前已经受到过外伤或者交通事故的情况应积极了解事情经过,通过平台查证当时的交通事故出警记录,或者通过问询被鉴定人邻居等生活关系较近的人去核实。当然,医院众多,不可能跑遍所有医院翻查被鉴定人就诊档案,但是对于已经反映的就诊记录应至医院认真核实,避免被鉴定人隐匿伤情对鉴定结论造成人为影响。

派出所出警民警在处理涉及到人民群众的人身伤害警情时,一是应及时用照相机记录或警务通摄像仪进行录像,保存纠纷双方受伤时或者伤后人身状况的第一手资料,既为后期法医鉴定提供了全面的资料,也杜绝了被鉴定人夸大伤情和自伤等诈伤可能。二是及时处理安抚伤者情绪,说明纠纷处理流程,适时的调解纠纷和办理案件,避免医疗费用不合理。

规范鉴定的程序,作为基层法医,在一些人身损伤程度鉴定受理前应及时介入,了解受伤经过,对体表损伤予以印证,在一些体表的挫伤、擦伤、划伤、创口消失前予以照相记录,保存损伤后的原始资料,指导完善各项医学检查,以便能及时明确诊断,对受理鉴定及时准确的完成鉴定打下基础。

3.小结

在实践中,临床治疗和治疗终结后的伤情司法鉴定是一脉相承的,只有处于其中每一步骤的实践者都严格按照自己的程序,实事求是。临床医生为我们有效的保全医学证据,进行科学的疾病诊断,患者才能对自己的损伤有全面正确的认识,然后我们司法鉴定人员依据客观的损伤记录检查,出具科学的司法鉴定意见,为纠纷当事人双方所认可和接受。因此,必须建立更加完善的临床医师培训制度,有效的保全医学证据,进行科学的疾病诊断,提升鉴定工作者的综合素质、规范鉴定程序,落实鉴定错鉴追究,使法医鉴定工作能够朝着规范化的方向发展,促进法医鉴定结论的公正性、客观性,突出其在各类案件中的重要作用,更好的为和谐法制社会构建贡献力量。

参考文献:

[1]王保捷,丁梅.高等医学教育《法医学》课程设置的意义.中国法医学杂志.2013,28(2):175.

[2]李书芳.法医鉴定“多”、“重”、“错”的原因与对策――以伤害犯罪案件为例.广西警官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11,3(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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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医与法医学杂志

看中。1、论文一旦刊出,作者要承担文章内容及其影响的责任。有多个署名作者的文稿,第一作者是直接责任者;如果第一作者不具备承担文责的资历或能力,应将其指导教师或课题负责人列为通讯作者,并承担相应的责任。2、中国法医学杂志主要发表法医病理学、法医物证学、法医毒物分析、法医临床学、法医精神病学等及其相关学科的新进展、新观点、新技术和新成就。

中国法医学、中国司法鉴定、中国法庭科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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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医学杂志》

第一条:为了加强司法部部机关及直属单位期刊管理工作,根据国家新闻出版署《期刊管理暂行规定》,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部机关及直属单位主办的正式期刊和非正式期刊。第三条:凡部机关及直属单位创办正式期刊,应向部宣传司提出书面申请,并写明期刊的名称、刊期、开本、篇幅、发行范围等主要事项,经宣传司审核并报部同意后,报国家新闻出版署审批。第四条:已经批准登记的期刊改变刊名、主办单位、文种,应按创办期刊的程序向部宣传司重新申报,经宣传司审核并报部同意后,报国家新闻出版署审批;其它项目的变动,由部宣传司审批。第五条:期刊需要出版增刊的,应向部宣传司提出书面申请,内容包括:拟出增刊的文章编目(需注明发表日期)、增刊总字数、印数、印张、定价、出版日期、印刷单位等事项,经宣传司审核并报部同意后,报国家新闻出版署审批。第六条:部机关及直属单位出版与本系统、本行业业务有关的专业“年鉴”,可以作为期刊申报,申报程序同创办期刊程序相同。第七条:部机关及直属单位创办非正式期刊,由部宣传司审批,报北京市新闻出版局备案。非正式期刊改变刊名、主办单位、文种,应按非正式期刊创办程序办理。第八条:部宣传司负责统一核发部机关及直属单位期刊记者证,并负责向国家新闻出版署统一备案。各期刊需要领取记者证的,应向宣传司提出申请,并填写《领取记者证人员情况表》和《期刊社领取记者证登记表》。丢失记者证的,可以在登报声明之日起半年后予以补发;持记者证人员脱离采编岗位的,应退交记者证。第九条:部机关及直属单位主办的期刊,只能由经登记的主办单位办,不得以任何形式同其他单位搞协作、合作或委托出刊。不得以任何形式将期刊承包给个人或集体。严禁出卖、转卖、出租、出借、转让“期刊登记证”。第十条:部宣传司负责部机关及直属单位期刊的年度核验工作。第十一条:各期刊出版后应及时向部宣传司送缴样本(三本)。第十二条:部机关及直属单位期刊定期向部宣传司报告以下情况:1、每半年报送一次期刊宣传报道情况(6月25日、12月25日);2、每年12月25日报送正式期刊发行总数、非正式期刊的总数,以及期发行量、次年首期征订数、本年度与次年同期增减率等情况;3、每年度核验工作结束后5日内,报送期刊变更情况:包括期刊名称、主编、副主编、刊期、开本、定价、页码、发行范围、文种、刊社地址、电话、邮政编码等。第十三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附部机关及直属单位现有正式期刊及非正式期刊名录一、正式期刊:《司法行政》杂志部办公厅主办《人民调解》杂志部基层司主办《法律与生活》杂志法律出版社主办《中国律师》杂志全国律师协会主办《函授通讯》杂志全国律师函授中心主办《犯罪与改造研究》杂志预防犯罪与改造研究所主办《法医学杂志》司法鉴定科学技术研究所主办(上海)《政法论坛》杂志中国政法大学主办《行政法学研究》杂志中国政法大学主办《比较法研究》杂志中国政法大学主办《现代法学》杂志西南政法学院主办《法学》杂志华东政法学院主办《法律科学》杂志西北政法学院主办《中南政法学院学报》中南政法学院主办《中央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中央政法管理干部学院主办《劳改劳教理论研究》杂志中央劳改劳教管理干部学院主办二、非正式期刊:《司法业务文选》部法规司主办《新生报通讯》部劳改局主办《函授教学》中国政法大学主办《中国政法大学》中国政法大学主办《研究生法学》中国政法大学主办《政法图书馆》中国政法大学主办《政法高等教育》中国政法大学主办

(1)《法医学杂志》是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主管、司法部司法鉴定科学技术研究所主办、《法医学杂志》编辑部编辑出版并向国内外公开发行的法医学学术刊物(双月刊)。(2)本刊诚征法医病理学、法医临床学、法医物证学、司法精神病学、法医毒物化学等学科未发表过的论文、技术与应用、案例分析、学术争鸣、综述、研究简报、经验交流、医疗纠纷、案例报道、讲座和名词解释等有关各类稿件。对于国家级攻关项目、重点科研项目以及重大科研基金资助课题形成的论文尤其欢迎,一经录用,将优先发表。(3)本刊接受电子邮件投稿。发送稿件时请在主题中注明“投稿”字样。电子邮件投稿后不必再寄打印稿。编辑部收稿后,即回复并告知文章编号,作者查询稿件时请报编号。为方便联系,投稿时请留联系电话,如第一作者联系不方便,请自行指定1名通信作者,告知其详细联系方式。(4)新投稿件需附单位审核证明信,可以扫描后同稿件同时发送给编辑部。证明信内容包括:①第一作者身份;②基金项目;③无一稿两投、不涉及泄密、署名争议;④内容无政治性错误;⑤内容真实性由审核单位和作者自负。(5)请勿一稿两投。如发现同稿件在不同的公开发行刊物上刊出,本编辑部二年内不受理该作者的稿件,并向其所在单位及相关期刊进行通报。本编辑部收到稿件后一般3个月内会将采用、退修或退稿意见通知第一作者。只有接到本刊退稿通知后作者方可将稿件自行处理。如投稿3个月后未收到本刊任何通知者,请来函来电向本刊编辑部查询。期间作者如地址搬迁、联系方式改变请及时通知本编辑部。(6)来稿一经接受,作者需签署著作使用授权书,并对稿件清样进行核对和签字,然后尽快寄回编辑部。依照我国《著作权法》有关规定,本刊对来稿有删改权,凡涉及对原意的修改将征得作者同意。作者如不希望删改,请声明。(7)本刊已加入国内外多种大型数据库系统。凡被本刊录用的稿件,将由本刊统一纳入各信息服务系统。如作者不同意将自己的稿件纳入各数据库,请在投稿时书面声明。(8)本刊对确定刊用的稿件将依所占版面与插图数量收取版面费(刊印彩图者需另付适量彩图印制工本费),稿件经刊载后酌付稿酬(含光盘版和各网络数据库版稿酬),另赠当期杂志1~2 册。2 撰 稿稿件格式:本刊采用《中国学术期刊(光盘版)检索与数据评价规范》(CAJ-CD规范)格式。论著稿件内容和顺序排列:基金项目,作者简介,中文题名、作者名、作者单位、摘要和关键词,英文题名、作者名(中国作者姓名用汉语拼音, 外国作者的姓名写法遵从国际惯例)、作者单位、摘要和关键词,前言,材料与方法,结果,讨论,参考文献。论文、案例分析、技术与应用、学术争鸣、综述等正文一般不超过10 000字(包括图表及参考文献)。研究简报、经验介绍、案例报道等一般不超过4 000字。 基金项目(Foundation item)获得基金资助产出的文章应以“基金项目:”作为标志,注明基金项目名称,并在圆括号内注明其项目编号。基金项目名称应按照国家有关部门规定的正式名称著录,多项基金项目应依次列出,其间以分号隔开。例: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59637050);“十五”国家科技攻关项目(2004BA523B) 第一作者简介 (Biography)本刊论文、案例分析、技术与应用、综述等文章要求列出第一作者简介,其中包括作者的基本信息(姓名、出生年、性别、民族、籍贯/出生地)、简历信息(职称、学位、简历、研究方向等)和联系信息(电话、传真、电子信箱等)三部分,其中基本信息是必需的(民族为汉族可省略)。简介前加“作者简介:”作为标志。例:作者简介:乌兰娜(1968-),女(蒙古族),内蒙古达拉特旗人。副教授,博士,1994年赴美国哈佛大学研修,主要从事蒙古学研究。Tel:, E-mail: 。如需标明通讯作者的,可在“作者简介:”项后加“通讯作者:”项,并将主要信息列出。题名(Title)题名应简明、具体、确切,能概括文章的要旨,避免使用“…的研究”,“…的探讨”等没有实质意义的词语,不使用非公知的缩略词、缩写字符和代号等,一般不用副题名。中文题名一般不超过20个汉字,外文题名一般不超过10个实词。英文题名的首字母及各个实词的首字母应大写。 作者(Author)及其工作单位(Organization)作者排序应在投稿时确定,在编排过程中不应再作更动。作者姓名在文题下按顺序排列,作者间用逗号“,”隔开,不同单位(包括同一单位不同科室)作者姓名右上角加注相应单位(或科室)的阿拉伯序号。换行后在圆括号内列出作者单位全称及所属科室全称,单位名和科室名后排列所在省份、城市及邮政编码,作者单位间用分号“;”隔开。例:张召晖1,常云峰1,2,周晓蓉1,3,邓振华1(1.四川大学 华西基础医学与法医学院法医病理教研室,四川 成都 610041; 2.中南大学 基础医学院法医系,湖南 长沙 410013; 3.司法部司法鉴定科学技术研究所, 上海 200063)中国作者姓名的汉语拼音采用如下写法:姓前名后,中间为空格。姓氏的全部字母均大写,复姓连写;“双姓”(包括 “夫姓+父姓”、“父姓+母姓”)中加连字符。名字的首字母大写,双名中间加连字符;名字不缩写。多位作者的署名之间应用逗号隔开。如:ZHANG Ying (张颖),WANG Xi-lian (王锡联), ZHUGE Hua (诸葛华),FAN-XU Li-tai(范徐丽泰)。外国作者的姓名写法遵从国际惯例。英文文章和英文摘要中的作者工作单位还应在省市名及邮编之后加列国名,其间以逗号分隔。例:(Institute of Nuclear Energy Technology, Tsinghua University, Beijing 100084, China)摘要(Abstract)摘要应具有独立性和自含性,不应出现图表、冗长的数学公式和非公知公用的符号、缩略语。中文摘要编写应执行GB 6447规定,报道性文摘(论文、案例分析、技术与应用等要求含目的、方法、结果、结论四要素)以300~400字为宜。指示性文摘(学术争鸣、综述等要求)以200~300字为宜。摘要采用第三人称撰写。研究简报、经验介绍、案例报道等B类文章不需要摘要。英文摘要不宜超过250个实词。主要信息应与中文摘要保持一致,注意使用符合语法的英文,尽量使用第三人称的被动语态,方法和结果部分用过去时态,结论部分用当前时态。中文摘要前加 “摘要:” 作为标志,英文摘要前加“Abstract:”作为标志。关键词(Key words)关键词数目一般为3~8个,关键词标引应从医学主题词表(Medical Subject Headings,MeSH)中选用规范词,中文译名可参照中国医学科学院医学信息研究所编译的《医学主题词注释字顺表》;未被词表收录的词如确有必要也可作为关键词标注在主题词后。关键词中缩写应按MeSH还原为全称,如“SCI”应标引为“脊髓损伤”。各关键词之间应用分号(;)分隔。中、英文关键词应一一对应。中文关键词前应冠以“关键词:”,英文关键词前冠以“Key words:”作为标志。例:关键词:法医人类学;放射学;身高;颈椎;线性模型Key words: forensic anthropology; radiology; body height; cervical vertebrae; linear 正文 医学名词和缩写以科学出版社出版的《医学名词》和相关学科的名词为准,暂未公布者仍以人民卫生出版社编的《英汉医学词汇》为准。中文药物名称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或卫生部药典委员会编辑的《药名词汇》 (非法定药物)中的名称,英文药物名称则采用国际非专利药名,不用商品名。非公知公用的缩写第一次在摘要和正文中出现时应以以下方式描述:中文全称(英文全称,缩写)。 标题研究类文章一般分为“引言”、“材料和方法”、“结果”、“讨论”4个部分;个案报道一般分为“案例”和“讨论”两部分。各部分以下层次的标题应简短明确。标题要有标题名。采用四级标题,顶格排序,引言不排序。一级标题用1,2,…,排序;二级标题用,,…,排序;三级标题用,,…,排序;四级标题用, …,排序。其后用(1),(2)…,可无标题名,连续表述。 图文中插图应具有自明性,要有图序和图题。显微照片应注明染色方法和放大倍数。线图和点图作图要规范,实验点要简明、准确、大小适宜、线条均匀、图中文字、符号、坐标的标值及标值线必须清晰。标目采用国家规范的物理量,物理量要列出名称、符号和单位符号。图的内容切忌与表格和文字内容重复。 表采用“三线表”,必要时可加辅助线。表题和表中文字尽量使用中文,可按本刊规定使用符号和缩写。三线表具备要素表序、表题、表身、表注(必要时)。全文有1个表,表序写作“表1”。表内栏目为物理量时,应列出物理量的名称、符号和单位,例:时间 t/min;浓度 cB/(mol·L-1)。表中的单位等内容一致时,可将其用圆括号标注在表题下方表的右上端,例:(n=8,x±s)。表中数据小数点对齐或加减号对齐。表注置表下方,采用1),2)…形式,不用*、#、△、★等符号。 数学、物理、化学式应编排序号,序号标注于该式所在行的最右边。圆括号形式。较长的式子在运算符号(+,-,×,÷, >,<,=)处转行,关系符号留在行末。不能在∑,∏,∫,dx/dt等这类符号后转行。 执行专项标准中注意的问题 标点符号执行 GB/T 15834-1995《标点符号用法》。注意不可出现冒号套冒号的情况,如:“病理诊断:脑:淤血、水肿;肺…”。不可将冒号(:)与比号(∶)混用。正确使用连接号,例:CAJ-CD;1 000~1 500 kg,1998—2006年。数字用法执行GB/T 15835-1995《出版物上数字用法的规定》和GB 8170-87 《数值修约规则》。凡是可以使用阿拉伯数字且得体的地方,均应使用阿拉伯数字。公历世纪、年代、年、月、日和时间,必须用阿拉伯数字。定型的词、词组、惯用语、缩略语、修辞语句、概数的临近数字、中国干支纪年和夏历月日、含月日表示时间和节日的词组、无统计意义的用汉字。数字的小数点前后,每3位一组,组间空1/4汉字空。参数和偏差范围的正确表示举例如下:(1)数值范围 5~10,3×103~8×103;(2)百分数范围 20%~30%,(30±5)%;(3)具有相同单位的量值范围 ~;(4)偏差范围 (25±1)℃;(5)带尺寸单位的数值相乘 3 cm×4 cm×5 cm。 统计学符号执行GB/T ~ 《统计学术语》。常用相应术语及符号示例:样本量 n; 样本观测值 x,y; 样本均值 x;样本相关系数 r; 样本复相关系数R;样本标准差 s;样本方差 S2; t检验 t; F检验 F; χ2分布 χ2; 自由度 v; 概率 P。 量和单位执行国家标准GB3100-1993,GB3101-1993,GB3102(1~13)-1993《量和单位》的规定,正确使用量和单位的名称与符号。量符号以斜体字母表示(pH用正体除外),单位符号一律以正体字母表示。例:血压计量单位为 kPa;时间单位为 s、min、h、d;质量单位为 kg;重量单位为 N; 分子质量单位 为 u;旋转速度正确的表示为:“离心半径10 cm,1 000 r/min,离心5 min”或“1 000×g离心10 min”; B的浓度 cB单位为mol/L、mmol/L等。质量浓度ρ单位为kg/L,g/L、mg/L等。参考文献按照GB/T《文后参考文献著录规则》的规定,采用顺序编码制。著者为1~3位时全部写出,人名中间加逗号,3位以上时只列出前3位,后加“等”或“et al.”。中文期刊用全名,西文按《医学文献索引》(Index Medicus)格式缩写。参考文献标注法(1)本刊正文中引用文献的标注方法采用顺序编码制, 即按文章正文部分引用的文献出现的先后顺序连续编码, 用阿拉伯数字加方括号标出。根据情况可按下述3 种格式之一标注。薛社普,等[1]指出棉酚从体内排泄缓慢。棉酚对人类的抗生育效果达99%[1-2,4]。cAMP 含量测定方法见文献[1]。(2)图中引用参考文献,按其在全文中出现的次序编号,标注写在图的说明和注释中,图中不应出现引文标注。(3)表中引用参考文献,按其在全文中出现的次序编号,在表注中依次标注; 若必须在表中标注,可采用另列一栏并将引文序码置于方括号中,以避免与表中其他数字相混淆。 文后参考文献类型根据GB 3469规定,以单字母方式标识以下各种参考文献类型:普通图书-M,会议论文-C,报纸文章-N,期刊文章-J,学位论文-D,报告-R,标准-S,专利-P,汇编-G,参考工具-K,其他-Z。对于数据库、计算机程序及电子公告等电子文献类型的参考文献,以双字母作为标志:数据库-DB,计算机程序-CP,电子公告-EB。对于非纸张型载体的电子文献,采用双字母表示电子文献载体类型:磁带-MT,磁盘-DK,光盘-CD,联机网络-OL,并以[文献类型标志/载体类型标志]表示包括了文献载体类型的参考文献类型标志。例: [M/CD]—光盘图书;[DB/MT]—磁带数据库;[CP/DK]—磁盘软件;[J/OL]—网上期刊;[DB/OL]—网上数据库;[EB/OL]—网上电子公告。以纸张为载体的传统文献在引做参考文献时不必注明其载体类型。

是的。医学与法学是国家新闻出版总署批准的国家级医学期刊,并不是核心期刊,医学与法学主要征稿对象为医疗机构,公、检、法、司机关,律师、仲裁,卫生行政部门,卫生行政执法机关,医学、法学院校的师生,是将医学及法学相互结合起来的刊物,主要介绍医辽纠纷等医学与法学是国家新闻出版总署批准的国家级医学期刊,并不是核心期刊,医学与法学主要征稿对象为医疗机构,公、检、法、司机关,律师、仲裁,卫生行政部门,卫生行政执法机关,医学、法学院校的师生,是将医学及法学相互结合起来的刊物,主要介绍医辽纠纷等相关内容,下面小编推荐几本医学法学方向的核心期刊。法医学《法医学杂志》属于统计源核心期刊,刊登的主要内容包括:法医病理学、法医临床学、法医物证学、司法精神病学、法医毒理学、法医昆虫学和毒(药)物分析、医疗纠纷、医疗事故的法医学鉴定以及交通事故鉴定等现代司法鉴定科学方面的最新成果和动态。既刊登大量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等大型项目资助的创新性科研成果,也刊登许多对实际鉴定工作大有帮助的实用性技术和经验交流类文章,全面地为法医工作者提供科研、教学、检案等方面的新动向、新进展、新技术、新经验。《中国法医学杂志》(CN11-1721/R)1986年创刊,主管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主办单位:中国法医学会公安部物证鉴定中心。荣获北大核心期刊:北大核心期刊(2008)。《中国法医学杂志》是国内法医科学技术领域国家级国内外发行的综合性学术性期刊(双月刊)。率先报道国内法医学科各领域国家重点科技攻关项目的研究成果。《中华医学科研管理杂志》(双月刊)创刊于1988年,是中华医学会主办的中华医学系列刊物之一,为医学科研管理专业的高级学术刊物。《中华医学科研管理杂志》主要内容以宣传党的科技方针政策和反映我国医学科研管理学科的研究成果和进展,以全国卫生行政、高等医学院校、医院、卫生防疫机构和科学研究机构的领导,科研管理干部和参与医学科研管理活动的其他学科专家、学者科学研究人员和科技开发人员为主要对象。

中医杂志格式

新中医》杂志投稿须知 1.题目应简练、明确,并能反映论文的主题,题名所涉及的医学术语请用规范名,尽量不用标点符号,避免使用非常用的缩写词,便于编制题录、索引和检索。题名一般不超过20字。2.副标题一般不提倡使用,在必要时才使用,一般用于同一研究课题的系列论文中。3.作者的署名只限于直接参加全部或主要部分的研究的工作者,并参加拟定文稿、能对内容完全负责和解释者。人名次序应按贡献大小排列。若作者不属同一单位时,应在作者姓名上加注阿拉伯数字予以区分,如:“刘青松1,王一力2”。署名人数一般不超过5人。对其他有贡献的人员,可在文未致谢中注明。稿件投出后要变更或增删作者,应由全部署名作者所在的单位分别出具证明确认,否则本刊不予受理。4.作者单位应置于作者署名之下,包括单位全称、城市名、邮政编码,如“广州中医药大学科技处,广东广州510405”。若署名的作者不属同一单位时,应根据作者姓名上加注的数字分别一一列出。5.摘要一般以100~300字为宜,以第三人称书写。应明确说明研究工作的目的、试验的方法、研究成果和终结论(目的、方法、结果、结论四要素)。其重点是成果和结论。摘要中不能写入公式和图表。6.关键词应能确切反映研究的对象,一般为3~8个,使用主题词时,主题词应从科技文献出版社出版的《汉语主题词表》中查出。7.中图分类号采用书目文献出版社出版的《中国图书馆图书分类法》标注。8.文献标识码按《中国学术期刊(光盘版)检索与评价数据规范》书写,由本编辑部填写。9.文章编号按《中国学术期刊(光盘版)检索与评价数据规范》书写,由本编辑部给出。10.收稿日期以本部收到来稿日期为准,由本编辑部填写。11.基金项目应注明基金的名称、编号,并请附寄基金立项复印件,以作统计资料用。12.第一作者简介包括第一作者姓名、出生年、性别、民族、籍贯、学位、职称、研究方向。13.引言应说明研究的目的、意义、主要方法、范围和背景等,引言应言简意赅,不宜与摘要雷同,也不要作公式推导和一般性的方法介绍。14.正文是指引言之后、结论之前的部分,是论文的核心。书写时应特别注意层次标题、插图、表格、量、单位、数字和外文字符的正确使用。(1)正文的层次标题应简短明了,以15字为限,不用标点符号,其层次的划分及编号一律使用阿拉伯数字分级编号法,(2)表格与插图表格应结构简洁,具有自明性,内容勿与正文、插图重复。表格应采用三线表,可适当加注辅助线,但不能用斜线和竖线。表格上方应注明表序和表名。插图应精选,具有自明性,勿与文中的文字和表格重复。插图应用电脑绘制或用碳素墨水绘制在绘图纸上。插图必须线条均匀、清晰、主线和辅线粗细比例约为2∶1。图中文字、数字、各种符号必须与正文一致。图勿过大或过小,每图不超过10cm×10cm。插图下方应注明图序和图名。如为照片时,应层次清晰、反差合适、剪裁恰当。(3)量和单位书写时应严格执行国务院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数字的使用应按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等7个部门于1986年公布的《关于出版物上数字用法的试行规定》书写。(4)医学名词术语中医名词术语以《中医名词术语选释》及《中医大词典》为准。中西药名称以《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及《中药大词典》、《常用中药处方用名规范表》(中国中医药学会编辑学会审定试行)为准。临床上常用的英文缩写名词在文内首次出现时应加中文注明。(5)外文字符必须分清大、小写,正、斜、黑体等。生物学中的属(含属)以下的拉丁文字名下应用铅笔加上底线。数学式、化学式等带有上、下角字符时,每一字符的大小写和所处位置应非常明了。15.讨论应准确、简明、完整、有条理地指出论文的主要结果、论点和总体概括。也可以在结论和讨论中提出建议、设想、改进意见和待解决的问题。16.参考文献注意不同文章载体的录入格式:[1]万锦.中国大学学学报论文文摘(1993-1999).英文版[DB/CD].北京: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联系地址在稿件首页或未页的脚注注明第一作者及联系人的单位、邮政编码、地址、电话、E-mail等.18.著作权保护与技术保密本刊严格执行国家颁布的著作权、专利权的保护和保密等法规。投稿前第一作者应在所在单位加盖公章,以免侵权和泄密。本刊谢绝不合要求的来稿。另外,本刊已加入《中国学术期刊(光盘版)》、《万方数据库》等,作者若不同意自己的论文被这些数据库收录,请来稿时声明。本刊编辑部有权对拟录用的稿件进行文字修改、删减、退改等加工处理,不同意本刊修删者亦请事先声明。19.反对一稿多投投稿者请自留底稿,投稿后3个月内未接到本刊录用通知者可来电来函向我刊查询。来稿一经发表,按篇、按质量酌付稿酬,并赠送样刊。在致作者的稿费中包括各类文摘、数据库、光盘版应付作者的作品使用费。

1 稿件内容应具有科学性、创新性和实用性,资料应真实可靠,数据准确,论点明确,文字精炼,层次清楚。理论论述、临床及实验研究报告、综述等稿件一般不超过6000字,临床报道及其他类稿件一般不超过3000字。除专题笔谈及临床解惑栏目外,其余稿件均要求根据稿件内容标注参考文献,每篇稿件参考文献数量应不少于5条。文题:文题应简明扼要,重点突出。一般以20个汉字以内为宜,尽量不用缩略语。 基金项目:论文涉及基金项目者应注明项目名称及编号。基金项目名称应按国家有关部门规定的正式名称书写,并须附基金项目证明复印件。 著者:著者姓名在文题下按序排列,排序应在投稿时确定,稿件修改及编排过程中一般不宜再做更改。确需变更时必须出具由全体著者签名的书面证明并加盖有关单位公章。来稿时应注明著者职称、主要研究方向、所属单位全称、所在科室及详细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1个以上著者时请注明通讯作者姓名及联系方式(电子信箱、电话号码)。 摘要及关键词:论著类稿件须附中文摘要,其中临床研究、实验研究论著应按照目的、方法、结果、结论的结构编写摘要,字数以200字左右为宜。其他论著应附指示性摘要。正文前需标出3~8个关键词。 数字与计量单位:数字用法执行《关于出版物上数字用法的规定》(GB/T 15835-1995)。物理量量值必须用阿拉伯数字,并正确使用法定计量单位。如:150km、600mg、39℃等。计量单位实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国际单位制及其应用》(GB3100-1993)。.6 统计学符号:按《统计学名词及符号》(GB3358-82)的有关规定书写,常用符号举例如下:样本的算术平均数用英文小写m(中位数用M);标准差用英文小写s;标准误用英文小写s;t检验用英文小写t;F检验用英文大写F;卡方检验用希文小写χ2;相关系数用英文小写r;自由度用希文小写ν;概率用英文大写P(P值前应给出具体检验值,如t值、χ2值、q值等)。以上符号均用斜体。 图表:每幅图(表)应有独立、完整的图(表)题并有序号。说明性的文字应置于图(表)下方注释中,并在注释中标明图表中使用的全部非公知公用的缩写。表格采用三横线表格式。 参考文献:参考文献采用顺序编码制。著录格式参考《文后参考文献著录规则》(GB/T 7714-2005)。文中参考文献角码依照其出现的先后顺序用阿拉伯数字加方括号在正文右上角标出。同一文献作者不超过3人全部著录,超过3人只著录前3人,后加“,等”。中文期刊用全称,外文期刊名称缩写以Index Medicus格式为准。稿件处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并结合本刊实际情况,凡稿件寄送本刊3个月内未接到处理通知者,系仍在审阅中。作者如欲投他刊,请先与本刊联系,切勿一稿两投。因条件所限,投寄本刊的稿件均不退稿,请作者自留底稿。 作者必须对稿件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依照有关规定,编辑部可对来稿做文字修改、删节,凡有涉及原意的修改,则提请作者考虑。来稿一经接受,该论文的专有使用权即归《中医杂志》所有;《中医杂志》有权以电子期刊、光盘版、网络出版等其他方式出版该论文。未经本刊同意,该论文的任何部分不得转载他处。稿件刊登后寄赠当期杂志1册。 来稿需经作者单位审核并附单位推荐信。推荐信应注明该稿件无侵权、无一稿两投、不涉及保密、署名无争议等项内容,并加盖公章。多个作者合著的论文需由所有作者共同签名确认。

1 投稿要求 请作者投稿前仔细阅读本《投稿须知》。一旦投稿,即被自动认为全部作者已阅读本《投稿须知》,并已理解和接受本《投稿须知》的内容和要求。 请访问本刊网站进行在线投稿,也可邮寄纸质版稿件。投稿时请附相应中文稿。纸质版稿件请用A4纸电脑打印(Word文件格式),连同作者单位介绍信及基金项目任务书复印件通过邮局寄来。在线投稿者,请等候编辑部通知再补充邮寄上述材料。不采用稿件不退还作者,请自留底稿。 论文所涉及的课题如取得国家或部、省级以上基金或攻关项目,应脚注于文题页左下方,如“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作为脚注第1项,并附基金证明复印件。如有获奖,请付获奖证书复印件。 来稿须附单位推荐信,推荐信应注明对稿件的审评意见以及无一稿两投、不涉及保密、署名无争议。稿件千万请勿寄给个人(包括主编)。根据著作权法,并结合本刊具体情况,凡来稿在接到本刊的回执后满3个月未接到稿件处理通知者,系仍在审阅中,作者如欲投他刊,请与本刊联系,切勿一稿两投。本刊不退稿,请作者自留底稿。 来稿一律文责自负。依照《著作权法》有关规定,本刊可对来稿做文字修改、删节,凡有涉及稿件原意的修改,则提请作者考虑。修改稿逾3个月不寄回者,视为自动撤稿。 来稿须付稿件处理费,每篇稿件30元,第一作者为中国中西医结合学会会员者减半(需附会员证复印件)。稿件确认刊载后需按通知数额付版面费。刊印彩图者需另付彩图印制费。版面费和彩图印制费可由作者单位从课题基金、科研费或其他费用中支付。稿件刊登后酌致稿酬(已含光盘版和网络版稿酬),并赠当期杂志。 稿件将请同行专家评审,并由本刊编委会决定取舍。作者亦可提供2~3名同行专家名单(提供详细通讯地址、邮政编码、电话及传真或E-mail地址),也可提出要求回避的同行专家名单,以备参考。 来稿一经接受刊登,由作者亲笔签署论文专有使用权授权书,专有使用权即归中国中西医结合杂志社所有,中国中西医结合杂志社有权以电子期刊、光盘版等其他方式出版接受刊登的论文,未经中国中西医结合杂志社同意,该论文的任何部分不得转载他处。2 撰稿要求 本刊设有述评、专论、专题笔谈、临床论著、实验研究、博士之窗、经验交流、基层园地、学术探讨、思路与方法、临床试验方法学、综述、病例报告、中医英译及会议纪要等栏目。述评、专论及专题笔谈主要为约稿,但也欢迎来稿。本刊对所有来稿均采用同行审稿的方式进行公正、公平地审定以确定录用与否。 文稿应具有科学性和实用性、论点明确、资料可靠、文字精炼;层次清楚、数据准确,统计学处理正确。报告以人为研究对象的试验时,应说明是否获得有关伦理委员会的批准,是否取得受试对象的知情同意书。临床论著、实验研究及综述等包括图表和参考文献内(按所占版面计)一般不超过6 000字,短篇报道和病例报告一般不超过1 500字。文题力求简明、醒目,反映出文章的主题。中文文题一般以20个汉字以内为宜。 医学名词 以科学出版社出版的国家自然科学技术名词审定委员会公布的《医学名词》为准。文稿内使用的术语应前后统一,新术语尚无统一译名时,首次出现应在术语后面圆括号内注明原文。药物名称应使用卫生部药典委员会编写的《中国药品通用名称》中的名称,均采用国际非专利药名,不用商品名。 缩略语 在摘要及正文中,如原词过长且文内又多次出现,第一次出现时一律先写出中文名词全称,后在圆括号内标注英文全称及缩写词,英文全称及缩写词之间用逗号分隔。以后再出现时则用简称。文中引用中国人姓名时,应写全名。 文题文题力求简明、醒目,反映出文章的主题。中文文题一般以20个汉字以内为宜。不使用非公知的缩略词、代号;一般不用副标题。 作者姓名在文题下按序排列,排序应在投稿时确定,在修稿过程中不应再做更动;作者单位名称和邮政编码脚注于同页下方,并注明通讯作者的姓名、通信地址、电话、传真及E-mail地址。作者单位须写全称(包括具体科室、部门)并注明省份、城市和邮政编码。作者应是:(1)参与选题和设计,或参与资料的分析和解释者;(2)起草或修改论文中关键性理论或其他主要内容者;(3)能对编辑部的修改意见进行核修,在学术界进行答辩,并最终同意该论文发表者。以上3条均需具备。如需注明协作组成员或致谢者,则于文末参考文献前列出。 临床论著、实验研究、学术探讨、思路与方法及综述等文稿须附有中、英文摘要及2-5个关键词。临床论著、实验研究文稿摘要按目的、方法、结果、结论4段格式撰写,采用第三人称撰写,不用“本文”等主语,中文摘要可简略些(250字左右),英文摘要则相对具体些(400个实词左右)。学术探讨、思路与方法及综述等其他文稿中、英文摘要不采用4段格式撰写。 关键词 应尽量从美国国立医学图书馆编辑的最新版Index Medicus的Medical Subject Headings (MeSH) 词表中选用规范词,中文译名可参照中国医学科学院医学信息研究所编译的《医学主题词注释字顺表》。中医药词汇可参考中国中医研究院图书情报研究所编著的《中医药学主题词表》。未被词表收录的词如确有必要也可作为关键词标注。关键词不能2—8个,关键词之间用“;”分隔。各类文稿均须列出中英文关键词,英文关键词应与中文关键词相对应,词首字母均小写。 正文格式和层次结构 实验论著一般分为引言、材料与方法、结果、讨论4部分;临床论著和经验交流一般分为引言、资料与方法、结果、讨论4部分。各层次的标题应简短明确。 图和表 凡能用文字说明者,尽量不用图表。图表均应有简要的图题和表题。图、表序号一律用阿拉伯数字,分别按其在正文中出现的先后次序连续编码,并在正文中标示。即使只有1张图或表,也须标示“图1”或“表1”。每幅图表冠有图题或表题,表内数据要求同一指标有效位数一致,线条图高宽比例为5︰7,病理照片要求注明染色方法和放大倍数。 统计学 应写明所用统计学方法的具体名称(如成组设计资料的t检验、两因素析因设计资料的方差分析等)和统计量的具体值(如t=),并尽可能给出具体的P值(如P=)。统计学符号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3358-1982《统计学名词及符号》的有关规定书写,一律用斜体。 计量单位 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 3100~3102-1993《量和单位》的规定,正确使用和书写量和单位的名称与符号。 数字 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T 15835-1995《出版物上数字用法的规定》。公历世纪、年代、年、月、日和时间,必须用阿拉伯数字。年份用4位数表示,如1994年不能写成94年。避免用时间代词,如“今年”、“去年”等。小时用“h”表示,分钟用“min”表示,秒用“s”表示。小数点前或后超过4位数字时,每三位一组,组间空1/4个汉字空,如“23 97。但序数词和年份、页数、部队番号、仪表型号、标准号不分节。百分数的范围和偏差,前一个数字的百分符号不能省略,如:5%~95%不能写5~95%。 参考文献依照其在文中出现的先后顺序用阿拉伯数字加方括号以角码标出,不可引用内部资料。参考文献的作者1—3位者全部列出,3位以上者只列前3位,后加“,等”,每条期刊参考文献均须卷期完整,每条文献均需著录起止页。参考文献须与原文核对无误。将参考文献按引用先后顺序用阿拉伯数字标出排于文末。格式如下:[期刊] 作者.文题.刊名(外文缩写按Index Medicus格式)年;卷∶起页—迄页.举例:1 项阳,钱学林,王宝恩,等.百草柔肝胶囊逆转肝纤维化和早期肝硬化的临床研究.中国中西医结合杂志1999;19∶ Buxton AE, Lee KL, Fisher JD, et al. A randomized study of the prevention of sudden death in patients with coronary artery disease. N Engl J Med 1999;341∶1882—1890.〔书籍〕作者.书名.卷.版次.出版地:出版者,年∶起页—迄页.举例:1 季钟朴主编.现代中医生理学基础.北京:学苑出版社,1991∶282— Hazzard WR, Blass JP, Ettinger WH, et al. Principles of geriatrics medicine and gerontology. 4th ed. New York: The McGrawHill Co., 1999∶867—8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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