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言语行为理论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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言语行为理论论文

论言语行为理论对会话语篇中“沉默”的解释

「论文关键词」言语行为“沉默”话语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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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摘要〕言语行为理论在分析言语交际中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非言语交际也是交际中不可缺少的一个方面。用言语行为理论来分析非言语交际中的沉默现象,并且在分析的过程中涉及很多与会话运作有关的原则(如合作原则、礼貌原则、面子原则、关联原则)。

言语行为理论认为人们在以言行事,言语取效涉及到语用问题,因此,言语行为理论已成为当今语用学的重要内容之一。其来源于以下假设:人类交际的基本单位不是句子或其它任何表达手段,而是完成一定的行为,比如:陈述、请求、命令、提问、道歉、祝贺等行为。言语行为的特点是说话人通过说一句话或者若干句话来执行一个或者若干个上面列举的行为,而且,这些行为的实现还可能给听者带来某些后果。Austin认为,说任何一句话时,人们同时要完成三种行为:言内行为、言外行为、言后行为。在语言研究中,人们几乎没有提及,也并不重视“沉默”的研究,然而据Gold-man-Eisler于1967年所作的调查结果显示,日常会话中“沉默”占总会话时间的比例一般在40-50%左右。可见,“沉默”是真实语言中不可忽视的现象。本文旨在对“沉默”在会话中所起的各种作用从言语行为的角度作些初步的探讨。

关于塞尔的言语行为理论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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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摘要: 人们对于语言本质的讨论从来没有停止过,言语行为理论的提出就是其中一项重大的突破。文章介绍了奥斯汀与塞尔的言语行为理论,系统地阐述了奥斯汀言语行为理论的内涵与价值以及塞尔对奥斯汀理论的完善与发展,最后总结了言语行为理论对语言学研究的重要意义。

论文关键词: 言语行为理论;间接言语行为;语用学

言语行为(speechact)指人们为实现交际目的而在具体的语境中使用语言的行为。…英国人类学家马林诺夫斯基(M.Malinovski)于1923年首先提出这一概念。马林诺夫斯基从人类学的角度,通过观察一个民族的文化生活和风俗习惯来研究语言的功能,认为与其把语言看成“思想的信号”,不如说它是“行为的方式”。在语用学兴起后,这一术语得到了广泛的运用,言语行为被理解为人类实现目的的一种活动,构成人类总活动的有机组成部分。人们的行为总要受到社会规约的支配,言语行为也就被看成受各种社会规约支配的一种行为。英国哲学家奥斯汀(J.L.Aus一曲)于20世纪50年代提出“言语行为理论”(speechacttheory),后经塞尔(J.R.Searle)的完善和发展,成为哲学、语言学的重要研究课题,也成为现代语用学核心内容之一。

一、奥斯汀的言语行为理论

言语行为理论是英国哲学家奥斯汀首先提出的。1957年,他到美国哈佛大学去做讲座,以《以言行事》为书名发表了讲座的全部内容,在其论述中,贯穿了一个思想:人们说话的目的不仅仅是为说话,当他说一句话的同时可以实施一个行为。言语行为理论的基本出发点是:人类语言交际的基本单位不应是词、句子或其他语言形式,而应是人们用词或句子所完成的行为。奥斯汀认为,传统语法把句子按其功能分成陈述句、疑问句、祈使句等类型,这不利于人们对言语的理解和使用,因为同一句子在不同的语境中具有不同的功能。他认为不少话语不仅是提供信息,而且是完成或帮助完成许多行为。奥斯汀在此基础上提出了言语行为理论。

(一)表述句与施为句

在《以言行事》中,奥斯汀首先区分了表述句(constative)和施为句(performative)。很久以来,哲学家所持的一种假设是:陈述之言的作用或是描述事物的状态,或是陈述某一事实,两者必居其一,别无他用,而陈述之言所作的描述或陈述只能是真实或者是谬误。哲学家历来关心的只限于陈述的可验证性(verifability),即如何验证某一陈述是真实的或是谬误的,以及如何规定某一个真实的陈述必须满足冉辱条件等。奥斯汀对哲学界语言研究中的这种传统观点提出了怀疑。他认为“许多陈述之言只不过是假陈述”(pseudo—state—ment),人们所说的许多话语貌似陈述,但它们根本不以坦直地记叙或传递有关事实的信息为目的,或仅仅是部分地以此为目的。有时没有必要也无从区分语句的“真”或“假”,因为有些句子一说出来就是一种行为,而行为只有适当不适当之分,没有真假之分。奥斯汀主张区分有真假之分的句子和有适当不适当之分的句子。有真假之分的句子为表述句,其功能在于断言或陈述事实和描述状态、报道事态,所表述内容是可以验证的,即或是真实,或是谬误;有适当不适当之分的句子为施为句,它们不具有报道、描述和表述的功能,却具有实施某些行为的功能。施为句的话语都是不能验证的,它们无所谓真实或谬误。奥斯汀用了四个例句来说明这类话语:

1)Id0(用于结婚仪式过程中);

2)Inanle this ship Elizabeth(用于船的命名仪式中);

3)I give and bequeath my watch to my brohter(用于遗嘱中);

4)I bet you six penceit will rain tomorrow(用于打赌)。

在特定的情况下,特定的人说这些话实际上构成了某些行为的实施。换言之,说话人在说这些话的时候不是在作陈述或描述,而是在完成某一动作,如结婚、命名、遗赠、打赌。

(二)言语行为顺利完成的必要条件

奥斯汀强调,施为句虽然没有真假,但仍有一些条件必须满足,否则就不能起到实施行为的作用。通过话语成功地实施行为,第一个条件是说话者必须是具备实施某一行为的条件的人,必须存在实施这个行为的合适的对象。例如,没有手表,就谈不上遗赠手表。第二个条件是说话人必须具有诚意,缺乏诚意则不能有所为。第三个条件是说话人对自己所说的话不能反悔。如果没有合适的程序,如果不是合适的人说出,言语行为不会奏效。同样,即使人员合适,如果场合不对也不行。如英国女王在家里说“InamehteshiptheQueenElizabeth”,这句话也不会奏效。对有些施为行为,有关人员的思想状态至关重要,如一个实施许诺行为的人必须准备兑现自己的诺言。

(三)言语行为三分说

随着研究的深人,奥斯汀意识到某种意义上每个句子都可以用来实施行为,不是只有施为句才有这种功能。就连像“state”这样典型的描述性、叙事性动词都可以用来实施行为。当一个人说“Is tate that Iamres ponsible forit”,他就发表了一个声明,承担了一种责任。于是,奥斯汀又把人们说话时所实施的言语行为分作三类,即“以言指事”(1ocution)(又叫言内行为)、“以言行事”(illocution)(又叫言外行为)、“以言成事”(perlo.cuifon)(又称言后行为),或称言语行为三分说。以言指事泛指一切用声音说出的有意义的话语;以言行事涉及说话者的意图,如:断定、疑问、命令、描写、解释、道歉、感谢、祝贺等;以言成事涉及说话者在听话者身上所达到的效果,如:使之高兴、振奋、发怒、恐惧、信服等,以促使对方做某事或放弃原来的打算。每一个话语都同时完成三种行为。例如,A对B说“Closehtedoor”,这是言内行为;A的意图是让B关门,这是言外行为;B听了A的话后,把门关上了,达到了说话的效果,这是言后行为。可见,言语行为理论对于解释言语行为的意图具有重要意义。

此外,奥斯汀把言外行为分为五类:

1)评价行为类/裁决类(verdictives):表达裁决或评价,如法官或裁判的裁决。

2)施权行为类/行使类(ex—ecutives):表达权力的实施。

3)承诺行为类/承诺类(commissives):表达承诺或者宣布意图。

4)论理行为类/阐述类(expositives):用于解释、阐述、论证。

5)表态行为类/表态类(behabitives):用于表明态度。

二、塞尔对言语行为理论的发展

奥斯汀的言语行为理论创立后立即引出了大量哲学论述。其中美国哲学家塞尔的影响最大,他将言语系统化,阐述了言语行为的原则和分类标准,提出了间接言语行为理论(indirectspeechacthteory)这一特殊的言语行为类型。正是通过他的努力,才使言语行为理论成为当今语用学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一)言语行为的原则与分类

塞尔不是简单地继承奥斯汀的言语行为理论,他把言语行为理论对孤立的话语意义的研究提升到对人类交际的研究。他认为使用语言就像人类许多别的活动一样是一种受到规则制约的有意图的行为。这些规则区分为调节规则(regula—ifverules)和构成规则(consittuitverules)。调节规则调节先前存在的行为形式,这种活动的存在逻辑上独立于规则的存在;构成规则不仅调节而且创造或规定新的行为方式,这种活动在逻辑上是依赖于规则的存在而存在的。[6奥斯汀试图论证这样一个假设:一种语言的语义学被视为一系列构成规则的系统,并且以言行事的行为就是按照这种构成规则完成的行为。塞尔继承了奥斯汀的“意图”论,认为说一种语言就是完成一系列的言语活动,每一个言语行为都体现了说话人的意图。

塞尔在研究和继承的基础上,将奥斯汀的言语行为理论修正为以言行事理论和间接言语行为理论。他把奥斯汀的言语行为三分说改造为命题内容和以言行事。他认为,要成功地实施某一言语行为,除了一般的输入和输出条件外,必须满足以下四个条件:

第一,本条件(essentialcondi—tions):说话者打算通过说出一个语句,使他承担实施某一行为的义务;

第二,命题内容条件(con—tentconditions):说话者在说出一个语句时表达了一个命题,在表达命题时,说话者断定了自己将来的行为;

第三,预备条件(preparatorycondiitons):

1)听话者愿意说话者实施某一行为,并且说话者相信他所要做的事是符合听话人的利益的,但这件事并非是他经常做的;

2)讲话者在事情的正常进程中将去实施某一行为,这对讲话者和听话者来说都是不明显的。以言行事要有一定的要旨(point)。语言中有一种最小努力原则在起作用,体现为以最小的语言努力去获得最大的以言行事结果的原则;第四,真诚条件(sinceirtycondi—tions):说话者打算从事某一行为。在这四个条件中,

第四个条件具有构成规则的范式,

而第一到第三条件则与调节规则相对应。在将“合适条件”(lfexibilityconditions)(保证言语行为得以成功实施的条件)作为使用恰当的以言行事指示语的规则的过程中,塞尔还提到“表达原则”,认为它可以单独地使基本上是语用上的言语行为的分析与字面意义的语义分析相一致,这样就可以把言语行为理论分为两类:

一类为偏重于语义的言语行为理论(semantically—oriented),

另一类为偏重于语用的言语行为理论(pragmatically—oriented),前者关注显示言语行为特征的表达式的分析,而后者将交际过程作为其出发点。

塞尔将言语行为重新分为五类,他把他的分类建立在以言行事(ilocutionary)与语法(gram—matica1)指示词和不同的言语行为所确定的不同的“词语”与“世界”的关系上。这五类言语行为是:

1)断言类(assertive),以前也称描述类(repre.sentatives),指描述世界上的状况或事件的言语行为,如断言、主张、报告等;

2)指示类(directives),说话者想使听话者做某事,如建议、请求、命令等;

3)承诺类(commissives),指说话人表示将要做某事的言语行为,如许诺、恐吓等;

4)表达类(ex.pressives),在这种言语行为中,说话者表达自己对某事的情感和态度,如道歉、抱怨、感谢、祝贺等;

5)宣告类(declaratives),指能改变世界上某种事态的言语行为,例如法庭上法官说:“Guilyt!”,被告便成了罪人。

(二)间接言语行为

塞尔对言语行为理论的另一个重大贡献是提出了“间接言语行为理论”。一个人直接通过话语形式的字面意义来实现其交际意图,这是直接的言语行为;当我们通过话语形式取得了话语本身之外的效果时,这就称作间接言语行为(indi—rcctspeechact)。简单地讲,间接言语行为就是通过做某一言外行为来做另一件言外行为,也可以说成是:“通过施行了一个言外行为间接地施行了另一个言外行为。”间接言语行为理论要解决的问题是:说话人如何通过“字面用意”来表达间接的“言外之力”,即语用用意,或者听话人如何从说话人的“字面用意”中推断出其间接的“言外之力”,即语用用意。塞尔提出了规约性间接言语行为和非规约性间接言语行为的理论,所谓规约性间接言语行为,指对“怎么用意”作一般性推断而得出的间接言语行为。所谓对字面用意做出一般推断,实际上就是根据话语的句法形式,按习惯可立即推断出间接的“言外之力”(语用用意)。非规约性间接言语行为较复杂,也较不稳定。规约性间接言语行为按习惯就可以推断话语的间接言外之意,但非规约性间接言语行为却主要依靠说话双方共知的语言信息和所处的语境来推断。

间接言语行为在言语交际中是非常普遍的,陈述句不是陈述句,祈使句不是祈使句,疑问句不是疑问句的情况比比皆是。有时候,发话者说出一句话,借此表示该句字面意思,但同时又表达字面之外的其他含义,也就是说,话语意义与语句本身意义不完全一致。如:“Can you give me the book?”字面意思是询问听话人是否有此能力,但其言外之意则往往是请求。该请求是以询问形式发出的,但还要表达请求这一言语行为。至于如何理解像“It’Scoldinhere.”这类非规约性的间接言语行为旬,情况就比较复杂了。发话者可能真的是陈述这一事实,也可能是请求对方关上窗或门,或打开电暖气。遇到这种情况时,听话者需依赖语境、双方共知或语用推理等等才能奏效。

间接言语行为的表现形式是多种多样的,影响间接言语行为理解的因素也是多方面的,有时取决于语境,有时取决于听话人的身份、背景等,有的还取决于听话人的分析、推理能力。因此间接言语行为句的理解已不单纯是语义范畴,还包括语用范畴。

三、结语

以奥斯汀、塞尔为代表的言语行为理论学家把语言研究从以句子本身的结构为重点转向句子表达的意义、意图和社会功能。言语行为理论的提出,无论对语言研究还是对应用语言学、社会语言学、语用学以及语言习得研究都产生了重大影响。一方面,它使学者们在有关方面的研究从以语法或语言形式为中心转向以言语功能为中心;从以单句为中心转向以语篇为中心;从以语言本身为中心转向以语言使用者、社团以及语言环境等为中心;另一方面,言语行为理论使诸多研究从以语言知识为中心转向以交际功能为中心;也使外语教学从以语言形式和教学方法为中心转向以语言功能和教学内容为中心。这样,使得学习者不光掌握了一定的词汇量和语法知识,知道了正确的句子结构,而且还学会了如何适当地使用语言以避免出现语用错误。因此言语行为理论是研究语言使用问题的基本理论,它为语言学的研究开辟了一个新的领域。

论文关键词:言语行为理论;间接言语行为;意向性

论文摘要:言语行为理论由奥斯汀提出,经塞尔的完善与发展,已成为哲学、语言学的重要研究课题,更是现代语用学的核心内容之一。塞尔的间接言语行为理论从使用和交际的角度研究语言的意义,为认识言外之力的本质提供了独到的解释方法。塞尔关注语言和心智的关系,认为意义必须联系存在于言语行为中的意向性来解释。探讨了塞尔的间接言语行为及其所蕴含的语言哲学观。

一、理论源起

言语行为理论(SpeechActTheory)的产生有其深刻的历史背景,追溯该理论产生的源头,可将其与西方哲学的发展联系起来考察。西方哲学从古希腊到20世纪的发展通常被概括为一个三阶段模式,其中心论题为:本体论一认识论一语言。20世纪初,哲学产生了一次根本性的“语言转向”(linguisticturn),语言取代认识论成为哲学研究的中心课题。“语言转向”的产生,标志着英美分析哲学时代的开始。从使用的分析方法上看,分析哲学又分为两大派别。其一为逻辑分析派,又称逻辑实证学派;其二为日常分析派,又称日常语言学派。英国哲学家奥斯汀(J·Austin)针对逻辑实证主义的真值条件语义论提出言语行为理论,即著名的“言语行为三分说”:说话行为(locutionaryact)、施事行为(illocutionaryact)和取效行为(perlocutionaryact)。奥斯汀把施事行为分为5大类型:判定式(verdictives)、执行式(exercitives)、承诺式(commissives)、行为式(behavi—tives)、阐述式(expositives)。言语行为理论从行为的角度来看语言活动,抓住了语言的动态特征,因此它成为语用学的重要组成部分。

奥斯汀对施事行为的分类由于缺乏明确的标准,招致了许多学者的批评,但他的一些看法为后来的研究奠定了基础。美国语言哲学家塞尔(J·Sear—1e)继承并发展了奥斯汀的.言语行为理论,提出了著名的间接言语行为理论。塞尔言语行为理论的建构体现在他对语言学哲学(linguisticphilosophy)与语言哲学(thephilosophyoflanguage)的区分上。语言学哲学试图用分析语言中的特定词语及其他成分的普通用法来解决特殊哲学问题,语言哲学试图对语言一般特征作出哲学的阐释性描述。在塞尔看来,前者是关于方法的研究,而后者是关于主体的研究。塞尔认为他的理论属于语言哲学而不是语言学哲学。在语言哲学的研究过程中,塞尔把言语行为界定为语言交际的最小单位,把言语行为放在研究语言、意义和交际的中心地位。

二、间接言语行为理论

(一)塞尔对施事行为的分类

塞尔把言语行为理论提高为一种解释人类语言交际的理论。在他看来,讲一种语言就是完成一系列的语言活动。在研究话语的过程中,塞尔区分了命题内容和施事行为,修正了奥斯汀的言语行为三分说,认为每个语句都包括:说话行为(utteranceact)、命题内容行为(prepositionalact)、施事行为(i1—locutinaryact)、取效行为(perlocutionaryact)。

在实施言语行为的规则方面,塞尔认为,言语行为是按照一定的规约来实施的,施事行为是一种规约性行为。塞尔提出构成性规则(constitutiverules)与调节性规则(regulativerules)的区别。构成性规则是创立或定义新的行为形式的规则,它不能离开行为而独立存在。调节性规则只作出规定,它在逻辑上独立于行为而存在。在塞尔看来,调节性规则是外部的社会规则,对施事行为不起制约作用,而构成性规则是内在的语义规则,施事行为是根据构成性规则衍生而来的。塞尔提出了成功执行施事行为的构成性规则,把这些规则分为四类:命题内容规则(prepositionalcontentrule)、预备性规则(preparatoryrule)、真诚性规则(sincerityrule)和基本规则(essen—tialrule)。塞尔对这些规则的确立,经过了从具体分析到抽象概括再到具体认识的过程,相对于奥斯汀的分析而言,在方法上更科学、更令人信服。

塞尔对言语行为的一个突出的贡献就是给言语行为分类,给言语行为的不同类型或范畴以理论上的说明。塞尔认为在任何语言哲学中最明显的问题之一是有多少种使用语言的方式。维特根斯坦认为,对这个问题是不能用任何有限的范畴来回答的。他在(哲学研究)中说:“有多少种句子呢?譬如说断定,提问以及命令?—有无数种句子:我们叫做‘符号’,‘词’、‘句子’的东西有无数种用法。”塞尔反对维特根斯坦的观点,并从12个方面对施事行为的分类标准进行分析,最后认为以下3个方面是至关重要的,它们构成了分类的基础:

(1)施事目的(illo—cutionarypoint)。这是分类的基础。

(2)适从向(di—rectionoffit)。有些施事行为试图让言语适应客观世界(言语~客观世界),而其他一些则试图让客观世界适应言语(客观世界一言语)。

(3)心理状态(psychologicalstate)。在此基础上,塞尔把施事行为归纳为5大类:断言类(assertives)、指令类(direc—tives)、承诺类(commissives)、表达类(expressives)和宣告类(declarations)。

(二)间接言语行为

塞尔首先注意到间接言语行为(indirectspeechacts),提出直接言语行为和间接言语行为的区别。他说,当一个施事行为间接地通过另外一个言语行为表达时,间接言语行为就发生了。我们知道,句子的形式和功能之间并不存在绝对的一一对应关系。在日常谈话中,人们为了讲求礼貌,在想让别人做某事的时候,往往避免直接使用命令句,而寻求一种比较婉转的表达方式。塞尔认为,在间接言语行为中,说话人和听话人沟通,能让听话人明白话语中字面意思之外的用意,他所依靠的是他同听话人共知的背景信息。塞尔认为间接言语行为可分为规约性(conventional)间接言语行为和非规约性(non一con—ventional)间接言语行为。规约性间接言语行为指对“字面用意”作一般性推断而得出的间接言语行为。这类行为已经形成一种习惯用法或语言形式,说话人和听话人可能已经感觉不出这类言语行为在字面上的施为用意。非常规性间接言语行为较复杂和不确定,它更多地取决于互知的背景信息和所处的语境。

塞尔对间接言语行为理论的解释很大程度上解决了语句的字面意义和说话人的施为用意的关系问题,揭示了语句的结构和功能之间存在着的多元关系。但塞尔的学说受到关联论者的强烈批评。在20世纪80年代的语用学界,以Sperber和Wilson为代表的理论家简评了塞尔的理论,声称言语行为要么不在研究之列,要么取而代之。其观点是言语行为理论虽有一定的解释力,但其分类并不是交际的一部分,言语行为理论没有存在的必要。不可否认,言语行为理论注重描写的经验主义的分类,确实不能全面有效地说明具有动态性质的交际过程。但是,塞尔的间接言语行为理论解释了日常生活中许多看似不连贯的话语是如何有效进行的,他将人的潜意识的对施为用意的理解过程明示出来,使人类对自身的语言交际过程有更加深刻地理解。人们在接受一个言语行为时,一般并没有意识到有不同层次的行为,因而也不能分辨这些言语行为中所含的不同意义,而塞尔的间接言语行为理论使人对自身表达、理解意义过程的认识上升到一个更高的阶段,为语言研究的发展作出了极大的贡献。 (三)对间接言语行为的解释

对于如何解释语言交际中的间接言语行为,理论家有两种不同的看法:习语论(idiomtheory)和推理论(inferencetheory)。习语论者认为某些话语可以间接地行使某些功能是由于它们本身的语言形式或习惯用法,他们试图通过习惯用法在某些语言形式与它们间接地实施的功能之间建立起联系,来解释语言的间接用法。但事实上,一种句式并不总是用以行使其一种功能,形式和功能之间不存在一一对应的关系。推理论者认为说话人经过一系列的推理步骤才从句子的字面意义推导出说话人的真正意图,重视对语境因素的考虑。塞尔是个推理论者,他认为在实施间接言语行为时,说话人依赖交际双方所共有的包括语言的和非语言的背景信息,以及听话人的逻辑推理能力向听话人传达施事目的。可以结合这两种理论来解释间接言语行为。有些形式在大多数情况下用以行使某种功能,习语论可以解释某些间接言语行为。但绝大多数情况下,一句话在不同语境中说出就有不同意义,随谈话的时间、地点等因素的变化而变化,要通过语境因素才能推导出话语所具有的施为用意,推理论有更强的解释力。

三、意向性

进人20世纪70年代之后,塞尔的语用学观念及其研究重点发生了较大的转变。塞尔认为,我们的大多心理状态有一个共通的特征,即它们都与某种事态或对象相关。你在相爱时,这份爱恋总是指向某个或一些特定的对象。这就是精神状态的“关于性”(aboutness)和“指向性”(directedness)。塞尔统称为“意向性”,并在《意向性》(Intentionality)一书中详尽阐述了该理论。塞尔认为言语行为的一个重要特征是它具有意向性,在这种行为中,不仅使用了语言符号,而且还表达了说话者的意向,语言符号在这里被用作表达意向的手段。根据前文所述,塞尔把施事行为分为5种,他认为这5种行为是以经验为基础的。从意向性理论的角色来看,意向性决定了言语行为会采取这些类型方式。

其实在《言语行为》一书中就已经存在着转向精神哲学研究的契机。在考察语用行为的诚实条件时,塞尔强调,要使陈述成为诚实的,就要求说话者必须对陈述的事态持有信念;要使命令成为诚实的,说话者必须对接受者的响应存有意愿,等等。无论哪一种语言行为,如果说话者内心没有相应的心理状态,就不能说是诚实的。在塞尔看来,如果丢开精神状态的意向性,那么话语只不过是从嘴里发出的一种声音而已。同样,句子也不过是写在纸上的物理符号而已。话语本身没有意义可言。那么它怎么能以各种不同的话语形式表达无限多样的命题内容?那就是通过意向状态。正是在意向状态中,人们在说话的同时也把自己的意向性转移到本身并无意义可言的声音与符号中。正是意向性这种精神状态的特征,使得语用行为成为可堋H尔的意向性理论体现了语言与心智的关系,是言语行为理论的深化和发展?

四、结语

塞尔把言语行为理论系统化、严密化,对言语行为理论的发展作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开辟了语言哲学和语用学研究的新夭地。塞尔提出间接言语行为理论,在很大程度上解决了语句的字面意义和说话人的言外之力的关系问题,弥补了早期言语行为理论的不足。塞尔重视对施事行为的研究,强调说话人的意识活动和心理状态对言语行为的影响与作用,提出了意向性理论。塞尔的学说对当今语言哲学、认知科学、语用学等领域产生了巨大影响,为我们全面理解语言的现象和本质提供了一条新的思路。

言语行为理论解析

论文关键词:言语行为理论;间接言语行为;合作原则;礼貌原则

论文相关查阅: 毕业论文范文 、 计算机毕业论文 、 毕业论文格式 、 行政管理论文 、 毕业论文

论文摘要:本文论述了奥斯丁(Austin)的言语行为理论的产生、理论框架和发展,同时也阐述了赛尔(Searle)的间接言语行为理论、格莱斯(trice)的合作原则以及Leech的礼貌原则,并举例说明了作者对言语行为理论的理解。

1、言语行为理论

早在19世纪末20世纪初,瑞士语言学家索绪尔就把人类语言区分为“语言”(langue)和“言语”( parole )。到20世纪50年代,美国语言学家乔姆斯基又进一步把人类语言区分为“语言能力”(competence)和“语言运用”(performance)。二者的理论所涉及的内容虽然有所不同,但无论是索绪尔还是乔姆斯基实际上都认为人类的语言活动涉及语言的体系和语言的使用两个方面。但真正对语言使用进行认真研究并将其上升到理论高度、提出言语行为理论的是牛津大学哲学家J. L Austino Austin。其关于言语理论的观点是1955年在哈佛大学讲座时提出来的。此后他在1957年发表了著名的(论言有所为》(《How to do things with words》)一书。书中不仅探讨了语言的使用问题,而且系统、具体地对为何说话本身就是一种行为这一观点进行了详细论述。美国哲学家Searle进一步发展了这一理论。

言语行为理论认为语言是传达信息的手段,人们是在以言行事,一切语言交流都包括言语行为。语言是人类交际的手段,但人类交际的基本单位不仅仅是符号、词、句子或者这些符号、词、句子的标型,而是完成一定的行为,比如:陈述、请求、命令、提问、道歉、祝贺等。不同的行为可以通过同一种言语来表达,同一行为也可以通过不同的言语得以实现。言语行为理论强调说话人所表达的是话语的意思而不是语言本身的意思;对于一种结构的研究往往是对意义、语言的使用以及言外之意功能的预设。

言语行为理论论文题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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言语行为理论文献综述

谈言语行为理论综述

在学习和工作中,许多人都写过论文吧,借助论文可以达到探讨问题进行学术研究的目的。那么你知道一篇好的论文该怎么写吗?下面是我为大家整理的谈言语行为理论综述,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论文关键词:言语行为理论间接言语行为理论语用学

论文摘要:言语行为理论是由英国哲学家奥斯汀(Austin)于20世纪50年代末首先提出的,美国语言哲学家塞尔( Searle)在批判奥斯汀理论的基础上发展了言语行为理论并提出了间接言语行为理论。

自从语用学被确认为语言学的一门新兴学科以来,作为语用学研究中心的言语行为理论(Speech ActZheory)就引起了各界学者的广泛兴趣,它旨在回答语言是怎样用之于“行”,而不是用之于“指”这样一个问题,体现了“言”则“行”这样的语言观。

1.关于言语行为理论

言语行为理论是英国哲学家约翰·奥斯汀首先提出的。1957年,他到美国哈佛大学去做讲座,以《以言行事》为书名发表了讲座的全部内容,在其论述中,贯穿了一个思想:人们说话的目的不仅仅是为说话,当他说一句话的同时可以实施一个行为。

言语行为理论的基本出发点是:人类语言交际的基本单位不应是词、句子或其他语言形式,而应是人们用词或句子所完成的行为。奥斯汀认为,传统语法把句子按其功能分成陈述句、疑问句、祈使句等类型,这不利于人们对言语的理解和使用,因为同一句子在不同的语境中具有不同的功能。他认为不少话语不仅是提供信息,而且是完成或帮助完成许多行为。奥斯汀在此基础上提出了言语行为理论。

在《以言行事》中奥斯汀首先区分了表述性(con-stative)和施为性(perFom}ative)话语。表述性话语指陈述、描写事情的过程或状态;施为性话语则具有行事能力,说出来就是一种行为,可以表达许诺、道歉、指责、感谢、祝贺等。例如:I visit her once a month.它的意思并不是“我”现在去拜访她,而是陈述“我每月去拜访她一次”这样一个事实,所以它是表述性话语。而I ad-vise him not to give up trying.这句话不是要陈述“劝告”这件事,而是说话人“我”在说话的过程中实施了“劝告”这个行为,所以它是施为性话语。两者在性质上有很大的区别,表述性话语是描写某一事件的过程或状态,因而有真假之分。施为句是用来实施某种行为的,说话本身就是在做一件事,因此无真假之分,但有合适不合适之分。随着研究的深人,奥斯汀又把施为句分成显性施为句和隐性施为句两类。显性施为句即他原先所说的施为句(该句子的主要特征为:主语是第一人称,时态是现在时,谓语动词是行事动词),如:" I orderyou to close the door"o隐性施为句则指不具备上述特征的许多其他种类的语句,如:" Close the door"。这类句子大都可以加上显性施为句所具有的语言特征而变成显性施为句,如“( I order you to) clouse the door”。

在此基础上,奥斯汀又把人们说话时所实施的言语行为分作三类,即“以言指事”( locution)(又叫言内行为)、“以言行事”( illocution)(又叫言外行为)、“以言成事," ( perlocution )又称言后行为),或称言语行为三分说。以言指事泛指一切用声音说出的有意义的话语;以言行事涉及说话者的意图,如:断定、疑问、命令、描写、解释、道歉、感谢、祝贺等;以言成事涉及说话者在听话者身上所达到的效果,如:使之高兴、振奋、发怒、恐惧、信服等,以促使对方做某事或放弃原来的打算。每一个话语都同时完成三种行为。例如,甲对乙说"Clouse the door",这是言内行为;甲的意图是让乙关门,这是言外行为;乙听了甲的话后,把门关上了,达到了说话的效果,这是言后行为。可见,言语行为理论对于解释言语行为的意图具有重要意义。

此外.奥斯汀把言外行为分为五类:1)裁决类( Veidictives ),如估计、宣告;2)表述类(Fxpressives ),如描述、肯定;3)承诺类(Comrnissives),如答应、保证;4)行动类(Behabitives ),如感谢、欢迎;5)行使类(Fxerctives ),如命令、禁止。后来,塞尔批评了这一分类,把言外行为分为“新五类”:1)断言类和阐述类(Assertives or repr-esentatives):这类以言行事行为表示说话人对某事作出一定的表态,对话语所表达的命题内容作出真假判断。它的适从方向是说话人的话语符合客观现实,说话人的心理状态是确信的。2)指令类(Directives ):这类以言行事行为表示说话人不同程度地指使听话人做某事。它的适从方向是让客观现实发生变化,以使用说话人的话语;说话人在心理上的需求是希望和需要;话语的命题内容总是让听话人即将作出某种行动。3)承诺类(Comrnissives ):这类以言行事行为指说话人对未来的行为作出不同程度的承诺。适从方向是让客观现实发生改变,以适应说话人的话语;说话人的心理状态是怀有意图;话语的命题内容是说话人即将作出某一行动。4)表达类(Fxpressives ):这类以言行事行为指说话人在表达话语命题内容的同时所表达的某种心理状态。它没有适从方向,因为说话人在表达这类行为时既不试图改变客观现实以适从说话人的话语,也不希望话语符合客观现实。不过,实施该行为的前提是话语命题内容的真实性。5)宣告类( Declaratives ):这类以言行事行为指话语所表达的命题内容与客观现实之间的一致。它的适从方向是让客观现实符合说话人的话语,同时又让话语适应客观现实,它不需要真诚条件。说话人可以通过宣告类行为改变有关事物的状况和条件,因而它不同于其他类型的以言行事行为。但宣告类行为往往需要考虑一定的语言外因素,即合适条件,比如要宣告某人为公司总裁,我们就要考虑宣告人的特殊地位、权力等因素。

2.间接言语行为

奥斯汀的言语行为理论创立后立即引起了广泛注意,并产生了大量的哲学论述,其中美国哲学家塞尔的影响最大。他同意奥斯汀的观点,即语言交流的最小单位不是符号、词或句子,而是被完成了的某种语言行为。不过,他又进一步指出,说话者通过说一句话或若干句话来执行一个或若干个言语行为。可是,言语行为本身与用以完成言语行为而说出的话语不能混为一谈。塞尔系统地发展了奥斯汀的言语行为思想,揭示了实现言语行为的各种有效条件,阐述了言语行为的原则和分类标准,提出了间接言语行为理论这一特殊的言语行为类型。正是通过他的努力,才使言语行为理论成为当今语用学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一个人直接通过话语形式的字面意义来实现其交际意图,这是直接的言语行为;当我们通过话语形式取得了话语本身之外的效果时,这就称做间接言语行为(indirectspeech act)。简单地讲,间接言语行为就是通过做某一言外行为来做另一件言外行为,也可以说成是:“通过施行了一个言外行为间接地施行了另一个言外行为。”间接言语行为理论要解决的问题是:说话人如何通过“字面用意”来表达间接的“言外之力”,即语用用意,或者听话人如何从说话人的“字面用意”中,推断出其间接的“言外之力”,即语用用意。塞尔提出了规约性间接言语行为和非规约性间接言语行为的理论,所谓规约性间接言语行为,指对“怎么用意”作一般性推断而得出的间接言语行为。所谓对字面用意作出一般推断,实际上就是根据话语的句法形式,按习惯可立即推断出间接的`“言外之力”(语用用意)。非规约性间接言语行为较复杂,也较不稳定。规约性间接言语行为按习惯就可以推断话语的间接言外之意,但非规约性间接言语行为却主要依靠说话双方共知的语言信息和所处的语境来推断。

间接言语行为在言语交际中是非常普遍的,陈述句不是陈述句,祈使句不是祈使句,疑问句不是疑问句的情况比比皆是。有时候,发话者说出一句话,借此表示该句字面意思,但同时又表达字面之外的其他含义,也就是说,话语意义与语句本身意义不完全一致。如:"Can you give me the book ?”字面意思是询问听话人是否有此能力,但其言外之意则往往是请求。该请求是以询问形式发出的,但还要表达请求这一言语行为。至于如何理解像“Its cold in here.”这类非规约性的间接言语行为句,情况就比较复杂了。发话者可能真的是陈述这一事实,也可能是请求对方关上窗或门,或打开电暖气。遇到这种情况时,听话者需依赖语境、双方共知或语用推理等等才能奏效。

间接言语行为的表现形式是多种多样的,影响间接言语行为理解的因素也是多方面的,有时取决于语境,有时取决于听话人的身份、背景等,有的还取决于听话人的分析、推理能力。因此间接言语行为句的理解已不单纯是语义范畴,还包括语用范畴。

3.结论

以奥斯汀、塞尔为代表的言语行为理论学家把语言研究从以句子本身的结构为重点转向句子表达的意义、意图和社会功能。言语行为理论的提出,无论对语言研究还是对应用语言学、社会语言学、语用学以及语言习得研究都产生了重大影响。一方面,它使学者们在有关方面的研究从以语法或语言形式为中心转向以言语功能为中心;从以单句为中心转向以语篇为中心;从以语言本身为中心转向以语言使用者、社团以及语言环境等为中心;另一方面,言语行为理论使诸多研究从以语言知识为中心转向以交际功能为中心;也使外语教学从以语言形式和教学方法为中心转向以语言功能和教学内容为中心。这样,使得学习者不光掌握了一定的词汇量和语法知识,知道了正确的句子结构,而且还学会了如何适当地使用语言以避免出现语用错误。因此言语行为理论是研究语言使用问题的基本理论,应该引起重视。

论文摘要:语言与哲学关系密切。从20世纪80年代起哲学家们把语用学作为哲学研究的重要内容,日常语言学派主要代表人物维特根斯坦后期的语言游戏说使用语用分析的方法来理解语言使用的多样性,使对语言的分析转向语用层面;奥斯汀从行为角度阐释人类语言交流活动,他开创的言语行为理论成为现代语用学理论的基石;塞尔继承发展了言语行为理论并提出意向性理论。

论文关键词:语言哲学;言语行为理论;意向性

现代语言学的发展与哲学有着密切的关系。语言学与哲学从理论上来说分属于两个不同的学科,彼此之间相距甚远。但是由于语言是思想的工具,哲学必须借助于语言来思考问题。因此,它们之间的关系又是如此之近。无论对于语言学家来说,还是对于哲学家来说,语言的本质问题实际上在深层次上涉及到的并不是一个纯语言学的问题,而是一个关于语言的哲学问题。语言哲学的产生是19世纪末20世纪初西方哲学发展中的一个比较重大的事件。语言哲学在这一时期产生的一个重要表现就是许多哲学家们把自己关注和研究的哲学中心问题纷纷由认识论转向了语言。因此,这种语言转向从一开始就与哲学认识论所解决不了的问题紧紧缠绕在一起,从而也就使哲学家们探讨的语言问题带上了哲学的色彩。

语言哲学是一门以哲学语言为研究对象的学科,它的主要任务在于通过语言分析,澄清语词和语句的意义,使我们能够以适当的、准确的方式使用哲学语言,从而有效地表达我们的哲学思想。语言哲学的研究既要从哲学的角度分析语言问题(研究哲学语言学),又要能够从语言或语言学的角度探讨哲学问题(研究语言学哲学),并从中寻找出共同问题。

一、植根于日常语言哲学中的语用学

19世纪末20世纪初,西方哲学研究发生了一次根本性的语言转向。语言取代认识论成为哲学研究的中心课题,哲学家们认识到不论研究存在还是研究认识,都必须首先弄清语言的意义。他们把哲学问题归结为语言问题,把语言看作是哲学的首要研究对象,语言问变成哲学研究的中心和出发点。尤其是从理想语言回归于自然语言的转向致使日常语言哲学产生。以维特根斯坦、奥斯汀、塞尔为代表的日常语言学派着眼于对日常语言一自然语言的分析,这一分析遵循一个从日常语言范畴分析一日常语言用法(使用规则)分析一言语行为分析的过程,这个过程同时也是一个从批判的、治疗的语言分析向建设性的言语行为分析发展的过程,其中维特根斯坦后期的语用分析是一个转折点。日常语言哲学的发展对语言学尤其是语用学产生了深远的影响。从一定程度上讲,当代语用学正是在日常语言哲学研究中孕育发展起来的。

(一)后期维特根斯坦的语言哲学思想

后期维特根斯坦放弃“语言是世界的逻辑图像”这一基本观点,提出他的“语言游戏说”。语言游戏说是贯穿于《哲学研究》的中心学说。他认为语言是一种现实活动、一种游戏,并力图通过观察语言在日常生活中的实际使用来探究语言的意义问题。语言的意义由语言的具体使用来规定。使用语言必须遵守语言规则。不同的语言规则产生不同的语言游戏。各种言语游戏就像家族相似的不同成员,不存在一般或概括的可能性。具有家族相似性的各种语言游戏通过约定形成我们的生活方式,构成整个人类生活的一部分,有什么样的生活形式就会有与之对应的语言游戏。语言游戏的语法规则植根于生活形式中。“想象一种语言就意味着想象一种生活方式。”语言游戏说从根本上排除从语言与实在的对应中寻求意义的观念,使对语言的分析从语形和语义的层面转向语用层面。

(二)奥斯汀的言语行为三分说

言语行为理论是20世纪中期以来西方最有影响力的语言哲学理论之一,是哲学家们研究的最有声有色的一个课题。该理论的发起人是英国著名的哲学家、日常语言学派的代表人物之一——Austin(奥斯汀)。奥斯汀早期区分了叙事句和施为句。前者陈述事实,有真有假;后者通过说出一句话来完成某种行为,并不描述世界,没有真假,但有适当和不适当之分。后来奥斯汀进一步提出了言语行为三分说的新言语行为理论,使该理论趋于系统化和精确化。他把言语行为区分为三类:(1)叙事行为或言内行为(1ocutionaryact),即“说某事的行为”,主要是陈述一个事实;(2)施事行为或言外行为(illocutionaryact),即“在说中实施的行为”,如:警告等,它们普遍具有语力(illocutionaryforce),传达言者的用意和意图;(3)成事行为或言后行为(perlocutionaryact),即通过说出一个句子有意无意地对自己或别人产生某种效果。在这三层意义中,施事行为是他的意义理论的核心。同时,他还强凋意义对于现实语境的依赖,离开具体语境,单纯的意图、意向不可能构成言语行为。“我们必须注意现实语境的情况,注意我们能说什么不能说什么,以及究竟为什么。”

奥斯汀的哲学研究新方法不仅为哲学研究注入了活力而且启发了语言学家,这使奥斯汀成为当之无愧的现代语用学之父。他的言语行为理论成为现代语用学理论的基石,随着这种看待语言和世界的言语行为理论的发展,语用学逐渐在20世纪70年代发展成为一门显学,借助语言哲学家对哲学的洞察解决语言问题,成为一种风尚,导致了对行为中的言语和语言中行为的交流和社会研究的语用学转向。

(三)塞尔对言语行为理论的发展

由于奥斯汀对施事行为的分类缺乏明确的标准,招致了很多学者的批评,但他的~些看法为后来的研究奠定了基础。作为奥斯汀的学生,美国语言哲学家塞尔继承并发展了奥斯汀的言语行为理论,提出了著名的间接言语行为理论。他认为:“当一个施事行为问接地通过另外一个言语行为表达时,间接言语行为就发生了。”

塞尔对言语行为的另一个突出的贡献就是对奥斯汀提出的以言行事分类作了修订调整,在奥斯汀分类的基础上提出了自己的分类,即1、断言类(assertives):包括陈述、描绘、报道、断言、说明等;2、指令类(direc—tives):包括建议、要求、请求、命令、邀请等;3、承诺类(commissives):包括允诺、答应、打赌、发誓、保证等;4、表达类(expressives):包括感谢、祝贺、道歉、欢迎、哀悼等;5、宣告类(declatatives):包括任命、辞职、解雇、命名、宣布等。塞尔的这种分类旨在表明,在我们称作以言行事的动词中,有许多动词并不是以言行事目的的标志,而是以言行事行为的其它某些特征的标志,譬如完成以言行事行为的某种风格或方式,所以,我们必须把对以言行事的分类与对以言行事的动词的分类仔细区分开来。

言语行为经过维特根斯坦的启蒙,奥斯汀的系统研究以及塞尔的修改、丰富,逐渐发展成为一种成熟的理论。最终成为一种在哲学界和语言学界自成一派且颇有影响力的语言哲学理论,尤其是直接导致了语用学的诞生。

二、言语行为理论中的意向性问题

为深入界定言语行为概念,塞尔引入意向性概念:言语行为不仅使用语言符号,而且表达说话人的意向。

(一)意向性和意义

意向性和意义的关系问题,是目前许多语言哲学家热烈争论的一个焦点。最早把意向性问题和意义问题联系起来考察的是塞尔。在他看来,“表达式”和“记号”这两个概念是有区别的,这一区别在于,尽管每个记号与它所表示之物具有某种关系,但并不像表达式那样具有“意义”。而表达式之所以具有意义,是由于它明确地提出某种思想的意向,换句话说,是意向赋予表达式以意义。他认为,意义问题和意向性问题是紧密相连的。  在当代,相当多的哲学家,特别是日常语言学派的哲学家以及他们的追随者,大多强调意向性在确定语词或语句的意义中的作用,主张从语言与其使用者的关系来考察意义问题,重视研究意义的语用方面。他们认为,语句的意义必定随语境而变化,不以语境为转移的所谓语句字面意义是不存在的。塞尔就是这种观点的积极支持者。他认为,不能把语句本身的字面意义与说话者在不同场合下使用语句表达的不同意义混为一谈,更不能根据说话者在不同场合下使用同一语句表达不同的意思这一点来否认语句本身具有它们的字面意义。他的意向性理论强调“意义是意向性的派生形式”,突出语言意向性意义的重要性。他试图用意向性说明语言和意义问题,即用心理学概念分析言语行为。他说“我相信语言哲学是心灵哲学的一个分支。根据这一观点,基本的语言概念,如指称、意义、陈述等等可以用更基本的心理学概念如信念、意向、愿望来分析”。塞尔既强调意向性又不忽略言语行为规则的重要性,从而比较全面地看到意义是内在意向和外在言语行为规则统一的产物。到了20世纪80年代,塞尔对于意向性和意义问题的研究已经形成了一个相对比较系统的学说。

(二)言语行为与意向性问题

由于以言行事和以言取效都涉及到了说话者的说话意图、意向,所以塞尔又进一步深入研究了意向性(intentionality)问题。塞尔在研究和分析言语行为的过程中发现以言行事中的语旨力与意向有着密切关系。他说:“在以言行事行为的完成中,意向性有双重层次,一层是行为的完成中所表达的意向状态,一层是完成行为的意向。”就后一层意向性来说,正是由于说话者把表达某种意义的意向赋予了话语,话语才具有了各种言语行为功能;就前一层意向性来说,塞尔认为,话语有意向性就如愿望、担心、信念等精神状态有意向性一样。这一层意向性就是一个人的某些精神状态指向自身之外的外部世界的特征:如果我有一个愿望,那么它就表现为我精神状态上愿意做某事或希望某事发生;如果我有一个担心,那么它就表现为我精神状态上不愿意做某事或害怕某事发生;如果我有一个信念,那么它就表现为精神状态上我相信某种东西等等。

就言语行为和意向状态的关系来讲,任何以言行事行为都必然表达某种相应的意向状态。意向状态是言语行为的真诚条件。不过,以言行事行为表达出的意向状态与说话者内心实际的意向状态并不一定全都一致。例如,撒谎这种言语行为表达出的意向状态与说话者内心世纪的意向状态就不一致。这时,我们说,说话者完成的是一个非真诚的言语行为,所表达的意向状态也是一个非真实的意向状态。但是,我们不能因此而把言语行为和意向状态等同起来。言语行为讲的是行为,而意向状态讲的是状态,前者与物理现象有关,而后者只是某种心理内部的意向。

言语行为理论从言语行为分析发展到探讨语言使用者的语言行为意向,把意义归结到语言使用者支配其言语行为意识的能动作用,在一定程度上恢复了心灵主义的传统。塞尔认为,正是在意向性这一点上,语言哲学和心灵哲学会和起来了:人通过自己的意向把那些使意向状况得到满足的条件转移给了相应的对象,从而把自己的意向加给了本身并不存在意向的对象身上。言语行为只不过是人类行为的一部分;心灵通过意向,从而通过言语行为使人类和外部世界联系在了一起。不难看出,作为当代语用学基本理论奠基人之一的塞尔是在哲学轨道上研究语言的,是在用语言解决哲学问题。

三、小结

哲学是语言学的摇篮,语言学的许多思想都与哲学有关。维特根斯坦在后期认为对语言哲学的研究就是对语法的研究即对语言使用的研究,虽然其研究既不系统又不详尽,但是为语用学的发展奠定了基础,成为当代语用学的基本思想。奥斯汀提出的言语行为理论进一步拓展了理想语言学派所主张的“意义”概念。“意义”需要放在“总的话语情境中的总的言语行为中”去考查,需要把使用者的意向纳入进去。塞尔提出的意向性理论,关注说话人的意识活动和心理状态对言语行为的影响与作用,意向性理论体现了语言与心智的关系,是言语行为理论的深化和发展。

语言学源于哲学,又归于哲学,语言学研究得出的答案就是对哲学问题的直接或问接的回答。语言学研究者只有站在哲学的角度,才能跨越具体领域和研究方法的局限,从而达成各学派之间的和谐统一。

言语行为理论研究综述20世纪前半期,大多数英国哲学家都认为语言学的分析是唯一合法的哲学的研究,这些哲学家自称为语言哲学家,称自己的研究为分析哲学。他们发展了新实证主义逻辑学家如卡纳普的某些观点,同时也受到了莫尔、罗素、维特根斯坦作品的影响,他们认为哲学研究过的大多数东西并不是错的,而是无意义的,只是从日常语言的误用中得到了一些显而易见的东西。一旦产生哲学间题的条件受到分析,这些所谓的哲学问题就会消失殆尽;一旦日常语言词语如“好”、“坏”、“责任”、“价值”等的意义得到澄清,道德哲学的辩论就会空洞无物,无以依附。自称为日常语言哲学家的牛津派认为是日常语言未得到适当的运用而导致了哲学问题的产生。他们的主要观点是意义即用法,描述词语的意义就是给出其使用的方式,就是显示词语允许我们完成的语言行为。 二、言语行为理论 1.奥斯汀的言语行为理论。 在以上大的历史背景和各种思潮的影响下,约翰·奥斯汀的((如何以言行事》在1962年的出版标志着言语行为理论的创立。在该书中,奥斯汀认为并非所有的可分真假的陈述句都是“描写”的,因此奥斯汀把有真假之分的陈述句叫叙事句,将那些既无真假之分又不是用来描述或陈述的句子叫施为句。 奥斯汀的研究重点是施为句。施为句就是具有行事能力的句子.这些句子一般都含有许诺、道歉等的动词。施为句的主语是说话人,表达以上功能的言语行为动词用一般现在时。为了使言语中的行为得到真正实施,奥斯汀认为必须满足三个大的恰当条件,否则就是不适宜的言语行为。这些条件是:a.必须存在允许某种人在一定环境下说某些话并且具有一定约束力的双方都接受的既定模式,而且特定的人和环境必须适于这种既定模式。b所有参与言语行为者都必须正确而完全地遵照这种行为模式。c说话者必须言自内心而且言出必行。 施为句的言语行为是由施为动词来实施的,那么如何划分施为动词和非施为动词呢?奥斯汀认为没有明显的区分界线,但粗略上可以下面两种标准来划分: A施为动词可与hereby连用构成施为句。如果与hereby连用的不是施为句,句子会显得不自然。如:a. I hereby promise to give you a book. . b. I hereby run a race B可用下列公式检测出施为动词:IN SAYING """""" I WAS…ING…。如:a. In saying“I promise" I was prornis-ing, b. In saying "I run" I was running 因此施为动词和非施为动词组成的句子有区别,施为句的特点是说话本身就是做某事、不使用语言说出来就不能做某事、施为句是一个肯定陈述句,句子要有第一人称、现在时、主动语态的施为动词。奥斯汀把施为句分为显性施为句和隐性施为句。按照奥斯汀的说法,说话人要通过话语实施某一行为时,如果他用了施为动词作为一个陈述句的主动词,并且用了这个动词的现在时、第一人称和主动态,那么他用的就是显性施为句。隐性施为句中没有一个表示要实施的言语行为的动词。我们可以只说“Go !”来取代“I order you go"。 奥斯汀发现,所谓的叙事句也可以看作是隐性施为句,如"The mat is on the mat.”这个句子其实就相当于“I tell you that the cat is on the cat.”这说明叙事句也在实施着言语行为,如此,叙事句与施为句就失去了区分的价值和意义了。而且,奥斯汀还发现有些句子既非叙事也非施为,而是强调对听话人的影响或直接给听话人带来某种结果·如:"I convince you that Howard is innocent. ""I persuade you to join this society.”都是一些取效行为。另外,有些施为句像叙事句一样也有真假之分,施为句的恰当性与叙事句的真假性不是一个完全的二值问题,中间是有程度之分的。 正因为以上的问题,奥斯汀认为“言即行”,一个完整的言语行为由三种行为组成:说话行为,施事行为和取效行为。说话行为就是说出合乎语言习惯的有意义的话语,施事行为就是在特定的语境中赋予有意义的话语一种言语行为力量或称语力,取效行为就是说话行为或施事行为在听者身上所产生的某种效果。奥斯汀还把说话行为进一步区分为三种行为:发声行为,发音行为和表意行为。奥斯汀的研究重点在施事行为上。他假定施事行为和施事动词有着一一对应的关系,但又无法穷尽所有的施事动词,而且他还认为从最初的施事动词演化出了一些不纯的或半描述性的词语以及显性施事动词如“I am sorry"不纯的或半描述性的),"I apologize"(显性施事动词)。可见对施事动词根本无法列举,因此奥斯汀转而对施事行为进行划分与归类。他根据施事行为力(即语力)归并出了五大类:评判类、施权类、承诺类、表态类、论理类。 2.塞尔的言语行为理论。 塞尔认为,使用语言就像人类许多别的社会活动一样是一种受规则制约的有意图的行为,语言交际的最小的单位并不是人们通常所认为的那样是单词或句子等语言单位,而是言语行为,言语行为的意义就是句子意义的功能。奥斯汀提出了施事行为,但他没有把一句话的施事行为和这句话的内容联系起来。塞尔在研究话语时注意到了一句话的命题内容和它的施事行为之间的关系。一句话的命题内容由两个部分构成:所谈及的人或物和对这个人或物所作的论述。如下面几个句子:Will John leave the room?(提问)John will leave the room.(预测)John,leave the room.(请求或命令)Would that John left the room(愿望)If John will leave the room, I will leave also.(假设)塞尔认为这五句话具有相同的命题内容,都谈及了John,都谈述了John's leaving the room这一动作。但是在不同的场合,这五句话分别实施了五种不同的施事行为。 塞尔认为,表达施事行为的语句具有一个典型的逻辑形式:F(p),p是施事行为的命题内容,而这个内容是与一定的语力(F)相伴出现的。他说,在绝大多数用以完成施事行为的语句中,都包含有一个标志命题的成分和一个标志施事行为的成分。如在“我答应我要来”这个语句中,“我要来”标志命题成分,“我答应”标志施事行为成分,即标志这个语句具有的语力。

言语行为理论论文参考文献

1 丁新胜,张金龙;我国行政沟通存在的问题与对策[J];河南社会科学;1998年02期 2 黄凯旋;试论当前建立良好政府形象的几个重要问题[J];宁夏党校学报;1999年03期 3 周汉华;起草《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专家建议稿)的基本考虑[J];法学研究;2002年06期 4 袁载俊;行政信息沟通的障碍及排除[J];理论探讨;2004年02期 5 ;山西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1989年总目录[J];山西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1990年01期 6 冯渊源,邓小兵;隐私权与知情权的冲突与协调[J];天水行政学院学报;2000年04期 7 毛寿龙;新一届政府的政策选择[J];商务周刊;2003年09期 8 谢志岿;中国地方行政沟通初探[J];行政论坛;1997年06期 9 卢琳;走出我国政府信息公开的困境[J];行政论坛;2003年04期 10 李青瑛;政府信息公开的难点何在?——访国家信息中心副主任胡小明[J];信息化建设;2003年12期 11 袁载俊;行政信息沟通的障碍及排除[J];理论探讨;2004年02期 12 周濂;沟通行动具备独立性与优先性吗?——试论哈贝马斯言语行为理论[J];求是学刊;2005年02期 13 袁载俊;行政信息沟通的障碍及排除[J];理论探讨;2004年02期

论文开题报告基本要素

各部分撰写内容

论文标题应该简洁,且能让读者对论文所研究的主题一目了然。

摘要是对论文提纲的总结,通常不超过1或2页,摘要包含以下内容:

目录应该列出所有带有页码的标题和副标题, 副标题应缩进。

这部分应该从宏观的角度来解释研究背景,缩小研究问题的范围,适当列出相关的参考文献。

这一部分不只是你已经阅读过的相关文献的总结摘要,而是必须对其进行批判性评论,并能够将这些文献与你提出的研究联系起来。

这部分应该告诉读者你想在研究中发现什么。在这部分明确地陈述你的研究问题和假设。在大多数情况下,主要研究问题应该足够广泛,而次要研究问题和假设则更具体,每个问题都应该侧重于研究的某个方面。

这样的问题也到处问让大家觉得世风日下

内容摘要:广告口号铺天盖地,大致可分为三类:说明商品或服务功能、品质的;宣传企业文化和品牌的;传递现代的生活理念和科学的消费观念的。广告口号是研究社会变迁的生动素材,它随手拈来,但却真实、准确地记录了人们消费观念、生活观念不断进步的过程和生活水平提高、社会文明发展的过程。关键词:广告口号 社会文明商务务印书馆出版的《现代汉语词典》对“口号”的解释是“供口头呼喊的带有纲领性和鼓动作用的简短句子”,但就当今社会现实看,这个定义偏狭了些。现实生活中,口号可能是时代精神、理想信念、行为规范的凝炼和概括,可能是一定目的、某项任务的设定和指向,也可以只是一句忠告,一个提醒,一种关怀,一条信息,听不听、看不看,悉听尊便。生活是鲜活的,现实是客观存在的。笔者认为“口号”可以定义的宽泛些,就是指供口头传诵的简短句子。特点如下:有特定的内涵和目标指向;有时效性;简洁明了;口头传诵。利用口号、标语作为宣传手段,是极为常见的现象,可以说古今中外概莫能外。普京当选俄罗斯总统,那句“让人民过上好日子”的竞选口号功不可没,小泉纯一郎高呼“改革无禁区”的口号坐上了日本首相宝座。时下中国,从南到北,从东到西,口号标语伴你走天下。广告口号的发展演进回顾建国后的历史,最难忘的是一串串的政治口号,任何大的政治决策、政治主张、政治变革都在口号上打下了烙印。从政治学或社会学角度分析,各个不同时期流行的政治口号和某些宣传口号,为我们研究社会体制变迁和社会意识形态变迁及其线索提供了大量丰富的信息和素材;而同一时期流行的不同口号则为我们多侧面地展示了社会变迁的复杂性和曲折性。就现阶段而言,存在政治口号或带政治色彩的宣传口号多且滥现象,形式主义倾向严重。有些时髦口号只是为了装点门面或例行公事;有些口号内容本身假大空或缺乏科学性,行文粗俗生硬,有悖社会主义道德风尚和精神文明。但从另一方面看,这种现象和中国社会转型时期社会征候是一致的。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社会的急剧变迁超出了常规的想象力,旧的破除了,新的还在生成过程中,无论是制度还是观念的建构与完善,都还需假以时日,整个社会在相当长时间内将显现出新质和旧质共存,有序与无序交织的状态,社会的价值取向、利益主体多元化。与这种社会发展趋势相一致的是,社会心理的深刻变化:从封闭走向开放,从单一走向多样,从狭隘走向宽容,从僵化走向活跃。这一过程中各类社会群体、利益主体都想张扬自己,努力向社会表达自己的利益要求和价值观念,大众化的口号、标语成为他们宣传自己的有效手段和工具,于是谁都喊口号,写标语,口号、标语的泛滥也就不足为怪了。除了政治口号和带政治色彩的宣传口号外,铺天盖地的是商业广告口号。商业广告口号是19世纪以来现代广告活动成熟化和广告文案写作专门化后的产物,一句成功的广告口号不仅会给商品和企业带来巨大的现实利润,同时也成为商品和企业形象借助口碑流播的一面旗帜,从而鲜明持久地招引受众视线,诱惑人们由消费而生的种种欲望。商业广告口号大致可分为三类:第一类是直接或间接说明商品功能、品质的。如“洗衣用白猫,洗发用法奥”、“世界第一饮料可口可乐”、“味道好极了”、“喝了娃哈哈,吃饭就是香”、“迅速止痒,当然不求人”、“杀菌治脚气,请用达克宁”、“哪里有路,哪里就有丰田车”等。第二类是宣传企业文化和企业精神,树立企业形象和品牌形象的。如IBM的“科学、创新、卓越”,这是企业的整体定位,是企业文化特征的集中体现。“太阳神”的广告口号“当太阳升起的时候,我们的爱天长地久”,其含义深邃、意境深远,令人回味无穷。中国银行的“选择中国银行,实现心中理想”以实现人生理想、抱负为标的,为受众展现出一个在中行支持下开创美好未来的前景。在激发受众对生活增强信心的同时,也激发了受众对中行的信赖。还有如“真诚到永远”、“四十年沧桑岁月,中华永在我心中”、“全心全意小天鹅”等,都属这一类。第三类是传递现代的生活理念和科学的消费观念,引导人们进行正确和合理的消费的。“绿色食品 ”、“无公害食品”、“健康成就未来”等,口号的内涵丰富,隐含着人们的社会生活需求、情感需求、审美需求,它折射着人们的生活质量、消费观念、道德时尚。广告口号对社会变迁的反映广告口号是研究社会变迁的重要素材,它随手拈来,对历史没有任何的歪曲、粉饰,是最朴素、最直观的素材,但却真实、准确地记录了人们消费观念、生活观念转变和生活水平提高、社会文明进步的过程。我们将不同时期流行的一些广告口号罗列起来,就能生动地再现随着社会生产力的不断发展,人们生活质量步步提高的历史过程。不少市场营销学教材都会提到一个经典的案例:福特汽车公司销售广告口号的演变。1920年以前,生产的发展不能满足需求的增长,多数商品都处于供不应求的状况,在这种背景下,只要有商品,质量过关、价格便宜,就不愁在市场上找不到销路,有许多商品都是顾客上门求购。企业的精力集中于扩大生产、降低成本,生产出尽可能多的产品来获取利润。这时工业企业界十分流行的口号和观念是“我们会生产什么就卖什么”。此时,美国福特汽车公司大规模生产T型汽车,而且十分畅销,亨利福特这位汽车大王的口号是:“不管顾客需要什么颜色的汽车,我只有一种黑色的。”1950年以来,由于科学技术和生产的迅速发展使人民的文化生活水平不断提高,消费者的需要向多样化发展并且变化频繁,企业的经营哲学从以产定销转变为以销定产,企业和顾客的位置对调,市场观念发生重大革命,企业一切活动都以顾客需求为中心,企业把满足消费者的需求和欲望作为自己的责任,流行口号变成了“顾客需要什么,我们就生产什么”、“顾客是上帝”等等。福特汽车公司的口号也变成了“顾客需要什么颜色的汽车,我们就生产什么颜色的汽车 ”不同时期广告口号诉求内容的转变,展示的是人们的消费观念、生活方式逐步走向理性和科学的过程。1970年开始,国外许多企业、商家在作广告时不再满足于诉说物品原来设计所要满足的需要,即物品直接的、显性的功能,而且还在努力传递一些现代的生活理念,并竭力触发人们内心的追求和渴盼。这种变化的社会背景是西方国家提出了“可持续发展观”,对于片面追求生产增长而不顾环境的承受能力这种发展观提出了反思和批判,环境污染、资源短缺、人口爆炸、通货膨胀等一系列日益严重的社会问题引起了广泛关注。与此同时,在西方国家市场观念、营销观念悄然发生深刻变化,保护长远的社会利益成为公众的价值取向。对企业而言,它的生产既要在满足消费者需求的基础上获取经济效益,又要兼顾和符合整个社会的利益。渐渐的一些新鲜口号,如“绿色食品”、“绿色消费”、“绿色生活”、“生态生活”等等,流行于全世界,同时,人们注重生活质量、追求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新时尚和新观念成为一种新追求。另一方面,经过广告口号对人们听觉、视觉和心理的反复冲击,也会造就一种虚实相生的流行观念和时尚风气,反过来影响人们的消费趋向和生活方式。同样,在今天,只要我们注意对中外企业各类广告口号和品牌口号的收集,就能及时准确地把握时尚潮流的走向和消费热点的转换。近年来中国人的生活由温饱型转向小康型、富裕型,“吃得饱,穿得暖”已不成问题,现在想的是“有品味,会享受”,买产品重在买服务。这种发展趋势促使企业迅速应变,企业的竞争焦点和市场宣传点转向售后服务。一时间,服务开始摆脱原来作为产品的附加和补充地位,走上前台,成为整个经济发展的最重要因素。与此同时,和服务相关的口号风行世界。如在IT业,几乎所有著名厂商都不约而同地亮出了自己的服务口号:“金牌服务”、“全程服务”、“零距离服务”、“IBM就是服务 ”、“软件就是服务”、“分销就是服务”,“24小时昼夜服务”,如此等等,不一而足。保健类补品的广告口号则往往以“健康”为说词,以激发人类本能的生命意识,从而对所广告的产品产生不可抗拒的亲和力。“为健康每一天”、“健康是金,金施尔康”、“健康成就未来”、“新年送什么?送健康!”、“更黑更亮更健康”等,这是人们注重身体和健康,追求生活质量的一种写照。广告口号对社会的影响广告口号以其自身独特的方式记录着社会的变迁,同时悄然地对社会生活和社会文化心理起着作用。广告口号本来是为推销商品与服务而创作出来,但它并不象广告标题那样切实紧密地一一对应,实打实地贴合商品与服务的特点与优势,而是具有更广阔更丰富的容量。它常常要把商品与服务的特点、优势泛化到社会、人生、生活、真理等范畴,并以积极上进、乐观美满、轻松愉悦的生活样式呈现出来。在广告世界里,一条领带就是男人的世界,一个承诺就是一生朋友,一旦拥有就别无所求,一卡在手就能走遍神州;年轻没有失败,知识改变命运,有空间就有可能,世间自有公道,付出总有回报,生活原来可以更美的等等。还有一些广告口号表现出浓厚的人情味和趣味性。杉杉服饰的“不要太潇洒”、珊拉娜洗面奶的“只要青春不要痘”、双汇火腿的“省优、部优—葛优”等,在自然中透出幽默,并在笑声中悄然改变了世界。从“吸烟有害健康”到“公共场所严禁吸烟”,广告口号由提醒而至劝诫至禁止,这是社会文化心理变化的鲜明反映,也是对社会心理的变化引导和规范。曹铭宗先生在他的《台湾广告发烧语》一书的序言中指出:“一句为促销而创造出来的广告口号,却可能在‘为资本主义服务’之外,再产生升华作用。因为,这句广告口号可以搭上社会脉动,甚至呈现社会意义,被一传再传,最后变成了具有文化意义的广告流行语。”广告口号成了大众文化的一种表现形式。广告创意理论告诉我们:一则卓越的广告创意,一句脍炙人口的广告词不仅要准确、贴切、生动、巧妙地传递产品的概念和信息,展现产品的独到之处,而且要融入一定的文化背景,要努力理解人的深层次心理,洞察人性;要紧贴时代气息,把握某一阶段社会情感的流向。因此,广告口号的制作,不在于优美文字、华丽辞藻的堆砌,也不是歇斯底里的喊叫,它一方面要把所广告的商品(或服务)将给受众带来的利益告诉他们,以激发他们的购买欲望,从而促进消费;另一方面是真、善、美意境和人文关怀的传递,是社会文明进步的见证。参考文献:1.徐祝林.中华广告文化艺术[M].辽宁大学出版社,19962.张文和.口号与中国.[M].中共党史出版社,19983.曹铭宗.台湾广告发烧语.[J].国际广告,1995(5)============================================================================================================================================[摘要] 广告成功的关键在于新颖独特的言中行为及即广告语言。本文从言语行为理论的合作原则与礼貌原则的角度出发,结合实例对广告语言的语用特点进行了分析。[关键词] 广告语言 言语行为理论 合作原则 礼貌原则一、引言广告一词源自拉丁语,意为“警告或唤起注意”,其目标为认知、理解、说服与行为。它旨在引起人们关注并使其对企业及产品产生好感,进而产生购买行为。为达到其特殊交际目的,广告用语在内容表达与句法结构上均有独特之处。本文拟运用言语行为理论、合作原则及礼貌原则等语用学原理,并结合实例,对典型广告语言加以分析。二、语用学相关理论1.言语行为理论言语行为理论认为交际的基本单位是一定行为的完成。说话人通过说话执行一个或多个行为,其行为的实现能给听话人带来某些后果。该理论最初由Austin于20世纪50年代提出,认为完整的言语包括三种不同行为,即言中行为(用声音组词,联词成句,并用正确的语调说出来)、言外行为(话中带有用意所体现的言者交际意图)和言后行为(言语对听者产生的影响)。后Searle 将Grice的“会话含义”学说与之联系,提出间接言语行为等概念,丰富和发展了言语行为理论并使之成为语用学的重要研究内容。2.合作原则与礼貌原则(1)合作原则与直接言语行为1967年,Grice提出:在言语交际时,为相互了解、配合及使谈话顺利进行,人们应遵守合作原则。它包括四个范畴,即量准则(不多说,也不少说)、质的准则(说真话)、关系准则(要有关联)和方式准则(要清楚明白)。即应采用最直接最切题的方式真实地表达交际意图。这常要求使用直接言语行为的表达形式。(2)礼貌原则与间接言语行为但语言学界逐渐注意到人们在言语交际时常常违反合作原则,如使用间接而非直接的言语交际方式,让对方曲折意会而不坦率言传……等等。为解释这类现象,Brown, Levinson及Leech等在Grice理论基础上提出了与合作原则相益补的礼貌原则,核心是:言者应自己多吃亏而给人方便,令对方感到受尊重并获得其好感。据研究,对同一话题,越直接的表达方式越不礼貌。因此,遵守礼貌原常体现为使用间接言语行为的表达形式。3.合作原则与礼貌原则的关系理想的言语交际状态是尊重对方,与人方便,同时又直接快捷地表明说话意图,即同时遵守礼貌原则和合作原则。但实际应用中却少有这种情况。事实上,人们常常牺牲合作原则来遵守礼貌原则或牺牲礼貌原则来赢得合作原则。选择直接或间接的表达方式取决于交际双方的角色关系和交际目的。三、语用学相关理论在广告语言中的实际运用1.广告语言的语用特点商业广告涉及广告商、广告受众和广告商品三个方面。首先是由广告商制作、发布广告语言(言中行为),其言外行为是向消费者推销产品或服务,以达到促其自发购买的言后行为;而受众则凭借个人的认知和经验对广告语言加以揣摩、完成理解并采取相应的意向或倾向(受或不受广告影响),从而完成广告的交际过程。为顺利实现其劝说目的,即执行推销产品的言外行为,并进一步促使广告受众购买的言后行为发生,商家必须采用有效的言中行为。因此,广告成功的关键在于新颖独特的言中行为。2.广告商灵活处理合作原则和礼貌原则的关系一方面,广告商理应为受众提供最为直接、关联和适量的信息,以节省时间和费用,及让对方以最小的努力换取最大的语境环境,这本身即是对合作原则的遵守。但另一方面,广告交际要求受众购买产品或服务,本身属于指令性言语行为。因此,要严格遵守合作原则,广告商就应直接陈设其交际意图;然而,这对受众是极不礼貌的,反而不利于交际目的的实现。在此情况下,Leech提出广告语言应将礼貌原则作为第一性,合作原则作为第二性。他认为,对广告受众无礼将使交流的大门关闭,消费者将会不愿付钱购买,广告商就无法获得收益;因而,为说服消费者购买产品,广告商应有意识违背合作原则诸准则,通过遵守礼貌原则来迎合受众的消费心理。为此,广告商应隐藏真实交际意图,大量运用婉转间接的手法和礼貌的言辞,将指令性言语行为变为承诺性言语行为,最大限度地体现礼貌原则,尽量夸大受众所能获得的益,使之觉得物有所值,从而自愿花钱购买,最终实现其交际目标。3.具体运用方式举例(1)违反量准则如:Wwwhat's newww? At … gives you even more ways to explore land's end with even more ease, comfort, confidence and security. So, wwwhat are you wwwaiting for? 广告中多个“w”明显多余,违反了量准则,这种变异拼写的使用意在引起受众对该网站的注意。又如夸大产品性能以强调消费者可受的益:For real brain-scalding, colon-burning taste, try Joe’s Atomic chill. Made from 100% animal by-products and just a dish of diesel fuel. It's a burst of flavor that will make your tongue turn black and drop to the floor quivering in fear. So for a true gastro-intestinal assault, try Joe’s…广告用词夸张,对辣酱的描述诙谐生动,仿佛热辣辣的琼辣酱就在受众眼前,令人神往。(2)违反质的准则为增强广告效果,吸引人们的注意力,广告商常使用反语、隐喻等修辞手法。例如美国癌症协会广告:If people keep telling you to quit smoking cigarettes, don't listen… They're probably trying to trick you into living. 吸烟预警广告的目的在于让人们看到警示后停止吸烟,但如直接警告“stop smoking” 容易引起反感。广告有意识地使用反语来违背质准则,幽默委婉地表达了规劝警告意图,意味深长。再如:An extra rich and robust blend of Premium beaus, specially roasted to bring out all the flavor and aroma you expect from a gourmet coffee. 广告采用了隐喻手法,便于受众深刻理解蚕豆的风味并产生购买欲望。(3)违反关系准则广告有意识违反关系准则,借用似乎相关的名人来提高产品的知名度,而非强调产品质量本身,即利用消费者的攀比心理,以其熟知但与产品不相关的事物来提升产品地位,满足其虚荣心。如销路很好的“李宁牌”运动鞋及服装就利用了对明星的崇拜心理来增加产品竞争力。(4)违反方式准则为避免直接劝说的不礼貌,不少广告违反方式准则,使用双关手法以引起联想,间接劝说消费者购买。如在伦敦某机场一免税店前的广告:“Have a nice trip. Buy-buy!”广告用动词“buy”替换了同音异义的招呼语“bye”,意在劝说游客在离开前买些免税产品,亲切自然。又如:She's the nimblest girl around. Nimble is the way she goes. Nimble is the bread she eats. Light, Delicious, Nimble.广告中Nimble一语双关(面包名;聪明敏捷的),暗示Nimble面包使人聪明、行动敏捷;而该词的重复令人印象深刻,无须刻意吹捧即达到了其交际目的。四、小结总之,商品广告的交际目标在于促使广告受众消费。广告商灵活应用言语行为理论和会话原则,有选择地违反合作原则的某些准则来遵守礼貌原则,以间接的表达方式迎合消费者的心理需求,最终劝导其购买广告商品,成功地实现了交际意图。参考文献:[1]付红桥:汉英广告翻译中的语用失误[J].成都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3,11(4):23~25[2]何自然:语用学概论[M].湖南:湖南教育出版社,1992[3]Levinson, S. Pragmatics [M].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1983[4]郑建凤:浅析广告语言的语用基础[J].山西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1,28(1):109~112[5]丁俏蕾:广告语言中的幽默现象及其语用分析[J]. 浙江万里学院学报,2002,(1):114~117[6]Leech. G. Principles of Pragmatics [M]. New York: Longman, 1983[7]杨彬:从关联理论看英汉广告双关语[J].山东外语教学,2004========================上面的是网上找到的~你可以根据化妆品的实际情况自己修改一下~估计差不多~

非语言行为研究论文

跨文化交际中的语言行为与非语言行为摘要:语言行为是交际的主导因紊,非语言行为是语言行为的重要辅助手段。跨文化交际中,保持两者的和谙一致是交际双方都应遵循的原则。文章拟在非语言交际行为及其与语言交际行为之关系论述的基础上,阐述两者之间相互冲突的一面,并对于如何进免冲突、保持两者间的和谐进行深入的探讨和分析。关锐词:语言行为;非语言行为;跨文化交际人类交际有两种渠道:语言行为和非语言行为。生活中,人们主要通过语言进行交际。在研究交际的过程中,人们通常只注重语言行为,而忽视了非语言行为。但是,同语言行为的交际功能相比,非语言行为具有更真实地传递信息、更准确地表达情感等功能。在跨文化交际中,同语言行为一样,非语言表现形式在很大程度上不可避免地会受文化的影响,同样的形式在不同的文化中可能亦有不同的含义,这些差异在跨文化交际中往往会引起交际双方的误解,严重影响彼此的交际。本文拟对跨文化交际中的语言交际和非语言交际进行分析。一、非语盲交际1.非语言交际的界定“非语言交际(NonvethalConununieauon)指的是在一定交际环境中语言因素以外的,对输出者或接受者含有信息价值的那些因素。这些因素既可人为地生成,也可由环境造就。,,[’〕广义的非语言交际包括除言语交际以外的所有交际行为。狭义的非语言交际包括那些个人发出的有可能在他人头脑中产生意义的非语言暗示的加工过程,它是一种体现非语言行为的过程,在特定的场合或语境中要么独自出现,要么与语言行为同时发生。非语言交际是一门跨学科的学术研究,它的涵盖范围广,涉及到多个知识领域,如:人类学、心理学、跨文化交际学、社会语言学等。非语言交际基本上可以归纳为两大类:一类是体态语(Bodyhanguage),由人体各部分的动作来提供的交际信息,包括头部动作、面部表情、目光交流、手势、姿势、体触等。一类是场景(setting),由个体与环境相结合来提供的交际信息,包括时间概念、空间取向、沉默等。2.非语言交际的特点非语言交际相比语言交际有着几方面的特点:首先,许多非言语行为是多义的,它们在不同文化或地区有多种不同的甚至是相互对立的含义。如果对这种现象了解太少,一旦置身于不同文化之中,便很容易感到困惑并产生误解。其次,非语言交际具有非结构性,即:非语言交际没有正:式的结构或固定的模式,绝大多数非语言交际是无意识的,无章可循的。再者,非语言交际具有连续性。语言交际有始有终,持续的时间有限。非语言交际则不然,譬如,在激烈的讨论之后,辩论双方虽然不再开口,但是,丰富的面部表情却仍在传递着许多信息。3.非语言交际的模式语言行为与非语言行为有各自的规则。人们用语言交际时所使用的词语、句子等语言符号有着传情达意的功能。非语言交际也是一个符号系统,也有其特殊的传达信息的符号特征和功能。如,人的面部表情能通过眼、眉、嘴、鼻和脸部肌肉的运动变化传达快乐、悲伤、惊奇、恐惧、愤怒、蔑视、困惑等多种情感。因而非语言交际是一种通过对非语言信号的编码和解码传递信息、交流感情的过程。由此我们可以得出以下非语言交际的基本模式:信息发出者(编码)—非语言信号(解码)—信息接受者如上所示,信息发出者和接受者是交际双方本身,他们在各自的文化、知识、经验、心理等背景和具体语境下发出和接受信息。化差异带来的“咫尺天涯”的感觉就成为很自然的事了。避免冲突就要有意识地避免使用可能同语言行为发生冲突的非语言行为。此外,如果为了获得某种特殊的交际效果而使用与语言行为相冲突的非语言行为,交际者应持特别审慎的态度,并要及时考虑到对方能否接受这种冲突信息,以免造成不应有的冲突。因此,研究语言交际、非语言交际与文化之间关系的最为现实的意义就是要解决在跨文化交际中的文化冲突问题。三、语官交际与非语言交际关系的确认二、跨文化交际跨文化交际是指不同文化背景的人们(信息发出者和信息接受者)之间的交际,即信息的编码和译码由来自不同文化背景的人发出或接受。首先,应该肯定的是,语音、语法、词汇等语言形式在跨文化交际中会毫无疑问地发挥其不可替代的作用。其次,当语言交际发生障碍时,非语言交际的替代、维持甚至挽救交际的作用则不可低估。众所周知,能说会写另一种语言并不意味着对这种语言的理解不会产生偏差。因为词汇的字面含义毕竟有限,而理解的决定因素与文化息息相关,文化因素又往往隐藏在词汇之后,它包含了许多非语言交际因素在内。跨文化交际中,人们往往比较注意语言交际行为的正确性、合适性和可接受性,却容易忽略非语言交际行为和手段的文化差异及影响,结果文化误解和冲突频频发生。虽然先进的交通和通讯手段缩短了来自不同文化背景的人们之间的时空距离,然而这并未消除人们在心理上的隔阂。文有学者认为,在面对面的交际中,信息的社交内容只有35%左右是语言行为,其他都是通过非语言行为传递的。川还有人认为90%的信息来自非语言交际,由此,非语言交际在人际交往中的重要作用可见一斑。在交际中,一个人的举止和仪态所提供的信息量往往大大超过其谈吐所提供的信息量。人们自然流露出的各种表情、手势等非语言行为所反映出的信息同语言交际相比更真实、更准确、更适宜传达隐含的示意。依赖非语言的迹象来判断对方的真实意图和想法,能更好地体会只可意会不可言传的交际内容,从而使交际的质量升华。在很多语言表达不好或不屑用语言来表达的场合中,非语言交际行为能够或必须替代语言行为,使交际更精确、更具表现力。如果在跨文化交际中发生语言障碍,对非语言行为的依赖性就会更高。当然,对于非语言交际行为在整个交际过程中的作用及其与语言行为之间的关系,我们应该有一个全面正确的认识。一方面要看到,脱离非语言行为的孤立的语言行为往往难以达到有效的交际目的;另一方面也要认识到,非语言行为只有在一定的语境中才能表达明确的含义,而且一种非语言行为只有与语言行为或其他非语言行为配合,才能提供明确的信息。而脱离了语言行为,孤立地去理解或研究某一非语言行为的含义常常是难以奏效的。陈原认为:“人类进行交际活动最重要的交际工具当然是语言,但是交际工具决不只是语言。实际上,社会交际常常混合了语言与非语言这两种工具。”在语言交际中,语言与非语言之间是主与从的关系,客观地讲,语言是交际的主体,理所当然地处于主导地位,非语言暗示是语言的有力辅助工具。对于这一主从关系的确认不应有任何的动摇。在一般情况下,非语言交际行为对语言交际行为起到的主要是强调和补充的作用。它包含六个方面:补充(Co呷lementing),抵触(Contradic-ting),重复(R伞ating),调整(Re,lating),强调(Aeeenting),替换(substituting)。[,]首先,交际的主要意图要通过语言手段来实现,尽管非语言暗示传送的信息量很大,但对交际有实际价值的信息却是有限的,它们无论如何无法与有限的、但却系统连贯的语言表达相提并论,而非语言暗示则为交际的顺利进行提供必要的交际情景以强化和补充语言手段。其次,从交际的角度来看,两者的性质和作用大不相同。在某些方面,如准确、细腻地刻画交际者的心理活动,形象、生动地描述事物的形状、运动状态等方面,语言行为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但非语言暗示是影响语言交际效果的一个非常重要的因素,它能更丰富且准确地表现较为细腻的心理活动。与语言行为相比较,非语言手段有诸多优势:(l)更可靠;(2)有时更方便、更恰当。但是,当我们在肯定非语言暗示相对于语言行为有许多优势的同时,也要认识到它的局限性:(1)非语言交际是非结构性的,往往无章可循,变通性大;(2)非语言行为较多的是在无意识的情况下发生的,容易产生歧义;(3)文化背景的不同使非语言行为的研究者们很难找到诸如音素、音节、单词、句子等清晰的分析单位对其进行分析研究。四、语盲交际与非语育交际冲突的产生在谈论语言与非语言交际的冲突这个问题之前,我们有必要先了解一下词语的常规语义和隐含语义。所谓“常规语义”主要指一个单词、词组或句子的字面含义(uteralmeaning)。该意义为一般人所普遍理解,在具体的情景中不会产生歧义。同时,常规语义还包括那些约定俗成的引申含义。例如,pig一词的字面含义是“猪”,但该词还常用来比喻“贪婪的人”。这两种含义都已被人们普遍接受,都属于常规语义。而“隐含语义”是指一个单词、词组或句子所具有的通常不为人知的含义。这种语义由于使用频率较低,交际者无法依赖语言本身来揭示其隐含语义,因而常常130需要借助非语言的手段来进行确定。某些词语的隐含语义是无限丰富的,这些无限丰富的隐含语义与该语言单位的常规语义有着或疏或密、或正或反的联系。由于隐含语义不但具有隐蔽性,而且内容多样化,因此要使非语言行为与语言的隐含语义保持一致并不总是件容易的事。隐含语义的理解如果离开非语言行为的帮助,语言与非语言的语义指向有时会发生冲突。概括起来,语言与非语言的冲突有三种结果:(l)使信息的接受者无所适从,无法断定传递的哪一个信息是真实的。(2)两者搭配,传递出一种特别的混合效果。这种混合不是两种语义的简单叠加,而是在此基础上营造出的一种特别的语义或情感氛围。(3)两者搭配,但唯有非语言行为传递的信息是真实可信的。在跨文化交际中,当目的语使用者的语言表达能力欠佳时,交际者要从对方支离破碎的言语中判断出对方的真实意图,其理解的难度可想而知。此时,非语言行为的作用就显得特别重要。非语言行为要在跨文化交际中发挥作用必须具备下列条件:行为本身必须是信息的载体;编码和解码的程序必须是交际双方所熟悉的;载体的形式必须是双方都承认的。如果双方用不同的载体形式(非语言行为)表达某个意义,交际就会发生障碍。例如,拇指与食指合拢,其余三指伸直,这个动作在英美文化内是“很好、没问题”的意思,在我国是“三”,但在有的拉美国家它却是狠裹的动作。[3]语言行为与非语言行为的冲突并非只会对交际产生负面影响。实际上,我们时常会有意无意地利用两者的冲突关系以获得某种特殊的交际效果。例如用愉悦的面部表情去搭配包含负面意义的语句则会给人以不真诚的,或是“玩笑”的感觉。因此,交际中保持语言与非语言行为的和谐一致才是至关重要的。五、避免冲突、保持和谐1.使用一个“公共信号库”所谓“公共信号库”即交际双方知识和经验范围内的交叉重叠。只有存在这样一个信号库,发信方所要传递的内容才有被正确接受的可能。如手势“V”能正确传达“胜利”的含义是以交际双方都有这一先验信息为基础的。2.正确利用语境语境因素决定谈话的含义。谈话总是发生在一定的时间、地点和具体的文化背景下,话语的生成和理解在很大程度上是交际者根据对语境的认知而确定的。语境包括非语言语境、语言语境和认知语境。非语言语境包括交际场合、双方的身份、地位和彼此之间的关系及社会、文化背景等。语言语境和认知语境是指谈话的前言后语、过程及交谈者对影响交际效果诸多因素的综合分析、判断的能力。由于个体交际者的背景经历相异,必然会使信息发送者和接受者的认知和解码能力相异,最终导致交际双方认知和理解能力的差异性和不平衡性。要正确地推导和理解特定语境下的特定含义,就要综观语境诸要素。如果说语言交际的内容会因语境不同而变得模棱两可的话,那么非语言行为一般是情感或情绪的表露,它能丰富而准确地表现交际者的心理活动。同时,就效率而言,前者是无法与后者相媲美的。在不同语境下,对非语言信号的解码可实现情与景的完美交融。每一非语言行为都不是孤立出现的,也不一定都是有意识地要传递某一信息。因为非语言交际常常捉摸不定,难以察觉,同时,它又贯穿于整个交际过程中。非语言交际最能反映一个人的真实态度、心里活动和价值观念。[’]因此,交谈双方只有对语境统一建构和把握,使话语与语境有机结合,彼此才能应对自如,交际才能有效、顺畅。正确利用语境是避免语言行为与非语言行为发生冲突的另一重要前提。需要注意的是:在跨文化交际中识别非语言行为信息时要严防模式化或只看表面现象。排除非语言交际行为因文化差异带来的干扰就可以尽力避免冲突,实现语言与非语言行为的和谐沟通。3.正确理解非语言信号成功的交际仅仅依靠对语境的把握是远远不够的。在非语言行为的交际功能中,其伴随及协助语言表达这一功能尤为重要。非语言与语言行为的和谐在很多场合下都是在无意识的情况下达成的,或者说,伴随语言行为出现的非语言行为很多都是习惯性的。所以说非语言信号的正确解码对于语言表达的深层含义的理解是必不可少的,是正确的言语理解的重要保证。在有些场合,交际者需要有意识地使用某些与语言相和谐的非语言行为,以便使双方借助这些非语言行为确定语言行为所传递的信息是否正确。因为与语言行为相伴随的非语言行为往往不止一种,如果其中某一非语言行为背离了与语言保持和谐的原则,交际对方就可能对所接受到的信息表示疑惑不解。因此,保持语言行为与非语言行为的和谐,还应保证每一非语言行为传递的信息彼此间不发生冲突。4.进免文化冲突非语言行为和语言行为一样,在很多方面都具有明显的文化差异性。同一国家或民族的人们非语言交际行为并非完全一样,即使在同一地区,不同职业、不同年龄层次和不同文化水平的人之间,非语言行为也是千差万别的。在一种文化中,与语言行为相伴随的非语言行为的语义指向是和谐一致的,但在另一种文化中,两者的语义指向却可能是冲突的。对他种文化理解的欠缺会导致对非语言行为理解的偏差。例如,中国人在表示“吃饱了”时习惯用手轻拍自己的肚子。在这里“拍肚子”表示“吃饱了”是中国文化所做的诊释;而在美国文化中,表示“吃饱了”却是一只手放在自己的喉头,手指伸开,手心向下,意思是“已到这儿T”。[’]值得注意的是,非语言行为的差异比语言行为的差异所引起的文化冲突还要严重。非语言行为和语言行为一样,也是文化的载体。文化与非语言交际同样是密不可分的,非语言行为作为信息传递的手段也是文化的产物,是某一社会的共同习惯,不同的文化产生不同的行为准则。非语言行为的形成往往都由一定的文化环境所决定。在跨文化交际中,对异文化冲突信息的认知取决于信息输人者对对方语言、非语言行为及文化的熟悉程度。因此,文化差异是导致文化误解和冲突的主要原因。文化差异在非语言交际中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其一,文化不同,非语言交际行为和手段有别。相同的信息在不同的文化中会以不同的非语言交际行为和手段表现出来。在世界上大多数国家和地区,人们用点头来表示肯定,而在非洲某些国家,人们则用摇头来表示同意。其二,文化不同,非语言交际行为和手段相同。有些手势或动作在许多国家或地区都可使用,因而传达的信息基本相同。但在跨文化交际中使用这些手势时,首先要准确理解其含义,并注意其使用场合。其三,文化不同,非语言交际行为和手段部分相同。有些非语言交际手段或行为在不同的文化中有不同的使用范围。有些还具有高度的地方性,仅仅用于某些特定的文化或语言区域。例如:对亲密距离的理解,中国人和西方人亦有不同。在西方一些国家中,人们相互击掌、拥抱、亲吻面颊等是很常见的事情,但在中国,一般不会使用这种体触行为。要解决跨文化交际中非语言交际的文化冲突问题,就要在理解他种文化非语言行为的含义时牢记三条原则:第一,在注意某一非语言行为表现时不能忘记:在实际交往中往往是多种非语言行为同时配合行动。第二,任何人都无法列举和描绘出每种文化的所有非语言行为。但是,如果我们在跨文化交际环境中正确理解一些常见的非语言行为的信息,就可以对所需要的信息有一个概括的了解。第三,我们只有先了解本族文化的非语言行为,才能理解他种文化的非语言行为。I’1由此可见,要实现语言与非语言交际之间的和谐一致,就要充分重视非语言交际的文化冲突问题。跨文化交际成败的关键在于正确对待文化差异。跨文化交际研究的根本在于文化对比研究。通过文化对比,揭示不同文化之间的相同点和相异点,以及交流中可能造成的误解和冲突,排除文化干扰,实现顺利、成功的跨文化交际。那么要达到这一目标,首先就要学会排除文化干扰的正确、得体的方法。在了解目的语国家的非语言交际行为与手段的含义和特点的同时,了解目的语文化和母语文化非语言交际行为和手段的文化差异和文化冲突所在。其次,要学会正确、得体地处理文化差异和文化冲突的方法。正确理解在语言行为与非语言行为相结合的话语结构中的非语言行为的含义和文化特点。川

浅析跨文化交际中的中西方非语言差异论文

在平时的学习、工作中,大家都写过论文,肯定对各类论文都很熟悉吧,论文是我们对某个问题进行深入研究的文章。你知道论文怎样才能写的好吗?下面是我为大家整理的浅析跨文化交际中的中西方非语言差异论文,欢迎大家分享。

跨文化交际指本族语者与非本族语者之间的交际,也指任何在语言和文化背景方面有差异的人们之间的交际。通俗来说就是如果你和外国人打交道。

摘要:

跨文化交际研究的基本理念认为,不同文化背景的人们相互交往是一个非常复杂的过程,人与人之间的交流主要是通过语言行为和非语言行为进行传情达意,然而人们在交流的过程中,首先想到的往往是语言交际,殊不知语言交际只是人们交际的手段之一,而忽视了用非语言交际来进行表达。一切不是用语言进行的交际行为统称为非语言交际,包括眼神、手势、微笑、面部表情、服装打扮、身体接触等等。

关键词:

跨文化 语言交际 符号

非语言交际和语言交际有很大的不同,它没有固定的规则来约束,也没有一套确定的符号系统,它可以连续不断地使用,也可以配合语言行为进行更完整的交流会话。在非语言交际领域和语言交际领域中,文化因素都起着重要的主导作用。非语言交际中,同一个体态在不同的文化环境中表达的意思会有着完全不同的含义。非语言交际手段十分丰富,但是,在多数情况下都是与语言交际结合使用的,起着重复、加强、补充的作用,在我们走进一个饭店的时候,就会看到服务员一边说:欢迎光临,一边对我们微笑鞠躬这其中的动作都是对所说的话的一种补充,从而更生动形象地辅助语言交际顺利的进行,使语言双方在交际过程中更直观具体。

一、非语言交际的特点与作用

大量研究表明在实际交际过程中,非语言交际的可信度较大,很多非语言交际完全处于无意识支配之下,比语言行为更具有真实性。

首先,非语言交际没有正式的规则和模式,因此要准确无误地理解和表达非语言交际行为则需要综合把握周围的情况才可确定。例如,一个人用拳头打另一个人,既可以表示愤怒,也可以表示亲昵的关系,那么究竟是想表达什么意思就要在根据特定的语言环境来确定。

第二,非语言交际没有一套具有明确意义的符号系统,并且每个动作所表达的意义也不是固定的。例如,拇指与食指弯曲做“0”状,其余三根伸直,这个动作在英美文化圈内是“很好”、“没问题”的意思,而在我国却是数字“三”的意思。

第三,非语言交际在表达时可以是连续不断的。一个人来到任何一个地方,无论他是否有意识或者无意识,都在不断地进行着非语言交际。他的衣着、行为举止等都在不断地传达某种信息。

第四,非语言交际的手段有一部分是人类的本能的表达,例如,哭、笑、生气等一部分表情。而有些则是后天习得的,如一些手势、姿势和服饰等等。

二、中西方非语言交际中眼神、手势、身势、面部表情及服饰的差异

1.眼神表达的差异

眼神的传情达意的功能是我们在交际时运用的最为普遍的一个内容。西方国家的父母从小就会告诉他们的孩子,听别人讲话的时候一定要看着对方的眼睛,一是表示在聚精会神地听,二是表示一种诚意、一种尊重。而眼睛如果转移或者是看其他的地方就表示对讲话人的`不尊重,是一种不礼貌的行为。而在亚洲的许多国家人们则认为讲话时眼睛直视对方是不礼貌的。尤其是下级在听领导讲话时,下级的眼睛要向下看才是表示对领导的尊重。

眼神还对话轮转换起调节作用。听讲话的人逐渐加强对讲话人的注视,点头的次数增多,这说明话轮即将转换,听的人可能要接着讲话。“接替的暗示要想成功,对话的双方必须在交换角色的哪一点活力哪一点不远时目光接触。这些的暗示有助于我们了解何时放弃谈话,何时得到反馈并核实反馈何时继续相互作用。”[1]165

当我们看到陌生人时通常都是目光触即移开。如果与陌生人的目光触碰后迟迟不肯移开接触的视线,则往往包含着好奇、喜爱、产生兴趣等含义,尤其是一个男孩盯着一个女孩看了很长时间,则代表他对这个女孩子有好感。但是我们的文化背景中盯住陌生人看是不礼貌的,而白种人则不忌讳这些。

2.手势表达的差异

每个民族都会运用手势表达一定的含义,但同一手势在不同的文化中却可以表达出不同的意义。例如,将手掌平放在脖子下面,在我们中国是表示杀头的意思,而在英语国家里却表示吃饱了的意思。即使是同一民族,同一手势也具有不同意义。

每个民族又有他特有的手势,我们在跨文化交际中必须知道和了解其中的意思,比如:英美人把中指放在食指的上面是表示希望事情能够顺利的进行;美国人站在公路旁边向路旁的司机向上伸出大拇指,是表达他想打车,还有一些手势语也越来越国际化了,像:食指和中指做出“V”型就是表示胜利的意思,还有把两只手摊开,耸耸肩膀,表示“我不知道”或者“没有办法”的意思。

3.身势表达的差异

总的来说,南欧、中东、拉丁美洲地区的人们交流时动作较多,并且动作幅度也较大;而北欧、英美人,东亚地区的人的动作却较少、幅度也较小。

美国教师和学生在教室里站立和坐着的姿势与我国的师生是截然不同的。我们觉得美国学生在课堂上太随便,教师管理的不严格,而英美人则认为我们的教师管理的太死板,束缚了学生的自由。这就是因为教育思想和文化背景的不同所造成的差异。

在我国表示同意的时候可以用点头来表示,“而斯里兰卡人却习惯用微微摇头来表示肯定和同意,表达否定答复或不同意时则使劲的摇头,但在表示非常赞同、十分明白时则还是要点头。”[2]12可见不同的身势语,在不同的国家里有他独特的意义。

4.面部表情表达的差异

面部表情确实存在着民族种族的区别,不同民族表达情感的方式和程度存在着差异。我们通常认为西方人面部表情多,东方人喜怒不形于色,难以捉摸。而研究又表明男人更倾向于隐藏自己的感情,而女人则相对容易外露一些。

微笑方面也同样存在着差异,虽然微笑一般都是表达愉快心情或者是友好,但美国人认为笑是表示高兴或者认为某件事很有意思。日本妇女因为慌乱或者遇到尴尬的事情而微笑。

5.服饰穿着的差异

现代社会中,服饰作为文化标志的作用也越来越大。衣着象征着身份和职业,某些大型的公司都有自己公司特制的正式服装,公司的职员工作的时候必须穿上制服,在西方国家尤为重要。什么样子的场合搭配什么样式的衣服,在当今社会中是很有讲究的,正式的场合,如参加宴会、重要的会议要着正式的服装,在参加西方国家的社交活动中,请柬上往往都会注明着装的要求,印在请柬的右下角处,而像一些随意性的聚会则没有要求,穿些随意休闲的就好。

即将毕业的大学生,毕业论文是不可缺少的一项,但是毕业论文又是十分难写的,让很多同学挠破头皮也难以下笔。在这里我为大家展示一篇汉语言文学毕业论文,希望能够帮到同学们!

论文关键词 :非语言交际;文化差异;交际障碍

论文摘要: 非语言交际与文化的关系是非常密切的。在跨文化交际中,人们除了要懂得语音、语法、词汇等基础语言知识外,还必须掌握文字字面以外的蕴含了许多文化因素的非语言交际手段。从而就体态语、副语言、客体语、环境语等几方面的文化差异及其引起的交际障碍来阐述文化在非语言交际中的重要意义。

一、非语言交际的定义与种类

人类交际是语言交际与非语言交际的结合,非语言交际是整个交际中不可缺少的重要组成部分。西方学者对于非语言交际的研究始于上个世纪。Samovar认为,在面对面的交际中,信息的社交内容只有35%左右是语言行为,其他都是通过非语言行为传递的。有关非语言交际的定义有很多。根据Samovar的观点,非语言交际指的是“在一定交际环境中语言因素以外的,对输出者或接收者含有信息价值的那些因素。这些因素既可以是人为生成,也可由环境造就”。非语言交际涉及文化、民俗、社会学、人类学等许多领域,运用范围广泛,其语义也很复杂。非语言行为只能在一定的语境中才能表达明确含义,孤立地理解某一非语言行为的含义常常是难以奏效的。

关于非语言交际的涵盖范围,其分类方法有很多。胡文仲从跨文化交际的角度出发,将非语言行为大致分为四大类:体态语、副语言、客体语和环境语。体态语包括基本姿势、基本礼节动作以及人体部分动作所提供的交际信息;副语言包括沉默、话轮转接和各种非语义声音;客体语包括皮肤的修饰、身体气味的掩饰、衣着和化妆等所提供的交际信息;而环境语则包括空间信息、时间信息等。前两类可称为非语言行为,而后两类则指非语言手段。

二、非语言交际与文化

文化与非语言交际是密不可分的。许多非语言行为都是文化习得的结果,人们的非语言交际的形成和效果往往都是由一定的文化环境所决定。文化和绝大多数非语言交际行为都是代代相传和后天习得的,都是长期历史和文化积淀而形成的某一社会共同的习惯。在非语言交际中,有关文化的表达方式异常丰富,以至于文化学习的障碍主要来自于非语言方面的因素而不是语言方面的因素。Birdwistell认为,没有一种表现行为是适用于所有文化的;所有的行为都是文化的产物,而不是生理上的遗传或天生的。因此,通过非语言方式表达的一些情感都是某些文化所特有的。Samovar认为,通过了解某一文化的非语言表现的基本模式,我们可以探寻人们的举止态度;通过非语言行为模式可以了解一种文化的价值体系;通过对非语言行为的研究可以排除狭隘的文化优越感。非语言行为的差异比语言行为差异所引起的文化冲突更为严重,因为非语言行为一般是情感或情绪的表露。由此可见,由于文化差异造成的误解和错误破译信息是显而易见的。

1.体态语中的文化差异

体态语指的是传递交际信息的表情与动作,它是用以同外界交流感情的全身或部分身体的反射性或非反射性动作。它包括身体语言、手势语、态势语和体语等。体态语和有声语言一样,它也是文化的载体。在体触行为方面,中西文化差异体现得尤为突出。不少美国学者将英美文化列为非体触文化。在西方国家,人们对近体交际的亲密距离非常敏感,人们不才惯相互拥挤,每个人的潜意识中都在捍卫属于自己的领地。尤其是同性之间如拉手、勾肩搭背等行为都被视为禁忌。而在东方的传统文化中,近距离体触并不属于异常现象,人们甚至认为这是一种亲密、温暖的表现,如父母与子女之间,同性朋友之间的'体触都被认为是非常正常、完全可以接受的非语言交际行为。

2.副语言中的文化差异

副语言又称伴随语言,它一般指伴随话语而发出的无固定语义的声音。副语言中同样蕴含着丰富的文化内涵。其中最显著的方面之一是对沉默的不同态度。Hall曾把“沉默”作为他划分“高语境文化”和“低语境文化”的一条重要标准。在他看来,东亚文化如中国、日本、朝鲜等属于高语境文化。在这些文化中,信息往往是通过手势、对空间的利用甚至沉默来传递的,因此对信息的理解在很大程度上要依赖于语言行为以外的语境。在中英交往中,英语国家的人对中国人经常采取的沉默态度很不习惯。西方有的学者将东方人的“沉默”视为在人际交往中缺乏信心,甚至认为东方人的沉默态度是对交际对方的蔑视或侮辱。而中国人却很重视交谈中沉默的作用,认为停顿和沉默具有丰富的含义。恰到如处的停顿能产生惊人的效果,甚至具有“此时无声胜有声”的艺术魅力。

3.客体语中的文化差异

客体语言指人工用品,包括化妆品、修饰物、服装、衣饰、家具等。这些物品具备双重功能:实用性与交际性。以交际角度来看,这些用品都可以传递非语言信息,都可以展示使用者的文化特性和个人特征。东西方文化对嗅觉信息的感受也不一样。中国人适应人身体的自然气味,中国人很少习惯使用香水;而在西方国家,人们对这种人体的自然气味是很难接受的。因而无论男女都注重对身体气味的掩饰,都习惯每天使用香水。在跨文化交际中,我们需要注意正确对待来自不同文化背景的人的身体气味,即身体气味的文化差异,不能从本民族的喜好出发去厌恶、反感外族文化的生活习惯。

4.环境语中的文化差异

环境语也是非语言交际的一种重要形式。从非语言交际的角度来看,环境指的是文化本身所造成的生理和心理环境。环境语包括时间、空间、颜色、信号等。这些环境因素都可提供交际信息,所以环境语也能展示文化特性。

Hall在其《无声的语言》中对不同文化对于空间、领地、近体距离等的不同认识作了详尽研究。他认为,人的空间观念是后天习得的,因此人们的领地要求和空间关系在每种文化中都有其特定的规则与程序。文化不同,人们对空间的需求和与空间有关的交际规则也不同。在中国,人们比较能够容忍拥挤;而在英美国家,一旦公共场合出现拥挤,人们会马上尽量回避,因为他无法适应过近的近体距离与体触。西方人的领地观念明显强于东方人,如果他们认为自己无形的领域被侵犯,就会马上采取各种反应进行维护。领地观念最突出的心理反应是对待隐私的不同态度。英美文化中的人十分重视保护自己的隐私,这也是他们与中国人交往时感受到的最大的文化冲突之一。东西方文化对待时间的观念也不尽相同。一般来讲,西方人具有更强的时间观念性,他们非常注重守时,并十分珍惜时间。

三、结语

从以上阐述不难看出,在非语言交际中文化因素具有相当重要的地位。忽视了文化的重要性,必然会导致交际中的误解与障碍,最终导致交际失败。在跨文化交际中,了解文化差异是真正理解非语言交际行为的前提,它有助于消除不同文化的冲突与冲击,促进跨文化交际的顺利进行。

人际交往中的非语言沟通的作用在人际交往当中,我们当然主要是通过言语来沟通。但是,其实在言语之外,那些非言语沟通,比如说身体语言,手势,面部表情,眼神交流等等,也对我们的人际交往发挥着很重要的作用。这些非语言沟通有多重要呢?比如说,如果你掌握了那些非语言沟通的技巧,其实是会更有说服力的,在很多场合,比如恋爱、牌局、职业生涯等会更加地游刃有余。它是你情商的重要体现。事实上,我们无时无刻不在向别人传递着非语言信息,不论你是有意的,还是是无意的。他人通过自己的观察对我们的行为形成解读。非语言沟通主要用来体现我们的身份,以及我们与他人的关系。如何体现身份呢?在印象管理中,我们会通过去控制自己的一举一动来体现我们是怎样的人。例如,你在办公室想体现出你热爱工作的形象,你绝对不会说“我很勤奋,热爱工作!”,而是通过俯身电脑和材料来展示。那么又是如何体现关系的呢?比如你在和一个人见面之前,对方是初识者,你打招呼就会是中规中矩的点头、握手;而如果是老朋友,可能见面就是拍肩、拥抱。除此之外,非语言沟通还有很多的作用:1.重复:在别人问你路的时候,你除了用言语解答他,可能还会做一个手势指引他。2.补充:在说“谢谢”的时候,补充一个真挚的微笑,效果肯定比面无表情要好。3.替代:父母想要孩子在公众面前停止吵闹时,不是大声呵斥,而是给一个怒视的表情。4.强调:比如批评别人的时候,在用手指责性地指着对方,就是强调。非语言沟通的特点是模糊不清。就是我们很难从某人的那些非语言行为中准确地判断出他想表达的信息。比如一个人漫不经心的打扮就可以传递出这三种信号:1.他睡过头了。2.对于外在打扮失去了兴趣。3.只是想要更舒服一点。那么我们怎么知道他想表达他什么意思呢?还是推荐大家使用知觉核验的方法,将自己所想的,和别人真正所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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