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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用法律基础形考论文题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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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用法律基础形考论文题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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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用法律基础】形成性考核册答案【实用法律基础】形考作业一:一、填空题(每空2 分,共20分)1、习惯2、法系3、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4、行政主体5、法律心理 法律观念 法律思想6、国务院7、行政机关及其公务员8、职位分类制度二、不定项选择题(每题3分,共30分)1、B 2、ABC 3、ABCD 4、ABD 5、ABCD 6、A 7、ABC8、D 9、ABCD 10、ABCD三、名词解释(每题5分,共20分)1、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反映国家意志,通过权利和义务的实现达到一定社会秩序,并由国家强制力保障实施的行为规范体系。2、法律关系是指法律在调整人们行为的过程中所形成的特殊的社会关系,即根据法律规范所产生的关系。3、行政责任就是行政主体及其工作人员因违反行政法律规范而依法必须承担的法律责任,是行政违法所引起的法律后果。4、抽象行政行为是特定的国家行政机关在行使行政权的过程中,制订和发布普遍性行为规则的行为,具有普遍的法律效力。四、简答题(每题8分,共16分)1、我国社会主义法的本质表现。(1)法是上升为国家意志的以工人阶级为领导的广大人民的共同意志。(2)法所体现的以工人阶级为领导的广大人民的共同意志不是随意的,受到多种因素的制约。(3)法所体现的以工人阶级为领导的广大人民的共同意志归根结底是由我国的物质生活条件所决定的。2、行政行为的特征。(1)行政主体所实施的行为。(2)法律规定或授权的行为。(3)具有一定的裁量刑。(4)具有国家强制性和单方意志性。五、论述题(14分)【分析】在本案中,废品收购站的营业执照及相关手续均由陈某所办理,经营者为陈某。因此,应由陈某对收购站的非法行为承担法律责任。公安机关行政处罚的相对人应为陈某,而非陈某之子。市公安局将陈某之子作为违法主体进行处罚,属于对行政管理相对人的认定不合法,该处罚行为违法,应该撤消。此外,市公安局的处罚还存在违反行政处罚的法定程序、违反罚缴分离制度等错误。电大天堂【实用法律基础】形考作【实用法律基础】形考作业二:一、填空题(每空2 分,共20分)1、14周岁2、故意犯罪3、减轻4、从重 缓刑5、以自己的劳动收入6、直接财产内容7、要约 承诺8、预期二、不定项选择题:每题3分,共30分。1、ABCD 2、ABCD 3、ABCD 4、ABC 5、B 6、BC 7、CD 8、ABCD 9、ABCD 10、ABCD 三、名词解释:每题5分,共20分。1、紧急避险是指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不得已而采取的损害法律所保护的另一较小的合法利益的行为。2、民事法律行为是指以意思表示为要素,意义是表示的内容而引起民事法律关系设立、变更、终止的合法行为。3、时效是指一定的事实状态经过一定的期间即发生一定的法律后果的法律制度。4、债权人的撤销权是指当债务人放弃对第三的债权、无偿转让财产或者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处分财产而有害于债权时,债权人可以依法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所实施的行为的权利。四、简答题:每题8分,共16分。1、刑法的基本原则。(1)罪刑法定原则 (2)刑法面前人人平等原则 (3)罪责刑相适应原则2、民事法律关系的特征。(1)主体的私人性 (2)内容为私权利和私义务 (3)产生的自治性五、案例分析题:14分。【分析】 1、本案所侵犯的犯罪客体是公共交通运输安全。犯罪客体,是指我国刑法所保护的而为犯罪行为侵害的社会主义社会关系。 在本案中,很明显李某的行为侵犯了国家的财产权,但是由于铜质制动排气门是汽车的关键零部件,这些汽车在运输当中,一旦遭遇险情,刹车失灵,其后果不堪设想,严重危及到公共交通运输的安全。在这一双重客体中,立法者将公共交通运输安全作为主要客体。 2、李某的行为侵犯了公共交通运输安全,其行为构成破坏交通运输工具罪,而不应该是盗窃罪。 3、犯罪客体和犯罪对象的区别是:犯罪客体决定性质,而犯罪对象则不能。任何犯罪都损害客体,而犯罪对象却不一定受到侵害。犯罪客体是犯罪分类的基础,犯罪对象则不是。任何犯罪都有犯罪客体,但不一定有犯罪对象。【实用法律基础】形考作业三:一、填空题(每空2 分,共20分)1、智力创作成果2、103、64、205、技术方案6、自愿7、胎儿8、百分之三十五9、再保险10、诚实信用的原则二、不定项选择题:每题3分,共30分。1、AC 2、ABC 3、ABCD 4、ABCD 5、ABCD 6、ABCD 7、A8、C 9、BCD 10、ABCD三、名词解释:每题5分,共20分。1、商标权是指商标所有人依法对其注册商标享有的专用权。2、专利权是基于发明创造,由申请人向国家专利局提出专利申请,经专利局依法审查核准后,向申请人授予的在规定的时间内对该项发明创造享有的独占权。3、遗产是指公民死亡时遗留的并能依法转移给他人所有的个人合法财产和合法权益。4、股份有限公司是指依照公司法设立,全部资本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所持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四、简答题:每题8分,共16分。1、简述知识产权的特点。(1)知识产权的客体具有无形性。(2)知识产权具有专有性。(3)知识产权具有时间性。(4)知识产权具有地域性。2、简述结婚的条件。结婚的必备条件。(1)必须男女上方完全自愿。(2)必须达到法定婚龄。(3)必须符合一夫一妻。结婚的禁止条件。(1)禁止有一定血亲关系的亲属结婚。(2)禁止患有一定疾病的人结婚。五、案例分析题:14分。【分析】1、除外责任也称责任免除,是指保险合同规定的保险人不应承担的损失赔偿责任和不属于承保范围的风险和情形。它是保险合同中对保险责任的限制性规定。除外责任一般应在保险合同条款中列明。如果损害是由于除外责任列明事项造成的,保险人不承担支付保险金的责任。 2、在本案中黄某的死亡虽是自己行为所致,但不应属于除外责任意义上的自杀。行为人主观上没有自己死亡的故意,其行为实质是由于精神病造成。故黄某的死亡应定为因疾病所致死亡。这样,依团体人身保险条款第4条关于“因疾病或意外伤害事故致死亡的,给付保险金全数”的规定,保险公司应该给付保险金3000元。【实用法律基础】形考作业四:一、填空题(每空2 分,共20分)1、监督2、平等自愿、协商一致3、案件情况4、12 65、不动产所在地 被继承人死亡时的住所地法6、货物贸易关系 货物贸易二、不定项选择题:每题3分,共30分。1、ABCD 2、ABC 3、ABCD 4、BCD 5、ACD 6、ABC 7、ACD 8、ABCD 9、B 10、D 三、名词解释:每题5分,共20分。1、级别管辖是指按照人民法院组织系统划分上下级人民法院之间受理第一审案件的分工和权限。2、诉讼证据是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当事人等依照法定程序收集并审查核实,能够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根据。3、冲突规范是指明某种国际民商事法律关系应适用何种法律规范的总称。4、国际贸易术语是指在国际贸易长期实践中逐渐形成的,用以确定买卖双方在交货中的责任、费用和风险分担的一种国际贸易惯例。四、简答题:每题8分,共16分。1、民事诉讼的特有原则主要有:(1)当事人诉讼权利平等;(2)法院调解;(3)辩论原则;(4)处分原则;(5)同等原则与对等原则2、逮捕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必须具备下列条件:(1)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2)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3)有逮捕必要。五、案例分析题:14分。 【分析】《民事诉讼法》第120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除涉及国家秘密、个人隐私或者法律另有规定的以外,应当公开进行。离婚案件、涉及商业秘密的案件,当事人申请不公开审理的,可以不公开。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54条规定:商业秘密,主要是指技术秘密、商业情报及信息等,如生产工艺、配方、贸易联系、购销渠道等当事人不愿公开的工商业秘密。因此甲公司认为案件涉及商业秘密,申请不公开审理是合情合理的,也是符合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和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的,受诉人民法院应当同意原告不公开审理的要求。\\\\\PS:帮你下载此文件,我得用一分财富值去交换.希望对你有很大帮助.本来想让你自己去下载.没想到你还来求助.

“醉驾入罪”之我见 醉驾入罪” “醉驾入罪”之我见 醉驾入罪” 8 月 23 日上午,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举行第一次全体会议, 审议刑法修正案(八)草案,对“马路杀手”硬起了手腕,醉驾、飙车等行为拟 入刑定罪。草案规定: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或者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 逐竞驶,情节恶劣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月 25 日《新华网》 (8 ) 由此引发了关于“醉驾入罪”的大范围讨论。笔者在查阅了不少关于此类的 文章、讨论之后发现大多数的民众对于此事持支持态度。但也正是因此,笔者认 为“醉驾入罪”还当三思而后“刑” 。 o 强烈支持!明知道喝酒害人害自己,还硬要开车,一旦出事故这与故意杀人有何区 别! [ 看山山不高 2010-08-17 09:09:39 ] 0 字 [ 0/29/1 ] [ 中南海里的云 2010-08-17 09:12:40 ] 0 o 同意~这不仅关系到自己更关系到别人的生命!字 [ 0/9/0 ] o 坚决支持!要安以危险的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论处。 0 字 [ 0/7/0 ] [ 强国国王 2010-08-17 09:17:26 ] o 醉酒驾驶应判死刑,这种行为属于用极端方式危害公共安全。 09:22:57 ] 0 字 [ 0/10/0 ] [ laosiren 2010-08-17 o 对醉酒驾驶者追究刑责非但应该,而且很有必要。 [ 仁文主] 以上是从某论坛随机摘录下来的文字, 从这些话语中我们可以看普通出民众 对于“醉驾入罪”所持的态度。我浏览了几个比较大型的论坛,绝大多数民众对 于此事的态度为认同,认为这是一件绝好的事,只有少数人持反对并大多属于从 自身利益角度出发,更少数是纯粹认为醉驾入罪是欠妥的。 而我之所以认为醉驾入罪欠妥,正是由于大多数民众的反应而引起的。民众 的反应究其缘由还要推到已经解体的中华法系。中华法系开始形成于秦朝(公元 前 221 年~公元前 206 年),到隋唐时期(公元 581 年~公元 618 年)成熟。其 最主要的特点为:诸法合体,行政机关兼理司法。中国从战国李悝著《法经》起, 直到最后一部封建法典《大清律例》 ,都以刑法为主,兼有民事、行政和诉讼等 方面的内容。这种诸法合体的混合编纂形式,贯穿整个封建时代,直到 20 世纪 初清末修律才得以改变。 然而随着世界文明的发展,严刑峻法已经逐渐濒临消亡,在崇尚人权、民主 的发展潮流中,重刑轻民无疑是一种法治的倒退。中华法系的建立是由统治者便 于统治民众而逐渐形成的,是种自上而下的形成方式,诸法合体以刑为主,甚至 其中许多条款以刑代罚, 几千年来中华法系统治下国人的思想也受这种法律的约 束变得重刑而轻民。中国人总觉得“惩恶扬善”重点在“惩恶” ,但笔者认为且 不提西方思潮,就中国传统思想,就中国国情来说也应当把重点放在“扬善”而 非“惩恶” 。 欧洲自古有句法律谚语:风可进,雨可进,国王不可进。欧洲的法律体系早 在建成时就和中国的法律体系走上了完全不同的道路。 欧洲早期的法律是从民法 开始的,是建立在民众对私有财产的保护意识上的,是因为民众有了这样的要求 而建立了这样的法律系统。中华法系重刑则是和欧洲的全然相反。 中国人的惯性思维就是主张用重刑来约束人的行为, 我个人认为这并不是一 个好的习惯, 我认为国家的立法应致力于从宏观的角度渐渐改变这种不符合法律 精神的惯性,而非“顺应民意”的将这种传统思想扩大下去。 并且,按照“罪罚相当”的原则,酒驾在没有造成社会危害之前,法律就不 应处罚过重,给与适当的行政处罚足以。如今对并未造成社会危害的醉驾者处以 拘役,实际上就是“酷刑”了。而这次的立法草案可以说是对于此前频发“醉驾” 和飙车案的回应,笔者认为还是受了一定的舆论影响。正如全国律协宪法人权委 员会副主任陈有西所主张的,法律人还是冷静行事、用法律理性去分析判断一种 社会情绪为好,不应成为这种情绪的弄潮儿。

第一题:B(解释略,法律定义)第二题:A第三题:B(选项A和D,在行政许可法中,都必须是书面申请和回复,而选项C里,听证费用由机关承担而不是个人)第四题:B(A选项10周岁购买彩电超出行为人民事行为能力,C属于出售假冒伪劣产品,D属于违法交易,均属无效)第五题:B(人格权利仅限于个人本身,包括身体和精神方面,只有名誉权属于这个范围)第六题:D(直系亲属可以成为投保对象和收益对象,但朋友不属于这个范围)第七题:D(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八题:B(已构成医疗事故罪,属于疏忽大意的情况)第九题:D(符合侵占罪的构成要素,首先,贪污罪只能是国家公职人员及参照管理人员对国有,集体财产进行的犯罪;而职务侵占罪必须是以职务为便利,利用职务之便导致的非法占有;而盗窃罪本案的情形并不构成。而保管员占有他人遗忘物而拒绝归还,已经构成侵占罪的构成要素)第十题:A(我国刑事诉讼法明确规定,属于属地管辖,也是司法独立的表现)

实用法律基础毕业论文

“醉驾入罪”之我见 醉驾入罪” “醉驾入罪”之我见 醉驾入罪” 8 月 23 日上午,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举行第一次全体会议, 审议刑法修正案(八)草案,对“马路杀手”硬起了手腕,醉驾、飙车等行为拟 入刑定罪。草案规定: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或者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 逐竞驶,情节恶劣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月 25 日《新华网》 (8 ) 由此引发了关于“醉驾入罪”的大范围讨论。笔者在查阅了不少关于此类的 文章、讨论之后发现大多数的民众对于此事持支持态度。但也正是因此,笔者认 为“醉驾入罪”还当三思而后“刑” 。 o 强烈支持!明知道喝酒害人害自己,还硬要开车,一旦出事故这与故意杀人有何区 别! [ 看山山不高 2010-08-17 09:09:39 ] 0 字 [ 0/29/1 ] [ 中南海里的云 2010-08-17 09:12:40 ] 0 o 同意~这不仅关系到自己更关系到别人的生命!字 [ 0/9/0 ] o 坚决支持!要安以危险的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论处。 0 字 [ 0/7/0 ] [ 强国国王 2010-08-17 09:17:26 ] o 醉酒驾驶应判死刑,这种行为属于用极端方式危害公共安全。 09:22:57 ] 0 字 [ 0/10/0 ] [ laosiren 2010-08-17 o 对醉酒驾驶者追究刑责非但应该,而且很有必要。 [ 仁文主] 以上是从某论坛随机摘录下来的文字, 从这些话语中我们可以看普通出民众 对于“醉驾入罪”所持的态度。我浏览了几个比较大型的论坛,绝大多数民众对 于此事的态度为认同,认为这是一件绝好的事,只有少数人持反对并大多属于从 自身利益角度出发,更少数是纯粹认为醉驾入罪是欠妥的。 而我之所以认为醉驾入罪欠妥,正是由于大多数民众的反应而引起的。民众 的反应究其缘由还要推到已经解体的中华法系。中华法系开始形成于秦朝(公元 前 221 年~公元前 206 年),到隋唐时期(公元 581 年~公元 618 年)成熟。其 最主要的特点为:诸法合体,行政机关兼理司法。中国从战国李悝著《法经》起, 直到最后一部封建法典《大清律例》 ,都以刑法为主,兼有民事、行政和诉讼等 方面的内容。这种诸法合体的混合编纂形式,贯穿整个封建时代,直到 20 世纪 初清末修律才得以改变。 然而随着世界文明的发展,严刑峻法已经逐渐濒临消亡,在崇尚人权、民主 的发展潮流中,重刑轻民无疑是一种法治的倒退。中华法系的建立是由统治者便 于统治民众而逐渐形成的,是种自上而下的形成方式,诸法合体以刑为主,甚至 其中许多条款以刑代罚, 几千年来中华法系统治下国人的思想也受这种法律的约 束变得重刑而轻民。中国人总觉得“惩恶扬善”重点在“惩恶” ,但笔者认为且 不提西方思潮,就中国传统思想,就中国国情来说也应当把重点放在“扬善”而 非“惩恶” 。 欧洲自古有句法律谚语:风可进,雨可进,国王不可进。欧洲的法律体系早 在建成时就和中国的法律体系走上了完全不同的道路。 欧洲早期的法律是从民法 开始的,是建立在民众对私有财产的保护意识上的,是因为民众有了这样的要求 而建立了这样的法律系统。中华法系重刑则是和欧洲的全然相反。 中国人的惯性思维就是主张用重刑来约束人的行为, 我个人认为这并不是一 个好的习惯, 我认为国家的立法应致力于从宏观的角度渐渐改变这种不符合法律 精神的惯性,而非“顺应民意”的将这种传统思想扩大下去。 并且,按照“罪罚相当”的原则,酒驾在没有造成社会危害之前,法律就不 应处罚过重,给与适当的行政处罚足以。如今对并未造成社会危害的醉驾者处以 拘役,实际上就是“酷刑”了。而这次的立法草案可以说是对于此前频发“醉驾” 和飙车案的回应,笔者认为还是受了一定的舆论影响。正如全国律协宪法人权委 员会副主任陈有西所主张的,法律人还是冷静行事、用法律理性去分析判断一种 社会情绪为好,不应成为这种情绪的弄潮儿。

这个问题本身就有争议。我本来不想回答,但看以楼上答的,忍不住要说几句。楼上抄袭的文章中的主要观点,是认为醉驾入刑受了公众舆论的影响,所以,醉驾入刑是错误的,或是不合理的。那么这个人考虑没有考虑到醉驾对社会造成的危害有多大?它使多少不应该发生的人间惨剧一幕幕的发生?在中国这个地域宽广的国度,有法尚且不依,那无法不就更无法无天了吗?这种纯粹属于学者自认为理性的观点,不符合中国的实际情况。这种观点就象取消死刑一样,就算将来中国要取消死刑,也可能是几十年,甚至几百年后的事情了。因此,你写论文不可违背民意,国家代表的是民意,不是那少数人。

对的,你查到的是下半年考试的可选科目。全部考试科目见

人力资源管理(独立本科段)专业介绍(专业代码:020218)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是我国高等教育基本制度之一,是以学历考试为主的高等教育国家考 试,是个人自学、社会助学和国家考试相结合的高等教育形式,也是我国高等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人力资源管理(独立本科段)专业是为增强铁路系统和我省人才竞争 实力,提高人力资源的数量和质量,满足改革与发展的需要而设置的。同时,根据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特点,注重考核应考者运用所学知识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培养目标与基本要求: 本专业的培养目标是:以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为指导,培养适应社 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需要的、能较好地运用人力资源理论与技术解决现实问题的高级应用型专门人才。 本专业基本要求是:掌握本专业的理论知识和专业技能,熟练运用专业知识分析现实问题,并具备较好解决现代人力资源开发与管理问题的专业技能,具有良好的人际沟通能力和激励能力。 学历层次和规格: 本专业为大学本科层次,在总体上与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相同专业的本科水平相一致。 本专业各门课程均采取学分制,按百分制计分,60分为及格。各门课程考试合格后发给单科合格证书,同时取得该课程的相应学分。 凡按照本专业考试计划的规定,取得13门课程合格成绩、学分累计不少于77学分,毕业论文合格,思想品德经鉴定符合要求者,并核准专科毕业证后,发给本科毕业证书。 按照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授予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暂行规定》,由主考院校北京交通大学,根据本校学位授予的有关规定,授予管理学学士学位。 学生申请学位需参加北京地区学位英语考试,由石家庄铁路运输学校负责组织报名,学位申报按河北省自考办的程序申报。 人力资源管理(独立本科段)专业考试计划专业代码:020218 主考院校:北京交通大学序 号 课程代码 课程名称 学 分 课程类别 考试方式 备注1 03708 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2 必考 笔试2 00015 英语(二) 14 任选一门 笔试00016 日语(二) 14 笔试00017 俄语(二) 14 笔试3 00041 基础会计学 5 必考 笔试4 00051 管理系统中计算机应用 3 必考 笔试5 00052 管理系统中计算机应用(实践) 1 必考 实践6 00054 管理学原理 6 必考 笔试7 00182 公共关系学 4 必考 笔试8 00800 经济学 5 必考 笔试9 06088 管理思想史 9 必考 笔试10 06089 劳动关系与劳动法 6 必考 笔试11 06090 人员素质测评理论与方法 6 必考 笔试12 06091 薪酬管理 6 必考 笔试13 06092 工作分析 4 必考 笔试14 06093 人力资源开发与管理 6 必考 笔试15 06999 毕业论文实践 必做、不计学分毕业总学分 771 03130 现代科学技术基础 5 免考外语加考课 笔试2 04024 应用写作概论 5 笔试3 08118 法律基础 5 笔试

实用法律基础论文提纲模板

法律毕业论文提纲格式范文

现如今,大家肯定对论文都不陌生吧,借助论文可以有效提高我们的写作水平。那么你有了解过论文吗?以下是我收集整理的法律毕业论文提纲格式范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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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毕业论文提纲

标题:XXXXX

一:法律毕业论文提纲的前言

提出我黎民事.刑事.行政诉讼中大量存在无证人出庭作证既奇特又正常的征象。为引入正文作铺垫。

二:证人出庭之现状

首先提出执法要求证人作证的使命。引用.齐文远.姚莉.邹斌:>,载>1997年第6期,崔敏:>载>1998年第1期中证人出庭作证征象之稀疏作为本文论据之一,评释这种征象之紧张。

三:证人缺席的危害

证人缺席将使执法真实偏离客观真实,对当事人的正当职权造成侵害,同时将侵害执法公正。重要表现在 1无法保证书面证言的真实性 ;2无法保证书面证言的统一性。统一性是指提出的证据未被更换,最初提出的证据与庭审中出现的证据系统一物。引用张卫平主编>清华大学出书社;3 褫 夺了正当的质证权利。

四:证人缺席的源头分析

(一)大学法律毕业论文提纲格式

题目:

一、序言

提出我国民事.刑事.行政诉讼中大量存在无证人出庭作证既怪异又正常的现象。为引入正文作铺垫。

二、证人出庭之现状

首先提出法律要求证人作证的义务。引用.齐文远.姚莉.邹斌:<<新刑诉法实施过程中的几个问题>>,载<<法商研究>>1997年第6期,崔敏:<<刑诉法实施中的问题与建议>>载<<现代法学>>1998年第1期中证人出庭作证现象之稀少作为本文论据之一,表明这种现象之严重。

三、证人缺席的危害

证人缺席将使法律真实偏离客观真实,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同时将损害司法公正。主要体现在 1无法保证书面证言的真实性 ;2无法保证书面证言的同一性。同一性是指提出的证据未被替换,最初提出的证据与庭审中出现的证据系同一物。引用张卫平主编<<外国民事证据制度研究>>清华大学出版社;3剥夺了合法的质证权利。

四、证人缺席的根源分析

诉讼是一种法律行为必须依法进行,法律的健全是诉讼活动的保障,这是诉讼的客观要求。诉讼必须由人即诉讼主体来执行,诉讼主体的'意志必将在诉讼过程中打下自身的烙印,这是诉讼中的主观体现。因此证人不出庭作证作为诉讼中的现象,也必须从这两个方面寻找答案。即证人不出庭问题的解析必须置之于整个诉讼的背景下进行——这是本文的主要论点。

(二)大学毕业论文提纲格式规范

一、论文题目

从汤显祖《牡丹亭》中杜丽娘人物形象

——看“发乎情,止乎礼”的时代性

二、论文观点来源

“发乎情,止乎礼”出自《论语》,是古代形容男女关系的。发乎情,即人的情感在男女之间产生。止乎礼,就是受礼节的约束。汤显祖所说的“情”是指包括*爱之欲在内的人生欲求。可汤显祖在《牡丹亭》中强调真情,至情的时候,他始终指向的仍是社会现实,表现出对现世的热情和对道德的关注,更重视“发乎情,止乎礼”的教育作用。

三、基本观点

《牡丹亭》中杜丽娘能突破自身的心理防线,逾越家庭与社会的层层障碍,勇敢迈过贞节观,为鬼时,以身慰情人;在死而复生之初,能婉言拒绝情人的求欢,“发乎情,止乎礼”。有人认为,这是汤显祖思想的矛盾性,它在突破传统的同时,又在墨守陈规,是一种退步。而我认为 “发乎情,止乎礼”符合了那个时代的特征,而在现代,在女性贞操观念淡薄,过度追求个性解放的今天,其伦理道德意义就更为重要了。

四、论文结构

全文共分七节及结论。

第一节《牡丹亭》:介绍汤显祖及其作品《牡丹亭》中的主要人物及内容。

第二节《杜丽娘》:杜丽娘是人们心中至情与纯情的偶像,对于人物的塑造,我认为主要受汤显祖的文学思想和当时人们思想信仰的影响。

第三节《萌芽》:主要论述《牡丹亭》中杜丽娘爱情观的萌芽。她一面悲叹青春的虚度,个人才貌的被埋没;一面又执着于自由、幸福的追求,“一灵咬住”,始终不放。

第四节《冲破》:《牡丹亭》中杜丽娘死了,可是她的死不是生命的结束,而是新的斗争的开始。在摆脱了现实世界的种种约束之后,她果然找到了梦中的书生,主动地向他表示爱情,并以身慰情人,还魂之后还结为夫妇。

第五节《对抗“情,礼”》:杜丽娘与柳梦梅梦中约会,以最明确的方式宣示,爱情以及*爱,首先是年轻女子自身的需要。在超我层面上,她遵从礼教的束缚,在本我层面上,她有强烈的情欲本能。《牡丹亭》复活了*爱女神的形象,表现了*爱女神的抗争。

题目:xxxxx

一:序言

提出我国民事.刑事.行政诉讼中大量存在无证人出庭作证既怪异又正常的现象。为引入正文作铺垫。

二:证人出庭之现状

首先提出法律要求证人作证的义务。引用.齐文远.姚莉.邹斌:<<新刑诉法实施过程中的几个问题>>,载<<法商研究>>1997年第6期,崔敏:<<刑诉法实施中的问题与建议>>载<<现代法学>>1998年第1期中证人出庭作证现象之稀少作为本文论据之一,表明这种现象之严重。

三:证人缺席的危害

证人缺席将使法律真实偏离客观真实,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同时将损害司法公正。主要体现在 1无法保证书面证言的真实性 ;2无法保证书面证言的同一性。同一性是指提出的证据未被替换,最初提出的证据与庭审中出现的证据系同一物。引用张卫平主编<<外国民事证据制度研究>>清华大学出版社;3剥夺了合法的质证权利。

四:证人缺席的根源分析

诉讼是一种法律行为必须依法进行,法律的健全是诉讼活动的保障,这是诉讼的客观要求。诉讼必须由人即诉讼主体来执行,诉讼主体的意志必将在诉讼过程中打下自身的烙印,这是诉讼中的主观体现。因此证人不出庭作证作为诉讼中的现象,也必须从这两个方面寻找答案。即证人不出庭问题的解析必须置之于整个诉讼的背景下进行——这是本文的主要论点。

1 我国法律在实体方面和程序方面对证人出庭的规范都存在一定的缺陷

2 各诉讼主体的实践意志也在妨碍证人出庭

五:对策

1 完善相应法律法规,限制书面证言的使用

2 针对各自诉讼角色的不同制定响应的法律措施促使证人出庭。

论文提纲是一篇论文的骨架和纲领,也是一篇论文的雏形和缩影。下文是我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法学毕业论文提纲的范文,欢迎大家阅读参考!

一、辩护律师执业权利保障机制的理论途释

(一)辩护律师执业权利之界定

1.辩护律师执业权利的内涵

2.辩护律师执业权利的种类及特征

(二)辩护律师执业权利保障机制的概念与构成

1.辩护律师执业权利保障机制的概念

2.辩护律师执业权利保障机制的构成

(三)构建辩护律师执业权利保障机制的重要性

二、辩护律师执业权利保障机制的域外考察与启示

(―)域外辩护律师执业权利及其保障

1.域外辩护律师基本执业权利及其保障

2.域外辩护律师执业的保障性权利

(二)域外辩护律师执业权利保障的配套制度

1.司法审查制度

2.程序性裁判机制

(三)域外辩护律师执业权利保障机制的启示

1.对辩护律师执业权利的保障比较充分

2.赋予辩护律师执业豁免权

3.建立了较为完善的配套制度

三、我国辩护律师执业权利保障机制的实证分析

(―)我国辩护律师执业权利保障机制的现状

1.立法现状

2.司法实践现状

(二)辩护律师执业权利保障机制存在的问题

1.《宪法》对辩护律师执业权利保障缺失

2.立法规定过于笼统

3.《刑法》第306条的羁绊

4.辩护律师执业权利缺乏制度保障和法律救济

5.法律职业共同体缺失

四、完善我国辩护律师执业权利保障机制的若干构想

(―)建议废除《刑法》306条

(二)完善辩护律师执业豁免制度

(三)建立法律职业资格转换制度

(四)建立刑事司法审查制度

(五)探索建立以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为主的争议解决机制

(六)强化律师行业自身维权机制

(七)完骞侵犯辩护律师权利的程序性制裁机制

结语

如果把刑事辩护律师跟司法办案机关的博弈比作一场拳击竞技,那么辩护一方就是一个发育尚不健全的小个子,其对手控诉一方则是腰圆体宽的大力士,而且这个大力士还同时充当着裁判者的身份,随时可以叫停甚至把小个子对手判罚出局。这是一个多么“有意思”的场景啊!但这就是当前中国刑事辩护律师的现实困境。当然,从历史的角度看,这种现象已经是中国历史上难得一见的了,在清末以前,这是不可想象的。凭心而论,应该说现在己经是中国辩护律师处于历史上从未有过的“美好时刻” 了。在科学、经济、法律如此高速发展的时代,我们有什么理由来悲观地看待“大状”们的未来发展前景呢!可以预料在不久的将来,随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历程的不断推进,刑事辩护律师的地位会日益重要,刑事辩护的各种体制机制会日益完善,辩护律师的专业素养也会日益提高。

如果把刑事辩护律师跟司法办案机关的博弈比作一场拳击竞技,那么辩护一方就是一个发育尚不健全的小个子,其对手控诉一方则是腰圆体宽的大力士,而且这个大力士还同时充当着裁判者的身份,随时可以叫停甚至把小个子对手判罚出局。这是一个多么“有意思”的场景啊!但这就是当前中国刑事辩护律师的现实困境。当然,从历史的角度看,这种现象已经是中国历史上难得一见的了,在清末以前,这是不可想象的。凭心而论,应该说现在己经是中国辩护律师处于历史上从未有过的“美好时刻” 了。

在科学、经济、法律如此高速发展的时代,我们有什么理由来悲观地看待“大状”们的未来发展前景呢!可以预料在不久的将来,随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历程的不断推进,刑事辩护律师的地位会日益重要,刑事辩护的各种体制机制会日益完善,辩护律师的专业素养也会日益提高。

摘要 3-4

ABSTRACT 4

引言 7-8

第1章 法官释明概述 8-13

法官释明的含义 8

释明制度的起源与发展 8-10

释明性质的澄清 10-11

释明的分类 11-13

辩论性释明与处分性释明 11-12

消极释明与积极释明 12

事实释明与法律释明 12-13

第2章 法官释明的理论基础及其意义 13-24

释明制度与相关诉讼原则的关系 13-17

释明制度与辩论主义 13-14

释明制度与处分主义 14-15

释明制度与诉讼指挥权 15-16

释明制度与当事人平等原则 16

释明与程序参与原则 16-17

释明制度具有重要法律价值 17-21

公正价值 17-19

效率价值 19-20

社会价值 20-21

权利保障价值 21

法官释明能够促进实质正义目的的实现 21-22

法官释明可以防止诉讼中遭遇突袭 22-24

第3章 我国法官释明的立法、实践及其问题 24-34

我国建立法官释明制度的必要性 24-26

释明制度能够理顺法官与当事人之间的关系 24-25

释明制度能够弥补当事人的诉讼能力缺陷 25

释明制度制度能够提升司法公信力 25-26

我国释明制度的立法评析 26-30

法官释明的立法梳理 26-30

立法中的应当释明 26-28

立法中的禁止释明 28-30

释明的其他规定 30

我国法官释明的司法实践探索 30-31

当前我国法官释明存在的问题 31-34

第4章 完善我国法官释明制度的具体构想 34-42

法官释明的基本原则 34-36

公开原则 34

中立原则 34-35

适度原则 35

同等原则 35-36

个案释明原则 36

释明制度的立法模式选择 36-37

释明的行使主体 37-38

释明的内容 38-39

举证的释明 38

诉讼请求与事实主张的释明 38-39

释明的方式 39

不当释明的救济措施 39-42

结语 42-43

致谢 43-44

参考文献 44-45

攻读学位期间的研究成果 45

经济法律基础与实践论文题目

5、论商业欺诈与消费者权益保护6、论消费者知情权的法律保护8、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的惩罚性赔偿制度研究9、产品召回制度法律问题研究10、论有限合伙11、论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的有限责任12、论有限合伙与风险投资13、我国政府采购制度及立法问题思考 14、我国银行不良资产成因及对策研究 15、WTO下我国税收立法的思考

反不正当竞争法、反垄断法、消费者权益保护之类的很多啊~~~

经济学核心思想是物质稀缺性和有效利用资源,可分为两大主要分支,微观经济学和宏观经济学。如何做好经济学的论文选题呢?下面我给大家带来本科经济学论文题目选题方向,希望能帮助到大家!

公共经济学论文题目

1、地方公共经济影响下的城市设计研究

2、公共经济权力审计监控机理研究

3、基于公共经济理论的我国农村公路管养问题研究

4、中国公共经济管理转型对民办 教育 影响研究

5、当代中国公共经济与民间经济关系优化研究

6、公共经济视野下当代我国教育财政问题研究

7、经济权力审计控制效果研究

8、公共经济视角下的电信普遍服务研究

9、我国发展低碳经济的公共经济政策

10、论加强公共经济服务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供给

11、论经济公益诉讼

12、从美国三次经济危机论经济波动与公私经济互动的关系

13、1970年以来西方公共经济研究的 方法 论演进:阶段及特征

14、黑龙江省绿色经济增长的公共投资研究

15、政府公共物品供给模式转变对多元经济主体的回应性研究

16、论经济法的公共本质

17、公共产品定价权研究

18、公共经济视角下我国医疗服务供给中政府职责分析

19、中国商业银行的制度分析

20、缓解贫富差距之公共经济政策研究

21、中国公共经济管理转型对民办教育影响研究

22、我国电子政务发展现状及对策分析

23、公共财政视角下的彩票公益金法律制度研究

24、我国政府财务 报告 改革研究

25、公共产品定价权研究

26、我国城市公共设施市场化探析

27、地方政府物资储备体系研究

28、湖南省五团镇政府公共服务水平建设研究

29、新公共服务理论框架下青岛开发区政府管理模式改革研究

30、对单位制社区物业管理中的供给和需求关系的研究

31、覆盖城乡居民社会保障管理体制研究

32、公共基础设施支出绩效评价研究

33、市政经济发展研究

34、我国城市公用事业价格改革的市场化问题研究

35、公共品双层供给理论与实证研究

36、公共财政支出绩效评估研究

37、公共治理视角下税务行政危机管理研究

38、经济法行为的规范分析

39、论国有企业分类改革

40、公共产品价格调控法律问题研究

41、公共经济学视角下城市公共交通供给研究

42、公共物品有效提供的经济学分析

43、我国捐赠的公共经济学分析

44、新型城镇化背景下公共产品有效供给的经济学探索

45、基础教育公私伙伴关系(PPP)治理模式的公共经济学研究

46、公共经济学视角下关于“看病难”问题的制度分析

47、“春运”困境—公共经济学视角下的需求分析

48、基于实验经济学的公共物品搭便车行为研究

49、现代公共决策的经济学分析

50、增加农民工子女就学机会的公共经济学分析

51、基于公共经济学理论下的公共图书馆

52、经济学公共知识分子的媒介化成长与异化

53、中国商业银行的制度分析

54、赣州市廉租房运行机制分析

55、公共经济学视角下的中国纳税人权利保护研究

56、农民工市民化的公共经济学分析

57、基于公共经济学视角的城市经营主体分体论

58、公共经济学视角下雾霾严重的原因分析

59、公共经济学视角下的国家粮食安全问题研究

60、经济学视角下的物流公共政策研究

微观经济学论文题目

1、我国绿化工程监理微观环境分析

2、知识产权对微观经济的作用机理研究

3、外生驱动互联网消费增长的微观空间计量研究

4、房地产市场反周期宏观调控政策绩效的微观探析

5、劳动力成本上升对现代服务业企业升级的影响研究--基于微观企业财务层面以信息技术产业为例

6、宏微观因素对商业银行信贷风险影响的实证分析

7、经济责任审计促进经济增长的微观途径--基于“中国之谜”中政府官员的作用

8、中级微观经济学混合教学模式探索与实践

9、基于半鞅过程的中国股市随机波动、跳跃和微观结构噪声统计特征研究

10、中国经济发展新常态的宏观表象和微观基础

11、货币政策、所有制差异与商业信用再配置--兼论新常态背景下供给侧治理的微观路径

12、微观权力、自我技术与组织公民行为-- 人力资源管理 的后现代分析

13、增值税转型对我国微观经济的影响

14、商业性小额信贷机构市场定位微观制度因素分析--以某村镇银行和某小额贷款公司为例

15、城乡关系重构下乡村人口城镇化微观进程研究--基于家庭流动人口的视角

16、微观商业视角下的微信经济

17、应用型人才培养模式下独立学院微观经济学教学改革研究

18、微观开放性视角下创造力的多层次影响机制探究

19、农户劳动力资源配置的微观决策

20、微观经济与 企业管理 探讨

21、民营企业对外直接投资对企业内就业的影响--基于温州微观企业数据的实证研究

22、房产税、房价与住房供给结构--基于上海、重庆微观数据的分析

23、基于微观经济学方法的网格资源分配管理模型研究

24、森林转型的微观机制--以重庆市山区为例

25、我国纺织业企业创新与生产率关系的微观测度

26、人的自由全面发展视域下资源配置的微观机制

27、基于微观企业数据的产业空间集聚特征分析--以杭州市区为例

28、从微观管理视角浅析高校国有资产管理中的问题

29、“双创”背景下非正规就业对劳动力市场影响的微观分析--基于马克思劳动力价值理论视角

30、我国众筹融资的微观机理及宏观效应

31、金融市场微观结构理论综述

32、利率调控对房地产营销市场波动的微观作用机制探究

33、中国对外并购的绩效研究--基于制造业上市企业的微观分析

34、我国服务贸易出口的影响因素分析--来自微观企业层面的证据

35、市场微观结构下高频交易流动性--基于我国商品期货市场的实证研究

36、工商行政管理在宏观控制与微观搞活中的职能与作用

37、典型平原农区土地非农化对乡村发展影响的微观机理

38、贫困地区特色农业规模经营意愿的影响因素研究--微观农户视角的分析

39、中国政策性银行全要素生产率测度及影响因素研究--基于宏观与微观解构

40、中国产业结构升级的新视角--微观产品质量角度

41、新疆农民专业合作社微观运行障碍调研与政府责任分析--以吉木萨尔县为例

42、制造业可持续发展的微观经济分析--基于价格机制与制度结构的视角

43、微观视角下煤炭上市公司资本结构影响因素实证研究

44、优化农业科技创新风险投资微观运行机制的策略研究

45、低碳经济政策失灵的原因分析及应对 措施 --基于微观经济个体的视角

46、税制改革推动国家治理能力提升的微观作用机理研究--基于增值税转型对企业投资行为的影响

47、论宏观调控与微观自主的辩证平衡

48、基于微观动力视角我国上市公司市值管理绩效评价的研究

49、宏观经济政策与微观企业行为--拓展会计与财务研究新领域

50、以“供给管理”激发微观活力实现经济发展动力转型

51、试论我国宏观经济与微观经济协调发展

52、人民币汇率的市场微观结构分析

53、构建结构性政策和改革的微观机制

54、微观博弈视角下网贷平台道德风险的随机监督策略研究

55、基于微观视角的沿海发达地区乡村发展类型研究--以福建省福清市为例

56、微观视角下的农民福祉现状分析--基于主客观福祉的研究

57、混合所有制:基本经济制度的宏观和微观特征

58、网络时代零售业上市公司效率及微观影响因素的实证研究

59、食品供应链安全风险形成的微观机理--基于计划行为理论的实证分析

60、网络借贷监管须关注的微观问题

61、从微观角度研究信贷配给

62、贸易自由化对工资及其份额的影响--基于微观企业贸易参与的视角

63、微观企业全要素生产率测度方法的比较与应用

64、风险差别存款 保险 费率实证研究--基于微观审慎与宏观审慎相结合的视角

65、地方融资平台扭曲式发展的内在机理--基于微观企业理论视角

66、中国对俄出口稳定性的微观视角分析

67、我国“农民网商”的微观特征及问题分析--基于对福建省某“淘宝镇”的调查

68、中国城投债利差宏微观影响因素的实证研究

69、消费信贷中的微观经济主体决策机制分析--基于主流经济学和行为经济学的比较分析

70、人民币汇率预期影响股价的微观机理及 经验 证据

优秀管理经济学小论文题目

1、管理经济学教学模式研究——基于会计专业硕士(MPAcc)教育角度

2、“管理经济学”课程实践教学法探索与研究

3、管理经济学基本原理及其应用

4、管理经济学的教改实践与 总结

5、怎样提高EMBA“管理经济学”课程教学效果与效率——基于校企知识转移视角

6、人事管理经济学:一个述评

7、对管理经济学教学改革的思考

8、从管理经济学角度分析阶梯电价制定策略及其效益

9、基于管理经济学视角下的重大医疗纠纷成本控制

10、基于管理经济学视角的淘宝商城“双十一”案例分析

11、对《管理经济学》课程建设的思考

12、管理经济学对企业运作的启示

13、基于管理经济学视角的小米科技公司成长性分析

14、《管理经济学》课程案例教学初探

15、企业运作中管理经济学的启示作用分析

16、基于管理经济学视角的淘宝“双十一”成功分析

17、管理者的经济学——谈《管理经济学》的定位与发展

18、中国管理实践情境与MBA《管理经济学》教学改进

19、管理经济学教学中的问题与解决对策

20、构建适于中国应用的管理经济学新体系

21、人本管理经济学探索

22、企业运作中管理经济学的启示作用分析

23、管理经济学的学科定位及其局限性

24、基于有序Logistic回归模型案例教学满意度研究——以“管理经济学”课程为例

25、浅析管理经济学与企业、市场的关系

26、管理经济学视角下创新人才培养问题

27、课程分野、定位与案例的选择——公共管理“视角”下管理经济学教学的探讨

28、管理经济学中数学模型思想的应用

29、浅析案例教学法在《管理经济学》教学中的应用

30、论管理经济学在监理企业工作中的应用

31、医改与管理经济学研究分析

32、基于高职教育的管理经济学课程体系研究

33、《管理经济学》 教学方法 探讨

34、基于管理经济学视角的小米科技公司成长性分析

35、企业管理中管理经济学的应用

36、边际分析法在管理经济学中的运用研究

37、学校管理经济学的性质与边界

38、人本管理经济学探索

39、企业运作中管理经济学的启示作用分析

40、基于演化经济学的动漫品牌价值评价与管理体系研究

41、海洋综合管理的经济学基础研究--兼论海洋综合管理体制创新

42、企业核心竞争力的经济学分析

43、煤矿安全事故致因因素经济学分析与风险管理方法

44、信息安全的经济学分析及管理策略研究

45、新制度经济学视野下美国高等学校教师管理制度研究

46、我国林业生物灾害管理的经济学分析与对策研究

47、基于新制度经济学的公立医院薪酬管理研究

48、新制度经济学视野下美国社区学院教师管理制度研究

49、企业管理道德的经济学分析

50、新制度经济学视角下的我国职业教育管理体制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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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基础社会实践论文

让法律在心间长驻 我们生活在法制的国度,处处需有法,处处需遵法,而作为青少年,我们要应该让法律在心间长驻。 因为重要,所以学法 我们从初中开始便开设了法制教育课程,法律的重要性可见一斑。通过学法,我们对法律有了逐步的认知,法制观念也由此提高。我们懂得了在法律范围内什么事该帮,什么事禁止做。怎样行使权利,如何履行义务……而假如我们是法盲,也许在触犯法律后也不知道自己的行为是违法的,由此产生的后果就必定严重了,据统计,在各类犯罪人员中,不知道什么是违法行为或不懂法的人数占总数的一半以上。所以,学习法律是我们立足于法律社会的基础,是创造美好未来的重要保证。 因为重要,所以守法 遵守法律和宪法是我们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俗语有云:“没有规矩,无以成方圆。”法律的制定是维护社会秩序的根本途径,所以为了社会的安定,更是为了我们自身,我们必须自觉守法。而且法律所规定的内容,必定是着眼于公民的利益,因此我们没有理由反对,没有理由不遵循,更没有理由背道而驰。虽然我们有追求个性的自由,但这并不意味我们能标新立 异,无视法律的存在。与法律抗衡的结果只有一个,就是自毁前程。在我们身边,同龄人知法犯法的例子不胜枚举,而为了灿烂的明天,我们能不守法吗? 因为需要,所以用法 我们都曾做过这样的一道题目:当自身利益受到侵害时,该怎么办?回答是: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权利。我们是这样说的,但未必能完全做到。当我们真正遇到类似的事时,经常是“大事化小,小事化了”,从而放弃了行使权利。殊不知,这种息事宁人的态度是不明智的,是纵容他人的错误行为。既然我们学习了法律,就要善于运用,以法律之矛,攻违法之盾,敢于与黑暗势力作斗争,为社会尽自己的一份力。 法律是和谐之基,有了法律社会才能发展进步;法律是文明之花,有了法律公民才能提高素养;法律是实践之果,有了法律国家才能长治久安。因此,让我们一起学法、守法、用法,让法律在我们心间长驻!

我谈“发展才是硬道理” 2000年我毕业于一所中专学校的公共关系专业,四年的学习生活,让我学到了很多专业及非专业的很多知识,并且满脸自信和骄傲的走出校门,然而,在这几年中,我在工作上却是波折不断。 最初我在一家小公司做打字员,虽然工作简单,工资微薄,但初次工作的我仍然很高兴,且在父母身边很是逍遥。大约过了一年,我就想到外地走走,因为总觉得该在自己年轻的时候做点儿什么,不能安于现状了。于是,我来到了长春,因为近几年各大高校每年都扩大招生,我市的人才市场被大专、大本甚至研究生等高学历的人冲击着,中专的学历显得微不足道,我独自一人在这里费尽周折,终于在一家房地产公司做接待兼打字及整理资料的工作,正当我干劲十足时,半年后的公司一次大裁员中,我离职了,原因就是我是我们办公室中资历最浅、工作时间最短的人,虽然我理解到了现实的残酷,可仍然很伤心。接着,由于我文笔还算可以,虽然学历不高的我依然应聘到了一家酒店人事部做了文员,虽然工作轻松,很顺心,但我仍意识到自己在这儿没有太大的发展,难道我将来的生活就只能是这样吗?有了这个想法当然比自己在学校中显得成熟了许多,可是,更重要的是我意识到了知识的贫乏才是阻碍我发展进步的最大障碍,这才是我最应该认识到的最大的危机。 几年的努力,我的工作可是说是一个比一个好,如今,我在一所艺术院校上班,是一名外聘的行政人员,但该充电的时候也到了,我觉得一个人要想有真正的发展,只有渊博的知识,诚实正直的品质以及得体大方的言谈举止这几点结合起来,才会使自己的路越走越宽,于是我走进了远程教育的课堂,第一学期的学习使我兴奋极了,久违了的感觉全找回来了,尤其是通过理论学习使我的思想有了很大进步,对待一些问题及社会现象有了新的理解,同时,也使自己去掉了原有的浮躁。一个国家要想不被别国欺负,要想使自己的人民过得更好,只有不断发展、富强,在科技、文化、军事等各个方面提高我们的综合国力,而一个人要想使自己的生活得有价值,有内容,也只有通过不间断的学习,只有学习才会使自己真正发展起来,安于现状对一个国家及一个人都是不可取的,我们都要为自己立下一个目标,并且朝着这个目标坚持到底的走下去。 相信我们的祖国将来会更美好! 相信我的将来也一定是灿烂的! 参考资料:

法律在我身边有人也许会问,法律在哪呢?其实,它就在我们身边,体现在时时处处。譬如,你在地上乱扔东西、随意摘公园的花,这样做不仅破坏了环境,而且违反了有关环境保护条例;偷看别人的东西侵犯他人的隐私权,同样也犯了法;大街上,不遵守交通规则,乱闯红灯就违反了交通法规。还有许多例子,其实都是一些不引人注意的小事,也许每个人都这样做过,而自己从未觉得这样做是违法的。这都说明我们处在一种法盲的状态。 曾听到这样一件新闻:有三个十多岁男孩,父母都去大城市打工了,他们与爷爷奶奶生活在一起。每天早晨,爷爷奶奶都会给他们两三元钱,让他们买早点。可这三个男孩在不知不觉中迷上了电子游戏。时间一长,两三元钱满足不了他们玩游戏机的欲望。于是,三个人想出了一个点子:离村子不远的地方有铁轨,他们便去偷铁轨上的零件,卖了钱就去打游戏机,于是走上了犯罪的道路。 有四个因素促使他们走上这条路。一、这三个男孩的爷爷奶奶没有尽到监护责任,对孩子不闻不问,不了解他们。二、游戏机厅的老板没有依法办事,《未成年人保护法》中明确规定,不允许未成年人进入游戏厅、网吧等场所。三、男孩自己自控能力差,迷上了电子游戏机。四、收购铁轨零件的人明知这样做犯法,却还是收购了。 由此可以看出,法律对于一个人来说是多么的重要。如果人人都不去遵纪守法,试想一下,那时社会将会变成什么样?青少年朋友们,让我们携起手来,与法律同行,做新时代自觉守法的小公民。

一个人自出生起,依法成为我国公民起,就与法律结下了不结之缘,无论在家庭生活,学校生活还是社会生活中,法律都与其息息相关. 《今日说法》栏目,为我们讲述一个人生来,就受到我国法律的保护,又受到我国法律的约束.既充分享有法律赋予公民的权利,又必须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它告诉我们日常生活中,都会发生的犯罪事实,告诉人们如何做到是守法的好公民. 在现实生活中,公民都因种种纠纷,可通过"打官司"的途径,依法得到解决.公民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可得到法律的保护和援助.可公民一旦触犯了法律,实施了违法犯罪行为,要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今日说法》把相关的法律与公民的生活,法律与国家的治理有着密切的联系,我们就应崇尚法律,学习法律,做知法,守法的好公民. 今日说法与我 放假时,我每天都要看中央电视台的《今日说法》,可是开学了;又得同它分别了,终于学校在每天中午,打开电视让我们收看《今日说法》栏目,让我们认识法,更加了解法.我终于又能与《今日说法》相会了. 看了《今日说法》我变了,我变得懂事了,我懂得了什么事情我们该做,该认真的做,什么事情不该做,该坚决拒绝.件件真实的案件,告诉我们,孩子受法保护,学生受法保护,百姓受法保护,官员受法保护,国家一切公民,各种职业,各种合法利益都有法律的保护,但同样受保护的也同时受法的约束,总而言之法律是保护无违者的. 《今日说法》在生活中影响我,与别人发生冲突,不应头脑发热,总想以打架判胜负,这样往往会使自己无形中走上违法的道路.小偷,小摸是违法行为,应坚决拒绝,抢劫,敲诈也要受到法律制裁.当自己家人,朋友等的合法利益受到侵害时,吵架,打闹无济于事,而是火上加油,此时法律是我们维护自己合法利益的最有效,强大的武器.《今日说法》对我说要做个遵法,守法,护法用法的好公民. 让生命有更多的逗号 教室里播放着------------,我的心紧悬着,我的脸紧绷着.一辆辆超载的车冲断桥头,翻落山崖,一位酒后昏昏驾车的司机,一具具血肉不清的尸首,一起起触目惊心的事故引起对生命的思考. 人人都讲,人的生命只有一次,应好好珍惜.但为了方便,又有多少人在马路中横跨铁栏,有多少人横穿马路,试问他们得到的是真正的方便吗 假若是,这用冒着生命危险换来的方便值吗 为了利益,又有多少司机朋友酒后驾车,打着盹驾车,超了再超还想超呢 难道人们没有判断力吗 在生命的继续与其他各种事物中.许多人为了清闲而逃逸,为了享受而吸毒,在死神面前江郎才尽的认输. 生命交通,小小随意,付出的是生命的代价,请您遵守交通规则. 生命的继续与凋零是瞬间的定格,请你别为清闲而逃逸,为享受而吸毒而犯罪,请你别为生命过早的画上句号. 请您珍惜生命,让自己的生命拥有更多的逗号. 未成年人的素质真得要提高 最近学校开设了中午时间看《今日说法》这一套方针,我觉得这效果十分的不错,因为一来有助于我们提高一些法律意识,而且还可以让我们关心一些国家的事情.时间一天天的流逝,电视里演播的事例也不例外,但令我最触目惊心的是这个案例. 未满十八周岁的一对舒家的兄弟祸害了一位五六十岁的老太婆,这个老婆婆与老伴儿到芦苇塘里割芦苇,因身体不适,在岸边休息.而此时她的老伴正在芦苇塘里工作着.两兄弟一起祸害了老婆婆,这件事真是骇人听闻,哪有素质教育这么薄的青少年,不但他们俩的父亲,还硬强求这对兄弟俩不承认这桩事,并托邻里的人做伪证,这个行为不但使他们陷入法律制裁的旋涡,而且还阻碍这个案件正常运行.他们的行为与做法终究逃不过法网.正所谓"天网恢恢,疏而不漏"吗 青少年是祖国的花朵,是祖国的未来,是祖国兴旺发达的不竭动力,是祖国的明天,但是不是每一个青少年都是这样的呢 完全不是,作为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我们应提高素质教育,增强法制教育,做一个合格的青少年. 同学们,你们做到了吗 如若没有,快快加油吧! [ "把法带回家"活动之一] 我校是市首批"青少年法制学校",我们充分发挥"青少年法制学校"的作用,积极开展"与法同行"系列法制教育活动,以"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为重点,充分发挥"青少年法律学校","少年警校","警校共建"的教育功能,使同学们学会用法律的手段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以"与法同行"为主题,采用多种形式学习《青少年法制教育辅导材料》一书,开展"五个一"活动:"读一本法制读物","办一期小小报","开办一次模拟法庭","举行一次'法在我心中'主题队会","开展一项社会实践活动".各班开展了"法制故事大家说","我把法带回家"活动,同学们通过上网查资料,阅读法律丛书,收信了许多法律方面的资料,以故事的形式进行班级故事比赛,与爸爸妈妈同学法.在"12·4"法制宣传日这一天,让学生观看了中央电视台的法制宣传日特别节目,使学生在增长法律知识的同时明白了遵纪守法的重要性. 2004年开展法制教育的主题是:"我把法带回家".2004年11月14日下午,我校请来了共建单位城中交警大队的交警,给同学们进行了交通法规知识讲座,并让学生把"'我和爸爸妈妈同学法'——家长,学生学习交通法规知识问卷"带回家,与爸爸妈妈共同答题,学校将奖励表现优秀的学生与家长. 12月9日下午,我校与县国税西城分局,地税分局根据今年的税法宣传主题:"依法诚信纳税 共建小康社会"开展了"税法进校园"活动.以相声,小品,演讲,歌曲,对口词,税法知识讲座等形式进行税法宣传,并让学生把税法带回家,通过税法知识答卷向家长宣传有关税法. 12月10日下午,全体师生在操场听《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暨案例分析报告会,学习有关法规. [ "把法带回家"活动之二] 构造"三位一体"的法制教育格局 我校把开展"学生带法回家"活动,作为加强青少年法制教育的一项具体工作来抓.早在1997年就着手试点,1998年,在全校学生中广泛开展"带法回家"活动.这一活动使学校,家庭,社会法制教育一体化,取得良好的法制教育效果.首先,学生在带法回家之前先学法.到目前为止,全校学生平均带法回家达次以上,涉及的法律法规有50部之多.借助"学生带法回家"这个平台,增加学生了解掌握法律法规的知识面,对学生法律意识形成有积极的作用.通过"学生带法回家",锻炼和培养学生宣讲法律的能力,也进一步检阅和巩固了学校法制教育的成果.通过学生把法带回家,使学校法制教育工作向社会家庭延伸,起到一个带法,全家学法,社会受益的教育效果,尤其是突破和解决了一直困扰我镇的城乡村(居)民普法落实难的问题,对普法规划的落实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 "学生带法回家"活动开展至今,已经形成了一些行之有效的做法,并逐步走上形式多样化,活动规范化的良性发展道路.首先是做到三规范,即带法本规范:由校统一编发给每个学生人手一本带法专用本.带法本用于学生抄写带法内容,记载家长学法后的心得及签字和老师查阅后的评语.带法内容规范:带法内容由学校所在镇普法主管部门提供,主要涉及三个方面.一是每年向民普及的"共学法"内容;二是教育部门专业法律法规及与青少年法制教育相关的内容;三是学校辖区村镇重点治理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内容.其次是带法形式多样化.如对于农村村民,除了直接宣讲法律条文外,老师们还自编案例,讲故事,再通过学生讲给家长听,以案释法,这样一来,使那些文化程度不高的家长更容易接受法制教育.高年级的学生除了抄写带法内容外还要求把带法宣传的内容通过漫画形式表现出来,或自己制作法制手抄报给家长看.学校还经常开展"法在你身边",法制故事演讲会和组织法制手抄报,法制漫画的展评等活动,以促进学生带法释法的能力.第三是检查督促经常化.把"学生带法回家"活动列入普法验收计划,并作为年度定期检查评比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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