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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司法》杂志社【主管】最高人民法院【主办】最高人民法院【编辑委员会主任】沈德咏【编辑委员会副主任】邵文虹 倪寿明【委员】(按姓名笔划为序)卫彦明 孔祥俊 刘志新刘学文 刘贵祥 任卫华杜万华 宋建朝 宋晓明张一丽 杨万明 罗东川周 峰 郑学林 胡云腾宫 鸣 赵大光 柳福华俞灵雨 高贵君 高憬宏【编辑】《人民司法》杂志社【总编辑】柳福华【编辑部副主任】赵沨 电话【《人民司法•应用》责任编辑】 刘 嵘(综合、执行) 电话 何艳芳(刑事) 电话 杨海燕(民事) 电话 孙晓光(商事、海事) 电话 戴建志(知识产权、行政)电话 【E-mail】 【《人民司法•案例》责任编辑】 宝玉(刑事、行政) 电话 车红蕾(民事、执行) 电话 周庆华(商事、海事、知识产权)电话 【E-mail】【出版发行】《人民司法》杂志社【刊 址】北京市崇文区北花市大街9号【电 话】【邮政编码】100062【国内统一刊号】CN11-1602/D【国际刊号】ISSN1002-4603【广告经营许可证】京崇工商广字第0061号【发行查询】【激光照排】北京纺印图文制作有限公司【印刷】河北新华印刷二厂【出版日期】每月5日、20日【每册定价】12.00元(免邮寄费)

按照杂志社给定的地址投稿,好像还可以用e-mail的另外你要发表学术文章评奖应该对杂志社是有要求的吧?核心刊物还是优秀刊物?这个是不一样的,最好说一下要什么样的可以优先考虑下你们学校的学报

《人民司法》杂志社编辑部(人民法院报社)

地址:北京市崇文门区东花市北里西区22号(花市大街9号)邮政编码:100062电话:

交通:

1、小市口 - 公交站 54米

途径公交车: 8路 12路 525路

2、南花市大街 - 公交站 266米

途径公交车: 12路

3、北花市大街 - 公交站 302米

途径公交车: 12路

4、东便门 - 公交站 337米

途径公交车: 25路 29路 39路 43路 44内44外 59路 525路 674路 特2路 夜10内夜19路 夜24路 夜28路

5、东花市大街 - 公交站 431米

途径公交车: 8路 12路 525路

6、广渠门内 - 地铁站 619米

途径地铁: 地铁7号线

直接向杂志的编辑部投稿就行了,只要他们采用了就可以发表了

人民司法杂志

《人民司法》杂志社编辑部(人民法院报社)

地址:北京市崇文门区东花市北里西区22号(花市大街9号)邮政编码:100062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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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小市口 - 公交站 54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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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南花市大街 - 公交站 266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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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北花市大街 - 公交站 302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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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东便门 - 公交站 337米

途径公交车: 25路 29路 39路 43路 44内44外 59路 525路 674路 特2路 夜10内夜19路 夜24路 夜28路

5、东花市大街 - 公交站 431米

途径公交车: 8路 12路 525路

6、广渠门内 - 地铁站 619米

途径地铁: 地铁7号线

《人民司法》杂志社【主管】最高人民法院【主办】最高人民法院【编辑委员会主任】沈德咏【编辑委员会副主任】邵文虹 倪寿明【委员】(按姓名笔划为序)卫彦明 孔祥俊 刘志新刘学文 刘贵祥 任卫华杜万华 宋建朝 宋晓明张一丽 杨万明 罗东川周 峰 郑学林 胡云腾宫 鸣 赵大光 柳福华俞灵雨 高贵君 高憬宏【编辑】《人民司法》杂志社【总编辑】柳福华【编辑部副主任】赵沨 电话【《人民司法•应用》责任编辑】 刘 嵘(综合、执行) 电话 何艳芳(刑事) 电话 杨海燕(民事) 电话 孙晓光(商事、海事) 电话 戴建志(知识产权、行政)电话 【E-mail】 【《人民司法•案例》责任编辑】 宝玉(刑事、行政) 电话 车红蕾(民事、执行) 电话 周庆华(商事、海事、知识产权)电话 【E-mail】【出版发行】《人民司法》杂志社【刊 址】北京市崇文区北花市大街9号【电 话】【邮政编码】100062【国内统一刊号】CN11-1602/D【国际刊号】ISSN1002-4603【广告经营许可证】京崇工商广字第0061号【发行查询】【激光照排】北京纺印图文制作有限公司【印刷】河北新华印刷二厂【出版日期】每月5日、20日【每册定价】12.00元(免邮寄费)

往《人民司法·天平》投稿当然有用了。《人民司法·天平》是最高人民法院机关刊《人民司法》(旬刊)旗下,具有很高的权威信。2022年,《人民司法》杂志社将与河北省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共同举办第七届“天平杯”有奖征文活动。

人民法院报是由最高人民法院举办的报纸,一般都刊登各地法院和法官的工作情况,也刊登一些有意义的案例。而人民司法是由国家司法部举办的杂志,一般刊登各地司法机关的工作情况,你可以根据自己的工作和生活情况,对他们进行选择的。

人民法治网人民法治杂志社

《人民法治》知网全收录,但不是核心期刊。《人民法治》(月刊)创刊于2015年,是由中国法学会主管、中国行为法学会主办的一份法治类综合性期刊。《人民法治》充分利用中国法学会、中国行为法学会聚合的权威专家资源,致力追求研究性、思想性、前瞻性、可读性,推进法治理论创新、法律制度创新和法治文化创新,促进法治研究成果的推广和应用转化,为实现依法治国总目标提供理论和智力支持,从而推动法治中国建设。《人民法治》以“为良法善治发声、为公平正义张目、为法治中国建言、为中华复兴鼎力”为办刊宗旨,主要面向全国各级政府、公检法司等国家机关、高等院校法学教育部门和法治研究机构和相关学术团体,以及有关企事业单位。《人民法治》杂志主要栏目有:特别策划、法律实施、法治论坛、法治评论、人物访谈、法治观察、法治实践、法治调查、一线报道、法治文化、法治资讯。

人民法制网是由中国法学会主管,中国行为法学会主办的政法类新闻网站。人民法治杂志是由中国法学会主管,中国行为法学会主办的一份法治综合类期刊。就是一个在网上的法制刊物,一个在线下的法制刊物。

《人民日报》当然属于国家级刊物人民日报是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机关报,1948年以前中共中央机关报曾经是《解放日报》(现在是上海市委机关报)。《人民日报》创刊于1948年6月15日,由《晋察冀日报》和晋冀鲁豫《人民日报》合并而成的中共华北局机关报《人民日报》在河北省平山县里庄创刊,毛泽东同志为该报题写报头。1949年3月15日,《人民日报》报社迁入北京(当时的北平)。同年8月1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诞生的前夜,中共中央决定将人民日报转为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机关报。是当今中国最具权威性和影响力、发行量第二大的综合性报纸,每天发行量曾高达300万份。并被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及世界报业协会评定为世界十大主要报刊之一,是国际上最具有国际影响力报纸之一。人民日报作为党和政府的喉舌,作为中国对外文化交流的重要窗口,作为展现蓬勃发展社会主义新中国的舞台,人民日报积极宣传党和政府的政策主张,真实记录中国社会的每一滴变化,及时报道中国正在发生的深刻变革。同时人民日报充分反映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意愿要求,及时交流各行各业信息,同时密切关注世界风云变幻,客观准确报道国际时事消息。人民日报作为推进中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促进世界和平与发展,发挥了重要的、杰出的、不可替代的作用,受到了党和政府的高度肯定。60年以来,人民日报无愧于时代与人民,已经得到亿万普通中国民众高度信赖及国际社会高度赞誉与信任。

正厅级。查询国家级别划分政策信息显示,级别是按照从上到下来划分的,是代表一定的岗位的,人民法治杂志社社长是正厅级。人民法治杂志社主要从事期刊订阅及增值电信业务中的信息服务业务(互联网信息服务),并非《人民法治》杂志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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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中国司法》杂志社,是由司法部主管、司法研究所主办、法律出版社协办,立足于司法行政领域,面向法律界和法学界的应用法学类理论刊物。围绕监狱体制改革、劳教工作特色化、社区矫正、公职律师、公证体制改革、国家司法考试制度、司法鉴定制度、法律服务管理制度、基层司法所改革、人民调解制度、司法行政法制化建设等司法行政理论建设以及法学理论研究、司法实践中遇到的难点、热点问题,对栏目设置作了全新调整,开辟了权威人士访谈、部颁规章解读、司法行政理论、司法制度论坛、言论广场、探索与争鸣、监狱制度、劳教制度、司法考试、律师制度、公证制度、基层司法行政、普法依法治理、法律援助、司法行政信箱、法官检察官警官论坛、案例赏析、法治随笔、域外司法、理论动态、军事法制、来稿摘登等栏目,致力于推进司法行政理论建设,关注司法行政实践探索,传播先进司法行政理念,把刊物营造成为司法行政系统工作人员、公检法等政法系统工作人员、律师、公证员、人民调解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司法考试应试人员、军队系统官兵、法学理论工作者、高等法律院校师生学习、交流、探讨的共同园地。

司法部朱腾飞处长是中国司法杂志社处长。根据司法部官网的人员信息显示,司法部朱腾飞处长是中国司法杂志社处长,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在2016年开始就任。

《人民司法》杂志社【主管】最高人民法院【主办】最高人民法院【编辑委员会主任】沈德咏【编辑委员会副主任】邵文虹 倪寿明【委员】(按姓名笔划为序)卫彦明 孔祥俊 刘志新刘学文 刘贵祥 任卫华杜万华 宋建朝 宋晓明张一丽 杨万明 罗东川周 峰 郑学林 胡云腾宫 鸣 赵大光 柳福华俞灵雨 高贵君 高憬宏【编辑】《人民司法》杂志社【总编辑】柳福华【编辑部副主任】赵沨 电话【《人民司法•应用》责任编辑】 刘 嵘(综合、执行) 电话 何艳芳(刑事) 电话 杨海燕(民事) 电话 孙晓光(商事、海事) 电话 戴建志(知识产权、行政)电话 【E-mail】 【《人民司法•案例》责任编辑】 宝玉(刑事、行政) 电话 车红蕾(民事、执行) 电话 周庆华(商事、海事、知识产权)电话 【E-mail】【出版发行】《人民司法》杂志社【刊 址】北京市崇文区北花市大街9号【电 话】【邮政编码】100062【国内统一刊号】CN11-1602/D【国际刊号】ISSN1002-4603【广告经营许可证】京崇工商广字第0061号【发行查询】【激光照排】北京纺印图文制作有限公司【印刷】河北新华印刷二厂【出版日期】每月5日、20日【每册定价】12.00元(免邮寄费)

人民检察杂志社官网

随着法学硕士,特别是法律硕士的泛滥,越来越多的院校开办了法学、法律硕士,据不完全统计,开办院校高达近300所!部分法学院校的法学、法律硕士的招生名额远远多于本科生的招生。甚至一些以职业培训为主的,师资力量极度薄弱的高校也办起了法学、法律硕士。法学已经不再是关乎人与神的学科,已经泛滥成有几名教授或者副教授即可办起的普通学科。下面给大家介绍法学硕士比较好发表的核心期刊有哪些。1.人民检察杂志 北大核心期刊统计源期刊《人民检察》(半月刊)自1956年6月创刊至今已走过50余年的历程。是人民检察院的机关刊物、国家法律类核心期刊.

《人民检察》以“交流经验、指导业务”为宗旨,及时反映人民检察院的工作部署,交流推广各地检察机关工作经验,探讨法学理论、检察理论以及检察制度建设、法律适用中的热点、难点问题,详实地记录我国检察事业及相关法学理论的发展历程。

2.甘肃政法学院学报杂志 北大核心期刊CSSCI南大核心期刊

《甘肃政法学院学报》(双月刊)创刊于1986年,是由甘肃省教育厅主管、甘肃政法学院主办的法学类学术期刊,原名《政法学刊》,1994年改为现名,1995年经国家新闻出版署批准在国内公开发行。《甘肃政法学院学报》是法学类专业学术期刊,是我国重要的法学刊物,具有较为广泛的影响。

《湖北检察》是法治类中文报刊。根据查询相关资料得知,每周一至五出对开八版,每周六、日出对开四版,每月出两期十二版。《湖北检察》为全国首家省级院与《人民检察》杂志社合作创办刊物,至今已有11年,

专著:1.《诉讼证明原理》,(合著:吴宏耀、魏晓娜),法律出版社2002年版。(获第五届中国诉讼法学会中青年优秀科研成果著作类三等奖)2.《刑事审前程序研究》,(合著:宋英辉、吴宏耀),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2版。3.《刑事诉讼法实施问题与对策研究》,(参著,第二作者),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01年8月版。(该书获北京市优秀科研成果一等奖;司法部2002年度优秀科研成果二等奖)4.《刑事证据法原理与适用》(合著,第四作者),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01年4月版。译著:1.《比较法视野中的证据制度》,(原著:[美]:米尔吉安.R.达马斯卡,合译:吴宏耀,魏晓娜等),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06年10月版。参著:1.樊崇义主编:《诉讼原理》(第六章“诉讼认识”),法律出版社2003年10月版。2.江伟主编:《统一证据法建议稿及理由书》(证据法“一般规定”的条文及其论证),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3.宋英辉主编:《刑事程序法功能研究》(第八章“ 刑事诉讼启动程序”;第十章“ 公诉”),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4.陈卫东主编:《模范刑事诉讼法典》(第二编“证据”:第102条至第204条),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论 文:1.《对设立非法物证排除规则的质疑》,载《法学论坛》1997年第4期 。2.《简论刑事诉讼法学中的主要证据的概念与范围》(周士敏、吴宏耀),载《法学》1998年第7期。3.《论疑罪从无原则的理论基础》,载中国政法大学科研处编《中国政法大学优秀论文选集》(1998年卷)。(该文获1998年中国政法大学校庆优秀论文一等奖。)4.《任何人不受强迫自证其罪原则及其程序保障》(宋英辉、吴宏耀),载《中国法学》1999年第2期。(《人大复印资料-诉讼法》2000年全文转载;被美国耶鲁大学全文翻译并收入“Law in Contemporary China”[YALE UNIVERSITY RIS Publishing Center Course Materials Packet (LAW21179_Pkto9) ]。该文获全国第四届中青年诉讼法学优秀科研成果二等奖。)5.《刑事诉讼法学五十年回顾与前瞻》(樊崇义、吴宏耀),载《人民检察》1999年第12期。(《法学复印资料-诉讼制度》2000年第3期全文转载;获《人民检察》杂志社1999年度优秀论文二等奖。)6.《中国刑事庭审制度的改革与特色》(樊崇义、吴宏耀),载《中国刑事法杂志》2000年第1期。7.《我国刑事简易程序使用率低下的原因及对策》,载《法学文稿》2000年创刊号。8.《刑事自诉制度研究》,载中国政法大学学报《政法论坛》2000年第3期。9.《不起诉裁量权研究》(宋英辉、吴宏耀),载中国政法大学学报《政法论坛》2000年第5期。10.《刑事证据前言问题研究》(樊崇义、锁正杰、吴宏耀、陈永生)(上),载何家弘主编《证据学论坛》(第一卷),中国检察出版社2000年版。11.《论我国诱饵侦查制度的立法建构》,载《人民检察》2001年第2期。(该文获《人民检察》杂志社2001年度优秀论文二等奖。)12.《外国证据规则的立法及发展》(宋英辉、吴宏耀),载《人民检察》2001第3期。13.《刑事证据前言问题研究》(樊崇义、锁正杰、吴宏耀、陈永生)(下),载《证据学论坛》(第二卷),中国检察出版社2001年版。14.《联性规则》(宋英辉、吴宏耀),载《人民检察》2001第4期。15.《传闻规则》(宋英辉、吴宏耀),载《人民检察》2001年第6期。16.《意见规则》(宋英辉、吴宏耀),载《人民检察》2001年第7期。17.《英国逮捕制度新发展》,载《国家检察官学院学报》2001年第2期。18.《酌定不起诉决定的实体效力》(樊崇义、吴宏耀),载《人民检察》2001年第8期。19.《侦查讯问制度研究》,载《中国刑事法杂志》2001年第5期。20.《刑事证明标准研究述评》,载樊崇义主编《诉讼法学研究》(第一卷),中国检察出版社2002年1月版。21.《论证据裁判原则》,载最高人民检察院法律政策研究室编《法律应用研究》2001年第六期。22.《论刑事证据规则极其制度构建》(宋英辉、吴宏耀),载《中国司法审判论坛》第一卷,法律出版社2001年12月版。23.《诉讼证明论纲》,载陈兴良主编《刑事法杂志》(第十一卷),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2年5月版。24.《诉讼认识之结构分析》,载樊崇义主编《诉讼法学研究》(第五卷),中国检察出版社2002年11月版。25.《社会认知背景下的诉讼认识》,载王敏远主编《公法》(第四卷),法律出版社2004年版。26.《试论裁判事实的客观性》,载郑永流主编《法哲学与法社会学论丛》(第六卷),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3年12月版。27.《口供问题的真相》,载樊崇义主编《中国诉讼法判解》(第一卷),中国检察出版社2003年版。28.《论证据的自由评价》,载陈光中主编《诉讼法论丛》(第八卷),法律出版社2003年版。29.《现代法视野下的刑事诉讼》,载《政法论坛》2004年第三期。30.《刑事侦查中的事实发现》,载郝宏奎主编《侦查论丛》,法律出版社2004年版。31.《刑事公诉制度的定位与改革》,载《法商研究》2004年第四期。32.《司法裁判中的事实问题》,载《法学研究》2004年第六期。33.《事实与规范之间》,载 郑永流主编《法哲学与法社会学论丛》(第六卷),中国政法大学出版出版社2004年版 。34.《刑事辩护的困境与出路》(吴宏耀、张燕),载《中国司法》2004年第12期。35.《双重视角下的案件事实》,载陈泽宪主编《刑事法前沿》(第二卷),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36.《刑事诉讼致力于事实真相么?》(托马斯·魏根特著),载何家弘主编《证据学论坛》(第十卷),中国检察出版社2005年版 。短论1.《刑事精神损害的赔偿问题》,载《检察日报》2000年10月19日第5版。2.《完善刑事证据规则的原则和要求》,载《人民法院报》2000年11月13日第3版。3.《权利行使的限度》,载《中国妇女报》2000年12月2日第4版。4.《刑事诉讼证明解析》,载《检察日报》2000年12月7日第3版。5.《我国证据立法势在必行》,载《人民法院报》2000年12月11日第3版。(《法学复印资料-诉讼法学》2001年第1期全文转载。)6.《权威性知识与诉讼证明》,载《法制日报》2000年12月17日第3版。7.《证言的可信性与证人出庭作证》,载《中国妇女报》2001年2月10日第4版。8.《质疑“私自录音不得作为证据”》,载《中国妇女报》2001年4月7日。9.《刑事证明标准的基点:程序正义抑或实体正义》,载《法制日报》2001年4月15日。10.《我国应当确立行政简易裁判程序》,载《人民法院报》2001年4月22日。11.《刑事证明标准与非至上性》,载《检察日报》2001年5月1日。12.《刑事证明与检察责任》,载《检察日报》2001年8月10日。13.《法律真实与客观真实的论争》,载《检察日报》2001年10月12日 。14.《包公断案中的臆断》,载《深圳法制报》2001年10月15.《证明标准的立法视角》,载《检察日报》2001年10月26日16.《证明标准与现实中的刑事裁判》,载《检察日报》17.《法律真实与人权保障》,载《检察日报》 2001年11月13日18.《证明标准与裁判事实》,载《人民法院报》 2002年2月19.《刑事证明标准的背面:无罪裁判》,载《人民法院报》2002年3月20.《证据的概念及相关问题》,载《法制日报》2003年7月17日21.《法律平等保护的两张面孔》,载《法制日报》2004/12/322.《如何准确理解诉讼法学意义上的案件》,载《检察日报》2004/12/1523.《关注少年刑事司法制度》,载《法制日报》2005/6/124.《北京规则检讨》, 载《法制早报》2005/625.《监狱不是完整意义的侦查机关》, 载《检察日报》2005/826.《开庭审理前,检察机关可以撤诉》, 载《检察日报》2005/9/15日三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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