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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消费日的论文题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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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消费日的论文题目

1 论文 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开创消费者权益 保护工作新局面 ―――浅谈执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的做法和有关法律问题 1993年10月,我国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该法首次以立法的形式将消费者区别于一般的商品或服务的购买者,给予更高的保护标准,是我国法律在消费者权益保护方面的一个里程碑,为保护我国消费者权益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 保护消费者权益是一项系统工程,必须建立健全完善的消费者权益保护体系,在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工商、质检、物价、卫生等部门的作用,实行工商12315与公安110联动,各有关行政管理机关要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各司其责、依法行政。同时,各部门之间加强协调,互相配合,互相支持,形成合力,共同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既是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必须坚持的总的指导思想,也是必须努力达到的目标要求,更是检验和衡量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根本标准。要切实做好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必须把“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作为新时期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和队伍建设的根本方针,落实到各项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中去,努力开创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新局面。 执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经验、做法 一、消费纠纷调解中归责原则的运用 1、过错责任原则在消费纠纷调解中的运用 过错是一种主观上的心理状态,分为故意和过失两种形态。故意也称恶意,是指行为人知道并且促使或希望侵害结果发生:过失是指行为人对结果的发生既不希望也无法预见,但是应当预见并避免其发生。 主观上的心理状态是通过行为人的外部活动表现出来的,通过那些足以表明行为人主观心理状态的客观事实的综合性判断来确定行为人的过错。因此,在法律上可建立一个客观标准对过错进行判断,这个标准就是一定程度的“注意义务”,即“一个具有普通判断力和意志力的人在相关背景环境下以相关注意力能够避免的情形”。在消费纠纷中,能够清晰地判断侵害人存在主观故意的案例毕竟是少数,更多的是需要对侵害人是否存在过失进行判断,这时就应运用“注意义务”客观判断标准。 过错责任原则关于过错的客观判断标准和过错推定的判断方法在消费纠纷调解实践中的运用,可按以下三步骤进行:1、损害事实的证明。消费者必须证明自己的权益或利益受到损害,并证明这种损害与经营者的行为有直接的联系。2、过错的举证责任倒置。按照过错推定方法,经营者主观方面的过错问题应由他自己作出反面证明,即经营者应当提出其无过错的反证。3、责任的确定。调解人员需要判断:消费者的权益损害实施是否明确,损害与经营者行为的因果联系是否存在,经营者提出的过错反证是否达到免责要求。如;去年12月,黄女士在某酒楼吃饭时被服务员手上开水壶洒落的开水轻微烫伤。我“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中心调查案情后认为,按《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八条规定,经营者应保证其提供的服务符合保障人身安全的要求。虽然消费者与服务员产生身体碰撞被烫伤并非服务员的故意造成,但服务员应有防止此类事情发生的义务,而且,经营者不能提供不可抗力、消费者存在重大过错、意外事件或第三人过错等免责事由。所以,经营者对其过失造成的损害应承担民事责任,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一条,经营者向消费者赔偿前期医疗费、合理的后续医疗费、交通费、误工费共1300元。 2、无过错原则在消费纠纷调解中的运用 第一类是缺陷产品致损责任。对缺陷产品致损纠纷,根据《产品质量法》,生产者与销售者承担连带责任,对于消费者提出的损害赔偿要求,生产者或销售者不管有没有过错都应先进行赔偿,再按责任归属进行追偿。如:消费者刘某在某儿童用品专营店购买一辆儿童三轮车,使用时座位的扶栏断裂,孩子轻微摔伤。我“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中心调查案情后认为,该产品属于存在不合理的危险,扶栏强度明显不足是一种设计上的缺陷,依据《产品质量法》规定,对缺陷产品造成的人身损害,消费者可选择向生产者或销售者提出损害赔偿要求,无需举证其存在过错。经调解,儿童用品专营店退还货款并赔偿医疗费300元。 2 论文 第二类是产品质量违约责任。《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只要有违约事实,不管违约方是否有过错都要承担违约责任,在消费者的投诉中多见的是产品质量违约责任。如:消费者王某在使用广东某公司生产销售的“特制黑发灵”后无效且造成头发脱落。我“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中心调查案情后认为,产品说明书是生产者对产品的保证和承诺,该产品的效果与产品说明不符,实质上是一种产品质量违约责任。按《产品质量法》第四十条规定,不符合以产品说明方式表明的质量状况的,销售者应退货并赔偿消费者的损失。经调解,被投诉人向消费者退还货款并赔偿600元。 3、公平责任原则在消费纠纷调解中的运用 由于公平责任原则的目的在于体现“公平”这样一个社会基本准则和价值观念,让当事人公平合理地分担损失,因此侵害人对损害结果并不负全部责任,只是按情况分担部分责任。如:消费者陈某购买的燃气热水器使用时发生爆炸,正在洗澡的小孩受到惊吓,没有造成其它财产损失。我“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中心受理此案后认为,对于消费者来说,一年多来他一直使用该产品,表明已具备了使用该产品应具备的知识和技能,爆炸时也无明显的使用不当。对于产品生产者来说,该产品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且通过了质量认证,难以认定为缺陷产品。我“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中心考虑双方的经济实力和损害程度,依据公平责任原则进行调解。经调解,生产者向消费者赔偿2000元。双方对调解结果均表示满意。 二、技术性服务类纠纷的调解 在日常受理的投诉中,技术性服务类侵权的投诉正日愈增多,这类因技术性服务引起的侵权行为不同于常见的夸大故障、偷换原配件、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等服务类侵权,侵权的方式和方法具有很强的隐秘性,不易察觉。如:消费者张某于前年购买某品牌微机1台,并与厂家在本地的指定维修商取得联系,每半年进行一次免费上门维护保养。在最近一次维护后不久,电脑芯片烧坏。请教专业人员后,发现是因维护人员故意调高了某技术参数,致使芯片寿命缩短(因该品牌零配件更换只能在该维修点进行,维修点可从中获利)。消费者对其维护服务质量提出置疑,要求赔偿一切经济损失。我“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中心调查案情后认为,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经营者应当保证在正常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的情况下其提供的商品或服务应当具有的质量、性能、用途和有效期限。因此,维护人员擅自更改产品技术参数,使消费者更换本来不需更换的零配件以牟利,造成消费者利益受损的行为,具有主观故意。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消费者因购买使用商品或接受服务受到人身、财产损害的,享有依法获得赔偿的权利。同时,维修合同和维护卡的填写、发放,在事实上已建立起双方之间的合同关系,因此消费者也可以根据《合同法》要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赔偿经济损失。代理维修商免费为消费者更换全新电脑芯片,并承诺该电脑芯片三年内出现质量问题均免费进行更换。 三、消费者公平交易权的保护 时下,很多商家、酒店都争相举办买一赠一、打折销售、购物抽奖、消费赠卷等活动,以期达到促销的目的。但在举办活动时,都宣称自己拥有最终解释权。商家宣称得天花乱坠的促销,在“最终解释”却大打折扣。如:陈先生到某商场购物,商场正在举行购物抽奖活动,陈先生一时高兴也跟着买了许多东西参与抽奖。很幸运,他中了头等奖,奖品是一台电冰箱。当他前去兑奖时发现,奖品竟是一台旧电冰箱。他找商家理论,得到的答案是“我们又没说作为奖品的电冰箱就是新的,这次活动的最终解释权是我们商场”。我“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中心调查案情后认为,商家的行为侵犯了消费者的公平交易权,消费者是冲着优惠条件去购物的,结果优惠却是打折的,从而损害了消费者的权益。再者,商家行使自封的“最终解释权”,实质上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消费者根本无从知道“最终解释权”下商家许诺的优惠究竟是什么。消费者发生消费行为后,与商家之间便与形成一种合同法律关系。我国《合同法》明确规定,合同双方都有解释权,但最终解释权应该由最终的解决部门司法机构行使。因而,责令商家需按宣传承诺兑给陈先生全新冰箱一台。 3 论文 完善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几点思考 一、 现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几点不足 1、 关于消费者的定义 关于消费者的概念,我国理论界和司法实践界尚未形成统一的认识。1978年国际标准化组织消费者政策委员会对消费者的概念曾作了界定,认为消费者是指“为个人目的购买或使用商品和服务的个体社会成员”。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条 “消费者为生活消费需要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其权益受本法保护”的规定为调解消费纠纷带来一定程度的困难,并可造成司法混乱。如:武汉一位消费者购买了10多个随身听,怀疑是假冒名牌产品,向法院起诉,法院认为一次购买如此多的产品显然不是以生活消费为目的,判决原告败诉。法官在当地报纸上撰文认为,一次性购买商品数量太多可以推定为不是消费者,并特别指出,向有关专家咨询后,专家也持这种观点。笔者认为,这样推断是不科学的。如果公民为了馈赠好友一次性购买一定数量的随身听是不是消费者?如果公民分期分批购买同等数量的随身听是不是消费者?如果公民代朋友购买是不是消费者?因此,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这种“行为目的性”的规定,不利于消费者权益的保护。它基本上成为经营者抗辩消费者权利、免除或减轻自己责任的经常性理由。该规定在逻辑上会推导出经营者有审查公众为何“购买、使用商品或接受服务”的权利:在诉讼上会导致当事人要证明其为什么需要而“购买、使用商品或接受服务”。因此,笔者认为,《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关于“行为目的性”的规定应该淡化,可修改为“公众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其权益受本法保护”。 2、 关于“企业”一词的使用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三十六条规定“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因原企业分立、合并的,可以向变更后承受其权利义务的企业要求赔偿”。笔者认为,该规定未涵盖企业以外的经营者的分立、合并问题。原企业分立、合并后,新变更的经济组织并不一定就是企业,而经营者包括从事商品经营和营利性服务的法人、其它经济组织和个人,因而应把该规定中的后一个“企业”一词改为“经营者”。 二、 入世后的消费者权益保护 多年来,在政府有关部门的积极努力及社会各界的密切关注和大力支持下,我国的消费者权益保护事业取得了长足的进步:有关消费者权益保护的法律法规逐步完善,消费者权益行政保护力度不断加大:“”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家喻户晓,消费者的维权意识大大增强:遍布全国的消费者权益保护组织已经成为消费者维权的一支重要力量:消费者保护领域的国际合作不断扩大。一个法律监督、行政监督、社团监督和舆论监督四位一体、协调互动的消费者权益保护社会机制正在逐步形成。但“入世”为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运动带来了机遇和挑战。 入世使我国的消费者面临更大的选择空间、更多的消费方式和更新的消费理念,涉及进口产品质量和服务方面的纠纷将会更多。因此,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必须及时应变,采取适合中国国情的先进的方式、方法和观念来提高消费者权益保护的标准。笔者认为,对于行政、司法机关来说,以下几方面急需突破: 1、 质量纠纷的举证责任问题 商品安全与质量保证是市场交易的中心,也是消费者权益保护的中心。有时候由于客观上的限制,消费者举证是很困难的,与经营者相比,处于明显的弱势。这种时候,笔者认为,行政、司法机关可以适当采用举证倒置的做法,即由被诉人证明自己的行为没有侵权。 2、 小额纠纷问题 目前,我国消费者的绝大部分投诉都属于小额纠纷。许多国家制定有小额纠纷特别程序法,以提高效率、降低成本、节省人力物力。我国对于小额纠纷,人民法院是采用一般诉讼程序处理的。笔者认为,对于小额纠纷,应尽可能适用简易程序,同时发挥社会上调解组织、民间团体、社区组织的作用,力求这类简单纠纷得以简易快捷地解决。 4 论文 3、 社会公益诉讼问题 现行规定要求代表诉讼的代表人必须是案件当事人,因而未承认消费者组织代表消费者诉讼的能力。笔者认为,扩大消费者组织作为当事人的资格,在法律上赋予消费者协会可以根据授权和法定程序,确定消费者组织作为诉讼主体的法律地位,对违反法律、侵害消费者权益、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向法院提起诉讼,追究法律责任。 三、 网上购物消费者权益的保护 电子商务作为一种全新的商业运营模式,以其快捷、方便、高效、成本低、可进行“全球性”和“全天侯”交易等巨大优势而赢得众多企业和消费者的青睐,成为一股不可阻挡的潮流。无疑,电子商务的出现,给企业带来了更多的商机,也给消费者带来了一种全新的购买方式。但是,目前我国网络信息流、物流、资金流制度及相应法律法规尚不健全。为此,笔者认为应尽快开展以下几项工作,以适应电子商务监管需求。 1、 以法律的形式来规范电子商务行为 在鼓励电子商务发展的前提下,以立法的形式规范电子商务行为,明确商务网站的市场准入资格、市场经营行为、组成方式等,使商务网站具备“经营主体资格”,符合《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的被投诉对象的条件。同时,还应明确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对电子商务行为的监督管理地位,明确电子文书的法律效力和确认方式,明确网上交易行为的确认程序、支付程序、退货或者换货的程序、商务网站违反合同约定时应承担的责任和提供售后服务的义务,以及发生跨国消费纠纷时应适用的法律。商务网站要向消费者提供商品生产者的准确信息,以确保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最终实现。 2、建立全国统一的电子商务认证体系 由于电子商务在网上交易时各方通常互不见面,具有较大的潜在风险,因而需要一个比传统商业模式更加完善的身份认证体系。因此,必须建立起一个专门的全国性的认证体系,超脱、权威、公正地开展电子商务认证工作,确认从事电子商务活动的企业身份的合法性、真实性和准确性。 3、建立全国统一的网上投诉中心和全国联网的“经济户口”数据库 建议,建立全国统一的网上投诉中心,受理全国范围内的网上购物的消费者的投诉,并根据消费者提供的被投诉企业的有关信息,将受理的消费者投诉案件转交给被投诉企业所在省、市的消费者权益保护部门,由其代表消费者向被投诉企业求偿,并围绕严重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对被投诉企业进行严厉的行政处罚。之后,再将处理结果通过网上投诉中心反馈给消费者,切实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如果网上购物的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一旦受到侵害,消费者在明确投诉对象后,还需要掌握更详细的信息资料,以便投诉或者起诉。因此,建立全国联网的“经济户口”数据库变得十分迫切和必须;同时,网络技术的飞速发展,也已经使这一设想成为可能并且可行。 总之,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就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无论是改革开放还是加入WTO,无论是发展生产力还是发展先进文化,归根到底都是为了人民群众的利益。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必须用“三个有利于”和“三个代表”的标准衡量法律、政策是否符合消费者权益的全面发展和实现。对消费者权益加大保护力度,一方面需要进一步完善有关消费者权益保护的立法,在立法上要体现出前瞻性,以能及时应对新情况、新问题。另一方面在立法政策倾向和救济手段上,需进一步向保护弱者――消费者利益方面倾斜,以便消费者利用各种救济手段及时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希望你能采纳, 好不容易找到的。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收入水平的提高,消费需求增长,法制观念深入人心,消费者保护工作亦越来越受到世界各国的重视。从世界各国的消费者权益保护立法来看,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只不过是保护消费者法律体系的初级目标,以保护消费者权益来维护市场交易的正常秩序、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和社会的稳定才是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律体系的终极目标和价值所在。所以保护消费者权益途径的利弊,应当以是否有利于消费者权益的保护、是否有益于市场经济的发展、是否有利于社会的稳定为判定标准。为了更好的使消费者权益争议能够得到切实有效的解决,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设定了协商和解、调解、申诉、仲裁、诉讼五种渠道途径。在现实生活中,消费者可根据所碰到情况不同的纠纷,进行选择适用。虽然这几种途径最终的目标是一样的,但是在实践生活中,假如选择不同的途径产生的效果也就会有差别。这不但影响了对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保护,而且也影响了法律价值的实现。本文通过对我国现有解决消费者权益纠纷的五种途径进行多层次多方面剖析、比较,提出如何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合理方案,并在此基础上提出对我国建立和完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律制度的一些合理建议。 [要害词] 消费者权益 消费者权益纠纷 仲裁 一、引言 伴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化、经济迅猛发展、我国消费者权益问题日益严重。损害消费者利益的事件非常突出,侵害消费者不正当竞争的行为不但扰乱了社会经济秩序,而且打击了合法生产经营者的积极性,令消费者怨声载道,并且损害了国家在国际上的声誉。消费者权益保护立法的状况如何已经成为衡量一个国家社会文明发展程度和法制建设完善程度的重要标志。为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我国先后颁布了一系列保护消费者权益的法律、法规。例如《价格法》、《商标法》、《广告法》、《食品卫生法》、《药品治理法》、《产品质量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尤其是《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已经成为消费者保护自身合法权利的坚强后盾。本文通过分析、对比《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五种途径,给消费者指出一条如何保护自我合法权益的清楚思路,并在这基础上,给建立和完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律体系提出一些建议。 二、协商和解 和解是指消费者与经营者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通过友好协商的形式分清责任,取得彼此谅解,最后达成公平合理的解决消费者争议协议的一种方式。协商解决是指在争议发生后,消费者与经营者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有关争议进行协商、交换意见而最终达成解决争议的方案。消费者在发现自己的权益受到侵害,或就与自己利益有关的问题与经营者发生分歧时,可以主动与经营者联系,提出自己的要求和看法。这种方式具有简便、高效、经济的特点,且涉及的消费者争议大多数是标的不大,案情比较简单的争议。协商和解在实际生活中最普遍,假如这种方式一旦被接受,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将会受到保护,同时经营者在利润和商誉上也不会受到损害,而且程序简单、节省时间和精力。这种方式对于市场经济发展和社会秩序稳定都不会产生任何消极的影响与其他的途径相比成本最低,无论是对消费者或经营者,它都不失为一种理想的途径。因而也是世界各国消费者与经营者解决纠纷的首选方式。但是这种方式的效果主要取决于消费者个人的力量和经营者的态度,在双方协商过程中,因双方处于一种互动的关系中,只有双方都遵循老实信用的原则,才能在利益平衡的基础上达成和解协议。消费者与强大经营者相比处于弱势地位,无法与具有优势地位的经营者抗衡。假如经营者以消费者的利益为重,就会为消费者解决问题。假如经营者不讲信用,就可能会推诿,逃避责任,那样消费者的利益就会得不到保障。协商和解的缺点就在于缺乏国家强制力,它可能使消费者在碰到不负责任的经营者时候消耗精力、时间而问题仍得不到解决。那样的话就应当寻求其他更好的解决途径。 三、调解 调解指在第三方的支持下,由当事人就有关问题自愿协商,达成协议解决纠纷的一种方式。这是一种民间由来已久的解决方式,其中以消费者协会调解最为正规。消费者协会调解是指消费者和经营者将争议提交消费者协会居中调和,双方相互协商调解,从而达成解决争议的方式。调解不同于消费者与经营者协商解决,协商和解只有消费者与经营者参加,而调解是消费者、经营者、消费者协会三方参加,由消费者协会居中调解,此时消费者协会不代表任何一方利益,它必须公正的调解;另外消费者协会在调解过程中应当充分尊重当事人的意见,无论调解是否达成协议或怎样达成协议,应当由双方当事人自己协商。假如达成调解协议,即由双方当事人自动履行协议,消费者协会不得强迫履行。消费者协会还可以在调解过程中提供双方当事人解决纠纷的参考方案,但是不能代协议双方当事人做决定。 在我国,消费者协会可谓是联系国家与广大消费者的纽带。各级消费者协会广泛的吸收国家政府机关的代表参加,为消费者协会争取国家对支持消费者保护工作开辟了一条有效道路。续1983年国际消费者组织联盟将每年的三月十五日确定为“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中国消费者协会在1984年12月由国务院批准成立之后,全国各省、市、县等各级消费者协会相继成立,目前全国各地已成立消费者协会及相应组织五千多家,每年都要受理全国各地的消费者投诉几十万件,截止2005年3月份、全国消费者协会共受理消费者投诉达到224万多件。消费者协会代表消费者与各方进行交涉、调解,为消费者挽回4亿多元的经济损失。消费者协会受消费者委托时,是代表消费者利益的,是消费者的代理人。受理消费者投诉、为消费者排忧解难、并进行处理是消费者协会直接帮助消费者,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一项重要工作。所谓消费者投诉是指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或接受服务过程中受到侵害,往往标底金额较小,消费者不愿意花太多的时间、金钱、和精力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但这些小事假如不及时的解决处理,往往又会纵容不法经营者继续侵害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消费者投诉案件并非都表现为争议案件,有时消费者只是希望能够制止某些经营者不正当的竞争行为,并不一定要求经营者给予其赔偿。可以说消费者协会的调解对消费者的合法权利在总体上起到了很重要的作用,它缓解了消费者和经营者之间的部分冲突,承担了一部分社会负担,也是市场经济建设中不可缺少的润滑剂。不仅在我国,在其他国家、民间社会组织的调解也是保护消费者权益的重要途径。但是消费者协会也存在一些弊端,由于消费者协会等民间组织没有法律强制力,实际工作起来没有威慑力度,经常力不从心,使它的作用在很大程度上受到了限制。所以往往只有依托于行政机关或者司法机关,来解决那些令人厌恶不讲老实信用、生产假冒伪劣产品的经营者投诉。 四、申诉 行政申诉是指公民或者法人认为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而向行政机关提出的、要求行政机关予以保护的请求。行政申诉提出后,由行政机关依法做出处理决定,及行政机关解决一定范围内带有民事性质的争议案件的活动,属于行政裁判行为的一种类型。国家行政机关是国家权利机关的执行机关,目前已制定的法律、法规大多数要由国家行政机关负责行使。行政机关的经济监督,在国家经济监督体系中居于主体地位。在整个国家监督机关的建设中,对完善社会主义法制、依法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直接保护消费者权益的机关有——负责对一般商品、服务进行综合治理的工商行政治理部门及其分支机构;负责食品、药品、化妆品质量问题的食品卫生部门;负责商品价格或服务收费问题的物价部门;负责商品质量、服务标准、商品计量问题的技术监督部门。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领导、组织、协调、督促有关行政部门做好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工作。”并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应加强监督,预防危害消费者人身、财产安全行为的发生。及时制止危害消费者人身、财产安全的行为。”另外《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8条明确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工商行政治理部门和其他有关行政部门依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各自的职权范围内,采取措施,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有关行政部门应当听取消费者及其他社会团体对经营者的交易行为、商品和服务质量问题的意见,及时调查处理。”因此,国家工商行政治理总局制定了一些相应的行政规章,如《工商行政治理机关受理消费者申诉暂行办法》、《欺诈消费者行为处罚办法》、《工商行政治理所处理消费者申诉实施办法》等。工商、物价、卫生、质检等行政部门实际履行着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职能,促使其成为保护消费者权益的重要途径的主要因素有如下: (一) 从市场经济发展的角度上来看:在市场经济中经营者为了追求自身最高的经济利益,有时会损害社会利益,也包括损害消费者的利益。假如仅靠市场自身的力量是无法解决的,这就需要政府以“裁判员”的身份出面去维护市场竞争秩序,才能保证市场经济迅速健康的发展。而行政机关对消费申述的解决就是一种对市场经济竞争的维护,大量实践证实这是一种相当有效的维护方式。 (二) 从社会利益的角度上来看:通过消费者向行政部门申述,行政部门能够利用强制的执行力及时地打击那些坑害消费者、生产假冒、伪劣产品的经营者。行政部门在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同时,也提高了行政机关的工作效率。尤其是工商行政治理部门承担着对市场流通领域商品进行监督管的重要职责,做好消费者申诉工作,将会为国家的经济宏观调控提供良好数据,为繁荣市场经济打下坚实的基础。假如按《环保法》的立法模式,予工商行政机关行政裁决权,工商行政治理机就能更好发挥其完备的体系与消费者、经营者联系密切的优势、高效地处理权益纠纷、防止纠纷的扩大化、及时制止经营者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违法行为。 (三) 从消费者利益的角度上来看:要以申诉的方式解决消费者与经营者的纠纷有很多优点;1、以申述的方式解决与协商、调解相比较,申诉的程序比较正规,对于消费者来说可靠性会更强些。《工商行政治理机关受理消费者申诉暂行办法》规定了工商行政治理机关受理消费者申诉的程序,包括时间规定、回避制度等,这些程序上的规定保证了工商行政治理部门处理行政申诉的正确性和可靠性,所以消费者可以放心地将纠纷交于工商行政治理部门解决。2、以申诉方式解决消费纠纷会更经济。《工商行政治理机关受理消费者申诉暂行办法》规定行政申述的费用由败诉方承担。对于小额的消费纠纷,以申诉的方式解决,会更有利于消费者。不会出现赢了官司,赔了钱的后果。3、另外申诉还有高效、快捷的特点。《工商行政治理所处理消费者申诉实施办法》规定,以普通程序解决消费纠纷的时间是60天,对于争议金额较小的消费纠纷可以采用简易程序,花费的时间会更短,同其他保护途径相比效率要高的多些。 五、仲裁 解决消费者争议的另一种方式就是由仲裁机构仲裁。仲裁也称“公断”是指发生纠纷的当事人,自愿将他们之间的争议提交仲裁机构进行裁决的行为。消费纠纷应当以1994年8月31日第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简称《仲裁法》)的规定进行。与其他处理消费者纠纷的方式相比,仲裁是由消费者、经营者、仲裁机构三方当事人参加,但是必须有仲裁协议,才能申请仲裁。它是一种准司法活动,并具有公正性、权威性、经济性、快速性、保密性强的优点。 根据《仲裁法》第十五条规定:“仲裁委员会是中国仲裁协会的会员”。仲裁委员会,是指依法成立的有权根据仲裁协议受理一定范围的经济纠纷,进行法院外仲裁的机构。而仲裁协会是社会团体法人,由此可见我国仲裁委员会属非政府民间机构。根据《仲裁法》的规定,我国大中城市,即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所在地,以及有建立仲裁机构需要的其他设区的市,都应设有仲裁委员会,仲裁委员会没有级别管辖和地域管辖。因仲裁机构只在设区的市设立,对于其他地区的消费者假如要想以这种方式解决纠纷将会非常的不便利。而且只要有一方不愿意选择仲裁的方式,仲裁机构将不受理。所以这种途径在我国并不被争议当事人看好,现在选择仲裁方式做解决消费纠纷的不太多。 美国是最早尝试通过仲裁方式解决消费者权益纠纷的国家。美国仲裁协会在1968年接受“福特基金会”的资助,设立了“全国解决纠纷中心”,该中心确立了消费者权益纠纷仲裁制度,并开始在全美范围内进行运作。在美国,一些商家往往通过合同约定将仲裁作为解决争议的首选方式,尤其是在汽车销售、金融服务、医疗和其他家庭服务机构,都将仲裁条款纳入合同的必备内容。假如消费者和经营者愿意选择仲裁为解决消费纠纷的途径,将是一种对社会和市场经济都有利的方式。我国某些城市也开始了消费者权益仲裁的尝试。例如从2000年湖州消费者协会成立消费争议仲裁中心以来,浙江湖州市消费争议仲裁中心已经为消费者解决了170多起纠纷。经过中国消费者协会和各地消费者协会的努力,在同各地区仲裁委员会协商后,我国已经在河南、山东、河北、浙江、辽宁、等地,设立了以消费者协会为依托的仲裁委员会分支机构,专门受理消费纠纷,尤其是小额消费纠纷案件。当然,消费者权益仲裁机制要想正常发挥作用还需法律制度的认可,必须为现有的仲裁法所接纳,其做出的裁决才具有强制执行力,否则,仲裁裁决的效力将仅相当于现在的调解书,消费者权益仲裁机制也只不过是现有消费者协会协调解的又一翻版而已。 六、诉讼 在我国消费者还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解决争议。诉讼是解决争议最有力的方式。法院代表国家行使审判权,其判决具有强制力。另外法院可以依自身职权强制执行生效判决。消费者的诉讼可分为民事诉讼、行政诉讼、刑事诉讼.三种。在这,我们一般讲的主要是民事诉讼。虽然这种途径十分有力度也最有效,但是在实践生活当中出于以下几方面因素考虑,民事诉讼不应该成为解决消费者纠纷的主要途径。 (一)社会利益的角度上来看:以民事诉讼保护消费者权益,只能是保护消费者的最终途径,不应当是首选途径。消费者在寻求诉讼途径解决纠纷时,不仅自身要花掉一定的费用,而且还要花费法院的司法成本费。假如所有的消费纠纷都交由司法机关解决,那么司法机关必然会不堪负重,社会的公共利益也将会受到损害。所以从考虑社会利益的方面看,分散消费纠纷解决渠道,将会更有利于社会的发展和稳定。 (二) 场经济的角度上来看:虽然我国市场经济制度已经有一些完善,但尚未完全走上正规轨道,大量侵犯消费者权益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充斥着市场,所以必须靠效率高、效果显著的方式调控市场,显然实现这一目标靠行政保护途径要比司法途径更可行些。 (三) 从消费者的利益角度上来看:在我国,一般消费者的权利意识差,当权利受到侵害时往往听之任之、不到万不得已,不愿到法院打官司。而且,一些消费者对法律缺乏了解,加上其所面对的经营者大多数是财力雄厚的大公司。对其是否能够胜诉缺乏信心,害怕打官司后,不仅受到的损害得不到补偿,而且会造成更大的人力、财力的浪费。伴随着《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宣传力度的提高,非凡是“王海打假”现象的出现,消费者维护自身合法利益的法律意识已培养起来。依据我国目前的法律规定,消费者在诉讼中的各种开销费用全有投诉者承担。但由于消费者的收益是有限的,既便赢了官司,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49条的规定,最多能得到增加一倍的赔偿金额。对于那些小金额的消费纠纷,消费者要以诉讼方式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那就显然得不偿失。显然诉讼成本高已经成为消费者选择民事诉讼方式维护其合法权益的绊脚石。 随着国家对消费者权益保护领域不断的完善,非凡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法释[2001]33号)、《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03]7号)等一些法规的出台,使消费者在民事诉讼领域里有了更明确的法律依据。虽然在我国现行的民事诉讼法中有简易程序的规定,但对于争议标的较小,发案又比较多的消费者权益纠纷来说仍显繁琐,消费者往往不堪费时、费力的诉讼拖累。因此,在程序法中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方面,我国应当仿效国外设立小额程序,专门受理并解决消费者因缺陷产品造成损害、争议的金额较小的纠纷案件。 七、结束语 通过我们对比、分析维护消费者权益的五种途径。笔者认为现实我国消费者在解决消费纠纷时可根据不同的标的、不同的情况选择其相应的解决途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律体系的建立应以行政保护为主,以调解、仲裁为补充,以民事诉讼为最后的渠道。同时加强规范、完善保护消费者权益的行政法规章,增强行政执法力度提高其法律层次。抓紧制定消费者援助制度,消费者援助制度实施后,保护消费者权益的行政机构就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追究违法者的民事责任并赔偿受害者的损失。另外,还可利用社会传播媒介和消费者运动,广泛宣传消费者维权意识,形成“讲诚信、反欺诈”抵制假冒伪劣商品,自我保护合法权益的良好社会风气。通过社会舆论,使假冒伪劣商品退出历史舞台。随着我国法制化进程向前推进,市场经济逐步完善,消费者维权意识的不断提高。维护消费者权益的途径将会更加完备、高效。

“零花钱”不容轻视(政治小论文) 近年来,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许多家庭日益富裕起来,孩子们的零花钱便也在不止不觉间不断上涨,有的甚至到了让人膛目结舌的地步。 远的不说,就说我们班吧!班里有些男生女生,学习成绩不怎么样,可是对于穿着打扮,可都是“行家”。"BALENO"的上衣,"NIKE"的鞋子,"adidas"的书包,“SONY”的MP3……真可谓集名牌于一身。另有一些男生,通常每天身上都会带有上百块的钱,用于所谓的“吃喝玩乐”,泡网吧,打游戏,看色情录像、结交不良少年;更有的已经拥有了自己的手机……这种例子在如今的校园中已不再是凤毛麟角了。 为什么会出现这样的情况呢?我认为,之所以造成这种情况,有以下几点原因:一,人民生活水平提高,家庭经济状况与之前相比有了较大改善;二,目前家庭多是独生子女,父母过分溺爱;三,社会不良风气的影响。而其中家长对孩子的过分溺爱是最主要原因。在中国的家庭教育传统中,父母们都会用零花钱来培养孩子良好的行为习惯和思想观念,比如:勤俭节约、财务自理。但在今天,生活富裕了,孩子的那点零花钱家长也不会放在心上。但这种超前消费意识是不适合中学生的,将给他们带来诸多不良影响。 首先,会促使他们养成一些不良的习惯。第一,吃零食的习惯,尤其是初中学生,一旦身上有了钱,见到喜欢吃的零食便会毫无节制地买。一些学校的校门前就有不少卖零食及饮料的小卖部,周围还有很多摆地摊的,卖些廉价的冰棒、棉花糖、油炸食品等。吃零食本身已经对身体无益了,更何况这种环境下出售的往往是一些三无食品。这样一来,不但浪费了钱,更重要的是不利于身体健康。 第二,浪费的习惯。许多学生自以为有的是钱,所以对很多东西都不珍惜。比如,买了丰盛的午饭一句“没胃口”就原封不动地“回收”了;早餐的馒头咬了一口就慷慨地留给了“垃圾桶”,等等。如果有人“介意”,他们会满不在乎地说:"反正我花的是我自己的钱。"但他却没有意识到,地球上的资源是有限的;他潇潇洒洒所花的钱凝聚了父母多少的血汗。 其次,孩子之间容易产生攀比心理,从而引发一些孩子的心理失衡。今天你在“肯德基”搓一顿几十元;明天我在“XX酒家”摆一桌几百元,看谁更有风度。现在的孩子谁手里要是没几个零花钱,看着同伴经常拿着钱去买这买那,总是羡慕得很,又尴尬的很。这种羡慕、尴尬处理得好那是幸运,若是处理得不好,带来的后果将不可想象。4月12日江北区一名约7岁的女孩哭喊着要跳楼。不为别的,就只是为了从父母那得到零花钱。而有的孩子可能萌生或多或少的拜金主义,以金钱或能换取金钱的一切作为自己的钟爱。 再次,会给其他人树立不好的榜样,给他们的父母造成压力。有的孩子由于心理还未成熟,分辨是非能力不足,看到别的同学有那么多钱用,于是也向父母要。可是,并不是所有的父母都很有钱。我相信,现在很多的父母都是普通工人,收人也一般,但是为了满足孩子,甚至维护他们的“尊严”,他们只好省吃俭用地挤出一点来给孩子。可孩子并不心疼,钱花到不该花的地方,还嫌不够。 第四,会使孩子形成错误的金钱观,以为“金钱是万能的”,“有钱能使鬼推磨”,不知道应认真学好知识,不懂得承担起自己应负的责任。有的孩子,把父母的叮咛嘱咐,老师的教诲当成“耳边风”,只懂得吃喝玩乐,腹中却空空如也。更是忘却了将来有独立生活,赡养父母,为社会作贡献的责任。 最后。也是最严重的,可能会导致某些孩子走上犯罪之路。所谓"由俭入奢易,由奢人俭难。"可能今天你的家庭是相对富裕的,但谁也不能保证将永远富有,倘若已经养成了奢侈的习惯,将来要如何面对贫穷呢?也许有的人靠自己的意志能熬过去,但有的人却会难以自拔。前不久,报纸曾经报道,广州一名14岁的中学生在潜入同字家中盗窃被发现后,向同学的母亲狂刺38刀实在是惨无人道。 身为父母,谁不爱自己的孩子,谁不愿给孩子付出呢?但是,家长们该给孩子什么?这是一个值得深思的问题,一味地给钱显然是错误的,而应该给他们以知识和正确的引导。金钱是把双刃剑,用得不好就伤人———家长们对此一定要有充分认识。在处理孩子的零花钱问题上,家长首先要牢记:零花钱,也是一种教育孩子的手段。 一是培养劳动意识。家长可以把零花钱作为一种奖励手段。比如,孩子做了什么家务劳动,学习上取得了什么成绩或进步,可以按照事先的约定给孩子一定的奖励作为零花钱。让孩子形成劳动最光荣的观念。 二是培养合理的消费观念。花钱也是一门深奥的学问。就像学游泳一定要亲自下水一样,不让孩子自己掌握、使用零花钱,他们就学不会合理消费,这对他们以后走上社会,独立生活是不利的。 三是培养自立能力。许多家长没有意识到给孩子零花钱是孩子的“成长需要”。让孩子自己乘车、买文具、买图书,其重要意义是通过“购买”这种最基本的社会生活方式,培养孩子的独立生活能力。专家建议,至少在孩子七八岁时,家长就应该有意识地给孩子一些零花钱,并随着年龄的增长合理提高孩子自由支配的数额。家长也可以帮助孩子掌握一些最基本的理财知识,如消费、储蓄等。 零花钱是每个家庭都无法回避的问题。如何对待“钱”,是人生道德大厦中一根重要的支柱。孩子对零花钱的态度,直接影响着其成年后道德的形成。作为父母,首先,绝不能在经济上放纵孩子,从小培养他们勤俭节约的思想;其次,在此基础上,教会他们如何消费与分配零花钱,掌握一些基本的经济知识。一句话,要使孩子合理使用零花钱。

安全管理论文是考评学生对所学专业知识综合掌握水平的一种有效方式,撰写 毕业 论文的过程中,安全管理论文的题目起着不可或缺的作用,选好题目对于论文的质量也有一定的影响。下面是我带来的关于安全管理论文题目的内容,欢迎阅读参考!安全管理论文题目(一) 1. 试谈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管理 2. 如何让从业人员更乐于接受安全管理 3. 精细化工企业消防安全管理的探讨 4. 新形势下安全管理的新挑战与对策思考 5. 基于现代信息技术的安全管理问题研究 6. 浅析建筑工程安全管理 7. 安全管理在煤矿采矿工程中的应用分析 8. 浅谈建筑施工中的安全管理与安全控制 9. 强化建筑工程安全管理的对策分析 10. 加油站安全管理的问题及对策研究 11. 公路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管理 12. 房建施工中质量与安全管理的研究 13. 手术室安全管理中护理安全干预机制的应用分析 14. 探讨强化建筑工程安全管理的 措施 15. 魏家峁煤矿工程基建期的安全管理 16. 强化校园综治安全管理 17. 做好基层安全管理工作的几点思考 18. 浅谈采油厂安全管理 文化 19. 建筑施工安全管理 20. 探究责任心和执行力在安全管理中的作用 安全管理论文题目(二) 1. 浅谈安全管理重在提升安全素质 2. 工程施工安全管理研究与实践应用 3. 加强新生儿科高危药品的安全管理 4. 刍议加强建筑施工现场安全管理的要点 5. 高职院校学生安全管理思考 6. 安全管理对现代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产生的影响分析 7. 浅议我国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管理 8. 浅谈企业安全文化建设与安全管理 9. 浅谈安全管理模式在电力工程施工现场的应用 10. 新时期构建校园安全管理长效机制的探讨 11. 热电厂安全管理的几点思考 12. 论建筑工程项目加强安全管理 13. 刍议建筑施工现场安全管理 14. 浅谈加强建筑施工现场安全管理的要点 15. 安全管理在手术室护理中的应用效果分析及体会 16. 图书馆安全管理工作初探 17. 论建筑施工中的安全管理 18. QC在安全管理中的应用 19. 安全管理之我见 20. 浅谈实现煤炭企业安全管理科学化的途径 安全管理论文题目(三) 1. 试论企业安全管理及主要对策 2. 英国建筑安全管理实践之研究与借鉴 3. 采油生产过程的安全管理之我见 4. 浅谈企业安全管理及主要对策 5. 安全管理的必要性及具体措施 6. 以人的安全健康为核心的安全管理新体系的探讨 7. 安全管理“八法”的探索与研究 8. 浅析我国煤矿的安全管理 9. LGD危险品安全管理专家系统的研究 10. 房地产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分析 11. 标准化安全管理的探索与实践 12. 企业安全管理信息化探讨 13. 浅谈石油化工企业安全管理 14. 试论化工安全管理的重要性 15. 强化建筑工程安全管理的措施 猜你喜欢: 1. 企业安全管理论文 2. 安全技术管理论文题目 3. 安全管理论文范文 4. 安全管理论文参考文献

消防安全主题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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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护人民安全是消防员的天职。但某些责任,我们也能承担,能做好。消防安全关乎着我们的生命;懂得消防知识,学会消防技巧,可以让公共财产和自身利益免受严重的损失。 何谓消防?消即是消除灾难,是在灾难来临时的紧急措施;而防即是在灾难之前防患于未然,将隐患扼杀于摇篮中的先见之明。比起危机关头的临阵磨枪,有备无患才是大智慧。 说到消防安全,我们首先会想到的是消防员。消防员是消防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消防员为保护公众财产安全和生命安全做出的努力。他们出入火场;一趟趟地背沙子建筑堤坝;在地震中刨开废墟解救一个个无辜的生命。他们总是在危险到来后第一刻到来,出生入死地将危险系数降到最低。他们这种无私奉献的大无畏精神,实在值得我们赞赏。他们经常为国家,为公共财产,为保护他人的生命受伤甚至捐躯。他们的衣着显眼但不显贵;他们的品行高尚但不高傲;他们珍视生命,但勇于舍生取义。他们用一个生命换来了千百个生命。如果人人都能注重消防工作;如果社会都能做好消防工作;如果所有人都能重视消防安全,消防员的职业安全也将会有很大的保障。 消防员的生命和人民的生命是同等重要的。所以,做好“防”,防患于未然的工作才是最重中之重。 美国人铺设管道被我们看作是一件很滑稽的事。我们国内的供水管道直径只有半米,但正因如此,大多数管道几年就要修一次,返工率极高。高得已经有偷工减料的意味。而在美国铺设管道就变成了一个大工程。美国人通常铺设家用管道都要直径为一米的优质材料,何况城市重要管道?在电影《亡命天涯》中出现的那个下水管道,从1899年至今都没有被修过。为什们美国发生的事故少?这就是原因。他们为了保护消防员的生命,也为了公共财产,为了使交通方便,更为了节约。从短期目标看来,细管虽然质量稍差,但造价很低,的确是“不错的”选择。但往往这种管道不是在“防”,而是在“祸害”。几年过去,渗出的水要花的钱就够买或修两个大管道了。我们为何不能从安全的角度出发,为自己、家庭以及他人的安全着想?哪怕是多花一点钱,哪怕是大兴土木,也比反复地忙一件事强。 负责任地说,安全事故的案例多得可怕,而身边一天就不止发生一起。 20xx年冬天,位于一中对面的市医院,由于电源短路,导致违规与氧气管道并排铺设的电线漏电,在短短几分钟后就燃起了熊熊大火,火势在全楼伸展开来。不过几秒钟,全楼都遍布了哀号声。火势仍在肆虐在肆虐,即便是站在楼下也能听到木板噼里啪啦的炸裂声,坠楼人的叫喊声以及火烧的隆隆声。数百条水枪朝楼上喷去,却是杯水车薪。一切如噩梦一般。无数医疗器械被烧坏,整栋大楼都被烧得只剩残砖烂瓦,更可怕的是,无数鲜活的生命都死于这熊熊大火中。如果人们早日做好消防工作,早日检查电力设施,早日将电源与易燃物氧气分开,早日做到防范在先,怎么可能有这种可怕的后果?这种可怕的教训不胜枚举。是因为没有发生在我们身边而我们没去重视吗?不是!血的教训一桩桩,一件件。每一个事件都触目惊心,每一个教训都震撼灵魂。要怪只能怪我们的`消防意识太差,只能怪我们的防灾意识不强。总而言之,还是要防范,要未雨绸缪,而不是在灾难发生之后再懊悔,再补救。亡羊补牢固然还好,但损失毕竟造成了。 “隐患险于明火,防范胜于救灾,责任重于泰山”。消防的保护是有限的,同时也是脆弱的,“一不留神”它都有可能给你的生命一个终结。天地把生命给予了我们,它便由你我掌控,你给它保险,它边给你幸福,你蔑视它,它便让你终生后悔。它对我们付出了太多太多了。而我们可以做的事就是尽一切力量去维护它,强大又脆弱的它好比是个手无缚肌之力的人,而我们就是它身边永远的、忠实的保镖! 消防安全是我们生命安全的重要保障,更是社会和谐的重要条件,消防安全人人有责。我提议:让消防安全时时刻刻常驻我们心里,从我做起,从今天做起,从身边点滴小事做起,让我们携手共同营造安全、祥和的生活环境。

1500字一篇,供参考!《消防安全 重于泰山》安全是企业一切工作的基础,是企业生存、发展和稳定的保障,更是与职工的生命安全休戚相关。电视机里大大小小的安全事故屡见不鲜,无数鲜活的生命随之而逝,生命对于每一个人都只有一次,失去生命,就意味着失去了一切,那时你再也无法体会到那无法割舍的亲情,那敢为兄弟两肋插刀的的友情,还有那刻骨铭心至死不渝的爱情。火是人类进入文明的标志,也是人类生存与发展的基本力量,正是因为掌握了火的使用方法,才造就了人类“宇宙之灵长,万物之精华”的超然地位。火成就了人类,同时也在夺去条条鲜活的生命。俗话说:水火无情,人命关天。火是无情的如果使用不善就会成为灾难的象征。消防安全重于泰山,我们不能把防火安全当儿戏。据报道,河南省洛阳“12·25”特大火灾和其它一些火灾事故中,都存在着消防工程上的瑕疵,由于不按规定管理,有的消防设施仅仅当作一个摆设放在那里,火灾发生时,有的根本无法投入使用,由此造成了施救工作的延误,导致重大伤亡。有消防报道讲,在有一起火灾事故的扑救中,消防人员及时赶到后,却不知道消防栓在什么地方,原因是施工时施工人员把消防栓做成了一个壁橱,外面是一扇木门,而且死死的锁着,当然其后果也就可想而知了。2015年8月12日夜间,位于天津滨海新区塘沽开发区的天津东疆保税港区瑞海国际物流有限公司所属危险品仓库发生爆炸。截至2015年9月11日下午,天津港“8·12”爆炸共发现遇难者总人数升至165人,仍有8人失联。其中数千辆进口汽车在事故中损毁,预估受损新车价值超过20亿元。2015年8月18日,评级机构惠誉评估天津的爆炸仅保险损失就可能高达15亿美元,使其成为中国近年来代价最高的灾难事件。每当看见这一组组触目惊心、令人悲痛的画面和数字时,我都会觉得毛骨悚然。后事不忘前事之师,血的教训应该引起我们的警醒,消防安全是严肃而谨慎的,我们不应该再抱有侥幸心理,大家应该充分地认识到,正是埋藏在心灵深处的那一丝侥幸心理才一次次的造成悲痛惨剧。为了防止火灾事故发生,我们应该做好以下方面的内容:1、每季度对员工展开消防安全培训。以提高职工的消防安全意识和消防救险能力。培训内容主要包括:消防法规和公司消防制度、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各岗位的火灾危险源和防火措施、生产过程中消防安全注意事项、火灾时逃生自救方法和措施、火灾事故应急预案等。2、公司内部经常进行消防检查,最大可能的消除安全隐患。消防检查的内容主要包括:防火安全疏散通道是否畅通、疏散指示标志是否完整醒目、应急照明设施是否正常、灭火器材是否有效、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员工消防知识的掌握情况、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管理情况等。3、对重点部位、车间,如浸出车间,应每日防火巡查进行防火检查。4、确保消防器材正常完好,确保公司消防器材分布合理,防火安全。5、建筑装修装饰材料不要选用易燃、可燃材料,确须使用的,一定要进行防火处理。新建、改建、扩建的项目,其内部的装修装饰一定要按照有关消防法规的要求,并事先经过公安消防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要注意设备、建筑之间应留出安全通道;仓库、办公室、维修车间、配电室、化验室等进行防火分隔。6、还有职工在家发生火灾时,在消防队员还未到来时一定要采取自救的方法:如果已被火困在屋内,就先用湿毛巾捂住自己的鼻子和嘴,再打中开窗户向别人发出求救信号,声音一定要大,最好是用盆子或是铁相互碰撞发出的响声来告诉街坊邻居。7、燃放烟花爆竹一定要在开阔地带,不要对着行人、阳台、加油站,以免酿成不堪设想的后果。不燃放拉炮、钻天猴、地老鼠及其它容易引起火灾的烟花爆竹。8、不得将灯炮挂在木质的家具、门、柜或硬纸板上,也不得将灯炮嵌在天花板或顶棚里。只有拥有健康的生命,才能享受阳光般的生活,才能闯出光辉灿烂的人生,认认真真做好消防安全工作,把火灾隐患消灭在萌芽之中,让健康的生命尽在自己的掌握之中,我们不要让历史中的教训再次重演,让火灾永远成为历史吧,让火灾远离我们的家园。我坚信,只要大家共同努力,就一定会换来人类文明的进步,也将一定能谱写消防文明的新篇章,共享明天升起的那一轮太阳!

俗话说:“水火无情”;“贼偷一半,火烧全光”。 这一点也没有错.有多少例子可以证明.火灾大多数是在不经意的情况下就可能发生啦.可能就丢了一个烟头,就会引发一场大的火灾. 有很多得人在一旦遇到火灾的时候,就会发生一种心理上的慌乱,就是平时学会了一些逃生的方法也给忘了.在遇到火灾的时候,一定不能慌乱,要有顺序的逃生,报警.无论在学校还是家庭中,一旦发生火灾事故,那便会是影响巨大、损失巨大,直接影响学习、工作的正常进行。由此可观,火灾是世界各国人民所面临的一个共同的灾难性问题。它给人类社会造成过不少生命、财产的严重损失。随着社会生产力的发展,社会财富日益增加,火灾损失上升及火灾危害范围扩大的总趋势是客观规律。退一万步来说的话,即使火灾不可避免地发生了,那么我们作为一个热爱生活的中学生就应当学习并掌握消防知识,例:火灾基本常识、灭火器基本常识、初起火灾扑救方法、人员疏散和火场逃生知识等。发生火灾时,如果被大火围困,特别是被围困在楼上时,在拨打了119报警电话后,我们应千方百计设法自救。如火势不大,可浸湿棉被、毯子等披在身上从火中冲出去。此时,要当机立断,切不可犹豫不决,以免火势越烧越大,错过逃生时机。身处烟雾捂口鼻 若被困周围烟雾很大,这可比火更为可怕。因为烟雾中含有大量的有毒有害气体,如果不加防备,就会被有毒有害烟气熏倒,这往往是火灾事故中死亡率最高的原因。如果一定要冲出烟雾区,必须用湿毛巾等捂住鼻嘴,尽可能地猫腰贴地跑出,这样才能减少烟气的吸入量,以免中毒倒下。如果建筑物有避难房、疏散楼梯的,可以先躲进避难房或由疏散楼梯撤至安全地方。 如多层建筑物火灾,楼梯已被烧断,或者火势已相当猛烈时,可以利用房屋的老虎窗、阳台、下水管道或其他可以接地牢固的物件逃生。如生命受到威胁,又无逃生之路时,可以用绳索或将床单撕成条状连接起来,一端拴在固定物件上,再顺着绳索或布条滑下。 如果万分情急决定跳楼出逃时,可先往地下抛出一些衣物棉被等,以增加缓冲,然后手扶窗台往下滑,以缩小跳落高度,并尽力保持双脚着地,尽可能地保全性命。“隐患险于明火,防范胜于救灾,责任重于泰山”。我们须自觉承担起校园防火工作的责任与义务,更多的学习和掌握消防知识,遵守各项防火制度,积极参与校园消防工作,使社会形成“人人关心消防、处处注意防火”的群防群治的局面,从根本上减少或避免校园火灾事故的发生。

消费税的论文题目

学术堂整理了一些纳税筹划的论文题目:

纳税筹划论文题目一:

1、“营改增”后的建筑施工企业纳税筹划分析

2、房地产企业土地增值税的纳税筹划方法探讨

3、纳税筹划在中小企业财务管理中的应用

4、基于企业工资薪金的个人所得税纳税筹划探讨

5、新常态下企业纳税筹划现状与措施研究

6、近两年建筑业财税政策变动及纳税筹划分析

7、大数据时代的企业纳税筹划研究

8、营改增背景下的企业纳税筹划方法分析

9、企业纳税筹划管理与风险防控

10、新形势下企业纳税筹划的重要性与具体策略研究

11、浅析纳税筹划在房地产行业的应用

12、企业消费税纳税筹划研究——以白酒企业为例

13、全面“营改增”后购货对象选择的纳税筹划

14、建筑施工企业营改增后的纳税筹划研究

15、债务重组纳税筹划方案的比较和选择

16、纳税筹划在企业财务管理中的应用研究

17、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纳税筹划分析

18、关于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纳税筹划的方法分析

19、浅析企业纳税筹划风险管理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

20、“营改增”下对建筑业纳税筹划的探析

21、税收优惠政策视角下的企业所得税纳税筹划分析

22、营改增背景下的企业纳税筹划方法分析

23、探讨纳税筹划在内部控制中的应用

24、论“营改增”对不动产租赁企业纳税筹划的影响

25、在税收征管中识别纳税筹划的涉税风险

纳税筹划论文题目二:

26、从纳税筹划的特性看企业税务风险管理分析

27、现行财税制度下企业纳税筹划浅析

28、浅谈营改增后房地产企业增值税的纳税筹划

29、企业所得税纳税筹划——以L皮革公司为例

30、现行财税制度下的企业纳税筹划

31、浅析企业纳税筹划风险管理存在的问题与改进措施

32、个人所得税纳税筹划初探

33、年终一次性奖金个人所得税纳税筹划探析

34、“营改增”背景下企业增值税的纳税筹划

35、油气田企业职工薪酬个人所得税纳税筹划研究

36、“营改增”企业如何进行增值税纳税筹划

37、高校工薪收入个人所得税纳税筹划探析——以H大学为例

38、小微企业所得税纳税筹划研究——基于财务管理视角

39、个人所得税纳税筹划有关问题探讨

40、中小企业所得税纳税筹划浅议

41、营改增对物业管理企业纳税筹划的影响

42、“营改增”后房地产企业的纳税筹划探析

43、白酒生产企业销售环节消费税纳税筹划

44、利用预算管理进行企业所得税纳税筹划

45、纳税筹划对企业财务管理的影响

46、“营改增”时代融资租赁业的纳税筹划建议

47、劳务报酬所得个人所得税之纳税筹划

48、浅谈营改增后煤炭企业的增值税纳税筹划

49、A公司企业所得税纳税筹划研究

50、我国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纳税筹划研究——以MYKJ公司为例

纳税筹划论文题目三:

51、“营改增”背景下我国现代服务业商务辅助服务企业增值税纳税筹划问题研究

52、互联网背景下企业纳税筹划的思考——以增值税纳税筹划为例

53、营改增背景下企业运费的纳税筹划

54、工薪收入个人所得税纳税筹划

55、增值税新政下涉农企业纳税筹划

56、全面“营改增”下不动产业务纳税筹划利益分析

57、营改增背景下的集团财务公司纳税筹划方法分析

58、非货币性资产对外投资与出售方式的纳税筹划剖析

59、进项税额抵扣视角下租入固定资产业务的纳税筹划——基于财税[2017]90号文件

60、所得税纳税筹划在中小企业中的应用

61、个人所得税的纳税筹划研究

62、煤化工企业并购重组中纳税筹划的实践研究

63、建筑业“营改增”后的纳税筹划研究

64、“营改增”背景下建筑施工企业增值税纳税筹划的实施路径

65、企业年终奖纳税筹划研究

66、关于固定资产纳税筹划的思考

67、企业纳税筹划的风险与对策

68、企业公益性捐赠的纳税筹划案例分析

69、增值税税率调整对工业企业的影响以及纳税筹划

70、互联网企业所得税纳税筹划问题研究

71、企业纳税筹划中的风险规避问题研究

72、消费税的纳税筹划——以白酒企业A公司为例

73、集团公司战略下的纳税筹划

74、利用Excel进行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纳税筹划——以某事业单位为例

75、房地产企业土地增值税纳税筹划策略思考

纳税筹划论文题目四:

76、论房地产企业土地增值税纳税筹划

77、营改增后建筑业的税务风险及纳税筹划

78、后营改增时期影视行业的纳税筹划思路

79、营改增背景下企业增值税纳税筹划研究

80、纳税筹划在中小型企业财务管理中的应用

81、“营改增”后房地产业增值税纳税筹划

82、对企业所得税纳税筹划策略分析

83、新时期食品制造企业纳税筹划研究

84、白酒企业消费税纳税筹划

85、浅议企业所得税纳税筹划

86、个人所得税纳税筹划方式研究

87、有关企业所得税纳税筹划研究

88、营改增背景下房地产企业纳税筹划分析

89、企业所得税纳税筹划策略研究

90、建筑企业增值税纳税筹划探析

91、浅析影视行业税收优惠政策的纳税筹划

92、谈国有企业不同并购重组方式中的纳税筹划风险

93、工商业企业增值税改革后的纳税筹划——以甲商场为例的纳税筹划

94、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的纳税筹划

95、“营改增”后建筑企业的纳税筹划问题

96、企业纳税筹划法律风险及其规避策略

97、高校个人所得税纳税筹划探析——以F大学为例

98、房地产企业土地增值税纳税筹划分析

99、企业纳税筹划存在的问题及解决措施

100、浅谈企业所得税纳税筹划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纳税筹划论文题目五:

101、房地产企业土地增值税纳税筹划问题探析

102、房地产企业土地增值税纳税筹划问题探讨

103、房地产企业土地增值税的纳税筹划

104、浅析制造企业企业所得税纳税筹划

105、“营改增”后房地产开发企业增值税的纳税筹划研究

106、企业纳税筹划中的风险问题及应对策略研究

107、浅论事业单位工资薪金的个税纳税筹划

108、探讨“营改增”后房地产企业的纳税筹划的举措

109、基于山西漳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企业所得税纳税筹划案例的研究

110、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纳税筹划的方法

111、企业筹资中的纳税筹划问题研究

112、“营改增”减税效应对企业增值税纳税筹划的影响

113、“营改增”背景下企业纳税筹划途径

114、“营改增”后交通物流运输业的纳税筹划研究

115、企业财务管理中纳税筹划的作用及其风险防范

116、房地产开发企业营改增后的纳税筹划问题探析

1.目前最热门的当然是营改增了。2.消费税改革方面的也可以写3.资源税改革也是当前的重点4.环保税也可以探讨,虽然是新课题5.房产税改革很难,如果有新的观点,也未尝不可写。

财务会计方向论文题目

导语:人生似一束鲜花,仔细观赏,才能看到它的美丽;人生似一杯清茶,细细品味,才能赏出真味道。以下我为大家介绍财务会计方向论文题目文章,欢迎大家阅读参考!

一、税务会计方向

1、所得税会计探讨

2、论纳税筹划与财务管理的关系

4、.个人所得税的纳税筹划

5、纳税人权利及其保障初探

6、现行增值税会计核算存在的问题及改革探讨

7、消费税会计存在的问题及改进

8、商品包装物租金,押金涉税会计处理探讨

9、税务筹划在会计核算中的运用

10、债务重组涉税会计处理

11、论对外投资涉税会计处理

12、论企业合并与分立涉税会计处理

13、现阶段我国税收优惠政策利弊分析

15、论税收政策对上市公司会计信息质量的影响

17、论信息不对称与税收征管

18、论经济可持续发展的税收政策

19、论企业费用支出中税务因素的财务策划

20、税务筹划与财务管理的相容与冲突剖析

21、论视同销售涉税业务会计核算

23、新会计准则对企业纳税的影响

二、会计电算化方向

1.会计电算化系统的现状与审计对策浅析

2.浅谈会计电算化档案管理

3.普及会计电算化面临的问题与对策

4.中小企业实施会计电算化的原则研究

5.解决网络会计电算化安全问题的对策

6.关于账套初始化的研究

7.硬件发展对会计电算化的促进研究

与会计电算化

9.会计电算化岗位责任制研究

10.浅谈知识经济与会计电算化人员培训

11.浅议会计电算化的内部控制制度

12.手工会计与会计信息系统之比较

13.制约我国会计电算化发展的原因及对策

14.会计电算化系统管理员岗位设置问题分析

15.浅析会计电算化对会计实践的影响

16.试论我国会计电算化的发展方向

17.电算化环境下的会计核算方法

18.对电算化会计中会计方法的思考

19.会计电算化初始化应注意的内容

20.电算化环境下会计用印的管理

21.会计电算化引起的企业损失及对策

22.会计电算化替换手工账及试运行浅析

23.会计电算化工作可能出现的问题及对策

24.会计电算化系统管理员岗位设置问题分析和解决办法

25.浅析我国会计电算化现状

26.会计电算化使用方法和技巧

27、网络环境下电算会计的发展方向

28、会计电算化系统的安全性分析

29、论会计电算化与企业信息管理

三、财务管理方向

1、浅谈企业应收账款的'管理

2、浅议企业应收账款风险

3、企业应收账款融资方式探讨

4、应收账款对企业生产经营的影响

5、关于××公司应收账款管理问题的研究

6、浅谈企业的现金管理

7、论会计与经济效益

8、论中国特色的现代企业财务管理目标

9、试论企业亏损的内因分析与治理对策

10、坏账损失产生的原因及对策

12、加速企业资金周转的途径与措施

13、利润操纵的现象及对策

14、对企业现金流量质量的分析

15、关于××公司存货管理问题的研究

16、浅析企业偿债能力分析方法

17、浅谈企业财务风险

18、财务管理在企业管理中的中心地位和作用

19、浅谈企业融资的途径和方法

20、论财务管理目标与资本结构优化

21、论股利政策的选择对企业和投资者的影响

22、强化财务管理提高经济效益

23、浅谈企业存货管理与控制

24、浅淡村级财务管理

25、企业短期偿债能力的评价

26、构建企业财务管理机制

27、债务重组的利弊分析

28、成本控制的若干问题探讨

30、企业获利能力评价体系浅议

31、企业获利能力评价体系例证分析

32、企业财务目标取向分析

34、浅析企业集团财务风险

35、对固定资产管理的思考

36、ERP系统对企业财务管理的影响

消防安全论文

1500字一篇,供参考!《消防安全 重于泰山》安全是企业一切工作的基础,是企业生存、发展和稳定的保障,更是与职工的生命安全休戚相关。电视机里大大小小的安全事故屡见不鲜,无数鲜活的生命随之而逝,生命对于每一个人都只有一次,失去生命,就意味着失去了一切,那时你再也无法体会到那无法割舍的亲情,那敢为兄弟两肋插刀的的友情,还有那刻骨铭心至死不渝的爱情。火是人类进入文明的标志,也是人类生存与发展的基本力量,正是因为掌握了火的使用方法,才造就了人类“宇宙之灵长,万物之精华”的超然地位。火成就了人类,同时也在夺去条条鲜活的生命。俗话说:水火无情,人命关天。火是无情的如果使用不善就会成为灾难的象征。消防安全重于泰山,我们不能把防火安全当儿戏。据报道,河南省洛阳“12·25”特大火灾和其它一些火灾事故中,都存在着消防工程上的瑕疵,由于不按规定管理,有的消防设施仅仅当作一个摆设放在那里,火灾发生时,有的根本无法投入使用,由此造成了施救工作的延误,导致重大伤亡。有消防报道讲,在有一起火灾事故的扑救中,消防人员及时赶到后,却不知道消防栓在什么地方,原因是施工时施工人员把消防栓做成了一个壁橱,外面是一扇木门,而且死死的锁着,当然其后果也就可想而知了。2015年8月12日夜间,位于天津滨海新区塘沽开发区的天津东疆保税港区瑞海国际物流有限公司所属危险品仓库发生爆炸。截至2015年9月11日下午,天津港“8·12”爆炸共发现遇难者总人数升至165人,仍有8人失联。其中数千辆进口汽车在事故中损毁,预估受损新车价值超过20亿元。2015年8月18日,评级机构惠誉评估天津的爆炸仅保险损失就可能高达15亿美元,使其成为中国近年来代价最高的灾难事件。每当看见这一组组触目惊心、令人悲痛的画面和数字时,我都会觉得毛骨悚然。后事不忘前事之师,血的教训应该引起我们的警醒,消防安全是严肃而谨慎的,我们不应该再抱有侥幸心理,大家应该充分地认识到,正是埋藏在心灵深处的那一丝侥幸心理才一次次的造成悲痛惨剧。为了防止火灾事故发生,我们应该做好以下方面的内容:1、每季度对员工展开消防安全培训。以提高职工的消防安全意识和消防救险能力。培训内容主要包括:消防法规和公司消防制度、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各岗位的火灾危险源和防火措施、生产过程中消防安全注意事项、火灾时逃生自救方法和措施、火灾事故应急预案等。2、公司内部经常进行消防检查,最大可能的消除安全隐患。消防检查的内容主要包括:防火安全疏散通道是否畅通、疏散指示标志是否完整醒目、应急照明设施是否正常、灭火器材是否有效、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员工消防知识的掌握情况、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管理情况等。3、对重点部位、车间,如浸出车间,应每日防火巡查进行防火检查。4、确保消防器材正常完好,确保公司消防器材分布合理,防火安全。5、建筑装修装饰材料不要选用易燃、可燃材料,确须使用的,一定要进行防火处理。新建、改建、扩建的项目,其内部的装修装饰一定要按照有关消防法规的要求,并事先经过公安消防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要注意设备、建筑之间应留出安全通道;仓库、办公室、维修车间、配电室、化验室等进行防火分隔。6、还有职工在家发生火灾时,在消防队员还未到来时一定要采取自救的方法:如果已被火困在屋内,就先用湿毛巾捂住自己的鼻子和嘴,再打中开窗户向别人发出求救信号,声音一定要大,最好是用盆子或是铁相互碰撞发出的响声来告诉街坊邻居。7、燃放烟花爆竹一定要在开阔地带,不要对着行人、阳台、加油站,以免酿成不堪设想的后果。不燃放拉炮、钻天猴、地老鼠及其它容易引起火灾的烟花爆竹。8、不得将灯炮挂在木质的家具、门、柜或硬纸板上,也不得将灯炮嵌在天花板或顶棚里。只有拥有健康的生命,才能享受阳光般的生活,才能闯出光辉灿烂的人生,认认真真做好消防安全工作,把火灾隐患消灭在萌芽之中,让健康的生命尽在自己的掌握之中,我们不要让历史中的教训再次重演,让火灾永远成为历史吧,让火灾远离我们的家园。我坚信,只要大家共同努力,就一定会换来人类文明的进步,也将一定能谱写消防文明的新篇章,共享明天升起的那一轮太阳!

《高校消防安全管理探讨》

【摘要】在现代高校不断扩招,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严重滞后,直接威胁到广大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情况下,本文简要分析了高校中存在的消防安全问题,并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了高校消防安全管理对策。

【关键词】高校;消防安全;管理对策

一、前言

安全是一个永恒的主题,大学生是国家的未来,高校安全更是重中之重,是所有教学和科研工作发展的根本,也是能够顺利培养出四有新人的保障,更关系到广大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消防安全是安全工作中的重要组成部分,随着近年来我国教育事业的蓬勃发展,所有的高校都在不断扩招,规模也相应随之扩大,但学校管理的方式没有改变,跟不上发展的形势,特别在消防安全管理方面尤为突出,俄罗斯友谊大学火灾、上海商学院火灾都给我们留下了十分惨痛的教训。一所高校就是一个浓缩的社会,校园里不仅有图书馆、礼堂和实验室,还有很多满足在校师生的生活场所,如商店、浴室、食堂和宿舍等公众聚集场所。因此,在加大高校教学管理体制改革的同时,如何维护好校园消防安全,杜绝火灾事故的发生,是消防安全工作者高度关注的问题。

二、现代高校中存在的消防安全问题

1.消防宣传教育工作不到位。消防宣传工作在校园中还有很大的开展空间,很多师生的消防意识和消防知识还有待完善。目前大部分学校没有在课堂中设置消防安全方面的内容,很少组织师生进行灭火演练和应急疏散等方面的培训,使得很多在校的师生发生火灾时不知道如何去应对?如何灭火、如何逃生、如何去解救被困人员?

2.用火用电管理不到位。很多学生为了自己方便,在宿舍中私拉乱接电线,使用大功率电器,停电时使用蜡烛照明,卧床吸烟,乱扔烟头等一系列现象都有可能引发火灾。

3.安全疏散通道管理不到位。高校中的图书馆、食堂、宿舍和自习室等场所在建设时虽然设置了足够的安全疏散通道,但很多高校为了节约人力成本,都没有将通道全部打开,只是打开一两个通道供学生使用。这些场所在没有发生险情时都极容易被忽视,然而一旦发生火灾,这么多人员仅靠一两个安全通道进行疏散,很容易造成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

4.消防管理规章制度不完善。现代高校中虽然都不同程度的建立了一些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但随着学校的发展,制度的建立和修改工作相对滞后,很多高校没有按照消防安全管理的要求制定相应的规章制度和应急预案,有些高校即便制定了也仅仅是写在纸上、挂在墙上,只是为了应付消防监督部门的检查,多半没有认真执行,导致消防安全管理中存在一些死角。

5.消防设施设备维护保养不善。很多高校在建设时虽然配备了相应的消防设施设备,但由于领导不重视消防安全工作,没有配备专业的管理人员进行维护保养,使消防设施设备长期处于无人管理的状态,造成许多消防设施设备无法正常使用的现状。如室内消火栓箱内无水枪、水带,灭火器过期失效,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失灵等。

三、高校消防安全管理对策

1.建立相关组织,明确责任。随着高校的发展,以前松散的管理模式已经不能适应现代高校消防安全管理的要求,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高等学校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要求,建立健全相关组织,确定各级、各岗位消防安全责任人,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逐级和岗位消防安全职责。如成立防火安全委员会,定期召开会议,分析学校防火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研究解决相关事项,安排部署下阶段的防火工作。成立义务消防组织,定期组织消防专业知识培训、开展消防业务训练,不断提高组员的消防业务能力。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专职消防人员和兼职消防人员,逐级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落实层层管理,做到消防安全工作有人抓、有人管、有人负责。

2.健全相关制度,加强管理。高校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高等学校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要求,结合学校的发展情况,有预见性地建立健全适合本校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并切实落实,是做好学校防火工作的基础。如建立数据准确、内容全面、分类科学的防火档案,是拉动防火工作有序开展的重要措施。建立并落实《学生宿舍管理规定》,是做好学生宿舍消防安全的重要保障。建立针对学生宿舍、图书馆、食堂(餐厅)、教学楼、体育场(馆)、会堂等人员密集场所的《应急疏散预案》,并定期开展演练,是确保上述场所发生火灾时减少人员伤亡的有效措施。建立并实施《消防设施设备检查、维护保养制度》,能确保消防设施设备的完整有效。建立并执行《消防安全检查制度》、《防火巡查制度》和《火灾隐患整改制度》,能及时发现和消除火灾隐患,确保校园安全[1]。

3.加强消防培训,提高意识。高校应结合自身情况,定期、分批组织全体教职员工、学生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培训,不断提高全校师生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增强其防火、灭火和火场自救逃生的能力。如将消防安全教育培训的内容纳入教学计划,增加一定课时的消防知识课程,系统讲解消防理论知识,培养学生的消防安全素质。聘请消防专家开展专题消防知识讲座,通过对典型案例的分析,对平时容易忽略的致灾因素的解析,让广大师生员工脑海中紧绷消防安全这根弦。定期组织志愿消防队等消防组织进行防火知识和灭火技能培训,不断提高相关人员发现火灾隐患和扑救初期火灾的能力。定期组织消防演练,在实战中检验相关人员对消防知识的掌握情况。开展多种形式的消防宣传,随时提醒广大师生员工遵守消防安全规定[2]。

四、结束语

大学生消防 安全 教育 工作是减少火灾发生、降低火灾损失,以及减少人身伤亡的重要途径。下面是我为大家整理的大学生消防安全教育论文,供大家参考。大学生消防安全教育论文 范文 篇一:《消防安全教育的研究》 一、消防安全教育 (一)现状 安全教育要从小开始。因为学生们的心智尚未成熟,因此需要对其加强消防安全教育。然而据调查显示,在中小学生中,近五成的学生不知道当家用电器着火的时候第一步是要切断电源。百分之十的中小学生不知道火警电话。学校在中小学生的消防安全教育中起主导作用,很多安全教育活动都是在学校中开展。而一些学校对这项活动并不热衷,它们虽然有开展活动,但内容不具体,往往是在一段演讲之后结束,而没有具体的逃生演习等关键内容。一些学校并不是为了真正使得学校提高消防安全意识,而是为了完成任务而潦草完事。在事业单位中,缺乏消防安全的社会人士大有人在。据抽样调查显示,百分之十六的人员熟悉消防 法律知识 以及规范,百分之七的人员参加过系统的学习以及消防安全的培训。近一半的人员认为 消防 安全知识 非常重要,企业需要对所有的员工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及培训。然而实际情况时很多单位忽视了消防安全教育的重要性,再加上 企业管理 人员自身也不具备消防安全意识,因此造成了企业安全隐患。 (二)重要性 1.能够提高公众消防安全意识。 由于公众的消防安全意识普遍的淡薄,因此加强对于公众的消防安全教育是有必要的。通过对于各地灾害的报道让公众认识到灾害的惨痛的代价,使其能够真正的了解消防安全意识的重要性,从而自愿的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提高消防安全意识。 2.让公众掌握处理 方法 。 当发生火灾的时候,个人是否掌握消防安全能力决定了其逃生的可能性大小。因此消防安全教育能够让公众知道在火灾等事故面前如何的去处理。这些知识包括很多方面,即疏散、找安全出道、逃生、报火警以及扑灭火灾等知识技能。公众在进行消防安全教育之后能够很好的掌握其方法,在逃生的过程中能够更加冷静的面对,判断出口位置,而不是思维混乱、盲目跟从他人,选择跳楼等极端方式,失去逃生的机会。 3.教育日常知识 很多家庭发生火灾大都都是操作不当造成的。特别是在日常的生活之中,常常会忽视一些安全隐患。例如在室内吸烟、点蜡烛、烧煤炭等应注意事项,例如安全拔电插头、禁止小孩玩火、燃放爆竹等。这些知识都是显而易懂的,但是由于涉及点较多,因此公众在生活中容易忽视这些问题。通过消防安全教育使公众掌握这些消防安全知识点,并且能够运用到生活中去,可以避免因为个人行为造成的火灾事故。 (三)方法 1.树立公民安全意识 消防安全教育前提是树立公民良好的消防安全意识。应该鼓励公众的正确行为以及安全的习惯。公众也需要引导教育,因此在加强公众消防安全教育过程中,应该对其正确行为进行肯定。一旦发现有不良的安全意识以及错误的态度、行为则需要立马进行批评。这样做得目的在于能够对其行为进行纠正,重新树立其正确的安全意识。对于事业单位,应该每年定期的开展消防安全演习,演习的内容可以包括模拟企业火灾场景、火灾之后逃生、现场灭火等。在演习过程中,企业人员可以提高消防安全素质,树立正确的消防安全观念。 2.加强媒体宣传作用 消防安全教育工作的开展离不开媒体的支持,事实上全国的新闻媒体也对消防安全工作给与了高度的重视,并且也积极的向社会大众宣传消防部门的工作方针,让群众能够切身的感受到提高消防安全意识的重要性。但是媒体在对火灾等事故新闻的报道上存着着不足之处。某些媒体在报道火灾新闻时候,经常习惯性的强调是某个人的差错导致了惨剧的发生,这样的报道能够一定程度上对大众起到警示作用,但是由于报道内容过于负面,因此偏离了宣传消防安全的方向。媒体在对火灾的报道中不能太过强调火灾造成的后果损失、而是应该进行正面的报道,向社会传递正能量,要让社会大众认识到接受消防安全教育的必要性。 3.学校开展消防安全教育 在外国中小学,防火教育已经成了课程中的一部分,他们在每一周至少花一堂课的时间学习消防安全知识。我国在这方面欠缺了很多。因此教育部门应该借鉴其长处,将消防安全教育带入到学校学习中去,设为学生的必修课程。这样可以向青少年普及消防安全知识,降低了学校火灾发生的可能性。 二、结束语 我国的消防安全教育工作仍然任重道远,但是只要采取相应的行动,完成消防安全教育的各项任务,就能够提高我国公众消防安全意识。 大学生消防安全教育论文范文篇二:《社会消防安全教育培训的实施》 1社会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办学中存在的难点: 办学场所硬件条件高 按照《社会消防安全教育培训规定》中第二十八条第四款的要求:培训地要有同时培训二百人以上规模的固定教学场所、训练场地,具有满足技能培训需要的消防设施、设备和器材。按照这个要求,一般的现有场所难以符合条件,只有按要求新建或当地的大、专院校增设消防专业能够达到《规定》的要求。这一款对中小城市有社会办学愿望人士的实力做了大的限制。 教员专业性的软件要求高 《社会消防安全教育培训规定》中第二十八条第六款的要求:专(兼)职教员队伍中,专职教员应当不少于教员总数的二分之一;具有建筑、消防等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并有五年以上消防相关工作经历的教员不少于十人;消防安全管理、自动消防设施、灭火救援等专业课程应当分别配备理论教员和实习操作教员不少于两人。根据中小城市的实际情况,具有建筑、消防等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并有五年以上消防相关工作经历的人员基本上都在消防、建设、设计等部门,兼职的可能性较小;消防部队转业的自主择业人员能够达到这样要求的人数也较少,且部队的资质有五年有效期的约束,这一款基本排除了中小城市办学的可能性。 对培训的结果社会单位的认可度较低 《社会消防安全教育培训规定》中第三十条第二项规定:消防安全专业培训机构开展消防安全专业培训,应当将消防安全管理、建筑防火和自动消防设施施工、操作、检测、维护技能作为培训的重点,对经理论和技能操作考核合格的人员,颁发培训证书。培训合格证书也是社会消防培训的成果,这个成果如不能得到相关部门的认可或不作为相关部门认可的条件,那社会消防培训的培训合格证书就名存实亡,是废纸一张了。社会单位也将不认可这样的合格证书了。 组织人员参训难度大。《社会消防安全教育培训规定》第三章用了十六条来表述应该参加社会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对象、培训目的和教育内容,但如何让社会单位主动参加培训的硬性条件没有表述,这就给社会消防安全教育办学带来了致命性的问题,没人参加培训或参加培训人数过少,直接会导致办学的成本的问题,生命力不长久。九部委联合颁发《社会消防安全教育培训规定》后,各省根据规定开展的社会消防安全教育的方式方法各有千秋,这里不一一论述,笔者就中小城市该项工作开展和发展情况做一个论述。 2消防协会工作前移,有效解决存在问题: 积极依靠当地政府,协调相关部门,强化消防协会的牵头作用九部委的联合发文,明确的指出各地的社会消防安全教育培训一定要办,而且要形成长久机制。这次的会议又对该项工作做了强调。对于中小城市,特别是经济条件欠发达地区,虽有了具体的法律依据,但还要根据地方的实际情况使该项工作变的即合法又合理,才能顺利推进。 协会牵头。《规定》要求:培训的机构是由国家机构以外的社会组织或者个人举办的。《规定》的第二十八条又提出了局限性。根据中小城市的实际情况自然排除了社会办学的可能性,该项工作的落实就是社会组织,社会组织中只有消防协会最适合开展此项工作。能依靠省级协会的支持,办成省级协会培训鉴定站的分点最合理合法。 解决场地。消防协会是民间组织,很少有不动产。培训场地的难题就要依靠当地消防支队的积极支持了。利用一个新建大队人数少,地方大的特点,在不改造大队布局的基础上,由协会购置与《规定》要求符合的相关物品、器具,有效解决培训场地的问题。同时,支队还可以积极向政府请示:建设消防培训基地,为该项工作的发展打下坚实的基础。 合理收费。在培训收费用方面,消防协会可以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积极协调当地物价部门,取得物价批复,做到收费合法化。但中小城市的现实情况,对该类收费是不理解的,应该分别对待。对于事业单位采取全收费;对于企业单位,消防机构从消防宣传教育资金中拿出一部分来支持,协会拿出一部分会费解决培训的师资力量,单位提供培训期间的食宿费用。形成了免费培训,单位提供食宿的“半收费”法。对于下岗再就业、招商和扶持企业。采用走读,免费的方式。三种方式解决收费难的问题。 政府带头。解决好以上问题后,就要多和地政府进行沟通,汇报《规定》贯彻落实的情况,特别强调开展消防培训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以及培训后带来的长期效果。在取得政府的同意和支持后,恳请政府起表率作用,率先组织各县、市、区、乡、镇政府和村民、居民委员会相关人员参加培训,即对《规定》要求的人员进行了培训,又给全地区的社会单位一个信号,这次培训的对象是全社会的所有相关单位。 明确协会培训职责,消防机构配合,使消防培训从点、线向面得转变消防协会的工作中就明确有消防宣传教育的内容,但在实际工作中,协会开展消防教育培训的并不多。消防的教育多年都是消防一家独大的局面,全靠消防科、大队二、三个参谋来业余完成,停留在开讲座、布展板、拉横幅的形式上,就是开展消防培训,也是有针对性的对重点单位或学校,采用短平快的方式。社会有反响,但效果不好。而由消防协会牵头落实《规定》,就使消防协会的培训职责从后方走向了前沿。 组织明确。在原有消防协会中的消防宣传教育委员会的基础上,采取招聘和从部队的在职人员中抽出能力强、业务水平高的人员,增设组织领导、管理教学、后勤保障三个小组,形成一级组织,明确组织分工,确定具体人员,确保了培训的常态开展。 明确对象。根据培训大纲,培训对象细分为十三类人员,涵盖了社会单位各个行业,避免了以前消防教育中点少面窄的情况,培训对象从点、线向面的方向大幅前进。 消防督促。培训同时,上级机构要积极修订地方法规,将消防培训纳入地方法规,用法规来制约社会单位参加培训的必需性。消防机构也要积极配合,在开展消防监督检查中,对各单位从事消防工作的人员要求持证上岗,有效提高各单位对培训合格证的认可度。 增强培训的师资力量,强调消防专业性向可操作性的转变消防机构的技术力量构成,基本上都是半路出家,凭借几本规范,通过自己的努力,走上防火的业务岗位。近几年,随着大学生入伍的推进,专业情况有所好转,但还是僧多粥少。这种情况下开展的消防培训,往往是专业知识较多,理论联系实际较少。培训过后,普遍单位对如何开展消防工作认识模糊,无从下手,培训效果没达到。 提前培训。正式开展培训前,协会邀请有教学 经验 和教育理论水平高的专业教育人员,对即将开展授课的教员提前进行培训。主要让教员学会授课前得开场白;几种由浅入深引出讲授重点的方法;如何让重点要掌握的内容简易化;如何调动学员得学习兴趣和把消防专业化的内容变为可操作性等。 逐步引导。培训中的管理人要广泛听取每一位教员的讲课,并及时征求听课人的意见,针对每一个授课人的不足之处,提出改进方法,逐步引导,直至教员能圆满地完成授课任务。把学员满意的教员全部集中到教学组,给予相应的精神和物质的奖励,不断提高他们的授课激情。 学员动手。增大实际动手操作课程,让每一位学员都能对自己手中的消防设施、设备了如指掌。特别是消防系统,要让他们发挥维保单位的职责,不断的演示和操作,来提高系统值班人员的系统应用、发现故障、解决故障等能力,防止系统操作员出现高分低能的现象。 简易流程。编写简易的消防工作三步走流程,从制定各种消防 规章制度 开始,让单位的所有消防工作有章可循,有制度可依;从消防安全责任状的签订内容和程序开始,让单位所有人员都能担负消防的责任;从巡查、检查的开展开始,用程序化和表格化的方法,来积累单位开展消防工作的软件资料。三步完成消防工作,可操作性强,单位接受程度高。 当然,在具体的培训中还会出现各种各样我们没有想到的事情发生,但我们只有本作为社会单位考虑的原则,各种问题都会逐步解决的。 大学生消防安全教育论文范文篇三:《高校消防安全教育模式构建》 摘要:近年来,高校火灾频繁发生,每次校园火灾带来的大学生伤亡都会引起全社会的极大关注,严重影响了高校安全稳定局面。造成火灾事故的原因多种多样,其中大学生缺乏基本的消防安全知识是造成校园火灾和人员伤亡的重要原因之一。因此,如何做好高等院校学生的消防安全教育工作是消防安全工作人员面临的一项重大课题。 关键词:高等院校;消防安全; 宣传教育 一、高等院校消防安全教育工作的重要性 高校是培育高等专业人才的场所,是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稳定学校就能稳定一方。消防工作是高校安全稳定工作的重要内容,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既是高校正常教学秩序、科研工作顺利进行的需要,也是确保师生员工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因素。同时高校也是消防安全教育的重要阵地,学生具有良好的消防安全意识,对其未来自身发展和社会进步将带来积极影响。然而,近年来,我国高校火灾事故持续频发。据公安消防部门不完全统计,2000~2009年,我国高校火灾事故共发生3700 余起,共造成111人死亡,232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达4230余万元。如2008年上海商学院火灾,被困4名女生缺乏火灾自救知识仓促选择跳楼全部身亡、2010年南京海宁宾馆火灾,被困两名女大学生在发现火情后没有及时逃离火场,忙于收拾个人物品以致延误逃生时间最终丧生⋯⋯风华正茂的生命就这样被大火吞噬,每场火灾都是那么触目惊心,一次次敲响大学校园消防安全教育的警钟。鉴于校园火灾危害的事实,国家教育部等相关安全监管部门先后出台了系列消防安全教育规定,消防安全俨然成为了当前高等院校安全工作的重点。然而,目前高校的消防安全教育状况参差不齐、不容乐观,因此,如何促进学校进一步提高对消防安全教育重要性的认识,加强和改进学生的消防安全教育工作,是我们无法回避,必须认真加以研究解决的一项重大课题。 二、高等院校消防安全教育现状及问题 2009年颁布的《高等学校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明确要求高等院校要根据消防安全教育的需要,将消防安全知识纳入教学和培训内容;对每届新生进行不低于4学时的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但由于我国将消防安全教育正式纳入大中小学教育体系的时间较短,各高校的教育领导者自身的消防安全责任意识不强、思想重视不够和消防安全的社会传统与氛围淡漠等种种原因使得高校消防安全教育严重缺失,问题重重。 (一)重硬件,轻教育。 国家现行的校园建筑消防安全设计规范、消防安全行政部门对校园消防硬件设施的验收考核标准,以及违规带来的经济惩罚均使得高校不得不重视校园消防硬件工作,校园消防安全设施器材齐备。与此同时,对高校学生消防安全教育的硬性考核标准的缺乏导致了众多高校在重视消防硬件设施建设的同时忽视了对学生的消防安全教育。为数众多的高校对学生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严重缺失。 (二)重形式,轻效果。 思想上的轻视,教育目的定位的偏失直接导致高校把对学生的消防安全教育工作重点放在了形式和表面上。没有考虑到教育的真正目的和实际效果,更多的高校采用在诸如春秋火灾高发季节,通过拉横幅,摆放展板,开设一两次讲座等简单形式来教育学生提高消防安全知识。殊不知此类形式的教育虽在一定程度或一定时期内引起少部分学生对消防安全知识的了解和重视,但无法让全体学生根本上提高消防安全知识,无法让全体学生对消防安全时刻警醒。 (三)教育不规范,专业教育人员缺乏。 据不完全统计,只有部分经济发达地区的学校能够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一章总则中第六条“教育、劳动等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将消防知识纳入教学、培训内容”的相关规定,将消防安全教育课纳入正常教学计划。绝大多数的高校在消防安全教育方面仍属空白,没有将消防安全教育课列入正常的教学计划,高校一般虽设有专门的校园消防教育管理部门,但与庞大的学生群体相比,专业的消防安全教育工作者严重不足,这也导致了无法对全体学生开展专业的消防安全知识教育。学校对学生的安全教育滞后,直接导致学生安全意识淡薄。 (四)大学生消防意识淡薄 当前高校大部分学生消防意识淡薄。体现在四个方面:一是宿舍内使用大功率用电器,如热得快、电饭锅等;二是手机、电脑的充电器长时间充电、私拉乱接电线等违章用电严重;三是部分学生有卧床抽烟等不良习惯。四是宿舍或楼道内杂乱堆放。尽管学校保卫处、宿舍管理科等部门加强对学生的安全管理工作,制定了详细安全管理规章。但每次突击性安全检查,总是收缴各类禁用的大功率用电器成百上千。这种规章完善与不安全行为“并行”的现象,在全国高校普遍存在。从安全原理角度分析,是因为没有对受教对象完善安全教育。 对高校火灾案例进行 总结 ,发现火灾情况下学生的应急处置技能严重缺乏,如不懂如何报警、不会使用手持式灭火器、不了解逃生基本技能等。因此,加强消防安全知识教育与培训,提高消防意识,强化消防应急技能尤其是逃生技能培训,对“平安校园”建设的作用重大、意义深远。 三、高等院校构建消防安全教育模式的路径和 措施 大学生只有具备了良好的消防安全意识,才会对火灾有高度警惕性,才能时刻把消防安全放在首位,从而自觉约束自身行为。正确意识的形成不是一天两天就能完成的,它必须通过经常性的宣传教育,才能在潜移默化中形成良好的消防安全意识。消防安全教育工作也不是单靠教育管理部门的督促检查,更需要的是学校和师生共同参与。 (一)转变消防安全教育管理模式。 造成安全监管力度穿透性不强、安全管理效果甚微的一个重要原因是安全管理职能不够渗透,学生群体没有共同参与,停留在被动安全监管状态。因此,要贯彻消防安全监管,就必须在管理体制上层层落实,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体现“以人为本”的原则。 1、淡化宿舍区管理人员与学生之间的监管关系,营造安全宿舍区的 文化 氛围。 将消防安全文化列入公共课或第二课堂的必修课,包括课堂教学与实践教学,并贯穿整个大学学习过程,保持平安教育的持续性,成为求学和今后工作中的“必修课”。在实践环节上,需要将课堂教学内容与实践操作紧密结合,将所学知识“生活化”。以宿舍区为主,囊括教学楼、图书馆等公共场所,安全管理人员组织学生定期开展消防安全隐患识别、排查,并按专业、片区等分组评比等活动,公布考核结果,实施奖惩策略,促进和巩固效果。 2、让安全管理渗透到学生群体,提高安全监管绩效。 由学校组织有关安全专家实地调查,制定学生宿舍区安全检查表。每个宿舍中选拔一到二名宿舍消防安全负责人 每天与宿舍楼管理人员共同实施安全监督管理,依据消防安全检查表,将消防安全工作予以记录存档,发现问题及时沟通和处置。 (二)多 渠道 开展宣传教育,营造消防安全气氛,提高消防安全意识。 高校要明确对学生进行消防安全教育的目的,并在此基础上,针对各高校自身实际情况,灵活多样地的采用各种教育方式。可以通过定期开设消防安全知识讲座、消防安全知识及灭火逃生技能培训、举办消防应急疏散演练、消防安全知识竞赛、消防趣味运动会、组织学生排查消防安全隐患等教育形式,让更多的学生自身参与,在参与中提高消防安全意识和能力。努力将理论教育和实践教育有机结合,突出实践教育。提高受教育学生的灭火及逃生自救能力。 要营造浓厚的校园消防安全氛围,传播消防知识。充分利用高校先进的教育条件,如校报、校园广播、闭路电视、校园网络等媒介和传播手段,开设相对固定的消防宣传栏目,组织宣传火灾事故教训,曝光火灾隐患,提高防火安全意识,让学生时时提高警惕,思想上绷紧消防安全这根弦,防止火灾悲剧在学校发生。 (三)制定和完善消防安全教育制度。 高校要制定和不断完善现有的消防安全教育制度,将其列入学校教育大纲中,并对学生受教育情况适度考核。从课堂和社区实践两个层面开展消防安全教育,以学分激励学生主动学习相关消防安全知识,具体实施按大学四年完成(对于三年制专业,可以调整内容和实施),如表1所示。 同时,针对高校普遍存在的专业教育人员匮乏的现状,高校可以通过对学生辅导员等教育管理人员先行进行专业的消防安全教育培训,聘请公安消防人员兼职学校消防教育辅导员,以此扩大专业教育队伍。 (四)与消防部队加强合作,探索建立校外消防教育基地。 学校可以通过与地方消防部队合作建立消防教育基地。将消防安全教育延伸到校外,定期组织学生到消防官兵所在营地体验观摩,增加受教育的直观性和趣味性。 总之,大学生消防安全教育工作是一个动态的、发展的、不断变化的过程,要实现制度化、常态化和规范化,要充分发挥高校人才优势和资源优势,坚持“经常性宣传教育与规范化制度管理相结合”,努力推动高等院校消防安全教育工作深入开展,切实提高大学生的消防安全素质,从而保障校园的和谐与安全。 参考文献: [1]姜海珍.学校消防安全教育现状及对策[J].武警学院学报,2008,(6). [2]黄如兰.大学生消防安全教育的实践和思索[J].企业家天地,2010,(5). [3]韦庆夫.浅议学校消防安全教育[J].广西民族大学学报,2008,(9). [4]王萍.新时期大学生安全教育内容探索[J].科技信息,2008,(31). [5]公安部消防局.中国消防年鉴[Z].中国人民出版社,2006. [6]吴穹.安全管理学[M].煤炭工业出版社,2002. 猜你喜欢: 1. 大学生消防安全教育心得 2. 大学交通安全和消防安全论文 3. 消防安全教育心得体会范文 4. 安全教育论文范文 5. 安全教育论文参考 6. 安全教育论文格式范文

日语食品安全小论文题目

毎日早起(まいにちはやお)きして、颜を洗(あら)ってから散歩(さんぽ)に出(で)かけます。朝御饭(あさお饭)を食(た)べたら、そろそろ授业(じゅ业)が始(はじ)まります。午前中(ごぜんちゅう)は日本语(にほん语)の授业(じゅ业)で、先生(せんせい)はとても亲切(亲きり)に教(おし)えてくれます。日本语(にほん语)は难しいけれども、面白(おもしろ)いと思(おも)います。授业(じゅ业)の后(きさき)、自由(じゆう)にディスカッション(でぃすかっしょん)できます。お昼(ひる)の后は少(すこ)し休憩(きゅうけい)します。午后(うまきさき)、しばらく図书馆(ず书馆)で本(ほん)を読(よ)みます。それから好(す)きなスポ(すぽ)ーツ(つ)、バトミントン(ばとみんとん)やテニス(てにす)に兴じます。五时(ご时)ごろになると、学校(がっこう)のショップ(しょっぷ)で少(すこ)し买い物(もの)します。夜(よる)は映画馆或(えいが馆あるい)はネットカフェ(ねっとかふぇ)へ行(い)きます。十时(じゅう时)ごろに就寝(しゅうしん)しま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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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语论文开题报告题目:中日饮食文化の相违について课题を研究する目的:中国と日本は隣国ですから、多くの习惯や文化が近いと思う。でも、位置、歴史的な背景と宗教思想の差别によって、両国文化の多く方面に区别がはっきりに见える。ここで両国の饮食文化の比较を通じて、両国饮食の共通性と差别性を探索したい。そして両国人民の思想の上の差别を调べたい。课题を研究する内容:一饮食自身の比较1 料理の食材2 调理法3食べ方の违いニ饮食観の相违1饮食観の形成2饮食観の原因三结论方法:比较研究ほ法文献研究法分析法资料:[1] 谭玲著.『饮食文化対比』[M]. 成都:四川大学出版社, [2] 胡智锋.『日中饮食発展史』[J]. 北京. 北京广播学院出版社,1999,4:1-10[3] 张惠临著.『日本と中国の食文化』[M]. 山西: 山西人民美术出版社,[4]蔡毅编,《日本における中国伝统文化》[M],勉诚出版社,2002[5] 高宫和彦著,《色から见た食品のサイエンス》[M],纪伊国屋书店,2004[6] 张竞著,《中华料理の文化史》[M],筑摩书房,1997 [7] 芳贺登、石川寛子编.「日本の食文化」[M]. 雄山阁出版社,1998[8] 贾蕙萱著. 《中日饮食文化比较研究》[M].北京大学出版社,1999

关于食品的毕业论文题目

你是不是需要了解关于食品的毕业论文题目,下面我为大家介绍关于食品的毕业论文题目,希望能帮到大家!

一、电子鼻在食品微生物污染快速检测中的应用

二、利用语义网技术实现的分布式异构食品微生物数据整合

三、食品中重金属元素检测方法研究进展

四、食品供应链质量安全可追溯系统构建研究

五、企业参与食品可追溯信息共享的机理研究

六、中国食品安全危机背景下的底层食物自保运动

七、我国转基因食品法律界定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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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美国食品安全规制研究

十一、毛细管电色谱-激光诱导荧光检测法分析食品中的生物胺

十二、媒体传播对食品安全风险感知影响的定量研究

十三、我国粮食最低收购价格政策的评价及预测

十四、大学生转基因食品知识态度行为调查

十五、WHO食品安全事故管理制度探析

十六、动物源性食品中喹诺酮类药物残留的检测

十七、测定大米粉中镉的质量控制与不确定度评价

十八、食品及食品包装材料中塑化剂的检测研究进展

十九、食品过敏原标签要求及生产过程控制初探

二十、食品中菊酯类农药残留检测技术研究进展

二十一、食品安全检测技术研发对食品安全法律体系的影响

二十二、食品流通环节安全保障策略研究

二十三、转基因食品舆情现状分析及新型科普模式的探究

二十四、基于背景值研究的湖北省香菇重金属风险评估

二十五、我国食品安全监管的路径选择

二十六、北京市绿色食品和有机农产品发展研究

二十七、信息不对称环境下有机食品消费行为分析

二十八、黑龙江省绿色食品产业集群协调发展与竞争优势保持研究

二十九、林下规模化生态养殖模式研究进展

三十、畜禽养殖中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措施探讨

三十一、浅析网络购物中消费者权益的保护

三十二、对农资经营和监管问题的思考

三十三、浅谈饲料生产监管

三十四、论我国食品安全风险交流制度的立法完善

三十五、对转基因食品产业的认知与科普对策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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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十七、食品中罗丹明B的高效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检测

三十八、塑化剂对食品安全的影响

三十九、我国食品检验技术存在的主要问题

四十、微生物防腐剂在食品保鲜上应用

四十一、源于食品加工副产物纳米纤维素晶体的制备及其在食品中的应用

四十二、中国食品安全犯罪的刑事政策研究

四十三、HPLC测定食品包装用胶黏剂中5种树脂酸含量

四十四、食品包装材料中邻苯二甲酸酯的迁移规律研究

四十五、英美加三国食品监管法规及监督检查现状

四十六、食品安全信息获取渠道的选择影响分析

四十七、“一带一路”战略下我国食品工业发展的机遇与挑战

四十八、中国食品安全问题的现状和原因

四十九、杭州市余杭区高中生食品安全知信行现状

五十、食用农产品包装接触用粘合剂安全管理探讨

五十一、当前我国发展绿色食品和有机农产品的新形势和新任务

五十二、我国绿色食品及有机农产品权威性和影响力提升策略

五十三、食品接触材料中全氟和多氟化合物风险与管理

五十四、销售环节食品安全信息透明度的国内外研究进展

五十五、食品安全信息需求服务与信息保障对策研究

五十六、网络食品交易平台提供者的侵权责任研究

五十七、一种基于555集成电路的粮食水分检测技术的'分析

五十八、谷朊粉的添加量对青稞面条品质的影响

五十九、社会共治理念下食品安全监管体系研究--基于对胶水牛排事件的法律思考

六十、我国与国际组织航空食品法规标准的对比及分析

六十一、基于用户需求的食品包装扁平化设计

六十二、网络食品安全监管研究

六十三、无损快速检测技术在生鲜食品品质鉴定中的应用

六十四、食品快检实验室资质认定评审的探讨

六十五、大理州市售食品细菌性污染情况分析

六十六、食品添加剂对食品安全的影响

六十七、荞麦酸奶的制备及工艺研究与分析

六十八、对创新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模式的思考

六十九、技术创新背景下食品工程的发展与演变

七十、绍兴地区粮谷类食品中铅镉和总汞含量的监测及暴露水平评估

七十一、食品安全标准的私法效力及其矫正

七十二、我国食品监管法律制度的历史演变和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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