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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的养老保险问题研究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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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的养老保险问题研究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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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XX公司劳资关系问题及改善探析2、基于员工满意度的M公司激励机制探析3、A公司EAP体系实施设计4、基于心理契约的X企业员工满意度探析5、XX中学绩效考核现状及改进对策探析6、员工援助计划(EAP)在A企业中的实施与改进7、CB公司人力资源管理外包的探析8、A企业员工满意度现状、原因及对策分析9、X房地产经纪公司员工流失的原因及措施探析10、X幼儿园教师培训体系设计司新员工培训体系研究(以上论文题目皆由学术堂整理提供)

广东省养老保险研究论文

2] 凌文豪. 人口老龄化对养老保障体系的挑战及对策[J]. 求索. 2009(10) [3] 李衡,周一. 人口老龄化背景下的养老保险制度改革[J]. 中国商界(下半月). 2008(12) [4] 郑少春. 我国人口老龄化与养老保险体系的完善[J]. 福建论坛(人文社会科学版). 2008(02) [5] 王亚柯. 中国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研究现状及趋势[J]. 学术界. 2008(03) [6] 师振华. 人口老龄化对我国养老保险制度的影响及对策[J]. 经济问题. 2008(07) [7] 孙祁祥,朱俊生. 人口转变、老龄化及其对中国养老保险制度的挑战[J]. 财贸经济. 2008(04) [8] 张文学. 人口老龄化背景下的中国养老保险制度分析[J]. 统计与决策. 2013(16) [9] 张运刚. 人口老龄化与我国养老保险制度改革[J]. 四川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3(02) [1] 杨颖新. 人口老龄化与养老保险效应分析[J]. 商场现代化. 2010(04) [2] 郑少春. 我国人口老龄化与养老保险体系的完善[J]. 福建论坛(人文社会科学版). 2008(02) [3] 师振华. 人口老龄化对我国养老保险制度的影响及对策[J]. 经济问题. 2008(07) [4] 孟庆平. 人口老龄化与中国养老保险制度改革[J]. 山东财政学院学报. 2007(03) [5] 郝向东. 关于我国人口老龄化及养老保险的思考[J]. 特区经济. 2013(01) [6] 史维良. 人口老龄化与我国社会养老保险的实证分析[J]. 全国商情.经济理论研究. 2013(08) [7] 成海霞. 走出人口老龄化的困境——人口老龄化对养老保险基金的影响及对策[J]. 中国劳动保障. 2013(08) [8] 朱卫东,姚建平. 人口老龄化对我国未来养老保险制度的影响及其对策[J]. 经纪人学报. 2013(02) [9] 张运刚. 人口老龄化与我国养老保险制度改革[J]. 四川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3(02) [1] 杨颖新. 人口老龄化与养老保险效应分析[J]. 商场现代化. 2010(04) [2] 李晓霞,郝国喜. 上海人口老龄化与养老保险基金缺口偿还[J]. 中国集体经济. 2010(06) [3] 郑少春. 我国人口老龄化与养老保险体系的完善[J]. 福建论坛(人文社会科学版). 2008(02) [4] 郑少春. 我国人口老龄化与养老保险体系的完善[J]. 福建行政学院福建经济管理干部学院学报. 2007(03) [5] 刘雄英,黄纯波. 中国人口老龄化与养老保险[J]. 金融理论与实践. 2004(12) [6] 班茂盛,朱连忠. 城市人口老龄化对养老保险筹资模式的影响及政策建议[J]. 浙江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 2013(06) [7] 马斌,程贯平,刘文军. 广东省人口老龄化趋势及养老保险对策[J]. 北京市计划劳动管理干部学院学报. 2013(02) [8] 王金安. 人口老龄化与我国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缺陷分析[J]. 数量经济技术经济研究. 2013(07) [9] 宋科凡. 人口老龄化与养老保险筹款模式选择[J]. 辽宁工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 200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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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养老保险是社会保障体系的重中之重,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成败关系到一个国家政治、经济的稳定与发展。下面是我为大家整理的基本养老保险论文,供大家参考。

范文一:统筹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问题探析

统筹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事业的新发展,是十八以来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举措,也是深化养老保险事业发展的必然要求。本文立足于对我国养老保险事业的认识,就筹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中存在的问题做了如下具体阐述,并由此提出了几点应对策略。

一、统筹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中存在的问题

1.统筹层次低,各级财政投入不足。

首先,省、直辖市的养老保险基金的统筹模式主要是“个人缴费”、“ *** 补贴”和“集体补助”。对于各基层县市、区而言,个人缴费基金储存于财政专户之上,这就使得这部分基金难以实现统筹使用,也无法有效实现保值增值。而“ *** 补贴”和“集体补助”两部分支付方式,一方面加重了 *** 的财政压力;另一方面也让 *** 面临巨大的风险,对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长久化推进极为不利。其次, *** 补贴主要源于三级 *** 中央、省、市县的基金投入,但在省、市县级方面,财政出资相对较少,且对于县级 *** 的补贴采用“依据指标划拨”的方法。对于一些贫困县市, *** 补贴的压力较大。财政吃紧,出现“寅吃卯粮”的问题。

2.养老保险制度衔接问题突出,制度激励作用欠缺。

首先,在制度衔接的过程中,缺乏对实际情况的综合考虑。如:一些被征地的农民,其不仅享受了“新农保”的基础养老金,而且也享受了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其次,在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衔接中,一些试点地区逐步形成了具有地方性的制度模式,若与现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相衔接,势必存在衔接的苦难。再次,制度的激励作用欠缺,并具体表现为:一是对于多缴费参保人的激励比较欠缺,尚未实行“多缴多补”的有效激励机制;二是对于缴费年限长的参保人员,制度激励作用不明显,各省市也尚未出台相应的政策,对缴费年限长的参保人员给予更多补贴。

3.居民参保意识淡薄,制约统筹工作的稳步推进。

从实际来看,我国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统筹发展仍存在较大阻力,这一方面就来源于城乡居民参保意识相对比较淡薄。首先,在传统养老方式的影响之下,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缺乏一定的群众基础,部分城乡居民对其不够重视;其次,一些城乡居民认为缴费时间长,且收益比较小,这就在很大程度上弱化居民参保的积极主动性。因此,社会诸多因素和观念的影响之下,我国积极推进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发展仍是一个过程,需要进一步建立广泛的群众基础,提高城乡居民参保的意识。

二、强化统筹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策略

1.进一步明确财政补贴产权,维护好城乡居民的合法权益。

当前,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模式中的个人缴费难以统筹使用,存入于个人账户之中。但对于 *** 补贴部分,是不能继承的。这就要求,对这部分不能继承的基金的归属权进一步明确,并通过审理专门的账户,并建立“分类补贴”的方法,对其进行有效管理和再分配。如,依据参保人员的缴费年限,对其相关的养老保险福利进行延伸。诸如参保者在养老金的领取之前出现死亡,那么可以依据投保者的缴费年限所在的分类补贴标准进行补贴,确保城乡居民的合法权益。

2.逐步完善财政支援机制,做到财政投入充沛。

当前,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统筹面临各级财政投入不足的问题。因此,逐步完善财政支援机制,做到财政投入充沛,实统筹发展的重点。地方经济发展存在较大差异性,一方面要确保城乡居民保险基金做到“专项利用”;另一方面要结合各地方的实际情况,在承受能力范围之内,遵循“弹性原则”,强化 *** 的财政支撑。

3.妥善处理好养老保险制度衔接问题,推进统筹工作新进展。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是新型农保与原城市养老保险的融合,如何实现各养老保险制度的有效衔接,直接影响到城乡养老保险统筹发展。因此,要进一步妥善处理好养老保险制度衔接问题,确保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与其他养老保险制度相融合。一方面,制度衔接要确保公平、公正,这是统筹发展的重要前提;另一方面,建立多层次的城乡保险体系,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事业的统筹发展创造良好的内外基础。总之,统筹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是党的十八以来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之举。统筹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面临诸多问题,特别是在财政投入、制度衔接等方面,问题的存在极大地制约了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事业的统筹发展。

范文二:逃费现象下的

一、基本养老保险逃费现象的成因分析

目前,养老保险制度还存在一定的缺陷,还有很大的完善空间,一方面,养老保险制度的覆盖不是非常全面,部分地区的养老保险资金收缴会成为死角,这就会使人们产生不平衡的心理,这也是逃费现象的导火线。另外,养老保险制度的设计的公平性还有待提高,目前的这种制度是有地域、行业、身份之分的,而且个人的权益分配也不是太合理,从而影响基本养老保险收缴资金的公平顺利进行。再者,基本养老保险资金的收缴率也不是非常合理,收缴率偏高,这会给人们带来经济压力,从而影响他们缴费的效率。

二、解决基本养老保险逃费现象的对策研究

我们已经初步了解到基本养老保险逃费现象的不良影响,改善这种现象对社会的和谐发展来说是势在必行的,所以,我们需要不断探索出相应的解决对策,以便于有效避免这种现象的发生。

1.健全基本养老保险收缴的法律制度

在如今的这种法制社会,不管是何种性质的资金收缴,都需要做到“有法可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所以,在解决基本养老保险逃费这一现象时,首先要将相关的法律制度健全,最大限度地阻止非法人员钻法律的空子。另外,依据外国许多基本养老保险执行顺利的案例来看,健全的法律制度是基本养老保险正常收缴的重要保障。所以,国家及相关 *** 部门一定要健全基本养老保险收缴的法律制度,让正常的资金收缴具有法律权威的保护,而且用法律手段惩罚逃费现象更能体现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神圣不可侵犯。当然,基本养老保险的立法层次也要相应提高,从而引起更多人的重视。逃费人员需要负的法律责任也要有足够的力度,起到警示的作用,要具有确保他们不会再犯的权威性。因此,健全养老保险的法律制度是解决逃费现象的有效对策。

2.制定完善的基本养老保险收缴制度

制定完善的基本养老保险收缴制度,能够给人们一个公平合理的缴费制度,让大家自觉遵守制度,达到公民自觉缴费的效果。首先,制定的制度要公平合理,一视同仁,不能有徇私舞弊的现象发生,同时,制定的制度还需要具有普遍性,让所有公民都缴纳基本的养老保险资金,所制定的制度也要具有广泛的覆盖性,才能服民众。当然,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就必须享有相应的权利,要让公民的老年有所保障,才能让他们从心底里愿意为自己的老年投资。另外,养老保险收缴的资金要适度,需要缴纳的资金要在他们能承受的能力范围之内,如果超出了他们的能力范围,会对他们的正常生活造成压力,久而久之,这种制度必然会引起民愤,也不能确保我国养老保险的可持续发展,更不能让社会和谐的发展。所以,国家及相关 *** 要有效解决基本养老保险逃费的现象,还需要建立完善的收缴制度,才能保障养老保险的顺利进行。

3.加强基本养老保险收缴的监督管理制度

有了健全的法律以及完善的收缴制度的支援,还需要相应的管理制度严格管理相关的执行人员,才能确保我国养老保险的可持续发展。首先,在执行养老保险相关制度时,要加大稽查监督制度,确保执法人员能够公正地处理逃费现象,同时也要严格执行基本养老保险的收缴制度。其次,在如今的资讯化时代,也要顺应时代的发展趋势,加强资讯化管理,我们可以将相关的收缴资金的资讯录入计算机,然后收缴双方也可以通过计算机进行操作,能够有效提高工作效率。而且计算机能储存的资讯也是非常庞大的,可以节省基本养老保险管理中人力、物力资源的浪费。再者,在这种监督管理机制中,也要有相应科学适当的奖惩制度,鼓励遵循制度的人,也大力惩罚逃费的人,这样,可以有效激励更多的人遵守相应章程,降低逃费现象发生的频率。

三、结语

总之,基本养老保险资金的收缴是我国养老保险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保障,国家及相关 *** 部门一定要严格执行,最大限度地降低养老保险逃费现象,确保社会的协调发展,同时,这也是我国公民养老的最大保障。同时,我们还需要将有效的解决逃费现象的对策尽快地落到实处,为基本养老保险基本的正常执行提供有力的支援,这也是促进我国市场经济不断完善的有效手段,可以保障我国全社会的和谐发展。

这是一个十分开放的问题。况且养老保险涉及的内容又非常广泛,我只能提几点肤浅的建议: 一、养老保险的宏观政策研究: 1、农村养老保险政策的完善问题; 2、事业单位参加养老保险的政策建议; 3、养老保险政策的问题研究(专门研究中央政策与地方政策的冲突、不同地方政策的差异、政策在总体上存在哪些需要完善的问题)。 二、养老保险政策的执行研究: 1、单位不愿意缴纳养老保险的原因分析 2、养老保险缴纳过程中的规避行为(探讨故意不足额缴纳的行为) 3、养老保险待遇给付的合理性 4、养老保险金的缺口问题(基金紧张) 5、参保人的养老保险观念问题研究 三、养老保险政策的热点问题研究 1、做实个人帐户的必要性与合理性; 2、做实个人帐户对个人养老保险待遇的影响; 3、被单位做出自动离职处理人员参加养老保险的对策研究 四、与养老保险相关的问题研究 1、养老保险与离退休人员的社会化管理 2、养老保险对单位用人制度的影响。 以上只是原则性的建议。你可以做纯理论方面的研究,也可以做实证性的研究

养老保险问题研究论文

基本养老保险是社会保障体系的重中之重,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成败关系到一个国家政治、经济的稳定与发展。下面是我为大家整理的基本养老保险论文,供大家参考。

范文一:统筹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问题探析

统筹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事业的新发展,是十八以来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举措,也是深化养老保险事业发展的必然要求。本文立足于对我国养老保险事业的认识,就筹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中存在的问题做了如下具体阐述,并由此提出了几点应对策略。

一、统筹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中存在的问题

1.统筹层次低,各级财政投入不足。

首先,省、直辖市的养老保险基金的统筹模式主要是“个人缴费”、“ *** 补贴”和“集体补助”。对于各基层县市、区而言,个人缴费基金储存于财政专户之上,这就使得这部分基金难以实现统筹使用,也无法有效实现保值增值。而“ *** 补贴”和“集体补助”两部分支付方式,一方面加重了 *** 的财政压力;另一方面也让 *** 面临巨大的风险,对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长久化推进极为不利。其次, *** 补贴主要源于三级 *** 中央、省、市县的基金投入,但在省、市县级方面,财政出资相对较少,且对于县级 *** 的补贴采用“依据指标划拨”的方法。对于一些贫困县市, *** 补贴的压力较大。财政吃紧,出现“寅吃卯粮”的问题。

2.养老保险制度衔接问题突出,制度激励作用欠缺。

首先,在制度衔接的过程中,缺乏对实际情况的综合考虑。如:一些被征地的农民,其不仅享受了“新农保”的基础养老金,而且也享受了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其次,在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衔接中,一些试点地区逐步形成了具有地方性的制度模式,若与现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相衔接,势必存在衔接的苦难。再次,制度的激励作用欠缺,并具体表现为:一是对于多缴费参保人的激励比较欠缺,尚未实行“多缴多补”的有效激励机制;二是对于缴费年限长的参保人员,制度激励作用不明显,各省市也尚未出台相应的政策,对缴费年限长的参保人员给予更多补贴。

3.居民参保意识淡薄,制约统筹工作的稳步推进。

从实际来看,我国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统筹发展仍存在较大阻力,这一方面就来源于城乡居民参保意识相对比较淡薄。首先,在传统养老方式的影响之下,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缺乏一定的群众基础,部分城乡居民对其不够重视;其次,一些城乡居民认为缴费时间长,且收益比较小,这就在很大程度上弱化居民参保的积极主动性。因此,社会诸多因素和观念的影响之下,我国积极推进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发展仍是一个过程,需要进一步建立广泛的群众基础,提高城乡居民参保的意识。

二、强化统筹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策略

1.进一步明确财政补贴产权,维护好城乡居民的合法权益。

当前,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模式中的个人缴费难以统筹使用,存入于个人账户之中。但对于 *** 补贴部分,是不能继承的。这就要求,对这部分不能继承的基金的归属权进一步明确,并通过审理专门的账户,并建立“分类补贴”的方法,对其进行有效管理和再分配。如,依据参保人员的缴费年限,对其相关的养老保险福利进行延伸。诸如参保者在养老金的领取之前出现死亡,那么可以依据投保者的缴费年限所在的分类补贴标准进行补贴,确保城乡居民的合法权益。

2.逐步完善财政支援机制,做到财政投入充沛。

当前,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统筹面临各级财政投入不足的问题。因此,逐步完善财政支援机制,做到财政投入充沛,实统筹发展的重点。地方经济发展存在较大差异性,一方面要确保城乡居民保险基金做到“专项利用”;另一方面要结合各地方的实际情况,在承受能力范围之内,遵循“弹性原则”,强化 *** 的财政支撑。

3.妥善处理好养老保险制度衔接问题,推进统筹工作新进展。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是新型农保与原城市养老保险的融合,如何实现各养老保险制度的有效衔接,直接影响到城乡养老保险统筹发展。因此,要进一步妥善处理好养老保险制度衔接问题,确保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与其他养老保险制度相融合。一方面,制度衔接要确保公平、公正,这是统筹发展的重要前提;另一方面,建立多层次的城乡保险体系,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事业的统筹发展创造良好的内外基础。总之,统筹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是党的十八以来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之举。统筹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面临诸多问题,特别是在财政投入、制度衔接等方面,问题的存在极大地制约了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事业的统筹发展。

范文二:逃费现象下的

一、基本养老保险逃费现象的成因分析

目前,养老保险制度还存在一定的缺陷,还有很大的完善空间,一方面,养老保险制度的覆盖不是非常全面,部分地区的养老保险资金收缴会成为死角,这就会使人们产生不平衡的心理,这也是逃费现象的导火线。另外,养老保险制度的设计的公平性还有待提高,目前的这种制度是有地域、行业、身份之分的,而且个人的权益分配也不是太合理,从而影响基本养老保险收缴资金的公平顺利进行。再者,基本养老保险资金的收缴率也不是非常合理,收缴率偏高,这会给人们带来经济压力,从而影响他们缴费的效率。

二、解决基本养老保险逃费现象的对策研究

我们已经初步了解到基本养老保险逃费现象的不良影响,改善这种现象对社会的和谐发展来说是势在必行的,所以,我们需要不断探索出相应的解决对策,以便于有效避免这种现象的发生。

1.健全基本养老保险收缴的法律制度

在如今的这种法制社会,不管是何种性质的资金收缴,都需要做到“有法可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所以,在解决基本养老保险逃费这一现象时,首先要将相关的法律制度健全,最大限度地阻止非法人员钻法律的空子。另外,依据外国许多基本养老保险执行顺利的案例来看,健全的法律制度是基本养老保险正常收缴的重要保障。所以,国家及相关 *** 部门一定要健全基本养老保险收缴的法律制度,让正常的资金收缴具有法律权威的保护,而且用法律手段惩罚逃费现象更能体现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神圣不可侵犯。当然,基本养老保险的立法层次也要相应提高,从而引起更多人的重视。逃费人员需要负的法律责任也要有足够的力度,起到警示的作用,要具有确保他们不会再犯的权威性。因此,健全养老保险的法律制度是解决逃费现象的有效对策。

2.制定完善的基本养老保险收缴制度

制定完善的基本养老保险收缴制度,能够给人们一个公平合理的缴费制度,让大家自觉遵守制度,达到公民自觉缴费的效果。首先,制定的制度要公平合理,一视同仁,不能有徇私舞弊的现象发生,同时,制定的制度还需要具有普遍性,让所有公民都缴纳基本的养老保险资金,所制定的制度也要具有广泛的覆盖性,才能服民众。当然,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就必须享有相应的权利,要让公民的老年有所保障,才能让他们从心底里愿意为自己的老年投资。另外,养老保险收缴的资金要适度,需要缴纳的资金要在他们能承受的能力范围之内,如果超出了他们的能力范围,会对他们的正常生活造成压力,久而久之,这种制度必然会引起民愤,也不能确保我国养老保险的可持续发展,更不能让社会和谐的发展。所以,国家及相关 *** 要有效解决基本养老保险逃费的现象,还需要建立完善的收缴制度,才能保障养老保险的顺利进行。

3.加强基本养老保险收缴的监督管理制度

有了健全的法律以及完善的收缴制度的支援,还需要相应的管理制度严格管理相关的执行人员,才能确保我国养老保险的可持续发展。首先,在执行养老保险相关制度时,要加大稽查监督制度,确保执法人员能够公正地处理逃费现象,同时也要严格执行基本养老保险的收缴制度。其次,在如今的资讯化时代,也要顺应时代的发展趋势,加强资讯化管理,我们可以将相关的收缴资金的资讯录入计算机,然后收缴双方也可以通过计算机进行操作,能够有效提高工作效率。而且计算机能储存的资讯也是非常庞大的,可以节省基本养老保险管理中人力、物力资源的浪费。再者,在这种监督管理机制中,也要有相应科学适当的奖惩制度,鼓励遵循制度的人,也大力惩罚逃费的人,这样,可以有效激励更多的人遵守相应章程,降低逃费现象发生的频率。

三、结语

总之,基本养老保险资金的收缴是我国养老保险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保障,国家及相关 *** 部门一定要严格执行,最大限度地降低养老保险逃费现象,确保社会的协调发展,同时,这也是我国公民养老的最大保障。同时,我们还需要将有效的解决逃费现象的对策尽快地落到实处,为基本养老保险基本的正常执行提供有力的支援,这也是促进我国市场经济不断完善的有效手段,可以保障我国全社会的和谐发展。

这是一个十分开放的问题。况且养老保险涉及的内容又非常广泛,我只能提几点肤浅的建议: 一、养老保险的宏观政策研究: 1、农村养老保险政策的完善问题; 2、事业单位参加养老保险的政策建议; 3、养老保险政策的问题研究(专门研究中央政策与地方政策的冲突、不同地方政策的差异、政策在总体上存在哪些需要完善的问题)。 二、养老保险政策的执行研究: 1、单位不愿意缴纳养老保险的原因分析 2、养老保险缴纳过程中的规避行为(探讨故意不足额缴纳的行为) 3、养老保险待遇给付的合理性 4、养老保险金的缺口问题(基金紧张) 5、参保人的养老保险观念问题研究 三、养老保险政策的热点问题研究 1、做实个人帐户的必要性与合理性; 2、做实个人帐户对个人养老保险待遇的影响; 3、被单位做出自动离职处理人员参加养老保险的对策研究 四、与养老保险相关的问题研究 1、养老保险与离退休人员的社会化管理 2、养老保险对单位用人制度的影响。 以上只是原则性的建议。你可以做纯理论方面的研究,也可以做实证性的研究

无论是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都面临或即将面临同样的问题,人口老龄化的挑战。在“银发浪潮”的冲击下,以现收现付制为基础的公共养老金支付危机日渐加深。如不加以化解,人口老龄化高峰到来后,潜在危机极有可能酿成现实风险。有鉴于此,上个世纪90年代以来,各国纷纷采取措施,对这一制度进行改革。了解这些国家养老保险制度的历史变迁、发展趋势,借鉴其成功经验,对于完善我国养老保险体系、创新养老模式、制订政策,具有重要意义。上个世纪90年代,我国才开始建立养老保险制度。在制度设计方面,我们借鉴了国外一些国家的做法,也因特殊的国情有着特定的改革道路和政策选择。十四届三中全会提出,我国要逐步建立了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基本养老保险体系。经过近二十年的探索,社会保障工作取得了很大的成就,但还面临一些突出问题,人口老龄化程度不断提高,养老基金的支出压力越来越大,养老保险体制的潜在风险越来越突出,直接影响到各项改革的顺利进行。本课题就是要认真总结我国养老保险体系改革的经验与教训,立足中国国情,借鉴国际经验,推动我国养老保险事业的改革与发展。论文充分借鉴国内外社会保险的理论成果和实践经验,采取理论紧密联系实际、实证与规范相结合的研究方法,从理论到制度,从历史到现实,从国外到国内,多角度审视了我国养老体系改革中存在的问题,探索适合中国国情的养老保险模式与制度,提出了进一步完善我国养老保险体系的政策建议。全文由导论、养老保险制度、养老保险模式的运行机制、中国养老保险制度存在的问题与完善现行制度的政策建议等部分构成,共九章,约13万字。第一部分导论。介绍论文写作的目的和研究范围,国内外的研究现状,研究方法,论文的结构安排及主要结论。第二部分运行机制由《全球养老保险制度综述》、《养老保险模式的运行机制》、《模式转轨的路径选择》、《转轨成本与筹资分析》等四章组成。侧重于养老模式的经济学描述,运行机制比较,模式选择引发的问题及其争议,养老保险制度的历史变迁,转轨模式的路径选择及其筹资成本的比较分析。第三部分制度选择与政策建议由《我国养老保险制度》、《我国养老保险模式、问题及政策选择》、《国家储备基金》、《个人账户基金》、《企业年金》等五章组成。本部分重点分析中国养老保险制度的变革历程与成就、“统账结合”基本养老保险模式的评价、现行养老保险制度存在的问题,以及完善我国养老保险制度的若干政策建议。通过论文的研究,力求在有中国特色的养老保险体系、国家储备基金的投资运营、企业年金以及个人账户基金的制度安排与模式选择等四个方面有所突破与创新。本文对于养老保险模式与制度研究的主要贡献主要有以下几点:1、现收现付制和基金积累制相结合,鼓励自愿性的职业年金计划和个人养老储蓄,建立多层次的养老保险体系是世界各国养老制度改革的方向。这种模式实现了管理多样化(公共管理和私人管理)、筹资多渠道(劳动力和资本)和投资分散化(股权和债券,国际和国内),有利于化解养老金的管理、筹资与投资运作过程中存在的风险。论文分析了基本养老保险模式的运行机制以及模式运行面临的问题,提出任何单一的养老模式都存在较大的风险,也有许多难以克服的障碍,多支柱、多层次的养老体系是最稳妥的制度安排。2、从现收现付制向部分积累制或多支柱模式转轨是大势所趋。论文对典型国家的不同转轨模式的利弊进行了深入分析,提出制度转轨有高度的路径依赖,转轨成本是制约一国养老制度改革的重要因素,并对各种化解转轨成本的措施进行比较分析。如果一国公共养老金规模相对较小,制度的转轨成本问题并不突出。如果采用NDC模式,基本体系仍然是现收现付制,不存在转轨成本问题。相反,如果采用拉美模式,在改革过程中无一例外地遇到一个现实而严峻的转型成本问题,或一个稳妥的过渡方案如何设计的问题。养老金隐性债务较为沉重的国家正面临从现收现付体系向多支柱或积累制体系转轨的困难。一些国家的改革经验表明,养老体系的模式转换有高度路径依赖,一旦一国已经实行现收现付制体系,体系已趋于成熟,要完全转型非常困难,甚至是不可能的,改革面临大量的隐性养老金债务、转轨成本,以及围绕旧体系发展起来的各种政治阻力。从各国实践情况看,无论是隐性债务,还是转轨成本,都可以通过提高缴费率,推迟退休年龄、调整养老金替代率、严格领取条件等技术手段适度缩减。尽管如此,转轨成本毕竟是一笔很大的公共债务,必须采取有力的措施来筹集资金,以确保制度转轨的顺利实施。这些国家面临的问题,为中国的改革提供了宝贵经验。论文提出,值得中国借鉴的国际经验是:最好在覆盖面、隐性债务和转制成本上升到难以解决之前选择一条正确的改革路径,通过多种渠道包括依法划转部分国有资产充实社保基金,只有这样不断完善我国的养老保险体系。3、我国社会保障体系存在的诸多问题中,有些是社会经济发展过程中深层次的原因引起的,需通过深化改革加以解决;有些是当初时机不成熟,使某些项目,如机关、事业单位、农村养老保险等改革相对滞后,现在应组织力量加强研究;也有些是由于我们工作或管理上的原因造成的,必须着力加以改进。论文指出,我国养老保险体系下一步的改革应重点解决两个突出问题,一是资金缺口,二是管理体制。当前与今后一个时期,完善养老保险的重点是扩大养老保险的覆盖面,加快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的改革步伐,逐步做实个人账户基金,划转国有资产充实社会保障基金。同时,建立起一个有效的基金管理与投资运营体系。4、个人账户“做小做实”,有利于明晰个人账户所有权。个人账户基金经过历年积累和投资运营,其储存额成为养老金的重要组成部分,保证了一定的替代率水平,为个人退休生活提供一定程度的保障。论文指出,个人账户制度的完善面临两个基本问题:首先,做实个人账户是“钱”的问题;其次,个人账户基金投资运营是“体制”的问题。这两个问题关系到基本养老保险的制度设计能否实现其初衷:既发挥社会统筹的共济功能,又实现个人对其养老承担责任。5、公共养老金支付压力问题出现已久。试行国家储备基金之前,各国政府曾经多方寻求缓解之法,这些办法包括:提高缴费率,延长法定退休年龄,严格领取措施,降低养老金水平等等。实践证明,这些办法对维持现收现付制的运转发挥了一定作用,但无望从根本上化解未来危机。在这种背景下,建立储备基金,成为一些国家新的选择。就其性质而言,国家储备基金与我国的全国社会保障基金极为相似,其改革经验颇有借鉴价值。论文指出,完善储备基金需解决以下问题,一是法制环境,修订投资办法,放宽管制,由严格限量监管逐步过渡到谨慎人规则;二是资金来源,随着财政收入的增长,预算拨款应逐年增加,启动国有资产的划拨工作,补充全国社保基金;三是机构定位,人事薪酬等问题应根据社保基金的实际情况以及事业发展的需要,逐步加以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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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养老保险的负担问题研究论文

国内农村社会保障政策研究现状目前,城市居民大部分都已纳入了社会保障体系。然而在农村经济不发达的地区,农民还没有得到最基本的社会保障,目前农村社会保障仍是中国社会保障建设中最薄弱的环节。为了适应深化社会保障体制改革的基本要求,实现国家多次提出的健全中国社会保障体系的宏伟目标,近年来对农村社会保障体系的建立、发展和改革等问题进行了大量深入的调查研究。并从宏观的角度,就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建立的必要性、存在的问题、实践中的区域差异、今后发展方向、对策和建议等方面进行了广泛的讨论和研究,其中既有共识也存在争议。现就几个主要问题综述如下:1.建立全国范围内统一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的现实可行性争论近年来,学术界和政府实际工作部门对这一问题的探讨存在着一些不同看法。其主流观点认为,依据农村经济发展状况,中国现阶段尚无能力建立全国范围内统一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杨翠迎、张晖等人对中国农民社会养老保险的经济可行性进行分析后认为:目前建立全国范围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是不可行的,只有东部和中部一些省份才具备开展这项工作的条件。另一种观点则认为:建立中国范围内统一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是可行的。但要与当地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分步骤、分阶段、“渐进式”发展。任保平认为:应从实际出发,走“渐进式”发展的路子,坚持社会保障范围由小到大,项目由低到高,积极稳妥地建立起低水平、全方位、不遗漏、多层次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2.经济因素对构建农村社会保障体系的影响占主流地位的观点认为:经济发展水平是制约农村社会保障发展的重要因素,因此制定农村社会保障体系的实施目标必须以经济发展水平为重要依据,社会保障水平必须与经济发展相适应。在建立全国统一的或城乡一体化的社会保障体系目标可行性的讨论中,不少观点多是强调经济因素的影响作用。另一种观点认为,不能片面夸大经济因素对构建农村社会保障体系的影响。经济因素并非是建立城乡一体化社会保障体系的唯一充分条件,政府在社会保障中的主体地位和作用是搞好农村社会保障体制建设的重要保障。3.土地社会保障功能在构建农村社会保障体系中的地位和作用关于这一问题的讨论,学术界也存在着明显分歧。主流地位的观点:强调土地保障功能在农村以及全社会稳定中的重要性,认为必须“以土地承包权为主要依据”建立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孟祥林指出:这里所指的“土地承包权”是:创新土地流转制度、更新与变革土地保障形式意义上的“土地承包权”。可以把土地保障分为两种形式:一是直接的传统意义上的保障,土地由各家各户农民耕种,用所生产的产品来满足农民的基本生活需要;二是间接的与使用权流转相联系的保障,即在坚持农户对土地承包权不变的前提下,土地集中耕种和规模经营,农民依据自己的土地承包权得到用以保障基本生活的相应收益。4.构建我国农村社会保障体系的对策和建议在构建农村社会保障体系过程中,应注重转变政府和学术界在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建设中的“重城镇轻农村”的观念。一是各级党政部门在思想上要高度重视农村社会保障体系的建设,积极推进农村城镇化进程,力争早日建成我国完整的社会保障体系。二是进一步加强农村社会保障理论研究,以指导中国农村社会保障体制改革的实践。三是搞好农村社会保障的普及教育和宣传,增强农民的社保意识,调动农民参与社会保障的积极性。四是发展农村经济、增加农民收入、增强集体补贴能力和个人缴费能力,为农村社会保障提供强大的经济基础。五是建立和健全农村社会保障机构,实现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科学化、社会化、法制化,加强社会保障法制建设。充分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加快农村社会保障的社会化进程,分步骤、分阶段在全国范围内的农村逐步建立起能够替代家庭和土地社会保障模式的低水平、广覆盖、多层次、不分地区、不分年龄、性别和不分职业的全体农村公民均能享受的社会保障制度,是构建我国农村社会保障体系的最终目标和发展趋势,进一步树立完善我国社会保障体系势在必行的理念。现代社会保障制度作为人类文明进步的产物和工业化发展的结果,在维护社会稳定和促进经济发展方面发挥着不可或缺的作用,然而,由于理论支撑、不同的发展阶段、不同社会制度及经济发展模式、水平等因素的差异性和一国发展需要,不同国家的社会保障制度也会存在差别。不过,我们可以从发达国家的社会保障制度模式中借鉴合理成分从而完善我国的社会保障制度。国外以美国为例一、美国社会保障制度形成的背景分析凯恩斯主义主张国家全面干预和调节经济生活,否定了“供给自动创造需求”的萨伊定律,认为资本主义存在生产过剩经济危机和失业问题,其原因在于有效需求不足。所谓有效需求是指市场上有支付能力或有购买力的需求,并且是社会总需求。总需求包括消费需求和投资需求,由于边际消费倾向递减规律、资本边际效率递减规律和流动性偏好规律导致有效需求经常低于社会总供给,造成就业小于充分就业水平。针对有效需求不足造成的失业问题,凯恩斯提出实行扩张性财政政策,用举债方法扩大政府支出,承担公共事业投资,承担社会福利责任,对生活在贫困线以下的人实行社会救济,对私人企业进行订货和贷款。凯恩斯还主张实施补偿性财政政策,根据经济情况变化,有意识地扩大或紧缩政府支出,使财政起到反危机的作用。凯恩斯主张实施扩张性货币政策,由政府增发货币,刺激投资。凯恩斯主义从维系再生产的角度出发,主张通过财政政策大幅提高社会福利水平,属于有限再分配,以此理论建立的社会保障制度属于有限责任的社会保障,强调个人责任,政府负担较轻,政府对社会保障制度的干预也是有限的,以实现充分就业为目的。在凯恩斯理论基础上建立的美国社会保障制度被称为保障型社会保障制度,在该制度模式中,政府、企业和个人都是责任主体,在不同的保障项目中扮演不同的角色,如在社会保险中,企业和个人是主要缴税人或缴费人,政府充当最后责任人;在社会救济、社会福利中,政府是最主要的责任人。二、美国社会保障制度的效应分析社会保障制度作为社会经济制度,属于上层建筑,是由经济基础——社会生产力水平所决定的,一般来说,经济发展水平高,则社会保障的项目更齐全、覆盖面更广、保障标准更高,这也是发达国家社会保障水平普遍高于发展中国家社会保障水平的根本原因。美国社会保障立法虽然较晚,但随着经济发展水平的提高而超常规发展,其立法种类、保障范围与水平均达到美国经济发展和资本增值所提出的基本要求。社会保障制度对美国社会经济发挥了以下积极作用:一是维护社会经济持续稳定发展和促进社会生产率稳定提高,在一定程度上调节了美国经济的运行状况,如通过强制性保险和补助性救济及工作性培训使劳动力得到保护并适应经济结构调整的变化,又如为经济发展积累资金;二是促进资源优化配置,如降低贫穷人口的比重,在一定时期内补偿失业者,照顾弱势群体,通过收入累进税和社会福利开支调节经济周期,通过加强教育培训提高劳动力素质以促进资源配置等。此外,美国的公共年金计划是发达国家中运行最有效的,与其他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成员国相比,其特点是低税率、低保障水平,一个重要原因是退休金的工资替代率低,从而为企业年金的发展留下很大的空间,促进了基金业乃至整个金融业的发展,成为社会保障促进经济增长的一个典范。三、健全我国社会保障制度的思考美国的社会保障制度是建立在一定的经济背景和理论基础之上的,也是和该国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从总体上看美国的社会保障制度对其国家的发展发挥了重要的作用,美国多年发展的经验和教训,对于我们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背景下,建立健全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保障体系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一)明确指导思想首先,应以马克思关于社会总产品分配的学说为理论依据,马克思在《哥达纲领批判》中提出“六个必要扣除”,其中扣除的“用来应付不幸事故、自然灾害等的后备基金或保险基金”和“为丧失劳动能力的人等设立基金,总之,现在所谓官办济贫事业的部分”就是建立社会保障基金的来源。其次,应以毛泽东、邓小平和江泽民等领导同志的社会保障思想为指导。毛泽东在《论十大关系》中指出,要正确处理“国家、生产单位和生产者个人的关系”,必须兼顾国家、集体、个人三方面的利益,“拿工人来讲,工人的劳动生产率提高了,他们的劳动条件和集体福利就需要逐步有所改进”。邓小平指出社会主义的本质是“消除两极分化,最终达到共同富裕”。江泽民“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指出,中国共产党要始终代表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上述重要论述都是我国建设社会保障制度的指导思想。(二)扩大社会保障范围,提高社会保障水平社会保障制度作为上层建筑,是以一定的社会生产力水平为基础的,社会保障水平要与我国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总结美国的经验教训,我们发现,当社会保障水平限制在经济发展可以承受的范围之内时,社会保障制度促进了经济的发展,两者是良性互动的,而当社会保障支出的增长超过经济增长时,社会保障就会引发财务危机,损害了经济的发展。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较低的生产力水平决定了我国社会保障只能实行“广覆盖,低水平”,并随着经济发展水平的提高而相应提高,但是有一个逐渐推进的过程。当前,我国应当继续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推进做实个人账户扩大试点工作。健全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失业、工伤、生育保险制度,健全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加快建立适合农民工特点的社会保障制度,特别是全国范围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重点推进农民工工伤保险和大病医疗保障工作。(三)完善社会保障负担模式由于我国是社会市场经济国家,国家和市场在整个国民经济发展都具有重要的作用,因此我国的社会保障形式,既不采取完全市场形式,也不采取国家包揽形式,而是将效率与公平、自由市场与国家干预结合起来,在经济增长与社会发展之间求得平衡,在社会保障领域,主张国家负责与个人负责并重,走国家和市场共同负担的社会保障模式,由国家、非政府机构和个人共同参与提供保障,国家提供非普遍的社会服务,帮助最需要帮助的社会成员,提倡发展私人的和志愿的福利事业作为补充,引进竞争机制和消费者选择福利服务的自由。在这里我们强调要正确处理社会保障制度中政府与市场的关系,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从社会保障制度的社会稳定功能角度出发,为保护社会弱势群体,国家或政府应承担制度的设计、执行和调整等职责,还要负责筹措资金和承担最后资金责任;从社会保障制度的经济发展功能这个角度出发,它是国家管理经济的一种宏观调控工具,它的运行应建立在市场这个基础之上,以成本效益分析作为服务是由国家提供还是由市场提供的衡量工具,这一点也为20世纪70年代以来社会保障私有化改革取得的成效所证明。(四)充分发挥社会保障的功能充分发挥社会保障的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的双重功能。社会保障制度保护了社会弱势群体,具有社会稳定功能,还可充当需求管理工具,以及通过社会保障基金的有效管理推动资本形成和经济增长,发挥经济发展功能。因此,改革我国社会保障制度也须充分发挥上述两重功能。以我国正在改革和完善的养老保险制度为例,社会统筹账户和个人账户分开管理、做实个人账户,一方面可以为迎接人口老龄化做好充分的准备,消除后顾之忧,稳定人心,另一方面,还要创造条件让养老基金投资于资本市场,既实现保值增值,又促进经济繁荣。在社会保障体系方面,在社会保险制度上尝试建立基本保险、强制性企业保险和个人储蓄性保险相结合的多支柱体系。参考文献:[1]徐丙奎.西方社会保障三大理论流派述评[J].理论参考,2007,(4).[2]邓大松.美国社会保障制度研究[M].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2005.楼主您不知道看看内容自己总结一下么。。。别人又不知道你的l论文要写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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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凌文豪.人口老龄化对养老保障体系的挑战及对策[J].求索.2009(10)[3]李衡,周一.人口老龄化背景下的养老保险制度改革[J].中国商界(下半月).2008(12)[4]郑少春.我国人口老龄化与养老保险体系的完善[J].福建论坛(人文社会科学版).2008(02)[5]王亚柯.中国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研究现状及趋势[J].学术界.2008(03)[6]师振华.人口老龄化对我国养老保险制度的影响及对策[J].经济问题.2008(07)[7]孙祁祥,朱俊生.人口转变、老龄化及其对中国养老保险制度的挑战[J].财贸经济.2008(04)[8]张文学.人口老龄化背景下的中国养老保险制度分析[J].统计与决策.2013(16)[9]张运刚.人口老龄化与我国养老保险制度改革[J].四川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3(02)[1]杨颖新.人口老龄化与养老保险效应分析[J].商场现代化.2010(04)[2]郑少春.我国人口老龄化与养老保险体系的完善[J].福建论坛(人文社会科学版).2008(02)[3]师振华.人口老龄化对我国养老保险制度的影响及对策[J].经济问题.2008(07)[4]孟庆平.人口老龄化与中国养老保险制度改革[J].山东财政学院学报.2007(03)[5]郝向东.关于我国人口老龄化及养老保险的思考[J].特区经济.2013(01)[6]史维良.人口老龄化与我国社会养老保险的实证分析[J].全国商情.经济理论研究.2013(08)[7]成海霞.走出人口老龄化的困境——人口老龄化对养老保险基金的影响及对策[J].中国劳动保障.2013(08)[8]朱卫东,姚建平.人口老龄化对我国未来养老保险制度的影响及其对策[J].经纪人学报.2013(02)[9]张运刚.人口老龄化与我国养老保险制度改革[J].四川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3(02)[1]杨颖新.人口老龄化与养老保险效应分析[J].商场现代化.2010(04)[2]李晓霞,郝国喜.上海人口老龄化与养老保险基金缺口偿还[J].中国集体经济.2010(06)[3]郑少春.我国人口老龄化与养老保险体系的完善[J].福建论坛(人文社会科学版).2008(02)[4]郑少春.我国人口老龄化与养老保险体系的完善[J].福建行政学院福建经济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7(03)[5]刘雄英,黄纯波.中国人口老龄化与养老保险[J].金融理论与实践.2004(12)[6]班茂盛,朱连忠.城市人口老龄化对养老保险筹资模式的影响及政策建议[J].浙江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13(06)[7]马斌,程贯平,刘文军.广东省人口老龄化趋势及养老保险对策[J].北京市计划劳动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13(02)[8]王金安.人口老龄化与我国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缺陷分析[J].数量经济技术经济研究.2013(07)[9]宋科凡.人口老龄化与养老保险筹款模式选择[J].辽宁工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0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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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论是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都面临或即将面临同样的问题,人口老龄化的挑战。在“银发浪潮”的冲击下,以现收现付制为基础的公共养老金支付危机日渐加深。如不加以化解,人口老龄化高峰到来后,潜在危机极有可能酿成现实风险。有鉴于此,上个世纪90年代以来,各国纷纷采取措施,对这一制度进行改革。了解这些国家养老保险制度的历史变迁、发展趋势,借鉴其成功经验,对于完善我国养老保险体系、创新养老模式、制订政策,具有重要意义。上个世纪90年代,我国才开始建立养老保险制度。在制度设计方面,我们借鉴了国外一些国家的做法,也因特殊的国情有着特定的改革道路和政策选择。十四届三中全会提出,我国要逐步建立了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基本养老保险体系。经过近二十年的探索,社会保障工作取得了很大的成就,但还面临一些突出问题,人口老龄化程度不断提高,养老基金的支出压力越来越大,养老保险体制的潜在风险越来越突出,直接影响到各项改革的顺利进行。本课题就是要认真总结我国养老保险体系改革的经验与教训,立足中国国情,借鉴国际经验,推动我国养老保险事业的改革与发展。论文充分借鉴国内外社会保险的理论成果和实践经验,采取理论紧密联系实际、实证与规范相结合的研究方法,从理论到制度,从历史到现实,从国外到国内,多角度审视了我国养老体系改革中存在的问题,探索适合中国国情的养老保险模式与制度,提出了进一步完善我国养老保险体系的政策建议。全文由导论、养老保险制度、养老保险模式的运行机制、中国养老保险制度存在的问题与完善现行制度的政策建议等部分构成,共九章,约13万字。第一部分导论。介绍论文写作的目的和研究范围,国内外的研究现状,研究方法,论文的结构安排及主要结论。第二部分运行机制由《全球养老保险制度综述》、《养老保险模式的运行机制》、《模式转轨的路径选择》、《转轨成本与筹资分析》等四章组成。侧重于养老模式的经济学描述,运行机制比较,模式选择引发的问题及其争议,养老保险制度的历史变迁,转轨模式的路径选择及其筹资成本的比较分析。第三部分制度选择与政策建议由《我国养老保险制度》、《我国养老保险模式、问题及政策选择》、《国家储备基金》、《个人账户基金》、《企业年金》等五章组成。本部分重点分析中国养老保险制度的变革历程与成就、“统账结合”基本养老保险模式的评价、现行养老保险制度存在的问题,以及完善我国养老保险制度的若干政策建议。通过论文的研究,力求在有中国特色的养老保险体系、国家储备基金的投资运营、企业年金以及个人账户基金的制度安排与模式选择等四个方面有所突破与创新。本文对于养老保险模式与制度研究的主要贡献主要有以下几点:1、现收现付制和基金积累制相结合,鼓励自愿性的职业年金计划和个人养老储蓄,建立多层次的养老保险体系是世界各国养老制度改革的方向。这种模式实现了管理多样化(公共管理和私人管理)、筹资多渠道(劳动力和资本)和投资分散化(股权和债券,国际和国内),有利于化解养老金的管理、筹资与投资运作过程中存在的风险。论文分析了基本养老保险模式的运行机制以及模式运行面临的问题,提出任何单一的养老模式都存在较大的风险,也有许多难以克服的障碍,多支柱、多层次的养老体系是最稳妥的制度安排。2、从现收现付制向部分积累制或多支柱模式转轨是大势所趋。论文对典型国家的不同转轨模式的利弊进行了深入分析,提出制度转轨有高度的路径依赖,转轨成本是制约一国养老制度改革的重要因素,并对各种化解转轨成本的措施进行比较分析。如果一国公共养老金规模相对较小,制度的转轨成本问题并不突出。如果采用NDC模式,基本体系仍然是现收现付制,不存在转轨成本问题。相反,如果采用拉美模式,在改革过程中无一例外地遇到一个现实而严峻的转型成本问题,或一个稳妥的过渡方案如何设计的问题。养老金隐性债务较为沉重的国家正面临从现收现付体系向多支柱或积累制体系转轨的困难。一些国家的改革经验表明,养老体系的模式转换有高度路径依赖,一旦一国已经实行现收现付制体系,体系已趋于成熟,要完全转型非常困难,甚至是不可能的,改革面临大量的隐性养老金债务、转轨成本,以及围绕旧体系发展起来的各种政治阻力。从各国实践情况看,无论是隐性债务,还是转轨成本,都可以通过提高缴费率,推迟退休年龄、调整养老金替代率、严格领取条件等技术手段适度缩减。尽管如此,转轨成本毕竟是一笔很大的公共债务,必须采取有力的措施来筹集资金,以确保制度转轨的顺利实施。这些国家面临的问题,为中国的改革提供了宝贵经验。论文提出,值得中国借鉴的国际经验是:最好在覆盖面、隐性债务和转制成本上升到难以解决之前选择一条正确的改革路径,通过多种渠道包括依法划转部分国有资产充实社保基金,只有这样不断完善我国的养老保险体系。3、我国社会保障体系存在的诸多问题中,有些是社会经济发展过程中深层次的原因引起的,需通过深化改革加以解决;有些是当初时机不成熟,使某些项目,如机关、事业单位、农村养老保险等改革相对滞后,现在应组织力量加强研究;也有些是由于我们工作或管理上的原因造成的,必须着力加以改进。论文指出,我国养老保险体系下一步的改革应重点解决两个突出问题,一是资金缺口,二是管理体制。当前与今后一个时期,完善养老保险的重点是扩大养老保险的覆盖面,加快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的改革步伐,逐步做实个人账户基金,划转国有资产充实社会保障基金。同时,建立起一个有效的基金管理与投资运营体系。4、个人账户“做小做实”,有利于明晰个人账户所有权。个人账户基金经过历年积累和投资运营,其储存额成为养老金的重要组成部分,保证了一定的替代率水平,为个人退休生活提供一定程度的保障。论文指出,个人账户制度的完善面临两个基本问题:首先,做实个人账户是“钱”的问题;其次,个人账户基金投资运营是“体制”的问题。这两个问题关系到基本养老保险的制度设计能否实现其初衷:既发挥社会统筹的共济功能,又实现个人对其养老承担责任。5、公共养老金支付压力问题出现已久。试行国家储备基金之前,各国政府曾经多方寻求缓解之法,这些办法包括:提高缴费率,延长法定退休年龄,严格领取措施,降低养老金水平等等。实践证明,这些办法对维持现收现付制的运转发挥了一定作用,但无望从根本上化解未来危机。在这种背景下,建立储备基金,成为一些国家新的选择。就其性质而言,国家储备基金与我国的全国社会保障基金极为相似,其改革经验颇有借鉴价值。论文指出,完善储备基金需解决以下问题,一是法制环境,修订投资办法,放宽管制,由严格限量监管逐步过渡到谨慎人规则;二是资金来源,随着财政收入的增长,预算拨款应逐年增加,启动国有资产的划拨工作,补充全国社保基金;三是机构定位,人事薪酬等问题应根据社保基金的实际情况以及事业发展的需要,逐步加以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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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保险断保研究论文

这是一个十分开放的问题。况且养老保险涉及的内容又非常广泛,我只能提几点肤浅的建议: 一、养老保险的宏观政策研究: 1、农村养老保险政策的完善问题; 2、事业单位参加养老保险的政策建议; 3、养老保险政策的问题研究(专门研究中央政策与地方政策的冲突、不同地方政策的差异、政策在总体上存在哪些需要完善的问题)。 二、养老保险政策的执行研究: 1、单位不愿意缴纳养老保险的原因分析 2、养老保险缴纳过程中的规避行为(探讨故意不足额缴纳的行为) 3、养老保险待遇给付的合理性 4、养老保险金的缺口问题(基金紧张) 5、参保人的养老保险观念问题研究 三、养老保险政策的热点问题研究 1、做实个人帐户的必要性与合理性; 2、做实个人帐户对个人养老保险待遇的影响; 3、被单位做出自动离职处理人员参加养老保险的对策研究 四、与养老保险相关的问题研究 1、养老保险与离退休人员的社会化管理 2、养老保险对单位用人制度的影响。 以上只是原则性的建议。你可以做纯理论方面的研究,也可以做实证性的研究

请将具体要求与时间发送给我,我会尽快完成,

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存在的问题及完善对策中国是一个农业大国,农村人口占整个人口的60%以上,农民社会保障问题已经引起了广泛的关注,目前我国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在实践上存在许多问题,积极推进建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解决好农民的养老问题,对于完善我国的社会保障体系,解决三农问题,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发展,实现和谐社会目标具有重要意义。一、我国农村养老保险存在的问题我国农村社会保险制度的探索始自20世纪80年代中期,大致经历了三个阶段。第一阶段从1986年开始,民政部根据“七五计划”关于“抓紧研究建立农村社会保险制度,并根据各地经济发展情况,进行试点,逐步实行”的发展目标,开始了对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进行积极的探索,第二阶段是1991年国务院决定农村(含乡镇企业)的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由民政部负责。并于1992年印发了《县级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本方案(试行)》,确定了“从我国农村的实际出发,以保障老年人基本生活为目的,坚持资金个人交纳为主,集体补助为辅,国家予以政策扶持;坚持自助为主、互济为辅;坚持社会养老保险与家庭养老相结合;坚持农村务农、务工、经商等各类人员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一体化的方向”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并在试点的基础上逐步推进相关工作。第三阶段是1995年,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的民政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意见》,为推进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事业的健康发展,全国26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相继颁发了开展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的地方性法规和文件,将这项工作提上议事日程,摆上重要位置。1998年国务院机构改革,将农村社会保险管理职能划入新组建的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实行社会保险的统一管理。农村社会保险管理机构逐步从民政部门并入劳动保障部门。从目前来看。我国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在实践上并不成功,许多地区没有建立农村社会养老体系,已建立的地区也存在很多缺陷,存在着许多问题,需要进一步改革和完善。(一)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缺少法律保障从整体发展过程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还缺乏法律性规定,大多是以政策、通知、会议决定等形式进行制度落实,缺乏稳定性和持续发展性。各地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办法基本都是在1992年民政部颁布的《县级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本方案》的基础上稍作修改形成的,普遍缺乏法律规定性,法律制度的欠缺给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带来一系列问题,如保险对象不明确,保险资金来源不稳定,保险管理方面的随意性和盲目性等,使农村养老保险具有很大的不稳定性。依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认真做好当前农村养老保险工作的通知》出台的地方性农村社会养老保障专项制度,标志着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立法向专项化方向发展。如广东省颁布了《广东省社会养老保险实施细则》和《广东省社会工伤保险条例实施细则》,明确规定农民轮换工应参加社会养老和工伤保险。深圳、珠海、东莞等城市还专门就外来务工人员参加社会保险,制订了具体的实施细则和办法。(二)管理体制存在漏洞社会保障制度的管理体制是一项技术性很强的工作,既有商业保险的技术难度,又有依法实施的政策难度,因而对管理水平的要求很高,由于缺乏专业人才和严格的管理制度,加之机构设置不健全,使养老保险基金管理上出现了很多漏洞,如由于财务统计制度的滞后性和专业金融财务人员的匮乏,无法通过财务信息了解农保基金运营的真实状况,无法对基金运营进行有效监控。此外,不少地区的农保统计工作甚至从一开始就没有固定的组织人员、工作流程,从来就没有月、季、年的报表,导致相当一部分基础数据严重失真,无法通过统计数字制定准确的年度工作计划,也无法对以往的基金运营成果进行有效总结、考核。(三)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覆盖范围太小,覆盖对象有缺陷目前中国拥有世界上数量最多的老年人口,其中75%在农村。据统计,未纳入社会保障的农村人口还很多。建立社会保障网络的乡镇1998年仅占全国乡镇总数的41%,建立社会保障基金会的村委会不到村民委员会总数的20%。基本方案中没有体现出对留在农村的农民和进城务工的农民给予区别对待,进城务工的农民既没被纳入到农村养老保险体系中,也没被纳入到城市养老保险体系中,处于法律保护的空白地带。(四)农村养老难于完全依赖土地保障,但是土地对于有的农民来说仍然是重要的生产资料根据《中国统计年鉴》提供的数据,从1978年到1998年,全国农民平均来自第一产业的收入比重由%下降到了%,其中纯农业收入仅占总收入的%。由此可见,来自土地的农业收入已难以保证农民的基本生活,以之养老更是奢望,有的农民已经摆脱土地的束缚,参与到现实的社会保障中。但是,土地对于有的农民来说仍然是很重要的生产资料。近年来农产品的价格日益下降,从土地上获得的收益非常微薄。而且农民的承包地被大量征用,对价是极少的土地补偿费。所以完全依靠土地来养老的选择也是不可行的。(五)资金筹集与基金的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农保资金现有的保值增值渠道亟待拓宽农村养老保险需求水平相对较低,许多贫困村民无法投保,而少数村、乡干部利用职权、巧立名目、利用公款为自己投保,养老保险成了这些人为自己谋私利的工具,影响了养老保险的运行和群众投保的积极性。一些地区还出现了强制保险。筹集的养老保险金不能专款专用,少数地方以种种借口,擅自挪作他用,引起风险,损害被保险人的利益,最终必将影响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推行。基金的管理级别太低,不能使基金有效地保值增值。按照现行制度设计,农保基金只能存入银行和购买国债,保险基金增值范围太小。二、我国农村养老保险存在问题的原因(一)城乡二元经济体制是导致养老保险现状的根本原因新中国成立以后,我国提出由农业国向工业国转变的战略思想,在工业化的驱动下,相关制度体系逐步建立,政府通过户口迁移,粮油供应,劳动和社会福利、教育等一系列制度安排,逐步形成城乡分割的二元经济结构,其中影响最为深远的是:(1)城乡分割的二元户籍制度:我国城乡分割的户籍制度始于1958年的户口登记条例,它是我国二元社会结构得以形成和强化的制度保证,也成为制约城乡协调发展的一大障碍,这种以农村和城市身份为标志的城乡分割户籍制度,使农村人口不能自由地向城市迁移,它是计划经济下的产物,与市场经济生产要素自由流动的原则相背,二元户籍制度直接造成并维持了城乡居民之间过大的收入和消费差距;(2)政策主导的城市部门过度吸取农村剩余:在工业化过程中农业部门为工业部门做出了巨大的牺牲,建国后照搬苏联模式建设社会主义,实施工业化尤其是重工业优先发展,实行“挖工补农”的战略。1953年开始实行农产品的统购统销政策,人为实行工农产品的不等价交换,以剪刀差的形式从农村吸收资金支持工业和城市发展,造成农村的贫困和城乡经济的进一步拉大。(二)农村经济落后是导致农村养老保险现状的重要原因一方面由于农业本身是第一产业,创造生产力的效果没有其他产业那么明显,所以国家对其管理与监督的力度不够。另一方面,由于农业的发展主要在农村,国家的管理可能会因管理层级太多而导致管理的失灵。所以,由于农业产业的弱势,在刚刚实行市场经济要求大力发展经济的时候,国家就制定了牺牲农业来发展工业的政策。国家有关研究表明,从1952年到1990年,中国农业通过税收方式、“剪刀差”方式和储蓄方式为工业化提供资金积累总量达亿元。经济的发展也需要建设用地,而建设用地的主要来源即是对集体土地的征用。我国的国情是人口太多,地区发展的速度快慢不一,所以,国家进行干预,规定政策为部分地区先富起来,然后带动较为贫困的地区,政策的倾向对于农村的发展极为不利。(三)立法的滞后,直接导致无法可依关于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推行,只有1992年1月3日民政部公布实行的《县级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本方案(试行)》,国家没有根据经济与社会的发展及时地对法律做出调整。农村社会保险各地规定不一,没有法律约束力,基层无法操作,农民无法可依,参保积极性也就大打折扣。(四)管理体制没有理顺农村社会保险工作有的仍然留在民政部门,有的已经划归劳动保障部门管理,造成工作脱节,管理混乱。手续繁琐,领取不便。参加社会养老保险一般都是断断续续的,缴费不定时也不定额,每到符合退休条件需要办理领取养老金手续时,要进城确认身份、年龄、缴费、时间等,农民费时费力费钱;而达到退休条件办理退休手续后,还得进城领取养老金。这些,参保人员意见很大,从而影响了农民的参保积极性。三、改革和完善我国的农村养老保险问题的思考(一)基本原则1 城乡统筹原则。即使在城镇化发达地区,二元结构依然是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的制度性痼疾,城乡分割的社会养老保障制度是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的障碍之一。50年来,城乡居民之间的种种不公平福利政策和障碍待遇,使注重人本社会的中国已处于尴尬境地。建立农民养老保险制度无疑是扭转中国失衡的城乡居民福利制度的机会。2 因地制宜的发展社会养老保险,强制性与自愿性相结合。即应该立足于我国国情,根据各地的经济发展水平,根据各地农民对社会养老保险的需求,缴费能力的不同适时、适当地建立农村养老保险。只有当地区经济的总体实力能够提供剩余积累,而且从积累中提取的资金用于社会养老保险对地区的经济发展和人们当前的生活消费没有影响时,建立社会保险才具有可能性,在尚未解决温饱问题时就谈建立社会养老保险是不现实的。3 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体系与其他保障制度的协调发展原则。建立多层次的农村养老保障体系。自我保障层次:家庭保障,体现为成年子女对老年人“反哺”;个人储蓄,以青壮年时的个人储蓄养老;土地保障还可以发挥其有益补充作用。政府负责层次:财政与政策支持;集体保障层次,传统的或新型的经济组织给予补助。逐渐从以家庭养老为主体的保障模式过渡到以社会养老保险为主体的保障模式。4 循序渐进原则。第一,逐渐扩大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覆盖范围。第二,资金的筹集在现阶段坚持个人交纳为主,集体补助为辅,国家给予财政与政策支持。今后,随着农民收入的不断增加,集体和国家支持的份额逐渐减少。第三,逐渐与城镇社会养老保险体系衔接,实现城乡统一的社会养老保险体系。第四,现阶段应建立多层次的养老保障,与家庭养老等保障制度相结合,今后慢慢过渡到完全的以社会养老保险解决养老问题。(二)具体制度建议1 加快我国社会保障法制建设,使农村社会保障工作有法可依(1)法律地位亟待确立。从依法行政的角度来看,一种政府行为,应当有其相应的法律依据通过立法建立和健全社会养老保险制度,这是世界各国开展社会保险工作的通行做法。经过10多年的改革探索,我国已经建立起城镇社会保险制度的基本框架,并基本形成城乡社会救助制度的雏形。目前正在起草的《社会保险法》等有关法律,将促进我国社会保险制度的健康发展。随着我国工业化、城镇化的快速推进,越来越多的农村居民将离开土地,需要进入到社会保险体系中来。农村社会保险是我国社会保险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应当明确其法律地位。应当从法律上明确,不仅城镇要建立社会保险制度,农村也可以搞社会养老保险,特别是有条件而又自愿开展这项工作的地区。(2)制定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本法。通过立法的形式建立、健全社会保险与社会保障制度,是世界各国的通行做法。目前学术界关于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立法模式的选择有两种模式设计:其一是在《社会养老保险法》中单列一章;其二是专门制定《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法》。根据我国的基本国情,对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立法应当结合国家目前正在制定的《社会保险法》专门制定《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法》。第一,总则部分。对立法的依据和目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等进行详细的规定,立法的目的要着重把农村社会养老上升到“保障农民的社会养老保险权”的高度。第二,养老保险的适用对象和范围。应该包括非城镇户口的农村人口,坚持农村社会人员的养老保障的一体化,投保年龄按取得劳动收入的时间起算,一般为年满18周岁的公民,但16至18周岁以自己的劳动为主要生活来源的也可以纳入其中。第三,养老保险待遇的享受中规定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条件、养老金的确定、领取,个人账户存储额的继承,养老保险关系的转移;第四,养老保险基金的管理和运营应当包含基金管理机构、基金的管理、基金的解散,周转资金的计息,基金的运营原则、增值收益:监督管理、管理费用,税收优惠;第五,争议的处理及法律责任中应当包括争议裁决机构,对集体经济组织和个人不缴、漏缴、少缴行为的处罚等内容。(3)建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完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完善《县级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本方案(试行)》,使其上法律体系升为国务院行政法规,制定出全国通行的行政法规。同时根据《社会保障法》建立起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法律体系。具体包括《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条例》、《农村养老基金管理条例》、《农村养老基金运营条例》、《农村养老基金运营条例》、《农村养老基金税收减免办法》、《农村养老保险基金监督办法》、《农村养老保险基金彩票管理办法》等2 合理规划养老资金的筹集与运作(1)资金的筹集以及各主体对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资金的筹集应负的责任。基金的筹集现阶段坚持个人交纳为主,集体补助为辅,国家给予财政与政策支持。个人从自己收入中拿出一定的比例积累个人账户,以备养老。集体补助中所指的集体主要是传统地域性的土地集体所有制组织和乡镇集体企业,但现在随着农村经济的进一步发展和集体产权制度的进一步改革,农民自愿联合创建的合作经济组织已基本萌芽并呈良好发展态势,所以集体补助部分的作用在逐步改革的过程中将逐步淡化。乡镇企业向股份合作制的转轨已大面积展开,对原来乡镇企业财务制度不健全有一定的改善,为乡镇企业的创收提供了更好的条件,集体经济组织对于农村的养老保险也应该负责。国家给予政策支持主要针对乡镇企业,集体提供的补助部分可以税前列支,其次国家可以从财政中拨款,给予农村一定的补偿;对于农业各税应该予以减免,减轻农民的负担与从土地上获得收益的难度,另外,还可以发行农村养老保险特种国债。但是城镇社会养老保险中存在的“隐性债务”问题也需要解决,因此要与此协调。国家在农村养老社会保险体系建构中必须担负的责任有三:一是政策责任。政府的重视与支持是建立该项制度的根本前提。二是财政责任。该项制度是社会经济发展过程中保证每一个农民基本生存的必然举措,政府有义务根据国家财政和社会经济发展水平来推动其实行。三是法律责任。对农村养老保险进行立法,就是要通过法律规范和调整农村养老保险关系,加强这项立法工作非常重要,对农村以及整个社会保障体系的建立和完善都具有促进作用。(2)健全我国的证券法律制度,保障基金的运行与保值增值的渠道。现在农民的投保积极性不是很高,提高农村养老保险基金的保值增值能力可以说是吸引农民参加养老保险的一个重要途径。现在农村养老保险基金以县为单位统一管理和运营的现实,不仅形成了过度分散管理带来的不合理管理费用和基金被挤占挪用的风险,而且投资形式单一,只是储蓄的形式或购买国家债券,增值的效果很差。国外许多国家的法律都明确规定了养老金可以用于投资股票,取得了不错的效果,可见,把农村养老资金投入证券市场是一条不可忽视的保值增值途径,因此,必须修改《证券法》,为农村养老资金的人市营造规范,安全的投资氛围。(3)加强农村养老资金的监管,进一步明确养老保险的法律责任制度。我国《刑法》第273规定“挪用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情节严重,致使国家和人民群众利益受到重大损害的,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这里并没有把农村养老资金列在其保护的范围之内,因此,必须修改该条款,使得农村养老资金能在《刑法》刑法的保护下得到最优化的使用。3 在管理体制方面(1)基本政策要稳定。我国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方案的基本思想是:坚持低标准起步,坚持个人交纳资金为主,集体补助为辅的原则,坚持以个人账户为主的储备积累的保险方法,坚持自愿参加与政策鼓励相结合的政策措施,坚持社会养老保险与家庭养老保障相结合的制度。这些政策总体上看是合乎实际情况的,应当继续坚持,并逐渐完善。国家关于农村养老保险的方针政策变化无常,不利于这项工作的开展,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最早提出按商业保险运行,但商业保险公司因成本高、保费难征集而失去积极性。(2)改变观念,理顺管理制度,我国农村养老保险的本质特征是社会政策,而不是经济政策,是社会保险而不是商业保险,因此不应该走纯粹的商业化路子。在观念层面,国家应确立以社会性和公平性为原则的城乡一体化的养老保险制度建设的长远目标,在行动层面,在该制度的制定与实施过程中,中央与地方政府应真正承担起国家保障的社会责任,加大对农村养老保险的资金投入。应通过制度的完善明确规定集体和国家对农民养老保险的投入最低限额,并落到实处,从而确立以国家、集体为主,个人为辅的养老基金筹集模式,这是制度建立的关键所在。(3)加强土地保障。土地是农民生存的根本,也是目前农民所拥有的最可靠的保障资源,因此,在我国的一些保障项目在农村不能充分的实施和发挥作用的情况下,我们应该加强土地的保障作用。首先,提高农用征地的补偿水平。我国现行的征地补偿基准是“按原来用途的收益”进行补偿。也就是以原耕地上的农作物的收益为标准。以现在的农产品价值计算,这种补偿是很少的。要提高农地征用补偿水平,必须切实从农民自身利益出发,采用按市价补偿的新原则,并改革转让机制。使农民参与到转让土地的价格谈判,充分行使自身权利,发挥自主性。将被征地农民纳入特殊社保。被征地农民作为一种特殊的群体,政府应当在政策上给予照顾,将他们纳入保障范围,比较可行的方法是将征地补偿费的一部分为农民建立社会保险,政府给与政策和资金支持,以国家信用确保失地农民享有养老保障。这种思路是目前较具操作性的农村社会养老的过渡办法,符合工业化和城市化的发展趋势。(4)继续发挥家庭在养老问题上的重要作用。赡养和孝敬父母是中华传统文化的核心之一,我国《宪法》和《老年人权益保护法》对赡养老人问题都有明确的规定。虽然,随着计划生育基本国策的推行,家庭结构的变化,家庭养老保障的功能有所削弱,但是赡养老人仍是一种责任、一种美德。同时,社会经济发展带来的收入上的提高也为家庭养老提供了经济基础。此外,家庭养老还可以避免西方国家那种由于过度推进社会保障而带来的家庭危机,从而有利于维护良好的社会道德规范,促进农村社会进步。4 制度改革的目标现阶段实行的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具有明显的身份特征,以是否有城镇户口为划分依据,如此对待农村社会问题,显然违背一个基本常识,因为中国政府是全民政府而不是市民政府。消除城乡差别和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不公平待遇是发展趋势,城乡统一的社会保障制度是我国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未来发展的必然结果。总之,建立农村社会保障体系是一个复杂的艰难的工程,需要政府的大力的扶持,也需要农民自身的努力,我国在几十年的探索中已经积累了大量的经验和教训,也形成了一定的理论基础,制定了一系列的制度和相关政策,这些制度中有很多是非常有价值的,但是基于有限的经济发展条件,还不能在农村顺利地实施。但是我们应该在了解现实的基础上创造条件,加强立法和制度准备,使这项工作步入法制化、规范化的轨道,学习和借鉴各地区的成功经验,做好准备工作,一切从解决农民的实际困难出发,深入基层切实做好信息的调研,进行可行性分析,着眼于现实,本着为农民作实事的精神,避免人力和资源的浪费。同时,我们也要帮助农民转变思想,努力推进农村社会保障的现代化进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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