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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类论文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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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类论文参考文献

这些都是关于“企业增值税纳税筹划”的相关资料,看看有你需要的吗?

[1]黄爱玲,. 企业增值税税务筹划研究与分析[J]. 财会通讯,2011,(12).[2]王小玉,. 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增值税的税务筹划[J]. 经济研究导刊,2010,(2).[3]王美卓,. 关于外向型渔业企业增值税税务筹划的途径与方法[J]. 河北渔业,2010,(6).[4]景舒婷,刘宏,钟坤成,. 增值税税务筹划中购销双方纳税人身份选择分析[J]. 财会通讯,2010,(20).[5]苏强,. 新税制背景下的企业增值税税务筹划及其风险防范[J]. 经济研究导刊,2010,(26).[6]梁文涛,. 新闻出版业增值税税务筹划[J]. 财会通讯,2010,(29).[7]杨鹏远,章新蓉,. 企业购货单位选择的增值税税务筹划探讨[J]. 中国管理信息化,2009,(1).[8]尹春元,. 小规模纳税人的增值税税务筹划探究[J]. 现代企业教育,2009,(6).[9]唐亮,许诺,. 浅议新税法下增值税的税务筹划[J]. 网络财富,2009,(10).[10]叶海,. 浅论增值税税务筹划[J]. 现代经济信息,2009,(12).[11]陆佳红,. 论增值税税务筹划[J]. 商业经济,2009,(15).[12]舒航,. 增值税的税务筹划[J]. 企业导报,2009,(7).[13]王春雷,梁文涛,. 增值税的税务筹划探讨[J]. 山东纺织经济,2009,(5).[14]季松,. 新增值税法对增值税税务筹划的影响[J]. 金融教学与研究,2009,(4).[15]吕越,. 浅谈企业增值税的税务筹划[J]. 民营科技,2008,(10).[16]朱淑娟,. 增值税税务筹划[J]. 科教文汇(上旬刊),2008,(11).[17]杨焕玲,孙志亮,郑少锋,. 税负平衡点分析在增值税税务筹划中的应用[J]. 财会通讯(理财版),2007,(2).[18]杜铭,. 企业增值税税务筹划探讨[J]. 决策与信息(财经观察),2007,(3).[19]张胜琦,. 利用供货单位的差异进行增值税税务筹划[J]. 科技咨询导报,2007,(3).[20]刘世慧,. 增值税的税务筹划[J]. 企业管理,2006,(4).[21]王福胜,周文娟,. 增值税税务筹划方法探析[J]. 财会通讯(综合版),2006,(6).[22]汪扬威,吴孔勇,. 企业增值税税务筹划[J]. 武汉科技学院学报,2006,(8).[23]张冰,唐秀伟,. 增值税税务筹划问题的探讨[J]. 东北电力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6,(5).[24]苏强,. 土地增值税税务筹划案例分析[J]. 会计之友(中旬刊),2006,(4).[25]李兰英,卢强. 购销定价的增值税税务筹划与纳税人身份选择[J]. 现代财经-天津财经学院学报,2005,(3).[26]董淑芳. 销售环节的增值税税务筹划[J]. 财会研究,2005,(5).[27]胡峥嵘. 浅谈棉花企业增值税税务筹划[J]. 商业会计,2005,(17).[28]周昌仕 ,陈绍彬. 企业增值税税务筹划初探[J]. 财会通讯(综合版),2005,(11).[29]陈晓红. 关于土地增值税税务筹划的探讨[J]. 河南财政税务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5,(5).[30]李晓梅,. 如何进行增值税的税务筹划[J]. 科学咨询(决策管理),2005,(10).

1/100【题 名】试谈企业税务会计的几个问题【作 者】申延令【刊 名】特区经济.2005(7): 266-2672/100【题 名】现代报业经营管理建立税务会计的几点思考【作 者】林苹【刊 名】集团经济研究.2005(08X): 201-2013/100【题 名】试论财务会计与税务会计的分离问题【作 者】唐立群【刊 名】林业科技情报.2005,37(2): 75-764/100【题 名】浅析税务会计【作 者】李新燕【刊 名】商场现代化.2005(09X): 156-1575/100【题 名】浅议企业税务会计的必要性【作 者】黄玲【刊 名】江苏商业会计.2005(5): 42-446/100【题 名】浅析税务会计【作 者】李家华【刊 名】会计之友.2005(06B): 45-467/100【题 名】设置税务会计学科的依据与选择【作 者】侯伟[1] 陈启英[2] 程风雷[3]【刊 名】税务研究.2005(8): 96-978/100【题 名】我国建立税务会计的必要性【作 者】叶桦【刊 名】事业财会.2005(4): 49-519/100【题 名】企业设置专职税务会计的可行性探讨【作 者】陈四平【刊 名】电子财会.2005(8): 62-6310/100【题 名】税务会计与财务会计的差异分析【作 者】丁宏新【刊 名】集团经济研究.2005(07X): 142-14311/100【题 名】试论财务会计与税务会计的分离【作 者】夏继云【刊 名】江苏企业管理.2005(7): 25-2612/100【题 名】建立税务会计制度的现实意义【作 者】滕波【刊 名】上海商学院学报.2005,6(2): 22-24,6213/100【题 名】《税务会计》课程教学改革初探【作 者】李勤【刊 名】南方农村.2005(3): 51-5314/100【题 名】对我国税务会计研究若干焦点问题的思考【作 者】徐丽盈【刊 名】莆田学院学报.2005,12(3): 20-2315/100【题 名】对建立我国企业税务会计的思考【作 者】汪冰【刊 名】经济师.2005(6): 240-24116/100【题 名】中日税务会计的比较及启示【作 者】弓锋伟 段敏生 刘总理【刊 名】现代企业.2005(5): 63-6317/100【题 名】税务会计教学内容改革初探【作 者】刘海英【刊 名】芜湖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05,7(1): 79-8018/100【题 名】企业建立和应用税务会计浅议【作 者】庞少春【刊 名】辽宁税务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5,17(3): 43-4419/100【题 名】我国建立税务会计的理性思考【作 者】魏朱宝【刊 名】税务研究.2005(5): 90-9220/100【题 名】《税务会计》拨开纳税“乌云”【作 者】杨珺【刊 名】中国总会计师.2005(1): 99-9921/100【题 名】也谈增值税转型和税务会计处理【作 者】王东友【刊 名】财会通讯.2005(3): 36-3622/100【题 名】构建流转税和所得税并重的税务会计模式【作 者】叶建芳[1] 夏晨华[2]【刊 名】税务研究.2005(3): 90-9223/100【题 名】税务会计与财务会计之统分与信息披露的客观性【作 者】薛智慧[1] 张颖华[2]【刊 名】辽宁税务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5,17(2): 33-3524/100【题 名】企业存货损失的税务会计处理【作 者】徐意【刊 名】天津经济.2005(3): 76-7625/100【题 名】管理会计、成本会计和税务会计【作 者】刘钟【刊 名】中国乡镇企业会计.2005(3): 6-726/100【题 名】论建立税务会计的客观必然性【作 者】吴晓冰【刊 名】福建金融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5(1): 40-42,5127/100【题 名】小企业更应重视税务会计【作 者】钟宏涛【刊 名】企业家信息.2005(3): 57-5728/100【题 名】有关税务会计的定义及纳税主体问题的探讨【作 者】王新萍【刊 名】事业财会.2005(1): 40-4129/100【题 名】税务会计模式的国际比较及我国税务会计模式的完善【作 者】周仕雅[1] 刘凌雷[2]【刊 名】涉外税务.2005(1): 55-5830/100【题 名】财务会计与税务会计的分离在ERP系统中的实现【作 者】陈敏【刊 名】中国管理信息化.2005(1): 23-2531/100【题 名】谈企业建立税务会计的必要性【作 者】曹姝[2] 李秀娟[1]【刊 名】商贸与会计.2005(1): 22-2432/100【题 名】对税务会计兴起的思考之我见【作 者】徐继红【刊 名】财政监督.2005(1): 63-6433/100【题 名】浅谈电子商务对税务会计的影响【作 者】蔡永灿【刊 名】商业时代.2004(33): 68-6934/100【题 名】建立我国税务会计应注意的几个问题【作 者】曹设 汤斌【刊 名】涉外税务.2004(10): 68-7035/100【题 名】企业税务会计可行性研究【作 者】郭淑霞【刊 名】创新科技.2004(2): 49-5036/100【题 名】对企业债务重组中的税务会计处理及其纳税筹划的思考【作 者】毛夏鸾【刊 名】商业会计.2004(6): 18-2037/100【题 名】企业税务会计探析【作 者】王碧秀【刊 名】经济师.2004(6): 200-200,20238/100【题 名】浅析电子商务对现行税务会计的影响【作 者】阎伟【刊 名】财政监督.2004(2): 51-5239/100【题 名】企业税务会计独立设置的思考【作 者】姜霞 熊丰萍【刊 名】税收征纳.2004(1): 33-3440/100【题 名】浅淡财务会计与税务会计分离的必然性【作 者】张煜钧【刊 名】商场现代化.2004(12): 34-3441/100【题 名】《税务会计》课程和《税法》课程的整合问题研究【作 者】姚爱科【刊 名】中国科学教育.2004(11): 44-4542/100【题 名】试论构建税务会计体系的重要意义【作 者】耿琴【刊 名】华夏星火.2004(8): 45-4843/100【题 名】会计准则的全球趋同与税务会计模式的动态分析【作 者】叶建芳【刊 名】税务研究.2004(11): 60-6244/100【题 名】论我国税务会计与财务会计的适度分离【作 者】王华明【刊 名】税务研究.2004(11): 62-6445/100【题 名】试论建立税务会计的客观必然性【作 者】陈茸【刊 名】重庆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4,10(6): 38-4046/100【题 名】浅议企业税务会计的特点及作用【作 者】钟勇 金道强【刊 名】中国税务.2004(10): 20-2047/100【题 名】关于税务会计核算的几个问题【作 者】杨家穆【刊 名】财会通讯.2004(11): 53-5348/100【题 名】企业财务会计与税务会计分离初议【作 者】白林【刊 名】铁道财会.2004(0Z6): 94-9749/100【题 名】税务会计调整核算的特点浅见【作 者】邓中华【刊 名】财会月刊.2004(10A): 26-2750/100【题 名】浅析我国税务会计体系的发展【作 者】金萍 何秧儿 王荷琴【刊 名】宁波广播电视大学学报.2004,2(3): 21-22,9251/100【题 名】税务会计在税务筹划中的作用探析【作 者】卢强【刊 名】中国注册会计师.2004(9): 51-5352/100【题 名】税务会计刍议【作 者】姚春红【刊 名】达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4,14(5): 115-11753/100【题 名】浅析税务会计与财务会计的分离问题【作 者】薛智军[1] 张继锋[2]【刊 名】中国高教论丛.2004,26(2): 72-7354/100【题 名】谈税务会计与财务会计分离的必然性及现实意义【作 者】周亚蕊【刊 名】会计之友.2004(8): 68-6955/100【题 名】企业税务会计初探【作 者】蒋惠萍[1] 陶瑗[2]【刊 名】泰州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04,4(3): 72-7456/100【题 名】浅议税务会计与财务会计【作 者】余巍巍【刊 名】建材财会.2004(3): 60-6157/100【题 名】论税务会计的定位及其发展【作 者】田伟若【刊 名】会计之友.2004(6): 61-6158/100【题 名】我国税务会计与财务会计的分离初探【作 者】于振亭 贾丽【刊 名】财会月刊.2004(06A): 16-1759/100【题 名】税务会计案例教学法浅见【作 者】姜雅净【刊 名】职业技术.2004(2): 51-5160/100【题 名】浅谈税务会计与财务会计分离的必要性【作 者】高红玉【刊 名】会计之友.2004(4): 57-5861/100【题 名】企业会计与税务会计关系协调问题的探讨【作 者】王庆保【刊 名】中华会计学习.2004(3): 24-2662/100【题 名】浅析税务会计的学科特征【作 者】徐淑杰【刊 名】吉林会计.2003(12): 40-4163/100【题 名】税务会计与财务会计适度分离势在必然【作 者】马洪刚 姜云峰【刊 名】税务(辽宁).2003(6): 26-2764/100【题 名】从世界两大税务会计模式探析我国所得税会计——我国所得税会计与国际惯例的比较【作 者】周萍华【刊 名】电子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3,5(4): 12-1565/100【题 名】浅谈建立税务会计体系的必要性【作 者】秦俊秀【刊 名】内蒙古财会.2003(5): 35-3566/100【题 名】税务会计与财务会计之比较【作 者】周松【刊 名】西部财会.2003(11): 54-5567/100【题 名】税务会计与财务会计分立刍议【作 者】魏秀琪【刊 名】天津财会.2003(4): 25-2668/100【题 名】论税务会计的核算基础及其改进【作 者】任坐田【刊 名】税务与经济.2003(6): 62-6569/100【题 名】税务会计的国际比较及借鉴【作 者】蒋晓蕙 刘广洋【刊 名】涉外税务.2003(11): 48-5170/100【题 名】售后回购的税务会计处理【作 者】邢风云【刊 名】财会研究(甘肃).2003(11): 32-3271/100【题 名】浅析我国企业建立税务会计的必要性【作 者】程梅英【刊 名】浙江统计.2003(3): 23-2472/100【题 名】企业设置税务会计岗位加强纳税筹划工作研究【作 者】黄乃宽【刊 名】广西会计.2003(8): 19-2173/100【题 名】刍议税务会计【作 者】石海磊【刊 名】四川会计.2003(1): 16-1874/100【题 名】企业税务会计独立的理论分析【作 者】张皓[1] 张彩花[2]【刊 名】生产力研究.2003(2): 289-29075/100【题 名】财务会计与税务会计在确定所得方面的差异【作 者】杜秋红【刊 名】中国审计.2003(9): 53-5476/100【题 名】论现代企业制度下税务会计与财务会计的分离【作 者】柯树林【刊 名】经济师.2003(6): 203-20377/100【题 名】税务会计的独立性思考【作 者】周滟[1] 刘宇彤[2]【刊 名】北京财会.2003(8): 23-2578/100【题 名】损益确认上财会会计与税务会计的差异【作 者】郑永佩【刊 名】企业经济.2003(6): 66-6879/100【题 名】刍议税务会计【作 者】石海磊【刊 名】上海会计.2003(4): 35-3780/100【题 名】几个发达国家税务会计模式【作 者】张建 付代红【刊 名】上海会计.2003(1): 49-5081/100【题 名】浅议税收会计、纳税会计与税务会计【作 者】梁杰 史淑芹 等【刊 名】商业研究.2003(1): 49-5182/100【题 名】刍议税务会计与财务会计的分离【作 者】李雪征【刊 名】经济论坛.2003(16): 80-8083/100【题 名】电子商务对税务会计的影响【作 者】谢宇飞【刊 名】鞍山社会科学.2003(4): 24-2584/100【题 名】对税务会计若干问题的探讨【作 者】符桂珍【刊 名】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03(1): 91-9385/100【题 名】对税务会计若干问题的探讨【作 者】符桂珍[1] 邓中华[2]【刊 名】湖南社会科学.2003(3): 114-11686/100【题 名】论税务会计与财务会计的分离【作 者】陈云珍【刊 名】湖北广播电视大学学报.2003,20(1): 77-7987/100【题 名】谈税务会计与财务会计分离的必要性【作 者】郭郅琦[1] 司景丽[2] 邹军[2]【刊 名】经济技术协作信息.2003(8): 12-1288/100【题 名】西方税务会计模式的比较与借鉴【作 者】郄萌【刊 名】天津财税.2003(3): 45-4889/100【题 名】浅析税务会计与财务会计的分离问题【作 者】杨华 张贵贞【刊 名】税务纵横.2003(1): 45-4590/100【题 名】对财务会计与税务会计分离的必然性的探讨【作 者】郭冰【刊 名】税收与企业.2003(4): 33-33,4991/100【题 名】税务会计呼唤分立【作 者】潘辉【刊 名】辽宁财税.2003(1): 28-2992/100【题 名】论企业单独设立税务会计的必要性【作 者】杨爱芳[1] 彭曙峰[2]【刊 名】天津市财贸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3,5(3): 31-3293/100【题 名】试论我国税务会计的建立【作 者】周松[1] 王爱农[2]【刊 名】贵州税务.2003(6): 27-2994/100【题 名】税务会计——税务与会计的博弈【作 者】黄学民【刊 名】上海财税.2003(10): 26-2895/100【题 名】从增值税看财务会计与税务会计的差异【作 者】张全胜【刊 名】财会月刊.2003(05B): 36-3796/100【题 名】税务会计要素探微【作 者】盖地【刊 名】财会月刊.2003(01B): 9-997/100【题 名】目前我国建立税务会计学科存在的问题及对策【作 者】周京燕[1] 曹斌[2] 李彬[3]【刊 名】经济研究参考.2003(64): 46-4898/100【题 名】关于财务会计与税务会计确认的差异【作 者】王笑梅 李艳丽【刊 名】齐齐哈尔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2(3): 35-3699/100【题 名】设立我国企业税务会计探析【作 者】石中美 林楠【刊 名】湖北审计.2002(9): 32-33100/100【题 名】论财务会计与税务会计在损益确定方面的区别【作 者】梁伟祥【刊 名】经济师.2002(12): 194-194,196

税收征收论文参考文献

个人所得税,是税收以不同的征税物件为分类标准划分出的一个税种。它对自然人的所得课税。个人所得税法,是指调整征税机关与自然人之间在个人所得税征纳与管理过程中所发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下面是我为大家整理的,供大家参考。

范文一:个人所得税纳税单位的选择

[摘要]文章以个人所得税纳税单位的未来改革方向作为核心研究问题,通过对比以个人和以家庭为纳税单位各自具有的优缺点,寻找符合我国当前国情的个税纳税单位。在查阅大量文献资料及对国内外已有先进经验和成熟税制研究分析的基础上,文章认为以家庭为纳税单位的夫妻薪酬所得单独计税的合并申报制度是我国个人所得税纳税单位改革的最佳选择。

[关键词]税制改革;个人所得税;纳税单位

1个人所得税纳税单位的选择与比较:个人与家庭

个人所得税的纳税单位

随着世界各国个人所得税纳税单位的不断演变与发展以及现行个人所得税法的规定,目前个人所得税的纳税单位主要有以下三种类型:个人、家庭及可供纳税人选择的纳税单位。

以个人为纳税单位

以个人为纳税单位,就是把单独的个体作为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主体,仅就纳税人本身取得的全部收入减去税法允许扣除专案后的所得进行纳税申报。目前,我国个人所得税法只允许以个人为课税单位。此外,国际上采用这种制度的还有日本、丹麦、芬兰、纽西兰和加拿大等国家。其中,日本的个人所得税制度发展较为成熟,在税制设计和税收征管方面有着较为丰富的经验。日本以个人为课税单位的综合所得税制并不是一种完全意义上的综合,它同时以分类征收为补充,即对纳税人取得的大部分收入进行综合课征,对特殊专案实行分类课征。在费用扣除方面设计了成本扣除和生计扣除,不仅充分考虑了取得各项收入耗费的直接成本,同时也考虑到了不同家庭的生活负担差异。综合为主、分类为辅的课税原则和完善的税前扣除机制不仅提高了税收征管效率、降低了征纳成本,同时也符合税收的公平原则和量能负担原则。

以家庭为纳税单位

以家庭为纳税单位,就是将家庭所有成员取得的全部收入作为应税收入,减除税法允许扣除专案后的余额作为个人所得税的应纳税所得额进行申报纳税。目前,国际上坚持以家庭为课税单位的有法国、菲律宾等国家。以法国为例,法国个人所得税法明确规定纳税人必须以家庭为单位进行联合申报纳税。在计算应纳税额时,法国个人所得税法中引入了家庭系数制,即给家庭中每个成员设定一个合理的系数值,一般成年人的系数为1,孩子的系数为,然后用家庭所有成员的收入总额除以家庭系数得到应税收入。例如,在法国一对夫妇和1个孩子的三口之家月收入总额为45000元,该家庭中夫妇的家庭系数都为1,孩子的家庭系数为,故该三口之家的家庭系数为。因此,可计算出该家庭本月个人所得税应税收入额为1800045000÷元。由此可以看出,纳税人的婚姻状态和所抚养的子女数直接影响着个人所得税应纳税额的高低。家庭人口数越多则家庭系数越大,在家庭总收入相同的情况下计算出来的应税收入越小,应纳税额也越少,这充分体现了税收的量能负担原则。

可供选择的纳税单位

可供纳税人选择的纳税单位,是指纳税人在税法规定范围内可以自主选择一种纳税单位进行申报纳税,每种纳税单位都设计了与之相适应的税率。这种制度的优点是,在进行个人所得税的纳税申报时,纳税人可根据自身的生活婚姻状态选择一种最优的纳税单位。目前,美国的个人所得税采用的就是这种申报制度。在美国,纳税人进行纳税申报时,可从户主申报、已婚联合申报、已婚单独申报、丧偶申报和单身申报这五种型别中选择一种与自身家庭状态相适应的课税单位。例如,同样是已婚夫妻,他们既可以选择分别独自申报纳税,也可以选择合并收入后进行联合申报纳税。这种可供选择纳税单位的申报制度给纳税人提供了充分的筹划空间,从而激发纳税人的自主纳税意识。当然,多种课税单位的税制设计使得美国税制变得愈加复杂,大大提高了税收征管成本和纳税人的遵从成本。从本质上来看,美国实行的可供选择的课税单位是以个人为课税单位和以家庭为课税单位的综合,而且这种税制设计过于复杂,征管成本较高,我国尚且没有实施这种税收征管模式的环境和条件,因此下文主要研究以个人为课税单位和以家庭为课税单位这两种税收制度。

以个人为纳税单位的优缺点

以个人为纳税单位的优点

1符合婚姻中性原则。

婚姻中性原则是指个人所得税课税单位的选择不会对人们对待婚姻的态度产生影响,即课税单位的确定不能给婚姻状态不同的纳税人带来额外的税负。以个人为课税单位意味着每个人都只对自己取得的收入单独进行申报纳税,即配偶中一方取得收入的高低并不会影响到另一方的应纳税额。这种税收制度充分体现了个人主义原则,具有良好的婚姻中性。

2征管简便,便于税源监控。

以个人为课税单位只涉及独立个体的经济行为,即在税收征管时,对家庭某一成员课税不用考虑其他家庭成员的收入情况,便宜征纳双方。同时,税务机关在进行税源监控时,更容易获取个人的收入资讯,从而便于对纳税人取得的各项所得进行源泉扣缴,防止税源流失。

以个人为纳税单位的缺点

1未考虑家庭成员收入构成差异,造成横向不公平。

以个人为纳税单位的税收征管模式虽然具有简便、透明的特点,但没有考虑到纳税人家庭成员收入构成差异,从而造成个税征收的横向不公平。下文将以工资薪金为例,用例项说明当家庭总收入相同,而家庭成员收入构成不同时,各个家庭所缴纳的个人所得税总额有什么不同。从上表可直观看出,在采用以个人为课税单位的税收征管模式下,当家庭总收入相同时,夫妻双方收入差距越大家庭税负越重;相反,夫妻收入差距越小,家庭税负越轻。这是因为个人所得税中工资薪金所得采用累进税率,收入悬殊的家庭收入较高那方面临的边际税率较高,税收负担较重。因此,这种征收管理办法可能会导致纳税人为了逃避税款而改变自身的经济行为,违背了税收中性原则。

2无差别的宽免扣除制度,未考虑纳税人家庭负担的差异。

我国现行采用的以个人为纳税单位的分类所得税制未考虑到纳税人家庭负担的差异情况,很难体现纳税人的整体负担水平。一个家庭的纳税能力除了与家庭收入总额直接相关外,还间接受到家庭构成因素的影响。如,家庭成员的劳动能力、家庭成员的身体状态、赡养人口的数量、生活支出情况等因素。由于我国个人所得税实行分类征收,分类扣除,分类适用税率的方式征收税款,并未设定对特殊专案的扣除与豁免,因此个人所得税调节收入分配尤其是对过高收入的调节、缩小贫富差距的效果得不到很好发挥,有时甚至起著“逆调节”的作用。例如,甲乙两人均为普通工薪阶层,每月收入都为7000元,甲单身,几乎没有家庭责任;而乙为五口之家的一家之主,上有父母需要奉养,下有子女需要养育。在这种情况下,乙的生活负担明显比甲重得多,因此两人的纳税能力必然也是不同的。但依据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甲乙两人每月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税额是相同的,均为7000-3500×10%-105=245元。以小见大,我国现行以个人为课税单位的个人所得税制在实际操作中仍存在诸多不公平现象。

3夫妻双方通过转移收入逃避税收。

前文所述已经阐明在实行以个人为纳税单位的税收征管模式下,当家庭总收入相同时,夫妻双方收入差距越大家庭税负越重。这样一来,收入悬殊家庭的夫妻双方就会想方设法对应纳税所得进行转移和分散,拉近夫妻双方的收入差距,以寻求较低的边际税率,从而达到少缴纳税款的目的。而我国现行的个人单独纳税制度刚好给这类家庭提供了可乘之机。

以家庭为纳税单位的优缺点

以家庭为纳税单位的优点

1富有横向公平。

家庭是一个基础的经济单元,家庭经济负担严重制约著纳税人的负税能力。采用家庭联合纳税的税收征管模式能够充分考虑到各个家庭的经济负担差异,公平地衡量纳税人的负税能力。此外,只要一个家庭的收入总额不变,不管收入在夫妻之间怎样进行分配,整个家庭的税收负担就保持不变。这不仅充分考虑了家庭成员的收入构成和家庭负担差异,还可以避免家庭成员之间通过资产或收入的分割转移进行避税,从而防止税源流失。

2符合税收经济效率原则。

税收的经济效率原则是指 *** 征税应有利于资源的有效配置和经济机制的有效执行。当个人所得税采用家庭联合纳税的税收征管模式时,为了达到家庭经济效率的最大化,夫妻双方会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选择对家庭最有利的一种工作组合方式:夫妻双方同时外出工作或一方工作一方留家照料。由此可以看出,家庭联合纳税相对于个人纳税能更好地使一个家庭的福利实现最大化,并且能达到劳动力资源的有效配置。

以家庭为纳税单位的缺点

1不符合婚姻中性原则。

前文已经说明,当夫妻双方收入差距较大时,家庭联合纳税有利于减轻税负;当夫妻收入差距较小时,家庭联合纳税反而会加重税负。这样一来,个人所得税课税单位的选择会给不同婚姻状态的纳税人带来额外税负,从而影响纳税人对待婚姻的态度,不符合婚姻中性原则。

2流动人口过多造成按家庭课税成本太高。

随着工业化、城市化程序的不断加快及城市交通的不断发展,外出务工的农村劳动力和选择异地工作的都市白领越来越多,这使得我国劳动力、人口和家庭的流动性越来越大。据统计,目前我国流动人口超过两亿人,这改变了我国传统的家庭结构型别,使得社会上产生了空巢老人、留守儿童、夫妻分离等许多跨越空间地理位置的新型家庭型别。在这种情况下,税务机关难以掌握异地家庭每个成员的经济状况,不能及时获取异地家庭成员的全部收入资讯,不便于税务机关对整个家庭的经济状况进行综合统计。倘若采用家庭联合纳税的税收征管模式,会使税务人员的工作负担加重,同时也将大大增加税收征管成本。

3难以掌握异地同一家庭成员的收入情况。

怎样对异地同一家庭人员的收入状况资讯进行收集整理,一直是个人所得税课税单位由个人向家庭变革的最大技术问题。我国目前存在大量的“人户分离”、“异地收入”现象,在采用家庭联合纳税的税收征管模式下,怎样获取异地同一家庭成员的收入资讯并对其进行合并课税,成为了最难跨越的技术障碍。此外,税务机关目前尚未与银行、金融机构等相关部门建立起资讯互通渠道,难以掌握纳税人真实的家庭财产记录,特别是股息、利息、红利等游离于监控之外的收入,造成监督上的疏漏和税源的大量流失。

4现行分类税制难以确定费用扣除总额。

以家庭为单位进行课税就意味着将家庭所有成员的收入汇总在一起,然后扣除整个家庭必要的生计费用总额后对其统一课税。然而,我国目前实行的分类所得税制度是将纳税人的所有应纳税所得,按其各自的性质和特点划分为不同型别,每一类的扣除标准都不尽相同。可以看出,在分类征收模式下,难以综合考虑整个家庭的费用扣除总额。并且,随着现代化程序的加快和社会的不断变迁,我国的家庭结构也在不断随之变化,逐渐呈现出多样化的特点。实行家庭联合纳税就意味着要对不同结构的家庭加以分类,并制定出全新的与之相适应的费用扣除标准,这无疑是一项艰钜的任务。

2我国个人所得税纳税单位改革的建议

一方面,我国当前实行的以个人为纳税单位的税收征管模式具有诸多弊端,在新一轮的税制改革背景下迫切需要改革;另一方面,最近备受青睐的家庭联合纳税申报制度虽然富有横向公平,且能在一定程度上弥补现行个税制度中存在的不足,但因其不具有婚姻中性,且会在一定程度上对纳税人的经济行为造成“扭曲”,因此单纯的以家庭为纳税单位也不是我国个人所得税纳税单位的最优选择。综上所述,实行夫妻薪酬所得单独计税的合并申报制度是我国个人所得税纳税单位未来改革的主要方向。

采取夫妻薪酬所得单独计税的合并申报制度

以家庭为课税单位意味着夫妻之间的收入要合并纳税,夫妻收入合并纳税后的总体税负相对於夫妻双方独自纳税的税负水平或升或降,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人们对待婚姻的态度。为了使家庭联合纳税符合婚姻中性原则,我国台湾地区实行了夫妻薪酬所得单独纳税的合并申报制度,即夫妻的薪酬所得可单独计算征税,其他所得仍需汇总计算征税。台湾所得税法第十五条合并申报第三项规定,“不论夫妻采用何种财产制度,其所得均应依法合并申报。”在合并申报制度实施初期,所得税法要求夫妻的全部所得都应进行联合申报纳税,然而在税收实践中逐渐发现联合申报会产生较高的累进税率,从而使夫妻合并纳税后的税负水平发生变化,进而影响婚姻中性。因此台湾当局对所得税法进行修改,决定采用夫妻薪酬所得单独纳税的合并申报制度。夫妻薪酬所得单独纳税的合并申报制度既具有以家庭为纳税单位合并课税的优点,也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减轻配偶间薪酬的累进税负,尽量降低对婚姻的干预程度。

建立完善的综合资讯平台,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合作交流

我国目前还缺乏一个能将纳税人家庭相关资讯有效地综合起来的资讯平台,也缺乏与金融机构、银行等有关部门的合作交流及资讯共享。据证实,为了给家庭联合纳税征管模式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援,全国地方税务系统个人资讯联网工作已于2012年在我国 *** 部门的大力推进下全面启动。此外,自1994年开始,历经金税一期、金税二期和金税三期工程建设,我国金税工程已取得巨大成就。金税三期工程建设的总体目标是“一个平台、两级处理、三个覆盖、四类系统”,最终将建成一个实现资讯互享、覆盖范围广泛的现代化税收管理资讯化系统。这种现代化的税收管理系统通过建立一个统一的网路平台,将税务部门及其他相关 *** 部门的资讯实现互通,从而促进 *** 各部门间的资讯交流和共同协作。在这种资讯共享的管理环境下,税务部门能全面掌握纳税人的基本情况,及时了解纳税人家庭情况的变动,从而有利于税制设计,加强税源监控,简化税收征管工作。

简化家庭的概念,引入家庭系数制

家庭是一个宽泛的概念,在税收征管时如何明确界定家庭的范围是一个比较棘手的问题。例如,家庭联合纳税中的“家庭”究竟是指一对夫妇和子女的两代之家还是多对夫妇和子女的几世同堂大家庭。家庭范围的界定不清晰使得按家庭课征个人所得税变得愈加难以操作和复杂化。根据《中国家庭发展报告2014》,我国目前一共大概有亿户家庭,家庭规模平均为人。对比往年资料可知,我国家庭规模日趋小型化,家庭规模日益小型化为我们选择家庭作为纳税单位提供了良好的条件。在这种趋势下,税务机关可选择核心家庭作为根本课税单位,即不是以共同生活而是以婚姻关系作为家庭的划分标准。这样,税务部门在制定税率时就以核心家庭为根本出发点,对于一个两对夫妇的三代之家或人口更多的家庭可采取拆分方式。在简化家庭概念的同时,我国还可引入法国的家庭系数制,即对家庭每个成员设定一个合理的系数值,然后用家庭系数去除家庭联合申报纳税的那部分收入得到应税收入。

建立混合计税模式

混合所得税制又称分类综合所得税制,顾名思义,是指对纳税人的一部分收入分类分项课税,其余部分收入加总合计课税。混合所得税制兼具了分类与综合两种个人所得税制度的优点,未来会受到更多国家的推崇与采用。我国目前实行的分类所得税模式具有便宜征纳双方的优点,但同时也存在很多弊端,主要体现在个人所得税的费用扣除方面。分类分项扣除使得应税类别越多的纳税人被允许的费用扣除总额越多,从而难以准确反映纳税人的实际综合负税能力,不符合量能负担原则。而综合所得税制虽然最能反映纳税人的整体负税能力,但其管理成本高、难度大。因此,结合当前国情,我国可借鉴日本个人所得税的先进制度与经验,对纳税人的大部分所得采用综合征收,对特殊专案所得实行单独计税,如资本利得。在费用扣除方面,对取得的各项收入进行必要的成本扣除及根据家庭负担状况进行生计扣除。这种税前扣除机制不仅充分考虑到了纳税人取得各项应税收入耗费的必要成本,同时还考虑到了不同家庭生活负担的差异,符合税收的量能负担原则和公平税负原则。

3结论

以家庭为纳税单位的夫妻薪酬所得单独计税的合并申报制度不仅具有家庭联合纳税的优点,同时也具有良好的婚姻中性。从理论上而言符合我国当前实际国情;从情感上而言也有利于促进社会公平,构建和谐社会;从操作上来看,不可否认目前尚存在着难以跨越的技术障碍,但我们不能以此为借口,一再推托。当前国情下,我国尚不具备实行夫妻薪酬所得单独计税的合并申报制度的必要技术条件,但这不能成为我们止步不前的理由。个税改革的最终目标是使其更好地发挥调节收入分配、缩小贫富差距的政策效果,即达到“有钱人多纳税,穷人少纳税”的目的,同时又不影响婚姻中性,而夫妻薪酬所得单独计税的合并申报制度恰好能满足这一设想。因此,我们应主动创造条件,顺应民意,使以家庭为纳税单位的夫妻薪酬所得单独计税的合并申报制度早日落实,成为民众福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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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文二:个人所得税制现存问题与对策探讨

个人所得税的收取人群包括本国民众、居住在本国境内的个人所得和境外个人来源于本国的所得征收的一种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在我国目前的财政收入中占有较大的比重,在经过多次调整之后,我国的个人所得税制所采取的征收模式为分类制。

1个人所得税制模式以及在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个人所得税模式

造成的原因:一部分是由于目前的个人所得税制度尚且存在较为明显的缺陷,另一部分原因则是由于贫富差距逐渐扩大而引起的民众心理失衡。

现有税制对费用扣除的规定不科学

目前我国关于个人所得税的缴纳制度是适用于全国范围内的,对于居民所得税的免征额也是完全统一的,这样的规定虽然在一定程度上保证了居民缴纳费用的公平公正性,但是却并没有实际考虑到纳税居民的个人实际情况以及不同地区之间消费水平的差异。没有考虑纳税人的家庭情况及实际负担能力如赡养老人、养育子女、房贷等诸多方面的因素。

现有税制实现分类制征收模式不够合理

在实际征收过程中,对于工资薪金和劳务报酬收入难以区分,可能造成收入相同而纳税不同的现象发生。例如王某是企业的设计人员每月工资、薪金所得8000元,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为8000-3500×10%-105=345元。而李某个人从事设计工资,每月劳务报酬所得8000元,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为[8000*1-20%]×20%=1280元。两人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相差935元。同样的一个月劳动所得,却由于我国费用扣除制度对工资、薪金收入和劳务报酬收入课征办法不同使李某多缴935元的税款。

现有税制无法充分贯彻立法原则

我国个人所得税所遵循的一个重要原则是要缓解收入差距,但是从实际情况来看,近几年来,我国的贫富差距越来越大,现行税制已经无法全面衡量纳税人的纳税能力,反而造成了综合收入多税负轻,而经济来源平均较低但是收入相对集中的人税负重的现象。此外,现行税制还在一定程度上为税收管理带来了困难。

纳税制度存在不公平现象

纳税不公平主要体现在纳税主体之间,按照现有规定,个人所得税的征收方式可以分为按月计征和按年计征,按年计征的主要纳税物件有个体工商户、企业事业单位、特定的某些行业和薪资来源,这样的征税制度会在一定程度上造成某些特定行业或者个体经营者与普通企业员工的纳税差异,其次,税务部门虽然对应缴纳税资的企业专案有着统一规定,但是在税收的实际操作中却存在着很大差别。

2完善我国个人所得税制的对策

改革课税模式

将综合税制与分类税制进行融合,将两者进行统一应用,实现对不同性质税款的合理收取。在当前的经济转型阶段,个人所得税制度会不断随着经济发展进行调整,应用综合税与分类税的混合制度进行管理,可以在很大程度上杜绝偷税漏税、税收不合理现象的发生。实现税收管理水平与税收环境的和谐统一。

合理制定费用扣除标准

扣除标准不能仅仅根据薪资水平与资金性质进行评价。众所周知,我国地广人多,因此不同地区的发展水平与不同家庭的生活负担都各不相同。除去统一规定的免征额,对于其他减免政策需要进行严谨系统的分析。

将个人所得税由分类制向综合制改进

首先就需要采用不同税率对纳税人的分项所得的征收分类税进行预先扣除,当纳税年度结束后,再由纳税人对全年各项综合所得税进行合并申报,同时通过多退少补的方式对年度内已纳税金额进行清缴汇算。

加强公民纳税意识

完善税收的相关法律法规并加以推广,强化税法宣传,让每个公民懂法、知法,增强公民自觉依法纳税的意识。

提高税收征管水平

首先可以借助先进的现代电子科学技术,通过与银行合作建立完善的资讯管理系统,实现全国范围内的资源共享,避免由于资讯错误而造成税收管理的负面影响。资讯管理系统需要对个人的收入来源、收入数量进行详细的监控与核查,此外,还要对个人持有的不动产与流动资金进行定期登记核实,以实现对纳税人的财产监管。

这些都是关于“企业增值税纳税筹划”的相关资料,看看有你需要的吗?

提供一些税收筹划的相关参考文献,供参考。[1]万志红.加强税收筹划促进企业利益[J].公用事业财会,2006,(04).[2]晏双彪.做好税收筹划实现企业价值最大化[J].云南地税,2006,(06).[3]张英馥.企业税收筹划问题研究[J].企业经济,2007,(10).[4]李宝锋.中小企业税收筹划实务分析[J].企业家天地下半月刊(理论版),2007,(10).[5]陈爱云.企业税收筹划的运用[J].经济师,2007,(02).[6]赵希海.企业税收筹划现状及对策分析[J].经济论坛,2007,(03).[7]秦欣梅.浅议企业税收筹划的应用[J].商情(教育经济研究),2007,(02).[8]谭莺燕.新所得税法下的企业税收筹划[J].现代商业,2007,(29).[9]赵静.我国税收筹划的现状及可行性分析[J].内蒙古统计,2007,(05).[10]邵苗苗,徐振华.探析中小企业税收筹划——有效规避税收筹划风险[J].辽宁行政学院学报,2007,(11).

国家税收论文参考文献

摘 要 中国已经加入WTO,市场经济日益繁荣,个人收入也急剧增加,随之而来的个人所得税负担也就明显加重。有关个人所得税的纳税筹划就引起了人们的广泛关注。那么如何在依法纳税的前提下,通过筹划,减轻税负,使揣入自己腰包的钱更多,也就成了这些纳税人急需面对的问题。本文就以此为背景展开讨论,具体介绍了个人所得税纳税筹划的意义及必要性,个人所得税主要涉税项目的纳税筹划。关键词 个人所得税 纳税筹划随着中国社会经济的发展,个人收入的来源和形式日趋多样化,越来越多的人成为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人。与之相应,财政收入中来源于个人所得税的比重也呈逐年上升的趋势,从维护切身利益,减轻税收负担的角度出发,个人所得税的纳税筹划越来越受到纳税人的高度重视。那么如何使纳税人在不违法的前提下,尽可能地减轻税负,获得最大收益就成了一个重要的研究内容,有关个人所得税的纳税筹划也显得越来越重要。1 个人所得税纳税筹划的意义及必要性目前许多纳税人已从过去偷偷地或无意识地采取各种方法减轻自己的税收负担,发展为积极地通过纳税筹划来减轻税收负担。但是,纳税筹划在某些人的观念意识中往往和投机取巧联系在一起。同时有人不解:“纳税筹划在不违法的前提下进行,但筹划本身是不是违背了国家的立法精神和税收政策的导向呢?纳税筹划可取吗?”在这种背景下,正确引导个人所得税的纳税筹划对我国纳税人及税收经济发展具有比较重要的现实意义,很有研究必要。 纳税筹划有利于激励纳税人增强纳税意识纳税人进行纳税筹划的初衷是为了少缴或缓缴税款,但纳税人的这种安排采取的是合法或不违法的形式,这不仅“钻”了国家的财税政策空子,而且学到了财税政策,法规知识。此外,为了进一步提高纳税筹划的效果,纳税人还会自觉不自觉地进一步钻研财税政策、法规,从而进一步激励纳税人提高政策水平、增强纳税意识、自觉抑制偷、逃税等违法行为。 纳税筹划可以节减纳税人税收纳税筹划通过税收方案的比较,选择纳税较轻的方案,减少纳税人的现金流出或者减少本期现金的流出,增加可支配资金,有利于纳税人的发展。纳税筹划可避免纳税人缴纳“冤枉税”。中国市场经济的健全过程是税法体系不断健全的过程,税法的健全伴随着税法的日益复杂,如果对税法研究得不透,就既有可能漏税,也有可能多缴税。2 个人所得税纳税筹划现状与原因分析 现状分析近几年来,随着个人收入的增加,征收个人所得税的人数越来越多,纳税人数超过了任何一个税种,对个人收入征税的范围涉及11个项目之多,于是个人所得税的纳税筹划就应运而生。但是我国目前对于个人所得税的纳税筹划研究很少。纳税筹划,在以前总会被人们认为是消极的或不正当的行为,认为纳税筹划就是进行巧妙偷税、逃税或税。但是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人们收入水平的提高,纳税筹划逐渐被人们所接受,人们开始考虑如何才能获得最大的收益问题了。于是纳税筹划税务代理机构也诞生了,而且发展趋势非常好。但是由于税务筹划在我国出现的历史很短,个人所得税纳税筹划的研究在我国还尚属一个比较新的课题,有待于我们进一步加强理论和实践的探索。 原因分析随着税收征管力度的加大,纳税人偷逃税款的空间越来越小,况且偷逃税款会受到法律的处罚。因而对纳税人来说,应将重点放在个人所得税的纳税筹划上,而不是偷逃税款上。但是面对众多的税收法律、法规、规章及税务部门不断下发的各种税收政策“解释”,居民个人往往感到无助。因为税收政策量多、繁杂且变化较快,个人对一些税收法规根本不了解。在税法规范的前提下,纳税人选择不同的方案带来的税负轻重是不同的。个人所得税通过合理筹划才可以让纳税人节约税收成本,减轻税负。在日常生活中,常常能听到群众的抱怨:“好不容易挣了一笔钱,可是扣税以后,就明显少了许多。”因此,对个人所得税进行纳税筹划,合理避税、节税就成了不少市民关心的话题之一。3 个人所得税涉税项目的纳税筹划 筹划思路首先,制定合理避税计划。就是通过对现行税法的研究,对个人在近期内收入情况的预计作出的收入安排,通过收入的时间和数量,支付方式变化,达到降低名义收入额之目的,进而降低税率档次,以降低税负或免除税负。其次,采取合理避税策略。个人所得税的合理纳税筹划可以从以下方面考虑:①提高职工福利水平,降低名义收入;②均衡各月工资收入水平;③抓住一切可以扣除费用的机会,并且能充分利用;④利用税收优惠政策。 主要涉税项目的筹划应用 工资薪金所得的筹划从九级超额累进税率表可以看出,由于我国对于工资薪金所得采取的是九级超额累进税率,使得收入越高,适用的税率越高,税收负担也越重。在每一级的边缘地带,收入可能只相差一元,但是所承担的个人所得税的税收负担就会相差很大。不过,通过采取一定的合法的手段进行筹划,可以避免此类不公平的发生。具体方法有很多,主要有:(1)均衡收入法。个人所得税通常采用超额累进税率,如果纳税人的应税所得越多,其适用的最高边际税率就越高,从而纳税人收入的平均税率和实际有效税率都可能提高。所以,在纳税人一定时期内收入总额既定的情况下,其分摊到各个纳税期内的收入应尽量均衡,不能大起大落,以避免增加纳税人的税收负担。(2)利用职工福利筹划。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在各档税率不变的条件下,可以通过减少自己收入的方式使得自己使用较低的税率,同时计税的基数也变小了。可行的做法是可以和单位达成协议,改变自己的工资薪金的支付方法,即由单位提供一些必要的福利,如企业提供住所,这是个人所得税合理避税的有效方法。此外企业可以提供假期旅游津贴,企业提供员工福利设施,提供免费午餐等等,以抵减自己的工资薪金收入。对于纳税人来说,这只是改变了自己收入的形式,自己能够享受到的收入的效用并没有减少,同时由于这种以福利抵减收入的方式相应地减少了其承担的税收负担。这样一来,纳税人就能享受到比原来更多的收入的效用。 劳务报酬所得的筹划我国关于劳务报酬所得适用20%的税率,但是对于一次性收入偏高的的情况实行加成征收,实际上也就等于是三级的超额累进税率。劳务报酬所得有自己的特点,下面针对其特点,进行纳税筹划的分析。(1)次数筹划法。与工资薪金所得不同,劳务报酬所得征税是以次数为标准的,而不是以月,所以次数的确定对于交纳多少所得税款至关重要,这也是对于劳务报酬所得税进行筹划时首先考虑的一个因素。劳务报酬是以次数为标准的,每次都要扣除一定的费用,所以说在一个月内劳务报酬支付的次数越多,扣除的费用也就越多,其应交纳的税款就越少。所以纳税人在提供劳务时,合理安排纳税时间内每月收取劳务报酬的数量,可以多次扣除法定的费用,减少每月的应纳税所得额,避免适用较高的税率,使自己的净收益增加。(2)费用抵减法。即通过减少名义劳务报酬所得的形式来筹划,将本应由纳税人负担的费用改由业主承担,以达到减少名义劳务报酬的目的。 稿酬所得的筹划我国个人所得税法规定,个人以图书、报刊方式出版,发表同一作品(文字作品、书画作品、摄影作品以及其他作品),不论出版单位是预付还是分笔支付稿酬,或者加印该作品再付稿酬,均应合并其稿酬所得按一次记征个人所得税。若作品是数人合作完成的,那么对于个人所得税的计征,根据每个人得到的稿酬分别扣除费用计征,经过筹划可以获得更多的利益。纳税人应尽可能避免一次性取得大额收入,在合法的前提下,将所得均衡分摊或分解,增加扣除次数,降低应纳税所得额。在实行累进税率时,还可以避免档次爬升现象的出现。 个体工商户的纳税筹划个体工商户和合伙企业以及个人独资企业,其缴纳个人所得税的应纳税所得额为收入减去发生的成本、费用。因此,合理扩大成本费用开支,降低应纳税所得额是个体工商户进行税务筹划的主要方法。个体工商户利用扩大费用列支节税的方法主要有:尽可能地把一些收入转换成费用开支,如水电费、电话费等,在税前列支;使用自己的房产经营,可以采用收取租金的方法扩大经营费用支出;同时自己的房产维修保养费用也可列入经营费用支出,这样就扩大了经营费用支出。 其他所得的纳税筹划利息、股息、红利所得的筹划可以利用税收上的优惠进行筹划,将个人的存款以教育基金或者其他免税基金的形式存入金融机构,以减轻自己的税收负担,并且能够很好的安排子女的教育和家庭的生活费用。财产租赁所得和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的纳税筹划与稿酬相似,也是利用了每次收入不足4 000元,可以抵扣800元费用的筹划思路,这种筹划方式比抵扣20%的标准要节税许多。财产转让所得应充分利用免税项目,比如个人投资者买卖股票或基金单位获得的差价收入,按照现行税收规定均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至于偶然所得的纳税筹划,因为税率是一定的,所以可以利用捐赠扣除一部分金额,减少纳税基数,只有这样才能减少应纳税所得额。参考文献1 刘志耕,帅晓建.纳税筹划谈何容易[J].财务与会计,2005(2)2 陈俊元.个人理财税收成本[J].中国财经信息资料,2004(34)3 静雅婷.企业发放奖金的个人所得税筹划[J].税收征纳,2004(2)4 范小平.谈纳税人实施税收筹划的途径和注意事项[J].商业会计,2005(2)5 朱青.我国个人所得税的筹划要略[J].涉外税务,2004(9)6 漆婷娟.税收筹划的三个理论问题探讨[J].江西财税与会计,2003(10)7 杨林.个人所得税纳税筹划路径选[J].财政与税务,2004(1)8 周佩.个人所得税纳税筹划案例——稿酬所得纳税筹划[J].西华大学学报,2004(11个人所得税作为世界各国普遍征收的一个税种,从其产生到现在,已有200多年的历史,并已成为很多经济发达国家主要的税收来源之一。我国自1980年首次开征个人所得税以来,其为促进我国经济的发展起到了一定的积极作用,但与此同时,我国个人之间的收入分配差距也在进一步扩大,这与我国“构建和谐社会”的经济发展指导思想向悖。因此,有必要对以调节收入分配,增加财政收入为主要设立宗旨的个人所得税体制进行适当的改革和完善。本文旨在针对我国现行个人所得税制的若干主要不足,借鉴国外先进经验,提出对我国现行个人所得税税制改革的刍荛之见。 首先,通过对我国个人所得税法发展历程的回顾及其功能发挥情况的考察,进而分析出我国个人所得税法的发展趋势,阐明了借鉴国外经验,完善我国个人所得税制的选题背景,并点明了本课题研究的意义。 其次,将我国现行个人所得税制的税制模式、课税范围、起征点、税率设置及税收征管与世界其他国家有关个人所得税法概况进行比较,分析指出我国现行个人所得税法在以上诸方面存在的问题。 最后,提出笔者对我国现行个人所得税制下一步改革的基本构想:在税制模式方面,应走“分类所得税制模式→混合所得税制模式→...【论文题纲】 摘要 3-4Abstract 4-61 导论 选题背景 研究意义 研究思路与内容框架 16-182 世界各国个人所得税制度概况 个人所得税的税制模式 个人所得税的课税范围 个人所得税的起征点、免征额与费用扣除 个人所得税的税率设置 个人所得税的税收征管制度 24-283 我国现行个人所得税制的现状与不足 我国现行个人所得税的税制模式 我国现行个人所得税的课税范围 我国现行个人所得税的起征点、免征额与费用扣除 我国现行个人所得税的税率设置 我国现行个人所得税税收征管制度 36-444 我国现行个人所得税制下一步改革的构想 我国现行个人所得税税制模式方面的改革 我国现行个人所得税课税范围方面的改革 我国现行个人所得税免征额、起征点或费用扣除方面的改革 我国现行个人所得税税率设置方面的改革 我国现行个人所得税税收征管方面的改革 54-615 结论 61-63参考文献 63-66近年来,随着国家宏观经济形势的不断好转以及国民经济的快速发展,我国城乡居民的收入水平也呈现出不断上升的趋势。2006年,在工资薪金所得费用扣除标准提高到1600元,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减少2000余万人的情况下,全国个人所得税收入依然保持了较快的增长速度,其增幅超过了17%,总收入达到2452亿元,创下了历史水平新高。虽然国家税务总局将增长的原因归结为居民收入的快速增长和税务机关对税收征管力度的不断加强,但无论如何,这部分税收负担实实在在地落在了仅占工薪阶层26%的所谓中高收入人群的头上却是一个不争的事实。由此,该为哪些收入缴纳个人所得税,该缴多少,以及如何保证在依法纳税的同时维护好纳税人自身利益等一系列问题,也越来越为人们所关注。在这种情况下,合理利用国家税收减免税规定和税收优惠政策,做好个人所得税的筹划工作,切实减轻中高收入纳税人的税收负担,以保障这类收入人群消费能力的不断提高,扩大需求,为经济的持续稳定发展创造条件就显得更为迫切和需要。大胆投资 了解税收优惠政策税收筹划是一项专业性、技术性极强的工作,它要求充分利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中有关的减免税条款以及税收优惠政策来实现个人所得税的税收筹划。要用好用足税收筹划这一节税工具,必须深入了解和分析具体的减免税条款以及相关的税收优惠政策。自我国开征个人所得税以来,为适应经济形势的发展和需要,体现对纳税人的支持、鼓励和照顾,国家对纳税人因特定行为取得的所得和特定纳税人取得的所得给予了一系列税收优惠,具体包含免税、减税、税项扣除和税收抵免等四个方面,其中与广大工薪阶层纳税人密切相关的条款大致有:国债和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券利息;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津贴;福利费、抚恤金、救济金;企业和个人按照国家或地方政府规定的比例提取并向指定的金融机构为个人缴付的住房公积金、基本医疗保险费、基本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个人领取原来提存的上述款项及其利息免征收个人所得税;对个人取得的教育储蓄存款利息所得以及国务院、财政部门确定的其他专项储蓄存款或储蓄性专项基金存款的利息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合理理财 减轻工薪层税收负担个人所得税税收筹划应以均衡各期收入、降低名义收入、保持实得收入不变,进而降低适用税率档次为目标。其主要方法有:分拆所得,降低适用税率、提高优惠等级。在我国现行税制中,由于税率分级和优惠分等都存在临界点,因此,每当临界点被突破,随所适用的税率相应提高或税收优惠的相应减少,都会使应缴纳的税款增加。因此,分拆应税所得,使其尽量靠近税前扣除额或税率分级临界点可以起到节税的目的。这类收入主要包括一次性获得的全年奖金或劳务报酬所得等。例如,年终奖金可用“全年一次性奖金”的计税方法纳税。计税时该奖金以除以12个月得到的商数来确定适用的税率和速算扣除数,以这种方法计算应纳税额与作为“一次性取得属于数月的奖金”相比适用的税率会更低,可直接减少应纳税款。对于政府行为的一次性补发工资,在计税时也可以将补发当月起到实际发放当月的所有工资性收入加上补发的工资数进行平均,计算出每月的工资,寻找适用的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再以实际发放当月的工资总额作为应税收入额,计征个人所得税。这种计税所用的税率比按实际发放的当月工资总额为基数适用的税率要低,也能减少应纳税款。转化所得或转化所得类型。把现金性工资转化为提供福利,即通过提供各种补贴,降低名义收入,比如提供免费工作午餐、住房补贴、手机话费补贴、交通补贴、特殊岗位津贴等,这样既可以增加员工福利,又可少缴个人所得税。此外,工资、薪金所得适用的是5%-45%的超额累进税率,劳务报酬所得适用的是 20%的比例税率,利用税率的差异进行纳税筹划,合理选择用工关系,通过劳务报酬与工资、薪金的转化,也可以起到节税的效果。增加税收减免额。对于个人所得税来说,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费、基本养老保险金、失业保险费都是可以在收入中抵免的。特别是合理增加每个月的住房公积金,可以起到降低适用税率、节约税收支出的作用。住房公积金是由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或上一年度12月份的基本工资乘以规定的提取比例得到的。由于根据上年度数据计算得到的公积金在本年度中按月扣减,不受本年度的工资增长的影响,但工资增长部分少计的公积金允许在本年度末做一次性的补缴,那么如果年末收入较多时,可以通过此项公积金补缴,增加年末该月的个人所得税税前可抵扣金额,实现降低税款。此外,按照公积金有关文件规定,职工个人与其所在单位,各依职工月工资总额的同一比例,按月缴存住房公积金。职工个人每月缴存额等于职工每月工资总额乘以个人缴存率,单位每月缴存额等于该职工每月工资总额乘以单位缴存率,两笔资金全部存入个人账户,归职工个人所有。由于住房公积金缴存额可从工资总额中作税前扣除,免纳个人所得税,还在不增加单位负担的情况下,提高公积金计提比例,减少个人所得税应纳税额,从而提高职工的实际收入水平。但应注意的是,单位和个人超过规定标准缴付的“三费一金”则应计入年所得范围内,需依法纳税。利用捐赠抵减避税。为了鼓励高收入者对公益、教育事业做贡献,我国个人所得税法规定,个人将其所得通过中国境内的社会团体、国家机关向教育和其他社会公益事业以及遭受严重的自然灾害地区、贫困地区的捐赠,只要捐赠额未超过其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的30%的部分,就可以从其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这就是说,在个人捐赠时,只要其捐赠方式、捐赠款投向、捐赠额度符合法律的规定,就可以使这部分捐赠款免缴个人所得税。该政策实际上是允许纳税人将自己对外捐赠的一部分改为由税收来负担。该条款的立法宗旨很明确,就是要引导纳税人的捐赠方向,将其引入公益、救济性质,从而为社会和国家减轻负担。对于个人来说,则可以通过公益、救济性捐赠将一部分收入从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从而达到抵免一部分税收的目的。[PPT] MPA毕业论文的选题与写作文件格式: Microsoft Powerpoint - HTML 版古今中外的公共管理实践,如实际政府部门的政策与管理,国外的政府改革、当前我国的政府 .... 刘晓方. 国际税收竞争中的我国个人所得税比较研究. 钟绪林. 论文标题 ...

提供一些税收筹划的相关参考文献,供参考。[1]万志红.加强税收筹划促进企业利益[J].公用事业财会,2006,(04).[2]晏双彪.做好税收筹划实现企业价值最大化[J].云南地税,2006,(06).[3]张英馥.企业税收筹划问题研究[J].企业经济,2007,(10).[4]李宝锋.中小企业税收筹划实务分析[J].企业家天地下半月刊(理论版),2007,(10).[5]陈爱云.企业税收筹划的运用[J].经济师,2007,(02).[6]赵希海.企业税收筹划现状及对策分析[J].经济论坛,2007,(03).[7]秦欣梅.浅议企业税收筹划的应用[J].商情(教育经济研究),2007,(02).[8]谭莺燕.新所得税法下的企业税收筹划[J].现代商业,2007,(29).[9]赵静.我国税收筹划的现状及可行性分析[J].内蒙古统计,2007,(05).[10]邵苗苗,徐振华.探析中小企业税收筹划——有效规避税收筹划风险[J].辽宁行政学院学报,2007,(11).

随着税务部门信息化建设水平的不断提高,不同时间上线、不同开发商开发、不同业务部门使用的各种税务管理信息系统产生了大量的数据。下面是我为大家整理的有关税务论文,供大家参考。

有关税务论文 范文 一:企业财务税务风险成本分析

摘要: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企业经营也面临着越来越激烈的竞争,想要在日益增长的压力下顺利地发展,降低成本的要求越来越迫切。同时随着企业对 财务管理 工作重视程度的逐渐增加,使得财务管理中税务风险成本的相关问题得到越来越多的关注,本文就企业如何有效地利用税务资源降低成本提供了解决的对策。

关键词:企业财务管理;税务风险;成本

飞速发展的经济为企业带来了机遇,使得企业向着集团化、规模化的方向前进,同时才给企业的经营造成了挑战,面对业务越来越繁杂的现状,企业对财务管理的工作越来越重视。而对企业税务风险的预测和防范可以为企业规避损失,保障企业利益,合理利用税务法规甚至可以为企业带来收益。

一、我国企业财务管理中税务风险现状与分析

(一)主观性风险

主观性风险是指由于纳税人与税务部门对税务相关政策的解读存在主观上的差异,导致了双方在征收税款的数额等问题上存在分歧,另一方面,不同的税务部门对同一条税收法规或政策的理解也无法完全统一,由于主观理解存在差别所导致的税收风险就是企业的主观性税务风险。

(二)客观性风险

首先,国家征收税收是强制性的,但上缴的税款会使得企业经营所得的净利润减少,这一矛盾的存在使得企业可能通过主动逃税来增加企业收入。其次,即便企业遵纪守法主动上缴税款,但由于企业纳税人员素质良莠不齐,所以可能会存在对税收相关法规认识不足从而违反国家税收规定,这样的情况是企业与相关从业人员本身并没有偷税漏税的意愿,但造成了企业没有及时足额上缴税款的既成事实。因此也造成了企业税务风险的存在。

(三)制度性风险

我国企业比起国外老牌的企业来说,建立时间晚,经营时间短,因此很大程度上没有健全完善的公司制度。这一问题表现在税务工作上就是缺乏有效监管税务工作和有效控制相关工作的制约制度。缺乏有效的管理制度会为公司的经营带来负面的影响,例如无法及时获得准确的税收政策的变革情报,可能会使得企业蒙受不必要的损失,无法享受本来可以享受的国家优惠政策,缴纳本可以减免的纳税金额。这也是当今一些中小企业在税务工作中所存在的主要问题。

(四)执行性风险

执行性风险是指企业在营运过程中企业的管理层对税收风险不够重视,或者征收税款的相关政府机关对纳税人的重视程度太低。一般来说,后者出现的原因是因为中小企业由于政策及营业额原因所创造的税收额远远不及大企业的纳税金额所为国家的财政收入的做出的贡献大,因此相关税收部门对这些企业的重视程度不及其他的大企业,这可能会导致部分中小企业缴税纳税工作的执行力不足。

二、对企业财务管理中出现的税务风险可以采取的对策

(一)提高企业财务人员总体素质

对税务工作从业人员进行培训,可以有效地提高企业内财务管理人员的总体素质,而只有保证企业涉税人员能够正确地完成纳税工作,才是防范企业税务风险发生的最有效途径。具体的培训内容应包括:国家最新颁布的企业纳税相关法律法规条例,重点强调其中涉及到的纳税比例及期限等关键内容;另外应结合企业自身的发展情况进行额外的补充与教授。以中小企业为例,涉税员工应当知晓本企业可以享受的国家纳税优惠政策并在日常工作中应用,以防止企业蒙受不必要的纳税损失。企业应采取 措施 提高 企业管理 者对税务风险成本的重视。企业管理层应当正视企业纳税对国家的重要性,从而提高本公司合法纳税的重视度。只有了解税务风险可能会对企业造成的负面影响,才能够让管理层站在更加长远的角度审视企业纳税问题。招聘专业素养高的财务管理工作人员。很多时候中小企业陷入税务风险的原因是因为缺乏相关专业知识,这样的问题可以通过招聘该领域具有专业素养人员补足公司专业知识的欠缺,从而掌握国家关于税收业务的最新动态,只有把握国家政策变化,才能保证公司不少纳税、不多纳税、及时纳税,不会陷入税收风险的困境。

(二)完善企业税收业务制约制度

避免企业遭遇税收风险,建立一套税务风险识别—评估—反应的制约机制是一种十分有效的防范 方法 ,这一套制约机制可以监控企业每一笔税收支出的过程,做到实时监控、细节监控、全程监控等。具体的内容有对税务的风险识别、风险评估、风险反映策略三个步骤。除了建立制度以外,制度的执行者也很重要,企业应当设立纳税业务的监督部门和税务风险防范委员会等机构,随时掌握企业的纳税状况,一旦出现风险和问题,可以立刻提出应对措施,从而降低公司陷入税收风险困境的可能性。

(三)认真研习税务相关法律法规,与公司来往税务部门建立有效的沟通 渠道

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细则也在适应着社会经济发展而不断地做出调整,而关注这些与公司纳税息息相关的政策是企业必须担负的责任。企业可以建立专门负责的部门或机构来完成此事,也可以委托专业的人员或机构协助公司开展纳税业务。同时,企业应当与税务部门建立定期、有效的沟通,从而尽量避免因为主观性而导致的纳税业务发生错误,从而避免企业蒙受不必要的损失,担负法律责任。

三、结束语

企业随着不断地扩大规模,财务管理工作也变得越来越复杂,如何让企业健康地发展是企业经营的重要目标,这就需要企业采取措施加强企业税务风险管理。但究竟如何有效地防范税务风险目前在我国的相关领域还未得出统一的结论,需要在企业的实际经营过程中积累 经验 ,以完善相关理论,指导企业有效规避税收风险所带来的成本支出。

参考文献:

[1]朱光武.基于企业财务管理中税务风险成本的研究[J].中国商贸,2014(22):132-132,133.

[2]谭缅.基于企业财务管理中税务风险成本的研究[J].经济师,2015(06):104-105.

[3]吴家凤.企业财务管理中税务风险成本控制建议[J].统计与管理,2015(12):108-109.

有关税务论文范文二:企业财务管理税务风险成本分析

摘要:我国国民经济高速发展过程中,面临艰巨挑战的企业必须要通过税务资源来预防税务风险,信息化、集团化的企业团体转向让税务机关利用税务资源促进企业提升质量显得极为重要。本文在对企业税务风险整体概述的基础上全面分析了目前企业所面临的税务风险,并在此基础上提出了避免企业产生税务风险的有效对策。

关键词:税务风险;企业;财务管理;对策

企业税务风险涉及到国家税务机关、国家法律法规、企业税务管理部门,对企业税务风险的掌握可以帮助企业合理把握正确的税务风险控制时间,能够减少税务法律法规变动中带来的风险。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经济方式在发展变化中要求企业的经济发展方式也要有相应的转变,国家税务机关和企业必须在税务管理工作中有新作为才能保证企业健康有序发展。因此,如何减少、避免企业税务风险,提高企业服务质量,目前在国家税务工作中和企业发展过程中是非常重要的一部分。

一、企业税务风险概述

企业税务风险是企业在运行过程当中由于对税务法律法规没有依法实行或者对税务法律法规的变动没有及时掌握导致的企业利益风险,主要包括企业的纳税行为违反了税务法律法规和企业没有准确运用税法导致额外的税务成本负担[1]。

二、企业税务风险的特点

(一)主观性

企业税务风险关系到在国家税务单位和企业税务管理工作者,其中国家税务机关的税务政策和企业税务工作者对政策的认识、实践,企业自身的税务风险意识和企业税务工作者的素质,这些主观性因素增加了企业的税务风险。

(二)必然性

在我国国家税务机关对企业进行税收是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进行的,具有强制性特征。企业生产运营的目的是创造最大经济利益,往往要减少、降低一切生产成本,导致在 企业运营 过程当中有逃税、漏税等不规范纳税行为出现。因此,二者之间存在着必然矛盾。

(三)预先性

企业中的财务管理部门符合国家标准的,与企业的税务管理工作有直接的联系,在财务审核工作者就已经产生了税务风险意识。因此,企业的税务管理工作是有预先性的。

三、企业税务风险原因

企业税务风险的原因一般从内部原因和外部原因两方面分析:外部原因是指国家税务部门缺少相关的税务法律法规或者国家税务部门较低的服务效率,造成企业的税务风险。内部原因是企业的税务防范不全面或者企业的税务意识不强造成的企业税务负担。

(一)企业税务人员素质较弱

企业运营过程中,企业的税务管理人员因为自身的税务 管理知识 、财务知识有所欠缺,以及过国家的税务法律法规没有掌握,或许本身并没有偷税漏税的想法,但是造成的结果就是企业在运营过程中有了偷税漏税行为,给企业增加了没必要的企业税务风险[2]。

(二)企业对税务风险认识不足

由于在企业处理税务工作中会产生很多的人力、物力和时间成本,会加大企业的经济负担,尤其是中小企业的税务管理体系不完善,导致企业对企业税务风险认识不深刻,或者企业运营过程中对税务管理工作的态度松懈,产生了一系列的企业税务风险问题。

(三)信息情报工作不到位

数据信息情报在国家税务管理工作中的作用已经得到广泛认可,企业可以通过很多渠道得到税务信息,但是,事实表明,企业对获取的信息并没有足够重视和应用,导致国家税务机关的税务信息没有实际有效运用。

四、企业对税务风险防范对策

(一)加强企业税务人员的素质

企业税务人员的税务风险防范意识和防范水平关系着企业面临的税务风险。企业的税务人员可以通过企业讲座、企业培训提升自身的综合税务素质,保证自身可以在具备充足税务法律法规基本知识的前提下帮助企业减少税务风险。

(二)强化企业风险应对意识

企业的税务风险意识要逐步加强,一定遵从税务管理单位。一旦企业的税务管理遵从度减弱,不仅增加企业自身的税务风险意识,也给国家税务单位带来税收风险和税收困难。在企业运营过程中税务风险的预防工作也会出现疏漏,因此,企业应该按照周围的环境对企业税务风险进行检查、纠正,促进企业的正常的发展。虽然在解决企业税务风险问题时给企业增加成本负担,但是能够给企业带来更大的效益。

(三)进行企业纳税检查

企业应该定期进行财务数据审核、税务检查,对企业财务的各个环节清晰明了地掌握,做到健康有序地安全防范税负风险。在发现税务风险问题时要与专业的税务工作人员解决,及时解决[3]。如果发现企业在运营过程中有税务风险问题存在,企业要受到处罚并且需要对企业的税务管理工作进行检查、修正,以免出现更大的税务风险。

(四)提高数据信息情报质量

必须要在专业的税务管理、实际中服从税务风险应对工作者,对于其更新的数据信息、数据需求准确、按时获取。税务风险应对工作者也应该在县城的新机具初上做好整合运用,加强财务在企业税务风险应对中的作用,切实了解企业的真实生产能力,进行企业各个环节的财务数据深刻,能够及时有效地解决企业的隐性的税务风险。

五、结论

企业税务风险的规避需要企业税务管理人员、国家税务机关的共同努力,其涉及的因素较多且过程比较繁琐,其中的关键还在于企业自身要健全税务管理工作机制,从内部解决税务风险的根本问题。本领域的研究者多年来也一直在积极探索、深入调查企业税务管理工作中的风险成本,期望能够研究发现可以运用在企业税务管理实践中的行之有效的办法,促进我国企业的可持续健康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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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一些合理避税分析的论文参考文献,供参考。[1] 李玉梅. 企业合理避税与偷逃税的区别[J]. 财会研究, 2008,(03) . [2] 张国臣. 企业合理避税的筹划[J]. 长江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07,(S1) . [3] 治喜平. 浅析企业合理避税[J]. 科技咨询导报, 2007,(16) . [4] 王晓燕. 浅谈企业如何合理避税[J]. 辽宁经济职业技术学院(辽宁经济管理干部学院学报), 2007,(03) . [5] 王晓燕. 浅谈企业如何合理避税[J]. 科技咨询导报, 2007,(19) . [6] 李争艳. 合理避税方法之我见[J]. 内蒙古科技与经济, 2007,(11) . [7] 杨武俊. 税收筹划与增值税合理避税[J]. 太原科技, 2007,(09) . [8] 吴晓微. 工薪层个人所得税的合理避税筹划方案[J]. 中国乡镇企业会计, 2008,(03) . [9] 邓娜,吴君民. 试论企业税务筹划与合法性避税的界限[J]. 价值工程, 2008,(01) .

国际税收论文参考文献

节税网123的灵活用工方式 ,降低了企业人工成本的投入,降低了用工过程中的风险。 通过业务流外包,由节税网123管理中心分配业务给用工人员。企业管理中心采取灵活用工方式分配任务给用工人员,也将税负大幅度降低,企业也无需为用工人员上社保。企业通过在节税网123威客平台发布内容,零散用工人员接任务,达成交易并线下完成任务。公司和零散用工人员线上达成合作,用工人员直接为公司服务降低了税负.

1998年10月,美国国会通过了《互联网免税法案》(Internet Tax Freedom Act)。ITFA最简单、最基本的原则就是:“虚拟商品”不应该被课税。该法律是美国第一个正式的有关电子商务的税收方面的法律规定,其主要内容包括:(1)从1998年10月1日起三年内避免对互联网课征新税;(2)三年内避免对电子商务多重课税或加以税收歧视;(3)对远程销售的税收问题规定,访问远程销售商站点(该站点的服务器在境外)只被作为确定其具有税收征收的一个因素时,国家、州不能对销售商征税。 2000年3月20日美国电子商务咨询委员会会议再次通过了《互联网免税法案》,将电子商务免税期延至2006年,并强调:(1)即使征税,也要坚持中性原则,不能阻碍电子商务发展;(2)坚持透明简易原则,不增加网络交易成本;(3)征税应符合美国与国际社会现行税收制度,不开征新税;(4)跨国交易的货物和劳务免征关税;(5)放宽税收征管。2001年11月28日,美国总统布什签署了一项旨在延长《互联网免税法案》两年或更长时间的法案,该法案禁止美国各州对互联网贸易征收销售税,保持互联网的免税贸易。2、加拿大的电子商务税收政策加拿大有关电子商务的征税规定,要看不同的征税条目和不同税收地区的特别规定。加拿大对于不易确认的来源所得和网站是否属于常设机构,主要以电子商务的货物劳务销售者居住地为征税依据,或视非独立服务器为常设机构。当进行电子商务时,由于不易确定货物提供地、合约签订地、付款地等,因此必须分辨非居住者公司是否在加拿大从事营业活动。加拿大对电子商务征税政策所持的原则为:(1)政府应避免制定不适当的法令或限制措施妨碍电子商务的发展;(2)加强与国际间的合作,制定有利于电子商务发展的政策以促进网络交易;(3)注重公平,电子商务与非电子商务交易功能相同的纳税人,征税要一致,不能因交易形态而有所差别。3、欧盟的电子商务税收政策1998年2月,欧盟发布了有关电子商务的税收原则:(1)目前尚不考虑征收新税;(2)在增值税征税系统下,少数商品的交易视为提供劳务;(3)在欧盟境内购买劳动力要征收增值税,境外不征税。欧盟委员会对电子商务的税收问题,主要考虑到两个方面:一是保证税收不流失;二是要避免不恰当的税制扭曲电子商务的发展。1998年6月8日欧盟发表了《关于保护增值税收入和促进电子商务发展》的报告,认为不应把征收增值税和发展电子商务对立起来,而且为了控制此项税基流失,决定对成员国居民通过网络购进商品或劳务时,不论其供应者是欧盟网站或外国网站,一律征收20%的增值税,并由购买者负责扣缴。此外,欧盟与美国在免征电子商务(在因特网上销售电子数字化产品)关税问题上达成一致。但欧盟也迫使美国同意把通过因特网销售的数字化产品视为劳务销售而征收间接税(增值税),并坚持在欧盟成员国内对电子商务交易征收增值税,以保护其成员国的利益。1998年底,欧洲经济委员会(EU的政体)确立电子商务征收间接税的第一步原则:(1)除致力于推行现行的增值税外,不开征新税;(2)电子传输被认为是提供服务;(3)现行增值税的方法必须遵循和确保税收中性原则;(4)互联网税收法规必须易于遵从并与商业经营相适应;(5)应确保互联网税收的征收效率,以及将可能实行无纸化的电子发票。2002年5月,欧盟通过了一项针对现行增值税法的修正案,该修正案对原增值税法中要求非欧盟居民销售数字产品要缴增值税的规定作了修正,非欧盟居民在向欧盟居民销售数字产品时,可以享受免征增值税的待遇。该法案2003年7月生效,并自生效日后三年内对非欧盟居民向欧盟居民销售数字产品免税。4、OECD国家的电子商务税收政策作为协调发达国家经济发展的OECD早在1996年6月就着手研究电子商务税收问题,多次召开部长级会议对电子商务税收原则进行磋商。OECD于1997年在芬兰的土尔库召开部长会议,讨论电子商务的税收问题。会议以《电子商务对税收征纳双方的挑战》为题开展研究,并达成以下共识:(1)任何征税主张,都应坚持中性原则,保证税负公平,不重复征税并避免加重遵行成本;(2)目前尽量使用现行税制,不开征新税,包括“比特”税。(3)解决税收管理问题比税收政策问题更加迫切;(4)充分考虑企业界意见;(5)国际合作至关重要;(6)税收不应妨碍电子商务的发展,但后者也不能因此侵蚀税基和妨碍税收行政。在1998年渥太华会议和1999年的巴黎会议上。OECD国家就电子商务税收问题达成如下共识:(1)保持税制的中性、高效、确定、简便、公平和灵活;(2)明确电子商务中消费税的概念和国际税收规范;(3)对电子商务不开征新税,而是采用现有的税种;(4)加强电子商务税收信息的国际交流,但避免增加纳税人的不当负担;(5)在服务被消费的地方征消费税;(6)要确保在各国间合理分配税基,保护各国的财权,并避免双重征税;(7)在定义常设机构时,要区分计算机设备的硬件与软件,只有前者构成常设机构等;(8)OECD的税收协定范本可适用于电子商务的跨国交易,但该范本及其《注释》应视需要予以修改。在渥太华召开的部长会议上,OECD对电子商务征税问题在原则上统一了认识,并通过了一些框架性条约。该条约主要是由OECD、CIAT(the Center for inter-American Tax Administrators)、CATA(the Ccmmon-wealth Association of Tax Administration)、EU、WCO和商业团体共同起草的。这些条款在国际上获得了广泛的认可和接受。1999年11月,OECD与APEC双方进行了讨论并达成共识,其内容被APEC1999年春季财政部长会议和其他一些区域性税收组织所接受,并作为会议进一步讨论的基础。欧盟对此也作出了很高的评价。(二)发展中国家的电子商务税收对策目前,发展中国家的电子商务交易在飞速发展,这些国家的现行税制也面临着严重挑战。由于电子商务的征税问题集中于跨国交易,涉及税收利益的国际分配,大多数发展中国家对电子商务交易如何征税大都未作出明确的法律决定。不过许多迹象表明,发展中国家对美国的免税区主张存有戒心,所有发展中国家无一表示对电子商务交易免征销售税(增值税)。值得注意的是,印度和新加坡政府在重新审视电子税务的涉税问题时,表明了本国对电子商务征税的立场和政策。1、印度的电子商务税收政策印度政府于1999年4月28日发布一项规定,对在境外使用计算机系统,而由印度公司向美国公司支付的款项,均视为来源于印度的特许权使用费并在印度征收预提税。这一举措不但是对美国免税区主张的一个坚决否定,而且使印度成为了首先对电子商务征税的国家之一。2、新加坡的电子商务税收政策新加坡于2000年8月31日发布了电子商务的税收原则,确认了有关电子商务所得税和货物劳务税的立场。(1)在所得税方面,主要以是否在新加坡境内营运作为判定所得来源的依据。例如,公司在新加坡营运,所有营业利润包括电子商务交易所产生的营业利润,均属于来源于新加坡的所得,应征收新加坡所得税;公司在新加坡境外营运所得不征收新加坡所得税,在境内设立网站及分支机构的所得为新加坡所得,应征收所得税。(2)在货物销售方面,如果销售者是货物登记的营业人员,在新加坡境内通过网络销售货物和传统货物一样要征税。(3)在劳务及数字式商品方面,在新加坡登记的营业人提供的劳务,劳务收买人应缴纳3%的货物与劳务税,除非提供的劳务属于零税率劳务。(三)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电子商务税收政策的比较分析对于电子商务的税收政策,西方发达国家既有分歧又有共识。西方发达国家对于电子商务税收政策的分歧主要表现在对电子商务是否免税和是否课征增值税的问题上。1、以美国为代表的免税派,认为对电子商务征税将会严重阻碍这种贸易形式的发展,有悖于世界经济一体化的大趋势。美国从1996年开始,就有步骤地力推网络贸易的国内交易零税收和国际交易零关税方案,禁止对其征收任何新的联邦和地方税收。2、以欧盟为代表的征税派,认为税收系统应具备法律确定性,电子商务不应承担额外税收,但也不希望为电子商务免除现有的税收,电子商务必须履行纳税义务,否则将导致不公平竞争。欧盟坚持在欧盟成员国内对电子商务交易征收增值税,以保护其成员国的利益。尽管对电子商务的税收政策引起了发达国家内部的争议,但是发达国家之间存在共识。1、西方发达国家认为税收中性是指导电子商务征税的基本原则,不通过开设新的税种或附加来征税,而是修改现有税种,使它适用于电子商务,确保电子商务的发展不会扭曲税收的公平;2、强调加强国际间的合作,制定有利于电子商务发展的政策以促进网络交易;3、避免对电子商务多重课税或加以税收歧视,免征电子商务(因特网上销售电子数字化产品)关税。大多数发展中国家对电子商务交易如何征税大都未作出明确的法律决定,对于电子商务的征税问题持谨慎态度。发展中国家对美国的电子商务免税主张存有戒心,因为这项主张对发展中国家来说意味着大幅缩小税基,增加税收流失,削弱其财政实力,从而进一步扩大南北经济实力差距,所有发展中国家无一表示对电子商务交易免征销售税(增值税)。二、对我国的借鉴与世界发达国家相比,电子商务在我国尚处于起步阶段,电子商务引发的税收问题还不突出,我国尚没有对付电子商务的税收规定。从长远来看,电子商务是未来贸易方式的发展方向,对经济增长和企业竞争有巨大影响。我国应在借鉴国外经验的基础上,抓住机遇,积极研究电子商务的税收政策。(一)借鉴国外经验,确定我国电子商务的税收原则笔者认为,在确定我国电子商务税收原则时,应当根据我国的实际情况并参照世界各国的共同做法来进行。具体而言,这些原则主要包括:1、税法公平原则。电子商务作为一种新兴的贸易方式,虽然是一种数字化的商品或服务的贸易,但它并没有改变商品交易的本质,仍然具有商品交易的基本特征。因此,按照税法公平原则的要求,它和传统贸易应该适用相同的税法,担负相同的税收负担。确立税法公平原则的目的在于支持和鼓励商品经营者采取电子商务的方式开展贸易,但并不强制推行这种交易的媒介。同时,确立税法公平原则意味着只是要求对现行的税法进行修改,扩大税法的适用范围和解释,将以数字交易的电子商务纳入到现行税法的内容中去,使之包括对数字交易的征税。2、税收中性原则。我国是一个发展中国家,电子商务在我国仅是一个开始,税收政策不能成为阻碍电子商务健康发展的障碍,征税不能影响企业对贸易方式的选择。在这种情况下,在电子商务的发展初期不应开征新税或附加税,而主要通过对现行税制要素的重新界定来处理电子商务引发的税收问题。3、维护国家税收权利原则。在电子商务中,发达国家多为“强势国”,而发展中国家多为“弱势国”。以美国为首的一些发达国家强调税法的“属人原则”而弱化税法的“属地原则”,意在“以强凌弱”,侵蚀和剥夺发展中国家的税收主权和税收利益。在此情况下,我们在制定我国的电子商务税收法律时,既要有利于与国际接轨,又要从维护我国税收主权和税收利益的立场出发,确定对电子商务征税实行“属地原则”和“属人原则”并重的做法,认真研究有关“常设机构”概念的内容和实质,明确认定和规范服务器的身份及其作用,修订无形资产的范围,明确对无形资产使用权转让的税收制度。(二)逐步更新现行税收观念,进一步完善税收法律制度我国作为一个电子商务的“发展中”国家,在目前世界电子商务发展的大潮中,应逐步更新现行税收观念,进一步完善税收法律制度。1、在坚持居民管辖权与来源地管辖权并重的原则下,针对电子商务的特点,重新界定“居民”、“常设机构”、“所得来源”、“商品”、“劳务”、“特许权”等和电子商务有关的税收概念的内涵与外延,明确网络交易的性质、计税依据、征税对象等。2、对现行税法进行补充修订,增加适用电子商务的税收优惠政策,以促进电子商务的发展。在不对电子商务增加新税的情况下,完善我国现有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所得税、关税等的规定。3、对现行税法中常设机构的认定标准加以修正,增加服务器等符合电子商务特性的认定要素。服务器能否被认定为常设机构,主要应看企业是否通过服务器进行实质性的交易活动,如果通过服务器达成实质性的交易,则应认为服务器构成了常设机构;若只通过服务器进行辅助性活动,如广告宣传、信息发布等活动,则应认为服务器不构成常设机构。(三)适应电子商务的要求及时调整税制结构以直接税为主体的发达国家之所以要求对电子商务永久免税,是因为电子商务对其既有的税制结构不会造成太大的冲击。而以间接税为主的国家或地区则强烈反对,因为电子商务将把生产和贸易为主的税源转向以服务为主的税源,并且利用避税地轻易实现利润转移,会给以间接税为主体的国家造成重大税收损失。我国是以流转税为主的发展中国家,面临着同样的税收风险。增值税在我国税收收入中占有很大比重,征税范围也未扩展到所有服务领域;所得税收入在税收收入中比重偏低,征管力度较弱。高比例的增值税收入在电子商务环境下不仅有可能使税收收入受到强烈的非意愿性减税冲击,而且征收电子商务税的成本很高。因此,我国只有根据电子商务对税源结构的影响,适时调整税制结构,才能达到既保持税收收入又促进经济增长的税收目标。(四)加强国际情报交流和合作由于电子商务是全球化、网络化、开放化的贸易方式,其高流动性、隐匿性削弱了税务系统获取交易信息的能力,更会引发诸多国际税收问题,国际间的税收协调与合作显得非常重要。这种协调不仅局限于消除关税壁垒和避免对跨国公司的重复征税,而且寻求在总体税制上包括税收原则、立法、征管、稽查等方面协调一致。我国应在推进国际经贸往来的同时,要积极参与国际电子商务的税收研究和情报交流,加强税收协作监控,共同打击涉税犯罪行为,防范税收流失,维护双方税收利益,促进电子商务健康发展。【参考文献】[1] Department of the Treasury office of Tax Tax Policy ImplicationsGlobal Electronic Commerce,Novermber,1996.[2] 黄京华.电子商务教程[M].北京:清华大学出版社,1999.[3] 维托·坦兹.经济全球化对税收的影响[J].税收译丛,1999,(1).[4] 陈卫东.电子商务发展对现行税制的影响[J].税务,1999,(10).[5] 安德鲁·C.李,最后的新领域——对电子商务应怎样征税[J].税收译丛,1999,(5).[6] 雷超.电子商务对国际税法的冲击和挑战[J].税务研究,1999,(11).[7] 朱炎生.论网络经济中的国际税收问题[J].涉外税务,2000,(2).[8] 胡浩.OECD渥太华会议有关电子商务课税的讨论[J].涉外税务,1998,(8).[9] 周仁庆.面临电子商务挑战的增值税[J].税务,2000,(2).[10] 大卫·肯尼迪.欧美等国对电子商务的税收政策(王逸译)[J].税收译丛来源:三五论文网

摘 要 中国已经加入WTO,市场经济日益繁荣,个人收入也急剧增加,随之而来的个人所得税负担也就明显加重。有关个人所得税的纳税筹划就引起了人们的广泛关注。那么如何在依法纳税的前提下,通过筹划,减轻税负,使揣入自己腰包的钱更多,也就成了这些纳税人急需面对的问题。本文就以此为背景展开讨论,具体介绍了个人所得税纳税筹划的意义及必要性,个人所得税主要涉税项目的纳税筹划。关键词 个人所得税 纳税筹划随着中国社会经济的发展,个人收入的来源和形式日趋多样化,越来越多的人成为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人。与之相应,财政收入中来源于个人所得税的比重也呈逐年上升的趋势,从维护切身利益,减轻税收负担的角度出发,个人所得税的纳税筹划越来越受到纳税人的高度重视。那么如何使纳税人在不违法的前提下,尽可能地减轻税负,获得最大收益就成了一个重要的研究内容,有关个人所得税的纳税筹划也显得越来越重要。1 个人所得税纳税筹划的意义及必要性目前许多纳税人已从过去偷偷地或无意识地采取各种方法减轻自己的税收负担,发展为积极地通过纳税筹划来减轻税收负担。但是,纳税筹划在某些人的观念意识中往往和投机取巧联系在一起。同时有人不解:“纳税筹划在不违法的前提下进行,但筹划本身是不是违背了国家的立法精神和税收政策的导向呢?纳税筹划可取吗?”在这种背景下,正确引导个人所得税的纳税筹划对我国纳税人及税收经济发展具有比较重要的现实意义,很有研究必要。 纳税筹划有利于激励纳税人增强纳税意识纳税人进行纳税筹划的初衷是为了少缴或缓缴税款,但纳税人的这种安排采取的是合法或不违法的形式,这不仅“钻”了国家的财税政策空子,而且学到了财税政策,法规知识。此外,为了进一步提高纳税筹划的效果,纳税人还会自觉不自觉地进一步钻研财税政策、法规,从而进一步激励纳税人提高政策水平、增强纳税意识、自觉抑制偷、逃税等违法行为。 纳税筹划可以节减纳税人税收纳税筹划通过税收方案的比较,选择纳税较轻的方案,减少纳税人的现金流出或者减少本期现金的流出,增加可支配资金,有利于纳税人的发展。纳税筹划可避免纳税人缴纳“冤枉税”。中国市场经济的健全过程是税法体系不断健全的过程,税法的健全伴随着税法的日益复杂,如果对税法研究得不透,就既有可能漏税,也有可能多缴税。2 个人所得税纳税筹划现状与原因分析 现状分析近几年来,随着个人收入的增加,征收个人所得税的人数越来越多,纳税人数超过了任何一个税种,对个人收入征税的范围涉及11个项目之多,于是个人所得税的纳税筹划就应运而生。但是我国目前对于个人所得税的纳税筹划研究很少。纳税筹划,在以前总会被人们认为是消极的或不正当的行为,认为纳税筹划就是进行巧妙偷税、逃税或税。但是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人们收入水平的提高,纳税筹划逐渐被人们所接受,人们开始考虑如何才能获得最大的收益问题了。于是纳税筹划税务代理机构也诞生了,而且发展趋势非常好。但是由于税务筹划在我国出现的历史很短,个人所得税纳税筹划的研究在我国还尚属一个比较新的课题,有待于我们进一步加强理论和实践的探索。 原因分析随着税收征管力度的加大,纳税人偷逃税款的空间越来越小,况且偷逃税款会受到法律的处罚。因而对纳税人来说,应将重点放在个人所得税的纳税筹划上,而不是偷逃税款上。但是面对众多的税收法律、法规、规章及税务部门不断下发的各种税收政策“解释”,居民个人往往感到无助。因为税收政策量多、繁杂且变化较快,个人对一些税收法规根本不了解。在税法规范的前提下,纳税人选择不同的方案带来的税负轻重是不同的。个人所得税通过合理筹划才可以让纳税人节约税收成本,减轻税负。在日常生活中,常常能听到群众的抱怨:“好不容易挣了一笔钱,可是扣税以后,就明显少了许多。”因此,对个人所得税进行纳税筹划,合理避税、节税就成了不少市民关心的话题之一。3 个人所得税涉税项目的纳税筹划 筹划思路首先,制定合理避税计划。就是通过对现行税法的研究,对个人在近期内收入情况的预计作出的收入安排,通过收入的时间和数量,支付方式变化,达到降低名义收入额之目的,进而降低税率档次,以降低税负或免除税负。其次,采取合理避税策略。个人所得税的合理纳税筹划可以从以下方面考虑:①提高职工福利水平,降低名义收入;②均衡各月工资收入水平;③抓住一切可以扣除费用的机会,并且能充分利用;④利用税收优惠政策。 主要涉税项目的筹划应用 工资薪金所得的筹划从九级超额累进税率表可以看出,由于我国对于工资薪金所得采取的是九级超额累进税率,使得收入越高,适用的税率越高,税收负担也越重。在每一级的边缘地带,收入可能只相差一元,但是所承担的个人所得税的税收负担就会相差很大。不过,通过采取一定的合法的手段进行筹划,可以避免此类不公平的发生。具体方法有很多,主要有:(1)均衡收入法。个人所得税通常采用超额累进税率,如果纳税人的应税所得越多,其适用的最高边际税率就越高,从而纳税人收入的平均税率和实际有效税率都可能提高。所以,在纳税人一定时期内收入总额既定的情况下,其分摊到各个纳税期内的收入应尽量均衡,不能大起大落,以避免增加纳税人的税收负担。(2)利用职工福利筹划。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在各档税率不变的条件下,可以通过减少自己收入的方式使得自己使用较低的税率,同时计税的基数也变小了。可行的做法是可以和单位达成协议,改变自己的工资薪金的支付方法,即由单位提供一些必要的福利,如企业提供住所,这是个人所得税合理避税的有效方法。此外企业可以提供假期旅游津贴,企业提供员工福利设施,提供免费午餐等等,以抵减自己的工资薪金收入。对于纳税人来说,这只是改变了自己收入的形式,自己能够享受到的收入的效用并没有减少,同时由于这种以福利抵减收入的方式相应地减少了其承担的税收负担。这样一来,纳税人就能享受到比原来更多的收入的效用。 劳务报酬所得的筹划我国关于劳务报酬所得适用20%的税率,但是对于一次性收入偏高的的情况实行加成征收,实际上也就等于是三级的超额累进税率。劳务报酬所得有自己的特点,下面针对其特点,进行纳税筹划的分析。(1)次数筹划法。与工资薪金所得不同,劳务报酬所得征税是以次数为标准的,而不是以月,所以次数的确定对于交纳多少所得税款至关重要,这也是对于劳务报酬所得税进行筹划时首先考虑的一个因素。劳务报酬是以次数为标准的,每次都要扣除一定的费用,所以说在一个月内劳务报酬支付的次数越多,扣除的费用也就越多,其应交纳的税款就越少。所以纳税人在提供劳务时,合理安排纳税时间内每月收取劳务报酬的数量,可以多次扣除法定的费用,减少每月的应纳税所得额,避免适用较高的税率,使自己的净收益增加。(2)费用抵减法。即通过减少名义劳务报酬所得的形式来筹划,将本应由纳税人负担的费用改由业主承担,以达到减少名义劳务报酬的目的。 稿酬所得的筹划我国个人所得税法规定,个人以图书、报刊方式出版,发表同一作品(文字作品、书画作品、摄影作品以及其他作品),不论出版单位是预付还是分笔支付稿酬,或者加印该作品再付稿酬,均应合并其稿酬所得按一次记征个人所得税。若作品是数人合作完成的,那么对于个人所得税的计征,根据每个人得到的稿酬分别扣除费用计征,经过筹划可以获得更多的利益。纳税人应尽可能避免一次性取得大额收入,在合法的前提下,将所得均衡分摊或分解,增加扣除次数,降低应纳税所得额。在实行累进税率时,还可以避免档次爬升现象的出现。 个体工商户的纳税筹划个体工商户和合伙企业以及个人独资企业,其缴纳个人所得税的应纳税所得额为收入减去发生的成本、费用。因此,合理扩大成本费用开支,降低应纳税所得额是个体工商户进行税务筹划的主要方法。个体工商户利用扩大费用列支节税的方法主要有:尽可能地把一些收入转换成费用开支,如水电费、电话费等,在税前列支;使用自己的房产经营,可以采用收取租金的方法扩大经营费用支出;同时自己的房产维修保养费用也可列入经营费用支出,这样就扩大了经营费用支出。 其他所得的纳税筹划利息、股息、红利所得的筹划可以利用税收上的优惠进行筹划,将个人的存款以教育基金或者其他免税基金的形式存入金融机构,以减轻自己的税收负担,并且能够很好的安排子女的教育和家庭的生活费用。财产租赁所得和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的纳税筹划与稿酬相似,也是利用了每次收入不足4 000元,可以抵扣800元费用的筹划思路,这种筹划方式比抵扣20%的标准要节税许多。财产转让所得应充分利用免税项目,比如个人投资者买卖股票或基金单位获得的差价收入,按照现行税收规定均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至于偶然所得的纳税筹划,因为税率是一定的,所以可以利用捐赠扣除一部分金额,减少纳税基数,只有这样才能减少应纳税所得额。参考文献1 刘志耕,帅晓建.纳税筹划谈何容易[J].财务与会计,2005(2)2 陈俊元.个人理财税收成本[J].中国财经信息资料,2004(34)3 静雅婷.企业发放奖金的个人所得税筹划[J].税收征纳,2004(2)4 范小平.谈纳税人实施税收筹划的途径和注意事项[J].商业会计,2005(2)5 朱青.我国个人所得税的筹划要略[J].涉外税务,2004(9)6 漆婷娟.税收筹划的三个理论问题探讨[J].江西财税与会计,2003(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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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66近年来,随着国家宏观经济形势的不断好转以及国民经济的快速发展,我国城乡居民的收入水平也呈现出不断上升的趋势。2006年,在工资薪金所得费用扣除标准提高到1600元,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减少2000余万人的情况下,全国个人所得税收入依然保持了较快的增长速度,其增幅超过了17%,总收入达到2452亿元,创下了历史水平新高。虽然国家税务总局将增长的原因归结为居民收入的快速增长和税务机关对税收征管力度的不断加强,但无论如何,这部分税收负担实实在在地落在了仅占工薪阶层26%的所谓中高收入人群的头上却是一个不争的事实。由此,该为哪些收入缴纳个人所得税,该缴多少,以及如何保证在依法纳税的同时维护好纳税人自身利益等一系列问题,也越来越为人们所关注。在这种情况下,合理利用国家税收减免税规定和税收优惠政策,做好个人所得税的筹划工作,切实减轻中高收入纳税人的税收负担,以保障这类收入人群消费能力的不断提高,扩大需求,为经济的持续稳定发展创造条件就显得更为迫切和需要。大胆投资 了解税收优惠政策税收筹划是一项专业性、技术性极强的工作,它要求充分利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中有关的减免税条款以及税收优惠政策来实现个人所得税的税收筹划。要用好用足税收筹划这一节税工具,必须深入了解和分析具体的减免税条款以及相关的税收优惠政策。自我国开征个人所得税以来,为适应经济形势的发展和需要,体现对纳税人的支持、鼓励和照顾,国家对纳税人因特定行为取得的所得和特定纳税人取得的所得给予了一系列税收优惠,具体包含免税、减税、税项扣除和税收抵免等四个方面,其中与广大工薪阶层纳税人密切相关的条款大致有:国债和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券利息;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津贴;福利费、抚恤金、救济金;企业和个人按照国家或地方政府规定的比例提取并向指定的金融机构为个人缴付的住房公积金、基本医疗保险费、基本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个人领取原来提存的上述款项及其利息免征收个人所得税;对个人取得的教育储蓄存款利息所得以及国务院、财政部门确定的其他专项储蓄存款或储蓄性专项基金存款的利息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合理理财 减轻工薪层税收负担个人所得税税收筹划应以均衡各期收入、降低名义收入、保持实得收入不变,进而降低适用税率档次为目标。其主要方法有:分拆所得,降低适用税率、提高优惠等级。在我国现行税制中,由于税率分级和优惠分等都存在临界点,因此,每当临界点被突破,随所适用的税率相应提高或税收优惠的相应减少,都会使应缴纳的税款增加。因此,分拆应税所得,使其尽量靠近税前扣除额或税率分级临界点可以起到节税的目的。这类收入主要包括一次性获得的全年奖金或劳务报酬所得等。例如,年终奖金可用“全年一次性奖金”的计税方法纳税。计税时该奖金以除以12个月得到的商数来确定适用的税率和速算扣除数,以这种方法计算应纳税额与作为“一次性取得属于数月的奖金”相比适用的税率会更低,可直接减少应纳税款。对于政府行为的一次性补发工资,在计税时也可以将补发当月起到实际发放当月的所有工资性收入加上补发的工资数进行平均,计算出每月的工资,寻找适用的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再以实际发放当月的工资总额作为应税收入额,计征个人所得税。这种计税所用的税率比按实际发放的当月工资总额为基数适用的税率要低,也能减少应纳税款。转化所得或转化所得类型。把现金性工资转化为提供福利,即通过提供各种补贴,降低名义收入,比如提供免费工作午餐、住房补贴、手机话费补贴、交通补贴、特殊岗位津贴等,这样既可以增加员工福利,又可少缴个人所得税。此外,工资、薪金所得适用的是5%-45%的超额累进税率,劳务报酬所得适用的是 20%的比例税率,利用税率的差异进行纳税筹划,合理选择用工关系,通过劳务报酬与工资、薪金的转化,也可以起到节税的效果。增加税收减免额。对于个人所得税来说,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费、基本养老保险金、失业保险费都是可以在收入中抵免的。特别是合理增加每个月的住房公积金,可以起到降低适用税率、节约税收支出的作用。住房公积金是由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或上一年度12月份的基本工资乘以规定的提取比例得到的。由于根据上年度数据计算得到的公积金在本年度中按月扣减,不受本年度的工资增长的影响,但工资增长部分少计的公积金允许在本年度末做一次性的补缴,那么如果年末收入较多时,可以通过此项公积金补缴,增加年末该月的个人所得税税前可抵扣金额,实现降低税款。此外,按照公积金有关文件规定,职工个人与其所在单位,各依职工月工资总额的同一比例,按月缴存住房公积金。职工个人每月缴存额等于职工每月工资总额乘以个人缴存率,单位每月缴存额等于该职工每月工资总额乘以单位缴存率,两笔资金全部存入个人账户,归职工个人所有。由于住房公积金缴存额可从工资总额中作税前扣除,免纳个人所得税,还在不增加单位负担的情况下,提高公积金计提比例,减少个人所得税应纳税额,从而提高职工的实际收入水平。但应注意的是,单位和个人超过规定标准缴付的“三费一金”则应计入年所得范围内,需依法纳税。利用捐赠抵减避税。为了鼓励高收入者对公益、教育事业做贡献,我国个人所得税法规定,个人将其所得通过中国境内的社会团体、国家机关向教育和其他社会公益事业以及遭受严重的自然灾害地区、贫困地区的捐赠,只要捐赠额未超过其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的30%的部分,就可以从其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这就是说,在个人捐赠时,只要其捐赠方式、捐赠款投向、捐赠额度符合法律的规定,就可以使这部分捐赠款免缴个人所得税。该政策实际上是允许纳税人将自己对外捐赠的一部分改为由税收来负担。该条款的立法宗旨很明确,就是要引导纳税人的捐赠方向,将其引入公益、救济性质,从而为社会和国家减轻负担。对于个人来说,则可以通过公益、救济性捐赠将一部分收入从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从而达到抵免一部分税收的目的。[PPT] MPA毕业论文的选题与写作文件格式: Microsoft Powerpoint - HTML 版古今中外的公共管理实践,如实际政府部门的政策与管理,国外的政府改革、当前我国的政府 .... 刘晓方. 国际税收竞争中的我国个人所得税比较研究. 钟绪林. 论文标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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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色税收论文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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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有关经济学论文参考文献

绿色管理即环保、节能。1、工程方面:如何节水节电。比如:工程部经理积极学习最先进的节约水电方法,运用到酒店中。2、餐饮方面:如何减少浪费,如何处理食物垃圾。比如:备菜要科学。3、客房方面:如何减少一次性用品的使用。比如:提醒客人把要洗的放垃圾篓,不洗的继续使用。4、员工方面:加强教育环保节约意识。第一章 绪论第二章 绿色饭店理论概述一、绿色酒店概念二、绿色酒店的特征(一)绿色酒店的发展要符合节约能源和资源(二)绿色酒店的用品要利于环境及生态保护(三)绿色酒店使用的能源要符合国家节能降耗要求(四)树立环保意识,优化人类居住环境三、绿色酒店兴起的原因(一)全球环境日益恶化,能源短缺,人类的生活环境受到威胁(二)可持续发展战略的提出,人们自身环保意识的提高(三)二战以后,各方面条件的成熟第三章 我国绿色酒店发展的现状一、我国绿色酒店发展取得的成效二、我国绿色酒店发展存在的问题(一)思想观念滞后(二)经济技术水平低(三)政府监管不到位第四章 加快我国建设绿色饭店的对策一、实施可持续发展,进行绿色营销策略二、引导消费者绿色消费,树立正确的绿色观念三、采用绿色新技术,节能减排四、推出绿色产品,提供绿色服务内容摘要:绿色物流在我国刚刚兴起,人们对它的认识还非常有限,在体制政策、基础设施、信息标准、人才培养等方面还存在着许多发展障碍。本文分析了阻碍我国绿色物流发展的各种障碍,并提出了相应的对策与建议。关键词:绿色物流 发展障碍 发展对策随着我国经济的高速发展,加之一直以来对环境问题的忽略,人为地破坏了生态环境的自然平衡,使得人与自然的矛盾也日益恶化。我们已经没有足够的资源来支撑高消耗、高污染的经济增长方式,因此必须强化全民的资源环境危机意识,发展循环经济以提高资源使用效率,同时应发展清洁生产以降低生产过程中的污染成本以及发展绿色消费以减少消费过程对生态的破坏,发展绿色物流以减少商品流动过程中对环境的污染、对资源的消耗。唯有如此,才能实现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实现向生态工业文明的跨越,培育出人与自然、人与人双重和谐的生态文明。目前,绿色生产与绿色消费已经得到社会各界的高度关注,而绿色物流作为绿色供应链的重要环节在我国刚刚萌芽,还未引起社会的足够重视,其理论与实践都尚处于摸索阶段。绿色物流,是指以降低对环境的污染、减少资源消耗为目标,利用先进物流技术规划和实施运输、仓储、装卸、流通加工、配送、包装等物流活动。绿色物流是建立在现代物流进一步发展的基础上,是物流操作和管理全程的绿色化。绿色物流的目标不仅仅是为了实现经济主体的盈利、满足顾客需求、扩大市场占有率等经济利益,它还追求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的目标。绿色物流的内容集约资源。这是绿色物流最本质的内容,也是发展物流的主要指导思想之一。通过整合现有资源,优化资源配置,提高资源利用率,减少资源消耗和浪费。绿色运输。运输过程中的燃油消耗和尾气排放,是物流活动造成环境污染的主要原因之一。绿色运输是指以节约能源、减少废气排放为特征的运输。其实施途径主要包括:合理选择运输工具和运输路线,克服迂回运输和重复运输,以实现节能减排的目标;改进内燃机技术和使用清洁燃料,以提高能效;防止运输过程中的泄漏,以免对局部地区造成严重的环境危害。绿色仓储。绿色仓储要求仓库布局合理,以节约运输成本。布局过于密集会增加运输的次数,从而增加资源消耗;布局过于松散,则会降低运输的效率,增加空载率。仓库建设还应进行相应的环境影响评价,充分考虑对所在地的环境影响。绿色包装。绿色包装是指采用节约资源、降低废弃物排放为目的的包装方式,包括包装材料的绿色化、包装方式的绿色化、包装作业过程的绿色化三个方面。实施绿色包装的途径主要有:使用环保材料、提高材质利用率、设计折叠式包装以减少空载率、建立包装回用制度等。绿色流通加工。绿色流通加工是出于环保考虑的无污染的流通加工方式及相关政策措施的总和。实施途径主要分两个方面:一方面变消费者分散加工为专业集中加工,以规模作业方式提高资源利用效率,以减少环境污染。另一方面是集中处理流通加工中产生的废料,与废弃物物流顺畅对接,降低废弃物污染及废弃物物流过程中的污染。绿色信息搜集和管理。物流不仅包括商品空间的转移,也包括相关信息的搜集、整理、储存和利用。绿色信息的搜集和管理是企业实施绿色物流战略的依据,通过利用先进的信息技术,搜集、整理、储存各种绿色信息,并及时运用到物流管理中,促进物流的进一步绿色化。我国绿色物流发展的主要障碍思想认识障碍全社会绿色物流理念淡薄,绿色物流的思想还没确立;各级政府对其重视程度远远不够;企业片面追求局部效应和短期经济效益,忽视物流活动对环境的负面效应。体制政策障碍我国物流业传统的条块分割管理体制、多头管理、分段管理体制,造成物流各部门之间缺少有效的协调,物流体系内在联系被人为分割,严重制约物流体系的整体统筹与规划,影响各种物流服务的协调发展,妨碍物流社会化、集约化进程,导致物流资源的严重浪费。绿色物流的发展离不开政府的引导与支持,目前我国在绿色物流产业政策方面还缺少相应的扶持政策,各种法律法规也有待完善。基础设施障碍近几年来,尽管我国物流基础设施已有较大的改善,但与我国经济以及物流产业的发展要求相比,与发达国家相比仍存在着较大的差距,这在相当程度上影响着我国物流效率的提高,不利于绿色物流快速健康发展。主要表现在:首先,我国交通运输基础设施总体规模仍然偏小,按国土面积和人均数量计算的运输网络密度,美国为公里/万平方公里和公里/万人,德国为和,我国仅为和,远远落后于欧美发达国家。其次,缺乏能够有效连接不同运输方式的大型综合货运枢纽、服务于区域经济或城市的物流基地、物流中心等现代化物流设施,严重影响物流集散和运输效率的提高。第三,物流设施结构不尽合理,不能充分发挥现有物流设施的效率。技术障碍我国物流信息管理水平和技术手段比较落后,先进物流信息技术开发应用滞后,缺乏必要的公共物流信息平台。订单管理、货物跟踪、库存查询等物流信息功能较弱,制约了物流运行效率和服务质量的提高。不同物流部门之间技术、设备、信息标准不统一,非标准化行为相当普遍,尤其在包装、运输、装卸等一些流通环节缺乏统一的标准,造成物流成本上升,资源浪费,不利于参与国际竞争。人才障碍随着我国现代物流产业的蓬勃发展,对物流人才的需求也急剧增加,物流人才的严重匮乏已经成为制约我国现代绿色物流业发展的瓶颈,物流专业人才也被列为我国12类紧缺人才之一。当前我国现有的物流从业人员整体素质还比较低,缺乏既懂管理又懂技术的高素质复合型人才;物流学历教育与培训认证工作滞后;物流师资力量薄,教育手段落后,严重制约绿色物流的快速发展。发展我国绿色物流的建议树立绿色物流全新运作理念政府要加强宣传环保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唤醒企业、社会组织和公众的危机意识,为绿色物流的实施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和社会环境;引导工商企业打破其物流活动主要依靠企业内部的自我服务来完成的经营组织模式,鼓励企业实行物流外包,开展第三方物流,以提高物流资源的使用效率。物流企业要打破“环保不经济、绿色等于消费”的传统观念,应着眼于企业和社会的长远利益,树立集体协作、节约环保的团队精神,将节约资源、减少废物、避免污染等目标作为企业的长远发展目标。制定规范的现代绿色物流产业发展政策现代绿色物流业是一个新兴的复合型产业,涉及运输、仓储、装卸、货代、联运、加工、整理、配送、信息、环保等行业,政策上关联交通部、铁道部、民航总局、商务部、信息产业部、海关、环保、工商、税务等许多部门。为避免政出多门,确保政府部门间政策的协调一致,我们应该建立必要的政府部门协调机制,设立统管物流的主管部门。其主要职能是提出现代物流发展政策、协调全国和地区物流发展规划、研究解决发展中的重大问题,组织推动现代物流业发展等。绿色物流的发展离不开强有力的政策保障,因此,必须建立一套完善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体系来有效地规范、监督和激励物流企业的行为。通过环境立法、排污收费制度、许可证制度和建立绿色物流标准来约束、干预物流活动的外部不经济性;通过制定绿色补贴政策、税收扶持政策、贷款优惠政策等激励政策激励和引导物流主体的行为,促进绿色物流健康发展。加快绿色物流公共基础设施规划与建设首先要重视现有物流基础设施的利用和改造,通过对其规模、布局、功能进行科学的整合,提高现有设施的使用效率,发挥现有设施的综合效能。其次要加强新建物流基础设施的宏观协调和功能整合。应从整体战略的高度协调物流相关规划,理顺各种规划的关系,使物流规划、不同运输方式的场站建设规划、工业及商贸流通行业的仓储设施规划能够有机衔接和配合,防止重复建设,避免土地资源的浪费。第三,要继续扩大交通基础设施投资规模,加大公路、铁路、水运、航空、管道和城市配送等设施的建设力度。对基础性、公益性设施,政府要增加投入,对经营性设施应按照市场经济规律,扩大投融资渠道,鼓励企业经营。第四,要注重加强各种运输方式的衔接,加快完善综合交通运输网络,大力发展多式联运。促进物流信息系统发展和标准化体系建设完善的物流信息系统是发展绿色物流的重要基础,有助于提高物流资源的利用率和经济性。首先,政府应引导企业利用先进的信息技术,包括全面质量管理(TQM)、电子数据交换(EDI)、射频技术(RF)、全球定位系统(GPS)、企业资源计划(ERP)等技术,全面提高企业信息管理水平。其次,政府应大力支持建设公共网络信息平台,加快构筑全国和区域性物流网络,实现不同物流部门、物流企业的资源共享、数据共用、信息互通,为物流信息交流的畅通和高效创造条件。物流标准化是资源整合的重要基础工作。针对我国当前物流标准化存在的问题和国际物流标准化的发展方向,政府应加强对物流标准化工作的重视,一方面要在物流术语、计量标准、技术标准、数据传输标准、物流运作模式与管理标准等方面做好基础工作。另一方面要加强标准化的组织协调工作。在对各种与物流活动相关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进行深入研究的基础上,全面梳理现行标准,对已经落后于物流发展需要的标准应予淘汰,并代之以新型标准;对部分不符合实际需要的标准进行修订完善;对尚缺的标准应抓紧制订,以使各种相关的技术标准协调一致,与国际标准接轨。重视物流人才培养和科研工作绿色物流属于新生事物,政府应大力支持和引导绿色物流科研工作,一方面要积极支持绿色物流基础理论和技术的研究。另一方面要加强企业、高等院校、科研机构之间的合作,形成产学研相结合的良性循环,加强应用性物流技术的开发和应用。在物流人才培养方面,多层次、多样化物流教育体系是保证物流产业形成合理人才结构、提高物流管理水平的决定性因素。首先,政府应鼓励高等院校开设现代物流专业课程,包括与绿色物流相关的环境科学,开展本科、硕士、博士等多层次学历教育,为现代绿色物流培养高级管理人才和专业人才。其次是加快推进职业资格培训认证工作。由于我国学历教育刚刚起步,人才培养需要一个过程,总量规模有一定的限制,仅靠院校培养的人才远远不能满足当前的需要,这就要求必须加速开展物流职业培训和资格认证工作。通过对在职人员的培训与认证,从根本上提升我国物流从业人员的整体素质与管理水平,满足国内市场对各类物流人才的需求。第三,优化物流教育师资力量,提高物流教育质量。一方面要不断充实物流师资队伍,大力引进海外物流人才,另一方面要加大物流师资培训力度,通过选派优秀教师出国深造,学习国外先进理论与实践经验;通过邀请国内外专家开展学术讲座和短期培训,拓展教师知识面,提高物流专业师资水平。参考文献:1.濮小金,司志刚.现代物流[M].北京:机械工业出版社,20052.夏春玉,李健生.绿色物流[M].北京:中国物资出版社,20053.王长琼.绿色物流[M].北京:化学工业出版社,20044.金勇,谭欣.发展我国绿色物流的对策研究[J].新疆社科论坛,2004,(5)本文转载自 [摘要]随着经济的发展,环境恶化程度加深,作为经济活动的一部分,物流活动同样面临环境问题,需要从环境的角度对物流体系进行改进,形成绿色物流管理系统,就是21世纪的新的物流管理趋势。本文分析了绿色物流的三大理论基础,并从政府和企业的角度提出实施绿色物流管理的诸项措施。[关键词]绿色物流;绿色运输;绿色包装;绿色流通加工绿色物流(Environmental logistics)是指在物流过程中抑制物流对环境造成危害的同时,实现对物流环境的净化,使物流资源得到最充分利用。随着环境资源恶化程度的加深,对人类生存和发展的威胁越大,因此人们对环境的利用和环境的保护越来越重视,现代物流的发展必须优先考虑环境问题,需要从环境角度对物流体系进行改进,即需要形成一个环境共生型的物流管理系统。这种物流管理系统建立在维护全球环境和可持续发展基础上,改变原来发展与物流、消费生活与物流的单向作用关系,在抑制物流对环境造成危害的同时,形成一种能促进经济与消费健康发展的物流系统,即向绿色物流转变。因此,现代绿色物流管理强调了全局和长远的利益,强调全方位对环境的关注,体现了企业绿色形象,是一种新的物流管理趋势。一、绿色物流理论基础(一)可持续发展理论可持续发展指既满足当代人的需要,又不对后代人满足其需要的能力过程构成威胁。1987年国际环境与开发委员会发表的《我们共有的未来》的研究报告提出,当代对资源的开发和利用必须有利于下一代环境的维护及其资源的持续利用,因此,为了实现长期、持续发展,就必须采取各种措施来维护我们的自然环境。这种经济上的可持续发展政策同样适用于物流管理活动。由于物流过程中不可避免地要消耗能源和资源,产生环境污染,因而为了实现长期、持续发展,必须采取各种措施来维护自然环境。现代绿色物流管理正是依据可持续发展理论,形成了物流与环境之间相辅相成的推动和制约关系,进而促进了现代物流的发展,达到环境与物流的共生。(二)生态经济学理论生态经济学是研究再生产过程中,经济系统与生态系统之间的物质循环,能量转化和价值增值规律及其应用的科学。物流是社会再生产过程的重要环节,它既包括物质循环利用、能量转化,又有价值转化与价值实现。因此,物流涉及经济与生态环境两大系统,理所当然地架起了经济效益与生态效益之间联系的桥梁。而传统的物流管理没有处理好二者的关系,过多地强调了经济效益,而忽视了环境效益,导致了社会整体效益的下降。经济效益主要涉及目前和局部利益,而环境效益则关系到宏观与长远利益。现代绿色物流的出现,较好地解决了这一问题。绿色物流以经济学的一般原理为指导,以生态学为基础,对物流的经济行为、经济关系和规律与生态系统之间的相互关系进行研究,以谋求在生态平衡、经济合理、技术先进条件下的生态与环境的最佳结合以及协调发展。(三)生态伦理学理论生态伦理学迫使人们对物流过程中造成的环境问题进行深刻的反思,从而产生一种强烈的社会责任感与义务感。为了人类自身更健康和安全地生存与发展,为了千秋万代的切身利益,人类应自觉维护生态平衡。这是时代赋予我们的不可推卸的责任,也是人类对自然应尽的权利与义务。绿色物流正是从生态伦理学中得到了道义上的支持。二、如何实施绿色物流管理绿色物流管理作为当今经济可持续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对经济的发展和人民生活质量的改善具有重要的意义,无论政府有关部门还是企业界,都应强化物流管理,共同构筑绿色物流发展的框架。(一)政府的绿色物流管理措施1 对发生源的管理:主要是对物流过程中产生环境问题的来源进行管理。由于物流活动的日益增加以及配送服务的发展,引起在途运输的车辆增加,必然导致大汽污染加重。可以采取以下措施对发生源进行控制:制定相应的环境法规,对废气排放量及车种进行限制;采取措施促进使用符合限制条件的车辆;普及使用低公害车辆;对车辆产生的噪音进行限制。我国自90年代末开始不断强化对污染源的控制,如北京市为治理大气污染发布两阶段治理目标,不仅对新生产的车辆制定了严格的排污标准,而且对在用车辆进行治理改造,在鼓励提高更新车辆的同时,采取限制行驶路线、增加车辆检测频次、按排污量收取排污费等措施,经过治理的车辆,污染物排放量大为降低。2 对交通量的管理:发挥政府的指导作用,推动企业从自用车运输向营业用货车运输转化;促进企业选择合理的运输方式,发展共同配送;政府统筹物流中心的建设;建设现代化的物流管理信息网络等,从而最终实现物流效益化,特别是要提高中小企业的物流效率。通过这些措施来减少货流,有效地消除交错运输,缓解交通拥挤状况,提高货物运输效率。3 对交通流的管理:政府投入相应的资金,建立都市中心部环状道路,制定有关道路停车管理规定;采取措施实现交通管制系统的现代化;开展道路与铁路的立体交叉发展。以减少交通堵塞,提高配送的效率,达到环保的目的。推进绿色物流除了加强政府管理外,还应重视民间绿色物流的倡导,加强企业的绿色经营意识,发挥企业在环境保护方面的作用,从而形成一种自律型的物流管理体系。(二)企业绿色物流管理措施1 绿色运输管理(1)开展共同配送:共同配送(Jointdistribu tion)指由多个企业联合组织实施的配送活动。几个中小型配送中心联合起来,分工合作对某一地区客户进行配送,它主要是指对某一地区的客户所需要物品数量较少而使用车辆不满载、配送车辆利用率不高等情况。共同配送可以分为以货主为主体的共同配送和以物流企业为主体的共同配送两种类型。从货主的角度来说,通过共同配送可以提高物流效率。如中小批发者,如果各自配送难以满足零售商多批次、小批量的配送要求。而采取共同配送,送货者可以实现少量配送,收货方可以进行统一验货,从而达到提高物流服务水平的目的;从物流企业角度来说,特别是一些中小物流企业,由于受资金、人才、管理等方面制约,运量少、效率低、使用车辆多、独自承揽业务,在物流合理化及效率上受限制。如果彼此合作,采用共同配送,则筹集资金、大宗货物,通过信息网络提高车辆使用率等问题均可得到较好的解决。因此,共同配送可以最大限度地提高人员、物资、资金、时间等资源的利用效率,取得最大化的经济效益。同时,可以去除多余的交错运输,并取得缓解交通,保护环境等社会效益。(2)采取复合一贯制运输方式:复合一贯制运输(Combinedtransportation)是指吸取铁路、汽车、船舶、飞机等基本运输方式的长处,把它们有机地结合起来,实行多环节、多区段、多运输工具相互衔接进行商品运输的一种方式。这种运输方式以集装箱作为连结各种工具的通用媒介,起到促进复合直达运输的作用。为此,要求装载工具及包装尺寸都要做到标准化。由于全程采用集装箱等包装形式,可以减少包装支出,降低运输过程中的货损、货差。复合一贯制运输方式的优势还表现在:它克服了单个运输方式固有的缺陷,从而在整体上保证了运输过程的最优化和效率化;另一方面,从物流渠道看,它有效地解决了由于地理、气候、基础设施建设等各种市场环境差异造成的商品在产销空间、时间上的分离,促进了产销之间紧密结合以及企业生产经营的有效运转。(3)大力发展第三方物流:第三方物流(Thirdpartylogistics)是由供方与需方以外的物流企业提供物流服务的业务方式。发展第三方物流,由这些专门从事物流业务的企业为供方或需方提供物流服务,可以从更高的角度、更广泛地考虑物流合理化问题,简化配送环节,进行合理运输,有利于在更广泛的范围内对物流资源进行合理利用和配置,可以避免自有物流带来的资金占用、运输效率低、配送环节繁琐、企业负担加重、城市污染加剧等问题。当一些大城市的车辆配送大为饱和时,专业物流企业的出现使得在大城市的运输车量减少,从而缓解了物流对城市环境污染的压力。除此之外,企业对各种运输工具还应采用节约资源,减少污染和环境的原料作动力,如使用液化气、太阳能作为城市运输工具的动力;或响应政府的号召,加快运输工具的更新换代。2 绿色包装管理绿色包装是指采用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的包装。绿色包装的途径主要有:促进生产部门采用尽量简化的、以及由可降解材料制成的包装;在流通过程中,应采取措施实现包装的合理化与现代化:(1)包装模数化:确定包装基础尺寸的标准,即包装模数化。包装模数标准确定以后,各种进入流通领域的产品便需要按模数规定的尺寸包装。模数化包装利于小包装的集合,利用集装箱及托盘装箱、装盘。包装模数如能和仓库设施、运输设施尺寸模数统一化,也利于运输和保管,从而实现物流系统的合理化。(2)包装的大型化和集装化:有利于物流系统在装卸、搬迁、保管、运输等过程的机械化,加快这些环节的作业速度,有利于减少单位包装,节约包装材料和包装费用,有利于保护货体。如采用集装箱、集装袋、托盘等集装方式。(3)包装多次、反复使用和废弃包装的处理:采用通用包装,不用专门安排回返使用;采用周转包装,可多次反复使用,如饮料、啤酒瓶等;梯级利用,一次使用后的包装物,用毕转化作它用或简单处理后转作它用;对废弃包装物经再生处理,转化为其他用途或制作新材料。(4)开发新的包装材料和包装器具:发展趋势是,包装物的高功能化,用较少的材料实现多种包装功能。3 绿色流通加工流通加工(Distributionprocessing)指物品在从生产地到使用地过程中,根据需要施加包装、分割、计量、分拣、组装、价格贴付、标签贴付、商品检验等简单作业的总称。流通加工具有较强的生产性,也是流通部门对环境保护可以大有作为的领域。绿色流通加工主要包括两个方面措施:一是变消费者加工为专业集中加工,以规模作业方式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减少环境污染。如饮食服务业对食品进行集中加工,以减少家庭分散烹调所带来的能源和空气污染;二是集中处理消费品加工中产生的边角废料,以减少消费者分散加工所造成的废弃物的污染,如流通部门对蔬菜集中加工,可减少居民分散加工垃圾丢放及相应的环境治理问题。4 废弃物物流的管理从环境的角度看,今后大量生产、大量消费的结果必然导致大量废弃物的产生,尽管已经采取了许多措施加速废弃物的处理并控制废弃物物流,但从总体上看,大量废弃物的出现仍然对社会产生了严重的消极影响,导致废弃物处理的困难,而且会引发社会资源的枯竭以及自然资源的恶化。因此,21世纪的物流活动必须有利于有效利用资源和维护地球环境。废弃物物流(Wastemateriallogistics)指将经济活动中失去原有的使用价值的物品,根据实际需要进行收集、分类、加工、包装、搬运、储存,并分送到专门处理场所时形成的物品实体流动。废弃物物流的作用是,无视对象物的价值或对象物没有再利用价值,仅从环境保护出发,将其焚化化学处理或运到特定地点堆放、掩埋。降低废弃物物流,需要实现资源的再使用(回收处理后再使用)、再利用(处理后转化为新的原材料使用),为此应建立一个包括生产、流通、消费的废弃物回收利用系统。要达到上述目标,企业就不能只考虑自身的物流效率化,而是需要从整个产供销供应链的视野来组织物流,而且随着这种供应链管理的进一步发展还必须考虑废弃物的循环物流。即管理型物流追求与交易对手共同实现效益化;供应链型物流追求从生产到消费流通全体的效益化;循环型物流应追求从生产到废弃物全过程效率化,这是21世纪绿色物流管理亟待解决的重大课题。[参考文献][1]宋华,胡左浩。现代物流与供应链管理[M].北京:经济管理出版社,2000.[2]张铎,周建勤。电子商务物流管理[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2.[3]刘志学。现代物流手册[M].北京:中国物资出版社,2001.[4]林敬松,钟唯希。对发展绿色物流的思考[J].物流,2002,(8).[5]王之泰。现代物流学[M].北京:中国物资出版社,1995.

浅谈企业市场营销理念创新摘 要:进入知识经济蓬勃发展的21 世纪后,我国企业应抛弃简单的模仿学习模式,结合中国企业自身特色,创新市场营销理念和方法,积极应对严峻的市场竞争。 关键词:服务营销;网络营销;绿色营销;关系营销;整合营销。 随着新世纪的到来,全球经济的显著特征就是企业朝多元化、一体化发展,在发展的同时,改革与创新也不断的深入,其涉足的领域更广,竞争更为激烈。在瞬息万变的市场经济中,繁荣与衰败、取胜与出局,更换交替,不断轮回,其间唯一不变的活跃因素便是营销。因为不管市场经济如何推动企业发展,企业自身的营销理念才是生存之本,它决定一切,主宰企业兴衰。注重营销,注重用户的需要,注重与其他企业的协调发展,注重企业整体形象与整体素质,已成为新世纪的企业求生存、谋发展。迎接新挑战的战略指导思想。 营销适用于一切企业,首先体现在大企业,综观层出不穷的行业大战,多为大企业充斥其间,它们资本雄厚,人才济济,市场经验丰富,有敢于争夺市场的先决条件。而中小企业往往势单力薄,资源匮乏,它们又如何面对激烈而又残酷的市场竞争呢? 答案就在营销战略上利用有限的资源,挖掘最大的潜力,创造无尽的价值。新型市场营销模式经过不断的实践总结及发展演变,已受到广泛的认可和重视。根据其特性和规律,制定市场操作规范,完善运营机制,重点围绕发挥企业自身优势,激发营销队伍的创造性来开展科学营销,牢固树立市场决定一切的经营观念。由此看来,企业的经营管理工作应该把如何创新新经济条件下的企业市场营销作为当前的首要任务。按照新型市场营销模式,结合行业和企业背景,可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尝试: 一、服务营销。 现代经济发展的一个显著特征是服务业的蓬勃发展,其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愈来愈重要,服务营销的重要性日益突出,中国已经加入WTO ,外资企业纷纷抢滩中国,中外服务市场营销大战将出现白热化的态势。现实经济生活中的服务可以区分为两大类。一种是服务产品,产品为顾客创造和提供的核心利益主要来自无形的服务。另一种是功能服务,产品的核心利益主要来自形成的成分,无形的服务只是满足顾客的非主要需求。贝瑞和普拉苏拉曼(1991) 认为,在产品的核心利益来源中,有形的成分比无形的成分要多,那么这个产品就可以看作是一种“商品”(有形产品) ;如果无形的成分比有形的成分要多,那么这个产品就可以看作是一种“服务”。与服务的这种区分相一致,服务营销的研究形成了两大领域,即服务产品的营销和顾客服务营销。服务产品营销的本质是研究如何促进作为产品的服务的交换;顾客服务营销的本质则是研究如何利用服务作为一种营销工具促进有形产品的交换。但是,无论是服务产品营销,还是顾客服务营销,服务营销的核心理念都是顾客满意和顾客忠诚,通过取得顾客的满意和忠诚来促进相互有利的交换,最终实现营销绩效的改进和企业的长期成长。 二、网络营销。 互联网络是一种利用通讯线路,将全球电脑纳入国际联网的信息传送系统必将是未来市场营销最重要的渠道。网络营销的特性包括;可24 小时随时随地地提供全球性营销服务;电脑可储存大量的信息,代消费者查询,可传送的信息数量与精确度,远超过其他媒体;能因应市场需求,及时更新产品或调整价格;减少印刷与邮递成本;且无店面租金,节约水电与人工成本;可避免推销员强势推销的干扰;可经由信息提供与互动交谈,与消费者建立长期良好的关系。互联网络是一种功能最强大的营销工具,它同时兼具渠道、促销、电子交易、互动顾客服务以及市场信息分析与提供的多种功能。 它以声光互动沟通的特质,作为跨越时空的媒体,已深深吸引年青一代人的眼光。此外,它所具备的一对一营销能力,正是符合[ 分众营销]与[ 直效营销]的未来趋势。 网络营销可视为一种新兴的营销渠道,它并非一定要取代传统的渠道,而是经由信息科技发展,来创新与重组营销渠道。但不可否认的是,网络营销必然会给传统营销造成冲击,因此商业界必须要注意这种趋势,并与软件产业作密切的联系与合作。以广告业为例,在最新媒体时代,销售是从开始到完成的一贯作业,就是说由吸引注意、引发兴趣、造成购买欲、进行采购,一气而成,而广告公司将参与营销的全程。商业企业也有必要改变传统的组织形态,提升新媒体部门的功能,引进兼具营销素养与电脑科技的人才,未来才能具备市场的竞争优势。 三、绿色营销。 所谓“绿色营销”,是指社会和企业在充分意识到消费者日益提高的环保意识和由此产生的对清洁型无公害产品需要的基础上,发现、创造并选择市场机会,通过一系列理性化的营销手段来满足消费者以及社会生态环境发展的需要,实现可持续发展的过程。绿色营销的核心是按照环保与生态原则来选择和确定营销组合的策略,是建立在绿色技术、绿色市场和绿色经济基础上的、对人类的生态关注给予回应的一种经营方式。目前,西方发达国家对于绿色产品的需求非常广泛,而发展中国家由于资金和消费导向上和消费质量等原因,还无法真正实现对所有消费需求的绿化。以我国为例,目前只能对部分食品、家电产品、通讯产品等进行部分绿化;而发达国家已经通过各种途径和手段,包括立法等,来推行和实现全部产品的绿色消费。从而培养了极为广泛的市场需求基础,为绿色营销活动的开展打下了坚实的根基。以绿色食品为例,英国、德国绿色食品的需求完全不能自给,英国每年要进口该食品消费总量的80% ,德国则高达98%。这表明,绿色产品的市场潜力非常巨大,市场需求非常广泛。 绿色营销只是适应二十一世纪的消费需求而产生的一种新型营销理念,也就是说,绿色营销还不可能脱离原有的营销理论基础。因此,绿色营销模式的制定和方案的选择及相关资源的整合还无法也不能脱离原有的营销理论基础,可以说绿色营销是在人们追求健康、安全、环保的意识形态下所发展起来的新的营销方式和方法。现代企业只有树立起一种全新的可持续发展营销的经营理念,努力开展绿色营销,开发绿色产品,进行绿色生产,才能和可持续发展潮流相适应。同时,企业还可进一步“导向消费者”,促成可持续消费模式的全面建立和实现,承担起促进社会发展和生态环境发展的责任和义务,使企业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相统一。 四、关系营销。 关系营销是指企业在赢利的基础上,建立、维持和促进与顾客和其他伙伴之间的关系,以实现参与各方的目标,从而形成一种兼顾各方利益的长期关系。关系营销把营销活动看成是一个企业与消费者、供应商、分销商、竞争者、政府机构及其他公众发生互动作用的过程,正确处理企业与这些组织及个人的关系是企业营销的核心,是企业经营成败的关键。 关系营销突破了传统的4P 组合策略,强调充分利用现有的各种资源,采取各种有效的方法和手段,使企业与其利益相关者如顾客、分销商、供应商、政府等建立长期的、彼此信任的、互利的、牢固的合作伙伴关系,其中最主要的是企业与消费者的关系。关系营销体现了更多的人文关怀的色彩,而少了赤裸裸的金钱交易关系,它更注重和消费者的交流和沟通,强调通过顾客服务来满足、方便消费者,以提高顾客的满意与忠诚度,达到提高市场份额质量的目的。如何留住顾客,并与顾客建立长期稳定的关系,是关系营销的实质。要维持现有顾客,培养对企业高度忠诚的长期顾客,企业必须重视建立与客户的良好关系,并为顾客提供能带来价值增值的服务。在关系营销管理中,顾客服务是企业获得高市场份额质量的关键,也是企业获得竞争优势的重要途径。 五、整合营销。 整合营销是一种对各种营销工具和手段的系统化结合,根据环境进行即时性的动态修正,以使交换双方在交互中实现价值增值的营销理念与方法。 整合营销就是为了建立、维护和传播品牌,以及加强客户关系,而对品牌进行计划、实施和监督的一系列营销工作。整合就是把各个独立地营销综合成一个整体,以产生协同效应。这些独立的营销工作包括广告、直接营销、销售促进、人员推销、包装、事件、赞助和客户服务等。 整合营销理论主张重视消费者导向,其精髓是由消费者定位产品: (1) 不要卖你所能制造的产品而是卖那些顾客想购买的产品,真正重视消费者;(2) 暂不考虑定价策略,而去了解消费者要满足其需要与欲求所须付出的成本; (3) 暂不考虑通路策略应当思考如何给消费者方便以购得商品; (4) 暂不考虑怎样促销,而应当考虑怎样沟通。与传统营销4P 相比,整合营销传播理论的核心是4C:即相应于“产品”,要求关注客户的需求和欲望,提供能满足客户需求和欲望的产品;相应于“价格”,要求关注客户为了满足自己需求和欲望所可能的支付成本;相应于“渠道”,要求考虑客户购买的便利性: 相应于“促销”,要求注重和客户的沟通。目前,整合营销传播理论已在国内营销界引起了一股“研究热”和“应用热”,对提高应用企业的竞争力和核心能力,保证企业的可持续发展发挥着巨大作用。运用整合营销的原则是为了控制消费者的心理转变过程,目标是使消费者对公司产品产生信任的心里感觉而购买公司的产品。这种营销有效地克服了制造商和经销商各行其是,各自为战的弊端。因此,认真了解客户的需求和欲望并在设计、制造、销售、服务的全过程中加以满足,为客户量身定做全过程的服务,这是整合营销的关键一步。对最终服务客户的运营商而言,就需要牵头建立产业价值链。价值链核心是上游为下游服务,以客户需求为整个价值链的努力方向;要开放,所有有能力的都可加入;要合作,为整个市场的持续增长而努力;要共赢,让每一个参与者都能获得与其付出相对应的收益。因此,在每一种新业务推出和技术重大革新前,制造商应向运营商提出初步方案,运营商应主动全面调查潜在目标客户的需求,并建立相应业务模型,准备运营模式,向终端制造商提出要求。业务开发成功后,应组织客户试用,根据试用情况再加以改进。如果每种产品在推出之前都实现市场、终端、渠道特别是客户就绪,那这种产品的前景十分光明。 参考文献: [1]何志毅。 市场营销原理[M] . 机械工业出版社,2006年。 [2]王 方。 市场营销策划[M] . 人民大学出版社,2006年。 [3]奚京云。 浅析营销观念的创新[M] . 经济论坛,200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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