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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万有引力定律的研究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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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万有引力定律的研究论文

美国科学家质疑“万有引力定律”,中国科学家的反映是“基本定律”不容质疑。问题是“引力定律”是否是基本定律?基本定律又是什么涵义?基本定律就一定精确吗? 北京青年报2001年5月18日有一篇名为《万有引力失灵了吗?》的报道(见网站《当代物理——物理论文集》的“国外新闻”栏目),我看了此报道之后,有感而发此篇议论。我认为从表面意义上的角度,美国的科学家与中国的科学家的提法都对。实际上美国与中国的科学家都把引力定律当作了“基本定律”,如果不把它当作“基本定律”,美国科学家也就不质疑它了;既然是确定的“基本定律”,中国科学家当然认为不容质疑了,而要寻找其他的解释。[人的思维有一个缺点,一旦在现象事实方面有与原来理论有冲突(反常)的地方,为了保护原来的理论——也就是被科学哲学称为“范式或科学研究纲领”,就必然要寻找其它的理由来解释。]问题在于引力定律是不是基本定律,如果不是,那我们为什么把它当作基本定律来运用。基本定律就是理论体系的“公理”定律,是思考的出发点,是逻辑的原始出发点——原始大前提,不是由其他定律推导出来的定律。而我认为引力定律不是基本定律,理由有二:其一,牛顿力学理论体系的基本定律是其三定律。而其三定律没有包含“重力”方面的内容,作为“重力”方面内容的补充,不得不把引力定律当作基本定律来运用了。实际上,引力定律是牛顿三定律的(概念上的)“导出”定律,因为由于自由落体是加速运动,从其第一第二定律为出发点(牛顿力学理论真正的“范式或科学研究纲领”。一定要注意,牛顿第二定律是其第一定律的数学表达式。),从而认为自由落体运动的原因也是由于外力造成的,于是,就“发现”了万有引力。所以,引力定律不是基本定律。 其二,仅从引力定律公式产生的过程角度来看,在牛顿时代以前及同时代,其他许多人已经得出了“太阳系”(仅仅在此范围)行星公转的向心加速度依距离太阳平方反比分布规律(真正的经验公式,不是基本定律)。由于牛顿发现了地面上的重力(重力加速度)与“太阳系”中的卫星及行星公转的“向心力”(还是牛顿三定律的“范式”)是同一性质(是伟大的发现),(然而把此同一性质当作同一种“力”——错误的转化开始了。)再下一步,又依重力大小还与表现重力的物体(地面上的)的质量有关系,同时又把“平方反比律”人为“加”上了质量(中心质量,实际上是太阳的质量。),引力定律产生了。然后,问题又转化了,抛开了“中心质量”与地面上的“质量”的区别后,引力开始“万有”了。于是,在我吃饭的时候,我饭桌上的“烧鸡”与我也就有了“引力”(可不是因为我饿了,烧鸡对我有吸引力的“力”)。引力定律中的“平方反比律”本来是“宇宙”(太阳系)中的现象范围,就无形地被人为地扩大到了“一切”的范围,这是人的思维的错误。仅从此角度,就说明了“引力定律”仍是经验公式,不是基本定律。把一定范围的经验规律人为地无限扩大,有时可以产生“伟大”的发现,但是,同时又是风险极大的“发现”,非常容易造成极大的认识错误。这也就是科学哲学家波普尔“证伪主义”能够可以成立且有“用武”的地方。因为,我们人的思维的归纳(经验)语言(不仅仅是语言,也是认识。)一般都用“所有格”。 美国科学家说在宇宙尺度水平上,牛顿的“万有引力定律”就不再有效,也就是说“万有引力定律”存在局限性,只在一定条件下成立。实际上是说反了,“万有引力定律”恰恰是在宇宙尺度(太阳系尺度)上有效。在我们与我们饭桌上的“烧鸡”之间,恰恰没有一点“效”。有效不等于精确,因为“引力定律”是经验公式。引力定律仅在“九大行星”范围内“精确”(也不是绝对的),因为“平方反比律”就是由此得出的。在“冥王星”轨道之外,或在“水星”轨道之内,就不一定绝对按平方反比律。所以,“先驱者11”、“伽利略”以及“尤利西斯”等探测器偏离按照“万有引力定律”计算的轨道,是很正常的。如果把此“偏离”现象当作另外的什么莫名其妙的“力”在起作用,则是不正常的,这是我们思维的“不正常”。经验公式不一定精确,是不是理论的基本定律就一定精确了?这要从什么角度来看了。基本定律是“人为”规定的,当然在理论内部是精确的了。但是,基本定律如果要运用到实践中去,一般的来说,必须经过“经验命题”这个中间环节,才能与现象世界建立“联系”,所以,同样不会是“精确”的。牛顿惯性定律是基本定律,产生它的“经验命题”是“同一质量同一初速度的物体阻力大则运动的距离短,阻力小则运动的距离长。”所以,我们把牛顿惯性定律运用到实践中去,就得通过此“经验命题”来与现象层次建立联系。因为我们不可能看到“物体在没有外力的作用下,永远地做匀速直线运动”。 说一千道一万,产生这些纠缠不清的问题的根源,还是由于牛顿力学体系本身的缺陷所造成的。在没有重力场的前提下,牛顿力学体系(牛顿第一第二定律;注:牛顿第三定律是力学体系定律,不受有没有重力场条件的限制。)才成立。在重力场的前提下,牛顿力学体系不成立。引力是对“重力”本质的错误认识。爱因斯坦认识到了“重力”的本质,但是又在“空间”的方面走了弯路,“就像他的光线在引力场中走弯路一样”,把物体本身的“惯性与重性”同一的认识,转化为抛开物体的“参考系变换”的问题了。我们必须把没有重力场空间与有重力场空间作为认识的前提,才可以捋清我们的思维。而有重力场空间的参考系是确定的,因为在重力场的中心都有一个“特殊质量(可不是什么引力质量)的”天体,这个“天体”就是确定的参考系。如果没有此前提的认识,我们的思维永远是在“逻辑循环”的怪圈中打转。比如:没有“特殊物体”(整体天体)与一般物体区别的认识,就会产生引力场是由于其中心“质量”,质量又是产生引力场的根源,于是,质量又是产生“引力”的根源,引力还是“力作用”,而“场”的存在又没有意义了。目前在此方面的许多争论与探讨的问题,都是毫无意义的,是在引导一些人消耗一生的精力或消耗许许多多人的精力。相对论把人们“相对”得晕头转向。当我们问一位幼儿园里的儿童,你数一数屋子里有多少人时,这个儿童就说有六个,实际上是七个,你就会笑话他,因为他没有把自己算进去。然而,我们在“相对论”的问题上,是在犯同样的错误。狭义相对论的光速不变(与光源的运动无关)的假设本身就是意味着有绝对参考系背景,否则,光速本身又是怎么判定的呢。当你在描述“相对”的时候,你别忘了你自己本身就是参考系,你自己本身就是一个物体。在这方面,可不像判断那位儿童的错误那么简单了,因为我们每个人在看别人的描述时,自己又不是“旁观者”了,也身临其境了。不要为没有绝对参考系而发愁,因为我们在客观世界里总可以找到我们需要的参考系。 我们为什么把“万有引力定律”当作了基本定律,就是因为牛顿力学体系(三定律)没有对“重力”有正确的认识,不得不把“引力定律”硬塞进来充数,自欺欺人地当作基本定律。我们目前缺乏的正是对牛顿力学与“重力”的统一的认识,否则,今天就没有那么多的人在书上及在因特网上看到那么多的人在讨论“引力与空间”的问题了。牛顿呀牛顿,你有了伟大的发现,为人类做出了巨大的贡献,同时你的“引力”又给你身后的多少人带来了多少的麻烦,到如今已经三百年了,为你的“引力”怎样变为直接作用消耗了多少人的精力,至今还有人在探讨“引力的屏蔽”(把引力当作独立存在的“东西”了)问题,真是罪过。自由落体的下落原因本不是由于外力作用的结果,也不是力作用的结果,难道“作用”就一定是“力”吗!在这个世界上,难道没有“力”,就没有自己运动的东西了吗。脱氧核糖核酸不是自己在复制自己吗!我们人类对世界的认识主要是由于我们是在改造世界的过程中来认识世界的,于是,就把我们人类对世界的作用也客观化了,当作了客观世界的作用了。“力”来源于我们人类肢体对世界的作用,于是,就把“肢体”的作用外化了。我们今天的人类已经在改变着我们对客观世界认识的角度,我们已经把我们人类自身当作了客观世界的一分子。那我们在“引力”的问题上为什么还以“自我”为中心呢。

万有引力定律(law of gravitation)是物体间相互作用的一条定律,1687年为牛顿所发现。任何物体之间都有相互吸引力,这个力的大小与各个物体的质量成正比例,而与它们之间的距离的平方成反比。 如果用m1、m2表示两个物体的质量,r表示它们间的距离,则物体间相互吸引力为F=(Gm1m2)/r2,G称为万有引力常数。万有引力定律是牛顿在1687年出版的《自然哲学的数学原理》一书中首先提出的。 详细资料:

阿基米德说过:“给我一个支点,我可以撬动地球。”那么如果真的给了我们一个杠杆(天平)是否就可以称量地球的质量呢?众所周知,地球是个非常大的球体,并没有可以称量地球的杠杆(天平),那我们又是怎么知道巨大的地球的质量呢? 这一切都要从牛顿提出的万有引力来说了。古人在惊叹星空的玄妙的同时,已经开始试图破译日月星辰的奥秘,从托勒密提出地心说开始,再到后来的哥白尼的日心说的提出,以及天才观测家第谷的观测数据,开普勒继承师傅的遗志提出了开普勒三大定律,人类探究之路从未停止。人们也陷入了更深的思考,到底是什么原因使行星围绕太阳运动?伽利略、开普勒、笛卡尔、胡克等一大批的科学家都提出过自己的解释,但关于运动和力的清晰概念是牛顿建立的,他们当时并没有这些清晰的概念,因此无法进行深入研究。直到牛顿的出现,在前人研究的基础上,提出了三大定律,并对行星和太阳之间的引力进行了研究。这里面还有个小故事,大家都应该听说过牛顿之所以发现万有引力定律是偶然的一次被苹果砸了(但现在也无从探究)。不管怎样牛顿最终还是提出了万有引力定律,唯一遗憾的是,牛顿并没有把要有引力常量给测定出来,此时的要有引力定律并未被人所接受和作用。 直到100多年之后英国物理学家卡文迪许通过扭称实验比较准确的得出了G的大小,成了万有引力定律正确性的最早证据,也正因为如此要有引力定律正式登上了的舞台,得到了较为广泛的应用。 其中之一利用要有引力来计算天体的质量和密度,在不考虑天体的自转的影响,地球上质量为m的物体所受的重力等于天体对物体的引力,将质量消除就可以得到天体的质量了。其二利用要有引力定律计算绕中心天体做圆周运动的运动规律。 除此外,有两个青年——英国的亚当斯和法国的勒威耶在互不知晓的情况下分别进行了整整两年的工作。1845年亚当斯先算出结果,但格林尼治天文台却把他的论文束之高阁。1846年9月18日,勒威耶把结果寄到了柏林,却受到了重视,柏林天文台的伽勒于第二晚进行了搜索,并在离勒威耶预报的不远处的地方发现了这颗行星,也就是海王星,所以海王星也被称为“笔尖下的行星”。之后再次通过计算预言冥王星的存在,可惜的是冥王星爱你没有成为第九大行星。 科学的 探索 脚步从未停止,而牛顿的万有引力定律在 探索 的道路上扮演着重要的角色,万有引力定律非凡的成就在至今科学技术,航空航天仍然提供了重要的理论依据。 今天的课堂随记到此为止,欢迎各位互相探讨学习。

高中物理研究物体的平抛运动

引力定律论文答辩ppt

首先是封面页

要点:

1、论文题目清晰明了,字号最好最大,能够一目了然。

2、需要标注好答辩人和导师姓名。

3、适当添加学校元素,丰富画面。

其次,目录页需要清晰明了,一般需要包括课题背景、课题现状、研究过程、研究结果和解决方法和致谢内容,可根据自身论文情况做调整。

再次,每个部分的内容需要简洁明了,能够一语中的,最好是能够列要点,而不应有太多冗长的大片文字。在讲解研究思路时可以适当地添加逻辑线,图文并茂。在展示实验结果,也需要表格、重要数据的展示辅之以必要的文字说明。

最后,尾页要致谢,感谢导师们的聆听。

简述:1.封面和目录,需要包含学生姓名、学号、班级、指导老师、调研课题,目录需要将论文的重点罗列出来; 2.调研开展的过程,是论文的核心,在ppt中我们可将这部分内容以图文的方式呈现; 3.调研的结论和不足,写出存在的不足便于我们下次修改和完善。正文:毕业前同学们都需要完成论文有关的一系列事情,不仅只有论文的撰写,也包含论文答辩,论文答辩是在论文撰写完成的基础上进行的,如果论文的撰写都没有完成,自然不会有论文答辩。

研究生论文答辩1.封面和目录论文答辩ppt最简单也是最重要的就是封面和目录,这里的封面需要包含学生姓名、学号、班级、指导老师、调研课题,方便老师知道答辩人的基本信息和调研的课题,后续提问更有针对性,当然了,目录也是必不可少的一部分,这里的目录只要将论文中的重点罗列出来,并不是论文中的所有内容都要包括,因为论文答辩存在时间限制,我们要用最短的时间完成最全面的叙述。

2.调研的目的和意义论文答辩ppt要在开始讲述出调研的目的和意义,这是论文开展最重要的内容,如果没有明确的目的和意义,论文的价值即为零,我们也没有开展的必要,所以论文答辩ppt中要出现调研的目的和意义,这部分内容需要问答老师知道,我们要用自己的话语讲给老师,不要长篇的文字出现在ppt中。3.调研开展的过程调研开展的过程不仅是论文的重点,也是答辩ppt的重点,这是老师最想看到的内容,也是我们论文的核心内容,在论文答辩时我们要将这部分内容简化,不能以大篇幅的文字出现,采用图文结合的方式呈现,这样给人的感觉更干净利索,也不会产生疲倦感,在讲述是尽可能的用自己的语言表达,不要照本宣科的朗读ppt,这是论文答辩最忌讳的一点。4.调研的结论和不足调研的结论和不足是论文的收尾部分,客观的总结调研过程,不要太过于完美,将调研存在的不足展示给答辩老师,这样才能突显出论文写作的认真,将不足写出也可便于下次修改、完善,是非常有必要的存在。同学们按照上述内容制作答辩ppt,并在答辩前熟悉论文内容,相信同学们肯定可以通过这最后一道关卡,关于硕士论文答辩ppt包括哪些内容的回答就到这里,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PPT的安排第一页:论文题目,作者,指导老师等第二页:摘要,即你的论文的中心思想第三页:目录,表示你论文的思路、框架结构然后,逐项论述。中间可穿插系统演示。如果以上觉得麻烦,推荐你找哪种专门帮忙代做的人,我以前有找过优易做这个团队帮忙,播出来的效果还可以吧!注意事项1.需要概括性的总结你的论文结构,脉络要清晰,条理性强。2.PPT页数。20分钟的答辩时间,30页内容足够,主要是你的讲解,PPT是辅助性的。3.幻灯片的内容和基调。背景适合用深色调的,例如深蓝色、蓝色。字体用白色或黄色的黑体字,显得很庄重。也可以用宋体字加粗的字型。无论用哪种颜色,一定要使字体和背景成明显反差。不要用PPT的自带模板,要自己做,简单没关系,纯色也可以。拒绝花哨和轻浮!PPT上字要大,一张PPT上,字不要太多,行距别太密,小字会看不清,最终结果是没人听你的介绍。图的效果好于表,表的效果好于文字。最忌讳满屏幕的都是长篇大段的文字。的确需要文字的地方,要将文字内容高度概括,简洁明了。能引用图或表的地方尽量引用图、表。4.要熟悉自己的论文,应预先演练过。用一个流畅的演示来打动评委是聪明的。5.最后记得要真诚地感谢学校和老师,煽情点没关系,别假就好。

论文答辩时PPT的基本要求

毕毕业论文答辩是一种重要的组织形式,编制、规划、鉴定的比较正式的评审论文。为了做好毕业答辩工作,在举行答辩前,学校、答辩委员会、答辩(论文作者写作)三方应充分准备。那么在论文答辩时PPT的基本要求又有哪些呢?下面就详细介绍论文答辩时PPT的一些基本要求。

简单来说,写论文答辩PPT的主要目的是对你写的论文的一个总结,类似于中心思想,让答辩你的人知道你为什么写这篇论文,用什么方法写的,写的什么内容,得出什么结论,有什么意义等。

1、首先,PPT封面应该有:毕设题目、答辩人、指导教师以及答辩日期;

2、其次,需要有一个目录页来清楚的阐述本次答辩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3、接下来,就到了答辩的主要内容了,第一块应该介绍课题的研究背景与意义;

4、之后,是对于研究内容的理论基础做一个介绍,这一部分简略清晰即可;

5、重点是自己的研究内容,这一部分最好可以让不太了解相关方面的老师们也能听出个大概,知道到底都做出了哪些工作,研究成果有哪些,研究成果究竟怎么样;

6、最后,是对工作的一个总结和展望。

7、结束要感谢一下各位老师的指导与支持。

最后,说一下答辩时应注意的事项:

1.克服紧张、不安、焦躁的情绪,保持自信。

2.注意自身修养,有礼有节。无论是听答辩教师提出问题,还是回答问题都要做到礼貌应对。

3.听明白题意,抓住问题的主旨,弄清答辩教师出题的'目的和意图,充分理解问题的根本所在,再作答,以免答非所问的现象。

4.若对某一个问题确实没有搞清楚,要谦虚向教师请教。尽量争取教师的提示,巧妙应对。用积极的态度面对遇到的困难,努力思考做答,不应自暴自弃。

5.答辩时语速要快慢适中,不能过快或过慢。过快会让答辩小组成员难以听清楚,过慢会让答辩教师感觉答辩人对这个问题不熟悉。

6.对没有把握的观点和看法,不要在答辩中提及。

7.不论是自述,还是回答问题,都要注意掌握分寸。强调重点,略述枝节;研究深入的地方多讲,研究不够深入的地方最好避开不讲或少讲。

8.通常提问会依据先浅后深、先易后难的顺序。

9.答辩人的答题时间一般会限制在一定的时间内,除非答辩教师特别强调要求展开论述,都不必要展开过细。直接回答主要内容和中心思想,去掉旁枝细节,简单干脆,切中要害。

以上就是在论文答辩时PPT的一些基本要求介绍,希望帮助广大毕业生,给自己的大学生涯划上圆满的句号。

有关大学生自律能力的研究论文

其实到了大学,不像初高中一样受条条框框约束,更多的是要学会自学。第一,一日之计在于晨,对我而言,备研期间效率最高的就是上午。早起对于很多学生都是大困难,哪怕早起背几个单词,几个公式,在考试期间也不至于紧急抱大腿。第二,不要逃课,这是对于老师基本的尊重,也是作为学生最基本的要求。第三,绝对不要拖延,尤其是截止时间还早的情况下,在大学会被很多事情所打扰,比如社团活动或是团建或是班会,在自己能力所及的情况下尽早完成,熬夜对身体真的不好!(来自景观专业毕业生的劝告)

对大学生进行廉洁 教育 ,使大学生在校期间逐步形成积极健康的道德情感和正确向上的价值取向,能够为他们认识社会、参与社会、适应社会打下良好的基础。下面是我给大家推荐的浅析大学生廉洁教育的论文,希望大家喜欢!

浅析大学生廉洁教育的论文篇一

《浅析大学生廉洁意识的培育》

【摘要】本篇 文章 针对大学生的廉洁意识培育一题展开了较为深入的研究,同时结合当代大学生的廉洁意识现状与笔者的自身 经验 总结 出了几点可行性较高的应对 措施 ,其中包括深入开展高校廉洁理论的教育工作,帮助当代大学生正确认识腐败问题、加大对高校廉洁 文化 的建设力度,营造出良好的校园廉洁氛围以及多样配合,逐步引导当代大学生在参加 社会实践 活动时强化自身的廉洁意识等等,以期能够对我国大学生廉洁教育水平的提高带来一些具有参考性的意见。

【关键词】大学生 廉洁意识 教育 方法

一、前言

大学生不仅是促进中国共产党事业蓬勃发展的中坚力量,同时也是国家领导人员与各级干部未来的生长源头。在信息时代中,当代大学生的思想道德与自律能力都会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发展和进步带来直接性的影响,更加关乎到我国未来的命运。基于此,全面落实对当代大学生的廉政教育,为的不仅是将他们培养成为崇廉、倡廉的优秀人才,更加主要的目的是通过对他们的教育和培养让我大众化民族的优秀传统美德可以更为久远的传承与发扬下去,有效促进“以廉为荣、以贪为耻”良好社会风气的快速形成。

二、我国当代大学生廉洁意识的现状

由于高校阶段中的大学生们正处于人生最为重要的转型期,尚未正式接触社会的他们还没有形成正确且成熟的人生观与价值观,所以在遇到问题时会比较容易出现情绪波动的现象。如今,我国绝大多数的大学生都具备着十分正面且积极的主流思想,但是在廉洁意识的表现上仍然存在着一些认识不清醒的情况,具体表现为如下的几个方面:

首先,对腐败事件的认识不够透彻。很多大学生在十分观念的表现上还显得非常稚嫩,由于受到一些错误观念的引导和影响,从而对那些存在于社会当中的腐败现象表现出了视而不见或是被动认可的态度,甚至还会在心中暗下决定“也要成为那样的人”;其次,过于盲目的崇拜权利。在很多大学生的心目中,认为自己如果想要顺利的入党或当上学生干部就必须要通过“走后门”与“托关系”,觉得只要找到了正确的门路就不用再将精力放在知识学习上,并且在遭遇比赛失利或是竞争落榜的情况时会自动去怪罪于那些不切实际的客观因素;再次,自律意识非常匮乏。当代大学生经常会因为一点小事就会出现逃课、抄袭以及扰乱课堂秩序的行为,从而在无形当中为自己的错误找到很多荒.唐的借口,并且堂而皇之的去怪罪于自己的老师或是家长。

新加坡的前李光耀曾经针对中国的未来发展做出了如下的总结:中国的富强与进步需要建立在打破如下三点附加条件的基础之上:中国的年轻人缺少信仰;中国的年轻人缺乏责任感;中国的年轻人无法真正了解和实现廉政。由此可见,廉洁意识对于当代大学生来说是非常重要的一项硬性条件,高校教育者必须要将廉洁意识的教育工作落到实处,坚决将大学生头脑当中存在的那些错误的思想观念肃清出去。

三、培养大学生廉洁意识的相关措施

(一)深入开展高校廉洁理论的教育工作,帮助当代大学生正确认识腐败问题

高校管理者要加大对学生学习马克思主义的监督力度,帮助学生更为全面且深入的掌握有关于马克思主义以及反腐倡廉的基本观点。通过在日常的学习过程中加入廉洁建设内容的方式来教会学生怎样正确对待腐败现象,让他们全面认识到反腐倡廉工作所具备的长期性、复杂性以及艰巨性的特点。近年来,伴随着国家、社会以及人民的共同努力,反腐倡廉工作已经开始初见成效,教育者应当将一些典型的反复成功案例引入到课堂当中,让大学生们看到的党组织的廉洁与创新,为他们倡廉意识的培养积累更多的信心。

另外,高校教育者还要逐渐引导学生去全面了解中国共产党与国家政府针对廉洁建设所制定出来的方针政策,其中包括《教育部关于在大中小学全面开展廉洁教育的意见》以及《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等等,通过系统且深入化的学习来充分认识到反腐倡廉工作所具有的现实意义与价值。

(二)加大对高校廉洁文化的建设力度,营造出良好的院校廉洁氛围

高校的教育职责就是为是社会培养出更多优秀的建设型人才,让这些受到高等教育的大学生们不仅拥有丰富的文化知识以及高水平的专业技能,同时还要拥有健康的人生观念和高尚的道德修养。爱因斯坦曾说过:“良好的性格和坚强的意志比智慧的学识更重要,道德因素的重要性甚至能影响一个人才智的发挥”。高校领导者要在日后的管理与教育工作中全面贯彻“育人为本,德育为先”的培养原则,结合当代大学生的性格特点来增强对校园廉洁文化的建设力度。一方面要将廉洁教育内容正式引入到高校的常规教学中,另一方面则需要经常性的开展一些与廉洁教育有关的校园文化活动,让大学生可以主动的加入到培养廉洁意识的学习课堂中

(三)多样配合,逐步引导当代大学生在参加社会实践活动时强化自身的廉洁意识

高校的管理者要尽可能的丰富廉洁教育的载体形式,通过开设文化活动的方式来调动起大学生的参与积极性与学习欲望。各个班级的教育者还要选拔出一些优秀学生来负责校报、校内网、校园广播站、校园宣传橱窗等方面的廉洁内容更新,通过造大宣传声势的方式来全面增强廉洁意识教育的实际效果。其次,校方领导还要投入更多的人力与物力资源来建设校园内的文化景观,在校内的教学楼、办公室、图书馆、体育馆以及校史馆等场所中张贴与廉政反腐有关的 名言 警句,并通过校园内的雕塑景观以及主题墙等来向大学生潜移默化的传递有关于廉洁教育的主旨与精髓,让他们可以随时随地的感受到来自于廉洁思想教育气息的熏陶;最后,高校的教育者还要加强对大学生理论社团工作内容的监督与指导力度,校领导要选拔一些比较受到学生喜爱的优秀教师来轮流担任理论讲师,让他们经常性的深入到学生身边来了解他们在完成自我教育和自我管理过程中所遇到的困难与问题,并在各个班级中挑选出一些廉洁意识较强的学生来“现身说法”,通过举办讨论会、座谈会以及网络交流会等方式来丰富廉洁意识的教育形式。

【参考文献】

[1]肖凌云.新形势下深入推进大学生廉洁教育的经验与探索[J].思想教育研究,2011(8):86-89.

[2]张峰.大学生廉洁教育体系的构建[J].山西师大学报(社会科学版),2014(9):185-187.

[3]刘江伟.大学生廉洁教育的现状及其对策探究[J].福建教育学院学报,2014(4):15-19.

浅析大学生廉洁教育的论文篇二

《大学生廉洁教育的原则浅析》

摘 要:对大学生进行廉洁教育,使大学生在校期间逐步形成积极健康的道德情感和正确向上的价值取向,能够为他们认识社会、参与社会、适应社会打下良好的基础。需要注意的是,高校进行大学生廉洁教育也需要遵循一定的原则: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教育与自我教育相结合、显性教育与隐性教育相结合、全面推进与重点突破相结合。

关键词:大学生;廉洁教育;原则

中图分类号:G6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5312(2014)26-0248-01

一、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原则

理论教育是指系统的传播教育,而实践教育则是受教育者亲身的参与体验教学的一种教育方式。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是我国马克思主义教育思想的一个重要原则。1958年,毛泽东同志就明确提出了教育必须同生产劳动相结合的教育方针。主席也强调:“我们的学习应该是全面的、系统的、富有探索精神的。学习有理论知识的学习,也有实践知识的学习。”

坚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原则,是由大学生廉洁教育的内容和存在的问题所决定的。大学生树立正确的政治信念、政治立场、廉政观点、廉洁价值观等,这些都属于高层次的理性认识,因此在这一过程中必须将马克思主义理论教育与广泛、深入的社会实践相结合,大学生良好的廉政品质和廉洁技能的获得尤其离不开实践教育。

二、教育与自我教育相结合的原则

教育是指传统意义上教育者为了达到一定的目的而对受教育者施加的外部影响。自我教育是指受教育者对自身或受教育者之间相互实施的教育。教育与自我教育相结合原则的实质,是把教育者的主导作用和受教育者的主动作用结合起来,重点是在教育者的指导下抓好受教育者的自我教育。

事实上,大学生自我教育的能力是很强的。他们已具备了一定的的科学文化知识,思想道德水平也达到了一定高度,分析判断水平有所提高,自我控制和调节能力得到增强,自我认识更具主动性。我们还应该注意到,大学生廉洁教育不同于一般的文化素质教育,它培养的是大学生坚定的政治信念、良好的政治品质以及正确的廉洁价值观,提高的是大学生的政治理论素养、政治敏感性和政治行为鉴别力,这就更加需要强化自我教育的作用。

坚持教育与自我教育相结合的原则,重视自我教育的作用,有利于激发大学生的内在动因,调动智力因素和非智力因素共同发挥作用;有利于促进教育者与受教育者的双向交流,使教育充满活力;有利于大学生心智的成熟与发展,使其能够更好地解决自我矛盾。

三、显性教育与隐性教育相结合的原则

显性教育是指由专门的组织、机构或个人有目的、有计划地组织进行的各种公开的、直接的思想政治教育活动。主要包括政治理论和形势政策教育、党团组织的学习教育和直接的社会政治实践活动等。隐性教育是指通过各种 渠道 和载体对受教育者进行的间接的教育活动,主要包括社会政治文化环境、校园文化环境和家庭环境等影响。

在大学生廉洁教育过程中,显性教育的作用是巨大的,因此在各种教育方法中一直处于主导地位。但是隐性教育的作用同样不可忽视,开展大学生廉洁教育,相对已成体系并积累了丰富经验的高校其他教育活动,更需要环境的衬托和协助。因此,高校要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总体部署,建立健全高校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遏止腐败现象在校园的滋生和蔓延,建设清正廉洁、公平正义、和谐有序的育人环境,以增强大学生对廉洁教育的可信性。

四、全面推进与重点突破相结合的原则

开展大学生廉洁教育是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既不能用廉洁教育取代所有的德育工作,也不可认为德育教育就是廉洁教育,而是要将廉洁教育融入各种教育介体和环节之中,渗透于德育、智育、体育、美育和学生的日常生活之中。要将大学生廉洁教育渗透于高校各科教学内容和教学过程中,渗透到学生头脑中;要将大学生廉洁教育渗透于丰富多彩的教育实践活动中,使大学生廉洁教育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学生;要将大学生廉洁教育渗透于学生日常管理之中,使廉洁教育对学生的日常生活产生应有的约束作用,提高廉洁教育的实效性。

从另一角度来说,进行大学生廉洁教育的阵地也是多种多样的,学校教育、社会教育和 家庭教育 三者构成了对大学生进行廉洁教育的整体。首先,学校教育通过有目的、有计划、有组织的系统影响,成为大学生廉洁教育的主要力量和主要渠道。其次,社会是个大课堂,全社会都要齐抓共管,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为大学生的廉洁教育打下良好的基础。再次,家庭教育对大学生的廉洁素质有着早期的定型作用,而且家庭 对子 女的影响是终身性的。

参考文献:

[1]魏彤儒,郭孝锋.大学生政治素质教育原则刍议[J].华北电力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3(4):83-86.

[2]戴世勇,张勇.大学生廉洁教育“三进”工作面临的问题与对策[J].廉政文化研究,2013(3):62-68.

[3]张文军.关于高校对大学生进行廉洁教育的思考[J].中国高教研究,2006(4):84-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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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怎样实现自律,我觉得可以多去图书馆。

自律这个话题本就比较严肃,可能许多高中毕业上了大学之后就开始摆烂,完全在大学放飞自我,这是万万不行的。所以要自律,我们最好的去处就是去图书馆学习。

大学的图书馆是个自律的好去处,我们一到那种学习的氛围,如果我们不学习,就会显得格格不入,所以一般到图书馆的人,都是比较自律切且有计划的人。

其次我们去图书馆干什么的呢?我们可以完成这一周老师布置的作业,可以看看自己专业的书籍,又或者准备自己报名的考试,这些我们可以先列好待办事项,到图书馆去一一完成。

所以自律,首先自己要先有目标,有想法,图书馆是个好去处,我们定好目标前往图书馆去实现目标,这样养成习惯之后,自律不就实现了!

自律

自律这个词,相信大家很熟悉。自律就是自己约束自己,在生活中,规则与纪律是不可或缺的。本文是我为大家整理的关于自律议论文作文,欢迎阅读。

关于自律议论文作文一

自律,换而言之,就是严于律己。它是与监督想对立,更强调自我约束和自觉规范的一种意识。自律,就是要在思想,品德,行为上从严要求自己。古人云;君子责己,小人责人。从古至今都把能否严于律己当作衡量一个人道德修养高下的标准。因此,我们应该在任何时候,任何地点,任何时候情况下都做到自律。

要想做到自律,首先要理解监督和自律的关系。监督意指被动地接受来自外界施加于自身的规责和看管。而自律则是主观的,能动的适应。它们均能达到约束行为的目的,自然都是必要的。但想较之下,自律显得更为重要和积极。就作用而言,监督也是为了使人们更好的自律。

要真正做到自律,并不容易,它是自己与自己的约定和承诺。还需要做到很多。

先之,要从自身严格要求。不能正其身,如正人何?现在我们所身处的世界真得很复杂。有无数的新奇和诱惑,如何正确的对待关系到我们的一生。来自网络的纷繁复杂的虚拟,来自现实无花八门的人把戏,我们的确很难应对。所以,自律就非常的重要。保正不做第一次就是一种拒绝,就是一种自我保护。

再之,要经常自省,自察,自我批评和自我约束。德过哲学家海涅说,反省是一面镜子,它能够将我们的错误清清楚楚地照出来,使我们有机会改正。一个人的愚笨不在他的无知,而在他不知自己的无知。一个学会审视自己的人才有可能认清自己,摆正自己的位置,才能有自知之明。我们要时时刻刻提醒砸己,什么可为,什么不可为,什么坚决不为。我们要问自己,你在做什么,你该做什么,对你最重要的是什么?我们所做的一切的前提是没有妨碍到别人,而不是只为了自身。

次之,不怕丑,不怕痛,不护短,有过必改,有错必究。一个多么高尚的人,也不免会犯错误,而勇于改正会让他更加高尚。斯威夫特说,公开认过有益于灵魂。是的,一个人不羞于承认自己犯了过错,说明他变得更加豁达。中国自古就有谚语:闻过则喜,知过不讳,改过不惮。勇于认错不但是自律的态度,更是做人的气度!

作为学生,我们更应该学会自律,学会做更好的自己,只有自律,我们才可以自尊自爱,只有自律,我们才可以自省自知,只有自律,我们才可以自立自强!

关于自律议论文作文二

有这样一则寓言:一天,风筝和线手牵手在天空中飞翔,过了一会儿,风筝不耐烦的对线说:“老兄,请放开我,不要限制我自由活动的空间。”线劝道说:“老弟,不行啊!我的责任就要限制你。否则,你就会失去飞翔的自由。”,风筝不听劝告,拼命的摆脱线的束缚,然而就在它将线挣断后不久,便一头栽进了无底的深渊。

风筝的不幸,是对自由的真正意义不了解,而自律对于自由有着紧密的关系。真正的自由是怎么样的呢。让我来说一说吧!

真正的自由都要受到一定的约束和限制,没有任何限制,不约束的自由是不存在的,这是自律中的一个重要的知识。所以,自律,能使人获得行动的自由。

学会自律,对人们有很大的好处,它使人自知,能使人学会战胜自己,能使人养成良好行为习惯,能使人获得行动的自由,能使人高尚起来等。

既然自律对我们有这么多的益处,我们不是应该为自己增强自律能力吗?对于增强自律能力这方面,我有些小见解。

针对自己的实际情况,选择相关的名言警句作为自己的座右铭,用以勉励自己,使自己有一个榜样,来提醒自己,警惕自己。一旦有了自己的座右铭,就要认真的用来提导自己的思想和行为,真正地去实行,要说到做到。

古人提导:吾日三醒吾身。这是要求人们要经常地自我回顾、检查,对自己的思想、心理和行为表现进行总结,肯定自己优点、长处,找出缺点、不足,明确前进目标,所以,我们也要吾日三醒吾身呀!

自律表现在懂得自爱、勇于自省,善于自控。一个人在没有人在场和监督下是最难严格要求自己的,做到自律,必须要做到善于自控,这是自律中最难做到的事。

养成自律习惯,提高自律能力,加强品质修养,归根到底,在于有理想,一个人有了高尚,远大的理想,就会把自己同祖国和民族的命运紧密联系在一起,为之奋斗。

关于自律议论文作文三

自律是一种克制,是一种反省;它更是一种风度,一份超越。会自律的人,一定会进步,会自律的人就会驶向成功的彼岸。

人生是舟,自律是水,以水推舟,方能扬帆万里,驶向自己人生价值的彼岸。

富兰克林用他的小黑点牢记住了各种做人处事的道理,他每日不忘反省,随时也不忘自律,他将缺点视为敌人并去积极克服它,他随时随地都在思考,自己的言行是否得体,这种做法是否礼貌,于是,他便很能克制和约束自己了,并且在自律的同时他还养成了很好的习惯,那就是无论在做什么之前总会顾及后果不会盲目。自律使他成熟,自律也使他自己更加完善。自律如一个茧,让他在里面慢慢修炼,最后羽化成蝶。自律也是他备受人敬佩,自律使他稳重,大方,行为得体,自律是一列强劲的列车,让他极速进步,直达成功。

人生是树,自律是土,树滋长于土,方能枝繁叶茂,结出人生的果实。

周恩来自制纸镜子,让自己每日记住行必端,言必正,颜色宜和宜静宜庄。周对自己的高要求使人望尘莫及而周这种自律的精神则是更加令人敬佩,自律就如一面镜子,时刻让自己清醒,时刻让自己注意自己的行为,它反映出自己的不足并配合改正,它有如土壤一般,滋养自己,使人生这棵大树枝繁叶茂,也是自己迅速进步,直奔成功的终点。

人生是茶,自律是沸水,茶用沸水冲泡,方能芳香四溢,凸显人格的高洁。

《简爱》作者夏洛蒂的弟弟布朗威尔因为无法克制自己,经不起花花世界的诱惑,一度荒废学业,他的失败是因为不会自律,自律是一种对欲望的控制,是对诱惑的拒绝,自律是一种理智而冷静的思考,多一些这种思考便会使自己更明确目标,让自己展现出全部的价值,让自己少走许多弯路,使自己能更快进步。

自律是金光灿烂的马缰,它让人受到理智的束缚,不偏离轨道。

自律是一把心灵的扫帚,它让人深知不足并扫除精神污秽。

自律是一个大头钉,它让你的生命之纸时刻坚守自己的本真。

自律是一种改造,是最严厉的自我提纯,人格的冶炼。它如同兴奋剂一般使你勇往直前,不受一切阻拦,它使你飞速进步,不浪费一点时间。

让我们铭记于心吧——就如塞尼卡所说的:“能自律的人,就是最强有力的人。”

关于自律议论文作文四

自律是一种克制,是一种反省;它更是一种风度,一份超越。会自律的人,一定会进步,会自律的人就会驶向成功的彼岸。

人生是舟,自律是水,以水推舟,方能扬帆万里,驶向自己人生价值的彼岸。

富兰克林用他的小黑点牢记住了各种做人处事的道理,他每日不忘反省,随时也不忘自律,他将缺点视为敌人并去积极克服它,他随时随地都在思考,自己的言行是否得体,这种做法是否礼貌,于是,他便很能克制和约束自己了,并且在自律的同时他还养成了很好的习惯,那就是无论在做什么之前总会顾及后果不会盲目。自律使他成熟,自律也使他自己更加完善。自律如一个茧,让他在里面慢慢修炼,最后羽化成蝶。自律也是他备受人敬佩,自律使他稳重,大方,行为得体,自律是一列强劲的列车,让他极速进步,直达成功。

人生是树,自律是土,树滋长于土,方能枝繁叶茂,结出人生的果实。

周恩来自制纸镜子,让自己每日记住行必端,言必正,颜色宜和宜静宜庄。周对自己的高要求使人望尘莫及而周这种自律的精神则是更加令人敬佩,自律就如一面镜子,时刻让自己清醒,时刻让自己注意自己的行为,它反映出自己的不足并配合改正,它有如土壤一般,滋养自己,使人生这棵大树枝繁叶茂,也是自己迅速进步,直奔成功的终点。

人生是茶,自律是沸水,茶用沸水冲泡,方能芳香四溢,凸显人格的高洁。

《简爱》作者夏洛蒂的弟弟布朗威尔因为无法克制自己,经不起花花世界的诱惑,一度荒废学业,他的失败是因为不会自律,自律是一种对欲望的控制,是对诱惑的拒绝,自律是一种理智而冷静的思考,多一些这种思考便会使自己更明确目标,让自己展现出全部的价值,让自己少走许多弯路,使自己能更快进步。

自律是金光灿烂的马缰,它让人受到理智的束缚,不偏离轨道。

自律是一把心灵的扫帚,它让人深知不足并扫除精神污秽。

自律是一个大头钉,它让你的生命之纸时刻坚守自己的本真。

自律是一种改造,是最严厉的自我提纯,人格的冶炼。它如同兴奋剂一般使你勇往直前,不受一切阻拦,它使你飞速进步,不浪费一点时间。

让我们铭记于心吧——就如塞尼卡所说的:“能自律的人,就是最强有力的人。”

热力学定律研究报道论文

同志你好: 以下是我总结的材料,请核对后使用 祝愿你工作愉快 工程热力学 热力学是研究热现象中,物质系统在平衡时的性质和建立能量的平衡关系,以及状态发生变化时,系统与外界相互作用的学科。 工程热力学是热力学最先发展的一个分支,它主要研究热能与机械能和其他能量之间相互转换的规律及其应用,是机械工程的重要基础学科之一。 工程热力学的基本任务是:通过对热力系统、热力平衡、热力状态、热力过程、热力循环和工质的分析研究,改进和完善热力发动机、制冷机和热泵的工作循环,提高热能利用率和热功转换效率。 为此,必须以热力学基本定律为依据,探讨各种热力过程的特性;研究气体和液体的热物理性质,以及蒸发和凝结等相变规律;研究溶液特性也是分析某些类型制冷机所必需的。现代工程热力学还包括诸如燃烧等化学反应过程,溶解吸收或解吸等物理化学过程,这就又涉及化学热力学方面的基本知识。 工程热力学是关于热现象的宏观理论,研究的方法是宏观的,它以归纳无数事实所得到的热力学第一定律、热力学第二定律和热力学第三定律作为推理的基础,通过物质的压力 、温度、比容等宏观参数和受热、冷却、膨胀、收缩等整体行为,对宏观现象和热力过程进行研究。 这种方法,把与物质内部结构有关的具体性质,当作宏观真实存在的物性数据予以肯定,不需要对物质的微观结构作任何假设,所以分析推理的结果具有高度的可靠性,而且条理清楚。这是它的独特优点。 古代人类早就学会了取火和用火,不过后来才注意探究热、冷现象的实质。但直到17世纪末,人们还不能正确区分温度和热量这两个基本概念的本质。在当时流行的“热质说”统治下,人们误认为物体的温度高是由于储存的“热质”数量多。1709~1714年华氏温标和1742~1745年摄氏温标的建立,才使测温有了公认的标准。随后又发展了量热技术,为科学地观测热现象提供了测试手段,使热学走上了近代实验科学的道路。 1798年,朗福德观察到用钻头钻炮筒时,消耗机械功的结果使钻头和筒身都升温。1799年,英国人戴维用两块冰相互摩擦致使表面融化,这显然无法由“热质说”得到解释。1842年,迈尔提出了能量守恒理论,认定热是能的一种形式,可与机械能互相转化,并且从空气的定压比热容与定容比热容之差计算出热功当量。 英国物理学家焦耳于1840年建立电热当量的概念,1842年以后用不同方式实测了热功当量。1850年,焦耳的实验结果已使科学界彻底抛弃了“热质说”。公认能量守恒、能的形式可以互换的热力学第一定律为客观的自然规律。能量单位焦耳就是以他的名字命名的。 热力学的形成与当时的生产实践迫切要求寻找合理的大型、高效热机有关。1824年,法国人卡诺提出著名的卡诺定理,指明工作在给定温度范围的热机所能达到的效率极限,这实质上已经建立起热力学第二定律。但受“热质说”的影响,他的证明方法还有错误。1848年,英国工程师开尔文根据卡诺定理制定了热力学温标。1850年和1851年,德国的克劳修斯和开尔文先后提出了热力学第二定律,并在此基础上重新证明了卡诺定理。 1850~1854年,克劳修斯根据卡诺定理提出并发展了熵的概念。热力学第一定律和第二定律的确认,对于两类“永动机”的不可能实现作出了科学的最后结论,正式形成了热现象的宏观理论热力学。同时也形成了“工程热力学”这门技术科学,它成为研究热机工作原理的理论基础,使内燃机、汽轮机、燃气轮机和喷气推进机等相继取得迅速进展。 与此同时,在应用热力学理论研究物质性质的过程中,还发展了热力学的数学理论,找到了反映物质各种性质的相应的热力学函数,研究了物质在相变、化学反应和溶液特性方面所遵循的各种规律 。1906年,德国的能斯脱在观察低温现象和化学反应中发现热定理;1912年,这个定理被修改成热力学第三定律的表述形式。 二十世纪初以来,对超高压、超高温水蒸汽等物性,和极低温度的研究不断获得新成果。随着对能源问题的重视,人们对与节能有关的复合循环、新型的复合工质的研究发生了很大兴趣。

中医药学是中华民族几千年来与疾病不懈斗争的经验总结,热力学是源于西 方的物理化学学科,这两者一古一今、一洋一中,分属两大学科门类。乍看起来, 两者毫无关联,但是仔细分析不难发现,中医药学与热力学“貌离神合”、“灵 犀相通”,两者无论在思维方式方面,还是解决问题的着眼医院药物研究中心肖小河教授提出了中医药热力学观,为重新审视和研究中医药 特别是中药药性理论提供了新的视角,也将为进一步阐明中医治法治则、复方配 伍规律、中药药效物质基础和品质药效评价等提供一种新的方法体系。 与中医药学灵犀相通的现代学科——热力学 肖小河介绍,热力学是研究能量转换的一门学科,归属于物理化学学科。其 中的化学热力学、生物热力学一直是物理化学的核心内容,也是当今物理化学中 发展最活跃的领域。 热力学又称热动力学,起源于1824年卡诺(Carnot)对热机效率的研究,当 时的热力学研究仅研究热与机械功之间的相互转换。随着电能、化学能、生物能 以及其他形式能量的发现和应用,热力学发展成为研究热与其他形式能量相互转 换所遵循规律的一门学科。热力学的基本原理在化学现象以及和化学现象有关的 物理现象中的应用,称为化学热力学;相应地,热力学的基本原理在生命现象以 及和生命现象有关的物理现象中的应用,则称为生物热力学,或生物热力学。 热力学的理论基础主要是两个基本定律:热力学第一定律亦称能量守恒与转 化定律,主要研究热与其他形式能量之间相互转化的守恒关系。热力学第二定律 主要是研究热与其他形式能量之间相互转化的方向和限度的规律。 上世纪七十年代,比利时物理学家普利高津(Prigogine)通过对复杂系统演 化过程的深入研究,创造性地提出了耗散结构理论并获得了诺贝尔化学奖。他指 出,远离平衡的开放系统,在一定的控制条件下,由于系统内部非线性的相互作 用,通过涨落可以形成稳定的有序结构,即耗散结构。耗散结构理论丰富和发展 了热力学基本理论,为人们研究包括化学现象和生命现象在内的各种生物、自然 和社会的复杂体系,提供了具有普遍指导意义的新思维和新方法。 肖小河认为,简单来说,热力学就是采用宏观的研究方法,即主要依据系统 的初态、终态及过程进行的外部条件(均是可以测量的宏观物理量)对系统的变 化规律进行研究,而不涉及物质的微观结构和过程进行的机理。 热力学可根据人类实践经验并借助数学知识,用逻辑推理方法得出的具有普 遍意义的热力学规律,其结论绝对可靠;但正因不涉及物质的微观结构,所以不 能对热力学规律做出微观说明。换句话说,热力学只能告诉人们,系统在一定条 件下的变化具有什么样的规律,而不能回答为什么具有这样的规律;热力学只能 告诉人们,在某种条件下,变化是否能够发生,若能发生,会进行到什么程度, 但不能告诉人们变化的速率及变化所经过的历程。 肖小河指出,热力学的上述特点和中医药学特别关注机体的状态表现及其系 统的平衡或有序性,以机体变化的状态表现作为参照系来研究疾病发生、发展和 变化的规律,从而进行辨证论治的思维模式有相通之处。 热力学阐述中药复方配伍关系 中药复方配伍研究也一直是中医药研究的难点和热点。长期以来,国内学者 主要从药效药理学角度,同时结合药物化学手段,研究中药复方配伍关系和药效 物质基础,但至今尚未取得突破性进展。肖小河采用生物热力学方法,证实了中 药配伍关系的客观存在。 肖小河认为,中药复方的配伍关系实际上包括两个层面:一是处方中各单味 药的药效物质之间的相互作用;二是全方的药效物质与机体之间的药理毒理作用。 从本质上说,无论是药物之间相互作用,还是药物与机体之间相互作用,都属于 化学反应范畴。而任何化学反应发生时,均伴随有能量的转移和热变化。这些能 量的转移和热变化均可用热力学的理论和方法加以检测与描述。 为此,肖小河以处方组成基本相同或相似但配伍比例不同的两对经典名方 ——左金丸/反左金、麻黄汤/麻杏石甘汤为例,先采用生物热力学方法,定性定 量测定复方配伍过程中的能量转移和热变化,建立中药复方配伍关系的生物热力 学模型和热谱图;再对发生显著能热变化的配伍关系,结合生物分子标记技术和 化学指纹图谱技术诊断和示踪,辅以药理学和天然药物化学实验,阐明其主要药 效学及物质基础的差异;然后,以传统给药方式,在临床上进行小样本的辨证施 治验证;最后,结合人工智能分析技术,建立基于生物热谱图、生物分子标记和 化学指纹图谱等的中药配伍关系数字化高通量检测方法和系统,从而实现了中药 复方配伍变化的实时、连续、在线、无损、快速、灵敏。 通过以上研究发现,中药配伍关系是客观存在的,中医经典名方配伍精当, 但不一定都是惟一最佳的组合;生物热力学可以作为刻画中药复方配伍关系的基 础方法之一,焓变(△H,指热量输出变化)可作为衡量中药复方配伍变化的客观 指标之一。研究还发现,作用于生命体系的复方中药,如组成配比不同,其生物 热谱图及主要热力学参数值有不同程度的改变,△H呈现明显而有规律的变化, 并与复方中寒热药性中药的比例之间存在映照关系。 由此,肖小河指出,中药复方通过不同药性药物的配伍作用,调控生命体系 能量的代谢、转移和热变化(特别是△H),使机体维系新的稳定有序状态。这 可能是中药复方配伍的机制之一。 中医药学与热力学“神交”已久 肖小河指出,中医药学与热力学其实“神交”已久,这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两者都重在研究系统的存在状态(初态和终态)和变化方向,而不关注系统的内 部构成和变化过程;两者都工于宏观描述而疏于微观分析;两者都讲求系统平衡 与调节,远离平衡和开放条件下的生命体系和化学体系,都属于耗散结构。众多 的生理病理现象和物理化学现象都可以用耗散结构理论加以阐释。可以预见,借 鉴或融会热力学的研究思路和方法,可能会为中医药学研究打开一个新的局面。 肖小河认为,生命体系是一个开放的巨系统,或自组织系统,或耗散结构。 一切生命活动都包含能量流、物质流和信息流的转换(代谢)。能量流是生命活 动的主导,正常生命体系的能量代谢和转化符合热力学的基本定律,特别是开放 系统的热力学第二定律。阴阳五行论、天人合一整体观、平衡观、辨证施治等中 医药基本理论,寒者热之、热者寒之、实者虚之、虚者补之等中医治则治法,均 遵循了热力学的基本定律,特别是开放系统的热力学第二定律。机体出现异常或 生病,就是生命系统内部出现“混乱”、“无序”,患者在接受中医药治疗时, 无论是进行药物,还是针灸、按摩等方法治疗,其实质上是生命系统从外界吸取 “负熵流”(在热力学上,与无序相对抗的自由能和信息都称为负熵),使系统 熵增(熵是体系混乱程度的度量,熵增是体系趋于无序状或混乱的增加)减少, 降低混乱度,使其达到新的有序状态或形成新的稳态,从而恢复正常和健康。这 也符合热力学的基本理论,特别是开放系统的热力学第二定律。 从中药作用的角度来看,任何中药的药性功能都是通过干预生命活动的能量 流、物质流、信息流的转换而实现的。如辛温解表、辛凉解表、温中散寒、益气 升阳等就是中药通过干预机体的能量转换而发挥的药性功能;清热解毒、滋阴壮 阳、益气补血、益气活血、益气生津、滋阴清热、温阳利水、清热生津等是中药 通过干预机体能量-物质转换而实现的;而中药对物质-信息转换的影响,可以产 生养血安神、活血通络、消肿止痛、平肝潜阳等药性功能;中药对能量-信息转 换的干预,能产生行气止痛、散寒止痛、温经散寒、清热安神等药性功能。 因此,肖小河认为,作为能量转移和热变化的重要刻画工具,热力学是以体 系的状态参数为研究对象,可以定性定量测定机体生长代谢过程中以及中药与机 体相互作用过程中的能量转移和热变化,能实时、在线、无损、高效、快速地刻 画机体的表观状态及其变化情况,符合中医药学整体观、系统观、动态观和平衡 观的思维方式和研究手法,有望发展成为中医药基础研究的新手段、新领域。 中药四性的生物热力学研究 吃中国红参上火,吃西洋参不上火,这是为什么◇按中医来讲,这是中药四 性(寒、热、温、凉)使然。那么,中药四性是否客观存在?如客观存在,能否 客观测度?如何测度?其客观本质、作用机制和实际意义如何?长期以来,中药 四性一直是中医药基础研究的热点和难点。虽然我国和日本的学者先后从不同角 度研究了中药四性对机体生理病理状态及其功能的影响,初步发现四性与中枢神 经递质、交感神经-肾上腺髓质系统、前列腺素和环核苷酸、能量代谢、内分泌 系统、微量元素等之间存在某些相关性。但从整体上讲,中药四性研究至今尚未 取得突破性进展。近年来,中药四性研究几乎处于停滞状态。肖小河认为,完全 可以将生物热力学理论引入到中药四性的研究当中。 ■热力学可探讨中药四性 肖小河指出,“寒、热、温、凉”是中药药性功能的高度概括,在某种程度 上也是机体对物理热学变化的一种生理或病理感受。如温热药作用于机体一般表 现为功能的亢奋,机体功能亢奋则需要消耗较多的能量,就会产生较多的热量; 反之,寒凉药作用于机体一般表现为功能的抑制,机体功能抑制,则消耗能量较 少或抑制产热。 另外,中药四性功能实质上就是中药与生物机体之间的相互作用。这种相互 作用,可能是物理反应,也可能是化学反应。而任何反应发生时,均伴随有能量 的转移和变化(表现为吸热或放热),这些能量的转移和热变化,均可用热力学 方法加以检测,用热力学理论加以刻画。微量量热学是一种能够在线跟踪检测且 非常灵敏、无损、客观有效的热能检测方法,近年来在化学热力学和生物热力学 研究中应用较广泛,有望开发成为刻画中药四性的新方法。 ■中药四性热力学研究模式 根据以上观点,肖小河初步建立了在中医药学理论和热力学理论的双重指导 下,以能量(热量)为基点,以能量-物质-信息转换(代谢)为链条的中药四性 热力学研究模式和方法。 首先,采用生物热力学方法,定性和定量地研究不同药性药物的水煎剂和血 清药物成分与生物体相互作用的能量转移和热变化,建立中药四性的生物热谱图 和热力学模型。 其次,对生物热力学表达差异显著的不同药性的药物,采用DNA分子标记和 化学指纹图谱技术进行识别和示踪,以获取寒热药性差异表达稳定的基因片段和 与代谢产热有关的化学信号因子,寻找和克隆与寒热药性相关的基因。 第三,辅以血清药物化学分析和血清药理学试验,阐明中药四性可能的物质 基础和药性作用。 第四,以传统给药方式,进行小样本的寒热辨证施治的临床验证。 最后,结合计算机技术和人工智能分析方法,阐明中药四性的客观真实性和 现代科学基础及其在中医治则、中药鉴定、质量控制、药效评价、复方配伍、中 药炮制和新药开发等方面的应用价值。 ■热力学方法验证中药四性理论 为了凸显中药“四性”的差异,克服研究对象的背景不同,肖小河重点选取 中药种类、植物来源、处方组成、化学成分、药理作用和临床应用基本相同或相 似的方药,如人参类中药、黄连不同炮制品、左金丸(黄连誜吴茱萸=6誜1)与 反左金(黄连誜吴茱萸=1誜6)进行了研究。 通过实验研究,肖小河发现,中药四性是客观存在的,同时也是相对的;生 物热力学可以作为刻画中药四性的有效方法之一,特别是焓变(△H)等参数可作 为重要的评价客观指标;作用于生命体系的方药,如药材品种不同,或产地不同、 或炮制规格不同,或处方配比不同,寒热温凉药性不同,其生物热谱图及主要热 力学参数值有不同程度的改变,特别是△H呈现较明显而有规律的变化,并与传 统中医对方药的赋性有映照关系。在研究中可以看出,温热药性药物能使供试生 物体指数生长期的生长速率常数相对减小,传代时间延长,△H增加较显著;反 之,寒凉药性药物能使供试生物体指数生长期的生长速率常数相对增加,传代时 间缩短,△H增加较少。 由此,肖小河认为,不同药性的药物作用于生命体系,能调控生命体系能量 的代谢、转移和热变化(特别是△H),使机体本身呈现寒热温凉差异,从而形 成新的稳定有序状态,这可能是中药四性重要的作用机制之一,也可能是“寒者 热之,热者寒之”、“实者泻之,损者益之”等中医治法治则的作用机制之一。

克劳修斯主要从事分子物理、热力学、蒸汽机理论、理论力学、数学等方面的研究,特别是在热力学理论、气体动理论方面建树卓著。他是历史上第一个精确表示热力学定律的科学家。1850年与兰金(WilliamJohnMa-ZquornRankine,1820~1872)各自独立地表述了热与机械功的普遍关系──热力学第一定律,并且提出蒸汽机的理想的热力学循环(兰金-克劳修斯循环)。1850年克劳修斯发表《论热的动力以及由此推出的关于热学本身的诸定律》的论文。他从热是运动的观点对热机的工作过程进行了新的研究。论文首先从焦耳确立的热功当量出发,将热力学过程遵守的能量守恒定律归结为热力学第一定律,指出在热机作功的过程中一部分热量被消耗了,另一部分热量从热物体传到了冷物体。这两部分热量和所产生的功之间存在关系:。式中dQ是传递给物体的热量,dW表示所作的功,U是克劳修斯第一次引人热力学的一个新函数,是体积和温度的函数。后来开尔文把U称为物体的能量,即热力学系统的内能。论文的第二部分,在卡诺定理的基础上研究了能量的转换和传递方向问题,提出了热力学第二定律的最著名的表述形式(克劳修斯表述):热不能自发地从较冷的物体传到较热的物体。因此克劳修斯是热力学第二定律的两个主要奠基人(另一个是开尔文)之一。在发现热力学第二定律的基础上,人们期望找到一个物理量,以建立一个普适的判据来判断自发过程的进行方向。克劳修斯首先找到了这样的物理量。1854年他发表《力学的热理论的第二定律的另一种形式》的论文,给出了可逆循环过程中热力学第二定律的数学表示形式:,而引入了一个新的后来定名为熵的态参量。1865年他发表《力学的热理论的主要方程之便于应用的形式》的论文,把这一新的态参量正式定名为熵。并将上述积分推广到更一般的循环过程,得出热力学第二定律的数学表示形式:≤0等号对应于可逆过程,不等号对应于不可逆过程。这就是著名的克劳修斯不等式。利用熵这个新函数,克劳修斯证明了:任何孤立系统中,系统的熵的总和永远不会减少,或者说自然界的自发过程是朝着熵增加的方向进行的。这就是“熵增加原理”,它是利用熵的概念所表述的热力学第二定律。后来克劳修斯不恰当地把热力学第二定律推广到整个宇宙,提出所谓“热寂说”。 在气体动理论方面克劳修斯作出了突出的贡献。克劳修斯、麦克斯韦、玻耳兹曼被称为气体动理论的三个主要奠基人。由于他们的一系列工作使气体动理论最终成为定量的系统理论。1857年克劳修斯发表《论热运动形式》的论文,以十分明晰的方式发展了气体动理论的基本思想。他假定气体中分子以同样大小的速度向各个方向随机地运动,气体分子同器壁的碰撞产生了气体的压强,第一次推导出著名的理想气体压强公式,并由此推证了玻意耳-马略特定律和盖·吕萨克定律,初步显示了气体动理论的成就。而且第一次明确提出了物理学中的统计概念,这个新概念对统计力学的发展起了开拓性的作用。1858年发表《关于气体分子的平均自由程》论文,从分析气体分子间的相互碰撞入手,引入单位时间内所发生的碰撞次数和气体分子的平均自由程的重要概念,解决了根据理论计算气体分子运动速度很大而气体扩散的传播速度很慢的矛盾,开辟了研究气体的输运过程的道路。 热力学理论的奠基者克劳修斯一生研究广泛,但最著名的成就是提出了热力学第二定律,成为热力学理论的奠基人之一。人类科学发展到19世纪,蒸汽机的应用已经十分广泛,如何进一步提高热机的效率问题越来越受到人们的重视,成了理沦物理研究的重点课题。1824年,卡诺在热质说和永动机不可能的基础上证明了后来著名的卡诺定理,这不仅推论出了热机效率的最上限,而且也包含了热力学第二定律的若干内容。此后,经过许多科学家长期的研究,到19世纪中叶,能量转化和守恒定律建立了起来,这个物理学中极其重要的普遍规律,很快就成为研究热和其他各种运动形式相互转化的坚实基础。克劳修斯从青年时代起,就决定对热力进行理论上的研究,他认为一旦在理论上有了突破,那么提高热机的效率问题就可以迎刃而解。有了明确目标,克劳修斯学习异常勤奋,他知道只有在学生阶段打下坚实的数理基础,才能在今后的研究道路上有所建树。因此,克劳修斯用了近10年时间在学校里埋头苦读。有志者事竟成,1850年,克劳修斯发表了第一篇关于热的理沦的论文——《论热的动力以及由此推出关于热本身的定律》。在论文里,他首先以当时焦耳用实验方法所确立的热功当量为基础,第一次明确提出了热力学第一定律:在一切由热产生功的情况中,必有和所产生的功成正比的热量被消耗掉;反之,消耗同样数量的功,也就会产生同样数量的热。按照这个基本定律,克劳修斯又以理想气体为例,进行进一步的论述,否定了热质理论的基本前提,即宇宙中的热量守恒,物质内部的热量是对气体分子运动论的贡献作为热力学理沦的奠基人,克劳修斯一生的成就远不止于此,他在许多方面都取得了令人瞩目的研究成果,尤其在气体分子运动论方面,人们也习惯性地把他和麦克斯韦、玻耳兹曼一起称为分子运动论的奠基人。 早在18世纪,科学家们就发现气体是由大量激烈运动的粒子组成的,气体的压力来自于粒子对器壁的碰撞。到了19世纪50年代,克劳修斯等建立了热力学理论,并用热的运动学说作为基础来进行分子运动研究,这大大促进了分子运动学说的发展。1857年,克劳修斯发表了一篇具有奠基性质的论文《论我们称之为热的那种运动》,论文内容丰富,阐述了多个有关分子运动的问题。克劳修斯从气体是运动分子集合体的观点出发,认为考察单个分子的运动既不可能也毫无意义,系统的宏观性质不是取决于一个或某些分子的运动,而是取决于大量分子运动的平均值。因此,他提出了统计平均的概念,这是建立分子运动论的前提。根据这个前提,克劳修斯建立了理想气体分子运动的模型,并强调分子的动能不仅是它们的直线运动,而且是分子中原子旋转和振荡的运动,从而正确确定了实际气体和理想气体的区别。在此基础上,克劳修斯计算了碰撞器壁的分子数和相应的分子的动量变化,并通过一系列复杂的演算和论证,最终得出了因分子碰撞而施加给器壁的压强公式,从而揭示了气体定律的微观本质。不仅如此,克劳修斯还把目光投向了气体的固态和液态。他论断说:三种聚集态中的分子都在运动,只是运动的方式有所差异而已。在1857年的论文中,克劳修斯第一次计算得到了氧、氮、氢3种气体分子在冰点时的速率。然而这个气体分子运动速度高达每秒数百米的结论,远远超出了人们的意料,因为在现实生活中,气体的扩散(比如烟雾的弥漫)过程是相当的缓慢,因此人们对于克劳修斯的研究成果表示了极大的怀疑。如何才能解释这个根据理论计算得出的分子运动速度,与气体扩散现象所显示的速度二者之间的矛盾呢?克劳修斯陷入了新的困惑之中。他意识到,自己以前把分子看作数学几何点的模型不够确切,必须加以修正。他从分析气体分子间的相互碰撞人手,把分子的作用范围作为他依据的主要概念,引人了在单位时间内所发生的碰撞数和分子运动的自由程两个概念,并得出了第一个子均自由程的公式。通过这些全新的研究方法,克劳修斯认为,尽管单个分子运动的速度非常快,但由于分子间的相互碰撞,分子运动的轨迹十分曲折,就整个分子的集合体而言,其前进的路程就更加漫长,远远小于分子运动速度绐出的结果,这也就是气体扩散缓慢的原因。克劳修斯开创性地解决了气体扩散速度小于分子运动速度之间的矛盾,终于打消了人们心头的疑虑,使得他们对于分子运动论充满了信心,开辟了研究气体运动现象的道路。 克劳修斯在1867年发表的论文“Abhandlungen über die mechanische Wärmetheorie, Zweite Abteilung”中,首次为熵概念提供了数学版本,并为它命名,他用了现已弃用的熵单位“克劳修斯”(符号为Cl)。1 Cl = 1 cal/°C = J/K 克劳修斯在其他方面贡献也很多。他从理论上论证了焦耳-楞次定律。1851年从热力学理论论证了克拉珀龙方程,故这个方程又称克拉珀龙-克劳修斯方程。1853年他发展了温差电现象的热力学理论。1857年他提出电解理论。1870年他创立了统计物理中的重要定理之一──位力定理。1879年他提出了电介质极化的理论,由此与O.莫索提各自独立地导出电介质的介电常数与其极化率之间的关系──克劳修斯-莫索提公式。主要著作有《力学的热理论》、《势函数与势》、<热理论的第二提议》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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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是一种不断完善的实践,虽然可能因其缺陷而失效,甚至根本失效,但它绝不是一种荒.唐的玩笑。下文是我为大家搜集整理的关于法律论文 范文 精选的内容,欢迎大家阅读参考!

浅析法律 文化 对新型法制化建设的影响

摘要:

我国自改革开放以来,法制建设越来越为学界与社会所重视。在探索如何在中国法制建设的道路存在多方面的观点与争论。法律具有民族特性,是民族的共同意识。发掘传统法律文化在现代法制建设中的意义,能有效地促进法制的完善与发展,形成具有特色的、完善的中华法系。

关键词:

传统;法律文化;法制建设

在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大背景和“依法治国”方针国策的指导下,中国的法制建设的重要性日益显现。但是,依法治国,从这个源于西方的治国理念传入我国并且应用到实践当中的成效来看,比起西方来说,我们不得不承认在此落后于西方的尴尬局面。著名的德国历史法学派法学家弗里德里希•卡尔•冯•萨维尼认为法律就像语言、风俗一样,具有“民族特性”,是“民族的共同意识”,“世世代代不可分割的有机联系”,它“随着民族的成长而成长”。中国新型法制建设面对着越加开放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环境下西 方法 律文化的冲击和中国传统法律文化的影响,面对这些问题,我们应当如何取舍,何去何从?对此,我们不得不承认一个亊实,中国今天正在使用的一整套法律制度以及法律职业群体的分类,是几乎全部从西方发达国家借鉴和移植过来的。所以,它们基本上不属于我们传统法律文化的组成部分。法制从一定程度上来说是源于西方的“舶来品”,而这与以封闭的小农经济、政治的专制统治和以家庭为中心的宗法关系为基础的的中国传统法律文化在某种程度上来说甚至是格格不入的。

一、从法律的起源和用途来看

在我国的传统法制文化中,法只是一种统治和刑罚的工具。自奴隶社会时期便有“天讨”、“天罚”的神权法思想出现;而司法也主要依靠于“鬼神”、“神兽”等,并且主要应用于宗教和政治、军事活动。我国古代法的基础是“礼”和“刑”,追求的是维护血缘统治关系和等级制度。①而这却令人民对法产生畏惧和排斥,甚至是厌恶。而并不像西方法律文化中的古希腊法和古罗马法,是奴隶制的商品经济关系下,契约式的人权和民主。

二、从法律的发展来看

在我国的传统法制文化中,儒家学派逐渐成为被统治者推崇、主导社会的思想体系,中华民族精神在本质上是“儒”的体现。②首先是受儒家推崇的“人治”传统。儒家主张具有贤德礼义理想主义下的人来统治整个国家,这在中国传统法律文化体现的便是权力大于法律和专制统治的长期延续。法律的正当性来自于统治者手中权力的赋予,权力凌驾于法律之上,把法视为政治的一部分。而这种思想至今仍有深刻的影响,正是由于这种根深蒂固的潜在意识,把法看成是统治者手中的政治工具或者是打击报复的惩罚手段。从近现代中国的历史实践中我们可以看到,小到一个刑亊案件的法官因为民众的舆论和关注便匆匆给一个案件下结论,大到对权力、特定人物的盲目崇拜和对民主、宪政与分权排斥的思想。而在西方法律文化中,早在古希腊、古罗马时期就形成了早期的民主制度,出现了以亚里士多德、柏拉图为代表的主张民主与法治的学者;到近代,洛克、孟德斯鸠、卢梭等对现代世界法制建设影响巨大的“鼻祖”级的人物,均来自于西方。

其次是受儒家文化推崇的“礼”与“德”。

在西方法律文化中,官僚政治受法律调节,但在中国法律并不独立,法律从属于道德,为行政服务,也成为稳定社会秩序,巩固统治的制度。所谓“德礼为政教之本”③,法只是一种辅助的手段和教条式的工具,这导致长期以来法律不能得到人们的有效重视和信仰。中国传统法律文化中,强调对礼义的追求,提倡纲常伦理。正如费正清先生在《美国与中国》所言,在以家庭为单位的重农主义的社会中,“人的价值并不像西方所认为的那样是每个人所固有的品质,而是需要从外界获得的。一个人的行为好坏主要应看它对社会福利、安定与是否有贡献来判断,个人本身也是不受赞扬的,因此中国所存在的一种政治传统即为家长式的控制。”④这种影响是巨大的。一方面,这导致“人情”、“等级”和“面子”成为中国传统法律文化中的重要因子。

而这对我国当今法制建设的影响,是极其不利的。近年来“打官司就是打关系”、“一纸司考不如有个叫李刚的爹”等一些言论从侧面体现出,我们的社会建立在一种错综复杂的关系网上,而在此当中,作为一个独立个体的地位和尊严所体现出的价值越发的小,心甘情愿也好被迫无奈也好,只有屈从和扎入这一张张类似等级制度的大网才能实现利益的最大化,从而进一步的导致在某些司法当中“以亊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这一原则的陷落和法律本身公信力的下降。另一方面,在此基础上一旦少了等级和家庭的一定程度的约束,对社会规则的漠视就很可能导致侵权行为的发生,受侵害的客体既可能是公共利益也可能是私利,而这与法制建设中,人们对法律这种社会公共规则的敬畏和自觉的遵守的目标是截然相反的。

崇尚“以和为贵”、“天人合一”的儒家思想,这种基础下,造就了不管是在统治者还是人民,还是立法、司法中都存在的“无讼”的价值取向。再加上“重狱轻讼”的诉讼制度,这使得自古以来人民的权利意识淡薄。人民没有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权利的意愿和倾向,当权利受到侵害时却向权力寻求救济(而这通常是非法的),或是干脆选择忍气吞声。目前我国当下“主流”的观点类似于“先中体西用,再逐步过渡到西体中用”的文化价值取向。但是新型法制建设的要求与中国传统法律文化的要求显然是冲突激烈的,在“中体”思想的引领下依然是无法摆脱人治和人情关系的窠臼的,而这将是法制建设的致命伤。那么这是否意味着我们要全盘否定抛弃中国传统法律文化呢?这显然是不行的。那么在新型法制化建设的浪潮中我们应当如何取舍,中国传统法律文化实现自己的“华丽转身?”一是坚决破除中国传统法律文化中不利于进步的部分,弘扬吸收西方的先进法律精神。可以大胆的说,中国传统法律文化中大部分是不利于法制建设的,而造成这种问题的原因当然有方方面面,但在当今世界市场经济的大势下,这不仅是我国发展的要求,更是一种不可逆的趋势。

二是制度改革和完善。

制度的不完善更是为权力的滥用和腐败煽风点火。不能让“党”的头衔成为某些不法分子的“免罪金牌”和特权标志。对于作为执政党队伍,对其违法行为更应当透明的依法处置。”减少权对立法、司法的干预,重视宪法的地位,逐步建立违宪审查机制(宪法虽然是充满政治意识形态的产物,但是对于违反宪法的必须采取得到法律的制裁和追究,否则宪法将沦为一种形式主义的文字),加强对权力的监督,使得立法、司法、行政三者相互独立又互相牵制。不仅是立法、司法制度面,作为行政的执政党,也应当加强自身的建设。这是破除等级和特权势力风气的关键,使得法治得到真正保障的关键。三是文化大环境的建设和 教育 的改革。我国没有西方深厚的__宗教的传统,这正是一个很好的基础;所以,要培养大众对法律的信仰,把法律作为自己的“宗教信仰”,减少政治和意识形态在文化和教育中的影响,提高公民的权利意识,提倡多样化的文化,同时又要适当的运用中国传统法律道德的教化作用,把“无讼”最为发展的最终目标而不是过程。从文化教育入手,加强法制的教育,是一种广泛的必要的保障。

培根说过,“对于一切亊物,尤其是艰难的亊物,人们不应期望播种与收获同时进行,为了使它们逐渐成熟,必须有一个培育的过程。”中国传统法律文化的影响是不可能消失的,中国的法制化建设必然是一个漫长而复杂的过程,但在这个过程中,我们需要的不仅是眼光和视野,更需要的是决心和毅力。我们必须站在整个人类发展的历史 经验 和当今时代发展的趋势下,既要大胆的吸收和借鉴西方先进的法律文明,又要理性的对中国传统法律文化进行取舍,真正从权力社会走向文明的法治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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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是祖国未来的栋梁,加强大学生法律意识培养,对于推进社会主义法制化建设具有重要意义。下文是我为大家整理的关于大学生法律意识论文的范文,欢迎大家阅读参考!

当代大学生法律意识

摘要:依法治国是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重要内容,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它的有效实施是以全体公民的具有较高的法律意识为前提的。大学生是祖国的未来和希望,在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进程中起着重要的作用。因此,充分认识大学生法律意识的现状及其原因,并在此基础上提出切实可行的对策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关键词:大学生法律意识,现状,原因,对策

法律意识是“人们的法律观点和法律情感的总和,其内容包括对法的本质、作用的看法,对现行法律的要求和态度,对法律的评价和解释,对自己权利和义务的认识,对某种行为是否合法的评价,关于法律现象的知识以及法制观念等”1,是现代法制建设的一个十分重要的课题。

一、大学生法律意识的现状

(一)大学生法律意识呈现出逐步增强的趋势

随着我国普法活动的大力开展,学校法制教育的持续进行,大学生的法律知识水平、法律意识已经有了普遍的提高,用法、守法和维法行为也明显增多,在自身权益受到侵犯时,越来越多的大学生能够运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在许多调查中都显示采取法律途径是解决纠纷的有效途径。

(二)大学生法律意识存在的问题

1、缺乏应有法律的基础知识,法律知识水平较低

我国目前除法律专业的大学生以外的非法律专业的大学生进行的法制教育主要是通过开设的《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公共课程,对法律基础知识进行部分的讲授,使学生在一定程度上对法律制度、法制建设有基本的框架性认识,但由于涉及的法律知识内容有限,课程的实际效果并不十分理想,学生对法律制度和法律建设往往只停留于感性认识层面,而无法上升到理性层面乃至在实践中运用。

2、知行脱节,淡于守法、用法

在我国高校都开有《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的课程,不少学校还设有有关法律内容的选修课,学生能够通过老师的讲授学到一定的法律知识。但是在实际生活中,经常会出现知行不一、知法但不守法用法的情况,当遇到冲突或问题时,往往是因头脑过热、失去理智而采取过激的行为,有时甚至是违法行为,最终造成严重的后果。

3、大学生违法犯罪现象日益增多

身处于“象牙塔”的学生们的生活并不像社会想象的那样平静和安宁。近年来,我国大学生的违法犯罪行为呈明显的上升趋势,其犯罪类型也正在向智能化、多样化发展。从2002年的“伤熊事件”到“马加爵”案,再到2010年的“李刚”案和“药家鑫”案,使大学生犯罪问题成为众人瞩目的焦点,而这些背后的深层原因更值得大家关注和深思。

二、造成大学生法律意识缺失的原因

(一)学校原因。长期以来,学校对法制教育的重视程度不够,大多只通过《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这门课对学生进行简单、基础的教育,更侧重于进行法律知识的灌输,缺乏以发挥学生主观能动性为主的启发式教学和实践教学,对学生的测评哈停留在考试成绩上。另外,由于许多教师在法律方面大多是“半路出家”,缺乏系统和专业的知识,以至于对学生的教育成果产生一定的影响。

(二)家庭原因。家庭在大学生教育过程中扮演者重要的角色。但是由于各种原因家长的法律意识普遍不强,对法律的公正性和有效性产生怀疑,而习惯于靠群众运动来解决国家和社会生活中遇到的问题。同时,家长对学生的教育往往只注重智力教育而忽视了健康人格教育,特别是法律意识方面的培养和教育,使学生无法健康、平衡的发展和成长。

(三)社会原因。我国是拥有两千多年封建社会历史的国家,自给自足的小农经济、高度集权的君主专制制度、天人合一和与人无争、与世无争的传统文化观念,至今还存在于社会观念中,影响着大学生法律意识的形成、巩固和强化。同时,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在立法上成绩与不足同在,法律空白、法律体系内部的摩擦和冲突、法律规范缺乏可行性, 司法干预和司法腐败现象时常出现,使人们对法律效力的公正性产生质疑。

三、培养大学生法律意识的对策

英格尔斯曾说:“再完美的现代制度和组织原则如果没有其得以运营的社会根基和缺少赋予这些制度与组织原则以真实生命的现在心理基础,也会变成一堆废纸或导致畸形发展。”【1】

(一)优化社会法治环境。营造良好的社会法治氛围,是大学生法律意识培养的重要外部条件。社会要加强立法和提高立法质量,树立起法律权威,使公民在认识和情感上对法律产生信仰感和依赖感;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要严格守法、公正司法,发挥自身的表率作用,实现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大众传媒的报道要始终坚持客观。公正、及时准确的原则,并能够利用自身优势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努力营造学法、知法、守法的良好社会环境。

(二)要充分发挥学校教育主渠道、主阵地的作用。要积极营造“依法治校”的氛围,对学生的管理要始终坚持人人平等,各项程序要做到公开、公平、公正,以实践法律的行为去影响大学生法律意识的养成。要充分发挥课堂教学在培养学生法律意识中的作用,将思想政治教育与大学生的法制教育紧密结合,改进法律基础课课堂教学、教学内容,充分发挥新媒体在大学生法律意识塑造方面的功能,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提高自我管理和约束的能力,自觉抵制各种错误思潮和违法行为。

(三)重视和完善家庭教育。家庭对于大学生法律意识的形成有着不可忽视的作用。要通过多途径增强家长的法律意识,并能够以身作则,加强自身修养,从正面对大学生进行教育,用自身的榜样力量影响孩子,用潜移默化的方式对子女进行法律观念和意识的教育。

总之,我国正处于发展的机遇期,要建立社会、学校、家庭一体的教育模式,充分利用社会的有效资源,发挥学校教育的主渠道作用,高度重视家庭教育的力量,从多方面帮助大学生培养和提高法律意识。

参考文献:

[1]刘旺洪.法律意识论[M].北京:法律出版社,2002,49

[2](美)英格尔斯.走向现代化[C].世纪档案――影响20世纪世界历史进程的100篇文献.北京:中国文献史出版社,

试论如何培养大学生法律意识

摘 要:大学生是祖国未来的栋梁,加强大学生法律意识培养,对于推进社会主义法制化建设具有重要意义。作为造化育人的高等院校是大学生成长的主要环境,因此担负着大学生法律意识培养的重任。本文就大学生法律意识的培养方法提出了自己的建议。

关键词:大学生 法律意识 培养

大学生是宝贵的人才资源,肩负着祖国未来现代化建设的任务,然而,由于绝大多数人自幼上学、很少接触社会,在应试教育下,从学生到家长都只注重分数,忽略素质教育,缺乏法律知识的学习,导致部分大学生虽然以优异的成绩进入高校,却有许多人不知法、不懂法,有的甚至是法盲。因此,作为教书育人的高等学府,主导性培育和快速提升大学生的法律素养、法律意识,是其参与社会现代化进程和塑造“现代型人才”不可推卸的职责。

1 充分发挥学校课堂法律基础知识教育的作用

健全的法律意识必须以一定的法律知识为基础,课堂教学一直是学校教育的根本,也是高校向大学生传播法律知识的主渠道,通过教师的讲授学生们可以在短时间内接受大量的法律知识,因此发挥好法律基础课的作用,对于培养大学生的法律意识显得尤为重要。

了解宪法内容,树立宪法的权威性

使学生明确宪法在我国法律体系中居于最高地位,国家权力必须来源于宪法和法律的明文规定,必须在宪法和法律和范围内行使,公民义务也必须来源于宪法和法律的设定,任何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不得强迫他人履行法定范围之外的义务。我们要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就必须确立宪法在国家生活和社会生活等一切重要领域处于至高无上的地位。

调动学生积极性,启发学生主动思考

要让学生成为课程的主体,由老师提出问题,鼓励学生积极思考、开动脑筋并通过分析阐述自己的观点,发表自己的看法;师生之间也可以通过讨论、辩论,在争鸣中求同存异,这样学生掌握的知识就会更为牢靠、更加深入。

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学以致用的原则

法律基础课的教学不但要联系社会实际,而且要联系当代大学生的思想实际。比如在模拟法庭中,法官、律师、当事人、法警、书记员、观众等角色都由学生来扮演,让学生在亲身参与中体察到法庭的威严、对法官的尊重、诉讼的程序等等实践知识;激励更多的学生参与案件的分析,并从多种方案中,鉴别、筛选、产生最佳方案,从而使课堂的案例分析更加深入、实用,实现大学生在实践中学法、在情景中体验法、在现实中懂法和用法的积极效应[1]。

2 营造良好的法制文化氛围

为学生创造有法可依、有法必依的环境

高校应坚持从“依法治校”开始,一切事情要做到有章可循、照章办事,切实保障学生的权利。各项规章制度要体现“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法治精神,尤其是在学生普遍关注的学生德智体量化考核、评奖评优、贫困生资助、学生干部的选拔等问题上,校方一定要按规定办事、不因人而异,对违法违纪行为严肃处理。潜移默化地影响大学生现代法律意识的形成和提高[2]。

为大学生营造浓厚的法治氛围

高校应积极开展不同层次、不同程度的法律知识教育的专题讲座和报告,定期邀请专家和学者来校为学生做法律知识的宣传,把最新的法律信息及时传达给学生,使学生在这个过程中增加法律知识、树立法律观点、强化法制观念,从而提高大学生法律意识水平,使大学校园形成一种学法、守法、用法的氛围。

另外,形式灵活的校园法制文化活动能极大地激发学生对法律学习的热情和兴趣。比如:组织开展一些主题鲜明的法制演讲、辩论赛、知识竞赛,使学生在比赛的同时提高对法律的认识;组织学生收看法制节目,通过观看典型案例的分析促进大学生现代法律意识的形成。

3 积极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工作

大学生正处于青年时期,其生理和心理都在走向成熟但还没有成熟。他们感情丰富,心理起伏大,易冲动,自控能力差;他们没有走向社会却渴望走向社会;他们缺乏社会阅历和人生经验,但社会却纷繁复杂。所以,如果没有正确的引导,大学生很容易误入歧途,甚至走上犯罪的道路[3]。

面对大学生身心发展特点,高校要加强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引导大学生人格健康发展。第一,要及时了解大学生的心理健康状况,做好新生的心理测试,建立和科学利用大学生心理健康档案,健全大学生心理健康危机预警机制;第二,培养健康人格,让学生们掌握心理调适的基本方法,通过正当方式来减轻心理负担,培养坚强的意志力、稳定的情绪、乐观向上的进取精神,坚决抵制各种不良风气,以提高大学生的法律意识,增强法制观念,维护自身合法权益,预防和减少悲剧的发生;第三,通过有针对性地开展心理健康知识讲座和心理咨询服务,使大学生了解基本的心理卫生知识,对心理有问题的学生应及时对其进行疏导和纠正,并时常关注,为学生做好心理健康服务工作,帮助大学生形成健康向上的心理。

4 加强大学生劳动权益自我保护的教育

目前,越来越多的大学生利用课余时间做兼职,这样一来可以提高自己的社会实践能力,为毕业后的就业增添砝码;二来可以获取一些生活费用,减轻家庭负担。然而,社会上一些非法中介和用人单位利用大学生做兼职工作心情急切、社会经验少、缺乏自我保护和维权意识的特点,取大学生钱财,甚至导致大学生受到伤害的事件时有发生。

针对上述情况,一方面,高校应让学生更深入地了解一些与他们自身权益密切相关的法律知识,找工作前先认真学习《劳动法》、《民法》和《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面对纷繁复杂的求职市场保持清醒的头脑,提高自我保护能力,防止上当。另一方面,多开展“大学生求职就业维权”讲座,通过讲座,使大学生知法懂法,了解自己在求职过程中,应该享有什么样的劳动权益,在权利受到侵害时,可以通过什么样的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也为将来在竞争激烈的职场中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做好准备[4]。

培养大学生法律意识是帮助和引导青年学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的一个重要途径,也是我们教育工作者应高度重视的内容,因此,高校应坚持不懈地将大学生法律意识培养贯穿于大学生教育始终。

参考文献

[1] 黄蔡芹.浅议大学生法律意识的培养 中山大学学报论丛[J] 2007,27(11).

[2] 於艳萍.大学生法律意识培养问题探讨 教育与职业[J] 2007(30).

[3] 赵 艳.对当代大学生犯罪现象的几点思考 法制与社会[J] 2007(01).

[4] 杨一青.浅谈大学生勤工助学的权益保护 思想政治研究[J] 2006(77).

一直以来,道德与法律问题都是中外学者们所研究的 热点 。两者之间既有外在的联系,又有内在的共性,它们是社会的两大主要调控手段,其作用及意义更是显而易见。下面是我为大家整理的道德法律论文,供大家参考。

摘要:随着我国 经济 的飞速 发展 , 法律 的完善日益体现人性化和道德性。道德和法律的关系在新时期下又有了进一步的解释和完善。同时,法律和道德的密不可分性又反过来有助于提高人们对生活的幸福体验,即所谓的幸福感在法和理的间隙最近偶那个得到看更好的提高。作为新时期下的大学生,要带头学法、懂法、守法,在道德和法律的世界中寻找幸福。

关键词:法律 道德 幸福感 大学生

正文:随着改革开放的进一步深化和继续,我国的经济发展以大幅度比例逐年提高,社会各个层面也在不断的完善和提高中。从社会学角度来看,我国正在加快融入法制社会。这对置身在未来社会中的每一个人,是无法摆脱法律而生存的。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构建和加入WTO,所有市场主体都得遵循统一的规则或制度,在这种高度规则化的社会里,“法制手段”将越来越广泛地运用于我们的现实社会关系中。这意味着,从个体人的日常生活行为到丰功伟业之创造,均离不开一定的 法律知识 或法律技能。当我们以审思发展和关切生活的态度来判断实践视域时, 自然 会发现,必备的法律素养,已成为 现代 市民特别是青年学生们立足社会的不可或缺的基本要件。

首先让我们来看看关于道德和法律的关系。法律和道德的关系是一个值得人们不断探讨和研究的问题。早在古代奴隶制的希腊,毕达哥拉斯、赫拉克利特等人就提出要由少数有德性的贤人来治理国家。《牛津法律指南》一书中对道德是如此定义的“道德和伦理与惯例、社会习俗、法律、习惯和舆论的含义是重叠的,一般说来人们可以说,道德是社会所接受的和生活于社会中的阶层所接受的行为准则……法律总的说来是确证并强化社会普遍接受的道德行为;在这个社会中,法律控制并否证和惩罚被认为是不道德的行为……法律和所承认的道德之间并不是完全符合一致的,所谓道德并不是一部分法律条文或原则性法规,但它毕竟是描绘良心和社会控制良好行为的力量的一种名称,有时它是与自然法同义的”。可见,法律不是由国家制定的,是自然形成的人与人之间的或者人与社会之间的关系准则。而,法律和道德是两个层次上的东西,法律属于制度上的范畴,但是道德却是社会意识形态上的范畴。从唯物的角度上看,道德根源于一定的社会物质条件,即所谓的物质决定意识的原理。恩格斯说过:“一切以往的道德论归根到底都是当时的社会经济状况的产物。而社会直到现在还是在阶级对立中运动的,所以道德始终是阶级的道德。”这表明道德是基于一定的经济基础,在阶级社会中的道德具有阶级性。

但是,法律和道德又是相互联系密不可分的。它们都是为一定的经济基础服务的,法律是传播道德的有效途径,而道德是法律的评价标准和推动动力,是法律的有益补充。没有道德的法律是冷冰冰的束缚,它只会规定各种人类改做的和不该做的事情,并且对犯错的人依法进行法律的制裁,这样的法律注定是不会被人民接受和认同的,注定会被人民所推翻。同样,只有道德的法律是不完整的,它失去了法律所该有的最原始的意义,对任何人不构成警醒和约束,因而国家也就无法依法治理好它的人民。所以,真正的法律不是完全撇开了道德的范畴,它以道德为依据,并且用法的手段来提高人们对道德的认识。这样,法律和道德也就可以做到相辅相成了。

然而一个成功的人不仅要具备良好的道德素养,同时也要有相当多的法律意识。没有法律的约束力,一个人的道德素养无法真正得到实现。只有心中有法的存在,人们在做人行事方面才会有所顾忌,才不会越过法律的界限做出不合法的事情。

现代社会的法律也正朝着人性化的一面发展和完善,法律再不是过去的只讲道理不看事情的真相。正是因为法律的道德性,人们的幸福感日益增加。再大力倡导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今天,物质条件的改善虽然带来了很多的新鲜事物,但同时也出现了许多新的社会问题,人们的幸福感反而日渐减少,再日常生活中,人们要担心的事情太多,抢劫、偷窃现象屡见不鲜,有的人甚至患上了恐惧症。这在一定程度上就要求国家对有关法律的完善。

前不久看的一部电视剧《我的青春谁做主》中,主人公在十年前犯了法,但他因为害怕受到 法律 的制裁而隐瞒真相十年。十年后,他再也无法忍受良心的谴责和不安主动向警方自首,本以为等待他的是无尽的牢狱之灾,但是他却最终因为证据不足而被释放。这个案列不是告诉我们法律的不公平性,而恰恰是从侧面告诉我们法律的人性化。他是犯罪了,虽然他没有受到法律的制裁,但在这十年中,他所受的痛苦和煎熬远超过与法律带来的。他受到来自自己的和社会各方的道德谴责,在这个层面上,他已经经历了自己的“牢狱之灾”。在这个事件中,法律的人性化和道德性体现的完美无暇。正像剧中的人所说,现在的法律也是讲理的,这正体现了新时期下关于构建和谐社会的主题和要求。法律的底线是道德的自我约束,或许正是因为有些人们的道德自我约束力不够才要求有一种强制力的诞生来调解社会的矛盾,而法律就恰好扮演了这样子的一个强制力的角色。因而法律也就显得神圣而不可侵犯,在某种程度上甚至称成为了一种信仰。就我个人而言,法律应当成为一种信仰。“一个社会公众对法律的信仰生成相当重要,它是一个国家法治化的关键性要素。正因为如此,伯尔曼的至理 名言 ‘法律必须被信仰,否则它将形同虚设’才会广为流传,成为所有崇尚法治的人们确信的一条真理性原则。”

有了法律和道德的双重保障,幸福感便也会迅速上升。有了法和德相互作用,社会才有可能出现家家晚上不用闭门的和谐现象。在法律的人性化的旗帜下,人们更确定了社会主义旗帜的正确性,才会对社会主义 现代 化建设充满信心。当人们致力于建设一个属于自己的美好时代,无论做什么都是有意义的,是可以感到幸福的。幸福的定义是什么?不是说一定要生活富裕了,手里有钱了,我们所讲的幸福要上升到精神层面。幸福就是人们的心理得到了满足,人们对生活充满希望和憧憬,至少他有动力去为了美好的未来去奋斗,这就是幸福了。

最后来 说说 关于大学生所要担负的关于法律责任和道德义务。毫无疑问,大学生是我们国家未来的栋梁, 中国 的未来还要靠这一批特殊的人来创造。所以,作为大学生的我们肩上的胆子着实不轻。思想道德的修养当然是相当要紧,但这远远不够,我们还必须要学习掌握更多的法律知识。在守法的基础上要充分发扬中华民族流传了几千年的美好品德。要学法、懂法、守法,在法制的轨道上,做一个有着良好道德素养的人。

参考 文献 :《道德与人的幸福》 《法律知识是幸福快乐人生的保障》《法律的道德性》 《让你变的更自信》

摘 要 法律与道德问题的讨论,最激烈的莫过于实证主义法学家哈特同自然法学家富勒长达17年的一场论战。实证主义法学派坚持法律与道德之间的分离,即关于法律与道德的分离学说或者分离命题,而自然法学派则主张法律与道德的不可分,即关于法律与道德的不可分离的学说或结合命题。但仅以此定义并未能反映出双方论战所具有的现实意识及对待问题的态度。本文试从富勒所著 文章 《实证主义与忠实于法律――答哈特教授》的角度出发,解析其背后所具有的实践性意义。

关键词 法的道德性 实证主义 良法 恶法

中图分类号:D9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0592(2010)02-001-02

一、哈特:引出争论的着力点

在哈特教授发表《实证主义和法律与道德的分离》这篇具有深远意义同时又备受争议的论文之前,实证法学派与自然法学派关于法律是什么的争论就始终存在,从奥斯丁的“法律命令说”再到边沁,实证法学派在对法发展不同定义的同时,始终面对着来自自然法学派的批判。但在哈特教授之前,双方学派的争论始终未能深层次的展开,而是仅陷入了表面概念的争执,富勒教授认为,究其原因在于“我们遇到一系列定义性的命令。法律规则是,也就是说法律规则真的是、不过是并且总是,主权者的命令,法官定下的规则,对未来国家力量触及范围的预测,官员的行为模式等等。当我们问这些定义的服务的目的是什么,我们得到的答案是:怎么还要有目的,除了准确地描述对应于‘法律’这个词的社会现实,这些定义没有任何目的。当我们反问道:但是在我看来,法律看上去并不是这个样子。这时我们得到的回答是:好啦,在我看来就是这个样子。在此,争论就不得不停下来。”①

可见在实证主义法学派学者看来,没有必要太多停留在“法律是什么”这种纯粹的概念性判断层面,对于一项实际在发挥着作用的事物,无需在它的定义上花费太多的精力,问题总是出现在眼前的,何况即便是不深入探讨和争论关于法律的定义,法律依然作为一种现实的并在不停发挥作用的事物而存在着,太多形而上的争执无益于现实问题的解决。

然而由于哈特教授的观点的出现,实证法学派与自然法学派原本浅显且波澜不惊的“对抗”关系发生了质的变化。“由于哈特教授的论文,这场讨论开启了新的、富有希望的转折。现在显而易见的是,双方都承认一个主要的问题是:我们如何才能够最好地定义对法律忠诚这一理想,并服务于这一理想。法律作为值得人们效忠的某种东西,它一定表达了某种人类的成就;它不可能是权力的简单命令,或者是在国家官员的行为中才能辨识出来可以重复的行为模式。” ②富勒教授认为,哈特教授的论文及其学术思想坦率的提出了可供实证主义法学派与自然法学派共同探讨的论点,即忠实于法律的问题。说得更清楚一些就是恶法是不是法,有没有发挥效力的基础,且人们有没有遵从恶法的义务的问题。

二、富勒:以纳粹政权为例,对实证主义法学进行批判

在各种争论性的文章中,批判对方错误最好的方式莫过于以一个鲜明的具有说服力的例证来加以驳斥。富勒教授在他的这篇著作中也是采取了这样的方式,他以德国纳粹政权的暴政为例。因为德国法西斯当政时期,无论是希特勒的上台掌权还是后来通过的许多反人道的立法,皆遵循了当时的法定程序,且得到了国内最广泛的遵从。富勒教授认为,当时纳粹的立法之所以甚嚣尘上,原因便在于实证主义法学的关于忠实于法律的观点从中作崇。“告密者案”是一个非常好的印证,在该案件中如果赋予纳粹时期的立法以“正确的、实在法的效力”那么许多利用该法从事罪恶行为的人就获得了正当理由并可以此出罪。同时“在整个的纳粹统治期间,纳粹频繁运用了一种对美国立法者来说并非一无所知的手段,即制定具有溯及力的法律来矫治过去法律上的无规律性(irregularities)。这种具有溯及力的法律给人印象最深刻的运用是发生在1934年7月3日的“ROEHM清洗”后。③

显然,在纳粹期间由于立法权及立法程序的异化,确实产生了很多罪恶的法令并由这些法令引发了无数的罪恶行为,但这些“法律”之所以当时被称之为法并被赋予了法的效力,并非像富勒教授所批判的那样,是全然受了实证主义法学的影响,而是在其背后有更深层的原因。

德国纳粹主义的兴起首先是具有深厚的哲学基础的。在纳粹盛行之前,德国国内哲学的主流是黑格尔的哲学观,沉稳、厚重而踏实的学术思想,凝聚了日耳曼民族最精华的智慧同时对全世界做出了无与伦比的贡献。恩格斯曾称赞黑格尔为奥林匹亚山上的宙斯。但是,由于当时经济的飞速发展所带来的深刻社会变革,黑格尔的哲学逐渐不适合原本并不发达且日益在周边环境影响下变得浮躁的德国民众,因此最终黑格尔的思想遭到抛弃,取而代之的是原本在黑格尔时期默默无闻的叔本华的哲学思想。这是一种相当激进并带有一定暴力色彩的哲学理念,虽然当时叔本华早已离世,但他老人家没想到在他死去多年之后自己曾经面临绝望时所写的书最终成为了国家占支配地位的意识形态。后来叔本华的思想被尼采所继承,并在激进程度上予以了放大。与此同时,德国兴起了“概念法学”,事实上这是源自于德国本土的一种法学思想,但其在形式上同实证主义法学派的奥斯丁的思想有一定的相似性,因此后来“概念法学”多被认为是对奥斯丁实证法学的继承,从而也给实证主义法学蒙上了阴影。富勒教授在引用纳粹例证的时候,显然是接受了这一观点。

事实上,富勒教授所引用的纳粹例证虽然具有一定的代表性,但其局限性也是显而易见的。他认为良好的法律若能获得广泛的支持必定自身存在良好的值得人们推崇的道德性,此种道德可以防止恶法的产生。尽管纳粹德国的事例确实在很大程度上反映了订立和遵从恶法所带来的严重后果,但众所周知 经验 与历史需要结合其发生时的背景来理解,只对其某一方面的意义加以放大是一种断章取义的行为。

哈特教授认为,如果执意要将道德注入法律,就很难避免罪恶的道德向法律的渗透。道德的善恶是具有历史局限性的,我们事实上很难断定在纳粹时期制定的法律确实完全背离了当时民众普遍的道德观,甚至如种族灭绝之类的暴行也由于得到了源于所谓“人种优越”之类的德国民众普遍共识的价值观而使行为者避免了良心上的不安。而且记录显示,当时的德国并非处于恐怖与混乱的边缘,相反国力呈现出上升趋势。且在二战初期将素有“良法之治”的英国、法国逼到了敦刻尔克的边缘。由于德国的战败,其纳粹时期的立法成为了鲜明的反例并为众多的自然法学派学者所诟病,但二战的结果若是以德国的胜利而告终,则其在纳粹政权时期的制定法事实上则发挥了强大的推动作用。这就返回到了实证主义法学派的关于忠实于法律含义的领地。

因此,富勒教授主张的关于法律需要内在道德性支持的观点确实无法避免罪恶道德向法注入的情形,而且是否存在普遍共识的善良道德观实难确定,就算确定,该种善良的道德能否发挥出有利于社会的功效亦存未知。而以当前所认定的罪恶的道德为基础的法律又是否只起着助纣为虐的作用,亦难以判定。所以,富勒教授关于纳粹例证的引用及论证存在着起点上的瑕疵。“法律的终极原因是社会的福利” ,④如果这里的福利像卡多佐所说的,是更宽泛的含义,那么以此福利为标准检验有关法律是否值得忠诚才是具有建设性意义的。

三、道德性还是实证性

值得肯定的是,虽然富勒教授从善良道德的角度出发对忠实法律的意义进行的论述存在一定缺陷,但显然他的态度是一种“实证的”而非“自然的”。在《实证主义与忠实于法律――答哈特教授》整篇文章中,我们都可以清晰的感受到富勒教授现实的心态。显然,他与哈特教授的学术之争并非只停留在概念与概念对决的智识层面,而是一种真正的以现实为出发点的争论。二人都希望通过对“何为法?何谓良法?恶法是不是法”这一系列概念的阐述,达到影响实质法的运行的目的,从而最大化社会福利。这样的学术态度无疑是非常可贵的。

富勒教授所主张的自然法和法的道德性的观点是具有现实意义的,如根据他所阐述的理论 反思 或构建现行的法律制度,无疑在社会层面是能产生积极作用的。但倘若进一步,能以一种实用主义的心态对自然法的道德概念进行“利用”或“解释”无疑能收到更好的效果。

在这里引用一个国内的案例进行论证。1999年9月10日辽宁省沈阳市颁布了《沈阳市行人与机动车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该《办法》明确规定:因行人交通违章而发生的机动车与行人之间的交通事故,机动车驾驶员不负责任,由行人负全部责任。随后,全国20多个大中城市作出相似规定。

该法案在出台后法学界批评声不断,质疑的核心在于该法案违背了最根本的立法原则,即权利价值的位阶问题。通说认为,以宪法为根据,人的生命权是最高的权利,机动车道路行驶的相关权利不能与之抗衡并成为驾驶员出罪的理由。若以自然法学派所主张的道德性来衡量该法案,这无疑是一条恶法,因为其侵犯了人最根本的自然的权利――生命权。这些批评同时具有现实上和道德上的说服力,该法案在一片声讨中于2003年底被废除。显然,从该法案出台伊始其命运就不会有善终,这一事件从发生到结束似乎没有令人感到意外的地方,但究其过程,却存在某些值得反思的方面。

我们完全可以设想当初订立该法案时立法者的初衷。很简单,就是规范行人违章过马路的行为。由于道路承载力的有限性和车辆无节制的扩容性之间的矛盾,国内较大城市多半拥堵不堪。此时在缓解交通压力方面,交通法规便发挥着极其重要的作用。对机动车的违章行为实施制裁并不困难,但行人多半有违章的习惯且对其的惩罚往往难以具有操作性,因而在某些情况下,道路堵塞是由行人不遵守交通信号灯造成的。在此种境况下,沈阳“撞了白撞”法案率先出台,目的便在于规制行人违章,疏导交通。如果仅从立法目的看,很难直接下结论说该法就是恶法。因为毕竟其没有直接剥夺本属于某些个体的正常权利,行人对于违章过马路并不是不可选择的。事实上他们是权衡了守法与违法的成本后才做出了违章的决定,其意志是自由的。自由意志支配下的行为自然应当承担相应的后果,这里的后果就是有可能被“白撞”。因此,从“撞死白撞法”的实际立法目的和逻辑结构上看,该法并非纯粹意义上的恶法,相反还具有良法的基本特征,如严谨的逻辑性。毕竟法只是提供一种为当事人所知的预测结果,而并不表示该行为就必须要发生。我们更有理由相信,当行人在该法规的约束下权衡了利弊、考虑了结果之后,会做出合乎理智的选择。由此,违章行为便可能得到根治。

但该法案从出台到最终被废除,听到的反对声多来自于位阶方面,即所谓自然法的道德方面的批判,而鲜有人能以实践的眼光来看待并提出解决问题的方案。诚然,该法规确实违宪,而且与普遍的共识亦严重不符,但是在声讨和废止之后,似乎便没了下文。最终,解决问题的 方法 没有提出,有建设性意义的法案也没有出台。在这整个过程中,法律的道德性只被当做批判的武器来使用,而其核心的实用意义没有得到发挥。因此可以说在当前的环境下,法律道德性的批判仅停留在了否定的层面,而欠缺向否定之否定发展的趋势,这样的境况是很令人担忧的。

四、结语

笔者并非支持诸如“撞了白撞”之类的法案,更非支持将善良的道德性从法的基础和特征中驱逐出去,而是希望将二者结合起来。以道德性所具备的天生的同一般民众善良和传统的心理相呼应的特点支持实际法的有效运作。如上,虽然废除原立法符合大众的评判标准且势在必行,但问题亟待解决,因此可以修改该法案内容,以他种权利的损失代替生命权,如规定机动车无过错责任原则,虽令其给予受害者赔偿但由官方宣布其免责并对受害人的行为进行否定性的评价,从而使违规者在道德、信用方面遭受不利,承担痛苦。与此同时,于法规公布时给予法理上的解释,使之产生公信力,令公众相信两种权利在宪法上的同位阶性并自觉遵守,从而方能达到良好的现实效果。

总之,富勒教授与哈特教授的学术之争不仅是智识上的,更是 文化 与现实的,对当今我国的法治建设具有巨大的启迪作用。

注释:

①②③[美]朗・富勒.实证主义与忠实于法律――答哈特教授.智识@IdeoBook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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