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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秩序道德论文参考文献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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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秩序道德论文参考文献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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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历来都是时代进步的先锋者和社会风尚的引领者,肩负著历史的重任,人民的重托。社会道德风尚的现状会影响的大学生的道德状况,进而会影响整个社会的道德规范和社会心理。下文是我为大家蒐集整理的关于的内容,欢迎大家阅读参考!

浅谈当代大学生道德素质调查分析

【摘要】通过对桂林市八所高校在校本专科生进行调查所得的第一手资料,分析当代大学生道德素质状况,认为当代大学生普遍形成了自己独特的道德观,总体道德素质是健康向上的,但也存在着政治观取向功利化、社会公德认知功利化、个人道德认知庸俗化、道德和行为不一致等问题。

【关键词】大学生;道德素质;功利化

大学生作为社会未来的主题人群之一,其道德状况如何将直接关系到中华民族的整体素质与和谐社会的建设程序。随着时代的发展,大学生群体在不断扩大,而生活、学习、发展、就业环境和条件的改变也必然会影响大学生的思想观念和道德素质。党中央对此十分关注,并提出了相关要求。本次调查研究期望描绘出一幅当代大学生道德素质状况全景图,让更多大学生能因此了解自身情况,让社会更加关注大学生群体的道德素质现状,为提高当代大学生道德素质提供建议,同时也希望能为相关教育工作者的教育研究提供一定的参考。

一、研究方法

本次研究采用问卷法和访谈法收集资料。问卷为自行设计的《大学生道德素质调查问卷》。

问卷调查物件为桂林市八所高校广西师范大学、桂林理工大学、桂林电子科技大学、桂林医学院、桂林航天工业高等专科学校、桂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桂林旅游高等专科学校、漓江学院2008、2009级在读本专科生,调查时间为2010年4-8月。本次调查总共发放问卷800份,回收749份,回收率为。其中男性占,女性占。访谈物件全部为桂林理工大学在读本科生,随机访谈20名同学。另外,在专案后期又随机抽取了20名被调查者进行电话追踪访谈。

二、调查结果分析

1.大学生道德素质明显受社会功利化影响

①政治观取向功利化

积极的政治观是道德素质良好的一个体现。在调查问卷“您认为当前大学生的入党动机是什么”的选项中,大学生入党动机为“有政治信仰和追求的”有,“为将来好找工作”的有,“为获得政治资本”的有,“为在大学里证明自己的能力”的有,而只是为了“随大流”的大学生有。其入党动机多元化和功利化倾向清晰可见。

爱国主义也是思想政治的核心,本调查设计问题中在评选“一个人最可贵的品质”时,“爱国”作为一个人最可贵的品质出现在第一位的比例最高,为,排在第二位的是“自尊自爱”,第三位的是“孝顺”。“爱国”在前三位的综合比例为,排名第三,跟第一孝顺、二名自尊自爱差距不大。由此说明,尽管面临着市场经济大潮的冲击,当代大学生对国家的责任意识仍很强烈,占据着大学生思潮主流,而中国传统美德也为当代大学生所崇尚。

②社会公德认知功利化

社会公德认知体现在大学生应具有的基本础文明行为上,包括遵守公共秩序、明礼诚信、培养公民意识与家庭观等。此果皮纸屑、公车上的让座、购物找零。

调查结果分析:场景一,作为一个有道德修养及思想素质的大学生,理应是选择“自己捡起来扔进垃圾箱”,但结果显示,更多的大学生选择的是“很正常,当作没看见”,而所期望的“自己捡起来扔进垃圾箱”所占比例仅为;场景二,结果显示选择“主动让座”的占绝对优势;场景三,选择主动退还的有,另外,采取“保守态度”即“看情况”的也占到。

通过对调查结果分析可以看出:当代大学生的社会公德认知总体上是好的,但明显受功利化影响,利己思想作怪。在不损自己的利益前提下,大学生普遍乐意去做对社会有益的事。

③个人道德认知发生改变

大学生对校园文明行为的判断可以反映他们对社会文明准则的评判尺度。对此,进行了“校园十大不文明行为”的评比,让调查者对给出的十种不同的不文明行为由最不文明开始排序。在一些校园不文明的行为中,被高校大学生列为最可恶、最不能容忍的行为是“偷窃”,而被高校大学生列为最不可恶、最可容忍是“抄袭作业”的行为。访谈中发现,对于盗窃行为,很多同学认为这直接损害了自身的利益,所以对此深恶痛绝。而对于抄袭作业,绝大多数同学却没有认识到这其实也是一种“盗窃”行为,或者是认识到了却因为这种行为盗窃的是“知识”,不是实体,并且这种现象在周围普遍发生而给予了极大的宽容度。可以看出:普遍大学生厌恶的其实并不是“盗窃”行为。他们的评价标准是盗窃这种行为所造成的后果跟自己的利益是否相关。

值得注意的是,此次调查中高校大学生对“大众场合搂搂抱抱”这一不文明行为的宽容已提升到相当高的程度。“大众场合搂搂抱抱”在校园中发生率的上升是有目共睹的,它是一种逾越传统道德规范,至少这是一种对大众场合中的其他人不礼貌的行为。而高校大学生对此宽容度如此之高,说明了社会舆论对此种行为的监督和制约对大学生来说正在逐渐减弱。

另外,结合表中的最可贵品质评比看到:在当代桂林市高校大学生中,普遍把“孝顺”、“正直”、“自信”、“责任心”列为最可贵的品质,但是“谦虚”、“冒险”、“俭朴”、“守纪律”等趋向于传统的道德却受到一定冷落。

2.大部分大学生在道德素质方面知行不一

①“在义利关系上,您最倾向于”的选择

大部分学生选择了“义利兼顾”跟“具体情况具体对待”。道义和利益的关系是道德取向的基本问题,“重义轻利”是社会一贯提倡的主导观念,而当代大学生却表现出了与其传统道德观的较大冲突。显然,这是市场经济等价交换原则在道德价值观上的一种体现。

“您对考试时的作弊行为有何看法?”的调查结果显示:有的人认为“作弊总比补考好吧”,的认为“为了高分可以理解”,甚至的人认为“没什么大不了,我也干过”,但是依然有的人是“反感,自己从来不作弊”。也就是说共有的大学生因不同缘由选择容许作弊的选项。

在“校园十大不文明行为”的评比中也把“考试作弊”列为不文明行为其中的一个选项,大部分大学生对此表现出很大的宽容度,仅次于“在课桌上乱涂乱画”和“抄袭作业”。这两个调查结果反映出当代大学生对于考试作弊问题虽然都有了正确的认识,但是仍然因为各种原因作弊过或对作弊表示无奈与认同。

按性别统计的结果表明:在表示不作弊方面男女选择比例基本持平男,女,在表示容许作弊方面,男生选择“为了考高分,可以理解”与直接承认自己做过“没什么大不了,我也干过”的比例比女生高;而女生在选择“总比补考好吧”这一选项则比男生高出个百分点,这也反映出不同性别对道德认知和感受的差异。

②擦黑板现象

调查结果发现,有的人漠视擦黑板这一行为,即使注意到黑板要擦这一事件,大部分人不是认为应由班干部来擦,就是认为应由前排的同学来擦,甚至认为应由老师来擦。这说明在尊师这一道德上,大学生在“知”与“行”之间存在较大差距。

另外,在调查很少人擦黑板的原因中,有的同学选择“大家都不擦,如果自己擦,太出风头,不好意思”这一选项,在其他选项中占第一位。大学生的行知不一也一定程度受到从众和不出头思想的影响。

尊敬老师并不是意味着拘泥于擦黑板这些小节上,但是为老师创造一个干净舒畅的教学环境,是大学生尊敬老师的一种行为表现,理应做到义不容辞。这种“知”与“行”之间的差距值得思考。

三、结论与原因分析

通过调查结果的分析和综合讨论,可以认为:当代大学生已普遍形成了自己独特的道德观念。

一方面,当代大学生从小开始接受着来自学校、家庭的传统道德教育,传统道德很早就在大学生的心灵立下根基。另一方面,随着大学生年龄不断增大,大学生对社会现象异常敏感,逐渐受到社会上功利化等不良思想的影响。这时候大学生的传统道德思想跟社会上存在的不良思想发生激烈冲突,而大部分人在这两种思想之间选择“中立”的态度,即形成了自己独特的道德观念。

在这种自发形成的道德观念影响下,大学生对待事情普遍先考虑到自己的利益,做事功利化,但又承认传统道德的作用。普遍在不损自己的利益的前提下乐于做对社会,对他人有益的事。

据此,可以解释所调查的现象:因为受社会不良思想的影响,导致当代大学生“政治观取向功利化”、“社会公德认知功利化”、“个人道德认知发生改变”;同时又因为受到传统思想的约束,导致了大学生“道德素质方面知行不一”。

大学生正处于人生观价值观的形成时期,对事物的认识尚处在不稳定、不全面和矛盾阶段。可以看出,这种大学生自发形成的独特的道德观念是不稳定的,当传统道德跟社会功利思想二者择一时,大学生极易偏向社会功利这一面。当代大学生普遍面临着这种“道德危机”,大学生本身以及全社会都应该对这种“道德危机”有一个清醒的认识,重视这种“危机”的存在,通过家庭、社会、学校、教育者、大学生本人的共同努力化解“危机”,使大学生群体在良好道德素质环境的支撑下,成为建设和谐社会的中坚力量。

参考文献:

[1]朴永刚.当代大学生道德素质现状分析[J].华章,201010:68-75.

[2]李惠.谈传统文化美德与大学生道德素质教育[J].中国成人教育,20073:82-83.

[3] *** 中央国务院. *** 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道德政治教育的意见》[J].中国高等教育,200420:3-5.

[4]马昊,何向东.和谐社会领域下的我国大学生道德素质现状及优化路径分析[J].复旦教育论坛,20072:48-53,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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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为规范,是社会群体或个人在参与社会活动中所遵循的规则、准则的总称,是社会认可和人们普遍接受的具有一般约束力的行为标准。包括行为规则、道德规范、行政规章、法律规定、团体章程等。行为规范是在现实生活中根据人们的需求、好恶、价值判断,而逐步形成和确立的,是社会成员在社会活动中所应遵循的标准或原则,由于行为规范是建立在维护社会秩序理念基础之上的,因此对全体成员具有引导、规范和约束的作用。引导和规范全体成员可以做什么、不可以做什么和怎样做,是社会和谐重要的组成部分,是社会价值观的具体体现和延伸。行为规范是社会学、政治学、经济学、行为学、心理学、伦理学等学科的范畴。所谓规范,就是规则和标准。没有规矩不成方 圆,没有规范就没有秩序。如果规范、标准缺失,不仅会冲击正常社会秩序,使人们无所适从,乱了分寸,还会影响到社会的发展和生存质量。良好的 社会秩序需要人们遵循一定的行为规范,从而调整一系列的利益关系,建立正常的社会关系。社会作为一种群体是由个人组成的。所谓个人,就是现实生活中具有自己的意志、利益、需要和行为的个体。而群体是由共同目的和协作关系的个人组成的社会系统。在社会活动中,个人与群体的关系、个人与个人之间的关系,实质上是一种利益关系。正确处理人与人及个人与群体的利益关系就需要行为规范的发挥协调作用。行为规范是用以调节人际交往,实现社会控制,维持社会秩序的工具,它来自于主体和客体相互作用的交往经验,是人们说话、做事所依据的标准,也就是社会成员都应遵守的行为。现代社会的各种活动都是建立在分工协作的基础上的,随着生产社会化的发展,现代化 大生产的分工协作愈来愈细。没有分工协作,也就没有现代化生产。怎样才能分工而不“分家”、“协作”而不扯皮呢?这就需要行为规范来确立成员之间的分工协作关系。

公共秩序保留制度毕业论文

论中国的死刑废除〔摘 要〕世界上很多国家都已经废除死刑,死刑的废除似乎已经成了一种趋势。既然如此,中国就应该顺应这种历史的潮流,那么中国废除死刑的原因是什么呢?〔关键词〕 中国 刑罚 死刑 废除从封建社会进入近现代社会后,刑罚体系发生了很大变化。古代的极不人道的刑罚如死刑、杖刑、笞刑已经逐渐被近现代西方的刑罚体系所代替。古代那些如凌迟、枭首、车裂等死刑也被一些能尽量减少人痛苦的死刑如枪决、针刑、毒气所代替,尽量减轻死刑犯的痛苦,以示对生命的尊重。可是现在死刑不但失去了其在刑法体系中的核心地位,而且限制、减少死刑乃至废除死刑已经成为世界性的潮流与趋势。 现在尊重人权的呼声越来越烈,而生命权是人权的重要内容,因此许多国家都相继废除了死刑。生命是人类最宝贵的东西,一旦失去,生命便不会重来一次,所有的一切也就无从谈起,所以我认为废除死刑是历史的必然,中国应该废除死刑。早在清末时期,著名法学家沈家本就提出了限制乃至废除死刑的观点,沈家本从传统的“王道仁政”出发坚定地认为:“臣等窃维治国之道,以仁政为先,自来议刑法者,亦莫不谓裁之以义而推之以仁,然则刑法之改重为轻,固今日仁政之要务,而即修订之宗旨也。”并且强调“化民之道,固在政教,不在刑威也。”可见废除死刑的观点是由来已久的,那么我认为中国应该废除死刑的原因是什么呢?在下文我将浅谈一下我的观点。首先,改革开放后,中国积极加入世界市场,并且中国国际化的程度也是越来越深。从2005年10月4日到现在,世界上一半以上的国家在法律或实践上废除了死刑。具体情况如下:对所有罪行都废除死刑的国家有68个,普通罪行废除死刑的国家有11个,实践中废除死刑的国家有24个,所以,在法律或实践中废除死刑的国家总计有121个,保留死刑的国家仅有75个。而且最近几十年情况显示,平均每年有三个国家在法律或实践中废除了死刑。可见废除死刑在整个世界上都已经成为了一种趋势。因此,中国若想在世界舞台上更好的展现自己的魅力,赢得更多国家的尊重,就应该与世界接轨,废除死刑。其次,“杀人偿命,欠债还钱”的观念从西汉就根植到了人的脑海中,或许现在这种观念对人还有很大的影响。但是这种观念并不是成为中国废除死刑的一个障碍。很多时间若是问大家一个人杀了另外一个人,应该对杀人的人怎么办,大家肯定会说应该给他判处死刑,但是如果情况并不是你想象的那么简单呢?比如,甲要强奸乙,乙在甲未得逞之继而因为防卫过当将甲致死,这时候大家可能并不认为乙应该被处死,反而会因为乙的勇敢而称赞乙。再比如,一个男人回家后看到妻子正和第三者通奸,然后火气大发,用菜刀将妻子和第三者砍死。此时,如果按照中国现行的法律,此男人必将会被处死,可大家可能大多数都会有一些同情该男人,认为他不应该被处死,任何男人遇到了这种情况都会一时间控制不住自己的情绪的。可见,“杀人偿命”在很大程度上是受条件的限制的,人们真想让杀人者死的是那些罪大恶极的,极度危害社会的罪犯。但是这种罪犯在社会上不是多数,为何不废除死刑呢?再次,死刑并不比终身监禁具有更大的威慑力。迄今为止,并没有研究表明重罪的发案率与死刑的存废之间有必然的联系。有研究表明人在犯罪后被判为死刑对社会的威慑力并不比终身监禁的威慑力大,而且如果被判处死刑,犯罪率依然保持在原先的水平。从实践中考察,死刑也从未对犯罪产生过有效的威慑力。 因为一个人若是明确知道了自己何年何月何日死,刚开始可能会恐惧,但是随着他意识上的逐渐接受,到真正执行死刑时却不是太害怕了,可见死刑的威慑力难以持久,而且威慑效果的巩固期有明显缩短的趋势。如果一个人不知道自己何时会死,整日活在对自己死期的猜测之中,这时的威慑力才是更大的。西方废除死刑的国家对重刑判罪时一判就会判个几百年。中国完全可也借鉴这种刑罚,当人犯也被判几百年后,即使该罪犯在狱中表现良好,获得减刑,那么他还是无法走出牢狱,对社会的危害也就无从谈起。第四,当谈到一个人被判为死刑时,大多数人可能都会想是不是该犯人杀了人。其实并不是仅仅杀了人才会被判为死刑的,一些经济犯虽然并没有犯杀人罪但是却也会判为死刑的。经济上的犯罪无非是官僚贪污了,企业逃税了,盗国家财产了,他们之所以会在经济上犯罪很可能是因为自己思想上一时出了差错或者是受到了他人的教唆,如果立即执行死刑,便等于夺取了他们改过自新的机会。他们是完全有可能在经过改造后重新成为对社会主义建设有用的人,可是一旦生命权都没有了,还何谈改过自新呢?还何谈更好的建设祖国呢?从矫正论的角度看,是否所有的死刑犯都不能够改造呢?死刑剥夺了刑罚积极的、改造的价值。第五,人无完人,只要是个人即使他再怎么细心也是会犯错的。古往今来,发生了许多的冤假错案,中国古代的窦娥不就是很好的例证吗?冤假错案并不会随着时代的进步而消失,好比再精密的仪器也有出差错的时候。德国国际记者协会日前在欧洲范围内进行了一次调查,调查对象是欧洲各国的检察官、法官等执法人员以及一些律师组织。调查的内容是刑事重罪案件的误判比率。调查结果出人意料,这类案件的误判率为,记协据此得出结论:欧洲每年至少有数百起重罪案件存在误判现象。由此可以看出,作为大陆法系国家的代表,德国的冤假错案并没有随着时代的进步而消失。那么可以判断出中国每年的冤假错案的数量也是为数不少的。死刑之误判率高,而冤狱之发现与平反又非常困难,所以生命刑应该废止。 如果废除了死刑,虽然嫌疑人被判了终身监禁,可一旦事实的真相被查明,那么嫌疑人就会成为自由身,所有的一切还可以重新开始,如果执行了死刑,不仅仅他被冤枉,而且会给他的家人,亲属带来多么大的伤痛,我相信那个判刑的法官也会一辈子无法安心。有学者以充满人文关怀的语调写道:生命一次性让人对它珍惜;生命的美好使人为它感到伤感;死者亲属的伤痛使人同情;罪犯临行前的恐惧让人怜悯;一旦错判难以纠正使人感到后悔;任何罪犯都有可以让人宽宥的原因。总之,生命是宝贵的,一旦一个人的生命被剥夺,一切就无从谈起,所以从上面的五个方面我一一论述了我认为中国应该废除死刑的理由。可是从现在中国的国情来看,中国废除死刑仍然是任重而道远的。但是死刑已成为强弩之末,丧失了昔日的威风,废除死刑是人类法制文明高度发展的产物,是刑罚改革的大方向。 废除死刑是历史的必然,因此我依旧会充满信心,我相信死刑会走向它的终点,走进历史博物馆,终究有一天中国大地上不会再出现死刑![参考文献]1、崔敏:《死刑考论—历史 现实 未来》,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08年版。2、陈琴:《刑法中的事实错误》,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08年版。3、何显兵:《死刑的适用及其价值取向》,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08年版。4、黄晓亮:《暴力犯罪死刑问题研究》,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08年版。5、李交发:《简论沈家本的废除死刑观》,载《现代法学》2005年版。6、赵秉志主编:《中国废止死刑之路探索》,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7、赵秉志主编:《死刑改革研究报告》,法律出版社2007年版。

法政系本、专科生毕业论文参考选题一、 经济法类:1. 试论企业集团的法律地位2. 企业集团反垄断问题探讨3. 企业兼并法律问题探讨4. 我国外商投资企业税收问题探讨5. 试论我国自由贸易区立法6. 浦东新区土地有偿使用的法律问题探讨7. 浦东开发中利用外国政府贷款的法律问题初探8. 税收担保问题探讨9. 反避税的法律对策10. 出口退税问题探讨11. 社会保险税问题探讨12. 证券税收问题探讨13. 加强证券市场管理法律对策14. 资产评估立法中相关问题探讨15. 论外资银行和中外合资银行管理的若干法律问题16. 涉外土地批租的法律问题初探17. 试论我国出口加工区立法18. 建立我国涉外反倾销法律制度探讨19. 略论经济犯罪案件的查账20. 论论审计机构的法律地位和作用21. 我国养老保险法律制度探讨22. 试论我国劳动保险法律制度的若干问题23. 完善我国劳动争议处理程序的法律思考24. 进一步完善我国劳动合同法律制度的思考25. 加强和完善我国环境立法的思考26. 加强和完善我国环境执法的思考27. 论建立我国的技术开发区法律对策28. 商品销售中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若干法律问题探讨29. 期货立法若干法律问题探讨30. 论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法律保护31. 试论反暴利立法的必要性32. 关于土地使用权问题的法律思考33. 房地产市场监管法律制度研究34. 我国投资立法初探二、商法类:1. 论股份有限公司的组织机构管理原则2. 论一人公司的法律规制3. 论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制度4. 公司法人人格否认制度探究5. 论股东代表诉讼制度6. 论设立中公司的法律地位7. 论公司瑕疵设立制度8. 论公司内部监督制度9. 论控股股东的义务与责任10. 论关联交易的法律规制11. 论公司股份回购制度12. 论保险的功能 --兼论与侵权损害赔偿功能的比较13. 论保险合同中的代位求偿权14. 保险业现金运用法律监督的问题研究15. 论强制保险制度16. 保险费管理法律问题初探17. 论消费保险合同18. 论信贷合同的担保19. 股份合作制企业若干法律问题探讨20. 试析票据制度中善意第三人利益的保护21. 试论我国破产制度的完善22. 论自然人破产制度三、民法类1. 论胎儿利益的民法保护2. 关于完善我国监护制度的法律思考3. 论法人越权行为性质及效力--评我国《合同法》司法解释第十条4. 论尸体的法律地位--兼评我国遗体及其器官捐赠与移植立法5. 论表见代理的制度价值6. 浅析人格权的本质——兼评我国民法草案关于人格权的规定7. 论网络隐私权的法律保护8. 由“借腹生子”所引发的思考--论民法中的身体权9. 试论名誉权--兼论死者名誉的法律保护10. 论隐私权与知情权的冲突与协调11. 不动产物权预告登记及其价值研究12. 不动产物权顺位登记及其价值初探13. 论公信原则及对第三人利益的保护14. 简论建筑物区分所有权制度15. 简论物业管理合同的性质及效力16. 试论我国拾得遗失物制度的完善17. 添附规则与其相关规则的比较研究18. 论我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19. 试论商品房抵押及效力20. 商品房预售法律问题初探21. 在建工程抵押若干问题思考22. 共同抵押及其效力探析23. 最高额抵押的设定及效力24. 股份出质的设定及其效力实现25. 商品房按揭与让与担保制度的比较研究26. 论代位权的效力:兼评最高院《司法解释》第20条27. 关于我国代位权与代位权执行制度整合之研究28. 债权人的撤销权与破产法上撤销权的整合研究29. 债权人撤销权要件中的善意分析30. 论保证合同的无效及其责任的承担31. 试论担保物权与保证的竞合32. 论悬赏广告的性质及效力33. 浅析信赖利益的损害赔偿34. 论无权处分合同:兼论《合同法》第51条35. 合同变更与合同解除法律后果的比较研究36. 论预期违约责任--兼谈与不安抗辩权的区别37. 论违约损害赔偿的范围界定38. 论可预见性规则及其在违约损害赔偿中的作用39. 论出卖人的瑕疵担保责任40. 转租的性质及效力思考41. 浅论租赁权的物权化及其法理依据42. 浅析房屋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43. 浅议租赁物上增设物的归属44. 建设工程合同中的法定抵押权分析--兼评最高人民法院的相关司法解释45. 浅议旅客运输合同中承运人的安全保护义务46. 货物联运合同中的责任承担初探47. 见义勇为的报酬请求权--从完善无因管理相关规定谈起48. 雇主责任浅析49. 交通事故民事责任的保险与赔偿50. 医疗风险防范与损害赔偿的协调51. 试论侵权损害赔偿范围的界定52. 我国精神损害赔偿制度的立法缺陷及完善53. 简论分家析产的法律性质及其效力54. 关于遗赠扶养协议中的若干问题的法律思考55. 论隐私权的法律保护56. 论人格权的法律保护57. 试析违约责任中的可预见规则 58. 论我国婚姻无效制度的构建59. 离婚损害赔偿制度探析60. 浅议精神损害赔偿制度61. 网络音乐著作权问题探析62. 论地理标志的知识产权保护63. 试论计算机软件的法律保护64. 略论“驰名商标”的法律保护65. 论发行权穷竭原则66. 论网络环境下的著作权限制制度67. 网络言论自由及其法律规制68. 网络服务商侵权责任探析69. 网络环境下的著作权保护四、诉讼法类:1. 论我国现行审级制度的不足与完善2. 论我国民事证据制度的改革与发展3. 试析民事诉讼的第三人制度4. “陷阱取证”引发的法律问题探究5. 审判监督程序利弊谈6. “小额消费诉讼”的法律问题探析7. 关于公益诉讼的立法保护8. 民事诉讼保全制度探究9. 论民事诉讼中的抗辩10. 地域管辖中的若干问题探究11. 举证妨碍问题探讨12. 抽象行政行为的司法审查制度探析13. 浅谈行政听证制度14. 论行政程序的司法审查15. 试论行政诉讼中的司法变更权16. 论行政诉讼中的举证责任17. 民事诉讼陪审制度改革初探18. 论民事诉讼中调解程序制度的完善19. 论遗产继承中的共同诉讼人20. 民事诉讼中本证与反证辨析21. 关于人民检察院抗诉的若干问题探讨22. 论刑事诉讼的监督机制23. 论我国刑事诉讼庭审制度的改革24. 论律师在侦查阶段的地位与作用25. 试论刑事诉讼各阶段的证明要求和证明标准26. 刑事诉讼中证据开示制度探究27. 我国刑事诉讼证人制度探讨28. 沉默权问题研究29. 试述非法证据的证明效力问题五、刑法类:1. 论特殊主体犯罪2. 论挪用公款罪3. 论无罪推定原则在我国刑事司法中的适用及不足4. 论罪刑法定原则5. 商业贿赂罪与国家工作人员贿赂罪之比较6. 略论正当促销手段与贿赂罪7. 安乐死问题探究8. “非法经营罪” 探究9. 网络犯罪问题探究10. 新型金融犯罪问题探究11. 论侵犯商业秘密罪12. 未成年人犯罪刑事责任问题研究13. 论我国刑法中的结果加重犯14. 论不作为犯罪15. 浅谈股票贿赂案犯罪数额的确认问题16. 论投案自首的认定及刑罚的适用17. 试论我国假释制度的完善18. 结果犯及其形态探究19. 浅析我国数罪并罚制度的不足及完善20. 死刑存废问题探究21. 论我国罚金刑制度的完善22. 精神病人的刑事责任及其法律适用问题探讨23. 流动人口犯罪问题探究六、宪法、行政法、法理、法史、国际法类:1. 试论罗马法的基本原则及其影响2. 浅析中国近代宪政立法3. 论沈家本修律与中国近代法律制度的建立4. 试析汉代法律的儒家化5. 论君权、父权、夫权与中国古代法律6. 谈无讼与息讼7. 论法律与道德的冲突与调适8. 论法律职业化与司法改革9. 行政执法难成因探究10. 关于改革和完善我国宪法监督体制的思考11. 论宪法诉讼制度的构建12. 我国宪法司法化探析13. 司法审查制度探究14. 法律移植问题探讨15. 论法的时代精神16. 论国家主权豁免17. WTO国际争端解决机制探究18. 试析世界贸易组织的法律体系19. 对反倾销立法及其适用的法律思考20. 论国际私法中的公共秩序保留制度21. 试论国际私法中法律选择的方法22. 论国际民商事案件管辖权冲突的解决23. 论我国涉外合同关系的法律适用罗马法所有权理论的当代发展三、所有权理论的当代发展与一物一权主义 任何一个法律制度的突变都会使既有的制度体系受到冲击和挑战,因为绝对所有权分离与裂变而直接受到冲击和挑战的是大陆法系物权制度的一物一权原则。在这场变革中,不乏学者挥洒笔墨质疑一物一权原则,认为,一物一权的原始涵义是一物之上只存在一个所有权,因此,自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产生之后,尤其是现代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产生,在任何一个不动产上都可能存在多个物权,甚至是多个所有权。一物一权原则在历史上也许很必要,但现在已经彻底过时了。而且,作为法学的概念,一物一权原则非但不科学,还常常对实践发生误导。故应当废除。也有学者站在相对的立场上以否定双重所有权为基点坚决捍卫一物一权原则,认为近代大陆法的所有权制度之所以选择了罗马法的模式,而没有选择日尔曼法的模式,即从西欧中世纪的双重所有权到资本主义时代的一物一权,是人类社会摧毁以身份等级为特征的封建制度清除财产上的封建身份束缚所做的重要努力。如果今天我们承认双重所有权,就会使具有身份性质的所有权制度或观念死灰复燃。这种二元结构的所有权制度一旦建立,现存的所有权制度即会因所有权的肢解而丧失其逻辑支撑以至崩溃。没有一物一权精神的物权决不是大陆法系物权制度的物权,否定一物一权,即否定物权概念、物权制度本身。当然也有学者采折衷的态度,认为股东和公司两种形态的所有权的分离是以公司的存在为根据的,公司有可能因为法定原因发生终止,一旦发生终止,权利分离的根据丧失,清算后的财产要返回股东,从而使所有权的权能完全复归于股东,这种返回正是所有权弹力性的表现。因此,多重所有权的存在与一物一权主义并不发生矛盾,在法人存续期间并存的两种所有权仅仅是一物一权的例外现象和特殊的表现形式。 笔者认为,从大陆法上所有权发展的轨迹来看,其确实经历了从日尔曼法的双重所有权到罗马法的绝对排他所有权的变革历程,而且确实通过确立所有权制度废弃了封建的身份关系的束缚,张扬了所有权人的人性与自由。但如果仅以此作为论据,就导出“承认双重所有权,就会使具有身份性质的所有权制度或观念死灰复燃”,便是历史的倒退的结论,这一结论其实是欠缺必要的前提而不能成立的。因为绝对所有权的分割与碎变并非由封建身份关系所致,亦非导致封建身份关系束缚之结果,恰恰相反,它是绝对所有权人对其权利的自由表达,表明基于契约关系而各司其职的所有权主体各方地位完全平等,不受任何身份关系的束缚,决不是简单地向封建所有权制度的回归。肯定所有权自由分割的这种全球化的发展趋势,不是法制的倒退,而是法制的前进。 物权具有排他性,这也是物权法的本质属性所在,否则,物权法就不称其为物权法。但是,物权的排他性不是绝对的,而是相对的。在同一物上所有权与用益物权的并存、所有权与担保物权的并存、罗马法所有权理论的当代发展担保物权与用益物权的并存,以及担保物权与担保物权的并存就是相容性的最好例证—物权兼具排他性与相容性双重属性。如果片面夸大物权的排他性,而否定物权的相容性,同样就如同否定物权的排他性一样,将使精心构筑与设计的大陆法物权体系遭致毁灭性的灾难。经过分割而在同一物上存在的多重所有权同样具有排他性与相容性,相容性决定一物之上可以存在多重所有权,所有权保留买卖中,在买卖标的物上存在的出卖人法定所有权和买受人的实意所有权即所有权相容性使然;而排他性又决定在同一物上不可能存在性质相互冲突的两个所有权,出卖人保留的法定所有权只能为出卖人一人所有,在同一出卖物上,不可能存在两个以上保留的法定所有权,同理,在同一出卖物上也不能存在两个以上实意所有权。物权的排他性与相容性是对立的,但又相互依存,相辅相成,二者的统一构成物权的完整属性。因此,只要我们依然坚持物权的排他性,尽管承认物权的相容性,承认在同一物之上可以存在双重所有权,反映排他性的一物一权原则仍然可以在物权法中占据重委的地位。易言之,承认双重所有权与捍卫一物一权并不发生根本性冲突,大可不必谈虎色变,诚惶诚恐。 一物一权原则的核心内容是一物之上只能存在一个所有权,正视所有权的当代发展与变革又坚持物权法的一物一权原则,这正是摆在我们面前的重要问题。对此应该有两种不同的解决办法,其一,在保持原有一物一权概念的基础上,将双重所有权解释为一物一权的例外或特殊表现;其二,在现代法的语境下对于一物一权予以全新的阐释。国内外学者在阐释法律原则时颇有共识:“法律原则是可以作为众多法律规则之基础或本源的综合性、稳定性的原理和准则”,法律原则“是法律精神的最集中的体现,是法律制度的原理和机理。”任何一项规则、制度及规范都不得和法律原则的精神相悖,因此,法律原则是对各项制度、规则和规范起统帅和指导作用的立法方针。“原则可能互相冲突,所以原则有份量,就是说,互相冲突的原则必须互相衡量与平衡。”每一项原则均有其自身的价值和它所追求的价值,当某一个具体的案件适用不同的原则将有不同的结果时,就需要在不同的原则之间进行平衡和衡量,适用价值最大者。原则之间可以相互冲突或相互衡量,但原则项下不可以有例外,否则,法律原则不称其为法律精神的最集中体现,也不称其为对法律制度、法律规则与法律规范起统帅和指导作用的立法方针。作为民法基本原则的诚实信用原则如果有例外或特殊表现形式,很难想象那应当是怎样的例外或怎样的特殊表现形式。一物一权原则既然作为物权法的基本原则,同样不应该有例外。显然,第一种解决问题的办法虽然本意在于解决矛盾,却又将自己陷人新的矛盾之中。台湾学者黄茂荣先生谈及概念之演变时,以德国学者的名句作为论据:“法律必须随时间经过而演进,始能符合因时间之经过而变更之社会,应无疑义。其结果,构成法律规定之概念,自与法律同样常有历史性的时间结构,必须随历史之变迁而演进。”[41]“没有一个法律概念,在教条上是完全不变的”,[42]现代法所有权制度的发展与演变,使得一物一权等物权法上的概念也必将随之发生改变,这样一来,第二种方法似乎才是最符合逻辑的。 中外学者对一物一权的界定,文字的多寡不同,但就其所揭示的内涵可以概括为一句话:一物之上只能存在一个所有权,不能同时存在两个以上内容、性质相互冲突的他物权。[43]实际上,我们无须浪费太多的文字,只要将“内容、性质相互冲突”这一修饰语放在更准确的位置上,传统的一物一权概念便会有相当大的改观:在一物之上不能存在两个以上内容、性质相互排斥的物权。这一概念具有两重含义:1一物之上可以存在多个物权,包括一物之上可以存在两个所有权、所有权和他物权,或所有权和若干他物权。就是说,物权可以竞存,前提是,各种物权之间具有包容性,可以和平共处。但是,包容是暂时的,不是永久的。当潜在的物权排他性终于按耐不住物权的包容性而从骨子里进发出来时,竞存的物权便发生生死存亡的激烈冲突,解决冲突的手段是物权与生俱来的,或法律后天赋予的优先效力。物权优先效力的价值就存在于物权排他性取代物权相容性的变革之中,这场变革也造就了物权的优先效力;当然,所有权(母权)与自所有权中分离出去的他物权或自所有权中分割出来的它种意义的所有权(子权)[44]之间竞存的解体与优先效力无关,而由子权最终要向母权回归的本性所决定。2.性质或内容相互排斥的物权,即不相容的物权在一物之上只能有一个,包括所有权和他物权。这是一物一权原则的本质内涵所在,是物权的排他性使然,是放之四海而皆准的道理。任何物权相互之间只要具有天然的排斥性,就不可能在同一物上竞存,一个权利在某一实在物上生成了,另一相斥之权利则自始不能生成:取得质物占有之人成就了质权,未取得占有之人不可能成就质权。当然,转质可以生成另一质权,但是转质权必须以原质权的有效存在为前提,依附于原质权而存在,原质权消灭,转质权随之消灭,转质权实际上是原质权的衍生物,在质物上存在的原质权与转质权并不是两个独立的质权。所有权保留买卖中,出卖人一经将标的物交付买受人,买受人的实益所有权即产生,同一标的物上不可能同时存在另一实益所有权。这期间,如果由于出卖人一物二卖,抑或买受人将自己的实益所有权出让他人而导致再行转让的实益所有权成立,那么,原实益所有权将于次实益所有权成立之时自行消灭。[45]这种天然的排斥性来源于物权本性与内容的同一性,正所谓“同性相斥”。典权可以与抵押权并存,但不可以与另一典权并存,因为两个典权同以占有为要件,并具有相同的使用、收益之内容。同理,基于信托关系而产生的法定所有权可以与受益人的实益所有权并存,但在信托财产上决不可以再设定他人相同内容的法律所有权。总之,无论所有权制度的发展会给所有权,乃至于整个物权体系带来怎样的变化,一物一权原则不容置疑。 注释:尹田:《论一物一权原则及其与‘双重所有权’理论的冲突》,载《中国民法学精萃》2003年卷,机械工业出版社2004年版,第 241页。 参见王利明:《民商法研究》第2辑,法律出版社2001年版,第278页。 〔美〕托马斯·C.格雷:《论财产权的解体》,高新军译,《经济社会体制比较》1994年第5期。 参见欧阳坷:《人性光辉下的所有权》,吉林大学2004年民商法硕士学位论文,第4页。 陈华彬:《外国物权法》,法律出版社2004年版,第9页。 参见前引〔5〕,陈华彬书,第11页。 梅夏英:<当代财产的发展及财产权利体系的重塑》,载王利明主编:《民商法前沿论坛》,人民法院出版社2004年版,第80页。 参见前引〔5〕,陈华彬书,第11页。 参见前引〔7〕,梅夏英文,第80页。 前引〔2〕,王利明书,第286页。 前引〔5〕,陈华彬书,第9页以下。 参见前引〔2〕,王利明书,第289页。 前引〔5〕,陈华彬书,第16页以下。 肖厚国:《所有权的兴起与衰落》,山东人民出版社2003年版,第35页。 参见[英〕亚当•斯密:《国富论》下卷,郭大力、王亚南译,商务印书馆1995年版,第1页以下。 GottfriedDietze,InfnseofproPer,ThejohnsHOpkinsPress,1971,. 参见【日」我妻荣:《物权法》,岩波书店1995年版,第2页,转引自前引〔2〕,王利明书,第294页。 宋刚:《信托财产的独立性及其担保意义—从大陆法系责任财产角度》,清华大学2005年法学博士学位论文。 谢哲胜:《台湾物权法制发展》,《财产法暨经济法》2005年第2期。 申卫星在他的博士论文中对诸种形式的所有权保留做了详细论述。简单的所有权保留指卖方将标的物交付给买方,在买方支付该特定标的物的价款前,该标的物的所有权仍由出卖人保留,其保留所有权的客体仅限于根据本合同占有的特定的标的物;延长的所有权保留中,买受人购买标的物不是用于消费或自己使用,而是为了将标的物转售他人,或者是对标的物进行加工、添附后再行出售,为了保证卖方的价金债权,卖方保留所有权的客体可以延长到买方的转售所得或加工物之上。在延长的所有权保留中,买方在完全支付价金后方可取得标的物的所有权,在全部价金交付之前,买方有权对标的物进行处分。扩大的所有权保留,是指当事人约定当买方不仅清偿了全部价金,而且清偿了出卖人与买受人基于其它生意而产生的或即将产生的债务后,买方才可以获得标的物所有权的制度。参见申卫星:《期待权理论研究》,中国政法大学2001年博士学位论文,第68页以下。 沈达明:《法国/德国担保法》,中国法制出版社2000年版,第148页。 参见前引〔20〕,申卫星文,第51页。 转引自前引〔2的,申卫星文,第91页。 转引自刘德宽:《民法诸问题与新展望》,五南图书出版公司1995年版,第7页。 笔者曾经主张,所有权保留中存在双重所有权,卖方所保留不是实益上的所有权,只有在买方没有按照约定交付价金时,这种所有权才具有意义,成为出卖人所有物返还请求权的权利基础;买受人以自己所有的意思占有、使用标的物的权利是真正意义上的所有权,只是这种所有权于买受人未按约定交付价金时终止而已。故可以借鉴英美法的经验,将两种所有权分别称为取回所有权和附条件的所有权。参见马新彦:《美国财产法上的土地现实所有权研究》,《中国法学》2001年第4期。 王利明:《论公司所有权的二重结构》,载前引〔2〕,王利明书,第78页。 前引〔l〕,尹田文,第249页以下。 梅夏英教授在他的论文《当代财产的发展及财产权利体系的重塑》中也认为:“法人可以享有所有权所包含的一切权能,但不是严格意义上的所有权。因为所有权是就个人对物本身权利义务的描述,法人作为一个法律构建的实体,本身便是一个团体的概念,这种由团体占有形成的法律上的主体本身便与’绝对所有权’的个人主义隐喻相悖”。参见前引〔7〕,梅夏英文,第82页。 前引〔7〕,梅夏英文,第84页。 以所有权保留为例,买受人未按约定支付价金的,其所有权终止,并回归于出卖人,出卖人的所有权由法律所有权转变为完整意义的所有权,有权利向买受人主张所有物返还请求权;买受人依约支付价金的,价金一经交付,出卖人的法律所有权自行终止,买受人的所有权转变为完满状态的所有权。 前引〔1〕,尹田文,第252页。121法学研究2006年第1期这种抽象的所有权的结果”。 GyorgyDiosdi,nersnPinAneetanre一classcazRomaLaw,、133、134.转引自前引〔2〕,王利明书,第275页。 傅静坤:《论美国契约理论的历史发展》,《外国法译评》1卯5年第1期。 孙宪忠:《中国物权法原理》,法律出版社2004年版,第142页。 前引〔1〕,尹田文,第249页;孟勤国:《物权二元结构论》.人民法院出版社2002年版,第104页。 参见前引〔2〕,王利明书,第79页。 张文显主编:《法理学》,法律出版社1997年版,第71页,第72页。 同上 参见梁慧星:《民法总论》,法律出版社1996年版,第40页。 迈克尔•D•贝勒斯:(法律原则—一个规范的分析》,张文显等译,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年版,第13页。 [41]Laren:,Meth记enlehrede:Reehtswissenschaft,,;GerhartHusserl,Reehtundzeit,1955,s一off.,转引自黄茂荣:《法学方法与现代民法》,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1年版,第83页。 [42]前引〔41〕,黄茂荣书,第83页。 [43]如日本学者川岛武宜所言:一物一权主义是指一个物权的客体仅为一个独立的有体物,在同一物之上不能存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独立的物权,尤其不能设立两个以上所有权。我国学者对此也有同样的表述,一物一权原则指一物之上只能设定一个所有权;一物之上不得设定两个以上内容相冲突的他物权。参见王利明:《物权法研究》,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第82页。 [44]为行文方便,我们在此将所有权称为母权,分离或分割后产生的物权称为子权。 [45]实意所有权指不具有所有权的法律责任,但具有所有权本质属性的所有权,亦称实质意义上的所有权,或实质上所有权,英美法上相应为衡平法上的所有权。与此对应的是法律所有权,指由法定公示方式表征的所有权,又称为法律上所有权,或形式上所有权,英美法中相应为普通法的所有权。另外,站长团上有产品团购,便宜有保证

分类: 社会民生 >> 法律 问题描述: 在国际私法课程中谈谈你对公共秩序保留的看法! 解析: 公共秩序保留制度的弹性 在国际私法的法律选择和法律适用中,公共秩序保留较其他问题更为敏感和难以描述。 其基本含义是:当法院地国法官认为依内国法律选择规则应适用的外国法违背了内国的公共秩序或国际公共秩序时,可以拒绝适用被选择的该外国法。这一制度的初衷显然是积极的,目的在于维护内国国家和个人的利益。但在实践中,这项制度与法官选择和适用法律的向内性(即更愿意选择和适用内国法)一结合,便似良种扎进了沃土,茁壮成长之势难以阻挡。 维护内国利益的需要和法官的偏爱,使法官将适用这项制度的裁量权渐至滥用,以至这项制度被演为排除外国法适用的一项借口,彻底违背了这一制度的初衷。 造成这一现象的原因主要是各国国际私法都赋予了这项制度较大或很大的弹性,只对这项制度的适用条件做了原则性规定,很少确定具体标准,这就给法官裁量留下了很大空间。这或许是这项制度存在的真正意义。 虽然国际民商关系复杂多变,需要适用这项制度的情形也难有定规,所以这项制度的适用确实需要具有一定的灵活性,但如果弹性过大,必会危及法律选择和法律适用的确定性,当事人也将无法预见法律适用的结果。 国际私法发展的近期,克除这项制度弊害的思想被提出和重视。这项制度在适用中受到限制。 一是必须在应适用的外国法“明显”违背内国公共秩序时才可以排除其适用。例如:某国法院受理住所在美国某州的黑人男子与白人女子的婚姻效力案件,根据内国国际私法规定,此案应适用当事人本国(本州)法,但当事人所在州法律规定黑人与白人之间的婚姻无效,法院认为这一规定明显违背内国公共秩序,故不适用。 二是必须在适用外国法的结果违背内国公共秩序的情况下才适用公共秩序保留制度,而不能仅仅因为外国法的规定内容与内国法的规定不同就排除外国法的适用。 例如:菲律宾法律禁止离婚,如果当事人夫妇国籍、婚姻举行地、居住地都在菲律宾,仅是为了离婚才到日本,向日本法院提起离婚诉求,准备在判决离婚后仍回菲律宾。在这种情况下,日本法院认为适用菲律宾禁止离婚的法律不至于违反日本公共秩序,可以不判决这对夫妇离婚。 但如果婚姻举行地、居住地、被恶意抛弃的妻子的国籍都是日本,丈夫国籍是菲律宾,当妻子在日本法院提起离婚时,日本法院就可以认为菲律宾禁止离婚的法律违反日本公共秩序,不适用菲律宾法律,而适用日本法,判决离婚。 这一做法的进步意义在于将着眼点从各国法律差异的表象层面转到适用不同法律的结果的实质层面,因为,无论如何,适用法律的结果才对法律关系和当事人有实质影响。 三是适用这项制度排除外国法的适用后,不必以内国法代替其适用。例如:在第一个案件情况下,基于种族歧视的当事人本国法被排除适用后,不一定只能代之以法院地法,而可以考虑适用婚姻缔结地法。法官们可能滥用这项制度的原因是以适用内国法为后手,如果排除不应适用的外国法规定之后,不是唯一替以内国法,而是尽量适用该外国法中其他可适用规定或该外国法的基本原理或其他相关外国法的规定,相信内国法官对于适用公共秩序保留制度就不会仍然如此热衷。 在中国《民法通则》里仅有的九条规定中专设了一条规定公共秩序保留制度,可见中国对这项制度的重视程度。中国国际私法没有对适用这项制度的条件做出具体规定,似乎使人对法官能否恰当适用难免担忧。 但事实上,中国的实践却是以另一种情形让人担忧。据统计,在2002年中国法院受理的36件涉外民商纠纷案中,除两件分别适用美国法和香港法外,其他34件都适用中国(大陆)法,其中6件对为何适用中国法未做任何说明。这就是说,在绝大多数情况下,中国法院根本不需要运用公共秩序保留制度排除外国法的适用。 限制不应针对公共秩序保留制度,也不应针对外国法的适用,而应针对这项制度的弹性,如果索性让这项制度无用武之地,则弊害似乎更为严重。

公共秩序的含义、作用,国际上的做法,相关理论,排除统一冲突规范后的法律适用,统一冲突规范的宗旨与公共秩序保留的关系

国际秩序论文参考文献

在世界金融危机肆虐,国际格局大变动,国际秩序大调整的背景下,中国政府和能源企业利用时代发展的新机遇,化解国际社会出现的新挑战,能源外交有声有色,能源国际合作取得重大进展。总结今年中国能源外交面临的新机遇新形势,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第一,世界金融危机对部分能源资源国造成严重冲击,资源国的强势地位相对下降。发端于美国的世界金融危机对全球经济造成沉重打击,包括美国、欧盟、日本在内的发达国家经济体生产大幅下滑,东欧、独联体等国家经济增长也急剧减速,就连新兴发展中大国经济也受到不同程度的冲击。世界经济的大面积滑坡导致国际市场石油需求明显下降,出现了多年来少有的供大于求的情况。与此同时,多个资源国的金融系统陷入困境,投机大宗商品的风险增大,利润减少,致使金融资本大规模抽离石油市场,国际油价波动幅度明显加大。能源金融因素的重大变化导致国际油价大幅度下跌,能源资源国出口收入锐减,同时,由于能源资源国一些大型国有公司,近年来盲目借贷扩张,特别像俄罗斯这样独立的石油输出国,巨额债务缠身,在石油出口收入锐减的情况下,资金链发生断裂,因而陷入严重的资金短缺危机,导致开发投资萎缩,剩余产能减少,股值大幅贬值,有些公司为了还债不得不压价出售资产。虽然最近两个月国际油价大幅反弹,但能源界普遍认为,这种反弹并非供需失衡所致,事实上,石油供应和需求库存等仍然温和看跌,本轮反弹实际上是投机资本在对世界经济危机即将触底反弹的过分乐观预期趋势下,看涨石油期权重返国际石油市场,以及美元贬值等因素所导致的。专家预测,今后一段时间,国际油价仍有可能继续走高,但持续高涨的可能性不大。主要原因是,一方面,世界经济是否已经见底,能否避免长时间的谷底徘徊,现在很难预料,另一方面,世界各国加强对金融投机监管的呼声高涨,投机资本兴风作浪的空间明显缩小,国际石油市场再次出现剧烈震荡的危险性有可能降低。上述情况导致能源资源国在近年高油价条件下不断强化的强势地位明显下降。尽管我们不能说现在的国际石油市场不再是卖方市场,但可以肯定的是,在今后一段时间,资源国要回复上年咄咄逼人的气势十分困难。这种情况显然有利于能源消费国的能源安全。就是在这种形势下,中国充分利用充足的外汇储备,以及深化国际能源合作,一方面大幅提升了国家的能源安全水平,另一方面给资源国能源产业的生存和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撑,同时,也为金融危机后,国际能源市场的稳定作出了重要的贡献,可以说,中国的举措,具有双赢和多赢的性质,这是新的形式第一点。第二,气候变化问题凸显,成为国际合作的新焦点。与世界金融危机的发生几乎同时,国际社会对应对气候变化挑战的重视大幅增高。气候变化成为大国关系、南北关系的重大课题,成为国际战略博弈的新焦点。世界各国节能减排的呼声强烈,对于哥本哈根气候变化大会寄予厚望。因为温室气体的排放,80%都跟人类能源活动密切有关。所以,世界各国都把应对气候变化的关注重点放在了采用节能技术减少二氧化碳的排放上,放在了开发清洁能源、可再生能源的能源问题上。于是,一场新的能源革命,一场低碳经济革命,一场绿色产业革命蓬勃兴起。在这场革命中,美国奥巴马政府率先推出了能源新政,包括中国在内的其他主要经济体刺激经济计划也都高度重视能源产业结构的调整。无论即将召开的哥本哈根气候变化大会能否就减排量化指标问题达成妥协,它对可再生清洁能源的发展都会产生极大的推动作用,不久的将来,新能源完全可能以人类意想不到的速度取代世界经济对一次能源的部分需求,我们可以设想对石油等化石能源的需求即使减少百分之十几,也不会对国际石油市场产生极大的冲击、极大的震撼,从而可能大大缓解石油供需的矛盾,引起国际能源格局的重大变化。这种情况有利于世界能源的安全,对能源需求大国中国来说,更是一种福音。中国实现工业化、城市化、现代化的能源成本因此有望大幅降低,如果中国能在新能源革命中争取到主动,国家的能源安全受制于他人的状况会得到实质性的改变。第三,中国的崛起势头强劲,应对危机表现突出,在国际能源关系中地位有所增强。中国经济快速增长,能源需求持续旺盛,中国在国际能源领域必将继续占据战略买家的地位,任何国际能源主体都不能不重视中国日益增强的影响力,从而渴望大幅度扩展中国的能源外交空间。中国的外汇储备充足,世界主要能源国普遍看重中国的投资能力,这种情况有望为中国增强在国际能源市场地位,加强以资源国在能源金融领域的合作创造新的条件。中国应对金融危机措施坚决,化危为机,成效显著,表现突出。有望率先走出危机,而率先走出危机赢得的主动地位,有望为中国对国际能源关系的运筹提供有利的支撑。中国的国际地位快速上升,世界普遍看好中国,重视发展对中国的关系,有望大幅增强中国在现行国际格局中的地位,为中国开展更具活力的能源外交提供新的依托。上述这三个方面的有利因素对中国能源外交的运筹已经并将继续起到重要的作用。中国战略石油储备的建立,商业石油储备的充盈,能源企业走出去步伐的加快,海外资产并购力度的加大,陆上油气管道建设的突破,长期石油供应合同的签订,能源领域全面合作的战略都是在这种有利条件下发生的。然而,我们在看到有利条件的同时,必须重视不利因素的存在。例如:中国经济的发展对境外能源资源的依赖度还在增大,至少在2030年对化石能源的需求难以减少,势必影响到国家能源安全的维护。再如,中国在能源金融领域的运筹能力有限,特别是在应对国际金融投机资本操纵能源市场方面缺少经验。势必增大中国维护能源安全的代价和成本。还有,中国在现行国际能源秩序中可能长时间处于一种弱势地位,中国维护能源安全可能面临着重重困难。基于以上有利和不利因素的分析,我认为中国能源外交必须从以下几个方面作出新的努力。首先,要加紧后金融危机时期能源战略的谋划。在这次金融危机中,我国受到的冲击相对较轻,应对危机的思路对头,措施得力,因而完全有希望率先赢得走出危机的先机。充分利用这一先机的前提是,切实做好具有前瞻性的后金融危机时期的能源战略谋划。要分析金融危机对世界能源形势的影响以及危机过后我国在世界能源格局地位中可能的变化,既要有高瞻远瞩的战略思维,又要立足于现实国情,既要确立明确的战略目标战略战略布局和战略重点,又要制定各领域各阶段实施方略和具体举措,从而指引各个能源合作主体开展纵横捭阖的能源外交,深化多方位的国际能源合作,特别下大力推动我国周边区域和次区域能源合作,取得实质性进展。其次,要大力推动新的国际能源金融秩序的形成。在推动新的更加公正合理的国际能源秩序形成方面,特别要关注国际能源金融秩序,要充分认识金融因素对国际能源关系的重大影响,研究这种影响,寻求利用其积极方面规避其消极方面的有效途径,建议从扩大本地结算比例入手,逐步形成新的一揽子货币结算体系,充分利用外汇储备充足的优势,加大对境外资源开发、周边油气管道建设的投资力度,贷款换石油的成功经验值得我们认真总结。第三,要力争在绿色产业革命中走在世界前列。新能源技术是21世纪最具发展潜力的技术,是为经济可持续发展创造新的经济繁荣的重要引擎,也是应对气候变化的重要钥匙。谁率先掌握了新能源技术谁就有希望占据世界经济发展的制高点,成为世界经济革命的领头羊。我们应当从本国国情和长远利益出发,采取积极而又稳妥的措施,争取在这项革命中走到世界的前列。与此同时,我们必须继续重视传统能源安全问题。在新能源开发尚处于起步阶段,而且在中短期内难以规模化利用的情况下,我们对一次能源的利用难以有实质性减少。因此,必须抓住后金融危机的有利时机,强化国家的传统能源安全,与世界主要油气资源国建立更加广泛的战略合作关系,尽可能多的并购油气资产,以确保我国长期而又稳定的油气供应,同时,为世界经济发展作出我们应有的贡献。能源资源的战略属性日益突出,国际能源合作越来越离不开外交运筹,离不开对对象国政治环境、经济环境、人文环境、法律环境、社会环境、安全环境等宏观环境的研究,以及机动灵活的外交运筹。

60年前,联合国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的欢呼声中成立了。联合国的成立,是人类历史上的一件大事。60年来,联合国在维护国际和平与安全,制止侵略行为,促进国际合作等方面做出了不懈的努力,成为全世界维护和平稳定、促进共同发展的最为重要的国际组织。中国作为联合国的主要发起国之一,先后参加了筹备成立联合国的华盛顿会议、莫斯科会议、华盛顿橡树园会议和旧金山会议,为《联合国宪章》的正式生效和联合国的正式成立发挥了一定的作用。特别是1971年 10月25日联合国大会恢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在联合国的合法席位以来,中国认真遵循联合国宪章精神,切实履行联合国的各项义务以及安理会常任理事国的重要职责,在联合国内发挥着越来越大的作用。 一 中国恢复在联合国的合法权利后,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随着政治经济形势的不断进步和对国际事务的参与加深,中国以新的面貌为世界的和平与发展做出了应有的贡献。中国一贯积极支持和参与联合国的各项工作,遵守联合国议案和决议,捍卫联合国宪章的基本原则,在维护正义和国际秩序方面进行了积极的努力。在当今世界各种矛盾错综复杂的情况下,中国致力于在世界范围内进一步深化国际民主,建立更加公正、合理、互惠的国际政治经济新秩序。中国既维护国际正义、维护国际和平与稳定,也维护自身的国家利益;既维护和代表发展中国家的利益,也从全局出发解决国际社会的实际问题;既维护国家主权、坚持反对干涉国家内政的原则,也考虑在特殊情况下国际社会有权利有义务对一些国家采取维和、适当干预与预防措施的权利;既支持国际反恐、防扩散等维护国际安全的措施,也维护国际经济的正常秩序、大力推动发展中国家的经济文化发展、解决地区贫困问题。中国所倡导的和平共处五项原则等解决国与国争端的基本准则,完全符合联合国宪章的宗旨与精神。中国为促和平、求发展而采取的灵活、务实的态度,丰富了在联合国框架下处理国与国之间关系的实践。可以这样说,正是由于有了中国这一维护和平、稳定力量的积极参与,联合国才得以成为世界性的国际组织,并在谋求人类的共同发展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二 中国是世界上经济发展最快、潜力最大的新兴市场,强劲的经济发展带动了全球经济的增长。保持经济长期、稳定的发展和中国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既是中国政府对本国人民的责任,也是对联合国充分履行促和平、求发展职能所做出的贡献。在25年时间里,中国解决了2.2亿贫困人口的温饱问题,人民生活得到极大改善,堪称人类历史的奇迹。联合国专家认为:“正是因为中国在消除贫困人口方面取得了显著成就,世界贫困人口比率才有了大幅度的下降。”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经济年均增长9%以上,经济总量翻了两番,实现了小康目标。去年,中国对外贸易总额跃居世界第三位,达到11548亿美元,为世界经济注入了强劲的活力。到2020年左右,中国经济将实现第二个翻两番,经济总量将达到4万亿美元左右。中国人民在实现自身发展的宏伟蓝图过程中,必将惠及世界各国,成为对世界贡献更大的国家。 三 中国尊重联合国宪章,积极提倡新型安全观,主张国际关系民主化,不搞对抗,不诉诸武力或以武力相威胁,而是通过对话、和平的方式解决国家间存在的分歧和争端。中国注重与所有邻国建立和发展长期稳定的睦邻友好关系。中国积极参加朝鲜核问题六方会谈,为维护朝鲜半岛及东北亚地区的和平与稳定做出了建设性贡献;努力推动地区安全对话合作机制的建设,积极参与了亚太地区多边安全对话合作;成功实践了新型安全观,通过友好协商妥善解决历史遗留的边界问题,增进了军事互信,在打击恐怖主义、分裂主义和极端主义势力方面进行了有效的合作。随着自身的繁荣发展,中国在全球安全和全球繁荣中的责任也在增长。在防扩散和国际反恐斗争中,中国是一个关键的参与者。在尊重有关国家主权、不干涉内政、以和平方式解决争端的原则下,中国积极参与了在柬埔寨、东帝汶、海地、刚果(金)等国的联合国维和行动。在一些国家不太愿意提供医护人员和工程人员的情况下,中国向各个维和区派出了大量军事观察员和工程、医疗部(分)队。朋友不管字的多少,只要文章你感觉很满意就可以了。

我国的能源形势与和平发展战略我国的和平发展战略是当今国际社会最为关注的话题。在我们对所取得的成绩进行肯定的同时,也应该看到我国存在的各种问题,如能源紧张、环境污染严重、生态状况恶化、资源耗费巨大而回收率低等。目前,这些问题已成为我国经济健康、快速、可持续发展的瓶颈问题,解决好这些问题事关我国改革开放全局,关系到我国和平发展战略能否顺利实施。 一、国际国内能源形势严峻 现在人们可利用的能源主要为化石燃料、水能、核能、太阳能、风能、地热及其他天然能源。其中,又以化石燃料为主,主要有煤、石油、天然气等。然而,地球上的化石燃料毕竟是有限的。 (一)世界能源形势 从世界范围看,全球开采成本较低的化石燃料储量将在21世纪中期到末期耗尽。据2006年《BP世界能源统计年鉴》披露,探明的石油储量2006年比2005年不仅没有增加,反而微降亿桶,为亿桶。但全球每天消费石油增为8370万桶,每年则为305多亿桶。以目前的开采速度计算,全球石油总储量只可供应40年,天然气总储量只可供应63年。煤炭储量略为丰富,也不过供应147年左右。 与此对应的则是日益增长的能源消费。从2006年《BP世界能源统计年鉴》还可以看出,除北美地区外,其它地区仍维持较快增长,如亚太地区一次能源消费增长%,中东地区%。另外,多个主要石油出口国经济蓬勃发展,导致其自身能源消费增长迅速。据《纽约时报》报道,多个石油出口国将改变身份,成为进口国,这种现象已在印尼出现,墨西哥5年内也可能开始进口石油,接下来将轮到世界第四大产油国伊朗。美国莱斯大学的石油分析家贾菲说:“今天我们靠主要石油出口国。为全球供应石油,可是再过5年、10年,它们大多不是净出口国,这样的威胁非同小可。” 石油是关系到国际民生的战略性商品,也是非再生资源。IEA估计,低成本的大油田现在基本上都已被发现,世界石油产量将在2015年以前达到顶峰,在石油产量递减之后,石油供不应求即会出现,此时,石油生产又集中在少数国家和少数公司的手里,石油有可能成为较昂贵的能源。 (二)我国的能源结构和形势 多年以来,都说我国地大物博。现在,“博”已变成了稀薄的“薄”,而不再是广博的“博”。按人均资源拥有量计算,我国的资源状况确实令人心忧。在储量方面,我国石油储量占世界总储量的%,天然气占%,煤炭占%。而我国拥有世界1/5还多的人口,人均可采储量就更低了,石油、天然气和煤炭分别为世界平均值的%、%和%。除煤炭情况稍好点,石油和天然气远低于世界平均水平。 再从绝对数量上看,国土资源部对全国油气田的储量进行了初步统计,统计结果表明:截N2006年年底,全国石油剩余经济可采储量亿吨,天然气剩余经济可采储量万亿立方米,煤炭1145亿吨。2006年我国能源产量中,石油亿吨,天然气586亿立方米,煤炭生产量突破24亿吨。如维持现在的产量,石油仅11年、天然气42年、煤炭48年供生产之用。 上面的数据令人担忧。因此,探讨新形势下如何解决我国的能源问题,以及处理好和平发展与能源需求极速增长的关系问题,具有极其重要的战略意义。 二、能源形势严峻下的中国和平发展 (一)和平发展必伴随着能源需求的增长 过去100多年里,发达国家先后完成了工业化,消耗了地球上大量的自然资源,特别是能源资源。当前,我国也正在步入工业化阶段,能源消费增加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客观必然。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我国的能源消耗也在高速增长。我国2002年和2003年的能源消费分别增长%和%,2005年和2006年,这些数字分别为%和%。近几年,我国能源消费增幅虽然出现放缓的迹象,但依然占到全球能源消费增长的一半以上。 另外,中国电力联合会最新发布的一项预测显示,随着我国国民经济继续持续较快发展,工业化、城镇化、市场化、国际化步伐加快,人民生活的进一步改善,都使能源需求在未来几年保持增长的态势,未来三年,我国社会用能量消费将持续保持10%左右的增速。 (二)能源形势增加了和平发展的紧迫性 国际与国内能源形势的严峻性,成为我国和平发展的制约因素的同时,也增强了我国和平发展的紧迫性。从历史角度看,每一个国家的发展,特别是从一个落后的农业国变为一个工业国,都会伴随着能源消耗的急剧增长。现在的发达国家,能源消耗都排在前列,特别是美国,一个国家独占世界%的能源消耗。而我国的工业化发展进程也不例外,2006年我国一次能源消费占世界总消费的%。等到我国工业化基本完成的时候,鉴于我国人口是美国人口的4倍多,那时我国能源消费肯定会占世界总消费的30%以上。可以预见的是,这个过程肯定是一个能源消费不断快速增长的过程。而我国能源储量少,不可避免地会对国际能源资源有非常大的依赖,2006年,我国石油的依存度已达到47%,并且肯定还会不断地增长。 党的十六大报告中早就已指出,21世纪头二十年,是我国发展的战略机遇期。从能源的角度看,几十年后,能源将成为稀缺资源,将使得能源价格奇高,而对国外资源的高依存度,将使得能源问题成为阻拦我国发展不可逾越的障碍。 另外,假设我国不能有效抓住制造业向发展中国家转移这一战略机遇期,而让其他国家,特别是让某些人口大国抓住,那等他们崛起后,其能源消费将占世界总消耗的30%以上。而世界能源的有限性(除非有革命性的能源出现,如聚合反应的实际应用,但现在看来还非常遥远),就潜在地排挤了我国发展的可能性。 三、和平发展下的能源解决方案 (一)摒弃对自然资源掠夺式的“国家崛起”道路 近现代世界大国的发展史,从本质上说,就是一部战争史和自然资源的掠 夺史。从近现代历史上看,任何一个大国的兴衰,都与战争和扩张有关。一个后兴大国的崛起,往往会选择通过战争的方式来改变原有的国际政治和经济秩序。但是自二战以后,整个国际形势和国际环境发生了重大变化,一国的崛起不一定要通过战争扩张的方式。和平与发展成为当今世界的主题和潮流,一个后兴大国的崛起,最终还是要靠经济、科技和文化的力量去赢得世界的尊重。中国和平发展的战略选择,就是要顺应经济全球化的趋势,走一条符合中国国情的独立自主的和平发展道路。 我国的和平发展战略,决定了我国必须摒弃历史上列强靠武力掠夺其他国家资源的能源解决方案,而应该立足国内资源,优化能源结构,合理利用国外资源,走科学能源解决之路。 (二)优化能源结构 在我国能源探明储量中,煤炭占94%,石油占%,天然气占%,这种“富煤贫油少气”的能源资源特点,决定了我国能源生产与消费以煤为主的格局将长期难以改变。作为世界上最大的煤炭消费国,2006中国煤炭消费量比2005年有所减缓,但增幅仍高于世界平均水平,为%,占世界煤炭消费增长的70%多,从绝对数量来看,占世界煤炭总消费量的%。 2007年我国煤炭生产超过24亿吨,接近我国煤炭生产的极限。前几年不断迭出的矿难,就与我国煤炭企业的超负荷生产有关。煤炭的大量使用,还直接带来严重的环境污染问题。同时,这种不合理的能源消费结构,也给交通运输系统带来压力,造成全国性的煤电油运紧张。因此,从长远看,必须对我国的能源结构进行优化。 1 适当降低煤炭消费,提高天然气的消费比例。2006年我国进口能源(包括石油、天然气和煤炭,折合标准煤)亿吨,我国石油进口量占能源进口总量的%,煤炭占%,天然气占%。2005年我国天然气进口量仅占世界天然气贸易量的%。我国没有充分利用国外丰富的天然气资源,天然气进口在我国能源进口中所占比重过小,这与我国能源贸易大国的地位很不相称。天然气是一种清洁能源,燃烧后所产生的污染很少。适度增加天然气的消费比例,可以在一定程度上调节煤炭和石油的消费压力,对减轻环境污染和提高石油消费的安全性有重要意义。俄罗斯和中亚地区有丰富的天然气资源,这对增加天然气的进口有一定的条件和保障。 2 大力发展水电。水电资源是清洁和可再生能源,我国虽然储量丰富,但开发不够。最新统计资料表明,我国水力资源理论蕴藏量为亿千瓦,技术可开发装机容量为亿千瓦,经济可开发装机容量为亿千瓦。而我国目前的已开发容量仅为经济可开发量的25%,开发程度很低,与美国(82%)、法国(80%)、加拿大(65%)相比仍有较大的差距。因此,我国再开发出2亿千瓦水电,是完全有可能的。另外,我国在水电方面技术成熟,在坝工与水电站建设方面居世界领先水平。水电虽然存在着投资大、建设周期长等缺点,但与火电相比,对环境的破坏小、运行成本低,并且还附带有防洪、航运等效益,应优先发展。 3 加强发展核电。目前,全世界已经有400多座核电站,正在给30多个国家和地区提供和火电价格不相上下的核电,总装机容量为亿千瓦,年发电量占全世界总发电量的17%。其中,法国核电装机占其国内发电总装机容量的78%,日本核电装机占其总装机的36%,美国核电装机占其总装机的20%,韩国核电装机占其总装机的42%,而在中国大陆仅占%。再从绝对数量看,我国核电装机容量只有美国的1/15,法国的1/8,日本的1/6,韩国的1/3。因此,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的核电比例及核电容量都还相当小,应该加强发展核电,特别是我国煤炭产量接近极限、水电储量一定的情况下,我国未来能源很大比例还需要核电来填充。国务院通过的《核电中长期发展规划》(2005-2020年)中明确指出,核电将成为我国解决能源短缺和环境问题的重要途径之一,规划到2020年我国核电运行装机容量将达到4000万千瓦,在建核电容量将达到1800万千瓦。 4 其它可再生能源。其它可再生能源还包括生物质能、风能、太阳能、地热能和海洋能等,这些资源潜力大、环境污染低、可永续利用,是有利于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重要能源。我国2/3的国土面积年日照小时数在2200小时以上,年太阳辐射总量大于每平方米5000兆焦,属于太阳能利用条件较好的地区。据中国气象科学研究院估算,我国陆地10米高度层实际可开发的风能储量为2,53亿千瓦,近海地区可开发风能储量为7,5亿千瓦,共计10亿千瓦以上。风能资源丰富的地区主要集中在东南沿海及附近岛屿和我国的三北地区。但我国的风电产业发展相对落后,2006年,德国、西班牙、美国、印度、丹麦发电装机容量继续保持前五的位置,分别占全球份额的%、%、%、%、%;中国超越了意大利和英国,以2604MW的装机容量和%的份额名列第六,但仅有印度的1/。 可再生能源是我国重要的能源资源,在满足能源需求、改善能源结构、减少环境污染、促进经济发展等方面已发挥了重要作用。但可再生能源消费占我国能源消费总量的比重还很低,技术进步缓慢,产业基础薄弱,不能适应可持续发展的需要。我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明确提出:“实行优惠的财税、投资政策和强制性市场份额政策,鼓励生产与消费可再生能源,提高在一次能源消费中的比重。”我国重视可再生能源的应用,近年来可再生能源的利用取得长足发展,以年均超过25%的增速成为能源领域增长最快的亮点。随着技术和管理水平的不断提高、产业规模的不断扩大,可再生能源在保障能源供应、实现可持续发展等方面将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四、合理利用国内国外两种资源 (一)立足国内解决能源需求 首先,我国作为一个大国,必须在能源方面能基本维持独立,如果大量依赖国外,则很容易受制于人,这点在铁矿石进口谈判中表现得尤为突出。由于国内铁矿石需求过大,国内难以满足,大部分依靠国际市场。虽然我国是铁矿石的绝对进口大国,但却没有定价话语权,价格只能任由国外垄断集团随意涨价而苦无对策。作为能源大国的俄罗斯,则以石油、天然气等资源为武器,对其邻国乃奎欧洲施加影响,扩大其战略影响力。可见,石油、天然气等战略性资源,事关国家经济、军事安全,如此大量依靠国外,则国家外交,甚至国家独立都难以保障。特别是对我国来说,从中东、非洲的能源进口都要经过马六甲海峡,能源安全性也要求立足国内解决能源问题。 其次,我国作为一个发展中国家,相对来说还没有足够的国力来大量进口能源。从未来发展看,我国国内能源供应潜力仍很大,我国未来能源需求还是主要依靠国内供给来满足。煤炭资源相对丰富,在相当长的时间内,仍将是我国能源的基础。应通过大力发展煤炭清洁利用和煤炭液化,减轻对环境的污染和对石油的依赖。虽然这样仍难以完全满足国内的能源需求,但只要保证了能源的供应主体,就极大地提高了我国能源的安全性。 (二)合理利用国外资源 解决我国的能源问题要立足于国内,但也要扩大与世界其它国家的交流与合作,合理、适时、适度地进口相应的能源,以保障国内的能源需求。 国际煤炭供应充足,价格稳中有降,可适度增大煤炭的进口。特别是东南沿海地区,采用水陆从国外进口煤炭,可以降低从内地陆路运输的费用,也可以就此减轻运输系统的压力。 我国石油供应相对不足,较大部分缺口还需要国际市场来满足。国际原油价格的波动很容易影响中国油品以及相关生产资料的价格,甚至影响整个价格的波动趋势。因此,我国应尽快建立相关的石油战略储备,以提高石油供应的安全性。 我国政府已决定建立石油储备来应对突发事件,规划到2010年建成相当于30天进口量的战略储备规模,也有专家建议应增加到90天进口量的战略储备规模。具体需要多大的规模,其实,这里面有个储备成本和费用的问题,即石油储备的运营是有成本的,如储备的建造、运行管理、安全维护等。美国的储备主要集中在沿墨西哥湾的天热洞穴里面,维护成本比较低,而我国为储油罐方式储油,运营成本相对较高。对此,我国可以加强石油领域内的勘测,对于一些勘测成熟并易于开采的油田,可不急于开采,而作为天热储备,这样既可起到储备的目的,又几乎无需承担储备费用。 五、提高能源利用效率 我国是人口众多、资源相对不足的发展中国家。能源供应的增长是有限的,并且代价高昂,单纯依靠增加能源供应很难满足不断增长的能源需求。因此,节约使用能源,提高能源利用效率,是我国缓解资源约束的现实选择 在能源利用效率方面,我国的能源消耗仍与世界先进水平甚至世界平均水平有着较大差距,总体上还没有走出以高增长、高消耗、高污染、粗放型扩张和外延为主的经济增长方式。我国的能源利用效率目前仅为33%,比发达国家落后20年,相差10个百分点。我国的单位产值能耗是世界上较高的国家之一,每千克标准煤产出的国内生产总值仅为美元,而日本为美元,世界平均值为美元。 在非工业能源利用方面,我国也有很大的节能潜力。在建筑能耗方面,高耗能建筑还占相对大的比重,单位建筑面积采暖能耗相当于气候条件相近的发达国家的2-3倍;节能家用电器、高效灯具的普及率也不高;在生活中有些人的节约意识淡漠等。 从能源需求侧管理的角度上讲,节约能源要比增加能源生产更有效益。国外的实践表明,每节约l千瓦时电量的投资,约占1千瓦时发电成本的40%;每节约1千瓦的发电装机容量的投资,只有不到新增1千瓦容量造价的20%。同时,还可以减少资源消耗,减轻交通运输压力,减小环境污染,具有多方面的综合效益。 只有坚持能源开发与节约并举、节约优先,积极转变经济发展方式,鼓励节能技术研发,普及节能产品,提高能源管理水平,不断提高能源效率,才能真正解决我国的能源问题。同时,稳定了我国的能源形势与安全,对降低世界对我国能源需求的恐惧心理,驳斥海外部分媒体别有用心炮制的所谓“中国能源威胁论”,减轻我国和平发展的阻力,具有极其重要战略意义。 六、结论 1 依现有储量和开采速度,常规能源将在几十年后耗费殆尽。世界能源形势严峻,而我国的能源形势则更不容乐观。 2 严峻的国际国内能源形势,更增加了我国抓住机遇,加速发展的紧迫性。从能源的角度看,丧失目前的机遇,有可能永远失掉了发展的条件和机会。 3 我国的和平发展战略不允许我国采用武力,靠国外强夺来解决发展过程中所面临的能源问题;只有通过优化我国的能源结构,合理利用国内国际两个市场,才是解决我国能源问题的现实办法。 4 我国能量利用效率低,有较大的节能潜力。并且,从根本上讲,节能降耗,提高能源的利用效率,既是我国缓解资源约束的现实选择,也是保障我国经济持续快速发展、解决能源困境、实现和平发展战略的必由之路。 [参考文献] [1]查道炯从国际关系角度看中国的能源安全[J]国际经济评论,2005,(6):28-32 [2]李世泽比较法视域下的能源战略与能源税改革[J],改革与战略,2007,(2):56-59 [3]吕庆广大国崛起的类型学分析——兼论中国和平崛起战略的可行性[J]江南大学学报,2006,6(1):11-17 [4]史丹,我国能源经济的总体特征、问题及展望[J],中国能源2007,29(1):5-12, [5]张磊,郑丕谔,我国能源安全面临的问题及应对策略[J]价格理论与实践,2006,(1):17-19。

公共财政论文参考文献集

1997年下半年,始发于泰国的东南亚金融危机,给全球经济带来了巨大冲击,全球贸易和经济增长明显减慢,中国经济也受到了严重影响。在当时严峻而复杂的国内国际经济环境下,中国政府审时度势,果断地调整了宏观调控策略,实行了积极财政政策和稳健货币政策。一、对我国积极财政政策理念长期化的隐忧由于我国目前的市场态势,总体上已由“经济短缺”过渡到“经济过剩”,“经济过剩”有可能成为我国今后经济运行中的一种“常态”。对此问题的关注,实际上反映了大家对我国近几年大规模财政赤字及政府偿债能力的担忧。首先,“扩张性”财政政策(即积极的财政政策)的实施,从短期看,的确能促进经济的增长,这一点是没有任何疑义的。但是,不管哪个国家,“扩张性”财政政策的实施,最终都要受到国家财政能力的制约,没有足够的财力做后盾,长期的“扩张性”财政政策是难以支撑的。虽然从1999年我国的国债负担率和居民应债能力两个指标来看,我国的国债余额占GDP的比重为12.93%(国际公认的安全警戒线为60%左右),国债余额占居民储蓄余额的比重为17.60%(国际公认的警戒线为30%左右),说明我国国债的发行仍有较大的余地;但从国债偿还率指标来看,我国1999年国债还本付息额占当年财政收入的比重达16.8%(国际公认的安全警戒线为10%左右),已大大超过了国际公认的安全警戒线。再从债务依存度看,这一指标逐年增加,居高不下,全国债务依存度1999年达30.6%(国际公认的安全警戒线为20%左右),而中央债务依存度更是高达98%(国际公认的安全警戒线为30%左右),都远远地高于国际公认的控制标准。1998年以来,整个国家财政有1/4的支出、中央财政有1/2的支出依靠发行国债来维持,这充分显示出我国财政的脆弱性,必将对我国未来的财政安全构成巨大的潜在风险。尽管我国目前的国债负担率和居民应债能力两个指标距国际警戒线较远,但实际上我国的财政债务与成熟的市场经济国家的财政债务并没有现实可比性。因为西方的财政债务一般都等于公共部门债务,而我国的财政债务一般小于公共部门的债务。造成这种差别的原因,主要来自于以下三个项目:一是准国债项目;二是国有银行体系不良资产中的潜在损失;三是隐性养老金债务。显然,如果只单纯计算国家的财政债务,而不把以上三个项目考虑在内,就自然会低估政府债务规模;反之,如果把以上三个项目计算在内,则公共部门的债务规模就会大大增大。在我国,由于社会性质决定了政府财政是所有公共部门债务的实际最后承担者,所以,我国的公共部门的债务规模要远远高于财政债务规模。据有的学者估算,1999年我国公共部门的实际债务已超过当年GDP的50%,已接近甚至超过了国际公认的警戒线。其次,“扩张性”财政政策实施的结果,即加大财政赤字。财政赤字不仅仅是个经济问题,也是一个政治问题。从理论上讲,只要经济不断增长,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公众保持良好的信心,一定的财政赤字规模(由此导致的国债规模)就是可以承受的,也不会导致什么财政风险,即随着赤字与债务的继续增加,到未来的某一天,政府既无法用财政结余来弥补赤字,又不能通过借新债来换旧债和弥补赤字,且又得不到国际上的有力援助。那么,政府只有两个选择:一是多印发钞票;二是宣布废除旧的债务。前者意味着恶性通货膨胀,后者意味着国家信用的破产,这两者都意味着经济或政权的崩溃。本人认为,由于积极财政政策的实施,本来是在萧条时期应该暴露出来的问题,如经济结构问题,地区发展不平衡问题,收入差距问题,银行的不良资产问题等,在财政赤字对经济增长的刺激下,被暂时地掩盖起来,一旦财政赤字政策对经济增长的刺激作用减弱,这些问题就又会重新暴露出来,对经济增长形成障碍,应引起足够重视。再次,政府债务筹资,也需要支付成本。就政府债务而言,其成本就是债务利息。一般来讲,债务筹资成本是与政府的信誉成反比。但是,即使信誉再高的政府也不能做到一味地以低利率在国内外无限量地借款。在一般情况下,债台高筑的政府信誉级别与其债务规模成反方向变动,而政府的债务风险却又随债务规模的扩大、信誉级别的下降而增加,如俄罗斯财政与金融危机爆发的原因就在于此。最后,“扩张性”财政政策的实施,最终要靠政府机构来运作,并与行政行为结合在一起,这在执行过程中必然要带有浓重的行政色彩,容易导致计划经济体制的复归,弱化市场机制配置资源的基础作用和效率。由于我国目前的产权改革一直没有真正到位,没有建立起真正有效的法人财产主体,所以,在“扩张性”财政政策实施的过程中,投资决策失误、效率低、效益差的局面不可能得到根本性改变。加上缺乏有效的监督与约束机制,公共投资被贪污、被侵占、被挪用和大量流失现象也不可能得到根本性的扭转,这都必然会严重影响到财政支出的实际效果。目前,处于转型期的中国经济,总量矛盾与结构矛盾是相互交织、相伴而生的,采取简单的总量扩张政策是难以解决有效需求不足问题的。日本在上世纪80年代后期开始,采取扩张的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但经济却始终启而不发,关键在于日本未能将结构调整政策有效地结合于总量扩张政策之中,未能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因此,目前情况下,我们不能一味地依赖扩大财政赤字与大规模发行国债来刺激经济增长,财政支出的增加,必须建立在财政收入可靠增长的基础之上,同时注意解决如下几个方面的问题:第一,积极财政政策的完善应该从转变政府投资方式入手。积极财政政策的重点,应该从财政投资这种直接手段转向利用财政投融资、财政贴息等间接手段,使政府投资成为杠杆,有效地带动社会投资。具体包括:(1)改变财政投融资方式,逐步建立起适合中国国情的财政投融资制度,以便从制度上解决财政投资需求与投资供给之间的矛盾。(2)采取多种手段吸纳社会资金。运用财政贴息、财政参股、财政担保等手段吸纳社会资金,尤其是民营企业参与社会基础设施、高新技术产业和房地产开发等领域,从而产生“四两拨千斤”的功效。值得进一步指出的是,民间投资的增长对于经济发展具有重要作用。近几年来,在积极财政政策的带动下,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增幅较快,但如果民间投资增长缓慢,则会影响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因此,除了实施积极财政政策之外,还应全面落实引导扩大民间投资的政策,如落实准入政策、降低准入门槛,在税收上切实实行国民待遇,防止税负不公、双重征税等歧视性措施。要加强金融支持,拓宽中小企业的直接和间接融资渠道,加强法律保障和服务机构。第二,运用公共支出政策,刺激国内需求增长。根据我国目前实际情况,充分利用有利条件,适当多增加一些公共支出,主要用于基础设施建设、环境治理等投资风险小、既有经济效益又有社会效益的项目。这样做,不仅可以改善经济发展的环境条件,在一定程度上消除长期以来制约经济增长的不利因素,而且也有助于创造更多的就业机会,缓解就业压力,增加城乡居民消费。第三,调整收入分配关系,启动最终消费。在这方面,一是要从调整体制内人员的收入水平入手,以处于类似于我国发展阶段的国家其国内体制外的工资水平为参照系,结合我国社会保障制度货币化的政策,调整体制内人员的工资待遇。二是要通过改革,认真落实对企业和农民的减负政策,为提高职工和农民收入水平与购买力创造有利条件。三是要适当增加转移性支出的比重,加大国家财政对建立和完善社会保障制度的支持力度,对住房、医疗、教育和就业制度等需要财政支持的改革,要制定反周期的操作。要力求减轻居民支出中的改革费用负担,稳定居民的支出预期。第四,应充分注意政策的适时调整和渐进转换。主要是通过市场和消费替代、民间和企业投资替代、出口需求替代,为积极财政政策的逐步“淡出”和转型创造条件。与此同时,还应该加大财政政策引导结构调整的力度,增强经济发展后劲,形成一整套带动产业调整和不断升级的创新机制;建立规范化的政府间转移支付制度,提高中央财政的宏观调控能力,为促进区域经济的协调发展创造条件;优化税制结构,规范税费关系,使税制本身对经济景气产生有效的调节作用,同时,也增强政府的调控能力

中国近六年来的财政政策分析[摘要] 财政政策是通过税收和公共支出等手段来实现一定的经济、社会发展等宏观经济目标的长期和短期财政战略,是政府调控经济的重要手段。2005年我国实现了从积极财政政策向稳健财政政策的转变。本文就两种财政政策的实施背景、作用进行分析,并对今后财政政策的取向及应对措施进行了展望。 [关键词] 财政政策;中国 财政政策是通过税收和公共支出等手段来实现一定的经济、社会发展等宏观经济目标的长期和短期财政战略,是政府调控经济的重要手段。根据财政政策在调节国民经济总量方面的功能可将财政政策划分为扩张性政策、紧缩性政策和中性政策。 一个国家在一定经济发展阶段实施何种财政政策,要根据宏观经济运行态势,相机抉择。宏观经济运行千姿百态,但概括起来讲,也就是三种类型。一种类型是社会总供给大于社会总需求,即“通货紧缩”,表现为物价总水平下降。应对通货紧缩局面,应该采取扩张性财政政策和扩张性货币政策。第二种类型是社会总供给小于社会总需求,即“通货膨胀”,表现为物价上涨。这种情况下,应该采取紧缩的财政政策和紧缩的货币政策。第三种类型就是社会总供给和社会总需求基本平衡,但在结构上有矛盾,冷热并存,发展不均衡。此时应采取稳健财政政策,即在总量上不做太大的动作,但在结构上有保有压,加强薄弱环节,压缩过热行业的投资。 我国自1998年以来实施的积极财政政策,其实质就是一种扩张性财政政策。2005年根据我国国情和国内外经济形势的发展,从实际出发,我国实施了稳健的财政政策,现就两种财政政策的实施背景、作用综述如下。 一、积极财政政策 1、实施背景 20世纪90年代中后期,亚洲金融危机的爆发直接导致了国际市场需求萎缩,进而演变为全球经济衰退.造成世界经济普遍性的生产过剩和通货紧缩。作为亚洲国家最大贸易伙伴,亚洲金融危机无疑对我国经济运行产生重大冲击。从当时国内经济情况看,物价水平持续下跌,经济增长速度回落,国内投资和消费需求出现不足,居民收入增长放慢、失业压力增大;同时,国际市场需求低迷导致了我国出口不振.大大降低了出口对经济增长的推动作用,这些都充分说明我国经济进入了通货紧缩和经济衰退的发展阶段。面对这种从未出现过的极其复杂的经济形势,党中央、国务院审时度势,及时果断地做出了实施以增发国债、扩大内需、加大基础设施投资力度、刺激消费、扩大出口为主要内容的积极的财政政策,主要措施包括:一是发行长期建设国债,带动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二是调整税收政策,刺激需求增长。三是调整收入分配政策,改善居民消费心理预期。四是规范收费制度,减轻社会负担,推动扩大消费。五是支持国民经济战略性调整,促进国有企业改革和产业结构优化。 2、积极作用 积极的财政政策实施近七年的时间里.在促进经济增长、调节供求关系和克服通货滞胀方面取得了明显的成效。 (1)促进经济平稳发展。大规模的国债投资不仅有效遏制了经济增速下滑的局面,而且抑制了通货紧缩。1998-2006年间,国债建设资金年均拉动经济增长为1.5-个百分点,GDP年均增长%,物价水平总体稳定。 (2)优化经济结构。积极财政政策着眼于短期需求管理和长期供给管理有机的结合,在加强基础设施的同时,通过国债资金的直接投入、税收政策等措施,发展高新技术产业,改造传统产业,支持一些符合产业结构发展方向的重点行业和重点企业的技术改造,推动了经济结构调整和产业结构升级。 (3)增加就业。七年来,国债资金支持的一大批新项目及其配套项目的建设共增加就业岗位800万-1200万个,对拉动相关产业发展起到了很好的刺激作用。 (4)促进区域经济均衡发展。通过对中西部地区进行倾斜性财政资金安排,进行了诸如西电东送、青藏铁路、退耕还林还草工程、六小工程等基础设施建设和生态建设,改善了这些地区的投资经营环境,加快了中西部地区的发展步伐,使东西部地区经济社会发展不平衡格局得到一定程度的改善。 总之,作为一项反周期宏观政策,积极财政政策基本上是恰当的,它对中国经济社会相对平衡发展起到了不可低估的作用。 3、负面效应 但积极财政政策毕竟是宏观“反周期”操作,是适用于经济低迷阶段的一种政策。从2002年下半年起,我国经济开始逐步走出通货紧缩的阴影,呈现出加速发展的态势。2003年国民经济终于走过由相对低迷向稳定高涨的拐点,GDP增长速度跃为9%以上。此时积极财政政策的实施带来一定的负面效应,出现了一些值得注意的问题,主要是部分行业和地区盲目投资和低水平重复建设的倾向有所加剧,货币信贷增长偏快,资源对经济增长的制约越来越明显,并带来煤、电、油、运和原材料的供应紧张局面。 二、稳健财政政策 1、实施背景 2003年下半年以来,中国经济开始走出通货紧缩的阴影,经济增长进入新一轮周期的上升阶段。一是经济增长接近潜在水平。2003年GDP增长% ,2004年增长%,部分行业瓶颈约束或资源约束的出现,表明GDP增幅已接近潜在产出水平。二是物价趋于上升。2003年居民消费价格和商品零售价格指数分别上涨%和%,2004年则分别上涨%和%。三是失业率升势趋缓。2003年全国城镇就业增加859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为%;2004年城镇新增就业人员980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为%,比上年下降%个百分点。四是出现局部投资过热。2003年,固定资产投资增长速度比消费品零售额增长速度高了%个百分点。当年投资率上升到%,比2002年增加了个百分点,接近于1993年经济严重过热时的水平(当时投资率为43.5%)。为此,国家采取一系列措施,包括货币手段(如提高存款准备金率和提高利率等)和行政手段等,以逐步控制经济局部过热的迹象。虽然2004年5~6月在宏观调控影响下,固定资产投资增长速度明显下降,但在2004年7~10月,固定资产投资增长又出现明显的反弹迹象,增长率分别为% 、% 、% 、%。在国民经济已发生经济周期阶段转换和出现局部过热的形势下,如果继续实行积极的财政政策,将不利于控制固定资产投资的过快增长和减轻通货膨胀压力。 同时,经济运行中的深层次问题也凸现出来。一是经济增长方式与资源、环境约束的矛盾更加尖锐。目前中国石油、天然气、煤炭、铁矿石、铜和铝等重要矿产资源人均储量分别相当于世界人均水平的11%、、79% 、42%、18%和%,特别是2003年中国GDP占世界的4%,但消耗占世界的比重:石油为% ,原煤为31% ,铁矿石为30%,钢铁为27%,氧化铝为25%,水泥为40%,说明促进经济增长方式转变已成为宏观调控的一项紧迫任务。二是国内经济和社会结构性矛盾也比较突出。投资占GDP的比重过高,消费需求对GDP增长率的贡献下降。此外,我国城乡居民收入差距仍在扩大。

财务管理论文参考文献怎么写

参考文献规范格式

一、参考文献的类型

参考文献(即引文出处)的类型以单字母方式标识,具体如下:

M——专著 C——论文集 N——报纸文章

J——期刊文章 D——学位论文 R——报告

对于不属于上述的文献类型,采用字母“Z”标识。

对于英文参考文献,还应注意以下两点:

①作者姓名采用“姓在前名在后”原则,具体格式是: 姓,名字的首字母. 如: Malcolm Richard Cowley 应为:Cowley, .,如果有两位作者,第一位作者方式不变,&之后第二位作者名字的'首字母放在前面,姓放在后面,如:Frank Norris 与Irving Gordon应为:Norris, F. & .;

②书名、报刊名使用斜体字,如:Mastering English Literature,English Weekly。

二、参考文献的格式及举例

1.期刊类

【格式】[序号]作者.篇名[J].刊名,出版年份,卷号(期号):起止页码.

【举例】

[1] 王海粟.浅议会计信息披露模式[J].财政研究,2004,21(1):56-58.

[2] 夏鲁惠.高等学校毕业论文教学情况调研报告[J].高等理科教育,2004(1):46-52.

[3] Heider, . The structure of color space in naming and memory of two languages [J]. Foreign Language Teaching and Research, 1999, (3): 62 – 67.

2.专著类

【格式】[序号]作者.书名[M].出版地:出版社,出版年份:起止页码.

【举例】[4] 葛家 澍 ,林志军.现代西方财务会计理论[M].厦门:厦门大学出版社,2001:42.

[5] Gill, R. Mastering English Literature [M]. London: Macmillan, 1985: 42-45.

3.报纸类

【格式】[序号]作者.篇名[N].报纸名,出版日期(版次).

【举例】

[6] 李大伦.经济全球化的重要性[N]. 光明日报,1998-12-27(3).

[7] French, W. Between Silences: A Voice from China[N]. Atlantic Weekly, 1987-8-15(33).

4.论文集

【格式】[序号]作者.篇名[C].出版地:出版者,出版年份:起始页码.

【举例】

[8] 伍 蠡 甫.西方文论选[C]. 上海:上海译文出版社,1979:12-17.

[9] Spivak,G. “Can the Subaltern Speak?”[A]. In & L. Grossberg(eds.). Victory in Limbo: Imigism [C]. Urbana: University of Illinois Press, 1988, .

[10] Almarza, . Student foreign language teacher’s knowledge growth [A]. In and (eds.). Teacher Learning in Language Teaching [C]. New York: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1996. .

5.学位论文

【格式】[序号]作者.篇名[D].出版地:保存者,出版年份:起始页码.

【举例】

[11] 张筑生.微分半动力系统的不变集[D].北京:北京大学数学系数学研究所, 1983:1-7.

6.研究报告

【格式】[序号]作者.篇名[R].出版地:出版者,出版年份:起始页码.

【举例】

[12] 冯西桥.核反应堆压力管道与压力容器的LBB分析[R].北京:清华大学核能技术设计研究院, 1997:9-10.

7.条例

【格式】[序号]颁布单位.条例名称.发布日期

【举例】[15] 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委员会.科学技术期刊管理办法[Z].1991—06—05

8.译著

【格式】[序号]原著作者. 书名[M].译者,译.出版地:出版社,出版年份:起止页码.

三、注释

注释是对论文正文中某一特定内容的进一步解释或补充说明。注释前面用圈码①、②、③等标识。

四、参考文献

参考文献与文中注(王小龙,2005)对应。标号在标点符号内。多个都需要标注出来,而不是1-6等等 ,并列写出来

以精读和泛读相结合的方式,阅读和浏览了一些公共经济学方面的著作。由于时间有限不可能深入的对每个细节问题进行理解和分析,所以本阶段阅读的主要任务是了解公共经济学的一般性理论框架体系,考察公共经济学学科所涵盖的主要领域和内容,以及比较各种类型公共经济学方面教材或著作的异同之处,目的是对公共经济学这一理论学科有一个宏观的把握,以期对以后深入研究学习打下一个良好的基础。一、对公共经济学一般性框架的理解 公共经济学是一门研究与私人经济相对应的,政府机构、非营利部门等公共部门经济活动、行为及其绩效的学科。通过阅读众多教材和专著,我试图寻找一条公共经济学的理论分析线索。虽然众多教材都各自有自己的体系和侧重(尤其是国外教材),但我感觉还是有一个一般性的理论线索可以把握。即:市场万能(亚当·斯密的思想、福利经济学第一定理)→市场失灵(公共产品、外部性、不对称信息、自然垄断、公平、稳定等问题以及福利经济学第二定理)→政府直接干预经济的增加(凯恩斯主义、公共选择理论、公共支出、公共收入、公共规制)→政府失灵(对第二定理的怀疑、合理界定政府与市场的边界、加强预决算管理、政府采购制度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的建立和完善)→政府和市场边界技术划定问题。其中公共经济学学科诞生于政府大幅干预经济时期,即20世纪50年代凯恩斯主义盛行时期,并且现代公共产品理论和公共选择理论的发展是公共经济学诞生、发展前提基础。 此外,在公共产品范围界定问题上还引出了对政府间财政分权和财政关系的探讨;对福利经济学第二定理的否定,引出了对公共经济效率问题的关注,因此公共经济主要方面的效率也进行了深入地展开研究:在公共支出方面引出了对各种支出项目的深入研究和预决算体制管理的研究;在公共收入方面引出了税收原则、税收负担、税收转嫁、公债以及最优税制问题和税收结构问题的深入研究;在公共规制方面引入了基于效率和社会福利的经济规制和社会规制问题的研究。 基于以上分析,公共经济学的一般分析框架可描述为:先以市场效率(帕雷托效率)和福利经济学基础入手;再分析市场失灵问题,包括公共产品、外部性、不对称信息、自然垄断、公平、稳定等问题;随后重点分析公共产品理论(公共产品提供的局部和一般均衡模型等各种公共产品提供理论)和公共选择理论(直接民主:各种投票理论和规则、间接民主:利益集团和寻租问题);随后针对公共支出(购买性支出和转移性支出的各具体项目的考察以及支出成本收益和支出政策的研究)、公共收入(税收原则、税收负担、税收转嫁、公债以及最有税制问题和税收结构问题)和公共规制等问题进行展开分析;最后涉及公债、财政分权、预决算管理等问题。这是我理解的公共经济学的一般性的分析框架,由于公共经济学还是一门比较年轻的学科,其学科内容还很难清楚地界定,因此以上框架只能基本涵盖主要或主流公共经济学所涉及的内容,而对某些深入具体的公共经济问题可能有所疏漏。二、对各类型公共经济学教材或专著的比较和认识 现在中国出现的公共经学方面的著作主要有两大类、四种类型: 第一类是国外编著的公共经济学方面的著作,其中又分为有中译本的和英文原版的两种类型。一般而言,有中译本的国外教材或专著是比较经典的、主流的、名家所著的或国外普遍流行的教材或专著,如斯蒂格利茨的《公共部门经济学》、加雷斯·迈尔斯的《公共经济学》、布朗和杰克逊的《公共部门经济学》等;而我国发行的英文原版的教材或专著则一般是以作为辅助性或扩展性的阅读材料来使用的,如约翰·利奇的《公共经济学教程》等。 第二类是国内编著的公共经济学方面的著作,其中也分为两类:一类是以国外主流教材的逻辑体系框架为基础,将经典理论以中国的语言方式表达出来,重点在于对西方主流思想的引进,较少的涉及中国的具体国情和公共经济实践,较注重一般理论的介绍,如大多数国内编著的公共经济教材;另一类是立足于中国实践和具体国情,结合国外的经典理论来分析中国的公共经济的现状和发展问题,在体系和内容上都与国外教材有很大不同,有很大的原创性,如吕炜教授所著的《我们离公共财政有多远?》和王延杰所著的《中国公共经济理论与实践》等。 下面分别以斯蒂格利茨的《公共部门经济学》、约翰·利奇的《公共经济学教程》、杨志勇、张馨的《公共经济学》和吕炜教授的《我们离公共财政有多远?》为例来介绍四种不同类型的公共经济学方面的著作。 斯蒂格利茨的《公共部门经济学》是一本较正统的公共经济学方面的教材,遵循了一般性的分析体系框架,对大多数公共经济所涉及的内容进行了详细、深入的阐述。同样从福利经济学入手,引出市场失灵和公共经济存在的必要;然后着重对公共收支问题进行了详细的论述,用了很多章节对许多具体的支出和收入项目进行了展开分析,使这一部分成为了全书的重点;最后以深层次问题为名对财政联邦制、财政分权和赤字财政等问题进行了探讨,但没有对公共规制方面的内容加以分析论述。在分析的体制背景上,本书完全以美国成熟的市场经济体制和政治民主体制为基础,进行分析研究,是一部市场化和民主化背景下的公共经济学著作。在分析方法上,本书也是深入浅出,运用了大量的图表和专栏案例等方式对问题进行了阐述,较少的运用数理推导的方式。因此本书体系完整、内容翔实全面、通俗易懂,是一本很好的公共经济学方面的教材。 约翰·利奇的《公共经济学教程》在体系框架和内容侧重上与斯蒂格利茨的《公共部门经济学》有一定的差别,侧重于由福利经济学两条定理的局限出发来分析公共经济问题,用较多篇幅分析了市场交换和市场失灵问题,如公共产品、外部性、不完全竞争和不完全信息等问题都以整篇多章的形式来展开论述。同时对税收和再分配问题也有较多论述,也涉及了公共规制问题,但基本没有系统的论述公共支出问题。在分析方法上较多的运用了数理分析和代数的方法,但难度相对较低,不需要许多数理知识就能看懂。这本书在内容和体系框架上与斯蒂格利茨的《公共部门经济学》有很大的互补性,对某些斯蒂格利茨的《公共部门经济学》中没有涉及或较少涉及的问题进行了深入地分析,是一本深入扩展和辅助阅读的好教材。 杨志勇、张馨的《公共经济学》基本以国外正统公共经济学框架为基础,体系较完备、内容几乎涵盖了现阶段公共经济学研究的所有领域,内容多是介绍性的,比较通俗易懂,但某些问题过于简单,没能深入展开把问题讲清楚。分析方法上,多以论述为主,数理推导证明较少,或有一些也不规范、严谨,看起来比较费劲。在所关注的实践对象上,多以中国实践为例,使读者能更易理解,但所关注的只是从西方理论框架下中国相应问题的一些方面,没有系统深入地分析中国公共经济问题的现状和发展问题,没有过多地考虑中国体制上的特点和差异。总体上看,更像是一本西方公共经济理论的理论综述。但对于初学者而言,是一本不错的入门教材,对许多公共经济学的基本问题都以通俗易懂的方式进行了简单介绍。吕炜教授的《我们离公共财政有多远?》是一本以全新视角研究和探讨中国公共财政和中国公共经济问题的著作。本书取名虽为公共财政,但所涉及的内容与众多公共经济学方面的著作几无差异。这本书以西方公共财政和公共经济学的基本理论为基础,立足中国经济转轨实践的宏观背景,在探讨了不同体制、不同社会制度和不同发展水平情况下的公共财政和公共经济问题的基础上,对中国公共财政和公共经济问题进行了深入探讨。本书在内容和体系框架上以一种循序展开的分析框架论述了中国公共财政和公共经济问题的定位、结合公共财政发展的一般规律考察了成熟市场经济国家、转轨国家,以及中国的公共财政的发展历程与现状,并且紧扣中国经济转轨实践探讨了经济体制的市场化与财政体制公共化两个相互影响、相互交织的问题,最终以大量的实践数据比较分析了国际间的公共财政实践问题。在分析方法上,运用了大量的实证与规范分析相结合的方法对中国公共经济问题的历史、现状和发展方向进行了详细分析论述。 我认为西方著名学者的公共财政和公共经济学教材和著作多是以西方政治社会经济体制为背景来研究公共经济问题,其对公共经济问题研究的框架体系主要是涉及西方成熟市场经济体制下的公共经济问题,而较少的涉及不同体制、不同社会制度和不同发展水平情况下的公共经济问题。因此,西方学者对于公共经济问题分析的基本理论和基本方法可以借鉴,但在具体的内容和所应关注的问题上,我们应该更加以中国经济转轨的宏观背景为思考问题的出发点。而当前大多中国学者所编著的关于公共财政和公共经济方面的著作多是直接以西方学者研究分析的理论框架为基础,简单的以案例或小结的形式涉及一些中国的类似问题,但没有真正立足中国经济转轨实践,从中国背景去研究考察中国的公共财政和公共经济问题。 综上所述,我们可以对上述各种类型的公共经济方面著作的代表的特点作出以下的一些判断: 特点著作 难度 体制背景 分析方法 内容、体系 著作性质 斯蒂格利茨:《公共部门经济学》 较易、较少数理证明 成熟市场经济和民主政治社会 规范分析,多图表和专栏,较少数理推导 正统,侧重公共收支的分析 主教材 约翰·利奇:《公共经济学教程》 有数理推导、但不需太多数理知识 成熟市场经济和民主政治社会 规范分析,多数理、代数和图形 与主流互补,侧重对市场失灵问题的分析 辅助教材 杨志勇、张馨:《公共经济学》 通俗易懂、但部分章节介绍过于简单,难以理解 成熟市场经济和民主政治社会,但引入一些中国案例 规范分析,多引用国外数理推导,多专栏、图表 较为全面、按主流框架展开,但没有深入分析 入门教材 吕炜教授:《我们离公共财政有多远?》 有学术论文性质,需认真体会 以不同体制为背景,着重强调了中国的转轨体制 规范分析与实证分析结合,较多数据与图表 不同于一般体系,侧重不同体制比较分析,立足中国实践 学术专著扩展阅读 对其他教材特点的一些看法: 加雷斯·迈尔斯的《公共经济学》:较多数理证明和推倒,属于中级难度,涉及内容和问题较深,需较强的数理和微观经济学基础。 布朗和杰克逊的《公共部门经济学》:内容介于中级与初级之间,需一定的数理和微观经济学基础,涉及内容较为正统,但偏重于税收问题。 拉本德拉·贾的《现代公共经济学》:属于中级教程,有较多的数理推导和证明,内容正统和主流。 阿特金森和斯蒂格利茨的《公共经济学》:属于中级教程,版本较老,内容主要关注了税收问题而忽视了公共支出问题。 但上述四部教材都不涉及公共规制问题。

公共生活中的道德规范论文

网络生活中的道德要求是现实中道德要求的延伸.由于信息时代高度发达的网络已经覆盖了许多人的生活,道德需要跟进作为制约标准之一,这也是虚拟现实化的一个重要体现.对网络生活的一定的道德要求,亦是人们将网络当做生活重要部分的体现

关于生活道德的议论文“道”是在昭示一切,“德”是在承载“道”的一切;“道”指的是道理,“德”指的是好的品行。“道”的道理,都出现在“德”的身上,“德”的“品行”都产生于在“道”。所以,没有“道”,也就没有“德”,没有“德”,也就看不见“道”的存在。有道才有德,有德才有道,就是“道德”。自古以来,没有那一位伟人是没有“道德”的,也没有一个坏人有“道德”。道德,然而,今天我却看见了一件有损“道德”的事情。雨初停,我去买一块五的猪肝,然而,店主在秤猪肝的时候说一块五的猪肝,却给我一元钱的猪肝。我是第一次出去买东西,也不懂怎么看够不够量,拿着猪肝就急匆匆地回家了。回到家,妈妈说我了,我气愤至极。难道,这就是中国人的道德?道德,关乎人民的素质,民族的兴荣。然而那家店主,却损了中国人的素质。想想看,他们连中国人都,何况外国人?如果外国人来买东西,他们岂不是狮子大开口?他们连国人的五毛钱都要,何况外国人的几块钱,几十块钱,甚至几百,几千块钱?为了利益,他们居然不惜丢掉我们的祖先辛辛苦苦换来的颜面!中国人的良好品德快被他们这种人给丢尽了!他们这是给我们中国,中国人民的脸上蒙黑!想想钱学森,邓稼先这些的老一辈出色的科学家用生命,幸福,牺牲自我利益换来的中国人的颜面,中国人的尊严,即将要被类似店主这种人,为了那小小的利益的一个小小的举动,“小小”的“术”,所丢尽,被外国人指着骂着我们中国人没道德,不厚道,我就痛心。现在,已经有外国人在骂我们中国人了。看看。在美国珍珠港,可以看见只用中文写着的“垃圾桶在此”;在泰国皇宫,可以看见只用中文写着的“请便后冲水”;在巴黎圣母院,也可以看见只用中文写着的“请保持安静”。难道现在,还要外国人只用中文写“请不要钱”吗?醒醒吧,那些有损中国五千年传统文化道德的人。所以,我们应该有一个好的道德,改变这一个局面。我们的“德”要体现在“道”的身上,让外国人知道,我们是有“德”有“道”的人,中国不是那种素质低下的人!我们要继承中国传统文化道德,让外国人时时刻刻竖起大拇指对着中国。“道德”关乎人民的素质,民族的兴荣,没有一个良好道德的民族,是不可能兴旺起来的!中国人要想不被别人欺负,不被别人耻笑,国土不被别人蹂躏,就得有一个良好的道德!记住,你永远不是代表着你自己,你而是在代表着整个中国,十三亿的中国人民!你可以使外国人赞扬中国,但也可以使外国人耻笑中国。赞扬的条件与道路,永远比耻笑的条件还要复杂与艰难。

大的规范和网络生活的大大要求,谈谈大学大学的话,要好好学习,天天向上

对公民道德规范的认识与《实践论》文两千多。对公民的道德只是认识。这个内容要写出来。公民的道德,比方说工作的职责等,雨认识去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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