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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个人理财论文题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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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个人理财论文题目

金融工程专业要求有模型,建议从以下两个题目中选:利率市场化与我国商业银行的风险控制我国商业银行发行次级债券的效应研究

以我实际在银行工作经验来看,个人认为商业银行结算方式相关问题

保险(寿险理财)专业毕业论文题目 保险(寿险理财)专业毕业论文题目 1、 现阶段银行保险下滑的原因分析及措施 2、 升息预期下银行保险的产品开发策略 3、 现阶段银行保险合作模式存在的弊端分析 4、 论银行保险培训体系建设 5、 国内外银行保险业务模式对比研究 6、 论银行保险销售管理策略 7、 关于银行保险实务中某些具体问题的研究分析及其具体解决办法(此类题目可自拟) 8、 论邮保合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9、 证保合作的发展前景分析 10、 论证保合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11、 论各保险销售渠道的互相借鉴与推广 12、 如何利用银行保险渠道销售企业年金保险 13、 保险中介与保险公司合作中存在的问题与对策 14、 保险中介(保险代理、保险经纪、保险公估)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题目可自拟) 给一篇供你参考 一下: 保险合同成立与生效及相关法律问题 保险合同的成立与生效是合同法中两个不同的范畴,二者归属于不同的制度。我国现行保险法规范了保险合同的成立,但对保险合同的生效却没有规定。由于对保险合同理论上的混淆,往往导致实践中的大量纷争。对此,笔者略抒管见,以期消除这种认识l的分歧,并对《保险法》的顺利实施有所裨益。 一、保险合同成立于双方合愈—合同法上不争的结论 1.“要约”与“承诺” 。 所谓合同的成立,是指订约当事人就合同的主要条款达成合意。它是当事人之间意思一致的结果。合同的成立须要一个过程,即“要约”与“承诺”。保险合同也不例外。“要约”一方当事人以缔结合同为目的,向对方当事人所作的意思表示。“承诺”是指受要约人同意接受要约的全部条件的意思表示。在保险业务中,一般将投保人填写保险单视为要约,保险人签发保单被认为是对投保人要约的承诺。投保人提出要约后,保险人对要约进行审查以决定是否承保。其结果一般有三种:(l)保险人拒绝承保。投保人与保险人之间没有达成合意,当然就不存在保险合同关系;(2)保险人无条件承保。这种对投保人要约完全同意的意思表示构成承诺。保险人承诺之时即表明双方达成了合意,保险合同成立;(3)保险人有条件承保。比如:保险人在签发的保险单中提出某项条件:“投保人巧天内缴纳保费,保险合同成立”。这时双方意思表示还未达成一致,保险人的承诺构成一项反要约,经投保人承诺,保险合同才能成立。 2. 保险合同的形式—从要式向非要式的嬗变 根据合同法的一般原理,保险合同成立于双方达成合意之时。但法律对保险合同的形式上的要求,也是决定保险合同能否成立的条件。我国保险立法对保险合同形式的确认经历了从要式向非要式的嬗变。 我国传统的保险立法确认保险合同为要式合同。1 981年颁布的《经济合同法》第3条规定“经济合同,除即时清结者外,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第25条规定:“财产保险合同,采用保险单或保险凭证的形式签订。”据此,保险合同须采用“保险单或保险凭证”的书面形式。1983年颁布的《财产保险合同条例》第5条进一步规定保险合同必须经过“投保方提出投保要求,填具保险单”、“并经保险方签章承保后”,保险合同才能成立。 1993年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对《经济合同法》做了修改。修改后的第25条删除了以前把保险单和其他保险凭证作为保险合同形式的规定:“财产保险合同,由投保人提出保险要求,经保险人同意承保,并就合同的条款达成协议后成立。保险人应当及时向投保人签发保险单和其他保险凭证。”这一条并未要求保险合同应采取的形式,但根据《经济合同法》第3条,保险合同仍要以书面形式订立。 1995年颁布的《保险法》对此规定作了修改。《保险法》第12条规定:“投保人提出保险要求,经保险人同意承保,并就合同的条款达成协议,保险合同成立。……经投保人和保险人协商同意,也可以采取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书面协议形式订立保险合同。”《保险法》对订立保险合同没有任何形式上的要求。保险合同可以书面形式订立,也可以口头形式订立。只要双方就合同内容达成合意,合同就成立。 我国保险立法对保险合同形式要求的擅变,顺应了世界合同法从要式到不要式的趋势,保证了交 易行为的快捷、灵活与方便,是市场经济使然、是法律公平、正义的要求使然。 二、保险合同的生效 1. 交付保险费为生效要件—实践中的误区。 保险合同成立后即面临是否生效的问题。在实践中常会出现这种情况:投保人交付了保险费,但保险人尚未签发保险单或其他任何保险凭证。如遇纠纷而诉讼,法院一般认定投保有效而判决保险人 承担赔偿责任。对此,有人认为这是因为保险合同“绝大多数是以收费为生效要件。”这种理解将投保人履行义务与合同生效混为一谈,是布良片面的。 合同的生效是指已经成立的合同在当事人之间产生了一定的约束力。保险合同生效的意义在于投保人遇保险责任范围内的事故能够得到保险人的赔偿。从这个意义上说,保险合同的生效期间与保险人承担保险责任的期间(保险期限)是一致的。保险责任的开始意味着保险合同的生效。保险人在保险合同生效,保险责任开始后才有可能承担保险责任。保险合同未生效,保险人不可能承担保险责任。 诚然,在有些情况下,保险合同从保险人收取保险费时起生效,但这不是因为“交付保险费是生效要件”。在有些情况下,保险人收取保险费是保险人承诺的一种推定形式,即使日后没有保险单等文件的证明,保险人收取保险费这种行为可使人根据常识或交易习惯推知其作了承诺的意思表示,这就表明保险合同已经成立。如果双方没有约定合同生效的条件或日期,只要保险合同在成立时符合我国法律规定的一般生效要件,即:(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或社会公共利益,保险合同就能产生法律效力,受到法律的保护。 根据《保险法》第13条规定:“保险合同成立后,投保人按照约定交付保险费;保险人按照约定的时间开始承担,”交付保险费是投保人履行合同义务,这和保险合同的生效并没有必然的联系。在财产保险中,保险人可以同意投保人延期交纳保险费,甚至同意投保人在保险合同生效后分期缴费,合同仍然是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生效。交付保险费不是保险合同的生效要件,除非当事人之间有这样的约定。例如,保险人为了防止在保险责任开始后,投保人拖欠保险费,往往会特别约定:“保险责任自投保人交清本保险单规定的保险费时开始。” 2. 保险合同何时生效。 (l) 生效于约定之时—“意思自治”原则的体现。 对于合同成立与生效问题,罗马法上曾规定了“同时成立之原则”(prinaipder entshung),认为当事人合意的目的就是要使合同生效,法律行为的成立与其效力同时发生。在此原则下对合同的成立与生效问题不加区分。合同成立之时也就是合同生效之时。但是,在德国和法国继承罗马法时,已根本改变了这一原则。根据台湾学者王伯琦先生的解释,作出这种更改的原因在于罗马法十分强调法律行为的形式,而忽视了当事人的意思。自文艺复兴到十六世纪杜摩兰正式提出“意思自治”原则,个人主义思潮在欧洲勃兴,个人权利、个人意思要求受到尊重。人本的思想已经成为人们意识觉醒后的理性追求在私法领域反映这一思想的“意思自治”原则,从法哲学的角度来说,正是基于这样一种观念:每一社会成员依自己的理性判断,管理自己的事务,自主选择、自主参与、自主行为、自主负责。 “意思自治”原则在它被提出之际,是为解决法律冲突问题,确保合同合法的。由于它尊重个人意志和个人权利,把人放在社会主体的位置上,“意思自治”原则已得到人们的普遍确认,并与“身份平等”、“私权神圣”一起被奉为私法的三大基石。它的适用范围也突破了法律冲突领域,而被认为是合同自由的代名词,它的内容包括是否缔约的自由、与淮缔约的自由、合同形式自由与合同内容自由等等。 保险合同的生效首先取决于双方的约定,正是“意思自治”原则的具体体现。《保险法》第13条的规定:“……保险人按照约定的时间开始承担保险责任”,在立法上确认了保险合同生效的“意思自治”。实践中,当事人约定的保险责任的开始时间就是合同的生效时间。比如,保险合同当事人约定:“保险责任自投保人交清本保险单规定的保险费时开始,’;卫星保险合同约定发射点火的那一刻为生效时间。 在我国保险业务实践中,订立保险合同普遍实行“零时起保制”。保险合同的生效时间往往在保险合同成立后的次日或约定的未来某一日的零时。由于保险合同是标准合同,合同的条款预先都由保险人制订,这使保险人的业务开展更加迅捷、方便,但对投保人来说,他只能要么全部接受,要么不接受,投保人协商缔约的自由在某种程度上被剥夺了。投保人要想投保,也就不得不接受某些不公平合理的条款。在这种情况下,如果投保人和保险人订立了保险合同,甚至交了保险费,但是到约定生效的零时这段时间发生保险事故,保险人不负赔偿责任。这对投保人来说未免有失公正。对此,国家往往加以干预,比如,规定免责条款的有效要件:保险人在订立保险合同时应当向投保人明确说明, 未明确说明的,该条款不产生效力(《保险法》第17条),对于保险合同的条款,保险人与被保险人或受益人有争议时,人民法院或仲裁机关应当作有利于被保险人和受益人的解释(《保险法》第30条),以此来平衡双方的利益,在一定程度上纠正标准合同带来的弊端。 (2) 未有约定,从保险合同成立时生效—《保险法》保护被保险人合法权益的要求。 对保险责任的起讫日期未有约定或还未及时约定的保险合同是否生效,关系到保险人是否承担赔 偿责任,投保人索赔是否有效,是实践中最易引起纷争的问题。保险人往往以投保人未交付保险费为由,主张保险合同未生效。正如前面所论述的,交付保险费与合同生效之间没有必然的联系,保险人不能以此主张合同未生效,但可以投保人未履行义务(交付保险费)作为自己履行的抗辩。未约定或未及时约定保险期限的保险合同条款欠缺,“至于条款不齐备或不明确,则可以通过合同解释的方法完善合同的内容”。按照《保险法》第30条的规定,应作出有利于投保人的解释。有利于投保人的解释应该是使保险人承担责任,投保人得到赔偿的解释,即保险合同已经生效的解释。保险合同的生效,应遵循“有约定的从约定,无约定依法定”的私法原则。符合《民法通则》第55条的一般生效 要件的合同在成立时起就产生法律效力,得到法律保护。未约定生效条件的保险合同自合同成立时生效,这是《保险法》保护被保险人合法权益原则的要求。 值得一提的是,人身保险合同的生效制度比较特殊。人身保险在承保过程中,存在预收费用问题,比如体检费的预交、等额于保险费的金额预交,并规定在保险人同意承保时预交的费用自动转为保险费。这种预交费用的做法是人身保险所特有的,因为《保险法》第59条规定:“保险人对人身保险的保险费,不能用诉讼方式要求投保人支付”,所以,人身保险合同在保险合同成立后投保人交清保险费或交付首期保险费时生效才合理。

从资料的搜集上看,个人认为商业银行结算方式方面相对容易一些。

商业银行个人理财论文

Speculation on domestic Merchant bank developing personal financing Business.(自己大写吧)The article focused on the process and necessity of developing personal financing Business for Merchant bank ,and elaborated the status quo and problems about , the article compare the status quo of Merchant bank developing personal financing Business in domestic and abroad, based on which presented the approach to target such goal. It was believed that we should segment the market reasonablely, forge our own brand of financial product, train professional talenty, and establish brand new marketing words: merchant bank ; personal financing business ; (思考不属于关键词)

我国个人理财业务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摘要】:如何发展我国的个人理财业务,不断开发出适应市场需求的个性化产品,为客户提供全方位的优质服务,成为我国个人理财业务发展及待解决的问题。本文围绕市场经济条件下,个人理财和经济发展相互联系研究为主线,具体分析了目前我国个人理财业务的现状,深刻剖析了目前发展个人理财业务所存在的问题,指出我国个人理财业务发展的方向和产品创新的方式,提出了使我国个人理财业务可持续发展的对策建议。【关键词】:理财价值;个人理财业务;现状;创新;风险建议个人理财业务又称财富管理业务,是目前发达国家商业银行利润的重要来源之一,它起源于美国。从20世纪80年代开始,经过二十多年的发展,已经流行于全球。个人理财不仅影响着每个人的生活,而且也改变着整个金融业的游戏规则。我国商业银行自90年代开展个人理财业务以来,逐渐呈现出竞争激烈的态势。根据调查数据显示,截止到2008年一季度,我国居民储蓄存款总额已经超过17万亿,由此可见我国民间资本得不到有效的增值服务。因此个人理财业务在中国有着强烈的市场需求。目前来看,我国个人理财的品种需要不断推陈出新个人理财的专业人员的队伍需要逐渐形成,个人理财专业人员的素质,专业技能需要不断的提升和完善,金融实践的变化对我们理论研究提出了新的要求,期间存在的问题绝不容小觑,我国的个人理财理论研究和业务发展有较强的紧迫性。一、正确认识投资理财的价值(一) 平衡收支收入和支出的不同步性是我们需要理财的主要原因。理财就是站在整体的角度,订立一生的目标与计划,让我们在人生的各个阶段都能轻松应变,在保证财务安全的前提下享受更高质量的生活,实现一个生活无忧、合理有序的生活状态。(二) 积累财富通过理财,我们可以采用正确的投资态度和方法,在每一个时期使自己手中的金钱在风险可承受的范围内产生最大的效益,更快地积累到实现各种目标的资金,并在需要资金的时候有充足的现金可供支配。(三) 明白自己的需求理财的一个非常重要的价值是让理财的人思考并清楚自己真正的需求,然后将财务资源科学地分配到需要的地方。有很多人尽管很会赚钱,也积累了很多的财富,但其生活品质却并没有随着其财富的增加而同步提高。这都是因为他们并没有明白自己真正的需求,从而导致财富消费的效用不大。(四) 保障生活规避风险现代社会人人面对的是一个瞬息万变的世界,风险无处不在。我们时刻都有可能遭遇意外事件。无论是诸如事业、疾病伤残、意外死亡等与我们自身相关的微观风险还是我们个人无法控制的像通货膨胀、金融风暴、政治动荡等的宏观风险,这些风险如果发生都会给个人的财务安全以至日常生活带来巨大的冲击,而一个科学的财务资源的安排则可以事先采取有针对性的防范措施,当风险来临时不会惊慌失措。二、我国个人理财业务的现实需求分析(一) 个人可用于理财的财富数量不断增加近年来,随着我国宏观经济的持续向好运行,个人手中累积的货币财富越来越多。截止到2008年一季度,我国居民储蓄存款余额已达到17万亿,由于基于传统中国文化及对财富观念,导致个人储蓄率逐年增高。我国国民储蓄率2001至2005年间达到44%,居民户储蓄率达到16%以上,再加上家庭发展因素的制约,如住房、子女教育、养老、及疾病等问题的内需成本持续走高,也使得居民个人消费被极大抑制。而2005年以来,由于我国国民经济的快速发展,导致轻微的物件持续走高逐渐向通货膨胀转化。在这种情况下,个人现金资产保值增值的需求不断增强。(二) 金融机构无法满足个人理财的需求从目前金融机构能够提供的理财产品看,主要特点是金融产品简单叠加而缺乏创新、产品重复率高。虽然各理财产品的名称不同,但其市值内涵基本相似。对于客户而言,实际上没有较多的选择。因此,无法改变理财产品单一的困境。此外,理财门槛过高,手续繁杂也是制约金融机构开展个人理财业务的桎梏。(三) 宏观调控政策对个人金融活动的影响不断增强市场经济的发展使得个人逐渐对金融市场产生更大的影响,构成了金融市场另一强大主体。例如,截止2007年5月末,沪深两市账户总数已经突破1亿大关,其中2006年以来新增开户数超过2660万。因此,宏观经济政策的调整对个人投资者的针对性不断加强,调控个人投资主体变得与机构投资者一样重要,但个人投资者毕竟是市场中的弱势群体,信息获得和专业性反应都较差,因此往往成为政策调控的牺牲品。这样就促进了个人投资者寻求专业理财人员、专业理财机构的需求。(四) 金融市场对个人金融法活动的开放高度提高随着我国金融改革的不断深入,金融抑制现象逐步改变,体现在金融市场和金融产品对个人投资者的开放。2005年7月,上海黄金交易所的黄金交易正式向个人开放。个人投资者可通过特批的商业银行作为平台,直接参与国内黄金市场进行实物黄金投资。2007年2月开始实施的《个人外汇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将个人持有的外汇额度从2006年刚放宽的2万美元又扩大到了5万美元,增加了个人投资选择。2007年5月11日,中国银监会颁布了《关于调整商业银行代客境外理财业务境外投资范围的通知》,该通知取消了以前代客境外业务“不得直接投资于股票及其结构性产品”(QDII)投资纽约、伦敦等海外股市、基金,这就为国内现在相对封闭的个人投资市场打开了新途径,这些都是表明了我国个人参与金融市场已经越来越广泛和深入。在这种情况下,个人投资者对金融机构提出的投资预期不断高涨,就给包括银行在内的金融机构产生了压力。三、我国个人理财业务发展中现存问题的揭示(一)法律保障缺失我国对于金融机构理财业务的监管标准不统一,商业银行有《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管理暂行办法》;证劵公司有《证劵公司客户资金管理业务试行办法》;基金公司有《关于基金公司开展委托理财业务办法》;保险公司有《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管理暂行规定》;信托公司有《信托投资公司资金信托业务管理办法》,这些办法一般都是行业主管部门制定的,在税收、利率(收益率)以及会计制度等多方面的规定各自为战,造成金融机构竞争上的事实不平等,金融秩序一定程度的混乱。理财业务是近年来金融业的新兴业务,尤其是第三方理财业务更是其中的创新。因此更需要完备的法律法规环境来规范其发展,以保证各方参与者的利益。(二)信用制度建设薄弱长期以来,我国居民已经习惯并认可了商业银行的金融产品和服务,并且建立了较强的信任感。个人理财业务的开展必须要解决个人对于机构的信任问题,这就要求建立完善的信用制度。个人理财对业务活动建立在个人与机构互相信任基础上的金融活动,但由于有限理性和信息不对称的广泛存在,第三方机构极易产生“道德风险”。健全的信用制度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防止“道德风险”,给客户带来大的理财损失。我国信用制度的建设刚刚起步,针对理财机构的信用制度建设还处在空白阶段,这在很大程度上制约了第三方理财的整体发展。因此,金融监管部门必须建立信用信息平台,推出信用缺失惩罚制度,从根本上保障个人利益,这也能够促进理财业务的快速发展。(三)缺乏组织机构及运行机制保障个人理财业务是体现“以客户为中心”理念,为客户提供一站式服务的一种新型综合性业务。目前我国个人理财业务工作通常都归口于个人银行业务部。但是由于个人理财业务涉及的内容非常广泛,几乎涵盖了银行资产、负债业务、中间业务,这些业务又由多个部门管理,造成最后各业务在管理上各自为政。在实际工作中条块分割,难以融会贯通,无法实现为客户提供一站式服务。(四)缺乏高素质的专业理财人员个人理财业务对客户来讲,就是确定阶段性生活及投资目标、审视资产分配状况及承受能力。根据专业理财人士的建议调整资产配置与结构投资,及时了解资产状况及相关信息,通过有效控制风险,实现个人资产收益的最大化。对于银行来讲,个人理财业务就是细分不同层次个人客户的理财需求,研究开发满足不同层次客户需求的理财产品,综合利用各种金融工具,以理财专员一对一的专业化服务为依托,以高效的计算机系统为支撑,为客户提供多功能、全方位、分层次、个性化的综合服务。因此,它要求理财人员不仅必须全面了解个人银行业务的各项产品和功能,还应掌握证劵、保险、房地产等相关知识,具有良好的人际交往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而且还必须具有优良的品德,诚实守信。可是由于长期以来我国商业银行实行的是严格的分业经营,从而使其理财人员对证劵、保险、投资银行等金融机构相关知识的了解和掌握十分有限。因此,目前我国还普遍缺乏既熟悉银行业务又精通证劵交易、保险等金融业务的高素质的、专业的、训练有素的、全能性的金融策划师。(五)产品创新落后于市场需求由于金融产品没有专利权,创新产品极易被模仿。为了保持和扩大对客户的吸引力,各商业银行就必须不断的进行产品创新。目前我国的理财机构在产品策略上存在以下几方面的问题:一是由于受政策、配套环境和自身能力诸多方面的限制,理财新产品的开发无论是在速度上还是在功能上均滞后于市场需求。各商业银行推出的理财产品大多是将原有的存贷款产品及中间业务重新组合或在服务上做一些提升,在观念和内容上有实质性突破的产品并不多;二是已有产品的功能深度挖掘和宣传推动不够,一些不错的产品,实际了解的客户不多,更无法让客户灵活运用;三是理财服务尚未创立“品牌”,无法取得品牌竞争优势。四、 对我国个人理财业务发展的合理化建议(一)从宏观政策上适应当前金融政策法规,支持个人理财业务发展1、 我国金融业混业经营是发展趋势从混业经营到分业经营,再到金融业重新关注和探讨混业经营,说明我国金融政策也在随着形势的变化而变化。监管当局已经认识趋势和发展方向,各项工作正在进行之中,但是银行证劵、保险分业经营和监管的局面已延续很多年,“混业经营,分业监管”可能才是我国金融业混业经营的途径。2、 我国金融机构在分业监管条件下,实行混业经营的现实选择是成立金融控股公司3、 在金融控股公司的模式下加快发展我国商业银行的个人理财业务4、 加强和培育社会第三方机构理财业务的开展,以行业自律的形式,监督考核理财专业人士的执业能力,使其通过科学的方式来分析其内在的理财目标,然后利用各种金融产品为客户提供组合投资工具,使专业的理财人员做到金融产品的交叉营销。(二)积极进行个人理财业务环境建设和培育当前我国商业银行分业经营格局还未发生大的变化的时候,我国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应能较好地融入现行体制,推动个人理财业务市场发展。银行在组织架构上和业务分工的重组中,要充分研究个人理财业务发展的特殊性要求。银行应根据个人理财业务发展的需要和要求,专门指定一个职权相对独立的、职责比较明晰的、专业结构比较综合的业务部门负责个人理财业务的管理、规划和发展。(三)做好个人理财业务技术性研究一要做好个人理财业务服务内容的研究,客户个人理财业务产品个性化需求化的研究。在人生的各个阶段,客户对个人理财业务产品的需求表现了较大的差异性。因此,根据不同客户需求提供适合其资产增值或保值的愿望,这是拓展个人理财业务发展空间的十分关键的环节。二是确保个人理财业务内容充实,提供更为科学的理财理念。随着我国加入WTO后,金融业开放进程的加快,个人理财业务将不再是简单的为客户提供单一的储蓄或国债咨询,而是真正的使客户资产得到科学理财,最大化的客户资产得到保值和增值。(四)加强理财产品和服务项目的开发与经营1、 创新个人理财产品,提升理财业务品牌内涵个人理财业务要想有新突破,就必须在服务、销售渠道等方面进行不断创新,认真了解、体会客户的需求,在研究分析客户实际需求的基础上,对现有的各种理财产品进行更新和完善,既要满足低端客户服务的一般需求,又要重视差别化地为高端客户提供特殊安排,实现由产品同质化向差异化的转变。2、 开辟多种投资渠道,拓展理财产品空间商业银行应利用信息技术的发展,积极开展网上银行业务,使客户通过互联网或者电话就办理各种银行业务,让客户充分体验到电子化个人理财工具的快捷、方便,最大限度地建立起稳定的电子银行及高端客户群体。商业银行在应在法律政策的允许的范围内,加大同其他金融机构的合作程度,加强金融产品创新力度,进一步拓展理财产品的空间。(五)分步骤、分阶段发展我国个人理财业务,提升我国个人理财业务领域的竞争力。从为客户提供以差别化服务为手段的理财建议到成为一种相对独立的投资咨询业务到成为代客投资理财,需要得到政策上、技术上、环境上、人材上多方面支持和配合,特别重要的是,当前,个人理财规划师的培养,已成为我国发展个人理财业务的重中之重。结 论:综上所述,我国个人理财业务要在不断变化发展的环境中占据积极有利的地位,必须在新环境中加速创新机制、完善体制。在宏观政策上,应加强金融政策的积极引导,支持个人理财业务的发展,努力培育业务环境;在微观上,理财机构内部应加强执业人员的培训、考核等相关工作,提升我国个人理财业务的竞争力,从而使我国个人理财业务发展更趋合理、完善。参考文献:[1]张颖《个人理财教程》 [M].2007[2]倪凤月《对我国个人理财市场发展问题的思考》[J].2007(151-155)[3]葛兆强 高宇辉《银行家》 [J].2008(11)[4]刘潇《中国科技博鉴》 [J].2008(24)[5]刘哲《全国商情:经济理论研究》 [J].2008(b11)[6]赵彦锋 李秀菊《投资理财细节全书》 [M].200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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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个人理财业务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摘要】:如何发展我国的个人理财业务,不断开发出适应市场需求的个性化产品,为客户提供全方位的优质服务,成为我国个人理财业务发展及待解决的问题。本文围绕市场经济条件下,个人理财和经济发展相互联系研究为主线,具体分析了目前我国个人理财业务的现状,深刻剖析了目前发展个人理财业务所存在的问题,指出我国个人理财业务发展的方向和产品创新的方式,提出了使我国个人理财业务可持续发展的对策建议。【关键词】:理财价值;个人理财业务;现状;创新;风险建议个人理财业务又称财富管理业务,是目前发达国家商业银行利润的重要来源之一,它起源于美国。从20世纪80年代开始,经过二十多年的发展,已经流行于全球。个人理财不仅影响着每个人的生活,而且也改变着整个金融业的游戏规则。我国商业银行自90年代开展个人理财业务以来,逐渐呈现出竞争激烈的态势。根据调查数据显示,截止到2008年一季度,我国居民储蓄存款总额已经超过17万亿,由此可见我国民间资本得不到有效的增值服务。因此个人理财业务在中国有着强烈的市场需求。目前来看,我国个人理财的品种需要不断推陈出新个人理财的专业人员的队伍需要逐渐形成,个人理财专业人员的素质,专业技能需要不断的提升和完善,金融实践的变化对我们理论研究提出了新的要求,期间存在的问题绝不容小觑,我国的个人理财理论研究和业务发展有较强的紧迫性。一、正确认识投资理财的价值(一) 平衡收支收入和支出的不同步性是我们需要理财的主要原因。理财就是站在整体的角度,订立一生的目标与计划,让我们在人生的各个阶段都能轻松应变,在保证财务安全的前提下享受更高质量的生活,实现一个生活无忧、合理有序的生活状态。(二) 积累财富通过理财,我们可以采用正确的投资态度和方法,在每一个时期使自己手中的金钱在风险可承受的范围内产生最大的效益,更快地积累到实现各种目标的资金,并在需要资金的时候有充足的现金可供支配。(三) 明白自己的需求理财的一个非常重要的价值是让理财的人思考并清楚自己真正的需求,然后将财务资源科学地分配到需要的地方。有很多人尽管很会赚钱,也积累了很多的财富,但其生活品质却并没有随着其财富的增加而同步提高。这都是因为他们并没有明白自己真正的需求,从而导致财富消费的效用不大。(四) 保障生活规避风险现代社会人人面对的是一个瞬息万变的世界,风险无处不在。我们时刻都有可能遭遇意外事件。无论是诸如事业、疾病伤残、意外死亡等与我们自身相关的微观风险还是我们个人无法控制的像通货膨胀、金融风暴、政治动荡等的宏观风险,这些风险如果发生都会给个人的财务安全以至日常生活带来巨大的冲击,而一个科学的财务资源的安排则可以事先采取有针对性的防范措施,当风险来临时不会惊慌失措。二、我国个人理财业务的现实需求分析(一) 个人可用于理财的财富数量不断增加近年来,随着我国宏观经济的持续向好运行,个人手中累积的货币财富越来越多。截止到2008年一季度,我国居民储蓄存款余额已达到17万亿,由于基于传统中国文化及对财富观念,导致个人储蓄率逐年增高。我国国民储蓄率2001至2005年间达到44%,居民户储蓄率达到16%以上,再加上家庭发展因素的制约,如住房、子女教育、养老、及疾病等问题的内需成本持续走高,也使得居民个人消费被极大抑制。而2005年以来,由于我国国民经济的快速发展,导致轻微的物件持续走高逐渐向通货膨胀转化。在这种情况下,个人现金资产保值增值的需求不断增强。(二) 金融机构无法满足个人理财的需求从目前金融机构能够提供的理财产品看,主要特点是金融产品简单叠加而缺乏创新、产品重复率高。虽然各理财产品的名称不同,但其市值内涵基本相似。对于客户而言,实际上没有较多的选择。因此,无法改变理财产品单一的困境。此外,理财门槛过高,手续繁杂也是制约金融机构开展个人理财业务的桎梏。(三) 宏观调控政策对个人金融活动的影响不断增强市场经济的发展使得个人逐渐对金融市场产生更大的影响,构成了金融市场另一强大主体。例如,截止2007年5月末,沪深两市账户总数已经突破1亿大关,其中2006年以来新增开户数超过2660万。因此,宏观经济政策的调整对个人投资者的针对性不断加强,调控个人投资主体变得与机构投资者一样重要,但个人投资者毕竟是市场中的弱势群体,信息获得和专业性反应都较差,因此往往成为政策调控的牺牲品。这样就促进了个人投资者寻求专业理财人员、专业理财机构的需求。(四) 金融市场对个人金融法活动的开放高度提高随着我国金融改革的不断深入,金融抑制现象逐步改变,体现在金融市场和金融产品对个人投资者的开放。2005年7月,上海黄金交易所的黄金交易正式向个人开放。个人投资者可通过特批的商业银行作为平台,直接参与国内黄金市场进行实物黄金投资。2007年2月开始实施的《个人外汇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将个人持有的外汇额度从2006年刚放宽的2万美元又扩大到了5万美元,增加了个人投资选择。2007年5月11日,中国银监会颁布了《关于调整商业银行代客境外理财业务境外投资范围的通知》,该通知取消了以前代客境外业务“不得直接投资于股票及其结构性产品”(QDII)投资纽约、伦敦等海外股市、基金,这就为国内现在相对封闭的个人投资市场打开了新途径,这些都是表明了我国个人参与金融市场已经越来越广泛和深入。在这种情况下,个人投资者对金融机构提出的投资预期不断高涨,就给包括银行在内的金融机构产生了压力。三、我国个人理财业务发展中现存问题的揭示(一)法律保障缺失我国对于金融机构理财业务的监管标准不统一,商业银行有《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管理暂行办法》;证劵公司有《证劵公司客户资金管理业务试行办法》;基金公司有《关于基金公司开展委托理财业务办法》;保险公司有《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管理暂行规定》;信托公司有《信托投资公司资金信托业务管理办法》,这些办法一般都是行业主管部门制定的,在税收、利率(收益率)以及会计制度等多方面的规定各自为战,造成金融机构竞争上的事实不平等,金融秩序一定程度的混乱。理财业务是近年来金融业的新兴业务,尤其是第三方理财业务更是其中的创新。因此更需要完备的法律法规环境来规范其发展,以保证各方参与者的利益。(二)信用制度建设薄弱长期以来,我国居民已经习惯并认可了商业银行的金融产品和服务,并且建立了较强的信任感。个人理财业务的开展必须要解决个人对于机构的信任问题,这就要求建立完善的信用制度。个人理财对业务活动建立在个人与机构互相信任基础上的金融活动,但由于有限理性和信息不对称的广泛存在,第三方机构极易产生“道德风险”。健全的信用制度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防止“道德风险”,给客户带来大的理财损失。我国信用制度的建设刚刚起步,针对理财机构的信用制度建设还处在空白阶段,这在很大程度上制约了第三方理财的整体发展。因此,金融监管部门必须建立信用信息平台,推出信用缺失惩罚制度,从根本上保障个人利益,这也能够促进理财业务的快速发展。(三)缺乏组织机构及运行机制保障个人理财业务是体现“以客户为中心”理念,为客户提供一站式服务的一种新型综合性业务。目前我国个人理财业务工作通常都归口于个人银行业务部。但是由于个人理财业务涉及的内容非常广泛,几乎涵盖了银行资产、负债业务、中间业务,这些业务又由多个部门管理,造成最后各业务在管理上各自为政。在实际工作中条块分割,难以融会贯通,无法实现为客户提供一站式服务。(四)缺乏高素质的专业理财人员个人理财业务对客户来讲,就是确定阶段性生活及投资目标、审视资产分配状况及承受能力。根据专业理财人士的建议调整资产配置与结构投资,及时了解资产状况及相关信息,通过有效控制风险,实现个人资产收益的最大化。对于银行来讲,个人理财业务就是细分不同层次个人客户的理财需求,研究开发满足不同层次客户需求的理财产品,综合利用各种金融工具,以理财专员一对一的专业化服务为依托,以高效的计算机系统为支撑,为客户提供多功能、全方位、分层次、个性化的综合服务。因此,它要求理财人员不仅必须全面了解个人银行业务的各项产品和功能,还应掌握证劵、保险、房地产等相关知识,具有良好的人际交往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而且还必须具有优良的品德,诚实守信。可是由于长期以来我国商业银行实行的是严格的分业经营,从而使其理财人员对证劵、保险、投资银行等金融机构相关知识的了解和掌握十分有限。因此,目前我国还普遍缺乏既熟悉银行业务又精通证劵交易、保险等金融业务的高素质的、专业的、训练有素的、全能性的金融策划师。(五)产品创新落后于市场需求由于金融产品没有专利权,创新产品极易被模仿。为了保持和扩大对客户的吸引力,各商业银行就必须不断的进行产品创新。目前我国的理财机构在产品策略上存在以下几方面的问题:一是由于受政策、配套环境和自身能力诸多方面的限制,理财新产品的开发无论是在速度上还是在功能上均滞后于市场需求。各商业银行推出的理财产品大多是将原有的存贷款产品及中间业务重新组合或在服务上做一些提升,在观念和内容上有实质性突破的产品并不多;二是已有产品的功能深度挖掘和宣传推动不够,一些不错的产品,实际了解的客户不多,更无法让客户灵活运用;三是理财服务尚未创立“品牌”,无法取得品牌竞争优势。四、 对我国个人理财业务发展的合理化建议(一)从宏观政策上适应当前金融政策法规,支持个人理财业务发展1、 我国金融业混业经营是发展趋势从混业经营到分业经营,再到金融业重新关注和探讨混业经营,说明我国金融政策也在随着形势的变化而变化。监管当局已经认识趋势和发展方向,各项工作正在进行之中,但是银行证劵、保险分业经营和监管的局面已延续很多年,“混业经营,分业监管”可能才是我国金融业混业经营的途径。2、 我国金融机构在分业监管条件下,实行混业经营的现实选择是成立金融控股公司3、 在金融控股公司的模式下加快发展我国商业银行的个人理财业务4、 加强和培育社会第三方机构理财业务的开展,以行业自律的形式,监督考核理财专业人士的执业能力,使其通过科学的方式来分析其内在的理财目标,然后利用各种金融产品为客户提供组合投资工具,使专业的理财人员做到金融产品的交叉营销。(二)积极进行个人理财业务环境建设和培育当前我国商业银行分业经营格局还未发生大的变化的时候,我国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应能较好地融入现行体制,推动个人理财业务市场发展。银行在组织架构上和业务分工的重组中,要充分研究个人理财业务发展的特殊性要求。银行应根据个人理财业务发展的需要和要求,专门指定一个职权相对独立的、职责比较明晰的、专业结构比较综合的业务部门负责个人理财业务的管理、规划和发展。(三)做好个人理财业务技术性研究一要做好个人理财业务服务内容的研究,客户个人理财业务产品个性化需求化的研究。在人生的各个阶段,客户对个人理财业务产品的需求表现了较大的差异性。因此,根据不同客户需求提供适合其资产增值或保值的愿望,这是拓展个人理财业务发展空间的十分关键的环节。二是确保个人理财业务内容充实,提供更为科学的理财理念。随着我国加入WTO后,金融业开放进程的加快,个人理财业务将不再是简单的为客户提供单一的储蓄或国债咨询,而是真正的使客户资产得到科学理财,最大化的客户资产得到保值和增值。(四)加强理财产品和服务项目的开发与经营1、 创新个人理财产品,提升理财业务品牌内涵个人理财业务要想有新突破,就必须在服务、销售渠道等方面进行不断创新,认真了解、体会客户的需求,在研究分析客户实际需求的基础上,对现有的各种理财产品进行更新和完善,既要满足低端客户服务的一般需求,又要重视差别化地为高端客户提供特殊安排,实现由产品同质化向差异化的转变。2、 开辟多种投资渠道,拓展理财产品空间商业银行应利用信息技术的发展,积极开展网上银行业务,使客户通过互联网或者电话就办理各种银行业务,让客户充分体验到电子化个人理财工具的快捷、方便,最大限度地建立起稳定的电子银行及高端客户群体。商业银行在应在法律政策的允许的范围内,加大同其他金融机构的合作程度,加强金融产品创新力度,进一步拓展理财产品的空间。(五)分步骤、分阶段发展我国个人理财业务,提升我国个人理财业务领域的竞争力。从为客户提供以差别化服务为手段的理财建议到成为一种相对独立的投资咨询业务到成为代客投资理财,需要得到政策上、技术上、环境上、人材上多方面支持和配合,特别重要的是,当前,个人理财规划师的培养,已成为我国发展个人理财业务的重中之重。结 论:综上所述,我国个人理财业务要在不断变化发展的环境中占据积极有利的地位,必须在新环境中加速创新机制、完善体制。在宏观政策上,应加强金融政策的积极引导,支持个人理财业务的发展,努力培育业务环境;在微观上,理财机构内部应加强执业人员的培训、考核等相关工作,提升我国个人理财业务的竞争力,从而使我国个人理财业务发展更趋合理、完善。参考文献:[1]张颖《个人理财教程》 [M].2007[2]倪凤月《对我国个人理财市场发展问题的思考》[J].2007(151-155)[3]葛兆强 高宇辉《银行家》 [J].2008(11)[4]刘潇《中国科技博鉴》 [J].2008(24)[5]刘哲《全国商情:经济理论研究》 [J].2008(b11)[6]赵彦锋 李秀菊《投资理财细节全书》 [M].2007(1-2)

浅析我国商业银行的个人理财业务 [论文关键词]商业 个人理财 [论文摘要]针对我国商业银行新兴发展的个人理财业务,本文通过对目前个人理财理念及我国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的发展现状的研究,指出了我国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相应对策,以此促进我国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的发展。 一、国内个人理财业务的发展概述 (一)个人理财业务的概念 个人理财是指个人资产通过银行专家的理财服务实现保值增值的过程。而个人理财服务是指银行利用掌握的客户信息与产品,通过发掘客户需求,帮助客户分析自身状况,制定个人财务计划,并帮助客户选择金融产品的一系列服务过程。具体的讲,我国当前个人理财业务,就是专家根据客户的资产状况和对风险的承受能力,为客户提供专业的个人建议,帮助客户合理而科学地将资产投资到股票,债券,和储蓄等金融品种中,以实现个人资产的保值增值,从而满足客户对投资回报与风险的不同要求。 商业银行的个人理财是商业银行利用其网点、技术、人才、信息、资金等方面的优势,以自然人(或个人客户)为服务对象,为其提供包括代理投资理财、代收代付、代理保管、转账汇兑结算、资金融通、信息咨询等在内的全方位的综合性金融服务。 (二)我国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的发展现状 长期以来,我国银行对个人的金融理财服务仅仅局限于储蓄、代收代付等简单的业务。可是随着个人财富的增长和金融的发展,各家商业银行的个人理财业务迅速发展起来。以1996年中信实业银行最早推出的“私人理财中心”为开始至今的10年期间,在以银行、、保险公司为主体的基础上,各家机构纷纷推出相应的理财产品和服务。2001年6月,上海出现了以杨韶敏等6位理财员命名的理财工作室,这标志着我国银行业在个人理财服务上进入了一个新阶段。近几年来,国内商业银行经过对个人理财业务的研究和探索,已经普遍认识到了开展个人理财业务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个人理财中心”“理财工作室”在纷纷设立,新的金融产品也在不断地推出,国内几乎所有商业银行都将该业务的开展作为竞争优质客户的重要手段核心的效益增长点。 二、我国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存在的问题 (一)理财产品单一,存在同质化 目前国内各商业银行尽管都有各自不同的理财品牌,如招商银行“金葵花”理财品牌,中信实业银行的“理财宝”品牌,工行的“理财金账户”等。但它们的业务范围更多的只是把现有的业务进行重新整合,大都集中在个人信贷、代收代付、信息服务等基础性理财产品上,关于投资类理财产品相对较少,更谈不上结合客户的投资偏好和资金实力,为客户提供个性化的理财计划。同时,我国各家商业银行的个人理财业务趋同现象严重,一家能做的业务,别人可以很快“复制”, 一家银行刚刚开发出新产品,其他商业银行立刻就能跟进,尽管名目互不雷同,但功能特点类似、投资收益相当, 各行间的差异就主要表现在代客理财的重点略有不同。 (二)金融分业经营的政策体制,限制了银行个人理财业务发展空间。 由于目前国内金融业尚处于分业经营阶段,银行、、保险三大市场相互割裂使得银行无法利用证券和保险这两个市场为客户实现增值,这大大制约了个人理财业务的发展空间,导致个人理财业务过程中的个性化服务只能在较低的层面操作,因而,目前的银行个人理财业务基本上还是停留在咨询、建议或投资方案设计等层面上,还不算是真正意义上的理财。(三)专业理财人员的缺乏 个人理财业务,是一项知识性、技术性相当强的综合业务,涉及到、资本、、、贸易、等各个领域,对从业人员的专业素质要求非常高。它要求理财人员不仅要全面了解银行个人业务的各项产品和功能,还应掌握资本、、、投资、、房地产等相关金融知识,具有综合性强、灵敏度高、涉及面广等特点。但我国商业银行现有的个人理财服务人员,多是原来从事传统银行业务的员工,对证券、保险等专业知识知之不多,素质也普遍不高,理财建议还只是停留在为客户提供储种选择、个人存单质押等与传统储蓄业务相关的服务上,而未能真正为客户提供适当的理财建议,不能让客户了解理财的核心和含义,只会让客户感到自己离理财服务越来越远。 (四)宣传渠道单一 国内商业银行目前在经营上基本上都将对公业务和个人业务分开,在对外营销中,还是个人归个人的,公司归公司的,没有形成联动营销,资源未能得到充分的利用。对于个人理财产品的推介,仅限于柜台、少数的个人理财中心、理财室,分销渠道建设落后,未能将客户经理、网点、电话银行、网上银行等多种有形无形的营销渠道有效地整合在一起,难以形成交互式、立体式的营销网络。在个人理财服务方面所做的宣传,也极其有限,即使做了一些广告,也是零打碎敲,没有很好地策划。 三、我国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发展对策 (一)理财产品以及服务多样化原则 开展个人理财业务,必须满足不同层次客户的需要,不同年龄、职业客户,其理财要求各不相同,因此要有针对性地研究、开发、设计出不同的理财产品,并由单一的储蓄业务向多元化的银行资产、负债、中间业务一体化发展,不仅要提供银行结算、授信、咨询、代理业务等“一揽子”服务,还要提供保险、税务等银行代理的综合性服务,以满足客户要求的多样性。 (二)做好市场细分,实行差别化服务 随着市场竞争的加剧,国内银行逐步引入市场细分理念,确立以客户为中心的经营理念,以目标客户为基础,为客户“量身定做”个人理财产品,有差别地、选择性地进行金融产品的营销和客户服务,把有限的资源用于能为自身业务带来巨大发展空间和市场的重点优质客户。我们不仅可以根据客户收入高低进行市场细分,还可通过客户的年龄层次进行市场细分。在市场细分中,抓住目标客户群,进行更进一步的细分,以便提供更好的服务 (三)加强复合型个人理财人才的培养 个人理财服务是一项知识密集型产品,从业人员若没有丰富 的相关专业知识,是不能够胜任这项工作的。因此,商业银行应培养一批高素质的理财客户经理和熟悉多方面金融业务的理财专家,他们具有相关的金融理论知识和分析知识,具有市场分析能力和市场投资技巧,在个人理财业务中,能够为顾客提出详尽具体的规划,并根据客户的实际财务状况、风险偏好、个人目标等因素,对投资工具的种类和投资的回报率做出详尽的分析说明,使理财服务能真正立足于理财。 (四)加强横向联合,降低分业限制影响 当前,由于政策、法律的限制、我国只能分业经营,银行不能涉及证券、保险业务,也就不能给客户提供综合理财业务。因此,在这种形势下,银行应积极参与,加强与证券、保险和基金管理公司以及房产商、汽车商等高档消费品商家的合作,一方面可以设计更多适应理财业务的新产品,另一方面,可以利用网络优势,依托信用资源,拓展基金业务,推进保险代理,加强银企合作,从而促进个人理财业务的发展。 四、结束语 总之,我国商业银行的个人理财业务正处于新兴阶段,需要在未来的一段时间内,实现从单一的银行业务平台向综合理财业务平台转变,从单一网点服务向立体化网络服务转变,通过一系列不断的完善和发展为我国的银行业带来收益。 参考文献 [1]宋华,我国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安徽冶金科技职业学院学报,2006,(1) [2]刘珊,我国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探讨[J],价值工程,2005,(2) [3]孙艳荣,我国商业银行开展个人理财业务存在的问题[J]科技情报开发与,200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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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生活规避风险现代社会人人面对的是一个瞬息万变的世界,风险无处不在。我们时刻都有可能遭遇意外事件。无论是诸如事业、疾病伤残、意外死亡等与我们自身相关的微观风险还是我们个人无法控制的像通货膨胀、金融风暴、政治动荡等的宏观风险,这些风险如果发生都会给个人的财务安全以至日常生活带来巨大的冲击,而一个科学的财务资源的安排则可以事先采取有针对性的防范措施,当风险来临时不会惊慌失措。二、我国个人理财业务的现实需求分析(一) 个人可用于理财的财富数量不断增加近年来,随着我国宏观经济的持续向好运行,个人手中累积的货币财富越来越多。截止到2008年一季度,我国居民储蓄存款余额已达到17万亿,由于基于传统中国文化及对财富观念,导致个人储蓄率逐年增高。我国国民储蓄率2001至2005年间达到44%,居民户储蓄率达到16%以上,再加上家庭发展因素的制约,如住房、子女教育、养老、及疾病等问题的内需成本持续走高,也使得居民个人消费被极大抑制。而2005年以来,由于我国国民经济的快速发展,导致轻微的物件持续走高逐渐向通货膨胀转化。在这种情况下,个人现金资产保值增值的需求不断增强。(二) 金融机构无法满足个人理财的需求从目前金融机构能够提供的理财产品看,主要特点是金融产品简单叠加而缺乏创新、产品重复率高。虽然各理财产品的名称不同,但其市值内涵基本相似。对于客户而言,实际上没有较多的选择。因此,无法改变理财产品单一的困境。此外,理财门槛过高,手续繁杂也是制约金融机构开展个人理财业务的桎梏。(三) 宏观调控政策对个人金融活动的影响不断增强市场经济的发展使得个人逐渐对金融市场产生更大的影响,构成了金融市场另一强大主体。例如,截止2007年5月末,沪深两市账户总数已经突破1亿大关,其中2006年以来新增开户数超过2660万。因此,宏观经济政策的调整对个人投资者的针对性不断加强,调控个人投资主体变得与机构投资者一样重要,但个人投资者毕竟是市场中的弱势群体,信息获得和专业性反应都较差,因此往往成为政策调控的牺牲品。这样就促进了个人投资者寻求专业理财人员、专业理财机构的需求。(四) 金融市场对个人金融法活动的开放高度提高随着我国金融改革的不断深入,金融抑制现象逐步改变,体现在金融市场和金融产品对个人投资者的开放。2005年7月,上海黄金交易所的黄金交易正式向个人开放。个人投资者可通过特批的商业银行作为平台,直接参与国内黄金市场进行实物黄金投资。2007年2月开始实施的《个人外汇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将个人持有的外汇额度从2006年刚放宽的2万美元又扩大到了5万美元,增加了个人投资选择。2007年5月11日,中国银监会颁布了《关于调整商业银行代客境外理财业务境外投资范围的通知》,该通知取消了以前代客境外业务“不得直接投资于股票及其结构性产品”(QDII)投资纽约、伦敦等海外股市、基金,这就为国内现在相对封闭的个人投资市场打开了新途径,这些都是表明了我国个人参与金融市场已经越来越广泛和深入。在这种情况下,个人投资者对金融机构提出的投资预期不断高涨,就给包括银行在内的金融机构产生了压力。三、我国个人理财业务发展中现存问题的揭示(一)法律保障缺失我国对于金融机构理财业务的监管标准不统一,商业银行有《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管理暂行办法》;证劵公司有《证劵公司客户资金管理业务试行办法》;基金公司有《关于基金公司开展委托理财业务办法》;保险公司有《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管理暂行规定》;信托公司有《信托投资公司资金信托业务管理办法》,这些办法一般都是行业主管部门制定的,在税收、利率(收益率)以及会计制度等多方面的规定各自为战,造成金融机构竞争上的事实不平等,金融秩序一定程度的混乱。理财业务是近年来金融业的新兴业务,尤其是第三方理财业务更是其中的创新。因此更需要完备的法律法规环境来规范其发展,以保证各方参与者的利益。(二)信用制度建设薄弱长期以来,我国居民已经习惯并认可了商业银行的金融产品和服务,并且建立了较强的信任感。个人理财业务的开展必须要解决个人对于机构的信任问题,这就要求建立完善的信用制度。个人理财对业务活动建立在个人与机构互相信任基础上的金融活动,但由于有限理性和信息不对称的广泛存在,第三方机构极易产生“道德风险”。健全的信用制度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防止“道德风险”,给客户带来大的理财损失。我国信用制度的建设刚刚起步,针对理财机构的信用制度建设还处在空白阶段,这在很大程度上制约了第三方理财的整体发展。因此,金融监管部门必须建立信用信息平台,推出信用缺失惩罚制度,从根本上保障个人利益,这也能够促进理财业务的快速发展。(三)缺乏组织机构及运行机制保障个人理财业务是体现“以客户为中心”理念,为客户提供一站式服务的一种新型综合性业务。目前我国个人理财业务工作通常都归口于个人银行业务部。但是由于个人理财业务涉及的内容非常广泛,几乎涵盖了银行资产、负债业务、中间业务,这些业务又由多个部门管理,造成最后各业务在管理上各自为政。在实际工作中条块分割,难以融会贯通,无法实现为客户提供一站式服务。(四)缺乏高素质的专业理财人员个人理财业务对客户来讲,就是确定阶段性生活及投资目标、审视资产分配状况及承受能力。根据专业理财人士的建议调整资产配置与结构投资,及时了解资产状况及相关信息,通过有效控制风险,实现个人资产收益的最大化。对于银行来讲,个人理财业务就是细分不同层次个人客户的理财需求,研究开发满足不同层次客户需求的理财产品,综合利用各种金融工具,以理财专员一对一的专业化服务为依托,以高效的计算机系统为支撑,为客户提供多功能、全方位、分层次、个性化的综合服务。因此,它要求理财人员不仅必须全面了解个人银行业务的各项产品和功能,还应掌握证劵、保险、房地产等相关知识,具有良好的人际交往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而且还必须具有优良的品德,诚实守信。可是由于长期以来我国商业银行实行的是严格的分业经营,从而使其理财人员对证劵、保险、投资银行等金融机构相关知识的了解和掌握十分有限。因此,目前我国还普遍缺乏既熟悉银行业务又精通证劵交易、保险等金融业务的高素质的、专业的、训练有素的、全能性的金融策划师。(五)产品创新落后于市场需求由于金融产品没有专利权,创新产品极易被模仿。为了保持和扩大对客户的吸引力,各商业银行就必须不断的进行产品创新。目前我国的理财机构在产品策略上存在以下几方面的问题:一是由于受政策、配套环境和自身能力诸多方面的限制,理财新产品的开发无论是在速度上还是在功能上均滞后于市场需求。各商业银行推出的理财产品大多是将原有的存贷款产品及中间业务重新组合或在服务上做一些提升,在观念和内容上有实质性突破的产品并不多;二是已有产品的功能深度挖掘和宣传推动不够,一些不错的产品,实际了解的客户不多,更无法让客户灵活运用;三是理财服务尚未创立“品牌”,无法取得品牌竞争优势。四、 对我国个人理财业务发展的合理化建议(一)从宏观政策上适应当前金融政策法规,支持个人理财业务发展1、 我国金融业混业经营是发展趋势从混业经营到分业经营,再到金融业重新关注和探讨混业经营,说明我国金融政策也在随着形势的变化而变化。监管当局已经认识趋势和发展方向,各项工作正在进行之中,但是银行证劵、保险分业经营和监管的局面已延续很多年,“混业经营,分业监管”可能才是我国金融业混业经营的途径。2、 我国金融机构在分业监管条件下,实行混业经营的现实选择是成立金融控股公司3、 在金融控股公司的模式下加快发展我国商业银行的个人理财业务4、 加强和培育社会第三方机构理财业务的开展,以行业自律的形式,监督考核理财专业人士的执业能力,使其通过科学的方式来分析其内在的理财目标,然后利用各种金融产品为客户提供组合投资工具,使专业的理财人员做到金融产品的交叉营销。(二)积极进行个人理财业务环境建设和培育当前我国商业银行分业经营格局还未发生大的变化的时候,我国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应能较好地融入现行体制,推动个人理财业务市场发展。银行在组织架构上和业务分工的重组中,要充分研究个人理财业务发展的特殊性要求。银行应根据个人理财业务发展的需要和要求,专门指定一个职权相对独立的、职责比较明晰的、专业结构比较综合的业务部门负责个人理财业务的管理、规划和发展。(三)做好个人理财业务技术性研究一要做好个人理财业务服务内容的研究,客户个人理财业务产品个性化需求化的研究。在人生的各个阶段,客户对个人理财业务产品的需求表现了较大的差异性。因此,根据不同客户需求提供适合其资产增值或保值的愿望,这是拓展个人理财业务发展空间的十分关键的环节。二是确保个人理财业务内容充实,提供更为科学的理财理念。随着我国加入WTO后,金融业开放进程的加快,个人理财业务将不再是简单的为客户提供单一的储蓄或国债咨询,而是真正的使客户资产得到科学理财,最大化的客户资产得到保值和增值。(四)加强理财产品和服务项目的开发与经营1、 创新个人理财产品,提升理财业务品牌内涵个人理财业务要想有新突破,就必须在服务、销售渠道等方面进行不断创新,认真了解、体会客户的需求,在研究分析客户实际需求的基础上,对现有的各种理财产品进行更新和完善,既要满足低端客户服务的一般需求,又要重视差别化地为高端客户提供特殊安排,实现由产品同质化向差异化的转变。2、 开辟多种投资渠道,拓展理财产品空间商业银行应利用信息技术的发展,积极开展网上银行业务,使客户通过互联网或者电话就办理各种银行业务,让客户充分体验到电子化个人理财工具的快捷、方便,最大限度地建立起稳定的电子银行及高端客户群体。商业银行在应在法律政策的允许的范围内,加大同其他金融机构的合作程度,加强金融产品创新力度,进一步拓展理财产品的空间。(五)分步骤、分阶段发展我国个人理财业务,提升我国个人理财业务领域的竞争力。从为客户提供以差别化服务为手段的理财建议到成为一种相对独立的投资咨询业务到成为代客投资理财,需要得到政策上、技术上、环境上、人材上多方面支持和配合,特别重要的是,当前,个人理财规划师的培养,已成为我国发展个人理财业务的重中之重。结 论:综上所述,我国个人理财业务要在不断变化发展的环境中占据积极有利的地位,必须在新环境中加速创新机制、完善体制。在宏观政策上,应加强金融政策的积极引导,支持个人理财业务的发展,努力培育业务环境;在微观上,理财机构内部应加强执业人员的培训、考核等相关工作,提升我国个人理财业务的竞争力,从而使我国个人理财业务发展更趋合理、完善。参考文献:[1]张颖《个人理财教程》 [M].2007[2]倪凤月《对我国个人理财市场发展问题的思考》[J].2007(151-155)[3]葛兆强 高宇辉《银行家》 [J].2008(11)[4]刘潇《中国科技博鉴》 [J].2008(24)[5]刘哲《全国商情:经济理论研究》 [J].2008(b11)[6]赵彦锋 李秀菊《投资理财细节全书》 [M].2007(1-2)

客观但可控柜面业务风险是指银行网点柜台为客户办理账户开销、现金存取、支付结算等业务过程中由于风险控制失效使银行或客户资金遭受损失的风险,是银行操作风险的主要领域。探讨银行柜面业务风险问题,首先需要全面理解其客观存在性与可控性。柜面业务风险具有存在的客观性,不可能彻底消除,这是由三方面决定的。首先,是由银行的金融中介本质所决定。银行作为金融中介,核心职能是为客户提供存款、贷款和支付结算等服务。从银行柜面业务看,账户开销、现金存取、支付结算、代理理财等各类业务的资金所有权属于客户,业务指令源于客户,银行仅作为代理机构履行相关义务,银行和客户之间构成明确的委托代理关系。其次,是由银行内部治理机制所决定。从银行内部看,股东拥有银行的所有权,管理层负责具体的经营管理;管理层又通过内部授权机制,将经营管理的权力责任逐级分解,并最终落实到员工个人,进而形成银行内部明确的委托代理关系。由于委托代理双方作为独立的关系主体存在,导致利益主体不一致和信息主体的分离,又由于时空、成本限制等原因,普遍存在代理双方信息不对称,所以信息失真和代理行为差错扭曲难以避免,银行柜面业务风险也就成为必然。

个人理财定义个人理财是在既定的理财目标下,充分分析个人财务现状和风险承担能力,通过平衡安排各种收入与支出,选择不同风险收益特征、不同期限结构的投资组合,实现收益和风险的平衡,其目标是价值最大化。这个定义包含理财的几个特性。首先,理财是一场持久战,理财作为实现人生目标的财务规划过程,要着眼于大的方向,从每个人的人生规划入手,因此合理的人生规划是理财不可或缺的条件之一。其次,基于长远考虑的理财,更多关注的是平衡,也就是所谓的价值,而并非价格的最大化。一些诸如个人理财就是 “钱生钱”、理财要成功就得投资高收益产品的观念,从理财的角度来说都是错误的,至少是不全面的。 研究背景、目的和意义近年来,中国理财产品市场逐步成长与发展,越来越多的人进入到这个市场来,人们越来越希望从这个有点虚拟化的市场分得一杯羹,尤其是一些辛苦了大半辈子的工人农民。随着这股热潮的愈演愈烈,内容丰富、风险各异的理财产品迅速诞生。面对众多的理财产品,一时间让投资者眼花缭乱,不知如何是好,结果是“东一榔头西一棒”,打不到点子上。再加上许多投资者的风险意识远远不够,跟风现象严重,以至得不偿失,不仅达不到保值增值的初始目标,还给刚刚发展起来的资本市场带来严重冲击。造成如此尴尬局面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错误地理解了理财的真正含义。由于普通市民并不具备投资金融产品的知识和能力,因此错把“投资”当作“理财”,其本质就是通过投资金融产品进行博弈,结果当然是“十赌九输”。拿现在炒得最热的股票和房地产来说,把钱押在股票市场上的投资者,虽然一部分在这轮牛市中获得相当可观的收益,但更多的是在牛市后期盲目跟风进入这个市场的,结果是输得体无完肤;而投资房地产的,这几年可谓是赚得钵满盆满,但是这笔巨额收益,并不是理财所得,而是“赌”回来的。一旦将来房价下跌,持房者没有落袋为安的,不但有可能重回起点,更有可能从盈利反过来被“套牢”。可见,虽然理财是财富保值增值的最优选择,但是由于我国资本市场的不成熟以及居民对理财本质及其蕴涵的风险认识的不足,使得居民在投资理财时要面对更多的不确定性,无法尽情地享受成功理财带来的好处,同时也不利于我国资本市场的快速健康发展。因此,如何引导居民正确认识理财以及正确理财,就成为研究我国个人理财问题的重中之重。本文探讨的就是这一要点,通过研究探讨,旨在使投资者对现阶段我国资本市场上各种理财产品具备一个较为清晰的认识,从而引导他们进行正确而理性的投资,真正达到财富保值增值的目标;同时通过投资者的成熟来促进资本市场的成熟,进而保证我国的资本市场能够沿着快速健康而又稳定持久的轨道发展。 研究思路和方法本文首先从我国个人理财现状出发,根据存在的问题来分析理财的本质和存在的风险,纠正目前投资者普遍存在的一些误区;然后在此基础上提出一些个人理财的对策和技巧,使投资者对理财的认识从理论层面上升到实践层面,从而实现真正意义上的理财;最后展望我国未来几年至几十年理财产品发展的新趋势并提出相关对策,使个人理财也能紧跟时代步伐。在研究方法方面,本文采取的是理论研究与实证研究相结合的方法,通过一些经典理论以及具体事例和统计数字,使研究结果更加有说服力,也让投资者对理财市场有更深刻的认识和更充足的信心,从而更好地进行理财。2 个人投资理财现状分析 概述现阶段我国个人投资理财的发展随着中国经济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各种消费需求和投资需求迅速增加。我国居民个人金融资产在社会各类金融资产中所占的比重由20世纪90年代的40%上升到本世纪初的60%,个人资产逐渐成为影响金融市场供给的决定性力量。个人手头的资产增加了,就需要对之进行整理保管以达到增值保值的目的,个人理财已经成为日常生活必备的经济生活内容。随着个人投资意识的增强,个人理财业务受到前所未有的追捧,尤其是在2006年新一轮大牛市开始之后表现得更加明显。但是由于中国资本市场还处于刚刚起步发展的阶段,国内居民的理财意识和理财能力并没有跟上经济发展和财富积累的步伐,对于如何制定适合自己的财务规划,合理配置储蓄、保险、证券、房产等投资品种上的资金,还缺乏一种比较全面和理性的认识。相当一部分人是仅仅依靠个人常识和经验进行自主投资,或者干脆是采取盲目跟风的做法,这样,想要真正规避投资风险,实现资产保值增值的难度相当大。另一方面,逐渐扩大的消费群体、潜力巨大的市场,惹来了各路金融机构的垂涎。由各大商业银行和证券、保险、信托等金融机构组成的大军已纷纷打出投资理财的旗号,向目标客户展示和推销其理财产品;许多国际性金融机构或者通过与境内机构合作的形式,或者利用推介会等形式向目标客户灌输其投资理念,不断对这个市场进行渗透。其目的无非是希望先发于人,以图通过服务模式、经营理念、品牌文化等质量要素吸引和发展自己的消费群体,抢占市场份额。综合上面的分析笔者认为,中国正在兴起一个崭新的金融市场——个人理财市场,并且随着我国经济的再发展和居民理财意识的逐日加强,这个市场将拥有不可估量的发展前景。但是,毕竟投资者的理财意识还不成熟,也还欠缺专业的理财能力,而且与发达国家相比,目前国内金融机构提供的理财服务还跟不上消费者需求的增长,市场供需还存在一定的断裂,因此,决定了目前这个市场只能处于缓慢发展的状况。 个人投资理财普遍存在的误区可支配的收入越来越多,让老百姓逐渐摆脱了“一分钱掰成两半花”的窘境,并开始有了理财的愿望和需求。可是如何打理好个人资产,目前可供选择的管道不算多,人们的认识和行为误区却不少。由于认识上的误区会造成行为上的错误,最终影响个人财富的保值增值和人生目标的实现,因此笔者特别总结出以下几个比较典型的误区,分析其中的“误处”,并予于纠正。误区一:对理财缺乏正确认识,将理财定义简单化。理财的概念这几年才逐渐兴起,很多人将理财简单定义为储蓄,将钱存在银行,而不懂得如何规划这笔财富使其增值。更多的人将理财看做投资,简单地理解为“钱生钱”,这种观念直接造成理财行为上的急功近利,风险也大大增加。许多人倾其毕生的储蓄,投资于股票市场,这其中甚至还包括下岗工人和退休老人,结果由于股票市场的不成熟及投资者的盲目跟风进出,不少人深深被“套牢”,非但财富没有实现保值增值,严重的连基本的生活都保障不了。其实,理财的核心目标就是合理配置财富,最终达到保值增值。在理财时既要考虑财富的积累,又要考虑财富的保障;既要为获利而投资,又要对风险进行管理和控制。因此个人理财首先要保证满足自己正常的生活需要,然后才是对剩余财产进行合理安排。另外,以为把钱存在银行稳赚利息就是最安全的想法也是不对的。储蓄存款虽然流动性强,风险小,但是综合考虑通货膨胀率和利息税对收益的影响,这种理财方式不仅有可能带来零收益,还会使财富“缩水”。有人测算过:1987年的1万元储蓄存款到2007年实际只能买到价值2000元左右的商品。储蓄存款其实是风险厌恶型的人因不愿意承担风险而采取的极其保守的理财规划,但是这样又被动地担负了较大的贬值风险。要想获得超额收益,风险是不可避免的,一般情况下,风险与收益呈正相关关系,关键看风险管理的措施是否得当。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同样也没有无风险的投资。一味地追求无风险的储蓄存款,就像把头埋进沙堆的鸵鸟,是危险和愚蠢的。正确的理财理念应该是兼顾风险与收益:在收益一定时,尽可能锁定和规避风险;在风险一定时,尽可能地争取最大收益.误区二:买房就一定能升值赚钱。房地产最近几年一直稳中有升,加上银行利率又低,许多房地产投资者便应运而生,且好多人在房地产市场投资的比重极大。大家头脑中开始产生了一个错误理念:房产只能升值不会贬值。在造就了不少富翁之后,有些投资者甚至开始举债投资,购买多套房子以期望增值,于是出现了许多“负翁”。到后来更是出现了“以房养房”、“以租抵贷”等炒楼方式。房屋固然在升值,可是具体能够升值多少却是谁也无法确定,相反房屋的折旧却是每年都在发生的。然而这种做法在房产泡沫日趋严重,政府调控渐趋加重的今天也变得越来越不现实,目前的房价已处极端高位,再介入的风险是非常大的。先前的这批人先是随着央行加息,开始背负比以往沉重得多的还款负担,而房屋租金却一直都比较平稳,这就使得一些经济实力普通的购房者开始决定出售自己的其中一套房产,但随即开征的卖房营业税又使他们陷入了两难的境地。 房屋真能保值增值吗?诚然,在特定条件下,特定区域的房屋是能够保值增值的,可是如果将此泛化,称所有的房屋都具有保值增值功能的观点是极不正确的。尽管在目前我国还算好的经济和市场环境下,房地产投资仍然可以说是比较好而且重要的投资管道,但是我们也要切记,风险永远伴随在房地产投资的高收益背后。随着房价的逐年上涨,风险也在逐渐加大,“以房养房”、“以房抵贷”将有可能面临房屋不能买掉的流动性风险、租金下降或租不出去导致成本难以回收的风险以及通货膨胀率高于房产收益的风险。而对利用贷款来买房的人风险则更大,因为在贷款的同时也就将投资的风险放大了许多倍,放眼国际,贷款投资房产失败是导致个人破产的重要原因;而日本、香港房地产泡沫的历史教训告诉我们,超负荷的过度投资,往往是财务危机的罪魁祸首。长期来看,随着房产市场竞争的加剧、市场供应的加大,房产市场必将回归理性,房价也将会随供求关系的转变而有涨有跌,像前几年那样房产投机可以获取暴利是极不可能的。一位被誉为“诚信可靠的房地产投资专家”的美国女投资者维娜·琼斯·考克斯这么说道:“房地产投资绝对不是一项适合所有人投资的项目,因此在决定投下大量资金之前,明智的人应当打下坚实的基础。”她总结了每个成功的房地产投资者必须遵循的五大步骤:加入一个房地产投资俱乐部或者协会之类的组织;真正确定你想要得到的是什么;决定何种投资方案最有效;获得相关知识和技巧,使自己的策略奏效;多出价。这些建议,值得目前近乎疯狂的投资者好好参考和借鉴。误区三:随波逐流,盲目跟风,忽视自身的实际需要。这类人进行的是“人云亦云”式的理财,他们不明白要为自己理财的道理,看到别人买了哪些产品赚了钱,就跟着去购买相同的产品,甚至在可能的高收益刺激下,完全不理自身的资金现状去购买并不适合自己的产品。在投资学上,这被称为“羊群效应”,这在股票市场里最常见,看见别人纷纷投资股市,也积极跟进;听说某只股票最近很多人买,自己也跟着买进,结果往往是亏本或者被“套牢”。虽然说理财的根本目的是实现财富的保值增值,最终达到财务自由,可是一个大前提却是自己动手理自己的财,而不是单纯盲目地让别人牵着鼻子走。要想充分体会成功理财的乐趣,就要从自己动手做起,多了解理财的相关产品,依靠自己的头脑判断购买品种,不要人云亦云。每个人对收益和风险的偏好都不一样,也就应该有不同的理财方案。每个人的财务状况和想要的生活状态都取决于自己,因此应当为自己的理财目标负责,按自身实际情况理财。误区四:只做一次理财规划,一成不变地理财。有些人在确定初期理财规划的时候,能够从自身实际出发,合理地规避了以上三种误区,在选择了最适合自己的理财产品后,接下来所做的就是把它丢在一边,等着获得预期收益。还有一些人在更换对比了几种理财产品组合之后,选择收益最高的一种,以为自己已经找到最佳的投资组合,没必要再做更改。诚然这两种做法确实能给投资者带来短期内看得见的收益,但是从中长期来看,不变的组合能否继续维持这种收益?答案是否定的。理财是一个动态的过程,是随着人生各个阶段的发展而变化的。我们现阶段的理财其实就对未来的教育、医疗、失业、退休提前作出合理安排,而国家经济的发展、物价水平的变化以及自身收入水平的变化都会对这些既定的安排有所影响。再则人生的每一阶段,都有着不同的收益要求与风险承受能力。比如年轻时期的积累阶段,人们就愿意承受较高的风险去换取较高的收益,达到财富的积累;到了中年的巩固阶段,人们就换成了中庸的投资观念,保本加收益是最重要的目标;等到了退休期间,没有了收入来源,人们就不愿承受任何风险,而把稳定收入年金看作最重要的目标。因此,理财方案的制订,不是一劳永逸的,只有随着社会、人生的发展而变化,才能够达到最佳的效果。 理财风险面面观收益与风险同在,这是投资的一般规律。我们无论投资那种理财产品,除了关注回报率之外,还要清醒地认识与之相伴的种种风险。说到风险,尤其是在投资理财中,许多人首先想到的往往是损失,实际上损失仅仅反映了风险事件发生后所造成的一种实际结果,而风险却是一个事前概念,它是未来结果的不确定性,是损失的可能性;它是未来结果(实际收益率)对期望(预期收益率)的偏离,即波动性。这样理解的话,人们的一切行为活动就无不和“风险”密切相关了。投资之所以有风险,就是因为人们无法预知在将来的一段时期内,很多事情的发生可能会给自己的财富带来损失,比如说利率、汇率、政策的变化等等。因此,当你决定把钱拿来投资的时候,就要时刻警惕风险暗算了你的钱。在现阶段进入理财市场的人日趋增多以及理财产品日渐丰富的时候,伴随而来的是理财风险也越来越大,笔者将理财中较常遇到的风险统计如下,以供投资者参考。 (1)周期性波动风险,主要是指证券市场行情周期性变动而引起的风险。这种行情变化不是指证券价格的日常波动和中级波动,而是指证券行情长期趋势的改变,它可分为看涨市场(牛市)和看跌市场(熊市)两大类。在看涨市场,随着经济回升,股票价格从低谷逐渐回升并持续上升;在看跌市场,伴随着经济衰退,股票价格也从高点开始一直呈下跌趋势。许多投资者在进入证券市场并不考虑这一点,拿之前一段时间股市行情来说,相当一部分的人太过疯狂,对牛市持续时间估计过于乐观,没有意识到市场也有回落的时候,以至身陷股市而不能自拔,更有甚者倾家荡产。(2)市场风险,即证券市场价格上升与下降的变化所带来的风险。证券市场与一般商品市场和货币市场不同,其价格波动频繁,很难预料,尤其是股票价格时起时伏,变幻莫测,使证券市场的市场风险大于其它商品市场、货币市场和真实资本投资市场的风险。证券的价格水平主要取决于人们对证券收益的预期和市场供求关系,而这些都是不确定的,随时都会因风吹草动而发生变化,从而导致证券市场价格的频繁波动,增加了证券投资的风险。(3)利率风险,即市场利率变动引起证券收益变动的可能性。利率上升,会打击股票、债券等的价值。其中,利率风险是债券的主要风险。当市场利率提高时,以往发行又尚未到期的债券利率相对偏低,此时投资者若继续持有债券,在利息上要受损失;若将债券出售,又必须在价格上作出让步,此时投资者无法回避利率变动对债券价格和收益的影响。就股票而言,利率的变化会改变人们对股票收益的预期和影响股票市场的供求关系,从而影响股票价格的波动,由此观之,利率的变化也给股票投资带来很大风险。利率决定于货币市场的供求关系,而货币市场的供求关系经常因种种原因而变动,因此市场利率也因之时高时低,进而波及到证券价格的涨跌,加大了证券投资的风险。(4)购买力风险,也叫通货膨胀风险。通货膨胀时物价上涨,货币会失去原有的购买力。如果投资的回报率赶不上通货膨胀的速度,实际就等于赔钱。假设现时的通胀率是7%,银行存款利率是5%,那么一年前100元的东西现在要花107元才能购买,而如果当时把钱放在银行,现在只有105元,已经买不起一年前卖100元的东西了,这就是通胀带来的风险。购买力风险对不同证券的影响是不相同的,最容易受到影响的是固定收益证券(债券、优先股),因为其利率一般是预先规定不变的,不能因物价上涨而提高,故其风险较大。而普通股股票的购买力风险相对较小,当发生通货膨胀时,由于公司产品价格上涨,公司的名义收益会增加,公司净盈利增加,此时股息也会增加,股票价格随之提高,普通股股东可得到较高收益,可减轻通货膨胀带来的损失。另外,长期证券投资的购买力风险较短期证券投资的大。(5)政策风险,指政府有关证券市场的政策发生重大变化或是有重要的法规、举措出台,引起证券市场的波动,从而给投资者带来的风险。政府的经济政策和管理措施可能会造成证券收益的损失,这在新兴股市表现得尤为突出。经济政策的变化,可以影响到公司利润、债券收益的变化;证券交易政策的变化,可以直接影响到证券的价格。2007年5月30日,中国证监会宣布上调股票交易印花税,结果整个中国股市一度蒙上一层灰幕,也给还沉浸在数钱喜悦中的股民敲了一记重重的警钟。此外,在投资理财的过程中,投资者还会面临诸如流动性风险、企业风险、法律风险、汇率风险等等。流动性风险指投资无法在需要时适时变换为现金,如房产和私人收藏品就不易变现,流动性风险较高。企业风险是指由于企业经营的好坏而产生的盈利能力的变化,使投资者的收益或者本金减少甚至损失的可能性。如果企业经营效率低下,无力保持其在同行业中的竞争地位和盈利的稳定性,就说明企业的潜在风险很大,投资者遭受损失的可能性也就很大。法律风险主要是指有些募集者采取欺诈、诱等违法手段发行证券,使投资者遭遇上当的风险;或是有些证券的发行和交易因不符合法律规定而宣告无效。汇率风险是从事外汇投资者所特有的风险,是指因汇率的变化而导致外汇收付者或外汇储备者资产价值变化的不确定性。那么,对投资者而言,究竟要怎样才能最大限度地规避风险呢?笔者认为,投资者应充分认识到“只要投资就会有风险”这个事实,在投资之前对投资产品的特点要有充分的了解,不要盲目预期过高。其次,投资者要了解自己,对自己的风险承担能力有清醒的认识。对普通投资者而言,一个普遍的原则是“用闲钱去投资”,也就是说这部分资金即便出现了风险,也不会影响正常的生活。此外,投资者还要培养一个良好的心态,不要把理财当成一夜暴富的工具,要知道即便是长期投资,也不一定就会取得正的收益,还要看个人选择理财产品的时机和能力。3 详析个人理财对策首先,要培养理财意识。投资理财最重要的是有理财意识,有正确的理财观念才会赢得更多的财富。根据一个神奇的投资理财方式,如果你有261万元,只需要20年就可以成为亿万富翁;如果你有36万元,也只需要30年就可以成为亿万富翁;即使你每年只能存下万元,40年后也可以成为亿万富翁。这个神奇的理财方式是这样的:如果你从现在开始能够定期每年存下万元,如此持续40年;如果将每年应存下的钱都能投资到股票或房地产,并获得每年平均20%的投资回报。40年后,能积累多少财富?依据财务学计算年金的公式得出:万元×(1+20%) 40=亿元。40年后,你可以成为亿万富翁。由此可见,正确的投资理财观念是多么重要!其次,要分析自身实际情况,为确定理财规划做好准备。第一步就是要对个人的收入和资产进行分析,最大限度地挖掘出目前的富余的现金和闲置资产;还要根据自身的风险承担能力制定风险管理计划。第二步是确定理财目标,做任何事情如果没有目标都不可能取得成效,有了理财目标就可以减少情绪化的决定,理性面对市场变化。理财的目标要合理,不能简单地设定为资产增值最大化,还应全面评估自身的风险承担能力以及债务偿付能力。第三步是明确投资期限,理财目标有短期、中期和长期之分,所以不同的理财目标会决定不同的投资期限,而投资期限的不同,又会决定不同的风险水平。

银行理财论文题目

我国个人理财业务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摘要】:如何发展我国的个人理财业务,不断开发出适应市场需求的个性化产品,为客户提供全方位的优质服务,成为我国个人理财业务发展及待解决的问题。本文围绕市场经济条件下,个人理财和经济发展相互联系研究为主线,具体分析了目前我国个人理财业务的现状,深刻剖析了目前发展个人理财业务所存在的问题,指出我国个人理财业务发展的方向和产品创新的方式,提出了使我国个人理财业务可持续发展的对策建议。【关键词】:理财价值;个人理财业务;现状;创新;风险建议个人理财业务又称财富管理业务,是目前发达国家商业银行利润的重要来源之一,它起源于美国。从20世纪80年代开始,经过二十多年的发展,已经流行于全球。个人理财不仅影响着每个人的生活,而且也改变着整个金融业的游戏规则。我国商业银行自90年代开展个人理财业务以来,逐渐呈现出竞争激烈的态势。根据调查数据显示,截止到2008年一季度,我国居民储蓄存款总额已经超过17万亿,由此可见我国民间资本得不到有效的增值服务。因此个人理财业务在中国有着强烈的市场需求。目前来看,我国个人理财的品种需要不断推陈出新个人理财的专业人员的队伍需要逐渐形成,个人理财专业人员的素质,专业技能需要不断的提升和完善,金融实践的变化对我们理论研究提出了新的要求,期间存在的问题绝不容小觑,我国的个人理财理论研究和业务发展有较强的紧迫性。一、正确认识投资理财的价值(一) 平衡收支收入和支出的不同步性是我们需要理财的主要原因。理财就是站在整体的角度,订立一生的目标与计划,让我们在人生的各个阶段都能轻松应变,在保证财务安全的前提下享受更高质量的生活,实现一个生活无忧、合理有序的生活状态。(二) 积累财富通过理财,我们可以采用正确的投资态度和方法,在每一个时期使自己手中的金钱在风险可承受的范围内产生最大的效益,更快地积累到实现各种目标的资金,并在需要资金的时候有充足的现金可供支配。(三) 明白自己的需求理财的一个非常重要的价值是让理财的人思考并清楚自己真正的需求,然后将财务资源科学地分配到需要的地方。有很多人尽管很会赚钱,也积累了很多的财富,但其生活品质却并没有随着其财富的增加而同步提高。这都是因为他们并没有明白自己真正的需求,从而导致财富消费的效用不大。(四) 保障生活规避风险现代社会人人面对的是一个瞬息万变的世界,风险无处不在。我们时刻都有可能遭遇意外事件。无论是诸如事业、疾病伤残、意外死亡等与我们自身相关的微观风险还是我们个人无法控制的像通货膨胀、金融风暴、政治动荡等的宏观风险,这些风险如果发生都会给个人的财务安全以至日常生活带来巨大的冲击,而一个科学的财务资源的安排则可以事先采取有针对性的防范措施,当风险来临时不会惊慌失措。二、我国个人理财业务的现实需求分析(一) 个人可用于理财的财富数量不断增加近年来,随着我国宏观经济的持续向好运行,个人手中累积的货币财富越来越多。截止到2008年一季度,我国居民储蓄存款余额已达到17万亿,由于基于传统中国文化及对财富观念,导致个人储蓄率逐年增高。我国国民储蓄率2001至2005年间达到44%,居民户储蓄率达到16%以上,再加上家庭发展因素的制约,如住房、子女教育、养老、及疾病等问题的内需成本持续走高,也使得居民个人消费被极大抑制。而2005年以来,由于我国国民经济的快速发展,导致轻微的物件持续走高逐渐向通货膨胀转化。在这种情况下,个人现金资产保值增值的需求不断增强。(二) 金融机构无法满足个人理财的需求从目前金融机构能够提供的理财产品看,主要特点是金融产品简单叠加而缺乏创新、产品重复率高。虽然各理财产品的名称不同,但其市值内涵基本相似。对于客户而言,实际上没有较多的选择。因此,无法改变理财产品单一的困境。此外,理财门槛过高,手续繁杂也是制约金融机构开展个人理财业务的桎梏。(三) 宏观调控政策对个人金融活动的影响不断增强市场经济的发展使得个人逐渐对金融市场产生更大的影响,构成了金融市场另一强大主体。例如,截止2007年5月末,沪深两市账户总数已经突破1亿大关,其中2006年以来新增开户数超过2660万。因此,宏观经济政策的调整对个人投资者的针对性不断加强,调控个人投资主体变得与机构投资者一样重要,但个人投资者毕竟是市场中的弱势群体,信息获得和专业性反应都较差,因此往往成为政策调控的牺牲品。这样就促进了个人投资者寻求专业理财人员、专业理财机构的需求。(四) 金融市场对个人金融法活动的开放高度提高随着我国金融改革的不断深入,金融抑制现象逐步改变,体现在金融市场和金融产品对个人投资者的开放。2005年7月,上海黄金交易所的黄金交易正式向个人开放。个人投资者可通过特批的商业银行作为平台,直接参与国内黄金市场进行实物黄金投资。2007年2月开始实施的《个人外汇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将个人持有的外汇额度从2006年刚放宽的2万美元又扩大到了5万美元,增加了个人投资选择。2007年5月11日,中国银监会颁布了《关于调整商业银行代客境外理财业务境外投资范围的通知》,该通知取消了以前代客境外业务“不得直接投资于股票及其结构性产品”(QDII)投资纽约、伦敦等海外股市、基金,这就为国内现在相对封闭的个人投资市场打开了新途径,这些都是表明了我国个人参与金融市场已经越来越广泛和深入。在这种情况下,个人投资者对金融机构提出的投资预期不断高涨,就给包括银行在内的金融机构产生了压力。三、我国个人理财业务发展中现存问题的揭示(一)法律保障缺失我国对于金融机构理财业务的监管标准不统一,商业银行有《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管理暂行办法》;证劵公司有《证劵公司客户资金管理业务试行办法》;基金公司有《关于基金公司开展委托理财业务办法》;保险公司有《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管理暂行规定》;信托公司有《信托投资公司资金信托业务管理办法》,这些办法一般都是行业主管部门制定的,在税收、利率(收益率)以及会计制度等多方面的规定各自为战,造成金融机构竞争上的事实不平等,金融秩序一定程度的混乱。理财业务是近年来金融业的新兴业务,尤其是第三方理财业务更是其中的创新。因此更需要完备的法律法规环境来规范其发展,以保证各方参与者的利益。(二)信用制度建设薄弱长期以来,我国居民已经习惯并认可了商业银行的金融产品和服务,并且建立了较强的信任感。个人理财业务的开展必须要解决个人对于机构的信任问题,这就要求建立完善的信用制度。个人理财对业务活动建立在个人与机构互相信任基础上的金融活动,但由于有限理性和信息不对称的广泛存在,第三方机构极易产生“道德风险”。健全的信用制度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防止“道德风险”,给客户带来大的理财损失。我国信用制度的建设刚刚起步,针对理财机构的信用制度建设还处在空白阶段,这在很大程度上制约了第三方理财的整体发展。因此,金融监管部门必须建立信用信息平台,推出信用缺失惩罚制度,从根本上保障个人利益,这也能够促进理财业务的快速发展。(三)缺乏组织机构及运行机制保障个人理财业务是体现“以客户为中心”理念,为客户提供一站式服务的一种新型综合性业务。目前我国个人理财业务工作通常都归口于个人银行业务部。但是由于个人理财业务涉及的内容非常广泛,几乎涵盖了银行资产、负债业务、中间业务,这些业务又由多个部门管理,造成最后各业务在管理上各自为政。在实际工作中条块分割,难以融会贯通,无法实现为客户提供一站式服务。(四)缺乏高素质的专业理财人员个人理财业务对客户来讲,就是确定阶段性生活及投资目标、审视资产分配状况及承受能力。根据专业理财人士的建议调整资产配置与结构投资,及时了解资产状况及相关信息,通过有效控制风险,实现个人资产收益的最大化。对于银行来讲,个人理财业务就是细分不同层次个人客户的理财需求,研究开发满足不同层次客户需求的理财产品,综合利用各种金融工具,以理财专员一对一的专业化服务为依托,以高效的计算机系统为支撑,为客户提供多功能、全方位、分层次、个性化的综合服务。因此,它要求理财人员不仅必须全面了解个人银行业务的各项产品和功能,还应掌握证劵、保险、房地产等相关知识,具有良好的人际交往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而且还必须具有优良的品德,诚实守信。可是由于长期以来我国商业银行实行的是严格的分业经营,从而使其理财人员对证劵、保险、投资银行等金融机构相关知识的了解和掌握十分有限。因此,目前我国还普遍缺乏既熟悉银行业务又精通证劵交易、保险等金融业务的高素质的、专业的、训练有素的、全能性的金融策划师。(五)产品创新落后于市场需求由于金融产品没有专利权,创新产品极易被模仿。为了保持和扩大对客户的吸引力,各商业银行就必须不断的进行产品创新。目前我国的理财机构在产品策略上存在以下几方面的问题:一是由于受政策、配套环境和自身能力诸多方面的限制,理财新产品的开发无论是在速度上还是在功能上均滞后于市场需求。各商业银行推出的理财产品大多是将原有的存贷款产品及中间业务重新组合或在服务上做一些提升,在观念和内容上有实质性突破的产品并不多;二是已有产品的功能深度挖掘和宣传推动不够,一些不错的产品,实际了解的客户不多,更无法让客户灵活运用;三是理财服务尚未创立“品牌”,无法取得品牌竞争优势。四、 对我国个人理财业务发展的合理化建议(一)从宏观政策上适应当前金融政策法规,支持个人理财业务发展1、 我国金融业混业经营是发展趋势从混业经营到分业经营,再到金融业重新关注和探讨混业经营,说明我国金融政策也在随着形势的变化而变化。监管当局已经认识趋势和发展方向,各项工作正在进行之中,但是银行证劵、保险分业经营和监管的局面已延续很多年,“混业经营,分业监管”可能才是我国金融业混业经营的途径。2、 我国金融机构在分业监管条件下,实行混业经营的现实选择是成立金融控股公司3、 在金融控股公司的模式下加快发展我国商业银行的个人理财业务4、 加强和培育社会第三方机构理财业务的开展,以行业自律的形式,监督考核理财专业人士的执业能力,使其通过科学的方式来分析其内在的理财目标,然后利用各种金融产品为客户提供组合投资工具,使专业的理财人员做到金融产品的交叉营销。(二)积极进行个人理财业务环境建设和培育当前我国商业银行分业经营格局还未发生大的变化的时候,我国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应能较好地融入现行体制,推动个人理财业务市场发展。银行在组织架构上和业务分工的重组中,要充分研究个人理财业务发展的特殊性要求。银行应根据个人理财业务发展的需要和要求,专门指定一个职权相对独立的、职责比较明晰的、专业结构比较综合的业务部门负责个人理财业务的管理、规划和发展。(三)做好个人理财业务技术性研究一要做好个人理财业务服务内容的研究,客户个人理财业务产品个性化需求化的研究。在人生的各个阶段,客户对个人理财业务产品的需求表现了较大的差异性。因此,根据不同客户需求提供适合其资产增值或保值的愿望,这是拓展个人理财业务发展空间的十分关键的环节。二是确保个人理财业务内容充实,提供更为科学的理财理念。随着我国加入WTO后,金融业开放进程的加快,个人理财业务将不再是简单的为客户提供单一的储蓄或国债咨询,而是真正的使客户资产得到科学理财,最大化的客户资产得到保值和增值。(四)加强理财产品和服务项目的开发与经营1、 创新个人理财产品,提升理财业务品牌内涵个人理财业务要想有新突破,就必须在服务、销售渠道等方面进行不断创新,认真了解、体会客户的需求,在研究分析客户实际需求的基础上,对现有的各种理财产品进行更新和完善,既要满足低端客户服务的一般需求,又要重视差别化地为高端客户提供特殊安排,实现由产品同质化向差异化的转变。2、 开辟多种投资渠道,拓展理财产品空间商业银行应利用信息技术的发展,积极开展网上银行业务,使客户通过互联网或者电话就办理各种银行业务,让客户充分体验到电子化个人理财工具的快捷、方便,最大限度地建立起稳定的电子银行及高端客户群体。商业银行在应在法律政策的允许的范围内,加大同其他金融机构的合作程度,加强金融产品创新力度,进一步拓展理财产品的空间。(五)分步骤、分阶段发展我国个人理财业务,提升我国个人理财业务领域的竞争力。从为客户提供以差别化服务为手段的理财建议到成为一种相对独立的投资咨询业务到成为代客投资理财,需要得到政策上、技术上、环境上、人材上多方面支持和配合,特别重要的是,当前,个人理财规划师的培养,已成为我国发展个人理财业务的重中之重。结 论:综上所述,我国个人理财业务要在不断变化发展的环境中占据积极有利的地位,必须在新环境中加速创新机制、完善体制。在宏观政策上,应加强金融政策的积极引导,支持个人理财业务的发展,努力培育业务环境;在微观上,理财机构内部应加强执业人员的培训、考核等相关工作,提升我国个人理财业务的竞争力,从而使我国个人理财业务发展更趋合理、完善。参考文献:[1]张颖《个人理财教程》 [M].2007[2]倪凤月《对我国个人理财市场发展问题的思考》[J].2007(151-155)[3]葛兆强 高宇辉《银行家》 [J].2008(11)[4]刘潇《中国科技博鉴》 [J].2008(24)[5]刘哲《全国商情:经济理论研究》 [J].2008(b11)[6]赵彦锋 李秀菊《投资理财细节全书》 [M].2007(1-2)

Speculation on domestic Merchant bank developing personal financing Business.(自己大写吧)The article focused on the process and necessity of developing personal financing Business for Merchant bank ,and elaborated the status quo and problems about , the article compare the status quo of Merchant bank developing personal financing Business in domestic and abroad, based on which presented the approach to target such goal. It was believed that we should segment the market reasonablely, forge our own brand of financial product, train professional talenty, and establish brand new marketing words: merchant bank ; personal financing business ; (思考不属于关键词)

我是金融学专业学生,如果你没有思路,只想写一篇随便过了的话,我建议你不要写实证分析,写一些现状问题描述,做一些数据的统计和简单分析,最后得出结论和改进办法就可以了。题目给你一些参考:一、中国金融改革与金融深化1.我国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2.中国金融体制改革现状、困境、对策3.上市公司的独立董事制与中国的现行企业制度改革4.利率市场化问题探讨5.我国金融机构的组织结构再造6.中国金融体系的改革方向7.我国商业银行改革与发展问题8.中国信用制度的缺失与建设9.个人理财业务发展的问题和对策10.中国政策性金融的理论与实践11.论建立我国金融机构市场退出机制问题12.中国金融电子化的发展趋势与问题13.中国农村信用社发展的方向与模式探讨14.非银行金融机构问题研究二、国际金融与汇率问题1.人民币自由兑换问题研究2.当前人民币汇率问题研究3.中国资本市场开放问题研究4.中国资本外逃问题研究5.银行股外资并购问题研究;6.中国国际收支的调节政策与调节机制7.中国国际储备的规模管理与营运管理8.全球化经济发展趋势与香港联系汇率制问题9.人民币汇率机制与香港的联系汇率制10.中国金融业的发展趋势11.论内部经济均衡和外部经济均衡的政策搭配12.人民币有效汇率与贸易收支数量关系研究13. 中国利用外资发展战略与策略三、金融风险与监管问题1.次贷危机下中国金融安全所面临的挑战及对策2.论银行不良资产的化解问题3.金融创新与金融监管问题研究4.电子银行的监管问题研究5.论金融机构自律或金融机构的内部控制6.实施信贷风险分类方法的若干思考7.商业银行信贷风险管理与防范8.实施资产负债管理中的问题与对策9. 我国银行信用卡信用风险管理现状及存在问题分析10.开放背景下我国金融监管体制改革研究11.我国商业银行信用风险内部评级体系的构建12.商业银行操作风险的防范13.我国网络银行的风险管理研究14.银行信用风险评估中的非财务分析15.住房抵押贷款的风险分析及管理方法的研究.16,金融监管的成本与效益分析四、投资制度与资本市场1.中国证券市场问题研究2.开发金融创新产品与完善金融市场3.中国资本市场的发展4.QFII与QDII制度研究5.中国票据市场发展与完善6.各类金融衍生品在我国的发展研究7.我国资本市场的有效性实证分析8.CAPM的实用性分析9.认股权证( 或可转债)定价理论的实证研究10.投资银行在资本市场中的功能11.投资银行组织模式比较与选择12.中国衍生证券市场建立与发展13.银行上市后股权结构与绩效的相关关系研究五、信托、资产证券化与投资基金1.我国信托投资业的改革与发展2.我国信贷资产证券化的动因分析3.我国信托公司业务模式的探讨4.风险投资基金的发展问题研究5.我国理财市场的现状、问题及对策6.证券投资基金的绩效评价研究7.中国投资基金运行中的问题及解决措施;8.投资基金发展趋势研究;9.主权基金运作的国际经验及对我国的启示10.开放式基金融资研究11.社会保障基金的投资问题探讨六、货币理论与货币政策1.当前货币当局金融宏观调控的目标和政策选择2.虚拟货币对货币流通秩序的影响分析3.通货膨胀对当前投资领域的影响4.利率调整与央行的宏观金融政策5.当前我国货币流通状况研究6.公开市场业务与我国国债市场的完善7.论利率在宏观调控政策的作用8.我国货币政策工具的调整与选择9.通货膨胀的表现与对策10.我国货币政策最终目标与财政政策目标的协调11.我国货币政策中间目标的选取12.利率结构的调整与经济结构的调整13.我国的利率弹性问题研究14.我国利率传导机制的优化15.提高商业银行在利率传导中的效果16.久期模型在利率风险管理中的运用17.通缩问题的原因及对策研究18.利率工具和汇率工具在当前我国宏观经济调控中的应用七、国际货币与汇率制度1.欧元在今后国际储备中的地位分析世纪国际货币体系改革探讨3.欧元;美元;日元的汇率走势及对世界经济和中国经济的影响4.加强IMF在国际金融危机中的作用5.全球货币体系与亚洲货币合作前景6.日本金融自由化及启示7.发展中国家金融自由化评析八、国际金融市场1.国际金融市场的发展与监管问题研究2.跨国并购的发展及经济全球化的影响3.美元汇率波动对全球金融市场的影响4.国际商业银行发展的新思路5.国际金融危机的预警与防范机制6. 当前世界金融发展的形势与动态研究这些都是我当初学校给的题目参考和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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