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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论文期待可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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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论文期待可能性

刑法学以世界各国刑法为研究对象,是随着刑法的产生而出现的,是研究犯罪和刑罚、刑事责任及其罪刑关系的科学。下面是我带来的关于刑法学毕业论文选题的内容,欢迎阅读参考! 刑法学毕业论文选题(一) 1. 论信用卡罪 2. 集资罪研究 3. 论保险罪 4. 论合同罪 5. 取出口退税罪研究 6. 论偷税罪 7. 走私罪研究 8. 论虚假广告罪 9. 缓刑适用实证研究 10. 论网络虚拟财产的刑法保护 11. 监督过失责任论 12. 刑法学视域下的克隆人及其立法 13. 应设立“性贿赂罪” 14. 食品安全犯罪的行政刑法责任--以三鹿奶粉事件为例 15. 重刑化的弊端与我国刑罚模式的选择 16. 罪责的社会化与规范责任论的重构--期待可能性理论命运之反思 17. 网络流行语对青少年犯罪的影响及其对策思考 18. 我国恐怖主义犯罪的成因与防治 19. 在押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的心理救助 20. 社会化与社会控制视角下的青少年犯罪 21. 新生代农民工犯罪原因探析 22. 虚假诉讼罪:概念界定与学理分析 23. 论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 刑法学毕业论文选题(二) 1. 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 2. 论医疗事故罪 3. 论抢劫罪 4. 贷款罪研究 5. 《刑法修正案(九)》中“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相关条款的理解适用 6. 论《刑法修正案(九)》关于职业禁止的规定 7. 企业犯罪预防中国家规制向国家与企业共治转型之提倡 8. 从《刑法修正案(九)》看我国死刑制度的进步 9. 论危害药品安全犯罪的刑法解释 10. P2P网贷与金融刑法危机及其应对 11. 《刑(九)》有哪些变化 12. 大数据技术在预防官员贪腐犯罪中的应用 13. 民营企业民间融资法律风险探析--以“刑民界分”为切入点 14. 论刑法中的精神病辩护规则--以美国法为范例的借鉴 15. 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案件查处工作的几点思考 16. 网络金融犯罪及有效的防控策略研究 刑法学毕业论文选题(三) 1. 缓刑制度研究 2. 论假释制度 3. 论数罪并罚制度 4. 论罚金刑 5. 死刑问题研究 6. 持有型犯罪研究 7. 论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与交通肇事罪的区别 8. 论洗钱罪 9. 论非法经营罪 10. 奸淫幼女类强奸案中主观“明知”的审查认定 11. 利用木马程序删改数据进而窃取钱款之定性 12. 签发空头支票支付债务的行为定性 13. 食品药品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 14. 开封联合打击食品安全犯罪活动 15. 本溪开展打击食品等违法犯罪专项行动 16. 遏制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司法保障 17. 烟纸店的法律故事 18. 困境与出路:罪刑法定司法化再解读 19. 工程建设领域贿赂犯罪研究 20. 浅议《刑法修正案(九)》关于虐待罪的规定 猜你喜欢: 1. 刑法专业毕业论文选题目录 2. 刑法专业毕业论文选题 3. 刑法学相关毕业论文 4. 2017法学论文选题

不明白,你要问的是什么

遗产税的开征可能性毕业论文

首先,你要对这方面的立法有所了解(国内外的立法现状)。看看我国立法上的不足与缺陷,由此对于未来关于征收遗产税法律制度完善也好,改进也好。论文的最终目的就是回归到立法。其次,最好和你的导师商量下,这个范围不能太大,不然不好写最后,一般学校都会有内网,里面有相关论文的检索,你可以看看之前关于这方面的论文,不是让你抄,但是资料辅助是必要的。总的来说,先找资料。当你的资料足以支撑你的想法,再下手。不能超之过急,刚开始写论文都混乱。混乱之后就好了

赠与税可分为年度免税额和终生免税额。 1.年度免税额是按每个受赠人计算的,分一般和夫妻免税额。2011年一般免税额是一年1万3000元,夫妻免税额分两种,送给公民配偶,无限免税;送给非公民配偶,2011年免税额一年为13万6000元。 2.终生免税额是以每个赠与人计算的,美国 人和非美国人的终生免税额不同。美国公民和居民的免税额是100万元,但只有2011和2012两年例外,终生免税额高达500万美元遗产税法规定,美国人的遗产,不管是留给任何公民、居民、或非居民外国人,免税额在2011和2012两年高达到500万美元,未用完的免税额还可转给未亡人。如果留遗产给配偶,要看继承配偶的身分。遗留给公民配偶或为非公民配偶成立的「合格本地信托 (qualified domestic trust,简称QDOT)」,可无限免税。

The role of estate duty is to adjust the gap between the rich and the poor, the aspects of social injustice. Therefore, the international general levy inheritance tax, China's current tax system is no inheritance tax, but with the substantial increase in the level of China's economic accompanying widening income gap. There are two voices: the domestic inheritance tax supporters believe that estate duty can effectively suppress the gap between the rich and the poor of our country and achieve social equity, Opponents argued that the inheritance tax may be economic development to some extent adversely article has four main parts. The first part of the paper is on estate duty in the course of development of our country to explore, and a more detailed description of the inheritance tax in China the necessity, feasibility and will be faced with a series of practical problems. The second part is a combination of relevant experience of foreign inheritance tax, our future inheritance tax revelation. The third part Inheritance Tax in China's system design based on the contents of the first and second parts, some preliminary recommendations. The last part, combined with China's national conditions, inheritance tax put forward a package of measures.

我们也在找这个,这是其中一篇:一、遗产税的经济效用与行为激励一般认为,各国政府征收遗产税和赠与税旨在达到两个目的:一是为了驱钱出笼,刺激消费。二是为了调节收入分配,抑制收入的两极分化,达到调节过高收入、防止分化的目的。由于中国目前经济发展状况所限,富人数量有限,同时长期形成的消费倾向可能很难因为遗产税而产生迅速的重大改变,所以遗产税对消费的刺激作用非常有限。因此关键目标主要是通过征收遗产税、赠与税来加大转移支付的力度,增加低收入阶层居民的收入,促进收入分配格局向中等阶层占绝大多数的“橄榄形”转变。除了调解收入分配这一直接的经济效用之外,遗产税还会产生多方面的行为激励。首先,遗产税倾向于鼓励社会公益捐赠行为。由于社会公益捐赠一般都是税收减免的对象,同时又有益于富人或家族产业的公益形象。在遗产税和赠与税制比较完善的情况下,较之被国家征走遗产的绝大部分,富人可能更倾向于采取捐赠的方式实现个人道德上的满足感,同时对自己形象作“隐性投资”。不论出于哪种目的,捐赠的增加对社会公益事业无疑是有益的。第二,遗产税可能成为防治腐败的有利方法之一。学者王明高在论及这个问题时说:开征遗产税就是为了反腐,这是不准确的。但是,遗产税可以增加贪污受贿者的“经济成本”,这些人冒着巨大风险所得到的收入,最终有相当一部分以税收形式上缴财政;遗产税还会增加腐败行为暴露的可能性,贪污受贿者的行为都是在黑暗中的交易行为,其所得必然见不得光;遗产税的开征,必定会促进金融实名制、家庭财产申报制等相关制度、措施的制定和完善。当政府官员的家庭财产置于公众的监督之下时,其趋利心理也就会有所收敛。当然,要从根本上解决腐败问题,不是靠一个税种能够解决的,它需要的是整个体制、制度的协调配合。遗产税的负面激励也很显然:人们会尽力减少可能成为遗产的资产,以减少应税金额,逃避遗产税。这种避税行为主要可能采取两种形式:一是将资产转移到不征收遗产税或税率较低的国家或地区。香港最近取消遗产税,主要就是因为遗产税造成香港的海外投资下降,大量资金外逃,制约了香港经济的发展。当然,香港的例子带有一定特殊性;作为一个靠资金自由程度高和政府管理介入少来吸引资金的国际金融中心,它要力保政策上的优越性,这是与包括大陆在内的大部分国家和地区不同的政策取向。二是采用提前转移财产(如赠与)的方式。虽然开征遗产税仍处于理论论证阶段,但这种避税方式已经在社会上出现。因传闻遗产税政策将要出台,北京、上海的一些市民开始提前把房产过户给子女。而一些浙江的房产投资者则直接用幼小子女名义买房,或把房屋产权转让给儿童,导致各地出现了大量的“儿童业主”。因为这种方法与赠与等规避遗产税方式相比不需要繁杂的“过户”手续,又省去3%赠与税或交易契税等费用。可见,层出不穷的避税手段,将来可能会给遗产税的征管带来相当的难度。二、遗产税的税制分析从世界范围来看,遗产税税制主要有以下几种形式:总遗产税制、分遗产税制和混合遗产税制。总遗产税制是被继承人死亡时对其遗留的所有遗产总额课征遗产税。其税赋大小一般不考虑继承人和被继承人之间的亲疏关系以及各继承人纳税能力的差异;纳税义务人是遗嘱执行人或遗产管理人。英国、美国、我国台湾地区等采用此种税制模式。分遗产税制是以各继承人所继承的遗产及继承人与被继承人关系的亲疏,分别课以差别税率的遗产税制度,日本、韩国、法国等采用这种税制模式。混合遗产税制是指先就被继承人的遗产课征遗产税后,再就每个继承人之继承额课征继承税,二者合并共同课征的遗产税制度,如伊朗就实行这类税制模式。以上三种模式各有利弊:总遗产税制管理简便、透明度较高;不足之处在于在公平程度上有所欠缺(与被继承人亲属关系不同的继承人继承的财产量不同,却有相同的税收负担)。分遗产税制的优点在于对不同亲属关系和纳税能力的继承人在税法上区别对待,体现了纳税能力原则和公平原则;而不利之处是每个纳税人分别申报纳税加大了征管成本和管理复杂程度。混合遗产税制在理论上最优,但管理难度最大,在实际中很难推行。目前学术界的主流说法倾向于选择总额遗产税制。原因在于其征收管理比较容易,相对更能加强源泉管理,降低征管成本。但笔者个人不同意这种解释,原因有三。首先,如前文所述,中国开征遗产税主要目的在于调节收入分配,体现社会公平,而并不主要是为了增加税收收入。因此,我们应该采取最能体现公平原则的税制,即分遗产税制,而非最能保证税收收入的总遗产税制。其次,分遗产税制最符合中国人的传统家庭观念。儒家文化的家庭伦理十分强调关系的亲疏远近对法律上权责关系的影响,古代就一直有根据关系亲疏定罪行轻重的“服制图”。按照与被继承者关系亲疏确定继承财产数量,从而确定遗产税的征缴量,符合中国人的社会习惯。也符合社会传统心理的习惯法,推行的阻力较小,执行之后较为稳定。再次,任何国家的税收制度都是不断探索和完善的。不能把暂时的管理难度作为是否开征一项税收的唯一标准,主要还是要看利弊对比。分遗产税制相对总遗产税制来说,更为科学合理,有利于体现税收的受益原则,在中国的国情下是较优的政策选择。而具体征管的程序和手段,可以从试点实验到全面推行,制度设计由简到繁,在摸索中逐渐完善。具体来说,笔者对中国遗产税税制的要素设计提出以下构想:纳税人:在分税制下,税法规定的直接负有纳税义务并获得遗产的个人。征税对象:分遗产税是对继承人继承的财产数额以及有财产价值的权利课税。对境外财产的征税,采用属人与属地相结合的原则,即对定居于本国的居民拥有位于本国的不动产和在世界各地的动产都要征收遗产税或继承税;同时,对不定居于本国的个人拥有的位于本国的全部财产、当其死亡时也要征收遗产税或继承税。考虑到现实的征管水平和技术条件,遗产税开征初始阶段税基不宜过广,应以金融资产(储蓄、股票、债券)加上不动产(以房产为主)为主体,而珠宝首饰、古玩字画暂时不应纳入征税范围。税率:按继承人或受遗赠人与被继承人的关系以及受益人得到的遗产数额的多少设置几种累进税率。起征点应该体现出地区差距,高收入的东部沿海地区高起征点,西部地区低起征点。对贫困地区还可以依情况制定减免政策,以防止这些地区宝贵的投资资金外流。开征之初,税率不宜过高。另外,参照其他国家的经验,还应同时开征赠与税以填补遗产税漏洞。遗产税开征后,财产所有人为减轻死后的遗产纳税负担,可能会在生前将若干财产无偿转移给他人,待其死亡后并无多少遗产可供征税,从而将遗产税完全架空,这是一种明显的避税行为。因此很多国家都在课征遗产税的同时课征赠与税,或将两税合称为遗产与赠与税,以对受赠人受赠财产额征税,这一经验值得借鉴。三、中国开征遗产税条件考察衡量一个国家是否有条件开征遗产税,世界各国普遍采纳的标准有三条:一是人均GDP的水平。二是居民储蓄水平的发展程度,若储蓄水平很低,那么遗产税与赠与税的实行是没有价值的。三是高收入阶层在储蓄水平里所占比重是多少。其衡量指标一个是银行指标,另一个就是基尼系数。对照中国经济发展的宏观态势看,开征遗产税的必要性和可能性反映在以下方面:(1)国民经济持续健康快速发展,居民个人收入水平大幅提高,这是开征遗产税的前提条件。(2)居民储蓄水平稳定增长,储蓄占GDP的比重高居世界前列。(3)高收入阶层迅速形成,收入分化加大。中国目前的基尼系数达到了,已经超越国际警戒线,调节收入分配是迫切问题。国际实例证明,遗产税在调节社会财富分配、缓解贫富人群矛盾、平衡社会公众心理等方面有显著的积极作用,可以作为降低基尼系数的政策手段。(4)中国税制体系的完善迫切需要建立遗产税制,这也是与国际接轨的客观要求。同时,开征遗产税面临的困难也不容忽视。不利条件包括:(1)高收入者尚未形成稳定的社会阶层,其财产分散隐蔽。(2)公民对遗产税了解有限,纳税意识不强,造成的阻力可能十分巨大。(3)税务机关的征收管理力量和技术手段相对薄弱。(4)遗产的评估难度很大,这是最大的技术难题。由于目前中国没有建立全面的个人财产登记制度、评估制度、彻底的银行存款实名制等与遗产税征收密切相关的制度,也没有严格的个人收入监控体系,税务机关对税源的控制能力十分有限,虽然对不动产的管理制度相对比较健全,但对动产的监控问题始终比较突出。实行储蓄实名制后,个人银行储蓄的监管得到了加强。但是对其他动产,诸如未存人银行的现金,金银珠宝首饰等小件贵重物品等,目前还缺少有效的监控手段。而由于文化传统原因,这部分民间称为“家当”的私人财产占我国个人财富的比重相当大。这一部分财产如果得不到应有的产权认证和价值评估,遗产税的征税对象就会产生偏颇,不利于税收公平。但现实状况是,目前产权的认定十分落后,还没有一个和遗产税密切相关的产权体系。在民间所称的“家当”即学界所称的资产中,除房产得到了较好的认证外,个人拥有的其他资产,比如古董、字画、珠宝甚至包括居民手中的货币收入,一般都没有经过产权登记。这样就很难对应纳税额作准确的评估,也不能防止避税性质的遗赠行为发生。另外,目前我国执行的是个人收入申报制度,例如处级以上干部个人收入申报制度。但是,由于我国个人收入中黑色收入、灰色收入所占比重较大,不少公民个人的明示收入只占全部收入很小的一部分,个人收入申报制度在现实中并没有产生实际的影响。针对这些技术上的困难,与遗产税配套的相关制度必须先行建立起基本的平台,开征遗产税才能收到实质效果。比如,有专家建议建立个人账户制度,不仅可监控个人存款,也对个人财产的流动状况进行监控,制定类似于企业、事业单位的银行账户制度,限制个人现金的自由流动,凡购买一定价值以上的物品都从银行账户结算,所有收入也一律计入个人银行账户,其他个人医疗、保险、投资等支出和收入也一律从个人账户上结算。又如建立个人财产定期申报制度。对于隐瞒不报的个人财产,法律不保护其财产权利。总之,没有相关制度的基本框架,遗产税只能是无源之水。四、结论综合以上的分析,笔者得出以下结论:遗产税作为避免财富过度集中、调节贫富差距的有效手段,在建设和谐社会的时代背景下应是一种必然的趋势。开征遗产税的经济基础已经具备,说明其开征已经为时不太遥远。但相关财产认证、评估和保护制度的缺位,使遗产税的出台准备还远非一月之功。以公平为最重要取向的中国遗产税,应当采用分遗产税制,按继承人与被继承人关系及其负税能力确定累进税额。在开征阶段,采用窄税基、低税率的方式,逐步推开。开征遗产税必须建立健全严格完善的征管网络,用技术和管理手段防止避税,以真正促进社会公正。

系统可靠性论文能发表哪些期刊

1 软件学报2 计算机学报3 计算机研究与发展4 计算机辅助设计与图形学学报6 中国图象图形学报7 计算机工程与应用8 系统仿真学报9 计算机工程10 计算机集成制造系统12 小型微型计算机系统14 计算机应用研究15 机器人17 计算机应用18 信息与控制19 计算机科学20 计算机测量与控制21 模式识别与人工智能22 计算机仿真23 计算机工程与科学26 计算机工程与设计30 微电子学与计算机

有省级期刊,国家级期刊,核心期刊。省级期刊是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各部门、委办、厅、局、所,省级社会团体和机构以及各高等院校主办,在新闻出版部门有登记备案,国内外公开发行的学术期刊。私:六零16四八26四国家级期刊,即由党中央、国务院及所属各部门,或中国科学院、中国社会科学院、各民主党派和全国性人民团体主办的期刊及国家一级专业学会主办的会刊。

这个就多了,网上一大堆,但是真正靠谱可靠的没几个,计算机类的很多期刊都会收,如果你不知道,可以直接百度搜:普刊学术中心,算是一个比较靠谱的,我一个朋友找人弄过几篇,目前还不错。

电脑知识与技术 电脑迷 软件导刊 科学与信息化 等等

可靠性毕业论文

随着社会的进步,工业的发展,我国机械制造业得到了巨大的发展。下文是我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机械设计方面毕业论文例文参考的内容,欢迎大家阅读参考!

浅析大型机械驾驶室减振设计

摘要:本文概述了工程机械减振技术的发展概况,并以大型机械的驾驶室减振设计为背景,探讨了发动机悬置设计的基本原则,并对发动机减振的布置的力学特性进行分析,最后提出了以驾驶室模态试验为基础来检验现有类型的驾驶室的结构弱点检验和构件加强的方法。

关键词:机械 驾驶室 减振设计

1、概述

工程机械在水利工程、道路施工、矿山等场合得到大量的使用,其性能的可靠性直接影响到工程建设的正常开展。这类机械的设计时通常采用静态设计,设计理念上更多的是考虑机械的强度、耐久性等和机械的工作性质直接相关因素。但从实际使用情况来看,国产的大型工程机械普遍存在着施工过程中振动过大的问题,这将间接影响设备的抗疲劳特性和操作人员的舒适性和操作的稳定性。

由于工程机械的工作环境恶劣,车体结构的振动问题更加明显,直接影响到驾驶员的舒适性和驾驶的安全性。因此对于大型工程机械而言,控制车体振动尤其是驾驶室的振动,寻求有效的减震设计方法,对于提高驾驶员的舒适度和车体驾驶室构件的疲劳寿命都是有重要意义的。大型工程机械的振动控制问题是个非常复杂的问题,本文将这一问题缩小到驾驶室的减振设计上,主要通过发动机悬置位置的优化设计,以及基于模态分析和被动隔振理论来降低驾驶室的振动效应。

早期的汽车发动机减振方法是利用硫化橡胶,但硫化橡胶在耐油和耐高温方面表现不够理想。20世纪40年代设计出了液压悬置装置来降低发动机的振幅,并取得了较好的使用效果。但液压悬置减振装置在高频激励下会出现动态硬化的问题,已经逐渐不适应汽车发动机减振的要求。

上述几类减振方式都属于被动减振技术,在此基础上,随着发动机减振技术的进步,半主动减振技术开始应用到发动机减振中,这类减振技术的代表作是半主动控制式液压悬置装置,这类减振技术的应用最为广泛。尽管后来又出现了由被动减振器、激振器等所构成的主动减振技术,这一技术能够较好的实现降噪性能,但结构非常复杂,在恶劣工作环境下的工程车辆较少使用。

在工程车辆驾驶室的舒适度设计方面,主要所依据的是动态舒适性理论,用以评价驾驶人员在驾驶室振动的条件下对主观舒适程度。从驾驶员所承受的振动来源来看,主要是受发动机的周期性振动和来自于路面的随机激励。其传递机理较为复杂,跟发动机、驾驶室、座椅等的减振都有关系。因此为便于分析,本文中只针对驾驶室的减振问题展开研究。

2、大型工程机械驾驶室的减振设计

如前文所述,驾驶室的振源激励主要来自于路面和发动机及其传动机构。来自于路面的振源激励具有很大的随机性,要进行理论分析非常困难。加之在需要使用大型工程机械的场合机械的运动速度一般都较慢,随之产生的路面激振频率较低。因此相比之下,大型机械的发动机在运行时一直都处在高速运转状态,由此产生的激振频率很高,也更容易导致构件的疲劳损坏,实践证明发动机及其附件的疲劳损坏主要是由发动机周期激振力产生的交变应力引起的。从物理背景来看,工程机械的驾驶室所受到的振动激励主要来从车架传递到台架,驾驶室的振动行为属于被动响应。为了便于分析,将驾驶室的隔振系统进行简化,以单自由度弹簧阻尼系统来对驾驶室受到振动激励过程进行分析。

发动机的悬置设计

发动机在工作过程中的振动原因主要是不平衡力和力矩,这类振动不仅会引起车架的的振动,也会形成较强烈的噪声,不仅会影响到构件的使用寿命也会影响驾驶员的舒适度。要缓解发动机振动所造成的负面影响,采用悬置的设计方式是比较有效的途径,其实现方式是在动力总成和车架之间加入弹性支承元件。悬置设计方式的理论基础是发动机解耦理论,通过解除发动机六个自由度解耦,改变发动机的支撑位置,从而实现发动机自由度间振动耦合的解除。

此外,需要配合使用解除耦合后的各自由度方向的刚度与相应的阻尼系数,但应注意在解耦之后振动最强的自由度方向的共振控制,可应用主动隔振理论来确定减震器的刚度和阻尼系数。采用合适的刚度和阻尼系数的目的在于控制发动机悬置系统的减振区域。

具体到悬置设计的细节方面,主要是确定发动机支撑的数目和相应的布置位置。在考虑发动机动力总成悬置系统的支撑数目时,考虑的因素包括承重量和激振力两大类。在设计时通常都会依据车辆类型的不同选择三点或者四点支撑方式。对于大型机械而言,在实践中一般都会采用四点支撑的方式,本文中作为算例的发动机属于某型重型挖掘机的发动机。因此采用经典的四点支撑。其支撑位置选择在飞轮端和风扇端,上述两个位置分别设置两个对称的支撑点,采用支撑对称的目的在于后期解耦方便。从布置的方式上看,主要有平置、汇聚和斜置三种典型布置方式,具体采用哪种方式取决于发动机周围附属配件的布局方式以及车架所能提供的空间有关。本文中不重点讨论减振支撑的布置方式,因此仍然采用平置式的减振布置方式。

悬置系统的动力学分析

为减少研究成本,在支撑的材料上选用橡胶减振器。由前节所述,由于采用的是四个平置式的橡胶减震器,因此可以在进行力学分析时将其简化为三个互相垂直的弹簧阻尼系统,从而可以构建一个发动机主动隔振的力学模型。

驾驶室模态试验

在上述基本力学分析的基础上,进一步采用驾驶室模态试验的方法来检验整个驾驶室的减振效果,其目的在于掌握驾驶室的动态特性和找出驾驶室结构上的薄弱部位,同时以试验为基础还可以调整驾驶室减震器的系数匹配,减小驾驶室的整体振动响应。在试验时以快速傅里叶变换为以及,测量激振力和振动响应之间的关系,从而得到二者之间的传递函数,而模态分析的目的是通过实现来实现传递函数的曲线拟合和确定结构的模态参数。本试验中采用LMS模态测试分析软件,驾驶室所受的激振用力锤激振器来模拟。

在试验时用力锤敲击驾驶室从而制造出1-200HZ脉冲信号。通过记录下在不同激振频率下驾驶室结构的反应来确定驾驶室各个构件的强度,以及应该避免的激振频率。在得到这些基础数据后可为后续的驾驶室减振设计的选择悬置系统的减振区域的临界值,使得驾驶室所有构件的固有频率都能够位于减振器的减振区域内,从而起到抑制驾驶室结构的振动响应。

参考文献

[1]司爱国.轮式装载机行驶稳定系统开发与研究[D].北京:北京科技大学硕士学位论文.

[2]王敏.轻卡动力总成悬置系统的隔振性能[D].合肥:合肥工业大学硕士学位论文.

浅谈机械的可靠性设计

【摘要】本文主要叙述机械可靠性设计的一些基本内容,在此基础上进一步的分析了机械可靠性的优化设计,以及重点的分析了机械可靠性设计的稳健设计,希望能够对我国的机械可靠性设计发展有所帮助。

【关键词】机械可靠性设计;发展沿革;优化设计;稳健设计

引言:20世纪40年代的时候出现了可靠性设计思想,这种思想主要是将安全度作为主题所研究的可靠性理论,这项技术出现后在理论学术界以及实际工程界都有了很大的关注度,相关的理论以及方式也是不断的出现。比如:M onte C arlo 模拟法 、矩方法和以矩方法为基础的可靠性理论、响应面法、支持向量机法 、最大熵方法、随机有限元法和非概率分析方法等这些理论设计到了静强设计、疲劳强度设计、有限寿命设计的各个方面,对于结构系统、机构系统、震动系统等有这可靠性的研究。

1.机械可靠性设计的概述

在产品质量中可靠性是其最为主要的指标以及最重要的技术指标,工程界对于这一点也是越来越重视。在产品的设计、研制、装配、调试等各个环节中可靠性都有着一定的关联性,所以说在概率统计理论的基础上要加大其的推广认识,这样对于原本传统的相关问题能够很好的解决点,同时将产品质量提升上去而且使得产品成本有所降低。经过多年的发展,可靠性技术的不断发展,使得机械可靠性以及设计方式出现了很好的种类,但是就具体的实质来说,大致的分为数学模型法以及物流原因方式两种。

数学模型法就是通过某种实验数据所得概率统计为基础,逐渐的划分为两点,第一点为时间范畴中所涉及的量是可靠性质的,也是就是说因为依据某种规律在时间变动下,疲劳寿命以及耗损失都是在一定的范围之内的;第二种为,将某种偶然因素所发生结果所表现的可靠性,主要是因为不定期所出现的偶然因素所波动的,都是通过概率可靠性对于随机事件计算的,也会发展为两个方面:第一种是对模型法或者相关扩展方式,这样的方式主要是对于产品实效原因产生与产品上应力大于产品本身的强度,所以说应力概率是低于可靠度强度的,第二种为随即过程中或者是随机场不超出规定水准的概率。

2.可靠性优化设计

可靠性优化设计的基本理论

无论是什么样的机械产品,在最开始的方案构建到后期的生产制造实施,都是需要经过一个设计过程的,但是现在计算不断发展,新的知识、新的材料、新的手工艺、新的会计不断的出现,使得机械产品日益在完善,这就是所谓的知识成就了技术、技术成就了产品时间。使得研究的时间越来越短,但是结构确实越来越复杂,这样的情况下顾客对于产品功能、性能、质量、或者是相关服务都有着很大的要求。

这样的趋势下,对于设计整个过程要加大进度,设计周期要缩短。同时需要注意的是,对于设计是不是能够完善来说,产品的力学性能或者是使用价值、制造成本都是有着一定行的影响的,但是对于产品企业的工作质量或者是仅仅效果也是有着相对影响的,所以说,如何将设计质量提升上去,设计理论怎么发展下去,设计技术怎么做到更好,设计过程怎么才能加快嫉妒,都是现在机械设计中所研究的重要问题。

60年代的时候是机械优化设计发展最为迅速的时候,将数学规划以及计算机技术这两种结合在一起。所谓的数学规划理念在现在已经是不断的成熟起来,计算机技术也是高速的发展和广泛的使用中,在工程设计中为最普遍使用优化设计提供相关理论以及方式。

国家能源以及相关资源的是否被合理使用都受到了产品最佳、最可靠性的问题影响,通过使用最佳或者是最可靠性设计能够得到小体积、轻质量、节能材料的产品,同时这样产品有着一定的可靠性,机械产品所进行优化设计的主要目标就是根据一定的预期点或者是安全需要,通过一种最优化的形式将产品展示处理,在进行设计的同时需要将各种载荷随机性考虑到位,同时不能忽略的是结构参数的随机性,这两点对于产品都有着一定性能的影响。

所谓的可靠性优化设计是指质量、成本、可靠度这三方面的,将产品的总体可靠度进行一定的性能约束优化,将所出现的问题合理安全性的相结合,这样也是在结构布局或者是产品质量有保证情况,使得产品有了最大化的可靠度。

近年来可靠性优化设计发展

最近的30年内,机械设计领域中,因为科技的融入使得现代化设计方式以及相关的科学方式不断的出现,在可靠性设计或者是优化设计方面一定有着很高的水准,但是就单方面来说,无论是可靠性设计或者是优化设计,都不能很好的将其所具备的巨大潜力展示出来。一点是因为可靠性设计和优化设计是不相同的,在机械产品经过可靠性设计之后,不能将其工作性能或者是参数达到最为优秀的一点,还有一点是因为优化设计所包含的不是可靠性设计,机械产品要是在不可靠性情况下所进行的优化设计,不能保证产品在一定的条件下或者是时间内,能够将所规定的功能很好的完成,有的时候也许会出现一定的事故,这样直接都有着经济损失。

除此之外,因为机械产品有着很多的设计参数,要是对于多个设计参数进行确定的时候,单纯的可靠性设计就不是这样有地位了,所以在进行可靠性优化设计研究的前提下,要将机械产品可靠性要求先保证,同时保证所运行的环境是最佳的工作性能以及参数,将可靠性或者是优化性设计很好的结合在一起,然后在发展研究设计,才能得出最为优秀的设计方式。

关于可靠性的稳健设计

产品质量是企业赢得用户的关键因素 。任何一种产品,它的总体质量一般可分为用户质量if't-部质量)和技术质量(内部质量)。前者是指用户所能感受到、见到、触到或听到的体现产品优劣的一些质量特性 ;后者是指产品在优良的设计和制造质量下达到理想功能 的稳健性。稳健设计作为一种低成本和高质量的设计思想和方法,对产 品性能、质量和成本综合考虑,选择出最佳设计,不仅可以提高产品的质量,而且可以降低成本。在机械产 品设计中,正确地应用稳健设计的理论与方法可以使产品在制造和使用中,或是在规定的寿命期 问内当设计因素发生微小变化时都能保证产品质量的稳定 。

结束语:总而言之,对于机械的可靠性设计而言,设计人员应该根据实际,做出最优的设计,只有这样的设计才能将可靠性或者是优化设计巨大潜力发挥出来,将两点所具有的优势已近特长全部发挥出来,才能达到产品最佳以及最可靠点,这样的设计有着最为先进和最实用的设计特点,才能最好的达到预定的目标,和保证在设计中的机械产品的质量以及经济效益。

【参考文献】

[1]杨为民,盛~兴.系统可靠性数字仿真[M ].北京: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出版社,1990.

[2]谢里阳,何雪法,李佳.机电系统可靠性与安全性设计[M].哈尔滨:哈尔滨工业大学出版社,2006.

[3]阎楚良,杨方飞.机械数字化设计新技术[M ].北京:机械工业 出版.2007.

[4]张义民,刘巧伶.多随机参数结构可靠性分析的随机有限元法[J] 东北工学院学报,2012,13(增刊):

[5] 金雅娟,张义民,张艳林,等.任意分布参数的涡轮盘裂纹扩展寿命可靠性分析[J].工程设计学报,2009,l6(3):196-199 .

可以从硬件和软件两个方面下手如果有足够的费用就去买硬件来提高可靠性,另外就只能用软件了,比如说是用linux系统来监控网络设备QOS或者acl之类的安全限制,并且还可以当做防火墙使用,不知道你具体用在什么环境下呢、

资源科学期刊复审被拒的可能性

外审是期刊审稿第二环节,外审也叫复审,也是期刊审稿中最为关键的环节,通过率自然是把控严格,可以说外审的通过率是期刊审稿各个环节中最低的,拒稿率是比较高的,其余初审和终审相对容易通过。

外审之所以通过难度略大,是因为外审由期刊外部专家审核,专家不是杂志社内部人员,审稿上更加客观公正,外审是对文章核心内容的重点审核,并且需要外审专家对文章达成一致意见,外审通常会有三四位专家,有一位专家对文章有异议,外审就无法顺利通过,文章会被重审,所以外审通过难度还是比较大的。

对于外审也不必有太大的心理压力,既然外审主要针对的是文章的专业内容,只要对文章中的专业内容把握好就可以,论点论据、数据、模型、其他相关文献的使用,这些专业内容只要科学、合理、严谨,通过外审也就不是问题。

给的意见确实很中肯。第一次投让大修,第二次小修,再后来就录用了。按照意见修改后文章确实充实很多,更有说服力,尤其是对我这种第一次发文章的人来说,真的能学到很多东西。身边有好多学长学姐们都是找北京译顶科技做的,听说也做的很不错

法律分析:论文修改后再审可能被拒吗?这是完全有可能的,应该说修改完再次被拒稿的情况还是比较多见的,本身修改论文就是一个反复的过程,特别是一些高价值刊物的发表,对文章的要求非常高,修改很可能就是反复修改,作者需要经过数次修改数次提交,文章才最终被接收认可,所以遇到这种情况不必惊慌失措。造成论文反复修改反复被拒的另一个原因就是作者的修改存在问题,很多作者修改不得要领,或者修改悟性稍差,改来改去总是达不到编辑的要求,所以修改很关键,那么作者应该如何修改自己的文章以使文章尽快见刊发表呢?首先要参考的就是编辑或者审稿专家给出的修改建议。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第三十三条 教师享有法律规定的权利,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忠诚于人民的教育事业。

第三十四条 国家保护教师的合法权益,改善教师的工作条件和生活条件,提高教师的社会地位。教师的工资报酬、福利待遇,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

第三十五条 国家实行教师资格、职务、聘任制度,通过考核、奖励、培养和培训,提高教师素质,加强教师队伍建设。

第三十六条 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中的管理人员,实行教育职员制度。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中的教学辅助人员和其他专业技术人员,实行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度。

第三十七条 受教育者在入学、升学、就业等方面依法享有平等权利。学校和有关行政部门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保障女子在入学、升学、就业、授予学位、派出留学等方面享有同男子平等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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