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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职业保障机制问题研究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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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职业保障机制问题研究论文

上午10时左右,湖北省十堰市中级法院6楼605室,在拿到判决书后,胡庆刚用一柄随身携带的水果刀,捅向了案件的女审判员刘坦。

胡庆刚接连几次败诉,原因都是证据不足。他提供的材料都是复印件,法院不予采纳。“基本上把法官当律师用,查得特别细。这种保姆式的法官虽然很累,也不符合制度初衷。不过现在来看,关键时候能保命啊。”二审再次败诉,43岁的胡庆刚将怒火发向了法院。2015年9月9日上午10时左右,湖北省十堰市中级法院6楼605室,在拿到判决书后,胡庆刚用一柄随身携带的水果刀,捅向了案件的女审判员刘坦。事发突然,刘坦完全没有防备——此前的十来分钟时间内,她和胡庆刚的交流还算正常,没有太多情绪波动。刀长22公分,先入左胸,拔出后又朝右胸补了一刀,几乎贯穿。坐在一旁的法官郑飞起身想要夺刀,却被胡庆刚连捅了七刀:刀伤贯穿右胸和后背,刺穿肺部,伤及肋骨,全身失血量达到三分之二。隔壁办公室的三名法官听到声响后跑来查看,发现郑飞的身子正顺着桌子滑落,瘫倒在地上。为首的刘占省上前抓胡的肩膀,一抬手,才发现他右手的刀,“那时候刀都是黑色的,上面有血,一下就给我捅进去了。”病床上的刘占省告诉南方周末记者,这道刀伤深10厘米,因为戳到胸骨,得以保住性命。据他回忆,胡庆刚本来想捅的是另外一名瘦小的女法官,但自己站在最前面,他才转移了目标。刘占省本想看看桌子上有没有什么东西可以防护一下,但是什么也没有摸到。后来陆续有人过来,胡庆刚开始往门口撤,拿着刀子乱挥。对着刘占省又刺了一下,被他用胳膊挡住。接着,庭长胡韧赶到,想要拦阻,又被他往肚子上捅了一刀。胡庆刚跑了出去,在地下一层被法警制服。法警陈锦敏介绍,他发现胡庆刚时,胡正在拐角的角落。陈锦敏喊他把刀放下,他不为所动。陈锦敏用防暴叉把胡叉到墙上,将刀打落,然后按到地上将其制服。目前,胡庆刚已被警方以故意杀人罪刑事拘留,关押在十堰市看守所。被刺的四名法官所幸性命无碍。伤势最重的郑飞已经从ICU病房转出,其他三人则被转入心外科病房。除胡韧外,其他三名法官都刚刚成家立业,孩子才一两岁大,最小的刘坦还不到30岁,孩子尚在哺乳期。9月11日,面对央视镜头,胡庆刚仍愤怒不已,“你说我败诉,你要说出个原因来。”接连败诉惨案的导火索是一件劳动争议案。胡庆刚起诉十堰方鼎汽车车身有限公司(下称“十堰方鼎”),要求赔偿工资、加班费、拖欠工资赔偿金等共计六万五千余元及社会保险。2015年3月23日,十堰市茅箭区法院认为证据不足,一审裁决胡庆刚败诉。胡上诉至十堰市中级法院,还是败诉。此前,胡庆刚也曾向十堰市劳动仲裁委申请仲裁。2014年8月,胡庆刚败诉,理由同样是证据不足。仲裁委调查后认为,胡庆刚提交的证据显示他曾在武汉方鼎汽车部件制造有限公司(下称“武汉方鼎”)、东风模冲等公司做电焊工、烤漆工等,不能证明他也在十堰方鼎工作过。十堰方鼎是独立的法人,仅凭上述事实,不能认定他和十堰方鼎之间存在劳动关系。胡庆刚的弟弟胡林告诉南方周末记者,胡庆刚2013年8月进入十堰方鼎,一两个月后被调去了武汉方鼎,2014年2月辞职。两个企业是一个老板,胡庆刚认为属于调动,因此只起诉了十堰方鼎。十堰方鼎的前员工李从学确认胡庆刚曾在这里工作过,并为他写了书面证词。他告诉南方周末记者,胡庆刚没签劳动合同并不稀罕。自己在十堰方鼎工作过七八年,待了几年后才签的合同。此前,厂里也是一直拖欠工资,只发放基本生活费用。另据胡庆刚的朋友张华介绍,胡庆刚没签合同的原因,除了年龄较大且工龄较短外,他在厂里的人缘并不好。胡庆刚调到武汉去,是被挤兑走的。而在武汉方鼎,他又与车间主任起了冲突,最后是被开除的。而在劳动仲裁之前,胡庆刚曾有过维权行动。2014年3月,他向十堰市劳动监察支队投诉十堰方鼎拖欠工资,十堰方鼎向该部门出示了已为胡庆刚结清工资的单据复印件。“我们去了以后给他结清了。但是,他又要双倍工资和经济补偿等,不是我们管的,我们只管劳动报酬的事,经济补偿要去找劳动仲裁。”该支队执法一科科长向阳接受南方周末记者采访时说。在他出示的卷宗中,南方周末记者看到,胡庆刚的名字确实在盖有红章的十堰方鼎员工花名册上,并标明“转运工”。此外,该公司为其缴纳的社保记录也在其中。另有两份企业负责人易新华签字的出勤证明和工资结算清单,为复印件。胡庆刚据此认为自己证据充分,信心满满地去法院起诉。他向法院提交的证据包括了一张员工请假单,一份考勤证明,易新华签字的书面材料,还有一份银行账户明细。但是前述材料都是复印件,十堰方鼎对其真实性表示异议,法院没有采纳。因为对方是现金存入,银行明细不能证明记载的款项是十堰方鼎支付的,也不能证明双方之间存在劳动关系。最终判胡败诉。胡庆刚劳动争议案件的法律援助律师叶直根告诉南方周末记者,一审过程中,他曾当庭要求法院调取之前胡庆刚在劳动监察支队投诉时的相关证据。他和一审法院的审判员李润青一起去了监察支队。但是有单位领导签字的两份材料都是复印件,监察支队的领导认为不严谨,拒绝给这两份材料盖公章或签字,以证明材料的出处,还当场批评了办案人员。后来,一审法官认为复印件没有效力,就没有调取。二审期间,叶直根再次申请法院调取劳动监察证据。刘坦打电话给他,说向一审法官了解情况后,认为调取复印件没有意义,于是也没调取。叶直根回忆,当时他们并不知道劳动监察支队的案卷中还有一份有胡庆刚名字的盖章的花名册,就没有申请调取这份证据。判决下来的时候,叶直根正在外地。本想回来后自己去拿,但事发前一两天胡庆刚给他打电话,说自己去拿判决,在法院门口进不去。叶直根告诉他可以直接和刘坦联系,没料发生了惨案。“边缘人群”9月9日早上,9点33分,胡庆刚给刘坦打电话后来到十堰中院法官通道大厅。刘坦下来,将他带到6楼办公室答疑,并没有发现他已随身携带刀具。据张华回忆,大约在一个月前,胡庆刚就开始经常将“急了,恨不得拿个刀子捅了他们”这样的话挂在嘴边,把怨恨归于工厂老板勾结法院的猜测。“他一根筋就说他们老板有钱,肯定是买通法院的人。”张华说,胡庆刚曾多次对他说,“我证据啥都有了,为什么不行?只有一个可能性,就是工厂给他们送钱了,肯定是贪官。”在胡庆刚周围的邻居朋友们眼中,胡庆刚确实算不上个“老实人”。胡家四兄弟上世纪90年代,跟随父母从四川迁至湖北十堰,住在铁路职工家属院中。因为贫困,兄弟们都没读完小学,胡庆刚只念到三年级就辍学了。因在家里排行老三,被相熟的人称为“胡老三”。四兄弟中,只有老大胡庆祝在武汉铁路局做维修工作,常年在外。他和老四胡林就住铁路系统分给父辈的福利房内。至于老二,“有一次喝酒喝死了”。而他们的父母,也在2011年前后双双病逝。由于生活拮据,他们没能像其他邻居一样花上几万块钱购得福利房的产权,每月还要上缴租金。最近院子在改造燃气,每户需要交三千多元,还是向别人借的。据张华介绍,进入十堰方鼎是胡庆刚的第一份固定工作。在这之前,他主要在铁路上倒煤、黄牛、跑火车、架子工。“那时候他在铁路上卖凉粉,火车上很多人都认识他。”胡庆刚并非没有过钱,但那些年“挣得多花得也多”。在他的印象中,胡庆刚的最大爱好就是买彩票。每个月几乎百分之六七十的支出都在彩票上。“多的时候几百,最低也是几十块。”而距离张家巷20号院不远的体育彩票店女老板,似乎并不喜欢胡庆刚的光顾。因为,他经常让女老板的孩子喊他“爸爸”。张华说,胡庆刚这么大年纪,从没认真找过对象。七八年前,他还看到胡庆刚带过一个女人回家,但是胡庆刚嫌女人还带着孩子累赘,就没有后文了。在弟弟胡林看来,胡庆刚这次的行为是“形势所迫”。但对法官们来说,这样的边缘人群也是他们经常接触的对象。十堰的惨案,让他们不免回想起之前的很多“威胁”,想起来往往心有余悸。“在我们法院,虽然没有发生过这样的恶性案件,但法官被跟踪、口头威胁,家里被按门铃,多次寄信威胁,还有向领导不实举报的,都有过。2008年左右,院里曾经出台过一个保护法官权益的文件。但是涉及和公安机关的协调,有效手段并不多。”上海市第一中级法院的法官刘成说。因为上述威胁大多没有进入实质侵害阶段,甚至够不上治安处罚,公安机关最多找当事人谈话,警告一下,起不到太多实际作用。“法院的法警是有限的,总不能天天跟着你,公安的资源也有限,其实是防不胜防。遇到这种情况,法官们的精神压力很大,特别是女法官。”被刺法官刘坦的同事胡平就被跟踪过。他告诉南方周末记者,那位当事人甚至还对他和怀孕的妻子说:“我跟过你们好几次了,你跟一个大肚子女人一起。”一笔糊涂账看到胡庆刚案的一审判决和上诉状后,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王亚新认为,就这些材料来说,法院、当事人、律师、劳动监察和仲裁都有一定的责任。胡庆刚几乎没有提供具体的依据,解释他所要求的那些钱是怎么计算出来的,甚至没有提供入职和离职的具体时间。至于复印件的证据效力问题,也不能一概而论。“特别是案件二审的时候,新的民诉法及相关司法解释已经生效了,法院完全可以向用人单位发出文书提出命令,要求他们提供原件。”王亚新说。他进一步解释,对复印件的真实性提出存疑很正常,确实有些复印件是拼凑的。但是,当劳动者已经履行了证据提出责任,用人单位必须做出回应。或者申请鉴定,或者拿出原件,证明和复印件不一样。如果完全不回应,不解释为什么真实性有问题,法院不该直接认定无效。根据胡平的经验,法院在不违反原则的情况下,对于劳动者都是能多判就多判。对于胡庆刚的案子,他相信自己的同事不是因为收了钱,“都是复印件,确实很难认定”。在王亚新看来,由于劳动者的举证能力往往比较差,如果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很多劳动者都难以胜诉。一些其它因素掺杂进来后,法院和仲裁机构往往习惯了偏向劳动者一方,很多律师也不像合同纠纷等一般民事案件般尽责。结果就是,在专业规范层面,劳动案件成了业内洼地,很多案件最后都成了糊涂账。“这个案子瑕疵很多,但也说不上有什么严重的硬伤。他们平时就是这么干的。很多案子都不清楚,不出事还好,其实隐患很大。我们的法律实务不能只停留在这个水平上。”王亚新说。刘成的观点也与之类似。他认为法官的很多职业风险短时间内都没办法解决,首先还是要提高自己的专业素养。“至少可以避免那些因为错案导致的愤恨。有些时候,你判的没问题,当事人也可能有意见。那就没办法了。我们能做的,就是更认真一点。”据他介绍,民诉法修改后,上海市高院针对证据规则出台了很详细的文件,复印件的效力、具体责任等问题都有涉及。“但有些法官对于证据规则的理解可能还是比较粗疏,停留在十几年前。新的法律和规则学习的不到位,就有可能出现问题。但这种因为能力或者懈怠导致的错案,和故意徇私枉法的那种是完全不一样的,必须有所区分。”北京市曾在劳动庭工作过的法官李磊则表示,他们面对劳动案件时反而会特别细致,“基本上把法官当律师用,查得特别细。这种保姆式的法官虽然很累,也不符合制度初衷,不过现在来看,关键时候能保命啊。”截至南方周末记者发稿,医院的病床上,刘坦身上还插着管子,伤口因为奶水浸润难以愈合,她现在开始禁食,为了断奶让伤口愈合。是夜,幸而拣回一条命的她总被噩梦侵蚀。她已经换掉了自己的手机。按照她的说法,因为最后一通电话是“坏人”打来的。(应受访者要求,张华、胡平、刘成、李磊为化名)【编后】陕西安康法官被围攻、浙江金华法官被威胁、湖北十堰法官被刺伤,近期发生的几起事件显示,法官的人身安全保障问题依然严峻。法谚说:“法官是以人的身份从事神的职业。”作为公平正义守护者,在任何法治国家,法官遇袭一定是不正常现象,法官被刺更不可容忍。然而,我们听到的,为何不是一致的谴责,而是各说各话的争吵?每个事件背后都有不同的具体原因,但至少反映了这样的现实:法官职业没有得到基本的理解与尊重,而司法的功能与民众的期待有较大的差距。个别法官素质不高,一些当事人缺乏法律意识,这些问题都客观存在。强化安检、配足警力,从立法上加大对侵害法官人身权利的刑事保护,等等,这些举措势在必行,但远远不够。症结在于,基本的认知都没解决:法院和法官,该做什么,能做什么?金华事件中,法官接待那位当事人家属十余次。我问一位法官朋友:法院为何不能将其拒之门外?他很无奈,领导觉得这是你的责任啊。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统一,当然是司法的理想追求,但如果司法的功能被无限放大,甚至要让每个当事人都满意,而与司法责任相应的职业保障跟不上,法官的压力可想而知。司法改革的目标,说白了,就是回归司法规律。法官要实现职业化,除了提高业务素质,更核心的是:司法的目标与责任要明晰,独立审判权不受任何干预。法官不是官员,不是街道大妈;他们是裁判者,只对法律负责。

法院文化建设存在的不足、困难及对策摘要:在全国法院文化建设的浪潮中,各地法院要怎样努力才能进一步扩大法院文化建设的成果,真正立足本地实际、借鉴经验、革故鼎新,发挥特色,把本地区法院的文化建设抓实抓好,从而真正打造好“法院文化”这一品牌,形成全国法院文化建设的大格局?本文试总结出全国法院文化建设共同存在的两点宏观不足和八点具体困难,并给出提纲式的对策,以期对各地法院文化建设有所裨益。关键字:法院文化 不足 困难 对策 当前,随着我国司法改革的不断深入,全国法院各项工作的进一步推进,各地法院的文化呈现如火如荼之势。在这种形势之下,各级人民法院积极投身到法院文化建设中,取得了良好的成绩,如河南巩义、山东东营、上海等地,尤其是地处边疆的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所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果值得借鉴。但是,全国法院文化建设工作与当前迅猛发展的形势,与人民群众的期望还存在很多不适应的地方:有的法院对文化建设重视程度不够,缺乏有力的组织领导;有的法院文化建设缺乏主动,内容老套,毫无新意;有的法院对文化建设消极对待、引导不力…… 从总体上看,全国法院的文化建设还缺乏必要的统筹规划,缺乏整体推进的意识,还处在各自为阵,法院文化建设如何多管齐下,突破“瓶颈”,值得我们的理论和实务界深思。一、当前全国法院文化建设面临的两点宏观不足 谈到个体法院文化建设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就必须从全国法院文化所共同面临的问题谈到,只有从宏观上对法院文化建设有一个总的认识,才能够避免“一叶障目,不见泰山”的现象出现。笔者认为,当前全国法院文化建设存在历史和现实两个方面的困难。历史的困难在于:我们没有真正的法院文化的历史传统。中国作为一个具有五千年封建文明的国家,创造了丰富的中华文明和华夏文化,与此同时,由于历史的原因,中国也缺失现代法治的历史渊源和积淀,到清王朝覆灭时,我国还没有形成现代意义的法院,法院文化更是虚无飘渺。人治社会、儒家文化的浸染让中国的法院文化在历史的尘埃中喑哑无语。虽然建国后尤其是我国“以法治国”、“社会主义文化建设”等方略的适时提出,为法院文化建设铺设了快车道,但是由于时间短、任务重以及当前外来思潮冲击等因素的影响,我国法院文化建设依然任重道远。 现实的困难主要来自法院内部:法院文化产生的土壤是法院,脱离了法院和法官来探究法院文化的不足,其结果必然是试图在沙滩上建盖坚固的大厦。首先,从法院的管理体制行政化问题上讲,我国的司法管理体制很大程度上实行以行政权为核心的行政化管理体制。法官的管理仍然带有很浓的行政色彩,姑且不论庭室领导的指令所蕴涵的强制物语权,单是法官的审判职称的评定与行政职务挂钩这一点,就值得质疑。在我国上下级法官遴选制度尚未真正建立的情况下,一名基层法院法官如果不担任行政职务,那么直到其退休也只能是一级法官。而直接进入高级法院、最高法院工作的年轻法官由于所处法院授予的行政职级的不同,可能很短的时间就能达到更高的法官等级。试想,在一个千军万马挤行政职务这一“独木桥”的法院,要试图让法官保持一个超脱、平和的心态来参与法院文化建设和司法精神的塑造必然是困难的。其次,从司法地方化的角度来看。由于地方行政掌控了法院的财物核拨等重要权限,法院乃至法官的切身利益与地方利益就有了割舍不掉的牵扯,出现了法院很大限度依赖地方行政的危险。正是这种危险,导致全国各地出现了地方政府给法院分配招商引资指标、抽调法院法官参加计划生育、烤烟生产等工作等怪现状。再次,从法官的非职业化角度来说,法官之所以为法官,即是这一职业本身的特殊性所决定。遗憾的是,法官的非职业化现象仍然比比皆是:虽然《法官法》实施已整整十年,但是法官的审判津贴仍可望不可及,实践中收入落后于工商、税务等部门的公务员;法官职业保障并未得到真正落实,法官在办案时稍有理解偏差,就会有很大的职业风险,例如广东法院的法官莫兆军被追究一案。法官的职业保障不到位,待遇的偏低,风险大,不足以使社会产生对法院的认同感,不足以形成法官职业本身的尊荣感,不足以吸引优秀的法律人才到法院工作,也就不足以产生我们期待以久的体现法律、法院、法官精神的优秀法院文化。 二、法院文化建设面临的八大具体困难及对策 问题一:重物质文化建设,轻精神文化建设。 现象: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法院的物质文化建设搞得轰轰烈烈,取得了很大的成绩,如积极争取地方财政支持,加大审判法庭的建设、购置新的办公设备,更新公务用车,在很大程度上改变了过去法院物质建设的落后现象。但是,很多法院正是在忙于改善物质条件的同时,却忽视了法院的精神文化这一“软实力”的建设,没有深刻认识到精神文化建设的重要意义,认为精神是“花瓶效应”,是“务虚工程”,正是在这种错误思想的指引下,部分法院的法院文化建设了无踪迹,造成法院、法官主流文化和精神的缺失。 对策:法院是社会正义的守护神,是社会纠纷的最终裁判者,难以想象没有法院文化和法治理念的法院如何肩负起司法为民这一神圣职责。为此,他山之石,可以攻玉,各个法院可以参照山东东营、上海等地文化建设的经验,并结合自身的实际,为自己所用。在另一个方面,同样是地处西部的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在法院文化建设的大潮中,积极整合资源,形成整体合力,从而达到法院文化建设的整体推进。云南高院的主要做法是:从整体上策划一个法院文化建设方案,由高级人民法院牵头,成立云南省法院文化建设领导小组,将各级法院的文化建设拟定一个实施纲要,指派各级法院由一名院领导具体负责,将法院物质文化建设制度化、规范化和科学化,实施法院建设物质与精神的良性互动,用外在动力对全省法院文化建设进行助跑,在短短大半年时间里,取得了《以法律的名义》专题片、《云南高院赋》等一系列成果,掀起了全省范围的文化建设高潮,完成在西部法院文化建设的系统性领跑和推进。 问题二:法官业绩考评的不科学、不合理 现象:当前,部分法院法官的业绩考评缺乏一个科学化、系统化的评价标准,法官的考核依然是按照公务员考核的“德、能、勤、绩、廉”标准,但是在实际中,由于法官职业的特殊性,完全按照公务员考核的标准,还不能适应法院的工作考核效应甚至容易流于形式。这种考核标准,导致部分法官对无法不能对自己进行一个正确的定位,也不利于法院对法官进行一个正确的评价,而这种情况对法院文化的直接影响是法官对法院文化没有积极性,缺乏基于法官尊荣感、自豪感而产生的原动力。对策:当前,无论是西部地区还是东部法院的法官都面临一个问题,这就是收入相对较低,工作压力大。要注意法院考评机制的量化和细化,将传统的“人管人”机制相“制度管人”的机制发展;要引导和培养法官的职业道德和职业精神;要从肯定评价的前提定位出发激励法官崇德敬业;要改“相马”为“赛马”,大胆奖励那些公正廉洁、司法为民的、将法院文化精髓贯穿于日常工作中的法官,从而激发广大法官参与法院文化建设的积极性。同时,西部地区法院又有其特殊性,由于地理条件的限制(例如云南宁蒗等地有的地方办一个案件要步行一个星期),单纯用公务员考核标准或者要求象发达地区法官一样用结案数等指标来考虑是不现实的。西部法官业绩的考评应当借鉴发达地区的经验,但是又要与本地实践结合,积极建立一套符合本地法院审判工作和法官职业色彩的考评机制。问题三:没有明确具体的法院文化建设方向和目标 现象:明确法院文化的目标和方向,是法院文化的发展的前提。法院文化的建设毫无目标,没有法院文化的科学定位,导致法院文化建设的随心所欲和盲目混乱。 对策:当前,放眼全国法院文化建设成效明显的法院,无一不是确定了明确发展目标。具体体现是根据本地的实际,总结出本院的预案训和院赋,并在此前提条件下在指定具体的发展措施。如河南巩义市人民法院提出了“忠诚、公正、奉献;厚德、清廉;自律”的院训。中国广大地区同样是一个具有丰富的文化底蕴,文化底蕴的深厚和广大法官对法律的奉献就是一个取之不竭的宝藏。问题的关键在于,我们要从法律、法院、法官的角度出发,从本地的实际出发,充分考虑广大法官无私奉献、公平高效的精神品质和群体精神,从而提炼出具有本地法院特色的法院文化目标,总结出溶汇着本地法院、法官热情的院训和院赋。 问题四:法院文化建设还没有形成合力,长效机制尚未形成 现象:当前各地法院文化建设还存在剃头挑子一头热的现象,还存在文化建设只是政治宣传、综合行政部门重视而审判业务部门不重视的现象。法院文化建设还不能做到多个部门形成合力,全体法官共同参与、长效建设机制共同构建的良好现象。审判人员中“合力”的文化建设意识还比较淡薄,认为只要把案件质量把好就是万能的错误思想还在占有很大市场。 对策:各省高院可以考虑组织一次专门的教育培训活动,以引起全省法官的广泛关注。各级法院党组要做到充分动员,保证做到法院全员参与先进法院文化建设。法院党组应当承担起领导职责,充分发挥干部管理部门、教育培训机构、调研宣传部门、行政管理部门、党团组织的职能作用,发挥资深法官和高学历人员的智力优势和资源优势,群策群力,使法院文化建设形成人员、制度等多种因素的合力,从而进一步构建起法院文化建设的长效机制。 问题五:法院的学习宣传行政化、会议化和单一化 现象:法院的学习宣传是法院文化建设的重要途径之一。当前,部分法院的宣传学习仍然停留在读读文件、开开例行会议等传统的学习教育方面。这种方式的行政化、会议化和单一化,很难充分调动广大法官参与法院文化建设的热情,而这种方式最大的危险在于:可能将我们寄予极高期望的法院文化建设流于形式。 对策:学习宣传是靠职业化、理性化、德性化内在心理主动勃发并促进升华的。为此,我们的法院文化建设在宣传教育这一问题上,还要注意到:法官也是活生生的人,也有丰富的情感,我们不能将法官这一丰富的群体局限在僵化死板的模式中。所以,我们的法院文化建设的宣传教育工作要做的有血有肉、生动活泼,学习可以是经典阅读、电影观看、摄影采风、法官沙龙、法官博客的方式,前两年被称为法制类影视精品的《大法官》,其成功的重要原因就是人物形象鲜活,事迹生动感人。总之,要从广大法官最关心的问题着眼,从最贴心的事情入手,要最大限度地寓教于乐,最大限度地激发法官群体的活力,让他们变法院文化建设的被动为主动。 问题六:法院文化和社会公众的认可程度还有一定的差距 现象:由于社会公众的整体素质、法院文化工作本身的缺位等复杂因素,法院的文化建设同社会公众的认可程度还有一定的差距。这一现象,在偏远地区尤为突出,很多群众甚至一些领导干部连法院本身的组成、职能等都还没有一个正确的认识,至于更高层次的认识更是无从说起。虽然我们可以认为因为历史、物质等条件的限制,导致公众素质的不足,但是这毕竟也从另外一个角度凸现了当前法院文化建设任务的艰巨性。 对策:法院文化本身除了内部的文化特色,更重要的是法院文化的外部特色。所以,除了通过司法活动向社会公众展示法院、法官的精神内涵和文化特质外,我们还要注重用多种方式向社会公众进行展示和潜移默化的影响,使各地的法院文化成为当地精神的代表。如可以采取巡回开庭、定期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进行沟通,邀请市民参观法院文化建设等方式,使社会公众了解法院工作、支持法院审判并最终树立法治理念。 问题七:法官的综合素质离先进文化法院的要求还较远 现象:先进的法院文化建设,必然要求有高素质的法官群体,由于条件限制,部分法院法官的综合素质离先进法院文化的要求还较远。具体表现在:各级尤其是西部法院的法官学历层次还不高,法官断层现象相当严重,部分基层偏远的法院甚至出现只有几名法官的现象;由于待遇偏低,许多大学毕业生不愿到艰苦的法院工作,在职的工作人员通过司法考试,相当一部分选择跳槽做收入较高的律师职业等,导致法院人才的大量流失;在职的部分法官有相当部分是部队转业、特殊时期招工招干进入法院,缺乏法律职业背景;法官续职培训的机会较少,法律专业知识陈旧,其他领域的知识更是少得可怜,凭经验办案的人员大有人在。如此等等,形成法院文化建设的“瓶颈”问题。对策:法院文化要抓好,法官的整体素质不容忽视,因为法官是法院文化建设的主体。为此,应当千方百计创造条件,制定政策,鼓励法院法官积极提高整体素质。如:加大对中、基层法院的投入,改善法官待遇,畅通进人、出人的渠道,吸引优秀人才进入法院工作;加大培训力度,使法官培训系统化、深入化和制度化;鼓励法官积极参加学历考试和其他领域知识的学习;建立法官的逐级遴选制度,使这一方式成为吸引人才、留住人才的良好制度;要以法律事业感召人,用法院的情感吸引人,用法院领导的人格魅力感动人。 问题八:部分法院的科技化、信息化程度较弱 现象:由于相对偏僻的地理位置和相对落后的经济形势,导致了部分法院的科技化、信息化程度较弱。由于信息资源的缺乏,一些法院的相当部分法官还停留在“低头拉车”而不“抬头看路”的落后状态。许多法院没有开通互联网,相当部分的法官不懂电脑的运用,甚至在西部偏远的法院,连电视的收看都还成问题,这在当今信息化的时代,对给拓宽法官的视野、增加法官的知识积累的要求造成了极大的障碍,也与法院文化建设的与时俱进的要求格格不入。 对策:加强信息化建设,提高法官的素质势在必行。各地法院要积极争取资金,加大法院基础设施的投入,大力进行信息化建设。如:开通互联网,实现法院内部的三级联网;积极利用网络、电视、电台、报刊杂志等媒介,拓宽广大法官的视野;建设好法院网等法院的对外网站,将法官的注意力充分吸引到上面来;定期和先进法院进行信息的交流。总之,要在创造条件的前提下,让东西部法院法官充分享受到同样的优势资源,从而提高自身素质,达到法院文化所蕴含的要求。总之,面对建设全国一流的法院文化的目标,我们相信:只要各地法院法官齐心协力,对症下药,法院文化建设必将大有作为,打造出彰显本地法院精神特质和现代司法理念的法院文化,建设者辛勤的汗水,一定会在中国这片神奇土地上浇灌出法院文化的灿烂之花!

老大// 你不是吧...这种东西你是要听真的还是假的?要听假的 我想你也没有必要这麼大费周章/....那麼你就是要听真的.... 但是我告诉你,这种带有政治性的真话 你别想在百度发出来....所以你还是补充一下你的邮箱比较好....这是常识.

建设法制保障研究论文

制约我国法治建设前进的因素初探默认分类 作者:罗洪印 我国是一个具有五千年历史传统的文明古国,曾经的辉煌文明造就了我们这个优秀而伟大的民族。在现代化建设的今天,中华民族也正在不断创造着人类的辉煌历史。这其中就包含了我们的法治建设所取得的巨大成就。当然,法治建设在其不断发展和完善的过程遇到很多因素的制约和干扰。本文将就此问题做一个初步的探讨。 从中国目前法治建设的基本现状来看,我们感觉有以下几大因素严重制约了中国法治建设的进行: 第一、我国的司法不够独立,各级共产党的机关和行政的司法的干预过大。除全国人大在立法方面较为独立之外,各级司法机关均被置于党委和政府的控制之下。这些司法机关的财务、人事等方面的权力都掌控在地方党委和行政的手中。因此在涉及国家机关和党政要人违法时,这些机构在行使职权时常常感觉阻力巨大,甚至工作人员都不敢涉足。这样就造成了地方党政部分的法律盲区,我们国家在市场经济时代出现的诸多腐败案件,制度的根源也就在此。 第二、经济发展的严重不平衡,使司法公正的天平无法实现真正的平衡。我国宪法规定:“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但在实际的司法过程中,广大的贫困阶层最需要法律的保护和帮助,由于经济的因数,他们无法支付高昂的诉讼费用而被迫选择忍受伤害和侵犯。当这种忍受达到一定限度时候,他们会为采取一些极端的手段来解决侵犯和伤害,从而成为法律惩罚的对象。因此,法律对他们来说就成一种专制的工具。从这一角度来说,法律实施过程中根本谈不上“平等”。 第三、中国传统的法文化严重制约我国法治现代化的进程。我们国家有5000年的文明,传统文化尤其是儒家文化对国民的影响巨大。在处理日常的法律关系或相关问题时,我们常常习惯于 “私了”、“算了”,这样的行为模式一方面使个人的合法权利得不到保证;另一方面,由于大多数人的让度,使得公共利益的维护和自觉遵守无从实现。因此在我们国家经常出现公共权利受到侵犯而无人出面制止,大家都愤愤不平但又都选择忍气吞声。 以上我从法律制度、社会经济和文化三个大的方面分析了我国法治建设面临的挑战,当然,中国法治建设的发展,决不仅仅受这些因素的制约。挑战就在眼前,当我们正确的把握和认识了挑战,相信在各方面的努力下,我国的法治建设比较实现长足进步和发展。

依法治国,是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和重要保障,是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事关我们党执政兴国、事关人民幸福安康、事关党和国家长治久安。深入实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建设法治中国,必须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一、坚持科学立法,构建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构建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是依法治国方略实施的必要前提。迄至今天,一个立足中国国情和实际、适应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集中体现党和人民意志的,以宪法为统帅,以宪法相关法、民法商法等多个法律部门的法律为主干,由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等多个层次的法律规范构成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形成,国家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以及生态文明建设的各个方面实现了有法可依。在新的历史条件下,要根据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出现的新领域、新情况、新特点,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提高立法质量,及时制定、修改、完善各项法律制度,使立法更加充分地反映广大人民的意志,更加适合我国的具体国情。二、坚持严格执法,切实做到依法行政。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行政机关是实施法律法规的重要主体,依法行政是依法治国的一个关键环节,是法治国家对政府行政活动的基本要求。深入贯彻实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要求必须坚持严格执法,切实做到依法行政。一是要求合法行政。行政机关实施行政管理,应当依照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进行;没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行政机关不得作出影响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或者增加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义务的决定。二是要求合理行政。行政机关实施行政管理,应当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则,平等对待行政管理相对人,恰当行使自由裁量权,正确使用相关行政措施和手段,避免损害当事人的正当权益。三是要求程序正当。行政机关实施行政管理,应尽可能公开,注意听取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意见;应严格遵循法定程序,依法保障行政管理相对人、利害关系人的知情权、参与权和救济权。四是要求高效便民。行政机关实施行政管理,应当遵守法定时限,积极履行法定职责,提高办事效率,提供优质服务,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五是要求诚实守信。行政机关公布的信息应当全面、准确、真实;非因法定事由并经法定程序,行政机关不得撤销、变更已经生效的行政决定。六是要求权责统一。通过科学的法律和其他制度,合理规定和配置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权力和责任,保持责任与权力的对应;行政机关违法或者不当行使职权,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切实做到执法有保障、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受追究、侵权须赔偿。三、坚持公正司法,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公正司法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司法发挥着保证法律的正确实施,保障社会成员合法权益,建立和维护正常社会秩序等重要作用。实现公正高效权威的司法,对于依法治国方略的实施具有举足轻重的意义。要坚持司法公正。严格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同时理性地权衡案件所关涉的各种社会利益,妥善把握和处理好案件所关涉的各种关系,对各类案件作出正确处理,对各种纠纷予以有效化解,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要实现司法高效。合理配置司法资源,不断完善司法程序,切实改进司法作风,充分利用科学技术,全面提升司法活动的效率,有效应对社会生活中不断增长的司法需求。要树立司法权威。司法机关和司法人员要切实做到公正、高效、廉洁司法,提高司法的公信力;全社会要依照宪法的规定,尊重司法机关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和检察权,尊重司法机关作出的生效裁决。四、坚持全民守法,形成守法光荣的良好氛围。社会成员知法、信法、守法、用法,是依法治国方略实施的社会基础:我国宪法明确规定,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事业组织都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每一个党员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要模范带头遵守法律;每一个社会成员在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的同时,必须自觉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义务,尤其是在享受自由和行使权利时,不得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利益以及其他社会主体的合法权利与自由,必须依照法定的程序、运用法律规定或法律允许的方式与手段表达利益诉求,维护自身权益。要广泛深入地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使全体社会成员掌握和熟悉法律法规的基本原则和主要内容,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增强全社会学法遵法守法用法意识,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能力。五、强化监督制约,构建权力制约监督体系与机制。社会主义法治是“治官之治”和“治权之治”。要从法律上构建起“以权力制约权力、以权利制约权力、以道德制约权力”的权力制约监督体系与机制,以保证执政党的权力和立法、执法、司法等各种权力的设置和行使始终不偏离我国民主政治的正确轨道。要围绕权力运行的总体目标,进一步完善各种权力的配置,统筹发挥国家权力机关的监督、政协的民主监督、人民检察院的法律监督、人民法院对于行政机关行政行为的监督、专门监督机关的监督以及行政机关自我约束与监督的作用,扩大公民对国家和社会事务管理的有序参与,强化人民群众对各级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广泛监督,同时重视和发挥舆论监督的作用。要从法律上规范各种监督行为,不断提升监督的科学性、合理性,建设性和实效性。

法制传统与现代法治关系研究论文

中国传统法律文化建立在“天人合一”的哲学基础上,在传统中国人的世界观中,人的领域和自然界领域是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古人对自然的总认识便是和谐。以下是我为您搜集整理的法制传统与现代法治关系研究论文,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

摘要: 现代法治观念的引入和培养。必须以传统法律文化影响下的法制现状能够接受的方式进行,才能使现代法制与中国传统法律文化的融合真正能够操作和实现。因此,如何对待传统法律文化与现代法治的关系,为世界文明发展提供富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律文化模式,是这一进程中的重要课题。

关键词: 法制现代化;法律文化;法律传统

一、法制传统与现代法治关系的思路把握

(一)法律传统的内涵

法律传统作为一种社会事实,存在其客观的历史必然性,它与传统法律既相区别又相联系。法律传统体现了从过去沿袭传承到今天还在发挥作用的某种法律精神与法律文化,作为具有深远影响的精神性因素,它经久不衰,成为现代人们法律生活的有机组成部分:但传统法律却是人类社会历史进程中所建构的法律制度及所形成的法律规范,是过去特定时间限度内客观存在的法律文化,而在现代条件下它作为一个整体已经不复存在。

(二)法律传统的深远影响

随着社会的不断演进变化,法律传统逐渐形成为一种历史文化力量,深深地扎根于普通民众的法律意识、心理、观念习惯和行为方式之中,成为社会成员信仰和认同的载体。所以,法律传统不仅构成了新社会法律发展的历史起点,影响着当下社会法律发展的各个领域,而且制约着一个社会法律文化的长期发展进程,有形或无形地左右着该社会法律的未来走向。

(三)对传统法律文化与现代法治共通性的探究

从法律的可移植性来看,在法律文明包含着一些一般性和具有普遍意义的要素,从法律文明的共通性来看,法律制度作为人类文化的形式之一,彼此间进行相互交流、融合和移植是可能的。因此,既不应忽视不同法律文化之间的差异,也要关注它们基于人类共性的相通性,并努力在人类文化的差异中寻求各种可能的互补,最终经由理解和化解而达于会通。法制现代化是以现代法治社会为价值取向的过程,反映了现代法治价值不断扩展的趋势。

二、传统法律文化与现代法制的融合

(一)和谐价值取向下的纠纷调解机制

中国传统法律文化建立在“天人合一”的哲学基础上,在传统中国人的世界观中,人的领域和自然界领域是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古人对自然的总认识便是和谐。中国现行法律体系中。对于民事案件、轻微的刑事案件,无论是立法还是司法实践,均倾向于调解解决。由于调解机制可以为当事人节约纠纷解决的成本,减轻当事人以及司法部门的讼累,又可以防止矛盾激化,有利于维护社会秩序的稳定和人际关系的和谐。关系作为一种文化现象,能够产生出对商业交易尤为重要的信任感和减少风险的作用,因而成为在经济发展中起着积极作用的“社会资本”的宝贵部分。当代中国所独创的人民调解制度甚至还在世界上赢得了很高的声誉,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甚至在 1980年9月拟定了《调解规则》草案,中国人独创的人民调解方式已被联合国法律组织接受为综合治理的指导原则之一。

(二)通过加强人权的保障。实现现代法治与传统法律文化的融合

在中国传统法律文化中,先秦时期文化仍可以成为指导人们行为的规范。人权包括人道精神、大同精神和法治精神。人道精神、大同精神在中国传统社会中并不缺乏,而且相当丰富,中国缺少的法治精神。有待于从传统法律文化的人道主义、大同精神催生。中国传统法律文化中虽然没有法律权利的概念和法治精神,没有形成人权的概念,但是中国传统法律文化中寓含着丰富的道德主义和和谐观念,相信人的理性和判断,尊重人的价值。儒家思想中的人人爱我,我爱人人,道教中的“道”为天地入主宰的思想,佛家呼吁“泛爱众”普渡众生,这些不仅对推进人权。

推行守法意识具有重要的意义,而且能够统一和提升人权思想。传统法律文化主张通过道德教化提高人们的人权意识。儒家主张道德教化。尤其是对掌权者的道德教化,“君子之德风,小人之德草,草上之风必偃”,说明道德教化的对象首先是统治阶级,然后推及普通老百姓,才会形成推己及人、上行下效的良好的社会道德风尚。

“仁”、“礼”、“道”等传统文化中的合理内核与新的时代精神结合,良好的思想与社会主义制度的结合必将能使人权理念焕发出新的生命力。在现代法治中建立切实保障人权的法律制度,择其要者必须体现出对人的关怀,对人的尊重。当前,在刑事立法上,采取了罪刑法定原则、疑罪从无原则,改善监狱环境,提高刑事罪犯的服刑改造条件。在民商事立法上,切实保护弱势群体的诉讼权利,增加可执行性和操作性强的法律条款,加大对不法商家的打击和处罚力度,弱化弱势群体的举证责任。在诉讼程序上,则强调程序的公正性。在刑事证据立法上,立法对犯罪嫌疑人的沉默权的关注,加大律师查阅、介入案件的权利等等。

(三)注重道德教化,强调社会综合治理,重视犯罪预防

在中国传统法制中,法律与道德是相互包容的,法律受道德的内在支持,道德几乎成为法律的化身。刑罚实施的目的是实现道德教化的要求。这在一定程度上导致了对法治主义的轻视和怀疑,也为法律领域中人治主义倾向提供了可能。但在另一方面,也体现了人们对诚实与正直、善良与正义、安全与和谐以及社会福祉理想的追求。同时,它作为一种评价人们行为合理性的尺度,借助人们认同的原则和标准,可以在现代社会起到法律规范的补充作用。使道德约束和法律主治彼此协调,相得益彰,共同发挥着社会控制的机能。

论文关键词:法家思想现代法治影响

论文摘要:马克思说过“人们创造自己的历史,并不是随心所欲的创造,而是在他们所直接碰到的?既定的、从过去继承下来的条件下创造。”现代法治是人类文明综合发展的产物,一个国家能否顺利走向法治,在相当程度上受其历史文化的影响。在中国传统思想流派中,法家是最重视法律的,且在两千多年前就提出了“法治”的主张。但其基本价值、立场与我们现在所追求的法治还是有差距的。在我国正努力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之际,对中国古代法家思想进行现代反思是有积极意义的。

引言

众所周知,法家崇尚“以法治国”,重视法律在政治和社会中的作用。那么,对于中国今天的法制现代化事业来说,古代法家思想是否仍是有价值的传统文化资源?本文首先探讨法家思想在哪些方面具有进步的、积极的意义,与我们当前急需建设的现代法治有相通的地方;然后再看法家思想传统在哪些方面存在缺陷或局限,以致它必须接受改造,才能在现代生活中继续发挥其生命力。

1、法家思想简介

法家在先秦诸子中是最重视法律及其强制作用的一派,对法学也最有研究。他们对法的起源、本质、作用及法律同社会经济、时代要求、国家政权乃至人口、人性的关系等基本问题都做了探讨,而且卓有成效。

反对礼制

法家重视法律,而反对儒家的“礼”。他们认为,应当按照新兴地主阶级的意志来立法,也只有按照新兴地主阶级意志所立的法才能称为“法”,反映了新兴地主阶级要求在法律面前与贵族平等的思想。

“好利恶害”的人性论

法家认为人都有“好利恶害”或者“就利避害”的本性。商鞅才得出结论:“人生有好恶,故民可治也。①”韩非进一步把“好利恶害”的人性发展为自私自利的“自为心”②。

“不法古,不循今”的历史观

法家反对保守的复古思想,主张锐意改革。他们认为人类历史是向前发展的,一切的法律和制度都要随历史的发展而相应变化,既不能复古倒退,也不能固步自封。

“法”“术”“势”结合的治国方略

商鞅、慎到、申不害三人分别提倡重法、重势、重术,各有特点。法是指健全法制,势指的是君主的权势,要独掌军政大权,术是指的驾御群臣、掌握政权、推行法令的策略和手段。

对法律作用的高度重视

按照法家说法,第一个作用就是“定分止争”,也就是明确物的所有权。第二个作用是“兴功惧暴”,即鼓励人们立战功,而使那些不法之徒感到恐惧。

在这里,想从另一个角度谈谈法律的作用,即法律作为治国方略的形式意义。法家强调法具有一种普遍的制约作用,它要约束的不仅仅是臣民,甚至包括了君主本人。其强调法律的成文化,使法律运作有高度的可预测性,认为这样有利于防止徇私。这些都表明了法家强调以国家暴力为后盾的法律的作用。法家主张“法”、“术”、“势”结合的治国方略,但其“法”、“术”、“势”没有任何终极价值内涵,只是治理国家的手段而已。其始终强调治国的关键是“法”,而不是“人”,这些都充分说明法家对以“法”治国的推崇。

2、法家思想的正面积极影响

法家的阶级基础是新兴地主阶级,它是伴随着新兴地主阶级形成而后产生的,也是新兴地主阶级的代言人。它对我国奴隶制的转化和封建大一统局面的形成起了重要作用,而且对后世法治的发展也有着深远的影响。

法家重视法的客观性

二千多年前的法家思想家已经认识到,法是用以规范和衡量人们的行为的客观的、公正的准则,并因此把法比拟为度量衡。《管子》说:“尺寸也,绳墨也,规矩也,衡石也,斗斛也,角量也,谓之法”;“法律政令者,吏民规矩绳墨也”。

法家强调法的强制性

法家非常强调“法”和“刑”的结合。他们认识到,使法有别于道德或“礼”等行为规范的最重要特征,便是法是以国家的强制力为其后其后盾的,违法的后果,便是国家施予刑罚。《韩非子》说:“法者,宪令著于官府,赏罚必于民心。赏存乎慎法,而罚加乎奸令者也。”

法家重视法的稳定性和统一性

法律既然是向人们传递关于行为规范的信息的媒介,如果不同的法律条文的要求是互相矛盾的,或是朝令夕改的,人们便会无所适从,法律的目标便不能实现。法家对此有充分的认识,故特别强调法的统一性和稳定性。

法家注重法的权威性

法家思想的其中一个关键性的特征,是它大力提倡法的权威性和拘束力,强调人民、官员、甚至国君都应该守法和依法办事。《管子》说:“有生法、有守法、有法于法。夫生法者君也,守法者臣也,法于法者民也。君臣上下贵贱皆从法,此之谓大治。”

法家强调法的普遍性

法家的核心主张之一是法应成文化和公诸于世,务求家喻户晓,这在当时的`历史环境中是有重大进步意义的。法家认为,法应成文化和公诸于世,且应严格地贯彻执行,其运作应具有高度的可预见性,不应被官员恣意运用。

从上面论述的法家思想传统的正面价值中可以看出法家是极其重视法律的。他们大力提倡法的权威性和拘束力,强调人民、官员、甚至国君都应该守法和依法办事;倡导法应公布、清晰、易明,从而主张法应成文化和公诸于世;强调法的操作的可预见性,主张“信赏必罚”;重视法的强制性,力主“法”和“刑”相结合;注重法的客观性,认为它是公平、正直的客观准则;强调法的统一性和稳定性,反对法律频频变更等等,这些都是与我国当前急需建设的现代法治有相通的地方的,尤其是都强调法律在政治和社会中应高度规范化的运行。但从实质上看,法家思想与现代法治理念是不同的,现代法治是民主、自由、平等、人权、理性、文明、秩序、效益与合法性的完美结合。所以,在我国,要建立现代法治,有必要对法家思想进行现代反思。

3、法家思想的负面消极影响

法家在中国传统思想流派中是最重视法律的,对法律的研究也颇有成效。当代美国学者皮文睿高度概括了“形式的、浅度的”法治概念,即统治者的权力不是任意运用的、而是依照法律规定行使的,其对立面是人治。基于本文第二部份的分析,我们应该可以说,法家对于法的认识大致上是符合上述这种“形式的、浅度的”法治观的。即法家重视法律规则,强调法律应在政治和社会中高度规范化的运行,注重以“法”治理国家。但是,现代法治必然要求是“实质的、深度的”法治,它是与经济体制、政治体制和人权概念相辅相成的。可见,法家的基本价值、立场与我们现在所追求的法治还是有差距的。在我国正努力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之际,有必要对法家思想进行现代反思

现代法治讲求法律至上,而法家则强调君权至上

法律至上,即为“任何个人与法律相比,法律都具有更高的权威。”①法律至上在社会主义法治建设中理应置于首要位置。所有符合人民共同利益,符合宪法精神的法律具有至高无上的权威,不允许有超越法律之外的特权与个人。法家君权至上的思想与法律至上的理念是不可调和的。权力至上与法律至上是两种不同的理念和制度,前者以个人权力为权威,赋予最高权力以最高和最终的支配力;而后者则以法为最高权威,一切权力都要受法律支配。二者无论在价值取向或实际选择上都是非此即彼的关系,绝无调和的可能。

现代法治讲求权利平等,而法家思想则无权利平等观念

权利平等是指全社会范围内人们的权利是平等的,就是承认所有社会成员法律地位平等。只有人人平等,排除个别人有超越法律之上的特权,才能实现法律至上与法的统治。法家思想中,最容易被认为有平等色彩的是其关于“刑无等级”、“法不阿贵”的主张。我们不能因此过高地评价它的平等意义。首先,这种主张没有把君主包括在法律可制裁的范围内。其次,从法家人物的有关言论看,其主张的真实含义,是贵族犯法和庶民一样给以刑罚处罚。

现代法治讲求权力制约,而法家则倡导极端的君主专制

权力制约是指所有以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公共权力(主要是国家机构的权力),在其运行的同时,必须受到其他公共权力的制约。而法家倡导的极端君主专制的理论与现代法治的权力制约理论是不能相容的。民主与专制是两种根本对立的制度,真正的法治从来都是与民主连在一起的。而专制制度从根本上讲,是反法治的。法家理论是一套以维护君权为核心,为君主谋富国强兵、长治久安之道的政治理论,其最大特点在于肯定君主的绝对权力。这种极端君主专制的理论,很难适应现代法治的要求。

现代法治讲求权利本位,而法家的“法治”是以义务为本位的

权利本位是指,在国家权力和人民权利的关系中人民权利是决定性的,根本的;在法律权利和法律义务之间,权利是决定性的,起主导作用的。权利本位文化的实质,是个人权力的实定化和义务的相对化。在这种文化背景下,人和人之间的关系是平等,自主关系。而法家之所以强调法律普及是为了使“民莫敢为非”①也就是说,法家讲法律普及目的在于使民众“配合”君主的专制统治,即韩非所言“以法教心”②法家讲的“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之中的法治是刑法,其从来不为民众设定任何权利,民众从来只有服从的义务。这些都是与现代法治所追求的权利本位相矛盾的。

4、结语

我们要用马克思主义历史观去理解法家思想,其所反映的是当时与正在没落的封贵族和奴隶主贵族阶级相对的新型地主阶级的立场,具有进步和革新意义。本文第二部分已分析,法家对于法的认识大致上是符合“形式的、浅度的”法治观的。法家对法律作用的高度重视,对以“法”治国的推崇,尤其是其强调法律在政治和社会中应高度规范化的运行,这些都是与我国当前急需建设的现代法治有相通的地方的,对推动社会进步有过积极的作用。但是其思想与现代法治理念之间有不能相容之处。从根本上讲,现代法治与法家思想是两种不同的社会系统中的理念和制度。法家思想的根本特点,在于把法看作实施君主之治的“帝王之具”,此与现代法治保护人权,约束权力的精神正好相反。从这个层次上讲,法家的“法治”思想是不能与现代法治相比的。所以,我国在建立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过程中要正视传统文化,取其精华,去其糟粕,为现代法治建设服务。

参考文献:

1.王利明《中国法制改革学术讨论会发言摘要》载于《法学研究》。

2.张国华著《中国法律思想史》(新编)北京大学出版社1998.

3.曾宪义主编《中国法制史》高等教育出版社北京大学出版社2000.

4.任建新《社会主义法制建设基本知识》,法律出版社,1996.

5.杨鹤皋.中国古代法律思想论集[M].1版.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3.

6.屈永华《法家治国方略与秦朝速亡关系的在考察》载于《法学研究》2007年第5期第140页

成人教育保障机制研究论文

终身教育视阈下的成人高等教育体制创新论文

论文关键词:终身教育 成人高等教育 体制 创新

论文摘要:终身教育作为一种现代教育思想,是发展成人高等教育的重要指导原则。改善基于终身教育理念下的成人高等教育体制,对成人高等教育教学理论和实践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笔者结合终身教育的基本内涵,审视我国成人高等教育现存主要问题,提出几点终身教育视阈下的成人高等教育体制创新策略。

一、终身教育的基本理解

联合国教科文组织1965年主持召开的成人教育促进国际会议期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成人教育局局长保罗·朗格朗(ParlLengrand)正式提出“终身教育”一词,四十多年来已经在世界各国广泛传播,关于这一理念的阐释或表述的观点众多。尽管在表达和侧重上有所不同,但绝大多数都认为终身教育应该包括人一生所受的各种教育的总和,贯穿于人生始终。近年来,许多研究者对终身教育概念的内涵作了进一步揭示,终身教育除了工作和职业需要之外,还应重视铸造人格、发展个性,使个体的潜在才干和能力得到充分发展。

二、我国当前成人高等教育存在问题的审视

成人高等教育是传统高等教育向终身教育过渡的新型教育形式,是终身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随着科技与社会的飞速发展,成人高等教育在教育和国民经济体系中的作用越来越大。然而,缘于多种因素,成人高等教育自身的发展出现了许多亟待解决的问题。

1、教育目标定位单一

长期以来由于受到计划体制的制约和文凭趋向的负面影响,目前成人教育主要以高等学校培养人才模式为主,且集中于发展学历教育,岗位培训、继续教育等非学历教育作为补充。学历、学位证书的获得成为大众追求的焦点,而作为终身教育理应着重提高的文化素质、业务素质无形中被功利所抹杀。成人教育在人才培养的规格和方法上的单一性,使得专业设置、课程内容等与实际需求相脱节,实施性教学计划、课程教学大纲、专业社会实践等环节内容与社会实际需求差距越来越大。成人教育实践逐渐丧失了引领、成人教育理论建设尤显脆弱。与此同时,随着市场经济持续高区位运行,使得成人教育的市场需求越发旺盛,办学主体的功利思想加重,一些高校为了经济利益只重招生数量、不重培养质量,对成人学员采取较为宽松、甚至放松的政策,使得成人素质教育成为盲区。

2、教学思想定位不清

从终身教育角度看,成人教育是中学(中专、职中、技校)、高等普通教育(或高等职业教育)的继续教育部分,在培养目标、接受对象和基本性质等方面有着特殊性,与普通高等教育明显不同,成人高等教育就培养目标而言,是各种实用型或继续教育的人才培养模式,而普通高等教育着重培养理论基础扎实、知识体系完整的专业人才,是研究性、理论性人才培养模式。同时普通高校是对还没有走向社会的大学生强调知识、文化的传承,而成人高等教育强调对有职业经历和社会阅历的成年人的智能更新与素质提高。事实上,目前我国成人高等教育开设的专业基本上是普通高等教育现设专业的修改版。这种“半全日制”化的办学思想忽略了成人高等教育的特性,阻隔了成人高等教育的社会化基础,直接导致了成人高等教育教学改革、教育技术革新缺乏了应有的生机与活力。

3、教育内容缺乏实用性

作为终身学习的一部分,高等教育阶段的成人学习带有极强目的性、针对性,成人学习者大多追求知识的实用性。目前成人高等教育教学以课堂(或虚拟课堂)为主,教学以教材为主,部分高校的教材版本过于陈旧,不但缺乏实用性,甚至缺乏专业性。作为实然的教学,不是一定要求教材内容体现最新专业信息,但成人高校教师要有较强的驾驭教材、及时掌握行业动态和专业最新技术的能力,教学生学会学习和如何查找、查阅他们需要的、实用性知识和技能,进而丰实教学内容,使得教学与时俱进。

4、教学形式和方法相对单一

目前在成人高等教育的教学形式上除了电大开放教育和和综合高校的网络学院有少部分网上资源辅助学习外,还是多采用传统的课堂讲授形式,教学形式和方法相对单一约束了成人教育的跨越发展。首要表现是教师的角色转变不到位。在全面推进构建终身教育体系的今天,相当一部分从事成人教育的教师仍然保留着传统的教育思维定势,维持着单一的班级教学模式。成人教育要求教师的任务不仅仅是简单的传授知识,更重要的是引导帮助学员去发现、掌握和运用知识,培养良好的学习习惯、学习技能,提高自主学习能力。教师要适时、自觉地进行教育观念的转变,确立为学生服务的教学理念,由教师的权威主体向服务主体转变,由讲授主体向导学主体转变,创建一个开放、民主的学习环境。其次是教师对新的教学方式不适应,缺乏协作观念。传统的教学方式比较单一,只要一根粉笔、一块黑板、一本教材,教师以个体的形式就可以单独完成教学任务。成人教育不同于传统教育之处在于构建适合学员在计算机网络环境下自主学习的教学模式,教师需要采取多种教学形式和手段,教给学员自主学习的方法,为学员提供较为丰实的学习资源。

三、终身教育理念下的成人高等教育体制创新

新世纪是一个机遇与挑战并存的时代,全球化、多元文化纷纷进入成人教育的理论视野,极大地丰富了成人教育的研究语境。高等成人教育作为终身教育中最贴近“生产力”的部分,面对诸多问题,我们首先必须从体制上有所作为。

1、积极推进成人高等教育的立法工作

尽管我国在《教育法》、《高等教育法》中对成人教育进行了若干规定,但由于缺乏专门的成人高等教育法的支撑和保障,各种地方性成人高等教育法规的法律效力大打折扣。综观国内外成人高等教育发展的经验,我国迫切需要加强成人高等教育立法,确定其地位、作用,确立办学主体的权利义务,依法保证成人高等教育管理、教学等体制的建立与完善,着力推进人口优势向人才优势的转化工作。

2、逐渐淡化成人高等教育的学历趋向

成人高等教育在我国目前以学历教育为主,这在很多大上受到现存社会对人力资源考量标准的影响,在文凭背后其实是晋级、升职、提薪等功利性需求,目前成人高等教育的发展,从这一侧面看在很多大程度上是受到学习者功利需求因素推动的,许多人愿意接受成人高等教育是外力所逼、诱惑所使,学习过程与效果达不到预期。要真正实现成人高等教育中学习者学习目的是为了提高自身科学文化素质,除了在人事制度上实行一系列根本性改革,成人高等教育办学上更应注重实用型非学历教育的拓展,为终身教育所提倡的素质教育夯实基础。

3、充分整合成人高等教育的社会资源

我国目前成人高等教育利用的'社会资源有限,主要集中于高等院校,但这并不代表可用的教育资源匮乏。终身教育视阈下的成人高等教育应注重个体知识、技能、素养等方面的培养,个体发展和为社会服务是相辅相成的,基于此,成人高等教育应更加注重贴近经济发展和社会生活,必须充分利用各种社会教育资源,为企业、事业等不同类型的单位培养应用型、技能型、高素质的人才。成人高等教育体制应增强对多种教育资源的兼容性,多渠道、多形式地提供符合不同教育需求的教育服务。

4、合理设置成人高等教育的教学内容

终身教育思想中教育行为是伴随人一生的,个体所受的教育在实现所属社会预期的同时实现自身的发展。因此成人高等教育作为成人教育中的“健壮期”教育,其教育内容必须符合社会和个体两个方面的需求,实际生活中一般表现为个体的教育需要。因此,在成人高等教育的教学内容中不但要体现个体的劳动能力和水平,还要关注个体的素质改善和提高。

5、科学进行成人高等教育的师资培养

端正自身“导”学角色的定位。“教育信息的多媒体化、教育资源的多元化、教育过程的开放性,使得学生具有更多信息和知识的获取渠道”当学生从被动地接受知识转变为主动地获得知识时,教师就不再是文化知识传播的中介,其主要只能就必须从“教”变为“导”。成人高等教育中的师资培养注重教师快速了解学习者学习需求的能力、对成人学习方式正确引导能力、对专业知识学习的指导能力、培养成人学生形成良好学习习惯能力等综合能力的训练与培养。

参考文献:

[1]梁士荣.开放教育特质论.开放教育研究,1999,(l).

[2]李超,刘萍.现代远程教育中教师角色探微.天津电大学报.12(1),总第43期.

[3]李鸿雁,刘朝晖.网络文化背景下高校德育新途径研究.教育与职业,(36).总第604期.

[4]叶丛如,刘细平.基于建构主义的互联网远程教育模式探讨.教育传播研究,2007,(2),总第93期.□

高校成人教育学生学籍管理系统的开发和应用,对于成人教育管理工作的规范化和标准化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下面是我为大家整理的,供大家参考。

范文一:新形势下学籍管理成人教育论文

一、成人教育学籍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

1.接受继续教育的学生在年龄、资历、文化素质等方面差别较大

特别许多成教学生身兼学业与工作两项,管理范围大,牵涉面广,难度增加。为适应成人学生的实际情况,学生日常管理及教学活动各个环节的实施,不可能像普通高等教育那样集中;为适应社会需求,继续教育专业设定较灵活,课程变动大。

2.学籍管理过程呈现间接性,响应速度慢

成人教育的学生分布在社会各个工作岗位上,采取走动式上课模式,虽然每学期都定期集中授课,但时间短,主要靠学生业余自学、复习完成知识的积累及课程的考核。为此,学籍管理工作往往衔接不上,易中途中断,无法继续进行。另外,许多继续教育的分校及教学点承担了成人教育的招生、学习、学籍和教学等管理工作,管理过程实际为非直接性的远距离管理。

3.领导不重视,管理人员配备不足

部分学校只重视经济效益而忽视管理工作,缺乏对新形势下学籍管理工作的认识。未配备专职的学籍管理人员,学籍管理人员往往身兼数职,业务培训较少,理论水平、业务能力得不到提高,忙于应付日常工作,学籍管理效率不高。另外,学籍管理的相关硬体设施跟不上,由于人力、经费投入不足,计算机系统未能及时换代升级,管理工作未能达到真正意义上的资讯化,不能适应新形势下成人教育发展的时代要求。

二、新形势下完善成人教育学籍管理的对策

1.加强领导、健全机构、落实人员

学校要重视、加强对成人教育的管理工作,原则上成人高校应由一名副校长分管学籍管理工作,普通高校成人教育职能部门要有一名副院长主管学籍管理工作。同时,成立学籍管理机构,配备相应的硬体调协设施、安排责任心强并具备一定计算机操作技能的管理人员专职负责学籍管理工作,并建立岗位目标责任制,把学籍管理工作落到实处。

2.健全和完善学籍管理的相关制度及实施办法

学校要积极根据教育主管部门下发的学籍管理档案、精神及制度制定,结合本校实际,制订出实施细则、工作程式和执行模组。从制度上规范学籍管理的行为,从程式上严把学籍管理的质量,从执行模组中提高学籍管理的水平。通过学籍管理,使学生的个性与潜力在可能的范围得到充分而自由地发展,从而调动成人学生学习的主动性、积极性,使其快成才、成好才。

3.加强与教学点的合作与管理

继续教育的招生、日常管理及课程的实施等工作大部分在相关教学点中完成。为此,继续教育职业学校或普通高校的成人教育学院应加强与各教学点的日常沟通及管理,在招生、日常管理、学籍管理等方面建立长效的互帮互助、对口管理的机制,既成为各教学点的上级管理、统筹部门,又与各教学点有兄弟院校似的关系。制定切实可行、有章可循的相关考核、管理机制,定期举办培训会、交流会,加大对教学点的培训及指导力度,实现学校与教学点的共赢发展。

4.创立和完善多层次、多规格、全方位的学籍档案管理机制

建立以人为本的学籍管理理念,以学籍管理条例为准绳,适应成人教育特点,创立和完善多层次、多规格、全方位的学籍档案,如建立新生入学档案、学籍卡档案、毕业生名册档案、学员成绩档案、学员个人档案等,分门别类,各尽其用;档案实行学校集中管理的原则,方便学员,方便管理,高效做好学籍管理的各项具体工作。

5.加强学籍管理人员的培养

采用校、院教学点二级管理体制的学校,每年都要定期开设一些研讨班、短训班,对二级管理单位的管理人员进行培训,学习有关学籍管理的管理规定,掌握相关政策法规;聘请专家,开设计算机应用技术、网路应用技术、成人教育学籍管理系统的应用、沟通与管理等讲座,提高管理人员的计算机应用水平及沟通管理水平。随着社会对教育要求的提高,国家对继续教育的重视,越来越多的成年人通过成人教育阶段的学习增强能力、丰富知识、提高技术和获取相关专业资格,或改变自己的职业发展发向。为此,成人教育应当与时俱进,顺应新形势,抓住新机遇,大力完善学籍管理工作,从而推动学生全面发展,为在和谐社会下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贡献力量。

范文二:成人教育学籍管理工作的思考

一、学籍管理存在主要问题

1.报名注册不及时

各地成人高等教育机构每年都有为数不少的学生通过成人高考并被录取,但因为工作忙没时间、对制度认识不清楚、经济不宽裕、不想读了等各种原因而不能按时报到,有的是放弃了入学、有的是逾期后又申请入学等,使得学籍注册难以管理。

2.学籍异动不规范

成人高等教育学生与普通全日制学生相比,转学转专业、退学等学籍异动情况发生更为频繁,且学生由于远在异地、不了解制度要求等原因甚至不履行办理学籍异动手续,这给教学工作和学籍管理造成很大不便。

3.无故缺课、缺考

成人学生边工作边学习,不能全身心投入工作,经常发生学生不来上课、不参加考试、电话联络不上等情况,以后又要求补考,不想留级,这就使得管理工作无法规范化执行。

4.考前拼,考后混

成人高等教育的学生年龄分布差异大,有的年龄在五十岁以上,只是为了评职称或方便退休安排等原因,“混文聘”的心理在成人高等教育中时有存在,学生态度散漫,不尊重教师,不主动学习,甚至有打架闹事者,这使得学籍管理工作变得复杂。

二、加强和完善成人高等教育学籍管理的具体对策

针对以上存在的主要问题,本文结合国家相关政策法规及工作实际,提出四点对策:

1.端正态度,明确责任

成人高等教育是我国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人,有着专业的管理机构、教师队伍和广大的生源,学校应严抓管理,树德育人,从管理者、教师做起,建立一支以捍卫教育、服务学生为宗旨的专业队伍,端正态度、明确职责;同时,应较强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除了文化课,教师应将学习的重要性、尊师守纪等要求传达给学生,动之以情晓之以理,使之消除“考前拼,考后混”的思想,为成人高等教育管理工作奠定基础。

2.制定制度,严抓落实

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学籍管理制度应顺应社会的发展有所创新。因此,制定严格而又符合工作实际的管理制度,是做好学籍管理工作重要保障。学校应从学生入学报到、注册学籍、学习管理、学籍异动到毕业管理各个环节制定出明确的制度要求,并编入学生手册,使得每一位学生、教师和管理人员都能清楚明确学籍管理的具体程式和相关规定,自发布之日起严格执行,这样才有利于学籍管理工作的规范化执行。

3.加大宣传教育,做好咨询辅导

学籍管理中的很多问题,多数是因为学生、教师或管理者对国家、学校的制度要求不了解而造成的,因此,做好有关政策的宣传教育工作,为学生提供一个便捷的咨询辅导平台,如报考指南、专业选择辅导、学籍异动咨询等,这样就会给后期的管理工作减少不必要的烦扰。

4.优化管理手段,基于WEB系统实现资讯化、云服务

计算机已逐渐成为办公的必备工具,“无纸化”的时代已经来临,成人高等教育学籍管理工作也要顺应时代的发展,从烦琐复杂的手工抄写的模式中脱离出来,利用基于WEB的成人高等教育学籍管理系统,将校生资讯管理、学生成绩管理、毕业生资讯管理、教学计划管理、查询统计以及程式码管理等功能分别植入系统,从而将替代传统的手工劳动,优化资源配置,提高工作效率;明确管理许可权、优化管理结构;促进学籍资料的完整性、一致性和安全性;促进教学服务的公正和公平等优势。从而提高工作的准确性、便捷性和高效化,实现真正的“无纸化办公”。具体功能如下:1程式码设定:包括学校、教学点、专业、班级、层次、学习形式等程式码的设定。2在校生资讯管理:包括新生资料汇入、在校生学籍资讯查询、学籍异动等。3教学计划录入:包括本年度各学期各专业的教学计划安排等。4学生成绩录入、查询、修改及学生成绩资讯统计。5毕业生电子资讯管理:包括毕业条件设定、毕业证书编号、学位证书编号、学历资料汇出及列印。6学籍学业表的生成及列印。

三、小结

总之,根据成人高等教育特点,各学校应加强和完善成人高等教育学籍管理办法,为成人高等教育学生管理工作保驾护航,发挥成人高等教育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中的特色作用,为国家社会发展、经济建设培养出更多的合格人才,做到“多出人才、快出人才、出好人才”。

21世纪,终身 教育 思想俨然已经成为一种国际主义教育思潮。近年来,终身教育思想以及终身教育的实践研究受到社会的广泛关注。下面是我为大家整理的浅谈终身教育论文,供大家参考。

论公民终身教育

[摘要]经济全球化为我国终身教育的发展带来新的挑战,为了提高公民的自身素质和创新能力,必须重视公民的终身教育。该文对终身教育的由来与现状、知识经济与终身教育、图书馆与终身教育以及终身教育与公民素质等方面加以论述。

[关键词]终身教育知识经济图书馆公民素质

自1965年联合国科教文组织(UNESCO)采用“终身教育”这一概念以来,世界范围内掀起了推广终身学习的浪潮,成为国际教育的思想体系,把终身教育作为人的一生不断学习的过程,接受再教育。知识经济时代的到来,促使终身教育成为人们一生必然的选择。

1终身教育的由来与现状

早在1965年,UNESCO成人教育局局长保罗・朗格朗在其《终身教育展望》一文中提出“任何年龄阶段的人都能得到学习的机会”,联合国科教文组织即使用这一概念。至此许多国家在制定本国教育方针时都以终身教育为理念,提高国民素质,把终身教育作为重要战略手段之一,成为遍及全球的一种国际教育思想。为了保障全民学习的权力和受教育的机会,世界上多个国家都先后制定了法规。如1972年秘鲁颁布《总教育法》、1974年美国制定《社区学校发展法》、1976年又颁布了《终身学习法》、1990年日本公布《终身学习法》,1994年在意大利召开的首屑世界终身学习会议上,提出建立以终身教育为指导的思想,先后还有英国、德国、韩国等国家。我国也不例外,1993年中共中央及国务院在《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中正式提出“终身教育”的概念,并在《纲要》中指出“成人教育是传统学校教育向终身教育发展的一种新型教育制度”。1995年我国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指出“建立和完善终身教育体系”、“为公民接受终身教育创造条件”。1998年的《面向2l世纪教育振兴行动计划》中提出“到2010年在全国基本建立起终身教育体系”。“十五”计划纲要确定,在今后逐步形成大众化、社会化的终身教育的奋斗目标,表明我国政府已把终身教育纳入新世纪国家发展计划的重要组成部分,把终身教育提高到科技兴国的战略高度。总之,世界上许多国家在进行教育改革和制定政策时都以终身教育这一理念为指导思想。

2知识经济与终身教育

终身教育是知识经济时代对公民全面发展的要求。知识经济时代,科学技术突飞猛进,知识不断更新,我国正处在社会经济变革时期,为了使每位公民不被飞速发展的形势所淘汰,必须树立“活到老,学到老”的思想。正如法国教育家朗格朗在1965年《终身教育展望》文中指出,“教育不能停止在 儿童 时期和青年时期,只要人还活着就应该继续的”,这就意味着一个人的教育不能止于人生的某一时期,而必须不断学习新知识、新技能,终身接受教育,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知识经济是建立在知识和信息的生产、传播和应用上的经济。在知识经济时代,只有拥有高水平、高素质的人才,才能具有竞争的优势。知识成为决定发展的重要因素,为了迎接知识经济的挑战,大力发展教育事业,成为世界上许多国家的重大决策。欧盟委员会于1997年底发表了一份《为了建设一个知识的欧洲》的 报告 ,强调教育是一种“战略性投资”,是各个成员国的“立国之本”,要注重“人才开发”,对公民进行“终身教育”,对职工进行“终身培训”。我国正处在经济全球化和加入世贸组织的新形势下,公民的终身教育面临新的机遇和挑战。知识经济的核心是科技,关键是人才,知识经济时代是人才竞争的时代。在中国与世界各国之间建立交流和合作并参与竞争,对我国而言,培养创新人才至关重要。创新是知识经济的核心,我国政府必须重视知识的创新和人才的开发。在知识经济时代,公民的终身教育应该得到高度重视,其任务十分艰难,任重而道远。

3图书馆与终身教育

21世纪是知识经济时代,同时也是信息网络时代。图书馆是学习的大课堂,人们对知识与信息不断需求,利用图书馆及其丰富多样的馆藏文献资源,为终身教育服务,满足多层次读者的需求,提供学习和更新知识的场所。图书馆的信息资源是实施终身教育的物质基基础是终身教育的基地,是社会教育的重要支柱。

1994年国际科教文组织与国际图书馆协会(IFLA)共同拟定一份“公共图书馆宣言”,在宣言中指出“公共图书馆是各地通向知识之门,为个人和社会群体的终生学习,独立决策和 文化 发展提供了基本条件”。目前,随着计算机技术、通讯技术与 网络技术 的广泛应用,图书馆成为终身教育的中心。为广大读者提供全国乃至世界各地信息资源,满足终身教育对多种科学知识要求,充分发挥图书馆的优势。

终身教育体系包括基基础教育、职业技术教育、普通高等教育和成人教育。任何形式的教育都离不开图书馆,图书馆是一所“没有围墙的大学”,向全社会成员敞开,充分发挥知识传播的作用,它不受年龄、职业等限制,任何人都可以自由出入图书馆,检索新知识,掌握新的信息资源,获取新知识与技能,利用资源优势,建立起知识服务平台,担负起终身教育的职责,把图书馆办成终身教育的学校。

4终身教育与公民素质

当今知识经济时代,社会需要终身教育,提高公民自身文化水平和科学知识水平,提高公民的整体素质成为现代社会发展的根本目标,而终身教育是伴随人的一生的教育。科技的发展与经济的振兴取决于公民的素质,加强素质教育,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传承中华民族悠久历史的民族精神和传统美德,建立平等、互利、协调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社会主义建设进程中的一项战略任务。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思想基础。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包括思想道德建设和教育科学文化建设,是构成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和目标。精神文明是一个国家和民族的灵魂,贯彻“以人为本”,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共同理想,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基本方针,提高社会成员的全面素质,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四有”公民,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需要,终身教育成为公民唯一的选择。

知识经济时代,创新是知识经济的灵魂,社会要发展必须依靠有创新精神的人才。因此,发展教育对经济发展起重要的作用。党的十四大指出“必须把教育摆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努力提高全民思想道德和科学文化水平”,这是实现我国现代化的根本大计。“十五”计划纲要指出:“大力发展职业教育和职业培训,发展成人教育和其他继续教育,逐步形成大众化、社会化的终身教育体系”,“大力发展现代化远程教育,提高教育现代化、信息化水平”。这些纲领性的决策为公民终身教育指明了方向。

构建终身教育完善成人教育

摘要:构建终身教育体系是教育适应社会发展变革的必然,找准成人教育在构建终身教育体系中的位置,以终身的角度来改革和完善成人教育。

关键词:终身教育;成人教育;构建;完善

收稿日期:2006―09―28

作者简介:赵卫军(1959―),男,汉族,河南开封人,河南大学成人教育学院,本科,副教授,主要从事教育管理及教育理论和基础医学研究。

21世纪是一个充满机遇、挑战和竞争,以知识为主导、以科技创新为动力的知识经济时代。知识日益成为社会发展的主要力量和人类进步的直接推动力。江泽民同志曾指出:“综合国力的竞争实际上是科技和民族素质的竞争,归根到底是人才和教育的竞争。”①以人的发展为中心,努力提高人的素质,更广泛地开发人力资源,已成为时代强音。以信息通讯技术为核心的网络技术的崛起,对人类的工作、生活、学习产生了广泛的影响,在全球范围内引发了一场史无前例的科技革命,规模之大、速度之快、影响之深都是前所未有的。一方面,知识总量急剧增加,知识更新加快,进入20世纪90年代,人类的知识正以每七、八年翻一番的速度增长,知识更新将更快。另一方面,学科发展日趋综合又高度分化,交叉学科、边缘学科不断涌现。②随着技术创新的加快,产品寿命周期变短,技术人才的岗位变化和流动频繁,新的产业、新的岗位不断出现,技术应用型人才的规格呈现多样性,社会需要大批掌握多种技术的应用型人才,社会对人的需求标准愈来愈高。人们迫切需要掌握更新、更多的技术知识,来适应变化发展的社会。传统教育那种将人的一生分为职前职后两个阶段,职前在学校学习,职后则一心工作的“前端模式”的传统教育作为一种不完全的阶段性教育,已不能适应社会的发展。一个人根本无法在任何专业学校学习期间充分掌握他今后大半辈子从事工作所需的知识。科学技术的进步使人类更深刻地认识到人与社会的关系,认识到人类自身的发展和责任,人类要想不断发展,可持续发展,就要不断学习,提高自身的素质。在这种时代背景下,产生终身教育思想是教育适应社会发展变革的必然,体现这种思想的教育体系就是终身教育体系。振兴教育,建立终身教育体系,形成学习化社会,提高民族素质和国家知识创新能力,已成为当前世界许多国家教育、科技发展的目标。

一、终身教育在我国的法律地位

1965年,朗格朗在国际成人教育促进委员会第三次会议 总结 报告中阐述了“终身教育”的基本原则,标志着“终身教育”思想的诞生。终身教育思想强调将教育和学习活动贯穿于人的一生,要求在人们需要的时候,以最恰当的方式提供最必要的学习和进修机会,这既适应了社会进程,也满足了人全面发展的要求。因而,终身教育思想一经产生既在教育领域引发了一场广泛而深刻的革命。“活到老,学到老”成为人们生存的现实原则,不断地学习是人的基本生存方式之一,人们只有按照终身教育思想的原则“学会学习”,才能“学会生存”。1993年《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指出:“成人教育是传统学校教育向终身教育发展的一种新型教育制度”。③1995年全国人大通过并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明确提出要“建立和完善终身教育体系”,第一次确立了终身教育在我国的法律地位,1998年教育部在《面向21世纪教育振兴行动计划》中提出,要在2010年基本建立起终身学习体系,并指出:“国家的综合国力和国际竞争能力将越来越取决于教育发展、科学技术和知识创新水平,教育将始终处于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现代信息技术在教育中广泛应用并导致教育系统发生深刻的变化,终身教育将是教育发展与社会进步的共同要求。”终身教育、终身学习已经成为我们国家各级各类教育事业发展的重要依据,并开始成为21世纪初期我国国民生存的基本理念。

二、成人教育是终身教育的基础和主体

终身教育的核心就是教育贯穿于人一生的整个过程。成人教育是以成人为对象的,它广泛的社会性、全民性、终身性、多样性等特点在很大程度上是同终身教育一致的,也是别的类型的教育所无法替代和相比拟的。1976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在非洲的内罗毕召开的第19届总会通过的《关于发展成人教育的劝告书》特别提出,由于科学、技术及经济的急速变化,为了人格的充分完善,教育必须贯穿人的终身。而实行终身教育,首先就要实现成人教育的发展,劝告书为此确信,作为终身教育不可分离的一部分的成人教育,它对经济及文化的发展、社会的进步、世界的和平等,都具有不可估量的贡献。1977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在德国汉堡召开的第五届国际成人教育会议,主题确定为:“成人学习是21世纪的关键。”大会发表的《汉堡宣言》称之:“一个温和的建设性的以成人教育为主体的全民终身教育、全民终身学习的时代,正向我们大踏步走来。”《学会生存》一书在谈到成人教育时指出:“教育的正常顶点是成人教育。”④发展成人教育是实行终身教育的基本条件和教育民族化的重要因素,成人教育在使终身教育远景变为现实方面起了明显的推动作用。成人教育是终身教育思想产生的基础,没有成人教育的发展,就不可能产生终身教育思想。在人的一生中绝大部分属于成人期,因而,成人教育具有对象的广泛性、过程的终身性、内容的丰富性、形式的多样性等特点。成人教育和学习对知识的选择和掌握富有针对性,对能力的培养扎实而有效,对职业乃至生存的帮助最直接、最有力。所以成人教育是终身教育的主体,是形成学习化社会的主要 渠道 。没有发达的、成熟的成人教育,就不可能有终身教育的普遍实践和体系构建。在推进终身教育、构建终身教育体系的过程中,成人教育起着无法替代的作用,是终身教育产生和发展的基本实践基础,最能全面体现终身教育的特征和原则。终身教育是成人教育的延伸和发展,完善和发展终身教育体系,必须大力发展成人教育,从而促进终身教育体系的完善。保罗•朗格朗在《终身教育引论》中谈到:成人教育的发展是首要的,因为成人教育看上去是整个终身教育的“火车头”。成人教育可以使离开学校走上工作岗位的人获得继续学习深造的机会,为知识经济的发展提供充足的人才资源,又可加速高新科技向现实生产力的转化,解决社会、政治、经济、文化建设中的各种实际问题,从而不仅为知识经济发展创造更好的环境和氛围,而且可以提高个人修养,塑造个性。成人教育不受年龄限制,不仅对在职职工可以进行成人教育,而且可以扩大到社会一切人员。成人教育作为终身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不仅为每个人提供了不断学习的机会和条件,而且给予他们以最新的科学技术教育,使他们能够及时了解当今世界科技发展的前沿及其趋势,启发他们在生产劳动和社会生活中不断地提高与创新,可以说成人教育的改革与发展为构建终身教育体系,促进学习化社会奠定了基础,随着终身教育制度的不断完善,将为成人教育的进一步发展创造有利的条件。因此,成人教育推动着终身教育体系的建立。⑤

三、完善成人教育学科体系建设,确立成人教育在终身教育体系中的位置

信息社会和知识经济的到来,对人们的生产、生活、学习及 思维方式 产生深刻影响的同时,也对成人教育提出了新的和更高的要求。成人教育要持续协调发展,必须注重不断从理论、办学及教学模式等方面迅速加以完善。要大力抓好成人教育基础理论研究,从哲学、社会学、经济学、心理学等多角度对成人教育教育论、教学论、学习论进行深入思考。作为学科体系,成人教育要取得学科合法地位,保持和捍卫自己的“独立个性”就成为取得学科合法身份的重要条件。我国的成人教育经过数十年来的蓬勃发展,已取得了可喜的进步,培育了大批社会急需人才,作出了很大贡献。然而,随着市场对人才需求量的增大,市场需要的人才质量与成人教育提供的人才规格发生了显著的矛盾,同时,对成人教育自身在教学、评价等环节不同程度出现的一些问题,现有的成教理论显得应对乏力,不能从理论上进行解释。“十一五”期间应针对上述问题,尤其是学科的定义、基本概念、研究范围、成人教育学科体系建设,以及对已有的体系、理论和观点进行重新思考和评价等方面,加强基础理论研究,力争走出普通教育理论体系的束缚,形成体现成人教育本质特色的新的学科体系。要密切关注和解决实践领域中出现的成人教育如何与网络教育很好结合,促进成人教育网络化等新问题。⑥同时要注意从健全体制、丰富内容和形式、调整结构、改革教学办出特色等方面加以完善和发展。成人教育要在稳定学历教育的基础上,找准成人教育在构建终身教育体系中的位置。把各类学历与非学历的教育纳入终身学习轨道,以终身的角度来改革和完善成人教育。

注释:

①江泽民同志在第三次全国教育工作会议上的讲话〔N〕.人民日报,.

②王永庆.构建可持续发展的成人教育新体系的思考〔J〕.继续教育研究,2001,(5).

③何成秀.试论终身教育及其现实意义〔J〕.成人教育学刊,2001,(8).

④吴遵民.现代国际终身教育论〔M〕.上海:上海教育出版社,1999.

⑤方茁,梅国荣.论成人教育如何在构建我国终身教育体系中发挥作用〔J〕.江西社会科学,2001,(3).

⑥肖力维.总结与开拓―谈世纪之交的成人教育理论研究〔J〕.西北成人教育学报,2001,(2).

论终身教育和继续教育

摘 要: 当人类社会跨入二十一世纪的时候,综合国力竞争日趋激烈,建立终身学习制度成为教育改革和社会发展的必然趋势。大力发展继续教育事业是建立和完善终身教育体系的重要途径。本文就这几方面进行论述,并阐述新时代继续教育发展方向的见解。

关键词: 终身教育 继续教育 发展方向

当人类社会跨入二十一世纪的时候,我国进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的新的发展阶段。科技进步日新月异,综合国力竞争日趋激烈,对人才的数量和质量要求越来越高。正如“十六大”报告中指出:形成全民学习,终身学习的学习型社会,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建设终身学习社会是我国教育改革和社会发展的必然趋势。“终身教育”一词是法国教育学家保罗朗格在1965年提出的。至今,大多数国家已经把终身教育思想作为构建教育体系的重要依据。

一、建立终身教育体系和建设终身学习社会成为世界教育改革和发展的共同趋势,终身教育、终身学习成为各国社会进步和教育发展社会进步的共同要求。

我国是人力资源大国,人力资源受教育的水平大大低于发达国家,因此尤其需要进行终身教育、终身学习。建立终身教育体系和建设终身学习社会已经势在必行。我国教育法指出:“国家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需要,推进教育改革,促进各级各类终身教育协调发展,建立和完善终身教育体系。”我国高等教育已经把继续教育作为终身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成为我国科教兴国和人才建设的重要内容和手段。在当今知识经济时代,随着科学技术日益迅猛发展,产业结构的不断调整和升级,传统的一次性学校教育已经不能满足当今社会迅速发展的需要。社会在不断地发展,知识在不断地更新,这就迫使我们每一个人都应该不断地学习,在日常工作和生活当中通过各种学习方式来充实和更新自己的知识。社会的发展更加需要创新型人才,对于教育大众化和教育终身化的需求也日益扩大。

二、大力发展继续教育是建立和完善终身教育体系的重要途径。

国际继续教育活动,迄今已有100多年历史,最早从美国开始,到上世纪60年代已经发展到欧美国家,我国引进“继续教育工程”这一与国际相沟通的名词是在70年代,是由清华大学张宪宏教授首先引进的。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和社会的不断迅速发展,人们开始越来越多地重视与参与继续教育工程,继续教育工程的对象也在不断地扩大,最初只是工程技术人员参加,到目前已经扩展为所有行业的在职工作人员和离退休人员。

在当今这个信息化的社会,知识已成为一个国家兴衰存亡的关键。人力资源对于信息时代尤其重要。企业之间的竞争发展成为人才的竞争,社会的竞争也成为人才的竞争,社会的发展也就成为人才的发展。各企业和各部门都重视吸引人才和保留,而各部门却往往忽略了人才的可持续发展。

按照传统观念,人的一生分为三个阶段:学习、工作、养老。人在一生中受的教育是一次性的,即就业前的学历教育。因为在过去的历史时期,科学知识与生产技术的发展相对稳定,所以接受一次性教育就可以受用终身。而现在是知识更新迅速、信息量爆炸性增加的信息时代,一个人仅靠正规学校教育获得的知识不能受用终身,也不可能适应科技日新月异发展的需要。这就迫使人们要学会终身学习,接受终身教育。在现代经济社会里,只有人们不断调整和提高自己的知识结构才能适应现代社会发展的需求,要想使自己与社会的发展同步,就必须不断地提高自己的知识水平。因此,现代经济社会就变成了终身学习化的社会,也不再是出了校门从此不用再学习,必须在工作中不断地学习。

随着科学技术的迅猛发展,高新技术的不断应用,各种岗位都具有技术含量,我国人力资源的数量和质量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已经显得捉襟见肘。这就要求我们不断加强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不断发展继续教育,构建一个日益完善的终身教育体系。

三、目前我国继续教育存在的问题。

我国的继续教育由一开始的散、乱、差,到现在的只注重形式,效果不理想,当然重视不够,投入自然也就不足。一些领导只重视工作,轻视培养;重视人才引进,忽视可持续发展的培养。另外,继续教育的管理体制也不够健全,创新性很少,不具有吸引力,缺乏专业的师资队伍和专业的管理人才,不能够按需施教。

四、新时代我国继续教育发展的方向。

在中国高等学校继续教育学会成立大会上,刘志鹏司长在报告中指出:教育内部的结构正在进行调整,继续教育已经从教育的边缘,不受重视的、附属的部分进入了教育的核心层,成了其中最有生命力的最活跃的一部分,成为高等教育的一个基本部分、一个重要的办学形式。当今的中国,继续教育逐渐从教育的边缘进入教育的核心层,成为终身教育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新的时代,中国的继续教育工作面临新的形势和新的任务,面临新的机遇和新的挑战,潜力巨大,发展前景十分广阔。我们必须面对现实,认清形势,抓住时机,总结 经验 ,强化管理,实现由“数量型”向“数量+质量型”的转变,实现世纪性的跨越。

首先,相关政府职能部门要加强对继续教育的重视,使继续教育法规制度不断完善。加大继续教育改革的力度,实现继续教育管理规范、科学和现代化。

其次,不断促进国际间的学术交流与合作,积极参加国外继续教育活动,及时了解国外最新的发展趋势,学习国外的先进经验。

再次,努力建立一整套继续教育的职业准入制度,各行各业继续教育职业化。

最后,努力提高继续教育的质量,注重培养受教育者可持续发展的能力。加强高校与企业的合作,促进企业高层次人才的培养,提高教师的实践能力,促进教育质量的提高。加强教学内容和 方法 的改革,针对成人工作忙、时间紧的特点,重视对学生 学习方法 、学习能力的培养,积极创“建学习型社会”。

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壮大,我国在国际社会的地位日益提高,与国际社会的接触交流越来越多,我们的继续教育也极具挑战性。我们要在党的领导下努力发展好继续教育事业,21世纪的中国应该成为人人皆学之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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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区安全保障机制研究论文

安全,是旅游中的头等大事。如何保障旅游安全,下面是我为大家整理的相关资料,希望大家喜欢!

保障旅游安全性的措施

提升安全意识

旅游安全应成为每位游客的必修课。游客自身提高安全意识十分重要。北京法学会旅游法研究会副秘书长李广说,就旅游者自身而言,需要审慎评估自身的身体情况,参加适合自己的旅游和休闲活动,同时选择合格的、有安全保障条件的旅游经营者和旅游项目,严格按照安全提示和警示参加相关活动。

游客的自我保护意识和保险意识最重要。必要的安全知识有助于减少事故中的伤害,保险意识则可降低事故中的损失,得到相应赔偿。中国旅游改革发展咨询委员会副秘书长、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旅游管理学院院长厉新建表示。

游客对旅游安全问题应该抱有敬畏的心理,安全提示不能不看,安全设施不能跨越,决不能“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旅游安全事故往往发生在抱有“冒险”心理的人中。在旅游旺季和节假日到来前夕,国家旅游局会发布提醒:特别提示广大游客提高安全意识,加强自我防范,安全出行。主要内容包括:行前请关注旅游、外交、卫生、气象等有关部门发布的出行提示,了解目的地天气、卫生、交通和社会治安情况。参加团队旅游的游客,要听从导游或领队人员的安全提示,注意查看旅游安全须知和提示标识标牌。自助游的游客避免前往未开放景区,参加带有危险性的登山、探险、漂流等旅游项目时,要特别加强自我安全防范。自驾车出游的游客,请遵守各项交通法规,避免超速和疲劳驾驶。

加强安全管理

中国旅游改革发展咨询委员会专家委员、中国旅游研究院旅游安全基地主任郑向敏提出,要进行有效的旅游安全事故防范必须加强两方面的工作:一是加强预防预备工作。旅游局和景区都应编制应急预案、落实各项风险防范措施,加强风险监测、隐患排查、设施维护、安全加固、人员培训、制度建设等日常安全管理工作。二是要加强风险信息提升与风险预警工作。旅游局和景区应通过官网、微博、微信、短信提示等措施加强旅游地风险提示;旅游局等主管部门应联合气象、地质、工商、安监等构件全部门、全方位、全时段的风险监测预警体系,实时监控旅游风险,并对风险过高的地点和区域发布风险预警。

旅游安全管理关系到各个部门的协调,李广认为,“旅游涉及的地域广、领域多,一些旅游项目和经营并不隶属于旅游主管部门管理,比如经常见诸报端的漂流项目致人死伤事故,还有旅游交通事故,这些领域的安全监管主体可能是体育、交通、安监等部门作为行业主管,旅游主管部门无权开展安全监管,为确保旅游安全,应该加强这些部门之间的合作。”

在旅游事故发生的处罚上,人们有各种看法。中国未来研究会旅游分会副会长刘思敏认为,单单依靠政府的管理需要较高的管理成本,对于安全事故的责任方进行高额的罚款,对其他的景区可以起到威慑作用。一旦安全事故发生,就有可能让景区面对倒闭,这就形成了旅游市场上的倒逼机制,既不阻碍市场创新,又减少了旅游安全事故。旅游的特殊性在于,旅游以物质消费为载体,以精神消费为诉求,追求的是一种精神享受,然而在发生旅游事故后,医药费、误工费等该赔的赔,但是旅游“扫兴”,精神赔偿该如何追究?目前,精神赔偿很难主张成功,即使成功,额度也很小。因此,追究旅游事故的精神赔偿,也有利于防范旅游事故。

保险成为必备

旅游保险经常被人称为“花小钱、管大用”。“无保险不旅行”,旅游保险为开心安全的旅行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携程旅游近日发布的《2016-2017旅游意外险报告》显示,随着各种意外因素增加,中国游客保险意识不断提升。2016年旅游意外险投保的游客人数创历史新高,大部分游客出游必买保险。特别是出境游,70%以上的游客主动购买意外险。境内外旅游意外险的费用从几十元到数百元不等,约定最高赔付金额可达200万元。

旅游保险主要针对不可控的意外情况,成为游客应对风险的主要手段。游客在出行中购买保险能够在出现人身意外伤害、财产损失等意外情况后,最大程度地降低损失。保险作为一种社会救济方式,除了游客自身购买保险得到赔偿,旅行社、景区等购买保险也可以转移风险。郑向敏介绍,旅游中常用的保险险种主要有:旅行社责任险、旅游人身意外险以及交通工具意外伤害险。

李广表示,无论是旅游经营者还是旅游者,投保都是必不可少的,这不仅是保险意识的问题,更是法律的要求。《旅游法》就提出“国家根据旅游活动的风险程度,对旅行社、住宿、旅游交通以及高风险旅游项目等经营者实施责任保险制度”,要求旅行社强制投保责任险,并且要求旅行社应当提示旅游者购买旅游意外险,这些都是旨在通过多方强化保险意识,构建安全旅游的环境。他认为,应该对极易出险或者容易造成群死群伤的出险环节,加强强制保险产品研发和规范。

保险专家建议,不管是跟团还是自由行,游客最好购买综合型的旅游意外险,一般涵盖了意外伤亡、高风险运动、医疗住院、延误变更、个人钱财损失、个人行李及随身物品损失、全球救援服务等保障。游客还可以选择针对性更强的保险,如海岛、户外运动、高原、自驾、滑雪、邮轮、留学等保险产品。

保障旅游安全的方法

1、在景点旅游过程中,不让陌生人靠近团队。

2、不让陌生人上旅游车,半路上更不要让人上车。

3、入住酒店时,要提醒游客注意财产安。另外,导游要知道走火通道在哪里,遇到火灾时,要及时通知游客逃生。

境外旅游安全知识

境外旅游是现在年轻、时尚达人们的首选,不少人一年里就盼着“十一”长假可以来个长线旅游,借此机会完成出国游的梦。境外游涉及国际局势和当地民俗风情,出游者们应充分了解出行地并做好各种安全防御。

目前部分国际局势动荡的地区尽量不要考虑在出游范围内,如果选择出游,则尽量减少停留时间。以免局势不稳定造成意外事故。以下是出境游(出境游)的几点建议

1、游客在中国驻当地使、领馆进行公民登记,以便出现紧急情况时使、领馆能及时与游客取得联系。

2、了解并尊重出游国当地的风俗习惯,防止因风俗相背问题造成不必要的误会和冲突。

3、遵守当地法律规定,注意交通安全,特别是如英国(英国旅游报价)和香港(香港旅游报价),在车辆行驶规定上是靠左行驶的。

4、在前往旅游目的地之前,应该先查清楚报警电话、急救电话等重要公共信息。如美国(美国旅游报价)的紧急救援电话是911,英国、马来西亚(马来西亚旅游报价)和新加坡(新加坡旅游报价)的报警电话是999,法国(法国旅游报价)是17,瑞士(瑞士旅游报价)是117,澳洲是000,埃及(埃及旅游报价)是22,日韩和泰国(泰国旅游报价)为熟悉的110……这些信息都应该熟记在心,以备不时之需。同时应与国内的亲友保持联系,避免因联系中断令亲友担心。

户外旅行安全知识

金秋十月,即是出游的最佳季节,也是进行户外旅行的适宜节气。户外旅行具有其显著特点,户外旅游者们需要注意因露营、冒险及探奇等行为导致的意外事故。

营地选择

理想的营地应选在干燥、平坦、视线辽阔、上下都有通路、能避风排水且取水方便的地方,切记不要选择如峡谷、悬崖、独立树下及草树丛中等地点作为营地,避免发现山洪、落石、电击及蛇虫等的侵害。当外露营不比居住旅店,随时都可能发生意外,当意外来临时,应采取必要的方式减少意外伤害,如:当露营地点近水,且突发下雨时,应及时换个营地。

物品准备

1、因野外动物和昆虫出没较多,野营前应充分备好防止中暑或蛇虫等侵害的药物急救箱,内置常用药品、酒精、药用棉、绷带等物品,在遇到侵害时应进行紧急救治,如情况严重需要到就近的医疗机构诊治。当然,各种紧急救治的方式是不可或缺知识。

2、户外旅行通常是几个人结伴出游,且出游地点较偏僻,在出游前,所有人必须确保联系方式的顺畅,每个人必备出行线路图及指南针等物品,防止因走失而失去方向。

3、户外旅游者往往会被一些高危项目产生兴趣,当你在决定冒险前,需要确保自己的安全措施物品到位并能安全使用。

4、户外旅行购买不便的情况下,足够的干粮和水是必需的物品。

自驾游安全知识

假期选择自驾车旅行越来越受到人们的青睐。自驾车出行不仅可以避免随团出行受到的行程限制,而且可以改善乘飞机、坐火车旅行的种种不便。当然,自驾游也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自驾安全知识你都知道吗?

1、车辆准备:自驾车出行建议车辆不要过多,1至2辆为好,每辆自驾车应至少有2个能开车的人,行车间隙需要注意休息。避免疲劳驾驶引发事故,

2、车辆加油:行车过程中应随时查看车辆的变化,掌握油量的损耗,始终保持三分之一油箱的油。国内南方部分高速公路休息区里只有餐厅,没有加油站;一些小加油站还常出现没有油的情况,因此,在可加油的路段,应及时补充,保证出行。

3、安全:司机每次连续开车不要超过1小时,而且最高车速要比平时出行的车速慢20-30公里,以确保行车安全。切记不要酒后驾车。

4、常用物品准备:自驾游的行程有大部分时间处在无人的高速或野外,必备的物品包括干粮、饮用水、线路图等。另外,建议在车上自备一把剪刀,比如当车子发生事故而安全带缠住身体时,可使用剪刀来剪断安全带逃生。

跟团旅游

跟团出游选择有品质的旅行社是保障个人安全的第一步。以往的旅游交通事故提醒我们,很多大巴交通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不是司机操作不当,事实上,是因为一些旅游客运公司借私车、乱用驾驶员,一些风景区公路坎坷、地势险要等都是造成道路交通安全事故频发的原因。旅行社为了降低运营成本,租用没有旅游运营资质的车辆,也为旅游交通安全埋下了隐患。因此,游客在跟团游时,一定要选择规范经营的品牌旅行社。

强行超车导致西藏发生30人伤亡的重大旅游安全事故吕安案例背景:2007年7月13日中午,在西藏318国道曲水段桃花村境内发生了一起重大旅游交通事故。一辆西藏博达旅游客运公司的金龙牌37座旅游大巴(内乘游客28人、司机1人、导游1人)在前往日喀则的途中,行驶至拉萨市曲水县境内,因司机强行超车,导致车辆坠入离路面80米的雅鲁藏布江,事故造成包括司机、导游在内的15人死亡,两人失踪,13人受伤。经拉萨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鉴定,此次事故系江苏籍驾驶员范晓东超速行驶、在超车过程中临危采取措施不当所造成的,驾驶员负全部责任。此次事故是自1980年西藏对外开放旅游以来,发生的第一起重大旅游道路交通事故。发生事故的旅游团是一个“拉萨-日喀则2日游”散客拼团,游客分别来自四川、河北、陕西、广东、内蒙古、江苏、河南等地,由西藏青年旅行社、西藏中国旅行社、西藏高原散客接待中心及西藏天友交通国际旅行社等四家旅行社的门市部分别收客,交给西藏赛康旅行社接待,由其负责安排旅游团的2天行程。事故发生后,西藏自治区旅游局迅速启动应急预案,成立了“事故善后处理领导小组”,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妥善处理遇难者家属的接待、重伤员的就地治疗和后期转院、轻伤员治疗后返回原籍、遇难者保险金的赔偿和支付等善后事宜。经过多次协商,涉及事故的旅行社与遇难者家属达成赔付协议,每位遇难者家属获赔25万元。轻伤员在拉萨治疗期间的费用和重伤员转往内地治疗的交通费和医疗费及遇难者赔偿金由西藏人保财险支付。2007年8月20日,伤员全部陆续出院、转院回内地,遇难者家属领取赔偿后全部返回内地,事故善后处理圆满结束。(此案例由西藏自治区旅游局提供)专家点评: 郑向敏, 男, 1954年3月生,福建永春人。博士、教授、博士生导师。 现任华侨大学旅游学院院长、旅游科学研究所所长,旅游管理专业博士点导师组组长,中国旅游安全管理专家。主要从事旅游管理、旅游安全、饭店管理、区域旅游经济等方面的教学与科研工作。主持完成国家级旅游安全保障体系、奥运旅游安全研究项目3项,其他各类课题近50项。在国内外学术刊物发表论文220余篇(约150万字)。旅游交通事故一直是我国旅游安全事故的主要类型,每年都造成较大的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影响较为巨大。大部分旅游交通事故的直接原因通常是司机临场处置不当或危险的驾驶行为,但往往也与其背后隐藏的市场问题和管理问题有直接的关联,西藏重大旅游交通事故即是一例。主要表现在:一是低价团必然导致高风险。发生事故的旅行团是由4家旅行社的12个门市部收散客拼团而成,该团收费为每人180元(含两天用车、一晚房费、三顿餐费、导游费、日喀则扎什伦布寺门票),而实际此旅游线路的最低成本约为每人300元。低团费、零团费、负团费的存在必然导致接待旅行社通过降低服务质量、安排低档次接待设施、雇佣非专业司机、强制游客购物、不购买保险等方式来赚取利润,因而低价团必然导致旅游者个人安全风险的增加。二是市场的爆发性增长带来大量安全隐患。青藏铁路通车引发了全国性的西藏旅游热潮,西藏地区的旅游基础设施和接待人员超负荷运行,内地进藏经营旅游业务的人员迅速增加。据了解,目前拉萨1400余台旅游客车中,60%是内地人员挂靠公司私人经营,70%的旅行社门市部是内地人员挂靠承包,50%国内导游员来自内地,内地的一些非法经营方式和手段在西藏迅速蔓延。涉及此次事故的四家旅行社,都是由非法挂靠承包的门市部收的散客拼团而成,死亡的司机和导游都是去年上半年进藏的内地人,司机没有达到在西藏驾车5年以上才可经营旅游客运的规定,导游也没有办理正式的手续。这种市场爆发性增长、西藏地区旅游基础设施和人员服务条件不足、内地进藏经营旅游业市场监管失控、散客管理混乱无序状况必然带来大量的安全隐患。三是相关部门监管不严,监管责任没有落实。众多旅游交通事故的发生与所在地交管部门的监管不力、措施不实、监管责任没有落实有直接关联。2007年以前,西藏的交管部门对司机超时超速驾驶甚至酒后驾车没有严格的监管,因司机超速行驶、疲劳驾车、弯道不减速等违规行为而导致的旅游交通事故屡屡发生。此次事故发生之前的半年内,西藏地区已发生了4起旅游交通事故,共造成1人死亡、 28人受伤。四是旅游者安全防范意识不强。相对而言,西藏旅游具有较大风险性,对此,业内外都有共识。但是,旅游者普遍存在安全防范意识不强、追求低价产品、忽视旅游保险等问题。此次事故只有旅行社购买责任保险,28个游客无一人购买旅游意外险,使伤亡游客无法得到充分的赔偿,给事故的善后处理带来很大困难。五是部分旅游线路道路艰险、行车条件恶劣。我国西部许多热点旅游线路的旅游交通条件还有待改善,大量风景秀丽的地方往往道路崎岖、悬崖峭壁、行车条件较为艰难。经验不足或疲劳驾驶的司机一旦碰上危险的随机事件,容易引发旅游交通事故。如2004年10月10日在四川省平武县古城镇发生一辆旅游车坠入涪江事故、2006年4月30日在云南迪庆藏族自治州香格里拉县发生一辆旅游车与一辆轿车相撞后翻入路边100多米落差的谷底事故,都是由此造成的。此次事故的损失是十分惨重的、教训也是非常深刻的,需要进行认真总结和反思。为避免此类事故再次发生,建议加强以下几方面的工作:一是加强对旅游产品要素的安全评估。旅行社是组织旅游产品的龙头,要对所采购的食、住、行、游、购、娱六要素产品进行安全评估,并将评估资料备案上报,严禁采购不合格、没有资质、明显存在安全隐患的要素产品。二是加强对旅游者的安全教育。以零团费、负团费的危害为主题对旅游者进行全国性的大规模案例教育,使旅游者认识到零团费、负团费将给自身造成的风险与伤害,扫除零团费、负团费存在的土壤。三是加大旅游保险投保力度。以宣传贯彻《旅行社条例》为契机,进一步推动旅行社责任险的统保工作力度,积极引导游客购买旅游意外保险,增强旅游安全的保险保障能力。四是在旅游旺季进行旅游交通事故的专项治理。在我国,旅游运营车辆管理不规范、司机疲劳驾驶、不规范操作、危险路段等是造成旅游交通事故的主要原因。要排除以上安全隐患,应该向欧洲学习,对旅游车、旅游司机的准入资质进行严格的规范和监管,同时对旅游司机的单次行车时长、特定旅游线路的行车资质等进行限定,并积极鼓励游客对旅游司机和车辆进行安全投诉。五是严厉打击零团费、负团费等恶性经营行为。对零团费、负团费的操作者和所涉及的旅行社,取消其相关的旅游资质,强化旅行社之间的连带监管。六是加强旅游合同管理。对旅游格式合同进行严格监管,要求组团单位将旅游要素,尤其是旅游购物点、购物次数、发生额外行程的违约责任等条款内容明确列入合同,以提醒旅游者谨慎购买旅游产品,慎防陷入低价陷阱。七是建立旅游暗访制度。通过暗访调查旅游企业的经营情况,对违反旅游相关法规和国家安全法规的旅游企业进行严厉的制裁与处罚,发现一家查处一家,规范和调整旅游行业的经营模式。案例背景:2008年10月4日,广东省肇庆市鼎湖区砚洲岛发生一起旅游安全事故。两名随单位组团参加拓展旅游的旅游者在自由活动时,违反旅游合同约定,擅自下西江戏水、游泳,在深水处突然溺水后死亡。2008年国庆节前夕,广东省职工国际旅行社(以下简称旅行社)接受郑州优德伟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广州办事处(以下简称公司)委托,组织该公司101名员工前往肇庆西江边的砚州岛开展为期两天的拓展旅游活动。双方签订的旅游合同特别约定,旅游者不得擅自到西江游泳。开展活动前,旅行社团体部经理与公司负责人勘察了拓展旅游地,该区域有禁止游泳的警示牌。双方在签订旅游合同的基础上,又增加了旅游行程、活动安排、注意事项、有关要求等合同附件。拓展旅游活动按照合同的约定进展顺利。10月4日上午,在游览鼎湖区砚州岛、用完午餐后,公司负责人与随团导游员协商,给予旅游者1小时时间整理行李、稍事休息,下午4时集中乘车返回广州。导游员随即宣布自由活动,在告知集合时间的同时,提醒大家不要下西江玩水、游泳。当日下午约2:30时许,七、八名旅游者擅自到沙滩戏水。约2:40时,三名游客走到水深处突然溺水,大呼“救命”,一名游客获救,两名游客失踪。旅游者向110报案。公安部门接报后,及时赶赴现场,会同海事部门、当地村镇人员搜救。10月6日上午8时许,在当地公安、海事、旅游及所在镇政府、村委会等有关单位努力下,于事发现场下游2公里处找到两名失踪者遗体。经法医鉴定和公司领导现场确认,死者为该公司委托旅行社组织的赴肇庆旅游的团队成员。事故发生后,肇庆市委、市政府和省旅游局高度重视事件的处理。肇庆市旅游局及时启动旅游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主要领导等有关人员,赶赴事发地点,协调相关部门。事发地鼎湖区政府组成了由公安、海事、旅游以及所在镇政府村委会等单位参加的工作小组,研究部署事故的善后处理工作。在当地政府以及旅游、公安、海事等有关部门和组团社、组团单位的共同努力下,经过与死者家属友好协商,由组团单位代表旅行社、砚州村委会与死者家属签订协议,每位死者获得经济补偿10万元、旅行社为旅游团购买的旅游意外保险8万元。死者家属随后返回原籍,事故善后处理结束。(此案例由广东省旅游局提供)专家点评:点评人:韩玉灵,女,武汉生人,教授,硕士生导师。现为北京旅游发展研究基地学术委员会副主任、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科研处处长、旅游法律与产业规制研究中心副主任。主要从事旅游政策与规制、旅游安全、世界遗产保护、旅游资源保护等方面的教学与科研工作。主持并完成省部级、市局级政府和行业协会互动机制、旅游安全保障机制、旅游景区安全研究项目、课题多项;主编国家级教材等著作十余部;发表学术文章50余篇。旅游安全需求是旅游活动的内在要求,决定旅游目的的实现与否。安全保障权是旅游者最基本、最重要的权利。为此,《消费者权益法》明确规定了包括旅游者在内的消费者的安全保障权。一般而言,实践中侵害旅游者安全保障权较为常见的原因主要是以下几个方面:第一、安全意识淡漠。旅游业者、从业人员缺乏应有的素质,或违反操作规程或不遵守操作规程、或不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基本安全知识,安全意识淡漠,或只注重经济效益,从而引发旅游安全事故,造成旅游者人身安全的侵权事故发生。本案旅行社组织的拓展旅游属于依托涉水场所的特种旅游,案发前曾降暴雨,江水泛滥;加之旅游者对水道又不熟悉,虽然设立了严禁下水游泳的警示牌,却没有相应的障碍物阻止游客下水;显然旅行社选择的区域存在安全隐患;自由活动期间,没有安排专人巡视并及时阻止要下水的旅游者。旅游业者缺乏必要的安全意识,是事故发生的不容忽视的原因。第二、盲目销价竞争。组团社以低于成本的价格组织旅游活动,服务质量、接待标准、住宿条件、交通工具大打折扣。低价格必然带来高风险:聘用不具备资质的人员、使用带病上路的交通工具、提供简陋的住宿设施、缺乏安全保证的游览地等等,都为旅游安全事故的发生埋下伏笔。第三、提供的旅游产品尤其特种旅游产品或者旅游环境不符合旅游安全要求。在旅游景区表现在游乐设施老化、质量不达标、缺少安全防护设施或警示标示、自然环境存在潜在隐患等。诸如雷雨天使游客遭雷击、迷路等。在组团旅游活动中,旅行社即是旅游产品的销售者,更是旅游要素的组合者。在设计旅游产品时,如何避免或者减少其安全风险?如何针对可能出现的风险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是应当首先考虑的问题。第四,旅游行程中第三人的侵权行为。主要是指在旅游活动中,不法分子针对旅游者实施的抢劫、强奸、杀人、伤害等侵害行为造成的人身侵权。实践中,这类案件容易发生在开放性的、以自然景观为内容的旅游景区,具有事件发生突然、防范较为困难的特点。第五,旅游者缺乏应有的安全意识和防范知识。如前所述,旅游安全以旅游本质为基础,旅游活动的异地性、空间的移动性又使旅游安全问题始终伴随着旅游活动而存在。实践中,旅游者的旅游安全防范意识不强、旅游安全知识缺乏是较为普遍的现象。价格趋低的心理、追求利益最大化的不良消费动机,导致一些旅游者在选择旅游产品时过多地考虑价格因素,忽略了对提供旅游产品者的资质和能力、旅游产品的安全性、旅游环境的可靠性的正确评估和判断;忽略了对自身行为所进行的必要约束和权利行使的必要限制;忽略了对自身利益采取必要的保护措施以转嫁旅游活动中出现的非人为的风险。此次旅游安全事故的出现,原本是可以避免的。从组团社和组织单位而言,不可谓不重视旅游安全问题,也采取了相应的防范措施,拓展旅游在双方的努力下进展顺利。然而,悲剧在旅游活动即将结束的不经意间发生了,两条鲜活的生命消失了。本案再一次证明:对旅游安全问题任何时候都不能懈怠,旅游安全工作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预防与应急相结合的原则。本案引人思考、发人深省:第一、确保旅游产品的安全性,降低直至消除不安全因素。鉴于人类认识客观世界的局限性,不安全因素的存在是必然的。为此,旅游业者提供的旅游产品和旅游服务应当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暂时没有标准的,应保证符合人身健康和安全;对可能危及旅游者安全的旅游产品或者服务,要实现向旅游者做出真实的说明和明确的警示,并在合同中予以约定;发现提供的旅游商品和服务有严重缺陷的,即使旅游者采取正确使用的方法仍然可能导致损害发生的,要及时告知旅游者,并采取切实可行的防范措施。第二、开展新型的特种旅游活动,坚持安全第一。随着旅游者品味的提高,不断满足旅游者需求、推出新型旅游产品成为提高旅游经营者竞争力的重要手段。本案旅行社开展的拓展旅游,又称为体验式旅游,源于二战时期英国开展的拓展训练,是以团队的形式,让人们在享受自然风光的同时,通过体验利用崇山峻岭、瀚海大川等自然环境设计的富有趣味性、刺激性的项目,达到磨练意志、陶冶情操、完善人格、熔炼团队的身心的双重收获。开展类似的特种旅游活动在风险性及其防范方面的难度更大。这就要求旅游经营者在产品的设计、地点的选择、项目的安排、场所的安全系数、安全保障措施的采取等方面有更加严格的要求。第三,组织单位的团队旅游,在旅游合同中要明确规定旅游过程中的组织指挥责任,并针对项目及活动地点的特殊性制定安全应急预案。旅行社接受单位委托组织旅游活动,是旅游合同的一方当事人,对团队旅游者的人身安全负有合理的保障责任。实践中,因为是单位组团,有关负责人往往会在活动中不顾合同约定临时动议,改变行程或变更活动内容,若随团导游员协调能力欠缺,极易引发导游员与单位带队人间的冲突。为此,签订旅游合同,应当明晰旅游过程中的组织权限和责任划分,避免发生事故后,责任分担困难给旅行社增加管理成本。其次,要针对开展活动环境的特殊性制定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把旅游安全保障工作贯穿于旅游活动始终。本案因公司负责人的意见而改变行程,且公司负责人带头违规与其属下员工下江游泳,与旅游合同对双方责任约定不明确有直接关系。第四,利用公益广告、公益讲堂等形式,对旅游者进行必要的旅游知识的教育,尤其是旅游安全知识的灌输。随着我国经济水平的不断提高和带薪休假制度的不断完善,我国作为旅游目的地会产生越来越多的旅游者。培养成熟的、理智的、文明的旅游者,使其养成良好的旅游消费习惯,旅游者有责任,政府、旅游企业和全社会也有责任。政府有义务为旅游者创造学习旅游知识的条件,企业也应当承担必要的社会责任,为旅游者提供必要的旅游咨询服务、关于旅游项目的详细资料等真实信息,保证旅游者知情权的实现。第五,政府部门应当承担培养旅游者、旅游企业的旅游保险意识,探索建立逐步完善的社会救援体系的新路径,确保旅游者旅游权益实现的责任。购买旅游保险,是有效转嫁旅游风险的手段之一。长期以来,旅游者、旅游经营者旅游保险意识淡漠,旅游保险品种单一,旅游救援体系不完善、资金缺乏保障等等现状,为事故的善后的处理增加了难度。各级旅游部门应当引导、鼓励旅游者、旅游企业购买旅游保险,各级保险监督机构应鼓励保险公司积极拓展市场,开发更多的旅游保险产品。

安全是指不受威胁、没有危险、危害、损失。人类的整体与生存环境资源的和谐相处,互相不伤害,不存在危险、危害的隐患, 是免除了不可接受的损害风险的状态。安全是在人类生产过程中,将系统的运行状态对人类的生命、财产、环境可能产生的损害控制在人类能接受水平以下的状态。近些年来,旅游景区安全事故不断频发,给广大游客带来较为严重的生命财产危险,也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旅游景区的可持续发展。那么是什么原因导致景区安全事故频发?旅游景区管理部门该如何对安全事故进行有效的预防与应对呢?本文将对这两个问题进行探讨。影响景区的安全因素分析1.安全意识薄弱主要是指景区管理者与游客的安全意识薄弱。前者主要表现在管理人员工作疏忽、思想麻痹大意,抱着侥幸心理,在节假日安保人员短缺,临时抽调无任何相关工作经验的人员充数,对安全隐患重视不够而引起的安全事故。后者主要包括游客出游前的准备意识与旅游过程中的安全意识。然而许多游客在出行前为自我保护的准备和自救、求救的安排一无所知,就开展探险旅游等高危险旅游活动;而在旅游活动过程中过于兴奋,高估自身应对能力,不遵照景区规定及相关管理人员的指挥,开展具有挑战性且高危的旅游活动而出现的旅游安全事件。2.交通游线设计与旅游活动组织不合理从许多景区安全事故中可看出,交通游线与旅游活动组织不合理的破坏性非常大。由于旅游线路设计不合理和疏导管理不畅通,容易导致局部旅游节点过于拥挤,游客相互践踏,非常容易出现安全事故。如2004年北京密云事故与活动组织、游览线路设计密切关系,导致惨案发生。3.景区设备设施不足我国许多景区的设备设施较为滞后,主要表现在设备设施不足与维护不及时。具体而言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景区游览设施设备老化、配套不齐全、产品质量不合格;设施设备设计不合理,缺乏设施功能性、实用性考虑;景区游步道、护栏等不安全的设备设施。例如,旅游景区餐饮卫生设施不达标,容易造成游客疾病或食物中毒;景区缺乏卫生医疗设施等;开发探险旅游产品,但相关配套安保设施却未能跟上。4.社会治安问题旅游经济活动开展滋生了景区当地的刑事和社会治安问题,最为典型的是违法犯罪,其给游客带来创伤的严重性和影响的广泛性,成为旅游景区安全中最引人注目的表现之一。旅游景区的违法犯罪可分为三类:一是侵犯公私财产类违法犯罪,这类犯罪数量较多,作案范围广,包括盗窃、欺、抢劫、敲诈勒索等;二是危害游客的人身安全与财产安全类违法犯罪;三是与性犯罪和毒品、赌博、淫秽有关的违法犯罪。5.安全管理机制不健全主要表现在旅游景区管理者与政府主管部门两方面。景区管理者对安全管理的认识不足、安全管理专业人才较少、管理水平较低,导致预警体系、应对方案等管理机制不健全;而政府对景区安全管理不够重视,监管力度较小,尤其是不少私营景区,权责不明晰。6.突发自然灾害日益加剧的全球气候变化直接引发了冰雪、洪水、泥石流、滑坡、地震、海啸等自然灾害,这些自然灾害对景区安全管理带来严重的威胁,而当前许多景区对这些自然灾害的应对能力非常薄弱。近年来的印尼海啸、汶川地震等无不对当地旅游景区带来了灾难性的毁灭。景区安全管理策略探讨1.增强旅游安全意识首先,提高旅游景区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尤其是领导干部与管理者,让其充分认识到旅游安全对于旅游业的重要性;其次,通过旅行社、景区网站、景区工作人员等方面的积极宣传来提高游客的安全防范意识。第三,鼓励游客在出行前应有充分的自我保护的准备和自救、求救的安排,即游客的体质和适应力是否适合旅游景区的各种旅游活动,增强游客的景区旅游安全意识。2.建立健全景区安全管理机制一方面,景区安全管理应以政府为核心,严格落实领导责任制,坚持安全发展理念,落实安全主体责任。政府应从政策法规上制定景区的安全管理机制,从法律上规定其责任与义务,邀请专家评估旅游景区安全,预测可能发生的安全问题,采取相应的措施,使损失降到最低。另一方面,景区管理部门与旅游从业人员应建立景区安全保障机制,要将景区安全责任到人,积极组织景区管理人员参与相关的培训,加强景区安全保障能力建设。3.加强政府部门协作旅游安全管理部门涉及多个政府职能机构,如旅游、工商、交通、林业、环保、安监、水利等诸多部门。景区管理者要主动与这些相关部门加强联系,签订景区安全事故救援协议。当景区安全事件发生时,各部门可以及时提供救助,将景区的损失降低到最小。4.强化旅游安全保护设施建设与管理首先,科学设计与合理组织景区游线,并在景区游线地图上明确标明哪些地段可能存在哪些具体的安全隐患,让游客提早针对性做好防范措施,例如在雨雪天气中某些山地景区的部分游线无法正常运营,就应提早告知游客,并适当向游客退费。其次,加强旅游景区安全保护设施的建设与维护,景区内放置的警示牌上应加注英文、日文、韩文等多种语言进行安全提示以提醒自助游的外国游客,并加注景区紧急电话。第三,严格监控景区游客数量,当景区旅游接待设施已经到达阈值,就必须停止接待游客,并根据情况及时启动安全事故初步预案。5.加强景区安全管理预警系统建设景区安全预警系统建设具有如下几个主要手段:第一,利用多种媒介方式及时发布景区安全信息,例如在景区网站、景区内部重要服务节点发布安全提示、出行准备、避免方式与自救方法,及时向旅行团队的负责人电话或短信告知安全提示。第二,在景区网站、景区门票、景区宣传单上进行危险标注,做出行为规范提醒。第三,通过景区吉祥物的形式在现场发放安全文本材料,建立安全档案,要求人员对安全问题高度重视、突出重点。第四,在景区安全隐患处设立警告牌,并随时检查警告牌的情况,做到及时醒目地提醒游客。6.建立景区安全应急救援体系第一,对景区内高风险区域可能发生的安全事故,要科学制定科学合理的事故应急预案及疏散避难对策。第二,在这些区域应提供简单有效的救生防护设施,并定期组织旅游管理安保人员进行救援演习,熟悉救援程序,掌握相关技术规范及技能要领,以便在事故发生时能为游客提供及时有效的救助。第三,定期举行必要的景区安全知识与救援技能培训,要增强旅游者和旅游从业人员双方面的安全意识,增强游客自救和景区救援能力。7.营造良好的旅游环境第一,旅游景区要严格遵守景区规划,合理设置景区容量,建立生态环境和旅游资源保护制度,防止忽视资源保护的管理方式,从景区收入中拿出固定比例用于旅游资源与生态环境的保护工作。第二,与工商局等政府部门合作,加强景区内外运营旅游企业的规范化统一管理,营造景区良好的经营与消费环境。第三,制定治安巡防措施,安排保安对景区内的治安做出规范管理,尤其是对夜间的景区要做好巡逻工作,避免出现重大盗窃、纵火、杀人、投毒、爆炸、骚乱以及蒙游客、强拉强卖等违法行为的发生,维护旅游景区的治安秩序。

住房保障问题研究论文

全面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加快解决城镇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问题,促进实现“住有所居”的目标,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决策。为贯彻落实国家关于保障性住房开发建设的有关部署,推动中央企业积极参与保障性住房开发建设,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推荐阅读温州信泰集团董事长胡福林欠款潜逃民间借贷潮侵袭内陆波音空客联手阻击中国商飞IMF称资金或流出新兴市场上海江森铅污染案真相王传福铁血纠偏 或再裁7000人图揭普通蟹如何变身阳澄湖大闸蟹何志成:剖析中国与欧洲利害关系一、深刻认识保障性住房开发建设的重要意义加快建设保障性住房是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必然要求,是调整住房供应结构、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重要途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明确提出,“十二五”时期要“建设城镇保障性住房和棚户区改造住房3600万套”。中央企业要深刻认识国家推进保障性住房开发建设的重要意义,把积极参与保障性住房开发建设作为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重要途径,进一步加大对保障性住房开发建设的投入力度,发挥中央企业的骨干和带头作用。二、通过多种方式积极参与保障性住房开发建设按照国务院的有关部署,地方政府是落实和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的主体。有关中央企业要及时收集掌握地方政府在保障性住房方面的规划、进度安排、项目资料和政策支持等信息,加强与地方政府有关部门的沟通,争取地方政府的支持,在地方政府的领导下,按照市场化运作方式,通过多种途径参与保障性住房开发建设。勘察设计企业要充分发挥在人员、资质、经验等方面的优势,主动承接保障性住房的规划和设计。房地产开发企业要抓住各地在保障性住房土地供应、投资补助、财政贴息、融资、税费等方面出台优惠政策的机会,将保障性住房与商业性房地产开发有机结合起来。工程建设企业要利用企业在规模、质量、成本和信誉等方面的优势,积极承担保障性住房项目的建设任务。建材企业要努力保障各地对保障性住房建设所需建材的供应,提供质优价廉的材料,推广使用新型节能建材。矿区企业要利用有关优惠政策,争取将本企业棚户区改造工作纳入到当地保障性住房建设计划。三、切实保证保障性住房的质量在保障性住房开发建设中,要始终树立“质量第一”的意识,强化对开发建设各个环节的过程管理,控制工程造价,保证工期,切实防止质量安全事故的发生。在设计方面,要根据保障性住房的特点,合理优化设计方案,努力做到功能齐全、布局合理、节能环保、经济适用。在项目建设中,要严格按照相关设计文件和技术标准进行施工,使用合格建筑材料,健全质量保证体系。有关中央企业要加强组织领导,结合本企业实际研究制订参与保障性住房开发建设的实施方案。在开发建设过程中,要注意总结经验、研究问题,并及时将有关情况向国资委报告。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厅二一一年四月二日

随着经济的发展,人民生活水平日益提高,也就开始有能力去尝试买房了,所以房产商才有利可图。社会共同的进步的好处由他们独享,有谁不会咬牙切齿呢?其实100年前就有一个伟人物提出了解决这个问题的理论,叫做:平均地权!这个人就是孙中山,他的“平均地权”意思就是“涨价归公”。比如说:你50万购买了地皮,建起了房子,可以卖100万,但是过两年后,房价涨了,涨到了300万,那么这部分由于地价涨起来的100万是要上交国库的,因为在200万涨到300万的这个过程中,这100万跟开发商没有丝毫关系,他们什么都没做,不劳而获。那这100万是怎么创造出来的呢,很显然,是老百姓创造出来的,它来自整个社会的共同进步,所以这100万要还给社会。当然,这个理论比较极端,在现今是不可能实现的。如今,在中国独特的二元经济下,房产业的利润占国家GDP相当大的比重,这太可怕了,一个国家很大一部分的经济来源竟然是让人赖以生存的房子,经济结构过于简单,让人对现行经济状况毫无安全感。中国楼市一直很好,所以现在有钱人都不务正业了,都来炒楼,因为干这个最轻松了,不需要人力、物力、技术以及市场开发等等,只需要资本,你现在投资100万一套的房子,按现在的行情,炒到200万出手,净赚100万,多好啊!典型的例子:很多非地产本行的央企都来搞房产,不过前段时间,不知道是国家宏观调控了还是为保企业形象(我也没想明白),在铺天盖地的舆论谴责中,78家央企退出房产业。再一个,搞制造业的海尔,也拿150亿出来炒楼,唱歌的梁咏琪也不专心唱歌,也来炒楼…上次看到“梁咏琪内地炒楼赚千万成富婆”的娱乐新闻,我一下子就从心里逼鄙视她了,妈妈的,如果有钱的都像你们这样,那中国的房价永远降不下去,一群不务正业的混蛋。另外,制造业都把资金挪出来炒楼,这样就妨碍它自身的发展,由于炒楼赚钱轻松且快,各行各业都来投资,于是乎,自身发展纷纷疲软,随之而来的就是造成大量失业,经济结构简单化,经济发展不稳定系数增大,如此恶性循环......话说回来,房价之所以那么高还有那么多人抢着买,一是房子需求过大,人口多,没办法,二是国人根深蒂固的陈旧思想:一定要有房子!现在的女孩嫁人,不看你人好不好,不看你帅不帅,不看你爱不爱她,先看你有没有房,其实在中国你不可能真正拥有自己的房子,中国土地使用权才70年,而且一般情况下30年房子就面临拆迁、重造等问题,如果不是这种,有自己的房子才算个家的思想,如果不是亚洲人特殊的“面子”文化,对于没有足够能力买房的人来说,租房实际上是最划算的选择,你贷款买房,从首付到完完全全买下它所用的钱不知道可以租多少年房子,而且租房相对自由,住地不爽就换地方,还可以随着工作而变动。去年热播的《蜗居》,让人们着实捏了一把汗,房价的问题已经让我们80后这代人喘不过气来。不过,我相信,房价终会有降下来的一天,不过到时候现在买不起房子的人还是不一定买得起房子。房屋作为一种商品,完全脱离了它固有的商品属性,彻底沦为炒房者牟取暴利的工具,这是一种泡沫,泡沫终会有破灭的一天。假设房地产价格会无限上涨,那么地产商在买地时有很大的成本,修房时也有很大的融资成本,当房产的成交量逐渐变小,房地产商在这个过程中住房销售、回笼资金的速度会逐渐萎缩。当资金链萎缩到不能够去负担它的融资成本时,资金链就会断掉。这时,房地产商就会加速卖房来套现,这就是房地产业的拐点。现在,我们非常感兴趣的是房价到多高时会导致成交量萎缩到一定程度,让房地产开发商不足以偿付自己贷款融资的成本。算出了这个点,我们大概就会知道房价还会涨多少年。所以说,中国房地产现在面临这种剧烈的大幅度上涨,迟早有一天会受到常识的纠正。这不是会不会发生,而是什么时候发生的问题。但是,我有点担心的是,房产泡沫破裂的那天,会不会意味着中国经济的崩溃呢?会不会像日式崩盘并造成长达20多年的经济低迷,或者美国式的房贷危机而引起再一次的金融危机,再或者迪拜式的房产泡沫破灭,造成产能过剩,国家负债累累?如果真的那样,我们依旧买不起房子,因为房价是很低,但是全国经济瘫痪,我们没法赚钱,还是跟现在一样,望楼兴叹,中国未来的经济问题到底什么时候彻底爆发,如何爆发,后果如何,不得而知,我不是宋鸿兵,我不会预测。

哈哈!正在写呢!老师给了些题目,给你参考下了!房地产论文选题方向1、房地产市场研究以**市为例,分析房地产市场现状与发展趋势,选取住宅市场、二手房市场或商用零售物业市场其中之一作为研究对象,研究市场供求状况、价格走势,分析市场未来发展趋势(重点在未来市场发展趋势研究)或规范市场发展的对策(重点在市场现状分析,提出建议、对策)可拟题目:A**市房地产市场现状与发展趋势分析B**市住宅市场发展潜力研究C**市商业地产发展现状、问题与前景D规范**市二手房市场发展的对策研究E规避二手房市场交易风险的对策建议。。。2、土地市场研究分析土地市场与房地产市场的互动关系(地价与房价的关系),土地出让制度(包括土地储备制度的建立)、土地管理政策(如对闲置土地的处理新规定)和土地税收政策(征收土地增值税)对于房地产市场的影响和意义可拟题目:A地价与房价互动关系研究B土地一级开发模式的比较研究-以南宁市为例C土地增值税清算后的我国房地产市场走势3、物业管理领域分析物权法颁布后对物业管理领域的影响,或者对物业管理企业管理作风的影响、物业管理企业如何提高自身的管理水平和竞争力可拟题目:A当前物业管理纠纷的焦点问题研究(物业公共产权问题、业主委员会的权利问题等)B提高物业服务企业竞争力的对策研究。。。4、小产权房的问题集体土地上建设商品房已是一种趋势,各大城市房价高涨,工薪阶层纷纷选择购买不受法律保障的小产权房,引发了很多问题,所涉及到的深层次问题是:集体土地所有权究竟能否享有真正意义上的产权?还涉及政府如何解决中低收入者住房难的问题这是一个涉及多个领域的热点问题,可以从多个角度探讨可拟题目:A建立城乡统一的土地市场的可能性、障碍及对策研究B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的现状、问题与对策C小产权房的土地产权问题研究D开放集体建设用地市场、拓宽土地一级市场的对策研究E利用集体建设用地缓解住房保障压力的可行性、障碍与对策研究。。。。5、住房保障方面的题目:A构建以经济适用房为主体的住房保障体系的现实障碍与对策研究B完善我国住房保障制度的对策建议C解决中低收入者住房困难的渠道和对策研究。。。6、房地产开发领域A、 房地产开发企业融资前景分析B、 宏观调控下房地产开发企业发展战略探讨论文选题要注意的三个问题(以房地产市场研究为例)首先,确定研究方向,选择一个具体的市场来研究,不要笼统的以“房地产市场”作为研究对象;其次,确定研究的范围。商品住宅市场是研究的最大热点,要注意联系当前的住房保障政策来分析,也不能忽视住房市场的层次性,商品房、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分别面向不同收入阶层,要明确所分析的是哪个层次的住房市场。再次,确定研究的立场。如果以分析市场趋势为主,就需要站在房地产市场咨询者的角度,那就写成研究报告一类的文章,这需要大量的数据资料;也可以研究市场存在的问题,包括国家政策的影响、市场监管秩序、交易风险防范等,站在为政府建言的立场来分析和解决问题;本来我想写估价的,结果老师不是估价方面的!估计你可以写几种估价方法的改进和应用呀!哎,论文啊!烦得很!

论文提纲怎么列

一篇论文,大纲层面上的主干部分包括绪论、正文与结论三个部分,绪论与结论这两个部分一般应比较简略。不清楚的同学可以看一下提纲的范文。

第一章 引言

第一节 研究背景及意义

一、研究背景

二、研究意义

第二节 国内外研究现状

一、国外研究现状

二、国内研究现状

三、国内外研究评述

第三节 研究思路与方法

一、研究思路

二、研究方法

第四节 可能的创新

一、可能的创新

二、存在的不足

第二章 中国住房供求现状分析

第一节 中国住房需求总量分析

一、住房需求的界定

二、住房需求总量测算方法

三、城镇人口测算

四、城镇住房需求

第二节 中国住房供给总量及供求均衡分析

一、中国住房供给总量

二、中国住房供求均衡分析

第三章 中国保障房供给数量优化

第一节 当前我国保障房合理供给量的测算

一、当前我国保障房对象的界定

二、当前我国保障房合理供给量的测算

第二节 中国保障房供给数量优化

一、商品房与保障房的需求特征

二、基于住房可支付性视角的商品房与保障房需求群体划分

第四章 中国保障房来源结构与配置模式优化

第一节 中国保障房来源结构优化

一、部分商品房转化为保障房的必要性

二、商品房转化为保障房的可行途径

第二节 中国保障房配置模式优化

一、当前保障房配置模式及存在的问题

二、保障房配置模式优化

第五章中国保障房体系优化中的融资风险控制

第一节 中国保障房融资风险与传导机制

一、中国保障房融资模式

二、中国保障房融资风险

三、保障房融资风险传导机制

第二节 不同保障模式下中国保障房融资风险比较

一、租售并举模式下保障房资金需求

二、纯租金补贴模式下住房保障资金需求

三、基于财政负担与可清偿能力的保障房融资风险

第三节 中国保障房融资风险控制

二、保障房资金使用:高效率

第六章 结论与展望

第一节 研究结论

第二节 研究展望

本文结论

本文从保障房体系优化的一般分析入手,在对我国保障房合理供给量、来源结构与配置模式进行系统分析的基础上,动态研究我国保障房体系优化与风险控制问题,得出三点结论,同时提出未来中国保障房的发展以及理论研究方向。

编写毕业论文提纲的方法:

1.先拟标题; 2.写出总论点;3.考虑全篇总的安排:从几个方面,以什么顺序来论述总论点,这是论文结构的骨架; 4.大的项目安排妥当之后,再逐个考虑每个项目的下位论点,直到段一级,写出段的论点句(即段旨);5.依次考虑各个段的安排,把准备使用的材料按顺序编码,以便写作时使用; 6.全面检查,作必要的增删。 在编写毕业论文提纲时还要注意:

第一,编写毕业论文提纲有两种方法:一是标题式写法。即用简要的文字写成标题,把这部分的.内容概括出来。这种写法简明扼要,一目了然,但只有作者自己明白。毕业论文提纲一般不能采用这种方法编写.二是句子式写法。即以一个能表达完整意思的句子形式把该部分内容概括出来。这种写法具体而明确,别人看了也能明了,但费时费力。毕业论文的提纲编写要交与指导教师阅读,所以,要求采用这种编写方法。

第二,提纲写好后,还有一项很重要的工作不可疏忽,这就是提纲的推敲和修改,这种推敲和修改要把握如下几点。一是推敲题目是否恰当,是否合适;二是推敲提纲的结构。先围绕所要阐述的中心论点或者说明的主要议题,检查划分的部分、层次和段落是否可以充分说明问题,是否合乎道理;各层次、段落之间的联系是否紧密,过渡是否自然。然后再进行客观总体布局的检查,再对每一层次中的论述秩序进行“微调”。

第三,毕业论文写作一般要求提纲拟到以下层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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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论点 { { { 1.(称段旨) (一)(称下位论点) 2. 一、(称上位论点) ...... (二) ...... 二、 ...... --------------------------------------------------------------------------------

(四)毕业论文的基本结构由序论、本论、结论三大部分组成。序论、结论这两部分在提纲中部应比较简略。本论则是全文的重点,是应集中笔墨写深写透的部分,因此在提纲上也要列得较为详细。本论部分至少要有两层标准,层层深入,层层推理,以便体现总论点和分论点的有机结合,把论点讲深讲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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