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本原因:商鞅自己变法的出发点在强化君权 没有限制 犯错死迟早的事 死在自己确立的法制之下 做法自弊
触犯贵族 官僚的利益 被车裂 是历史的必然
商鞅,大多数的说法是作茧自缚。死在自己定的法律上。商鞅的改制是适合秦国的发展,可是,严重损害秦国贵族的利益,所以,秦孝公死后,贵族联合皇帝设计了商鞅的‘谋反’,逼迫商鞅举兵。商鞅的死,死在自己的1,没有基础,2.后期没有皇帝的支持,3.贵族的势力并没有随着改制而减少大部分的势力,4.当时的社会转型还没成熟。
商鞅,原姓公孙,因在秦变法有功,受封于商,后称商鞅,是先秦法家的主要代表人物之一。
魏国是战国时期进行变法改革最早并取得成功的国家,也是法家思想和法家人物的故乡,良好的学术气氛,加上商鞅“少好刑名之学”,使得他在青年时代便成为一位超群的法家人物。
公元前359年,31岁的商鞅求见秦孝公,“以强国之术说君”,孝公大悦,与较“语数日不厌”。
在得到孝公的赏识之后,商鞅被委以左庶长,主持变法。
他的变法涉及政治、经济、思想等各个领域。
在变法实践中,发展了先秦法家的理论,提出了明确的实行“法治”的基本要求。
商鞅变法使秦国日益强大,为秦之统一六国奠定了坚定的政治、经济和军事基础。
一 主要内容
1 “明君治国,不可须臾忘于法”
商鞅认为,法律制度的建立,是关系到社会治乱、国家兴亡、政治得失的大事,只有建立法制才能立君,立天下。
而立法的目的不是别的,所谓“善治者塞民以法”,就是为了治民。
为了使法令成为判断功过、行使赏罚的标准和全体臣民都必须遵守的行为规范,商鞅主张:“为法,必使之明白易知”,即力求做到家喻户晓。
《战国策•秦策一》记:“妇人婴儿皆言商君之法。
”他要求“置主法之吏,以为天下师,令万民无陷于险危”。
规定主法令之吏在吏民向他询问法律时不予正确回答,吏民以后犯罪,则“以吏民之所问法令之罪,各罪主法令之吏”。
商鞅要求明法的目的有二:首先“法制明 *** 畏刑”,从而起到“万民皆知所避就”的作用。
其次,使官吏不敢为非作歹,保证法律的实行。
2 必须统一刑罚
尽快发展地主经济,需要政治上的保证,即剥夺旧贵族的特权,重新分配权利,建立起一个新的法律秩序。
为此商鞅提出了“刑无等级”的思想,要求做到“壹刑”,即统一刑罚。
他主张刑要上大夫,太子犯法也要法办。
商鞅特别提出“有功于前,有败于后,不为损刑;有善于前,有恶于后,不为亏法。
忠臣孝子有过,必以其罪断”。
就是说,以前立过功,后来犯罪,不能减轻刑罚;以前做过好事,后来有过错,不能因此破坏法律,要求维护法的权威性和统一性,体现出了极为鲜明的“法治”精神。
商鞅变法讲究一个“信”字。
做到“信赏必罚”,即按照法令的规定,该赏的一定赏,该罚的一定罚。
他认为“民信其赏,则事功成;信其罚,则奸无端。
”当时,这一做法打击了旧贵族的势力,大大加强了君权。
3 “禁奸止过,莫若重刑”
商鞅同以前的法家不同的地方,在于强调运用赏刑时要实行“重刑”,“禁奸止过,莫若重刑”。
重刑的内容包括:(1)重罚轻赏,处罚要重,赏要轻;多罚少赏,要“刑多而赏少”,甚至少于到“刑九赏一”;先刑后赏。
他的理由是:重罚轻赏,在上位的人就会爱民,不会轻易地用罚,“上爱民 *** 死上”,“上不爱民 *** 不死上”。
(2)要求轻罪重判。
理由是:如果就事论事,则轻罪得不到禁止,而重罪是由轻罪来的,于是重罪也得不到禁止。
反过来,如果轻罪也重判,那么犯重罪处罚更重,轻的不敢犯,重的也不敢犯了。
这样就达到了“以刑去刑”的目的。
(3)对官吏犯罪处罚很重。
4 “君尊则令行”
商鞅强调法治必须以国家政权为后盾。
他认为:要使法令贯彻执行,必须尊君,“君尊则令行,而要“君尊令行”,就必须由君主掌握权力并集权于一身。
法固然重要,但国家政权是法律的保证。
因此,只有“秉权而立”,才能“垂法而治”。
从法与权的关系上,论证了实行君主集权制的必要性。
二 内在启示
商鞅变法获得了成功,使秦国迅速壮大起来,商鞅被车裂,但“其法未败”,他的“法治”思想适应了当时形势的需要。
他的关于实行“法治”的主要内容和基本要求,对我们今天的变革立法也同样具有借鉴意义。
首先,商鞅的好利恶害的人性论思想,为统治和管理找到了捷径。
治国先治吏,治吏要先知人性,商鞅作为一位高明的政治家,深谙此理。
商鞅认为,民众的好利之心是天生的,“人君而有好恶”,他继承了荀子“性恶论”的观点,认为人生来具有好恶之性,他认为只要施与适当的教育,就可以让人弃恶从善,这是商鞅法制教育思想的理论基础。
商鞅的这一思想告诉了我们,人类社会存在与发展的原始动力,就是对利锲而不舍的追求。
“民生则计利,死则虑名。
”即使那些隐居深山的隐士,“衣不暖肤,食不满肠,苦其志意,劳其四肢,伤其五脏”,实际上他们恰恰是在以一种更为隐蔽的方式博取名利。
“民之欲富贵也,共阖棺而后止”,即人们追求名利的欲望,只有生命结束才会停止。
商鞅揭示了人趋利避害的自然属性有其现实合理性。
正因为“人情好爵禄而恶刑罚”,政治家的责任不是要改造人的本性,人的本性也不可能改造,而是顺应人的本性,发挥利益杠杆来利用和引导人的本性,使人们追逐名利的活动汇成一股合力,为君主所用。
其次,商鞅提出的一整套以法治法治吏的思想,使得我们认识到吏治的重要性,以及监察制度的缺陷。
各级官吏处在国家权力机构中的特殊位置,是君主和民众之间沟通的桥梁、中介,上传下达,一方面负责把国家的政策法令向下贯彻实施,另一方面把老百姓的意见反馈给君主。
他们既是国家各项政策法令的执行者,也是民众的管理者。
各级官吏没有尽职尽责,国家的政策就得不到传达、贯彻,君主也不知道民众的反映。
正因为各级官吏的特殊位置,使他们有机会利用职权,破坏国家政策法令的实施,里通外国,以权谋私,侵占国家财产,对老百姓巧取豪夺,导致吏治腐败,甚至国家政治的腐败,其社会危害性远远大于普通老百姓。
而商鞅变法使得各级官吏的所作所为时时被人们关注,对普通老百姓有导向作用。
同时,商鞅也认识到监察制度存在着很大的漏洞。
设立专门负责监察官吏的专职官员,让他们来对官吏的行为工作进行监察,这本来是预防官吏的一个有效措施,但事实上,如果监察官为了利益,与被监察对象勾结起来,相互包庇,官官相护,共同犯罪,监察官的监察职责就落空了,只好在监察官之上再设立监察官,总有人脱离监察体系之外。
权力一旦缺乏监控,必然滋生腐败。
再次,商鞅奉行刑无等级的原则。
商鞅认为,法是国家权力的象征,“法令者民之命也,为治之本也”,一切人都应该遵守。
他认识到“法之不行,自上犯之”,而且官吏犯罪的危害性远远大于一般老百姓犯罪,故各级官吏都不应该徇私枉法,应该立法为公,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另外,商鞅奉行“乱世用重典”,实行重刑主义的原则。
他认为对轻罪施以重罚,本来犯罪程度轻,社会危害小,但加大了违法的成本,犯罪者付出的代价却十分大,使人人心存畏惧,使人人自律,不敢以身试法,更不敢去犯重罪了,自然就达到了“以刑去刑,刑去事成”的目的。
商鞅深知官吏的本性也是好利恶害、趋乐避苦的,所以重刑不仅只针对老百姓,对官吏一视同仁。
并且为了让人们都知法守法,还实行严酷的连坐制,一人犯法,邻居和家族都要受牵连,用国家的强制力量保障法律的落实。
最后,商鞅的治法有一套体系,这套体系的落实和奏效,让我们明白建立合理完备的法律制度的重要性,它使得法律本身不因时间、地点、人物的改变而改变,在法律所及的范围内具有权威性、统一性。
商鞅强调法律必须“明白易知”,重视设置专门的职位来负责解释和宣传法令,寻求通晓法令条文的人,来担任主管法令的法官。
“天子置三法官,殿中置一法官,御史置一法官及吏,丞相置一法官。
诸侯郡县皆各为置一法官及吏,皆此秦一法官。
”法令都有一个副本放在天子的殿中,在殿中给法令建一个“禁室”,写个封条把它封起来。
每年一次,依照“禁室”所藏法令的条文,把法令颁给官吏。
诸侯和郡县的法官和法吏,一接到朝廷送来的法令,马上就要认真学习,然后负责向各级官吏和老百姓解释和宣传。
这样从中央到地方,有一套专门的机构和人员负责法律的普及工作,让普法工作成为国家一项长期的政策。
三 借鉴意义
商鞅的普法思想中有不少极端的做法,我们应该摒弃。
其中也有不少精华,作为中华民族宝贵的文化遗产,对于我们今天建设法治国家依然是有启发意义的。
我国也进行过几次大规模的普法运动,取得了一些显著成绩,法制观念有所提高,但在司法实践中,还有一些领导干部法律意识淡薄,知法犯法、漠视法律的权威。
在执法过程还存在有法不依、以权代法、徇私枉法、打法律白条等现象存在,严重亵渎了法律的尊严,降低了党和 *** 的公信力,损害老百姓的利益,严重损害了党群关系。
首先,要把普法工作作为一种制度确定下来,使之具有长期性、稳定性,树立法律的权威,让“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观念真正深入人心。
现实生活那些违法犯罪现象屡禁不止,甚至出现对社会和人民危害极大的犯罪。
尤其是一些党的高级干部,玩忽职守、知法犯法,背后原因之一就是违法成本不高,官官相护,处罚力度不够,或者得不到应有的惩罚,致使有些领导干部漠视法律,铤而走险。
因此根据商鞅“不可须臾忘于法”的治法理念,在我国法治建设过程中,要充分利用人们趋利避害的本性,厚赏重罚,加大违法犯罪的成本,做到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任何人只要触犯法律,都应该为自己的违法犯罪付出代价。
这样,有法可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目标才能真正实现。
其次,领导干部要学习法律,具备基本的法律素养。
在秦国,法律的宣传和教育做到了家喻户晓,不仅老百姓知道法律,法官和各级官吏更是通晓法律。
因此,党的领导干部首先要知法、守法、执法,还应该把本地的普法教育作为 *** 工作内容之一。
尽管我国进行过几次大规模的普法宣传活动,但往往流于形式。
要把普法工作作为党和国家的一项长期的基本政策,普法教育制度化,力求做到家喻户晓,妇孺皆知。
这便要求领导干部一方面自身要自觉认真学习法律,维护法律的威严;另一方面,明确普法工作的责任和义务,把该地区的普法工作的实际效果,作为干部绩效考核的一项客观标准。
如果领导干部违法犯罪或者渎职,应该为自己的行为付出沉重的代价,应该受到相应的法律制裁。
最后,大力培养公民的法律意识,并且普法教育要从幼儿抓起。
在我国,要充分利用好学校这个普法的主战场,一方面,在学生的教科书中,要有法制教育的内容,增强学生的法律常识;另一方面,利用大众传播媒体,如开设青少年法制教育频道,提高学生的法律意识。
有条件的地区,可以组织学生课外活动,如参观监狱、模拟法庭等,让学生参与司法实践,在实践中增强法律知识。
加强广大农村地区和落后地区的普法工作。
在农村地区和落后地区,法律知识非常欠缺,不少人是法盲,形势令人担优。
不少人犯了法,却不知自己在违法犯罪。
有些人当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也不知道运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当地 *** 要高度重视群众的普法宣传,采取通俗易懂、喜闻乐见的方式,如电影、广播、宣传画、黑板报等,向人们宣传我国基本的法律知识,让群众能理解普法的意义,增强群众知法、守法、用法的自觉性,让法律观念入耳、入脑、入心。
1、背景 春秋战国时期是奴隶制崩溃、封建制确立的过渡时期,在这一时期,铁制农具的使用和牛耕的逐步推广,导致奴隶主的土地国有制,逐步被封建土地私有制所代替,地主和农民两大对立的阶级的产生。
新兴军功地主阶级随着经济实力的增长,要求获得相应的政治权利,从而引起了社会秩序的变动。因此,纷纷要求在政治上进行改革,发展封建经济,建立地主阶级统治。
各国纷纷掀起变法运动,如魏国的李悝变法、楚国的吴起变法等。 战国初期,秦国井田制瓦解、土地私有制产生和赋税改革,都晚于其余六国,社会经济的发展落后于齐、楚、燕、赵、魏、韩六个大国。
为了增强秦国实力,在诸侯国的争霸中处于有利地位和不被别国吞并,秦孝公引进人才, 变法图强。 2、变法内容 第一次变法 《垦草令》在秦国成功实施后,秦孝公于公元前356年任命商鞅为左庶长,在秦国国内实行第一次变法。
其主要内容有: (一)颁布实行魏国李悝的《法经》,增加连坐法 法律,轻罪用重刑; (二)废除旧世卿世禄制, 奖励军功,禁止私斗,颁布按军功赏赐的二十等爵制度; (三)重农抑商,奖励耕织,特别奖励垦荒;规定,生产粮食和布帛多的,可免除本人劳役和赋税,以农业为“本业”,以商业为“末业”,并且限制商人经营的范围,重征商税。 (四)焚烧儒家经典,禁止游宦之民。
(五)强制推行个体小家庭制度。扩大了国家赋税和兵徭役来源,为秦国经济实力和军事实力的壮大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第二次变法 咸阳(今陕西省咸阳市东北)位于关中平原中部,北依高原,南临渭河,顺渭河而下可直入黄河,终南山与渭河之间可直通函谷关。为便于向函谷关以东发展,秦孝公于公元前350年命商鞅征调士卒,按照鲁国、卫国的国都规模修筑冀阙宫廷,营造新都,并于次年将国都从栎阳(今陕西省渭南市富平县东南)迁至咸阳,同时命商鞅在秦国国内进行第二次变法。
其主要内容有: (一)废除贵族的井田制,“开阡陌封疆”,废除奴隶制土地国有制,实行土地私有制,国家承认土地私有,允许自由买卖。 (二)普遍推行县制,设置县一级官僚机构;“集小都乡邑聚为县”,以县为地方行政单位,废除分封制,“凡三十一县” ,县设县令以主县政,设县丞以辅佐县令,设县尉以掌管军事。
县下辖若干都、乡、邑、聚。 (三)迁都咸阳,修建宫殿; (四)统一度量衡制,颁布度量衡的标准器; (五)编订户口,五家为伍,十家为什,规定居民要登记各人户籍,开始按户按人口征收军赋; (六)革除残留的戎狄风俗,禁止父子、兄弟同室居住,推行小家庭政策。
规定凡一户之中有两个以上儿子到立户年龄而不分居的,加倍征收户口税。这是对第一次变法中“异子之科”法令的补充,也是对社会风俗的规范。
3、结果 经过商鞅变法,秦国的旧制度被彻底废除,封建经济得到了发展,秦国逐渐成为战国七雄中实力最强的国家,为后来秦王朝统一天下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公元前338年,秦孝公去世,秦惠文王继位。
变法侵犯了贵族们的利益,因之遭到他们的强烈反对。商鞅失去变法的强有力支持者,商鞅有口难辩,只得逃亡。
最后,商鞅在秦军追捕中毙命,只落得个“车裂”的下场。但变法得以继续实行下去。
1、背景
春秋战国时期是奴隶制崩溃、封建制确立的过渡时期,在这一时期,铁制农具的使用和牛耕的逐步推广,导致奴隶主的土地国有制,逐步被封建土地私有制所代替,地主和农民两大对立的阶级的产生。
新兴军功地主阶级随着经济实力的增长,要求获得相应的政治权利,从而引起了社会秩序的变动。因此,纷纷要求在政治上进行改革,发展封建经济,建立地主阶级统治。各国纷纷掀起变法运动,如魏国的李悝变法、楚国的吴起变法等。
战国初期,秦国井田制瓦解、土地私有制产生和赋税改革,都晚于其余六国,社会经济的发展落后于齐、楚、燕、赵、魏、韩六个大国。为了增强秦国实力,在诸侯国的争霸中处于有利地位和不被别国吞并,秦孝公引进人才, 变法图强。
2、变法内容
第一次变法
《垦草令》在秦国成功实施后,秦孝公于公元前356年任命商鞅为左庶长,在秦国国内实行第一次变法。
其主要内容有:
(一)颁布实行魏国李悝的《法经》,增加连坐法 法律,轻罪用重刑;
(二)废除旧世卿世禄制, 奖励军功,禁止私斗,颁布按军功赏赐的二十等爵制度;
(三)重农抑商,奖励耕织,特别奖励垦荒;规定,生产粮食和布帛多的,可免除本人劳役和赋税,以农业为“本业”,以商业为“末业”,并且限制商人经营的范围,重征商税。
(四)焚烧儒家经典,禁止游宦之民。
(五)强制推行个体小家庭制度。扩大了国家赋税和兵徭役来源,为秦国经济实力和军事实力的壮大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第二次变法
咸阳(今陕西省咸阳市东北)位于关中平原中部,北依高原,南临渭河,顺渭河而下可直入黄河,终南山与渭河之间可直通函谷关。为便于向函谷关以东发展,秦孝公于公元前350年命商鞅征调士卒,按照鲁国、卫国的国都规模修筑冀阙宫廷,营造新都,并于次年将国都从栎阳(今陕西省渭南市富平县东南)迁至咸阳,同时命商鞅在秦国国内进行第二次变法。
其主要内容有:
(一)废除贵族的井田制,“开阡陌封疆”,废除奴隶制土地国有制,实行土地私有制,国家承认土地私有,允许自由买卖。
(二)普遍推行县制,设置县一级官僚机构;“集小都乡邑聚为县”,以县为地方行政单位,废除分封制,“凡三十一县” ,县设县令以主县政,设县丞以辅佐县令,设县尉以掌管军事。县下辖若干都、乡、邑、聚。
(三)迁都咸阳,修建宫殿;
(四)统一度量衡制,颁布度量衡的标准器;
(五)编订户口,五家为伍,十家为什,规定居民要登记各人户籍,开始按户按人口征收军赋;
(六)革除残留的戎狄风俗,禁止父子、兄弟同室居住,推行小家庭政策。规定凡一户之中有两个以上儿子到立户年龄而不分居的,加倍征收户口税。这是对第一次变法中“异子之科”法令的补充,也是对社会风俗的规范。
3、结果
经过商鞅变法,秦国的旧制度被彻底废除,封建经济得到了发展,秦国逐渐成为战国七雄中实力最强的国家,为后来秦王朝统一天下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公元前338年,秦孝公去世,秦惠文王继位。变法侵犯了贵族们的利益,因之遭到他们的强烈反对。商鞅失去变法的强有力支持者,商鞅有口难辩,只得逃亡。最后,商鞅在秦军追捕中毙命,只落得个“车裂”的下场。但变法得以继续实行下去。
商鞅变法
我想不出应该用什么语言去评点他。有人说他冷酷,我却不以为然我对他的,唯有深深的敬佩和尊重, 人做到那一步是需要勇气的,商君并非常人,不会不晓得变法后自己无可预知的命运。
在浩瀚的历史中,躲在角落里对着英雄们喋喋不休的人毕竟占了大多数,那黑衣海洋中的一抹白色,带给了西北大邦永恒的光芒。 生逢乱世,世人之间,仅存杀与被杀。法家治世,亘古至今。乱世当以法家治国,治世当以儒家治国。如今太平之世,当有法家儒家并存。
商鞅,他完成了对华夏民族走向未来的规划,郡县统一,唯才是举,废除井田,开创阡陌,摧毁隶农贵族制。他明白那个时代的走向,他知道自己和吴起、申不害的努力代表着帝国时代的黎明,他要完成这一切,在剧烈变革的华夏大陆上,商鞅拒绝作一个看客,他选择将自己和变法紧紧捆绑在一起。
初来秦国,他本有请人举荐之能,却毅然挥袖离去,独自一人,遍访老秦河山,待回来之时,他人变得黑瘦,形如乞丐。如此心高之人能做出此等举动,秦国的老士族做不出来,天下名士更做不出来。商君此举令人折服。
初次颁布法令,秦国族人私斗,老秦人七百余人伏法,他独自承担了全部的指责与骂名。他心中明白,变法,不能有一丝徇情枉法,否则天下百姓,难以服从。他与秦公辩三日三夜,终于说服秦公,放手一搏。刀斧齐落,血染大地,法神未折其角,卫鞅执法大公! 我们对历史人物,总是停留在道义的指责中,我们只是记住了曹操的凶残和诸葛亮的忠义,我们只是记住了商鞅的无情和嬴政的冷酷,但是这些人真正做了什么,却不被人所关心。此举令我不解。
大义为何?何为忠义?诠释一个人的信,诠释一个国家的信,利于民,利于社稷,便是义。自古以来,改朝换代,当属家常之事,卫鞅虽是卫国之人,却心怀天下,卫国岂是施展才华之地?秦国若要卫鞅变法,便应守法,法无私情,商君行法,无情又有何错? , 商鞅来到这个本来贫穷得即将被诸侯国分吞的国家,只想让更多的秦国人过得更好,他给这个国家带来了富裕和强大。他得罪所有别人不敢得罪的人。包括他曾经的盟友,上将军公子虔;包括未来的国君,嬴驷,这个心气高傲的太子;包括老士族之首,太师甘龙。他并不是不知道自己的结局,而是明白新法的成败也就决定着自己的成败。他不在乎历史说他是一个酷吏,他在乎历史记载了自己努力的结果。
忘不了,他深明秦孝公之大义,在那个时代,知音难觅,在他第一次为救师来到秦国,看到那个深明大义的“小吏”时,他和孝公的缘分就早已注定。日后二考秦公,深知秦公之虑。秦国变法,若无秦公,便无商鞅;若无商鞅,秦公定如前公,虽有豪情壮志,无处施用,秦国老族人固然有不屈之志,五国大军如至,又能奈何?
他完成了一个穷国的崛起,给这片土地带来了新的光荣。百里奚与秦穆公之治,纵使秦国太平,后世效果却并不见得,且志远不如商君变法。这是任何人都抹杀不了的事实,也是历史给商鞅的最高评价,能够证明商鞅的,正是那个蓬勃发展,最终横扫六国的伟大国家。
男儿至此何憾哉。即使永远孤独,谤满天下,复何憾哉。
变法成功了,,商鞅个人失败了. 商鞅变法 :正是由于它的作用,秦朝的历史才变得如此辉煌 商鞅变法是战国时期著名政治家商鞅为维护秦国统治者的利益而推行的一系列变革 措施。
秦国在战国初期,贵族们垄断政权,经济、政治和军事都比较落后,国君权力较小, 国力很弱,国土常常受到别国的侵占。 前361年,秦孝公即位,年轻的国君决心改变秦国的落后面貌,于是下了一道变法 图强的求贤诏令。
商鞅就是在这个时候自魏国来到秦国的。 商鞅(约公元前390——338年)贵族出身,因是卫国君的后裔,曾以“卫”为姓, 称作卫鞅。
按当时习惯,国君的公子后裔,以“公孙”为氏,所以他又称为公孙鞅。商 鞅这个名字,是他在秦国被封为商君而得的。
商鞅到秦国后,宣传“强国之术”,决心协助秦孝公进行社会改革,因此得到秦孝 公的信任,任命他为左庶长。公元前359年和公元前350年,在商鞅主持下秦国两次公布 了新法,其主要内容有: (1)废除奴隶主贵族的世卿世禄制度,取消宗室的特权,按军功的大小重新规定 官爵的等级和待遇。
下级士兵在战争中勇敢杀敌的,也可以得到官爵,临阵脱逃和投降 敌人的要受到严厉的处罚。凡是进行私斗的,按照情节轻重判处刑罚。
(2)废除奴隶制的井田制度,在法律上承认土地私有和买卖。鼓励男耕女织,凡 是劳动好,生产粮食和织布多的免除徭役和赋税。
(3)实行重农抑商政策。对弃农经商或因懒惰而贫穷的人,连同其家属罚作官奴 婢。
(4)加强中央集权,普遍推行郡县制。全国设31个县,官吏由中央直接任免;同 时进行户口编制,实行连坐法,规定五家为一伍,十家为一什,什伍中互相纠察告发 “奸人”,有坏人不告发的,什伍连坐。
(5)由中央制定和颁发统一的度量衡。比如以“商鞅方升”做为当时的标准量器, 有利于税收和经济交往。
商鞅新法直接打击了奴隶制旧势力,巩固了新兴地主阶级政权,它必然会遭到守旧 势力的仇视和顽抗。因此,变法从开始到最后,一直是在激烈的斗争中进行的。
开始,以甘龙、杜挚为代表的旧势力公开反对变法。主张“法古无过,循礼无邪”, 说什么“依照原来的旧习俗来教导人民,可以不劳而成;根据旧有的制度来治理,官吏 既熟悉,人民也安定”。
商鞅反驳说:“制度和法令应该按照当时的客观环境来制定, 治世从来没有一个划一的办法,只要求其便利于国家,不一定要效法古代。商汤和周武, 是没有效法古代而称王的;夏桀和殷纣是没有更改旧制而灭亡的。
从此可知,反古未必 错,循礼未必对。”最后,秦孝公表示完全同意商鞅的意见。
商鞅拟好新法,就要公布了。但是,怎样才能使人民相信呢?经过一番考虑,他让 手下的人把一根三丈长的木杆竖立在国都的南门,悬赏有能把它搬到北门的,赏给十金。
人们觉得奇怪,不敢搬动。他却接着又悬赏说:“有能搬去的,赏给五十金。”
有一个 人把木杆搬到北门,商鞅立刻赏给五十金,以示信用。接着,公布了新法。
这时候,在朝廷内部新旧两种势力斗争更激烈了。当时有人议论新法不便执行的多 至千数。
太子的老师公子虔和公孙贾在幕后唆使太子触犯新法。他们企图用这个办法破 坏变法。
商鞅说:“太子犯法,是老师没有教育好,应该给老师处罚。”于是下令把他 俩一个割掉鼻子,一个脸上刺了字。
从此再没有人敢议论新法了。为了保证新法顺利实 行,商鞅还杀了贵族祝欢,把捕获的700多个违法乱纪的坏分子押到渭水边上镇压。
秦国经过商鞅变法,面貌焕然一新。在土地所有制方面,基本废除以井田制为基础 的封建领主所有制,确立以私有制为基础的地主土地所有制;在政治方面,基本废除了 分封制,确立了郡县制。
秦国从落后国家,一跃而为“兵革大强,诸侯畏惧”的强国, 出现了“家给人足,民勇于公战,怯于私斗,乡邑大治”的局面。 公元前338年,秦孝公死,太子惠文王继位。
旧贵族马上对商鞅进行反攻倒算,公 子虔等强加商鞅以“谋反”的罪名,将他逮捕并用“车裂”的酷刑处死了他。 商鞅虽死,但秦惠王和他的后继者都继续实行了商鞅的新法,所以秦国的国势得以 进一步发展,为后来秦始皇消灭六国,统一中国奠定了基础。
一共有四点:
1.改革才会使社会进步。
2任何改革都是要付出代价,艰苦的。
3改革家要勇于创新。
4改革要顺应历史潮流才容易成功。
若分成作文来写,则:
成功的商鞅变法,在中国历史上是具有里程碑一样的意义。它摆脱了一个旧时代,开创了一个新时代。在战国那个群雄逐鹿,战乱频仍的年代,商鞅变法能够取得成功,不能不让我们对其进行深入的思考。
首先,改革要等到时机成熟,适时而动,方能取得成功。而要做到水到渠成,还要重视变法以前的准备工作,化劣势为优势。.
商鞅入秦之时,秦国还很落后。秦晚至春秋才立国,又偏处西陲,民众袭用戎狄习俗,“父子无别,同室而居”,贵族身亡,以人殉葬,一人犯罪,诛及三族,中原各国鄙视秦国,不让它参加“会盟”。秦国长期内乱,战备不修,魏国乘虚而入,夺去了肥沃的河西之地。面对如此严峻的内外形势,秦孝公于公元前361年继位伊始,就下令“求贤”,公开承认“诸侯卑秦,丑莫大焉”,并且诚心表示:“宾客群臣有能出奇计强秦者,吾且尊官,与之分土”。可见事实而言秦国有变法的需要,秦孝公有变法的想法。否则,秦国有亡于战国其它强势对手之下。
面对不同的形势,采取不同的策略,合理利用对手的情况,达到预定的目的。所以,商鞅利用秦国的危急形势和孝公的急切心理,利用了和众反对者的直面交锋,做好了变法前的准备工作。以后变法的发展也是在这些基础之上顺利进行的。
其次,变法或改革都要取信于民,并且还必须以法治为辅助。由于变法或改革的受众是广大的民众,取信于民有利于获得广泛的支持和信任;由于变法或改革不是一朝一夕的事,要保持改革的顺利进行和改革的成果,法制的确保是关键。人治,只会带来人亡政息的后果。
尽管商鞅先为变法入秦,后却以殉法死秦,但这始终不能阻止植根深厚的商君之法在秦的延续不该,为弱秦变强秦开辟了一个坚实之途。
在祖国辽阔的土地上,到处都是令人神往的名胜古迹;在各级图书馆里,几千年的历史为我们留下了丰富的历史典籍和资料。乍看起来,历史距离我们的生活过于遥远,其实,历史就在我们身边无处不在,无时不在。在历史的海洋中,我们不仅了解了祖国的悠久历史,而且还学到了许多生活的哲理及做人的道理。
大家都知道商鞅,他是战国中期卫国人,姓公孙,名鞅,秦孝公时被封在商地,所以历史上称他为商鞅。他在咸阳上任时,在南门立了一根木杆,并贴出告示:谁把木杆扛到北门,赏“十金”。告示下聚满了人,大伙都说:“这是什么难事,赏这么多金?”结果谁也不去扛,他见没人响应,把赏金提高到“五十金”。人们更加疑惑了,不知这位新官葫芦里卖的什么药。这时,一个壮汉扛起木杆一口气走到北门。商鞅立即赏他“五十金”。看热闹的人纷纷议论:“这位县官说话真算数。”商鞅因此很快树立了威信。
不久,商鞅在秦国开始变法,并且取得了成功,这不仅与他以奖励耕战、富国强兵为基本政策的变法内容有关,更与他主张立法要公平,强调“信赏必罚”,取信于民,很有关系。
从这个被后人传为佳话的历史故事中不难看出,诚信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自古以来,只有拥有诚信的人才能立足于社会,取信于人民。一个人无论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如果都能做到表里如一,言行一致,待人真诚,说话办事讲信用,那他就会得到人们的信任与尊重。相反,那些耍小聪明、靠谎言和假象蒙他人的人,也许暂时会瞒过去,可一旦真相大白,就不会再得到信任与尊重。就像如果商鞅在那个人把木杆扛到北门之后,觉得赏“五十金”太多,不值得为这件小事而破费那么多,那么,他就不会取信于民,得到人民的信任与尊重,他的变法更不会取得成功。因此,诚实守信不仅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更是为人之本。
英国大哲学家培根说过:“历史使人智慧”。相信同学们在对人类漫长历史的发展、演变过程的探究中,一定懂得了许多道理,学会了怎样为人处事,让我们尽情的遨游在历史的海洋中吧!
战国时期,商鞅来到秦国,积极推行变法,但他当时唯恐老百姓不信,想来想去,终于想到了一个办法。
他命人bai在都城的一个城门前,放了一根高三丈长的木柱,并到处张贴告示:“谁能把城门前那根木头搬走,官府就赏他五十金。” 老百du姓看到告示后议论纷纷。
大家怀疑这是人的举动,但一个年轻力壮、膀大腰圆的小伙子说:“让我试试看吧!我去把城门那木头zhi搬走,要是官府赏钱,就说明他们还讲信用,往后咱们就听他们的;如果不赏给dao,就说明他们是愚弄百姓。他们往后说得再好,我们也不信他们那一套了。”
说罢,他就来到城门前把那根木头搬走了。商鞅听到这一消息,马上命令赏给那人五十专金。
那位壮汉看到自己果真得到了五十金,不禁开怀大笑,一边炫耀那属五十金,一边对围观的老百姓说:“看来官府还是讲信用的啊!” 这事一传十,十传百,不久就传遍了整个秦国,商鞅这才下令变法。
商鞅变法故事商鞅变法故事商鞅变法故事 齐威王当了霸主以后,燕、赵、韩、魏等国怕他三分,纷纷前来朝贡.只有西方的秦国没有来.原来,当时秦国在政治、经济、文化各方面都比较落后,中原各国叫它“西戌”,把它看作野蛮民族,瞧不起它,很少跟它来往,还不时派兵侵夺它的土地.周显王八年(公元前361年),秦孝公即位.他感到秦国外受强邻的欺压,内有贵族的专横,日子很不好过,决心奋发图强,改变国家落后的面貌.为了寻求改革的贤才,就下了一道命令:“不管是本国人,还是外国人,谁有好办法使秦国富强起来,就封他做大官,赏给他土地.”不久,一个叫卫鞅(yāng)的年轻人应征从魏国来到秦国.卫鞅姓公孙,名鞅,原是卫国的一个没落贵族,所以大家管他叫卫鞅.他看卫国弱小,不足以施展他的才华,就跑到魏国,在魏国当了好些时候的门客,也没受重用.卫鞅正在郁郁不得志的时候,忽然听到秦孝公招聘人才,他决心离开魏国到秦国去.卫鞅到了秦国,托人介绍,见到了孝公,卫鞅把他的一套富国强兵的道理和办法给孝公讲了一遍,他说:“一个国家要富强起来,就必须重视农业生产,这样,老百姓有吃有穿,军队才有充足的粮草;要训练好军队,做到兵强马壮;还要赏罚分明,种地收成多的农民、英勇善战的将土,都要鼓励和奖赏,对那些不好好生产、打仗怕死的人,要加以惩罚.真能做到这些,国家没有不富强的.” 孝公听得津津有味,连饭都忘了吃.两个人议论国家大事,谈了好几天,十分投机.最后,孝公决定变法,改革旧的制度,推行卫鞅提出的新法令.这个消息一传开,贵族大臣们都一起反对.不少大臣劝孝公要慎重,不要听信卫鞅那一套.孝公心里非常赞成卫鞅的主张,觉得不变法就不能使秦国富强起来,但是看到反对的人那么多,又感到为难,就把许多大臣召集到一起,让他们辩论.一个叫甘龙的大臣首先发言,他说:“现在的制度是祖宗传下来的,官吏做起来得心应手,老百姓也都习惯了.不能改!改了准会乱!”另外一些大臣也跟着说:“新法是胡来”,是“谬论”,“古法、旧礼改不得!”卫鞅理直气壮地驳斥他们说:“你们口口声声讲什么古法、旧礼,请问这一套能使国家富强起来吗?从古以来就没有一成不变的法和礼.只要对国家有好处,改变古法、旧礼有什么不对?墨守成规只能使国家灭亡!” 卫鞅从古到今,举出大量事实,说明变法的必要,把那些大臣驳得哑口无言.孝公听他说得头头是道,把反对变法的大臣一个个都驳倒了,非常高兴,对卫鞅说:“先生说得对,新法非实行不可!”说罢就拜卫鞅为左庶长(古时候一种官名),授予他推行新法令的大权,叫他抓紧把变法方案制订出来.并且宣布:谁再反对变法,就治淮的罪.这样,那些大臣都不敢吭声了.卫鞅很快就把变法方案制订出来了.孝公完全同意.卫鞅怕新法令没有威信,老百姓不相信,推行不开,就想了个办法.他叫人在都城的南门竖了一根三丈来长的木头,旁边贴了张告示说:“谁能把这根木头扛到北门去,赏他十金.”不多会儿,木头周围就围满了人.大伙儿心里直犯嘀咕:这根木头顶多百把斤,扛几里地不是什么难事,怎么给这么多的金子呢?或许设了什么圈套吧?结果谁也不敢去扛.卫鞅看没人扛,又把奖赏提高到五十金.这么一来,人们更疑惑了,都猜不透这新上任的左庶长葫芦里到底卖的什么药.这时候只见一个粗壮汉子分开人群,跨上前去,说:“我来试试.”扛起木头就走.许多看热闹的人,好奇地跟着,一直跟到了北门.只见新上任的左庶长正在那里等着呢.他夸奖那个大汉说:“好,你能够相信和执行我的命令,真是一个良民.”随后就把准备好的五十金奖给了他.这事儿很快就传开了,大家都说:“左庶长说话算数,说到做到,他的命令可不是随便说说的啊!”。
1、要想让社会进步,国家富强,就得要有大破大立的勇气.
2、要想改革成功,得到最高统治者的支持才是王道.
3、若想得到众人支持,言出必行,赏罚分明,不畏强权是非常重要的.
但是负面的启示也有
1、商鞅没有保护高自己,致使秦穆公死后自己没有全身而退.
2、商鞅变法成功后得到重用,但是自己却没有急流勇退的自觉,反而不把别人放在眼里.
3、商鞅变法把秦国人培养成为一批利欲熏心的 *** 之徒,而商鞅本人亦是如此.
商鞅变法是指战国时期(公元前475~公元前221年)法家著名人物商鞅在秦国进行的两次政治改革。秦国的秦孝公即位以后,决心图强改革,便下令招贤。商鞅自魏国入秦,并提出了废井田、重农桑、奖军功、实行统一度量和建立县制等一整套变法求新的发展策略,深得秦孝公的信任,任他为左庶长,开始变法。此次变法是中国战国时期各国改革中最彻底的改革,经过商鞅变法,秦国的经济得到发展,军队战斗力不断加强,发展成为战国后期最富强的封建国家。后来由于商鞅作法自毙而遭到五马分尸,但秦惠王和他的子孙都继续实行其新法,为后来秦灭六国,统一中国奠定了基础。
15个浮云买篇论文,楼主是精明人
商鞅变法是指战国时期(公元前475~公元前221年)法家著名人物商鞅在秦国进行的两次政治改革。秦国的秦孝公即位以后,决心图强改革,便下令招贤。商鞅自魏国入秦,并提出了废井田、重农桑、奖军功、实行统一度量和建立县制等一整套变法求新的发展策略,深得秦孝公的信任,任他为左庶长,开始变法。此次变法是中国战国时期各国改革中最彻底的改革,经过商鞅变法,秦国的经济得到发展,军队战斗力不断加强,发展成为战国后期最富强的封建国家。后来由于商鞅作法自毙而遭到五马分尸,但秦惠王和他的子孙都继续实行其新法,为后来秦灭六国,统一中国奠定了基础。
【商鞅变法的时代背景】 秦在春秋时期,社会经济的发展落后于关东各大国。反映并加速井田制瓦解,土地私有制产生的赋税改革,也迟于关东各国很多。如鲁国 “初税亩”是在公元前594年,秦国的“初租禾”是在公元前408年,落后186年。可是这时,秦国已使用铁制农具,社会经济发展较快,这不仅加速了井田制的瓦解和土地私有制的产生过程,而且还引起社会秩序的变动。公元前384年,秦献公即位,下令废除人殉的恶习。次年又迁都栋立,决心彻底改革,便下令招贤。商鞅自魏国入秦,秦孝公任他为左庶长,开始变法。 春秋战国时期是奴隶制崩溃、封建制确立的大变革时期,在这一时期,铁制农具的使用和牛耕的逐步推广,导致奴隶主的土地国有制,逐步被封建土地私有制所代替。随着封建经济的发展,新兴地主阶级的经济和政治势力越来越大。新兴地主阶级纷纷要求在政治上进行改革,发展封建经济,建立地主阶级统治。各国纷纷掀起变法运动,如魏国的李悝变法、楚国的吴起变法等。商鞅变法正是在这种背景下发生。这种社会变革、变法运动体现了生产关系必须适应生产力发展、上层建筑必须适应经济基础变化的规律。【商鞅其人】 商鞅(约前390年—前338年),战国时期政治家,著名法家代表人物。卫国国君的后裔,公孙氏,故称为卫鞅,又称公孙鞅,后封于商,后人称之商鞅。在位执政十九年,秦国大治,史称商鞅变法。 商鞅年轻时好刑名之学,在魏相公叔座门下任中庶子(或作“御庶子”)。公叔座临终前将其推荐给魏惠王,惠王不能用。商鞅闻秦孝公下令求贤,发愤图强,乃离魏去秦,以变法强国之术说孝公,孝公大喜。但甘龙、杜挚等大臣对变法并不赞成,他们制造舆论,以为“智者不变法而治”,“法古无过,循礼无邪”,孝公不为所动,仍以商鞅为左庶长,下令变法。 变法令下达后,商鞅以三丈之木置于国都南门,募民有能徙木于北门者赏十金,但无人响应。他又将赏金增至五十金,有一人应募,即获得五十金,以此来取信于民。当时太子犯法,商鞅刑其师傅公子虔、公孙贾。《战国策》对此事的评论是:“商君治秦,法令至行,公平无私,罚不讳强大,赏不私亲近,法及太子,黥劓其傅。期年之后,道不拾遗,民不妄取,兵革大强,诸侯畏惧。”商鞅执法敢于不避贵势,在秦国震动颇大,这是上下都能奉公守法的重要原因。 新法令推行几年后,秦国百姓家给人足,臣民勇于公战而怯于私斗,故国势蒸蒸日上,孝公以商鞅为大良造。两年后,秦从雍(今陕西凤翔)迁都咸阳,并第二次下变法令。 孝公二十年(前342),秦国富强。周天子和诸侯派人向秦祝贺。次年,秦乘魏在马陵之战中的失利而伐魏,魏公子昂率军拒之,商鞅用诈谋虏取昂而破其军,魏割河西(今陕西东部)向秦求和。商鞅以此战功受封于、商(今陕西商县、河南西峡一带)十五邑,号称商君。 商鞅相秦期间,商鞅因执法较严引起秦贵族的怨恨。孝公卒后,太子秦惠王立。公子虔之徒为报夙怨,告商鞅有谋反企图,派官吏逮捕他。商鞅打算逃入魏国,魏人因公子昂曾中其计而丧师,故拒不接纳。商鞅不得已而归秦,乃与其徒属发邑兵攻郑(今陕西华县),兵败被俘。惠王车裂商鞅,并灭其族。 商鞅为适应社会政治经济变革的要求,从其“治世不一道,便国不法古”的论点出发,强调教育改革,认为治理国家的根本是重农战,要富国强兵就必须进行法制宣传,培养法治人才。商鞅抨击了提倡以诗、书、礼、乐为教育内容的儒家,主张“燔诗书而明法令”,要用鼓励耕战为内容的法治教育代替“先王之教”;认为法治是德治的基础,法令必须“明白易知”;应以法官为师,给民众解释法令,使“万民皆知所辟就”,把教育作为宣传法制和培养法治人才的工具。 商鞅著有《商君书》传世。【变法主要内容】经济措施 商鞅对经济的改革是以废除井田制、实行土地私有制为重点。这是战国时期各国中唯一用国家的政治和法令手段在全国范围内改变土地所有制的事例。主要内容如下: 1)废井田、开阡陌 商鞅在经济上推行的重大举措是“废井田、开阡陌”。《史记》记载:商鞅“为田,开阡陌封疆,而赋税平”。《战国策》说商鞅“决裂阡陌,教民耕战” ,废止“田里不粥(“粥”同“鬻”,音yù)”的原则。所谓“阡陌”,指“井田”中间灌溉的水渠以及与之相应的纵横道路,纵者称“阡”,横者称“陌”。“封疆”就是奴隶主贵族受封井田的界限。“开阡陌封疆”就是把标志土地国有的阡陌封疆去掉,废除奴隶制土地国有制,实行土地私有制。从法律上废除了井田制度。法令规定,允许人们开荒,土地可以自由买卖,赋税则按照各人所占土地的多少来平均负担。此后秦政府虽仍拥有一些国有土地,如无主荒田、山林川泽及新占他国土地等,但后来又陆续转向私有。这样就破坏了奴隶制的生产关系,促进了封建经济的发展。2)重农抑商、奖励耕织 商鞅推行重农抑商的政策。规定,生产粮食和布帛多的,可免除本人劳役和赋税,以农业为“本业”,以商业为“末业”。因弃本求末,或游手好闲而贫穷者,全家罚为官奴。商鞅还招募无地农民到秦国开荒。为鼓励小农经济,还规定凡一户有两个儿子,到成人年龄必须分家,独立谋生,否则要出双倍赋税。禁止父子兄弟(成年者)同室居住,推行小家庭政策。这些政策有利于增殖人口、征发徭役和户口税,发展封建经济。3)统一度量衡 商鞅变法前,秦国各地度量衡不统一。为了保证国家的赋税收入,商鞅制造了标准的度量衡器,如今传世之“商鞅量”,上有铭文记有秦孝公 “十八年”“大良造鞅”监造,“爰积十六尊(寸)五分尊(寸)之一为升”。从“商鞅量”中得知,商鞅规定的1标准尺约合今公尺,1标准升约合今公升。由量器及其铭文可知,当时统一度量衡一事是十分严肃认真的。商鞅还统一了斗、桶、权、衡、丈、尺等度量衡。要求秦国人必须严格执行,不得违犯。度量衡的统一的意义 第一、全国上下有了标准的度量准则,为人们从事经济、文化的交流活动提供了便利的条件。 第二、对赋税制和俸禄制的统一产生了积极作用; 第三、有利于消除地方割据势力的影响; 第四、为后来秦始皇统一度量衡奠定了基础。政治措施 商鞅对政治的改革是以彻底废除旧的世卿世禄制、建立新的封建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为重点。他在这方面的贡献远远超过李悝和吴起。主要内容如下:1)励军功,实行二十等爵制 商鞅下令“有军功者,各以率受上爵,为私斗争,各以轻重被刑”,以奖励军功而禁止私斗。规定爵位依军功授予,宗室非有军功不得列入公族簿籍。即“有功者显荣,无功者虽富无所荣华”。 就是说有功劳的贵族子弟,可享受荣华富贵;无功劳的,虽家富,不得铺张。 制定二十级爵的作法,意味着商鞅彻底废除了旧世卿世禄制,今后将根据军功的大小授予爵位,官吏从有军功爵的人中选用。二十级爵:一级曰公士,二级曰上造,第十九级曰关内侯,二十级曰彻侯。据《汉书》记载:“商君为法于秦,战斩一首赐爵一级,欲为官者五十石”。 也就说明了奖励的做法:将卒在战争中斩敌人首级一个,授爵一级,可为五十石之官:斩敌首二个,授爵二级,可为百石之官。各级爵位均规定有占田宅、奴婢的数量标准和衣服等次。 而所谓私斗,并不是指一般人打架,而是指“邑斗”。“邑”是指一般的城镇,被奴隶主所占有。奴隶主之间为了争夺土地、财产,经常发生争斗。新法规定不准私斗,目的在于削弱奴隶主的势力,加强封建中央集权。严惩私斗的作法是:为私斗者,各以情节轻重,处以刑罚。 由于推崇战功,秦国军队的战斗力大大增强。秦国在对外战争中,国力进一步增强,从而扭转了长期以来被动落后的局面。公元前355年,秦孝公与魏惠王在杜平相会,结束了秦国长期不与中原诸侯会盟的被动局面,提高了秦国的地位。秦国还用武力逐步占有了土地肥沃、农业发展水平较高的巴蜀地区和盛产牛马的西北地区,社会生产得到迅速发展,从而奠定了秦统一的物质基础。2)除世卿世禄制,鼓励宗室贵族建立军功 《史记》记载,秦国规定“宗室非有军功论,不得为属籍。明尊卑爵秩等级,各以差次名田宅,臣妾衣服以家次。有功者显荣,无功者虽富无所芬华”。即依军功大小定贵族身份之高低。该规定沉重打击了奴隶主旧贵族,因而,招致了他们的怨恨。《史记》记载:“商君相秦十年,宗室贵戚多怨望者”。历史上任何一次变法,不仅是一种治国方略的重新选择,而且是一种利益关系的重新调整,这也是改革受阻的真正原因。3)改革户籍制度,实行连坐法 秦国的都、乡、邑、聚原来都是自然形成的大小居民点。商鞅为了加强封建专制的统治,管理广大居民,规定居民要登记各人户籍。轻罪用重刑。将魏国李悝的《法经》颁布实行,还增加了连坐法。主要内容是:居民以五家为“伍”、十家为“什”,将什、伍作为基层行政单位。按照编制,登记并编入户籍,责令互相监督。一家有罪,九家必须连举告发,若不告发,则十家同罪连坐。不告奸者腰斩,告发“奸人”的与斩敌同赏,匿奸者与降敌同罚。这与后代的保甲制度相同。商鞅同时规定,旅店不能收留没有官府凭证者住宿,否则店主也要连坐。4)推行县制 商鞅在政治方面的重大改革是“集小都乡邑聚为县”,以县为地方 行政单位,废除分封制,“凡三十一县” (也有史书认为是41县或36个县)。县设县令以主县政,设县丞以辅佐县令,设县尉以掌管军事。县下辖若干都、乡、邑、聚。商鞅通过县的设置,把领主对领邑内的政治特权收归中央。该措施有力地配合了“废井田、开阡陌”政策,用政治手段保证了土地私有。巩固了中央集权的封建统治,削弱了豪门贵族在地方的权力。 后来,秦在新占地区设郡,郡的范围较大,又有边防军管性质,因之郡的长官称郡守。后来郡内形势稳定,转向以民政管理为主,于是郡下设若干县,形成秦的郡县制。5)定秦律,“燔诗书而明法令” 商鞅的该措施是为了排除复古思想的干扰。然而,商鞅开创的“燔诗书”的高压政策,不仅极端压制了人民的思想,对于中国文化典籍也是一种摧残。【商鞅变法的目的及作用】 商鞅变法以法律形式废除奴隶制的土地制度,开阡陌,肯定了封建土地所有制的合法性;打破了奴隶主世袭贵族的特权,确定了封建等级制度,发展和壮大了地主阶级政治势力;中央集权的实行,巩固了地主阶级对劳动人民的统治;发展了封建经济,壮大了地主阶级经济力量;方便了税收和交换。【商鞅变法的进行】商鞅变法是分两次进行的。第一次开始于公元前359年,第二次开始于公元前350年。【商鞅与旧贵族势力的斗争】 商鞅变法,侵犯了贵族们的利益,因之遭到他们的强烈反对。太子傅公子虔和太子师公孙贾还教唆太子驷公开出来反对。商鞅在孝公的支持下,加强思想统治,新法得到推行。可是,前338年,孝公死,太子驷继位,是为秦惠王。公子虔等乘机发动反攻,诬陷商鞅以“谋反”的罪名,将他逮捕并车裂。商鞅虽死,秦惠王和他的子孙都继续实行商鞅的新法,所以秦的国势继续发展,为后来秦灭六国,统一中国奠定了基础。【商鞅变法成功的原因】 一、商鞅变法顺应了历史发展的潮流。春秋战国时期是奴隶制崩溃、封建制确立的大变革时期,商鞅变法顺应了时代的要求和历史发展的潮流,是为变法成功的根本原因。 二、商鞅变法得到了统治者的支持。 三、商鞅确立了“治世不一道,便国不法古”正确的变法指导思想,改革态度坚决,取信于民。
《浅谈梁启超的新民思想》论文:
摘要:梁启超的“新民思想”在我国近代思想史上首次系统地阐述了“人的近代化”这一重要的启蒙主题,他把“新民”作为解救中国的方案加以论述,提出了国民性改造与传统文化在现代社会条件下的文化重构议题,这在今天也有着重大的现实意义。
关键词:梁启超新民思想启蒙
梁启超的“新民”学说是对中国近代哲学的一个独特的贡献,他以“新民”说回答了中国近代关于如何培养和造就近代的理想人格这一现实问题。“新民”这一词源自《大学》――“大学之道,在明德,在新民,在止于至善”。梁启超的“新民”思想总体上是想通过做启蒙工作,把民众培育成具有新型人格的国民,进而实现人的现代化和社会的现代化。
一、梁启超新民思想的发展与内容
十九世纪末,晚清社会在物质层面和制度层面的“近代化”伴随着洋务运动的破产和“戊戌变法”的失败,行程趋于停滞。中国近代化运动的多舛命运引起了进步人士更深层次的思考。梁启超流亡日本后,一方面广泛学习和研究西方资产阶级的社会政治学说,另一方面深刻地总结改良运动失败的原因。
他在经历一番痛苦的思考过程后逐渐认识到,近代中国由于缺少文化意识层面的改革所造成的国民性的愚弱是中国当前问题的病根。梁启超因而将国人对近代文明的认识触角触碰到了“精神文化”的层面。紧接着,梁启超发表了《新民说》、《新民议》等一系列有着重大影响力的文章,由此也建构了他“新民思想”的基本理论框架。
该理论的出发点是想通过引入西方资本主义国家的社会政治学说,来批判封建专制制度对国民心理的摧残,从而洗涤国民奴性,提高国民素质,进而为资产阶级民主政治培养出合格的国民。梁漱溟明确指出“余为新民说,欲探求我国民腐败堕落之根源,而从他国所以发达进步者比较之,使国民知受病之所在”。
他认为“新国”必先“新民”,他说“苟有新民,何患无新制度,无新政府,无新国家”。梁启超将“新民”视为中国当今第一急务,指出了“人的近代化”对于“社会的近代化”的重要意义。
梁启超的“新民思想”主要做了以下两件事,来实行“新民之道”。
(一)激烈地抨击封建专制制度和封建道德,以帮助国民摆脱封建主义的束缚,培养独立的人格和自由的精神
梁启超认为封建社会的专制制度是造成国民道德缺陷和国民性衰弱的罪魁祸首,他还列数了专制制度的十大罪状,指出正是这些罪状使人民沦于奴隶的境地,养成了“奴性”的道德,因此他提倡“破坏主义”,主张用激烈的手段彻底地扫除封建制度及其一切附属物。
他还指出了我国国民性的种种缺陷,认为务必要来一次彻底的改造,而争取自由、解放思想,同封建道德彻底地决裂是达到此种目的的关键。梁漱溟极力歌颂自由,他说“自由者,天下之公理,人生之要具,无往而不适用者也”,他希望每个国人要以“不自由毋宁死”的决心向几千年的专制制度和奴隶主义宣战。
同时,梁漱溟还号召人们发扬我国古代的尚武精神,做到自爱、自治、自立、自任、自牧,这些都是国人应该养成的新道德。他认为,国人只有拥有了这样的自由精神和新道德,就能摆脱传统道德的束缚,成为真正具备独立思想和完整人格的“国民”。
(二)引入西方资产阶级社会学说,同中国的传统思想进行比较,让国民知道当前国家病根所在,进而能“自警厉自策进”
梁启超在“新民思想”中抱着十分开放、兼容的文化态度,他提倡“国民性改造”应该“博采西方各国民族所以自立之道,汇择其长者而取之,以补我之所未及”。由此,梁启超从1899年到1903年在《清议报》和《新民丛报》两种刊物上总共发表了八十多篇文章和专著,进行启蒙宣传。
他向国民广泛地介绍了西方资产阶级的各种理论和学说,竭力鼓吹民族主义、自由平等、博爱、民主民权等资产阶级的思想与精神。梁启超这样做的目的,就是想以资产阶级的思想和道德精神来“药中国之时弊”。梁漱溟通过比较中西政治思想和伦理道德的差异,其中主要向国人介绍了资产阶级的“国家学说”、“天赋人权论”和“三权分立学说”等三种学说。
他指出国民应该具备国家思想,培养忠于国家而不是忠于朝廷的观念,克服几千年来的“束身寡过主义”,养成服从群体利益的“公德”。他阐述了义务和权利对等的思想,激励国民起来反对专制制度,捍卫自身的权利,追求自由和民主。
梁漱溟还参照西方的资产阶级学说,构建了以“开民智、新民德、鼓民力”为宗旨的“新民思想”体系,该理论触及到了社会近代化问题的核心――精神文化的近代化问题。
二、对梁启超“新民思想”的评价
“新民思想”是历史的产物,它的产生合乎中国社会近代化进程的逻辑。作为中国近代第一次启蒙思潮的核心内容,它产生了广泛而深远的社会影响。由于时代和阶级的制约,梁启超在论述新民思想的过程中,也存在一些谬误。
梁启超强调教育新民,但他却割裂了革命和教育的辩证关系,没有将改变封建社会的经济基础及专制制度同新民相结合起来,所以他的新民教育在现实中无法实现,也没有找到一条成就中国的新民之路。同时,它的思想局限性还表现在,其没有将民主主义同民族主义有机结合来从更高的层面来探讨新民之道。
但不能否定的是,“新民思想”这一学说包含了丰富而深刻的内涵,在某种程度上推动了我们关于中国民主政治建设的深层思考,从该意义上说,其于今天仍有很强的现实意义。第一,准确把握新民思想,有助于我们认清历史。中国社会的变迁没能像西方一样培育出一个庞大的社会中间层,比如西方的市民阶层,他们代表了新的生产力。
中国历史的大变迁、改朝换代的变故通常是通过农民起义、农民战争实现的,但农民起义始终不是市民的,不是新的生产力引发的革命。当西方工业化国家已诞生一个庞大的市民阶层时,中国社会仍处于被剥夺者地位的是在人数上占绝对多数的农民,他们的生存状态沿续着贫、弱、愚、散,即使有进步,主要是因为统治阶级当时的让步或妥协。
梁启超看到了国民的“奴性”,于是开始宣传西方的自由民主学说,倡导新民,塑造国民自由、独立、平等、尚武之精神,虽然未能造就中国之新民,但对当时的国民起到了思想启蒙的作用。第二,准确理解新民思想有利于我国民主建设和文化建设的发展。梁启超对新道德标准的阐述,对自治性和责任感的强调,直接影响了这个时期先进的知识分子以及民主教育建设。
民国初年,新的民主教育宗旨就受“新民思想”的影响,吸收了其中关于私德与公德的思想。为了实现民主教育,让受教育者成为社会的主人翁、积极的现代化公民,这些有识之士都十分重视给予受教育者以公德意识、和国家意识自治能力的培养。
文化的进化和发展是连续性的,就如市场经济作为同资本主义天然联系的产物,可也以在社会主义的框架下获得新的生命力一样,新民思想在我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框架下,仍然可以赋予其时代价值,使其有益于中国特色的民主政治建设和文化建设。
所以,批判地继承梁启超的“新民思想”,对于塑造新型建设者的思想道德,对于实现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宏伟目标,都具有十分重大的现实意义。
唐的灭亡实际上是在唐初就注定了!唐随隋制,而隋的一个重大变化便是压制士族,扩大皇权,主要的手段便是科举制、六部制、均田制。隋朝也获得了成功,这主要得益于(一)改革的长远意义还没有呈现;(二)作为统治核心的关陇贵族,以骑射为本,并且可以通过统治地位保有利益,地位优于崔卢郑王等在北方统一战争中失势的一等士族,对此改革故而缺乏敏感性。在隋统一中国后,新制度推广于南方,南方的世家大族因此几乎全部叛乱,随后被镇压。唐建立后,这趋势没有改变,更有利的是士族在隋末农民起义中受到毁灭性的打击,故而唐太宗可以颁布其可笑的<氏族志>,而没有遇到类如北齐“谤史那样激烈的反应。随着时间的推移,文治的需要激增,崔卢郑王等山东士族借助科举制或其他手段重新进入统治核心,并为此自得。中国没有再一次出现贵族与皇帝联合执政的局面,是因为此时士族已无实力于皇帝抗衡:如李世民所说“其子孙才行衰薄,官爵陵替,而犹昂然以门地自负,贩鬻松槚,依托富贵,弃廉忘耻,”,丧失了经济实力,没有了可迅速组成军队的大量依附民,也失去了强悍果敢的精神,甚至由于长期的和平宗族的向心力也消弱了!有几位清流认识到这些?又如何有效的对抗皇权? 士族代表的地方势力衰落了,以专制皇权为主要内容的中央集权从未有过的扩大了,初次掌握了从未有过的国家力量——这便使唐王朝拥有了给以人深刻印象的机会!可惜在封建时代,专制皇权是无限集中为目标的,于是宦官专权便又一次作为皇权专制的延伸出现了,而无庞大宗族背景的寒族武人尤其是蛮夷武人也让皇权青睐,处与弱势的官僚也只有结党才有某种安全感,士族的地位再一次下降,皇权进一步扩大。皇权的唯一劲敌——士族呢?或许是由于士族因为大唐的长期存在,可以有做官的机会,或不能做官的也可以因有地位有影响有超出小地主的生活而自得,又一次近乎积极的放弃了他们的一切。具有讽刺意义的是南北朝的可怕混战不能消灭的,能干的少数民族暴君不能消灭的,在甘露之变时卑贱的宦官做到了,黄巢的叛乱与朱温的残杀实际上不过是在棺材上钉上钉子而已。 不这样解释,我们便不能理解何以区区契丹在大唐国力如日升天的武则天时代横行河北,而大唐军队的表现则令人扼腕。这不是某人的愚蠢,是制度所致——在冷兵器时代,对付游牧民族,最有效的不是明英宗的倾国大军,而是豪族的坞堡、宗族子弟兵——这便是以腐败著称的晋朝可以抵抗无数凶恶的野蛮人轮番进攻,而高度集权的宋朝、明朝和罗马灭亡的原因——打败了皇室,便击败了整个帝国! 在古代,有了真正的贵族,便可以制约专制,民主便有脱胎的机会,科学与平等与自由便可能诞生,民族的活力便不会丧失,可惜中国丧失了机会!英、法则抓住了机会,历史的新篇章产生了!至于唐朝,在专制的恶果——安史之乱发生后,虽有无数伟大的人来挽救,但专制日甚,朋党日兴,士族日衰,藩镇日盛,民族活力日失——大唐成功的原因反过来变成了灭亡的原因!在令人惊奇的长久衰亡了150年后,灭亡了!
罗马帝国的分裂
关于历史人物的:论秦始皇秦始皇,中国历史上第一个大一统王朝——秦王朝的开国皇帝,杰出的政治家。嬴姓,赵氏,名政,秦庄王之子。秦始皇是一个功大于过的皇帝。秦始皇吞并六国,开创了君主专制中央集权制度。秦始皇设郡县制,奠定了封建统治的基础;修驰道,为庞大帝国的政令通达奠定了技术基础。但秦始皇修阿房宫,秦始皇陵等的规模极为庞大,滥用民力;焚书坑儒,抑制思想,摧残文化;法令严苛,赋税重,增大了人民的负担。我们不能仅仅把秦始皇修长城想作是滥用民力,统治残暴的体现。修长城是为了抵御外族入侵,事实上也是如此。文献斥责在工程进行时造成不少人命死伤,另一方面却使各地的交通进一步发展,有助日后交通、经贸、以及各民族之融合。秦始皇只是急功近利,不计较手段,不考虑人民的生活。毛泽东曾这样评价,“在中国历史上,真正做了点事的是秦始皇,孔子只说空话。几千年来,形式上是孔夫子,实际上是按秦始皇办事。秦始皇用李斯,李斯是法家,是荀子的学生。”这种想法有道理,但并非说儒家不好。后世用“外儒内法”,是一种“外柔而内刚”的政策。以伦理道德束缚人们,更容易治理天下,也正是吸取了秦一味用法家最终被推翻的教训。所以说,我们要辩证的看待秦始皇。关于社会方面的:珍惜水资源“水是生命之源,我们要保护每一滴水。”如果没有了水,地球就会干裂;如果没有了水,我们人类就可能渴死;如果没有了水,就没有了我们这个美丽的世界。我们要爱惜每一滴水,爱惜地球母亲每一滴眼泪。只有节约用水,我们的生活才会更好。水是生命之源,生命之本,人类的健康是先从水来的。人可以几天不进食,但不可以几天不喝水。而现在,全球有20亿人口正处于严重缺水状况!也就是说水是20亿人生命之所系。而全世界每年因喝了不干净的水而死亡的儿童就有5000万人!这数字是多么令人怵目惊心!水的危机,已经向人类敲响了警钟!节约用水,保护水资源是现在的重中之重!水对于我们是多么的重要!如果人人都注意节约用水,不知会有多少人从中受益;反之,如果每个人都不在意地浪费水资源,那么就可能有很多人遭受饮水困难!现在,由于许多方面都在污染水资源,且污染得越来越严重,人类可以饮用的水就越来越少。然而没有水,人类就无法生活。这就意味着我们现在要积极行动起来,节约、保护水资源。侧耳倾听,淮河在呐喊,黄河在哭泣,长江在叹息……水污染像一种持久的顽疾折磨着大大小小的河流、湖泊、水库……水环境的恶化直接威胁着人们的身体健康。水资源是人类的共同财富,保护水资源吧。(额,这算是《历史与社会》学科中“社会”那部分的吧)关于车的发展史的:车的发展史随着时代的变革、社会的进步、文化的不断推展和翻新、物质生活逐渐丰富,人类的生活节奏日益加快。起初只靠双腿行走的慢节奏、短距离的交通方式再也无法满足人类的需求。于是,便诞生了——车。据史料记载,公元前2000年,一个名叫奚仲的人发明了世界上的第一辆车。这种车由两个车轮架起的车轴,带辕的车架,车架附有的用来盛放货物的车箱构成。最初的车,由人力来推动,即人力车。后来人们开始用牛、马拉车,即畜力车。传说,畜力车是商汤的先祖相土和王亥共同发明的。1839年,英国人麦克米伦发明了蹬踏式脚蹬驱动自行车。自行车灵巧方便,经过数十年乃至数百年的不断改进,因其独特的、不可被替代的优势,依然被人们沿用至今。第一次工业革命,瓦特发明了蒸汽机,人类进入了“蒸汽机时代”。许多发明家也纷纷把瓦特的发明应用到“自走式车辆”的设计中。第二次工业革命,卡尔本次等人发明了内燃机,告别了适用笨重的蒸汽机的历史,并将其用在了汽车上。从此,汽车变为现实。现在,汽车已经遍布各个城市,“有车”也成为了衡量一个家庭生活质量的重要标志之一。同时,科学家也从未停止对汽车进行改进,以节约能源、减少污染。这些都是我自己写的,不同时期老师留的题目不同,所以类别有点乱。
秦始皇(前259~前210),中国统一的秦王朝的开国皇帝。嬴姓,名政。秦庄襄王之子。13岁即王位,39岁称帝。战国末年, 秦国实力最强,已具备统一东方六国的条件。秦王政初即位时国政为相国吕不韦所把持。公元前238年,他亲理国事,免除吕不 韦的相职,并任用尉缭、李斯等人。自公元前230年至前221年,先后灭韩、魏、楚、燕、赵、齐六国,终于建立了中国历史上第 一个统一的、多民族的、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国家----秦朝。 秦王政创立了“皇帝”的尊号,自称始皇帝,宣布子孙称二世、三世,以至万世,代代承袭。随后,他在全国范围内废除分 封制,代以郡县制;在皇帝的直接控制下,建立自中央直至郡县的一整套官僚机构。以秦国原有的法律令为基础,吸收六国法律 的某些条文,制定和颁行统一的法律。将原六国贵族豪富迁至关中、巴蜀,以防止他们的分裂复辟活动。又明令禁止民间收藏武 器,销毁没收得来的武器,铸造12个金人。 在经济上推行重农抑商政策,扶植封建土地私有制的发展。始皇三十一年(前216)下令占有土地的地主和自耕农只要向政府 申报土地数额,交纳赋税,其土地所有权就得到政府的承认和保护,并以商鞅所制定的度量衡为标准统一全国的度量衡制度。统 一全国币制。为发展全国水陆交通,又实行“车同轨”,修建由咸阳通向燕齐和吴楚地区的驰道,以及由咸阳经云阳(今陕西淳 化西北)直达九原(今内蒙古包头西)的直道;在西南地区修筑了“五尺道”,开凿沟通湘江和漓江的灵渠。 在文化思想方面,以秦国通行的文字为基础制定小篆,颁行全国。并利用战国阴阳家的五德终始说,以秦得水德,水色黑, 终数六,因而规定衣服旄旌节旗皆尚黑,符传、法冠、舆乘等制度都以六为数。水主阴,阴代表刑杀,于是以此为依据加重严刑 酷法的实施。始皇三十四年,下令销毁民间所藏《诗》、《书》、百家语,禁止私学。随后因求仙药的侯生、卢生逃亡,牵连儒 生、方士四百余人,而将其全部坑杀于咸阳。 秦始皇即位后,派蒙恬率兵出击匈奴,还把战国时秦、赵、燕三国北边的长城连结起来,修筑西起临洮(今甘肃岷县)东至辽 东的万里长城。在征服百越地区后,设置桂林、象郡、南海等郡。始皇末年,秦郡数由统一之初的36郡增至40余郡,其版图“东 至海暨朝鲜,西至临洮、羌中,南至北向户,北据河为塞,并阴山至辽东”。 秦始皇在统一六国之后,修建豪华的阿房宫和骊山墓,先后进行五次大规模的巡游,在名山胜地刻石纪功,炫耀声威。为求 长生不老之药,又派方士徐(即徐福)率童男女数千人至东海求神仙等等,耗费了巨大的财力和人力,加深了人民的苦难。三十七 年,秦始皇巡游返至平原津得病。于是作书命长子扶苏送葬,并继嗣帝位。行至沙丘(今河北广宗西北),秦始皇病死。赵高勾结 始皇少子胡亥和李斯,伪造遗诏立胡亥为太子,并赐扶苏死。秦二世胡亥即位后不久,即爆发陈胜、吴广领导的农民大起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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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近代史纲要论文 一 应当重视中国近代政治史的研究 中国近代政治史的研究,在一段时间里,相对而言,显得有些被冷落。20世纪80年代以来,先是中国近代文化史研究的兴起,并成为热点。当时回顾过去中国近代史的研究,着重在革命史、政治史,觉得有拓宽领域的必要,于是文化领域受到人们的关注。但是在“文化热”中,又出现贬政治史的现象,有的研究者认为政治史的研究是浅层次的、表像的,只有文化的研究才进入到历史的深层,才是中心。随后,中国近代社会史也引起学者们的兴趣,对它的研究方兴未艾。但是,也出现与“文化热”中类似的说法,贬抑政治史的研究,甚至有主张用社会史取代历史的。这些说法是否确切,是值得推敲的。我虽是研究中国近代文化史,但并不认为文化是历史的中心。在同白寿彝教授的一次谈话中,曾经谈到什么是历史的中心的问题。白先生认为:历史主要是写政治,政治是历史的脊梁,经济虽是基础,但要受政治的制约,文化更要受政治的制约,文化不能作为历史的中心。话虽不多,却很精辟。 美国著名学者塞缪尔·亨廷顿在前几年曾发表《文明的冲突》一文,引起了国际上强烈的反应。这篇文章认为未来国际冲突不是经济的、意识形态的冲突,而是西方文化和儒学文化、伊斯兰文化的冲突。显然,这是把文化作为社会的中心,是起决定作用的。不论是历史上还是现实社会中,文化无疑有其应有的作用,但它不居于中心地位,不起决定作用。就现实国际社会而言,首要的是经济、政治利益,美国向他国推销其价值观、文化,也是为了实现其经济、政治利益。海湾战争,其根本因素也不是所谓伊斯兰文化和西方文化的冲突。亨廷顿在《文明的冲突》这篇文章的基础上撰成《文明的冲突与世界秩序的重建》一书,对他在“文章中提出的问题提供一个充分的、深刻的和更详尽论证的解答”。尽管他在书中仍然力图说明根本因素是伊斯兰文化和西方文化的冲突,但也不能不承认“海湾战争是冷战后文明间发生的第一次资源战争”。他说:“最关键的问题是:世界上最大的石油储备,将由依靠西方军事力量保护其安全的沙特政府和酋长国政府控制,还是由有能力并有可能利用石油武器反对西方的独立的反西方政权的控制?西方未能推翻萨达姆·侯赛因,却获得了某种使海湾国家在安全上依赖西方的胜利。战争之前,伊朗、伊拉克、海湾合作委员会和美国曾为获取对海湾地区的影响展开了竞争。战争之后,波斯湾变成了美国的内湖。”[1]这里认为这场战争的关键是争夺对“世界上最大的石油储备”的控制权,“战争之后,波斯湾变成了美国的内湖”,都说到了实质所在。同是伊斯兰文化的国家,为了石油、战略地位等经济的、政治的利益,彼此之间可以打起仗来,也可以支持、参与美国组织的对伊拉克的战争。这正说明,海湾战争的根本因素不是由于伊斯兰文化和西方文化两种“文明间”的战争,而是经济、政治利益的冲突。 贬抑中国近代政治史研究的一个缘由,是有些研究者认为以往中国近代史写的政治史,是阶级斗争史,有的人甚至指责为“阶级斗争为纲”。恩格斯在1888年为《共产党宣言》英文版所写的序言中指出:“(从原始土地公有制解体以来)全部历史都是阶级斗争的历史”,是“构成《宣言》核心的基本思想”[2]。列宁也说:“阶级关系——这是一种根本的和主要的东西,没有它,就没有马克思主义[3]。如果坚持马克思主义对历史研究的指导,那就离不开阶级分析和阶级斗争学说。至于将阶级斗争等同于“以阶级斗争为纲”,那是对不同性质问题的混淆。 对于中国近代政治史研究的弱化,还因为以往史学界着重于从鸦片战争到解放战争这些重大事件的研究,成果颇多,再做研究起点较高,向前推进难度较大,要下更大的功夫。然而这些大事件也不是没有可以继续研究的,还有不少问题没有完全弄清楚,有些问题也有待深入。即如孙中山,近些年又陆续发现一批有关的资料,还没有很好地加以运用研究;关于他的思想等方面的评论,研究者的见解也颇有分歧;何况迄今尚未有一部学术价值高的、有份量的传记。 重大事件自是中国近代政治史的重要内容,但不等于中国近代政治史,不是它的全部内容,中国近代政治史的内容是很丰富的,不应当忽视。中国近代文化史、社会史的研究,扩展了中国近代史的领域,无疑是有意义的。但不宜扬此抑彼,政治、经济、文化乃至军事、外交等都同样需要研究,都有研究的必要和价值。 二 注重微观研究,也要重视综合研究 近些年来中国近代史的研究趋向细化,具体问题的研究受到重视,取得了可喜的成绩。具体的、微观的研究很有必要,这是综合研究的基础,但是过分细化就会流于“碎化”。近代中国一百多年的历史,时间不短,人、事繁多,对全部细节或微小问题逐一加以研究,既不可能,也没有必要,即使研究了,也说明不了什么问题。细化的研究需要斟酌所择取的题目有没有研究价值,而有研究价值的题目也不应只是就事论事,叙事清楚,还要将它置于大背景中来考察,以小见大,说明问题。 在具体的微观研究的基础上,要注意开展综合的研究。长期以来,中国近代史分门别类的研究,专题的研究,已经做了不少,有条件做综合的研究。 在我们的研究工作中,分科、分专业,文学、史学、哲学等等各自属于不同的学科门类。在历史学中,又有中国古代史、中国近代史、世界史以及各种专门史之分。而研究中国近代史的人,又有专攻某一重大历史事件之别。这种分工过于狭窄,过于专门,不利于历史学科的发展,不利于人才培养,不利于出精品,也难以做综合的研究。中国历史上的人物不少都是通晓经、史、子、文学、佛学等,对他们的研究不能仅限于一个方面,应当是全面的。例如魏源,在中国近代史、思想史学著作中,主要是写他的经世思想,尤注重于《海国图志》及其名言“师夷长技以制夷”。魏源的经世思想,他的具有代表性的名著《海国图志》,无疑要着重论析。然而魏源博学多闻,年轻时究心阳明心学,好读史书,后随父至京师,从胡承珙问汉儒家法,问宋学于姚学shuǎng@①,学《公羊》于刘逢禄,晚年又修禅礼佛。他一生著述甚多,除《海国图志》外,如《曾子章句》、《大学古本》、《庸易通义》、《说文拟雅》、《小学古经》、《两汉经师今古文家法考》、《老子本义》、《孙子集注》、《董子春秋发微》、《诗古微》、《书古微》、《圣武纪》、《元史新编》、《古微堂内外集》等,涉及经、史、子、佛学、诗文,仅经学又及今古文、汉宋学。要对魏源有精深的研究,不能只谈论某些方面,需要综合的研究。这关乎研究者的知识结构问题,应“通识”的要求。一个学科也有上下通、左右通的问题,力求改变过于专门、相互割裂的状态。
历经五千年沧桑岁月,中华民族经历了战和更替、聚散分合、对峙与融汇,却始终不曾割断共同的文化传统。民族认同感一脉相承,而且越是历经磨难,遭遇坎坷,多元一体的中华民族的自我意识和对中华文明的认同感越是增强。千百年来,对国家统一的不懈追求日渐发展成为中华民族高于一切的政治理想和道德情感。而造就中国历史这一鲜明特征的重要因素,不能不说是“大一统”文化观念的潜移默化影响所致。它像一根坚韧的纽带将中国境内各民族联系、团结在一起,逐渐形成为中华民族大家庭,并日见巩固。我们今天从历史的角度考察中国统一大势的形成、巩固和发展这一历史现象,就不能不充分认识到中国优秀的传统文化在实现国家统一过程中的特殊地位与重要作用。 中华文化追求“大一统”的价值观是奠定和强化国家统一的牢固基石 中华文化对于国家统一大势的形成与发展的意义,首先在于“大一统”价值观长期以来深入人心,从而使统一成为人们所普遍认同的理想政治秩序。 早在先秦时期,中华民族随着内部凝聚力的不断增强,就初步形成了“大一统”观念。《诗经·小雅·北山》中的“溥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就表达了这种思想倾向和价值取舍。而战国时代“九州说”与“五服说”的盛行,则反映出人们的大一统观念进一步走向成熟。正如有的学者所指出:“众口言九州的情景,反映了九州观念普遍流行于先秦社会。……九州就是中国,九州的完整代表着中国的完整”(唐晓峰:《“体国经野”:试论中国古代的王朝地理学》,《二十一世纪》2000年8月号)。在春秋战国时期出现这种追求统一的思想趋向不是偶然的,而是有其历史必然性。当时,西周社会创立的礼乐文明遭遇到根本性的冲击,早期初始形态的“一统”格局趋于瓦解,天下缺乏合法一统的政治秩序,结果导致诸侯争霸,混战绵延,因而人们渴望重新实现政治上的统一,建立起合理合法的政治秩序。这一点在当时大多数思想家的学说中都得到了充分的反映。虽然他们在追求统一的方式上存有歧见,但天下必须“定于一”则是普遍的共识。譬如,法家主张“事在四方,要在中央”(《韩非子·扬权》);墨家提倡“尚同”,“天子唯能一同天下之义,是以天下治也”(《墨子·尚同上》);儒家强调“礼乐征伐自天子出”(《孟子·梁惠王上》),并憧憬着“四海之内若一家”(《荀子·王制》)的局面。这些思想充分反映了“大一统”观念已成为人们普遍的精神寄托和政治信仰,并发展成为中国传统文化观念的一个重要内容。正是具备着这样的思想基础,当统一条件基本具备之时,才会由秦国通过战争的手段,横扫六合,鲸吞六国,使这种政治理想变成了现实,“车同轨,书同文”,建立起多民族的统一的中央集权国家;才会有继秦而起的两汉大统一,出现汉武帝在“泰山刻石文”中所描绘的那幅国家“大一统”的理想图画:“四海之内,莫不为郡县,四夷八蛮,咸来贡职。与天无极,人民蕃息,天禄永得。”(《后汉书·祭礼志》注引《风俗通》) 作为思想观念的“大一统”,包含着非常丰富的内涵,并随着历史的演进而发展变化。在地理概念上,它是指国土统一,“天无二日,土无二王”(《礼记·坊记》);在政治概念上,它是指全国上下高度一致,听命于最高统治者,“天下若一”,“夙夜匪解,以事一人”,“尊天子,一法度”;在时间概念上,它是指长久统一,千秋万代江山永固,“至尊休德,传之亡穷,而施之罔极”(《汉书·董仲舒传》);在民族概念上,它是指“夷狄进至于爵,天下远近小大若一”(《公羊传解诂·隐公元年》)。这种以“统一”为理想政治秩序观念的形成,其根本原因在于人们在现实生活中亲身体验到分裂割据给国家、民族带来的深重灾难。所谓“争地以战,杀人盈野;争城以战,杀人盈城”(《孟子·离娄》),所谓“白骨蔽于野,千里无鸡鸣”(曹操《蒿里行》)等等,都是关于分裂战乱对社会生产力造成巨大破坏的形象写照。与此形成鲜明对照的是,在统一的政治秩序下,社会生产的发展相对迅速,民众的生活相对安定,国家的安全相对能得到保证。这无疑是比较理想的局面,可以实现人们向往的“九天阊阖开宫殿,万国衣冠拜冕旒”盛况。由此可见,对战乱的厌恶,对和平的渴望,以及对中央集权的追求,使得统一既是统治者的政治雄心,客观上也符合广大普通民众的意愿。 正因为“大一统”的理念植根于中华民族的内心深处,成为人们衡量政治有序、天下有道的主要标志,所以自秦汉以降,历史上虽然统一与分裂交相更替,但总的来说,统一是中华民族历史发展的主流,是不可逆转的总趋势;割据分裂的局面虽然不时出现,但它始终无法为人们所认可,始终不能被承认为正常、合理的政治状态,也始终被中华文化所排拒。即便是在分裂的年代里,追求统一也始终是各族统治者和广大民众的共同政治理念和奋斗目标。如魏晋南北朝时期,天下分崩,群雄并立,但各个政权的统治者大都以统一为己任,并以炎黄之后自居:诸葛亮倡导“还定旧都,汉室可兴”,前赵刘渊以黄帝之后自居,后赵石勒赞赏刘邦不封六国之后,前秦苻坚渴求“平一六合”等均为明证。它从一个侧面说明中华民族宁合不分的愿望是多么顽强而普遍。这种强烈的“统一”意识还反映在人们对“正统”观的理解上。从政治学的角度看,古代“正统”说的主导倾向就是为“大一统”观念作历史哲学层面的论证。所谓“正统”就是指“王者大一统”。正如欧阳修所说:“夫居天下之正,合天下于一,斯正统矣。尧、舜、夏、商、周、秦、汉、唐是也。虽始不得正统,卒能合天下于一”(《居士集》卷十六,《正统论下》)。 千百年来,这种以“统一”为“正统”理念的思想普遍流行,进一步强化了人们认同国家统一的自觉性,成为中华文化培育统一意识、指导统一实践、完善统一秩序的又一个显著标志。 中华文化为中国统一大势的形成与发展提供了强大的智力资源 在中国统一大势不断巩固和发展的过程中,博大精深、与时俱进的中华文化不但起到了团结各族人民、促进国家统一的重要作用,而且为合理化解统一道路上所遇到的各种矛盾提供了重要的智力资源。这种作用突出地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第一,中国文化讲求“用中适时”、“随时以行”,要求人们把国家统一视为一个长期复杂的历史过程。在中国优秀传统文化中,用中适时、随时以行是人们认识和处理事物的思想方法论,所谓“极高明而道中庸”正是这种理性精神的集中体现。这种文化理念决定了人们在对待国家统一的问题上,能够秉持现实客观的态度,既充分肯定大一统的历史合理性和必然性,又冷静看待实现大一统的艰巨性与曲折性。作为统一大略的制定者,尤其要注重统一基本条件的创造与统一有利时机的把握。而其基本原则就是“时不至,不可强生;事不究,不可强成。”(《国语·越语下》)所以,在一些特定的形势下,要敢于面对暂时分裂的现实,先完成局部的统一,并肯定局部的统一对于最终实现国家统一的必要性,努力为将来的大统一局面的形成创造条件。譬如,在历史上,战国七雄争战之于秦汉统一、魏蜀吴三国鼎立之于西晋统一、南北朝分治之于隋唐统一、宋辽金对峙之于元明清统一等等,在当时不少政治家、思想家看来,都是走向国家大一统的必要环节,是“分久必合”的重要前提。在这个时候,对于当时的战略决策者而言,关键是如何作好充分的准备,繁荣经济,改良政治,增强军力,从而在统一时机成熟之时,运用军事、政治、经济等多种手段,顺应民心以结束分裂的局面,“宜当时定,以一四海”(《晋书·羊祜传》)。与此相反,如果昧于时势,企冀在条件不成熟之时“毕其功于一役”,则必然事与愿违,不但无法实现大统一,而且还可能导致更加严重的分裂局面。应当指出的是,在中国传统文化中,所谓“天下大势,合久必分,分久必合”云云,绝不是简单的重复和循环,而是一个否定之否定的过程。“分”是为更高层次意义上的“合”作必要的铺垫和准备,“合”则是事物发展的必然结果。从中国国家统一的历史大势看,秦汉统一的规模胜过宗周的天下一统,隋唐统一的规模超迈秦汉,有清一代的统一规模又远逾隋唐,这正是国家统一大势日趋增强的历史印证。因此,可以这么说,“用中适时、随时以行”的思想方法论,几千年来始终维系着人们对大一统的坚定信心,帮助人们克服分裂与统一交替出现所带来的困惑,推动着国家统一大业在曲折中不断向前迈进。 第二,中华文化讲求“守经用权”、“和而不同”,强调国家的统一是一个富有层次的文化现象,要求人们在国家统一的历史进程中实现稳步推进。“守经用权”指的是在处理实际问题的过程中要坚持原则性与灵活性的有机统一,相辅相成;“和而不同”指的是要正确看待事物之间的共同点与差异性的关系,更好地实现“一”与“多”的辩证统一。按照“经权”原则,“大一统”是人们必须严格遵循和不懈追求的“大经大法”。因此,建立“大一统”的政治秩序,既是历代王朝一以贯之的最高政治目标,又对国家的统一与发展具有非同寻常的意义。在这种文化思想指导下,人们在坚守“统一”至上原则的同时,要“守经用权”,通权达变,从而为更好地实现“大一统”这一基本目标铺平道路。而“和实生物,同则不继”的文化观念则为人们追求与完成国家的大一统提供了哲学上的依据。它提醒人们,在国家统一大势的形成与发展上,既要看到统一的必然性,又要承认统一的差异性。因此,中华文化始终强调,“天下”乃是有中心与边缘之别的天下,有层次的天下。早在战国时期人们就已经充分意识到这一点,“五服制”的提出就是证明。而事实上,在中国统一的多民族国家的发展过程中,不仅拥有广大的农业区,而且还有广大的农牧业结合地带和牧业区,地区差异很大,彼此的矛盾与冲突在所难免。在这样的背景下,要在全国雷同地推行“大一统”行政管理,显然不切实际。因此,传统的“经权”、“和同”思想正好为历代的统一政治实践提供了可事操作的方法。这就是要坚持“大一统”之“经”,以建立大一统的政治秩序为目标,全面推行中央集权制、郡县制,积极经营边疆,同分裂割据等违背中华民族整体利益的行为作斗争。同时,也承认统一的地区差异性、内外层次性,重视区域差别与文化多元。在统一实践上体现出“通权达变”的理性宽容精神,对不同地区或不同民族采取不同的政策和制度。如形形色色的“羁縻”体制及政策,就既赋予了“四夷”边疆在“一体”中的角色,体现了大一统的原则,维护了中央的权威;又“适天地之情”,“各适其性”,“地移而事移”,照顾到了不同民族和地区生活方式和经济文化水平的差异,做到了因时因地因人而治。这种“经权”、“和同”理论,无疑是国家统一的强大粘合剂。 第三,中华文化强调“王者无外”、“夷夏一体”,要求人们把国家统一视作一个民族融合的和谐形态,在实践中追求各民族文化、经济、政治和社会的共同进步。中国自古就是多民族的国家。因此,所谓“统一”就不单纯是华夏汉族方面的问题,而是汉族与众多少数民族共同关注与参与的历史主题。换言之,统一的核心问题是如何消除国内各民族之间的畛域,实现民族大融合。中华文化有关民族问题的立场有两大支柱:一是所谓“夷夏之辨”,鼓吹“用夏变夷”;一是所谓“夷夏一体”、“王者无外”。就前者而言,它承认诸夏与夷狄之间有差别,但这种差别不以种族归属为标准,也不以地域远近为界限,而是以文明进化程度为标准。由于所处位置以及观察角度的不同,占主体地位的华夏民族自然认为诸夏代表着文明与先进,夷狄代表着野蛮与落后,历史的进程当以诸夏为中心,由诸夏的文明改造所谓的夷狄,“以夏变夷”,使夷狄逐渐向先进文明过渡,最终实现大同的理想。当然,对这种诸夏本位观,国内少数民族不一定完全赞同,汉代时中行说与汉使辩论时亟论匈奴风俗文化之优长,就是证明。就后者言,“王者无外”、“夷夏一体”意味着天下乃是“统一”的天下,“日月所照,舟舆所载”的普天之下、“六合之内”均为“皇帝之土”(《史记·秦始皇本纪》),所以,华夏的天子是全“天下”的天子。按照这个逻辑,国内不同的民族自然可以各处其所,进而走向融合,统一于天子的号令之下。这两种民族文化观念从本质上说是一个整体,互为弥补,共同作用于民族融合与国家统一的历史进程。应该指出的是,“用夏变夷”的深层文化含义,是视夷夏关系为可变的实体,而非不变的顽石,两者的区分仅仅在于道德、政治方面,而与血缘种族、地域环境无涉,并不存在不可逾越的鸿沟,“诸侯用夷礼则夷之,进于中国则中国之”(《韩昌黎文集》卷一,《原道》)。夷狄可以进为中国,中国也可以退为夷狄。这样便为历史上少数民族推行汉化,入主中原,在更大范围内实现民族大融合提供了理论上的依据。至于“王者无外”,则是致力于化解国内不同民族的对立与矛盾,使其认同于“天下”统一的理想。强调华夏与各少数民族的和谐相处,并在时机、条件成熟之后一步步走向融合。这样,便为历史上开明的统治者推行“胡汉一家”的进步民族政策,维护大一统格局奠定了重要的思想基础。唐太宗倡言“天之生人,本无蕃汉之别”(《李卫公问对》卷中);强调“自古皆贵中华,贱夷狄,朕独爱之如一”(《资治通鉴》卷一九八,太宗贞观二十一年)。雍正一再主张不得“有华夷中外之分”(《大义觉迷录》卷一)。中华文化这种增进国内各民族之间的沟通与联系的价值观,毫无疑问在促进民族融合、进而巩固和发展国家统一大业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继承中华文化宝贵遗产再创中华民族新的辉煌 从中国历史发展大势看,追求统一、维护统一始终是中华文化的本质属性与价值取向。千百年来,中华文化既为国家统一大势的形成与发展提供了理论上的指导,也为人们参与这一历史活动提供了具有实际操作意义的手段与方法。即使在今天看来,它对中国历史发展的影响也是深远的,贡献也是巨大的。 首先,它使中国在历史上长期保持了大统一的基本格局,形成了中华民族的现代政治版图,并为中华民族在向近代民族国家发展中培植了政治、民族和文化资源。自夏商周以来,中国古代文明的辉煌成就,为秦始皇统一天下,推行“书同文,车同轨”的政策,建立中央集权的大一统帝国创造了条件;而自秦汉以降,儒家的“大一统”文化价值观更是一以贯之,支配和规范着历代传统政治实践,成为传统政治运作的至上原则和行为方式。正因为如此,历朝历代都在不断地巩固多民族统一国家这一成果,各少数民族也都以融入到中华一体的民族大家庭为其发展的归宿,从而使中华民族多元一体的政治格局不断地得到巩固和拓展。换言之,大一统文化观念的深入人心,汉族与各兄弟民族在碰撞、融合、和谐的基础上互动互补,共同发展,不断增强政治与文化的认同感,这对于坚持国家统一大势的健康发展、增进各民族间的凝聚力、向心力功不可没。到了近代,中国虽然遭受到西方列强的野蛮侵略,但中华民族始终保持着国土的基本统一,表现出坚不可摧的民族力量,这不能不归功于以统一为宗旨的中华文化的整合凝聚作用。 其次,它使中国社会的发展保持了长期的历史连续性,使中华文明成为世界上唯一不曾中断的文明。中国“大一统”的政治体系与文化体系在其形成和发展中,也有一个不断充实、扩大的过程。在这一过程中,“大一统”的政治体系不断成熟,中华文化的影响力不断扩大,农耕文化与游牧文化不断汇聚沟通,由点及面,由内向外,不断辐射,不断扩散,如此循环往复,逐渐将旧的边缘消融为新的中心,中华民族实体就在这一历史进程中不断地得到发展和巩固。因此,历史上的匈奴文化、突厥文化、蒙古文化、满族文化乃至域外的佛教文化、阿拉伯文化、基督教文化等,虽曾作为与“华夏文化”对立的一极受到排斥,但最终还是在不断扩大的交流中,在“大一统”的格局中,得到有机的融合,使中华文明不但一直没有出现断裂,而且不断进行更新,不断增加新的活力。可见,正是中华文化的亲和力、创造力与文化主体的自觉意识,使得国家统一大势浩浩荡荡,不可逆转,文明承续始终如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