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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学论文研究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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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学论文研究方向

如下:

1、刑法在法律体系中的地位研究

2、论刑法的机能

3、论刑罚权的根据

4、罪刑法定原则研究

5、论罪责刑相适应原则

6、论刑法面前人人平等原则

7、刑法溯及力问题研究

8、刑法立法方法研究

9、刑法解释研究

10、刑事司法解释研究

11、刑事判例研究

12、犯罪论体系研究

13、论犯罪的特征

14、中外犯罪构成理论比较研究

15、刑事法律关系研究

16、刑事责任研究

17、论犯罪化与非犯罪化

18、犯罪课题研究

19、论刑法上的行为

20、论不作为

21、持有型犯罪研究

22、刑法因果关系研究

23、西方国家刑法因果关系理论评介

24、刑事责任能力研究

25、精神障碍与刑事责任能力

如果一篇文章象一张网,则题目就是纲,纲举目张,就是说看了论文题目,就能窥见全篇论文的实质和精华所在,也可以说题目对论文起了画龙点睛的作用。下面是我带来的关于刑法学硕士论文题目的内容,欢迎阅读参考!刑法学硕士论文题目(一) 1. 罪数认定的新标准与吸收犯概念的重构 2. 间接正犯概念的否定性清理 3. 《刑法修正案(九)》对危险驾驶有新的更严格规定 4. 刑法人格界定问题思考 5. 食品安全刑法保护制度的缺陷与完善 6. 经济犯罪中被害人过错的认定与适用 7. 《刑法修正案(九)》死刑改革的观察与思考 8. 从业禁止适用范围探究 9. 假释听证制度改革 10. “医闹入刑”后完善医患纠纷解决机制的思考--医方医疗过错的自我评价与告知机制的构建 11. 基于中越边境拐卖妇女犯罪的国际警务合作机制研究 12. 浮出水面的窝案 13. 未成年人不应构成毒品再犯--基于对刑法356条规定的反思 14. 论英国刑法学中的犯罪故意概念--兼论犯罪故意概念对我国刑法立法的反思 15. 完善行贿罪立法--兼论《刑法修正案九》行贿罪新规 16. 农村教师对中小学生性犯罪的启示与思考 17. 浅析我国减刑、假释程序的完善 18. 贪污受贿犯罪起刑数额小议 刑法学硕士论文题目(二) 1. 《刑法修正案(九)》关于涉恐犯罪规定的学理置评 2. 启动刑法全面修订之探讨 3. 互联网金融消费者权益刑事保护研究 4. 网络借贷的刑法规制--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为切入点 5. 股票配资案中非法占用保证金的行为定性 6. 论刑法中不合理的“性别标签” 7. 从刑法修正案九(草案)看死刑制度的存废 8. 罚金刑相关替代制度分析及我国罚金刑的完善 9. 我国刑罚体系之适应性调整研究 10. 爱钱如命的贪官 11. 城市拆迁过程中的职务犯罪的成因分析及对策研究 12. 论假冒注册商标罪中“相同商标”的界定 13. 男性应被纳入我国强奸罪的保护对象 14. 刑法因果关系问题研究 15. 罪刑相适应原则研究 16. 探析持有型犯罪的证明责任问题--以主观罪过证明为视角 17. 论正当防卫限度--以南宁男子见义勇为案为例 18. 对刑事司法解释溯及力问题的探讨--以“秦某某网络造谣案”为例 19. 以没收财产偿还犯罪分子所负债务问题研究 20. 论刑法学命题的妥当性 21. 从绝对到相对:晚近德、日报应刑论中量刑基准的变迁及其启示 刑法学硕士论文题目(三) 1. “抗震英雄少年”沦为囚徒 2. 非法拘禁案中案 3. 女企业家智斗绑匪 4. 就这样“被酒驾” 5. 网游达人叫板运营商 6. 中银巨贪亡命泰国 7. 基于我国的传统与现实试谈婚内强奸 8. 论信用卡催收中的法学问题 9. 刑事立法发展与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的契合 10. 我国着作权刑法保护的相关问题研究--以网络技术为研究视角 11. 女性经济犯罪犯因性分析及预防对策 12. 盗窃未遂法律适用问题探讨 13. 论“碰瓷”行为的刑法定性 14. 通过死缓限制减刑的死刑控制 15. 任人唯“钱”的组织部长 16. 医院内的“塌方式”腐败 17. 迷失在权力旋涡里的区委书记 18. 贪污罪之弹性定罪模式考量--以《刑法修正案(九)(草案)》为范本 19. 群体性事件中网络谣言犯罪研究--以社会敌意为视角 20. “问题豆芽”案的刑事法治报告 猜你喜欢: 1. 浅谈刑法学硕士毕业论文 2. 刑法学硕士论文 3. 刑法硕士毕业论文 4. 刑法专业毕业论文 5. 有关刑法研究生毕业论文

论文刑法研究方向

刑法学以世界各国刑法为研究对象,是随着刑法的产生而出现的,是研究犯罪和刑罚、刑事责任及其罪刑关系的科学。下面是我带来的关于刑法学毕业论文选题的内容,欢迎阅读参考! 刑法学毕业论文选题(一) 1. 论信用卡罪 2. 集资罪研究 3. 论保险罪 4. 论合同罪 5. 取出口退税罪研究 6. 论偷税罪 7. 走私罪研究 8. 论虚假广告罪 9. 缓刑适用实证研究 10. 论网络虚拟财产的刑法保护 11. 监督过失责任论 12. 刑法学视域下的克隆人及其立法 13. 应设立“性贿赂罪” 14. 食品安全犯罪的行政刑法责任--以三鹿奶粉事件为例 15. 重刑化的弊端与我国刑罚模式的选择 16. 罪责的社会化与规范责任论的重构--期待可能性理论命运之反思 17. 网络流行语对青少年犯罪的影响及其对策思考 18. 我国恐怖主义犯罪的成因与防治 19. 在押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的心理救助 20. 社会化与社会控制视角下的青少年犯罪 21. 新生代农民工犯罪原因探析 22. 虚假诉讼罪:概念界定与学理分析 23. 论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 刑法学毕业论文选题(二) 1. 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 2. 论医疗事故罪 3. 论抢劫罪 4. 贷款罪研究 5. 《刑法修正案(九)》中“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相关条款的理解适用 6. 论《刑法修正案(九)》关于职业禁止的规定 7. 企业犯罪预防中国家规制向国家与企业共治转型之提倡 8. 从《刑法修正案(九)》看我国死刑制度的进步 9. 论危害药品安全犯罪的刑法解释 10. P2P网贷与金融刑法危机及其应对 11. 《刑(九)》有哪些变化 12. 大数据技术在预防官员贪腐犯罪中的应用 13. 民营企业民间融资法律风险探析--以“刑民界分”为切入点 14. 论刑法中的精神病辩护规则--以美国法为范例的借鉴 15. 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案件查处工作的几点思考 16. 网络金融犯罪及有效的防控策略研究 刑法学毕业论文选题(三) 1. 缓刑制度研究 2. 论假释制度 3. 论数罪并罚制度 4. 论罚金刑 5. 死刑问题研究 6. 持有型犯罪研究 7. 论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与交通肇事罪的区别 8. 论洗钱罪 9. 论非法经营罪 10. 奸淫幼女类强奸案中主观“明知”的审查认定 11. 利用木马程序删改数据进而窃取钱款之定性 12. 签发空头支票支付债务的行为定性 13. 食品药品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 14. 开封联合打击食品安全犯罪活动 15. 本溪开展打击食品等违法犯罪专项行动 16. 遏制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司法保障 17. 烟纸店的法律故事 18. 困境与出路:罪刑法定司法化再解读 19. 工程建设领域贿赂犯罪研究 20. 浅议《刑法修正案(九)》关于虐待罪的规定 猜你喜欢: 1. 刑法专业毕业论文选题目录 2. 刑法专业毕业论文选题 3. 刑法学相关毕业论文 4. 2017法学论文选题

如下:

1、刑法在法律体系中的地位研究

2、论刑法的机能

3、论刑罚权的根据

4、罪刑法定原则研究

5、论罪责刑相适应原则

6、论刑法面前人人平等原则

7、刑法溯及力问题研究

8、刑法立法方法研究

9、刑法解释研究

10、刑事司法解释研究

11、刑事判例研究

12、犯罪论体系研究

13、论犯罪的特征

14、中外犯罪构成理论比较研究

15、刑事法律关系研究

16、刑事责任研究

17、论犯罪化与非犯罪化

18、犯罪课题研究

19、论刑法上的行为

20、论不作为

21、持有型犯罪研究

22、刑法因果关系研究

23、西方国家刑法因果关系理论评介

24、刑事责任能力研究

25、精神障碍与刑事责任能力

【题目】职务侵占罪与贪污罪比较研究 【题目】减刑制度比较研究 【题目】侵占罪比较研究 【题目】数罪并罚原则研究 【题目】抢劫罪研究 【题目】累犯制度比较研究 【题目】绑架罪研究 【题目】论立功 【题目】强奸罪研究 【题目】中外刑法自首制度比较研究 【题目】故意杀人罪研究 【题目】论我国刑法中的自首制度 【题目】合同罪研究 【题目】刑罚载量情节研究 【题目】侵犯商业秘密犯罪研究 【题目】刑罚载量的原则研究 【题目】侵犯著作权犯罪研究 【题目】自由刑发展趋势研究 【题目】取出口退税罪研究 【题目】罚金刑制度研究 【题目】偷税罪研究 【题目】死刑威慑效果的实证研究 【题目】保险罪研究 【题目】刑罚威慑机制研究 【题目】信用卡罪研究 【题目】重刑主义与传统法律文化 【题目】贷款罪研究 【题目】刑罚机制研究 【题目】集资罪研究 【题目】刑罚功能研究

刑法最新研究方向论文

刑法有广义与狭义刑法之分。广义刑法是一切刑事法律规范的总称,狭义刑法仅指刑法典,在我国即《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下文是我为大家搜集整理的刑法的论文的内容,欢迎大家阅读参考!刑法的论文篇1 浅析刑法中正当化行为初 刑法中正当化行为,一直都是一个歧义众多的法律术语,一如“一张普罗透斯似的面孔,变幻无常、随时可呈不同形状,并具有极不相同的面貌。” 逻辑学认为,要想深化研究某一理论,明确基本概念必不可少。所以,面对这个有着众多歧义,且至今还未形成统一的刑法概念——“正当化行为”,首先要做的,便是厘清其内涵外延,明确其类型划分,而这无疑对“深化刑法理论研究,完善正当化行为的刑事立法,推动正当化行为的刑事司法实践”具有重大意义和价值。 1 正当化行为的理论界定 一般认为,大陆法系刑法理论体系中,对于正当防卫、紧急避险等正当化的行为,统称为违法阻却(性)事由,但日本有学者称其为“正当化事由”,或注括号“阻却违法事由”;德国有“阻却违法性”和“合法化事由”等词语;意大利多用“正当化原因”一词;俄罗斯以“排除行为有罪性质的情节”来予以表述。而“合法抗辩事由”则是其在英美双阶层刑法理论体系中的指称。我国大陆对于正当化行为的称谓就更多了,学者们对此莫衷一是。 在诸多称谓中,最具典型的便是以下五种:违法阻却事由、合法抗辩事由、排除社会危害性的行为、犯罪构成的非犯罪化、正当化事由。 2 两种犯罪构成理论体系中的正当化行为 要在众多称谓中厘清正当化行为的确切内涵,我认为,首先至少必须要研究大陆法系犯罪构成理论体系与我国犯罪构成理论体系,并进行概念对比。 两种犯罪构成理论体系的宏观说明 大陆法系犯罪构成理论体系是“构成要件该当性(核心)、(事实的评价)—违法性(法律的评价)—有责性(责任的评价)”这样的三阶层评价系统。它将一个整体的行为,以不同的意义划分为不同的犯罪成立要件。而我国大陆地区的犯罪构成系统则是犯罪构成四要件,即“犯罪主体要件、犯罪主观要件、犯罪客观要件、犯罪客体要件”。四要件以“社会危害性为内容出发点,以要件齐合填充为构造形式”,意图从整体上综合宏观的评定犯罪行为。 两种犯罪构成理论在实质内容上的对应 大陆法系国家犯罪构成理论中“构成要件”的要素的种类: 行为主体(只含“自然人与法人”及“特定身份”之内容,无责任能力评价) 行为客体(结果犯/行为犯,“法益”—社会秩序的想象价值) 行为(核心.符合构成要件的犯罪事实,包括行为时间、地点、实施方法或手段) 行为状况(行为时的特别情状) 行为结果 构成要件的故意与过失 对应性: “该当性” 大陆法系国家犯罪构成理论——我国大陆地区犯罪构成理论 行为主体特定身份要素——犯罪主体的特殊身份 行为客体——犯罪对象 行为、行为状况、犯罪结果——犯罪客观要件 故意和过失——属于主观要件罪过的内容 “违法性” 大陆法系国家犯罪构成理论——我国大陆地区犯罪构成理论 形式的违法性判断中阻却违法事由(消极违法性因素,但在犯罪构成理论本身内进行考察)——排除犯罪性行为(不在犯罪构成理论本身内,但在对行为作是否符合犯罪构成要件的审查时,又必须考虑是否具有这种阻却犯罪性的行为情形) 实质的违法性判断——犯罪客体要件 区别: 大陆法系国家:违法性判断存在着超法规性,即合法化事由的合法存在;实质违法性只是‘yes’ or ‘no’的问题,并无程度上的差别。 我国:罪刑法定要求,排除犯罪性的行为、客观要件都由刑法规定;犯罪客体要件与犯罪概念中的社会危害性紧密相连,它体现了行为的社会危害性及其程度。 “有责性” 大陆法系国家犯罪构成理论的“责任”要素包括: 责任能力:行为人的负罪能力(刑事责任年龄以及精神状态) 责任故意:仅为对违法性的认识,不包括对犯罪构成事实的认识 责任过失:判断是否具有阻却主观注意义务的违反性 期待可能性:期待行为人在彼时彼景下作出其他适法情形 对比: 责任能力要素——犯罪主体要件下的责任能力 责任的故意和过失——归于犯罪主观要件的罪过因素中 期待可能性,暂时并无与之相对应的完整部分 3 结语 形式上的侵害性、实质上的正当化、法律后果上的阻却事由,以及不受法律否定评价的性质,正是正当防卫的经典表述。当今世界各国无论法系都对正当防卫进行不懈的研究,正说明了刑法谦益性是现代刑法的大势所趋,刑法体现人权保障是当今刑法的人心所向。所以,为法秩序所容忍、为保护法益所必需、法益衡量的重要标准——即是正当化行为合理存在的依据。正当化行为,既是对不必要的自我牺牲精神的反抗,更是一种公民权利的自我保护手段,我期待在我国的犯罪构成理论体系中,可以将正当防卫纳入,从而具体贯彻程序高于实体、保护重于打击、预防先于惩罚的现代刑法理念! 刑法的论文篇2 论刑法运行中的重刑思维 犯罪是严重危害社会的病态现象,然而只要人类社会存续,犯罪必然如影随形,“刑期于无刑”只能是一种美好的愿景。基于犯罪所具有的严重社会危害性,对犯罪行为人处以重刑是一种可以理解的世界性偏好,即使在公认的法治程度高的西方国家,废除死刑的民意调查也是难以得到超过半数的支持,由此可见一斑。具体到我国来讲,重刑思维就不仅仅是偏好,而是一种汹涌澎湃的狂热了,“刑, 从刀 ,井声, 刭也。”刑的本意就是一把刀,用来割人脖子的。是人民民主专政的工具,是镇压犯罪分子嚣张气焰的武器。从古至今,这一思想得到了极好的继承及发扬。然而正是这种可以理解且极具弥散性的重刑思维,深刻影响了我国刑法从器物到制度,到思想的各个方面,其正面效应趋向递减,而日益成为横亘在我国法治建设道路上的重大阻碍。本文拟对我国刑法运行中的重刑思维的渊源、表现、危害性进行分析,提出改善重刑思维可能的努力方向。 一、重刑思维的渊源及传统 夏商周三代是我国刑罚严酷而苛杂的开端,“夏刑三千,周刑二千五百”,“夏刑则大辟二百,髌辟三百,宫辟五百,劓、墨各千。殷因于夏,盖有损益。”(《尚书大传》)春秋战国以至秦国的强大到最后统一六国,历经商鞅、慎到、韩非子等人的不断发扬,重刑主义思想达到顶峰。其认为由于人性是趋利避害的,“人君(生)而有好恶,故民可治也……好恶者,赏罚之本也。夫人情好爵禄而恶刑罚,人君设二者以御民之志,而立所欲焉。夫民力尽而爵随之,功立而赏随之,人君能使其民信于此如明日月,则兵无大敌矣。”(《 商君书·错法》),因此民众是可治理的,治理的工具就是赏和罚,而且在法家的眼中,这两种驱驰民众的方法并非同等重要,罚的力度远远大于赏,即“治国刑多而赏少,乱国赏多而刑少。 故王者刑九而赏一,削国赏九而刑一”。特别在社会动荡不安、利益纷争加剧的时代,刑罚轻缓是无法治理国家的,“如欲以宽缓之政、治急世之民,犹无辔策而御駻马,此不知之患也。”(韩非子·显学)而根据社会现实加重刑罚则会收到“ 藉刑以去刑”(《 商君书·开塞》)的目的,即“重刑连其罪,则民不敢试,故无刑也”(《 商君书·说民》),“行刑重其轻者,轻者不至,重者不来,是谓以刑去刑”而且重刑主义被包装为爱民举措,民众畏惧重刑,就不会以身试法,反而对其是一种爱护。 “夫火烈 ,民望而畏之 ,故鲜死焉,水懦弱 , 民押而玩之 ,则多死焉 ,故宽难”(《左传,昭公二十年》)。其后虽历经汉代学者反思及批判,抛弃绝对追逐重刑的做法,但因这一思想契合封建帝国中央集权的需要而被隐蔽地保留下来,即董仲舒儒法合一,外儒内法的改造方式,剔除了绝对重刑主义过分暴虐残酷的内容,吸纳其对于君主专制集权有益的观念做法。在其后几千年的封建社会中,重刑思维的面目虽然大体上趋于温和,但其内核却历经王朝更迭而未曾变异,如同远古的幽灵般一直盘踞在上到执政者,下到普通民众的观念之中。 二、重刑思维的表现形式 1、复仇思想根深蒂固,重刑观念挥之不去 作为一个从封建时代到现代文明社会之间缺乏过渡时期的国家,没有经历商品经济的充分发展,启蒙运动的思想洗礼,旧有观念从未被彻底抛弃,而西方舶来的人道、自由、法治等进步观念未彻底扎根于国人心中,反映在刑法领域,就是复仇思想和重刑观念的根深蒂固。我国自古就有“父之仇, 弗与共戴天; 兄弟之仇,不反兵; 交游之仇,不同国。” (《礼记·曲礼上》)的说法,从官方到民间都对复仇思想给予了相当程度的同情及宽容,而这种态度反过来又鼓励着复仇思想和行为的持续存在。在现代社会,追诉犯罪的权力原则性地属于特定的国家机关所有,不允许公民个人进行复仇。但是复仇观念并未因此无用武之地,只是变换了存在并起作用的领域而已,它仍然广泛存在于公共舆论空间。审视来今年来的社会热点,被公众及学界高度关注的刑事案件,除了少数的案件,因为脱离大众朴素正义观而被认为量刑过重以外(许霆案,“天价葡萄案”、“天价手机案”),其余案件中,公众主导的舆论均一边倒地呈现要求对被告人处以重刑乃至死刑严惩,如张明宝案,药家鑫案,李昌奎案。 2、对立法中新增罪名及加重刑罚的强烈诉求 纵观近期的刑法修正案,对民众意见广泛听取,增设了危险驾驶罪、组织出卖人体器官罪、组织考试作弊罪、替考罪等一系列罪名,立法的民主化程度进一步提高。此外,相对于已经被立法机关吸纳而成为刑法条文的建议,因此公众强烈呼吁刑法中增设见危不救罪,许多学者也积极为增设该罪论证。但是将扶危济困的道德义务上升到刑法中不作为犯罪的作为义务,不仅存在是否符合刑法理论自洽性的问题,而且对公民课以过高的义务,过分限制公民行为自由。 三、重刑思维的危害 1、违背罪责刑相适应原则,恶化刑事被告人的处遇。 重刑思维在严惩被告人的同时更加追求“杀一儆百”的威慑效果,相信重刑乃至死刑在整个刑罚体系甚至整个社会治理手段中具有最大的效用,“禁奸止恶,莫若重刑,禁一奸之罪而止境内之邪”,这种观念与费尔巴哈的心理强制论具有异曲同工之处。不能达到以刑去刑的目的,反而出现“失期当斩、举大义亦死”的尴尬局面,逼迫民众发出“王侯将相宁有种乎?”的呐喊。在司法机关的追诉惯性和民众的舆论压力下,刑事案件的被告人的正当权利被忽视和牺牲了。 2、阻碍现代法治的推进,蚕食司法改革的空间。 当代刑事法治建设具有一些普世公认的价值追求或者说评价标准,例如刑罚轻缓化、人道化、保障被告人合法权益、以未决犯不羁押为原则、严格限制死刑乃至最终废除死刑等。虽然各国因为国情不同而对刑事法治存在不同的理解,从而形成形态各异的法治建设道路,但是这些基本原则和方向是毋庸置疑的,是一个现代文明国家法治建设不可回避的问题。我国传统的有罪推定、重刑思维具有深厚的民众基础,现实的刑法运行过程各方面都或深或浅地受到这一思想的影响。 “我们的极刑主要是针对那些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行为,这就是宽严相济、区别对待、突出打击重点、少杀慎杀综合起来得出的判决”,但是因为该案被告人李昌奎奸杀少女、摔死男童的恶劣的手段和及严重的犯罪结果,相比药家鑫案有过之而无不及,公众在对比之后自然对李昌奎案的死缓判决表示抗议,终审法院不得不做出“李昌奎案不存在任何黑幕,或法官徇私枉法的问题”、“该案判决结果是经过审判委员会表决的”的声明。此前“为中国死刑判决立下创新型的标杆”的期许也显得过于乐观,这种尴尬结果准确地说并不是该案判决过轻,而是药家鑫案判决过重,在可以判处死缓的时候在强烈的死刑立即执行舆论下对后者作出了妥协,导致此后类似案件只可重不可轻的结果。这种案件恶劣的社会效应及其不利于我国限制死刑、最终废除死刑的目标实现。 3、影响国际刑事司法协作和国家形象 从具体层面来说,我国在重刑思维影响下的刑事立法及司法实践影响国际刑事司法协助的广泛开展,因我国在贪污等犯罪中规定有死刑罪名,依据“死刑犯不引渡”的国际惯例,这些犯罪嫌疑人一旦潜逃境外即难以被遣送回国。我国每年实际执行死刑数一直讳莫如深,不但国际社会无从得知,国内学者对此也有“囿于缺乏司法信息等第一手研究材料而无法做到具体深入和理论联系实际,从而缺乏针对性和说服力”〔2〕的困惑。在经历共九个刑法修正案,特别是刑法修正案八、九大幅度削减死刑罪名的情况下,我国现行刑法存留的46个最高刑保有死刑的罪名中,仍然有很大的削减空间。 四、改善重刑思维的努力方向 1、增加对犯罪的宽容度 犯罪,是孤立的个人挑战社会最极端的方式。它理所当然受到社会中所有良善公民的憎恶,这种憎恶对于威慑犯罪、捕获犯罪人、对受害方给予心灵慰藉都是非常有益的。“人们对犯罪的愤恨影响与引导着社会对犯罪所作的反应,这种愤恨对社会的正义来说是不可缺少的。”〔3〕特别对于我们这样一个拥有深厚侠义精神的国家来说,嫉恶如仇、“路见不平一声吼,该出手时就出手”都是支撑社会良好运行的动力。如同菲利的犯罪饱和理论,每个社会因其独有的政治、经济形态,必然具有与之相匹配的犯罪数量。如今的人类依旧对犯罪现象深恶痛绝,正是因为人类更加意识到人本身的价值,意识到犯罪并不是个人绝对意志自由选择的结果,意识到最好的社会政策才是最好的犯罪政策,才让我们对于犯罪人给予更多的宽容和谅解,而不是寻求用对其课以超过其主观恶性、人身危险性及社会危害性的重刑来抗制犯罪。 2、承认刑罚的作用的有限性 与道德、舆论、行政措施等现存的对抗犯罪的方法相比较,刑罚确实是最具强制力且威慑力的措施。一种意识上拟制的愿景。另外,刑法的运行所存在的副作用越来越被认识到,其报应犯罪的同时也刺激犯罪,预防犯罪的同时也滋生犯罪。如耶林所说“刑法如双刃之剑,用之不得其当,则国家与个人两受其害。”因此,在心理上抛弃刑法万能的思想,接受刑罚作用的有限性,宽容不仅是对犯罪行为而言,对刑法本身也需要宽容的保护,它是刑法得以良性运行的必须空间。 3、积极引导民意,创造民意与司法之间相对独立的空间 民意与司法是一个亘古常新的话题,尤其在刑法领域,民意与刑法的交互影响始终是刑法运行中不能忽视的重大课题。刑法与道德关联密切,又是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因此在各部门法之中独得公众恩宠,备受媒体瞩目,特别在重大案件中想低调而不可得。在许多情况下,公众的密切关注与刑法运行呈良性互动的关系,公众与刑法的距离拉近,增加了认同与理解,刑法的价值理念与具体规范也得以传播与遵行。但重刑思维几乎与人类社会相伴而生,具有十分广泛的民意基础,稳定性极强,如果要对其予以改善,在刑事立法与司法运行中不能一味的妥协与屈从,刑法不应只是被动的反映社会,在社会变革与进步中也应有所担当,成为引领社会心理的力量。另外,刑事司法办案毕竟是极具专业性的活动,其有自身的话语体系,应当与民意保持一定的隔离,减少它对案件审理的负面影响,从前文对药家和李昌奎案的分析中,司法机关对民意的态度如草上之风,对于刑法的权威和公信力也是极大的损害。 猜你喜欢: 1. 刑法方面毕业论文3000字 2. 刑法毕业论文范文 3. 刑法毕业论文 4. 刑法方面毕业论文参考范本 5. 刑法毕业论文参考范文

如果一篇文章象一张网,则题目就是纲,纲举目张,就是说看了论文题目,就能窥见全篇论文的实质和精华所在,也可以说题目对论文起了画龙点睛的作用。下面是我带来的关于刑法学硕士论文题目的内容,欢迎阅读参考!刑法学硕士论文题目(一) 1. 罪数认定的新标准与吸收犯概念的重构 2. 间接正犯概念的否定性清理 3. 《刑法修正案(九)》对危险驾驶有新的更严格规定 4. 刑法人格界定问题思考 5. 食品安全刑法保护制度的缺陷与完善 6. 经济犯罪中被害人过错的认定与适用 7. 《刑法修正案(九)》死刑改革的观察与思考 8. 从业禁止适用范围探究 9. 假释听证制度改革 10. “医闹入刑”后完善医患纠纷解决机制的思考--医方医疗过错的自我评价与告知机制的构建 11. 基于中越边境拐卖妇女犯罪的国际警务合作机制研究 12. 浮出水面的窝案 13. 未成年人不应构成毒品再犯--基于对刑法356条规定的反思 14. 论英国刑法学中的犯罪故意概念--兼论犯罪故意概念对我国刑法立法的反思 15. 完善行贿罪立法--兼论《刑法修正案九》行贿罪新规 16. 农村教师对中小学生性犯罪的启示与思考 17. 浅析我国减刑、假释程序的完善 18. 贪污受贿犯罪起刑数额小议 刑法学硕士论文题目(二) 1. 《刑法修正案(九)》关于涉恐犯罪规定的学理置评 2. 启动刑法全面修订之探讨 3. 互联网金融消费者权益刑事保护研究 4. 网络借贷的刑法规制--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为切入点 5. 股票配资案中非法占用保证金的行为定性 6. 论刑法中不合理的“性别标签” 7. 从刑法修正案九(草案)看死刑制度的存废 8. 罚金刑相关替代制度分析及我国罚金刑的完善 9. 我国刑罚体系之适应性调整研究 10. 爱钱如命的贪官 11. 城市拆迁过程中的职务犯罪的成因分析及对策研究 12. 论假冒注册商标罪中“相同商标”的界定 13. 男性应被纳入我国强奸罪的保护对象 14. 刑法因果关系问题研究 15. 罪刑相适应原则研究 16. 探析持有型犯罪的证明责任问题--以主观罪过证明为视角 17. 论正当防卫限度--以南宁男子见义勇为案为例 18. 对刑事司法解释溯及力问题的探讨--以“秦某某网络造谣案”为例 19. 以没收财产偿还犯罪分子所负债务问题研究 20. 论刑法学命题的妥当性 21. 从绝对到相对:晚近德、日报应刑论中量刑基准的变迁及其启示 刑法学硕士论文题目(三) 1. “抗震英雄少年”沦为囚徒 2. 非法拘禁案中案 3. 女企业家智斗绑匪 4. 就这样“被酒驾” 5. 网游达人叫板运营商 6. 中银巨贪亡命泰国 7. 基于我国的传统与现实试谈婚内强奸 8. 论信用卡催收中的法学问题 9. 刑事立法发展与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的契合 10. 我国着作权刑法保护的相关问题研究--以网络技术为研究视角 11. 女性经济犯罪犯因性分析及预防对策 12. 盗窃未遂法律适用问题探讨 13. 论“碰瓷”行为的刑法定性 14. 通过死缓限制减刑的死刑控制 15. 任人唯“钱”的组织部长 16. 医院内的“塌方式”腐败 17. 迷失在权力旋涡里的区委书记 18. 贪污罪之弹性定罪模式考量--以《刑法修正案(九)(草案)》为范本 19. 群体性事件中网络谣言犯罪研究--以社会敌意为视角 20. “问题豆芽”案的刑事法治报告 猜你喜欢: 1. 浅谈刑法学硕士毕业论文 2. 刑法学硕士论文 3. 刑法硕士毕业论文 4. 刑法专业毕业论文 5. 有关刑法研究生毕业论文

刑法学博士学位论文研究方向

考上当然是上大容易考(正常情况,具体还得视报考人数和分数的影响)。 先来看看上海大学的刑法学概况: 刑法学学科的历史应追溯到原上海大学包括复旦大学分校的法律系,刑法学科原有专门教研室,师资较多,是当时上海高校法律院系刑法学科的主要教学点之一。 主要研究方向:刑法学研究、犯罪心理学、犯罪学、青少年犯罪问题等。 目前,学术队伍教授、副教授、讲师及相应的老、中、青结构是齐全的。 刑法学科的教师都是教学兼科研的,在完成教学任务的前提下所取得的科研成果有:《犯罪心理学》、《女性违法犯罪》、《青少年品行障碍及其矫正》、《犯罪与司法心理学》、《马克思主义犯罪学》、《刑法典中性犯罪的犯罪学研究》等著作以及在《法学研究》、《犯罪研究》等刊物上发表的论文。 目前,培养的刑法学硕士研究生有犯罪学、犯罪心理学和知识产权刑法保护三个方向。由于学科带头人系我国犯罪心理学界的主要学者之一,又是我国犯罪学领域的资深学者,因而在犯罪学、犯罪心理学、被害人学等方面有相当的优势和特色。 1.百度“华东政法 刑法”可以找到相关网页约173,000篇,用时;百度“上海大学 刑法”,找到相关网页只有约60,100篇。证明华政的刑法还是比上大热的,知名度也高,品牌也好。 2.上大本专业上大只拥有2名教授,5名副教授为主干的结构合理的师资队伍,华政本专业拥有一个刑法学研究中心,教授、副教授什么的多得是,而且都很牛。 以下是华东政法大学刑法学研究中心的简介,你可以稍微看下。 华东政法大学刑法学研究中心成立于2004年10月(前身为1979年成立的刑法教研室和1985年成立的犯罪学系),是独立设置、涵盖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的综合性法学研究机构。研究中心紧密依托华东政法大学刑法学科。刑法学科是上海市教委重点学科,2003年获批刑法学博士学位授予点,同年获批刑法学博士后流动站。刑法学科中的主干课程“刑法学”课程2003年被评为华东政法大学精品课程,2004年被评为上海市精品课程及上海市重点建设课程。 研究中心现任主任刘宪权教授,为中国刑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华东政法大学法律学院院长、博士生导师、全国优秀教师、上海市劳动模范、上海市领军人才、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北京师范大学兼职教授,被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上海市检察院等数十家司法机关聘为高级咨询专家。中心聘请华东政法大学功勋教授、中国刑法学研究会顾问、上海市法学会副会长、上海市刑法学研究会总干事苏惠渔先生担任顾问。 华东政法大学刑法学研究中心目前主要有三个研究方向: 其一为经济刑法学。经济刑法学是近年来刑法理论研究中提出的一个重要研究方向。经济刑法学是以研究经济领域(特别是金融、证券、期货、票据等领域)中犯罪、刑罚和刑事责任为主要内容的刑法学分支学科。中心对该类犯罪的研究已经取得了一系列令国内外瞩目的研究成果,中心成员承担了许多有关票据、证券、期货犯罪研究等国家级、省部级科研项目,如刘宪权教授承担并完成的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证券犯罪研究》、《金融犯罪研究》;卢勤忠教授正在承担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基金犯罪的刑事对策研究》等。作为经济刑法方向的研究成果,中心成员在近年来并出版和发表了十余部专著和百余篇论文。其中刘宪权教授于2005年由商务印书馆出版的专著《证券期货犯罪理论与实务》获第二届全国法学教材与科研成果奖科研三等奖、专著《金融风险防范与金融犯罪惩治》被列为国家“九五”重点图书选题、卢勤忠教授于2005年由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中国金融刑法国际法研究》第一届钱端升法学研究成果奖三等奖。 其二为比较刑法学。比较刑法学作为刑法学研究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与刑法史研究形成纵横交错的研究网络,它在我国是一门重要的刑法学分支学科。中心在本研究方向上已进行了深入有效的研究。中心主要骨干成员近年来出访了美国、德国、日本、荷兰等国家,许多中心人员还在大陆及英美法系国家取得或正在攻读博士学位,这些均为他们系统地研究国外发展的最新成果提供了方便。刘宪权教授在新华社香港分社参加工作二年有余,直接参与了香港回归过程中的法律问题的研究,并著有《香港法律研究》等专著,具有得天独厚的研究优势。郑伟教授早在1990年即完成了《刑法个罪比较研究》,刘宪权、郑伟等教授参与承担并完成了国家“八五”重点课题《各国刑法比较研究》。此外,刘宪权教授的《证券期货犯罪比较研究》(英文版)、何萍教授的《洗钱犯罪比较研究》(英文版)先后由荷兰艾柔默斯大学出版社出版。 其三为基础刑法学。基础刑法学是刑法学科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刑法学研究的根基。中心有一批功底扎实坚持不懈的刑法学者专注于基础理论刑法学的研究,并在犯罪构成、罪数形态等领域形成多方面的研究成果。如杨兴培教授2004年完成的《犯罪构成原论》、郑伟教授的《重罪轻罪研究》、刘宪权教授的《犯罪与刑罚理论专题研究》、《中国刑法理论前沿问题研究》及对罪数形态的诸多创见性论文,均显示出华东政法大学基础理论刑法学研究领域的突出实力。 在计划将刑法学科建设成国内一流,具有一定国际影响的学科的同时,紧密依托刑法学科的发展,也将使刑法学研究中心成为在国内外享有一定知名度和影响力、具备强大科研实力、兼具研究特色的刑法学研究基地。 3.华东政法学院在2007年03月正式更名为大学之前法学总体排名全国15,A类。(06年的数据),而上大的法学院排名为26名,B+。变为大学后的华政将从教学型高校转为教学研究型高校,在科研方面树立更高的目标。将更加注重质量建设,培养具有学科交叉、知识综合能力的复合型人才。其今后的实力更是将大大甩开与上大法学院。 4.华东政法大学(原“华东政法学院”) , 是新中国创办的第一批高等政法院校;拥有从学士、硕士到博士的完整培养体系,已培养各类人才 10 余万人,被誉为“法学教育的东方明珠”。1952 年 6 月,经华东军政委员会批准,华东政法学院由原圣约翰大学、复旦大学、南京大学、东吴大学、厦门大学、沪江大学、安徽大学等 9 所院校的法律系、政治系和社会系等合并组建成立。伴随着共和国法制建设的变迁与发展,学校两度撤并又两次恢复。 1979 年经国务院批准复校; 2007 年 3 月,经教育部批准,华东政法学院正式更名为华东政法大学。 再来看看上大的法学院概况 上海大学法学院的历史,最早可追朔到始建于1978年的复旦大学分校法律系和建立于1988年的“上海工业大学知识产权教学与研究中心”。 复旦大学分校法律系是文革后上海地区最早和国内较早之一恢复和开展法学教学研究的单位。1985年,复旦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上海外国语学院等五所大学的分校合并组成上海大学,原复旦大学分校成为上海大学文学院,该系遂改称上海大学文学院法律系。1993年,因上海法律专科学校(与上海政法管理干部学院两校一体)加入上海大学,成立上海大学法学院,文学院法律系改称为文学院涉外经济法系。1998年10月,原文学院涉外经济法系与原知识产权学院进一步合并成为新知识产权学院。 从这方面来说作为政法大学的华东政法比起综合性的上海大学,其在政法届的历史、地位、品牌都是上大远不能及的。 当然,以上纯属个人见解!反对声音肯定是有的!不对的地方请您指正啊~~最新数据:学科评估高校排名:0301法学(2009年) 2009年01月15日 15:12 教育部学位中心一级学科代码及名称:0301 法学(2009年) 本一级学科在全国高校中具有“博士一级”授权的单位共11个,本次参评10个;具有“博士点”授权的单位共23个,本次参评14个;还有7个具有“硕士一级”授权和16个具有“硕士点”授权的单位也参加了本次评估。参评高校共47所。 学校代码 名称 整体水平 排名 得分10002 中国人民大学 1 9010053 中国政法大学 2 8410001 北京大学 3 7910486 武汉大学 3 7910183 吉林大学 5 7310003 清华大学 6 7210276 华东政法大学6 72 10384 厦门大学 8 7110520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8 71 10248 上海交通大学 10 6910335 浙江大学 10 69还有一组数据可以参考:华东政法大学设有法学博士后流动站,拥有法学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予权和硕士学位授予权,覆盖10个法学二级学科博士学位和硕士学位授权点;同时还设有思想政治教育、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政治学研究、社会保障、行政管理、产业经济学等6个硕士学位授予权;2007年,学校获得了知识产权、司法鉴定2个目录外专业学位授予权,学校可以招收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和在职研究生等等接下来是上大法学院的数据,你可以自己看看:上海大学法学院现有法学硕士授予点4个(法学理论、宪法学与行政法学、民商法学和刑法学),本科法学专业1个(下设三个方向:金融法方向、知识产权法方向和刑事司法方向),法学第二学士学位专业1个,成人教育法学专业专科、本科和专升本教育点各1个。

刑法学来说,国内的情况大概如此:1,清华法学院,张明楷、周光权、黎宏、劳东燕这个团队的确太牛逼了,中青年结合,朝气蓬勃,潜心学术研究,连续多年在法学核心期刊上独领风骚,实力第一;张明楷是刑法改革派的领袖,他的理论,直接动摇了高铭暄学派的理论基础,所以高铭暄现在也很恼火,被高铭暄及其弟子围攻批判,不过,真金不怕火烧,批的越凶,越证明了他的正确性,只不过他动了传统势力的奶酪,算是发展路上的一个插曲罢了,现在大势所趋,国内已经开始接受张明楷的理论了,张明楷的刑法学时代已经到来了。2,北大法学院,陈兴良领衔。陈兴良是高铭暄的得意门生,最早也是属于高铭暄学派的,但后来也发现高铭暄的理论有很多漏洞,慢慢就跟就恩师分道扬镳,目前已经往张明楷学派靠拢,是仅次于张明楷的二号人物。但北大除了陈兴良,梁根林还可以,但其他人跟他相差太远,独立难撑啊,不过北大排第二应该没问题;3,人大法学院,虽然有高铭暄,但年事已老,他的四要件核心理论已经被证明是很落后,很过时的,而且是错误的,发现自己理论被动摇后,他发动他的众多弟子围攻张明楷和陈兴良,但他的学派漏洞太多不能自言其说的。其实作为中国刑法学的奠基人,最聪明的做法就是顺应潮流,而不是阻碍刑法的发展和变革。另一个,人大被赵秉志拉走了几乎整个刑法学团队,元气大伤,年轻一点只有冯军还不错,幸好底子还在。4,北师大法学院及刑法所,靠着赵秉志带来整个团队,一下子飙升,不过底子还是差点。而且,赵秉志作为高铭暄指定的接班人,完全继承高铭暄的过时的四要件理论。赵秉志抱残守旧,毫无创新,学术水平和理念跟张明楷、周光权、陈兴良差的很远,他走的方向没什么前途。。5,往下的还有中南政法、华东政法、武大、西南政法、中国政法、东南大学等,但这些学校实力都不错,但缺少大腕牛人。

上大的刑法学比较一般,而且录取比例也不太高,华政相对强很多,你如果是上大的本科也许考上大不错,贵在能上的话建议你选别的学校吧

《论我国税收立法体制存在的问题及完善》

刑法学论文的研究方法

刑法学专业介绍 一、本专业是博士学位授予点 二、专业研究方向、研究内容、培养目标 本学科点的主要研究方向:中国刑法学、国际刑法与比较刑法学、犯罪学与刑事执行法学、刑事政策学等。 (一)中国刑法学研究内容与培养目标中国刑法学以中国刑法的发展演变历史、中国刑法基本理论、中国刑法实务、中国刑法立法、中国刑法解释等为主要研究内容,其培养目标是:为国家培养高层次的熟悉中国国情,精通中国刑法理论和实务,胜任中国刑法学教学研究以及从事中国刑法实务(刑事审判、刑事检察、刑事辩护)或刑法立法工作的专门人才。本研究方向基本情况如下:(1) 本方向重视刑法学原理的开拓与研究,出版了《刑法专论》、《刑事责任论》、《刑罚价值论》、《犯罪构成及其关系论》、《犯罪论的比较与构建》、《中国刑法现代化研究》、《犯罪故意与犯罪过失》、《共同犯罪论》、《死刑通论》、《刑事法探究》等百余部有分量的专著,三卷本的《刑法学原理》荣获三项国家级奖励,显著地深化了我国刑法学原理的研究。(2)注意结合社会发展和司法实践研究刑法分则问题,及时推出了《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罪研究》、《刑法分则实务研究》(三卷本)、《新型经济犯罪研究》、《中国刑法案例评论》(1-2卷)等著作,受到司法界的广泛重视。(3)学术研究坚持理论联系实际,且与立法、司法机关密切联系协作,使理论研究充满了活力与动力。(4)高层次专门人才培养体系完整,包括博士后、博士生、硕士生、国内外访问学者、高级法官等。(5)学术开拓性强,经常能够以有新意、有分量的学术论著和学术活动引导与促进全国刑法学科的发展。 本方向是新中国最早确立的刑法学科研究方向。早在1950年本方向即已开始招收研究生;1979年成为国内首批招收刑法专业硕士生单位;1984年成为全国第一个刑法专业博士学位授予单位;1988年被评为全国唯一的刑法学国家级重点学科点;1992年成为全国法学领域第一个招收博士后研究人员单位;1999年成为首批建立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设立我国刑事法领域唯一的国家重点研究基地“中国人民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中”。本研究方向在我国刑法教学与研究等领域长期保持着开拓与领先地位,在我国刑法学界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并具有一定的国际声誉和影响。本学科的特点还在于: (1)教学科研成果突出。在国内较早开设研究生层次的专业课,30年来主编了几乎所有种类的全国性刑法统编教材,并出版近400余部书籍、发表3000余篇论文,科研成果在全国具有广泛而重要的影响。(2)高层次人才培养成效显著。30多年来培养博士生150余人、硕士生300多人、博士后10余人、高级法官400余人,所培养的高层次专门人才已在国家政法机关和教学科研单位发挥重要作用。(3)参与国家立法、司法决策。新中国建立以来尤其是近30年来,本方向的专家学者直接参与了国家几乎所有的刑事立法工作,并参与了国家最高司法机关大量司法解释的研拟工作,为国家刑事法治建设做出了重要的贡献。(4)是中国法学会刑法学研究会名誉会长与副会长单位,在刑法学研究会中发挥了重要组织领导作用。 (二)国际刑法与比较刑法学研究内容与培养目标本研究方向主要研究国际刑法的基本理论与国际法院的实务问题,包括国际刑事程序法的理论与实务问题,研究世界主要国家的刑法立法与刑法基本理论,为中国刑法理论和刑事司法实务提供借鉴。其培养目标是:主要培养国际刑法和比较刑法方面的高层次教学研究专门人才。本研究方向基本情况:本方向与国外刑法学教学研究机构保持密切的合作交流关系,在国际刑法、外国刑法、比较刑法研究领域非常活跃;不仅重视对大陆法系、英美法系国家刑法的比较研究,同时密切关注祖国统一进程中我国大陆地区刑法与港澳台地区刑法的比较研究;在研究内容上,不仅关注各国刑事立法的演变,而且重视刑法理论的发展变化;在研究方法上,不仅重视第一手资料的收集、翻译和第二手资料的运用,而且积极与国外同行进行实质性的科研合作;既注重成果的积累,更重视人才的培养和队伍建设。 其特点是: (1) 1993年10月成立了全国第一个国际刑法研究所,组织、吸收全国50余位刑法学者积极开展国际刑法与比较刑法的研究;2005年8月又成立了国内第一个外国刑法研究所,和世界上重要国家的刑法学教学研究所建立了广泛合作交流关系;(2)迄今已出版国际刑法文库10余种以及《比较刑法学研究》、《金融犯罪的全球考察》、《外国刑法原理》、《英美刑法学》、《台、港、澳刑法与大陆刑法比较研究》、《欧陆刑罚制度与刑罚价值原理》等一批重要著论著;同时还组织翻译了《刑法哲学》、《行为、规范、刑法》、《刑法总论概说》、《日本刑法总论》、《日本刑法各论》、等大量专著,以及翻译出版了两大法系15个重要国家的刑法典;(3)与英、美、法、德、日、韩等国同行就刑法国际指导原则暨经济犯罪、侵犯人身权利犯罪的国际化及对策等问题进行了合作研究,成果已在国内外产生了很大影响;(4)是国际刑法学协会副主席暨中国分会主席所在单位,在全国国际刑法学界担当了引导与组织的角色。 (三)犯罪学与刑事执行法学研究内容与培养目标本方向是刑法科学领域重要的研究方向,与中国刑法学、外国刑法学、比较刑法学、刑事政策学等研究方向之间存在着极为密切的联系。本研究方向主要研究犯罪发生发展的规律、原因及对策,研究刑事处罚的基本理论与实务问题,培养高层次的犯罪学和刑事执行法学的教学研究人才以及从事犯罪预防和刑事处罚执行工作的高级专门人才。本研究方向承担了多项国家、省部暨与国内外合作的犯罪学、刑事执行法学的科研项目,相应的研究成果理论性与操作性突出,某些研究成果(如 “北京地区外来人口犯罪研究”的最终成果)已受到政府决策部门的关注,并被作为制定有关规划或制度的主要依据。同时,本方向还是中国犯罪学研究会副会长暨常务理事、中国监狱学会副会长所在单位,在国内犯罪学与刑事执行法学研究中居于重要的地位。其具体表现: (1)为本科生、硕士生开设犯罪学和刑事执行法学的课程,刑法专业硕士生是作为专业必修课设置的;(2)在已经入学的刑法专业硕士生中确定有志于研究犯罪学、刑事执行法学者主攻本方向;(3)进行犯罪学、刑事执行法学有关理论与实践问题的科学研究,迄今已出版《经济犯罪与犯罪变化》、《犯罪统计学》、《刑事执行法学原理》、《刑事执行法学问题研究》、《中国特色监狱制度研究》、《监狱学问题研究》、《犯罪学研究》、《刑事执行法学研究》等一批有影响的学术专著。(四)刑事政策学研究内容与培养目标本研究方向主要研究刑事政策的发生发展规律以及刑事政策制定与推行的基本理论和实务问题,特别注重中国刑事政策基本理论研究和如何解决中国刑事政策问题的实证研究。其培养目标是:主要培养刑事政策教学研究的高层次人才以及从事刑事政策制定和推行方面的高级专门人才。本研究方向基本情况:刑事政策乃是整个刑事法学的灵魂,本学科点一向重视刑事政策学的研究,特别是近10年来,刑事政策学研究更是取得了显著成果,并成为本学科点的一个新的创新增长点和亮点。本学科点承担了多项与刑事政策有关的国家级或省部级重要课题,出版了《中国刑事政策研究》、《中国刑事政策报告》(1-3卷)、《和谐社会语境下的刑事和解》、《刑罚正义论》等一批有重要影响的刑事政策研究成果,其中,国家社科基金课题《中国刑事政策研究》受到原最高人民法院院长肖扬首席大法官的重要批示。本学科点也是我国较早给硕、博士生开设刑事政策学课程的教学研究单位,至今,已撰写出10余篇专门研究刑事政策的博士论文。本学科点的刑事政策学方向关注国内外刑事政策研究最新成果和发展动向,特别注重立足于中国实际探讨研究有中国特色的刑事政策问题,为国家制定和推行科学有效的刑事政策提供理论支持。2007年,本学科点在国内召开了第一次关于刑事政策的大型国际学术研讨会,现在已经与欧、亚、美地区10余国家或地区刑事政策教学研究机构建立合作交流关系。

刑法和刑事诉讼法的论文选题哪个好,首先刑法涉及内容比较多。刑事诉讼法是诉讼程序的有关内容,具体可以结合你对两个部分的了解程度进行选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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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论刑事诉讼中的代理2、论人民检察院在刑事诉讼中的地位3、论刑事诉讼中的被告人4、论刑事诉讼立案管辖5、论刑事诉讼审判管辖6、论刑事诉讼强制措施7、论刑事附带民事诉讼8、论我国刑事证据制度9、论证据的审查和判断10、论我国的公诉制度11、论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案件的侦查12、论审判组织13、论刑事简易程序14、论刑事上诉制度15、论审判监督程序16、论死刑复核制度17、论抗诉18、论辩护19、论辩护律师的权利保障20、论检察官的社会角色21、诉讼效率与保障被告人诉讼权利之间的关系22、论简易程序23、论证据的法律性24、我国刑事诉讼中口供的证明问题25、论证人制度之完善26、论羁押制度之改革27、论“自由心证”原则28、试论当代中国判断刑事证据的标准29、论“上诉不加刑”原则30、论“上诉不加刑”31、论二审程序中的审理方式32、对刑事再审制度之思考33、论不起诉制度之理论基础34、论控审分离原则35、论无罪推定原则36、沉默权研究37、论刑事诉讼程序的价值38、论法官的社会角色39、论刑事诉讼中法官之调查权40、国际刑事司法准则与我国的刑事诉讼41、论犯罪控制和人权保护42、论刑事诉讼职能43、论被害人44、论附带民事诉讼的作用45、论刑事诉讼目的46、论刑事诉讼的实体正义47、论刑事诉讼的程序正义48、论论刑事诉讼的基本要素49、论刑事诉讼的构造50、论中国刑事诉讼模式改革51、刑事诉讼中的“毒树之果”相关问题探析52、从社会心理学角度看刑事冤假错案的成因53、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精神损害赔偿制度之构建54、新《刑事诉讼法》背景下多发性侵财案件侦审对策研究55、论新《刑事诉讼法》施行中警察刑事执法面对的挑战与思考56、新刑事诉讼法简易程序实施情况的观察与分析57、刑事再审启动机制调查研究58、新《刑事诉讼法》背景下侦查到案制度实施问题研究59、论庭前会议制度的适用60、新刑事诉讼法视野下的控制下交付研究61、关于我国未成年人附条件不起诉制度探究62、证据能力制度研究63、由上海复旦大学投毒案来谈刑事和解制度64、论我国刑事诉讼人权保障65、论我国刑事二审程序与《两权公约》的距离66、刑事司法国际准则视野下的非法证据排除范围67、论刑事被害人诉讼权利的配置和保障68、刑事被告人知悉权的比较研究69、应对外逃贪官进行刑事缺席审判70、论刑讯逼供产生与存续的原因71、刑事被追诉人财产权救济问题研究72、我国近亲属出庭作证豁免制度评析73、未成年人刑事和解制度刍议74、审查批准逮捕环节翻供问题初探75、刑事冤错案件的成因分析76、刑事审判中辩护律师责任研究77、刑事鉴定人员出庭作证制度探讨78、刑事案件“另案处理”适用的检察监督79、我国刑事强制医疗程序的构建80、刑事鉴定人员出庭作证制度探讨81、刑事案件“另案处理”适用的检察监督82、试述讯问技巧与刑讯逼供、指供、诱供的边界83、刑事诉讼鉴定人出庭作证之困境分析84、关于新刑事诉讼法下的刑事和解制度研究85、建构污点证人作证豁免制度86、浅析刑事诉讼证人出庭作证难的原因及其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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