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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德法学学术论文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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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德法学学术论文集

法学本科论文

在学习、工作中,大家都跟论文打过交道吧,论文对于所有教育工作者,对于人类整体认识的提高有着重要的意义。你所见过的论文是什么样的呢?下面是我帮大家整理的法学本科论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一、司法考试背景下高校法学本科教学存在的问题

(一)法学本科教育的目标定位与司法考试之间存在矛盾

任何形式的教育都有其特定的目标。教育的培养目标定位,直接决定着人才的培养方向和培养模式。关于我国现行法学本科教育的定位,教育界曾进行过较激烈的争论,有的认为是通识教育,有的认为是职业教育,还有的认为是素质教育和职业教育的结合。但是,我国法学教育的人才培养目标定位,集中体现在《高等教育法》和国家教育部制定的有关政策文件中。如教育部《中国法学教育改革研究报告》中规定,法学本科毕业生应具备下列知识和能力:

(1)具有尚法精神和正义观念以及刚正不阿的人品;

(2)掌握法学各学科的基本理论与基本知识;

(3)具有创新意识与创新能力;

(4)掌握法学的基本研究方法与技术;

(5)了解法学理论的前沿和发展动态;

(6)熟悉我国法律和党的相关政策;

(7)具有运用法学理论与法律知识认识和处理问题的能力;

(8)掌握现代文献检索和网上获取信息的方法。

从以上目标定位所涵盖的知识和能力可看,中国的法学本科教育作为法学教育的基础,属于兼具通识教育特征的职业教育,具体而言,我国法学本科教育的目标是:培养能够适应经济和社会发展所需要的具有高素质、强能力的法律专业人才。从形式而言,我国法学本科教育的目标定位是非常明确和理想的,但是,从反映和体现教育目标的法学教学内容来看,现行的法学教育目标主要是追求素质教育。具体而言,在教学内容方面,强调知识结构的完整性和系统性,培养学生具有深厚的专业理论基础、宽广的专业知识面和较强的理论研究能力,为学生奠定从事理论研究或法律实务的基础。在这种法学教育中,法学教学过于理论化,教育不注重培养学生面对案例的实际操作能力,法学是仅作为一种人文知识而非一种职业的科学知识引入的,法学专业与法律职业相去甚远。从法学教育观念上来讲,在法学教育人才的培养上,没有把培养具有法律操作技能的法律实用人才作为培养的目标,而是要把学生们培养成具有进行法学研究、写作论文、发表论文能力的法学人才。因此,一些高校擅长于进行理论研究,提高学生的学术素养,丰富学生的法学思想,夯实学生的理论功底。这一局面对我国的法学教育来说是一件幸事,这种教学目标对提升法学教育层次具有积极的作用。但与此同时,其使学生很少能够在学习过程中接触到法律应用的实际运作,无法形成法律应用思维和相关应用技巧与能力。简言之,现行目标定位之下,法学教育与法律职业能力培养基本脱节、教育目标定位与司法考试价值去向之间产生矛盾。

(二)我国现行法学本科课堂教学模式不太符合司法考试

众所周知,法律科学作为一门独特的学问,具有独特的语言、思维方式和博大精深的知识体系,法律科学的这一特点决定了在法学教育中课堂讲授具有非常重要的地位。就法律从业者而言,良好的法律职业道德品德和法律职业能力,都建立在雄厚的法学理论知识和职业训练基础上。在法学教育中,理论教学对实践具有指导意义,没有系统的理论教学,实践就失去了根基。但与此同时,作为一门具有极强专业色彩的职业,法律专业要求从业者应具备相应的实践知识和技能。我国现行的法学本科课堂教学,是一种学科教学,也可称为通识教育,多年来承继重理论轻实务的传统,所开设的课程偏向于法学理论,不重视法律知识的具体运用。首先,从教师在课堂上所讲的内容来看,大多数教师认为在课堂上需讲的是法学各学科的知识体系,法律实务问题只是个法律技能的操作问题,很容易掌握,无须在课堂上讲授,基于这样的观念,他们在课堂上主要以解释概念、注释条文、阐述理论为主,教学概念化、教条化和形式化的色彩过于浓厚,学生在接触法学教育时,往往是将法律当做一种科学知识来学习,就如同学习历史、哲学和文学一样,强调的是基本概念和基本知识的传授和学习方法的掌握,对司法实务知之甚少。

这种教学虽然使学生拥有比较扎实的法律知识,而且学生能够在某个法学专题领域长篇大论,但却使其很难运用所学专业知识来解决实践中的一些简单法律问题。这一情况充分,我国现在的法学本科教育主要是以法学理论知识为重,并且过于强调法律知识的传授、法学人文修养和学术精神的培养等,而对法律知识的实际运用不太重视。这样,法学教育局限在高等学校内部,有些学校认为法学教育纯粹是自己的事,与法律职业界的联系甚少。这种传统的法学教学模式将课堂讲授这一环节凝固化,课堂上理论教学过多,过于强调知识的灌输和纯理论的探讨,讨论式教学、案例式教学、启发式教学等其他教学方法运用过少,忽视职业素养和职业能力的培养、忽视分析及处理实际法律案件和纠纷的能力的培养。相反,司法考试,从其内容看,比较注重考察考生对与司法实务密切相关的法律知识或司法解释的理解力,从考试的方式看,则比较多地考察考生对有关法条和司法解释条款的记忆力和实际运用能力。我国现行法学本科教学模式的这种不合理性与滞后性是导致其与司法考试脱节并不兼容的重要原因之一。

(三)现行法学本科课程设计与司法考试科目之间存在一定差异

我国教育部确定了法学本科专业必须开设的14门法学核心课程,其包括法理学、法律史、宪法学、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学、民法学、商法学、知识产权法学、经济法学、刑法学、刑事诉讼法学、民事诉讼法学、国际法学、国际私法学以及国际经济法学等。这些法学核心课程涵盖了我国法律体系的主体,学生通过学习这些核心课程基本上能够搭建完备的法律知识体系。国家司法考试的内容范围不仅包括了这些核心课程外,还包括了与法律职业有关的现行法律法规和法律职业道德规范等。从这点看,法学本科教育核心课程与司法考试科目范围基本上相吻合。

然而实践中,各个学校在核心课程之外还开设了大量的选修课。这些选修课中很多不是本科学生所需要学习的,如外国刑法、比较行政法等完全可以取消;很多选修课和其他课程内容重复,如开设了民法总论和物权法,再单独开设担保法全无必要。这样下来,核心课程的核心地位得不到保证,其课时被大量挤占。此外,给法学本科生的课程安排顺序上存在一些不合理的问题,其中,最典型的是法理学课程的安排。从我国各高校法学本科专业的课程安排情况来看,绝大多数学校将法理学课程安排在大学一年级阶段,这样,刚从高中毕业进入大学的学生,在不知法律为何物的情况下,就开始接触法理学,在抽象的理论学习过程中就出现厌学情绪。这一情况说明,给法学本科生安排课程时应充分考虑课程的性质、难易度、学生的接受能力等。例如,在专业课程的安排上,应将民法学、刑法学、诉讼法学等实践性较强,学生容易接受的课程安排在前,而法理学、法制史等理论性强、实践性特点较小的课程安排在后。从司法考试的考查内容来看,考试的大多数内容涉及到刑法、民法、刑诉法、民诉法、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等课程,这些课程的所占分值比例也较大,而其它课程所占分值较少,有的只占一、两分,甚至有的内容多年不考。

二、司法考试背景下的法学本科教学改革建议

国家司法考试对我国法学本科教育的影响是不可避免的,其对法学本科教育的导向作用也是必然的。司法考试对法学本科教育的导向作用主要是通过引导本科教育的课程设计、培养方法革新、影响教学内容、提高学生能力来实现。

(一)应合理确定法学本科人才的培养目标和培养模式

培养什么类型的人才是任何高等教育的核心问题。法律职业对法学教育总是发挥着决定性的影响和作用,它不仅决定了法律教育的培养目标、主要任务和发展方向,而且还必然对教学内容、教学方法和法律人才的培养过程发挥重要的引导作用。在当今社会中,法律职业是一种高度专业化的职业,它在长期的发展过程中,形成了一整套包括法律思想、学术流派、价值标准和各种制度规定在内的法律知识体系。就法学学科的本质而言,它是一门实践性和应用性很强的学科,因此,法学本科教育不仅是以知识的获取为目标,而主要是以获得法律职业专业能力为目标。

从这点看,法学本科教育应该属于种职业教育,法学本科教育应该以培养具备扎实的理论基础、较高的心理素质和较强的适应能力的应用型法律人才为培养目标。同样,司法考试作为一种职业考试,其向法学教育转达这样的信息,即法学本科教育是应用教育,其不仅要使受教育者掌握专门的、相对抽象的知识体系和法律精神,而且要具备特定的法律职业思维、技能,必须以培养应用型人才为主。基于这点,我国法学本科教育的职能应该是使学生获得更多法学理论知识的同时,使其具备能够从事法律职业的能力和素质。法学本科教育的这种职能与司法考试制度的设计目标是一致的。

(二)优化课程设置,建构与国家司法考试相适应的法律知识体系

国家司法考试的内容主要涉及理论法学和应用法学、现行法律法规、法律实务和法律职业道德等方面,考试科目都是以14法学本科专业的14门核心课程为主体的,并且与本科教育的重点相一致。针对司法考试的这一特点,法学本科教育应该将其侧重点放在以上核心课程的教学上,尤其是其教学内容必须包含现行法律法规和法律事务的讲授,教师在上课时,有针对性、有重点地对司法考试内容涉及的核心内容进行讲授。这不仅不违反法学教育的学科属性,反而为更高层次人才的培养打下坚实的基础。为此,在法学本科课程的具体安排应适当与国家司法考试相适应。例如,先安排民法学、刑法学、诉讼法等应用课程,而理论法学安排在应用法学之后。因为这三门课程中,民法、刑法决定了公、私法两种不同的法律思维模式,诉讼法奠定了程序正义的理念,这些部门法的理论本身就是法律的基础理论,很多概念、术语、原则等在其他法律中还会反复出现,学生在有了较为具体的认识之后再学法理学等理论法学,更易于理解,知识才能一步升华和贯通。

此外,针对司法考试科目范围,应增加《法律职业概论》和《法律职业道德》等课程。这些课程的安排有助于学生对自己将来从事的职业有清楚的认识,进行职业规划,激发学习兴趣。不过,针对我国目前师资结构单一,教师缺乏实践经验的问题,上这些课程时,如果条件允许的话,可以安排司法机关的资深法官、检察官或者律师等到课堂来给学生进行专题讲座。此外,学生到大学四年级时,针对学生的考试需要,还可以给学生安排有关司法考试的专题讲座,就司法考试的内容体系,考生所具备的能力和学习方法等,给学生进行介绍,让学生正确、详细地认识司法考试。

(三)改进课堂教学方法,使其适应司法考试目的

法律科学的本质决定了课堂教学必须与活生生的司法实践紧密相连。在当今中国,法治建设迅猛发展,国家在加快各方面的立法进程,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不断完善,各种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的数量也日益增多,因经济和社会的快速发展而涌现出的法律问题也日益增多。这一情况说明,法学专业学生在大学学习阶段需要学习的法学知识也不断增多,有时候,学生有时候还没有学完一部法律的相关知识就出现这部法律被废止或者被大幅度修改的情况。对于即将成为法律人的人来说,要想在竞争越来越激烈、法律事务纷繁复杂的社会环境中占据一席之地的前提不仅是要具备较高的法学理论素养,而且还要熟悉和系统地掌握相关法律知识和法律事务。传统法学本科教育的最大缺点之一就是过于重视法学理论的培养,教师给学生提供的信息也仅限于抽象的理论和概念。这就导致法学教育的知识面过窄,信息量不足,不能适应社会对法学教育的要求。

国家设立司法考试制度就是为社会挑选出足以为这个社会“定争止分”的法律工作者,而不是选拔什么“哲学大师”、“思想家”等纯碎的理论工作者,这说明司法考试的内容以现行法律法规为纲,考察重点为法学基础知识和处理实践问题的能力,考察范围也比较广泛和细致。针对司法考试的这一特点,高校法学院系必须充分认识司法考试的性质和目的,不断地改革其课堂教学工作中的不足,使课堂教学的方法和内容与司法考试的目的适当相符合。就法学专业教师而言,衡量其课堂教学水平高低时,不仅要看其是否重视采用最新版的教科书,而且还要看其能否将国家颁布的新法律法规的内容和司法实践中出现的新问题以及法学理论发展的最新成果引入课堂来。具体而言,法学专业教师在备课时,必须了解与司法考试相关的信息,并在上课时,可以通过课堂讨论,案例教学等方法,将相关信息传达给学生。其中,案例教学有益于学生法律思维的培养,因此在基础理论课程之后开设专门的案例分析课程是十分必要的。案例讨论课应当涵盖民法、刑法、行政法等领域,具体做法上,教师首先应给学生提供案例让其课后研读,然后在课堂上讨论分析。通过课堂上教师与学生的双向讨论可以激发学生的思考,增强由事实推论法律的能力。

(四)对现行法学本科专业考试制度进行合理改进,使其与司法考试适当相适应

对现行法学本科专业考试进行改革的重点就是使其与国家司法考试的要求与目标相符合,实现法学本科专业考试与国家司法考试的合理对接。当前,我国司法考试的低通过率一方面反映出高校法学本科毕业生对司法考试试题的不适应,另一方面也反映出学校对学生训练程度的不够,考试难度也较低,学生容易过关。从当前我国各高校法学院系的情况来看,大多数学校并未实行严格的教考分开制度,一般情况下,到期末时,任课教师自己出题,自己评卷。在有的学校,学生的考试通过率作为教师教学效果的重要标准来看待,因此,有的任课老师为了考虑到自己的教学效果达标,其试题难度一般不大,学生只须在临考前背笔记就能够通过考试,甚至平时听课不认真的学生也能通过考前突击背笔记顺利过关,这样,几年下来,学生只要通过学校要求的所有课程考试,就可以顺利拿到毕业证书。

而国家统一司法考试作为我国目前难度较高的职业考试,其要求考生对法学各科基本知识的掌握要广博,为此,考生必须根据指定的大纲、教材和参考书,全面而详尽地备考,对于指定大纲的任何知识点,都不能抱有丝毫侥幸心理。在此种情形下,高校法学院系如果仍然沿袭陈旧的考试模式,其不仅不利于提高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和主动性,而且还会直接影响学生将来的司法考试成绩。基于这点,笔者建议,各高校必须对现行法学本科专业考试制度进行合理改进,在适当提高考试难度的同时,应突出试卷的分析性、灵活性和应用性特点,应切实落实教考分开制度,要严格把握学生的及格率,从而使本科期末考试制度与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制度相接轨,使其成为司法考试的演练题。

(五)加强高校法学专业师资队伍建设,建立起一支既懂法学理论,又通法律实务的教师队伍

就高校学生而言,教师所具备的修养和素质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着其所培养的学生的素质。长期以来,由于种种原因,我国高校法学院系普遍存在着教师队伍封闭化,很少参与司法实务,缺乏实践经验的情况,这一情况不仅导致了法学教师的理论研究与司法实践之间的严重脱节,而且还影响了其课堂教学的效果,甚至还影响了学生的司法考试成绩。司法考试作为一种职业考试,其不仅考察考生是否掌握丰富的法律知识,而且还重点考察考生对法律的实际运用能力,司法考试的这一特点要求高校法学专业教师不仅要具备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底,而且还要具有较强的理论联系实际、运用法学知识分析具体问题的能力。

基于这点,有必要造就一支既拥有扎实的法学理论修养,又具备较高的法律职业基本素质和实践经验的法学教师队伍,进而在教学过程中通过教师的这些特点,优化教学内容,使学生耳濡目染,提高学生运用理论知识来分析和解决法律题和积极应对司法考试的能力。为此,各高校有必要在学校和各级司法机关之间建立起行之有效的知识沟通机制。比如,应支持和鼓励法学专业教师在不影响正常教学工作的情况下在外面从事兼职律师、公司企业单位担任法律顾问、在司法机关担任人民陪审员等。此外,还可以从司法机关或者律师事务所聘请优秀的法律职业人员到高校法学院系来开展授课或专题讲座等活动。

摘 要 法律信仰作为法治国家的精神基础在依法治国的当今无疑意义重大,本文通过对法律信仰和良法概念的界定、什么样的法律才能被信仰的阐述,阐释了良法在法律信仰形成中的作用。

关键词 法律信仰 良法 作用

一、前言

依法治国作为我国的基本治国方略已经有十二年之久,为了实现依法治国的理想图景,我国已基本建立了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社会主义各项事业基本有法可依。虽然有法,但法律在实践当中权大于法、人大于法、以言代法、以权废法的现象比比皆是,为什么会出现这种情况?归根到底是法律不被信仰,如果法律不被信仰,与一纸具文无异,就似伯尔曼所说:“法律必须被信仰,否则它将形同虚设①。”法律作为信仰的唯一对象在培养法律信仰中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但是,我们究竟要信仰什么样的法律?良法作为一种有别于恶法的良善之法应作为法律信仰的当然对象。本文正是以良法在法律信仰形成中的重要性为理论基础,通过以下逻辑来分析良法的这种重要性:法律信仰是依法治国方略的精神基础,这种精神基础又是如何形成的?法律作为法律信仰的唯一对象对法律信仰的形成起到了关键性作用,那什么样的法律才会被信仰呢?价值合理、规范合理、体制合理、程序合理的良善之法应成为法律信仰的对象②。

二、法律信仰与良法概念界定

(一)法律信仰

法律信仰一词在《辞海》中并没有针对性的解释,只有对信仰的'解释为:“信仰是对某种宗教,或对某种主义极度信服和尊重,并以之为行动的准则③。”谢晖教授认为“法律信仰是两个方面的有机统一:一方面是主体以坚定的法律信念为前提并在其支配下把法律规则作为其行为准则;另一方面是主体在严格的法律规则支配下的活动④。”由此,笔者认为法律信仰是指社会主体对法律的信服和尊重,并将这种信服和尊重的心理状态转化为行为准则的过程。法律信仰是一个动态的过程,而非静止不动的,是包括心理状态和行为过程的有机统一。也就是说,法律信仰不仅存在于理论上,而且践行于法治实践中。

(二)良法

良法是与恶法相对应的法哲学范畴,是一个广泛且不断发展的概念,它包括法的实质良善性和形式良善性两个不可分割的方面。要对良法下个确切的概念不容易,可从良法的标准来探讨良法的概念。李龙教授主编的《良法论》一书认为良法的基本标准是:价值合理性、规范合理性、体制合理性、程序合理性⑤。笔者认为,良法应从应然角度考虑,良法应是实质良善和形式良善的有机统一,由此,法律应当是怎样的,而非法律实然或已然是怎样的。价值合理性应是良法的灵魂,规范合理性、体制合理性、程序合理性都是为了实现良法的价值合理性服务的。因此,良法应是符合自然、社会、人类发展规律的,能够满足主体享有最一般人权、公平正义的,并能为大多数独立社会主体所信奉和行使的准则。

三、法律是法律信仰的唯一对象

法律信仰作为信仰的一种,其信服和尊重的准则当且仅当是法律,而不能是诸如权力、教义、风俗习惯之类的对象,如果法律信仰除法律之外还有其他对象,那就不是法律信仰,也培养不出法律信仰。法律的三品性“自由――人权性、效用――利益性、保障――救济性”是法律成为法律信仰对象的内在因素⑥。此外,规范的至上性是法律成为法律信仰对象的前提条件⑦。正是因为法律保障人权、救济权利、实现利益的特性及其至上性,确定了法律是法律信仰的唯一对象。

四、什么样的法律才会被信仰

依法治国的前提是有法可依,只有建立并不断完善法律体系才能为依法治国提供法律基础,而法律被信仰是依法治国的精神基础,只有法律真正为社会主体所尊崇和行使才能实现法治,但是并不是只要是法律就一定会被信仰,还要看这种法律是否具有价值合理、规范合理、体制合理、程序合理等特性,是否能够保障人权、救济权利、实现利益,是否能够体现法律的应然性(公平正义性),即法律应是良善之法,是为良法。

五、良法对法律信仰形成的作用

根据谢晖教授将法律信仰分为法律信念和在法律信念支配下的活动两方面来看⑧,良法对法律信仰形成的作用可通过以下两方面来实现:1.良法对法律信念形成的作用。法律信念是一个有关个体主观心理的概念,内在包涵着个体对法律的信服和尊崇,并把这种信服和尊崇内化为一种恒定的意念,而这种信服和尊崇的前提是法律可以实现主体的某种利益。良法因其效用-利益性、保障-救济性、自由-人权性,使其具备被信仰的价值基础;2.良法对法律实践的作用。法律实践的前提是有法可依,而这个法的良善性决定了法律实践的有效性,法律的有效实行是法律实践的应有之义。法律的善恶决定了人们对其信仰的最基本的逻辑起点和价值基础,只有善法――以人权保障为宗旨的法律,才能获得社会主体的普遍认同并加以普遍遵守,法律的良好实施才能促使人们去信服和尊崇法律,法律信仰才能形成。

六、结语

法律信仰在依法治国的当今无疑是非常重要的,但要真正让法律成为普通民众的信仰,首先法律应是良善之法,且应有效实施,法条具文的泛滥,除了带来种种社会成本,还会阻碍法律人职业自律,而法律人职业素质的降低,无疑会鼓励人们在法制外另辟渠道,解决纠纷维护权益,即求助于私力救助。因此,法律不仅在制定过程中要不断向良法靠近,而且制定出来的良法要得到有效的实施,这样才能为民众提供法律榜样,使民众信服法律,将法律内化为信念,从而信仰法律。

注释:

①[美]伯尔曼.法律与宗教.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91:28.

②李龙.良法论.武汉大学出版社.2001:71-72.

③辞海.上海辞书出版社.1979:565.

④谢晖.法律信仰的理念与基础.山东人民出版社.1997:15.

⑤李龙.良法论.武汉大学出版社.2001:71-72.

⑥钟明霞,范进学.试论法律信仰的若干问题.中国法学.1998(2).

⑦谢菲.小议形成法律信仰的前提条件和经济基础.律师世界.2002(7).

⑧谢晖.法律信仰的理念与基础.山东人民出版社.1997:15.

中华学术论文集

中国水利学术大会论文集好。根据查询相关公开信息显示:论文集的规格一般为A4纸张,装订方式有多种,如胶装、骑马钉装、精装等。论文集的内容包括会议主题、大会报告、分会场报告、论文摘要等。

《太平天国史料》,神州国光社,开明书店,1950年(与金毓黻合编)《中国史纲要》秦汉魏晋南北朝史部分《东晋门阀政治》,北京大学出版社,1989年初版,1991年第2版,1996年第三版,2005年第四版,2012年5月第五版。《秦汉魏晋史探微》,中华书局,1993年11月。《秦汉魏晋史探微(重订本)》(中华学术精品),中华书局,2004年2月新1版,2006年1月第2次印刷。《拓跋史探》,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03年3月;修订本2011年1月。《当代名家学术思想文库·田余庆卷》,万卷出版公司,2011年1月。《秦汉魏晋史探微(重订本)》,中华书局,2011年6月第3版第4次印刷。(附)资料编辑:《中国近代史资料丛刊·太平天国》,神州国光社,上海人民出版社(全书八册,负责编辑一、二册) 睹书伤逝:纪念逯耀东先生,《书城》2008年第11期。又见逯耀东《抑郁与超越:司马迁与汉武帝时代》卷首(三联书店,2008)中国古代史上的国家统一问题,《部级领导干部历史文化讲座》(北京图书馆出版社,2008)关于拓跋猗卢残碑及题记二则——兼释残碑出土地点之疑,《中华文史论丛》2008年第1辑彭城刘氏与佛学成实论的传播,《秦汉魏晋史探微(重订本)》(中华书局,2004)关于“猗卢之碑”残石拓片,《拓跋史探》(三联书店,2003)文献所见代北东部若干拓跋史迹的探讨,《燕京学报》新十三期(北京大学出版社,2002)代歌、代纪与北魏国史,《历史研究》2001年第1期代北地区拓跋与乌桓的共生关系——《魏书·序纪》有关史实解析,《中国史研究》2000关于子贵母死制度研究的构思问题,《学林春秋》二编上卷(朝华出版社,1999)北魏后宫子贵母死之制的形成和演变,《国学研究》第五卷,(北京大学出版社,1998)独孤部落离散问题——北魏离散部落个案考察之二,《庆祝邓广铭教授九十华诞论文集》(河北教育出版社,1997)贺兰部落离散问题——北魏离散部落个案考察之一,《历史研究》1997年第2期南北对立时期的彭城丛亭里刘氏,《汤用彤先生诞辰百周年纪念论文集》(北京大学出版社,1993),与滕昭宗合著东三郡与蜀魏历史,《国学研究》第一卷(北京大学出版社,1993)蜀史四题——蜀国新旧纠葛的历史追溯,《文史》第三十五辑(1992)孙吴建国的道路,《历史研究》1992年第1期暨艳案及相关问题,《中国文化》第四期(香港,1991)隆中对再认识,《历史研究》1989年第5期说张楚,《历史研究》1989年第2期北府兵始末,《纪念陈寅恪先生诞辰百年学术论文集》(北京大学出版社,1989),又载《地域社会在六朝政治文化史上所起的作用》(谷川道雄主编,日本玄文社,1989)消除“代沟”,共同前进——《文史哲》笔谈,《文史哲》1987年第1期魏晋南北朝史研究的回顾与展望,《魏晋南北朝史研究》(四川社科院出版社,1986)古运河开发中所见的一个问题,《运河访古》(上海人民出版社,1986)论轮台诏,《历史研究》1985年第1期汉魏之际的青徐豪霸,《历史研究》1983年第3期秦汉魏晋南北朝人身依附关系的发展,《中国史研究》1983年第3期诸葛亮《与兄瑾论白帝兵书》辨误,《文史》第十四辑(1982)李严兴废与诸葛用人,《中华学术论文集》(中华书局,1981)曹袁斗争与世家大族,《历史研究》1974年第1期关于曹操的几个问题,《光明日报》1959年4月9日,又1960年三联书店出版《曹操论集》

小学德育论文集

小学班主任的德育论文

对于初进学校的小学生来说,除了文化教育以外,安全教育和德育教育也是学校教育中的一个重要内容,对于其以后的生活和学习有着直接的影响。下面,我为大家分享小学班主任的德育论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德育教育和安全教育是目前小学教育工作中的重要内容,在小学班主任工作中有着极为重要的作用和地位。因此,小学班主任必须要加强对德育及安全教育的重视,积极提高德育教育和安全教育的工作成效,从而更好的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三观”意识,提高他们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进而更好地保障小学生健康快乐地成长。

一、德育教育和安全教育的重要性

德育教育和安全教育在小学班主任工作中有着极为重要的意义和作用,具体来讲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帮助小学生树立正确的价值观、人生观和世界观

德育教育即是对思想品德的教育,小学生由于年龄较小,其思想观念尚未成型,小学班主任在这一阶段开展德育教育,能够让小学生在思想认识上形成正确的方向,帮助他们树立正确的价值观、人生观和世界观,提高他们的个人品德和素养水平,塑造他们的优秀人格。

2.能够帮助班主任更好地与学生沟通交流

小学班主任在对学生进行德育教育时,即是一个教育的过程,也是谈心的过程。在这一过程中,班主任可以将学生放在平等位置上,以朋友的身份通过与学生进行深入的交流互动,使他们学习、认识和理解做人的道理以及为人处世的李杰方法,让学生在平等、轻松、愉快的环境氛围中培养良好、正确的做人做事行为。

3.能够提高小学生的安全防范意识

小学生的年龄小、判断力低,对社会及周边环境的'了解认识不足,使其对自身安全的防范意识匮乏。小学班主任通过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让小学生更加充分、全面地了解和认识周围环境以及日常生活中潜在的一些客观或人为造成的安全隐患问题,提高他们的安全防范意识。同时,还能够有效培养和提高小学生在应对危险问题时的反映能力和自救能力,进而更好地确保小学生的生命健康安全。

二、小学班主任德育及安全教育工作现状

1.德育教育缺乏科学合理的目标

小学班主任在开展德育教育时,有时为了调动小学生的兴趣和积极性,其设定的目标往往存在“高、大、上”的特点,诸如“为实现共产主义而奋斗”“十年后的我”等一些华而不实、徒有其表的理想设定屡见不鲜,使得小学生在自主学习成长过程中琢磨不透、无从下手,德育目标过高、过空、过重,不仅不能让学生树立正确的三观意识,激发学生奋斗精神,往往容易打击到学生自信心,造成事倍功半的效果。

2.安全教育内容滞后

目前,小学班主任在开展安全教育时,其内容往往同几年前的内容一样或变化不大,在教给小学生的安全防范技巧以及危险事故应对方法上相对落后,无法跟上当前快速变化的社会发展需求,导致所教授的技巧方法同实际情形不符,其实际效用不大。

3.教育渠道相对单一

目前,在小学生的德育和安全教育中,虽然学校、家庭和社会均起到了一定的作用,但由于三方缺乏及时、有效的交流沟通和协调配合,导致德育及安全教育的效果不大,学校在德育教育中的合力作用被大大削弱,而社会和家庭中的一些消极因素,也严重影响到学校德育教育和安全教育的效果。

三、加强小学班主任德育及安全教育工作的措施

1.班主任要强化与学生之间的密切沟通

小学生的自我意识弱、心里承受能力差,容易受到外界因素的影响。因此,班主任在开展德育及安全教育时,要把握好言语及行为方面的艺术技巧,以平等、轻松、愉悦的态度对小学生进行相关教育。在纠正学生错误时,要在保障其自信心和自尊心的前提下,耐心、和蔼地提出并纠正其错误,在沟通过程中注意交流的方式方法,从而真正走进学生心里,提高德育及安全教育的效果。

2.班主任要积极提高自身素养

小学班主任要通过学习、实践,不断提升自身的素质能力和修养水平,着重加强自身在言语行为方面的修养,以身作则、言传身教,为小学生做好榜样带头作用,在潜移默化中达到教育的目的。

3.加强教育的社会实践性

小学班主任在开展德育教育和安全教育时,除了要进行单纯的理论知识教育外,更要结合日常生活和社会实践活动,通过“献爱心”“助人日”“义务劳动”“安全小卫士”等社会活动对小学生进行更加直接、灵活、丰富的实践教育。

四、结语

总之,德育教育和安全教育对小学班主任工作有着极为重要的作用和意义,应该予以重点关注和加强,不断提高德育教育和安全教育的成效水平,充分发挥它们在小学教育中的积极作用,从而更好地提高小学生的思想品德素质和自我安全意识,尽可能地杜绝和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小学生健康成长。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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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杨艳红。谈小学班主任如何对学生进行德育教育[J].中国校外教育,2013,(02) :35 - 36.

找我1289844983

德育小论文播下一种习惯,收获一种性格昨天下午,学校组织我们一年级的语文老师和数学老师召开了一次会议。在这次会议上,刘校长和张校长谈的最多的是一年级新生的养成教育。这次会议就如一场及时雨,滋润了我干涸的心田,为我打开了很多困惑之门,让我知道了自己工作的不足和以后工作的方向。我尤其认识到了一年级新生养成教育的重要性。世界著名心理学家威廉.詹姆士有段名言:播下一个行动,收获一种习惯;播下一种习惯,收获一种性格;播下一种性格,收获一种命运。可见习惯对人的一生影响有多大。理论和实践都证明:小学是良好行为习惯养成的关键时期,良好的习惯会让学生终身受益,学生的养成教育关系到学生的未来发展。小学一年级的行为习惯养成教育是关键期的基础。我打算从这几个方面做:1、规范我自己的语言、书写、举止、穿着等,为学生做好表率。一年级新生对老师是很崇拜的,喜欢模仿老师的一言一行,老师必须做好表率。在黑板上板书、批改学生的作业必须一笔一划,书写规范、工整、漂亮。如在黑板上教写拼音,划拼音的四线三格,必须规范美观,书写拼音,格式与书写也应该正确美观,切记为了抢时间而随意划格、书写。再如:我强调孩子们不准带零食进教室,我自己带头不在教室吃早点与零食。当地面有纸时,我总是赶紧捡起,有些时候,在教室的走廊上看到一、两张废纸,我会弯腰捡起,并故意当着全班孩子的面说:“我又做了一次弯腰天使。”然后把废纸扔进垃圾桶。教室桌凳歪斜时,我总是整理齐,讲桌不整洁时,我总是清理干净……这一切,学生会看在眼里,记在心上,慢慢地学生都会照着我的样子去做。教室的卫生工具摆放不整齐时,总有学生去摆放好,教室地面有纸,学生会马上捡起,垃圾桶垃圾过半就有学生自觉去倒,而且他们还学会开窗、开门时轻轻的。知道了怎样做才是不打扰别人 。孔子曰:“其身正,不令则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正身示范,班主任须先遵守。2、学前工作。孩子们刚刚从幼儿园进入小学,许多生活和学习的习惯仍按照幼儿园的方式进行。形成一定的行为习惯乃至养成行为规范还需要一个过程,每个过程必须以教师为主导,以学生为主体,充分发挥教师的主导作用,调动学生的主体因素,认真地进行引导,使学生能适应新的环境自主地去学习。我们学校在9月1日这一天安排了学生学习“一日我会”,这就是帮助学生行为规范养成的一个最好的契机,为孩子们尽快地适应小学学习打下良好的基础。作为一年级的班主任就要利用这一时间好好地引导、教育孩子。例如:课堂常规、课间活动常规、进出校门常规、集体活动规范、见到老师要问好等等。每一项教育内容都应进行精心的设计,以达到最好的效果。对于刚刚走出幼儿园的小朋友你只对他们进行说教,讲些大道理,收效是甚微的。对于每一项常规教师除了讲清要求之外,还可以创设情境让孩子进行练习,这样让孩子们进入角色会记得更牢。这一阶段的引导,需要班主任用心地去引导、示范,让孩子在不断地练习中得以养成。3、一日工作。到了 9月2日之后,我们还是要对孩子继续进行这方面的教育,行为习惯的教育贯穿在孩子一日的在校学习当中。在开学的第一个月中,我们还是要刻意的去提醒孩子,但这时是自然的。我早上一般比学校规定的教师到校时间早到10—20分钟,来到班级开窗、检查卫生、、督促组长检查并收家庭作业本、组织早读,做好早锻炼的准备等。(我要求孩子到了班级先挂好饭盒袋,再放好书包,然后拿出作业交给组长,再拿出书本早读,早读要大声朗读,身体坐正,眼睛要看着书,做到眼到、口到、心到。)中餐的管理。要求安静,不管是排队盛饭菜,还是吃饭都要求孩子们安静有序。一般的情况下,我是按组来排队打饭盛菜,如果纪律不好,我就会请表现最棒的孩子来叫坐的端正、遵守纪律的孩子先排队吃饭。另外我强调的最多的是不浪费粮食,我的口令是:吃多少,盛多少。我每次都会强调不挑食,我的口令是:每样菜,我都吃!我要求孩子们要在学校工作人员收餐具之前把饭吃完。这对很多孩子来说,是养成专心吃饭的好习惯,改掉了在家要家长喂、或者是含在口里不吃去玩的坏习惯。我要求吃好饭的小朋友可以坐在座位上喝牛奶或是休息一 下,但是前提是每个同学必须负责自己座位周边的卫生,要求桌面、屉子、地面无一粒饭、无一滴菜汁,无一点杂物。并且我安排了六个岗位,由六个学生负责卫生的检查与督促。具体的安排是一到三组与四到七组分别有一个同学负责检查桌面卫生,一个同学负责检查桌屉卫生,一个同学负责人检查地面卫生。等卫生搞好了就请全班同学进教室练字,练完字就准备午休。这样既可以培养学生养成认真书写的良好习惯又避免了饭后的剧烈运动。对于一年级的孩子搞卫生一开始教师一定要指导到位。例如扫把怎么拿,抹布怎么擦桌子等等。第一周教师和孩子们一起打扫,第二周教师在旁边看,适时地指导。要安排好值日表,每位学生分工明确,责任到人。但分工不分家,先搞好的要帮助还没有搞好的,值日的学生最后一起回家。放学排路队的组织。放学排队前安排一分钟进行安全教育、强调出校门的纪律。也就是要求学生在104班接送点等待自己的家长。如果家长没有及时来接,请一定跟随老师回校园在校内的台阶上坐着等家长来接。还安排一分钟的整理时间,也就是整理书包、将自己座位及周边的垃圾捡干净、将桌子板凳摆放整齐,再轻轻的离开座位,到教室外的走廊排路队,走路队要快齐静。为此,我还设置了几个不文明情境,让学生体验其中的危害,知道到底怎么做才是正确的。第一个月是行为养成的关键期,我相信在第一个月经过我循序渐进地指导,扎扎实实地练习,104班的学生的各项行为习惯能大致稳定下来,到时我就可以放手管理了。

中国法律史国际学术讨论会论文集

著作与教材--专著、主编、合著共三十余种,主要有:1.中国通史讲稿(上),北京大学出版社1982年10月(多次再版,累计二百余万册)2.中国古代史教学参考地图集(合),北京大学出版社1982年10月1984年3月增订本3.战国秦汉史论文索引(1900-1990)(合),北京大学出版社1983年6月4.战国秦汉史论著索引续编(论文1981-1990;专著1900-1990)主编,北京大学出版社1992年11月5.战国秦汉史论著索引三编(1991-2000)主编,北京大学出版社2002年10月6.中国古代史教学参考手册 主编,北京大学出版社1985年7月,1989年9月修订本,1995年6月第二版7.中国古代史纲(上、下册)主编,北京大学出版社1985年7月(多次再版,累计数十万册)8.北京史(合),北京大学出版社1985年8月9.秦汉问题研究,北京大学出版社1985年11月,1995年10月增订本10.中国地震史资料·北京卷副主编,科学出版社1986年11.北京历史地图集(侯仁之主编,参加),北京出版社1988年5月12.中国历史文献简明教程 主编,北京大学出版社1990年7月13.简明中国古代史 主编,北京大学出版社1991年11月(已出至第三版,再版15次,累计20余万册)14.汉书精华注译 主编,北京广播学院出版社1993年11月15.中国历代契约会编考释 主编,北京大学出版社1995年8月16.翦伯赞传,北京大学出版社1998年3月17. 汉书全译(文白对照),全三册,主编,汉语大词典出版社 2004年1月18. 中华文明史 第二卷,主编,北大出版社 2012年4月19. 新史学家翦伯赞,北大出版社 2006年10月20. 翦伯赞诗集辑注,民族出版社 2008年4月21. 契约史买地券研究,中华书局 2008年8月22. 从“协和万邦”到“海内一统”, 北大出版社 2009年1月23. 张传玺说秦汉, 上海科学技术文献出版社 2009年1月24. 中国历代契约粹编(共三册), 北大出版社 2014年5月论文--共发表论文200余篇,主要有:1. 汉以前封建地主土地所有制的发生和确立,《北京大学学报》1961年2期2.两汉地主土地所有制的发展,《北京大学学报》1961年3期3.《资治通鉴》是怎样编写的 - 读司马光《答范梦得》书后,《光明日报·史学》1961年12月20日4.武定彝族地区的封建领主所有制及其破坏,《文史哲》1962年2期5.从土地契约形式的演变看我国封建土地所有制,《光明日报》1963年6月13日6.中国古代土地私有制形成的三个阶段,《北京大学学报》1978年2期7.翦伯赞同志革命的一生,《北京大学学报》1978年3期8.理论·史料·文章 - 学习翦伯赞同志的治学精神,《人民日报》1979年2月22日9.应当正确地评价王绾,《北京大学学报》1979年3期10.更名民曰黔首的历史考查,《北京大学学报》1980年2期11.论中国封建社会土地所有权的法律观念,《北京大学学报》1980年6期12.战国秦汉三国时期的国有土地问题,(山大)《历史论丛》1981年2期13.释邮亭驿置徒司空,褒中县官寺,《考古与文物》1981年4期14.秦代北京地区的郡、县、关,《北京史研究通讯》1981年7、8期15.就郭沫若评价秦始皇答问,中央电大《文科园地》1982年1期16.汉唐时期的丝绸之路,中央电大《文科园地》1982年2期17.此游胜读十年书,《江海学刊》1982年2期18.翦伯赞传略,《中国现代社会科学家传略》第一辑19.中国古代契约形式的源和流,《文史》16辑20.关于王昭君的几个问题,《北京大学学报》1982年6期21.论秦汉时期三种盐铁政策的递变,《秦汉史论丛》第二辑(1983年8月)22.少林武术与达摩并无关系.《光明日报》1984年2月22日,收入《中国武术论丛》第1辑23.从东汉雁门太守鲜于璜籍贯说到两汉雍奴故城,《环境变迁》1984年创刊号24.东汉雁门太守鲜于璜碑铭考释,《北京大学学报》1984年2期25.潞西县遮放区户闷寨傣族社会调查,《德宏傣族社会历史调查(二)》,收入《民族问题五种丛书》云南省编辑委员会编云南人民出版社1984年2月26.两汉大铁犁研究,《北京大学学报》1985年1期27.怎样认识中国古代的农民战争--答《电大语文》、《四川电大》两编辑部问,《电大语文》1985年11、12合期,《四川电大》1985年6期28.西周封建论,《自修大学》1986年7期29.关于司马光《答范梦得》的内容、写作时间及版本问题,上海《古籍整理与研究》1987年2期30.从新加坡妈祖庙谈到妈祖信仰源流,《东南亚学刊》试刊1989年6月31.武定县万德区万宗铺村彝族社会历史调查,收入《云南彝族社会历史调查》,又收入《民族问题五种丛书》云南人民出版社1986年10月32.翦伯赞与侯外庐的兄弟友谊与学术分歧,《江汉论坛》1989年7期33.诸葛亮隐居襄阳,未去南阳(宛),收入《诸葛亮躬耕地望论文集》东方出版社1991年3月34.中国古代契约资料概述,(台湾)《中国文化月刊》127期,1990年5月,收入《中国法律史国际学术讨论会论文集》,陕西人民出版社1990年9月出版35.论中国历代契约资料的蕴藏及其史料价值,《北京大学学报》1991年3期36.汉高祖刘邦新评,《刘邦研究》创刊号,1992年6月15日37.中国封建土地制度的历史变迁,(韩)李锡炫译,收入朴元火高编《中国历史与文化》,高丽大学出版社1992年12月出版38.论春秋至西汉中期的盐铁包商政策,(台湾)《中国文化月刊》164期1993年6月39.谈《汉书》,《文史知识》1994年5期40.秦汉史研究九十年评述,《秦汉史论丛》第6辑,江西人民出版社1994年41.云南彝族慕连土司史迹补正,《燕京学报》新1期,1995年8月燕京研究院编42.《百济国斯麻王买地券》释例,收入《韩国传统文化国际学术研讨会论文专辑》、《韩国学论文集》第4辑,北京大学韩国学研究中心编,1995年43.悬泉置、效谷县、鱼泽障的设与废,《国学研究》第3卷,1995年12月44.我总是走自己的路--翦伯赞与北大,收入《巍巍上庠,百年星辰--名人与北大》,北京大学出版社,1998年4月45.中国古代国家的历史特征,收入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出版,《中外历史问题八人谈》,1998年3月出版46.奠定文景之治政策的宏文三篇(贾谊《治安策》、晁错《论贵粟疏》、《募民徙塞下疏》),收入《中华活页文选》成人版,1998年13期47.翦伯赞,收入《中共党史人物传》第65卷,中央文献出版社1998年2月48.翦伯赞冤案的形成和平反,《纵横》1998年8期,收入《纵横》精品丛书《谜案冤案解读》,中国文史出版社。台湾《传记文学》1999年74卷3期全文转载,德国柏林自由大学《中国社会与历史》2000年5月18日以德文发表49.商鞅的历史功绩与个人悲剧,收入(韩)庆北史学会编《庆北史学》第21辑《金烨博士停年纪念史学论丛》,1998年8月50.西周春秋战国时期土地制度的演变,收入《庆祝杨向奎先生教研六十年论文集》,河北教育出版社,1998年12月51.秦始皇,收入袁行霈主编《中华文明之光》第1册,北京大学出版社,1991年1月52.汉武帝,收入袁行霈主编《中华文明之光》第1册,北京大学出版社,1991年1月53.张衡,收入《中华文明之光》第1册,北京大学出版社,1991年1月54.海不扬波国运昌,《北京日报》·理论·文史,1999年7月7日出版55.谆谆教导,永记不忘--纪念吕振羽同志诞辰100周年,吉林大学《史学集刊》2000年1期56.两汉国营手工业中的弊端与救弊措施,《文史》第50辑(2000年第1辑)57.应劭汉改邮为置说辨证,收入《文化的馈赠--汉学研究国际会议文集》史学卷北京大学中国传统文化研究中心2000年8月58.两汉铁犁影响我国古代农业两千年,《光明日报》理论周刊2002年5月21日第3版59.秦汉中央集权制度的形成与大一统疆域的奠定,(香港)珠海书院《珠海学报》第18期2002年10月60.谈新编中学历史教材的指导思想问题,天津《历史教学》2002年12月61. 古代政治文明的历史典范 ——秦汉时期中央集权制度的创造与推行 北大国学研究院《国学研究》第12卷(《国学研究》创刊十周年纪念专号),2003年12月62. 寻访翦伯赞先生在香港的踪迹 北京大学历史系《北大史学》,第10期 2004年1月63. 中国古代民族、大一统国家形成的三个阶段 中国国家清史编纂委员会《中华文明网・史苑》创刊号,2004年4月9日,收入《祝贺朱绍侯先生八十年华诞史学新论》,河南大学出版社 ,2005年9月64. 关于香港新见《吐鲁番契券的一些问题》,北大《国学研究》第13卷,2004年6月65. 新见鸽子洞元代契约识读 北大《国学研究》第14卷,2004年12月66. 买地券文广例 北大《国学研究》第17卷,2006年6月67. 翦伯赞《历史哲学教程》评价 收入仓修良主编《中国史学名著评价》第四卷,山东教育出版社,2006年2月68. 翦伯赞《秦汉史》评介 收入仓修良主编《中国史学名著评介》第四卷,山东教育出版社,2006年2月69. 中国古代国家的历史特征 北京论坛发言, 《文史知识》,2007年1月、3月连载70. 商鞅变法与中央集权制度 凤凰卫视・世纪大讲堂 ,2007年3月,收入凤凰卫视 ——友谊凤凰丛书,中国友谊出版公司,2009年1月71. 历史唯物主义与中国史学 在中国社会科学院马克思主义研究院的报告,2007年4月10日(该院有报告提要)71. 立足祖国历史主流,研究北京历史文化 石家庄《燕赵文化》2007年2期(6月18日),《文史知识》,2007年8月1日73. 唯物史观与史学理论 —— 翦伯赞 《历史哲学教规》 收入马宝珠主编《20世纪中国史学名著提要》,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07年4月74. 从华夏和蛮夷戎狄等族名说到汉民族形成 中央文史研究馆・国学论坛(两岸三地参加),2007年11月;《江苏文史研究》2008年第3期,9月20日75. 买地券用名的历史考察 北大历史系《北大史学》,2007第12期76. 翦伯赞与新中国史学 中国社会科学报・学林,2009年10月8日77. 论秦始皇的功过是非 中华读书报・文化周刊・国学(秦统一2230年祭)2009年10月21日78. 唯物史观与中国史学 文史知识,2009年12月79. 为创建新史学而奋斗的一生—— 翦伯赞新史学探索述论(上、下) 高校理论战线,2010年第1、2期80. 唯物史观与中国史学 中国中央文献研究室《文献与研究》2010年3月18日第13期(总第250期)(文论摘登之十八,党内刊物,注意保存)81. 红色文化实业的开创者周宗琼(诞生百周年纪念) 中华读书报・文化周刊(出版史)14版,2010年10月27日(周宗琼1917年11月6日出生)82. 胡华与《中国历史概要》 百年潮,2011年第9 期(9月)83. 向侯仁之先生学习历史地理 中华读书报2011年12月17日第9 版;收入《走进侯仁之 ——恭贺侯仁之先生百岁寿辰》,北京大学历史地理研究中心编,学苑出版社2011年12月出版84. 我与大玉琮的一段情缘 中华文物报2012年5月9日第5版85. 清道光《冫口子渔村史碑》的发现、复制和碑名考释 日照日报2012年12月1日4版文教周刊86. 求真求实,尊师爱生 ——翦伯赞教授的治学处世之道 中国老教授协会主编《大师风范》(文科)上册,高等教育出版社,2014年9月出版87. 评论历史,要实事求是 —— 参访张传玺教授 国学新视野,2014年12月(冬季卷) 香港中国文化院,中华出版社总第十六期88. 海曲盐官两千年史事八议 (北大)国学研究第34卷,2014年12月

1、新中国《婚姻法》夫妻财产制及其价值取向的变迁 《山西大学学报》 2005年3期2、研究中国法律史的几点断想, (收录于《法史思辩——2002年中国法史年会论文集》) 法律出版社 ,2004年11月3、论永佃权在完善我国农地使用权制度中的价值,《山西大学学报》,2004年1期4、儒家德治与当代法治,《华文精撷》,2003年10期5、永佃权的历史考察及其当代价值《现代法学》2002年2期人大复印资料《民商法学》2002年10期(全文转载) 被美国亚洲当代文化学会《华文精撷》列为2002年优秀华文6、三晋法家思想的华与实,《山西大学学报》,2002年3期人大复印资料《法理学、法史学》2003年1期(全文转载)7、论权利意识的培育,《山西大学学报》,2002年1期8、山西农村非法传教问题的调查与法律思考,《晋阳学刊》,2002年4期9、农地使用权流转问题的法律思考,《理论探索》,2002年2期10、中国法制史教学探析,《山西大学学报》,2001年3期11、韩非法思想的价值取向,《三晋文化学术研讨会论文集》山西古籍出版社,1999年6月12、《论山西村治时期法律中的习惯》,载《三晋法学》(第三辑)中国法制出版社2008年11月出版;13、《近三十年中国所有权制度的历史考察》,载《三晋法学》(第三辑)中国法制出版社2008年11月出版;14、《中国古代义利观对重农抑商法律传统的影响》(第二作者),《船山学刊》2008年第2期;15、《论清代的比附生例》,载曾宪义主编:《法律文化研究》(第三辑),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7年9月版,第69—79页;16、《中华法系伦理法特质演生的社会基础》,《山西大学学报》2007年第5期;17、《中国传统法律文化中的和谐精神》(国际学术讨论会论文集),载《中国文化与法治》,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7年4月出版;18、《三晋法律文化论纲》,载《三晋法学》(第一辑)中国法制出版社2006年9月出版;19、《欧美法律社会学的历史演进及不同特点》,《中北大学学报》2006年第1期

小学道德与法治论文题目大全集

小学德育论文参考题目 一、学校德育方法,途径,评价研究1道德教育方法,途径年级层次探索2构建学校与德育基地合作互动工作机制的研究3发挥社会实践活动的综合德育功能的研究与探索4新时期社区教育有效模式探索5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实践与研究6校园文化建设与学校德育的研究7以社会实践为德育载体的可操作研究二、家庭教育与学校教育关系建设研究1整体构建学校,家庭,社会和谐德育的研究与探索2学校德育与家长学校发展研究3家庭教育成功模式创建与推广研究4”问题学生”家庭教育的个案研究5学校,家庭,社会青春期一体化模式的实践研究 三、新课程与德育关系研究1小学生活化德育的研究与实践2学校德育校本资源综合应用的研究与实践3影响教师进行学科德育的主要问题及解决问题策略的研究4”校本德育”的内涵研究与实践探索5德育工作与学科教学,研究性学习的关系研究与渗透实践6新课程背景下的全员德育研究与实践四、学生教育工作研究1特殊生教育的有效尝试(单亲家庭学生,学习困难型学生,行为习惯偏差型学生,心理状态失衡型学生,留守子女学生,外来工学生,弱势群体子女学生)2学生养成教育,感恩教育,挫折教育,生命教育,青春教育期性健康教育等研究与探索五、班主任工作及德育队伍建设研究1班主任专业化成长及培训工作的路径研究与尝试2班主任工作管理与考核实践研究3新时期主题班会,家访,家长会形式探索4建立激励机制,优化班级管理的创新实践5提升德育师资队伍人文素养的内容,途径和方法的研究6全员德育中的班主任和学科教师的教育职能研究六、心理健康教育与德育的关系研究1学校心理教育与新型师生关系的构建2减少师源性心理伤害的对策研究3中小学生心理健康问题及对策4学校心理团训的尝试与反思5心理健康教育与综合实践活动整合模式的研究七、网络德育研究1大众传媒,互联网对小学生影响及对策研究2校园网络阵地建设与管理研究3德育与学校网络生活切入点的研究与实践4增强学生网上法制意识,责任意识,安全意识的研究与实践5网络德育活动开展的可行性研究

小学思政课课题研究题目:

小学语文教学与课程思政有机融合策略

将党史教育融入小学思政教育初探

浅谈在小学思政课教学中对学生创新能力的培养

如何提高小学思政课教学的有效性

思政课课程感知比较研究——基于粤澳中小学生的调查分析

探索思政课堂新路径多形式助推思政教育发展

课程思政背景下小学体育课程与思政教育协同育人路径研究

开发德育课程资源渗透思政教育

吉林省小学道德与法治学科一体化建设现状调研

小学数学课程思政建设探究

小学思政课渗透生态道德教育的构建与实施研究

思政课一体化建设背景下宪法权威性维护教学衔接问题研究

呼和浩特新城区X小学音乐课程思政的实践策略与实施路径研究

基于课程思政的小学生态文明教育策略研究

小学教育心理学课程思政建设的理论与实践研究

浅析小学语文教学中思政教育的途径

传统道德故事融入小学思政教育

信息技术环境下思政课堂评价的创新研究——以“智勇”评价体系为例

新时期小学思政教育的有效性探究

小学德育论文获奖题目

德育教育是我国人才培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我国德育的总目标是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献身精神的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包含了道德、思想、政治、法制和心理教育。下面是我为大家整理的小学德育论文获奖题目,欢迎阅读。

1、刍议在小学数学教学中渗透德育教育的策略

2、小学语文教学中如何加强学生的德育教育

3、握山小学“四融合三阶梯”德育模式探索

4、在开发名人资源的基础上开展小学德育活动

5、小学班主任应细抓德育教育

6、农村小学德育工作的几点思考

7、浅谈小学德育教育

8、关于新形势下小学德育教育的探索

9、论德育教育在小学语文教学中的渗透

10、小学德育教育有效途径初探

11、以人为本构建解放小学德育教育体系探讨

12、邹城市匡衡路小学构建君子教育德育体系培养新时期的少年君子

13、小学美术教学中的德育渗透

14、论网络时代小学班主任德育工作面临的问题及对策

15、小学德育--养成教育实践探究

16、浅谈新形势下的小学德育教育

17、优化班级管理,实施道德教育--小学班主任德育工作初探

18、浅谈农村小学体育课中德育教育的渗透

19、试论小学阶段德育教育中的“严”与“爱”

20、基于“一校三门”德育管理模式的小学德育教育研究

21、应用现代教育技术促进小学德育工作开展的研究

22、当前农村小学德育存在的问题与对策思考

23、农村小学德育工作的几点思考

24、浅谈小学德育教育

25、关于新形势下小学德育教育的探索

26、战前日本小学的德育教育--以美浓传教团事件为中心的考察

27、小学体育与德育教学结合问题思考

28、小学语文教学渗透德育的策略分析

29、论加强小学德育教育的有效途径

30、对小学语文教材德育内容的反思--以《语文教学论》为例

31、小学数学教学中如何渗透德育

32、道德认知模式下我国小学德育教育再思考

33、刍议在小学数学教学中渗透德育教育的策略

34、小学语文教学中如何加强学生的德育教育

35、如何在小学体育教学中渗透德育教育

36、浅谈小学班主任德育教育工作的策略

37、新时期小学德育教学的有效性教学策略

38、浅议德育教育在小学语文教学中的重要性

39、小学低年级阶段语文德育渗透探微

40、小学德育对小学生竞选行为的作用研究

41、有效加强小学德育教育的策略研究

42、论感恩教育在小学德育中的价值与实施

43、浅谈加强小学语文教学中的德育问题

44、新时代下小学德育教育有效性的思考

45、浅析当前小学德育工作

46、浅谈慕课在小学德育教学中的应用

47、新课程背景下小学语文教学中的德育渗透

48、德育教育在小学数学教学中的应用分析

49、谈小学德育教学

50、浅谈小学体育教学中的德育渗透

51、浅谈小学德育生活化教学模式的构建

52、小学德育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分析

53、关于小学语文教学与德育教育的整合研究

54、在小学德育工作中党组织的作用分析

55、小学科学教学中德育导师育人途径的探索

56、小学德育工作实效性的现状与应对

57、新形势下小学德育课程的校本建设分析

58、在“过好自己的生活”之后--深化小学德育课程与教材改革的新思路

59、让小学蒙语文课堂洒满德育阳光之实践策略

60、小学德育工作存在的误区及对策

61、小学多媒体德育教学的利与弊

62、对小学德育工作管理新途径的探索

63、小学语文教学中渗透德育的思考

64、小学德育教育中存在的问题及其解决措施

65、关于小学德育生活化教学的尝试

66、浅谈农村小学德育中的养成教育

67、从立德树人看小学语文教科书德育内容的'改进--基于苏教版与人教版的比较研究

68、小学德育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分析

69、小学语文教学中渗透德育的思考

70、浅谈在小学教学中如何开展德育教育

71、小学班主任应细抓德育教育

72、对小学德育有效管理的几点思考

73、小学班级德育活动实效性方法探究

74、关于提高小学班级德育活动实效性的方法实践

75、浅谈新时期如何贴近和加强小学的德育工作

76、素质教育视域下小学德育的开展

77、小学语文教学中德育渗透的实践研究

78、谈小学的德育建设

79、也谈小学德育教育

80、谈小学德育的生活化

81、谈德育教育和安全教育在小学班主任工作中的重要性

82、小学班主任工作中的德育管理探析

83、小学德育教材中儿童德育境遇的转变及其伦理困境

84、在小学语文教学中渗透德育教育

85、小学数学教学中渗透德育的实践与思考

86、德育教育在小学语文教学中的现状及策略

87、寻找德育衔接的独有校本课程资源--以广东省中山市石岐区杨仙逸小学为例

88、雷锋精神对中小学德育工作的深化--以本溪市迎宾小学实践活动为例

89、论小学体育教学中如何渗透德育教育

90、德育在小学体育教学中的核心渗透分析

91、小学中年级德育教育的相关思考

92、小学数学教学中的德育渗透浅谈

93、挖掘教材中的情感--小学英语德育课堂的实践与研究

94、小学语文德育的实践与探索

95、小学班主任工作实践中的德育体会

96、让德育渗透到小学数学教学中

97、小议德育渗透在小学数学低年级教学中的重要性

98、浅谈小学高年级语文教学中的德育渗透

99、如何在小学数学教学中进行德育渗透

100、浅析小学体育教学中的德育渗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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