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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日法律文本翻译研究日语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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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日法律文本翻译研究日语论文

研究你感兴趣的 日语语法,词法,教学方法,或者日本文化就可以了啊。。。我看我朋友有写 关于日本人切腹这个文化现象的研究。。。还有国内可行的日本语词汇教学法的探讨 这一类~你对什么感兴趣,并且有资料,就可以写别人现成的东西,你不一定有资源的

你们让写多少字的?有选择真好。。。我当初是被强迫分的题目。 其实你说得这几类都不难写,语言、文学、翻译类基本就是举例子,比如通过中日语言的对比来说明某个语法,或是多查询一下历史方面的书籍,通过特定时代的发展对同期的文学作品进行说明,还可以谈谈文学作品对社会的影响等等。图书馆会有很多书可以参考,应该不难。但是个人感觉很难写出新意,所以如果写得不是尽善尽美的话,很难拿到高分。商务类就比较麻烦了,比如关税壁垒,你就需要找很多的事例,从事例中来论述关税壁垒对两国经济造成的影响。所以我感觉如果你对语法等知识不是特别熟悉了解的话,还是选择商务类型的比较好,可以通过生动的实例来论述文章,也比较好凑字。 我毕业时候写的是教育(被强迫分到的一个很恶心的题目),最后我写的是日语教育与互联网的联系,那些日本老教授老专家什么的哪懂英特网啊,所以就把他们忽悠住了,最后得了个不错的成绩。所以论文就是把老题目写出新东西来比较容易拿分。

我 ,们,给写的,好的。

1. 写关于翻译技巧心得等。2.关于日本文化的研究,以及这些研究给翻译工作带来的便利和准确度上升等等。我觉得这个比较好写,资料有很多,然后用一些例文去证明你的观点就可以。3.写一些翻译误区的研究。最好去问问你的学长他们是怎么过的毕社,找一些做参考。或者直接和你导师讨论。

日本论文研究方法日语

就是前言。讲述写作背景等,为正文做铺垫。

はじめに 中文的前言。在这里,你要写上 :1 你为什么要写这篇论文,你的动机是什么。。。2 你的这篇论文是怎么个论证过程。用什么手法论证。。。。3 你论文最终要起到个什么作用。对你,对你写的对象有什么的帮助。。。

先行研究を调べると、日本の和泉怜子は『樋口一叶その人と作品』一文の中で、「樋口一叶の『たけくらべ』などの作品は痛烈な社会批判を内侧に秘め、诗情のヴェールでそっと包み込んだ作品である。」という観点を提出した。中国の余湘萍という作者は『樋口一叶の作品の女性像への考察』一文の中で「樋口一叶は社会全体から、社会の制度から女性问题を思索して、一叶は时代の先端を行く女性である」と指摘した。(这是我自己论文的先行研究的一个格式)

前方预警:这会是一篇长回答。(包括论文常用表达和日文文献搜索方法)题主问“能否在短期时间内就写出像写中文论文一样地道的日语论文?”那我想把这个问题理解为:“能否在短期时间内写出一篇日语表达很地道的日语论文?”因为个人认为:“有母语级别的表达”仅仅只是写出一篇“地道论文”的充分条件而非充要条件。想要写出一篇“地道的论文”,仅仅只有母语级别的表达是不够的,除语言因素外,清新脱俗的观点、严密且自洽的逻辑思维结构(这一点我的日本教授说过,作为外国人语言表达不一定非要那么地道,但文章字里行间所构筑的内在逻辑,他却非常看重!!)、扎实的专业知识储备等等因素都必不可少。简单来说就是,哪怕作为母语者,也未必人人都能写出“地道的论文”。那么就“能否在短期时间内写出一篇日语表达很地道的日语论文?”而言,我觉得如果下功夫的话,用题主所给出的2-3个月的时间,是可以无限逼近“日语表达很地道的日语论文的”。首先,我们可以来拆分一下文章的结构,然后分部分一个一个来说。如果就题主当下最迫切的需求来看,应该是先写一篇研究计划书。(这个我当年也是写了很多次改了很多次啊!!)我个人认为,研究计划书其实有点像正式论文的前半

日语翻译论文

高校《日语翻译》教学问题及对策探讨论文

中日两国在科技、文化、经济、政治、教育等领域都有着日益频繁的交流合作,日语教学就显得尤为重要。但是当前我国的高校对日语翻译人才的培养和高校的日语翻译教学却跟不上社会实际需求的脚步。

一、高校《日语翻译》课程的现状。

国内的翻译教育事业随着翻译学科的发展取得了很大的成就,2014 年,成为翻译本科培养单位的高校就有 46 所,到 2015 年 6 月,开办翻译本科专业学位的高校已经获得教育部批准就达到了 152 所。不仅有翻译本科专业学位的设立,设立翻译硕士学位的高校甚至比设立本科学位的高校更多。2014 年 7 月,有 206 所高校获准开办了翻译硕士专业学位。这些数据都标志着我国的翻译科学建设越来越成熟,也是我国文化经济发展对翻译人才需求的突出体现。

高校《日语翻译》教学显然是翻译学科中尤为重要的一部分,日语专业是培养日语翻译人才的主要来源。日语零基础是我国高校日语专业学生的薄弱点,所以国内日语专业的学生的基础阶段就是本科一年级和二年级的时候,各大高校的日语专业在这一阶段就只开设基础课程而没有翻译方向的专业课程,在日语基础课程的基础之上展开的有关翻译方向的培养,教师的讲解基本上就是根据参考译文进行,只针对语法正误而不涉及翻译理论和技巧。在本科三年级和四年级才专门开设翻译方向的专业课程,例如“日译汉”、“汉译日”、“日语口笔译”以及“同声传译”等等。

二、《日语翻译》教学中的诸多问题。

(一)教学内容选择不尽合理。

教学的质量直接被教材的内容影响,然而高校日语翻译教材却存在着以下几个问题:一是内容过于理论化,不切合实际;二是翻译素材偏向于随笔、小说等文学体裁而缺少时事政治、经济社会等内容;三是现今高校教材引用了许多常见场景,但是假如学生遇到没有见过的场景就不知道如何翻译。

(二)传统教学法与时代脱节。

当前国内高校日语翻译课程的教学方法是传统的课堂灌注法,这种方法的弊端就是学生做不到举一反三,不会独立思考,只要学生上课认真听,下课认真背,通常就会在考试的时候取得高分。这种教学方式是目前国内最传统、最普遍的教学方法,以教师为教学的中心,教学方式单调枯燥,学生和教师之间缺少交流和沟通,学生和学生之间也缺乏交流和合作,过分强调理论知识的传输而忽视了实践能力和对学生在翻译上的技巧能力的培养,使学生丧失了在翻译上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三)翻译课与基础课界限不清。

将基础课程和翻译课程用同一种教学方式来教授,这就混淆了基础课程和翻译课程。而且教师忽略了翻译本身,而过于重视学生在翻译过程中的语法错误,并花大量的时间来纠正这些错误。这样不管学生做多少翻译练习,也不能提高自身的翻译技巧,而是不断重复地复习语法和单词,即使他们把原文翻译得再准确无误,也不能够体会其中的韵味和涵义。翻译教学的最终目的是教会学生如何运用理论知识来做翻译实践,所以它其实是理论与实践的综合体。如果把翻译课程和基础课程混为一谈,那么也就失去了它本身的价值和意义,也就无法培养出企业需要的合格日语翻译人才。

三、《日语翻译》课程教学策略。

(一)调整课程体系、提升教师素质。

为了跟上时代的脚步,为社会提供合格的专业翻译人才,首先必须从根本上调整翻译课程体系,使之与翻译教学的现实情况相符。其次就是有计划地开展教师教学培训以及学术研讨等工作,服从委员会的统一安排。通过各校领导教师的`交流,共享各校的教学资源,从而改变翻译教材陈旧、教学方法落后等现状。同时应提高教师队伍的能力与素质,鼓励教师提升自我,可以通过考取博士学位或是到国外做交流学习等方式。只有提高了教师的整体水平才能从根本上提升学生的水平,从而培养出更多更优秀的翻译人才。

(二)完善人才培养体系、加大专业建设力度。

我国开设日语翻译专业课程的院校并不是很多,且呈现不均匀的分布状态,远不能满足社会对于翻译人才的需求,所以必须要扩大规模,增加招收日语翻译专业学生的数量。日语翻译专业的发展水平还远远不够,首先日语翻译专业可以借鉴英语翻译的成功经验,英语翻译专业作为翻译界的龙头教育,在建立时间、建设数量上都比日语翻译专业有经验。其次,可以在两个专业之间建立固定的经验交流会,取长补短、共同进步。

再次,还应该成立一个指导委员会来专门指导日语翻译的专业建设,成立专门的管理机构对日语翻译专业进行合理地规划与指导,搭建经验交流平台,为今后的长远发展,培养更多满足翻译市场需求的合格人才。

(三)以学生为中心、注重翻译实践练习。

改变教学方法,摒弃单调枯燥的课堂灌注法,采用翻译理论和翻译实践相结合的教学方式,着重加强学生的翻译认知以及翻译技巧和能力,鼓励学生参加大量的翻译方面的实践。教师负责引导学生,鼓励学生自己独立查找资料然后和同学之间互相学习,教师帮助遇到困难的学生认识翻译方法和手段;采用翻译市场上实用的文章来做翻译教材,通过实践发现问题,进而想方设法解决问题,让学生在实践中不断提高自己的翻译能力;学生可以去翻译一些自己感兴趣的实例,与同学交流不同的意见,表达自己的看法;分析同一文章的不同版本的译文,从中领会翻译的精髓;教师也要随时对同学的翻译进行适当的评价。

(四)结合学生需求、制定长期计划。

本科上到三年级的学生,基本上对于自己的未来已经有了一个初步的规划,工作还是考研,在国内发展还是选择去日本留学。面对不同的未来,在翻译课程上想要学到的东西自然是不尽相同的。选择毕业走向社会去工作的学生,应该多研究一下翻译行业、翻译市场的人才需求,同时考取一些上岗需要的专业证书,另外加强自身的口语练习,以备公司面试的时候需要;而考研的学生就注重应试方面的技巧和知识,主要研究文学、语言等作品的翻译,重点理解语言文化;想要出国留学的学生就要为了适应出国以后的生活而开始在日本的文化、风俗等方面多下功夫,加强在日本社会方面的练习。这样一来,学生为了自己的将来,也会全身心地投入到学习翻译知识的过程当中,自然而然地提高了自身的翻译能力。

参考文献:

[1] 王月婷 , 罗 勇 . 大学公共日语教学现状的调查及统计分析报告 [J]. 学理论 ,2011,(13):262-263.

[2] 崔美玉 . 日语教学中存在的问题与对策 [J]. 北方文学 ( 下旬刊 ),2013,(08):220-220.

[3] 赵立红 . 浅谈应用型人才培养模式下的日语翻译教学 [J]. 湖北科技学院学报 ,2014,(02):185-186.

[4] 陈钟善 . 国际商务日语翻译教学与应用能力培养 [J]. 湖北函授大学学报 ,2014,(05):134-135.

1. 写关于翻译技巧心得等。2.关于日本文化的研究,以及这些研究给翻译工作带来的便利和准确度上升等等。我觉得这个比较好写,资料有很多,然后用一些例文去证明你的观点就可以。3.写一些翻译误区的研究。最好去问问你的学长他们是怎么过的毕社,找一些做参考。或者直接和你导师讨论。

ば用于书面语 表达前提性条件和结论的关系,在从句中强调判断成立的前提,在主句中强调说话者的意见。除了表达过去的习惯,回顾以外,主句一般为现在时,多表达判断,希望,一直,主张,命令,劝诱等。と主要用于口语,表达从句,主句连续发生的条件和必然结论的关系,一般表达两个不同的事情的相继,反复的发生,如果用在特定的事情上,强调必然引起的结果,表达对说话者的警告或提醒。主句不能以意志,主张,希望,命令,劝诱等形式结句。希望可以帮到楼主:)

とはばの使うのが日本人についてととても简単で、しかし言语の环境の中国の学习者がないことにとって容易な事ではありません。日本语学习の中で、闻くところによると読み书きの能力は一つごとにすべて欠けてはいけないこと重要な一环です。ととば行为の継続する助词は使用法の上で及び似て、しかし注意深く分析してまたたくさんの微小な违いが存在します。たとえば、ととばはすべて恒常の条件を构成することができて、顺调に仮说の条件をつないで、顺调につないで条件を确定して、しかし両者の特徴は异なっていて、语気は异なっていて、使う场所が时には同じで时には同じく异なっています。

日本法律的研究论文

就日本的经济法理论而言,对其讨论大致可分为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前、后两个阶段。战前的日本经济法受德国经济法理论的影响,以统制经济法为基本特征。战后受美国经济民主的自由竞争思想的影响,以维持市场竞争秩序法为基本特征。一、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前以统制经济为中心的经济法思想经济统制是指国家在确定了某一目标后,对经济活动施加权力干预使之朝着既定的方向发展,以实现国家的特定经济目的。而以经济统制为基本特征的法律,可以说在日本拥有百年的历史土壤。日本社会是极其容易地接受这样的法律制度的。1、二战结束前的统制经济法立法活动从近代日本的发展历史可以看出,尽管明治维新选择了资本主义的市场经济体制,并为此建立健全了市民法体系,如明治23年(1890年)就颁布了《民法》《商法》等。但是至到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前,日本的市场经济体制并没能通过自由竞争一步步地走向成熟,而都是在特殊的国内外环境下被统制经济所代替,而统制经济法[2]正是国家实现统制经济的最有效的手段。第一次世界大战时期,日本虽处于战局之外,但却是参战国的市场,这为日本国内工业的发展带来了契机。为适应战时需要,保护经济的继续发展,日本政府一方面采取了强权的战时经济统制,如大正3年(1914年)制定的《有关战时工业源料出口取缔事宜》,大正6年(1917年)制定的《黄金出口禁止令》和《战时船舶管理令》等;另一方面又对与战争有关的产业进行特殊的保护措施,如《军需工业动员法》、《战时海上保险法补救法》、《染料医药制品奖励法》等。二战爆发,日本社会又进入了所谓的战时经济时期,日本政府重操战时经济统制政策,颁布了《国家总动员法》,以保证人力、物力资源投入战争,同时还颁布了各种战时临时经济统制法令。2、经济法概念的引入及其影响正如大家所知,经济法这一用语最初是从德国法中的“Wirtschaft srecht”一词中翻译过来的,并且是以经济统制为其基本特征的。日本对经济法的理论研究是从大正末年到昭和初开始的。孙田秀春于大正14年(1924年)发表的“劳动法与经济法的关系”中最早把经济法的概念介绍到日本。由于历史上日本法律对德国法律的依存性,加之战时统制经济政策的共性以及本国在统制经济体制下所存在的上述大量的经济立法活动,使日本各界非常容易接受当时德国的以经济统制为基本特征的经济法理论,将经济法与经济统制法视为同一概念,从国家强权介入经济活动以实现特定目标这一立法目的来认识经济法的现象。善长逻辑思维的德国学者曾从不角度来定义经济法的内涵,他们的理论对日本的经济法研究产生了重大影响,日本学者们也是从不同的角度来理解经济法的各种含义。一些行政法学者们从政府的“公共福利”目的来认识经济法,并使用过“经济警察”这一概念[3];民商法学者也对政府所实行的官民企业一体化所形成的具有一定行政权力的企业组织和事业者团体组织十分关注。当时针对这一普遍的社会现象,各部门的法学家发表了许多论文和著作以阐明各自的观点。如公法学者田中二郎的《经济统制法的发展及现状概况》,民商法学者末川博的《加强统制法与对私法的关心》、川岛武宜的《经济统制法与民法》等[4],都是从经济统制的角度来认识经济法。可以说当时日本经济法的核心概念是“经济统制”。总之,明治维新以后,直到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之前,日本社会一直是处在统制经济体制之下,这种否定私人企业经营自由的统制经济,必然要影响立法目的。强调国家的特定经济目标、垄断特权,忽略甚至不允许私人企业自由竞争,集中代表了这一时期日本经济法的立法思想和价值取向。所以,日本经济法学者称这一时期的经济法是以统制经济为中心的经济法时期。二、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后的以禁止垄断法为中心的经济法思想如前所述,日本在从德国引入经济法概念时,曾对经济法问题展开过大讨论,但对经济法是一个新兴的独立的法律部门的研究却是在二战结束之后才开始的。1、经济法的新理念与经济法理论体系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后,美国占领军根据美国的经济思想,要求日本经济非军事化、民主化,并颁布了一系列的经济民主化法,其中重要标志就是1947年4月《禁止私的垄断与确保公正交易法》(以下简称《禁止垄断法》)的制定。随着《禁止垄断法》的制定和实施,有的学者开始主张要以的竞争理念为中心开展对该法律制度的研究,并积极地去思考如何建立一个以《禁止垄断法》为中心的新的经济法理论体系。当时为九州大学副教授的丹宗昭信在1958年的《经济法》杂志创刊号上发表了题为《经济法(学)的独立性――试论由“统制”概念而形成的经济法的统一体系》的论文,作者以带引号的统制概念为基础,提出应当把《禁止垄断法》体系中自立性的“统制”这一本国的经济法与战时经济统制法体系中他律性的“统制”这一外来的经济法区分开来。并进一步指出:经济法既不是什么行政法,也不是商法,是一个独立的法律部门,我们有必要将经济法从行政法、商法中独立出来进行单独地研究。[5]但是,由于长期受战时统制经济法思想的影响,在许多从事经济法学研究的学者中政府与经济一体化的意识依然很强,为此要建立一个以《禁止垄断法》为中心的经济法理论,并使其成为在自由市场经济体制下的正式的新的经济法理论,无论是在观念上,还是在时间上都需要有一个适应期。尤其是由于“统制”是一个包含着对多种经济活动加以规制的、内容极为丰富的概念,所以,新的经济法在形式上往往表现为是涉及到各个领域的法律制度。为此,如何将战时以统制经济为中心的经济法与新的以《禁止垄断》为中心的经济法联系起来,进行继承性的研究,如何将新的经济法与既存的法学领域中的商法、行政法、民法、劳动法相区别来认识经济法的独立性,如何具体地整理出具有统制特性的新的经济法的概念,均成为这一时期重要的理论课题。在日本的战后经济恢复时期,美国占领军想将日本建成像美国那样的小政府型的自由竞争式的市场经济体制,而为了将支撑这一经济体制的重要的法律制度――《禁止垄断法》的基本理念能被人们广泛地接受,于是就有“禁止垄断法是日本的经济宪法”这一说法,同时试图来确立以《禁止垄断法》为中心的日本经济法理论体系。但是,关于在美国干预下制定的《禁止垄断法》在经济法中的地位问题,一开始就存在着很大的分歧。后来由于东西冷战的日益尖锐、朝鲜战争的爆发以及1952年日本从美国的占领政策下独立出来,日本经济又很自然地转向了以政府为主导的经济发展模式,并制定了大量的有关禁止垄断法适用除外的保护垄断的产业政策法,[6]而且政府用于维护市场竞争秩序的基本法律不仅仅是《禁止垄断法》,还包括财政金融法以及各个不同时期的某些“产业振兴临时措施法”。因此主张应当平衡地把握促进竞争与适当地限制竞争的关系,于是“禁止垄断法是日本的经济宪法”的说法也渐渐地不再提起了。即使是被认为日本市场经济体制已达到一定的成熟度的今天,在重谈如何建立小政府、如何建立以竞争为中心的市场经济体制这一当前日本经济的重要课题,并提议应当恢复以往经济法有关以《禁止垄断法》为中心的理念时,也没有人再度用“禁止垄断法是日本的经济宪法”的提法。因为从日本战后经济发展的历史来看,更多地发挥积极作用的是产业政策法,而《禁止垄断法》却一直处在不正常的“冬眠”状态,他的作用主要表现在对产业政策的抗衡上。也就是说当政府过度地利用产业政策法去保护某一产业而有损于市场竞争机制时,公正交易委员会和有关的经济法学者就用《禁止垄断法》的规定来抵抗政府有关产业政策法议案的通过。[7]所以说,如何处理好反垄断与公共利益的关系,在今天依然是日本经济法学的重要话题。2、有关经济法理论体系中的“中心说”与“非中心说”在经济法作为独立的法律部门进行研究的同时,形成了两大经济法理论。这就是以丹宗昭信、正田彬为代表的“中心说”(即经济法是以《禁止垄断法》为中心)和今村成和、金泽良雄为代表的“非中心说”(即不认为《禁止垄断法》是经济法的中心)。就“非中心说”而言,以金泽良雄教授的观点为例,他认为:所谓的经济法是应经济性=社会协调性的要求,用社会协调的方式来解决在社会再生产过程中所产生的矛盾和困难(即因市民法自动调节的局限性而产生的困难)。它要求用“国家之手”,从国民经济的立场出发制定各种经济政策,并为实现这些经济政策而进行的国家干预。经济法的出现是为了弥补市民法所不能涉及的空白的法的领域,能够这样来把握经济法的本质特性,我们就不难理解在各个不同的历史时期,在各种社会环境下,经济法的内容既可以是促进垄断法,也可以是维护竞争秩序法。作为经济社会协调要求说,金泽教授认为经济法是国家解决社会发展中出现的矛盾,维持社会经济协调发展的法律。为此,一方面为了维护社会的安定,就需要有促进垄断和维持供求关系的法律。另一方面,为了维护市场竞争秩序则需要禁止垄断法。因此,国家在这两方面的规制同样重要,不赞同经济法以《禁止垄断法》为中心[8]就“中心说”而言:以代表竞争法核心说的丹宗教授为例,他认为:经济法是国家规制市场支配的法。即在市场出现限制竞争的情况下,国家为了维持竞争秩序而对市场加以介入,这是经济法最基本的特性。这样定义经济法是为了说明经济法是一个独立的法律部门,把现实的市场经济活动中存在的市场支配的各类现象(不能维持市场竞争秩序的状态及可能性)作为自己独自的调整对象(调整的目的、方法也是多样的),从而形成经济法自身的体系并与相邻的行政法、民法、商法及劳动法等法律部门加以区别。在竞争法中,有关于禁止市场支配维护竞争秩序的法,如《禁止垄断法》。也有促成市场支配而限制竞争的法,如禁止垄断的适用除外法和经济统制法,他们都与竞争法有着密切的联系。为此,从这个意义上讲,经济法的核心是竞争法,有关竞争的法律在经济法中占据核心地位。3、两种观点对日本经济法理论研究的影响从两种不同学说中我们不难看出:“非中心说”认为经济法的理论体系应当由《禁止垄断法》和产业政策法二部分内容构成,政府依法维护市场竞争秩序,对市场活动的规制包括鼓励与促进,也包括禁止与限制。经济法的功能对“市场失灵”即有事前的御防性,也有事后的纠正性。与之相反,“中心说”则认为,经济法是以《禁止垄断法》为中心,而产业政策法仅仅是在禁止垄断法适用除外的特殊情况下才存在的,不应当与禁止垄断法拥有同等的地位,国家维护市场竞争秩序的法律只能是以《禁止垄断法》为主,只有在市场出现限制竞争的情况下,国家为了维持竞争秩序而对市场加以介入,在此之前国家不应当对市场的竞争活动加以干预。由于两种观点的分歧使日本经济法的教科书也分为两个版本,一个是由竞争法与产业政策法二部分内容构成的经济法学教科书,一个是由以《禁止垄断法》为主,在该法的适用除外中介绍产业政策法的、直接以《禁止垄断法》命名的经济法教科书。但是有关“事后介入说”[9]在日本始终没有被政府所接受,而且在学术上也是少数人所坚持的观点。三、经济法学会的成立与各时期经济法学的研究课题1、 经济法学会的成立及前期的研究活动如前所述,《禁止垄断法》颁布实施之后,如何理解经济法的竞争新理念,如何使日本的经济法理论从战前的以统制经济为中心的统制经济法的影响中摆脱出来,成为研究经济法学的一项重要课题。日本经济法学会就是在这样的背景下,于1951年5月4日在东京成立。经济法学会的成立大大地推进了经济法学的研究。学会通过一年一度的学会研讨会,事先确定大会报告议题,并广泛地展开讨论。如第一次的研究会(1952年)的议题就是《我国禁止垄断法中的诸问题》。这一时期大家所关心的重点是经济法自身理论的建设,学术界力争明确经济法的概念,并试图建立起一个以《禁止垄断法》为中心的现代经济法理论体系。到了六十年代初期,随着日本经济完成战后的重建而进入高速发展时期,学者们开始注意对与《禁止垄断法》相关联的法律问题进行研究。这些研究不仅拓宽了经济法学的研究领域,也为社会实践活动提供了理论上的帮助。作为日本经济法理论走向成熟的重要标志就是1961年有斐阁出版的法律学全集中的金泽的经济法和今村的禁止垄断法及第二年出版的正田的经济法,这些经济法学专著在质与量上都有了一个较大的飞跃,并且在他们三者之间分别形成了具有代表意义的三学说,即以金泽为代表的纵观对经济活动进行全面规制的金泽经济法说,以今村为代表的全面解释《禁止垄断法》的今村《禁止垄断法》机能说以及从社会法的立场入手对金泽说与今村说持批判态度的正田社会法说。2、新一代经济法学者的研究课题与相关学会的成立进入七十年代中叶,出现了直接从经济法学入手研究经济法理论的一代研究者。他们在业已建立的日本经济法基本理论的指导下,展开以《禁止垄断法》为中心的、以及与《禁止垄断法》有关联的各种事业规制法与竞争法的关系研究,如电气事业法、邮电通讯事业法、道路运输法与竞争法的关系等。八十年代后半期,随着日本限制政策的缓和化,也同时带来了限制政策下的竞争行为的普遍化,这为经济法的理论研究提供了更加广阔的领域和更加活跃的气氛。这一时期,由于日美贸易磨擦不断升级,美国强烈批判日本政府干预市场经济活动的行为;产业界也利用美国的压力,要求政府放松对企业的控制及对国际贸易的管制。面临国内外的压力,日本政府于1993年12月16日公布了《关于经济改革的最终报告》,提出了规制缓和的基本思路:“原则自由,例外规制”。社会的规制[10]应当是“必要的、最小限度的规制”。围绕着政府的行政改革及由经济规制转向社会规制的规制缓和化,经济法学界及时提出了在规制缓和中导入竞争理念,一方面有必要针对过去产业政策法中的有关促进垄断发展的倾向,提出缩小《禁止垄断法》适用除外立法的范围;另一方面强调必须处理好社会公共利益及安全与竞争法的关系,因为这是《禁止垄断法》终极目的(――确保消费者的利益和国民经济民主、健康的发展)的本质要求。这些理论为改革过程中的立法活动提供了依据,为进一步地完善日本市场机制及时地提供了法律保障。从90年代开始日本终于逐渐出现了规制日益缓和,竞争日益强化的倾向。伴随着国际贸易磨擦的激烈化和美国关于对不公正贸易制裁的措施的运用,促使人们注重对外国经济法的比较研究。随着研究的不断深入,九十年代初,国际经济法从经济法学会分离出来,由研究国际经济法和经济法的学者共同成立了新的国际经济法学会,研究的主要内容是国际贸易与关税、国际通商法等。在日本,知识产权由知识产权研究会专门研究;证券法、银行法等由商法学会加以研究;消费者权益保护由经济法和私法学会共同研究;税收法律由税收法学会进行研究。此外,公益事业学会主要研究事业规制法。在这些学会里,既有经济学者、经营学者,也有法学者。最后是公法学会,他们主要是研究财政法,但其研究活动很少。近来,日本经济法学研究的新动向表现为研究法与经济的关系,这主要是受美国关于“法律与经济”(Low and Economics)的影响,运用价格理论来研究法律现象,并且在研究《禁止垄断法》中引入产业组织论[11].进入二十一世纪,日本经济法学的研究课题仍然是探索运用数学的方法,在现实中能对禁止垄断法做出何等程度的解释,并继续讨论“规制缓和”政策的有关问题。具体地讲,日本虽然确立了以市场体制为中心的经济体制,但在必要的公益事业规制中,如何处理好产业政策法与竞争法的关系。或者说,在日本不断趋向高龄社会和逐渐丧失国际竞争力的今天,如何更好地实施竞争法,是日本社会的最大政治课题。在国际经济法方面,讨论建立亚洲自由贸易协议的可能性,是该领域的中心话题。 参考文献:[1] 本文的许多历史性资料是由横滨国立大学国际社会科学研究科科长来生新教授提供,并将他新写的、尚未发表的著作提供给作者进行参考,在此作者对来生教授为了中日经济法学的交流而在学术上表现出的无私精神表示衷心的谢意。[2] “统制经济法”是指为维持统制经济体制的法,或者说是对经济进行统制的经济统制法。经济统制主要表现为国家对整个经济活动,特别是对企业的经营活动加以行政作用。(参《新法学辞典》第三版 有斐阁 1055页)[3] 作为行政法中的一个重要概念-经济警察,是指本来原则上讲对国民的经济活动应当给予充分的自由,但政府对其某些方面如若放弃不管就会产生社会弊端(如损害公民的生命安全等)的经济行为,在事先就加以必要的一定限度的限制,以预防这一社会弊端的发生的行政活动。如餐饮业经营许可制度、汽车驾驶的行车执照制度等。如果对此活动事前若不加以必要的政府介入,就会出现因不卫生的设备与不规则的操作以及无一定技术水准的操作而带来损害国民身体健康、引发交通事故等社会问题,因此对那些不能满足一定设备基准的人和尚未掌握一定技术水准的人应限制其经营或驾车。[4] 《经济法概论》金泽良雄著 达满人译 甘肃人民出版 1985年5月 14页[5] 《经济法》第一期 1958年 第19页[6] 由于1947年在美国占领军支配下制定的《禁止垄断法》(又称“原始禁止垄断法”)加入了美国人理想化的反垄断规定从而超越了日本[现实,于是1953年日本对《禁止垄断法》进行了较大的“缓和性”修改,主要是认可了“不景气卡特尔”、“合理化卡特尔”、“维持再销售价格合同”、“公司间相互持股及合并”等。以此为契机,日本政府进行了一些个适用别除外的立法,就此《禁止垄断法》便被认为失去了经济宪法的地位。有学者认为这次修改是日本《禁止垄断法》的大倒退。[7] 详细内容请参阅1963年日本政府向国会提出《振兴特定产业临时措施法案》及该法案最终成为废案的有关资料[8] 参《现代经济法入门》丹宗昭信、厚谷编 法律文化社 1981年12月8页、《经济法》丹宗昭信 放送大学教育振兴会1996年,38页。[9] “事后介入说”强调:市场经济是以价值规律为中心,国家不应当对市场经活动加以干预,只有在出现“市场失误”之后,政府才可以针对纠正市场的失误而介入市场经济活动。[10] 政府以确保消费和劳动者的安全与健康、保护环境、防止灾害为目的的规制。[11]二十世纪六十年代在美国兴起的产业组织论是以应用价格理论为中心所构成的产业组织理论体系(lndustrial Organiztion),将市场结构、市场行动及市场成果作为判断市场竞争状态的三要素。但是,最近产业组织法又引入了博弈(game)这一经济学界新的成果,出现了新的产业组织论。本注所说的产业组织论即为“新产业组织论”。如何运用新产业组织论的研究成果来解释《禁止垄断法》是日本更年轻一代的经济法学者关心的问题。

你可别盗我的资源啊!哈哈

在日本,从明治维新开始,经济发展就有强烈的军国主义色彩,为准备战争,不仅扶持了一批“政商”如三井、三菱、富士等财阀,且以立法设立了日本银行、日本兴业银行等,并在第一次世界大战期间颁布了《有关战时工业原料出口取缔事宜》和《战时海上保险法补偿法》(1914年)、《染料医药制品奖励法》(1915年)、《炼钢行业奖励法》(1917年)、《对外交易令》(1917年)、《军需工业动员法》(1918年)等一系列管制经济的法。第二次世界大战中又制定了以1938年《国家总动员法》为核心的战时经济法。如《米谷配给统治法》(1939年)、《粮食管理法》(1942年)等,可以说日本的经济法从产生到二战结束,都是绑在战车上的经济法。 日本为对付危机也在各领域分别制定了法律。如农业方面的《丝价稳定信贷损失补偿法》(1929年)、《金钱债务临时调解法》(1932年)、《农村负债清理组合法》(1933年)等;重化工业保护方面的《制铁事业法》(1933年);在垄断促进方面的有《重要产业统治法》(1931年)、《工业组合法》(1932年)、《商业组合法》(1932年)等;另外在中小企业对策出口和汇兑的促进等方面都有具体的法律规定

百度文库也有日文版 但是文件很少日本的版权保护很严。抄袭的少。论文可以用google搜。

日语文章及翻译

カーボンより良い生活 私の仲间の先生、仲间の学生: みなさんこんにちは!私のトピックは本日、"低炭素より良い生活"です。 すでに闻いたことが"低炭素の生活"、これは、新しい用语であり、その意味は不明です。 "二酸化炭素の排出量を、低エネルギー消费、生活の低コスト削减する、いわゆる低炭素生活、":オンライン、私はこの说明を见つけた なぜ今日の"低炭素の生活は、"ホットワードとなっている?二百年は、一绪に工业化プロセスの深化と、エネルギーのための人间の需要が高まっている。后は、母なる地球は私たちが喜んで、地球のエネルギーが尽きることのないため息をついてエネルギーの富を与える。今、持続可能な开発は、人间と自然との调和が大きな课题となっている。环境问题は、绝えず人が撮影した。 それにもかかわらず、环境问题は依然として厳しいが、省エネ、低炭素生活が目前に迫っている。コペンハーゲン気候変动会议に"京都议定书"から、多くの人々は答えを见つけるしようとしている。米大统领ジョンFケネディは言った:"彼らはあなたの国のために何ができるのか寻ねるまず、私たちのために何を国の行うことはできませんお寻ねください。"カーボンは、関系者全员の必要としています! 低炭素生活は、"ミニマルなアプローチ"です:水の一滴、米の一粒一粒を保存する、生命の项目がリサイクルすることができ、自転车旅行たり、歩いたりすることを选択。、低炭素生活だけでなく、"绿の自然マルクス主义者の态度は"もう少しグリーン周りだけではなく、炭素循环と静かな生活以上の学习する以上に贡献し、低炭素の生活、または"前卫的なファッション态度は、"それは社会开発制品のトレンドとなっている。 我々は、低炭素人生を见てどのように関系なく限り、彼らは、未来が良くなるの永続的な低炭素生活の态度に付着ように!ありがとうございます!

日语美文欣赏(附翻译)

夜间吹过的风是“小夜风”,夜间下的雨叫做“小夜雨”。小面是我分享的日语美文《宵夜 无尽的温柔》,欢迎阅读!

小夜どこまでも、さわやかに

小夜の「さ」は小さなものを

爱でるときに使われる接头语ですので

ささやかな夜という感じでしょうか。

夜に吹く风は小夜风

夜に降る雨は小夜时雨

夜鸣くカラスは小夜乌

ロマンティックな响きに変わります

小夜布団 小夜枕というと

普段使い惯れた寝具が优雅なものに感じられてきます。

夜中に目が覚めれば小夜の寝覚め

そして 一晩中は小夜すがらです

夜 恋人の窓辺で奏でられたセレナーデは

小夜曲と訳しますし

夜も美しい声で鸣く

ナイチンゲールは小夜鸣鸟です。

この「さ」という接头语は日中を表す言叶には用いませんので

夜に特别な思い入れがあったのです。

小夜 无尽温柔

“小”字,缀在词前,给人一种对小东西的`恋爱的感觉。

“小夜”,即是对“夜”的怜惜与疼爱。

夜间吹过的风是“小夜风”

夜间下的雨叫做“小夜雨”

夜间啼叫的鸟儿是“小夜莺”……传递着一种美丽和浪漫。

说到“小夜巾”“小夜枕”

那些每天伴随身边的寝具用具

也会变得温柔而优雅。

夜间一觉醒来,也可称作“小夜梦醒”。

如果一觉天明,那就成了“小夜通眠”了。

夜间,在恋人的窗前弹奏的曲子,就是“小夜曲”了。

鸣彻夜空的夜莺鸟,也就是“小夜鸣鸟”了。

试着把“小”字缀在白昼的词前

是否也有如同“小夜”一样的优柔美丽呢?

是不是“小”字只把那种柔美带给夜间呢?

あなたは南京大虐杀、それ知っている必要があります!その年、何千人もの人は、ガソリンとdoused撮影された后に3000万人以上の中国人は、南京で日本大虐杀は彼の体を焼かれ、残骸の灰が迹形もなく洗浄川をされており、生きている场所を埋め、多くの未発见の秘密がある... ...ほんの数ヶ月では、エンドどのように日本の残酷な杀害同胞南京で多くの、私は谁も正确に推定することができるのではないかと思います。リード悲しみと叹き、中国、我々の古代中国の重注入として、これらの若者の心も、中国国家元首、人々の呼吸数百万の重量、山々の圧力として、全国の屈辱、ネイティブ私は中国で午前、中国の広大な土地は、直立体连锁することができますブレーキバンドの屈辱は、ああ立ち上がるときに、虐杀いじめされています!全体の8年戦争中、残酷な侵略者は、英国を参照してくださいまた、上海、"国家内の状态"で数年を含め、胸の荒廃した国を踏みつけ、米军は、道路上意気扬々と歩いて、黄浦江の外国军舰のいずれかの损失が行ったり来たり... ...だけ深く言叶の意味"国民の屈辱を、忘れてはいけない"を理解するために、自由と抑圧の味を味わった。今、毎回の歌は、ときに"世界の立ち上がり、立ち下がり、すべての人の义务"とある古いことわざと思うだろう"と奴隷に不本意です。"长年の雨や风、川や山の変化の生活の変迁は、私たちの国は、长い屈辱と苦痛のうちされています。しかし、中国は発展途上国が残っている、ベーキングの多くは、后方の现実は、后进性とコンテンツのコーナーの一部、消费电力、无知のイデオロギー、破损したスタイル、佣兵、礼拝のための欲求の概念の広大な土地の耻です、后方にまだある降伏... ...すべての卑劣な现象は、より多くのように正直な人の耻ずかしい。おそらく、これらは新しい"国の屈辱"としてカウントすることができますが、彼らは国家の尊厳を胁かす、中国の国家のイメージを弱体化させる、"国民の屈辱"とは、私たちは一日に耐えられない!半世纪前、多くの帝国主义によって荒廃した中国に我々踏みにじる、我々の人々は自由と生命、中华民族の耻されている権利を失っていますが、残念にも、中华民族の悲しみ私たちの国の痛みです。いくつかは、それがなぜそれを"忘れる"必要があります过去の右にそれをするために、过去に持っていると思いますか?あなたは悲しいを减らすことができますが、"耻"を忘れてしまったので、それ"耻"を覚えてこれは、强力な民族精神を起こさせることができる、祖国のトラウマの歴史を覚えています私たちはどのように、今日の幸せな生活を大切にして中国の国家を覚えお知らせ祖先は、祖国のために犠牲だけでなく、祖国と责任感を高める。唯一の歴史を覚えて、顺番に歴史の教训は、世界はもはや戦争や虐杀を持っていることを确认してください。最后に、私たちが泣かした:しないで国家屈辱を忘れて、私は中国が大好き!你们一定知道南京大屠杀吧!当年,日军在南京屠杀了30多万中国人,成千上万的人被枪杀后浇上汽油焚尸,骨灰残骸被江水冲得无影无踪,还有许多未被发现的秘密活埋地点……在短短的几个月中,到底有多少南京同胞惨遭日寇杀害,恐怕谁也无法精确地估计。 国耻象大山一样压在中华民族的头上,压得几亿人民透不过气来,也在我们这些少年人心灵里灌注了铅一样沉重的忧愁和哀伤,中国,我们古老的中国,生我养我的中国,地大物博却遭人欺凌宰割的中国,什么时候才能挣断身上的屈辱锁链,铁骨铮铮地站起来啊! 整个八年抗战期间,侵略者的铁蹄践踏蹂躏祖国的胸脯,其中有几年在上海这个“国中之国”中,也看到英国,美国士兵耀武扬威地走在马路上,外国军舰在黄浦江上任意来去……只有尝尽失去自由和被压迫的滋味,才能深切地懂得“勿忘国耻”这四个字的含义。现在,每当唱起“起来,不愿做奴隶的人们”时就会联想起“天下兴亡,匹夫有责”那句古训。 多少年风雨沧桑,河山巨变,我们的祖国早已摆脱了屈辱和苦难。然而,我们中国仍然是发展中国家,许多发面还处在落后地位,落后是现实,安于落后就是可耻了神州大地的一些角落里,权欲观念,愚昧思想,腐败堕落作风,惟利是图,崇洋媚外……种种可鄙的现象,更使正直的人感到可耻。也许这些可以算作新的“国耻”吧,这些有损国格,有损中华民族形象的“国耻”,我们一天也不能容忍! 半个世纪以前,我们中国被许多帝国主义者践踏蹂躏,我们的人民失去自由和生活的权利,这是我们中华民族的耻辱,这些耻辱是我们祖国的伤痛,也是我们中华民族的悲哀。有人会说,它已经过去,就让它过去好了,干吗还要“勿忘”呢?这是因为,忘记“耻辱”虽然可以减少伤感,但是记住“耻辱”就是记住祖国的历史创伤,能激起更强烈的民族精神,让我们懂得珍惜今天的幸福生活,记住中华民族的祖先为祖国所做出的牺牲,更能增强自己对祖国的责任感。只有记住历史,吸取历史的教训,才能保证世间不再有战争和屠杀。 最后,让我们高呼:勿忘国耻,爱我中华!

日语美文欣赏带中文翻译

阅读是我们提高日语能力的重要方法之一。下面是我分享的日语美文,欢迎大家阅读!

「梦」の语源は「寝目」だそうです

古くは眠ることを「い」といいました

「眠って见るもの」という意味で

梦というようになったということです

梦と现を结ぶ道そして梦の中の道

それが梦路です

昔は、梦の中に人が出てくると

梦に出た相手が自分を思って会いに来たのだと考えました

梦の通い路とも呼ばれるように

现では会いない人思いを伝えられない人が

梦の世界にやってくる

その人たちのための路でもあったわけです

今では梦を见ている人の抑圧された潜在意识が

梦を见させるというのが定说です

梦に出た人を思っているのは

自分の方だという考え方です

でも恋しい人がたずねてくる梦路なら

あったほうが嬉しいですね。

梦路 · 梦中相见

据说“梦”一词源于“寝目”二字

古时, 称睡眠为“寝”

睡着时看到的事物即为“梦”

连接梦与现实的路

也就是梦中的路成为“梦路”

旧时的说法 如果你梦中有人出现

那么就是说 由于那个人思念你

所以才在梦中过来相见的

她来的那条路即为“梦中之路”

在现实中 他无法与你相遇

无法传达他对你的思念

于是就在梦境中踏着“梦路”

前来相见……

这条“梦路”就是为了那些人而铺设的

现如今的说法 梦是做梦人压抑在内心的潜在意识

在大脑中的反映 并且这一说法 已被普遍肯定

这样说来 如果梦中有人出现

思念的'一方不是梦中的人 而是做梦的人了

但是 不论如何

如果相爱的人能踏着梦路而来

一定是件让人欣喜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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