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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浪乞讨救助毕业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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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浪乞讨救助毕业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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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选题还可以啊,关键是你怎么写好这个选题,多查些资料和实例,转型中的困难和前景等等。近年来,十堰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社会救助工作,坚持把建立和完善城乡社会救助体系,作为落实科学发展观、统筹城乡发展、保障和改善民生、构建和谐十堰的大事来抓,不断完善政策、加大投入、强化措施,初步建立了以城乡低保、农村五保和灾民救助为基础,以医疗、临时救助为补充,以教育、住房等专项救助相配套的社会救助制度框架,城乡困难群众得到了适度普惠的社会福利救助,为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一、十堰市社会救助工作取得的主要成效1、农村低保实现从无到有制度化。全市农村低保工作起步于2007年,由定期定量救助整体过渡形成农村低保制度。初始保障人口万人,月人平补助30元。自2008年以来,全市连续三年扩大农村低保保障规模,并适时提高了补助水平。到2010年底,全市农村低保对象由万人扩大到万人,增长了倍,占全市农业总人口的10%;月人均补助由30元提高到62元;年资金发放总量由6400万元增至亿元,增长近3倍,基本实现了从无到有的常态制度化的低标准、广覆盖预期目标。 2、城市低保实现应保尽保规范化。全市城市低保制度从1997年开始启动建立,经多次扩面和清理工作,保障能力和服务水平不断提高。自2008年以来,全市城市低保对象稳定在9万人左右,占非农业人口的10%;月均补助由117元提高到144元,增长23%;年资金发放总量由亿元增加到近亿元,增长28%。在低保金的管理和发放方面,建立了分类施保、临时物价补贴、补助金银行代发、补助标准自然增长等机制,基本实现了规范运行、动态管理的应保尽保。 3、五保供养实现集散结合标准化。全市纳入五保供养政策保障对象29103人,现有农村中心福利院174所,床位15349张,农村福利院集中供养15221人,集中供养率。对分散供养对象,采取居家供养、亲友寄养和签订供养协议等方式,使散居五保对象的基本生活得到较好照顾。同时,全市农村五保对象集中供养和分散供养财政补助标准,分别由2008年的每人每年1500元和1000元提高到2011年的每人每年2100元和1600元,增幅分别达到40%和60%。2008年以来,全市累计发放五保供养资金亿元,基本实现了农村五保供养对象按标施保。 4、医疗救助实现及时补缺人性化。全市城乡困难群众医疗救助制度始建于2005年,经过多次调整和完善,基本形成了一次性大病比例救助、门诊救助、资助参加居民医保、资助参加新农合和定点医院优惠减免的“五位一体”救助和服务体系。2008年以来,全市累计筹措城乡特困医疗救助资金亿元,发放8982万元,全额资助城乡低保对象、五保对象参保参合66万人次,参合参保率达到100%;实施门诊和住院医疗救助万人次;大病救助全面取消了病种限制,降低了起付线,城区救助封顶线已由初始年份的3000元提高到8000元,有效缓解了城乡困难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 5、救灾减灾实现协同联动科学化。自2008年到2010年期间,全市共有万人次遭受各类自然灾害影响,紧急转移安置灾民万人次,倒塌房屋14061户38570间,农作物受灾万公顷,因灾直接经济损失59亿元。在开展减灾救灾工作中,全市不断加强救灾减灾体制、机制建设,完善自然灾害救助工作流程及预案,建成了一批救灾物资仓库,自然灾害应对能力逐年提高。三年来,全市累计筹措发放自然灾害救助资金亿元,对万人次的灾民实施了生活和医疗救济,恢复倒塌房屋38570间,实施危房改造工程3942户,有效保障了灾区群众的基本生活和灾区社会稳定。6、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及时互动常态化。自2008年以来,全市坚持“文明救助、自愿救助、无偿救助”的原则,接待和劝导流浪乞讨人员28800人,实施生活救助和送返救助23360人。同时,加大了对流浪儿童和病患人员的救助保护力度,累计救助流浪未成年人3894人次,精神病人、危重病人和传染病人310人。市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救助站)项目正在建设之中,即将竣工投入使用。 二、加强十堰社会救助工作的主要做法1、建制度,力促社会救助与时代发展同步。市委、市政府把建立完善社会救助制度作为夯实社会救助工作前提基础、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内容、依法行执的基本要求,及时研究和制定社会救助工作政策保障依据,先后出台了《关于实施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通知》、《十堰市自然灾害应急预案》、《全面加强新时期民政工作的意见》、《关于将符合条件的特困失地农民纳入城乡救助保障范围的通知》、《关于规范城乡贫困群众大病救助工作的指导意见》、《十堰市市级城乡贫困群众临时<特别>救助制度》等一系列制度文件。同时,各县市区党委、政府均相应出台了一系列社会救助文件和管理制度,这些社会救助制度互通、互联、互补,构成一个有机的制度体系,编织了一张广覆盖、有效能的社会救助网络。 2、增投入,力促社会救助与民生需求合拍。全市各级党委政府把增加资金投入作为做好社会救助工作的重要保障,最大限度满足救助对象的基本需求。2008—2010年,全市筹措社会救助资金总额 亿元,其中争取中央和省级补助达 亿元,占总量的86%,市县两级政府安排亿元,占总量的14%。其中2010年全市社会救助资金总量达亿元,比2008年亿元增幅40%。同时,2008年以来,市县两级政府连续四年把城乡低保(包括困难失地农民救助)、农村危房改造、农村福利院建设等工作,作为硬性指标列入政府为民办实事内容,公开向全市人民承诺,并逐一兑现落实,累计投入办实事资金4800余万元。 3、抓规范,力促社会救助与公平正义相伴。以规范管理促进社会救助结果的公正,切实提高救助对象保障质量。全市对申请农村和城市低保的对象,按照村(居)、乡镇(街道)、县级民政部门三级评审和村(居)、县级民政部门“两次公示”的程序进行,通过“入户调查、收入核实、民主评议”三个环节进行把关。对集中供养的农村五保对象,按照“本人自愿申请、村委会民主评议、乡镇审核、县级民政部门审批”的程序操作;对分散供养对象,发证到人,与监护人签订监护责任书,落实责任。同时,在对低保对象实行分类管理、分类施保基础上,通过建立限期保障制度、公益劳动制度、优先就业培训制度、低保对象常年公示制度,采取抽查制、举报制、电脑核准、入户调查等办法,加强对城乡低保的监管,确保了社会救助政策在落实中的公开透明和公平正义。如在城市低保工作方面,全市有9个县市区获省A级规范化管理荣誉称号。 4、促合作,力促社会救助与公共服务联动。在实施社会救助过程中,建立了民政、财政、审计、监察、银行等相关职能部门协作配合的救助资金社会化发放机制,形成了“民政部门核定对象和补助标准,财政部门核拨资金,银行代发到人,审计、监察部门监督”的发放模式,实行低保对象专户专折,银行免收入户费,资金直达低保对象个人账户,提高了兑付实效。建立了卫生、教育、司法、劳动保障、扶贫、供电供水、慈善等部门多渠道、多领域的救助格局,有力缓解了困难群众的医疗、入学、住房等生产生活方面的经济负担,取得较好成效。三、推进十堰社会救助工作面临的主要问题1、补助水平偏低,城乡反差较大。从城乡低保补助水平上看,全市实际保障水平尚不足全省平均水平。全市城市低保月人均补助144元,比全省平均水平163元低19元,在全省17个市州中排名第11位;农村低保月人均补助62元,比全省平均水平66元低4元,在全省17个市州中排名第10位。同时,城乡保障水平差距较大。城市低保标准为每月280元,农村低保标准为每年800元,平均每月元,且只是参照标准,城乡低保标准相差倍。城市低保对象月人均补助144元,农村低保对象月人均补助仅62元,城乡低保对象补助相差倍。 2、筹资渠道单一,对上依赖较强。全市社会救助资金主要来源于中央和地方财政投入,特别是对中央和省的依赖程度较高,渠道单一,在挖掘社会资源、拓展筹资渠道方面明显不足,多元化的投入机制尚未建立。以2010年为例,全市城市低保资金总量亿元,其中,中央和省政府补助资金达到亿元,占总量的90%。地方配套市、县两级配套1963万元,仅占资金总量的10%;全市农村低保资金总量亿元,其中中央和省级补助资金亿元,占总量的89%,地方配套资金1852万元,仅占总量的11%。同时,在省直管县财政体制下,因县级财政底子薄、财力弱,市级财政又无法给予补助,存在部分县级财政配套不足的情况,特别是在农村低保和五保方面较为突出。 3、救助设施欠缺,承载功能较弱。从农村福利院现状看,全市有农村福利院174所,床位 15349张,平均每所福利院只有 88张床位,全市五保对象平均集中供养率仅为,低于全省平均水平近5个百分点。由于部分福利院年久失修,设施陈旧,服务功能和承载能力严重不足,全市尚有部分对象愿意入院集中供养,但受福利院床位和服务设施限制,难以对其实施集中供养。同时,我市自然灾害频发,特别是近两年自然灾害呈现强度越来越大、频次越来越高、范围越来越广、损失越来越重的特点,备灾救灾任务艰巨而繁重。目前部分县市区避灾场所建设滞后,缺乏必需的救灾应急避难场所和临时安置点,且不同程度缺乏必要的应急物资、设备、器具等。 4、人员经费不足,服务能力较低。目前,全市乡镇(街办)一级从事民政工作的干部共有231人,而专职的仅有20人,社区(村)一级专职人员更是空缺。全市民政部门常年直接救助和服务的城乡社会救助对象达38余万人,平均每个乡镇(街办)专兼职民政干部,承担着直接服务1500人的工作量。同时,全市社会救助工作经费总量年平均仅有250万元,对38万直接服务的救助对象来说,年人平仅有6元,远不能满足在社会救助中调查摸底、建档立卡、材料报表打印、交通通讯等实际需要。由于人员经费紧张,造成社会救助服务功能和质量弱化。四、当前十堰社会救助工作的主要任务1、加大城乡低保一体化建设力度。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紧扣“改善和保障民生、统筹城乡发展、促进城乡一体”这一主线,从保障城乡困难居民基本生活的长远利益出发,以统筹城乡发展、缩小城乡救助差距为目标,坚持“城乡通开、量力而行,城乡一体、应保尽保,制度整合、分类管理”的原则,十堰城区在茅箭区,各县市相应在“竹房城镇带”、“汉江生态经济带”区域内分别选择一个乡镇街办,加快推进城乡低保一体化试点工作。在今年试点基础上,利用3—5年时间,逐步搭建起完善的城乡低保一体化的政策体系和工作机制。 2、加大城乡低保五保资金投入力度。一是通过调整和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按照公共财政支出要求,加大城乡社会救助资金的投入。在加大向上争取力度的同时,按标准足额落实城乡低保、五保地方配套资金,并积极引导社会力量,吸引社会闲散资金,参与社会救助工作。同时,加强社会救助资金监管,确保资金安全。二是逐年加大社会救助工作经费的投入,并对基层适当予以补助,以确保社会救助工作顺利推进。三是建立健全保障标准和补助水平自然增长机制,适时调整城乡低保标准,切实提高城乡救助对象补助水平,在更深层次更高水平上,满足救助对象基本需求。“十二五”期间,城乡低保补助水平年均增长20%,农村低保保障人口达到并保持在25万人左右,人均补助水平逐年提升并达到100元/月,并随着政府财力增强,逐步提高保障水平。3、加大社会救助基础设施建设力度。采取政府投入为主、单位包联帮建、社会各界和群众捐资帮扶等多种形式筹措资金,按计划、分阶段新建和改扩建一批农村乡镇福利院,增加床位设置,完善服务设施,争取通过3—5年努力,全面提升集中供养保障能力,使自愿集中供养率达到80%以上,使75%以上的乡镇中心福利院达到省级模范福利院标准。自2011年起,各县市每年至少改扩建福利院3所以上,使其逐步达到省模范福利院标准,各区确保辖区内五保对象自愿条件下全部入住福利院。同时,把避难场所建设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现有场所的维护管理,加注“避灾标识”,并在此基础上,加大资金投入,科学规划,合理布局,新建一批避难场所。4、加大乡镇基层服务能力建设力度。全面落实省编办《关于加强乡镇民政组织建设有关意见》文件精神,在乡镇社会事务办公室加挂民政办公室牌子,并启用民政办公室印章,乡镇机关除现有1名民政助理外,再明确1人从事民政管理工作。同时,根据乡镇规模按照“以钱养事”的办法,设置公益性岗位1-3个(3万人以下设1个岗位,3-6万人的设2个岗位,6万人以上的设3个岗位),专职从事民政等社会救助工作。同时,不断改善办公条件,落实好基层干部的政治待遇和生活待遇,加强业务培训和能力建设,不断提高分析和解决社会问题、管理社会事务的能力,为推动社会救助事业稳步发展,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5、加大社会救助规范管理力度。一是坚持“程序、阳光、制约”原则,健全制度,创新机制,全面推行社会救助规范化管理。在更高水平更高标准上谋划社会救助工作,切实做到应保尽保,动态管理,应退尽退,规范运行,确保城乡低保、五保等工作公开、公正、透明、有序。二是按照“生活设施标准化、院容院貌田园化、内务管理宾馆化”的要求,加强福利院管理和服务。三是规范医疗救助和临时救助工作。积极推进医疗救助与新农合、居民医保的衔接、互动,完善和健全事前、事中、事后救助方式。简化和规范临时救助程序,做到标准适度、程序规范、手续齐备。四是完善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逐步健全综合协调机制,推进救灾减灾协调发展。通过采取各种有效手段和管理措施,使全市社会救助工作总体上达到制度健全完善、审批程序规范、操作阳光有序、服务管理优质、人民群众满意的目标。

在一篇高质量的社会工作论文中,论文的选题起着举足轻重的地位,一个好的选题有一半文的作用,我们千万不能忽视论文的题目。下文是我为大家搜集整理的关于社会工作专业 毕业 论文选题的内容,欢迎大家阅读参考!社会工作专业毕业论文选题(一) 1. 大学生自杀个案的干预策略研究 2. 大学生自杀个体的人格分析 3. 大学生自杀群体的心理分析 4. 大中学生生活满意感调查 5. 大众传媒对青少年社会化的影响研究 6. 当代大学生宿舍 文化 的形成过程 7. 当前大学生活择业倾向研究 8. 当前我国城市社区建设中的治理结构研究 9. 当前我国社会(环境失业等)风险控制问题 10. 对白领焦虑症的调查与分析 11. 对当代大学生逃课现状成因以及干预策略的研究 12. 对家庭暴力的社会工作干预模式的探讨 13. 对网络流行语的社会学分析 14. 对网络乞讨现象的社会学思考 15. 高校贫困生的社会支持网络建设问题研究--以**大学为例 16. 高学历高收入女性与婚姻问题研究 17. 共青团组织与社会工作 18. 关于"爱心超市"的调查与思考--以**大学为例 19. 关于民办养老机构的调查与思考 20. 后大学生的消费观研究 21. 互联网与当前社会问题研究 社会工作专业毕业论文选题(二) 1、中小城市社区服务调查研究 2、城市居民社区参与意愿研究 3、城市社区福利现状及其建设研究 4、城市社区民间组织发展状况调查 5、中小城市社区文化建设调查研究 6、从社会学视角审视当前城市社区居民自治中的问题 7、和谐社区建设的路径选择 8、居民参与社区民间组织的态度与行为研究 9、社区党组织建设与和谐社区发展 10、青年的社区参与现状特点及对策分析 11、社区建设中居民参与状况及其特点分析 12、社区居民社会支持初探 13、城市化进程中失地农民问题的思考与对策 14、农民工的城市融入问题研究 15、从社会学的视角分析中国城市化进程中的资源短缺问题 16、从社会资本理论看农民工市民化问题 17、大学生网络传播行为嬗变的实证研究 18、大学生网络迷航现象的调查研究 19、大学生网络行为特征及成因 20、高校学生网络行为与心理研究 社会工作专业毕业论文选题(三) 1、(城市乡村)社区权力结构研究 2、(小学生中学生大学生)网络成瘾问题的社会学探究 3、"富二代"现象或问题研究 4、"无直接利益冲突"现象分析 5、城市边缘群体(如乞丐妓女农民工等)研究(可从生存状况政策法律制度存在问题等任一角度切入) 6、城市基层社区管理体制改革:背景现状与未来取向 7、城市老年人社区福利服务调查与路径研究 8、城市流浪 儿童 的社会救助研究 9、城市某类场所的研究(如公园酒巴饭店娱乐场所等) 10、城市社区建设与街道管理体制改革 11、城市社区治理中的业主委员会的角色定位 12、城市市民社会发展公平感调查 13、 传统文化 对社会工作价值观建构的启示 14、从 广告 中探究性别问题 15、从社会化角度谈谈你对"自古雄才多磨难,从来纨绔少伟男"的看法 16、挫折与逆境总能出人才吗? 17、大学生诚信心理初步研究 18、大学生挫折感的成因及消解途径分析 19、大学生的消费行为观念调查 20、大学生婚恋观的变化 猜你喜欢: 1. 社会工作毕业论文选题参考 2. 社会工作毕业论文选题 3. 社会工作毕业论文参考文献 4. 社会工作硕士论文题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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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鉴定回个话

不能,要坚持自己的善良。

爱的善良月光洒在大地,留下一片片虚影,点点繁星缀在黑幕上静静的固执守候着一点点的信念。一阵阵的和风拂过脸颊窜过发丝,却带走啦那点回忆。 ---题记 ‘爱’是一个虚词,没办法用语言描述。而‘爱’有时无处不在令人幸福,且那每个人心中丝丝缕缕的爱意,则组成了一个家。 我是平凡人中的一个普通女孩,喜欢看过往的人,看着他们的去留让人觉得自己也曾经向他们一样在行走中忽略了时间,忽略了身边的事。就好像以前 曾经见过一个老人在乞讨,行人匆匆没有人理睬这个老人专于自己的世界中。忽然一个大约5岁的小孩趁着红绿灯的时间,快步穿过繁忙的马路,喘着粗气的停在老人面前,甜甜的喊了一声‘爷爷’,然后把拿着10元钱的小手放在老人的手心里,说‘爷爷去买点吃的吧,您从早上我去上学的时候就在这里啦,应该饿吧,这是我得第一名妈妈给我的。老师说过我们要尊老,所以爷爷您去买点吃的吧。’孩子在妈妈不耐烦的呼唤声中朝老人甜甜一笑说‘爷爷,再见。’孩子天真和老人挥挥手,却没看见老人眼中噙满了浑浊的泪水,和呢喃般的话语,他一直重复着孩子喊他‘爷爷’那落莫的背影很快消失在视野中,只留下孩子那声声清脆的亲切的 ‘爷爷’。 曾经遇到过一对刚外地来的夫妇,邋遢的外貌让人不想理睬。可是每个人都是有自尊的,当我见到那个男人为了让老婆填饱肚子,向我乞讨时,心里震撼啦。一个30多岁的中年人,为了自己的老婆不惜抛弃自尊像一个小孩乞讨,可想而知他已经没有办法啦,只能够这样啦。而且他可能能求得,能做的都已经做过了吧。 一个孩子尚知敬老是他们的责任,一个男人愿抛下最贵的自尊,只为了为妻子换来一顿温饱。他们可能是两个世界的人却做着一样为责任的事,然而作为旁观者的我们却无动于衷,有些人甚至从没有注意到过。 责任是什么,是由爱组成的网。而爱是需要我们每个人去付出的,有时候只要每个人付出一点点,最后会出现意想不到的结果,而那份爱尤为深刻。

首先你要去了解 社会转型是怎么转。 然后 社会救助工作是什么。有无先进的好的model可以借鉴。这样的选题,是因为社会现状和当今社会问题(具体的还需你自己查)而提出来的(当然也需要文献参考来提供依据)。

关于流浪乞讨人员的论文题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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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平平淡淡的日常中,大家都写过作文吧,作文可分为小学作文、中学作文、大学作文(论文)。你知道作文怎样写才规范吗?以下是我为大家收集的乞讨老人作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大家都知道乞讨者吧,他们以各种各样的方式进行乞讨。在学校这样人流密集的地方,当然也少不了他们的身影啦。那么,下面我就给大家讲述一个关于乞讨者的事。

我学校门口经常有一个乞讨的老爷爷。他的左眼特别红,红的吓人。他每天都端着一个铁碗,拄着一根拐杖,厚着脸皮向人们乞讨。虽然没有多少人给他,但他好像并不气馁,继续讨要。刚开始还拿着一个口琴在吹,见没人给就干脆不吹了,直接讨要了。直到有一天,我满心怜爱地给了他一块钱,他含糊不清地说了些感谢的话就走了。虽然这一块钱很少,但对我来说这一块钱可以帮助他。回到家,我把这事儿告诉了我爸。爸爸说:“现在很多,你可能上当了。”之后我就开始在背后偷偷议论他可能是之类的话。但后来,我发现他好像很需要钱,就不在胡说了。

我后来想了想,我爸说的可能也对。因为我也不知道他要钱干嘛。如果真是,那我可亏了。不过,关于他为什么要钱,要钱的目的是什么这个问题,变成了一个没有人知道,也没有人愿意知道的一个“迷”。

2008年5月12日的四川大地震,让我们看到了一方有难,八方支援。地震后,送来慰问的同时,也送来了一批批资金、设备、药物和技术人员;国内的捐款处和献血站排成一条条长龙。一个靠乞讨卫生的老人,把平时攒下来的200元都捐了,他说的第一句话是“灾区的处境比我们更惨、更,他们需要我们的帮助,即使捐的钱是微不足道的,也是我们的一点心意。”这时,我的眼睛湿润了。

擦皮鞋的叔叔

在的那一条街,有一排擦鞋匠们,他们总是在边不懈的等候着,在烈日炎炎的一天,爸爸带我来到那一排埋头工作、汗水淋淋的鞋匠面前,请他们擦那双灰不溜秋的鞋,临走前,爸爸递给他们一张一元的纸币,我问:“你们喜欢这份工作吗?”他们点点头,说:“我们靠这些钱养活着家人的同时,也为你们服务,我们感到快乐……”

爱“”的妈妈

小时候每当下雨走在街上,妈妈总会用那把小雨伞盖在我头上,右手领着我。而她左肩总是湿的。每当这时,我总会问:“妈妈,你的左肩怎么湿了?”“那是风斜刮的雨!”她慈祥地笑着回答。随着我的年龄的逐渐增长,也知道了左肩总是湿的秘密。

一次又一次的,让我学会珍惜。因为珍惜,我记录了这所有的。

乞讨,大家都知道,在我们这些在城里生活的小孩,当然不会感受到这种流浪的凄苦。我遇到过这样的一位让我终生难忘,或许会让我在人生的道路上的一次转折。

我是一个多愁善感的人,每每遇到这些流浪的人,我都会起一种怜悯,在我的记忆中,我看到了我见过唯一的最特别的一位7旬乞讨老人,她,一身深蓝色的补丁衣,头发梳的一丝不苟,她,在我的第一感觉,像是一位十分低调的人,这时,我的一种怜悯之心一下子从脑子里涌出。我的感觉很敏感,我不知是我上前去给她,还是等着她来向我……”可是,她没有,我以为她没有看到我,于是我立即掏出1块钱跑上前我去,直放在她的手里,她没有碗,但我并不那么好奇,仿佛她不需要拿一个碗,否则会将这一身的衣服上加了一个瑕疵。我正在幻想中,这时,那位乞讨的`老人并没有继续走,我在这时也在看她。一步一步的,她向我走来,我十分害怕,这时,那位乞讨老人张开她那个干裂的嘴唇,说:“谢谢,我是需要,但是我不要,小姑娘,我送你一句话,好好学习,天天向上,我们一起加油。”

后来,我在原地看这那老人离我越来越远的身影。

一个人从呱呱落地起,就感受到了时间的存在,时间是不等人的,它是最刚正不阿的人,它永不停息,也永不疲倦,它掌握着世间一切的生死存亡。

对于时间,人们常用“光阴似箭,日月如梭”来形容它,古代不知多少文人墨客描写过它,有陶渊明的“盛年不重来,一日难再晨”,到萧绎的“尺璧非宝,寸阴可惜”。可见,古人们已经明白了惜时的道理。

我们对时间无法提要求,也无法让它走慢点,只有珍惜它,才能做更多的事,鲁迅也说:“时间就像海绵里的水,只要愿挤,总还是有的”。我们要学会惜时、用时,才不会掩埋在时间的长河中。

法国大作家巴尔扎克一生写了91部小说,创造了文学史上的奇迹。他为何能写这么多呢?原因就在于他惜时,不干无意义之事,他把时间大多用在了写作上,才能这么厉害。雨果写《巴黎圣母院》时,只用了十个月时间,一部长篇小说就问世了。他与巴尔扎克一样,也极惜时,他将衣服锁在柜子里,就是为了不出门而节省时间。

有些人常抱怨说:“时间不够”。那只不过是一种借口罢了,如果他们专心去做,不浪费一分一秒,再短的时间也会变长的。

时间是有限的,我们要好好利用它,不虚度年华,不悔恨昨天。生命的意义不在于时间的长短,而在于内涵,我们要用有限的时间,去创造无限的价值。

时间是公正的,不会多给一分一秒,与其如此,为何还要向它乞讨呢?所以让我们一起去惜时、去用时,去创造价值吧!

天色渐渐昏暗下来,刺骨的寒风嗖嗖地刮着,天空被笼上了一层灰色的薄纱。

他,一位年过花甲的老人,两鬓早已斑白,脸上早有了皱纹。老人身穿一件满是补丁的过时旧布衣;背着一个早已褪了色的,同样缝满补丁的挎包,裤子是参差不齐,一缕缕线迎风飘动,下面还露出了大半截光着的腿,在寒风中冻得瑟瑟发抖,脚上的“鞋子“只不过是包了一层布罢了,而且满是泥土和风尘。

老人拦下正在回家的我,我定盯看了一眼这位老人:饱经沧桑的面容让他在寒风中显得更加憔悴,被岁月打磨了的老人在此时显得是多么的不堪一击。“啊,啊——“他向我伸出他那双满是老茧的双手,乞求的声音从他那掉光了牙的口腔中断断续续地传出,我瞥见了他手中的钱,猜到了老人想要什么,但一想到妈妈说过他可能是一个钱的,我正要掏钱的手又缩了回来,冲他轻轻摇了摇手。“啊,啊……”老人似乎并不甘心,继续向我乞讨,颤颤巍巍的声音拨动着我心底的每一根弦。

算了!我狠了狠心,一咬牙,转身离他而去。我又回头,老人那张苍白的面容上尽透出他的沮丧、失望和冬天的落寞、寂寞。可过了一会儿,老人又好像重拾信心,向路人一次又一次地乞讨。“啊,啊……“含糊不清的口音从远处传来。有些路人同我一样,扭头而走,老人只是一次又一次失望,有些好心路人递给老人一些钱,他便如获珍宝,一次又一次向那位路人鞠躬道谢。

寒风中,老人蹒跚地走向板凳,轻轻坐下,摊开了紧攥着钱的手。他一遍又一遍抚摸着那些钱,嘴角划过一丝微笑,半响,老人站起身向街那边慢慢踱去,那早已驼了的背扣住了我的心弦。“等一等!”我向老人奔去,从怀中抽出10元钱。老人愣在原地,脸上满是惊讶、不可思议。我把钱塞给了老人,老人用颤抖的双手接过我递给他的钱。当我触摸到他那双冰凉的手,看着他埋得更深的腰,听着欣喜若狂的一声声啊,啊声时……

远处的灯火亮了,我热泪盈眶,因为这一刻,我给予了老人温暖;这一刻,触动了我的心灵……

范文:有一扇门为乞丐而开,才有资格叫“天堂” 自2003年起,杭州图书馆开始对所有读者免费开放,包括乞丐及附近的农民工。18日,该馆馆长褚树青在微博上表示“我无权拒绝他们入内读书,但您有权选择离开。”这被转发了5000多次,光评论就达1200多条。不少博友直赞馆长有北大遗风。记者连线褚馆长,他却婉言谢绝了采访。该馆办公室主任刘丽东说:“这也算新闻吗?我们一直觉得,这是公共图书馆本来就应该承担的责任。” 一直以来,对于流浪乞讨者,除极端寒冷天气会受到政府统一救助外,也总有不少民间人士向他们伸出援手(如美女喂老乞丐吃面条、温州的“施粥棚”等),主流人群一以贯之地关注弱势群体、扶助流浪乞讨人员的动人情形,既温暖着这些落魄者的身心,也给其他公众的心灵以莫大慰藉。 但类似于杭州图书馆这样以政府事业单位身份,自2003年起就开始对包括乞丐在内的所有读者免费开放的善举,委实太少。所以,听闻褚馆长“我无权拒绝他们入内读书,但您有权选择离开”这番令人感佩的告白,自然心头一热。 如果说上述真情告白算是一家公立图书馆如何对待落魄乞丐,如何给予这个特殊读者群应有的一种态度的话,那办公室主任随后对记者的追访表露出的惊讶,则无疑是对馆长告白的升华,因为在主任看来,公立图书馆对包括乞丐在内的所有读者免费开放,这再正常不过。难怪这种表态会引来众多网友如潮夸赞,比如,尊重众生平等,才是真的进入成熟社会。这位馆长值得尊敬;做得好,每个人都有读书的权利。太阳不会因为乞丐和拾荒者的身份而拒绝给予他们阳光;学者熊培云也为此感叹:杭州真是一个美好城市。风景与人文以及生活的情趣,北京、上海都比不了。 尊重每一个公民的权利,以人为本,让每一个公民活得更美好,更有尊严,这些不仅载入了宪法和法律,进入了各级政府的工作部署、规划,也更是每一个人的憧憬。然而,现实生活中,这样的人文理念,这种法治社会起码的人文与制度关怀,却每每流于形式,或只挂在一些管理者嘴上,每遇创卫达标、检查验收或城市举办的节会,这些平时少有人关注的流浪乞讨者总是首当其冲,或被劝离城市,或被集体输送到荒郊野外一“扔”了之。 也许,囿于各地经济社会发展差异等许多现实桎梏,还无法让每一个由于多种多样的原因流落街头靠乞讨为生的这个庞大群体都能过上体面、有尊严的生活,也无法进行像许多国家那样规划的关注流浪乞讨者的制度安排(如政要一年抽一天慰问他们;又如市长或候选人也要混入乞丐群中亲身体验生活)。但正如一个社会的文明与进步是靠着许多人共同努力与推动的,要改善和提高包括乞丐在内的社会边缘群体、弱势群体的福祉,更需要全社会每一个单位每一个成员都从我做起,从点滴做起。 我始终觉得,每天能有一盏温暖的灯火为人点亮的地方才叫家。同理,能为乞丐打开一扇门的城市,把乞丐当人,对其基本的生存权、公民权以应有尊重和起码保障的城市,也才有资格叫“天堂”。 试题分析:当我第一眼看到这段材料时,这句“我无权拒绝他们入内读书,但您有权选择离开。”使我不紧联想到港台片中的警匪片中的警察叔叔们经常说的一句台词:你们有权保持沉默,但你们接下来所说的话都将成为呈堂证供。因此这位褚树青馆长在我的心里树立起了一个高大、严肃、正义集结于一身的正面形象。他所说的这句话不比警察叔叔说的那句话的“压迫感”轻,这句话沉甸甸的。我从来没有认为乞丐和拾荒者是特殊的人群亦或是读者。人生而平等,这是古人总结,并且告知我们的,人是没有高低贵贱之分的,当然那些进去过的也能悔改的也是没有区别的,但这里的人并不包括那些极端的犯罪分子。所以每个人都享有平等读书的权利,这一点从我国执行的国家政策“九年义务教育”上就能看得出。点评:材料作文写法指导 一、首先要“读”:①读文题。要研读文题,明确考试范围,了解写作要求。②读材料。粗知材料内容,初步理解含义,以做到心中有底。 二、其次要“析”:析读材料是必不可少的一步,这个过程需要认真地咀嚼、品味、联想、提炼。由于“析材料”是材料作文的关键性的一环,所以可运用如下的读法:①发现法。主要用于意义显豁、中心明确的材料。发现的目标,一是材料的中心句,二是文题中关于中心的提示,三是材料中关于中心的提示。发现了这些内容,就找到了据以立意的突破口。②设想法。主要用于有头无尾或有尾无头的材料,如续写的材料。设想的内容,或是与材料合理衔接的情节,或是与材料合理衔接的论述。设想的过程就是思维的发散,所以要注意发散的合理性。 ③归纳法。主要用于意义明晰,但既无中心句,也无提示句的一则或多则材料,归纳出其中心意思,立意便有了立足之处。④提炼法。主要用于含义对立的对照型材料。从正反对比中、矛盾对立中、正误相对中提炼出材料所要表达出的意图,以作立意的依据。⑤撷取法。主要用于多段型的材料,从一系列彼此并存的材料中撷取文题所需要的部分内容,并据此清理写作的线索。⑥揣摩法。主要用于喻义型、寓义型、象征型的材料,在反复体味、比较之中品评出材料的喻义、哲理、观点等,然后据此形成自己的观点。

爱的善良月光洒在大地,留下一片片虚影,点点繁星缀在黑幕上静静的固执守候着一点点的信念。一阵阵的和风拂过脸颊窜过发丝,却带走啦那点回忆。 ---题记 ‘爱’是一个虚词,没办法用语言描述。而‘爱’有时无处不在令人幸福,且那每个人心中丝丝缕缕的爱意,则组成了一个家。 我是平凡人中的一个普通女孩,喜欢看过往的人,看着他们的去留让人觉得自己也曾经向他们一样在行走中忽略了时间,忽略了身边的事。就好像以前 曾经见过一个老人在乞讨,行人匆匆没有人理睬这个老人专于自己的世界中。忽然一个大约5岁的小孩趁着红绿灯的时间,快步穿过繁忙的马路,喘着粗气的停在老人面前,甜甜的喊了一声‘爷爷’,然后把拿着10元钱的小手放在老人的手心里,说‘爷爷去买点吃的吧,您从早上我去上学的时候就在这里啦,应该饿吧,这是我得第一名妈妈给我的。老师说过我们要尊老,所以爷爷您去买点吃的吧。’孩子在妈妈不耐烦的呼唤声中朝老人甜甜一笑说‘爷爷,再见。’孩子天真和老人挥挥手,却没看见老人眼中噙满了浑浊的泪水,和呢喃般的话语,他一直重复着孩子喊他‘爷爷’那落莫的背影很快消失在视野中,只留下孩子那声声清脆的亲切的 ‘爷爷’。 曾经遇到过一对刚外地来的夫妇,邋遢的外貌让人不想理睬。可是每个人都是有自尊的,当我见到那个男人为了让老婆填饱肚子,向我乞讨时,心里震撼啦。一个30多岁的中年人,为了自己的老婆不惜抛弃自尊像一个小孩乞讨,可想而知他已经没有办法啦,只能够这样啦。而且他可能能求得,能做的都已经做过了吧。 一个孩子尚知敬老是他们的责任,一个男人愿抛下最贵的自尊,只为了为妻子换来一顿温饱。他们可能是两个世界的人却做着一样为责任的事,然而作为旁观者的我们却无动于衷,有些人甚至从没有注意到过。 责任是什么,是由爱组成的网。而爱是需要我们每个人去付出的,有时候只要每个人付出一点点,最后会出现意想不到的结果,而那份爱尤为深刻。

流浪乞讨人员心理问题研究论文

请在此输入您的回答新制度实施七年来,各省市通过创新观念,拓宽工作思路,有效整合社会资源,取得了明显成效,但也遇到了救助制度不健全、部门协调不畅通、职业流浪乞讨人员不接受救助、特殊对象核实难、护送当地不配合等困难和问题。这些问题阻碍着救助管理工作的发展,需引起高度重视,认真加以解决。1、出现管理盲区流浪乞讨人员的构成非常复杂,有因灾害或生活困难而流浪乞讨者,他们确属社会救助的对象;有以乞讨为生财手段的好逸恶劳者,属于特殊教育的对象;有以流浪乞讨又无理上访或偷摸拐从事违法活动者,属于社会治安管理对象;有少数犯罪逃逸或流窜者,属于刑事惩治的对象。对于拒绝接受救助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站、公安机关、城管等部门在管理中,均存在缺乏执法依据和执法手段的问题,那些特殊教育的对象、治安管理对象、刑事惩治的对象,已经成为管理盲区。2、自愿求助者少在实地调查访谈过程中发现,在救助站接受救助的人员,大多数是从别的救助站转来的需要本救助站进行安置的流浪乞讨人员,仅有一小部分人是自己寻求救助的。而在这一小部分自愿寻求救助的人当中,大部分属于暂时还没有流浪乞讨的投亲不着、务工不着、无钱看病、从家里走失、被偷盗等有临时困难的人,真正有长期生活困难的人,反而选择在外长期流浪乞讨,拒绝进站接受救助,救助管理站也因此曾经一度出现无人可救的局面。3、管理救助方式简单对待进站受助人员,救助管理站的工作程序几乎无一例外的为接收进站——采集信息——联系流出地政府或流浪人员家属——送其回家或由流出地政府接其回去。工作人员几乎不跟受助人员进行与采集信息无关的交流,也从来不去了解不同受助人员的特殊需求,缺乏对不同类型受助人员的生理、心理、文化水平、个性特征等分析和交流,特别是在救助中依然把求助者置于一种不平等的地位,给予施舍性的物质救助,使求助者难以接受。4、缺乏专业工作人员目前的救助管理站尚未完全脱离原先收容遣送模式的影响,大部分工作人员也都是原来收容遣送站的工作人员,虽然机构性质发生了改变,但是工作人员并没有发生多大的变化,他们在长期工作当中形成的工作方法和养成的工作态度已经很难改变,有的工作人员习惯了对受助人员冷言冷语,这些表面上看起来并没有和现行的新办法发生冲突,但事实上与社会的期望和要求相距甚远。5、救助制度不健全虽然国务院颁布了《救助管理办法》,民政部也下发了《实施细则》与“两个规范”,但从六年的实践看,这些政府法规和规章还存在操作性不强等欠缺和问题,因而对遇到的一些难点问题尚缺乏有效的管理手段和长效机制,对一些违法现象的查处也失之于宽。(1)救助对象标准操作性不强,限定范围与实际有偏差。救助管理制度规定的救助对象是生活无着的城市流浪乞讨人员。民政部制定的《实施细则》第2条规定“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需要同时满足4个条件:自身无力解决食宿;无亲友投靠;不享受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或者农村五保供养;正在城市流浪乞讨度日。而访谈中了解到,这4个条件在实际中根本无法操作。对求助人员“自身无力解决食宿”、“无亲友可以投靠”的判断,只能靠简单的观察和听求助人自述。就算他们身上装着钱包、带着现金甚至存折,工作人员因为没有权力检查也只好把他们视作无力解决吃住。有无亲友可以投靠,也是依靠求助人本人叙述的,如果他本人不肯说,即使他们有可以去寻求帮助的亲戚朋友在杭州打工或者做生意,救助站也就无从知晓。“不享受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或者农村五保供养”这一条也无法实施。有些痴呆傻等特殊人群,无法提供自己的身份信息,也就无法了解是否可享有以上待遇,但救助站也不能因为无法判断而将他们拒之门外。“正在城市流浪乞讨度日”的标准也不易操作。在现实中,很多人会因为各种情况暂时陷入困境,例如出门打工找不到工作而囊中羞涩,到其他城市旅游钱包被偷、投奔亲戚途中遇后身无分文等等。这些人突然遇到困难需要得到帮助,但不一定会丢下脸面上街乞讨。如果这类人员前来求助时,救助站遵循规章制度不给予救助,则过了几天这些人很可能就真的陷入沿街乞讨的窘境。综上所述,《救助管理办法》中确定的4个救助条件要求同时满足,限定过于严格,若按此执行必定会排除一些确实需要救助的人员。按照规定,对求助者要询问其姓名、年龄、户口所在地、身份证、近亲属等一系列详细资料,并根据提供的资料进行核实。救助站发现受助人员故意提供虚假个人情况的,应当终止救助。但在实际操作中,由于大量信息均来自于求助者本人口述,很多情况难以核实,给救助工作带来困难。一些迫切需要救助的人也许因为年龄、疾病,无法提供准确而完整情况;部分属于故意编造虚假姓名、有意隐匿真实情况则更是无从查考。另外,求助对象多从偏远落后地区流出,通讯条件相对较差,导致核对工作量非常巨大,短时间内难以完成,而受助人员情况的复杂性却要求必须尽快安置,防止他们的大量聚集对救助站正常秩序造成影响。(2)救治、安置特殊人群的可持续性不高。按照《实施细则》第9条规定:有关受助人员在站内突发急病的,救助站应当及时送医院治疗。但实际工作中一些救助站救助工作难以开展,原因在于治疗“危重病人”和精神病人产生高额医疗费用,救助工作资金压力巨大难以为继。个别受助人员来站前就患有慢性病、传染病、甚至是绝症,冲着治病目的而前来求助,入站时隐瞒病情,又拒不提供个人真实情况,入站后病情出现恶化,作为救助站只有先送他们到医院治疗。这些病都需要住院治疗,即使是维持病情稳定也需要一笔很大的经费支出。按照规定,病卧街头或流落街头的危重病人和精神病人都不符合自愿救助范围,但实际上这是一个无法回避的现实问题。另外,精神病人的救助管理一直是救助工作中的难题,一些救助站内突发精神病造成其他受助人和工作人员伤害的例子很多,对精神病人什么情况下可以使用强制性措施、采用什么样的强制措施在新制度中都没有明确,缺乏指导性和可操作性。虽然《救助管理办法》第13、14、15条比较详细的规定了受助人员的安置措施,但在实际运行中遇到了受助人员返家难问题,例如一些痴呆傻、精神病不能提供信息,无法联络,救助期满后根本无法送出,特殊类别受助人员“站内滞留”严重。此外,“流出地救助管理机关派人接回的规定不明确”,流出地接人的积极性也不高,实践中并不主动配合接回特殊人员。尽管按照有关规定,“因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救助期限的可以延长救助,但所谓“特殊情况”对那些特殊人群来说其实就是一种“普遍情况”,给救助站带来很大压力。对无法查明亲属的特殊人员,救助站按规定要报上级民政部门申请进行安置,这无疑加大了流入地政府的安置压力,而能安置的数量是相当有限的。流入地政府经济发达,各项工作协调好,职能部门完善,还能考虑妥善安置。若部分流入地政府安置不下去,造成这些痴呆傻人员长期滞留在救助站,就会牵扯救助站大量人力、物力、财力,会影响正常救助管理工作的开展。此外,根据《实施细则》第17条规定,救助期满受助人员应当离开救助站,但实际工作中,发生过受助人死活都不愿离站的情况。如何终止救助?又不可能强行推出或丢出救助站。还有个别求助人员会重复到救助站求助,而《救助管理办法》中对于提供救助的次数并无明确可执行的依据,导致救助站开展工作难度很大。所以说这两点上救助制度也不具备可操作性。(3)与相关制度的衔接配套不够。新制度作为一项临时救助制度,对于帮助解决受助人员暂时的生活困难可以发挥作用,但要帮助受助人真正摆脱困境,则需要依托其他制度的支撑,从实践中来看,尚存在与相关制度衔接配套不够的问题。《救助管理办法》第2条规定:救助站对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是一项临时性社会救助措施。《实施细则》第12条规定:救助站应当根据受助人员的情况确定救助期限,一般不超过10天。因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报上级民政主管部门备案。对于一些真正长期流浪乞讨、生活无着的人来说,救助站的临时救助不能持续地解决问题,送回原住所或原单位更不能解决问题,因为他们本来就是在当地无法谋生而流动出来的。正因为无法解决根本生计,这部分人宁愿风餐露宿也不愿意前往救助站求助。对一些危重病人、精神病人和流浪儿童而言,他们需要长期的住养式福利照顾,而救助站对这些需求根本无法做到。当前来看,由于得不到相关制度的帮助,受助人生活困难的根本问题难以解决,许多人为求生计重新走上外出流浪乞讨的道路。归根结底,新型救助管理制度救急救难但不救穷,与某些制度之间很难配套衔接,削弱了救助制度的实施效果。6、职业乞讨问题难以解决自2003年收容遣送改为救助管理后,公安、城管等执法部门不能再通过强制手段规制流浪乞讨人员,全国各大城市街头出现了不少职业乞丐,他们以乞讨为职业,想方设法利用各种手段博取同情,借机乞讨钱财。因乞讨“收入还不低”,他们情愿露宿街头,多不愿意接受救助,更不愿意返回原籍。据一篇新闻报道,职业乞丐回报比较丰厚,有的残疾乞讨人员,现在都有了手机;个别职业乞丐每个月能寄回家2000元;有个乞丐乞讨了4个月,吃过用过以后,身边存折账面还剩9000余元。难怪一些地方流传着“城里磕头,回家盖楼”等顺口溜。职业乞丐会给社会带来较大的负面影响,他们影响了城市秩序,滋扰了市民正常生活。有些乞丐死缠烂打,强讨硬要现象突出;有些丐头拐或引诱少年儿童,甚至胁迫摧残儿童作为他们挣钱的工具,严重损害了青少年的身心健康;有些乞丐的乞讨手段日趋专业化、团体化。按照人性化的立法精神,新办法贯彻的是自愿原则,如果职业乞丐不愿接受救助,救助站也无计可施,尽管采取了街头劝导救助等手段,效果甚微,往往工作人员一离开他们就会继续乞讨。而只要职业乞丐没有违反法律,有关部门就不能对他们采取强制措施,这使得破坏市容、强讨强要的职业乞丐处于管理的真空地带。社会上一些不知详情的人却认为流浪乞讨人员(包括非职业乞丐和职业乞丐)增多,就是政府设置的救助管理站不作为,毫无疑问将其置于“不作为”的问责之下,因此,面对职业乞讨,救助管理部门陷入无法管、又不能不管的尴尬局面。7、部门间协调不够畅通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管理工作,不应该是哪一个部门的事情,它需要民政、公安、城管、交通、卫生等职能部门联动互补、相互配合。如果各部门协调配合不好,工作中互相推诿踢皮球,急需救治的流浪乞讨病人极可能延误治疗,长沙市救助站门前死亡的流浪汉便是前车之鉴。但是,救治城市流浪乞讨人员中精神病人一直是政府救助管理工作中的一个难点。目前在对精神病、上访等流浪乞讨特殊对象的救助方面,公安、卫生部门还不能够很好的履行各类法规政策规定的部门职责,与救助管理站一起做好特殊对象的救助工作。在救治精神病等各类病人方面,卫生部门仍存在推诿拒治现象,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救治工作的顺利开展,影响了对精神病人生命权益的保障。公安部门救助过程中存在职责履行不到位的问题,具体表现为:护送特殊病人到站门口,未办理交接手续径自离去;丢弃护送对象现象仍时有发生;甚至违反自愿救助原则,对不愿救助的上访人员,常以命令的方式要求救助站接收。深究这些情况存在的原因,在于个别职能部门领导和工作人员思想认识不到位,没有在主观意识上重视自身对救助流浪乞讨人员有不可推卸的职责,认为救助工作中民政部门、救助站是主角,自己只是配角,政治上缺乏敏感性,工作上缺乏主动性,因此,实际配合中有时表现不够积极,有推诿工作的情况发生。孰不知,各部门共同参与的“大合唱”,能否唱好让观众满意,主角、配角都要认真演唱好,谁唱得不好,都会影响救助工作的整体效果。8、未成年流浪儿童救助保护难城市中的流浪乞讨人员很复杂,有些未成年人的流浪乞讨儿并不是真正愿意乞讨,他们受人拐卖、利诱、控制、胁迫,甚至为博取同情受到人为致残,成为不法分子挣钱的工具。流浪儿童作为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人,是救助工作由“强制”改为“自愿”后必须面对的特殊群体。未成年人救助保护难点主要集中在以下几方面:一是没有行之有效的解救办法。新办法废止了以往的强制收容,对那些受人控制、没有主动去救助站的流浪乞讨儿该如何进行保护,并没有明确的规定。二是流浪未成年人的返乡工作很难开展。由于甄别身份存在困难,并且这些流浪少年从小缺乏关爱,在接受救助后不愿重返家庭,编造虚假姓名或隐匿真实情况,只能将其滞留在流浪儿童救助保护中心长期供养。三是简单化的救助方式难以满足流浪未成年人的需求。在实际工作中,多数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提供服务以生活救助、物质救助为主,容易忽略思想文化等针对性的精神教育。四在于相关法律法规不健全。《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过于笼统,救助管理办法针对的主要是成年人,对流浪儿童救助保护工作而言,可操作性不强,甚至有不少不适用的地方。该法规定,儿童救助保护中心承担临时监护责任。但现行法律没有界定究竟是属于委托监护还是法定监护,以及临时监护的具体内容。法律的空白使救助保护中心在开展工作时小心翼翼,顾虑重重,担心某些工作好心办坏事。伴随着新问题的出现,城市流浪乞讨现象也呈现出诸多新的特点:如乞讨人数剧增,多数乞讨者只以要钱为唯一目的;职业化、团体化乞讨比重增加;经营乞讨人员的现象增多;乞讨群体的年龄结构向低龄化发展,等等。 建议:流浪乞讨现象是一种世界性的痼疾。当前我国社会乞讨现象的形成是多种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既有历史原因,又有现实原因;既有政治经济原因,又有文化心理原因;既有社会原因,也有人性本身的原因,因此要解决也并非一朝一夕能够完成。目前较为理想和可行的措施包括完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制度,加强救助工作相关部门间的协调与配合,对违法乞讨行为进行有效打击,特别要抓好未成年人流浪乞讨行为的救助与管理,同时,尽可能的鼓励民间力量参与到救助中来,大力发展贫困地区经济,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建设。1、扩大救助对象范围《实施细则》运行中突出的问题就是救助范围过于狭窄,许多临时碰到困难的求助人员因不符合条件无法获得救助,而在现实中救助站出于各种考虑通常会给这些人提供救助。故不妨放宽救助对象的范围,由对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扩大到生活无着的“流动人口”。只要是确实遇到了应急性困难,自身无力解决,在查证属实后救助站可以予以救助。当然,范围放宽后提供的救助服务也应做适当调整,以确保救助站资源最优化配置。比如,对外出旅游、出差被偷被抢者,可以学习大连“一元钱存折”做法,即救助站在各大银行和邮政储蓄,花1元钱给受助人员办理个人储蓄账户,让联系到的受助人员家庭或单位在第一时间把钱汇到该账户,以解燃眉之急。2、限定重复救助次数现实中许多受助对象在救助站免费吃住好几天,买好车票送走没过多久又回来求助,来来回回很多次。他们还会抓住政策的漏洞说,国家又没规定,到过救助站的不准再来。由于《救助管理办法》没有规定救助的次数,才造成不同地区或同一地区的救助站会重复救助着同一个人。因此,当务之急应该修改有关细则,设定在一定时间内的救助次数,不得连续接受救助,让救助站能腾出更多人力物力去救助其他更需要救助的弱势人群。3、明确精神病人救治程序《实施细则》第5条规定,对因年老、年幼、残疾等原因无法提供个人情况的,救助站应当先提供救助,再查明情况。因此,目前很多地方发现街头流浪的精神病人后,通常按照规定将其送往救助站,再由救助站联系送精神病医院进行救治,这样的程序就过于繁杂,转送过程中时间长,易造成某些不确定性伤害,还浪费了救助站大量精力。可以考虑在《实施细则》中特别明确精神病人这类特殊人员的救助程序,公安、城管部门接到群众举报或在公共场所发现流浪的精神病患者,可负责直接送到精神病医院先就治,其间救助站再到医院进行甄别、鉴定、核实,可以提高就治效率,减少中间转手环节。4、要加大救助力度乞丐虽然没有减少,但是救助站却如雨后春笋,遍地开花,但是很多市民并不知道具体位置在哪里。出于同情和爱心,往往施舍钱物简单而直接的帮助“乞丐”。解决这个问题前提是救助措施要先到位,一定要加大救助力度。首先,要在车站、码头以及繁华闹市区设立醒目标志,标明救助站地址、救助热线、救助范围等内容,让市民和求助人员一目了然。其次要购置几辆面包车,车身大大写上“社会救助”字样和热线电话,经常停放在市区繁华地段,同时发放一些宣传资料,大张旗鼓进行宣传,方便群众告知、引导乞丐前往救助站自愿受助。第三要向社会招募一些志愿者,经常上街劝导“职业乞丐”,使其无“生意”可做,心明眼亮的市民也能洞察一切。如此一来,失去“市场”的乞丐,自然会悄无声息的消遁。5、加强政府各部门间的协调配合救助管理工作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仅靠一个部门是不可能做实、做好的。针对救助管理中存在的责任履行不到位、部门配合效果不是太好的情况,政府在加大救助资金与软硬件设施投入与支持的基础上,应进一步规范民政、公安、城管、卫生等相关政府部门的管理权限和责任,建立或利用协调机构对各部门进行更好协调,既防止某些部门推诿扯皮,又可整合资源,有效开展救助。民政部门作为救助制度的执法主体,综合负责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工作,并对救助站进行指导、监督。救助管理站发挥主力军作用,具体负责流浪乞讨者的救助工作,且要主动与其他部门联合,增加对街头流乞人员的巡查频次。对老弱病残等流浪者,公安、城管部门有引导和护送职责,将其劝说或引导至救助站求助;对其中的危重病人或精神病人等,先护送至指定救治病院,由卫生部门积极治疗。财政部门要将救助经费列入每年预算,建立稳定增长的救助资金筹措机制。应遵循“自愿求助”的原则,公安部门不能一遇到求助人员,不履行告知、引导义务,就直接用警车送往救助站,要因人因事区别对待;也不能盲目宣传救助站免费提供食宿及返乡车票等来误导求助人员。对钱物被盗被劫人员,公安部门应立案侦查,为民解忧,也不能一送了之。如果流浪乞讨人员不听劝阻,影响了社会秩序,则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有关规定进行治安处罚。对强讨恶要、有违法犯罪嫌疑的流乞人员及幕后操纵教唆人员,由公安部门依法查处。对那些耍无赖、语言威胁,甚至自残的“职业跑站”者,救助站可建议公安部门采取相应的强制措施,对其进行教育引导,必要时强行带离,从而维护社会治安与救助站管理秩序。当前救助站在核实求助人身份上颇费周折,而身份识别本就是公安部门的强项,若能得到他们的配合,则有利于救助的推进。交通、铁路等有关部门也应配合好救助站的工作,实行照片和凭证配套制度,严格检查,避免“跑站”者票成功。另外,民政部门内部的机构组织之间同样需要加强沟通与协作,增强履职能力。在民政机关内部,明确各地民政、救助机关职责,设立受助人员转送统一协调机关,确保受助人员接回渠道顺畅。特别要明确受助人员流出地民政部门的责任,对不配合流入地民政部门、救助站工作的,流入地救助机关送回受助人员往返交通费、差旅费应由流出地民政部门负担。配套措施1、进一步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及制度建设首先,尽管国家在2003年相继出台了两个法律文件,但过于原则化的条款内容,使得救助管理工作操作性不强,落实难度大。其次,对于出现的管理盲区,也应当从立法的角度予以增补和完善,如将职业乞讨人员纳入救助体系,使得对职业乞讨人员的救助工作有法可依。最后,新的法律法规的制定和完善必须注意和《残疾人保障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相关法律的相互衔接与配套。2、引入社会工作专业知识和技能进行救助对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第一层面是对其基本生活进行救助,包括衣食住行等方面,以保证其能够维持生存;第二层面是对其进行心理和精神方面的救助,以帮助他们自食其力、回归正常的生活状态。目前,我们的工作主要是停留在第一层面,忽视了心理层面的救助工作。而心理救助需要将社会工作与社会救助相结合,引入社会工作的专业知识、专业技能、专业方法,主要侧重于心理辅导、行为矫治、精神慰藉等精神层面上的救助。城市流浪乞讨人员正是一个非常典型的社会弱势群体,是社会工作应当高度关注并提供帮助的对象。3、救助站与高校联动,建立互惠合作关系缺乏高素质、专业的工作人员是救助站面临的一个难题。我们可以在高等教育资源比较丰富的城市,利用高校资源,通过救助站与高校的联动,建立一种互惠合作的良好关系。目前,许多高校都开设有社会工作、社会学、心理学、劳动与社会保障等专业,也就意味着这些学校在这几个领域拥有比较充足的师资力量以及一定规模的在校学生,这对于救助站来说,也是一项可加以有效利用的宝贵资源。4、拓宽资金来源渠道除了依靠国家财政外,还应当呼吁社会各界、企事业单位、慈善机构加入到救助工作中来,争取捐款捐物,缓解资金压力;向社会招募义工,缩减开支。值得注意的是,无论哪种方式筹得的资金,其使用都必须接受有关主管部门、社会公众和媒体的监督,确保资金使用的透明和公开,定期向社会公布,让社会各界的爱心落到实处。5、多管齐下严厉打击非法行乞(1)教育和引导市民不要盲目施舍钱财给乞讨者。政府管理部门要用多种方式宣传救助管理办法和救助工作开展情况,向公众声明政府有能力且正在努力救助流浪乞讨人员。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报道职业乞讨赚钱现象的内幕,通过揭露乞丐各类常用谎言和行术,教育市民识别敛财职业乞丐。提醒市民如发现职业乞丐,应积极及时地向公安机关举报。同时,呼吁市民理智表达同情和爱心,不要盲目施舍钱物给乞讨者,防止被一些好逸恶劳的“职业乞丐”取钱财。市民想要行善时不妨去专门的慈善机构进行捐助,盲目的施舍行为少了,职业乞讨现象自然就会随之萎缩。(2)通过立法规范乞讨行为。《救助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充分考虑对流浪者的人权保障和人性化救助,却在规范流浪者行为,尤其是治理职业乞讨现象时束手无策,需要通过相关立法予以规范。例如,可通过《刑法》修正案形式设立“操纵、胁迫未成年人、残疾人乞讨罪”,对组织、教唆、胁迫未成年人、残疾人乞讨达到非法牟利目的的“丐头”、“黑帮”用法律手段进行严厉打击。对于街头强讨恶要、死缠烂打妨碍他人自由、寻衅滋事、扰乱公共秩序等行为,公安执法人员可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相关条款采取“制止、劝离、强制带离等”强制措施来加以约束和管理,着力解决救助工作中“无法管”的问题。同时,要立法明确公安、城管、民政、财政、卫生等各部门对职业乞讨管理所承担的职责,真正做到各司其职,齐抓共管。(3)坚决打击并取缔非法行乞活动。非法行乞活动主要有未成年人行乞、欺诈性行乞、有组织的团伙行乞、胁迫或诱他人行乞、以行乞为掩护从事犯罪行为等。政府应当严格禁止未成年人行乞,对未成年的流浪乞讨儿,可以参照《未成年人保护法》、《义务教育法》等法律法规中的相关条款,对其进行强制性救助,以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对欺诈性行乞,应根据有关法规将所得视为欺诈,予以依法追缴,并使其承担相应的法律制裁。对有组织的非法行乞和以乞讨为名从事其他违法犯罪活动的恶势力团伙,以及犯罪性质恶劣、情节严重者,要加大打击力度,依法严惩,防止黑恶势力的形成和发展。对于混杂在流浪乞讨者中间的刑事犯罪分子,公安机关应给予坚决打击,以维护社会治安,保护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6、强化流浪儿童保护性救助对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未成年流浪儿童,政府需要实施有别于成年流浪者的保护性救助,用强制手段进行保护。2009年8月,民政部、公安部、财政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卫生部五部门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街头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和流浪未成年人解救保护工作的通知》,为维护流浪乞讨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采取保护性救助政策提供了充分的法律法规依据。通知首次提出“社会代养”、“家庭寄养”等新救助模式。具体来说,全国各地首先应设立流浪儿童救助保护中心,然后通过在救助中心建立“家庭式开放型”的管理模式和在社区实施“类家庭”救助保护模式予以救助。即:在社区建立住所,联系一些“临时妈妈”,让流浪儿童得到寄养、看护和教育。进入“类家庭”的儿童,可以帮助安排就近入学,接受职业技术培训,从而掌握一技之长,提高自食其力、自谋生路的能力,为融入社会做好准备。此外,各地还可开展多种多样的流浪儿童救助保护措施,如,全天候救助点救助,街头流动救助等,依靠社区工作者、志愿者、市民及社会工作者,为他们提供简单的街头生活照顾,这也是在城市中共同关怀流浪儿童的良好策略。

巜春天是一张薄纸》 看见那只脏兮兮的流浪狗的时候,我和林正走在返回公司的路上。已经是仲春,路边的丁香树在枝头钻出一串串花蕾,憋着劲儿,仿佛马上就要燃尽了引信的小爆竹。 这是一段凭空多出来的时光。突然的停电让公司所有人都停下了手头的工作,转过椅子,背对着黑着脸的电脑显示屏,喝茶,聊天,躲在走廊的窗户边抽烟,陆陆续续外出。 我和林去了煤医道一家南方人开的馄饨摊上,陪他吃这顿本准备忽略掉的早餐。卖馄饨的是夫妻俩,当街支了个炉子,丈夫招呼客人,煮馄饨,端馄饨,妻子坐在角落里包馄饨,一拈,一抹,一捏,轻轻一抛,娴熟得像在做手指操。我常和编辑部的几位同事来这条街上吃路边摊,吃过这家的馄饨,也吃过另外几家的小笼包、过桥米线、臭豆腐,担担面。 煤医道往东,再走10分钟是大城山,林一直惦记着拍下唐山所有野生花草的照片。“过几天吧,再过几天,大城山绿了的时候” ,我说。我们沿文化路往回走,公司西侧,隔着一条胡同,是座规模很小的军营,通过我办公室的窗户,可以俯瞰营院里发生的一切,每天会有很少的几个军人在院里训练,或者排队走进食堂。 就在我和林走近军营大门的时候,看见了那条小狗。它挡在我们面前,泛黄的白色长毛盖住了眼睛,四条腿像四根小拖把。第一眼我并没有看出什么异样,但紧接着它就开始变得趔趄,倒下,起来,再倒下,再起来,在原地打圈。我凑近看它,似乎是一条腿出了毛病。还没等我想出办法,它已经倒在地上,不停地抽搐着。 我去拍军营传达室的窗户:“门口有只生病的小狗,看看是你们的吗?” 一个战士和一个中尉走出来,摇摇头,回去了。 林拉拉我:“咱们走吧,没办法的。” 我不能走,我绕不开这条躺在我面前的小狗。凡事都有个缘分。张爱玲那样,“于千人万人之中遇见你所要遇见的人”,是缘分。一杯茶,一局棋,一条正巧出现在你面前的流浪狗,都是有缘分的。缘分来了,你绕不开。 我把手放在它因抽搐不停抖动的头上。即使没办法救它,至少可以陪在它身边,让它逐渐冰冷的身体感受到一只手掌的温度。林站在我的身边,关切而又无能为力。我们都是和这个外界保持着疏远的人,他是恐惧和对峙,我是不在意。我放纵着自己的不在意,却不允许自己冷漠,即使明明知道自己那点卑微的、苍白的善,对这个庞大的世界起不到任何作用。曾写过一句和春天有关的诗,“春天把自己压成一张翠绿的薄纸/蒙在生活黑黝黝布满牙齿的井口”。花朵,中午的阳光,我手掌的温度,都是这层薄纸。躺在冰冷的水泥台阶上的狗,在繁华都市里随处可见的肢体残缺的乞讨者,身上落满苍蝇的非洲孩子,是井的深和黑。 想了想,还是不甘心。马路斜对过有一家小小的宠物医院,认识医院里那个小伙子,请他看一下,或许还有办法。我一只手托住小狗的头,一只手托住它的身子,再用胳膊斜担住一点,然后站了起来。它的身子仍在不停地抽搐,但没有挣扎,隔着沾了许多草屑的长毛,它身体的温度传到我的两只手上。七年前的一天,在妇幼医院里,我用同样的姿势托起了刚刚出生的女儿,大得有点奇怪的额头,长满茸毛的红色小脸。 穿过马路,把小狗轻轻放在宠物医院的门口,推开玻璃门进去。还没等我开口,屋里一位戴眼镜的女士先说话了:“你把它抱过来了啊?我们正要去给它打针呢。”从里面一间屋子里撩门帘出来的医生,手里拿了四支药剂和一支针管。 戴眼镜的女士在我之前发现了这只小狗,买了根香肠给它,它不吃,只好来向宠物医生求助。听完她描述的症状,小伙子立即判断出了这是犬瘟晚期,病毒已经侵入神经,无药可救了。 他手里的针剂是用来给流浪狗实施安乐死的。 这不是我希望的结果,可我得尊重医生的决定,对于这只狗来说,死是一种慈悲。小伙子告诉我,它很早以前被主人带来瞧过病,当诊断出是犬瘟后就决定不治了,治疗费用是一笔她认为不值得担负的数字。可能从那以后它就被遗弃了。一只不再有人爱抚的小狗,带着越来越重的疾病在这个城市里流浪。 医生让我按住小狗的头,防止它挣扎,顺便对我敢把它抱过来的勇气表示好奇。我没觉得这需要多大的勇气,我抱它时,看到它的眼睛,那么疲惫、忧郁的眼睛里还有依赖,一种被那样伤害后竟然还可以存在的依赖。 城市里生活的人们太累,太忙,很少有人去在意一只流浪狗的眼神和感情了。偏偏有喜欢多事的。女孩Y,怀孕四五个月的时候,召集几位网友成立了一个流浪狗救助小组。今年春节刚过,我参加了一次小组成员间的见面活动,见到作为召集者的Y,见到从东北来唐山做生意的“流浪狗的妈妈”。“流浪狗的妈妈”这个名字是她自己起的,她在很早以前就开始收养流浪狗了,把一只只生病的、残疾的、脏得几乎所有人都会远远避开的流浪狗领回家,给它们吃药、喂食、洗澡,让它们睡在客厅的沙发上,卧室的床上。一间租来的100多平米的房子,3口人,几十条狗。她说:“很多人都说我精神有毛病,我也觉得自己的生活和别人不一样,可我就是看不得它们受罪。” 见面会结束后,几个新认识的朋友一起乘“狗妈妈”的车去她的公司。行驶了不大一会儿,进入一条偏僻又坑坑洼洼的马路,“狗妈妈” 突然把车停了下来,指着路边一排低矮的平房的一个角落,告诉我们:“那儿有一只!” 这排平房应该是那种正在逐步拆除的震后简易房了,因为临街,被一间间租赁下来,做为小吃店或是百货店。因为还在春节放假期间,每间店面的小铁门都紧锁着,长长的一条马路上看不到一个行人。在一扇小铁门前面,蹲着一只小狗。 同车的一个女孩走过去,弯下腰,还没等我反应过来,她就把它抱了回来。 “不会是谁家的小狗跑出来玩吧?”我有些疑问。 “不会的,你看,所有的店面都关着。而且,它身上还那么脏。”它是够脏的的了,长毛上不但有草屑,还有煤灰。此刻,它带着满身的草屑和煤灰静静地趴在女孩的膝头。 进了“狗妈妈”的公司,朋友们忙着拿香肠和水喂小狗,它也一点不客气,狼吞虎咽地大吃一通。 几个人又开始讨论起救助流浪狗的具体事项,这可不是一件小事,如何选址,如何募集资金,如何保证账务的公开,太多的事情要一步步去做。大家聊得正热烈的时候,发现吃饱喝足后安静地呆了一会儿后的小狗在不停地挠公司的玻璃大门。 “它不是想回家吧?”有人问。人们打开门,小狗真的头也不回地跑了出去。这小家伙真不仗义,连句谢谢也不说。 狗妈妈和抱它的女孩开了车跟在小狗的后面,看它到底要去哪里。 半个小时后,她们回来了。女孩笑着说:“真的是看错了,它是有家的。”她们跟着小狗回到最初发现它的地方,然后拐了一个小弯,在一个角落里发现一间更小更破的平房,里面堆满了收集来的废品。这户外地人春节没有回家。 不管怎么样,小狗是有家的,即使它在这样的一个家里可能得不到太多的温情和美食,但它还是眷恋着这里。在外面吃饱喝足之后,它要头也不回地跑回这里。 相比而言,它比我们今天遇到这只流浪狗要幸运得多。这话也许不准确,这只流浪狗马上就要死了,对于一个死去的生命而言,不存在幸运不幸运。 医生把药注射进了小狗的身体。针扎下去的时候,小狗猛地甩了一下头,低低叫了一声。我手上加了点力气,嘴里哄着它:“听话!听话啊,马上就好了!” 说完这话,才突然觉得有点心酸。《红楼梦》中,跛脚道人唱“好了歌”,说“好便是了,了便是好”,真是贴切。 过了几分钟,小狗的抽搐轻了些,但明显还没有死去。戴眼镜的女士问小伙子怎么回事,他说刚才那针是麻醉剂,直接注射致死药物,狗太痛苦了。 十分钟后,麻醉剂发生了作用,小狗处于轻度昏迷状态。开始注射致死的药物,这次药效很快,几乎是针管拔出来的同时,小狗猛地抽搐了一下,再次低低叫了一声,一泡尿流了出来,身体慢慢僵直了。 从注射药物到最后一动不动,我的手一直轻轻放在它的头上。也许它突然变得轻盈的灵魂再次睁开眼时,会看到有一双手在拉着它飞翔。 “呀!刚刚闭了一下眼睛,所有的花就都开了呢。”它会低下头,看一眼那些熟悉的街道,然后笑起来。

巜春,它身体的温度传到我的两只手上。七年前的一天,在妇幼医院里,我用同样的姿势托起了够脏的的了,长毛上不但有草屑,还有煤灰。此刻,它带着满身的草屑和煤灰静静地趴在女孩的膝头。 进了“狗妈妈”的公司,朋友们忙着拿香肠和水喂小狗,它也一点不客气,狼吞虎咽地大吃一通。 几个人又开始讨论起救助流浪狗的具体事项,这可不是一件小事,如何选址,如何募集资金,如何保证账务的公开,太多的事情要一步步去做。大家聊得正热烈的时候,发现吃饱喝足后安静地呆了一会儿后的小狗在不停地挠公司的玻璃大门。 “它不是想回家吧?”有人问。人们打开门,小狗真的头也不回地跑了出去。这小家伙真不仗义,连句谢谢也不说。 狗妈妈和抱它的女孩开了车跟在小狗的后面,看它到底要去哪里。 半个小时后,她们回来了。女孩笑着说:“真的是看错了,它是有家的。”她们跟着小狗回到最初发现它的地方,然后拐了一个小弯,在一个角落里发现一间更小更破的平房,里面堆满了收集来的废品。这户外地人春节没有回家。 不管怎么样,小狗是有家的,即使它在这样的一个家里可能得不到太多的温情和美食,但它还是眷恋着这里。在外面吃饱喝足之后,它要头也不回地跑回这里。 相比而言,它比我们今天遇到这只流浪狗要幸运得多。这话也许不准确,这只流浪狗马上就要死了,对于一个死去的生命而言,不存在幸运不幸运。 医生把药注射进了小狗的身体。针扎下去的时候,小狗猛地甩了一下头,低低叫了一声。我手上加了点力气,嘴里哄着它:“听话!听话啊,马上就好了!” 说完这话,才突然觉得有点心酸。《红楼梦》中,跛脚道人唱“好了歌”,说“好便是了,了便是好”,真是贴切。 过了几分钟,小狗的抽搐轻了些,但明显还没有死去。戴眼镜的女士问小伙子怎么回事,他说刚才那针是麻醉剂,直接注射致死药物,狗太痛苦了。 十分钟后,麻醉剂发生了作用,小狗处于轻度昏迷状态。开始注射致死的药物,这次药效很快,几乎是针管拔出来的同时,小狗猛地抽搐了一下,再次低低叫了一声,一泡尿流了出来,身体慢慢僵直了。 从注射药物到最后一动不动,我的手一直轻轻放在它的头上。也许它突然变得轻盈的灵魂再次睁开眼时,会看到有一双手在拉着它飞翔。 “呀!刚刚闭了一下眼睛,所有的花就都开了呢。”它会低下头,看一眼那些熟悉的街道,然后笑起来。 巜春天是一张薄纸》 看见那只脏兮兮的流浪狗的时候,我和林正走在返回公司的路上。已经是仲春,路边的丁香树在枝头钻出一串串花蕾,憋着劲儿,仿佛马上就要燃尽了引信的小爆竹。 这是一段凭空多出来的时光。突然的停电让公司所有人都停下了手头的工作,转过椅子,背对着黑着脸的电脑显示屏,喝茶,聊天,躲在走廊的窗户边抽烟,陆陆续续外出。 我和林去了煤医道一家南方人开的馄饨摊上,陪他吃这顿本准备忽略掉的早餐。卖馄饨的是夫妻俩,当街支了个炉子,丈夫招呼客人,煮馄饨,端馄饨,妻子坐在角落里包馄饨,一拈,一抹,一捏,轻轻一抛,娴熟得像在做手指操。我常和编辑部的几位同事来这条街上吃路边摊,吃过这家的馄饨,也吃过另外几家的小笼包、过桥米线、臭豆腐,担担面。 煤医道往东,再走10分钟是大城山,林一直惦记着拍下唐山所有野生花草的照片。“过几天吧,再过几天,大城山绿了的时候” ,我说。我们沿文化路往回走,公司西侧,隔着一条胡同,是座规模很小的军营,通过我办公室的窗户,可以俯瞰营院里发生的一切,每天会有很少的几个军人在院里训练,或者排队走进食堂。 就在我和林走近军营大门的时候,看见了那条小狗。它挡在我们面前,泛黄的白色长毛盖住了眼睛,四条腿像四根小拖把。第一眼我并没有看出什么异样,但紧接着它就开始变得趔趄,倒下,起来,再倒下,再起来,在原地打圈。我凑近看它,似乎是一条腿出了毛病。还没等我想出办法,它已经倒在地上,不停地抽搐着。 我去拍军营传达室的窗户:“门口有只生病的小狗,看看是你们的吗?” 一个战士和一个中尉走出来,摇摇头,回去了。 林拉拉我:“咱们走吧,没办法的。” 我不能走,我绕不开这条躺在我面前的小狗。凡事都有个缘分。张爱玲那样,“于千人万人之中遇见你所要遇见的人”,是缘分。一杯茶,一局棋,一条正巧出现在你面前的流浪狗,都是有缘分的。缘分来了,你绕不开。 我把手放在它因抽搐不停抖动的头上。即使没办法救它,至少可以陪在它身边,让它逐渐冰冷的身体感受到一只手掌的温度。林站在我的身边,关切而又无能为力。我们都是和这个外界保持着疏远的人,他是恐惧和对峙,我是不在意。我放纵着自己的不在意,却不允许自己冷漠,即使明明知道自己那点卑微的、苍白的善,对这个庞大的世界起不到任何作用。曾写过一句和春天有关的诗,“春天把自己压成一张翠绿的薄纸/蒙在生活黑黝黝布满牙齿的井口”。花朵,中午的阳光,我手掌的温度,都是这层薄纸。躺在冰冷的水泥台阶上的狗,在繁华都市里随处可见的肢体残缺的乞讨者,身上落满苍蝇的非洲孩子,是井的深和黑。 想了想,还是不甘心。马路斜对过有一家小小的宠物医院,认识医院里那个小伙子,请他看一下,或许还有办法。我一只手托住小狗的头,一只手托住它的身子,再用胳膊斜担住一点,然后站了起来。它的身子仍在不停地抽搐,但没有挣扎,隔着沾了许多草屑的长毛,它身体的温度传到我的两只手上。七年前的一天,在妇幼医院里,我用同样的姿势托起了刚刚出生的女儿,大得有点奇怪的额头,长满茸毛的红色小脸。 穿过马路,把小狗轻轻放在宠物医院的门口,推开玻璃门进去。还没等我开口,屋里一位戴眼镜的女士先说话了:“你把它抱过来了啊?我们正要去给它打针呢。”从里面一间屋子里撩门帘出来的医生,手里拿了四支药剂和一支针管。 戴眼镜的女士在我之前发现了这只小狗,买了根香肠给它,它不吃,只好来向宠物医生求助。听完她描述的症状,小伙子立即判断出了这是犬瘟晚期,病毒已经侵入神经,无药可救了。 他手里的针剂是用来给流浪狗实施安乐死的。 这不是我希望的结果,可我得尊重医生的决定,对于这只狗来说,死是一种慈悲。小伙子告诉我,它很早以前被主人带来瞧过病,当诊断出是犬瘟后就决定不治了,治疗费用是一笔她认为不值得担负的数字。可能从那以后它就被遗弃了。一只不再有人爱抚的小狗,带着越来越重的疾病在这个城市里流浪。 医生让我按住小狗的头,防止它挣扎,顺便对我敢把它抱过来的勇气表示好奇。我没觉得这需要多大的勇气,我抱它时,看到它的眼睛,那么疲惫、忧郁的眼睛里还有依赖,一种被那样伤害后竟然还可以存在的依赖。 城市里生活的人们太累,太忙,很少有人去在意一只流浪狗的眼神和感情了。偏偏有喜欢多事的。女孩Y,怀孕四五个月的时候,召集几位网友成立了一个流浪狗救助小组。今年春节刚过,我参加了一次小组成员间的见面活动,见到作为召集者的Y,见到从东北来唐山做生意的“流浪狗的妈妈”。“流浪狗的妈妈”这个名字是她自己起的,她在很早以前就开始收养流浪狗了,把一只只生病的、残疾的、脏得几乎所有人都会远远避开的流浪狗领回家,给它们吃药、喂食、洗澡,让它们睡在客厅的沙发上,卧室的床上。一间租来的100多平米的房子,3口人,几十条狗。她说:“很多人都说我精神有毛病,我也觉得自己的生活和别人不一样,可我就是看不得它们受罪。” 见面会结束后,几个新认识的朋友一起乘“狗妈妈”的车去她的公司。行驶了不大一会儿,进入一条偏僻又坑坑洼洼的马路,“狗妈妈” 突然把车停了下来,指着路边一排低矮的平房的一个角落,告诉我们:“那儿有一只!” 这排平房应该是那种正在逐步拆除的震后简易房了,因为临街,被一间间租赁下来,做为小吃店或是百货店。因为还在春节放假期间,每间店面的小铁门都紧锁着,长长的一条马路上看不到一个行人。在一扇小铁门前面,蹲着一只小狗。 同车的一个女孩走过去,弯下腰,还没等我反应过来,她就把它抱了回来。 “不会是谁家的小狗跑出来玩吧?”我有些疑问。 “不会的,你看,所有的店面都关着。而且,它身上还那么脏。”它是够脏的的了,长毛上不但有草屑,还有煤灰。此刻,它带着满身的草屑和煤灰静静地趴在女孩的膝头。 进了“狗妈妈”的公司,朋友们忙着拿香肠和水喂小狗,它也一点不客气,狼吞虎咽地大吃一通。 几个人又开始讨论起救助流浪狗的具体事项,这可不是一件小事,如何选址,如何募集资金,如何保证账务的公开,太多的事情要一步步去做。大家聊得正热烈的时候,发现吃饱喝足后安静地呆了一会儿后的小狗在不停地挠公司的玻璃大门。 “它不是想回家吧?”有人问。人们打开门,小狗真的头也不回地跑了出去。这小家伙真不仗义,连句谢谢也不说。 狗妈妈和抱它的女孩开了车跟在小狗的后面,看它到底要去哪里。 半个小时后,她们回来了。女孩笑着说:“真的是看错了,它是有家的。”她们跟着小狗回到最初发现它的地方,然后拐了一个小弯,在一个角落里发现一间更小更破的平房,里面堆满了收集来的废品。这户外地人春节没有回家。 不管怎么样,小狗是有家的,即使它在这样的一个家里可能得不到太多的温情和美食,但它还是眷恋着这里。在外面吃饱喝足之后,它要头也不回地跑回这里。 相比而言,它比我们今天遇到这只流浪狗要幸运得多。这话也许不准确,这只流浪狗马上就要死了,对于一个死去的生命而言,不存在幸运不幸运。 医生把药注射进了小狗的身体。针扎下去的时候,小狗猛地甩了一下头,低低叫了一声。我手上加了点力气,嘴里哄着它:“听话!听话啊,马上就好了!” 说完这话,才突然觉得有点心酸。《红楼梦》中,跛脚道人唱“好了歌”,说“好便是了,了便是好”,真是贴切。 过了几分钟,小狗的抽搐轻了些,但明显还没有死去。戴眼镜的女士问小伙子怎么回事,他说刚才那针是麻醉剂,直接注射致死药物,狗太痛苦了。 十分钟后,麻醉剂发生了作用,小狗处于轻度昏迷状态。开始注射致死的药物,这次药效很快,几乎是针管拔出来的同时,小狗猛地抽搐了一下,再次低低叫了一声,一泡尿流了出来,身体慢慢僵直了。 从注射药物到最后一动不动,我的手一直轻轻放在它的头上。也许它突然变得轻盈的灵魂再次睁开眼时,会看到有一双手在拉着它飞翔。 “呀!刚刚闭了一下眼睛,所有的花就都开了呢。”它会低下头,看一眼那些熟悉的街道,然后笑起来。 巜春天是一张薄纸》 看见那只脏兮兮的流浪狗的时候,我和林正走在返回公司的路上。已经是仲春,路边的丁香树在枝头钻出一串串花蕾,憋着劲儿,仿佛马上就要燃尽了引信的小爆竹。 这是一段凭空多

医疗救助毕业论文

一直以来,我区存在着一些城乡居民因贫致病、因病返贫的突出问题。如何帮助他们摆脱这种状况,是当前乃至今后相当长一段时间内需要解决的重要问题。为贫困人口建立全区统筹的医疗救助制度,是使贫困人口大病医治得到有效保障的重要手段之一。为此,提出以下建议: 一、建立和完善贫困人口医疗救助制度 医疗救助是指国家和社会针对那些因为贫困而没有经济能力进行治病的公民实施专门的帮助和支持。为保障医疗救助制度的顺利实施,应以法律为准则,建立以“政府主导、归口管理、部门协作、社会参与、责任明确”的社会救助工作机制,合理界定常规医疗救助和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的对象、范围、内容、程序和资金来源等。 二、建立和完善贫困人口档案,并适当扩大列入医疗救助范围的病种 做好贫困人口精准识别工作,并注意加强动态管理,做到应保尽保,该退则退,有进有出,建立完善的贫困人口档案。同时,适当扩大特殊病种、大病、重病的救助病种范围,使贫困人口不至于因家庭困难而耽误了救治。 三、完善医疗救助措施 对贫困人口大病重病的报销比例应适当提高至70%-80%甚至更高。同时还可采用医疗救助与商业保险相结合的方法,由政府补贴贫困人口购买医疗保险、大病救助保险等,用以拓宽医疗救助渠道,减轻贫困家庭的负担;或由政府出面组织,利用社会各界资源创立专门为贫困人口服务的医疗机构,如扶贫医院、慈善医院等。 四、拓宽医疗救助的筹资渠道,建立可持续的筹资机制 加大对医疗救助资金的投入力度,拓宽救助资金来源渠道,建立救助资金增长机制,如通过专项彩票公益金、慈善企业赞助、社会捐助等多种渠道,补充针对贫困人口的医疗救助资金。 五、加强对医疗救助资金的管理和使用监督 建立统一的医疗救助工作协调管理体制,民政部门应加强与财政部门、卫生部门和劳动社会保障部门的沟通和合作,共同研究制定新的医疗救助资金管理办法,建立城乡医疗救助基金专账,规范城乡医疗救助基金的筹集、分配和使用,为医疗救助对象提供协调统一的医疗救助。同时,建立完善医疗救助资金管理、使用机制,成立专门的医疗救助管理委员会,由人大、财政、审计、工会和低收入群体代表组成,对医疗救助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和监督。民政部门或医疗救助基金会有义务向社会公布医疗救助基金的使用情况,接受管理委员会的检查和监督。

(1)医疗救助促进了中国的社会保障制度改革。它的产生和发展与我国社会保险中的医疗保险的改革、社会救助制度的完善等密不可分。中国传统的医疗制度是城镇机关、企事业单位的职工和重点优抚对象实行国家、单位负责的公费医疗,农村实行以集体经济负担为主的合作医疗。改革后随着合作医疗制度逐步瓦解、公费医疗向医疗保险的转变,社会上出现了城镇、农村贫困人群和重点优抚对象患病无力治疗的问题,这就产生了医疗专项救助的需求。 同时,我国正大力推进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取得了明显效果,是对中国全方位改革的有力支持,解决了城乡的贫困问题。但是因病致贫、无力救治、更加贫困的恶性循环仅靠生活救助的低保制度难以为继。据统计,在我国贫困人口中,因病致贫的大约占1/3甚至更多,其中有家庭成员长期患病者、家庭主要劳动力因患病全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等情况的,均会使医疗支出大增、家庭实际支配收入大减,从而造成贫困。如对北京市城区贫困居民的相关调查显示:他们利用门诊服务平均每次自负费用是162元,是他们月收入的2/3;利用住院服务的自付费用是他们年收入的倍,可见医疗消费对他们是一种严重负担。客观上,救助制度由狭义的生活救助向广义的综合救助发展,医疗救助就是其中一个重要方向,其宗旨是从根本上解决居民的贫困问题。(2)医疗救助是保护人权的重要体现。1948年12月10日,联合国大会通过了《世界人权宣言》,其中第二十五条规定:“人人有权享受为维持他本人和家庭的和福利所需的生活水准,包括食物、衣着、住房、医疗和必要的社会服务;在遭受失业、疾病、残废、守寡、衰老或其他不能控制的情况下丧失谋生能力时,有权享受保障。”1978年联合国的《阿拉木图宣言》指出,每个国家都要实现“人人享有卫生保健”的目标。20世纪80~90年代,联合国多个国际组织的会议频频指出:每个国家都要使国民公平享受基本医疗保健服务,不分性别、年龄、职业、信仰等因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四十五条也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年老、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的情况下,有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国家发展为公民享受这些权利所需要的社会保险、社会救济和医疗卫生事业。可见,医疗救助在保障公民的生存权、健康公平权领域起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社会保障法律制度是当代各国法律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社会保障立法模式的研究作为社会保障法律制度研究的一部分,显然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下面是我为大家整理的社会保障 毕业 论文,供大家参考。

社会保障水平是社会保障体系的关键要素之一,对于社会保障制度的建立、完善与运行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适度的社会保障水平,对于国民经济、社会和社会保障自身的发展具有积极的作用。本文将通过对我国社会保障现状的分析及指标的分析,来评价中国当前的社会保障水平。

一、社会保障水平及指标

社会保障水平是指一定时期内一国或地区社会成员享受社会保障的高低程度。西方国家一般把社会保障总支出占GDP的比重作为衡量社会保障水平的主要指标。其中,社会保障支出总额是指一定时期内一国或地区实际支出的各种社会保障费用总和。社会保障支出总额占GDP的比重,集中反映了一国或地区的经济资源用于提高居民社会保障待遇水平的程度。

判断社会保障水平适度与否的标准不是单一的,需要考虑的因素有:社会保障制度是否保证了公民具有一定的经济生活水平并能抵御不可抗拒的社会风险;社会保障支出是否与国民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是否与社会各方面的承受能力相适应;社会保障结构是否与国民经济产业布局相适应;社会保障水平是否有助于促进就业与统一的劳动力市场的形成;等等。

二、我国社会保障水平适度性分析

(一)国内学者对于我国社会保障水平的研究

长期以来,我国的社会保障实行分散化管理,社会保障水平的统计缺乏规范的指标体系,不同专家对我国社会保障水平的推算也不尽一致。以1994年为例,郑功成教授推算该年社会保障水平为,加上其他未统计因素,社会保障水平为10%~12%;穆怀中教授的小口径推算为,中口径(含住宅投资)为,大口径(含住宅投资和价格补贴)高达。根据穆怀中教授的推算,尽管我国人均GDP低于西方工业化国家20世纪60年代的水平,但我国中口径(含住宅投资但不包括价格补贴的社会保障费用总额)的社会保障水平与它们60年代的水平并不逊色。

(二)我国社会保障水平的国际比较研究

以发达市场经济的国家为参照,普遍认为我国目前的社会保障水平偏低。比如,1991年,瑞典、英国、美国社会保障支出占中央财政支出的比重分别为、、。而我国2001年社会保障支出占中央财政支出的比重仅为。

与我国人均GDP接近的国家进行比较,2002年,我国人均GDP接近1000美元,当年社会保障支出占GDP的比重是。而与我国人均GDP接近的国家,如玻利维亚、哈萨克斯坦、俄罗斯等国,社会保障支出占GDP的比重依次为、、。因此,我国社会保障水平既不显得过高,也不显得过低。

(三)城乡社会保障水平比较分析

由于我国长期实行城乡二元社会结构,城镇几乎形成了一个相对独立的系统,存在着类似于西方发达国家的福利制度,享受以高就业、高补贴、低收入为特征的、相对完善的社会保障服务;而农村居民仅拥有建立在农村集体经济基础上的以社会救济、“五保户”供养和合作医疗为核心的社会保障,并未能享受到真正现代意义上的社会保障,存在着水平偏低的社会保障,一定程度上,城镇较高水平的社会保障是以牺牲农村的保障水平为代价的。在城乡之间,我国城乡居民享受到的社会保障待遇差别极大。比如1994、2001年城市人均社会保障费用支出是农村的100倍多。

总的来说,对于目前我国社会保障水平适度与否的判断,并不是一个非此即彼的问题,而是过高与过低并存,存在着结构性矛盾,需要进一步改革和完善。 三、保持我国社会保障水平适度的建议

(一)正确处理社会保障与经济发展的关系

建立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社会保障体系,这是我们 总结 了许多国家特别是福利国家的 经验 教训所得出的一个正确结论。但是,到底什么样的社会保障水平是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社会保障支出必须依赖经济发展,但并非任何意义上的福利支出都会削弱或阻碍经济增长。某种意义上的福利支出可能带来经济增长,或为经济增长创造前提条件。目前,我国尚处于社会保障制度的建设阶段,社会保障支出占GDP的比例本来很低,加之在改革不断深入的过程中,难免回出现失业率上升之类的问题,因此,一定时期内社会保障支出增长是应该的。建议我国在目前阶段,适当增加社会保障支出占GDP的比例,这不但会为经济增长创造稳定的社会环境,还可能成为推动经济增长的动力,要辨证地看待福利支出与经济增长的关系。总之,存在着这样一种良性循环:随着经济发展适度增加对社会保障的投入,得大多数人创造更多的发展机会,可以赢得经济和社会更加健康、协调、更可持续的发展。

(二)提高社会保障支出占GDP的比重

目前我国社会保障支出占中央财政支出的比重仅为,与发达国家相比有较大差距,这种财政支出结构是不合理的。因此,要发挥财政在筹集社会 保险 资金中的主 渠道 作用,切实调整财政支出结构,提高财政支出中社会保障支出的比重,建立稳定的财政对社会保障支出的投入机制。各级财政超收的增量除用于法定的支出外,其余应主要用于充实社会保险基金。与此同时,要防止社会保障支出水平过高于GDP的增长,出现福利国家危机。因此,除了建立GDP对社会保障支出的正常支持机制,还要建立二者的动态弹性机制,使社会保障支出随着GDP的增长动态变化,但处于适度区域内。

(三)加快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建设

当前农村要以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以及新型合作医疗制度为重点和基础,全面推进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将社会化养老 措施 与家庭养老相结合,由政府出面理顺农村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体制,使老年人的生活质量不断得到提高。当然,不同地区社会保障的标准、社会保障模式也应有所不同,不能一刀切,而是要根据各地经济发展的情况,形成层次分明,标准不同的社会保障制度。经济发达地区保障程度高一些,欠发达地区保障程度低一些。财政要加大对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的支持力度,改变以前重城市、轻农村的状况,提高财政对农村的社会保障补助支出。

(四)改革城镇社会保障制度

改革和完善城镇社会保障制度,坚持“有升、有降”的方针。取消一些不合理、过高的福利项目,改革工资制度,实行工资货币化;改革一些垄断性部门的福利制度,降低其社会保障水平;增加对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资金的投入,增加对城市低保户、无劳动能力者等弱势群体的投入,保证其过上有人格尊严的生活;继续完善城镇基本医疗、养老、失业、工伤、生育保险,保证公民能抵御不可抗拒的社会风险。总之,把城镇居民的社会保障水平控制到与当前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阶段,既达到了保障目的,又把水平控制到一个合理适度的水平。

参考文献

[1]国家统计局,中国统计年鉴[M],北京:中国统计出版社,2003

摘要: 文章 把探索视觉转移到解决农民工 社会 保障的新路径—— “土地换保障”,并在 总结 当前 理论 界提出的基本思路和操作步骤上创造性地进行“土地换保障”的运行载体缺失 分析 ,引入代表农民工土地使用权的 农村 集体 经济 组织和集体经济组织转制而来的股份合作社作为“土地换保障”的交易中介机构。

关键词:农民工;社会保障;新路径;土地换保障

Abstract: The exploration vision to be transferred to the social security of migrant workers to address the new path - the "land for security", in his summing up the current theory of the basic ideas put forward by the community and on steps to carry out a creative way of "land for security" to run the carrier missing Analysis of the introduction of migrant workers on behalf of the land use rights of rural collective economic organizations and collective economic organizations from the transfer of the shares of cooperatives as a "land for security" deal intermediaries.

Key words: migrant workers; social security; new path; land for security

前言

“十一五”规划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加快城市化道路,统筹城乡协调 发展 ,构筑和谐社会,农民工群体的社会保障更成为当前急需解决的 问题 。解决好农民工社会保障问题有助于打破 中国 城乡二元体制结构,实现城乡协调统一,加速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发展,推进社会主义 现代 化的进程。

一、农民工社会保障的思路

在建立农民工社会保障的基本思路上,当前理论界还存在着较大分歧和争论, 目前 主要有三种思路:一种是仍然将其划归于农村社会保障范围之内;一种是将其归于城镇社会保障范围之列;另一种是另起炉灶,推出相对独立的农民工社会保障制度,建构一种作为过渡形态的“三元社会保障模式”。农民工的社会保障到底是归属城市还是回归农村,还是创新一种新的保障机制,值得我们进一步探讨。

实际上农民工纳入农村社会保障或纳入城镇社会保障在 实践上都遇到很多现实阻碍。从农民工社会保障现状分析得知,由于农民工双重的身份性,一方面乡镇 财政资源的有限性和土地保障功能的虚化及农村社会保障缓慢发展,制约了农民工进入农村社会保障体系的步伐;另一方面以单位为核心的城镇社会保障体系,由于城市社会保障机制滞后, 企业 因为社会责任弱化导致的用工制度不规范及作为理性“经济人”的抵触、以及农民工较强的流动性而引起执行上的困难、农民工在经济收入上的窘迫、自身可支配经济资源的有限性所导致参保的理性规避等诸多原因,将农民工纳入城镇社保体系在现实可行的条件下依旧困难重重。因此除上述三种思路外还有学者没有明确提出归口,积极探讨建立城乡一体的社会保障体系。提议应从我国国情出发,根据农民工的特点及最迫切的利益需求,优先建立农民工工伤 保险制度和大病统筹医疗制度,构建以最低生活保障为核心的农民工社会救助机制,规范企业用工制度,建立农民工的工资保障制度,抓紧制定有关农民工社会保障方面的 法律 和法规,探索适合农民工特点的与现行的养老保险制度相衔接的农民工养老保险办法,依照分类分层保障的原则积极稳妥地解决农民工社会保障问题,最终实现城乡一体化的社会保障制度。

从以上分析可以看出,积极地寻求多种路径来解决农民工的社会保障成为大多学者的共识,让社保对农民工来说不再是“镜中月,水中花”,能真正意义分享到应有的各种社会保障。事实上“农民工力争一只脚踏在收益低、预期确定、保证生存起码需求的土地保障上,另一只脚踏在收益高些、风险大、非生存起码需求的非农收入上”,[1]农民工在城乡之间流动,具有双重收入来源,存在的经济基础很特殊:一方面脱离了 农业生产逐渐市民化,在城市则可以在非农行业就业,另一方面,农民工与农村仍然保持着千丝万缕的 联系,他们在农村留有一份土地,在城市谋职的风险性以及社保的严重缺失等所导致返乡的极大可能性,宁愿抛荒也不愿意放弃这惟一的保障,仍把土地作为最后的退路。因此,笔者认为解决农民工的社会保障是个循环渐进的过程,上述几种解决农民工社会保障的思路都忽视了现阶段农民工怎么从土地这个社会保障向现代社会保障系统转换的问题 研究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农村部研究员崔传义认为研究这个问题是有战略意义的,这个问题解决得好,会大大有利于农民向城镇的转移,有利于城市化、 工业 化的实现,有利于全面小康社会的顺利建成。

二、“土地换保障”——农民工社会保障的新路径

在《国务院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规定中指出,农民外出务工期间,所承包土地无力耕种的,可委托代耕或通过转包、出租、 转让等形式流转土地经营权,但不能撂荒。农民工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要坚持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强制或限制,也不得截留、扣缴或以其他方式侵占土地流转收益。[2]这就给流转土地经营权进一步提供了政策依据。事实上,在国家近年出台系列减免农业赋税及加大农业投入和农业补贴等有利于农民增收的农业政策下,许多农民工外出打工,留在家里的土地就委托给亲戚邻友耕种或者转包、出租给其他人代理,从中取得一笔收益,但收益不多,只是当家用补贴。对经济收入较低的农民工来说,觉得有利可图就将土地出租出去,钱一点是一点,总好过撂荒。那么如何将农民工在原属地的农地更好地利用起来,并且将社会保障联系起来就是个难题了。国家行政学院社会保障权威专家龚维斌在“完善社会保障与和谐社会建立”的记者专访中就提出:“我国社会保障制度建设和发展既要借鉴国外的 经验,也要立足国情,构建一个‘低保障,低水平,广覆盖,重实效、可持续’的社会保障机制。充分发挥政府、企业、社会在社会保障中的作用,挖掘和利用传统社会保障资源。”这就给农民工怎么从土地这个社会保障向现代社会保障系统转换的问题进一步指明了方向。

提倡“土地换保障”制度的学者们都不约而同地把寻求农民工社会保障路径的探索视觉转移到现在农村惟一有较大增值价值和财力功能的就是土地,从开发和挖掘农村传统的社会保障资源来寻求解决农民工社会保障困境的路径,最终目的为建立针对农民工独特身份和特点的社会保障制度铺路,从而推进市民化和城乡一体化进程。“土地换保障”通过土地制度和社会保障制度的创新,填补了农村土地流转制度和社会保障制度的空缺,成为一种切实可

行的制度安排,是建立农民工社会保障的创新路径,很好的解决了土地社会保障功能的延续,为农民工社会保障的建立提供了启动资金。农民工因为土地使用权的转让,获得了相应的收益,从此代替土地的社会保障功能和实现从农业人口向非农业人口的转换,逐步实现市民化,并且推进了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和规模经营发展。

三、“土地换保障”方案设计中运行载体的缺失浅析

(一)“土地换保障”方案设计中运行载体的缺失 分析

从 “土地换保障”的基本思路和操作步骤来看,“土地换保障”的实质或核心是承认农民在让出承包土地或被征用土地的情况下,应当获得某种补偿,并且这种补偿应当被用来为其建立 社会 保障。那么这样一种用社会保障替代土地保障的方案设计到底有没有充分现实依据呢,陈颐同志进行深入 研究 对农民工选择“土地换保障”这样一种从土地社会保障向 现代 社会保障系统转换的方案设计进一步补充了相关依据,论证了“土地换保障”方案设计的可行性。[3]另外,曾详炎等同志在可操作性上进一步研究,认为在这个制度安排在实际操作中需要注意一些 问题 ,如会遇到初始永佃权的定价问题,可能出现的侵占 农业生产资金问题、土地市场评估成本问题、地区之间地价与社会保障水平不平衡问题以及土地私有化问题等,并且在此基础上提出了相应对策。[4]然而笔者发现其中还没有学者注意到运行载体的缺失问题,在方案设计中提出具体运作办法时有学者认为,对放弃 农村 土地使用权的农民工,可直接参加农民工社会保障,并以农村土地使用权折算为一定年数的个人帐户积累额,促进农民工从传统土地保障到社会保障的平稳过渡。[5]另外有学者提出,农民工到城镇就业或进入城镇定居而无力耕种土地的时候,让出其原先承包的土地,由转包者按国家统一标准替 转让者缴纳一定数量的 经济 补偿,使其参加相应的社会保障。当然这部分经济补偿也可先交付国家 财政,但国家必须做出相应的政策调整,承诺将这部分农民纳入城市和相应的社会保障体系。[6]由此可以看出,“土地换保障”整个运行过程中交易中介机构的研究是缺失的,有的只是笼统指出由国家责任强制为其纳入社会保障,有的直接由土地经营权的转包者支付农民工参保费用。我们知道,农民工只在乎现期收入,他们参保的意识非常薄弱。对他们来说,增加他们的收入最为切实,所以他们就可能会同承包者私下商量好将社会保障的提取费用直接转化为货币经济补偿,这就要求国家赋予有关监督机制的制约。而如果设立国家的监督机关来监督承包者从转让农民工土地使用权获益中提取农民工社会保障费用的行为,则加大了“土地换保障”制度的成本支付,这就提出了在实行“土地换保障”方案中其运作载体的缺失问题,值得我们进一步研究。

(二)“土地换保障”的运行载体——农村集体经济 组织及由集体经济组织转制而来的股份合作社

根据孙雷、陈波羽中的研究,他们在针对失地农民设计的“土地换保障的逻辑框架” 中指出失地农民通过放弃土地使用权获得经济补偿后,一部分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为失地农民办理养老、医疗、失业等 保险,一部分作为失地农民的货币收入,成为市场人的物质基础,另一部分则用作对失地农民的培训,使得他们具备向非农产业转移的基本技能。可见这里代表耕地所有权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则成为交易的中介机构,作为失地农民与征地方交易的中间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通过被征用耕地的交易获得的收益,用来支持农村的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农村居民的生活条件。[7]由此可以推广到 “土地换保障”中针对农民工社会保障的建立,引入代表农民工土地使用权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作为交易中介机构。这个思路也符合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既要有党和国家的强力推动,更需要发挥农户、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积极性和主观能动性的政策精神 。另外笔者认为为避免由村集体包办,应与现行的 中国 行政机构体制改革和农村基层组织建设以及正在农村推行村务公开的民主 管理制度相配套,特别是农村集体组织从农民工土地转让费当中用于社会保障的费用提取应该向村民公开,通过这样的方式让农民更多地参与和监督村里的事务。保证集体经济组织运行应有的效率与公正。

而原有农村社区集体经济产权模糊、人格化的出资者主体缺失、决策独断、监督不善、分配随意等种种制度性缺陷直接 影响 到保护集体经济组织及成员利益,研究表明迫切需要从产权制度改革上破除。现阶段农村社区集体经济产权制度改革以村、组为对象,在制度安排上多采取股份合作制的形式。从转制后的组织形式看,其定位不同,既有股份合作制 企业 ,也有股份制公司,以及股份合作社。有学者进一步研究,现阶段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改革的定位,以及转制后的实际功能和作用都与政府行为有直接关联。两者要在今后的改革和 发展 中相互调适。其中第一条指出转制后的组织功能就与社区成员的社会保障管理有关,是按照公共产品供给非歧视性原则,对于集体资产所有者的社会保障成本,政府应给予一定的扶持,并全额承担“城中村”或“村改居”成员的社会保障费用。[8]另外深入到股份合作制中土地股份合作的研究,土地股份合作的形成是在村委的引导下若干农民自愿组织,组成合作社,农民将自己的土地使用权向合作社入股,由合作社统一经营和管理,实行“土地入股,集约经营,独立核算,按股分红”。其股份合作社在年底取得的收入扣除必要的成本费用后按股分红,同时合作社按每股每年提取风险基金和发展基金。农民工进城务工,也可以通过股份合作形式将自己在原属地的土地使用权向合作社入股,这样一来他们对土地的承包经营权不仅长期不变,而且还有股权收益,吃了“定心丸”,也 自然 安心进城从事二、三产业。[9]将上述两个研究成果结合起来研究,笔者认为可以按照“土地换保障”的思路,通过由集体经济组织转制而来的股份合作社在土地与农民工的现代社会保障两者之间架起联结通道,股份合作社在农民工向合作社入股期间在按每股每年强制提取风险基金和发展基金的基础上强制提取一部分基金作为农民工建立现代社会保障的启动资金,保证其进城后最基本的社会保障。

当然,由于中国各地经济水平不一,这种股份合作的土地流转形式主要出现经济较为发达,大部分农民已转移到从事非农产业的沿海地区和发达内陆地区,如广东、江浙、辽宁、山东、湖南等地。而

广大中、西部贫困地区由于受到地域、经济水平等因素制约了土地的流转,也就很难形成土地股份合作这样一种土地规模经营方式。因此在考虑原属地在较为贫困,并且零星分散的小规模经营比较严重的中、西部地区的农民工在实施“土地换保障”中架构其运行载体时,笔者认为有待于政府(下转第24页)(上接第22页)大力扶持农村经济合作组织的发展,并且政府在其介入的作用成分相对发达地区对股份合作社要多一些, 值得我们更深入研究。

参考 文献

[1]何晓星.论“一个国家,两种保障”[J].经济体制改革,2005,(4).

[2]刘锋.国务院明确:不得以农民进城务工为由收回承包地.

[3]陈颐.论“以土地换保障”[J].学海,2000,(3).

[4]曾详炎,王学先,唐长久.“土地换保障”与农民工市民化[J].晋阳学刊,2005,(6).

[5]董理.我国农村非农产业群体的社会保障制度探悉[J].武汉理工大学学报,2001,(5).

[6]王斌.农民工社会保障制度的运行模式构想 [J]. 专题讨论,2004,(6).

[7]孙雷,陈波翀.土地换保障:中国城市化快速发展的必然选择[J].内蒙古大学学报(人文社会 科学 版),2004,(9).

[8]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改革课题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改革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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