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麦当劳的CIS麦当劳是当今世界上最成功的快餐连锁店,目前在72个国家开设了14000多家,每天接待2800万人次的顾客,并且以平均每小时新开一家餐厅的速度发展着。而顾客走进任何地方、任何一家麦当劳餐厅,都会发现,这里的建筑外观、内部陈设、食品规格和服务员的言谈举止、衣着服饰等诸多方面都惊人地相似,都能给顾客以同样标准的享受。2、麦当劳的经营理念麦当劳的创始人雷·克罗克在创业初期,就为自己设立了快餐店的三个经营信念,后来又加上“V”信条,构成麦当劳快餐店完整的FQ、S、C、V经营理念。Q(Quality)是指质量、品质。北京的麦当劳产品原料有95%以上在当地采购。面包不圆和切口不平都不用,奶浆接货温度要在4℃以下,高一度就退货。一片牛肉饼要经过40多项质量控制检查。S(Service)是指服务,包括店铺建筑的快适感、营业时间的方便性、销售人员的服务态度等。微笑是麦当劳的特色,所有的训员都面露微笑、活泼开朗地和顾客交谈、做事,让顾客感觉满意。C(Cleanliness)是指卫生、清洁。麦当劳员工规范中,有一项条文是“与其靠着墙休息,不如起身打扫”,全世界一万几千家连锁店所有员工都必须遵守这一条文。员工上岗操作前须严格用杀菌洗手液洗手消毒,规定两手揉搓至少20秒种再冲洗。V(Value)是指价值,意为“提供原有价值的高品质,物品给顾客”。麦当劳的食品营养经过科学配比,营养丰富,价格合理。让顾客在清洁环境中享受快捷营养美食,这就叫“物有所值”。3、麦当劳的行为识别麦当劳有一套准则来保证员工行为规范,即“小到洗手有程序,大到管理有手册。”4、麦当劳控制系统麦当劳公司的再一个控制手段,是在所有经营分店中塑造公司独特的组织文化,这就是大家熟5、麦当劳管理办法麦当劳公司可以说是世界上最成功的特许组织了。在全世界它有一万家分支分店,大约每隔15小时就有一家分店开张。1,分店的建立。每开一家分店,麦当劳总部都自行派员选择地址,组织安排店铺的建筑,设备的安装和内外装潢。2,特许费。受许人一旦与公司签订合同,必须先付首期特许费为2。25万美元,其中一半现金支付,另一半以后上交。此后,每年交一笔特许权使用费[年金]和房产租金。前者为年销售额的3%,后者为年销售额的8。5%。3,合同契约。特许合同的期限为20年。公司对受许人有以下责任:在公司的汉堡大学培训员工,管理咨询,负责广告宣传,公共关系和财务咨询,提供人员培训的各种资料,教具和设备,向特许分店供货时提供优惠。4,货物分销。麦当劳公司不是直接向特许店提供餐具,食品原料,而是与专业供应商签订合同,在由它们向各个分店直接送货。6、麦当劳的营销策略1,商品策略。因为受许人必须先到汉堡大学培训一段时间,方可营业,这就保证了麦当劳快餐店出售的食品都严格执行规定的质量标准和操作程序。例如,炸土豆条所用的土豆要经过适当的储存时间调整淀粉和堂的含量,放在可调温的油锅中炸制,炸好后立即卖给顾客,若在7分钟内未售出,则将其报废。2,服务策略。麦当劳快餐店努力创造温馨气氛。店堂内尽量避免喧闹和闲逛,适合全家宁静地就餐。服务员热情周到,效率高。3,卫生策略。麦当劳制定了严格的卫生标准,如工作人员不准留长发,妇女必须地发罩,顾客一走就马上清洁桌面,落在地面的纸片要随时拣起来,是店堂内始终保持清洁的环境。4,价格策略。尽管麦当劳质量有保障,但也不随意抬高价格,信守物有所值。
烹饪方面的论文 新世纪的中国烹饪,正进入一个崭新的发展时期。经济的快速增长,社会消费水平的不断提高,人们生活方式和消费观念的改变,使餐饮市场呈现出持续兴旺的势头。然而在兴旺繁荣的市场背后,也出现了种种不和谐的噪音。例如,出售野生保护动物的现象并未绝迹,有的饭店以低级庸俗的菜名来招徕和误导消费者,酒宴中的铺张浪费越演越烈,有地方竟以现场活杀动物来吸引顾客上演一幕幕血淋淋的惨剧,提倡多年的营养膳食在餐桌上得不到体现,不符合食品卫生要求的添加剂在初加工和烹饪中仍有使用,等等。烹饪界出现诸如此类的一些短期行为,不能不引起我们的关注。 出现这些现象当然有多方面的原因,但从深层次看,是缺少“人文关怀”带来的恶果。中国的饮食文化是我们常常引以自豪的,但在今天,在我们的饮食文化中,掺进了好多没有文化和缺乏文明意识的杂质,有些则是打着文化旗号的伪文化。在餐饮市场,一方面是“文化”满天飞,恨不得把中国文化中所有的门类都加到饭店和餐桌的头上;一方面又是低俗、野蛮、无知到违背了最起码的常识,背离了人的最基本的要求,如安全和健康的要求,人与自然界的和谐相处,以及社会的可持续发展,等等。不清除这些杂质,中国烹饪就很难健康发展,餐饮市场就很难走向成熟,我们的饮食生活也不可能真正走进现代文明。因此,从人文关怀的角度来对照和规范中国烹饪的发展方向,应该是一个严肃而重要的课题。 回顾中国烹饪的发展历史,老祖宗在这一点上其实做得比我们高明。我们不妨回顾一下,传统的中国饮食文化中,许多基本的原则和做法都是从人的实际需求出发的,都不缺人文关怀,譬如,养生和健身的需要;譬如,品尝美味的需要;又譬如,在原料的选择和加工中十分注重顺应自然、顺应环境。这些以人为本的原则,构成了中国饮食文化和烹饪技艺的核心。 可以说,中国传统的饮食文化,是注重人文精神的文化。在这方面虽然缺少宏观层面上的理性总结,但我们从中国历代有关饮食和烹饪的文字中,从中国人的饮食活动中,可以得到充分体现:务实,从人的实际需要出发,同时讲究人对自然的依附和适应,而绝不是把自然作为对立面。即使在一些形式感较强的菜肴和宴会格局中,我们仍可以看到其存在的合理性;在运用一些野生原料来烹饪菜肴时,也显得十分节制。至于中国人从养生和健身的角度长期形成的饮食结构和饮食习惯,更是中国饮食文化中宝贵的遗产。这些都说明,中国传统的饮食文化是以人为本、从人性出发的,其中包含的深厚的文化意蕴,并不是人为的或者游离于饮食活动之外的添加物,而是与饮食活动本身融为一体的。 然而在餐饮业的发展热潮中,我们今天的有些做法却背离这些原则。新世纪的中国烹饪应该是注重人文和理性的,应该更科学合理、更文明健康、更人性化,而不应是盲目、短视、无序和不文明的。从人文理性这个要求出发,我觉得当前迫切需要在观念上确立以下几个“意识”。 一是开放意识。 中国烹饪历来是一个开放的系统。它在发展过程中形成的各种模式,不应成为限制我们的教条和框框。在当前餐饮业发展中出现对非烹饪要素的过度追求,实际上是对中国饮食文化的误读和曲解。例如,筵宴之乐,是同环境有相当联系的;但这种联系建立在筵宴本身达到一定高度的基础之上。现在有些饭店,一味在环境上不惜投入,但在菜肴制作上未必有什么新招和特色,有的甚至以环境的讲究和奢华来掩盖烹饪技艺上的不足。这种偏执于一端不及其余的思想方法,是不利于烹饪健康发展的。 二是平等意识。 中国人的传统文化讲究长幼有序,论资排辈。反映到饮食生活中同样讲究这一点。特别在中国人的宴请中,这种风气尤甚。无论是席位的序列还是敬酒的习俗,都是如此。这种缺少平等意识的风气应该改变。试看风靡餐饮市场的洋快餐“肯德基”、“麦当劳”,首先在就餐形式上是人人平等的,这种平等体现出对人的尊重,对个性的尊重,这不能不是它成功的因素之一。平等意识的缺乏,还不自觉地反映在菜肴与人的关系上。那些为高消费服务的哗众取宠、盛气凌人的菜肴,常给人一种高高在上的感觉,让人不忍下箸。对菜肴来说,在色形上进行美化,提升艺术品位是好事,但过犹不及,一只菜肴要是因为过度工艺化而让人不敢吃,不忍吃,违背了菜肴最基本的属性,等同于工艺品一样,能说是成功的菜肴吗? 再说在对高档菜肴精工细作锦上添花的同时忽视了大众化品种的质量要求,这种厚此薄彼的风气,正反映出人文精神的缺失。消费是分档次的,但质量要求应该是一样的。同时在菜肴的选择上也往往缺少对人的尊重,一些饭店推出的模式化的宴席菜单,根本不考虑也无法考虑就餐者的个人喜好,这种由共性代替个性的餐饮活动,能说是文明的体现吗? 三是生态意识。 人类的饮食活动,必须以不破坏生态环境为前提。要摆脱人类在自然界的霸权意识,在我们生存的地球上,生命都应该得到尊重。食用野生保护动物,以及对某些烹饪原料的过度开发,都会带来破坏生态的严重后果。人类的饮食资源十分丰富,完全没有必要付出破坏生态的巨大代价,去食用那些不该食用的动植物。再说,从品味的角度来考虑,不少野生动植物都有不同程度的异味,未必好吃。“物以稀为贵”,但并非“物以稀为美味”。确立环保意识最终也是为了人类自身的利益,子孙后代的利益。在这里体现了最直接最深刻的人文关怀。 四是科学意识。 中国传统文化缺少科学意识,在饮食和烹饪中同样如此。确立现代的科学意识,不仅是发展中国烹饪的需要,而且也是提高全民健身水平的需要。从温饱进入小康社会的中国人由于不健康不科学的饮食习惯造成的现代病、富贵病日益增多,烹饪界不应对此推波助澜。营养科学进入烹饪领域是时代的呼唤。要改变传统烹饪中一切不科学不合理的做法,要提倡文明科学的饮食文化。要以营养、卫生、食品、医学等方面的科学知识打造全新的烹饪学,要把科学化、规范化、标准化贯彻到菜肴制作中,逐渐使中国烹饪摆脱传统的由个体手工操作形成的模糊性和随意性,走向精确,走向标准,走向科学,走向更文明的境界。 五是求实意识。 在走向文明的过程中,我们要进一步树立求实意识,减少形式化的东西,寻找饮食的复归。 任何内容都体现为一定的形式。但在中国人的饮食生活中有不少与内容无关的形式,已异化为吃的累赘,变成沉重的负担。中国烹饪只有丢掉这些负担,才能轻装前进。例如把饮食作为一种工具,一种手段,淡化吃的本来目的;例如以缺少个性、缺少文化根脉和技术底蕴的类型化、流行化作为餐饮业的发展方向;又如以封建的、甚至迷信落后和恶俗不堪的形式堆砌起来的“伪豪华”,把吃作为炫耀权力、炫耀财富的工具等等。不要给人们的饮食活动加上那么多别的功能,那么多麻烦,那么多模式,那么多不自由,让人们吃得更轻松、更纯粹、更人性些吧!
1、 (英语系毕业论文)中西戏剧发展快慢对比及其原因 摘 要 中西戏剧都有悠久的历史,无论是西方戏剧还是中国戏剧,都起源于民间,并与原始人祭祀神灵,欢庆节日的仪式密切联系在一起的。回顾希腊戏剧产生形成的历史,它发展快,成就高,在世界上的影响很... 类别:毕业论文 大小:95 KB 日期:2007-07-14 2、 (英语系毕业论文)从中美管理方式的不同透析中西方文化差异与整合 摘 要随着全球化的来临,中国与外界的交流越来越频繁,特别是在商界。本论文主要探讨中美在管理上的交流。如今的商界,如同一个大家庭,参与者遍布世界各地。正是由于这个原因,各国的管理模式也趋于一体化。但是... 类别:毕业论文 大小:85 KB 日期:2007-06-26 3、 (英语系毕业论文)在经济全球化下中西方文化差异与跨文化管理 摘 要伴随着世界经济的快速增长,跨国公司的飞速发展, 全球商业活动的猛烈激增,同时伴随着在文化多样化环境下的相关管理问题的出现,跨国公司的人员必须与来自不同文化背景的人打交道,这种文化差异时而会造成... 类别:毕业论文 大小:96 KB 日期:2007-06-26 4、 (英语系毕业论文)中西服饰文化差异对语言的影响 摘 要中西服饰受其各自不同哲学和文化的影响体现出不同的特征:儒家思想和大陆文明使中国服饰呈现出繁冗,宽博的特征。它不注重外表的装饰,以宽松的衣服遮掩身体的曲线,在思想上追求人格的完美,以“谦谦君... 类别:毕业论文 大小:90 KB 日期:2007-06-25 5、 (英语系毕业论文)快餐食品对中西方传统饮食文化的影响力 摘 要自古以来,中国就是一个以礼待人的礼仪之邦。而在不同的国家、不同的地区,礼仪的形式也有所不同。本文主要从礼仪的角度谈论了礼仪与中西方文化之间的联系及相互影响,目的是为了消除不同国家之间的不同... 类别:毕业论文 大小:88 KB 日期:2007-06-25 6、 (英语系毕业论文)从礼仪角度谈中西文化的差异性 摘 要自古以来,中国就是一个以礼待人的礼仪之邦。而在不同的国家、不同的地区,礼仪的形式也有所不同。本文主要从礼仪的角度谈论了礼仪与中西方文化之间的联系及相互影响,目的是为了消除不同国家之间的不同... 类别:毕业论文 大小:85 KB 日期:2007-06-23 7、 (英语系毕业论文)中西饮食文化及其差异 摘 要中国悠久历史5000年,西方世界五六百年的社会历程。中国有灿烂丰富、博大精深的饮食文化;西方国家则有精巧专维、自成体系的饮食文明。民以食为天,中国有自己独特丰富的饮食文化底蕴。然而今天除了中国... 类别:毕业论文 大小:100 KB 日期:2007-06-21 8、 (英语系毕业论文)中西酒店文化比较及探讨 摘 要在经济蓬勃发展的今天,旅游业风风火火地发展起来了,作为与旅游业相配套的酒店业也相应的完善起来,且更加趋于国际化。中国已经入世,这更给中国的酒店业带来一个新的发展契机,但世界上酒店发展规模空前,...
只找到中国烹饪网。厨师学校也要论文,还是营养师啊
你去看下(食品与营养科学)期刊里面别人写的论文里面应用了哪些参考文献也是可以的
自己去找文献资料然后写文章啊
[1]吴琼. 基于博弈分析的食品安全规制研究[D]. 苏州大学: 苏州大学,2010.
[2]施蕾. 食品安全监管行政执法体制研究[D]. 华东政法大学: 华东政法大学,2010.
[3]本报记者 李涛 孙娜. 我国正稳步构建国家食品安全保障体系[N]. 中国食品质量报,2005-09-29(001).
[4]张晨博. 论食品安全政府监管的完善[D]. 华中师范大学: 华中师范大学,2009.
[5]曾小菱 曾一峰 本报记者 汪启明. 食品安全警钟长鸣[N]. 中国食品质量报,2004/11/09(005).
[6]记者 虞家琳. 国际食品安全协会在京成立[N]. 中国食品报,2010-04-27(001).
[7]姜艳. 我省打响食品安全攻坚战[N]. 河北日报,2004-09-24
[8]刘颖记者 李涛. 打造食品安全追溯平台完善食品安全技术保证[N]. 中国食品质量报,2007-11-24(001).
[9]曾小菱 本报记者 汪启明. 四川首开食品安全成立法听证会[N]. 中国食品质量报,2004/12/23(001).
[10]徐爱芝本报记者 杨晓伟 冯保良. 食品安全监管就要出重拳了[N]. 锦州日报,2009-04-10(A02).
[11]郑祖婷,郑菲. “五位一体”食品安全监管创新模式研究——基于河北省食品安全监管的分析[J]. 经济研究导刊,2011,(9).
[12]余健. 《食品安全法》对我国食品安全风险评估技术发展的推动作用[J]. 食品研究与开发,2010,(8).
[13]杨爱萍. 从食品安全事件看全民食品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J]. 山西高等学校社会科学学报,2010,(12).
[14]叶明. 《食品安全法》框架下进出口食品安全监管体制初析[J]. 口岸卫生控制,2011,(1).
[15]白晨,王淑珍,黄玥. 食品安全内涵需要准确把握——“食品安全与卫生学”课程建设中的理解与认识[J]. 上海商学院学报,2009,(6).
[16]李然. 基于“逆选择”和博弈模型的食品安全分析——兼对转基因食品安全管制的思考[J]. 华中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0,(2).
[17]张永伟,王会敏,郝海鹰,张桃苏.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后食品安全事故的处置[J]. 职业与健康,2010,(9).
[18]王卫东,赵世琪. 从《食品安全法》看我国食品安全监管体制的完善[J]. 中国调味品,2010,(6).
[19]李锐,任民红. 超市食品安全消费的博弈分析——佛山市民食品安全意识调查[J]. 特区经济,2010,(7).
[20]武文涵,孙学安. 把握食品安全全程控制起点——从农药残留视角看我国食品安全[J]. 食品科学,2010,(19).
[21]曾光霞,贺稚非,励建荣. 食品安全与系统食品安全观探讨[J]. 食品工业科技,2009,(5).
[22]刘桂华,朱舟,张慧敏,谢建滨,彭朝琼. 食品安全与健康——深圳市卫生部门食品安全保障体系[J]. 化学通报,2009,(7).
[23]于晓光,宋慧宇. 论《食品安全法》对我国食品安全监管体制的影响[J]. 行政与法,2010,(1).
[24]陶纯洁,朱燕平,王旭峰. 食品安全现状及食品安全检测技术应用浅析[J]. 粮食与食品工业,2006,(5).
[25]徐萌,陈超. 食品安全目标研究及其对我国食品安全管理的启示[J]. 食品科学,2007,(6).
[26]李怀. 基于我国当代食品安全风险下的食品安全理念与模式的进化[J]. 广州城市职业学院学报,2007,(1).
[27]李金学,董胜华,张卫源,裴宝河,陈俊生,罗生林. 河南省食品安全综合示范区公众食品安全意识提升研究[J]. 河南预防医学杂志,2007,(5).
[28]覃海元. 食品安全目标在食品安全管理中的应用[J]. 食品研究与开发,2008,(3).
[29]罗云波,吴广枫. 从国际食品安全管理趋势看我国《食品安全法(草案)》的修改[J]. 中国食品学报,2008,(3).
[30]于军. 加强食品安全监管,推动食品安全发展[J]. 食品研究与开发,2008,(10).
[31]蒋丽红. 加快“餐桌污染”治理期 构筑食品安全防治体系——对龙岩市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情况的调查与思考[J]. 闽西职业大学学报,2005,(2).
[32]廖晖. 中英专家聚会重庆, 探讨食品安全问题 寻求中英在食品安全领域的合作[J]. 重庆与世界,2005,(2).
[33]郝记明,马丽艳,李景明. 食品安全问题及其控制食品安全的措施[J]. 食品与发酵工业,2004,(2).
[34]姚蕊. 保障我国食品安全的关键是急需食品安全立法[A]. .[C].: ,2005:.
[35]记者 孙延峰. 全面抓好《食品安全法》贯彻实施工作 切实保障流通环节食品安全[N]. 中国工商报,2009-05-13(A01).
[36]记者 赵陈. 加强食品安全监管 提高食品安全水平[N]. 巴中日报,2010-05-30(002).
[37]支树平. 加强全球合作 维护食品安全[N]. 中国质量报,2010-11-09(001).
[38]刘颖李涛. 国家食药监管局四项举措加大食品安全监管力度[N]. 中国食品质量报,2007-08-09(001).
[39]深圳商报记者崔霞. 食品安全五大工程今年启动[N]. 深圳商报,2006-03-01(A01).
[40]. [Z]. ISO/TC 34: 2007,.
[41]本报记者 李涛. 龙头食品企业的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要先行一步[N]. 中国食品质量报,2005/03/29(001).
[42]本报记者 郭献军. 食品安全:源头监控是关键[N]. 中国商报,2004/11/19
[43]本报记者 陈文波强国韩立. 九大问题考验奥运食品安全[N]. 市场报,2005-07-20(013).
[44] 餐桌污染食品安全备受关注[N]. 中国食品质量报,2002-04-18(005).
[45]记者周元春. 我市力推食品安全五大工程[N]. 深圳特区报,2006-05-23(A11).
[46]王盼盼. 食品供应链安全(一) 食品供应链与食品安全的关系[J]. 肉类研究,2010,(1).
[47]本报记者 郭燕春. 解决食品安全要从基础开始[N]. 中国商报,2004/11/12
[48]记者 李涛. 全国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深入推进[N]. 中国食品质量报,2010-06-01(001).
[49]记者宋柏松、王玉亮. 秦皇岛市全力打造食品安全净土[N]. 河北日报,2006-07-16(001).
[50]记者方兴业李克军. 重点食品安全基本得到保障[N]. 深圳特区报,2007-01-31(A03).
[1]曾星夏文俊. 开创国际间加强食品安全合作新局面[N]. 中国质量报,2007-11-28(001).
[2]宣讲欧盟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经验 助推《食品安全法》的有效实施——中国-欧盟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研讨会在京举行[J]. 中国食品添加剂,2009,(5).
[3]王晓丽. 我国食品工业食品安全规制模式研究[D]. 山东经济学院: 山东经济学院,2010.
[4]张潇方. 食品安全与和谐社会[D]. 山西大学: 山西大学,2007.
[5]记者 冯琳. 积极构建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长效机制 切实保障食品市场消费安全[N]. 中国工商报,2011-06-16(A01).
[6]记者 乐敏 徐祝君. 食品安全,商场、超市能得几分?[N]. 舟山日报,2011-01-26(002).
[7]本报记者 宗合. 建立健全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制度[N]. 阿克苏日报,2009-06-01(005).
[8]记者 胡美兰. 食品安全:新世纪新挑战[N]. 中国食品质量报,2004/08/17(001).
[9]本报记者 李远方. 保障食品安全应建立监管责任追究制[N]. 中国商报,2005/04/01
[10]记者 聂乔. 我市加强食品安全预警系统建设[N]. 大连日报,2010-10-05(A01).
[11]陈菲. 食品安全防线能否重塑消费信心[N]. 科技日报,2009-06-02(004).
[12]朱晓京. 社区食品安全监督员上岗[N]. 沈阳日报,2006-05-18(A04).
[13]刘键. 力争食品安全实现历史性突破[N]. 深圳特区报,2006-08-02(A01).
[14]史玉成. 企业要履行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义务[N]. 中国质量报,2007-11-26(001).
[15]石国胜. 食品安全法 专家有话说[N]. 人民日报,2007-11-21(013).
[16]驻地记者 田洪顺. “组合拳”提升食品安全体系建设[N]. 医药经济报,2007-12-17(006).
[17]沈半. 我省食品安全综合监督走在全国前列[N]. 浙江日报,2007-12-28(019).
[18]毛磊. 万条公众建议 聚焦食品安全[N]. 人民日报,2008-06-04(015).
[19]杨国芳本报记者 刘铭. 食品安全示范店 放心消费的金字招牌[N]. 中国消费者报,2008-07-18(A05).
[20]杨林. 建立食品安全追溯体系是确保食品安全的最佳思路——以HACCP认证为基础,导入GS1系统[J]. 标准科学,2010,(8).
[21]仇东朝,于春娣,李颖. 浅析《食品安全法》对农村食品安全的影响[J]. 农产品加工(创新版),2010,(10).
[22]汪自成,卢山. 问题与对策:从食品安全到《食品安全法》[J]. 南京工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9,(1).
[23]邢曼媛,侯晶晶. 浅议食品安全的刑法规制——从《食品安全法》的角度[J]. 山西高等学校社会科学学报,2009,(10).
[24]任端平,潘思轶,何晖,薛世军. 食品安全、食品卫生与食品质量概念辨析[J]. 食品科学,2006,(6).
[25]陈峰. 提高全民对食品营养及安全的认知是解决食品安全问题的关键[J]. 中国食品学报,2006,(6).
[26]梁黎东. 如何应对众多国际食品安全标准的要求——食品安全认证融合解决方案[J]. 中国食品工业,2008,(5).
[27]李新生. 食品安全与中国安全食品的发展现状[J]. 食品科学,2003,(8).
[28]白丽. 基于食品安全的行业管制与企业行动研究[D]. 吉林大学: 吉林大学,2005.
[29]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局长 周伯华. 认真贯彻实施《食品安全法》 切实维护食品市场秩序[N]. 中国工商报,2009-05-09(A02).
[30]张云中. 国际食品行业瞩目中国食品安全[N]. 国际商报,2009-05-06(014).
[31]王二伟 本报记者 王会生. 全国农村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座谈会在河南召开[N]. 中国食品质量报,2005/11/08(001).
[32]锺 选. 食品安全遭遇标准瓶颈[N]. 中国商报,2004/12/17
[33]本报实习记者 郭 宇. 从农田到餐桌 全程食品安全步伐加快[N]. 中国商报,2005/01/28
[34]关磊. 食品安全亚运行活动暨亚运食品安全高峰论坛举行[N]. 中国食品质量报,2010-11-04(A01).
[35]本报记者 何沙洲. “食品包装安全等同于食品安全”[N]. 经理日报,2009-04-20(C01).
[36]本报记者 孙燕明. 三大食品安全隐患[N]. 中国消费者报,2005-08-24(C01).
[37]本报实习记者 郭 宇. 食品安全事件频发 超市不应负全责[N]. 中国商报,2005-03-18
[38]. [Z]. :2009,.
[39]民以食为天 自动识别技术与食品安全[J]. 中国自动识别技术,2006,(2).
[40]本报记者 陈华. 一场“被放大”的幼儿园食品安全风波[N]. 工人日报,2011-03-24(005).
[41]记者 石巍. 唐山市食品安全14项指标完成良好[N]. 中国食品质量报,2004/12/14(001).
[42]任震宇. 关注食品安全有支“星火服务队”[N]. 中国消费者报,2008-07-11(A06).
[43]贾君. 首都工商高科技手段“保驾”奥运食品安全[N]. 中国消费者报,2008-07-16(A01).
[44]本报记者 李涛. 把好餐饮食品安全最后一道关口[N]. 中国食品质量报,2010-02-27(001).
[45]康琦黄官国. 共同打好世博餐饮食品安全保障攻坚战[N]. 中国食品质量报,2010-03-02(001).
[46]实习生 易立. 食品安全追溯,何时能进百姓的“菜篮子”?[N]. 科技日报,2010-11-30(004).
[47]本报记者 邓宏鹰 钟少鸿. 广西“少边”力筑食品安全防线 突破差异 各出良策[N]. 中国食品报,2010-11-02(003).
[48]本报记者 马晓华. 食品安全监管:风暴过后 任重道远[N]. 第一财经日报,2009-01-01(T04).
[49]本报记者 赵笛. 食品安全法,给我们保障了些什么[N]. 青岛日报,2009-03-03(016).
[50]本报记者 郭燕春. 标准混乱成为食品安全之痛[N]. 中国商报,2004-12-17
食品安全监管需要 *** 、经营主体和社会的共同参与。我在此整理了,供大家参阅,希望大家在阅读过程中有所收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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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我国食品安全监管面临的困境
***一***农村食品安全监管缺失和消费者权利淡化
在我国一些食品安全领域还存在着监管缺位问题。尤其目前在我国大多数农村、工地、食堂、学校、幼儿园等地方,消毒中心卫生设施不到位,大型宴席餐具不能及时消毒,这些场所存在着食品安全监管缺失问题。也由于国家食品安全监管资源的稀缺,很难对广大农村和学校的食品安全问题进行有效治理,也就必然会导致监管乏力和监管覆盖率低,进而酿成食品安全事故。 *** 主导型下执法资源不足的食品安全监管模式难以有效应对极其繁重的监管负荷。食品安全问题与普通消费者的生命健康权密切相关,而普通消费者在食品安全诸多方面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等法律权利被淡化和边缘化,致使食品安全监管缺乏社会多方力量的参与,社会多元治理资源也难以有效作用于食品安全监管。全国农村食品安全的监管是一个极具繁重负荷的庞大工程,农村食品安全的监管缺失凸显出了我国食品安全监管资源的稀缺和社会共治之路的呼吁。消费者的法律权利淡化严重限制了社会公众力量在整个食品安全监管中的有效参与,也阻碍了我国食品安全监管能力的社会认可。
***二***监管混乱问题严重和监管主体单一
目前,我国有一些地区存在着严重的食品安全监管混乱问题,食品安全多头部门监管,“九龙治水”现象仍然存在,这样一来就难以直接对食品安全问题进行有效监管,也容易造成极大的食品安全隐患。不仅如此,我国食品安全监管主体单一,我国食品安全监管缺乏社会多元力量的制度设计,普通消费者、行业协会和社会公众的监督资源无法有效作用于食品安全监管。《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第5条、第9条、第14条、第18条、第48条等多个条款在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评估、相关资讯通报、食品安全标准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等诸多方面都作了明确规定。我国食品安全立法规定食品安全事故首先应向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上报,食品安全的监管一切为了 *** 的需要,而不是首先对社会公众和普通消费者负责,法律赋予的公众知情权、监督权流于形式,食品安全监管主体的单一化难以有效发挥社会多元力量的制衡作用。我国食品安全监管混乱和主体单一严重限制了食品安全监管效能的有效发挥和提升,也阻碍了我国食品安全法治建设的规范化程序。
二、提升我国食品安全监管效能的路径选择
***一***进一步完善农村食品安全监管
农村食品安全法治建设作为我国整个食品安全法治建设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农村食品安全监管的有效性直接关系著整个食品安全法治建设的成败。完善农村食品安全监管必须区分城乡差别和意识差异促使法律标准多元化。食品安全监管要强化农村宴席、集市、工地、食堂、学校、幼儿园等领域的食品安全监管,进一步加强学校食堂、饮用水卫生等场所的监管力度,保证食品安全覆盖“从农田到餐桌”食品链的全程监管。食品安全监管必须明确合理配置相关部门的权责,卫生部门要严格依法对餐饮服务行业的许可准入,完善餐饮服务行业的监督管理以及餐饮经营单位、建筑工地食堂等场所的食品安全监管,进一步实现农村食品安全监管和食品小作坊的法律治理,切实保障广大农村地区的食品安全和广大消费者的切身权益,促进我国食品安全法治建设的全面展开。
***二***在全社会营造人人关心食品安全的良好氛围
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必须建立在依法行政和文明执法的基础之上,以取得全方位的食品安全的严格执法效应,使食品安全执法者以法制观念约束自己,廉洁自律不徇私情,按照法律法规严格执法,努力提升食品安全监管能力。食品安全监管必须强化企业第一责任人的意识。进一步深入开展食品安全进社群、进学校、进商户、进机关、进村镇的法律宣传活动,积极宣传与食品安全相关的法律法规,开展食品安全知识讲座,努力提高人民群众依法 *** 和自我防护的意识,营造全社会人人关心食品安全的良好氛围。加大《食品安全法》的宣传力度,采取多种形式进行宣传,充分利用“消费者权益保护日、法制宣传日”等与食品安全有关的宣传日,坚持以学校、社群为宣传阵地,以电视、报纸、网站和简报为宣传媒介,通过展板、横幅、标语等形式,大力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教育活动,推动我国食品安全理念的不断提升,以取得食品安全宣传效果和社会效应的全面渗透,提高我国广大人民群众的食品安全意识和法律观念。培育食品安全理念必须在全社会营造人人关心食品安全的良好氛围,培养人人懂得以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自觉,以社会共治推进食品安全的有效监管和食品安全法治建设的实现。
***三***强化食品安全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
食品安全监管应强化权责明确和监管有力,食品安全责任逐级分解落实,逐级考核,确保人力、物力、财力到位,逐级完善食品安全的责任追究制度。食品安全的责任追究制事关普通消费者和社会公众的权益实现和相关企业违规行为、违法所得的有效治理以及相关部门监管的权力合法性和执法公信力的社会认可。进一步明确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的权力、义务与责任的统一性,严格相关部门对食品安全领域的监管职责,确保食品安全监管责任的切实履行,促进食品安全监管效能的全面提升。完善食品安全执法体制,严格执行食品安全行政问责制度,优化食品安全执法责任,提升食品安全执法绩效。进一步完善食品安全的公益诉讼,合法合理地对普通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进行有力维护,对违法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违法决策人和不作为的相关部门进行相应的惩罚和责任追究,从而实现食品安全问题的法律救济。强化食品安全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是实现食品安全的法律救济和落实责任、追究责任的制度依据,也是实现食品安全法治建设的重要内容。
***四***推进食品安全的社会共治
食品安全的法律设计影响着消费者的切身权益和社会的和谐稳定。在我国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背景之下,食品安全法在很大程度上,是不同制度规则的利益衡量。食品安全法作为监管食品生产经营、维护社会整体利益的有力工具,其制度设计的优劣与否,直接影响着食品安全监管效能的实现。在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应急和监管过程中,社会公众、行业协会和普通消费者等多元主体的力量有着重要作用。食品安全监管应注重社会多元主体的力量。食品安全监管应当引入社会多元力量推进食品安全问题的社会共治。食品安全监管必须运用法治思维维护普通消费者和社会公众的法律权利,促使普通消费者、行业协会和社会公众等社会多元力量在整个食品安全监管过程中的作用发挥,使社会多元力量能够作为食品安全协同治理的合法主体参与到食品安全监管中来,以全面提升食品安全监管的效能。通过法治方式将社会多元力量吸纳到食品安全的监管主体中,明确社会多元主体的角色和行为选择。食品安全的社会共治是弥补我国食品安全监管主体单一化提升食品安全治理绩效的良药,也是进一步分担食品安全监管负荷充实我国食品安全执法力量的廉价资源。食品安全监管引入社会多元力量走社会共治之路,也是实现食品安全公共治理的必经程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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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天益食品作为食品生产厂家靠谱吗?他们的团队研发经验如何?我跟天益食品合作了,他们的研发团队很好。天益食品拥有代餐食品和功能性食品的专业研发团队,有专属配方,他们的博士人才很多都在国际上做过学术论文的发表,这样一来,更能加强产品的公信力,整体的专业水准还是很高的。建议可以实地考察参观去了解。很好的一家生产工厂。2:目前市面上很好的连咖啡和天益食品(徐州)有限公司有什么关系吗?连咖啡是知名的品牌,旗下的速溶咖啡产品受到市场欢迎,他们的速溶咖啡产品就是在天益食品(徐州)有限公司生产的,天益食品是一家专业的代餐食品、功能性食品生产厂家,可以代加工各类速溶咖啡系列产品,是源头工厂,业内很有名的,给很多大品牌做代工。连咖啡的产品是在天益食品生产的,双方属于代工合作关系。3:天益食品有限公司怎么样?天益食品有限公司是一家专业的食品生产企业,这家公司可以生产各类代餐棒系列,代餐粉系列,奶昔系列,胶原蛋白肽饮系列,酵素果冻系列产品,是业内知名的功能性食品源头厂家,这家公司在国内很知名,有很多大品牌商都和天益有合作,很好的。4:天益食品代工综合能力如何?天益食品的代加工业务是很好的,综合能力在众多企业中也是佼佼者。这家代加工企业的研发实力和产品的多元化是最打动品牌商的,研发实力就不用说了,获得过很多国际奖项,有些产品还获得了高规格的品质认证。望采纳我的答案,谢谢。5:天益食品的口碑怎么那么好呢?天益食品之所以在代工行业内口碑那么好,主要是因为首先天益食品拥有专业的研发团队,可以给每一个客户定向研发产品配方;第二是天益拥有业内专业的生产设备,无菌的生产车间;三是天益食品可以给客户提供OEM/ODM定制代加工多种合作方式可以提供给品牌商选择,更灵活多样化。这也是为什么那么多品牌商选择和天翼合作。6:天益食品可以代加工哪些产品啊?天益食品有限公司是业内知名的代加工厂家,可以代加工代餐棒、代餐奶昔、代餐粉、固体饮料、胶原蛋白肽饮品、玻尿酸口服液、压片糖果、酵素果冻等产品,代工类目齐全,所以很多的品牌商都是在天益食品合作生产的产品。7:天益食品(徐州)有限公司在代工的厂家里排名怎么样?在代加工企业里天益食品有限公司是比较好的企业了,很多品牌商都听说过这家企业而且与之合作,不仅因为他们的代加工产品质量好,品控严格,他们做得很好的还有一点就是服务很全面,所以吸引了很多品牌商。比如连咖啡等知名的品牌都是和天益食品合作的。希望我的回答能让你满意 。8:做代餐食品生产的厂家里,朋友推荐的天益食品怎么样?代餐食品里,代餐粉,代餐棒,奶昔等都属于代餐类,国内可以生产这类产品的工厂其实不多,你说的天益食品有限公司呢就是其中一家有名的实力源头生产商,很多大品牌商都是在天益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产品。9:国内可以做固体饮料的代加工厂家里天益食品这家工厂实力规模怎么样?固体饮料产品目前很火的,代餐粉,奶昔等都属于固体饮料,速溶咖啡也是,天益食品有限公司呢就是目前国内很出名的固体饮料代加工的厂家,可以给客户OEM/ODM等定制,生产效率和发货效率都很快,整体实力规模很强的。
代餐,在体重面前显得轻如鸿毛,但它自身的体量却成为了减脂产业的中流砥柱。 2019年8月,CBNData联合天猫发布《中国线上代餐消费趋势洞察报告》。报告显示近一年来代餐市场渗透率超过40%,消费者增速超过60%。其中表现颇为亮眼的是瓶装奶昔,呈现了销售额增速超过700倍的爆发式增长。 这块卡路里极低的“蛋糕”前也并不缺少竞争者。然而,在市场规模接近千亿级的竞争场中,ShapeStar形星带着形星小银瓶代餐奶昔,像一颗“小行星”一般,成功引爆中国市场。形星能量 但形星创始人张腾方却表示比起引人注目的市场曝光量,小银瓶本身的实力更令她自豪。 “我们的目标就是用产品挖出消费者心中的创意。”张腾方说,“消费者的声音小,我们品牌方就站到他们身边去;他们只能产出想法,我们形星小银瓶就专注实现他们的想法。” 形星以品牌的“I deserve better(我值得拥有更多美好)”为文化内涵,创新研发出了全营养型代餐奶昔,以“轻心、轻体、轻食”作为核心理念,找准了实际的用户痛点,打破了现有市场的固定化思维。 目前,各种渠道的统计数据都显示谷物类代餐食品的消费频率是所有代餐类产品中最高的选项。但在消费者调查时却发现,谷物代餐成为“人民的选择”只有一个关键原因:饱腹感。选择谷物代餐食品只是因为它们比其他蛋白饮、酵素粉之类的代餐都要稠。 这是因为代餐缺少了多糖,便缺少了天然的增稠剂,从而导致产品稀薄的口感。如今,市场上的大部分减脂产品都在竞争着“0卡”标签,偷换了“燃脂”的概念——商家开始比拼谁能够找到更好的代糖原料,谁的多糖加的更少。 而形星在品牌入场时便让“燃脂美体”成为竞争力,全系列产品聚合了来自全世界的高品质食材——瑞士Abies Labs(冷杉实验室)为形星提供了高科技专利成分Belinal®,美国GRAS认定的可食用马铃薯提取物,日本栗子粉。除此之外,它还拥有中国专利的低聚果糖,比利时进口的双孢菇,韩国益生菌……这些食材组合在一起,从维护肠胃健康的角度补充代餐所需的更多营养。 从亚洲、美洲再到欧洲,品牌方甄选了三十多家食品生产方,最终选择德国中部城市莱比锡作为德国形星系列产品的出生地。位于莱比锡的ANONA工厂经欧盟食品认证并通过中国国家食药监局备案。在这里,有更严苛的德国生产标准,也有更高品质的原材料。 从燃脂到美体,这是形星小银瓶代餐奶昔品质的升级;从瓶装粉剂升级为瓶装饮料,是让小银瓶对消费者产生更大吸引力的“爆点”。小银瓶的爆点 许多人不想清洗马克杯,于是有了瓶装代餐这般的投其所好——瓶装代餐的创意来自于懒人,但单纯的包装更替不仅没有完全解放懒人的双手,还会因为消费者的冲泡方法有误而影响代餐的口感和口碑。 开瓶即饮,成为了形星小银瓶独特的优势。选择小银瓶,消费者便不需要承担冲泡制作的压力,这是小银瓶另一重意义上的“全营养”:让奶昔中的食材得以全部作用于身材。吸引力不止在内容 需求来自生活,时尚也来自眼前的生活。这款“小银瓶”的视觉设计抛弃了植物的意象,它的灵感取自宇宙。正如它的名字一般,包装设计师们以银色为主视觉色调,配合环保铝制瓶身,用极简的设计平衡了风格带来的神秘感,表达了不断向未知领域探索的热情。 形星将是客厅里的“宇宙”。为宇宙而生的各种航天食品有着一个显著的特点:便捷。而形星小银瓶的便捷不仅仅只是一瓶代餐能够完成饱腹、塑型的任务。产品背后还配备了营养师团队的专业指导,为中国消费者提供专属的轻食减脂计划、6瓶排毒计划等6种方案。这样的产品配称也是形星小银瓶“空间式”营销中的一环。形星不仅打造了多种小银瓶的场景化营销方案,还借助了更为广阔的互联网空间。因为一款产品,消费者通过客服渠道能够和品牌建立直接的联系。因为品牌,消费者便可以顺利拓宽自己的朋友圈层,更快速地找到了美丽的捷径。空间营销让形星小银瓶在商品市场中更像在指路,而非占据。形星小银瓶代餐奶昔,它能够代替我们的一餐食,但不会代替我们去选择如何生活。在生活这个空间里,它从来都是“探索者”。
如果长期吃代餐的话,身体会比较瘦。身体的营养会比较单一,免疫力比较低,经常会患各种疾病。
可以从代餐的定义、产生背景代餐产品介绍、代餐产品的作用等方面来入手。
近年来,随着我国教育水平的不断提高,这就要求高等教育事业要变革传统的餐饮管理模式,与时俱进。下面是我为大家整理的餐饮服务管理论文,供大家参考。
一、成本预算控制
首先依据当地市场周边环境和客流量状况,做足充分地市场调查,并查阅自助餐饮管理的相关历史资料,做好预算编制前的准备工作;接着开始完成预算编制目标,将自助餐厅管理计划目标可计量化,合理确定各预算指标,编制最终预算方案,形成以营业收入、期间费用、原材料成本、人工成本等指标组成的预算评价体系,逐步分解为每月、每日的具体、可量化成本控制指标;然后,执行预算任务,严格控制厨房的生产情况、人员服务情况、原材料采购情况等关键节点,全局把控资金流动脉搏;最后,执行预算评价反馈,依据预算执行报告,纠正不合理、不正确的预算评价指标,予以改善,并且用以正确处理自助餐厅发展各关键节点的关系,协调各方权益。正确的预算管理有利于餐厅从全局入手,加强对生产和经营成本的控制,形成价格优势。
二、淡化价格,加强服务,形成差异化
这两年,餐饮业以及自助餐饮以价格为主旋律恶性竞争之风骤然兴起,而且愈演愈烈,给消费者普遍的感官感受是,价格是利好消费者,然而自助餐厅相关人员的服务却也跟着下降了,消费者反而诟病不断,许多餐饮经营者掉进“先降价格,再降服务”的恶性循环中去。自助餐饮管理者需要认识到,竞争市场下,消费者需要的是价廉的商品以及良好同等的服务。21世纪将是服务的时代,人们在享受的同时,更看重的是服务,一种真正意义上的高质量、深层次的创新服务。注重服务质量管理,才能最终赢得客户和效益。自助餐厅以牺牲服务质量来降价,是不可行的,这样会失去更多消费者。取而代之的应该是加大服务的投入,给客户提供“超值”的服务。
三、细处入手,加强沟通,把握客户心理
自助餐厅与传统的饮食方式差别较大,树立服务意识,正确把握顾客心理,才能营造良好的餐厅形象,更好地持续的为餐厅带来利润。顾客喜欢自己选择不同菜品,享受寻找新奇的食物,却又免不了多拿错拿。此时,餐厅服务员需要应积极引导顾客消费,例如:服务员对于餐厅招牌特色要积极引导顾客品尝,避免错拿;对于食量大的顾客,温馨提示健康饮食、适量品尝,例如:高热量的食物应该浅尝辄止,海鲜适可而止。针对不同人群,设置特色取餐吧台,例如:针对肥胖者的减肥瘦身吧台,食物主要是水果和蔬菜等。在节日期间,在相关团购网站上或门店前举办主题活动,通过线上到线下的营销策略,积极保持与顾客的参与和互动,提高顾客的认可度。
四、产品创新,建立成本优势
世界在不断变化,社会在不断创新。一个永恒不变的规律是:创新能够驱动发展,固守终将面临社会的淘汰。尤其对于当今消费者餐饮需求的不断变化,消费口味的不断改变,消费者消费理念的不断提升,餐饮业尤其是往往一成不变的自助餐饮业更需要不断创新,紧随消费者的动态需求。产品创新可以包括以下方面:
①原料创新:突出原料创新,扩大原材料的采购范围,打破传统食材采购观念。
②食材搭配创新:充分发掘食品原材料的不同种类的利用价值,研究中西方不同菜式结合的风味,创造出美味可口的新菜式。
③口味创新:第一,调料的创新,据消费者反映,大多消费者自主选择调料,搭配不出自己想要的口味,总是差强人意,自助餐厅可以在调料搭配服务上创新;第二,菜肴口味创新,依据季节周期性不同,调整菜肴的口味,从原料本身和复合原料以及烹饪技术的不同,创新满足消费者不同季节的不同口味。
④色彩与形态创新:自助餐饮可以考虑在一些消费者消费的较少的菜品中,利用色彩的直接视觉效果,结合原材料的固有色彩,使菜肴和谐悦目;也可以竭力塑造菜品的外观,美化修饰,使就餐者食欲大增。自助餐菜肴的创新,可以使原材料成本得到最大程度的利用。因此,自助餐的管理者们应该密切关注市场的变化,扩大原材料采购范围,收集成本低、利润高、品质好的货源,结合季节性消费者口味需求,发掘食品原材料的多种利用价值,调整菜肴口味,创造出可口适宜的新菜式。
企业规模以大中型餐饮企业居多。业态以酒店、餐馆和集体食堂居多。经营范围以中餐居多。问卷填写者主要为餐饮企业厨师长或厨师,文化程度以大专程度居多。见表2、表3。
餐饮业食品安全控制现状
在大中型餐饮企业中,的企业设立了食品安全管理员进行食品安全控制,但多数企业食品安全控制人员仍由厨师长或餐厅经理担任。餐饮企业从业人员上岗之前均需经过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培训内容主要包括食品安全法、餐饮服务卫生规范、食品安全标准,对餐饮业HACCP相关知识涉及较少,企业培训档案多交由企业内部食品安全控制人员统一保管。实地考察和访谈中发现从业人员培训档案保存不当、不完善,从业人员对培训内容掌握不牢,从业人员流动性高因而企业培训成本高、任务重等实际问题。调查对象中仅的企业餐饮企业后厨分区完善,大型企业和酒店执行比例可达30%,中西餐混合经营的企业执行比例达,餐馆仅,经营中餐的企业仅。在实地调查和访谈中发现专区专间分界不明确,专间设施设备不完善,分区流向不合理等实际问题。
餐饮企业对于原辅料的采购多数建立相应的查验、索证制度。的餐饮企业能够完整记录包括供货商经营资格记录、产品合格证及标识记录、进货记录、检验检疫合格证明记录、采购合同在内的查验内容。实地考察和访谈中发现企业重视原辅料采购、索证,大中型企业往往选择具有合格经营资质的原辅料供应商,对购进的原辅料由厨师长或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凭经验把关;在索证方面,中小型餐饮企业由于采购量有限、原料成本控制等原因,索证执行有难度。多数餐饮企业指出本企业未使用或偶尔使用食品添加剂。问卷填写者中能正确指出只有列入国家标准中的食品添加剂,按使用范围和限量,才是安全的;指出烹调过程中不能使用食品添加剂或只能使用天然食品添加剂;认为在实际工作中,可由经验丰富的厨师或厨师长凭经验来控制添加剂用量。这与实地考察和访谈所得有所出入,在实际烹调过程中,多数企业常使用食品添加剂,企业(尤其是中西部地区)对食品添加剂的专人、专柜、上锁管理尚不严格,由经验丰富的厨师或厨师长凭经验来控制添加剂用量。仅少数受访者能正确指出凉菜加工过程操作规范,其中中西部地区企业厨师和厨师长正确率为,东部地区企业厨师和厨师长正确率为,东部地区正确率高于中西部地区(χ2=,P﹤)。受访者中仅能完全正确指出鲜榨果汁和果盘的制作规范应在专间制作、使用专用工具(刀具、砧板)及容器、可使用食品添加剂调配,中西部地区和东部差异无统计学意义。被调查的企业中有无生食海产品(刺身)专间,中西部地区和东部差异无统计学意义。实地考察和访谈中发现餐饮企业对于凉菜、刺身、鲜榨果汁和果盘等食品安全高风险品种的制作仍存在分区分间不明确、从业人员操作不规范等问题。受访者能完全正确指出餐用具清洗消毒相关知识,东部地区正确率()高于中西部地区正确率()(χ2=,P﹤)。实地调查和访谈中发现,餐用具清洗消毒是餐饮企业食品安全控制的薄弱环节,大中型企业虽配备相应的消毒器具和设施,但未完全做到正确规范实施清洗消毒。不少企业反映清洗消毒方法落后,不能满足经营需要。部分企业清洗消毒设施形同虚设,仅按监督部门要求标注分区,并未按规范投入使用。
餐饮企业食品安全控制监管态度
餐饮企业和受访者重视食品安全控制,受访者认为餐饮服务中食品安全控制非常重要,中西部和东部地区情况差异无统计学意义。见表4。的受访者认为在餐饮企业应设立检验部门对餐饮服务全过程进行有效的食品安全监测和控制,认为检验部门的设立应视企业规模而定。实地考察和访谈发现目前仅有少部分星级酒店设立检验部门对原料、半成品、成品、人员及餐饮具等进行微生物及理化检验和监测。受访者认为影响食品安全的关键环节最重要的是原辅料的安全性,其次是成品、半成品贮存和餐用具清洗消毒。的受访者认为有必要在原料采购验货时建立感官检验标准供企业严格执行。
讨论
本次调查涉及全国中西部和东部7省、直辖市,涉及各类大中小型餐饮企业,包括酒店、宾馆、会所、餐馆、小吃店、食堂和快餐店等多个业态,经营范围涉及中西餐、火锅及混合经营,具有一定的代表性。调查涉及餐饮企业食品安全人员配置及餐饮服务全过程关键环节的食品安全控制现状。调查发现餐饮业缺乏专职或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或食品安全岗位职责不明确,餐饮业从业人员文化程度低下,缺乏必要的食品安全知识。这将直接影响从业人员在餐饮服务各环节食品安全标准或操作规范的实施,从而可能导致不安全事故[4]。多数餐饮企业重视对人员的食品安全知识培训,但人员流动性大,培训成效差,难以在长期之内保持一定水平。调查发现餐饮服务场所设施不合理,企业自身也普遍反映建筑设施并不能满足日常经营活动的需要,食品安全控制措施难以落实或受限。由此企业可能存在不具备相应卫生设施、条件的前提下超范围、超能力经营问题。如没有加工凉菜、生食海产品等专门卫生设施而擅自扩大经营项目,或是超经营能力承接大型宴席等,极易造成加工流程紊乱、食品交叉污染,引起食品安全事故[5]。
调查发现餐饮业加工各环节存在不同程度非规范操作的情况。按法律规定,餐饮服务环节,应建立完善原辅料查验、索证制度。然而餐饮企业原辅料采购查验缺乏可依据的标准,经验性、随意性较强,且采购索证执行力度不强。餐饮食品原料主要来自于农业及畜牧业,分散式、低科技、密集型的种养结构,不科学的施肥、灌溉、杀虫、饲养及日趋严重的环境污染造成餐饮原料中存在不同程度的化学性污染。原料从“农田”直接到餐桌,不经检验,不易索证,化学污染问题不能有效控制[6]。很多省对制定食品索证管理办法规定:采购食品应索取相同批次的检验合格证或化验单,且化验单上必须载明食品名称、规格、生产日期或批号、检验项目和检验结果等。由于制定的索证种类和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的产品质量合格证明达不到一致,使“从农田到餐桌”食物链的每个环节及每批次的食品检验合格证或化验单很难索证,餐饮业作为食物链消费终端,由于所使用食品原料种类繁多、购买数量不等、进货渠道广,采购食品索取检验合格证或化验单难度更大,难以做到细节化[7]。此外,企业自身对购进的食品添加剂等,由于受检验技术、条件的限制,无法进行卫生质量复检,对即使不合格、违规加入非食用物的复合添加剂等也无力判定,最终导致经营者对食品是否合格心中无数。使用食品添加剂时,为了改善食品的组织形态及色香味等以适应消费者的需要易出现超范围、超限量使用的情况[8]。高风险品种如凉菜的加工缺乏符合要求的分区,消毒设施和规范操作流程。餐用具清洗消毒是餐饮企业食品安全控制的薄弱环节,消毒设施往往不能满足企业经营的需求,餐用具清洗消毒不规范。卫生监督部门的调查显示多数中小型餐饮企业不具备完善的消毒设备,该类型企业的餐饮具大肠杆菌检出率高于50%[9]。
食品安全问题是一个老生常谈的问题了,要想写好这类文献,我建议你还是去看看汉斯出版社官网上的相关文献找下自己的思路吧
食品安全与健康同行近年来,在我国食品安全领域出现了令人忧虑的问题。肯德鸡的“苏丹红”、豆腐中的“吊白块”、水饺中的“毒青菜”……更危险的是“三聚氰胺”,它不仅在牛奶中大量出现,还在鸡蛋中存在。这些形形色色的食品安全问题,就像目前全球暴发的金融危机一样,席卷整个大地,给人们的生命健康带来了严重的影响,更牵动着大家的心。在我们的周围食品安全问题确实存在着。我的乡下老家盛产食用菌,记得上次回家时,我参观了整个香菇的制作过程。我与叔叔一起走进菇棚时,一股带着香菇味的暖流迎面赴来,叔叔告诉我这里就是做香菇的地方,并示范给我看制作过程。只见叔叔与其他小伙子在一起干了起来,我正看得着迷,可看到最后我感到什么地方出了毛病。只见他们把做好香菇筒袋,放入石蜡液体中浸泡。叔叔告诉我,用石蜡浸泡后不但可以保证菌棒不发生烂棒,同时可以防水,等香菇生展后还可以保证香菇水分不丢失,起到很好的保鲜作用。我听了他们对石蜡作用的介绍后,使我对“石蜡”这两个字越想越不对劲,决心弄个明白。回到家里,我第一件事就是打开电脑,全力搜索有关石蜡的知识。终于明白了它的真面目。原来,蜡是一种工业用品,也叫工业石蜡,它是一种复杂的化学成分,其所含的危险成分主要是苯,它是对人体一种十分有害的物质。专家指出它是人体皮肤癌、肺癌产生的罪魁祸首。看了介绍我大吃一惊,原来这就是电视上宣传的严格禁止的“蜡菇”。看到这里,我终于明白了,这些菇农,为了自己挣大钱,追求最大的自身利益,在食用菌生产中放入了工业石蜡,制造出毒香菇。他们不知道,这种行为是犯罪行为,他不但影响了人们的生命健康,如果这些香菇出口国外还会引起外交纠纷,损害我国的国际形象,他们这样做实在是不应该啊。原来食品安全问题就发生在我们的身边,也可能正在发生在我们的身上危害着我们的健康。我想,我们国家要高度重视食品安全这个问题,只有通过加强立法,严格执法才能制止这些问题的出现。同时做为一名小学生,我们也要积极地参与到食品安全的宣传中,让更多的人认识食品安全的危害,抵制农药食品、化学食品、问题食品,这样才能让食品安全与我们的健康同行。食品安全与人性食品,说的普通一点就是人们每天吃的和喝的。具体指的是各种供人食用或者饮用的成品和原料以及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药品的物品,但是不包括以治疗为目的的物品。食品安全,指食品无毒、无害,符合应当有的营养要求,对人体健康不造成任何急性、亚急性或者慢性危害。不安全的食品成为“问题食品”。提到食品安全,人们心中是异常关心的,关注的。因为随着经济社会不断进步,经济全球化不断发展,人们饮食文化多样化,食品卫生与安全成为备受关注的热门话题。“苏丹红事件”、“注水肉”还有最近的“三鹿奶粉事件”,无一不牵动着广大民众的心。随着食品的多样化发展,各种添加剂不断翻新、涌现,不断被加入食物中。肉松中有添加剂,奶粉中有三氯氰胺。虽然现社会食品的安全的信息不对称,但可能都是消费者心中所默认的,考虑到我们每天吃的食物,想想我们身边的人,他们也大都认同“眼不见为净的”观点,是的,在你吃食物的时候,你不会想食品的生产过程是怎样的,你也不去想是否真的通过了国家卫生检查,你只是考虑到口感的好坏,但有时吃的是“问题食品”,你却不知道,等到出现问题时,你可能也发现不出是食品原因,当然也拿不出任何证据来证明了。生产商这样生产“问题食品”,我认为这不但影响到人民的生命安全,亦严重威胁到国家的声誉。这样做无疑是一种羞耻,一种无能,一种人性泯灭的表现。食品安全中出现问题,人们都会首先想到出售商和制造商。是的,追求利益是企业的天职,但他们不能丢失了人性;是的,企业之间的竞争主要竞争的是价格,但是他们不能向猪肉中注水;是的,企业与企业之间,企业内部之间,企业与民众之间有时会利益分配扭曲,但是他们不能拿消费者的健康来负担。企业固然有他们应该负担的责任,但是国家有关部门的官员也不能从旁而立。以人民利益为重,依靠国家法律法规来维护民众健康是他们的责任,有句俗话“当官不为民做主,不如回家卖红薯”。在者,建立食品安全体系是重中之重,如今《食品安全法》已让部分民众吃了颗“定心丸”。食品安全已有标准,但每个企业有自己的“标准”,有时是标准不能落实,因为个别地方官员、领导和生产制造商“勾结”,有所谓的免检产品,不用检查就发放卫生许可证,直接出售。这样可以说不为党负责,不为人民负责。消费者自身的防范意识、自我安全健康保护意识也是不可缺少的。当然买食品不能单纯的相信吹嘘的广告:质量第一,等等的。从某些消费者理解到,他们全凭广告,坦言道:有质量第一的谁还买质量第二的食品?话说回来,自己不对自身健康负责,何人还会关心你?食品安全出现问题,人的健康就会受到威胁。在如此严峻的问题面前,为什么还要出现“问题食品”?所谓的人性都到哪里去了?作为自然界生物链的最顶端,我们不是自食其果吗?
(一)明确了《食品安全法》的适用范围《食品安全法》第二条明确规定下列活动为该法调整范围:(一)食品生产和加工(以下称食品生产),食品流通和餐饮服务(以下称食品经营);(二)食品添加剂的生产经营;(三)用于食品的包装材料、容器、洗涤剂、消毒剂和用于食品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以下称食品相关产品)的生产经营;(四)食品生产经营者使用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五)对食品、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的安全管理。食用农产品则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规定监管。但是,制定有关食用农产品的质量安全标准、公布食用农产品安全有关信息,应当遵守本法的有关规定。保健食品则在《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一条明确,其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规定。同时,该法还在附则的第九十九条,对食品、食品添加剂、用于食品的包装材料和容器、用于食品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用于食品的洗涤剂、消毒剂等用语的含义,进行了法律解释。(二)确立了食品安全监管体制一是对国务院有关食品安全监管部门的职责进行明确界定。国务院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照食品安全法和国务院规定的职责,分别对食品生产、食品流通、餐饮服务活动实施监督管理。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承担食品安全综合协调职责,负责食品安全风险评估、食品安全标准制定、食品安全信息公布、食品检验机构的资质认定条件和检验规范的制定,组织查处食品安全重大事故。(第四条)二是在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层面,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理顺工作关系。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统一负责、领导、组织、协调本行政区域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全程监督管理的工作机制;统一领导、指挥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对工作;完善、落实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责任制,对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进行评议、考核。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依照本法和国务院的规定确定本级卫生行政、农业行政、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本行政区域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按照食品安全法规定,实行省以下垂直领导的质监部门应当在所在地人民政府的统一组织、协调下,依法做好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第五条)三是为防止各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各行其是、工作不衔接,食品安全法规定县级以上卫生行政、农业行政、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加强沟通、密切配合,按照各自的职责分工,依法行使职权,承担责任。(第六条)四是为了使食品安全监管体制运行更加顺畅,食品安全法规定,国务院设立食品安全委员会,其工作职责由国务院规定。(第四条)五是食品安全法授权国务院根据实际需要,可以对食品安全监督管理体制作出调整。(第一百零三条)(三)质监部门职责一是负责食品生产许可。《食品安全法》规定,我国对食品生产经营实行许可制度。从事食品生产应当依法取得食品生产许可。县级以上质监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规定,审核申请人提交的相关资料,必要时对申请人的生产经营场所进行现场核查;对符合规定条件的,决定准予许可;对不符合规定条件的,决定不予许可并书面说明理由。(第二十九条、第三十一条)该法还规定,国家对食品添加剂的生产实行许可制度。申请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的条件、程序,按照国家有关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的规定执行。(第四十三条)食品生产经营者在本法施行前已经取得相应许可证的,该许可证继续有效。(第一百条)二是食品安全履行风险评估通报、建议、监管职责。《食品安全法》的亮点之一就是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评估。该法也对质检系统在该项工作中的具体职责进行了明确规定。一是获知有关食品安全风险信息后,应当立即向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通报;二是应当向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提出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的建议,并提供有关信息和资料;三是当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结果得出食品不安全结论的,应当依据职责范围立即采取相应措施,确保该食品停止生产经营,并告知消费者停止食用。(第十二条、第十五条、第十六条)三是提供食品安全标准编号。《食品安全法》规定,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制定、公布,由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提供国家标准编号。该法还规定,食品安全标准是强制执行的标准。除食品安全标准外,不得制定其他的食品强制性标准。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应对现行的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食品卫生标准、食品质量标准和有关食品的行业标准中强制执行的标准予以整合,统一公布为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第十九条、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四是责令召回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食品安全法》规定,我国建立食品召回制度。具体规定是:食品生产者发现其生产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应当立即停止生产,召回已经上市销售的食品,通知相关生产经营者和消费者,并记录召回和通知情况。食品生产者应当对召回的食品采取补救、无害化处理、销毁等措施,并将食品召回和处理情况向县级以上质监部门报告。当食品生产经营者未依照规定召回或者停止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时,县级以上质监部门可以责令其召回或者停止经营。(第五十三条)五是开展食品检验工作。《食品安全法》明确指出,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对食品不得实施免检。县级以上质监部门应当对食品进行定期或者不定期的抽样检验。质监部门应当购买抽检的样品,不收取检验费和其他任何费用。另外,县级以上质监部门在执法工作中需要对食品进行检验的,应当委托经资质认定的食品检验机构进行,并支付相关费用。对检验结论有异议的,可以依法进行复检。(第六十条)该法还规定,食品检验机构按照国家有关认证认可的规定取得资质认定后,方可从事食品检验活动。食品检验实行食品检验机构与检验人负责制。食品检验报告应当加盖食品检验机构公章,并有检验人的签名或者盖章。食品检验机构和检验人对出具的食品检验报告负责。(第五十七条、第五十九条)六是参与食品安全事故处置。《食品安全法》规定,质监部门在日常监督管理中发现食品安全事故,或者接到有关食品安全事故的举报,应当立即向卫生行政部门通报,并会同卫生部门,按照卫生部门的要求进行处理。具体工作包括:封存可能导致食品安全事故的食品及其原料,并立即进行检验;对确认属于被污染的食品及其原料,责令食品生产经营者依照规定予以召回、停止经营并销毁;封存被污染的食品用工具及用具,并责令进行清洗消毒等。(第七十一条、第七十二条)七是实施对食品生产者的监督检查。《食品安全法》规定,县级以上质监部门对食品生产者进行监督检查,应当记录监督检查的情况和处理结果,建立食品生产者食品安全信用档案,对有不良信用记录的食品生产者增加监督检查频次。在履行监管职能时,质监部门可以行使“五大”权力。包括:进入食品生产经营场所实施现场检查;对生产经营的食品进行抽样检验;查阅、复制有关合同、票据、账簿以及其他有关资料;查封、扣押有证据证明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违法使用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以及用于违法生产经营或者被污染的工具、设备;查封违法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的场所等措施。(第七十七条、第七十八条、第七十九条)八是准确、及时、客观的公开食品安全信息。《食品安全法》规定,县级以上质监部门应依据职责公布食品安全日常监督管理信息,应当做到准确、及时、客观。当获知依据该法需要统一公布的信息,应当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由上级主管部门立即报告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必要时,可以直接向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县级以上卫生行政、农业行政、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相互通报获知的食品安全信息。(第八十二条、第八十三条)九是处理投诉举报。《食品安全法》规定县级以上质监部门接到咨询、投诉、举报,对属于本部门职责的,应当受理,并及时进行答复、核实、处理;对不属于本部门职责的,应当书面通知并移交有权处理的部门处理。有权处理的部门应当及时处理,不得推诿;应当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履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对生产者的同一违法行为,不得给予二次以上罚款的行政处罚;涉嫌犯罪的,应当依法向公安机关移送。(第八十条、第八十一条)十是对违反《食品安全法》的行为实施处罚。《食品安全法》涉及我局职责范围的行政处罚有八条,近二十种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包括:对未经许可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或者未经许可生产食品添加剂的(第84条);生产经营营养成分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专供婴幼儿和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辅食品(第85条第三项);未建立并遵守查验记录制度、出厂检验记录制度(第87条第二项);事故单位在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后未进行处置、报告的(第88条)等。《食品安全法》规定的行政处罚罚款幅度,大多数界于《产品质量法》和《特别规定》之间,比产品质量法严厉,体现了食品安全监管严峻形势下,“乱世用重典”立法倾向;比特别规定轻,则体现了更加成熟、理性的立法思想,考虑了实践中行政处罚履行的问题。(四)食品安全制度框架一是建立了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评估机制。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评估是国际上流行的预防和控制食品风险的有效措施。食品安全法从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的制定、发布、实施、调整等方面,规定了完备的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制度。同时,食品安全法还从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的启动、具体操作、评估结果的用途等方面规定了一整套完整的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制度。二是调整了食品安全标准制定、发布体系。食品安全法明确了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制定、发布主体,制定方法,明确对有关标准进行整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制定、公布,并对现行的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食品卫生标准、食品质量标准和有关食品的行业标准中强制执行的标准予以整合,统一公布为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三是明确了食品安全事故处置机制。食品安全法规定了制定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及食品安全事故的报告制度。事故发生单位和接收病人进行治疗的单位应当及时向事故发生地县级卫生部门报告。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在日常监督管理中发现食品安全事故,或者接到有关食品安全事故的举报,应当立即向卫生行政部门通报。另外,规定了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处置食品安全事故的措施。四是明确了食品企业的责任义务。食品安全法规定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应当建立健全本单位的食品安全管理、食品生产从业人员健康管理、进货查验记录以及食品出厂检验记录制度,依照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对社会和公众负责,保证食品安全,接受社会监督,承担社会责任。五是明确食品流通环节的监管机制。食品安全法规定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食品流通的食品安全监管,主要职责是食品的流通环节的许可管理、流通环节的食品召回及停止经营、食品抽样检验、监督检查、食品广告管理、将食品安全事故、举报以及食品安全信息通报给卫生部门、参与食品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六是明确餐饮环节的监管机制。食品安全法规定由食品药品监督部门负责餐饮服务的食品安全监管,主要职责是食品的餐饮服务的许可管理、餐饮服务的食品召回及停止经营、食品抽样检验、监督检查、将食品安全事故、举报以及食品安全信息通报给卫生部门、参与食品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七是国家建立食品安全信息统一公布制度。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统一公布的信息包括:国家食品安全总体情况;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信息和食品安全风险警示信息;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及其处理信息;其他重要的食品安全信息和国务院确定的需要统一公布的信息。其中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信息和食品安全风险警示信息以及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及其处理信息,其影响限于特定区域的,也可以由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公布。县级以上农业行政、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据各自职责准确、及时、客观的公布食品安全日常监督管理信息。八是设立的食品安全委员会。该委员会是一个常设机构,虽然该机构的职责未在法律中说明,但是结合该法附则中“国务院根据实际需要,可以对食品安全监督管理体制作出调整。”的规定,可以预见该机构很可能在下一轮食品安全监管体制改革中扮演重要角色。九是明确了食品安全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食品安全法的法律责任部分共一章十五条,明确了食品生产经营者,食品检验机构、人员,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或者承担食品检验职责的机构、食品行业协会、消费者协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管违法行为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民事、行政以及刑事法律责任。并特别规定了民事赔偿责任优先以及十倍索赔制度,体现了立法为民的思想。
(一)明确了《食品安全法》的适用范围《食品安全法》第二条明确规定下列活动为该法调整范围:(一)食品生产和加工(以下称食品生产),食品流通和餐饮服务(以下称食品经营);(二)食品添加剂的生产经营;(三)用于食品的包装材料、容器、洗涤剂、消毒剂和用于食品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以下称食品相关产品)的生产经营;(四)食品生产经营者使用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五)对食品、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的安全管理。食用农产品则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规定监管。但是,制定有关食用农产品的质量安全标准、公布食用农产品安全有关信息,应当遵守本法的有关规定。保健食品则在《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一条明确,其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规定。同时,该法还在附则的第九十九条,对食品、食品添加剂、用于食品的包装材料和容器、用于食品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用于食品的洗涤剂、消毒剂等用语的含义,进行了法律解释。(二)确立了食品安全监管体制一是对国务院有关食品安全监管部门的职责进行明确界定。国务院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照食品安全法和国务院规定的职责,分别对食品生产、食品流通、餐饮服务活动实施监督管理。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承担食品安全综合协调职责,负责食品安全风险评估、食品安全标准制定、食品安全信息公布、食品检验机构的资质认定条件和检验规范的制定,组织查处食品安全重大事故。(第四条)二是在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层面,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理顺工作关系。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统一负责、领导、组织、协调本行政区域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全程监督管理的工作机制;统一领导、指挥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对工作;完善、落实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责任制,对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进行评议、考核。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依照本法和国务院的规定确定本级卫生行政、农业行政、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本行政区域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按照食品安全法规定,实行省以下垂直领导的质监部门应当在所在地人民政府的统一组织、协调下,依法做好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第五条)三是为防止各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各行其是、工作不衔接,食品安全法规定县级以上卫生行政、农业行政、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加强沟通、密切配合,按照各自的职责分工,依法行使职权,承担责任。(第六条)四是为了使食品安全监管体制运行更加顺畅,食品安全法规定,国务院设立食品安全委员会,其工作职责由国务院规定。(第四条)五是食品安全法授权国务院根据实际需要,可以对食品安全监督管理体制作出调整。(第一百零三条)(三)质监部门职责一是负责食品生产许可。《食品安全法》规定,我国对食品生产经营实行许可制度。从事食品生产应当依法取得食品生产许可。县级以上质监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规定,审核申请人提交的相关资料,必要时对申请人的生产经营场所进行现场核查;对符合规定条件的,决定准予许可;对不符合规定条件的,决定不予许可并书面说明理由。(第二十九条、第三十一条)该法还规定,国家对食品添加剂的生产实行许可制度。申请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的条件、程序,按照国家有关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的规定执行。(第四十三条)食品生产经营者在本法施行前已经取得相应许可证的,该许可证继续有效。(第一百条)二是食品安全履行风险评估通报、建议、监管职责。《食品安全法》的亮点之一就是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评估。该法也对质检系统在该项工作中的具体职责进行了明确规定。一是获知有关食品安全风险信息后,应当立即向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通报;二是应当向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提出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的建议,并提供有关信息和资料;三是当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结果得出食品不安全结论的,应当依据职责范围立即采取相应措施,确保该食品停止生产经营,并告知消费者停止食用。(第十二条、第十五条、第十六条)三是提供食品安全标准编号。《食品安全法》规定,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制定、公布,由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提供国家标准编号。该法还规定,食品安全标准是强制执行的标准。除食品安全标准外,不得制定其他的食品强制性标准。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应对现行的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食品卫生标准、食品质量标准和有关食品的行业标准中强制执行的标准予以整合,统一公布为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第十九条、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四是责令召回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食品安全法》规定,我国建立食品召回制度。具体规定是:食品生产者发现其生产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应当立即停止生产,召回已经上市销售的食品,通知相关生产经营者和消费者,并记录召回和通知情况。食品生产者应当对召回的食品采取补救、无害化处理、销毁等措施,并将食品召回和处理情况向县级以上质监部门报告。当食品生产经营者未依照规定召回或者停止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时,县级以上质监部门可以责令其召回或者停止经营。(第五十三条)五是开展食品检验工作。《食品安全法》明确指出,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对食品不得实施免检。县级以上质监部门应当对食品进行定期或者不定期的抽样检验。质监部门应当购买抽检的样品,不收取检验费和其他任何费用。另外,县级以上质监部门在执法工作中需要对食品进行检验的,应当委托经资质认定的食品检验机构进行,并支付相关费用。对检验结论有异议的,可以依法进行复检。(第六十条)该法还规定,食品检验机构按照国家有关认证认可的规定取得资质认定后,方可从事食品检验活动。食品检验实行食品检验机构与检验人负责制。食品检验报告应当加盖食品检验机构公章,并有检验人的签名或者盖章。食品检验机构和检验人对出具的食品检验报告负责。(第五十七条、第五十九条)六是参与食品安全事故处置。《食品安全法》规定,质监部门在日常监督管理中发现食品安全事故,或者接到有关食品安全事故的举报,应当立即向卫生行政部门通报,并会同卫生部门,按照卫生部门的要求进行处理。具体工作包括:封存可能导致食品安全事故的食品及其原料,并立即进行检验;对确认属于被污染的食品及其原料,责令食品生产经营者依照规定予以召回、停止经营并销毁;封存被污染的食品用工具及用具,并责令进行清洗消毒等。(第七十一条、第七十二条)七是实施对食品生产者的监督检查。《食品安全法》规定,县级以上质监部门对食品生产者进行监督检查,应当记录监督检查的情况和处理结果,建立食品生产者食品安全信用档案,对有不良信用记录的食品生产者增加监督检查频次。在履行监管职能时,质监部门可以行使“五大”权力。包括:进入食品生产经营场所实施现场检查;对生产经营的食品进行抽样检验;查阅、复制有关合同、票据、账簿以及其他有关资料;查封、扣押有证据证明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违法使用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以及用于违法生产经营或者被污染的工具、设备;查封违法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的场所等措施。(第七十七条、第七十八条、第七十九条)八是准确、及时、客观的公开食品安全信息。《食品安全法》规定,县级以上质监部门应依据职责公布食品安全日常监督管理信息,应当做到准确、及时、客观。当获知依据该法需要统一公布的信息,应当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由上级主管部门立即报告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必要时,可以直接向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县级以上卫生行政、农业行政、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相互通报获知的食品安全信息。(第八十二条、第八十三条)九是处理投诉举报。《食品安全法》规定县级以上质监部门接到咨询、投诉、举报,对属于本部门职责的,应当受理,并及时进行答复、核实、处理;对不属于本部门职责的,应当书面通知并移交有权处理的部门处理。有权处理的部门应当及时处理,不得推诿;应当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履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对生产者的同一违法行为,不得给予二次以上罚款的行政处罚;涉嫌犯罪的,应当依法向公安机关移送。(第八十条、第八十一条)十是对违反《食品安全法》的行为实施处罚。《食品安全法》涉及我局职责范围的行政处罚有八条,近二十种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包括:对未经许可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或者未经许可生产食品添加剂的(第84条);生产经营营养成分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专供婴幼儿和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辅食品(第85条第三项);未建立并遵守查验记录制度、出厂检验记录制度(第87条第二项);事故单位在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后未进行处置、报告的(第88条)等。《食品安全法》规定的行政处罚罚款幅度,大多数界于《产品质量法》和《特别规定》之间,比产品质量法严厉,体现了食品安全监管严峻形势下,“乱世用重典”立法倾向;比特别规定轻,则体现了更加成熟、理性的立法思想,考虑了实践中行政处罚履行的问题。(四)食品安全制度框架一是建立了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评估机制。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评估是国际上流行的预防和控制食品风险的有效措施。食品安全法从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的制定、发布、实施、调整等方面,规定了完备的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制度。同时,食品安全法还从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的启动、具体操作、评估结果的用途等方面规定了一整套完整的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制度。二是调整了食品安全标准制定、发布体系。食品安全法明确了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制定、发布主体,制定方法,明确对有关标准进行整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制定、公布,并对现行的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食品卫生标准、食品质量标准和有关食品的行业标准中强制执行的标准予以整合,统一公布为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三是明确了食品安全事故处置机制。食品安全法规定了制定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及食品安全事故的报告制度。事故发生单位和接收病人进行治疗的单位应当及时向事故发生地县级卫生部门报告。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在日常监督管理中发现食品安全事故,或者接到有关食品安全事故的举报,应当立即向卫生行政部门通报。另外,规定了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处置食品安全事故的措施。四是明确了食品企业的责任义务。食品安全法规定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应当建立健全本单位的食品安全管理、食品生产从业人员健康管理、进货查验记录以及食品出厂检验记录制度,依照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对社会和公众负责,保证食品安全,接受社会监督,承担社会责任。五是明确食品流通环节的监管机制。食品安全法规定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食品流通的食品安全监管,主要职责是食品的流通环节的许可管理、流通环节的食品召回及停止经营、食品抽样检验、监督检查、食品广告管理、将食品安全事故、举报以及食品安全信息通报给卫生部门、参与食品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六是明确餐饮环节的监管机制。食品安全法规定由食品药品监督部门负责餐饮服务的食品安全监管,主要职责是食品的餐饮服务的许可管理、餐饮服务的食品召回及停止经营、食品抽样检验、监督检查、将食品安全事故、举报以及食品安全信息通报给卫生部门、参与食品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七是国家建立食品安全信息统一公布制度。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统一公布的信息包括:国家食品安全总体情况;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信息和食品安全风险警示信息;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及其处理信息;其他重要的食品安全信息和国务院确定的需要统一公布的信息。其中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信息和食品安全风险警示信息以及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及其处理信息,其影响限于特定区域的,也可以由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公布。县级以上农业行政、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据各自职责准确、及时、客观的公布食品安全日常监督管理信息。八是设立的食品安全委员会。该委员会是一个常设机构,虽然该机构的职责未在法律中说明,但是结合该法附则中“国务院根据实际需要,可以对食品安全监督管理体制作出调整。”的规定,可以预见该机构很可能在下一轮食品安全监管体制改革中扮演重要角色。九是明确了食品安全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食品安全法的法律责任部分共一章十五条,明确了食品生产经营者,食品检验机构、人员,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或者承担食品检验职责的机构、食品行业协会、消费者协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管违法行为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民事、行政以及刑事法律责任。并特别规定了民事赔偿责任优先以及十倍索赔制度,体现了立法为民的思想。
中国工程院医药卫生学部 :《中国食品安全:挑战、问题、认识和办法》 胡楠:《 中国食品业与食品安全问题研究》 谢建华,申明月,李昌:《我国食品安全分析及对策研究[J].2010年第3期》 [1] 张奇志,邓欢英.我国食品安全现状及对策措施[j].中国食物与营养, 2006,(05) . [2] 高仰山.食品安全重在治本[j]中国保健营养,2004, (07). \[3] 高桂铭.科学发展观与食品安全[j].上海商业, 2004, (07). [4] 吴澎,王明林.我国食品安全存在的问题及应对策略[j]中国食物与营养,2004, (04). [5] 向晓冬,赵兵,简桂兰,我国食品安全现状及对策探讨[j].中国卫生法制, 2006,(02) . 五、总结 食品安全事件所暴露的体制问题和道德缺失,也向全社会发出了预警信号。在一个国家的文明框架中,道德与法律唇齿相依,缺一不可。必须做到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并举,在我们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推进现代化建设的进程中,完善现有法律法规所存在的问题,填补在执法过程中出现的法律空白和盲点,加大执法力度,使食品安全问题能够有法可依,同时为道德建设提供强而有力的法律保障,同时一刻也不能放松道德建设,只有在全社会开展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大力加强公民道德、职业道德、企业道德、社会道德建设,在全社会形成诚信守法的良好环境,才能有效构筑牢固的社会文明防线,全面推进经济社会的科学发展
食品安全监管需要 *** 、经营主体和社会的共同参与。我在此整理了,供大家参阅,希望大家在阅读过程中有所收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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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我国食品安全监管面临的困境
***一***农村食品安全监管缺失和消费者权利淡化
在我国一些食品安全领域还存在着监管缺位问题。尤其目前在我国大多数农村、工地、食堂、学校、幼儿园等地方,消毒中心卫生设施不到位,大型宴席餐具不能及时消毒,这些场所存在着食品安全监管缺失问题。也由于国家食品安全监管资源的稀缺,很难对广大农村和学校的食品安全问题进行有效治理,也就必然会导致监管乏力和监管覆盖率低,进而酿成食品安全事故。 *** 主导型下执法资源不足的食品安全监管模式难以有效应对极其繁重的监管负荷。食品安全问题与普通消费者的生命健康权密切相关,而普通消费者在食品安全诸多方面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等法律权利被淡化和边缘化,致使食品安全监管缺乏社会多方力量的参与,社会多元治理资源也难以有效作用于食品安全监管。全国农村食品安全的监管是一个极具繁重负荷的庞大工程,农村食品安全的监管缺失凸显出了我国食品安全监管资源的稀缺和社会共治之路的呼吁。消费者的法律权利淡化严重限制了社会公众力量在整个食品安全监管中的有效参与,也阻碍了我国食品安全监管能力的社会认可。
***二***监管混乱问题严重和监管主体单一
目前,我国有一些地区存在着严重的食品安全监管混乱问题,食品安全多头部门监管,“九龙治水”现象仍然存在,这样一来就难以直接对食品安全问题进行有效监管,也容易造成极大的食品安全隐患。不仅如此,我国食品安全监管主体单一,我国食品安全监管缺乏社会多元力量的制度设计,普通消费者、行业协会和社会公众的监督资源无法有效作用于食品安全监管。《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第5条、第9条、第14条、第18条、第48条等多个条款在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评估、相关资讯通报、食品安全标准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等诸多方面都作了明确规定。我国食品安全立法规定食品安全事故首先应向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上报,食品安全的监管一切为了 *** 的需要,而不是首先对社会公众和普通消费者负责,法律赋予的公众知情权、监督权流于形式,食品安全监管主体的单一化难以有效发挥社会多元力量的制衡作用。我国食品安全监管混乱和主体单一严重限制了食品安全监管效能的有效发挥和提升,也阻碍了我国食品安全法治建设的规范化程序。
二、提升我国食品安全监管效能的路径选择
***一***进一步完善农村食品安全监管
农村食品安全法治建设作为我国整个食品安全法治建设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农村食品安全监管的有效性直接关系著整个食品安全法治建设的成败。完善农村食品安全监管必须区分城乡差别和意识差异促使法律标准多元化。食品安全监管要强化农村宴席、集市、工地、食堂、学校、幼儿园等领域的食品安全监管,进一步加强学校食堂、饮用水卫生等场所的监管力度,保证食品安全覆盖“从农田到餐桌”食品链的全程监管。食品安全监管必须明确合理配置相关部门的权责,卫生部门要严格依法对餐饮服务行业的许可准入,完善餐饮服务行业的监督管理以及餐饮经营单位、建筑工地食堂等场所的食品安全监管,进一步实现农村食品安全监管和食品小作坊的法律治理,切实保障广大农村地区的食品安全和广大消费者的切身权益,促进我国食品安全法治建设的全面展开。
***二***在全社会营造人人关心食品安全的良好氛围
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必须建立在依法行政和文明执法的基础之上,以取得全方位的食品安全的严格执法效应,使食品安全执法者以法制观念约束自己,廉洁自律不徇私情,按照法律法规严格执法,努力提升食品安全监管能力。食品安全监管必须强化企业第一责任人的意识。进一步深入开展食品安全进社群、进学校、进商户、进机关、进村镇的法律宣传活动,积极宣传与食品安全相关的法律法规,开展食品安全知识讲座,努力提高人民群众依法 *** 和自我防护的意识,营造全社会人人关心食品安全的良好氛围。加大《食品安全法》的宣传力度,采取多种形式进行宣传,充分利用“消费者权益保护日、法制宣传日”等与食品安全有关的宣传日,坚持以学校、社群为宣传阵地,以电视、报纸、网站和简报为宣传媒介,通过展板、横幅、标语等形式,大力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教育活动,推动我国食品安全理念的不断提升,以取得食品安全宣传效果和社会效应的全面渗透,提高我国广大人民群众的食品安全意识和法律观念。培育食品安全理念必须在全社会营造人人关心食品安全的良好氛围,培养人人懂得以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自觉,以社会共治推进食品安全的有效监管和食品安全法治建设的实现。
***三***强化食品安全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
食品安全监管应强化权责明确和监管有力,食品安全责任逐级分解落实,逐级考核,确保人力、物力、财力到位,逐级完善食品安全的责任追究制度。食品安全的责任追究制事关普通消费者和社会公众的权益实现和相关企业违规行为、违法所得的有效治理以及相关部门监管的权力合法性和执法公信力的社会认可。进一步明确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的权力、义务与责任的统一性,严格相关部门对食品安全领域的监管职责,确保食品安全监管责任的切实履行,促进食品安全监管效能的全面提升。完善食品安全执法体制,严格执行食品安全行政问责制度,优化食品安全执法责任,提升食品安全执法绩效。进一步完善食品安全的公益诉讼,合法合理地对普通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进行有力维护,对违法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违法决策人和不作为的相关部门进行相应的惩罚和责任追究,从而实现食品安全问题的法律救济。强化食品安全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是实现食品安全的法律救济和落实责任、追究责任的制度依据,也是实现食品安全法治建设的重要内容。
***四***推进食品安全的社会共治
食品安全的法律设计影响着消费者的切身权益和社会的和谐稳定。在我国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背景之下,食品安全法在很大程度上,是不同制度规则的利益衡量。食品安全法作为监管食品生产经营、维护社会整体利益的有力工具,其制度设计的优劣与否,直接影响着食品安全监管效能的实现。在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应急和监管过程中,社会公众、行业协会和普通消费者等多元主体的力量有着重要作用。食品安全监管应注重社会多元主体的力量。食品安全监管应当引入社会多元力量推进食品安全问题的社会共治。食品安全监管必须运用法治思维维护普通消费者和社会公众的法律权利,促使普通消费者、行业协会和社会公众等社会多元力量在整个食品安全监管过程中的作用发挥,使社会多元力量能够作为食品安全协同治理的合法主体参与到食品安全监管中来,以全面提升食品安全监管的效能。通过法治方式将社会多元力量吸纳到食品安全的监管主体中,明确社会多元主体的角色和行为选择。食品安全的社会共治是弥补我国食品安全监管主体单一化提升食品安全治理绩效的良药,也是进一步分担食品安全监管负荷充实我国食品安全执法力量的廉价资源。食品安全监管引入社会多元力量走社会共治之路,也是实现食品安全公共治理的必经程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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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根据染色馒头事件做一论述,写一下关于食品安全,及其预防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