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期刊论文知识库 > 国外对于成语的研究论文

国外对于成语的研究论文

发布时间:

国外对于成语的研究论文

3000元 我给你弄

描写人物坚强的成语

坚持不懈 锲而不舍 滴水穿石 持之以恒 绳锯木断 坚韧不拔

描写人物外表的

一表人才、风度翩翩,大腹便便,膀大腰园、披头散发、虎背熊腰、衣冠楚楚、相貌堂堂 、眉清目秀 、容光焕发 、美如冠玉 、冰清玉洁明眸皓齿 沉鱼落雁 道貌岸然 秀色可餐 国色天香 粉白黛黑 靡颜腻理 傅粉施朱 婀娜多姿 衣冠楚楚 亭亭玉立 雾鬓风鬟 鹤发童颜 鹤发鸡皮短小精悍 面黄肌瘦 面如土色 面红耳赤 面有菜色 蓬头垢面 囚首垢面 蓬头历齿 鸠形鹄面 铜筋铁骨 肠肥脑满 骨瘦如柴 药店飞龙大腹便便、健步如飞描写外貌的成语:闭月羞花 沉鱼落雁 出水芙蓉 明眸皓齿 美如冠玉 倾国倾城 国色天香 鹤发童颜 眉清目秀 和蔼可亲 心慈面善张牙舞爪 愁眉苦脸 冰清玉洁 雍容华贵 文质彬彬 威风凛凛 老态龙钟 虎背熊腰 如花似玉 容光焕发

描写人物动作的

健步如飞 扭头就跑 定睛一看 侧耳细听 冥思苦想 步履矫健 拔腿就跑

目不转睛 听得入迷 挖空心思 大步流星 连蹦带跳 凝神注视 道听途说

飞檐走壁 东奔西窜 怒目而视 大摇大摆 横冲直撞 左顾右盼 步履艰难

飞似得跑 东张西望 一瘸一拐 奔走如飞 挤眉弄眼 匍匐前进 上窜下跳

瞻前顾后 蹑手蹑脚 举目远望 步履轻盈 极目了望 走马看花 虎视眈眈

眼明手快、眼疾手快、风驰电掣、电光石火、眼明手捷、雷厉风行、

流星赶月、星驰电走、弩箭离弦、动如脱兔、放声痛哭、失声痛哭、

痛哭流涕、声泪俱下、哭哭啼啼、泣不成声、哭爹叫娘、捶胸顿足、

号啕大哭、抱头痛哭、点头微笑、抿着嘴笑、淡然一笑、手舞足蹈、

大快朵颐、张牙舞爪、抓耳挠腮、面面相觑、嬉皮笑脸

描写人物心灵纯洁的:

洁白无瑕、

白璧无瑕、

冰清玉洁、

洁白如玉

描写人物神态的

耳不旁听 扼腕兴嗟 意气自如 似醉如痴 如醉如狂 如痴如狂 丰度翩翩 怆天呼地 悠闲自在 自在:无拘无束。形容神态从容,无拘无束。

悠然自得 雍容雅步

描写景物的

水天一色、郁郁葱葱、青山绿水 、山青水秀、湖光山色、江山如画 、春暖花开、春雨绵绵、桃红李白、百花争艳、春光明媚、桃红柳绿、蜂飞蝶舞、春意盎然、万紫千红、万物复苏、含苞欲放、花枝招展、五彩斑斓、桃红柳绿

英文可以去“金山词霸”在线翻译去找找!

浅谈汉语典故成语的翻译 代写论文 摘要:本文分析了典故成语的特点和它隐合的比喻意义。

同时阐述了它与文化和翻译之间的关系。由于目的 语中存在文化空缺现象,为了使翻译的交际目的成功实现,从跨文化角度翻译典故成语时,归化优于异化。

关键词:典故成语 文化翻译文化空缺 归化 异化 引言 习语足某一语言在使用过程中形成的独特的固定的 表达方式,它包含成语、谚语、歇后语、典故等。英汉 两种语言历史悠久,都包含着大量的习语。

至今为止,国内外的外语类学刊发表了不少有关英汉习语(idoms) 的文章,但就汉语典故成语(idiom with allusion)的英译来 说,还没有学者单独地谈论过它的翻译方法。本文将从 跨文化的角度来探讨翻译汉语中的典故成语, 归化和异 化孰优孰劣的问题。

一 、典故成语1.定义和特点 典故成语是习语中比较特殊的语言群体, 是固定的 四字结构,它不仅言简意赅,而且形象生动、趣味横 生、意义深远,如“东施效颦” “名落孙山” “叶公好 龙” “邯郸学步”等等,翻译过程中译者往往习惯性地 把英语习语(idom)和汉语成语联系起来。成语承载着 中华民族特有的文化,它与中图文化传统紧密相连, 它 是“熟语” 的一种,是习用的固定词组,在汉语中多数 由四个字组成。

2.隐含的比喻意义 典故成语的定义使我们知道,在使用中我们通常注 重的足它的比喻意义,而不是从字面上看出的意思。例 如:水落石出(苏轼 后赤壁赋》) 字面含义是水落F去,水底的 头就露出来了。

在 具体使用时比喻事情的真相完全显露出来。“于是焉, 河伯始旋其面目,望洋向若而叹。”

( 庄子》) 现在, “望洋兴叹”比喻做事力量不够或缺乏条件 而感到无可奈何。出自《史记·项羽本纪》中的“四面楚歌”现在比 喻孤立无援, 四面受敌的处境。

要想确切地弄清楚典故成语的这种比喻义,译者必 须具备深厚的文化知识,了解中国悠久的历史文化。二、文化和翻译1.定义 英罔人类文化学家爱德华·泰勒在《原始文化》(1 871)一书中首次把“文化”作为一个概念提了出 来,并表述为: “文化是一种复杂的集合体,它包括知 识、信仰、艺术、道德、法律、风格以及其在社会上习 得的能力与习惯。”

可见文化的覆盖面很广,它是一个 复杂的系统,语言作为文化的组成部分,反映一个民族 丰富多彩的文化现象。虽然中国文化和英国文化有很大不同,在典故成语 英译时有很大困难,但不是说中两方人无法互相沟通,翻译架起了跨文化交际的桥梁。

美国著名的翻译理论家,尤金·奈达(Eugene A Nida),对翻译作了如下定义: “Translation consists in reproducing in the receptor language the closest natural equivalent of the source language,first in"terms of mean ing and secondly in term s of style.”(Eugene A Nida,Charles R Taber:“The Theory and Practice of Translation”,1969) 翻译过程不仅涉及两种语言, 而且涉及到两种文 化, 它是通过语言机制的转换连接或沟通目的语文化(Target Culture)和源本语文化(Source Culture)的桥 梁, 足具有不同语言文化背景的人们互相交际的媒介。他 时强调“翻译中,意义是最重要的, 形式次 之,对应的形式会丢失源文本(the source text)的文化 意义,这是源文本的交际特点, 这样会阻碍跨文化交 流”(Nida,The Sociolinguistics of Interlingual Communication,1996)。

翻译是一种交际活动,为了使人 们互相沟通,源文本的意义应该被清楚地传达,翻译主 要是释义,从这个意义上说,翻译典故成语时,归化应 是最主要的策略。2.异化、归化 所谓异化、归化是就翻译中所涉及的文化转化而 言,前者以源文化为归宿(source language culture oriented, oriented),后者以目的语文化为归宿(target language culture oriented, oriented)。

即 “异化”提倡泽文 。1尽量去适 、照顾源语的文化及 原作者的遣训用字习惯,而“归化”则恰恰相反,主张 译文应尽量适应、照顾日的语的文化习惯,为读者着 想,替读者扫除语言文化障碍。

3.文化空缺 “语言词汇足最 的承载文化信息、反映人类社 会生活的工具”。英汉训'『L的文化内涵极为丰富,但 许多方血存在着不对 现缘。

从语言学和跨文化交际学 的角度来说,它的产生是 为每一种语吉都仃它自身所 特有的语言体系和建构,每一个民族都有它[_I己的生 活习惯、思维方式、语 心理、行为规范、价值观念 和文化传统, 两种语言之问的语义和文化的对等是极 为少见的。一种语 中的训 另一种语言中也许没有 对应或契合的浏,所以 英洋典故成语时必须改变它 的结构形式。

4.举例 下面通过几个例子来具体分析典故成语英泽时,归 化和异化这两种翻洋方法孰优孰劣。(1)东施效颦(((红楼梦 第3 4章) 译文.“Tung Shih imitating Hsi Shih”(Yang) 洋文 Zhungzi'S story of the beatutiful Xi—Shi'S ugly neighbour,whose endeavours to imitate the hideous that people ran from her in terror.(David Hawkes) 译文.山EJ《红楼梦》,在处理含有文化特色的 故 成语时,杨宪益先生采用了异化的洋法,把“东施”译 成了“Tung Shih”,一个两方文。

Idioms are old people for a long time, concise incisive stereotypes phrase or a sentence. Some idioms must know the source or allusions to understand meaning. (LvShuXiang, 1998:160) Chinese idioms for more than four words group, the word count although English idioms with Chinese idioms are different, but its basic characteristics and Chinese idioms is similar. Look at English dictionary of English idioms (idiom) explanation: idiom: sentence whose Mr Amount or not clear from the Mr Extents of it all and which may its Inter as a unit were power-ups. According to its individual word meaning not pure, must take it as a whole to learn phrases or sentences. (LiBeiDa, 2002:734)

成千上万

chéng qiān shàng wàn

【解释】形容数量很多。

【出处】老舍《神拳》第二幕:“做假事得了几个人,不了成千上万的人。”

【结构】联合式。

【用法】可用于人;也可用于其它。一般作定语、状语。

【正音】成;不能读作“cénɡ”。

【辨形】万;不能写作“方”。

【近义词】千千万万、不计其数

【反义词】寥寥无几、寥寥可数

【辨析】~和“不计其数”都形容数量极多。但~数量尚可计算;“不计其数”多得数不过来;所以“不计其数”表示的数量多。

出师表》“三顾臣于草庐之中”——三顾茅庐 《醉翁亭记》醉翁之意不在酒,在乎山水之间也——醉翁之意不在酒 《说苑·正谏》园中有树,其上有蝉高居,蝉悲鸣饮露,不知螳螂在其后也,螳螂委身曲附欲取蝉,而不知黄雀在其旁也,黄雀延颈欲啄螳螂,而不知弹丸在其下也。

——螳螂捕蝉,黄雀在后。 《列子·说符》载:杨子的邻居丢了羊,带领很多人去找没找到。

杨子问为什么,回答说:“岔路很多,不知道羊去了哪”——歧路亡羊 《左传·庄公十年》夫战,勇气也,一鼓作气,再而衰,三而竭。——一鼓作气 滚瓜烂熟 铁树开花 天下乌鸦一般黑 鸡飞蛋打 翻箱倒柜来源于古代文献的成语(破釜沉舟) (沧海桑田 ) (一饭千金 ) (太公钓鱼,愿者上钩 ) 来源于人们口头总结的成语(不可理喻) (据为己有) (无精打采 ) (一见钟情 ) “来源于古代文献”的是不是就是有典故的 口头总结就是没有典故的是吗?。

朝三暮四zhāosānmùsì[释义] 原比喻使用诈术;进行欺。后比喻经常变卦;反复无常。[语出] 《庄子·齐物论》:“狙公赋芧曰:‘朝三而莫(暮)四。’众狙皆怒。”[正音] 朝;不能读作“cháo”。[辨形] 暮;不能写作“墓”。[近义] 朝秦暮楚 反复无常[反义] 墨守成规 一成不变[用法] 用作贬义。比喻反复无常的人。一般作谓语、定语、状语。

国外对献血的研究成果论文

献出自身的血液多供医疗上输血之用。一个健康人的总血量,约占体重的8%,一个成年人的总血量约为4000~5000毫升。平时80%的血液在心脏和血管里循环流动着,维持正常生理功能;另外20%的血液储存在肝、脾等脏器内,一旦失血或剧烈运动时,这些血液就会进入血液循环系统。一个人一次献血200~400毫升只占总血量的5%~10%,献血后储存的血液马上会补充上来,不会减少循环血容量。献血后失去的水分和无机物,1~2个小时就会补上;血浆蛋白质,由肝脏合成,一两天内就能得到补充;血小板、白细胞和红细胞也很快就恢复到原来水平。人体的血液在不断新陈代谢,每时每刻都有许多血细胞衰老、死亡,同时又有大量新生细胞生成,以维持人体新陈代谢的平衡。献血后,由于造血功能加强,失去的血细胞很快得到补充。所以说一个健康的人,按规定献血,对身体不会有任何影响,更不会“伤元气”,反而会有利于健康。 按规定献血,可促进人体的新陈代谢,增强免疫力和抗病能力,还会刺激人体骨髓造血器官,使其始终保持青春时期一样旺盛的造血状态,收到延年益寿的效果,并能防止动脉硬化等心脑血管疾病。据报道,有人对66岁以上的332名曾献血者与同样条件的399名未曾献血者作了比较,结果曾献血者存活率显著高于未曾献血者,献血总量较多的存活年龄还较长。献血前后应注意什么?一 、献血前 1、献血前最好带上身份证、户口本、军人证等身份证明。 2、献血前两餐不吃高脂或高蛋白食物,如肥肉、鱼、油条等;当日晨,应吃些清淡饮食,如稀饭、馒头、面包、鸡蛋等,保证血液不太粘稠。 3、献血前心情不要紧张,保持轻松愉快。要知道健康人按规定适量献血,对身体是没有任何影响的,千万不要有思想顾虑。 4、献血前一天晚上要早点休息,保证充足的睡眠。 5、献血前最好洗洗澡,换上干净内衣,特别是两个肘弯部要洗干净。 6、在献血现场要听从医务人员的指导,保证整个采血过程井然有序。 二、献血后 1、对采血针眼处三指按压10~15分钟,以免出血。 2、要保护好静脉穿刺部位,至少在4小时后去掉创可贴。 3、献血后当天请不要从事高空作业、高温作业、驾驶车辆、剧烈运动、通宵娱乐等活动。 4、保持正常饮食,请不要进食过量。 5、请妥善保管献血证。献血无损健康无偿献血海报从血液生理学角度看:献血200毫升是个什么概念?人体内的血液总量约占体重的8%,一般成人的血液总量为4000-5000毫升,而一次献血200毫升仅占总血量的1/20-1/25;在临床医学实践中,一般对失血量在600毫升以下的都不主张输血,可见献血200毫升决不会影响健康。 人体内的血液并不都参与血液循环,有20-25%的血液贮存在脾、肝、肺、皮肤等“贮血库”内,脾脏是人体中最大的“贮血库”,可以贮存人体总血量20%的血液。当人体血循环需要血液时,脾脏等会连续不断地释放血液进入血管,参与血循环。献血200毫升不影响血液循环,怎么会影响健康呢? 人体血液成份的吐故纳新活动十分活跃,人体内每天约有1/120的红细胞(即20亿个红细胞)衰老、死亡,白细胞的平均寿命约7-14天,血小板的寿命就更短,约7-9天。再说,人体骨髓有强大的代偿功能,在一定的条件激发下,骨髓造血功能可增加到正常的6-8倍,一个健康人每天生成红细胞约 2000亿个,血小板 1200亿个,即每个健康成人每年新生的血细胞相当于人体血细胞的总量。献血200毫升后人体很快就会得到补充,决不会影响健康.编辑本段献血好处多大量科学研究证明献血有益健康。 一、可预防、缓解高粘血症 科学家们运用血液流变学与血液动力学对血液与献血的关系作了研究,发现坚持长期适量献血,特别是单献红细胞和血小板等有形成分,可使血液粘稠度明显降低,加快血液流速,脑血流量提高,从而达到缓解或预防高粘血症,使人感到身体轻松、头脑清醒、精力充沛。 二、可预防、降低心脑血管病的发生 青岛一位专家曾对127名多次献血者、87例高血压者、60例缺血性中风者进行血液流变学的对照研究,结果表明,献血者对减少心脑血管病的发生具有积极的作用;芬兰一研究小组对278名42-60岁的男性进行调查,其中献过血的人5年后患冠心病的比例比未献过血的少86%;另一组研究,对献血l-2次的1532人进行追踪观察,结果仅一人发生急性心肌梗塞,发生率为 ,同期未献血的2306人中,有226人发生急性心肌梗塞,发生率为,明显高于献血组;美国一心血管病研究小组的研究亦表明,在3年中,献血者(男性)患心血管病的危险仅为未献血者的 1/2。 三、男子献血可减少癌症的发生率 体内铁元素含量过低易患缺铁性贫血及行动迟缓,过高则适得其反。《国际癌症》曾报道,体内的铁含量超过正常值的10%,罹患癌症的机率就提高,适量献血可以预防癌症。该文还提到,女性因月经周期失血损失了一定量的铁质,故未发现女性的铁含量与癌症发生有明显关系。 四、可促进、改善心理健康 大量研究表明,健康的情绪可通过神经、体液、内分泌系统沟通大脑及其他组织与器官,使其处于良好的状态,有益于人体免疫力的增强、抵抗力的提高。而献血是救人一命的高尚品行,在助人为乐、与人为善的同时,也使自己的精神得到净化,心灵得到慰藉,工作与生活更加充实。做好事者以德施善,实际上在帮助别人的同时也帮助了自己,这是健康长寿的重要要素。 五、可延年益寿 国外也曾有学者对66岁以上的332人(献血者)与同年龄、性别的399人(未献血者)作前瞻性对照研究,结果显示: 献血组平均寿命为岁,高于未献血组的平均 岁; 献血组的存活率为67%,高于未献血组的40%; 献血组的死亡率为33%,低于未献血组的60%。

不愿意献血就算了,绝大多数中国人都是号称善良但是不愿献血的。中国2012年只有的人去献血,比瑞典的十分之一都不到。我好惭愧我们全家只有我一个人去献了血(如今累计也就2400毫升)。好在需要用血的人更少,所以血荒并不影响普通人(健康,用不着输血)看人家台湾马英九献了多少次,也没有见就死。这还用再解释吗?在今天这是一个常识!你现在写一篇论文,就说“2+3=5”虽然答案权威,可是谁会发表?因为只要不是白痴人人皆知。

无偿献血的意义

好处选摘一:

无偿献血的好处

在目前血液还不能人造,还没有任何药物可替代的状况下,临床用血只能来源于人体。实行无偿献血制度,能最大限度地保证临床医疗用血的需求和安全,保障广大人民的身体健康。

一、无偿献血是提高血液质量的保证

此刻的献血方式主要有三种形式:家庭互助献血、自身储血、自愿无偿献血。志愿无偿献血是献血者带着无私奉献的爱心来献血的,他期望所献的血能帮忙他人,如果他的血液存在不安全因素,就不会来献血;另外志愿者会按规定参加血液化验,这就大大提高了血液质量,可降低输血传染病的发生率。

二、无偿献血是救死扶伤的需要

咱们知道血液还不能人造,临床用血只能源自人体,靠相互献血。如果大家都不献血,如果没有血库,只能看着本来能够救活的伤病员死去。另外,血液是任何药品都不能替代的,是不能用金钱来衡量的。咱们身体健康时献血给他人,而你生病急需用血时别人也会来帮忙你。正因,咱们的爱、咱们的精神是无价的,是任何金钱都买不到的,因此血液也是无价的。

三、无偿献血是合理使用有限的血液资源的需要

血液是一种宝贵的有限的地方性资源,我国规定:血液不能成为商品,血站不能跨地区采供血,血站是不以营利为目的的公益性事业单位。一个地区的人口是有限的,因此一个地区的血液储备也是有限的。血液的储存期只有35天,因此血液采集要有计划地进行,采少了不能满足临床的需要,采多了要造成浪费。因此,储存血液的最佳地点是咱们人体内。

四、无偿献血是每个适龄健康公民的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于1998年10月1日起实行,《献血法》规定我国实行无偿献血制度,无偿献血是我国每一个适龄健康公民的义务。《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办法》中细化了献血的义务、权利、优惠政策等。实际上,此刻我国实行的是“无偿献血者无偿用血”。(班组建设)

五、无偿献血是减少输血传染病的保证

输血或血液制品都有传播疾病的危险。常见的透过血液传播的疾病有:乙型肝炎、丙型肝炎、艾滋病、梅毒、疟疾等。无偿献血者是带着爱心来献血的,他所献的血期望能帮忙他人,不索取任何报酬,如果他的血液存在传染疾病的危险因素,他就不会来献血,而且在献血前的健康咨询和体检时都能如实的报告健康状况。

无偿献血是全社会的事情,是社会礼貌的体现,是爱、奉献、勇敢的体现。因此咱们要大力提倡无偿献血,发动全社会适龄、健康的公民都参加到无偿献血的行列中来。

好处选摘二:

无偿献血的好处

大家都知道,性命离不开血液,输血是抢救危重病人的一种特殊医疗措施。在目前人造血液尚不能完全代替人体血液之时,临床用血只能靠健康人体捐献。过去,临床用血来自个体卖血,他们为了卖更多钱,往往弄虚作假,隐瞒病史,甚至冒名顶替,重复多次卖血,严重影响了血液质量和供血者的自身健康,有的患者透过输血还染上了疾病,造成了经血液途径传播的疾病的进一步传播。

因此只有实行无偿献血制度,坚决制止买血卖血行为,才能保证医疗用血的质量,才能遏制严重影响人民身体健康和社会安定的艾滋病、肝炎等经血液传播疾病的传播,减少医疗费用支出,最大限度地保护供血者和受血者的身体健康。无偿献血是团结友爱、无私奉献精神的具体表现,也是一种互救互助的方式,你这天献血救助他人,以后一旦自我或亲属得病之时,又会得到他人的帮忙。这也充分体现了社会主义社会人与人之间团结互助和人道友爱的精神。

大家都知道,性命离不开血液,输血是抢救危重病人的一种特殊医疗措施。在目前人造血液尚不能完全代替人体血液之时,临床用血只能靠健康人体捐献。过去,临床用血来自个体卖血,他们为了卖更多钱,往往弄虚作假,隐瞒病史,甚至冒名顶替,重复多次卖血,严重影响了血液质量和供血者的自身健康,有的患者透过输血还染上了疾病,造成了经血液途径传播的疾病的进一步传播。

因此只有实行无偿献血制度,坚决制止买血卖血行为,才能保证医疗用血的质量,才能遏制严重影响人民身体健康和社会安定的艾滋病、肝炎等经血液传播疾病的传播,减少医疗费用支出,最大限度地保护供血者和受血者的身体健康。无偿献血是团结友爱、无私奉献精神的具体表现,也是一种互救互助的方式,你这天献血救助他人,以后一旦自我或亲属得病之时,又会得到他人的帮忙。这也充分体现了社会主义社会人与人之间团结互助和人道友爱的精神。

他是对咱们每个人健康都是有帮忙的,如下:(微信网名)

一、适量献血可降低血液的粘滞度

当血液粘滞处于较高水平时,适量献血,个性是适量捐献血液中的有构成份,可有效地降低血液粘滞度,预防多种疾病。

二、男子定期献血可防癌

英国科学家研究发现男子献血能够防癌,这是正因血液中内含超多铁元素,而人体内铁元素含量水平持续过高会促会癌症,定期献血可有效地降低血液中铁血素的含量,因此健康男子定期献血可收到离癌的效果。

三、中年人献血可益寿

人到中年大多事业有成,经济状况良好,膳食也是味美质优,营养丰富,稍不留神,就会导致营养过剩、脂肪堆积和肥胖,个性是从事非体力劳动的中年人,此时如再不注意调整,就会出现血铁、血脂等指标超标,血液粘滞度增高,动脉粥样硬化等,从而诱发高血压、冠心病、脑血栓等心脑血管疾病以及癌症。

献血可减少血液中的所有成份,减少比例最大的的是血铁和蛋白,还可降低血液的粘滞度,使血液流速加快,健康的中年人在医生指导下适量献血或血液中的某种成份能够 *** 骨髓等造血器官持续旺盛的造血状态,不断增加血液中年轻红细胞的比例,提高机体免疫和抗病能

好处选摘三:

无偿献血的好处

无偿献血是指为了拯救他人性命,志愿将自我的血液无私奉献给社会公益事业,而献血者不向采血单位和献血者单位领取任何报酬的行为。无偿献血是终身的荣誉,无偿献血者会得到社会的尊重和爱戴。(描写桂花的诗句)

无偿献血是无私奉献、救死扶伤的崇高行为,是我国血液事业发展的总方向。献血是爱心奉献的体现,使病员解除病痛甚至抢救他们的性命,其价值是无法用金钱来衡量的。

公民献血给予经济上的补偿,会使崇高奉献的光彩行为蒙上商品交易的阴影。近半世纪以来,世界卫生组织和国际红十字会一向向世界各国呼吁“医疗用血采用无偿献血”的原则。

好处

病人:外伤性出血、产后大出血、严重烧伤、各种血液病以及实行外科手术的伤员,需要靠输血来补充和救治。由于目前血液还不能用人工制造或是其它的物质所代替,只有靠广大健康的、适龄的公民献血来获取。因此,无偿献血就意味着帮忙了需要血液的病人。

献血者:科学研究证明献血有益身体健康。

可预防、缓解高粘血症

科学家们运用血液流变学与血液动力学对血液与献血的关联作了研究,发现坚持长期适量献血,个性是单献红细胞和血小板等有构成分,可使血液粘稠度明显降低,加快血液流速,脑血流量提高,从而到达缓解或预防高粘血症,使人感到身体简单、头脑清醒、精力充沛。

可预防、降低心脑血管病的发生

青岛一位专家曾对127名多次献血者、87例高血压者、60例缺血性中风者进行血液流变学的对照研究,结果证明,献血者对减少心脑血管病的发生具有用心的作用;芬兰一研究小组对278名42-60岁的男性进行调查,其中献过血的人5年后患冠心病的比例比未献过血的少86%;另一组研究,对献血l-2次的1532人进行追踪观察,结果仅一人发生急性心肌梗塞,发生率为0。043%,同期未献血的2306人中,有226人发生急性心肌梗塞,发生率为9。8%,明显高于献血组;美国一心血管病研究小组的研究亦证明,在3年中,献血者(男性)患心血管病的危险仅为未献血者的1/2。

男子献血可减少癌症的发生率

体内铁元素含量过低易患缺铁性贫血及行动迟缓,过高则适得其反。《国际癌症》曾报道,体内的铁含量超过正常值的10%,罹患癌症的机率就提高,适量献血能够预防癌症。该文还提到,女性因月经周期失血损失了必须量的铁质,故未发现女性的铁含量与癌症发生有明显关联。

可促进、改善心理健康

超多研究证明,健康的情绪可透过神经、体液、内分泌系统沟通大脑及其他组织与器官,使其处于良好的状态,有益于人体免疫力的增强、抵抗力的提高。而献血是救人一命的高尚品行,在助人为乐、与人为善的同时,也使自我的精神得到净化,心灵得到慰藉,工作与生活更加充实。做好事者以德施善,实际上在帮忙别人的同时也帮忙了自我,这是健康长寿的重要要素。

可延年益寿

国外也曾有学者对66岁以上的332人(献血者)与同年龄、性别的399人(未献血者)作前瞻性对照研究,结果显示:

献血组平均寿命为70。1岁,高于未献血组的平均67。5岁;

献血组的存活率为67%,高于未献血组的40%;

献血组的死亡率为33%,低于未献血组的60%。

对于广告的外国论文研究

关键词:新媒体 传统电视 广告电视台生存基础靠得是广告,(业内流行这样一句话:导向是生命线,广告是生存线)而广告经营的好坏依赖于电视台节目的覆盖率和收视率的高低。为此,长期以来,电视人为提搞这两个参数而在不懈地努力着。可是,人们发现,近一个时期以来,电视台的这两个参数正受到冲击,尽管电视人工作十分努力,但是,电视台的受众正在日趋分流,节目收视率正在下滑,广告份额也在减少。原因在哪里?在我们业内,有人认为:这是因为电视媒体自身的“双规”,因素造成的,所谓“双规”,就是规定时间、规定地点的收看方式。研究媒体发展的人士则认为:是一种新媒体的 “两任”特性造成的,所谓“两任”,就是任何时间、任何地点收看的方式。而我以为,真正的原因应该是兼二有之。一方面传统电视媒体“双规”的收看方式,束缚了受众自由选择节目的权力,另一方面新媒体的“两任”收看的方式却满足了受众自由选择节目的欲望。可见,正是这种新媒体的出现,顺应都市生活形态变化,迎合了受众对媒体的需求,从而分流了传统媒体受众,造成电视台节目收视率下降,同时,吸引了广告主,造成投放电视台的广告份额在减少。在南京,我们对一些接触过新媒体的市民进行问卷“你对新媒体印象怎样?答案是:有个性,选择性大”,近65%的被访者愿意为享受新媒体付费。我们对一些广告主进行问卷,其中,一些广告主表示,“明年(也就是2007年)要减少对电视台广告的投放量,转而考虑投放在新媒体上。当问及为何时?答案是:新媒体针对用户(也就是受众)性强、到达率高”一些广告经营者还告诉我,“十几年来,企业向消费者传递营销信息的最佳途径是,在电视节目中插播广告。但是现在,企业在电视节目中插播广告的兴趣日趋减少,传统方式的广告宣传效果正在衰退。” 据央视市场研究股份有限公司(CTR)调查显示,新媒体的广告收入虽然目前只占中国广告营业额的2%,但是,年增长率为30%。我们发现,今天的中国,正在以较快的速度演绎着新媒体带来的的奇迹。在一些地方,尤其是经济比较发达地区的传统电视业界,对新媒体的出现,发出“狼来了”的惊呼。并指出传统电视的广告市场正面临着由繁荣转向低迷的威胁,而新媒体将加速这一转变过程。那么,新媒体是怎样一种传播载体呢?在回答这个问题之前,我们先来看一种现象:(这是郭炜华在他的《新媒体调研报告:形态、状态、业态》文章中列举的一个例子,很形象。)他说“在上海,早上出门,你的手机会接受到一些根据你事先定制的消息,告诉你今天有什么值得关注的事情,提醒你应该穿什么衣服,是不是要带伞,最好选择什么样的出行方式和路线;然后,在公共汽车上,你会通过车内的电视看完早间的电视新闻,还能看到滚动播放的广告、MTV和图文信息;换乘地铁,你可以在站台上看到有天气预报、上下车次信息以及新闻、广告和其他节目的图文电视;在车厢内,还有结合沿途站点信息、广告等内容的视频节目;走出地铁,如果还需要换乘出租车,那么在车上你还可能看到车载录像或其他类型的移动多媒体节目;下车后,你迎面是大厦门头上的电子屏幕,也许在播放文字信息,也许在转播电视台节目;进入大厦,电梯口或者电梯内,你会看到大楼物业提供的闭路信号,或者在播放文字信息、或者播放视频节目和广告;到办公室坐下,打开电脑,你在浏览新闻网站信息时(这种信息既有可能是文字,也有可能是图画、声音和图象),电脑上的QQ或者MSN会发出“嘟嘟”的声音,有人通报说世界的某个角落发生了一次爆炸事件,你赶紧点击好几个新闻网站,顺带着,把自己用手机拍摄的照片或者录像放到自己的博客里去,让更多的人看到;晚上回到家里,面对数十个nvo点播节目和上百个数字电视频道,让你难以作出选择。这种情景描述上海有,南京也正在发生。我想,其他地方不久也将会发生。这里,我引用郭炜华先生所举的例子,目的是想让大家对新媒体留下初步的印象。想告诉大家,在我们今天的生活中,可以看到很多新兴的媒体出现。这里所说的“新媒体”是相对传统媒体(包括报纸、杂志、广播、电视。尤其是电视媒体)而言的。是指利用数字技术、网络技术,通过互联网、宽带局域网、无线通信网和卫星等渠道,以电视、电脑和手机为终端,向用户(也就是受众)提供视频、音频、语音数据服务、远程教育等交互式信息和娱乐服务,以此获取经济利益的一种传播形式。从内容上来讲,新媒体既可以传播文字,也可以传播声音和图象;(这点,与传统电视媒体有共同之处)从过程上来讲,新媒体既可以通过流媒体方式线性传播,也可以通过存储、读取方式非线性传播(这点,与传统电视媒体有不同之处)。这样,原有的以材质、样式、符号系统等物理形态,对媒介所进行的分类和定义,已经不再适用,“媒介”这个概念的外延已经大大扩展。据国家广电总局视听新媒体研究所负责人介绍:“目前有七类新媒体对传统广电媒体产生影响:1是移动数字电视,包括无线的、车载的;2是有线数字电视;3是IPTV,狭义上指的是基于TV终端的;4是网络广播;5是网络电视, 6是手机电视;7是楼宇电视。其中,对电视台广告产生较大影响的新媒体主要包括网络电视、移动电视、数字电视和楼宇电视。作为新媒体,一般来说有两个明显特征:一个是可以承载原来传统媒体(这里主要指电视台)能承载的各种形式,(像文字、图形、视频、音频等);另外一方面应该说是与受众具有互动性。它们或者是收视终端与传统的电视机不同(个人电脑或手机),或者是节目传输的载体与传统电视不同(互联网),或者是收看节目的形式与传统的居家收视不同(如在各种移动的交通工具上)。从一些地域的实际情况来看,这种新媒体正在对我们的媒体环境、文化环境,乃至经济和社会环境发生着影响。其中的优势正在凸显。那么,新媒体的优势何在呢?(这里列举几个新媒体来说明)1、网络电视。什么是网络电视?就是利用有线电视网或者电信运营商的宽带网络为用户提供多种交互式视频节目服务的新型电视传播媒介。也就是说,网络电视集互联网、多媒体、通讯等多种技术于一体,用户使用的时候既可以通过加装IP机顶盒的电视机,也可以通过连接互联网的计算机。网络电视的最大优点是:节目交换平台可以提供交互式和个性化的节目,可以使网络电视的用户拥有高度灵活的时间选择和内容选择空间;可以为用户提供多种形式的交互式数字媒体服务;2、手机电视。什么是手机电视?就是利用具有操作系统和视频功能的智能手机作为电视节目接收终端的新型电视传播媒介。手机电视的最大优点是:它的节目包括电视、广播、网页和游戏,用户可以随身携带,随时收看,随处收看,随意收看,被称为装在口袋里的电视机,也被称为“零距离亲密接触的流媒体”,是继家庭电视机和电脑之后的“第三块”影像屏幕。3、移动电视什么是移动电视?就是可在移动状态中收看的电视,是全新概念的信息型移动户外数字电视传媒。它采用先进的数字电视技术,通过无线发射、地面接收的方法进行电视节目传播,用户可以在任何安装了接收装置的巴士、轮渡、轨道交通等移动载体中收看到DVD般清晰的移动电视画面(当然也能在非移动的情况下接收)。移动电视的最大优点是:用户可以在时速120公里甚至更高速度的运动状态下接收电视信号,并且接收灵敏度高,抗干扰能力强,做到图像稳定,色彩逼真,画面清晰。4、 数字电视什么是数字电视?从技术特征讲,是指电视节目的采集、制作、编辑、播出、传输、接收的全过程都采用数字技术。与原来的模拟电视相比,数字电视有高清晰的电视画面,可与DVD相媲美;有优质的音响效果,由于采用了数字技术,使得数字电视的伴音更趋逼真;有抗干扰功能,数字电视受其它电器的干扰很小,因此画面稳定,扩展功能多,可增加上网、点播等。数字电视的最大优点是:数字化以后的电视信号占用网络带宽资源大大减少,使目前线路的传输能力由原来几十套扩展为几百套。向用户提供的数字电视节目内容更加丰富。另外,数字电视还可以开设增值服务,可以分成更多更细的专业频道,如汽车、房产、MTV、体育、音乐、电视剧频道等。一方面,在模拟时代的电视“受众”到了数字时代有了自己的主动选择权,可以点播自己喜欢看的节目内容,不再像过去那样只能被动接受;另一方面,由于有存储功能,看电视用不着再“赶点儿”了,可像电脑一样进行文字录入、上网浏览、收发邮件、电视购物、远程教学、远程医疗、股票交易、信息咨询等。它改变了图像、文字等信息的生产、传播、交换和消费的方式,使信息传播从单向单一形态向双向多元化形态转变、从资源垄断向资源共享转变。从以上介绍中,我们不难看出,新媒体的优势体现在它的互动性和参与性,尤其是网络电视和手机电视媒体,他们充分调动了受众的积极性,实现了一对一传播的模式,让受众在这种互动体验中获得更深刻的品牌认知。那么,新媒体有哪些共同特点呢?以数字技术为代表的新媒体,其最大特点是打破了媒介间的壁垒,消融了媒体介质之间,地域、行政之间,甚至传播者与接受者之间的边界。具体讲:1.媒体个性化突出由于技术的原因,以往所有的媒体几乎都是大众化的。而新媒体却可以做到面向更加细分的受众,可以面向个人。个人可以通过新媒体定制自己需要的新闻。也就是说,每个新媒体受众手中最终接受到的信息内容组合可以是一样的,也可以是完全不同的。这与传统媒体受众只能被动地阅读或者观看毫无差别的内容有很大不同。2.受众选择性增多从技术层面上讲,在新媒体那里,人人都可以接受信息,人人也都可以充当信息发布者,用户可以一边看电视节目、一边播放音乐,同时还参与节目的投票,还可以对信息进行检索。这就打破了只有新闻机构才能发布新闻的局限,充分满足了信息消费者的细分需求;与传统媒体的“主导受众型”不同,新媒体是“受众主导型”。受众有更大的选择,可以自由阅读,可以放大信息。表现形式多样新媒体形式多样,各种形式的表现过程比较丰富,可融文字、音频、画面为一体,做到即时的、无限的扩展内容,从而使内容变成“活物”。理论上讲,只要满足计算机条件,一个新媒体即可满足全世界的信息存储需要。除了大容量之外,新媒体还有“易检索性”的特点:可以随时存储内容,查找以前内容和相关内容非常方便。信息发布实时与广播、电视相比,只有新媒体才真正具备无时间限制,随时可以加工发布。新媒体与用强大的软件和网页呈现内容,可以轻松地实现24小时在线。新媒体交互性极强,独特的网络介质使得信息传播者与接受者的关系走向平等,受众不再轻易受媒体摆布,而是可以通过新媒体的互动,发出更多的声音,影响信息传播者。由此可见,新媒体与传统电视媒体最大的本质区别在于:传播状态的区别:由传统媒体的一点对多点型,变为新媒体的多点对多点型。主导状态的区别:由传统媒体的主导受众型,变为新媒体的受众主导型。受众状态的区别:由传统媒体的普通大众型,变为新媒体的细分受众型。那么,新媒体的发展对传统电视广告业有哪些影响呢?在分析新媒体特点以后,我们发现新媒体的发展正在以受众生活方式的变化为导向,把广告植入人们的生活轨迹,这种根植于生活形态与需求的媒体,将具有更大的生命力。它对传统电视广告业将产生以下几个方面的影响:新媒体对受众分流的影响最近,我们对南京2000人的抽样调查表明,新媒体出现后,被访人中,18%的人少看电视了,25%的人少看杂志了,11%的人少听广播了,15%的人少看报纸了,新媒体的受众开始增多,电视观众开始分流。而且年轻一代在资讯获得方面越来越依赖互联网等新媒体,传统媒体受众正呈现出明显的老龄化趋势。调查表明 :20世纪50年代以来,人们了解大事以报纸为主;50年代至70年代,报纸、广播各分天下;80年代以后,主角由电视媒体来担当;目前,由于新媒体发布新闻要比电视发布新闻速度快、成本低,冲击电视新闻的情况就不可避免了,最终导致受众对媒体偏好发生改变。新的传播状态使传统媒体的“大众”正在逐渐变为“小众”。2.新媒体对广告业主的影响随着消费市场供给的饱和竞争的加剧,广告主越来越强调市场的细分以及与目标消费者的有效沟通,同时,广告主 也越来越重视针对消费者有效传播途径和到达率。而新媒体在这方面却能满足广告主的要求。一方面,它能针对目标消费者(也就是受众)实施宣传,到达率高,另一方面,能与消费者(受众)深度沟通和互动,例如 :楼宇电视、卖场电视,广告主利用消费者(受众)在封闭的特殊空间,和无可选择性的情况下,让广告的信息接受表现出较为强烈的迫使性,通过服务不同的客户,让广告主精确地击中所想要的目标受众,使效果最大化,充分降低广告主传播的成本。再就是网络电视和手机电视,这些新媒体也能做到一对一营销,也是能让广告主,做到有效覆盖。这种高性价比的广告效果,对于广告主而言,无疑具有非常大的吸引力。在南京的调查中我们发现,新媒体愈来愈受到广告主的重视。“出售信息——换回注意力——向广告主出售——产生利润”这种传统媒体的经营模式正受到新媒体的挑战。广告市场份额正受到新媒体的分割,盈利模式正受到新媒体的的改变。3.新媒体对广告市场的影响在调查中我们发现:在经营方式上,新媒体与传统媒体存在着同质化。在服务方式上,新媒体与传统媒体也相同,盈利模式上,新媒体与传统媒体相差无几,还是靠内容吸引受众的“眼球”然后将“眼球”出售给广告主。以上三种方式直接分割了传统电视媒体的广告市场,直接影响了传统电视媒体的原有利益格局。其次,新媒体跨越了传统媒体的形态壁垒和行政边界,以纯粹信息和纯粹商业的姿态,形成了跨媒体传播和跨行政区域传播的竞争态势,进一步加剧了媒体间的市场竞争。据中国传媒大学广告主研究所调查数据显示:2005年中国广告市场出现巨大拐点:电视、报纸、杂志、广播等传统媒体广告收入增长放缓,甚至部分出现负增长,与此同时,互联网、楼宇电视等新媒体广告收入一路高扬,2006年广告投放新媒体趋势继续加强。这些新媒体的出现,改变了广告主的传统的传播概念,无疑对传统电视媒体的广告市场形成了一定的压力。4.新媒体对管理模式的影响目前,电视媒体是受国家垄断的,政府主管部门对其有强制性,广告内容和播出长度都受到严格的控制。而新媒体在这方面却没有相应的规章制约,其广告内容和播出长度可以任其发挥。另外,新媒体的管理机制相对模糊,商业化门槛则相对较低,使得几乎任何一个人都有机会成为新媒体的一分子。必须看到,目前的新媒体热潮,是由投资商、技术开发商、设备生产商、信息传播运营商、内容生产商和广告商一起参与的“市场共谋”。投资商需要新经济的概念刺激资本市场的活跃;技术开发商和设备生产商要通过新技术的商业化和产品的更新换代,来获取市场空间;信息传播运营商要穿越行业壁垒和制度边界来扩大经营内容,寻找新的经济增长点;而内容提供商则要突破传播媒介的限制,扩大产品分销的渠道和增加市场议价的能力。这一切,都是围绕着刺激和满足消费者接受和发送信息的市场需求来开展的。 这些情况都将对传统媒体(尤其是电视)的管理机制和机构带来影响那么,我们如何应对新媒体的快速发展呢?新媒体的发展不仅使得网络运营商开始思考与新媒体相适应的商业模式和战略定位,还吸引了国际投资界对它的关注,传统电视业界目前能够看到的前景有二点:一是做内容提供运营商;二是做网络运营商。我以为应该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充分利用电视媒体优势 提升节目质量电视媒体当务之急是练好内功,在提高视频节目的市场竞争力上下功夫,要改变节目现行的生产方式,从受众出发,增强节目与受众的互动性和参与性,打造强势内容,注重节目创新,并注意与广告传播要求相结合,尽快产出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并且受到观众喜欢的产品;要加强节目包装和营销,进一步提高节目收视率和节目美誉度,同时要与广告主和广告代理公司建立合作伙伴关系,及时了解他们的需求,做好跨媒体的整合营销,聚集优势资源,尽快培育自己的核心竞争力。积极发展新媒体业务,打造跨媒体综合平台传统电视媒体必须采取多媒体战略,(尤其是地方传统电视媒体)在巩固现有阵地的同时进军新媒体,建立起自己的新媒体平台,把传统的价值链与互连网、手机等新媒体整合,将电视的影响力平移过去,在这些新的平台上创造二轮、三轮的价值。要发挥传统电视媒体在节目内容、品牌资源等方面的优势,与新媒体有效结合,使很多新利润以最快的速度产生。这样做,不仅对传统电视媒节目的收视有帮助,并且有利于节目在新媒体中二度利用,能创造更多的盈利模式,在自己能控制的范围内,做到传统媒体平台与新媒体平台的完全融合、互动,使其产生更为可观的价值和更长的产业链。这也是传统电视媒体变被动为主动的有效途径。我们都应该记住这样一句话:聪明的商人都知道不把鸡蛋放入一个篮子里。推广数字电视增值服务,提高网络运营效益一般来讲,地方台的广电网络与电视台合二为一,如果是这样的话,在数字电视整体转换后,电视媒体应该大大推广数字电视的增值业务。如互动点播、远程教育、远程医疗、政务信息、票务信息等业务。同时要针对广电网络在市场运营方面的劣势,着力学习电信运营商的市场运作和商业推广模式,使用户树立起用电视上网而不是在电脑上看电视的概念。从而将收益都进入电视媒体自己的口袋里。如今传统的电视广告行业虽然不会在一夜之间迅速崩溃,但是像上个世纪九十年代那样一成不变就可以坐等赢利的时代已经一去不复返了。不可否认,目前传统媒体仍是主流,新媒体还处于边缘发展状态。但是新媒体的强大生命力,未来将会演变成传媒业的重要力量,将严重威胁到原有主流传播渠道的权威地位。俗话说,人无远虑,必有近忧,我们媒体亦不例外。面对这样的变局,作为传统电视媒体,它的传播状态、经营业态和生存形态必将发生复杂而深刻的变化。我们必须清楚认识到:新媒体的发展,正成为一个地区综合实力中,最活跃的有机组成,对此我们不能不给予足够的重视,忽略了新媒体,我们就有可能没饭吃,相反,如果抓住了这个机会,把握好这把双刃剑,也许传统电视媒体就会获得进一步发展,这是挑战和机遇并存的机会。面对新媒体发展所带来的挑战与机遇,只要以与时俱进的积极姿态,按照科学的发展观,探索规律,寻求对策,就能在新一轮媒体变局中取得综合优势。最后,在这里,我想借用上海文广新闻集团掌门人黎瑞刚常举的“柯达公司”例子,来结束我今天的发言。他说“现在已经很少看到柯达做广告了,为什么?因为很多人都用数码照像机,就是这么一个变化,当时柯达公司没有关注,认为“数码成相技术,没有我的好”,没想到短短几年的工夫,柯达胶片已经无人问津,甚至柯达公司有一度被美国的证券交易所摘牌,这么一个“百年老店”,就因为忽略了新技术的变革所带来的产业的影响,而被市场无形地淘汰了,”说这个例子是想提醒大家,我们要居安思危。新技术引发的变局,无论对于柯达这个的公司,还是对我们电视这样的行业来讲,都不能忽略。在新技术日新月异、风险投资竞相涌入的今天,只有主动向新媒体进军,抢占先机,才能获得最大化的利益。庆幸的是一些电视台已经开始行动了。(

论文要答辩的,给你一个参考,还要你自己写一点,要有信心啊。 现代社会的实践证明,人们消费某种产品,并不仅仅因为它的物质特性和实用功能可以满足他们的需要,还会因其广告所张扬的抽象的、非实用的精神因素能够使人们产生兴趣和认同。于是,形形色色的广告无不包裹以千奇百怪的观点、价值与精神取向,广告中充斥的与其说是对产品的推销,不如说横流着种种生活态度、生活方式、生活哲学和意识形态。近来广告泛意识形态化的一个表征是,连生活细节中最令人感觉“油盐柴米”、最“形而下”的洗衣粉,也舍弃对其功能的诉求,而公然树起“干干净净做人”的道德教诲大旗。稍加回忆,我们不难发现,广告中的一切商品,事无巨细,都无不成为一种世界观的折射,都能表征着一种抽象的精神价值和生活信念。可以说,广告的符号运作几乎已经完全地意识形态化了。一、当代广告的意识形态化什么是意识形态?意识形态并非只与政治相联系,而可能体现为多种形式。根据文化研究学派学者理查德·奥曼的观点,意识形态是“一群拥有共同利益的人的观点——如一个国家、一个政党、一个社会或者经济阶层、一个职业群体、一个产业等等”。①美国学者米米·怀特将“观点”进一步扩充为“价值、信仰和观念”,认为这是一种“社会表达系统”。这表明,所谓的“意识形态”并不神秘,归根结底,不过是一种能影响他人的价值、信仰和观念等精神性因素而已。然而,价值抉择、生活哲学、观点信仰等精神因素本身并不构成意识形态。真正的意识形态还要与“霸权”相结合才成其为意识形态。也就是说,只有当某个特殊的观点在某个范围中压倒其他不同观点,享有特殊的话语霸权,并且把本观点夸为具有普遍的、永恒的适用性时,意识形态才会产生。学者们特别强调意识形态的特殊性,即它只是特定群体的特殊观点和价值。如美国学者米米·怀特认为,意识形态是一种被“一种文化的文本……特别地体现与规定着的……特殊范围的价值、信仰和观念”,这种东西会“使其使用者产生特殊知识和立场”。②接着,这种特殊的知识、立场、观点,往往会被它的产生者——特殊的社会群体有意或无意地普泛化,扩大到超出特定范围,具有超常的适用性和正确性,简而言之,一种话语强权。当代广告正上演着这样一场意识形态化的戏剧:始则产生出观点、知识、信仰、立场与价值,次则借助媒体帝国的霸权之手,对不设防的受众进行天长日久的渗透和包围,以图谋一场精神的“和平演变”,最终将某种隶属于特殊集团的世界观和价值选择普泛化。事实已经摆在眼前:当代广告早已不只是信息和意见的自由和均衡流动,而导致了不同信息与意见的非均衡流动。广告虽然号称包罗万象,骨子里却只提供一个经过矫饰的世界,一个只在特殊范围内传达价值和观点的单色的世界:以消费为中心的世界。从某种意义上讲,它已悄悄成长为一种人们不能掌握的异己力量。有位杰出的广告人说,广告能改变大众文化,能转变我们的语言,能开创一项事业或挽救一家企业,广告甚至能彻底改变世界……这个说法虽然夸张,然而广告的确具有改变世界的力量。美国广告学学者朱丽安·西沃卡在对美国广告史进行深入研究后得出结论:“广告业……作为销售商、品味制作人、教育家、流行文化创造者以及历史学家,多方面、多层次地影响和塑造着美国人的日常生活。”③广告对社会和人类的这种巨大力量从实践中证明,广告已不是一件无足轻重的事物,而成为影响当代文化,制约人们的精神世界和现实生活的具有强大意识形态性的事物,这种意识形态使人们做出有利于广告主利益的消费抉择,同时在不知不觉中接受有利于广告主的特殊知识和立场。这便是广告“润物细无声”的工夫,也是广告形态对现代消费者天长日久、滴水穿石般的塑形。二、广告的意识形态分析事实上,广告的意识形态是由表层意识形态与深层意识形态构成的二元复合结构。表层意识形态是具体的广告所提出的抽象观点和价值等“由头”,比如飘柔的“自信”,奇强洗衣粉借用的“做人要干干净净”,百事可乐提倡的“新”事物的价值等等。它是明言的观点,总会在具体的广告个体中出现,直接影响着人们的现实判断,为人们当下的生活抉择提供标准和方向。深层意识形态却不明确表现在个体的广告中,而通过广告的整体起作用,作为一种不明言的、更高层次上的言说和表达,规范着人们的个体建构和现实行为。同时,它更是以一种整体的世界观和生活态度、长期稳定而深层的思维方式从意识深处影响受众。表层意识形态丰富芜杂,却受深层意识形态的决定和限制。我们可以用万花筒来比喻意识形态的这个结构。前者像万花筒幻化出的大千世界,后者却是万花筒底部的简单装置,是产生这一切现象的幕后作俑者。如果将之看作一个符号系统,表层意识形态正是此一庞大系统的能指,而深层意识形态则居于该符号系统的所指层面。其特性正如罗兰·巴尔特在其符号学巨著《神话——大众文化诠释》中所谈到的那样:从量上讲,能指大量而繁复,而所指则总是被典型化,种类稀少。(一)表层意识形态广告所借重的表层意识形态五花八门,同时广告的总体语境不同,价值方式也不同。法国学者高龙对中国的广告与电视展开了深入研究,他在专著《中国传播的崛起——服务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广告和电视》中对中国广告的意识形态加以梳理,建立了一个价值目录:“这包括激发建立心理生理学秩序的价值框架(食品,休息,保健,性,安全,舒适)、评论角度(评价,友谊,对家庭的爱)、意识形态(政治的,人道主义的例证)、自我意识(独立,完成,承认,自我评估,支配,侵犯)、感情态度(恐惧,害怕,快乐)、游戏心态(刺激,漂亮,幽默,创造性)、认知结果(知识,开放)和心理感受(幸福,实现,精神性)等等。”④看来,从具体的表现形式上准确把握广告的表层意识形态,难度颇大,然而万变不离其宗,对于各种表层意识形态所表现出来的共性,我们还是可以窥视一二的。1.多元与矛盾——相互对立的意识形态并存意识形态理论一个重要里程碑——意大利马克思列宁主义者葛兰西的霸权理论认为,“社会是由五花八门且互相冲突的阶级利益构成的”,社会与文化的冲突是一种争夺霸权的斗争,我们的文化环境可以像论坛,不同立场与观念在这里展开谈判。⑤霸权理论对我们全面地认识广告意识形态结构的全貌有启发作用:广告领域固然充斥着意识形态,它们却不是铁板一块的单色世界,而是呈现出形形色色的多种观念和价值并存、展开竞争的局面。同时,即使对同一件事物,也容许不同的价值和观点并存、不同的审美趣味相互竞争。广告的意识形态是在重重矛盾和内部的张力中建立的,常常呈现出对抗性的意识形态相互并存的状态。2.时代精神的折射应该说,表层意识形态是时代精神格局、社会意识和心理状态的投影。广告为向大众消费者推销产品,往往借大众能接受的观念来展开说服工作,这种观念不会是无源之水、无本之木与脱离现实的想象,而是现实的图画。美国学者朱丽安·西沃卡(JuliannSivulka)用这样的话来评价广告中的意识形态:“如果说他们还提出了什么的话,也只是传统化了我们的传统,因袭了已经陈陈相因的习俗。”另一学者沙特·加利(SutJhally)也指出,广告“作为现实表现的‘反映’,不过是从现实反映中抽取出来的一部分……广告形象事实上就是社会现实的一部分”。于是,广告中的意识形态往往能够反映一个时代的主旋律,折射出人们的精神面貌和生存状态,不同的社会语境,有不同的广告意识形态。

中西方在社会 文化 背景、社会经济环境、公众文化层次、 广告 发展阶段等方面的不同是其广告文化差异形成的内在原因。把握中西方文化广告的差异,并科学理解其成因是高效跨文化广告传播的需要。下面是我为大家整理的中西方广告文化差异论文,供大家参考。中西方广告文化差异论文 范文 一:试析中西方文化差异看跨文化广告的传播策略 论文摘要:中国属于集体主义价值观取向和高语境交际居主导地位的文化;而西方国家则属于个人主义价值观取向和低语境交际居主导地位的文化。中西方价值观和交际观的巨大差异在各自的广告上留下了深深的烙印。本文分析了中西方广告的这些差异,并提出了跨文化广告需要注意的三个传播策略。 论文关键词:集体主义;个人主义;高语境文化;低语境文化;跨文化广告 一、引言 经济全球化的今天,越来越多的跨国企业跻身国际市场。而广告是它们推销自己的产品,参与国际竞争的一个重要宣传手段。然而由于中西方存在着巨大的文化差别,不同文化背景的广告受众往往会有不同的价值观和 思维方式 。为了使跨文化广告能够准确传达信息,吸引消费者,激发其购买欲望,我们有必要研究一下广告对象的文化背景。因为“每个消费者都是在一定的文化环境中生活与成长,其思想意识和文化理念必然会受到不同文化环境的影响和熏陶,而且这种熏陶是潜移默化、根深蒂固的(章礼霞)。” “跨文化广告”和“跨文化广告传播”在我国的广告业界和学界已经成为重要的词语,许多学者甚至认为,“如何进行跨文化广告传播是当今中国广告界,乃至世界面临的一个迫切需要解决的大课题”(李宏,1999)。广告研究学者们从语言学、符号学以及传播学等角度探讨了广告传播的过程及其效果。叶敏,王华莹(2005)认为对跨文化广告影响较大的文化因素有语言、宗教、审美观、民族习俗等。尧旭华(2002)则从文化差异的影响,语言的限制,法律的约束,生产和成本的限制及媒体的局限分析了跨文化广告的传播策略。 美国广告界的知名人士迪诺.贝蒂.范德努特曾在2000说过,我们应当承认我们确实影响了世界的文化,因为广告工作是当今文化整体中的一部分,是文化的传播者和创造者。我国的邹威华(2004)也认为广告语反映一个民族的概念与意义体系、反映一个民族的价值体系、反映一个民族的思维方式。它向我们传递商品信息的同时也向我们推销传统的或外来的价值观念等文化信息。 二、中西方价值观差异及在各自广告上的反映 中西方属于不同的文化体系,有着各自不同的一套价值观念系统。西方文化以个人为本,中国文化以群体为本。在西方文化中,个人主义是首要的价值观,是西方文化的思想内核,其源头可以追溯到古希腊。西方文化宣扬个人至上,强调个人价值,崇尚自我肯定,反对权威主义和对个人的支配,要求尊重人的个性及私人空间,认为个人的自由发展是社会和人类自由发展的基础与条件。因此,在西方,人们通常把个人利益放在首位,而后才考虑集体利益。 而中国属于集体主义价值观的文化,这个价值观可以一直追溯到儒家文化。集体主义价值观认为,人的集体价值是社会的最高价值,水能载舟,亦能覆舟;个人是集体中的一员,当个人利益与集体利益发生矛盾时,个人利益应服从集体利益。先有群体,后有个体。俗话说:“大河有水小河满”,“一根筷子一折就断,一把筷子却拧不弯”,所以,没有群体,个体就不能生存和发展,群体利益是个体利益的前提和保障。 价值观念能直接影响人们的消费心理,能够决定购买行为是否发生,因此广告的宣传目的决定了不同的价值观必然会导致不同风格的广告。西方文化是个人价值观取向,更加重视个人的奋斗和利益。在广告中就往往表现为以自我为中心的文化,强调个体的独立和主体作用,重视个性的张扬。于是,我们可以经常在英美报刊广告中见到“个性”(individuality)、“个人”(persona1)和“隐私”(privacy)这样的主题,来激发和煽动消费者的购买欲望。 耐克经典的广告语“Just do it”(想做就做)就曾在美国风靡一时,因为它表达的对自我、个性、叛逆的推崇和张扬非常符合年轻一代的价值理念,所以很容易引起共鸣。然而也就这个广告,在香港等地却收到了很差的宣传效果,与当地的价值观念格格不入,该广告被认为有诱导青少年不负责任、干坏事的倾向。无奈最后耐克只得将广告语改为“应做就去做”。在中国的文化里,个体必须去做社会觉得应该你去做的事,个体必须履行社会所赋予的责任。 另外,在中国的广告里面,家庭这一价值观被频繁地应用。因为中国 传统文化 认为,家庭是社会组织结构中最基本的单位,家是社会的细胞。对于一个传统的中国人,他的身份、地位、义务和责任都与他的家族紧密联系在一起,所以一个温暖和谐的家庭比什么都重要。因此,广告设计者往往会在这方面大做 文章 。比如,“孔府家酒”广告,“孔府家酒,让人想家”,“常回家看看”“爱一个家,恋一张床,水晶家纺”等等。这样的广告词容易深深打动中国人传统的思家情结,从而收到很好的宣传效果。 三、中西方交际观差异及在各自广告上的反映 根据人类学家爱德华.霍尔的高低语境交际(High-Low context)学说,在高语境交际观的文化中,信息的传递与沟通是通过肢体语言、上下文联系、场景等进行的。信息与信息之间存在高度的前后联系,交际的最终效果往往取决于接受者对信息的诠释。霍尔(1976)曾指出:“当谈论心中的苦恼与忧虑时,来自高语境的人会期待对方明白是什么在困扰着他/她,以便不必不得不具体的说明。结果他/她会在交谈中环顾左右而言它,什么都谈了,除了关键的一点。 而领会这最关键的主旨则是对方的任务。”而低语境文化中,大多数信息是由清晰的符号如语言、文字、符号和各种象征图案等来表达的,信息发送者有义务帮助接受者正确地理解信息。Levine(1985)描述了美国的交际观,“把话说出来”,“不要环顾左右而言他”,“说主要的”这些言语在美国人的交际中常常可以听见。一般说来,个体主义文化倾向于低语境交际,其交际风格直接又明确;集体主义文化倾向于高语境文化,其交际风格委婉,追求和谐。这就是说,中国人的沟通是含蓄的,而西方人的沟通却是直截了当的。这种思维及表达方式的差异必然也会体现在广告里。 中国人习惯于含蓄而委婉的表达方式,广告往往表现为不是直接切人正题,而是擅长于先做好大段的渲染铺垫,然后逐步引向主题,最后在高潮中含蓄地升华出中心。比如雕牌洗衣粉的一则“下岗篇”广告,镜头刚开始是描写一位下岗母亲四处奔波寻找工作,渲染出一种生活艰难的场景。然后开始把镜头切换到她家里,一个衣着朴素但却非常懂事的孩子在家帮母亲洗衣服,孩子因为能帮妈妈洗衣服,脸上露出了灿烂的笑容。最后母亲回来看到孩子的字条“妈妈,我能帮你干活了”和洗好的衣服而感动得流下了眼泪,直到此时才打出产品的名称“雕牌洗衣粉”。 广告中并没有太多对“雕牌”洗衣粉质量的宣传,而是把感情因素注入到产品中,让人们记住了充满人情味的“雕牌”。雕牌洗衣粉的另一则“中秋篇”广告也是运用相同原理: 中秋节 到了,父母给孩子打电话问能不能回来过节,孩子站在繁忙的马路边,抱歉的说:又要加班。接下来的镜头是那个女孩子的默默自述“我也想家,想妈妈用雕牌洗衣粉洗衣服的样子,想爸爸做的红纱肉。”最后当中秋节那天她回到宿舍时,发现父母已经在她的宿舍,为她做好吃的了,此时此景,女孩子热泪盈眶,只叫了一声“爸,妈”。然后做爸爸的挺难为情的,给自己找了个借口“你妈非要来。”最后才是真正的主旨——中秋节,你在想念父母,父母也在想念你,雕牌,愿家家团圆。” 西方人的思维方式是直线式的,他们表达感情的方式通常也是非常直率,在广告中更是如此。如美国贝尔电话公司的广告,一天晚上,一对老夫妇正在用餐,电话铃响。老妇人去另一个房间接电话。回来后,老先生问:“谁的电话?”老妇人回答:“女儿打来的,说她爱我们。”两人顿时相对无言,激动不已。这时出现旁白:“用电话传递你的爱吧!”西方人这种直接表达感情的方式与中国人含蓄间接的文化特质有着明显不同。 四、跨文化广告应注意的三个传播策略 每个人乃至每个民族,都是在价值观的支配下行事的,成功的跨文化广告要重视当地消费者的价值观,反映当地广告受众的价值观。结合以上分析,笔者觉得跨文化广告在传播中应注意一下三个方面: (一)适当迎合当地的价值观念 许多外国品牌在进行跨文化广告传播时都注重使自己的广告做到本土化。对跨文化广告来说,尊重并体现目标区域消费者的价值观念是非常重要的。只有做到这一点,消费者才不会对广告产生抵触情绪,才会顺利接受其宣传的产品。在这方面做得很好的例子很多,比如“可口可乐”的广告,在美国,可口可乐的广告是突出个人的自我享受和愉悦之情;而到了中国却是完全中国化,一群人在兴高采烈的分享着可口可乐带来的乐趣,充分展示“独乐乐,不如与人同乐”的中国传统文化精髓。 还有一个例子,宝洁公司在我国刚刚推出“安儿乐”纸尿裤时,由于不了解中国的价值观念,在宣传时主要强调“方便妈妈”上面,结果造成产品销路不畅通。后来通过市场调研才发现,在中国这个提倡勤劳节俭的国度,父母应该为子女辛苦操劳。花钱买纸尿裤的妈妈容易被人误认为是懒惰。最后公司把主要的宣传点改为宝宝,“能更好地保护宝宝更加健康成长,同时方便妈妈”,这样年轻妈妈就可理直气壮地购买该产品,于是安儿乐纸尿裤很快就打开市场,被广大消费者接受。 最经典的要数美国的“万宝路”香烟广告,在美国展现的一直是粗犷、充满男性气的牛仔形象;在香港则换成了衣着高雅、时尚新潮的成功中产阶级形象,因为在香港流行的不是拓荒和开拓的西部精神,而是崇尚精致的中产阶级生活;而在中国大陆则又换成了锣鼓喧天和吉庆欢乐的祝贺 春节 的喜庆场景,符合中国消费者追求欢天喜地的心理。 (二)善于把握当地的思维方式

国外对于婚外情的法律研究论文

家庭是社会的细胞,和睦、安宁的家庭关系,不仅是每个家庭成员人生幸福的重要内容,也是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础之一。值得关注的是,关于家庭暴力问题的法律理论研究及司法实践,已经日益成为我国法律工作的热点。 第一章 家庭暴力的概述 第一节 家庭暴力的概念 一 国外和国内的不同认识 在国外,关于家庭暴力的研究及立法较我国进行得早,并已经有了多年的理论研究和实践经验。有代表性的,如英国学者认为:"家庭暴力是指男性伴侣为了支配和控制女性,在他们关系存续期间或终止之后对女性所施行的暴力和虐待行为".从英国学者观点看出:"家庭"不仅指有婚姻关系、身份关系的生活共同体,而且还包括同居关系及婚姻关系终止后出现的暴力行为,"暴力"主要指男性对女性实施的有害行为。 在我国,一般认为家庭暴力是指在以婚姻,血缘和法律关系为基础而构成的家庭中,家庭成员以暴力、胁迫、摧残、折磨或其它手段侵害家庭成员身体、精神和性等人身权利的强暴行为。 二 社会学的认识 社会学者认为:家庭暴力不仅是法律问题,更是社会问题。要有效遏止家庭暴力,必须在修改现有法律的同时,开展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的反家庭暴力公众运动,通过培训、宣传等社会手段改变传统文化中的性别歧视,转变社会公众对家庭暴力的认识。为家庭暴力受害者(主要是妇女)提供有效的社会救助,以及增进两性在家庭内部的平等,将反对家庭暴力作为维护家庭的和睦与社会和谐的重要内容。 三 我国法律对家庭暴力的界定 《婚姻法》修正案第三条规定"禁止家庭暴力".《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一条对家庭暴力的范畴作了明确表述:"家庭暴力是指行为人以殴打、捆绑、残害、强行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其他手段,给其家庭成员的身体、精神等方面造成一定伤害后果的行为". 家庭暴力基本上是家庭中居于强势地位的成员对处于弱势地位的成员实施的。以前受害者主要是妇女、儿童和老人,但随着社会的发展,有一个新的趋势在发展,男性也开始成为家庭暴力的受害者。本文所指的"家庭暴力",主要是指家庭成员中,夫妻之间即婚姻主体之间的暴力行为。 第二节 家庭暴力的形式和产生原因 一 家庭暴力的形式 从目前的表现形式看,家庭暴力主要有三种形式,即身体暴力、精神暴力和性暴力。 1身体暴力是指行为人以殴打、捆绑、残害、强行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其他手段给其家庭成员的身体、精神等方面造成一定伤害后果的行为。 2精神暴力和性暴力是指通过暗示性的威胁、言语攻击、无端挑剔,或漠不关心对方、停止或敷衍性生活等隐性暴力行为,以及故意攻击性器官、强迫发生性行为、性接触等,这种暴力的实施其危害性较之身体暴力要严重得多。 二、家庭暴力的产生原因 1 传统男权文化的影响是产生家庭暴力的重要原因。我国长期以来的文化基础是男性中心本位文化,男女在家庭及社会结构中的地位极不平等,我国古代封建礼教所宣扬的"三从"思想更是其极端表现。根深蒂固的男权主义虽然已经有很大的改变,但遗留的影响依然存在。 2 家庭成员的经济和社会地位的差别。处于强势地位的成员在家庭生活中往往居于主导和支配地位,而处于弱势地位的成员往往在经济和生活上依赖于他们,一旦发生家庭矛盾,处于弱势地位的成员通常会成为发泄的对象,并且大都表现出逆来顺受。而这种软弱的反应使得施暴者无需为自己的行为承担任何责任。 3 随着社会的发展,工作和生活节奏不断加快,人们面临的压力越来越大,心理负担越来越沉重,长期积聚需要得到彻底的发泄,一旦这种情绪被错误地带到家中,就很容易成为家庭暴力的导火索。 4 社会整体环境的影响。一方面,社会对酗酒、吸毒、重婚、"婚外情"等很容易引发家庭暴力的丑恶现象尚没有形成有效的解决手段。另一方面,家庭暴力长期来被视为家庭私事,在通常情况下,很少会有相关部门主动管理。尽管家庭暴力性质比社会上一般暴力恶劣,但它成了相关部门不予介入,惩治过轻的真空地带。实际上是对施暴者姑息纵容,失去了法律应有的震慑和预防作用。第三节家庭暴力的社会危害家庭暴力不但直接损害妇女的身心健康和人格尊严,导致婚姻破裂、家庭解体,以及伤害儿童的身心健康。更为危险的是,因家庭暴力而引起的自杀、杀人,严重地影响了社会的稳定和安全,阻碍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建设。 一 导致婚姻破裂、家族解体 丈夫对妻子施暴,使妻子的身心健康严重受损,同时也损害了家庭的和睦、夫妻间的感情。妻子面对残暴的丈夫,心中已无爱意,只有选择离婚。 二 严重伤害儿童的身心健康 有统计表明,60%以上的人在对配偶实施暴力的同时,也经常对子女实施暴力。而专家指出,即使没有受到殴打,见到家庭暴力和受到身体虐待的孩子所受的伤害同样严重。他们会性情忧郁,变得懦弱或残暴,学习成绩下降,有自杀倾向等,这些影响在成年后仍会存在。另外,有暴力的家庭,其孩子长大后大多也有家庭暴力行为,违法犯罪的比例也较高。 三 导致以暴制暴 有些妇女蒙受家庭暴力后,没有通过有效的途径解决问题,来自肉体上和心理上的痛苦,使她们产生以暴制暴的想法,这就是所谓"受虐妇女综合症",已严重地影响着家庭和睦和社会安定。 四 制造社会不安定因素 家庭暴力在直接损害妇女的身心健康和人格尊严的同时,带来了社会不安定因素,也进一步推动了性别不平等和暴力等不良文化的传播。它对生命和资源的巨大伤害表明:家庭暴力的影响远远超过了家庭的范围。不论对个人、家庭还是社会都有极大的危害,预防和制止家庭中的暴力行为势在必行。 第二章 我国家庭暴力的现状和法律干预 第一节 家庭暴力的现状 一 家庭暴力的具体情况 1 家庭暴力对妇女权益的侵害在数量上呈上升趋势。据不完全统计,与上个世纪80年代相比,90年代我国家庭暴力上升了.以青岛市妇联为例,"91该组织接待来访的家庭暴力事件358件,占该类来访的,到1996年已增加到. 2 家庭暴力成为引起婚姻关系破裂的主要原因。据司法部门资料表明,家庭暴力案件约占婚姻案件的30%,个别地区达50%. 3 家庭暴力日益影响社会稳定和安定团结。2000年,江苏省妇联在南通监狱女子分监进行了相关调查,调查结果显示在237个存在暴力的家庭中,有125人的犯罪直接与家庭暴力有关,占%。125个直接因家庭暴力而犯罪的女性中有93人长期受到丈夫的殴打、虐待,占%。她们所犯罪种涉及到杀人、介绍容留卖淫、伤害、拐卖、盗窃、、抢劫、纵火、爆炸等,有62人犯故意杀人罪,占%;伤害、投毒、爆炸、纵火等恶性案件17起,占 %。栖霞区某镇妇女胥某因家庭暴力引发的矛盾,在两年中频频到镇、区两级政府上访闹事,严重干扰了政府机关的正常工作秩序。 二 反家庭暴力的形势 中国政府历来重视对妇女权益的保护,为了切实保护妇女的人身权利和实现各个领域的男女平等,近年来,在反家庭暴力方面,采取了一系列措施。积极动员全社会力量,鼓励多部门合作共同反对家庭暴力,包括:成立维护妇女儿童权益的专门性政府机构;成立多部门合作维护妇女儿童权益的协调议事机构;在公安机关建立家庭暴力投诉受理机构;建立法院特邀陪审员制度;建立妇女法律援助机构;建立家庭暴力伤残鉴定中心和庇护所;充分发挥妇女组织反家庭暴力的优势。 许多省、自治区、直辖市也就反家庭暴力相继出台了有关地方性法规或政策性文件。政府部门、司法机关和妇联组织等联合成立的维护妇女权益协调机构、 "110"家庭暴力报警中心、家庭暴力伤残鉴定中心、庇护所等社会干预机制纷纷建立,同时在国家级立法中对家庭暴力问题予以明确规定的社会呼声越来越高。 第二节 "家庭暴力"作为法律问题发展衍变的三个阶段 一 第一阶段 1995年北京举办第四次世界妇女大会之前。在这一阶段,中国颁行的宪法以及刑法、妇女权益保障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婚姻法、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都体现了国家保护家庭成员权利,禁止家庭暴力的精神。但是事实上,家庭暴力问题尚未引起社会公众和执法机关的普遍重视。家庭暴力事件通常被作视为家庭纠纷,主要通过民间调解等手段来处理。二第二阶段从1995到2001年《婚姻法》修正案通过之前。1995年,中国政府成功地在北京举办了第四次世界妇女大会,《北京宣言》和《行动纲领》都再次强调和重申了国际社会反对家庭暴力的决心和态度。家庭暴力问题越来越广泛地引起中国社会的关注,反对家庭暴力的宣传力度显著加大,相关立法研究工作增强,法律干预和司法支持手段明显增多。 特别值得注意的是,1996年,湖南省长沙市通过《关于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的若干规定》,这是中国出台的第一个反对家庭暴力的地方性政策。2000年3 月,湖南省人大常委会通过了《关于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的决议》,这是中国第一部反对家庭暴力的地方性法规,"家庭暴力"一词第一次出现在中国的法规中。 三 第三阶段 2001年《婚姻法》修正案通过之后。2001年4月28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了《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的决定》。修改后的《婚姻法》在总则中明确规定"禁止家庭暴力",将实施家庭暴力作为法院应准予离婚的法定情形之一,并专门规定了对家庭暴力受害人的救助措施和施暴人的法律责任。这是中国第一次在国家级立法中对家庭暴力问题作出明确规定,是中国反家庭暴力立法的重大突破,具有里程碑的意义。此后,反家庭暴力的法律干预工作得到进一步重视,最高人民法院颁布《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从而为各级法院正确适用婚姻法,审理涉及家庭暴力的案件提供了依据。 第三节 法律干预 一 立法 我国现在初步建立了以宪法为基础,包括民法通则、婚姻法、妇女权益保障法以及各种法律法规在内的法律体系。 1 国际条约 中国已经签署了《消除对妇女一切形式的歧视公约》、《儿童权利公约》等国际公约,是《北京宣言》、《行动纲领》等国际文件的承诺国,已向全世界庄严承诺采取有效措施,制止家庭暴力,保护妇女、 &/92(*"3(-7%+2$儿童、老人等一切弱势群体权益。 2 国家级立法 (1)《宪法》关于保障公民权利、男女平等等规定是中国反家庭暴力的立法依据。 (2)《妇女权益保障法》明确规定妇女在政治的、经济的、文化的、社会的和家庭的生活等方面享有同男子平等的权利。虽然没有使用"家庭暴力"的概念,但全法始终贯穿了反对包括家庭暴力在内的一切形式对妇女的暴力,保护妇女权益的精神(总则、第33-35条、第40-42条)。 (3)《未成年人保护法》的相关规定体现了禁止对未成年人的家庭暴力,保护未成年人权益的精神(总则、第二章、第47、52条)。 (4)《民法通则》规定保护公民的生命健康权、名誉权、婚姻自由权等权利(第98、101、103条),并规定了相应的侵权责任形式(第134条)。 (5)《婚姻法》是中国第一部明确规定"禁止家庭暴力"的法律。其中规定了对家庭暴力受害人的救助措施:受害人有权向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所在单位和公安机关等寻求救助(第43条);相应机构应当应受害人要求采取救助措施;对构成犯罪的,司法机关应依法追究刑事法律责任(第43、45条)。规定实施家庭暴力为法院准予离婚的法定情形之一(第32条),并规定因家庭暴力导致离婚的,受害人有权请求损害赔偿(第46条)。 (6)《继承法》规定家庭暴力行为可能引起继承权的丧失:"故意杀害被继承人"、"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遗弃被继承人或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丧失继承权(第7条)。 《刑法》通过对杀人罪、伤害罪、强奸罪、侮辱罪、非法拘禁罪、拐卖妇女儿童罪、暴力干涉他人婚姻罪、虐待罪、遗弃罪等罪名和刑罚的规定,对实施家庭暴力构成犯罪的人予以惩处(第232-238条、第240、246、257、260、261条)。 (7)《行政法》通过规定行政处罚和行政处禁止家庭暴力行为。如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对侵犯他人人身权利尚不够刑事处罚的"殴打他人、造成轻微伤害"、"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虐待家庭成员,受虐待人要求处理"等规定应由公安机关予以拘留、罚款或警告(第22条)。 (8)诉讼法,包括《刑事诉讼法》、《民事诉 讼法》和《行政诉讼法》,规定了家庭暴力受害人寻求司法救济的途径:通过民事诉讼程序追究施暴人的民事责任;对构成犯罪的,依照刑事诉讼程序提起自诉,或通过告诉,由司法机关依法定程序追究施暴人的刑事责任;对公安机关不依法履行制止或处罚家庭暴力职责的,受害人可按行政诉讼法的规定要求其限期履行并赔偿相应损失。  (9)地方性法规。妇女权益保障法颁布实施以来,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都先后出台了确保妇女权益保障法贯彻落实的实施办法。截止2003年7月为止,已有湖南、四川、宁夏、江西、陕西、湖北、黑龙江等7个省、自治区人大先后通过了《关于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的决议》等专门性反家庭暴力的地方性法规。 二 有关司法措施 反对和制止家庭暴力,不仅需要完善的立法,更需要法律的有效执行,在司法实践中,家庭暴力案件有民事案件和刑事案件之分,涉及家庭暴力的刑事案件是指在家庭成员之间的伤害,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而构成犯罪的案件。涉及家庭暴力的民事案件是指发生在家庭成员之间的伤害,依照有关民事法律规定而处理的案件。这两类不同性质的案件,在法律运用,处理方式、基本程序上有所不同。 1 涉及家庭暴力刑事案件的法律执行 (1)实践中,涉及家庭暴力的刑事案件主要有:因家庭暴力导致的轻伤案件;因家庭暴力导致的重伤案件,因家庭暴力杀人案件 以及受虐妇女由受害者变为施暴者导致的家庭暴力的刑事案件。 (2)审判程序 对于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而构成犯罪的家庭暴力案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的程序进行审理。主要包括第一审程序、第二审刑法学程序、审判程序和执行程序。 2 涉及家庭暴力的民事案件的法律执行 (1)我国目前的立法没有规定"家庭暴力"这个案由,司法实践中,法官审判的家庭暴力案件主要是:因家庭暴力引起的离婚案件和侵犯妇女人身权利引起的损害赔偿条件,有些也尝试着直接立为"家庭暴力案件". (2)审判程序对于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婚姻法》等民事法律的家庭暴力案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民事审判程序进行审理和判决。主要包括第一审程序、第二审程序、审判监督程序和执行程序。 特别要提出的是,无论因家庭暴力导致何种案件,都不应适用调解的方式解决。在这种方式下,施暴人和受害人之间权力结构不平衡,受害人无法在平等的前提下争取自己的权利。 第三章 反家庭暴力存在的法律问题 第一节 立法缺陷和司法不力 虽然我国已形成了一套针对家庭暴力的法律干预体系,但家庭暴力范围不明晰,家庭暴力举证难司法机关介入家庭暴力难等立法以及司法上的问题,仍然制约着反家庭暴力工作的推进。 一 立法缺陷 1 我国现行法律针对家庭暴力虽有一些具体规定,但这些条款大都是从宏观上立论的,如《妇女权益保障法》中规定"禁止歧视、虐待、残害妇女""妇女生命健康不受侵犯"等条文,在明确提到家庭暴力的《婚姻法》中也只是笼统的规定"禁止家庭暴力".只有在最高院的司法解释中明确了家庭暴力的概念,并且所采用的是严格的界定标准,这也导致了法庭认定这一事实的比率低。 2 目前,我国《宪法》、《刑法》、《婚姻法》、《妇女权益保障法》、《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等法律法规,虽然对家庭暴力行为都有禁止性规定,但缺乏明确的认定和制裁条款。可操作性较差,对家庭暴力惩治不力。 3 我国没有针对家庭暴力的专门证据法规则。家庭暴力多发生在家庭内部,很少有目击证人,而相当一部分当事人在遭到暴力后,因缺乏法律常识没有报案或去医院开具诊断证明,这样当对方否认有暴力行为时,便无据可查。单凭受害人陈述又不能作为定案依据,给法院认定家庭暴力行为带来困难,使很多家庭暴力案件因缺乏证据无法立案。 4 家庭暴力受害者精神损害赔偿无法可依。《婚姻法》明确规定,家庭暴力的受害方可以提出民事赔偿,但受害妇女请求精神损害赔偿仍然困难。 5 现行法律主要适用对施暴者进行事后制 裁,缺乏对家庭暴力正在发生及持续过程中的救济措施。我国法律着重于制裁造成严重后果的暴力行为,对于多发性的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家庭暴力行为缺乏措施。另外,着重于行为发生后的制裁,缺乏预防行为发生和制止行为继续的手段。二司法不力1社会公众对家庭暴力认识不足,其观念仍停留在"家务纠纷"层面上。对向法院控告丈夫的妻子尤其难以理解,并因此责备受害妇女,受害妇女权利难以保障。 2 司法人员中对我国家庭暴力的定性、定量上认识不一,仍有相当一部分人因受中国传统观念的影响,对家庭暴力存在模糊甚至错误的认识,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司法人员对家庭暴力的法律干预力度。例如:公安人员缺乏社会性别观念,一些派出所以家庭纠纷不属其工作范围为由不予处理,立案不及时,直接导致鉴定难。派出所对家庭暴力案件不能及时立案侦查,不给受害人出具委托鉴定函。而没有法医鉴定书,就无法追究施暴者的刑事责任。 3 受虐人往往希望维持家庭,她们投诉的目的只是制止施暴而不是使对方被拘禁或罚款,更不想因此使婚姻关系破裂。如何确定司法机关的角色定位,使司法更积极更妥当的介入家庭暴力也是亟待解决的问题。 4 执法机构的干预是制止家庭暴力的最有效手段,而现在因家庭暴力的执法主体部门虽然多但不够明确,各个主体部门之间的执法还需进一步磨合,以及执法程序不规范,也造成了对家庭暴力的制裁不力,致使家庭暴力总是游离于法律之外,受虐妇女也得不到有效的保护。 第二节 办理家庭暴力案件的四项实际困难 一 社会公众对家庭暴力认识不足,导致取证难 对于家庭暴力,社会公众的观念仍停留在"家务纠纷"层面上,导致律师向受害妇女亲朋邻居乃至居委会工作人员取证时,他们含糊其词,甚至拒绝作证,造成取证困难,受害妇女权利难以保障。 二 公安人员缺乏社会性别观念,立案不及时,导致鉴定难 多数派出所的公安人员对家庭暴力案件不能及时立案侦查,不给受害人出具委托鉴定函。律师说,因没有法医鉴定书,就无法追究 暴者的刑事责任。 三 家庭暴力立法不完善,对家庭暴力行为认定难、刑事处罚难 目前我国没有针对家庭暴力的专门证据法规则,通常是适用普通案件的证据规则。而家庭暴力多发生在家庭内部,很少有目击证人,单凭受害人陈述又不能作为定案依据,给法院认定家庭暴力行为带来困难,使很多家庭暴力案件因缺乏证据无法立案。 四 对施暴者进行制裁难 现行法律主要适用对施暴者进行事后制裁,缺乏对家庭暴力正在发生及持续过程中的救济措施。一些受害妇女希望,在遭受家庭暴力时法律能对丈夫采取一定的强制措施。而现在公安机关或居委会能做的只是让施暴丈夫写保证书,形不成任何约束力,有的丈夫可能前脚写了保证书,后脚回家继续施暴。 第三节 影响家庭暴力案件办理的一些消极社会因素 由于目前我国社会中,还存在一些消极的社会、道德、伦理因素,影响了家庭暴力案件办理,主要包括:在中国的传统社会中,认为女性的理想角色就是局限于家庭范围内,恪尽本分地做个贤妻良母,在家中孝敬公婆、照顾子女、操持家务;男尊女卑的夫权思想仍残留在一些人的脑海中,认为男人是家庭的主人。而女性则被认为是男人的附属品依附于男人而存在。在部分人的思想观念中,当男人运用暴力手段从肉体上精神上统治奴役女性时,是被容忍和允许的,打老婆是天经地义、理所当然的事情。妇女在遭受家庭暴力后,为了维护家庭的"面子"而极力掩盖,认为那是家丑,同时惧怕遭来丈夫更大的暴力,于是默默忍受,不愿声张。部分女性经济地位的相对低下,认为自己是靠丈夫而生活的,丈夫为了养家,在外面奔波劳累,回到家中发发脾气是情理之中的事情。 如此种种消极的社会、道德、伦理原因,导致家庭暴力案件办理困难。尽管"家庭暴力"问题已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但从统计数字来看,法庭最终认定构成"家庭暴力"的却是凤毛麟角。1980年,以家庭暴力为由离婚的占%,2001年新婚姻法颁布后初期因该原因离婚的也比率相当。 第四章 解决家庭暴力的法律对策 第一节 立法 完善立法是提高法律干预效果和解决家庭暴力的根本办法。法律干预家庭暴力的根本难点在于,我国没有专门的反对家庭暴力的法律。现有法律、法规的具体运用也缺乏可操作性。一立法形式的选择我们国家目前没有专门用于制止家庭暴力的单项立法,有关家庭暴力的立法分散于《宪法》、《民法》、《刑法》、《婚姻法》、《妇女权益保障法》以及其它机关的法律法规之中。下一步,是根据反家庭暴力的实际与司法需要逐一修改现行各法的某一个方面,还是应多采取专门立法的形式学界也有不同的意见。 但是,我认为在解决家庭暴力的法律改革的宏观战略上还是应当走专门立法的道路。主要是因为: 首先,用分散的各种法律适用甚至是套用反家庭暴力案件是片面的、有限的。将反家庭暴力纳入婚姻法调整,而婚姻法性质上是民事法律,它主要是从权利义务的角度对夫妻和家庭成员在家家庭生活中的行为予以调整、约束力、救挤力有限。而套用《刑法》和《治安处罚条例》的故意伤害和虐待罪等条款,因为法律规定的笼统、具体操作措施的缺乏,使得司法实践中由于证据不足或情节不够恶劣达不到法定罪名的最低标准而使受害人得不到保护,施暴人受不到制裁的案例屡见不鲜。 其次,反家庭暴力是一个社会系统工程,涉及到社区干预,行政干预和司法干预诸多方面,不仅有民事法律问题,还涉及到行政法、刑法等实体和程序法的诸多方面。各个法律的结合适用不完全符合其本身性质对一个综合法律的要求。 .':&4."*$,; 同时,根据我国的实际情况,开展反家庭暴力的时间很短,而家庭暴力的情况在不断上升的趋势,逐一修改现行各相关法律,那么,这样的修改会有很多,需要的时间也会很长。这很难适应当前反家庭暴力的实际需要,不利于对家庭暴力受害人的保护,也不利于对施暴者的教育矫治和惩处。 一些地方立法已经为国家专门立法做了有益的尝试。从1996年湖南长沙市出台《关于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的若干规定》至今,全国已有3省11市出台了这样地主性防止和制止家庭暴力的法规、条例或法规性文件,把过去比较零散的法律条文加以集中,并细则化、具体化,加强了可操作性,法律效果明显,中国法学会反家庭暴力项目的法学家们也开始了《家庭暴力防治法》的草拟工作。 综上,我认为,一部对家庭暴力的定义、社会救助、行政措施、司法救济、法律责任都做了具体规定的专门性法律——《家庭暴力防治法》,可以为家庭暴力受害者提供最大限度的保护,最有效地预防暴力的再次发生。 二 立法内容 现阶段要完善法律中关于家庭暴力的内容,应着重注意增强法律的可操作性和威慑力,主要是: 1、细化家庭暴力的定义。目前主要是我国对家庭暴力的法律概念所采用的是严格的界定标准,规定"家庭暴力是指行为人以殴打、捆绑、残害、强行限制人身自由或其他手段,给家庭成员的身体精神等方面造成一定伤害后来的行为".根据这一定义,我国是套用刑法的相关规定,以情节恶

国外婚姻无效制度现状从当前世界各国关于亲属法的法律制度来看,对违法婚姻的规制大体上可分为两种立法模式,即单纯规定无效婚姻或可撤销婚姻一种的单轨制和既规定无效婚姻又规定可撤销婚姻的双轨制。采取不同的立法模式,既反映了各国历史文化背景的不同也反映了地区间法律文化的差异。单轨制单轨制立法又可分为两种情况,即只规定无效婚姻的方式和只规定可撤销婚姻的方式。有些国家规定,只要缺乏法律规定的某一个结婚要件的,都属无效婚姻,绝对无效,无效婚姻从一开始就不发生婚姻的效力。宣告婚姻无效的申请人可以是婚姻当事人,也可以是其他相关特定人或特定的国家机关。属于这一类亲属法的有意大利,俄罗斯等国家。如意大利民法典第一编第六章第三节中规定,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人、与杀害自己配偶而被判刑的人不得结婚,对违反上述规定的违法婚姻,可以由新婚夫妇和他们的最近尊亲属、检察机关和其他所有因提起诉讼而得到合法利益和现实利益的人提起撤销婚姻之诉;另外,未成年人不得结婚,当事人不满法定结婚年龄,可以由新婚夫妇、他们的最近尊亲属、检察机关提起诉讼;对于非自愿婚,即结婚时一方没有辨认能力或意思表示能力,或者在胁迫之下、恐吓之下表达结婚意思的,或者对配偶的人身辨认错误或个人基本情况产生重大误解而表达结婚意思的,可以由配偶提起撤销婚姻之诉。从这里我们可以发现,在意大利婚姻法中,除了婚姻关系当事人之外,只要确认婚姻无效能够维护自己一定合法权益的人都可以对违法婚姻提起无效之诉。规定欠缺法定结婚要件的婚姻全部为可撤销婚姻。在这种立法模式下,没有无效婚姻的情形,只要不符合法定结婚条件,相关当事人皆可以申请撤销。如德国《民法典家庭法》第1313条规定:“婚姻只可以在法院的判决基础上予以撤销,婚姻随在发生法律效力后而解除。在德国家庭法中规定,可以撤销的婚姻有以下几种情形:(1)重婚,一人在结婚前已有合法婚姻;(2)无行为能力的人结婚;(3)未到法定结婚年龄:(4)一方性无能;(5)直系亲属和兄弟姐妹之间的结婚;(6)双方无意共同生活:(7)一方不知其行为是结婚;(8)因受欺诈而结婚;(9)因受胁迫而结婚等等。虽同为可撤销婚姻,但申请主体有所不同:在(1)一(6)情形中,申请撤销的权利人为婚姻关系中的任何一方、主管行政机关以及重婚涉及的第三人;而在后三项中申请人则只能是婚姻关系的当事人,撤销婚姻的后果依照关于离婚的规定予以确定”。双轨制双轨制是指既规定无效婚姻,又规定可撤销婚姻的立法模式。其中的可撤销婚姻只能由婚姻当事人或者特定的人在一定期限内提请法院予以撤销。婚姻的效力从宣告撤销时起消失,没有溯及力,又称相对无效的婚姻。若有撤销请求权的人未在期限内起诉,则婚姻一直有效。双轨制根据亲属法中对无效婚姻和可撤销婚姻的不同侧重,又可分为几种具体情况。规定无效婚姻占主体地位,可撤销婚姻相对较少。我国就属于这种模式的典型代表,我国对绝对无效的婚姻规定了四种情形,即重婚、早婚、近亲婚和疾病婚,而对可撤销婚姻只规定了当事人受胁迫而结婚的一种情形。另外,法国也有类似规定。但各国在申请无效或撤销的主体方面则也有不同的立法要求,如《法国民法典》仅规定未经夫妻双方或一方自由同意而结婚的只能由婚姻当事人起诉;如人的根本资格发生错误,则只能由另一方配偶申请婚姻无效:对须经父母、直系尊血亲或亲属会议同意才能结婚的,只能由有同意权的人或须经同意的人起诉。“该法第184条则规定,除上述之外的都是绝对无效婚姻,并可由夫妻双方、有利益的人、检察院提起诉讼” 。规定可撤销婚姻占主体地位,无效婚姻相对较少的立法模式。规定无效的条件较少而可撤销的条件较多的,有瑞士、我国台湾地区、日本、美国等亲属法。如《瑞士民法典》亲属编规定的无效婚姻有:结婚时配偶一方己有婚姻关系,结婚时配偶一方患有精神病或因继续存在的原因无判断能力,配偶双方因血亲或姻亲关系而被禁止结婚;而其可撤销婚姻则有:配偶一方在举行结婚仪式时因暂时的原因无判断能力的,因误解而结婚的,因受欺而结婚的,因受胁迫而结婚的,无婚姻能力人、未成年人或禁治产人未经其父母或监护人赞同而结婚的等,可撤销婚姻的条件明显多于无效婚姻的条件我国婚姻无效制度的现状在我国,长期以来人们将无效婚姻称之为违法婚姻,我国1950年和1980年的婚姻法都没有对婚姻的无效作出明确规定,据此有人认为我国没有婚姻无效制度,其实,我国婚姻法虽然没有以立法的形式对婚姻无效制度作出明文规定,但我国1980的颁布的婚姻登记办法和1994年颁布施的婚姻登记管理条例中都有婚姻无效的规定,如1994年颁布的《婚姻登记管理条例》规定:未到法定结婚年龄的公民以夫妻名义同居的,或者符合结婚条件的当事人未经结婚登记以夫妻名义同居的,其婚姻关系无效,不受法律保护;申请婚姻登记的当事人弄虚作假、取婚姻登记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应当撤销婚姻登记,对结婚、复婚的当事人宣布其婚姻无效并收回结婚证。由此看来,“以上办法和条例虽然规定了婚姻无效的原因及处理等问题,仅仅是笼统规定” ,但仍未建立一套系统完备的婚姻无效制度。2001年4月修改后的《婚姻法》对无效婚姻作出了明确规定。这说明,我国的无效婚姻制度已正式成立。婚姻无效是违法婚姻的法律后果,从理论上讲,违法婚姻由于其违法性而不具有婚姻的法律效力,应等同于婚姻无效。但在现实条件中,并不是所有的违法婚姻,都是婚姻无效。这是因为,婚姻关系是一种特殊的人身关系,其后果不仅及于当事人双方还直接影响到子女和家庭其他成员;同时,婚姻关系又具有强烈的伦理性,它的稳定与否直接关系到家庭和社会的稳定,所以,各国对违法婚姻的立法都极为慎重,并不将所有的违法婚姻都简单地归于无效。比如,有些国家认为结婚条件的规定有轻重程度之分,只将那些违反较重要结婚条件的违法婚姻规定为无效婚姻。再比如,我国在1994年2月1日以前,有条件地承认事实婚姻的效力的作法,都说明违法婚姻的范围较无效婚姻为广,也就是说婚姻无效肯定是违法婚姻,而违法婚姻不一定引起无效的后果。所以,婚姻无效是对不符合结婚法定条件和法定程序而成立的婚姻关系不具有法律效力的认定,是违法婚姻的一种法律后果。通过对婚姻无效的原因、认定程序、诉讼请求权、诉讼时效及法律后果等规定,构成婚姻无效法律制度。婚姻无效制度作为婚姻法律体系中结婚制度的保障,是婚姻制度中不可缺少的内容,也是婚姻法中必不可少的部分。其完善与否,直接影响违法婚姻的治理,因此,建立全面系统的婚姻无效制度乃是完善我国婚姻立法的当务之急。婚姻无效的原因我国《婚姻法》第10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重婚的;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未达法定婚龄的。”根据我国的实际情况和我国婚姻法的规定,无效婚姻的原因有以下几种:重婚,所谓重婚是指有配偶者再行结婚,即某个人同时有两个以上的配偶。重婚是对一夫一妻的家庭原则的破坏,因此为各国法律所禁止,并且对于重婚,其后果归于无效。如果其重婚行为违反了刑法规定的,还应追究其刑事责任。近亲婚,从我国婚姻法的规定范围上看,凡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结婚的,都是无效婚姻。疾病婚,禁止特定的疾病患者结婚,如患麻疯病、性病、重型精神病未经治愈,以及患其他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或暂缓结婚的疾病的婚姻,属于无效婚姻。早婚,早婚是指男女双方或一方未达到法定婚姻而结婚,即指在未达到法定婚龄之前所形成的非法两性关系。我国婚姻法明确规定,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22岁,女不得早于20岁。只有男女双方分别达到法定年龄,才允许结婚。未达到这个年龄而结婚者,谓之早婚。未登记婚,未登记婚是指男女双方没有履行结婚登记程序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两性关系。未登记婚违反的是婚姻成立的法定形式要件。从婚姻成立应当具备的法定条件角度来看,未登记婚同样是无效婚姻,其婚姻关系不受法律保护。婚姻无效的法律后果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无效婚姻和可撤销婚姻引起以下法律后果:婚姻关系自始不发生法律效力我国现行婚姻法第12条规定:“无效或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无效”可见,无效或被撤销的婚姻从当事人结婚之时,婚姻就没有法律效力,即使当事人取婚姻登记,该婚姻也是自始无效,不受法律保护。当事人之间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婚姻法有关夫妻权利义务的规定,前提是合法婚姻,是有效婚姻。由于无效婚姻、可撤销婚姻欠缺婚姻成立的法定条件,是违法婚姻。因此,婚姻法有关夫妻权利义务的规定以无效婚姻被撤销婚姻的当事人都不适用。当事人所生子女适用婚姻法有关父母子女的规定无效婚姻、可撤销婚姻虽然不具有法律效力,但这种婚姻所生育的子女却受法律保护。我国婚姻法确立的基本原则之一就是保护妇女、儿童和老人的合法权益。因此,婚姻法中规定无效婚姻、可撤销婚姻当事人所生子女的法律地位时,坚持并贯彻了婚姻法的基本原则,规定其当事人所生子女享有婚生子女同样的权利义务,任何人不得歧视。“当事人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婚姻无效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 。

盖茨承认20年前曾与女员工婚外情,怎么看待国外婚外情成风的行为?最近关于比尔盖茨婚外情而导致盖茨从微软董事会被排除在外的新闻,受到了国内外网民的广泛关注,造成了巨大的影响,微软的股市价格也受到严重波动,不得不说国外婚外情成风的行为,已经都是大家了熟于心的,盖茨的这一操作相当于给网友们吃了一个大瓜。

文化不同

民俗民风不同

思想观念开放

首先,就是欧美等国家的传统观念,传统文化不一样导致了现在的欧美国家的民众对于婚姻这种观念,和我们中国国内的婚姻观念有着巨大的差别,这也是一个影响国外婚外情的因素。

还有就是民族风俗和民族风气的不同,由于欧美等国家工业化较早,思想的观念改变的也比较早,导致了这些欧美国家的民族风俗和民族风气得改变从几百年前就直接开始了,我们的思想观念与他们而言有着一些根本上的差别,这也是民族风俗和民族风气根据历史的情况演变,演化而成的一个重要因素。总的来说就是他们对于婚姻观念的这种传统民俗民风演化的较早,所以对于他们来说可能从思想上比我们更加能接受。

最后就是欧美等国家的思想观念,要比我们更加开放,这不是关于欧美国家因为最早进入工业化,而是从他们历史上来看他们对于婚姻的思想观念就要比我们的思想观念更加复杂,根据历史情况的不同,民众对于婚姻的观念也有非常巨大的差别,这就是历史文化带来的影响。

以上,欢迎大家评论补充,写作不易,欢迎各位点赞关注。

自从比尔盖茨宣布与妻子梅琳达分手之后,关于比尔盖茨的一系列负面新闻扑面而来。不仅微软董事会开始调查比尔盖茨与女员工婚外情,而且比尔盖茨还主动承认20多年前确实存在与女员工婚外情。

比尔盖茨承认与女员工婚外情之后,许多网友认为国外婚外情成风。我认为每一个国家居民生活方式和行为习惯不同,就会导致每一个国家的人们思想开放程度不同。在我们看来:婚外情是一种有损家庭和睦的行为方式,在外国人眼中:婚外情只是一种非常普遍的现象。

任何一个家庭都需要夫妻双方共同维护,如果家庭成员中的某一方出现严重的个人行为问题,这就会导致家庭也会面临着破碎现象。许多人和妻子生活了很多年之后,总觉得二人之间缺乏刚谈恋爱时的感动,于是某一方就会用婚外情的方式选择真爱。事实上,婚外情并不能使双方找到真爱,反而加速婚姻破碎的速度。更何况许多人结婚更看重的是对方的条件,而并非对方的心意。

众所周知,欧美等地区和国家的居民保持着非常开放的理智和想法。如果碰到非常合适的结婚对象,她们会义无反顾的投入婚姻中。如果在婚姻过程中碰到非常合适的真爱,也许他们会为了爱情放弃婚姻。虽然我们并不认可国外婚外情非常普遍的行为,但是国情不同,居民的生活方式和行为方式也会存在着差距。我们会因为婚外情而感觉到十分羞耻,而国外民众对于婚外情看得比较淡薄。虽然外界也会产生对婚外情的质疑,但是国外居民的接受能力偏高。

总的来说,我认为不同国家的居民对于婚外情的看法截然不同。我始终相信坚实的爱情会得到维护,并不会出现婚外情的现象。更何况婚外情不利于家庭的维护,甚至许多家庭因为婚姻中的某一方出现婚外情而变得支离破碎。更何况许多夫妻结婚之后,他们会拥有自己的爱情结晶,我觉得离婚与婚外情都会对孩子的成长造成影响。婴幼儿时期的孩子面对事物很好奇,当他们得知父母出现婚外情时,这些孩子会产生心理阴影。

国外对于孤独症的研究论文

阿斯伯格综合症

阿斯伯格综合症的患者具有与孤独症同样的社会交往障碍,局限的兴趣和重复、刻板的活动方式。下面我就跟大家聊聊阿斯伯格综合症。

一个智商超过180的理论物理学家,生活中却是个不折不扣的“事大妈”。精心挑选的位子被人占了,周三的菜谱提前到周二……这些琐事都会让他唠叨半天。不仅如此,他是个直肠子,在朋友的女友面前数落其缺点,有时又不解风情,对美女的暗送秋波置若罔闻。他就是《生活大爆炸》里最抓人眼球的怪人谢尔顿(Sheldon),也翻译为“谢耳朵”。

转到现实中,类似谢尔顿这样高智商又低情商的人并不少见。有人据此分析,谢尔顿很可能是患上了阿斯伯格综合症(Asperger Syndrome)。

那么,什么是阿斯伯格综合症呢?

1944年,德国医生阿斯伯格发表了一篇有关孤独症的经典论文,首次描述了这种病症。患者往往智商正常甚至超常,与人交流却存在障碍,有时过于敏感,有时对某些兴趣过于偏执。有研究者就从现有材料推断,爱因斯坦和牛顿可能就患有阿斯伯格综合症,发明博弈论的纳什同时患有精神分裂症和阿斯伯格综合症。

就像谢尔顿一样,这种病症的患者只能明白言语中字面的意思,却很难理解其中隐含的意义以及相对应的肢体语言。《生活大爆炸》中就多次出现这样的场景,当朋友们勉强同意谢尔顿不通情理的要求时,谢尔顿只听到无奈的Yes,却直接过滤了对方的咬牙切齿。而陌生人被他整得哭笑不得后,会抱怨一句:“你疯了吗?”谢尔顿则会很严肃地回答:“我没有疯,我妈妈带我去医院看过。”

这位总穿着古怪长袖T恤的人言语表达同样有问题。普通人在日常会话里很少咬文嚼字地使用书面语,语调也会随着情绪上下起伏。但谢尔顿说话时好像戴着铁面具,始终在一个腔调上吐字,每个字又像论文一样生硬。

相比而言,阿斯伯格综合症属于病情轻微的孤独症。孤独症是一种神经官能失调症状,它会影响患者的交流和沟通能力,病情严重的患者连日常生活都不能自理。世界卫生组织公布的数据表明,孤独症发病率占总人口的比例高达万分之五左右。据中国残疾人联合会的估计,中国有104000名儿童没有学习能力,其中大多为孤独症患者。

阿斯伯格综合征有个重要特征,就是通常会有冷门的兴趣癖好,并且偏执地沉迷其中。例如有的`患者从小着迷电池,在同龄的孩子还抱着娃娃睡觉的时候,他会抱着电池睡觉。更有一位阿斯伯格综合症患者,她一生的爱好是为农场设计屠宰间。

统计数据表明,美国大约每500个人中可能就有一个患有阿斯伯格综合症的孩子,按照这个比例来计算,中国阿斯伯格综合症患者可能高达260万人。目前,阿斯伯格综合症还无法使用药物治疗,医生们努力的方向是帮助患者融入社会。现有的材料表明,如果教育和辅导得当,阿斯伯格综合症患者是能够参与正常社会活动的。

这往往还需要全社会的理解和支持。在不少国家和地区,孤独症等残障长期被忽视或被视为禁忌。在传统观念中,孩子的先天缺陷表明其父母品德有问题,比如报应的说法。

谢尔顿就很幸运。在电视剧中,他一旦偏离生活的轨道,母亲就会出现在身边,把他拉回正常的世界。好友们对他也是不离不弃。看着被谢尔顿弄得狼狈不堪的那些朋友,观众们在大笑过后还应当致以深深的敬意。若不是他们的忍耐和宽容,一个天才的灵魂随时就会封闭起来,正如现实中的很多阿斯伯格综合症患者那样。

阿斯伯格综合症(Asperger syndrome,AS)

是一种主要以社会交往困难,局限而异常的兴趣行为模式为特征的神经系统发育障碍性疾病,在分类上与自闭症(也叫“孤独症”)同属于广泛性发育障碍。该病病因不明,发病率可能远高于儿童孤独症,对儿童精神健康危害甚大。

阿斯伯格症类似自闭症,但智力正常,每100个人中大约有名患者。科学家中有不少阿斯伯格症者,爱因斯坦就患有此症。

诊断一

维基(Wiki)百科上列出的阿斯伯格症必须具有以下三种症状:

1.社交困难 (Social deficit)

2.沟通困难 (communication deficit)

3.固执或狭窄兴趣 (rigidity or restricted interest)

头两项可以综合为以下几个现象:

1.对常规无法理解或僵化规则。

2.对突如其来的转变感到不安,甚至出现不稳定的情绪。

3.患者的情绪成熟度只有年龄2/3左右。

4.执著一种或多种特定且不具功能性的行为。

5.在分辨真实与虚拟世界上有困难。

而对于兴趣方面,患者一般会对一种或多种异常强烈的兴趣模式。

马上想到谢耳朵(Sheldon),全部都具备。第一条“社交困难”很显然的,室友Leonard能相处本身就是个奇迹;第二条“沟通困难 ”也很明显,只理解字面意思,而忽略对方的表情和动作等;第三条,他偏爱“火车”,这是一种狭窄兴趣,很明显阿斯伯格综合症特征。

诊断二

阿斯伯格综合征的吉尔伯格诊断法。该诊断法的六项指标中的五项是:社交功能障碍(极度自我中心)、兴趣狭窄、强迫症式地介绍自己的习惯、奇异的语言词汇以及无法以肢体语言或表情与人交流。

在《生活大爆炸》第 1 季第 1 集《试播》中,我们不难发现谢尔顿已展现出上述指标前五条之全部特点。

社交功能障碍:谢尔顿非常不情愿认识新的邻居潘妮;他对莱纳德维持他的超小型朋友圈表示感谢;他指出自己的白板上都是重要的数学公式,而莱纳德的白板不过是简单地“重复别人的工作”;他对潘妮对占星术爱好的毫不留情的评论等等。

兴趣狭窄:他对重看《太空堡垒卡拉狄加》(Battlestar Galactica)第3 季的强烈兴趣——仅仅因为这次的版本有评论音轨。

强迫症:他痴迷于“克林贡拼字游戏①”并坚持坐在自己的座位上。

奇异的语言:他频频祭出的冗长的解释。

无法以肢体语言与人交流:当潘妮哭时他不知所措。

但第六条标准“运动神经障碍”显然不适用于谢尔顿,因为他打游戏的时候还是相当灵活的。但是患者并不需要满足全部六个条件才能确诊,社交功能障碍加上其他四条症状已经足以将谢尔顿钉死在阿斯伯格综合征的诊断书上了。

速读:对于染色体缺失基因缺陷的自闭症或精神分裂症患者,乙酰半胱氨酸可能有治疗作用。  在此前的《治疗自闭症,乙酰半胱氨酸行不行?》一文中,椰菜君费心费力搜索了相关研究,得出的结论是“ 临床应用是否有效尚无明确结论 ”,相信读者也是日了狗的感觉。 乙酰半胱氨酸可以说是一个难得的便宜又安全的良心药物,绝非挂羊头卖空气的灵丹妙药所能相提并论。此事若是这样就沉沦了,真可以算一件大不幸之事。 好在今年6月份美国乔治华盛顿大学研究人员发表的一篇论文,给乙酰半胱氨酸治疗自闭症又带来了勃勃生机。 这项研究的救命之恩,容椰菜君慢慢道来。 起先,有一种理论猜测:某些自闭症患者体内,尤其是他们的大脑神经细胞内,线粒体功能存在缺损,导致线粒体产生的大量自由基不能被及时清除,影响线粒体功能,进而影响神经细胞的功能,表现为自闭症症状。 显然这是一个很笼统的理论。除了自闭症,拿来解释任何一种神经性疾病,从精神分裂症到帕金斯症到老年痴呆症,都是可以的。 根据这个笼统的理论,抗氧化剂比如乙酰半胱氨酸,能够协助细胞清除自由基,则可能保护甚至恢复神经细胞的功能,产生治疗效果。 然而在临床研究的时候,并没有人去核对患者的脑神经细胞是不是真的有线粒体缺陷,是不是真的有自由基过多——没法做啊,你总不能去做脑组织活检吧? 理论基础已然笼统,临床实验更是笼统。这笼统的笼统,就是狗屁不通。给孙子看见,标准的不知己不知彼是没跑了。 乔治华盛顿大学的这项研究呢,不仅把这个笼统的理论给实体化了;并且证明,乙酰半胱氨酸这个治疗方法,是有效的——至少对于所用的 缺失 基因缺陷老鼠模型。 缺失的意思是,第22号染色体长臂上的区这段区域——其中含有约40个基因,由于某种原因丢失了。有这种基因缺陷的人,相当大概率会患有神经性精神疾病(约一半携带者可表现出自闭症症状,约2%的精神分裂症患者携带该缺陷)。 这项研究的关键发现是,同正常老鼠相比,缺失老鼠 大脑神经元的分叉明显减少 。 左:正常老鼠神经元右:缺失老鼠神经元 想想看,如果哪天麻花疼把每个人的微信好友都给限制到俩三个人,咱还能活吗?  深层原因呢,是在这缺失的这段染色体里面,有一个重要的TXNRD2基因。这个基因的蛋白质产物,对清除线粒体产生的自由基有关键作用。 缺了这么个重要的角色后,线粒体里面自由基四处为虐,难以正常工作,没法为神经元提供充足的能量。神经元呢,也就没那么干劲十足,到处加群交朋友。 左:正常老鼠神经元线粒体,看着像花生的那个     右:缺失老鼠神经元线粒体,胀大了许多 为进一步核实,在正常老鼠体内把这个基因单独搞掉后,老鼠脑神经元果然出现大量自由基累积,果然出现一样的分叉减少。若是搞掉其余的几十个基因,就没有这样的效果。 因此,乙酰半胱氨酸赖以存身的线粒体缺陷理论基础,算是在这种特殊的老鼠身上实锤了。 既然搞清了一些理论基础,再做个治疗实验显然是顺理成章的事情。 果不其然,若从这种老鼠出生之时,就给母鼠的饮用水中添加乙酰半胱氨酸,并在小老鼠开始自己饮水后,也在饮用水中添加乙酰半胱氨酸,那么不仅神经元异变,而且异常行为如认知能力,都得到显著改善。 因此,假如有人打算再次做乙酰半胱氨酸治疗自闭症的临床研究的话,他不仅能更有说服力地打动手握经费的官老爷,并且还有高档武器来提高实验的成功率:做个简单的基因测试,把那些有缺失基因缺陷的患者单独挑出来。这样的话,应该是称得上知己知彼了。 之所以没提后半句“百战不殆”,是因为在这研究中,小鼠自出生——大脑生长发育的关键时期——时,即开始摄入乙酰半胱氨酸。参加临床研究的患者,显然无法满足这个条件,因此话不能说太满。 不过,有了现在的工作铺垫,相信后续研究,比如给不同年龄段的模型小鼠喂饲乙酰半胱氨酸以观后效、比如使用更好的自由基清除方法,都是可望又可及的了。我们距离“百战不殆”,恐怕也是不远了。 参考文献: Mitochondrial Dysfunction Leads to Cortical Under-Connectivity and Cognitive Impairment. Neuron. 2019 Jun 19;102(6):.

  • 索引序列
  • 国外对于成语的研究论文
  • 国外对献血的研究成果论文
  • 对于广告的外国论文研究
  • 国外对于婚外情的法律研究论文
  • 国外对于孤独症的研究论文
  •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