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隐瞒艾滋病发生性行为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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隐瞒艾滋病发生性行为论文

五篇太多了、如果是一篇我还可以式一式。

3 艾滋病健康知识教育对收容教育女性艾滋病乐观偏差的效果评价及启示 陈静; 蒋索; 陈月凤 温州医学院学生处; 温州医学院环境与公共卫生学院 【期刊】中国医学伦理学 2009-10-05 27 4 贫困地区艾滋病社会救助机制构建的对策探讨——对安徽阜阳地区艾滋病的调研 叶良均; 俞宁; 黄邦汉 安徽农业大学人文学院; 安徽农业大学人文学院 安徽合肥; 安徽合肥 【期刊】医学与哲学(人文社会医学版) 2006-02-08 4 121 17 受艾滋病影响的儿童受教育权状况调查研究——对受艾滋病影响儿童受教育权的社会控制与反歧视对策分析 刘玉强; 窦云云 云南大学法学院; 云南大学国际关系研究院 【期刊】法制与社会 2009-11-25 1 87 18 艾滋病感染孕产妇接受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措施情况及对策分析 王爱玲; 乔亚萍; 苏穗青; 王临虹 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妇幼保健中心 【期刊】中国妇幼保健 2006-07-28 15 103 19 浅谈AIDS防治难点及对策——附HIV感染者和AIDS病人5例 杨绪红; 刘伯雁; 崔峰 山东省淄博市卫生防疫站; 山东省淄博市卫生防疫站 淄博市 【期刊】中国热带医学 2003-05-28 0

一、周密思考,慎重落笔论文提纲论文是一项“系统工程”,在正式动笔之前,要对文章进行通盘思考,检查一下各项准备工作是否已完全就绪。首先,要明确主题。主题是文章的统帅,动笔之前必须想得到十分清楚。清人刘熙载说:“凡作一篇文,其用意俱可以一言蔽之。扩之则为千万言,约之则为一言,所谓主脑者是也。”(《艺概》)作者要想一想,自己文章的主题能否用一句话来概括。主题不明,是绝对不能动手写文的。其次,是理清思路。思路是人订]思想前进的脉络、轨道,是结构的内在依据。动笔之前,对怎样提出问题,怎样分析问题,怎样解决问题,以及使用哪些材料等,都要想清楚。第三,立定格局。所谓“格局”,就是全文的间架、大纲、轮廓。在动笔之前先把它想好“立定”,如全文分几部分,各有哪些层次,先说什么,后说什么,哪里该详,哪里该略,从头至尾都应有个大致的设想。第四,把需要的材料准备好,将各种事实、数据、引文等找来放在手头,以免到用时再去寻找,打断思路。第五,安排好写作时间、地点。写作要有相对集中的时间,比较安静的环境,才能集中精力专心致志地完成毕业论文写作任务。古人说:“袖手于前,方能疾书于后。”鲁迅也曾说,静观默察,烂熟于心;凝神结想,一挥而就。做好了充分的准备,写起来就会很快。有的人不重视写作前的准备,对所写的对象只有一点粗浅的认识就急于动笔,在写作过程中“边施工边设计”,弄得次序颠倒,手忙脚乱,或做或掇,时断时续,结果反而进展缓慢。所以,在起草之前要周密思考,慎重落笔。二、一气呵成,不重“小节”在动笔之前要做好充分的准备,一旦下笔之后,则要坚持不懈地一口气写下去,务必在最短时间内拿出初稿。这是许多文章家的写作诀窍。有的人写文章喜欢咬文嚼字,边写边琢磨词句,遇到想不起的字也要停下来查半天字典。这样写法,很容易把思路打断。其实,初稿不妨粗一些,材料或文字方面存在某些缺陷,只要无关大局。暂时不必去改动它,等到全部初稿写成后,再来加工不迟。鲁迅就是这样做的,他在《致叶紫》的信中说:先前那样十步九回头的作文法,是很不对的,这就是在不断的不相信自己——结果一定做不成。以后应该立定格局之后,一直写下去,不管修辞,也不要回头看。等到成后,搁它几天,然后再来复看,删去若干,改换几字。在创作的途中,一面炼字,真要把感兴打断的。我翻译时,倘想不到适当的字,就把这些字空起来,仍旧译下去,这字待稍暇时再想。否则,能因为一个字,停到大半天。这是鲁迅的经验之谈,对我们写毕业论文也极有启发。三、行于所当行,止于所当止北宋大文学家苏拭在谈到他的散文写作时说:“吾文如万斜泉涌,不择地而出。在乎地,滔滔汩汩,虽一日干里无难;及其与山石曲折,随地赋形而不可知也。所可知者,常行于所当行,常止于不可不止,如是而已矣。”(《文说》)苏拭是唐宋八大散文家之一,作文如行云流水,有神出鬼没之妙,旁人不可企及。但他总结的“行于所当行,止于所不可不止”,则带有一定的普遍性。“行于所当行”,要求作者在写作时,该说的一定要说清楚,不惜笔墨。如一篇文章的有关背景,一段事情的来龙去脉,一种事物的性质特征等,如果是读者所不熟悉的,就应该在文章中讲清楚,交代明白,不能任意苟简,而使文意受到损害,以致出现不周密、不翔实的缺陷。“止于所不能不止”,就是说,不该写的,一字也不可多写,要“惜墨如金”。如果情之所至,任意挥洒,不加节制,也不肯割爱,势必造成枝蔓横生,冗长拖杏,甚至出现“下笔千言,离题万里”的毛病。

隐瞒艾滋病结婚论文

其实很多时候,有很多的问题是非常矛盾的!比如婚检这一说,如果对方有传染病,而还没有结婚不能称之为配偶,是没有知情权。但是就这样隐瞒着结婚吗?这简直就是对他人的生命安全不负责!

近日,男子小李(化名)实在是崩溃了!就在两个月前,妻子小娟(化名)刚刚剖腹产生下孩子。然而,小李在无意间翻看自己妻子病历本的时候,竟然发现了妻子患有艾滋病,所以追问之下妻子也承认了这一事件,随后小李一气之下,直接将婚检机构告上法庭,却遭到了驳回!小李为了娶妻子小娟真的是给了小娟家巨额彩礼,并且还按照传统的结婚习俗购买了金银首饰等等一些物品,花光了所有积蓄。就在感情升温时,小李在帮妻子收拾东西时,无意间翻到了妻子的病历本,然而翻开一看,却发现里面清楚的记载着妻子感染艾滋病,这让他傻了眼……然而,小娟之后开始对小李说出实情,自己在婚前就已经患有这种疾病,随后小李认为婚检机构侵犯了自己的知情权,所以将其告上法庭。

小李自己是否也被传染?或者说新生儿是否患有艾滋病?这一切尚未可知,需要通过鉴定才能确定。然而,小李,花光自己所有积蓄,这么多年来的真心实意都遭到了践踏。当时婚检机构明明对于妻子的疾病有着确切的结果,却没有及时的告知小李,这一点难道也是说要保护病人的隐私吗?最终被驳回时,标注着鲜明的一条:艾滋病病人并未被禁止结婚,仅暂缓!并且有关于《艾滋病防治条例》有所规定:鉴定的工作人员应当将结果告知患病能本身,而无需告知男方。我认为这可真的是天大的笑话!要知道艾滋病现在还是没药可救了,特别是对于一个家境较为贫困的家庭来说,如果造成传播感染的情况,后果不堪设想!这样一些婚检鉴定机构就应该如实地将结果告知双方,是否还继续结婚,需要等待双方确定。不然婚前进行疾病检验还有什么意义?所有的病历都隐瞒,这又能查出什么东西来呢?

隐瞒自己患有艾滋病而与他人结婚,这简直就是对他人生命安全的不负责。又或者说“破罐子破摔”,找到谁稀里糊涂的结婚那谁就倒霉!这种心理实在是要不得,这就有故意传播艾滋病的行为,既不道德又违反法律。可怜的还是小李和孩子,实在是太无辜了!夫妻双方更应该坦诚相告,对于夫妻这种最为亲密的关系,配偶应该是具有知情权的,否则实在是太不公平了。对于这件事情,不知道你怎么看,欢迎留言、共同探讨!

我觉得这件事情特别的不符合常理。因为结婚之前需要做婚检,为什么婚检的时候,没有发现自己妻子的病症。

这个是一个非常不道德的问题。结合我国立法规定来看,在《婚姻法》时期相关的规定有《婚姻法》第十条第三款: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在这样的条件下婚姻无效,但关于艾滋病,并不会被认为是“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因此艾滋病人的结婚并不被《婚姻法》所禁止。也即很难保障在不知情状态下与艾滋病人结婚后的权益。

隐瞒艾滋病是否犯法,要根据具体情况而定:

1、艾滋病人隐瞒病情,如果没有传播是不触犯法律;

2、如果艾滋病人隐瞒病情触,对方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被感染艾滋病,这是犯法的。艾滋病人故意传播他人已构成犯罪,依照相关法律的规定,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隐瞒艾滋病结婚会产生两个后果:

1、隐瞒艾滋病的,属于隐瞒重大疾病,另一方那可以行使撤销权,撤销婚姻;

2、若将艾滋病传染给配偶,涉嫌构成故意伤害罪或者故意杀人罪。

传播性病罪的构成要件如下:

1、犯罪主体为已满十六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且患有梅毒、淋病等严重性病的人;

2、侵犯的客体为他人的身体健康和社会治安治理秩序;

3、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

4、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严重性病患者实施卖淫嫖娼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六十条

【传播性病罪;嫖宿幼女罪】明知自己患有梅毒、淋病等严重性病卖淫、嫖娼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嫖宿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学生性行为艾滋病论文

近些年来,艾滋病在全世界范围内迅速蔓延,至2004年低,全球估计感染人数已经达到4000万左右,中国现有感染者也已经近百万,而且从高危人群向一般人群扩散的态势仍在继续。因此,艾滋病离我们不再遥远,它已经成为一种严重危害全世界人民身体健康的疾病,它就在我们的身边。 我们作为大学生应该了解更多艾滋病的知识和信息。很多人对艾滋病有一种恐慌,对艾滋病患者有一些歧视,而这样的恐慌和歧视正是源于对艾滋病的无知。艾滋病是一种正在迅速蔓延的传染病,也是一种严重危害他人身体健康的疾病,目前也没有有效的治疗方法和疫苗,但是它的传播途径是十分明确的,就是性传播、血液传播和母婴传播,对于任何一个珍惜自己生命的人来说,预防艾滋病是一点困难都没有的,而我们只要远离无保护的性行为、吸毒等高危行为,是完全可以预防艾滋病的。 在美国80%的感染者都是已知的,而在中国,已经报告的感染者只是“冰山的一角”。普查率给我们的艾滋病预防工作带来了很大的困难,也成为危害人民身体健康的潜在危险。如果人们能够像看待感冒、癌症一样看待艾滋病,他们还会有什么顾虑吗?在医学上也将艾滋病归为性传播疾病,在人们的观念中也很自然地把艾滋病和不正当的性行为联系在一起。其实,在我国,性传播占的比例不到10%,大多数是通过静脉吸毒传播的,还有一些农民因为贫穷去卖血被感染。即便感染者与吸毒、卖淫等行为直接相关,他们并不是一开始就走上这条路的,背后都有一个令人同情的故事。即便是万恶不赦,我们也没有权利剥夺他们作为人的尊严和权利。对于他们的价值取向问题,我们不要做过多的评价。一味的侮辱与歧视,只能给艾滋病患者带来更大的伤害和痛苦,只能让艾滋病更加猖獗。无知、恐慌与歧视是无法战胜艾滋病的!我们的敌人不是艾滋病患者,而仅仅是艾滋病病毒!面对艾滋病,我们需要打破沉默,消除歧视!他们是我们的兄弟姐妹,他们本来和你我一样,有欢乐生活、有幸福的家庭、有未来的憧憬。但现在他们要遭受艾滋病的折磨,同时还要承受因歧视而来自社会各个方面的压力。人人需要理解,需要关怀。艾滋病感染者和病人更需要理解、关爱和支持!艾滋病患者是人类与艾滋病斗争中最最前沿的战士,让我们给他们以足够的尊重,给他们更多的关爱,给他们生存的勇气,共同创造一个没有侮辱和歧视的世界!相互关爱,共享生命!今天,当我们在这里畅谈“关爱妇女,远离艾滋”。也许有人说,这是杞人忧天。其实,艾滋病离我们不远,说不定就有艾滋病感染者,就在我们中间。今天,当我们知道,我们这里是国家艾滋病防治大县,也许有人谈虎色变。其实,艾滋病并不可怕,我就曾经与艾滋病感染者握过手、交谈过、一起吃过饭。我今天演讲的题目是 “觉醒、理解、责任”。这三个词,看似没有什么关联,但这是我作为一个新闻-工作者,在与艾滋病人接触过程中,深刻的体验。记得在今年春节的一天,正当大家尽享无伦的时候,我在电台直播间,正在主持中午12点的热线互动节目。这时,一阵铃声响起,我接过电话一听,没有声音。不一会儿,一个女孩柔美的声音传过来,她说她要走了,临行前给自已的未婚夫,点一首《断翅的蝴蝶》。这是一首曲调凄美的歌曲。我说:你失恋了吗?她在电话里沉默半天后,才说:我是一个艾滋病感染者。她还挑衅地说:如果你有胆量,下班后,我请你吃饭,听听我的故事。下班后,我爽快地赴约,在咖啡厅里,我一眼就认出了她,一个戴着墨镜,面色苍白的姑娘,孤独地坐在角落里,美丽得惊人。在咖啡的淡淡香味中,她向我敞开了心里的秘密。她是在南方打工的时候,由于经受不住金钱的诱惑,而深陷泥潭。一次行为不检点的放纵,让她永远失去了家庭和爱情。她也曾想以自己的病毒之躯,报复社会,但生性善良的她没有这么做,这是一个觉醒的灵魂。她要我帮她呼吁:和她一样的姐妹们回头是岸,不要让一幕幕悲剧再次重演;她要我帮她呼吁:正值青春年少、健康美丽的姐妹的,以她为戒,要自尊自爱,以自己的双手,去创造幸福的明天!还有一件事,也是发生在去年,在霜叶飘零的一个秋日里,我们台派我陪同着名的学者、艾滋病防治专家桂希思教授,到我县一个艾滋村采访。一走进村里,我们被眼前的景况惊呆了,只见一幢幢房子大门紧锁,一座座院子长满了衰草,艾滋病人躲在阴暗的角落里,被人为地隔离,被乡亲们唾弃!看到达个情景,桂希思教授心痛了,他愤怒地说:艾滋病并不可怕,正常的接触,不可能传染,我们为什么不去关心他?我们为什么不去理解他?要知道,你们的仇视和远离,会给社会留下更大的隐患!桂希思教授的话语,至今还在我耳畔回想,我常常扣心自问:我理解他们吗?在这里,我也问在座高谈阔论的朋友们一句:你们理解他们吗?最后,我还是给大家讲一个故事,去年12月1日,是第十八个世界艾滋病日。在这一天,我县卫生部门举行一场盛大的红丝带主题晚会。在晚会上,一个人勇敢地站出来,面对我们的镜头,面对全县的广大电视观众。他是一名为人师表的教师,他同时也是一名艾滋病感染者。当我们问她:是什么使你敢于站出末,现身说法,你就不怕失去工作,失去家庭,失去亲朋好友吗?他只说了两个字"责任"。他说他有责任呼吁社会,呼吁政府要加强医疗机构管理,加强血源管理,呼吁整个社会珍惜生命、远离艾滋,让更多无辜的人,免受其害。一句句质朴的话语,一句句感人肺腑的激言,难道我们还能无动于衷吗?姐妹们,让红丝带飘扬起来吧,让我们把红丝带放到艾滋病患者手中,它标志着觉醒;让我们把红丝带发放到人群中去,它代表着理解;让我们把红丝带放到艾滋病患者手中,它标志着觉醒;让我们把红丝带发放到人群中去,它代表着理解;让我们把红丝带放在我们自己心里,它意味着责任。姐妹们,让我们携起手来。珍爱生命,远离艾滋,消除歧视,共享和谐!

肯定是高专的嘛

擦,都是高专的

1、艾滋病对个人的危害 生理上讲,艾滋病病毒感染者一旦发展成艾滋病人,健康状况就会迅速恶化,患者身体上要承受巨大的痛苦,最后被夺去生命。 心理、社会上讲,艾滋病病毒感染者一旦知道自己感染了艾滋病病毒,心理上会产生巨大的压力。 另外,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容易受到社会的歧视,很难得到亲友的关心和照顾。 2、艾滋病对家庭的危害 社会上对艾滋病人及感染者的种种歧视态度会殃及其家庭,他们的家庭成员和他们一样,也要背负其沉重的心理负担。由此容易产生家庭不和,甚至导致家庭破裂。 因为多数艾滋病病人及感染者处于养家糊口的年龄,往往是家庭经济的主要来源。当他们本身不能再工作,又需要支付高额的医药费时,其家庭经济状况就会很快恶化。有艾滋病病人的家庭,其结局一般都是留下孤儿无人抚养,或留下父母无人养老送终。 3、艾滋病对社会的危害 艾滋病主要侵害那些年富力强的20-45岁的成年人,而这些成年人是社会的生产者、家庭的抚养者、国家的保卫者。艾滋病削弱了社会生产力,减缓了经济增长,人均出生期望寿命降低,民族素质下降,国力减弱。社会的歧视和不公正待遇将许多艾滋病人及感染者推向社会,造成社会的不安定因素,使犯罪率升高,社会秩序和社会稳定遭到破坏。 4、艾滋病对儿童的影响 艾滋病使千千万万的儿童沦为孤儿,使千万无辜儿童被迫承受失去亲人的痛苦,还要经常忍受人们的歧视、失学、营养不良以及过重的劳动负担。 艾滋病是我们人类共同的敌人,要消灭艾滋病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需要培养预防艾滋病的社会责任感,需要从"我"做起。

艾滋病性行为论文

爱滋病传播途径及预防方法 摘要:艾滋病的医学全称为:"获得性免疫缺陷综合症",英文缩写"AIDS",是由人体感染人类免疫缺陷病毒即艾滋病毒(HIV)引起的免疫缺陷综合症. 大多数感染了艾滋病病毒的人,仍然是健康的,并能在没有症状或只有轻微疾病的情况下生活多年.即使他们看起来健康,自己也感觉健康的时候,他们仍能够将艾滋病病毒传染给其他人,终生具有传染性. HIV 具有严格的宿主特异性,可感染人类并导致AIDS.在实验条件下,HIV-1可感染黑猩猩,HIV-2可感染恒河猴,可导致病血症及血清抗体转为阳性,但不能引起动物发病.从HIV感染者外周血,精液,乳汁,脑脊液,唾液,泪液和其他体液中均可分离到病毒,不过目前尚无经泪液,唾液和汁液等感染HIV的报道.HIV一般通过血液和精液和,其传播途径主要包括: (1)性传播,通过性行为在男同性恋者之间及异性间传播,也可通过人工授精传播; (2)血液传播,通过接受HIV感染者捐献的血液或器官,使用受HIV污染的血染液制品或与HIV感染者共用注射针头而被感染,此外,接触HIV感染者体液或HIV培养物的医务人员和实验人员存在感染HIV的职业危险性; (3)母婴传播,感染HIV者的母亲,可在子宫内或在分娩时将HIV传染给新生儿(Connor,1997).除此之外,人与人的一般接触并不会导致HIV的传播,对此不必过分敏感和恐惧. 在体外,HIV可感染CD4+T淋巴细胞(T4细胞)和单核-巨噬细胞,在其中增殖并引起细胞病变中,表明CD4+T淋巴细胞和单核-巨噬细胞是HIV主要的靶细胞.此外,HIV还可感染正常B淋巴细胞,经EB病毒转化形成的B淋巴母细胞系,小胶质细胞,神经胶质细胞,中幼粒细胞及多种细胞系 (O'Brien,1997) 在体内,HIV除感染结缔组织中的CD4+T淋巴细胞,单核-巨噬细胞,B淋巴细胞,中幼粒细胞和滤泡树突状细胞外,还可感染上皮组织中的朗格汉细胞(Langerhanscell)及神经组织中的小胶质细胞,少突胶质细胞,星形胶质细胞和脑内皮细胞,其分布遍及骨骼,胸腺,脑,心,肺,肠,眼,肾,皮肤和性腺等器官(Dittmar,1997a).HIV具有如此广泛的细胞和组织嗜性,同它所引起的CD4+T淋巴细胞缺陷,淋巴腺病,卡波西肉瘤以及神经系统损伤等多脏器症状是相吻合的. 高度的变异性是HIV及其他反转录病毒所具有的显著特征.突变主要来自反转录过程,其中env和nef等基因变异幅度最大,而gag和pol等则相对保守,变异程度较低且多为沉默的点突变.根据env和gag等基因的变异, 至少可将HIV-1划分为2群,共11个亚型.其中M(main)群由10个亚型组成,即A-J亚型.欧美主要为B亚型,非洲流行A,C,D,E等亚型; 在我国B亚型占优势,其次为C亚弄和A亚型;此外,M群中还存在着各亚型之间的嵌合体(mosaic),如A/E,G/A等.O(outlier)群主要分布于西百和中非,由于成员较少,常被视为一个亚型(O亚型).根据同样的方法,可将HIV-2划分为A,B等亚型(UNAIDS,1997).不仅各地区或不同个体之间HIV存在很大的变异,即使在同一个体内部,差异同样明显.事实上,每个HIV感染者所携带的都是一个异质性的病毒群体,各种突变株共存于体内.高度变异性有助于HIV逃避宿主的免疫监视,同时也为HIV感染的预防,诊断和治疗设置了巨大的障碍. 怎样预防艾滋病 针对不同传播途径,科学家们建议应当采取以下措施: 1,预防艾滋病的性传播 洁身自爱,保持忠贞单一的性关系; 发生危险性行为时正确使用避孕套; 及时治疗性病. 2,预防艾滋病的血液传播 不使用未经检测的血液及血液制品. 不吸毒,不与别人共用针具吸毒. 穿耳或身体穿刺,文身,针刺疗法或者任何需要侵入性的刺破皮肤的过程,都有一定的艾滋病病毒传播危险. 3,母婴传播预防 艾滋病病毒可在怀孕,分娩或者孩子出生后的母乳喂养过程中传播. 感染艾滋病病毒的妇女应避免怀孕,如怀孕应人工流产. 孕,产妇在分娩前,后使用抗病毒药物,可降低母婴传播的几率. 采用人工喂养,也可减少艾滋病病毒感染的危险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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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艾滋病对个人的危害 生理上讲,艾滋病病毒感染者一旦发展成艾滋病人,健康状况就会迅速恶化,患者身体上要承受巨大的痛苦,最后被夺去生命。 心理、社会上讲,艾滋病病毒感染者一旦知道自己感染了艾滋病病毒,心理上会产生巨大的压力。 另外,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容易受到社会的歧视,很难得到亲友的关心和照顾。 2、艾滋病对家庭的危害 社会上对艾滋病人及感染者的种种歧视态度会殃及其家庭,他们的家庭成员和他们一样,也要背负其沉重的心理负担。由此容易产生家庭不和,甚至导致家庭破裂。 因为多数艾滋病病人及感染者处于养家糊口的年龄,往往是家庭经济的主要来源。当他们本身不能再工作,又需要支付高额的医药费时,其家庭经济状况就会很快恶化。有艾滋病病人的家庭,其结局一般都是留下孤儿无人抚养,或留下父母无人养老送终。 3、艾滋病对社会的危害 艾滋病主要侵害那些年富力强的20-45岁的成年人,而这些成年人是社会的生产者、家庭的抚养者、国家的保卫者。艾滋病削弱了社会生产力,减缓了经济增长,人均出生期望寿命降低,民族素质下降,国力减弱。社会的歧视和不公正待遇将许多艾滋病人及感染者推向社会,造成社会的不安定因素,使犯罪率升高,社会秩序和社会稳定遭到破坏。 4、艾滋病对儿童的影响 艾滋病使千千万万的儿童沦为孤儿,使千万无辜儿童被迫承受失去亲人的痛苦,还要经常忍受人们的歧视、失学、营养不良以及过重的劳动负担。 艾滋病是我们人类共同的敌人,要消灭艾滋病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需要培养预防艾滋病的社会责任感,需要从"我"做起。

性行为与艾滋病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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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高专的吗 大学生婚前性行为之我见 雍猛摘要:随着社会的不断进步发展,随着改革开放以来我们与西方国家经济及文化的不断沟通融合,社会涌现出一个新的问题——婚前性行为。具统计 的男性与 的女性坦言目前他们有稳定的恋人。有过婚前性行为的,男生15% ,女生13%。首次发生性关系的平均年龄男生为 岁左右,女生为 19岁左右,年龄呈越来越小的趋势。,现在女大学生的处女率仅是38%,这些数据反映了婚前性行为在大学生中也非常普遍。前一阵子和同学聊天中发现,大家对婚前性行为的接受程度已经那么高了,而实际发生了婚前性行为的也不在少数。总结下原因,可能与我们是社会学的学生,平时这方面内容接触得多,又是思想相对成熟的研究生有关。但这便引起了我对婚前性行为的思考,对于目前谈得很多的大学生结婚问题,也有一些看法。 婚前性行为,总是被社会主流文化所不容。 中国的传统文化,向来是"男女授受不亲",结婚也要"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女孩的贞节比什么都重要。虽然受西方思想的影响,社会开放了很多,但大多数发生婚前性行为的人,并不会认为这是天经地义或是荣耀的事情,而常常采取地下的方式。北京医科大学公共卫生学院李爱兰等对北京市5 所高校1310 名在校本科大学生进行了性观念的调查。其中半数以上的学生同意在双方相爱、双方的朋友关系稳定、双方正准备结婚的情况下婚前性行为是可以接受的。对大学生性行为的调查中, 的男性与 的女性坦言目前他们有稳定的恋人。有过婚前性行为的,男生15% ,女生13%。首次发生性关系的平均年龄男生为 岁左右,女生为 19岁左右,年龄呈越来越小的趋势。这是关于本科生的调查,我觉得研究生中的比例应该要更大一些。很多学者谈到婚前性行为的危害,亢丽娟说,从医学角度来看,和谐性行为需要安全、私密、舒适的环境,而大学生婚前性行为多数在隐蔽状态下进行,常常伴着内心恐惧、紧张、害怕、担心怀孕及不道德感、羞愧感和罪错感,容易引发性反应抑制和性焦虑的产生(亢丽娟, 2005)。亢丽娟还提醒说婚前性行为有染上性病和艾滋病的危险。刘红芬则从女大学生利益的角度来说,有的大学生由于对性知识了解甚少,安全措施不当,同居以后导致怀孕,作了人流,患上妇科疾病,甚至终身不孕,由此带来心理和生理上的莫大损伤,这无疑对女大学生的学业、前途和终生幸福造成不良影响(刘红芬, 2005)。范宝华把同居这样一种婚前性行为的形式提升到社会道德的高度,认为大学生同居对传统的伦理道德观念与责任意识是一种冲击,这种冲击是违背主流文化而对社会的整体运行不利的。这种现象如不及时遏制 ,将会迅速扩大,从而可能导致"性开放",甚至"性泛滥"这样一种现实(范宝华, 2005)。史成礼教授也提醒青年 , 婚前性行为有着很多的缺点,如感情不稳固,容易分手;男子求新意识较强,容易更换性伴;造成乱交,性混乱;使性病难以控制 ;;会有未婚先孕的后果,给计划生育造成困难;不符合婚姻法和社会道德规范等等。 据 浙江大学的相关调查,大学生中平时有性冲动的占87% ,其中男生为 ,女生占 ,发生过边缘性行为的更是几乎与谈恋爱的比例相等。从中我们可以看到,大学生出现性冲动是正常的现象,符合人类性生理、性心理发展的自然规律。虽然婚前性行为有这样或那样的危害,但是很多大学生却事实上还是去做了的。我要说的是,大学生群体总体来说,是一个理性的群体,他们知道自己在做什么, 他们对于自己人生各个阶段都有明确的规划,他们很清楚大学的主要目的就是学习,也很清楚社会竞争带给他们的压力。在爱情面前,他们选择把性当成了爱的升华,本也是无可厚非的。 就像上面提到的调查,半数以上的学生同意在双方相爱、双方的朋友关系稳定、双方正准备结婚的情况下婚前性行为是可以接受的。现在的女大学生,虽然受西方开放思想的影响,但还是会把贞操看得很重要,并不是那么随随便便的。爱情固然可以让人冲昏头脑,但身处社会竞争压力下的大学生,仍然会带着现实的思考。 我们同学聊天的时候,经常会说到的是,在合适的时间合适的地点遇到合适的人,才能修成正果,顺利走进婚姻的殿堂。的确,太年轻了,爱情经不住考验;异地恋,岁月冲淡了一切;最重要的,当然是人合适了,人合适了,因为时间空间等客观原因分手的大有人在。高中阶段的恋人,到大学异地恋分手的有多少;工作找不到一起,自然分手的又有多少;而大一大二时的恋人,有多少会对将来有个打算,分分合合,在我们身边一直发生着。而到了研究生阶段了,从自己或是身边同学的经验中学到了很多,也成熟了很多,这时候选择恋人,就不再太在乎对方的外表,更看重内在了,择偶标准也更现实了起来;更重要的是,到了结婚年龄了,更多地为将来考虑了,我所认识的有恋人的同学,几乎都把现在的恋人当成以后的结婚对象,盘算着以后在哪里工作,什么时候结婚等等。而有的恋人,因为一方已经工作,有经济基础,在外租房一起居住。当然,以本科研究生阶段作为分界线不太合适,毕竟,各人成熟的程度不一样,也有很多人高中阶段的恋情维持到现在,早就为未来作好了憧憬并努力去达成了。 话说当年十三岁的秦始皇嬴政第一眼看到冯姜的时候就便对他说我要和你野合,野合就是我们所说的性交。它能够这么说是要根据他的地位和环境,但是从侧面来看,这不是反映了一个人的正常需要吗?在看看现在的职场上,一夜情的情况不是越来越普遍了吗?而从我的角度来看,婚前性行为是可以接受的,但要加个前提,就是要做好防御措施,现在女大学生的处女率38%,在现在这个社会没有必要组织婚前性行为,但是前提一定要做好措施。性行为是成年人的本能需要,是一种文化,他可以较深刻的反映某种价值观念和道德规范,在我国,“性”一直都是比较保守的,有一改革开放和社会发展等原因,人们对“性”的态度和性行为方面也呈现出一种越来越开放的态势,随之而来的是婚前性行为的增多,这里的婚前性行为有几个特点,1婚前性行为发生的频率增多。2婚前性行为的对象不专一。3婚前性行为没有做到足够的安全措施,导致女方怀孕堕胎的情况非常严重。4婚前性行为发生的原因不合情理,主要是过于草率和布什完全建立在爱情的基础之上等,这在以前是很难想象的,而且社会对婚前性行为的道德约束力不断下降,我们对婚前性行为的道德评价也陷入了一种混乱状态。首先,我们要承认婚前性行为是成年公民的自由和权力,但应该在一定的道德和法律允许范围之内,我们主要做的教育和约束公民防止一些不道德的不合理的犯法的婚前性行为的发生,如果成年的情侣双方发生婚前性行为是建立在单纯的爱情基础上的;时间里在双方完全自愿的基础之上的;是做好安全措施并不传说怀疑和堕胎的情矿的,一旦怀孕了或者要堕胎的时候,双方应该具有欧承担起责任和义务的能力;最后就是不能影响到其他人,比如说有些人在一些公共场合或者宿舍进行性行为而影响了公众。如果不符合以上条件的我们就可以认为其行为是不合理不道德的,甚至是违法的,我们应该对这一的婚前性行为和现象加以约束和制止,共同建立一个文明、健康是性文化国度,而不是像日本这样一个和美国等这样一个性文化堕落的国度。就我个人来说,我对婚前性行为有这样的看法,1婚前性行为本不是现代社会特有的,只是在工业化社会之后,随着性的解放和女性主义的发展等等原因促使了婚前性行为以及各种不道德行为的泛滥,我国也正处于这样的阶段。2婚前性行为何不合理,道德不道德不能“一刀切”的下结论,我认为评判婚前性行为何不合理,道德不道德应该有指标,一是它的发生是建立在什么之上的,二是他是否做好安全措施,三是行为者是否完全自愿,四是行为者是否已经成年和足够成熟,五是其行为是否对其他人造成负面影响。我觉得,成熟的恋情可以以性作为升华,而我相信,大多数大学生知道自己在做什么,不会轻易地发生婚前性行为。 婚前性行为作为恋爱到结婚的过渡阶段,我认为无可厚非,但前提是,成熟的爱情才能有成熟的结果,这个尺度的如何把握,相信大学生们有这样的判断能力,"如人饮水,冷暖自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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