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医学论文 > 精神科医生想写论文怎么写

精神科医生想写论文怎么写

发布时间:

精神科医生想写论文怎么写

医学生毕业论文怎么写

医学论文的撰写,不单是一般文章的写作技巧和语言修辞,而是方法和研究过程在文字上的一种的表述和再提高,是撰写者在实际过程中知识广度和综合能力的体现,也是医学科学自身的结晶。医学论文的撰写一般分为资料的准备、构思、拟定提纲、拟写草稿、修改等过程。

一、资料的准备

首先是围绕收集资料和研究资料,虽然在课题研究或临床观察之前,已对有关资料和学术动态进行了搜集和,但是在撰写科研论文时仍要查阅大量有关,以作为对已掌握的文献的补充、有人作过统计,国内外多数科学工作者查阅文献的时间约占整个科研工作的三分之一,如果没有这些最新的文献,要想使论文达到新颖和独创性是不可能的。由此可见,查阅搜集文献在整个科研和写作过程中的重要性及必要性。

搜集资料的目的,是为撰写论文开拓思路,提供依据。因此在搜集资料时,应根据论文的需要,把与科研课题有密切关系并要引用的资料做好卡片,注明文献的出处、作者、题目、杂志名称、卷、期、页数、年代等,漏一不可。否则等到文章写好后,注明参考文献时才发现缺少项目,又得重新查找,白白浪费时间。

一般搜集资料分三步法:①根据研究课题选择检索工具;②确定检索方法;③查阅原始文献。搜集论文需要的文献资料应特别注意以下几方面的:①在方法上沿用前人的,或在前人的基础上加以改进的;②在理论认识上支持本文观点的;③前人研究的结论与自己文章所述不同,需要加以说明的;④前人对本文所研究的问题存在争议和正在探讨的。将这些资料搜集好后,编好序号,以备撰写文章时使用。

其次是对研究材料的准备工作,它包括对材料的取舍和整理,对实验观察数据资料的分析处理,合理选用适当的'图、表和照片等等。这部分工作有时在试验结果分析时已经完成。

第三是提炼观点,明确结果,提出结论。在上述准备工作完成以后,要根据有关文献资料和实验观察所得的资料,重新核对试验设计中所包含的思想,运用辨证唯物主义的观点,分析一下设计中哪些观点在理论上成立,而在试验中得到证实;哪些观点在试验中没有得到证实或未完全证实,需要修改;哪些现象和指标超出原来设想,而且可能有新的启示,需要进行新的分析。通过对试验材料的分析,提炼出试验材料能说明的观点和能得到的结果,提出结论,使试验材料和理论认识充分结合起来。

通过以上的准备工作,使理论和实践达到充分的统一,从而提高论文的水平。

二构思

构思是对整个文章的布局、顺序、层次、段落、内容、观点、材料、怎样开头和结尾的思维,构思是写文章不可缺少的准备过程,构思时文章的主题中心要明确,用以表现的材料要充分、典型、新颖,结构上要严谨、环环相扣,只有潜心构思,才能思路流畅,写好提纲和文章。

三拟定提纲

撰写论文之前,应先拟定提纲作为全文的骨架,使其形成结构,疏通思路的作用。拟定提纲,一方面可帮助作者从全局着眼,明确层次和重点,文章才写得有条理,结构严谨。另一方面,通过提纲把作者的构思、观点用文字固定下来,做到目标明确,主次分明,随思路的进一步深化,会有新的问题、新的方法和新观点的发现,使原来的构思得到修改和补充完善。

提纲是论文的轮廓,应尽量写得详细一些,提纲的拟写多采用标题式和提要式两种。

标题式提纲,以简明的标题形式把文章的概括出来,用最简明的词语标示出某部分或某段落的主要内容,这样既简明扼要,又便与记忆,是医学科研工作者常用的写作。例如实验型论文提纲通常用以下结构:

题目:……

1、课题对象:①课题的提出;②研究的目的。

2、材料与方法:①实验目的、原理、条件、仪器和试剂;②实验方法:分组情况,观察指标,记录方法;③操作过程;④出现和采取的对策。

3、结果与:①结果;②统计学处理;③结果的可信度;④再现性。

4、讨论(结论)。

5、提要式提纲,是在标题式提纲的基础上较具体较明确提要式地概括出各个层次的基本内容,实际是文章的缩写。

以上两种提纲形式,可根据自己的写作习惯选用,无论选择那一种,其目的在于启发写作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在实际的写作过程中作者应做到既有纲可循,但又不拘泥于提纲,尽可能地拓宽思路,才能写出好的论文。

四、拟写草稿

拟写草稿就是根据提纲,把要写的内容依次连接起来,把实验数据和资料进行归类分析。它是对论文内容和形式的再创造过程,也是论文写作最重要的阶段。

草稿的拟写方法有多种,实验研究论文的撰写多采用顺序写作法,即按照医学论文的规范体例或提纲顺序阐述自己的观点,分析实验数据。也可采用分段写作法,此种写作法多是作者对论文的中心论点已经明确,或提纲已形成,但对某一层次的内容没有把握或没有考虑成熟,而暂放一下,可先写好已经成熟的段落内容,待内容成熟或进一步实验后再写作,这样不受顺序的先后限制,采取分段写作,最后依次组合而形成初稿。完成全文后,需进行前后对照检查,使全文风格一致,层次清楚,衔接紧凑,这种写法最好每次完成一个完整的部分。

五、修改

修改是论文写作中不可缺少的工作。无论是初写者还是经验丰富的作者,在初稿完成后都要经过一番审读、推敲、修改才能定稿。有人认为完成初稿只是完成写作的一半工作。作者把自己的科研成果以论文的形式表达出来,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搞科研费心事,写作费心事,修改更费心事。修改是对初稿内容的进一步深化和提高,对文字进一步加工和润色,对观点进一步订正。

修改过程中应注意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即文题是否相符;论点是否鲜明;论据是否充分;论证是否严密;布局是否合理;结论是否客观;用词是否符合医学术语;文稿是否符合医学论文写作规范或稿约要求;标点符号是否正确;有无错别字等等。有时,由于作者自己的思路有一定的局限性,可能对文章的某些问题认识不足或对初稿的偏爱,一时难以对文稿恰当的增补和删减,为了保证质量,还要请内行专家修改或提出意见,这样才能使文章质量更高。

精神病学术论文篇三:《精神病人的犯罪分析》 摘要近年来,精神病人犯罪的比率不小,对其周围的人的生命和安全造成了威胁。因此本文通过对精神病人犯罪的分析,以期解决现实中存在的一些问题。 关键词精神病 精神病人 预防和对策 近年来我国精神病人的犯罪率逐年上升,已经到了不容忽视的地步。精神病人犯罪作案手段残忍,人身危险性大,危害后果严重,对其周围人的人身和财产安全造成严重威胁。一个个惨案的发生,使很多人对刑法关于精神病人犯罪的相关规定产生了严重的不满,认为刑法应该与时俱进,平等对待精神病人,包括与常人同等的刑罚。 一、精神病人犯罪现状 2004年4月29日上午,宕昌县秦峪乡羊骨堆村小学发生一起恶性伤害事件,一名成年男子双手各持一把菜刀冲进教室,将15名学生及两名农民砍成重伤,行凶者袁某后被诊断患有精神病;2004年7月26日,中国国际航空公司发生了一起劫机事件,事后证实劫机者杨劲松患有间歇性精神病并有精神病史;同年7月27日,长春市发生劫持人质事件,犯罪嫌疑人崔显海患有间歇性精神疾病;8月4日,北京大学第一医院幼儿园51岁的门卫徐和平持菜刀将15名 儿童 和3名老师砍伤,事后查明,徐患有严重的偏执型精神分裂症;而就在同一天,四川崇州发生了“犯病孙儿手刃祖母”的惨剧:患有家族遗传精神病的村民沈奇龙将85岁的奶奶杀死。 中国社科院法学所研究员刘仁文曾到某县调研,听说该县今年以来共发生16起杀人案件,其中30%为精神病人所为。据世界卫生组织2003年的一份调查显示,我国各类精神障碍患者已超过8300万人。专家预测,进入21世纪后,我国各类精神卫生问题将更加突出,我国目前正处在社会转型期,当一些人面临前所未有的就业、婚姻、子女、养老等生存压力时,他们的无助和挫折,往往都成为一触即发的“引子”。一个“导火索”的不期而至,就会在瞬间点燃这个“炸药包”。无论我们愿意与否,我们正进入到无情的“精神疾病时代”,正面临着精神卫生问题的严峻挑战。在这种背景下,精神病人实施危害行为的现象必然有增无减。 二、问题的提出 近几年频繁出现的重大恶性杀人案就是最好的说明,这不仅引起了人们的恐慌,严重破坏了社会秩序,也不断冲击着人们的思想。面对一个个鲜活无辜的生命被无缘无故的剥夺,人们不禁要问:什么是精神病?精神病人犯罪的原因是什么?对于造成严重危害结果的精神病人不适用刑罚,刑罚的报应和预防目的如何实现?政府应该采取什么样的对策以有效的控制和预防? 三、精神病及其病理 精神病是大脑在各种内外因素的影响下产生机能紊乱,并表现为精神活动障碍。具体包括认知障碍、情绪障碍、意志障碍、智能障碍、行为障碍等不同表征。人类精神活动的正常标志是精神活动的完整性,以及与周围环境的统一性。如果这种完整性和统一性被不同程度地阻隔和破坏,个体的精神活动就会存在缺陷,进而出现精神病态的反映,也就是个体的正常心理活动不能顺利地进行。在这种状态下,受心理指导的行为必然会出项异常。 (一)精神医学中的“精神病”概念 1.广义的精神病概念 在精神医学中,人们曾广义地将“精神病”一词用以泛指各种以精神活动障碍为主要临床表现的疾病。即把各种精神活动障碍均称为“精神病”,在涵义上等同于“精神疾病”或“精神障碍”,只是从程度上将精神分裂症、偏执狂等这类严重的精神障碍称为“重性精神病”,而把神经症、人格障碍等较轻的精神障碍称为“轻性精神病”。 2.狭义的精神病概念 在现代精神医学中,“精神病”与“精神疾病”或“精神障碍”是不同的概念。“精神疾病”或“精神障碍”为总类概念,是各种由于大脑功能失调而产生的以认知、情感、意志和行为等精神活动出现不同程度障碍为主要表现的一类疾病的总称,按其性质和程度,总体上可以归纳为三组疾病:(1)精神病(包括器质性精神病和其他精神病);(2)神经症性障碍、人格障碍及其他非精神病性精神障碍;(3)精神发育不全。而“精神病”则为属类概念,属于精神疾病中的一组疾病,即具有特定的病理基础,精神活动异常达到相当严重的程度并且持续达一定时间的精神障碍。 (二)刑法中的“精神病”概念 我国司法精神病学界的通行证观点认为,精神障碍又称为精神疾病、精神疾患,它包括两大类疾病:一是精神病,包括以下几种严重的精神障碍:精神分裂症、偏执性精神病这些明确诊断的精神病;严重智力欠缺,或者精神发育不全达到中度(痴愚)或者更为严重程度(如白痴);精神病系统状态,其中包括癔症性精神错乱和病理性半醒状态、病理性激情、一过性精神模糊这四种罕见的例外状态。二是非精神病性精神障碍,如神经官能症、人格障碍、性变态等。 精神病的形成一般与个体的经历、生活处境、遭遇以及遗传等诸多方面的因素有一定的关系。精神病人在日常生活中,其行为有时会给自己及他人的人身、财产或社会造成伤害,甚至违法犯罪。实际上就是个体与社会环境适应的完整性和统一性的割裂。精神病人在丧失了辨别是非的能力和控制自己行为的能力,在幻觉和妄想等精神病态的支配下,实施危害社会行为,并且多数属于无刑事责任能力。 四、精神病人犯罪的基本原因 (一)社会环境的原因 社会环境包括宏观的社会环境和微观的社会环境中的各种消极因素,如剥削阶级的腐朽思想、传统的和外来的低级文化、不良的社会风气、传媒的误导、他人的落后言行,都可与精神病人的犯罪发生密切的联系。首先,这些消极因素可以对精神病人造成潜移默化的影响,使他们形成易于犯罪的素质。其次,这些消极因素可以培养、早就精神病人的犯罪意识,成为精神病人犯罪的直接原因。 (二)经济条件的原因 有的精神病人工作能力差,不容易找到职业,没有固定的经济收入或者经济收入微薄,也有些本身有工作的精神病人因精神疾病而失去工作。其中有些人为生活所迫,可能会发生盗窃、抢劫。经济地位的低下还可能使一些精神病人产生不满情绪和反社会意识。有些人形成较强的逆反心理,蔑视社会秩序,常常寻衅滋事。还有些人为人冷酷,情感淡漠,遇到激惹容易发怒,经常使用暴力,而且手段凶狠。 (三)文化程度的原因 一些研究报告发现,精神病犯罪者中有相当多的人文化程度比较低。精神病人由于学习机会少,或者天生智力低下,没有文化或者文化程度低的情况比常人多见。而文化程度低必然使精神病人的辨别是非、利弊的能力不能得到正常的发展,容易在社会上不良因素的熏染下失足堕落。文化程度低也使精神病人难以形成较高层次的趣味,偏好感官刺激和物质利益,而由于自身条件的限制他们往往采取非法的、不道德的方法实现自己的欲望。 五、我国精神病人犯罪的主要特点和深层原因 (一)主要特点 第一,侵害目标随意:精神病人犯罪行为所针对的对象非常随意,经常是见谁打谁,受害人往往猝不及防,突遭横祸。 第二,报复心理极强:精神病人由于疾病的原因,对与自己稍有矛盾的人都可能进行不计后果、不择手段的报复,而且不达目的绝不罢休。 第三,人身危险性大:有关人士曾对精神病人犯罪进行过统计,发现杀人的占91%,平均每名被监管的精神病患者杀人,最多的杀死7人。 第四,再次危害社会的现象多:众多的精神病患者在犯罪后,依照刑法的规定不负刑事责任,并没有被送到指定的医院强制治疗,而是重新回到社会上,致使精神病人再次危害社会的现象日益增多。 (二)深层原因 第一,监护人的监护不到位。从笔者了解的情况:一个家庭中出现精神病人,这个家庭的所有成员都将背负沉重的包袱象掉进深渊一样,生活质量和心理的痛苦不必说了,经济和人身的安全都难以得到保障。精神病治疗费用的庞大也不是一般家庭能承受的。治疗后病情稍微控制便停药会引起病情的反复发作,再治疗起来更难时间更长。还有病人的不配合,几乎所有精神病的病人不会承认自己有病,一旦脱离医院的强制治疗和吃药,要让他们自觉的吃药很甚至会对给予他治疗的亲人有报复行为,使亲人产生恐惧心理,惧怕再次治疗后病情复发对他们人身的伤害。精神病人拒绝治疗,犯病会越来越频繁。此时出现了两种困境:精神病人去医院治疗没有钱,在家治疗病人不配合。从而形成了种种隐患。 现在的精神病人并不像人们所想象蓬头垢面,衣衫褴褛,他们看起来和正常人没有区别,甚至有的还受过良好的教育有体面的工作,混杂在我们正常人中,如果不出现比较明显的侵害行为,人们是很难分辨出来的。往往等到结果出现时悲剧已经发生。 第二,政府的责任不到位。没有充分认识到精神病人暴力犯罪的危害性和严重性,没有对精神病人这一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给予足够的重视;财力不足也使许多地方政府心有余而力不足,无法给精神病人提供足够的治疗费用。 第三,我国对精神病人进行管理和保护的相关法律不完善,缺少实施细则。因为对精神病人采取强制治疗措施涉及对公民人身自由的剥夺问题,还有采取强制治疗措施的条件、程序的启动、案件的审理机关等等必须由法律明确规定。因此,各级政府及司法机关在处理精神病人违法犯罪问题时往往面临着制度性的困境。 六、关于精神病人犯罪刑罚和预防的理论基础 (一)刑事古典学派的观点 刑事古典学派认为,对于精神病人而言,因为自由意志不能行使,精神迷乱状态下的行为非但不是犯罪,根本不算一种理性意义的行为,因而精神病与犯罪是严格区分的,处置手段也不同。在他们看来,危害行为的实施者要么是一个精神病人,要么是一个罪犯。如果他是一个精神病人,就不能再把他当作罪犯,对他的处置便与刑事司法无关,不应强制他们进精神病院;如果他是一个罪犯,那么对他的处置就与精神病院无关,他应当进监狱。 (二)刑事实证学派的观点 刑事实证学派则认为,精神病人和其他人一样,行为受到生理状况、自然现象和社会环境的支配。他的行为完全是由心理上的各种动机以及各种内外部条件共同决定的。因而犯了罪的精神病人应该属于罪犯的一部分。其主要代表人物是龙勃罗梭和菲利。 1.龙勃罗梭 通过实证研究,龙勃罗梭认为尽管部分精神病犯在犯罪前后可能了解自己行为的犯罪性质,甚至知道自己在法律上所处的特殊地位,但那些在精神病发作时受病变因素的刺激而犯罪的精神病犯是缺乏或部分缺乏责任能力的。他认为在犯罪人和那些被认为犯了罪的人当中,有许多人是精神失常者,对于这些人,监禁是不正当的,释放又是危险的,而采取的一些有损于道德和安全的中间措施都不能解决他们的问题。 龙勃罗梭认为只有建立刑事精神病院才能克服审判与正义以及与社会安全之间的不断冲突。通过刑事精神病院中的永久监禁,可以制止犯罪的遗传、犯罪结伙,防止匪帮的形成;可以防止累犯,减少诉讼开支,从而减少那些经常产生于模仿的新犯罪;可以使那些想假装精神病人的罪犯打消装假的念头,也不让那些辩护律师有机可乘。龙勃罗梭建议:“当出现精神失常的嫌疑时,陪审团应当由公民、法官和精神病医生共同组成”。龙勃罗梭这样构建改革措施:“应当根据法律尽快建立两个至少能容纳300个床位的刑事精神病院,并且在我国主要地区的监狱设立7个关押精神病人的区域。” 2.菲利 菲利认为,尽管法律认为精神病犯没有道义责任,但仍然建立监管精神病犯的精神病院。在对防范具有犯罪倾向的精神病人没有任何保证的现行制度之下,对其予以管理的费用比这些人造成的损失要大的多。菲利在对有些人针对残暴情景提出的其他批评置之不理,经验已经表明,在精神病院中,在具有专业知识并能够防止残暴行为爆发的管理人员的指导下,根据罪犯的倾向性对其进行分类,所以认为犯罪精神病院难以避免犯人暴行的预言是没有根据的。菲利的社会防卫受到了高度重视,以至于绝大多数古典派犯罪学家现在都接受了设置犯罪精神病院的提议。 两派的争论以刑事实证学派的胜利而告结束。随后更多的国家设置了犯罪精神病院。到20世纪初,将无刑事责任能力的精神障碍犯罪人强制收容进犯罪精神病院已经成为保安处分制度的重要内容。在20世纪下半叶,随着精神医学的发展,在无刑事责任能力的精神障碍犯罪人的处遇中,更强调对精神障碍的治疗和医学控制。在一些国家的保安处分制度中,强制收容的概念已经被强制医疗这个更具有人道主义色彩的概念所取代。 七、我国精神病人犯罪的预防和对策 (一)刑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完善 第一,在我国已经全面步入小康社会的新时期,国家应当投入较大的财力和人力,建设一批具有较好软件和硬件设施的精神医疗场所,凡收进此类场所的精神病人,一律实行国家免费治疗,并要在专门的心理、生理医生专家小组给出不致再危害社会的评估结果后方可准许其出院。这种投入时完全值得的,是收益大于支出的。 第二,虽然此类医疗场所是高度人道化的,但毕竟由于涉及限制人身自由,因此原则上应以精神病人实施了犯罪行为为前提的。对于那些有严重肇事倾向和苗头的,应责令其家人或监护人严加看管和医疗。如其家人或监护人做不到这一点,或者此类精神病人没有家人或适当的监护人,流落街头,则应考虑将其收进此类场所加以治疗。 第三,决定某个精神病人是否进入此类场所,或者可否离开此类场所,应由专门的心理、生理专家小组提出意见,经法院司法裁决。 第四,对于监狱等其他场所发现的精神病人,应及时转入此类场所,对其进行治疗。 (二)政府要高度重视,健全社会保障体系 我国《刑法》第十八条规定:"在必要的时候,由政府强制医疗。"这一法律条款明确了政府对精神病人在危害社会时可以采取的措施,但在实践中,可操作性并不强。因为在政府性质的卫生防治机制中,并不包含对精神病人的调查统计,实质上政府本身也没有具体职能部门管理精神病人,更说不上治疗了。所以,法律的这一规定只是流于形式,实际上意义并不大。要从根本上解决精神病人问题,就需要政府做到: 1.加快立法进程,保障病人合法权益 我国《刑法》第十八条的规定并不意味着精神病人犯罪在法律上不被认定为犯罪,而只是表明由于精神病人不具有责任能力从而不承担刑事责任。精神病人由于意识及意志方面的缺陷,法律对其进行保护,是出于人道主义的考虑,也符合刑法罪责相适应的原则。但是,一概将行为人放回社会,不仅被害人的心理得不到慰藉,更重要的是将极大地威胁到社会其他成员的利益,这种作法的缺陷可见一斑。首先,精神病人犯罪多为凶杀等暴力性的犯罪,社会危害性及人身危险性都很大,法律采取一味的"放任"态度将不利于社会的安全和稳定;其次,法律对精神病人的保护仅仅停留在事后不承担责任的程度,是无法根本保护精神病人合法权益的,使得精神病人犯罪的严峻性问题的解决失去了有力的保障机制;最后,法律的规定过于抽象,实践中很难把握,缺乏操作性。要解决以上问题,就要把对精神病的立法提上议事日程,加快精神卫生立法进程,以法律的形式对精神病人的政治权利、劳动权益、财产权益、人身权利、婚姻家庭权益等方面加以保护,同时,对政府医疗措施、费用等相关方面,以及法律责任加以规定,切实保障精神病人的合法权益。 2.健全保障体系,提供良好治疗条件 精神病人病情的性质决定了患者必须坚持长期治疗,在一些经济不发达地区,患者家属根本无能力给病人治疗,而且法律规定的政府"强制"医疗,由谁出钱?到哪里治?这些问题不解决,精神病人得不到彻底治疗,就很难防止伤人事件再次发生,悲剧再次重演。因此,健全社会保障体系,从保障机制上为病人提供良好的治疗条件和治疗环境,保证患者能够及时和长期治疗,是解决这一问题的关键。精神病患者治疗费用很大,有相当一部分患者家庭无法承担,而医院也不可能全部支付,这就需要政府部门加大经费投入,或者设立专门的精神病患者救助基金,解决治疗的经费。 (三)社会应大力帮扶,开展爱心救助行动 精神病患者治疗费用高、时间长,单靠家庭和政府的力量进行全面康复治疗难度很大,社会也应发挥其囊括范围广、组织发动易获支持的优势,开展爱心救助行动,通过发展公益事业或者组织公益活动,发动社会力量来支持精神病患者康复,让精神病患者在得到治疗的同时,更感到社会的关爱,加快康复进程。 如此,则精神病人幸甚,社会幸甚,人民幸甚。 注释: 刘仁文.对有危害行为的精神病人不能一放了之.省略cn/zywn44/. 黄辛.我国应加强严重精神疾病的前沿研究.科学时报.2006(6). 魏健馨,张学林.犯罪心理学.南开大学出版社.2003年版.第204页. 高铭喧.刑法总论.高等教育出版社2006年版.第221页. 刘白驹.精神障碍与犯罪.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0年版.第325页. 法正居士.犯罪精神病院的产生及其在中国的前景.http://blog.省略/fzhjsh/. [意]切萨雷・龙勃罗梭著.黄风译.犯罪人论.中国法制出版社.2009年版.第14页,第376页,第392页. [意]恩里科・菲利著.郭建安译.犯罪社会学.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第290页. 刘仁文.刑事一体化下的经济分析.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07年版.第103页. 猜你喜欢: 1. 精神病院工作心得体会范文 2. 大学生心理健康结业论文2000字 3. 大学生心理健康成长论文1500字 4. 精神病见习心得

1、论文题目:要求准确、简练、醒目、新颖。2、目录:目录是论文中主要段落的简表。(短篇论文不必列目录)3、提要:是文章主要内容的摘录,要求短、精、完整。字数少可几十字,多不超过三百字为宜。4、关键词或主题词:关键词是从论文的题名、提要和正文中选取出来的,是对表述论文的中心内容有实质意义的词汇。关键词是用作机系统标引论文内容特征的词语,便于信息系统汇集,以供读者检索。 每篇论文一般选取3-8个词汇作为关键词,另起一行,排在“提要”的左下方。主题词是经过规范化的词,在确定主题词时,要对论文进行主题,依照标引和组配规则转换成主题词表中的规范词语。

5、论文正文:(1)引言:引言又称前言、序言和导言,用在论文的开头。 引言一般要概括地写出作者意图,说明选题的目的和意义, 并指出论文写作的范围。引言要短小精悍、紧扣主题。〈2)论文正文:正文是论文的主体,正文应包括论点、论据、 论证过程和结论。主体部分包括以下内容:a.提出-论点;b.分析问题-论据和论证;c.解决问题-论证与步骤;d.结论。6、一篇论文的参考文献是将论文在和写作中可参考或引证的主要文献资料,列于论文的末尾。参考文献应另起一页,标注方式按《GB7714-87文后参考文献著录规则》进行。中文:标题--作者--出版物信息(版地、版者、版期):作者--标题--出版物信息所列参考文献的要求是:(1)所列参考文献应是正式出版物,以便读者考证。(2)所列举的参考文献要标明序号、著作或文章的标题、作者、出版物信息。

医学论文写作五大要素医学论文是医学科学研究工作的文字记录和书面总结,是医学科学研究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 也是取得学历、学位、晋升职称的必要条件 。医学论文一般分为药学论文,医学论文,临床医学论文。医学论文报道医学领域领先的科研成果;是医学科学研究工作者辛勤劳动的结晶,是人类医学科学发展和进步的动力。 从事医学科研究工作的同志,经常撰写医学论文,不仅可以扩大视野,掌握国内、外医学动态,而且能提高科研设计能力和研究能力,以及教学能力和业务水平。反过来,如果科研能力、业务水平及教学能力提高了,工作成绩显著,又能写出高质量的医学论文。论文一经发表,即被社会所承认,也是该项目取得科研成果的必要途径。 由此可知,医学论文像一面镜子一样,反映出一个国家、一个省、一个地区、一个单位的医学科学水平和工作风貌,更能反映出人才的多少和水平的高低。因此,如何撰写出高质量的医学论文是广大医务工作者应该掌握的基本技能,是摆在每个医务工作者面前的一个重要课题。为了提高大家的医学论文写作水平,本文重点介绍医学论文写作必备的五个方面。第一:思想性 医学论文是专业性、探索性很强的文章,它的基本任务是探索未知,具体讲就是提出问题、解决问题,即提出前人从未提出过的问题,解决前人没有解决的问题。 然而,医学论文同样要体现党和国家有关卫生工作的方针、政策,贯彻理论与实践、普及与提高相结合的方针,反映我国医学科学工作的重大进展,促进国内、外医学界的学术交流。 同时,在医学科学研究工作中,必须理论联系实际,运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分析问题。要遵守国家法令,执行著作权法、保密和技术专利等有关规定。做到尊重科学,讲究道德,反对作假,反对剽窃。让医学技术工作面向经济建设,为国家经济建设服务。 因为在一定程度上讲,“文如其人”;所以,医务工作者有了好的思想才会有好的主题,有了好的主题才会有好的结论,最后才会有好的论文发表。第二:创新性 科学贵在创新,只有不断创新,人类社会才会进步,医学科学也不例外。 所谓“创”,是指医学论文所报道的主要科研成果是前人没有做过或没有发表的“发明”、“创造”,而不是重复别人的工作。 所谓“新”,是指医学论文所提供的信息是鲜为人知的,非公知公用,非模仿抄袭的,即指医学的研究性课题,包括基础医学、临床医学和医学边缘学科等三个领域。 此外,即所谓推广性课题研究:在此类研究当中,如果是模仿和重复他人课题或研究,应仿中有“创”、推陈出“新”。作者应在别人研究的基础上有自己的新见解,产生出一种新的理论或技术,只有在一定程度上创新,才会从新的角度反映出新的成就。如国家级重大科研课题的推广应用,以及老药新用,古方今用等项目,亦包括基础医学、临床医学和医学边缘学科等三个领域的推广应用性课题。第三:科学性 衡量医学论文水平的首要条件是论文的科学性。在评价医学论文时,主要看科研设计是否严密合理,方法是否正确,资料是否完整可靠,依据是否准确并符合统计学要求,结果是否科学严谨,结论是否妥当并有充分依据等等。 医学论文写作的科学性,具体包括“三严”和“五个体现”两个方面。 第一方面:撰写医学论文,必须贯彻“三严”精神。 众所周知,按医学论文来源分类:(1)、分为原著(包括论著、著术及短篇报道)和编著(包括教科书、参考书、专著、文献、综述、讲座、专题笔谈、专题讨论等)两类;(2)、按论文写作目的分类为:学术论文和学位论文两类;(3)、按医学学科及课题性质分为:基础医学、临床医学、预防医学 、康复医学等四类;(4)、按论文的研究内容分:实验研究论文、调查研究论文、实验研究论文、资料分析论文、经验体会论文五类;(5)、按论文的论述体裁分为:论著、文献、综述、述评、讲座、技术与方法、个案报告和医学科普论文等。所以,作者必须根据自己研究工作和研究资料的内容,选择相应体裁的论文表达形式。1、坚持严肃的态度:有一种观点认为“态度决定一切”。医学工作者只有思想端正,对待科学严肃认真,不夸大其词,不掺杂水份,才可能写出高质量的论文。2、坚持严谨的学风:如果没有严谨的学风,心浮气躁,沉入不到你所从事的研究当中去;或者被别的议论轻易改变自己的观点或实验过程,均难以得出正确的3、坚持严密的方法:每一项实验或者临床观察,均应有严密的计划和步骤。在应用严密的操作和相关的程序当中,更不允许随意更改自己的科研设计和论证。 所以,一篇好的医学论文诞生,既要有好的选题,好的设计,又要有具体的实施和认真的总结,作者必须把握好每一个环节,做到“严肃、严谨、严密”。有的人临时想写一篇论文,平时没有选题、没有设计、没有素材、更谈不上积累,怎么能临时写出论文呢?所以,医学论文来不得半点想当然、来不得半点虚假。撰写医学论文必须具有“五个体现”1、体现真实性 医学论文必须取材可靠,有原始资料和记录,实验结果务必忠于事实和主题,无夸大之处,更不能因实验数据与设计有出入而轻易改变程序和操作方法。当你做出的实验失败了,只要找出失败的真正原因,你同样可以总结出有价值的论文,同样可以发表。你的论文告诉后来的研究者,在此课题研究的某一个方面上道路不通;它的意义也就是为后来的研究者节约了大量的人力、物力以及宝贵的时间。2、体现再现性 医学论文报道临床或实验观察所得出的结论,其所采用的实验对象、实验方法、实验器材和实验步骤,以及得出的结果,都必须经得起他人在任何时间、任何地点、相同条件下的重复,并能得出相同的结果。 例如,我国有的医学论文虽然发表了,但别人重复不出你论文当中的结果,这样的医学论文没有任何价值。再如,我国医学工作者的医学论文寄到国外医学杂志发表时,其杂志社均有严格的审编过程,必要时有相应的机构再现你的论文结果,考察其可靠程度,然后再根据情况决定是否发表。3、体现准确性 医学论文中,数据必须准确,必须反复探讨,特别是统计学处理。例如:有的论文作者演算数据错误,编辑也未严格把关,不知不觉中统计学出了差错,文章虽然发表了;但最后在评职称中,错误被评审的专家核查出来了,当事人未能晋升上职称还不知是什么原因,这样的教训值得引起大家注意和重视。 另外,论文中的引文,必须是作者亲自阅读的文献资料,引用一定要准确,引文用词必须规范,术语必须准确;自己的论文推导出来的结论必须合乎逻辑,表达准确。因此,在你的论文完成之前,那怕是一个标点、一个字符、一个数据你都必须核对得准确无误。4、体现逻辑性 我们写作医学论文,必须结构严谨,层次清楚,概念明确,判断恰当,推理合乎逻辑。不能概念不清,判断不当,更不能证据不足,论证不力,导致观点不明。 目前,对医学论文的格式要求各家杂志社不尽相同;因此,作者在写作前,必须参阅你想投稿的医学期刊,每一种期刊都有它相应《投稿须知》或《稿约》。通常情况下,以中华系列杂志的《稿约》要求为标准,从文题、署名、摘要(目的、方法、结果、结论)主题词、正文、参考文献等多个方面把握全篇。5、体现公开性医学论文的作者要客观真实地评价自己和他人的研究成果,切忌片面性和说过头话。对临床实验结果要如实所映,不能任意取舍,不摒弃偶然现象。例如:某人做一项临床研究,对200例病人进行药物疗效观察,结果只有50例有效,有效率为25%;而作者若舍弃100例无效病例,只报道100例,仍保留50例有效,会导致有效率为50%的错误结果。 此外,我们引用他人科研成果或文献资料时,必须亲自查阅,注明出处,以示对作者的尊重和公正。第四:实用性 医学论文发表后,对人类医学事业具有使用价值,是一种社会承认的劳动。发表论文最终目的就是给同行参阅,效仿使用,推动医学事业的向前发展。如读者用了你的论文中提供的方法,则必然有效,能取得良好的社会和经济效益。 从现代需要的观点出发,医学论文有的能解决防病治病的实际问题,具有实用价值;有的着眼示来,能促进医学科学技术的发展,具有较高的理论价值和社会价值。 如果一篇医学论文内容空洞,言之无物,不仅谈不上发表,更谈不上它存在的价值;即使这样的论文侥幸发表了,别人一看就知道没有水准,一看就知道是关系稿、凑数稿,更经不住时间和实践的检验,将对作者、编者、以及该医学期刊都是一个不少的负面影响。第五:可读性 撰写医学论文是为了交流、传播,存储新的医学信息,让他人用较少的时间和脑力就能顺利阅读,以解论文的内容和实质。这不仅要求论文结构严谨,层次清楚,用词准确;而且要求论文语言通顺,文风清新,可读性强。 一般我们在阅读时,首先会参阅论文的摘要。摘要一般在300~500字之间,英文摘要则相对具体些(600个实词左右),内容包括目的、方法、结果、结论四个部分,它是全篇内容的高度浓缩和提炼;也是整个论文的精髓和灵魂。读者只有在参阅论文摘要,确定其价值后,才会更进一步去参阅详细的内容,再去进一步去应用,所以摘要与正文同样重要。如为论著虽标引2~5个主题词。 正文语句结构多以主谓宾句为主,是一个有血有肉的实体;同时,必须让读者感受到文章的脉搏和灵气,体会到论文的思想和主题,有很强的可读性。 正文中的医学名词,以1989年科学出版社出版的《医学名词》为标准。药物名称应使用1995年版药典(法定药物),英文药物名称则采用国际非专利药名,不用商品名。计量单位必须是1991年中华医学会编辑出版的《法定计量单位在医学上的应用》一书为蓝本。数字执行GB/T15835-1995《关于出版物上数字用法的规定》。统计学符号按GB3358-82《统计学名词及符号》的有关规定书写。文中缩略语尽量少用。参考文献, 按BG7714-87《文后参考文献著录规则》,采用顺序编码制著录。 综上所述,以上“五大要素”是我们撰写医学论文的基本要求,也是我们撰写医学论文的核心要素。总之,撰写医学论文时,我们必须客观地、真实地反映事物的本质,反映事物的内部规律,完成从感性认识到理性认识的过程,尽量反映我国医学科研工作的重大进展,促进国内外医学界学术交流。真正做一个发现医学真理、检验医学真理、实践医学真理、证实医学真理和发展医学真理的人。补充:医学论文的基本格式及写作方法(一)标题(title)标题要求:1.阐述具体、用语简洁:一般不超过20个字。2.文题相称、确切鲜明:标题体现内容,内容说明标题。3.重点突出、主题明确:突出论文主题,高度概括,一目了然。不足以概括论文内容时,可加副标题(破折号、括号或加序码)。(二)作者署名(author)1.作者署名的意义(1)明确论文责任:文责自负(2)获得应有的荣誉:载入科技发展的史册(3)文献检索的需要:著者检索(4)明确著作权:人身权和财产权2.作者署名的原则署名的个人作者,只限于选定研究课题和制定研究方案,直接参加全部或主要部分研究工作并做出贡献,以及参加撰写论文并对内容负责的人。(GB7713-87《科学技术报告、学位论文和学术论文的编写格式》)3.作者署名的要求(1)分为集体署名和个人署名。(2)第一作者应是论文课题的创意者、设计者、执行者,是论文的执笔者。(3)多人合写时,主在前,次在后;多单位合写时,用脚注标明。(4)作者人数不易过多,一般不超过6人。(5)指导、协作、审阅者可列入致谢中。医学论文网(三)摘要(abstract)1.摘要内容和格式一般格式:(1)目的(objective):说明论文要解决的问题及其起源、由来。(2)方法(methods):说明研究时间、参加完成研究的患者或受试者的人数和研究的主要方法。(3)结果(results):说明研究内容中主要结果,包括数据和统计学检验结果。(4)结论(conclusions):说明主要结论,包括直接的临床应用。其它格式(1)目的(objective, purpose, aim, background):论文要解决的问题及其起源、由来、研究背景。(2)设计(design):论文基本研究设计。(3)地点(setting):研究地点、单位、等级。(4)对象(subjects, patients):论文研究的时间、参加完成研究的患者或受试者的人数和研究的主要方法。(5)处理(intervention):论文的临床治疗和其它处理方法。(6)检测(measures):论文为评定结果而进行的主要测试项目。(7)结果(results):说明研究内容中主要结果和数据。(8)结论(conclusions):说明主要结论,包括直接的临床应用。2.摘要的写作要求(1)连续写出,不分段落,不加小标题,不举例证。(2)格式规范化。(3)简短、完整,一般占全文文字的10%左右。(4)文字性资料,不用图、表、化学结构式。(5)内容基本一致的英文摘要。(四)关键词(key words)关键词是表达科技文献的要素特征,是具有实际意义的词或词组。主题词是规范化的关键词,关键词是具有灵活性和广泛性的自由语言。现阶段关键词和主题词都作为检索语言使用。由于关键词是自然语言,同义词、近义词、多意词未统一,造成检索误差,故目前多采用从医学主题词表(MeSH)中选择。1.关键词格式3-8个词或词组,之间空一格书写,不加标点符号。外文字符之间可加逗号,除专有名词的字首外,余均小写。2.选择关键词的方法(1)可从标题、摘要和全文内容中选择,以从标题中选择最常用。(2)要严格筛选,充分、准确、全面地反映文章的中心内容。(3)查阅医学主题词表确认。(五)引言(introduction)1.引言的基本内容(1)简要叙述研究此项工作的起因和目的(2)研究此项工作的历史背景(3)国内外对研究此项工作的研究现状和研究动态(4)强调此项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研究意义(5)适当说明研究此项工作的时间、材料和方法2.引言的写作要求(1)简明扼要,重点突出:一般为200-500字,约占全文的1/8-1/10。(2)实事求是、客观评价:不能蓄意贬低前人,切忌妄下断言。(3)少用套话:水平如何,自有共论。(4)勿与摘要相同,避免与正文重复:不涉及结果或结论。(5)一般不写“引言”字样标题。(六)材料与方法(materials and methods)1.材料与方法的主要内容(1)实验对象:①动物:名称、品种、数量、来源、年龄、性别、分组标准与方法。②微生物或细胞:种、型、株、系、培养条件和实验室条件。③临床病例:来源、数量、性别、年龄、病因、病程、病理诊断、分型标准、选择标准。(2)实验仪器:仪器设备名称、生产厂家、型号、操作方法、改进之点。(3)实验材料:药品和试剂的名称、成份、规格、纯度、来源、出厂时间、批号、浓度、剂量、给药方法、途径、用药总量。(4)实验方法与条件:①临床病例:观察方法、指标、治疗方法、药物名称、剂量、使用方法、疗程。②手术与标本:手术名称、术式、麻醉方法、标本制备过程。③实验室:实验与记录手段、观察步骤、指标、注意事项、方法改进及依据。(5)统计学方法:(七)结果(results)结果是论文价值所在,是研究成果的结晶。全文的结论由此得出,讨论由此引发,判断推理和建议由此导出。1.结果的内容(1)数据:不用原始数据,要经统计学处理。(2)图表:用于显示规律性和对比性。(3)照片:能形象客观地表达研究结果。(4)文字:对数据、图表、照片加以说明。2.结果的写作要求(1)按实验所得到的事实材料进行安排,可分段、分节,可加小标题。(2)解释客观结果,不要外加作者的评价、分析和推理。(3)结果要真实性,不可将不符合主观设想的数据或其它结果随意删除。(4)因图表和照片所占篇幅较大,能用文字说明的问题,尽可能少用或不用图表或照片。(八)讨论(discussion)讨论是论文的重要主体部分,是作者对所进行的研究中所得到的资料进行归纳、概括和探讨,提出自己的见解,评价其意义。(1)对实验观察过程中各种数据或现象的理论分析和解释。(2)评估自己结果的正确性和可靠性,与他人结果比较异同,并解释其原因。(3)实验结果的理论意义及对实践的指导作用和应用价值。(4)作用机制或变化规律的探讨。(5)同类课题国内外研究动态及与本文的关系。

精神病医生论文怎么写

精神病学术论文篇三:《精神病人的犯罪分析》 摘要近年来,精神病人犯罪的比率不小,对其周围的人的生命和安全造成了威胁。因此本文通过对精神病人犯罪的分析,以期解决现实中存在的一些问题。 关键词精神病 精神病人 预防和对策 近年来我国精神病人的犯罪率逐年上升,已经到了不容忽视的地步。精神病人犯罪作案手段残忍,人身危险性大,危害后果严重,对其周围人的人身和财产安全造成严重威胁。一个个惨案的发生,使很多人对刑法关于精神病人犯罪的相关规定产生了严重的不满,认为刑法应该与时俱进,平等对待精神病人,包括与常人同等的刑罚。 一、精神病人犯罪现状 2004年4月29日上午,宕昌县秦峪乡羊骨堆村小学发生一起恶性伤害事件,一名成年男子双手各持一把菜刀冲进教室,将15名学生及两名农民砍成重伤,行凶者袁某后被诊断患有精神病;2004年7月26日,中国国际航空公司发生了一起劫机事件,事后证实劫机者杨劲松患有间歇性精神病并有精神病史;同年7月27日,长春市发生劫持人质事件,犯罪嫌疑人崔显海患有间歇性精神疾病;8月4日,北京大学第一医院幼儿园51岁的门卫徐和平持菜刀将15名 儿童 和3名老师砍伤,事后查明,徐患有严重的偏执型精神分裂症;而就在同一天,四川崇州发生了“犯病孙儿手刃祖母”的惨剧:患有家族遗传精神病的村民沈奇龙将85岁的奶奶杀死。 中国社科院法学所研究员刘仁文曾到某县调研,听说该县今年以来共发生16起杀人案件,其中30%为精神病人所为。据世界卫生组织2003年的一份调查显示,我国各类精神障碍患者已超过8300万人。专家预测,进入21世纪后,我国各类精神卫生问题将更加突出,我国目前正处在社会转型期,当一些人面临前所未有的就业、婚姻、子女、养老等生存压力时,他们的无助和挫折,往往都成为一触即发的“引子”。一个“导火索”的不期而至,就会在瞬间点燃这个“炸药包”。无论我们愿意与否,我们正进入到无情的“精神疾病时代”,正面临着精神卫生问题的严峻挑战。在这种背景下,精神病人实施危害行为的现象必然有增无减。 二、问题的提出 近几年频繁出现的重大恶性杀人案就是最好的说明,这不仅引起了人们的恐慌,严重破坏了社会秩序,也不断冲击着人们的思想。面对一个个鲜活无辜的生命被无缘无故的剥夺,人们不禁要问:什么是精神病?精神病人犯罪的原因是什么?对于造成严重危害结果的精神病人不适用刑罚,刑罚的报应和预防目的如何实现?政府应该采取什么样的对策以有效的控制和预防? 三、精神病及其病理 精神病是大脑在各种内外因素的影响下产生机能紊乱,并表现为精神活动障碍。具体包括认知障碍、情绪障碍、意志障碍、智能障碍、行为障碍等不同表征。人类精神活动的正常标志是精神活动的完整性,以及与周围环境的统一性。如果这种完整性和统一性被不同程度地阻隔和破坏,个体的精神活动就会存在缺陷,进而出现精神病态的反映,也就是个体的正常心理活动不能顺利地进行。在这种状态下,受心理指导的行为必然会出项异常。 (一)精神医学中的“精神病”概念 1.广义的精神病概念 在精神医学中,人们曾广义地将“精神病”一词用以泛指各种以精神活动障碍为主要临床表现的疾病。即把各种精神活动障碍均称为“精神病”,在涵义上等同于“精神疾病”或“精神障碍”,只是从程度上将精神分裂症、偏执狂等这类严重的精神障碍称为“重性精神病”,而把神经症、人格障碍等较轻的精神障碍称为“轻性精神病”。 2.狭义的精神病概念 在现代精神医学中,“精神病”与“精神疾病”或“精神障碍”是不同的概念。“精神疾病”或“精神障碍”为总类概念,是各种由于大脑功能失调而产生的以认知、情感、意志和行为等精神活动出现不同程度障碍为主要表现的一类疾病的总称,按其性质和程度,总体上可以归纳为三组疾病:(1)精神病(包括器质性精神病和其他精神病);(2)神经症性障碍、人格障碍及其他非精神病性精神障碍;(3)精神发育不全。而“精神病”则为属类概念,属于精神疾病中的一组疾病,即具有特定的病理基础,精神活动异常达到相当严重的程度并且持续达一定时间的精神障碍。 (二)刑法中的“精神病”概念 我国司法精神病学界的通行证观点认为,精神障碍又称为精神疾病、精神疾患,它包括两大类疾病:一是精神病,包括以下几种严重的精神障碍:精神分裂症、偏执性精神病这些明确诊断的精神病;严重智力欠缺,或者精神发育不全达到中度(痴愚)或者更为严重程度(如白痴);精神病系统状态,其中包括癔症性精神错乱和病理性半醒状态、病理性激情、一过性精神模糊这四种罕见的例外状态。二是非精神病性精神障碍,如神经官能症、人格障碍、性变态等。 精神病的形成一般与个体的经历、生活处境、遭遇以及遗传等诸多方面的因素有一定的关系。精神病人在日常生活中,其行为有时会给自己及他人的人身、财产或社会造成伤害,甚至违法犯罪。实际上就是个体与社会环境适应的完整性和统一性的割裂。精神病人在丧失了辨别是非的能力和控制自己行为的能力,在幻觉和妄想等精神病态的支配下,实施危害社会行为,并且多数属于无刑事责任能力。 四、精神病人犯罪的基本原因 (一)社会环境的原因 社会环境包括宏观的社会环境和微观的社会环境中的各种消极因素,如剥削阶级的腐朽思想、传统的和外来的低级文化、不良的社会风气、传媒的误导、他人的落后言行,都可与精神病人的犯罪发生密切的联系。首先,这些消极因素可以对精神病人造成潜移默化的影响,使他们形成易于犯罪的素质。其次,这些消极因素可以培养、早就精神病人的犯罪意识,成为精神病人犯罪的直接原因。 (二)经济条件的原因 有的精神病人工作能力差,不容易找到职业,没有固定的经济收入或者经济收入微薄,也有些本身有工作的精神病人因精神疾病而失去工作。其中有些人为生活所迫,可能会发生盗窃、抢劫。经济地位的低下还可能使一些精神病人产生不满情绪和反社会意识。有些人形成较强的逆反心理,蔑视社会秩序,常常寻衅滋事。还有些人为人冷酷,情感淡漠,遇到激惹容易发怒,经常使用暴力,而且手段凶狠。 (三)文化程度的原因 一些研究报告发现,精神病犯罪者中有相当多的人文化程度比较低。精神病人由于学习机会少,或者天生智力低下,没有文化或者文化程度低的情况比常人多见。而文化程度低必然使精神病人的辨别是非、利弊的能力不能得到正常的发展,容易在社会上不良因素的熏染下失足堕落。文化程度低也使精神病人难以形成较高层次的趣味,偏好感官刺激和物质利益,而由于自身条件的限制他们往往采取非法的、不道德的方法实现自己的欲望。 五、我国精神病人犯罪的主要特点和深层原因 (一)主要特点 第一,侵害目标随意:精神病人犯罪行为所针对的对象非常随意,经常是见谁打谁,受害人往往猝不及防,突遭横祸。 第二,报复心理极强:精神病人由于疾病的原因,对与自己稍有矛盾的人都可能进行不计后果、不择手段的报复,而且不达目的绝不罢休。 第三,人身危险性大:有关人士曾对精神病人犯罪进行过统计,发现杀人的占91%,平均每名被监管的精神病患者杀人,最多的杀死7人。 第四,再次危害社会的现象多:众多的精神病患者在犯罪后,依照刑法的规定不负刑事责任,并没有被送到指定的医院强制治疗,而是重新回到社会上,致使精神病人再次危害社会的现象日益增多。 (二)深层原因 第一,监护人的监护不到位。从笔者了解的情况:一个家庭中出现精神病人,这个家庭的所有成员都将背负沉重的包袱象掉进深渊一样,生活质量和心理的痛苦不必说了,经济和人身的安全都难以得到保障。精神病治疗费用的庞大也不是一般家庭能承受的。治疗后病情稍微控制便停药会引起病情的反复发作,再治疗起来更难时间更长。还有病人的不配合,几乎所有精神病的病人不会承认自己有病,一旦脱离医院的强制治疗和吃药,要让他们自觉的吃药很甚至会对给予他治疗的亲人有报复行为,使亲人产生恐惧心理,惧怕再次治疗后病情复发对他们人身的伤害。精神病人拒绝治疗,犯病会越来越频繁。此时出现了两种困境:精神病人去医院治疗没有钱,在家治疗病人不配合。从而形成了种种隐患。 现在的精神病人并不像人们所想象蓬头垢面,衣衫褴褛,他们看起来和正常人没有区别,甚至有的还受过良好的教育有体面的工作,混杂在我们正常人中,如果不出现比较明显的侵害行为,人们是很难分辨出来的。往往等到结果出现时悲剧已经发生。 第二,政府的责任不到位。没有充分认识到精神病人暴力犯罪的危害性和严重性,没有对精神病人这一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给予足够的重视;财力不足也使许多地方政府心有余而力不足,无法给精神病人提供足够的治疗费用。 第三,我国对精神病人进行管理和保护的相关法律不完善,缺少实施细则。因为对精神病人采取强制治疗措施涉及对公民人身自由的剥夺问题,还有采取强制治疗措施的条件、程序的启动、案件的审理机关等等必须由法律明确规定。因此,各级政府及司法机关在处理精神病人违法犯罪问题时往往面临着制度性的困境。 六、关于精神病人犯罪刑罚和预防的理论基础 (一)刑事古典学派的观点 刑事古典学派认为,对于精神病人而言,因为自由意志不能行使,精神迷乱状态下的行为非但不是犯罪,根本不算一种理性意义的行为,因而精神病与犯罪是严格区分的,处置手段也不同。在他们看来,危害行为的实施者要么是一个精神病人,要么是一个罪犯。如果他是一个精神病人,就不能再把他当作罪犯,对他的处置便与刑事司法无关,不应强制他们进精神病院;如果他是一个罪犯,那么对他的处置就与精神病院无关,他应当进监狱。 (二)刑事实证学派的观点 刑事实证学派则认为,精神病人和其他人一样,行为受到生理状况、自然现象和社会环境的支配。他的行为完全是由心理上的各种动机以及各种内外部条件共同决定的。因而犯了罪的精神病人应该属于罪犯的一部分。其主要代表人物是龙勃罗梭和菲利。 1.龙勃罗梭 通过实证研究,龙勃罗梭认为尽管部分精神病犯在犯罪前后可能了解自己行为的犯罪性质,甚至知道自己在法律上所处的特殊地位,但那些在精神病发作时受病变因素的刺激而犯罪的精神病犯是缺乏或部分缺乏责任能力的。他认为在犯罪人和那些被认为犯了罪的人当中,有许多人是精神失常者,对于这些人,监禁是不正当的,释放又是危险的,而采取的一些有损于道德和安全的中间措施都不能解决他们的问题。 龙勃罗梭认为只有建立刑事精神病院才能克服审判与正义以及与社会安全之间的不断冲突。通过刑事精神病院中的永久监禁,可以制止犯罪的遗传、犯罪结伙,防止匪帮的形成;可以防止累犯,减少诉讼开支,从而减少那些经常产生于模仿的新犯罪;可以使那些想假装精神病人的罪犯打消装假的念头,也不让那些辩护律师有机可乘。龙勃罗梭建议:“当出现精神失常的嫌疑时,陪审团应当由公民、法官和精神病医生共同组成”。龙勃罗梭这样构建改革措施:“应当根据法律尽快建立两个至少能容纳300个床位的刑事精神病院,并且在我国主要地区的监狱设立7个关押精神病人的区域。” 2.菲利 菲利认为,尽管法律认为精神病犯没有道义责任,但仍然建立监管精神病犯的精神病院。在对防范具有犯罪倾向的精神病人没有任何保证的现行制度之下,对其予以管理的费用比这些人造成的损失要大的多。菲利在对有些人针对残暴情景提出的其他批评置之不理,经验已经表明,在精神病院中,在具有专业知识并能够防止残暴行为爆发的管理人员的指导下,根据罪犯的倾向性对其进行分类,所以认为犯罪精神病院难以避免犯人暴行的预言是没有根据的。菲利的社会防卫受到了高度重视,以至于绝大多数古典派犯罪学家现在都接受了设置犯罪精神病院的提议。 两派的争论以刑事实证学派的胜利而告结束。随后更多的国家设置了犯罪精神病院。到20世纪初,将无刑事责任能力的精神障碍犯罪人强制收容进犯罪精神病院已经成为保安处分制度的重要内容。在20世纪下半叶,随着精神医学的发展,在无刑事责任能力的精神障碍犯罪人的处遇中,更强调对精神障碍的治疗和医学控制。在一些国家的保安处分制度中,强制收容的概念已经被强制医疗这个更具有人道主义色彩的概念所取代。 七、我国精神病人犯罪的预防和对策 (一)刑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完善 第一,在我国已经全面步入小康社会的新时期,国家应当投入较大的财力和人力,建设一批具有较好软件和硬件设施的精神医疗场所,凡收进此类场所的精神病人,一律实行国家免费治疗,并要在专门的心理、生理医生专家小组给出不致再危害社会的评估结果后方可准许其出院。这种投入时完全值得的,是收益大于支出的。 第二,虽然此类医疗场所是高度人道化的,但毕竟由于涉及限制人身自由,因此原则上应以精神病人实施了犯罪行为为前提的。对于那些有严重肇事倾向和苗头的,应责令其家人或监护人严加看管和医疗。如其家人或监护人做不到这一点,或者此类精神病人没有家人或适当的监护人,流落街头,则应考虑将其收进此类场所加以治疗。 第三,决定某个精神病人是否进入此类场所,或者可否离开此类场所,应由专门的心理、生理专家小组提出意见,经法院司法裁决。 第四,对于监狱等其他场所发现的精神病人,应及时转入此类场所,对其进行治疗。 (二)政府要高度重视,健全社会保障体系 我国《刑法》第十八条规定:"在必要的时候,由政府强制医疗。"这一法律条款明确了政府对精神病人在危害社会时可以采取的措施,但在实践中,可操作性并不强。因为在政府性质的卫生防治机制中,并不包含对精神病人的调查统计,实质上政府本身也没有具体职能部门管理精神病人,更说不上治疗了。所以,法律的这一规定只是流于形式,实际上意义并不大。要从根本上解决精神病人问题,就需要政府做到: 1.加快立法进程,保障病人合法权益 我国《刑法》第十八条的规定并不意味着精神病人犯罪在法律上不被认定为犯罪,而只是表明由于精神病人不具有责任能力从而不承担刑事责任。精神病人由于意识及意志方面的缺陷,法律对其进行保护,是出于人道主义的考虑,也符合刑法罪责相适应的原则。但是,一概将行为人放回社会,不仅被害人的心理得不到慰藉,更重要的是将极大地威胁到社会其他成员的利益,这种作法的缺陷可见一斑。首先,精神病人犯罪多为凶杀等暴力性的犯罪,社会危害性及人身危险性都很大,法律采取一味的"放任"态度将不利于社会的安全和稳定;其次,法律对精神病人的保护仅仅停留在事后不承担责任的程度,是无法根本保护精神病人合法权益的,使得精神病人犯罪的严峻性问题的解决失去了有力的保障机制;最后,法律的规定过于抽象,实践中很难把握,缺乏操作性。要解决以上问题,就要把对精神病的立法提上议事日程,加快精神卫生立法进程,以法律的形式对精神病人的政治权利、劳动权益、财产权益、人身权利、婚姻家庭权益等方面加以保护,同时,对政府医疗措施、费用等相关方面,以及法律责任加以规定,切实保障精神病人的合法权益。 2.健全保障体系,提供良好治疗条件 精神病人病情的性质决定了患者必须坚持长期治疗,在一些经济不发达地区,患者家属根本无能力给病人治疗,而且法律规定的政府"强制"医疗,由谁出钱?到哪里治?这些问题不解决,精神病人得不到彻底治疗,就很难防止伤人事件再次发生,悲剧再次重演。因此,健全社会保障体系,从保障机制上为病人提供良好的治疗条件和治疗环境,保证患者能够及时和长期治疗,是解决这一问题的关键。精神病患者治疗费用很大,有相当一部分患者家庭无法承担,而医院也不可能全部支付,这就需要政府部门加大经费投入,或者设立专门的精神病患者救助基金,解决治疗的经费。 (三)社会应大力帮扶,开展爱心救助行动 精神病患者治疗费用高、时间长,单靠家庭和政府的力量进行全面康复治疗难度很大,社会也应发挥其囊括范围广、组织发动易获支持的优势,开展爱心救助行动,通过发展公益事业或者组织公益活动,发动社会力量来支持精神病患者康复,让精神病患者在得到治疗的同时,更感到社会的关爱,加快康复进程。 如此,则精神病人幸甚,社会幸甚,人民幸甚。 注释: 刘仁文.对有危害行为的精神病人不能一放了之.省略cn/zywn44/. 黄辛.我国应加强严重精神疾病的前沿研究.科学时报.2006(6). 魏健馨,张学林.犯罪心理学.南开大学出版社.2003年版.第204页. 高铭喧.刑法总论.高等教育出版社2006年版.第221页. 刘白驹.精神障碍与犯罪.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0年版.第325页. 法正居士.犯罪精神病院的产生及其在中国的前景.http://blog.省略/fzhjsh/. [意]切萨雷・龙勃罗梭著.黄风译.犯罪人论.中国法制出版社.2009年版.第14页,第376页,第392页. [意]恩里科・菲利著.郭建安译.犯罪社会学.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第290页. 刘仁文.刑事一体化下的经济分析.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07年版.第103页. 猜你喜欢: 1. 精神病院工作心得体会范文 2. 大学生心理健康结业论文2000字 3. 大学生心理健康成长论文1500字 4. 精神病见习心得

精神医学毕业论文

你还在愁精神医学毕业论文吗?那么,精神医学毕业论文怎么写,你知道怎么写吗?如果不知道,就一起看看我整理的内容吧!

【摘要】 目的 探讨血浆D-二聚体(D-dimer, DD)含量与精神分裂症之间的关系。方法 运用乳胶颗粒法对31例中老年女性精神分裂症患者的血浆DD含量进行检测,并与25名无精神疾病和脑血管病史的女性正常人(对照组)比较。 结果 精神分裂症组的血浆DD含量[(±)mg/L]高于对照组[(±)mg/L],P<。以阳性症状为主的精神分裂症患者的血浆DD含量[(±)mg/L]高于以阴性症状为主的患者[(±)mg/L],P<;且治疗后血浆DD含量[(±)mg/L]较治疗前降低(P<)。结论 中老年女性精神分裂症患者血浆DD含量高于女性正常人,存在高凝状态和纤溶功能亢进。

【关键词 】 精神分裂症; D-二聚体

已有研究证实,精神分裂症与高粘滞综合征(HVS)关系密切[1]。D-二聚体(D-dimer, DD)可作为体内高凝状态和纤溶亢进的分子标志物[2],是交联纤维蛋白D区降解的肽片断,主要由D区的D(α)、D(β)及D(γ)- D(γ)链组成,可影响红细胞的聚集功能及调节纤维蛋白原在肝脏的生物合成[3]。为了探讨两者的关系,我们对我院1997年9月至1998年6月40岁以上的31例女性住院精神分裂症患者的血浆DD含量进行检测并与正常人比较,现将结果报道于下。

对象和方法

一、对象

1.精神分裂症组:共31例,均符合中国精神疾病分类方案和诊断标准第2版修订本的精神分裂症的诊断标准[4],简明精神病评定量表(BPRS)≥38分。为排除年龄和性别对研究结果的'影响,31例均为≥40岁的女性。患者年龄40~76岁,平均(57±9)岁;病程3个月至17年;头颅CT或MRI未见脑血管病征象。31例中首次采血前未服用任何精神药物者12例,另19例均停用精神药物>7天;将31例再分为以阳性症状为主[以下简称阳性,阳性症状量表(SAPS)≥28分,阴性症状量表(SANS)≤12分]和以阴性症状为主(以下简称阴性,SANS≥30分,SAPS≤10分)的两组,分别为11例和20例。

2.对照组:共25名,均系我院女职工,无精神疾病和脑血管病史,年龄42~78岁,平均(58±12)岁。采血前1个月内未服用过任何精神药物。

二、方法

所有对象均于早晨9时前空腹采血,枸橼酸钠抗凝,采用乳胶颗粒法、进口胶体金标准法试剂盒(南京弘阳生物技术有限公司提供)检测血浆DD含量,正常参考值为< mg/L。阳性组患者在精神症状消失后复查1次血浆DD含量。统计学处理采用t检验。

结果

精神分裂症组的血浆DD含量[(±)mg/L]高于对照组[(±)mg/L],t=,P<。阳性组血浆DD含量[(±)mg/L]高于阴性组[(±)mg/L],t=,P<;且前者治疗后血浆DD含量[(±)mg/L]较治疗前降低(t=,P<)。

讨论

DD是纤溶蛋白单体经活化因子XIII(FXIIIa)交联后,再经纤溶酶水解所产生的一种特异降解产物。DD水平的增高反映继发性纤溶活性的增强,可作为体内高凝状态和纤溶功能亢进的分子标志物之一[2,5]。近年来对DD的大量基础与临床的研究结果显示,缺血性脑血管病患者的血浆DD含量增高,并随病情的好转而改善,检测血浆DD含量有助于血栓性疾病的诊断、疗效观察和预后的判断[5,6]。我们目前尚未见国内外有精神疾病与血浆DD含量之间关系的报道。本研究的精神分裂症组血浆DD含量高于对照组(P<)的结果提示,中老年女性精神分裂症患者的体内存在高凝状态和纤溶功能亢进,支持精神分裂症患者伴有高粘滞综合征的观点[1],也符合我国传统医学认为的精神分裂症是由“内结血瘀”所致的观点[7,8]。

本结果还显示,阳性组患者血浆DD含量高于阴性组患者(P<),且随病情的好转较治疗前降低(P<),并趋于正常。关于精神分裂症与DD之间内在的生物学机制目前尚未明了。我们推测可能与下列因素有关:(1)机体存在着凝血-抗凝两大系统,正常时两系统保持动态平衡,发病时机体反馈性地使纤溶酶原激活因子的产生和释放增加;(2)发病时患者蛋白C系统活性增强而加速上述过程,导致自发性血栓溶解和继发性纤溶活性增高,表现为血浆DD水平增高。

由于精神分裂症的病因迄今未明,血浆DD含量是否有可能作为判定精神分裂症复发、判断预后、观察病情演变和治疗效果的检测指标之一,还有待进一步扩大样本深入探讨。

参考文献

1,黄诚,邵胜利,柳振清.血液流变学在精神分裂症治疗上的应用动态.四川精神卫生,1996,9:139-140.

2,Fisher M, Francis R. Altered coagulation in cerebral ischimia. Arch Neurol, 1990,47:1075-1081.

3,王建,李建章.DD与缺血性脑血管病.国外医学脑血管疾病分册,1996,4:74-77.

4,中华医学会精神科学会,南京医科大学脑科医院.中国精神疾病分类方案和诊断标准(CCMD-2-R).南京:东南大学出版社,.

5,黄慰国,王鸿利,张颖琪,等.血浆DD检测及其临床应用.中华医学检验杂志,1995,18:71-74.

6,张景,郭英华,赵慧元.缺血性脑血管病患者血浆DD和GMP-140含量的变化及临床意义.临床神经病学杂志,1996,9:202-205.

7,王松菊.精神分裂症血液流变初探.临床精神医学杂志,1997,7:103.

8,朱运斋.活血化瘀在神经精神科的应用体会.实用中医内科杂志, 1996,10:17-18.

一) 精神科简介精神科涉及到的疾病是一组以表现在行为、心理活动上的紊乱为主的神经系统疾病。目前研究所得到的结果认为主要是由于家庭、社会环境等外在原因,和患者自身的生理遗传因素、神经生化因素等内在原因相互作用所导致的心理活动、行为、及其神经系统功能紊乱为主要特征的病症。随着医学的发展,精神科这一领域已经划分出了更多专科,其中包括:儿童青年精神医学、成人精神医学、老年精神医学、照会精神医学、急诊精神医学、成瘾精神医学、司法精神医学、睡眠医学、行为医学、身心医学等。[2] 二) 精神科常见疾病主要精神科疾病有脑器质性精神障碍(包括阿尔茨海默病、血管性痴呆、脑外伤所致精神障碍、颅内感染所致精神障碍、肺肿瘤所致精神障碍、梅毒所致精神障碍、癫痫性精神障碍、HIV/AIDS所致精神障碍)、躯体疾病所致精神障碍(包括躯体感染所致精神障碍、内脏器官疾病所致精神障碍、内分泌疾病和代谢性疾病所致精神障碍、系统性红斑狼疮所致精神障碍、恶性肿瘤所致精神障碍)、精神活性物质所致精神障碍(包括阿片类药物滥用、酒精所致精神神经损害相关因素与临床表现、镇静催眠抗焦虑药滥用、中枢神经系统兴奋剂滥用、氯胺酮滥用、烟草滥用、大麻滥用)、精神分裂症、偏执性及其他精神病性障碍(持久妄想性障碍、急性短暂精神病性障碍、感性性精神病、分离情感性精神障碍)、心境障碍、分离性障碍、神经症性障碍(恐惧症、焦虑症、躯体形式障碍、神经衰弱及慢性疲劳综合征)、应激相关障碍(急性应激障碍、创伤后应激障碍、适应性障碍)、心理因素相关生理障碍(进食障碍、睡眠障碍、性功能障碍)、人格障碍与性心理障碍、精神发育迟滞、心理发育障碍(特定性言语与语言发育障碍、特定性学校技能发育障碍、特定性运动技能发育障碍、儿童孤独症及其他广泛性发育障碍)、儿童少年期行为和情绪障碍(包括注意缺陷与多动障碍、品行障碍、抽动障碍、其他行为障碍、分离性焦虑障碍、恐惧性焦虑障碍、选择性缄默症).三) 精神科常用治疗方法精神药物治疗一.抗精神病药1.传统抗精神病药包括氟哌啶醇、奋乃静、三氟拉嗪、氟奋乃静、氟哌噻吨、氯普噻吨等.2.新型抗精神病药包括喹硫平、齐拉西酮、左替平、氯氮平、奥氮平、阿立哌唑等.3.长效抗精神病药包括口服长效制剂五氟利多,常用的肌内注射长效制剂与氟奋乃静癸酸酯、哌泊塞嗪榈酸酯、癸氟哌啶醇.二.抗抑郁药经典的“五朵金花”:氟西汀、帕罗西汀、氟伏沙明、舍曲林、西酞普兰.三.心境稳定剂锂盐、丙戊酸盐、卡马西平、拉莫三嗪、维拉帕米、尼莫西平等.四.抗焦虑药1.苯二氮卓类氯硝西泮、地西泮、阿普唑仑、劳拉西泮、西唑仑、奥沙西泮.部分激动剂丁螺环酮为代表.3.作用于BDZ受体的非BDZ催眠药唑吡坦、佐必克隆.4.β受体阻滞剂代表药物普萘洛尔.5.有抗焦虑作用的抗抑郁药6.有抗焦虑作用的非典型抗精神病药奥氮平可有效缓解焦虑症状.7.认知改善药 苯丙胺、哌甲酯、托莫西汀.精神科的物理治疗包括电抽搐治疗、重复经颅磁刺激治疗、电针治疗、迷走神经刺激、深部脑刺激.[3] 心理治疗精神分析治疗、行为治疗、认知治疗、家庭治疗、咨客中心疗法、催眠疗法、森田疗法、集体心理治疗.四) 精神科专业人员精神科的医事人员包含精神科医师、精神科护士、临床心理师以及职能治疗师,另外尚有以精神科为专长之社会工作师或社会工作员等之专业人员。精神科医师要求能够使用包括药物与心理治疗等方式来协助精神疾患。从业之前要经过生物精神医学、心理治疗、动力取向心理治疗、认知行为治疗、团体心理治疗等训练,并使用于他们的临床服务中。精神科医师所受的生物医学及精神药理训练是他们和临床心理师及其他治疗师有所区别之处。临床心理师在医院主要工作是提供高品质的心理衡鉴,协助医疗评估。精神科护士精神科中具有重要的角色。精神科护士可以实施许多精神科护理与照护,但在处方药物以其其他医疗行为上受法律的限制。精神科社会工作者可以在法律、公益等各方面协助精神病患与家属。受过训练的护士与志愿者,也能提供心理治疗服务,通常较多人从事团体治疗或家族治疗。精神科医师除了临床照顾病人,也有部分专家投入研究及教学工作。这些专家可能只拥有其专长的学位,或同时拥有医学士的资格。

精神科论文怎么写

高校学生心理危机干预研究摘要:高校学生的心理问题越来越严重,因为心理问题导致的恶性事件也越来越多,如何应对高校学生的心理危机已是各大高校无法回避的一个问题,探索和建立学生心理危机干预体系迫在眉睫。本文主要分析了当代大学生出现心理问题的原因、心理危机干预的对象以及心理危机干预的一些具体措施。关键词:心理危机;干预对象;干预措施据2006年中国疾病控制中心精神卫生中心公布的一项调查显示,我国大学生有16%~有心理障碍,主要以恐惧、焦虑、抑郁等情绪为主。这些年,大学生因为心理问题而引起的极端事情越来较多,如因心理问题而自杀的的事件在大学里已屡见不鲜,学生凶杀案件也越来越多。种种现象表明,当代大学生的心理健康问题已经非常严重,做好学生的心理危机干预已成为高校学生管理工作中最重要的工作之一。一、当代大学生心理问题分析大学阶段是学生学习生涯当中最为关键的一个阶段,这个时候学生的年龄一般都在18到22岁之间,正在由青春期向成熟期过渡,这个年龄生理上已经成熟,但心理上却没有成熟,很多学生的独立生活能力很差,由于大学的学习、生活和高中的学习、生活又有很大的不同,部分学生无法适应大学的生活,出现各种各样的问题,比如失眠、焦虑、人际关系不良等。具体表现有以下几个方面:1、学习方面的问题由于大学的教学方式、学习环境和高中截然不同,学生刚从高中升入大学,很多同学刚开始的时候都不太适应,同学们已经适应了高中时老师灌输、学生死记硬背的教学方式,在高中时,什么时候该做什么,要完成多少的任务等都是老师安排好的,学生只要按照老师的要求去做就行了。而大学却不一样,老师主要是采用启发性教学,主要是靠学生自主学习,这种方式很多学生开始都不能够适应,不知道该做什么,自学能力很差,加上大学的学习环境宽松,自由安排时间较多,部分同学一时松懈,出现逃课、沉迷网络等现象,平日没有认真学习,得过且过,等到考试的时候就开始紧张了,出现考试恐惧综合症等心理问题,甚至有些学生因为挂科而跳楼自杀。2、生活方面的问题与高中不同,大学的同学可能来自全国各地,学生来到一个新的、陌生的环境,刚开始都会有些不适应,语言、信仰、习惯、饮食等各方面也都存在差异。有些学生在家里娇生惯养,不懂人情世故,不能处理好同学间的关系,不能够和同学友好相处,于是脱离群体,出现焦虑、悲观、抑郁等心理问题。3、情感方面的问题大学生正处在情感的萌芽阶段,这个时候,一方面,他们渴望爱情,异性对他们有很大的吸引力和神秘感,另一方面,他们又缺乏对爱情的认识,往往追求的是浪漫、刺激,他们对爱情有很高的期望,动不动就是海誓山盟、海枯石烂,一部分同学还发生了性行为,相处长久之后,感情破裂之时,由于不能接受分手的现实,很多学生出现严重的心理危机,因情自杀已经成为大学生自杀最主要的原因之一。4、家庭问题这里包括两个方面,一个是家庭经济问题,一个是家庭关系问题。家庭经济问题可以直接导致学生产生自卑、压抑等心理问题。家庭关系不良也是导致学生出现心理危机最重要的原因之一。现代的大学生个性张扬,叛逆心理很强,很多学生不能理解父母的一些想法和要求,不能处理好与父母之间的关系,家庭关系紧张。5、躯体疾病问题当学生出现一些躯体疾病时,往往会导致学生的不安和焦虑,尤其是当出现一些疑难杂症、生殖系统疾病、皮肤病等对自我形象、自尊、就业影响较大的疾病时,学生一般都无法正确的认识和对待,又不敢说出来,害怕老师和同学知道,心理负担极大。6、就业压力问题在当今经济全球化、竞争白热化和人才市场供求关系巨大变化的情况下,就业无疑是现在的大学生最担忧的问题。很多学生担心毕业找不到工作,由于忧虑出现厌学情绪,有些同学刚进入大学就开始担心毕业后的工作问题,这些都会使他们产生焦虑的心理,加重了他们的心理负担。二、高校心理危机干预的对象心理危机干预的对象指的是通过排查和日常生活观察发现有较严重的心理问题,可能会出现伤害自己或别人行为的学生,这些学生一般都会有一段时间的异常表现,比如说情绪、生活习惯、言语等方面,对存在有以下现象的学生,应作为心理危机干预重点对象处理:生活习惯反常,情绪低落,抑郁,独行、不予同学交往者;有出现失恋、躯体疾病、考试失败、经济危机、家庭变故等遭受其他重大事故者;有在网络日记、QQ空间等有暴露自杀念头或报复他们意图者;亲人、朋友中有过自杀情况者;有明显的人格缺陷和精神障碍者;长期睡眠障碍,不修边幅,精神颓废者;总是对自己不满意,有强烈的罪恶感、缺陷感者。三、大学生心理危机预防与干预的措施1、加强学生日常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引导学生形成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心理学的研究表明,片面、错误的认识、认知方法和观念是导致焦虑、自卑等心理问题的根本原因,因此,加强学生的日常思想教育工作非常重要。现在的大学生年龄大部分集中在18到22岁之间,在这个年龄阶段,人生观、价值观等还不是很成熟,而且比较容易受到外界的影响。所以,在日常学生教育、管理过程中,应有意的从各个方面引导学生形成正确的认识、认知方法,树立崇高的人生理想;引导学生正确的看待生命,珍惜生命、热爱生活。2、开展心理危机教育,增强学生应对心理危机的能力学校应开展多种多样的心理健康教育,通过心理健康课、心理健康专业讲座、校报、心理健康教育网站等形式宣传和普及心理健康知识,丰富学生对心理危机方面的知识,使学生能够正确的认识和对待心理危机,当自己或者是身边的同学出现心理危机的时候能够及时的发现,并主动的寻求心理咨询帮助。3、健全学生心理健康普查制度,建立动态的学生心理档案在新生入学时做好第一手心理健康档案,通过专业的心理测试,了解学生的心理健康状态,通过对测试结果进行统计、分析,对不同类型、不同程度心理问题的学生进行划分,这样便于采取有针对性的控制和措施。4、建立校、系、班级、家庭四位一体的危机干预体系要做好学生心理危机预防和干预工作,必须构建校、系、班级、家庭四位一体的心理危机干预体系,形成早预防、早发现、早干预的心理危机干预机制。以学校的心理咨询室为中心,各院系分别建立第二级心理咨询站,各班级分别建立心理问题反馈小组。学生处、心理咨询室是学生心理危机干预的中心,全面负责和领导全校的心理危机干预工作,督促和调配各相关部门协同合作,认真履行职责;根据各系反馈的信息,对于有严重心理危机的学生给予专业的心理辅导和危机干预,对于无法缓解的应及时转介。各院、系为二级中心,由系领导、辅导员等非专业的人员组成,主要负责从各种渠道收集信息,对出现心理问题的学生初步干预,对较严重心理问题的学生,及时上报给一级干预中心。高校学生的心理危机干预工作是一个系统的工程,是一个长期的任务,任重而道远,积极探索和研究心理危机预防、干预的方式、方法,构建心理危机干预体系,完善心理危机干预机制,需要学校、老师、学生、家长以及社会等多方面的协作和共同努力。作为一名高校的辅导员,我深切的感受到学生心理危机预防和干预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和沉重性,希望社会各界都能够关注高校学生的心理问题,提供必要的援助,共同努力,帮助高校学生健康成长。参考文献1 王丽霞.高校学生心理危机干预及其对策研究[J].中国电力教育,2008,(09)2 潘伟,汪姗.高校大学生心理危机干预研究,[J].理论观察,2010,(2)3 吴颖新.建立大学生危机干预体系的意义及措施[J].辽宁科技学院学报,2007,第9卷第3期4 高淑艳.高校心理危机干预机制的构建初探[J].牡丹江师范学院学报(哲社版)2010,(1)5 文美荣. 浅析高校心理危机干预预系统的构建[J]中国电力教育,2010,(13)

我们每个人,都有情绪失控的时候,很多负面情绪会影响我们的工作和生活,我们需要对这些负面情绪加以控制。对待愤怒的情绪,或是悲伤,焦急的情绪,都各自有不同的办法,不过,有一个总的原则:对待强烈情绪的最好办法,还是要找到疏导感情的渠道。情绪得到了适当的疏解,不再积压在心里,在平时工作生活的时候就不会总有一块石头压在心上了。 有很多种方式可以使用: 1. 通过一些陶冶性情的艺术类兴趣爱好,就是琴棋书画之类的,唱歌也行。很多艺术类的活动都能给人发泄感情的空间,不在乎做的多好,关键是既有兴趣,又能抒发情感。 2. 身体/锻炼方面的活动,比如健身,打球,舞蹈,深层放松,做按摩。想象着坏情绪像球一样被打出去,或者随着汗水挥洒出去,会给人一种痛快的感觉。 3. 身边一定要有三两个知心人,让你随时心情不好时都能够打电话或当面向他们分享自己的烦恼。(一般在心理咨询中辅导员也会让当事人把几个名字列出来,并讨论当事人对名单中亲友的信任度)。所谓“分享的快乐是加倍的快乐,分担的痛苦是减半的痛苦”。 4. 通过记日记来理清思绪。一个必然规律是,写在纸上的越多,积压在心里的越少。并且在写日记的过程中,人可以自己对过去发生的事总结经验,并更加客观地对待。有时候在辅导过程中,心理学家还会让当事人总结出一些警句和座右铭,在关键的时候能够自我激励。 5. 给自己创造一个愉快的生活环境,比如放音乐,熏香,还有柔和的灯光等等,或者将自己置身于一个令人心旷神怡的自然环境中,从生理上来舒缓紧张的神经。 除此之外,更重要的是要了解自己的情绪变化,知道什么样的生理,心理或外部因素会影响自己的情绪,在预测到自己会因为某事陷入情绪低谷时,就可以用上面说的那些方式“打预防针”。能及时告知周围的人,使他们支持和理解更好。培养坚毅的性格:坚毅决定你能否耐得住挫折和艰辛,不坚毅的人较爱生病、逃避、沮丧。所以,要培养坚毅的性格,儒家所谓:士不可不弘毅,任重而道远。寻求社会支持:爱给人力量。汤普大学Stewart Wolf发现宾州罗塞图(Roseto Story)地方的意大利社区,民众健康特别好(60年代)、衰老及胃溃疡亦少、比较长寿。追踪其原因是:他们凝聚力量对社区无条件支持、家庭很亲密、对老人态度不冷落。许多研究发现,在美国的大城市人际疏离的地方,平均寿命短,心脏病患者多;卡特和葛理克的研究表明,长期治疗的慢性病中,与情绪有相当的关联:寡居女性是已婚者的3倍,寡居男性是已婚者的8倍,单身汉是已婚者的21倍。所以,爱、合作、诚实是情绪生活的重要资粮。运动强身:运动有益于情绪及身心,研究发现: 运动者有较好的心肺功能,运动应该在工作一整天后为之,这最能减低压力。跑步,使心脏中的血流入脑部,促进人的清醒,运动10周后,实验证明记忆力较好,endophin是喜悦和止痛的天然化学物质,运动促进其做足量的分泌,运动能消除郁闷。

突触传递机制研究新进展 摘要:最近的几年里,科研人员一直致力于突触传递机制的研究,他们对有关的各种生物现象中寻找突触传递在其中的机制。本文将从对突出传递机制的新进展做一个小小的综述。 关键词:突触可塑性;视网膜;调控机制;tau蛋白;伏隔核谷氨酸能;可卡因;大鼠VTA区DA神经元;脑胶质瘤致癫病;长时程增强(LTP);膜片钳;GluR2 缺失的AMPARs 视网膜突触可塑性调控机制研究进展#突触可塑性的变化影响着中枢神经系统的发育,损伤和修复等多种功能。研究发现,在视网膜发育、损伤修复过程中可出现突触可塑性改变,而自发性眼波、光线刺激、视觉经验、神经营养因子和胶质细胞等因素均参与了视网膜突触可塑性的调节。突触连接的改变是经验依赖性脑神经回路重排的基础,突触可塑性的变化影响着神经系统的发育,神经的损伤和修复等多种脑功能,目前突触可塑性的调节机制还未完全阐明。近30 多年来,对于视觉系统发育和可塑性的研究取得了很大的发展,尤其是对于视神经突触水平的变化有了较清晰的认识,但还有很多问题尚待深入研究:各种神经生长因子参与视觉发育可塑性的确切机制;在基因水平上还需进一步通过对多种相关基因的反应时程和强度进行分析, 研究其对视网膜突触可塑性的影响;视网膜突触可塑性中胶质细胞增殖、分裂、分泌生物活性物质等功能的调控。随着脑科学、发育生物学及神经生物学等边缘学科的迅猛发展,相信不远的将来,人类一定会在该领域取得突破性进展,并给治疗相关视网膜疾病及视网膜损伤后的修复治疗研究提供新思路和理论依据。兴奋性突触传递对tau蛋白表达和省略响及其在阿尔茨海默病发病中的作用兴奋性突触传递是神经元最基本的功能,NMDA受体(N-Methyl-D-aspartate receptor, NMDAR)是神经系统中最主要的兴奋性离子型受体之一,其在学习记忆,突触可塑性,神经发育等方面具有重要作用,但NMDA受体过度激活导致谷氨酸聚集于突触间隙所诱导的神经毒性作用也是许多神经退行性疾病的共同发病机制。阿尔茨海默病(Alzheimer’s disease, AD)是成人痴呆症最主要的病因,其中tau蛋白过度磷酸化和聚集是AD脑内的主要病理特征之一。兴奋性突触传递与tau病变之间的联系目前少见报道。本研究探讨了谷氨酸能兴奋性突触传递增强对tau蛋白表达和磷酸化的影响及其在AD样神经退行性变中的作用。本文第一部分探讨了短时间突触传递增强对tau蛋白磷酸化的影响和内在机制。成人脑内约有一半的谷氨酸能神经元是谷氨酸-锌能神经元,即突触兴奋时锌离子与谷氨酸一起释放至突触间隙。本研究阐明了谷氨酸-锌能神经元兴奋时突触释放的锌离子通过抑制蛋白磷酸酯酶2A (Proteinphosphatase2A, PP2A)的活性导致tau蛋白过度磷酸化。 慢性吗啡处理对伏隔核谷氨酸能突触传递的影响药物成瘾和自然的奖赏效应(食物、性等)共享同样的神经基础——中脑边缘多巴胺系统,该系统主要涉及杏仁核、弓状核、蓝斑、中脑导水管周围灰质、腹侧被盖区(ventraltegmental area, VTA)、伏隔核(nucleus accumbens,NAc)等脑区,其外延包括额叶皮层、海马等与情绪、学习和记忆密切相关的结构。目前的观点认为奖赏性刺激是通过对脑内奖赏系统发挥作用,最终引起NAc区多巴胺(dopamine,DA)释放量增多,从而产生奖赏效应。NAc在成瘾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NAc中神经元因在吗啡成瘾及戒断的过程中产生适应性变化而备受关注。前额叶皮质(prelimbicprefrontal cortex,PFC)的功能之一是对有利刺激的重要性进行评估,并抑制在当前环境中不适当的行为,该脑区在成瘾药物的精神依赖中发挥着对觅药动机进行评估和抑制的重要作用。Mark EJackson等研究发现,利用接近生理条件下的刺激频率来刺激PFC后抑制了NAc中多巴胺的释放,提示了前额叶中存在着对NAc中的多巴胺的释放的抑制性调节 单次可卡因注射对大鼠VTA区DA神经元兴奋性突触传递和内在兴奋性的影响中脑皮质边缘多巴胺系统(mesocorticolimbicdopamine system)与奖赏和药物成瘾有十分密切的关系。该系统包括腹侧被盖区(ventraltegmental area, VTA)多巴胺能神经元的两条主要投射通路:一条由腹侧被盖区投射到伏隔核(nucleusaccumbens, NAc)和纹状体,称为中脑边缘多巴胺系统(mesolimbicdopamine system);另外一条由腹侧被盖区投射到前额叶皮质(prefrontal cortex),称为中脑皮质多巴胺系统(mesocortical dopamine system)。这两条通路合称为中脑皮质边缘多巴胺系统。药物成瘾的解剖基础是奖赏系统,中脑边缘多巴胺系统是其关键,中脑腹侧被盖区(VTA)及其投射区伏隔核(NAc)是主要的神经基础,多巴胺(DA)是非常重要的神经递质。除了参与天然和成瘾性药物的奖赏刺激,当今更多的研究发现中脑边缘多巴胺系统还与成瘾的渴求和复发有关。在VTA区域微量注射吗啡、可卡因等都能诱导产生条件性位置偏爱(CPP)。VTA区注射吗啡还可点燃海洛因、可卡因等的自给药行为。 LTP 的分子机制研究进展LTP机制的研究热点由单一兴奋性递质机制过渡到兴奋性递质与抑制性递质联160 合机制。目前,已证明突触可塑性的改变与多种疾病相关,如阿尔茨海默病、癫痫、慢性痛、药物成瘾性和精神分裂症等。常用在体LTP技术和膜片钳脑片LTP技术两种检测方法。在体海马LTP的优势在于能较真实地反映生理状态下神经突触活动的情况,在整体条件下观察神经突触活动的变化,利于从宏观角度研究和探讨相关机理。其进展体现在:CaM-CaMKII,Ca2+作为胞浆第二信使,与钙调蛋白(Calmodulin, CaM)结合形成Ca2+-CaM复合物,进一步激活CaMKⅡ。CaMKⅡ被认为是一个分子开关,在静息状态时,自身抑制区封闭催化部位而处于非活化状态。但当神经元受刺激时,Ca2+-CaM复合物与CaMKⅡ的自身抑制区结合,改变此酶的构象,从而具有活性。MEK-ERK,细胞外信号调节激酶(extracellularsignal-regulated kinase,ERK)是丝裂原活化蛋白激酶(micogen activated procein kinases,MAPKs)家族中的重要成员,和细胞的生长、发育、分化有关。最近研究表明,ERK通过影响相关核转录因子在LTP和学习记忆过程发挥着调节作用。PKA-CREB,长时记忆(Long term memory,LTM)需要新蛋白质的合成,PKA-CREB信号通路被认为在新蛋白质的合成过程中起重要作用。PKA的激活可以引发CREB的转录,并促使ERK向细胞核发生移位,表达参与到晚期LTP(Late-LTP, L-LTP)和LTM的发生机制。BDNF(脑源性神经营养因子),FanM等发现,BDNF与蛋白激酶Mδ(PKMδ)相关,两者相互影响。在蛋白质合成及强直性刺激的参与下,BDNF能够在一定程度上提高PKMδ的水平,从而影响 L-LTP的维持过程。但是在抑制神经元及突触活性后,BDNF则对PKMδ的稳态水平没有影响。PKMδ对BDNF介导的L-LTP是必不可少的。TrkB作为BDNF的受体,需要通过新蛋白质的合成被激活,从而参与到L-LTP的表达过程中。Munc13Munc13系列蛋白是一种基因调控蛋白,在突触囊泡胞吐和神经递质释放中发挥重要作用,对于目前Munc13与LTP相关性的研究成为热点。 脑胶质瘤致癫病的化学突触机制研究进展脑胶质瘤致病是由于胶质瘤对瘤周组织产生的一系列影响所引起的。然而这其中的病理生理学机制还有待于进步研究和探讨,主要涉及继发于胶质瘤后的结构学、生物化学及组织病理学方面的改变。而胶质瘤致病在临床治疗过程中属于难治型癫病,主要是由于抗癫病药物对胶质瘤致病的病理生理过程干预较少甚至是不干预,因此,揭示胶质瘤致病的病理生理过程可能为临床上肿瘤致桶的药物干预和治疗提供分子靶点和治疗依据。 GluR2 缺失的AMPARs在突触可塑性机制中的研究进展与活性依赖的突触的AMPARs 数目改变不同,活性依赖的AMPARs 亚基的修饰引起Ca2+信号转导的改变,通道传导和动力学的改变,使突触产生了不仅量而且是质的改变。这些重要的问题仍然需要进一步研究,如为何抑制性中间神经元和元棘突神经元中AMPARs 的GluR2 亚基低表达;GluR2亚基在活性依赖的细胞特异的改变的是什么机制;除了受体受到调节运输外,另→个重要的未解决的问题是AMPARs 介导的Ca2+内流有什么特殊功能,有力的证据的表明Ca2+内流可以激发LTP ,然而关于Ca竹在突触后的靶向目标却很少了解。因此关于GluR2 缺失的AMPARs 与突触可塑性的相关特异机制仍有待进一步研究。 [参考文献][1] Wahlin KJ, Moreira EF, Huang H, et al. Molecular dynamicsof photoreceptor synapse formation in thedeveloping chick retina. J CompNeurol[J]. 2008, 506(5): 822-837[2] Justin Elstrott, Anastasia Anishchenko, selectivity in the retina is establishedindependentofvisual experience and early cholinergic retinal waves. Neuron[J]. 2008,58(4): 499-506[3] 罗佳,王慧,黄菊芳,陈旦;《视网膜突触可塑性调控机制研究进展#》;Q422[4] Bliss TV, Lomo T. Long-lasting potentiation of synaptictransmission in the dentate area of the anaesthetized rabbit followingstimulation of the perforant path. J Physiol[J]. 1973,232;331-356 [5] Whitlock JR, HeynenAJ, Shuler MG, Bear MF. Learning induces long-term potentiation in thehippocampus. Science[J]. 2006,313:1093-1097.[6]魏显招,王雪琪,《GluR2 缺失的AMPARs 在突触可塑性机制中的研究进展》,DOI: 10. 3724/SP. J. 1008. 2009. 00437

《情绪调节对大学生心理健康的影响》 一、情绪、情绪调节与情绪调节策略 情绪是人类心理的一个重要方面。情绪的力量以及人们尝试着对情绪进行的调节和控制是日常生活中常见的现象 , 也是日常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一般认为 , 情绪包括基本情绪和复杂情绪。 Izard指出有 8—11种基本情绪 , 如快乐惊奇、愤怒、悲伤、恐惧、厌恶、兴趣、羞涩羞愧、蔑视、内疚等。复合情绪(如抑郁)是多种基本情绪的混和体。 情绪调节是个体管理、调整整合改变自己(或他人)情绪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 , 通过一定行为策略和机制 , 情绪在主观感受、表情行为、生理反应等方面发生一定的变化。 情绪调节策略是建立在情绪调节的基础上。广大学者不仅研究了情绪调节策略的类型, 还注重研究了情绪调节策略的个体差异, 以及情绪调节策略对认知、社会行为、心理健康等问题的影响。 有关成人情绪调节策略 , 早期研究主要集中在负性情绪的调节和心境调节 , 主要是通过开放式问卷、个体访谈、座谈等方式 , 了解当一个人处于抑郁状态时 , 应该如何调节自己的情绪。 国外有学者在研究避免抑郁行为时 , 发现情绪调节方式使用频率由多到少依次是思考原因注意力转移、积极行为和欣赏音乐。在比较这些方式的有效性时 , 认为社会支持、思考原因、注意力转移、宗教活动、锻炼等积极行为是比较常用和有效的。 国外学者还通过问卷、访谈和文献检索等方法收集了百余种不同的情绪调节方式 , 初步归纳出回避(从情绪或关注对象中转移注意力)、分心 (寻找注意和行动的替代性焦点) 、面对(对情绪和关注对象的积极活动)、接受(被动地授受发生的结果)四种情绪调节策略。 二、大学生的情绪特点 大学阶段是人生的第二个 “心理断乳期 ”,是一个非常关注自我 , 注重个性表达 , 情绪体验丰富 , 情绪波动起伏的时期。大学生常见的情绪有: 快乐、兴趣、羞愧、内疚、羞涩、悲伤、惊奇、敌意、愤怒、蔑视、厌恶、恐惧等。大学生情绪具有如下几个特点: 1、情绪的丰富性。从自我意识的发展看 ,大学生出现较多的是自我体验 , 自我尊重的需要强烈 , 易产生自卑、自负等情绪; 从社交看 , 大学生的交往范围日益扩大 , 同学、朋友及师长之间交往频繁 , 有的大学生开始了恋爱 , 情绪表现得更细腻、更复杂; 大学生通过各种活动了解社会 , 学习社会的道德规范 , 对自己的身份、角色、志向、价值等问题有了更深入的思考 , 理智感、美感、集体荣誉感等高级情感也有所发展。 2、情绪的不稳定性。由于大学生的人生观、价值观还未完全定型 , 认知能力还有待提高 , 大学生的情绪活动往往强烈而不能持久 , 情绪活动随着认知标准的改变而改变。喜怒哀乐无常、阴晴雾雨变化是大学生情绪常见的现象 , 风平浪静之后可能就是疾风暴雨。大学生情绪容易从一个极端走向另一个极端 , 高兴时忘乎所以 , 看什么都顺眼 , 消沉时心灰意冷 , 看什么都别扭 , 情绪呈现不稳定状态。 3、情绪的掩饰性。大学生随着知识水平的提高 , 思想内涵的丰富 , 在情绪反映上较隐晦。他们已具备在一定的情景下压抑控制自己愤怒、悲伤等情绪 , 而将真实的情绪掩饰起来的能力 ,形成外在表现和内心体验不一致的特点。他们会根据一定的条件来表达情绪 , 如对一件事情或对某人明明是厌烦的 , 但由于种种原因 , 可能表现出较好的或不在意的态度。 4、情绪的冲动性。有的心理学家把青年期形容为 “疾风怒涛 ”时期。大学生的情绪往往表现得快而强烈 , 常因一点小事振奋不已 , 豪情万丈。大学生情绪的冲动性一般表现为对外部环境或他人的不满 , 情绪失控 , 语言、行动极富攻击性 , 如果不予以引导 , 会给大学生本人以及社会带来危害。 三、大学生心理健康状况及存在的主要问题 天之骄子的大学生 , 作为国家的希望 , 未来的人才 , 应试是充满信心和蓬勃朝气的。但是 ,由于生活节奏的加快 , 竞争压力的增大 , 面临的心理负荷却越来越重。据南京脑科医院统计 , 在2 200多人心理疏导门诊中 , 90%是大学生; 国家教委对 1216万大学生调查表明 , 有 2013%存在心理问题; 天津市对 5万名大学生调查发现 ,有 26%存在心理问题; 云南师大调查发现有2617%存在心理问题; 北京 16所大学统计 , 因心理疾病休学的逐年上升。 目前 , 大学生常见的心理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1、环境适应问题。经过 10年寒窗苦读, 刚进大学校园的大学生常常会 “自我感觉良好 ”,但是, 经过一段时间的比较, 发现 “天外有天 ”、“强者更有强中手 ”之后, 不仅自我感觉一下子消失, 还会产生强烈的失落感。有些学生面对新 的生活环境、新的集体、新的学习方式不能及时调整心态和习惯, 会产生失眠健忘、精神恍惚、沉默寡言等问题。长期的心情压抑、无精打采、情绪低落最终会产生抑郁、焦虑等心理疾病。 2、人际关系协调问题。当代大学生个性比较强 , 强调自我意识 , 不知道如何与人沟通 , 不懂人际交往的技巧与原则 , 处理问题常常以自我为中心 , 对别人要求严 , 对自己要求松。有的大学生不愿与人交往 , 孤芳自赏 , 缺乏全局意识和团队精神 , 不善于同他人开展合作, 人际关系协调能力差。有的大学生由于不擅长协调人际关系 , 合作能力差 , 走入工作岗位后不受单位的欢迎 , 也得不到应有的重用。 3、承受挫折能力问题。目前在高校就读的大学生大部分没有经历过挫折。在进入大学之前 , 他们是老师喜欢的好学生 , 父母的掌上明珠。多数学生只能接受表扬和赞许, 而无法接受来自身边人的批评。当他们面临学业、生活、感情、就业等方面的压力、挫折时 , 就会显得无所适从 , 不知所措 , 对生活失去了信心 , 甚至会怀疑人生。贫困学生在独立性、未来感、自由感、自信心等方面更容易受挫折。 四、情绪调节对身心健康的影响 1946年第三届国际心理卫生大会提出的心理健康标准有以下四个方面: (1 )身体、智力、情绪十分协调。 (2 )适应环境 , 人际关系彼此谦让。 (3 )有幸福感。 (4 )在职业工作中 , 能充分发挥自己的能力 , 过着有效率的生活。 部分国内学者认变 , 心理健康的大学生应该能够正确表达自己的情绪; 自我评价正确; 具有较强的自我调节能力; 意志健全; 保持人格的完整与健康; 能积极主动地适应新环境 , 调节、平衡各方面的心理冲突; 能够从心理上接纳自己;勇于面对现实; 对生活、对自己充满信心; 学习方法得当等。 情绪是心理因素中对健康影响最大, 作用最强烈的因素, 强烈的负性情绪会影响到大学生的学习、生活和健康。现代医学证明, 精神状态不佳、情绪不稳定, 可能导致不少疾病, 如头痛、神经衰弱、消化不良等。情绪问题不仅会使大学生身体上会出现病症反映, 还会导致学习能力降低, 如不能有效地记忆、想象和思考等。 当大学生的情绪处于良好状态时, 身体各器官功能协调, 有益于身心健康。当大学生处于内疚、悲伤、愤怒、厌恶、恐惧等负性情绪状态时身体内部各器官功能紊乱, 引起消化系统、神经系统等方面的问题, 使大学生身体健康受到损害。 研究表明 , 情绪调节对心理健康的影响较大 , 积极的调节能提高大学生心理健康水平 , 而消极调节则会降低大学生的心理健康水平 , 且消极调节对心理健康的消极影响更为显著。所以在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中 , 应引导大学生认识自己的情绪特点 , 尝试进行情绪自我调节。 五、如何进行情绪调节 1、自我控制。它是个人对自身的心理和行为的主动掌握 , 是个体自觉地选择目标 , 在没有外界监督的情况下 , 适当地控制、调节自己的行为 , 抑制冲动 , 抵制诱惑 , 坚持不懈地保证目标实现的一种综合能力。当某些消极情绪被激发起来后 , 有的大学生会哭泣、吼叫、打人、骂人甚至采取一些极端的行为。这时就要先冷静下来 , 有意识对自己的情绪进行控制 , 先要仔细考虑采取这种行为的利与弊 , 然后选择一种适宜的行为方式表达自己的情绪。另外 , 平时要注意不能随意乱发脾气 , 要求在生气、发怒时尽量控制自己 , 不能随意扩大某事的严重性 , 尽可能做到“大事化小, 小事化了 ”, 这样能更好地促进自我控制能力的提高。 2、注意转移。把注意力从引起不良情绪反应的刺激情境转移到其它事物上去或从事其他活动的情绪调节方法。当出现情绪不佳的情况时, 要把注意力转移到使自己感兴趣的事情上, 或暂时避开令人伤心的地方。如: 外出散步, 看电影, 听听笑话, 看看幽默小说, 打球, 下棋, 找朋友聊天, 换换环境等, 这些活动有助于使情绪平静下来, 在活动中寻找到新的快乐。这种方法, 一方面中止了不良刺激源的作用, 防止不良情绪的泛化、蔓延; 另一方面, 通过参与新的活动, 特别是自己感兴趣的活动而达到增进积极情绪的目的。 3、自我安慰。这种情绪调节方法主要是当一个人追求某个事物而不能实现, 为了减少内心失望, 找一个借口或理由, 以缓解矛盾冲突, 消除焦虑、抑郁、烦恼和失望情绪。人不可能处处顺心事事顺利, 学习、就业、人际交往中遇到了困难和挫折, 在经过最大努力仍不能改变状况时, 可适当地进行自我安慰, 要说服自己适当让步, 将不成功归因于客观条件和客观现实, 同时要勇于承认并接受现实。这种方法, 对于帮助人们在大的挫折面前接受现实, 保护自己, 避免精神崩溃是很有益处的。经常用 “胜败乃兵家常事”、“塞翁失马, 焉知非福”、“坏事变好事”等词语来进行自我安慰, 可以摆脱烦恼, 缓解矛盾冲突, 消除焦虑、抑郁和失望, 达到自我激励、总结经验、吸取教训之目的有助于保持情绪的安宁和稳定。 4、适当发泄。当情绪发作时, 人体内潜藏着一股能量 , 过分压抑只会使情绪困扰加重 , 积聚起来有害身心健康。大学生有焦虑、烦闷、抑郁等负情绪时 , 也不能一味地把不良心情绪藏在心底 , 进行适度的宣泄 , 使压抑的心境得到缓解和改善 , 有利于大学生的身心健康。 情绪的发泄有直接和间接两种, 直接的宣泄就是直接针对引发情绪的刺激来表达情绪。当直接发泄对于别人或自己不利时, 则可以用间接发泄, 如找个僻静地方大声叫骂、抨击、使人恼怒的对象; 或是尽情地向亲朋好友倾诉的不平和委屈; 或是通过体育运动、劳动等方式来尽情发泄或是在感觉生活压力太大时, 通过写日记的办法将负性情绪用文字的形式记录下来。一旦发泄完毕, 心情也就随之平静下来, 负性情绪得以缓解。 在采取宣泄法来调节自己的负性情绪时 , 要有一定的自制力 , 不能随便发泄 , 要采取正确的方式 , 要把握 “放松自我 , 利己利人 ”的原则选择适当的场合和对象 , 以免引起不良后果。 结束语: 大学阶段是一个人人格发展、世界观形成的关键时期。大学生面临着大学生活的适应、专业知识的学习、交友恋爱、择业应职等一系重大的人生课题。由于大学生身心发展尚未完全成熟情绪的自我调节和自我控制能力不强 , 复杂的自身和社会问题 , 往往容易导致大学生强烈的心理冲突 , 从而产生较大的心理压力 , 甚至产生心理障碍和心理疾病。因此 , 研究大学生情绪调节及情绪调节策略 , 帮助大学生进行负性情绪的自我调节 , 缓解大学生的心理压力 , 提高身心健康水平 , 具有一定的现实意义。来源:中国学术期刊全文数据库。参考资料:呵呵 学校期刊网很多的啊

精神科医生写什么论文

我擦,就你这种人还考个毛心理咨询师,中国心理学发展不好就是有太多你这种人了,不学无术,就想混个证,耻辱!!!别跟我说你只是应付作业,这也是耻辱!!!不用解释了,就你发的这个就已经够耻辱了!!!回答完毕,谢谢!

精神医学毕业论文

你还在愁精神医学毕业论文吗?那么,精神医学毕业论文怎么写,你知道怎么写吗?如果不知道,就一起看看我整理的内容吧!

【摘要】 目的 探讨血浆D-二聚体(D-dimer, DD)含量与精神分裂症之间的关系。方法 运用乳胶颗粒法对31例中老年女性精神分裂症患者的血浆DD含量进行检测,并与25名无精神疾病和脑血管病史的女性正常人(对照组)比较。 结果 精神分裂症组的血浆DD含量[(±)mg/L]高于对照组[(±)mg/L],P<。以阳性症状为主的精神分裂症患者的血浆DD含量[(±)mg/L]高于以阴性症状为主的患者[(±)mg/L],P<;且治疗后血浆DD含量[(±)mg/L]较治疗前降低(P<)。结论 中老年女性精神分裂症患者血浆DD含量高于女性正常人,存在高凝状态和纤溶功能亢进。

【关键词 】 精神分裂症; D-二聚体

已有研究证实,精神分裂症与高粘滞综合征(HVS)关系密切[1]。D-二聚体(D-dimer, DD)可作为体内高凝状态和纤溶亢进的分子标志物[2],是交联纤维蛋白D区降解的肽片断,主要由D区的D(α)、D(β)及D(γ)- D(γ)链组成,可影响红细胞的聚集功能及调节纤维蛋白原在肝脏的生物合成[3]。为了探讨两者的关系,我们对我院1997年9月至1998年6月40岁以上的31例女性住院精神分裂症患者的血浆DD含量进行检测并与正常人比较,现将结果报道于下。

对象和方法

一、对象

1.精神分裂症组:共31例,均符合中国精神疾病分类方案和诊断标准第2版修订本的精神分裂症的诊断标准[4],简明精神病评定量表(BPRS)≥38分。为排除年龄和性别对研究结果的'影响,31例均为≥40岁的女性。患者年龄40~76岁,平均(57±9)岁;病程3个月至17年;头颅CT或MRI未见脑血管病征象。31例中首次采血前未服用任何精神药物者12例,另19例均停用精神药物>7天;将31例再分为以阳性症状为主[以下简称阳性,阳性症状量表(SAPS)≥28分,阴性症状量表(SANS)≤12分]和以阴性症状为主(以下简称阴性,SANS≥30分,SAPS≤10分)的两组,分别为11例和20例。

2.对照组:共25名,均系我院女职工,无精神疾病和脑血管病史,年龄42~78岁,平均(58±12)岁。采血前1个月内未服用过任何精神药物。

二、方法

所有对象均于早晨9时前空腹采血,枸橼酸钠抗凝,采用乳胶颗粒法、进口胶体金标准法试剂盒(南京弘阳生物技术有限公司提供)检测血浆DD含量,正常参考值为< mg/L。阳性组患者在精神症状消失后复查1次血浆DD含量。统计学处理采用t检验。

结果

精神分裂症组的血浆DD含量[(±)mg/L]高于对照组[(±)mg/L],t=,P<。阳性组血浆DD含量[(±)mg/L]高于阴性组[(±)mg/L],t=,P<;且前者治疗后血浆DD含量[(±)mg/L]较治疗前降低(t=,P<)。

讨论

DD是纤溶蛋白单体经活化因子XIII(FXIIIa)交联后,再经纤溶酶水解所产生的一种特异降解产物。DD水平的增高反映继发性纤溶活性的增强,可作为体内高凝状态和纤溶功能亢进的分子标志物之一[2,5]。近年来对DD的大量基础与临床的研究结果显示,缺血性脑血管病患者的血浆DD含量增高,并随病情的好转而改善,检测血浆DD含量有助于血栓性疾病的诊断、疗效观察和预后的判断[5,6]。我们目前尚未见国内外有精神疾病与血浆DD含量之间关系的报道。本研究的精神分裂症组血浆DD含量高于对照组(P<)的结果提示,中老年女性精神分裂症患者的体内存在高凝状态和纤溶功能亢进,支持精神分裂症患者伴有高粘滞综合征的观点[1],也符合我国传统医学认为的精神分裂症是由“内结血瘀”所致的观点[7,8]。

本结果还显示,阳性组患者血浆DD含量高于阴性组患者(P<),且随病情的好转较治疗前降低(P<),并趋于正常。关于精神分裂症与DD之间内在的生物学机制目前尚未明了。我们推测可能与下列因素有关:(1)机体存在着凝血-抗凝两大系统,正常时两系统保持动态平衡,发病时机体反馈性地使纤溶酶原激活因子的产生和释放增加;(2)发病时患者蛋白C系统活性增强而加速上述过程,导致自发性血栓溶解和继发性纤溶活性增高,表现为血浆DD水平增高。

由于精神分裂症的病因迄今未明,血浆DD含量是否有可能作为判定精神分裂症复发、判断预后、观察病情演变和治疗效果的检测指标之一,还有待进一步扩大样本深入探讨。

参考文献

1,黄诚,邵胜利,柳振清.血液流变学在精神分裂症治疗上的应用动态.四川精神卫生,1996,9:139-140.

2,Fisher M, Francis R. Altered coagulation in cerebral ischimia. Arch Neurol, 1990,47:1075-1081.

3,王建,李建章.DD与缺血性脑血管病.国外医学脑血管疾病分册,1996,4:74-77.

4,中华医学会精神科学会,南京医科大学脑科医院.中国精神疾病分类方案和诊断标准(CCMD-2-R).南京:东南大学出版社,.

5,黄慰国,王鸿利,张颖琪,等.血浆DD检测及其临床应用.中华医学检验杂志,1995,18:71-74.

6,张景,郭英华,赵慧元.缺血性脑血管病患者血浆DD和GMP-140含量的变化及临床意义.临床神经病学杂志,1996,9:202-205.

7,王松菊.精神分裂症血液流变初探.临床精神医学杂志,1997,7:103.

8,朱运斋.活血化瘀在神经精神科的应用体会.实用中医内科杂志, 1996,10:17-18.

精神病学术论文篇三:《精神病人的犯罪分析》 摘要近年来,精神病人犯罪的比率不小,对其周围的人的生命和安全造成了威胁。因此本文通过对精神病人犯罪的分析,以期解决现实中存在的一些问题。 关键词精神病 精神病人 预防和对策 近年来我国精神病人的犯罪率逐年上升,已经到了不容忽视的地步。精神病人犯罪作案手段残忍,人身危险性大,危害后果严重,对其周围人的人身和财产安全造成严重威胁。一个个惨案的发生,使很多人对刑法关于精神病人犯罪的相关规定产生了严重的不满,认为刑法应该与时俱进,平等对待精神病人,包括与常人同等的刑罚。 一、精神病人犯罪现状 2004年4月29日上午,宕昌县秦峪乡羊骨堆村小学发生一起恶性伤害事件,一名成年男子双手各持一把菜刀冲进教室,将15名学生及两名农民砍成重伤,行凶者袁某后被诊断患有精神病;2004年7月26日,中国国际航空公司发生了一起劫机事件,事后证实劫机者杨劲松患有间歇性精神病并有精神病史;同年7月27日,长春市发生劫持人质事件,犯罪嫌疑人崔显海患有间歇性精神疾病;8月4日,北京大学第一医院幼儿园51岁的门卫徐和平持菜刀将15名 儿童 和3名老师砍伤,事后查明,徐患有严重的偏执型精神分裂症;而就在同一天,四川崇州发生了“犯病孙儿手刃祖母”的惨剧:患有家族遗传精神病的村民沈奇龙将85岁的奶奶杀死。 中国社科院法学所研究员刘仁文曾到某县调研,听说该县今年以来共发生16起杀人案件,其中30%为精神病人所为。据世界卫生组织2003年的一份调查显示,我国各类精神障碍患者已超过8300万人。专家预测,进入21世纪后,我国各类精神卫生问题将更加突出,我国目前正处在社会转型期,当一些人面临前所未有的就业、婚姻、子女、养老等生存压力时,他们的无助和挫折,往往都成为一触即发的“引子”。一个“导火索”的不期而至,就会在瞬间点燃这个“炸药包”。无论我们愿意与否,我们正进入到无情的“精神疾病时代”,正面临着精神卫生问题的严峻挑战。在这种背景下,精神病人实施危害行为的现象必然有增无减。 二、问题的提出 近几年频繁出现的重大恶性杀人案就是最好的说明,这不仅引起了人们的恐慌,严重破坏了社会秩序,也不断冲击着人们的思想。面对一个个鲜活无辜的生命被无缘无故的剥夺,人们不禁要问:什么是精神病?精神病人犯罪的原因是什么?对于造成严重危害结果的精神病人不适用刑罚,刑罚的报应和预防目的如何实现?政府应该采取什么样的对策以有效的控制和预防? 三、精神病及其病理 精神病是大脑在各种内外因素的影响下产生机能紊乱,并表现为精神活动障碍。具体包括认知障碍、情绪障碍、意志障碍、智能障碍、行为障碍等不同表征。人类精神活动的正常标志是精神活动的完整性,以及与周围环境的统一性。如果这种完整性和统一性被不同程度地阻隔和破坏,个体的精神活动就会存在缺陷,进而出现精神病态的反映,也就是个体的正常心理活动不能顺利地进行。在这种状态下,受心理指导的行为必然会出项异常。 (一)精神医学中的“精神病”概念 1.广义的精神病概念 在精神医学中,人们曾广义地将“精神病”一词用以泛指各种以精神活动障碍为主要临床表现的疾病。即把各种精神活动障碍均称为“精神病”,在涵义上等同于“精神疾病”或“精神障碍”,只是从程度上将精神分裂症、偏执狂等这类严重的精神障碍称为“重性精神病”,而把神经症、人格障碍等较轻的精神障碍称为“轻性精神病”。 2.狭义的精神病概念 在现代精神医学中,“精神病”与“精神疾病”或“精神障碍”是不同的概念。“精神疾病”或“精神障碍”为总类概念,是各种由于大脑功能失调而产生的以认知、情感、意志和行为等精神活动出现不同程度障碍为主要表现的一类疾病的总称,按其性质和程度,总体上可以归纳为三组疾病:(1)精神病(包括器质性精神病和其他精神病);(2)神经症性障碍、人格障碍及其他非精神病性精神障碍;(3)精神发育不全。而“精神病”则为属类概念,属于精神疾病中的一组疾病,即具有特定的病理基础,精神活动异常达到相当严重的程度并且持续达一定时间的精神障碍。 (二)刑法中的“精神病”概念 我国司法精神病学界的通行证观点认为,精神障碍又称为精神疾病、精神疾患,它包括两大类疾病:一是精神病,包括以下几种严重的精神障碍:精神分裂症、偏执性精神病这些明确诊断的精神病;严重智力欠缺,或者精神发育不全达到中度(痴愚)或者更为严重程度(如白痴);精神病系统状态,其中包括癔症性精神错乱和病理性半醒状态、病理性激情、一过性精神模糊这四种罕见的例外状态。二是非精神病性精神障碍,如神经官能症、人格障碍、性变态等。 精神病的形成一般与个体的经历、生活处境、遭遇以及遗传等诸多方面的因素有一定的关系。精神病人在日常生活中,其行为有时会给自己及他人的人身、财产或社会造成伤害,甚至违法犯罪。实际上就是个体与社会环境适应的完整性和统一性的割裂。精神病人在丧失了辨别是非的能力和控制自己行为的能力,在幻觉和妄想等精神病态的支配下,实施危害社会行为,并且多数属于无刑事责任能力。 四、精神病人犯罪的基本原因 (一)社会环境的原因 社会环境包括宏观的社会环境和微观的社会环境中的各种消极因素,如剥削阶级的腐朽思想、传统的和外来的低级文化、不良的社会风气、传媒的误导、他人的落后言行,都可与精神病人的犯罪发生密切的联系。首先,这些消极因素可以对精神病人造成潜移默化的影响,使他们形成易于犯罪的素质。其次,这些消极因素可以培养、早就精神病人的犯罪意识,成为精神病人犯罪的直接原因。 (二)经济条件的原因 有的精神病人工作能力差,不容易找到职业,没有固定的经济收入或者经济收入微薄,也有些本身有工作的精神病人因精神疾病而失去工作。其中有些人为生活所迫,可能会发生盗窃、抢劫。经济地位的低下还可能使一些精神病人产生不满情绪和反社会意识。有些人形成较强的逆反心理,蔑视社会秩序,常常寻衅滋事。还有些人为人冷酷,情感淡漠,遇到激惹容易发怒,经常使用暴力,而且手段凶狠。 (三)文化程度的原因 一些研究报告发现,精神病犯罪者中有相当多的人文化程度比较低。精神病人由于学习机会少,或者天生智力低下,没有文化或者文化程度低的情况比常人多见。而文化程度低必然使精神病人的辨别是非、利弊的能力不能得到正常的发展,容易在社会上不良因素的熏染下失足堕落。文化程度低也使精神病人难以形成较高层次的趣味,偏好感官刺激和物质利益,而由于自身条件的限制他们往往采取非法的、不道德的方法实现自己的欲望。 五、我国精神病人犯罪的主要特点和深层原因 (一)主要特点 第一,侵害目标随意:精神病人犯罪行为所针对的对象非常随意,经常是见谁打谁,受害人往往猝不及防,突遭横祸。 第二,报复心理极强:精神病人由于疾病的原因,对与自己稍有矛盾的人都可能进行不计后果、不择手段的报复,而且不达目的绝不罢休。 第三,人身危险性大:有关人士曾对精神病人犯罪进行过统计,发现杀人的占91%,平均每名被监管的精神病患者杀人,最多的杀死7人。 第四,再次危害社会的现象多:众多的精神病患者在犯罪后,依照刑法的规定不负刑事责任,并没有被送到指定的医院强制治疗,而是重新回到社会上,致使精神病人再次危害社会的现象日益增多。 (二)深层原因 第一,监护人的监护不到位。从笔者了解的情况:一个家庭中出现精神病人,这个家庭的所有成员都将背负沉重的包袱象掉进深渊一样,生活质量和心理的痛苦不必说了,经济和人身的安全都难以得到保障。精神病治疗费用的庞大也不是一般家庭能承受的。治疗后病情稍微控制便停药会引起病情的反复发作,再治疗起来更难时间更长。还有病人的不配合,几乎所有精神病的病人不会承认自己有病,一旦脱离医院的强制治疗和吃药,要让他们自觉的吃药很甚至会对给予他治疗的亲人有报复行为,使亲人产生恐惧心理,惧怕再次治疗后病情复发对他们人身的伤害。精神病人拒绝治疗,犯病会越来越频繁。此时出现了两种困境:精神病人去医院治疗没有钱,在家治疗病人不配合。从而形成了种种隐患。 现在的精神病人并不像人们所想象蓬头垢面,衣衫褴褛,他们看起来和正常人没有区别,甚至有的还受过良好的教育有体面的工作,混杂在我们正常人中,如果不出现比较明显的侵害行为,人们是很难分辨出来的。往往等到结果出现时悲剧已经发生。 第二,政府的责任不到位。没有充分认识到精神病人暴力犯罪的危害性和严重性,没有对精神病人这一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给予足够的重视;财力不足也使许多地方政府心有余而力不足,无法给精神病人提供足够的治疗费用。 第三,我国对精神病人进行管理和保护的相关法律不完善,缺少实施细则。因为对精神病人采取强制治疗措施涉及对公民人身自由的剥夺问题,还有采取强制治疗措施的条件、程序的启动、案件的审理机关等等必须由法律明确规定。因此,各级政府及司法机关在处理精神病人违法犯罪问题时往往面临着制度性的困境。 六、关于精神病人犯罪刑罚和预防的理论基础 (一)刑事古典学派的观点 刑事古典学派认为,对于精神病人而言,因为自由意志不能行使,精神迷乱状态下的行为非但不是犯罪,根本不算一种理性意义的行为,因而精神病与犯罪是严格区分的,处置手段也不同。在他们看来,危害行为的实施者要么是一个精神病人,要么是一个罪犯。如果他是一个精神病人,就不能再把他当作罪犯,对他的处置便与刑事司法无关,不应强制他们进精神病院;如果他是一个罪犯,那么对他的处置就与精神病院无关,他应当进监狱。 (二)刑事实证学派的观点 刑事实证学派则认为,精神病人和其他人一样,行为受到生理状况、自然现象和社会环境的支配。他的行为完全是由心理上的各种动机以及各种内外部条件共同决定的。因而犯了罪的精神病人应该属于罪犯的一部分。其主要代表人物是龙勃罗梭和菲利。 1.龙勃罗梭 通过实证研究,龙勃罗梭认为尽管部分精神病犯在犯罪前后可能了解自己行为的犯罪性质,甚至知道自己在法律上所处的特殊地位,但那些在精神病发作时受病变因素的刺激而犯罪的精神病犯是缺乏或部分缺乏责任能力的。他认为在犯罪人和那些被认为犯了罪的人当中,有许多人是精神失常者,对于这些人,监禁是不正当的,释放又是危险的,而采取的一些有损于道德和安全的中间措施都不能解决他们的问题。 龙勃罗梭认为只有建立刑事精神病院才能克服审判与正义以及与社会安全之间的不断冲突。通过刑事精神病院中的永久监禁,可以制止犯罪的遗传、犯罪结伙,防止匪帮的形成;可以防止累犯,减少诉讼开支,从而减少那些经常产生于模仿的新犯罪;可以使那些想假装精神病人的罪犯打消装假的念头,也不让那些辩护律师有机可乘。龙勃罗梭建议:“当出现精神失常的嫌疑时,陪审团应当由公民、法官和精神病医生共同组成”。龙勃罗梭这样构建改革措施:“应当根据法律尽快建立两个至少能容纳300个床位的刑事精神病院,并且在我国主要地区的监狱设立7个关押精神病人的区域。” 2.菲利 菲利认为,尽管法律认为精神病犯没有道义责任,但仍然建立监管精神病犯的精神病院。在对防范具有犯罪倾向的精神病人没有任何保证的现行制度之下,对其予以管理的费用比这些人造成的损失要大的多。菲利在对有些人针对残暴情景提出的其他批评置之不理,经验已经表明,在精神病院中,在具有专业知识并能够防止残暴行为爆发的管理人员的指导下,根据罪犯的倾向性对其进行分类,所以认为犯罪精神病院难以避免犯人暴行的预言是没有根据的。菲利的社会防卫受到了高度重视,以至于绝大多数古典派犯罪学家现在都接受了设置犯罪精神病院的提议。 两派的争论以刑事实证学派的胜利而告结束。随后更多的国家设置了犯罪精神病院。到20世纪初,将无刑事责任能力的精神障碍犯罪人强制收容进犯罪精神病院已经成为保安处分制度的重要内容。在20世纪下半叶,随着精神医学的发展,在无刑事责任能力的精神障碍犯罪人的处遇中,更强调对精神障碍的治疗和医学控制。在一些国家的保安处分制度中,强制收容的概念已经被强制医疗这个更具有人道主义色彩的概念所取代。 七、我国精神病人犯罪的预防和对策 (一)刑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完善 第一,在我国已经全面步入小康社会的新时期,国家应当投入较大的财力和人力,建设一批具有较好软件和硬件设施的精神医疗场所,凡收进此类场所的精神病人,一律实行国家免费治疗,并要在专门的心理、生理医生专家小组给出不致再危害社会的评估结果后方可准许其出院。这种投入时完全值得的,是收益大于支出的。 第二,虽然此类医疗场所是高度人道化的,但毕竟由于涉及限制人身自由,因此原则上应以精神病人实施了犯罪行为为前提的。对于那些有严重肇事倾向和苗头的,应责令其家人或监护人严加看管和医疗。如其家人或监护人做不到这一点,或者此类精神病人没有家人或适当的监护人,流落街头,则应考虑将其收进此类场所加以治疗。 第三,决定某个精神病人是否进入此类场所,或者可否离开此类场所,应由专门的心理、生理专家小组提出意见,经法院司法裁决。 第四,对于监狱等其他场所发现的精神病人,应及时转入此类场所,对其进行治疗。 (二)政府要高度重视,健全社会保障体系 我国《刑法》第十八条规定:"在必要的时候,由政府强制医疗。"这一法律条款明确了政府对精神病人在危害社会时可以采取的措施,但在实践中,可操作性并不强。因为在政府性质的卫生防治机制中,并不包含对精神病人的调查统计,实质上政府本身也没有具体职能部门管理精神病人,更说不上治疗了。所以,法律的这一规定只是流于形式,实际上意义并不大。要从根本上解决精神病人问题,就需要政府做到: 1.加快立法进程,保障病人合法权益 我国《刑法》第十八条的规定并不意味着精神病人犯罪在法律上不被认定为犯罪,而只是表明由于精神病人不具有责任能力从而不承担刑事责任。精神病人由于意识及意志方面的缺陷,法律对其进行保护,是出于人道主义的考虑,也符合刑法罪责相适应的原则。但是,一概将行为人放回社会,不仅被害人的心理得不到慰藉,更重要的是将极大地威胁到社会其他成员的利益,这种作法的缺陷可见一斑。首先,精神病人犯罪多为凶杀等暴力性的犯罪,社会危害性及人身危险性都很大,法律采取一味的"放任"态度将不利于社会的安全和稳定;其次,法律对精神病人的保护仅仅停留在事后不承担责任的程度,是无法根本保护精神病人合法权益的,使得精神病人犯罪的严峻性问题的解决失去了有力的保障机制;最后,法律的规定过于抽象,实践中很难把握,缺乏操作性。要解决以上问题,就要把对精神病的立法提上议事日程,加快精神卫生立法进程,以法律的形式对精神病人的政治权利、劳动权益、财产权益、人身权利、婚姻家庭权益等方面加以保护,同时,对政府医疗措施、费用等相关方面,以及法律责任加以规定,切实保障精神病人的合法权益。 2.健全保障体系,提供良好治疗条件 精神病人病情的性质决定了患者必须坚持长期治疗,在一些经济不发达地区,患者家属根本无能力给病人治疗,而且法律规定的政府"强制"医疗,由谁出钱?到哪里治?这些问题不解决,精神病人得不到彻底治疗,就很难防止伤人事件再次发生,悲剧再次重演。因此,健全社会保障体系,从保障机制上为病人提供良好的治疗条件和治疗环境,保证患者能够及时和长期治疗,是解决这一问题的关键。精神病患者治疗费用很大,有相当一部分患者家庭无法承担,而医院也不可能全部支付,这就需要政府部门加大经费投入,或者设立专门的精神病患者救助基金,解决治疗的经费。 (三)社会应大力帮扶,开展爱心救助行动 精神病患者治疗费用高、时间长,单靠家庭和政府的力量进行全面康复治疗难度很大,社会也应发挥其囊括范围广、组织发动易获支持的优势,开展爱心救助行动,通过发展公益事业或者组织公益活动,发动社会力量来支持精神病患者康复,让精神病患者在得到治疗的同时,更感到社会的关爱,加快康复进程。 如此,则精神病人幸甚,社会幸甚,人民幸甚。 注释: 刘仁文.对有危害行为的精神病人不能一放了之.省略cn/zywn44/. 黄辛.我国应加强严重精神疾病的前沿研究.科学时报.2006(6). 魏健馨,张学林.犯罪心理学.南开大学出版社.2003年版.第204页. 高铭喧.刑法总论.高等教育出版社2006年版.第221页. 刘白驹.精神障碍与犯罪.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0年版.第325页. 法正居士.犯罪精神病院的产生及其在中国的前景.http://blog.省略/fzhjsh/. [意]切萨雷・龙勃罗梭著.黄风译.犯罪人论.中国法制出版社.2009年版.第14页,第376页,第392页. [意]恩里科・菲利著.郭建安译.犯罪社会学.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第290页. 刘仁文.刑事一体化下的经济分析.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07年版.第103页. 猜你喜欢: 1. 精神病院工作心得体会范文 2. 大学生心理健康结业论文2000字 3. 大学生心理健康成长论文1500字 4. 精神病见习心得

一、一般情况 求助者:杨某某,男,45岁,已婚,大学文化,某部委公务员。 二、求助者自述 主诉:因右腹部不适觉得患了肝癌,但无人能诊治而痛苦两年。 个人陈述:出生于干部家庭,大学毕业,在某国家机关担任领导职务。两年前我发现一个属下总是捶右腹部,就建议他到医院去检查,结果发现竟是肝癌,不到半年就去世了,我很震惊。我有时候右腹部也不舒服,也愿意捶打右腹部,联想到属下我很害怕。我应酬较多,喝酒也就相对多,喝酒伤肝我知道,可避免不了,我的属下不喝酒还得了肝癌,我还喝酒,肝能好的了吗?我觉得自己也得了肝癌,就到医院去检查,他们检查来检查去都说没什么问题,如今医生的水平也太差了,根本就检查不出来,还说没事,我想谁有事谁知道。我现在经常想当时为什么会捶打右腹部,还不是因为不舒服吗?都不舒服了,还能没事?北京的大医院我基本上都去过了,可就是没人能看出我的病来。我感到非常痛苦,非常苦闷,明明有病就是没人能看出来,我还年轻,我不想死。我是领导也不好和别人讲,和朋友一说起这事,他们就说我是小心眼,我也承认是有些小心眼,但有病总不能说没病吧!想想就烦,弄得我这两年心情很不好,茶不思饭不想的,什么也不想干,原来我很有希望争一下副部长的职位,现在什么都不想了,有时连班都懒得上,晚上经常失眠,入睡很困难,要靠安眠药才能勉强睡会儿,并且经常感到头、胸、肩等部位疼痛不适,医生给开了维生素B、谷维素等药物,无效,别人建议做心理咨询,就来了。 三、咨询师观察了解到的情况 求助者双眉紧锁,面部表情及眼神表露出烦躁、疲倦。不爱讲话,但讲到自己的不适症状时,绘声绘色、滔滔不绝,具体而形象。求助者出身于干部家庭,家教严格,家境也很好,由于是家中惟一的男孩,父母对其身体健康状态很重视。求助者从小就事事争第一,但性格偏内向,有些胆小怕事,人际关系尚可。工作勤勤恳恳,任劳任怨。两年前属下死于肝癌,感到自己也得了肝癌,因此到处看病,但没有一家医院得出确切诊断,因此烦躁、易怒,有时为一点小事与家人或属下争吵,每日忧心仲忡,感到全身乏力,休息后也不能缓解,经常借故不参加集体活动。 依据以上案例,回答以下问题: 一、该求助者有哪些主要症状? 二、对该求助者的诊断及依据是什么? 三、根据该求助者的症状,应和哪些诊断相鉴别? 四、该求助者出现上述问题的原因是什么? 五、对该求助者可选用什么心理测验并说明理由? 六、怎样选择与该求助者进行的摄人性谈话的切人点? 七、在本案例中,阻抗产生的原因是什么?, 八、在本案例中,应如何选择咨询方法? 参考答案: 一、该求助者在心理方面的主要症状是:痛苦、焦虑、恐惧、情绪低落、意向下降。 在躯体方面的主要症状是:右腹部不适,睡眠障碍,食欲下降,全身乏力;头、胸、肩等部位疼痛不适。 二、对该求助者的诊断是:疑病性神经症。 诊断依据: 1.根据病与非病的三原则,该求助者的知情意是统一、一致的,对自己的心理问题有自知力,有主动求医的行为,无逻辑思维的混乱,无感知觉异常,无幻觉、妄想等精神病的症状,因此可以排除精神病。 2.由于其初始反应强烈,持续时间长达两年,内容充分泛化,心里痛苦无法自行摆脱,已严重地影响了社会功能,有泛化、回避出现,根据许又新教授的神经症评分标准,该求助者在严重程度、有无泛化及病程上的得分大于6分,可以诊断为神经症。 3.该求助者的症状主要是高度敏感、偏执,在多家医院均不能确诊的情况下,仍确认自己患了肝癌,有反反复复就医的行为,有持久的内心痛苦不能自己解决。根据这些症状诊断为疑病性神经症。 三、根据该求助者的症状,应与如下诊断相鉴别: 1.与精神病相鉴别:根据病与非病的三原则,求助者的知情意是统一、一致的,对自己的心理问题有自知力,有主动求医的行为,无逻辑思维的混乱,无感知觉异常,无幻觉、妄想等精神病的症状,因此可以排除精神病。 2.与焦虑症相鉴别:根据CCMD一2的标准,焦虑症是“以广泛性焦虑或发作性恐怖状态为主要临床相的神经症”,是一种内心紧张不安,预感到似乎将要发生不利情况而难于应付的不愉快情绪,常伴有头晕、胸闷、心悸、呼吸困难、出汗和运动性不安等。该求助者表现出焦虑症状,但与其疑病症状相比,焦虑症状不是主要的,而是疑病症状的伴发症状,因此可以排除焦虑症。 3.与恐惧性神经症相鉴别:恐惧性神经症的特点是对不应感到恐惧的对象和情景感到恐惧。该求助者对肝癌有恐惧的症状,是对疾病的一种正常情感体验,且恐惧不是其最主要的症状,因此可以排除恐惧性神经症。 4.与肝癌相鉴别:该求助者虽然自述右腹部不适,但经北京各家大医院的诊断,均未做出明确的诊断,由此推断肝癌的诊断不成立,因此可以排除肝癌。 四、该求助者出现上述问题的原因是: 1.生物原因:求助者为男性,45岁。 2.社会原因:(1)负性生活事件的影响,两年前自己的属下死于肝癌,这是该求助者出现心理问题的诱因。(2)家庭教育的原因,父母非常看重他的身体健康状态,该求助者受父母影响,对自己的身体健康很关心。(3)该求助者是有一定职位的领导,与人交流较少。(4)缺乏社会支持系统的帮助,未得到理解和关注,缺乏正确的指导。 3.心理原因:(1)存在明显认知错误:将属下患肝癌去世和自己错误地联系起来,认为自己也患了肝癌,这是错误的联想;认为自己喝酒,右腹部不适,就一定患肝癌,这是错误的观念。(2)情绪方面的原因,对死亡的恐惧和焦虑等负性情绪的困扰不能自己解决。(3)有反反复复就医的行为,缺乏解决问题的策略与技巧。(4)个性追求完美,争强好胜,心胸狭小,偏执,对多家大医院的诊断持否定态度。 五、对该求助者可选用的心理测验及其理由如下: 1.对该求助者可选用MMPl测验,用来了解其病理人格特征,也可以作为鉴别精神病的依据。 2.对该求助者可选用EPQ测验,用来了解其人格特征。 3.对该求助者可选用SCL一90测验,用来了解其在躯体方面的自我评价以及程度。 4.对该求助者可选用SAS测验,用来了解其焦虑情绪及程度。 5.对该求助者可选用SDS测验,用来了解其抑郁情绪及程度。 六、与该求助者进行摄人性谈话时,可从如下几个方面选择切人点: 1.根据该求助者主动提出的求助内容深入了解相关资料。 2.根据在咨询中观察到的疑点深入了解相关资料。 3.根据心理测验结果初步分析中发现的问题深入了解相关资料。 4.根据上级咨询师下达的谈话目标深入了解相关资料。 七、阻抗本质上是求助者对于心理咨询过程中自我暴露与自我变化的抵抗。在本案例中,阻抗产生的原因是: 1.阻抗来自于成长的痛苦,旧行为的结束和新行为的开始都将使该求助者产生痛苦,进而产生防御与抵抗,形成阻抗。 2.阻抗来自于功能性的行为失调,阻抗的产生源于失调的行为弥补了某些心理需求的空白,该求助者从中获益,也来自于该求助者企图以失调的行为掩盖更深层次的心理矛盾与冲突。 3.阻抗来自于对抗咨询或咨询师的心理动机,其一,该求助者只具有想得到咨询师的某种赞同意见的动机。其二,该求助者具有想证实自己与众不同或咨询师对自己无能为力的动机。其三,该求助者并不具有发自内心的求治动机。 八、在本案例中,该选择咨询方法的一般原则是: 1.不同的问题应选择不同的方法。 2.不同的阶段可选择不同的方法。 3.根据不同对象选择不同的方法。 4.不同的专长和经验会影响方法的选择。

写论文精神病怎么写

精神病学术论文篇三:《精神病人的犯罪分析》 摘要近年来,精神病人犯罪的比率不小,对其周围的人的生命和安全造成了威胁。因此本文通过对精神病人犯罪的分析,以期解决现实中存在的一些问题。 关键词精神病 精神病人 预防和对策 近年来我国精神病人的犯罪率逐年上升,已经到了不容忽视的地步。精神病人犯罪作案手段残忍,人身危险性大,危害后果严重,对其周围人的人身和财产安全造成严重威胁。一个个惨案的发生,使很多人对刑法关于精神病人犯罪的相关规定产生了严重的不满,认为刑法应该与时俱进,平等对待精神病人,包括与常人同等的刑罚。 一、精神病人犯罪现状 2004年4月29日上午,宕昌县秦峪乡羊骨堆村小学发生一起恶性伤害事件,一名成年男子双手各持一把菜刀冲进教室,将15名学生及两名农民砍成重伤,行凶者袁某后被诊断患有精神病;2004年7月26日,中国国际航空公司发生了一起劫机事件,事后证实劫机者杨劲松患有间歇性精神病并有精神病史;同年7月27日,长春市发生劫持人质事件,犯罪嫌疑人崔显海患有间歇性精神疾病;8月4日,北京大学第一医院幼儿园51岁的门卫徐和平持菜刀将15名 儿童 和3名老师砍伤,事后查明,徐患有严重的偏执型精神分裂症;而就在同一天,四川崇州发生了“犯病孙儿手刃祖母”的惨剧:患有家族遗传精神病的村民沈奇龙将85岁的奶奶杀死。 中国社科院法学所研究员刘仁文曾到某县调研,听说该县今年以来共发生16起杀人案件,其中30%为精神病人所为。据世界卫生组织2003年的一份调查显示,我国各类精神障碍患者已超过8300万人。专家预测,进入21世纪后,我国各类精神卫生问题将更加突出,我国目前正处在社会转型期,当一些人面临前所未有的就业、婚姻、子女、养老等生存压力时,他们的无助和挫折,往往都成为一触即发的“引子”。一个“导火索”的不期而至,就会在瞬间点燃这个“炸药包”。无论我们愿意与否,我们正进入到无情的“精神疾病时代”,正面临着精神卫生问题的严峻挑战。在这种背景下,精神病人实施危害行为的现象必然有增无减。 二、问题的提出 近几年频繁出现的重大恶性杀人案就是最好的说明,这不仅引起了人们的恐慌,严重破坏了社会秩序,也不断冲击着人们的思想。面对一个个鲜活无辜的生命被无缘无故的剥夺,人们不禁要问:什么是精神病?精神病人犯罪的原因是什么?对于造成严重危害结果的精神病人不适用刑罚,刑罚的报应和预防目的如何实现?政府应该采取什么样的对策以有效的控制和预防? 三、精神病及其病理 精神病是大脑在各种内外因素的影响下产生机能紊乱,并表现为精神活动障碍。具体包括认知障碍、情绪障碍、意志障碍、智能障碍、行为障碍等不同表征。人类精神活动的正常标志是精神活动的完整性,以及与周围环境的统一性。如果这种完整性和统一性被不同程度地阻隔和破坏,个体的精神活动就会存在缺陷,进而出现精神病态的反映,也就是个体的正常心理活动不能顺利地进行。在这种状态下,受心理指导的行为必然会出项异常。 (一)精神医学中的“精神病”概念 1.广义的精神病概念 在精神医学中,人们曾广义地将“精神病”一词用以泛指各种以精神活动障碍为主要临床表现的疾病。即把各种精神活动障碍均称为“精神病”,在涵义上等同于“精神疾病”或“精神障碍”,只是从程度上将精神分裂症、偏执狂等这类严重的精神障碍称为“重性精神病”,而把神经症、人格障碍等较轻的精神障碍称为“轻性精神病”。 2.狭义的精神病概念 在现代精神医学中,“精神病”与“精神疾病”或“精神障碍”是不同的概念。“精神疾病”或“精神障碍”为总类概念,是各种由于大脑功能失调而产生的以认知、情感、意志和行为等精神活动出现不同程度障碍为主要表现的一类疾病的总称,按其性质和程度,总体上可以归纳为三组疾病:(1)精神病(包括器质性精神病和其他精神病);(2)神经症性障碍、人格障碍及其他非精神病性精神障碍;(3)精神发育不全。而“精神病”则为属类概念,属于精神疾病中的一组疾病,即具有特定的病理基础,精神活动异常达到相当严重的程度并且持续达一定时间的精神障碍。 (二)刑法中的“精神病”概念 我国司法精神病学界的通行证观点认为,精神障碍又称为精神疾病、精神疾患,它包括两大类疾病:一是精神病,包括以下几种严重的精神障碍:精神分裂症、偏执性精神病这些明确诊断的精神病;严重智力欠缺,或者精神发育不全达到中度(痴愚)或者更为严重程度(如白痴);精神病系统状态,其中包括癔症性精神错乱和病理性半醒状态、病理性激情、一过性精神模糊这四种罕见的例外状态。二是非精神病性精神障碍,如神经官能症、人格障碍、性变态等。 精神病的形成一般与个体的经历、生活处境、遭遇以及遗传等诸多方面的因素有一定的关系。精神病人在日常生活中,其行为有时会给自己及他人的人身、财产或社会造成伤害,甚至违法犯罪。实际上就是个体与社会环境适应的完整性和统一性的割裂。精神病人在丧失了辨别是非的能力和控制自己行为的能力,在幻觉和妄想等精神病态的支配下,实施危害社会行为,并且多数属于无刑事责任能力。 四、精神病人犯罪的基本原因 (一)社会环境的原因 社会环境包括宏观的社会环境和微观的社会环境中的各种消极因素,如剥削阶级的腐朽思想、传统的和外来的低级文化、不良的社会风气、传媒的误导、他人的落后言行,都可与精神病人的犯罪发生密切的联系。首先,这些消极因素可以对精神病人造成潜移默化的影响,使他们形成易于犯罪的素质。其次,这些消极因素可以培养、早就精神病人的犯罪意识,成为精神病人犯罪的直接原因。 (二)经济条件的原因 有的精神病人工作能力差,不容易找到职业,没有固定的经济收入或者经济收入微薄,也有些本身有工作的精神病人因精神疾病而失去工作。其中有些人为生活所迫,可能会发生盗窃、抢劫。经济地位的低下还可能使一些精神病人产生不满情绪和反社会意识。有些人形成较强的逆反心理,蔑视社会秩序,常常寻衅滋事。还有些人为人冷酷,情感淡漠,遇到激惹容易发怒,经常使用暴力,而且手段凶狠。 (三)文化程度的原因 一些研究报告发现,精神病犯罪者中有相当多的人文化程度比较低。精神病人由于学习机会少,或者天生智力低下,没有文化或者文化程度低的情况比常人多见。而文化程度低必然使精神病人的辨别是非、利弊的能力不能得到正常的发展,容易在社会上不良因素的熏染下失足堕落。文化程度低也使精神病人难以形成较高层次的趣味,偏好感官刺激和物质利益,而由于自身条件的限制他们往往采取非法的、不道德的方法实现自己的欲望。 五、我国精神病人犯罪的主要特点和深层原因 (一)主要特点 第一,侵害目标随意:精神病人犯罪行为所针对的对象非常随意,经常是见谁打谁,受害人往往猝不及防,突遭横祸。 第二,报复心理极强:精神病人由于疾病的原因,对与自己稍有矛盾的人都可能进行不计后果、不择手段的报复,而且不达目的绝不罢休。 第三,人身危险性大:有关人士曾对精神病人犯罪进行过统计,发现杀人的占91%,平均每名被监管的精神病患者杀人,最多的杀死7人。 第四,再次危害社会的现象多:众多的精神病患者在犯罪后,依照刑法的规定不负刑事责任,并没有被送到指定的医院强制治疗,而是重新回到社会上,致使精神病人再次危害社会的现象日益增多。 (二)深层原因 第一,监护人的监护不到位。从笔者了解的情况:一个家庭中出现精神病人,这个家庭的所有成员都将背负沉重的包袱象掉进深渊一样,生活质量和心理的痛苦不必说了,经济和人身的安全都难以得到保障。精神病治疗费用的庞大也不是一般家庭能承受的。治疗后病情稍微控制便停药会引起病情的反复发作,再治疗起来更难时间更长。还有病人的不配合,几乎所有精神病的病人不会承认自己有病,一旦脱离医院的强制治疗和吃药,要让他们自觉的吃药很甚至会对给予他治疗的亲人有报复行为,使亲人产生恐惧心理,惧怕再次治疗后病情复发对他们人身的伤害。精神病人拒绝治疗,犯病会越来越频繁。此时出现了两种困境:精神病人去医院治疗没有钱,在家治疗病人不配合。从而形成了种种隐患。 现在的精神病人并不像人们所想象蓬头垢面,衣衫褴褛,他们看起来和正常人没有区别,甚至有的还受过良好的教育有体面的工作,混杂在我们正常人中,如果不出现比较明显的侵害行为,人们是很难分辨出来的。往往等到结果出现时悲剧已经发生。 第二,政府的责任不到位。没有充分认识到精神病人暴力犯罪的危害性和严重性,没有对精神病人这一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给予足够的重视;财力不足也使许多地方政府心有余而力不足,无法给精神病人提供足够的治疗费用。 第三,我国对精神病人进行管理和保护的相关法律不完善,缺少实施细则。因为对精神病人采取强制治疗措施涉及对公民人身自由的剥夺问题,还有采取强制治疗措施的条件、程序的启动、案件的审理机关等等必须由法律明确规定。因此,各级政府及司法机关在处理精神病人违法犯罪问题时往往面临着制度性的困境。 六、关于精神病人犯罪刑罚和预防的理论基础 (一)刑事古典学派的观点 刑事古典学派认为,对于精神病人而言,因为自由意志不能行使,精神迷乱状态下的行为非但不是犯罪,根本不算一种理性意义的行为,因而精神病与犯罪是严格区分的,处置手段也不同。在他们看来,危害行为的实施者要么是一个精神病人,要么是一个罪犯。如果他是一个精神病人,就不能再把他当作罪犯,对他的处置便与刑事司法无关,不应强制他们进精神病院;如果他是一个罪犯,那么对他的处置就与精神病院无关,他应当进监狱。 (二)刑事实证学派的观点 刑事实证学派则认为,精神病人和其他人一样,行为受到生理状况、自然现象和社会环境的支配。他的行为完全是由心理上的各种动机以及各种内外部条件共同决定的。因而犯了罪的精神病人应该属于罪犯的一部分。其主要代表人物是龙勃罗梭和菲利。 1.龙勃罗梭 通过实证研究,龙勃罗梭认为尽管部分精神病犯在犯罪前后可能了解自己行为的犯罪性质,甚至知道自己在法律上所处的特殊地位,但那些在精神病发作时受病变因素的刺激而犯罪的精神病犯是缺乏或部分缺乏责任能力的。他认为在犯罪人和那些被认为犯了罪的人当中,有许多人是精神失常者,对于这些人,监禁是不正当的,释放又是危险的,而采取的一些有损于道德和安全的中间措施都不能解决他们的问题。 龙勃罗梭认为只有建立刑事精神病院才能克服审判与正义以及与社会安全之间的不断冲突。通过刑事精神病院中的永久监禁,可以制止犯罪的遗传、犯罪结伙,防止匪帮的形成;可以防止累犯,减少诉讼开支,从而减少那些经常产生于模仿的新犯罪;可以使那些想假装精神病人的罪犯打消装假的念头,也不让那些辩护律师有机可乘。龙勃罗梭建议:“当出现精神失常的嫌疑时,陪审团应当由公民、法官和精神病医生共同组成”。龙勃罗梭这样构建改革措施:“应当根据法律尽快建立两个至少能容纳300个床位的刑事精神病院,并且在我国主要地区的监狱设立7个关押精神病人的区域。” 2.菲利 菲利认为,尽管法律认为精神病犯没有道义责任,但仍然建立监管精神病犯的精神病院。在对防范具有犯罪倾向的精神病人没有任何保证的现行制度之下,对其予以管理的费用比这些人造成的损失要大的多。菲利在对有些人针对残暴情景提出的其他批评置之不理,经验已经表明,在精神病院中,在具有专业知识并能够防止残暴行为爆发的管理人员的指导下,根据罪犯的倾向性对其进行分类,所以认为犯罪精神病院难以避免犯人暴行的预言是没有根据的。菲利的社会防卫受到了高度重视,以至于绝大多数古典派犯罪学家现在都接受了设置犯罪精神病院的提议。 两派的争论以刑事实证学派的胜利而告结束。随后更多的国家设置了犯罪精神病院。到20世纪初,将无刑事责任能力的精神障碍犯罪人强制收容进犯罪精神病院已经成为保安处分制度的重要内容。在20世纪下半叶,随着精神医学的发展,在无刑事责任能力的精神障碍犯罪人的处遇中,更强调对精神障碍的治疗和医学控制。在一些国家的保安处分制度中,强制收容的概念已经被强制医疗这个更具有人道主义色彩的概念所取代。 七、我国精神病人犯罪的预防和对策 (一)刑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完善 第一,在我国已经全面步入小康社会的新时期,国家应当投入较大的财力和人力,建设一批具有较好软件和硬件设施的精神医疗场所,凡收进此类场所的精神病人,一律实行国家免费治疗,并要在专门的心理、生理医生专家小组给出不致再危害社会的评估结果后方可准许其出院。这种投入时完全值得的,是收益大于支出的。 第二,虽然此类医疗场所是高度人道化的,但毕竟由于涉及限制人身自由,因此原则上应以精神病人实施了犯罪行为为前提的。对于那些有严重肇事倾向和苗头的,应责令其家人或监护人严加看管和医疗。如其家人或监护人做不到这一点,或者此类精神病人没有家人或适当的监护人,流落街头,则应考虑将其收进此类场所加以治疗。 第三,决定某个精神病人是否进入此类场所,或者可否离开此类场所,应由专门的心理、生理专家小组提出意见,经法院司法裁决。 第四,对于监狱等其他场所发现的精神病人,应及时转入此类场所,对其进行治疗。 (二)政府要高度重视,健全社会保障体系 我国《刑法》第十八条规定:"在必要的时候,由政府强制医疗。"这一法律条款明确了政府对精神病人在危害社会时可以采取的措施,但在实践中,可操作性并不强。因为在政府性质的卫生防治机制中,并不包含对精神病人的调查统计,实质上政府本身也没有具体职能部门管理精神病人,更说不上治疗了。所以,法律的这一规定只是流于形式,实际上意义并不大。要从根本上解决精神病人问题,就需要政府做到: 1.加快立法进程,保障病人合法权益 我国《刑法》第十八条的规定并不意味着精神病人犯罪在法律上不被认定为犯罪,而只是表明由于精神病人不具有责任能力从而不承担刑事责任。精神病人由于意识及意志方面的缺陷,法律对其进行保护,是出于人道主义的考虑,也符合刑法罪责相适应的原则。但是,一概将行为人放回社会,不仅被害人的心理得不到慰藉,更重要的是将极大地威胁到社会其他成员的利益,这种作法的缺陷可见一斑。首先,精神病人犯罪多为凶杀等暴力性的犯罪,社会危害性及人身危险性都很大,法律采取一味的"放任"态度将不利于社会的安全和稳定;其次,法律对精神病人的保护仅仅停留在事后不承担责任的程度,是无法根本保护精神病人合法权益的,使得精神病人犯罪的严峻性问题的解决失去了有力的保障机制;最后,法律的规定过于抽象,实践中很难把握,缺乏操作性。要解决以上问题,就要把对精神病的立法提上议事日程,加快精神卫生立法进程,以法律的形式对精神病人的政治权利、劳动权益、财产权益、人身权利、婚姻家庭权益等方面加以保护,同时,对政府医疗措施、费用等相关方面,以及法律责任加以规定,切实保障精神病人的合法权益。 2.健全保障体系,提供良好治疗条件 精神病人病情的性质决定了患者必须坚持长期治疗,在一些经济不发达地区,患者家属根本无能力给病人治疗,而且法律规定的政府"强制"医疗,由谁出钱?到哪里治?这些问题不解决,精神病人得不到彻底治疗,就很难防止伤人事件再次发生,悲剧再次重演。因此,健全社会保障体系,从保障机制上为病人提供良好的治疗条件和治疗环境,保证患者能够及时和长期治疗,是解决这一问题的关键。精神病患者治疗费用很大,有相当一部分患者家庭无法承担,而医院也不可能全部支付,这就需要政府部门加大经费投入,或者设立专门的精神病患者救助基金,解决治疗的经费。 (三)社会应大力帮扶,开展爱心救助行动 精神病患者治疗费用高、时间长,单靠家庭和政府的力量进行全面康复治疗难度很大,社会也应发挥其囊括范围广、组织发动易获支持的优势,开展爱心救助行动,通过发展公益事业或者组织公益活动,发动社会力量来支持精神病患者康复,让精神病患者在得到治疗的同时,更感到社会的关爱,加快康复进程。 如此,则精神病人幸甚,社会幸甚,人民幸甚。 注释: 刘仁文.对有危害行为的精神病人不能一放了之.省略cn/zywn44/. 黄辛.我国应加强严重精神疾病的前沿研究.科学时报.2006(6). 魏健馨,张学林.犯罪心理学.南开大学出版社.2003年版.第204页. 高铭喧.刑法总论.高等教育出版社2006年版.第221页. 刘白驹.精神障碍与犯罪.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0年版.第325页. 法正居士.犯罪精神病院的产生及其在中国的前景.http://blog.省略/fzhjsh/. [意]切萨雷・龙勃罗梭著.黄风译.犯罪人论.中国法制出版社.2009年版.第14页,第376页,第392页. [意]恩里科・菲利著.郭建安译.犯罪社会学.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第290页. 刘仁文.刑事一体化下的经济分析.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07年版.第103页. 猜你喜欢: 1. 精神病院工作心得体会范文 2. 大学生心理健康结业论文2000字 3. 大学生心理健康成长论文1500字 4. 精神病见习心得

了解精神障碍病人出院后服药情况,探讨实施健康教育对提高精神障碍病人出院后服药依从性的影响方法 对124例精神障碍病人在住院期间进行精神疾病相关知识的健康教育,采用电话回访出院后服药情况。结果 首次与4次及以上住院者出院后服药依从性最低。 结论 加强健康教育对提高精神障碍病人出院后依从性有促进作用,维持治疗中应重视家属的监护作用,以便有利于进行科学的家庭管理,保持维持治疗的有效性。 健康教育;服药依从性;电话回访随着社会进步和科技发展,生活节奏加快,人们面临着日益激烈的竞争与各挑战,社会心理因素与生活方式相关疾病明显增,精神疾病已不仅是公共卫生问题,而且也是社会问题。许多精神疾病由于病因未明,没有特效治疗方法,只能依靠长期服药控制病情。因病程迁延,易复发、致残率高,病人及家属往往对治疗失去信心,在出院后形成停药、复发、再治疗又停药的恶性循环,给人、家庭、社会造成了巨的经济负担。因而加强健康教育,提高精神障碍病人出院后服药的依从性,维持治疗是预防复发、防止残疾、促进康复的有效方法。本文对2008年10月-2009年10月对上海市金山区精神卫生中心出院病人服药情况进行电话回访,现将结果报告如下。1 对象与方法 研究对象 选择2008年10月-2009年10月出院的本市户籍病人124例,男59例,女65例;年龄14~86岁,平均(±)岁。根据CCMD-3诊断标准,精神分裂症89 例,心境障碍9例,精神发育迟滞伴发精神障碍5例,其他精神障碍21 例。经治疗后临床出院治愈18例,显效59 例,进步41 例,无变化6例。文化程度:大学5 例,高中及大专14例,初中48 例,小学及以下39例,文盲28 例。住院次:首次14例,2次38 例,3次34例,4次及以上38例。 方法 在住院期间对病人进行精神疾病相关知识的健康教育,包括抗精神疾病药物名称、作用、不良反应及其处理,维持治疗的目的、方法等内容,采用口头宣教、黑板报、健康园地等形式,出院时对家属进行服药重要性与必要性强化宣教。在出院后1月末对受试对象进行电话回访,了解服药情况。2 结果 首次与4次及以上住院病人出院后服药比例显著低于2、3次住院病人 见表1。表1 精神障碍病人住院次数与出院后服药情况 病人不同的文化程度对服药情况无明显的影响 见表2。表2 文化程度与服药情况 相比其他病种,精神分裂症病人在出院后近个月的停药比例并不高 见表3。表3 病种与服药情况3 讨论 把服药的重要性与必要性作提高依从性健康宣教的主要内容 由于对精神疾病的严重性认识不足,本调查显示首次住院病人出院后停服药物比例较高。首发病人一般年纪较轻、病程较短、社会功能缺陷程度相对较轻,维持治疗对病人的预后有着深远的影响。在住院期间重点将抗精神疾病药物作用、不良反应及其处理,维持治疗的目的、方法对病人及家属进行讲解,使他们充分认识到其重要性与必要性,坚持维持治疗。在电话回访时耐心解答病人与家属的提问,提供心理支持。药物治疗依从性在精神疾病治疗中一直是一个棘手的问题。随着住院次数的增加,患病时间的延长,许多病人及家属逐渐失去信心,本调查显示,4次及以上住院者出院后近一个月停药比例较高。与张数深在2005年的调查一致[1]。目病人出院后大多以家庭管理为主,家庭监护的好坏,将直接影响到病人依从性是否有效。除了呼吁社会多关注这些弱势群体外,在住院期间向病人及家属定期讲授精神卫生知识,进行心理健康教育,为患者康复创造适宜的环境,帮助家庭成员面对现实,端正对疾病的态度,消除影响康复的不良因素,增加患者、家属、医务人员之间的沟通,改善家庭关系与医患关系,促进患者家庭功能与社会功能的恢复与重建。 健康宣教对刚出院后依从性有促进作用,但需加强出院后的继续健康宣教 刚出院的病人服药的依从性是,明显高于2005年6月上海市闵行区在册精神病人调查未维持治疗率[2]。表明住院期间的健康教育能使病人与家属认识到出院期间服药的重要性。但随着病人出院时间的延长,病人对抗精神病药物治疗的依从性逐渐降低。同时病人的就医条件、监护人状况等都可能影响药物依从性,从而导致出院期间依从性不良。据统计,有82%的病人在5年内复发,而坚持治疗的病人复发率仅16%[3]。因此,积极开展各种出院后的继续治疗健康宣教,促进病人维持治疗,降低复发率有一定作用。通过健康宣教,使病人及家属在得到科学指导的同时也得到人性化的理解、关怀与尊重,尤其对病人家属,减少病耻感,增加防病治病知识,提高病人在出院期间维持治疗的安全性与有效性。

浅谈精神疾病护理健康与服药依从性之间的关系

精神病走访现实表现的状态描写可以参考如下:1. 情绪状态:情绪稳定,没有出现焦虑、抑郁、兴奋、烦躁等情绪变化,表现出了正常的情感反应和社交行为。2. 思维状况:思维逻辑清晰,没有出现紊乱、混乱、奇异、妄想等症状,能够正常地思考、理解和处理信息。3. 行为表现:行为正常,没有出现异常行为、自伤、攻击、幻觉等症状,能够自主地控制和调节行为,积极地参与社交和活动。总之,精神病的走访现实表现需要全面考虑患者的情绪状态、思维状况和行为表现等方面,以综合评估其病情状况。同时,需要注意记录患者的具体表现和情况,以便后续进行治疗和护理。

  • 索引序列
  • 精神科医生想写论文怎么写
  • 精神病医生论文怎么写
  • 精神科论文怎么写
  • 精神科医生写什么论文
  • 写论文精神病怎么写
  •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