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钟影 华西医大附一院泌尿外科教授,硕士导师,享受政府特殊津贴。在四川省男性学的临床和研究上作了开拓性工作。特别是阳痿的治疗如负压缩窄治疗、假体植入术等处国内前列。发表论文约100篇,获部委级科技二等、三等奖各两项。现任中华医学会男科学会委员、中国性学会理事、四川省性学会副理事长兼秘书长。《中国男科学》、《现代泌尿外科》、《华西医学》、《四川医学》等杂志编委。长期担任我中心男科及科研指导工作。 中华医学会会员,亚太生殖医学会会员,中国名医协会会员,副主任医师,生殖中心副主任。从事临床工作20余年,先后赴美国、新加坡、泰国研修学习,对女性不孕不育的治疗有独特的研究,擅长用中西医结合治疗妇科免疫及内分泌疾病。曾获得国家部委级科技奖1项,省级科研成果奖2项,市级成果奖1项,并在专业学术刊物上发表论文20余篇。刘敬妇产科生殖内分泌硕士,副主任医师,生殖中心临床负责人。从事妇产科及不孕不育专业18年,先后发表专业学术论文10多篇,并作为主研人员完成省级科研1项。擅长不孕不育、多囊卵巢综合征、子宫内摸异位症、更年期及青春期内分泌疾病的诊治。先后多次到国内外著名生殖中心进行学术交流及研修学习。 中华医学会会员,中华生殖医学会会员,副主任医师。从事临床工作20余年,近10年致力于生殖内分泌技术临床及科研工作。曾在国内多家著名生殖中心进修学习,并先后前往美国、新加坡、马来西亚等地参加生殖医学有关研讨会。对女性不孕不育及妇科内分泌疾病的诊治具有丰富的临床经验。特别是开展辅助生殖技术以后,对稳定疑难患者的怀孕率,提高冷冻胚胎复苏成功率方面有特殊研究,并有多篇论文在国内专业杂志发表。▲王胜中华医学会会员,中华医学会男性学会成员。主治医师、生殖中心男科负责人。师从中国男科著名专家张思孝教授,从事临床工作近20年,在男性辅助生殖技术,如人工受精、睾丸穿刺取精及体外人工受精方面有较深的造诣。对少精子症和弱精子症的诊治及辅助生殖前预处理有独特研究,能胜任男科手术要求。曾在国家级权威刊物上发表10余篇论文。 遗传学博士,副主任技师。自1999年以来一直从事遗传优生男科、IVF实验室相关技术工作。曾在湖南、重庆等生殖中心进行专业培训,在遗传及基础理论上有很深的造诣。并在《遗传》、《优生优育遗传杂志》、《中华男科学》等杂志上发表文章10余篇。▲马广平动物胚胎工程硕士,主管技师。相继在遗传优生实验室、IVF胚胎实验室以及不孕不育检验室工作。在不孕不育的基础及进展在临床中的应用有较深的造诣。 胚胎实验室负责人。毕业于重庆医科大学,从事辅助生殖医学胚胎实验室工作8年,曾赴中科院发育生物所进修学习;新加坡国立大学学习辅助生殖医学胚胎实验室技术;美国新泽西州州立大学学习胚胎实验室质量控制与管理,卵子冷冻与PGD技术。先后在国内生殖医学杂志发表论文数篇。

黄卫东 教授 主任医师 佳音医院集团创始人

新疆医科大学组织胚胎学、新疆大学生物工程学硕士研究生导师、兰州大学兼职教授、生殖健康与不孕症专业国家临床重点专科学科带头人、国家辅助生殖技术管理专家库成员、国家远程医疗与互联网医学中心生殖医学专家委员会主任委员、国家遗传咨询能力建设专家委员会委员;中华医学会生殖医学分会第一、五届委员会全国委员、中国非公立医疗机构协会生殖医学专业委员会主任委员;《中华男科学杂志》、《生殖医学杂志》编委。

1995年起创建的佳音医院生殖医学中心是国内知名辅助生殖医疗机构,在国内外专业杂志发表专业论文数十篇并获多项科技进步奖项,主编参编多部生殖医学学术专著,是我国生殖医学界知名专家。

李宏军,泌尿外科医学博士,男科学博士后,北京协和医院泌尿外科主任医师,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华医学杂志》特约审稿专家,《中华泌尿外科杂志》编委,《中国男科学杂志》《生殖医学杂志》编委,《中华男科学杂志》副主编,北京协和医院生殖医学伦理委员会委员,中华医学会计划生育学会委员,综合医院精神卫生联盟核心成员,国家药监局药品审评中心专家。 从事临床工作20余年,在男科疾病的诊治方面有独到见解,承担各级研究课题并获奖多项。发表学术论文90余篇,主编《前列腺炎》《男性不育症》《男科病诊治学》《男性更年期综合征》《检验与临床诊断:男科疾病分册》《实用男科学》等10余部著作,发表科普文章数百篇。

你好建议你去正规的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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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着国家级正规的口号,干着非法的勾当,如果你告广州的医院或者医疗损害,你的所有诊断证明和住院病历不看,没有任何作用,要求在他的医院中山一院检查,神经损伤,中山一院做肌电图都是实习生,哪块肌肉叫什么,由那根神经支配都不清楚,肌电图结论自己想,往往中山大学司法鉴定医生就根据他们医院结论做结果,分析都不分析,也不评估,中山一院和中山大学鉴定中心是一家,勾结的话,你在广东别的有资质的鉴定中心同种标准鉴定假设6级伤残,中山大学鉴定要么十级,要么没级别,但是广州办案机关都相信中山大学司法鉴定中心,冤死的有多少,只有当事人知道,也是浪得虚名而已,鉴定申请上海公安司法鉴定中心,复旦大学上海医学院司法鉴定中心、深圳南天司法鉴定中心、北京明正司法鉴定中心鉴定相对公平公正,中山大学鉴定中心就不要去了,垃圾的要死,鉴定人一般没什么道德。

无语……我看到这个题目被吓到了……因为我的一个历史很强悍的学长叫刘耀。这有是在历史板块中提问的,吓死我了,我还以为他这么有名了……

是的。医学与法学是国家新闻出版总署批准的国家级医学期刊,并不是核心期刊,医学与法学主要征稿对象为医疗机构,公、检、法、司机关,律师、仲裁,卫生行政部门,卫生行政执法机关,医学、法学院校的师生,是将医学及法学相互结合起来的刊物,主要介绍医辽纠纷等医学与法学是国家新闻出版总署批准的国家级医学期刊,并不是核心期刊,医学与法学主要征稿对象为医疗机构,公、检、法、司机关,律师、仲裁,卫生行政部门,卫生行政执法机关,医学、法学院校的师生,是将医学及法学相互结合起来的刊物,主要介绍医辽纠纷等相关内容,下面小编推荐几本医学法学方向的核心期刊。法医学《法医学杂志》属于统计源核心期刊,刊登的主要内容包括:法医病理学、法医临床学、法医物证学、司法精神病学、法医毒理学、法医昆虫学和毒(药)物分析、医疗纠纷、医疗事故的法医学鉴定以及交通事故鉴定等现代司法鉴定科学方面的最新成果和动态。既刊登大量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等大型项目资助的创新性科研成果,也刊登许多对实际鉴定工作大有帮助的实用性技术和经验交流类文章,全面地为法医工作者提供科研、教学、检案等方面的新动向、新进展、新技术、新经验。《中国法医学杂志》(CN11-1721/R)1986年创刊,主管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主办单位:中国法医学会公安部物证鉴定中心。荣获北大核心期刊:北大核心期刊(2008)。《中国法医学杂志》是国内法医科学技术领域国家级国内外发行的综合性学术性期刊(双月刊)。率先报道国内法医学科各领域国家重点科技攻关项目的研究成果。《中华医学科研管理杂志》(双月刊)创刊于1988年,是中华医学会主办的中华医学系列刊物之一,为医学科研管理专业的高级学术刊物。《中华医学科研管理杂志》主要内容以宣传党的科技方针政策和反映我国医学科研管理学科的研究成果和进展,以全国卫生行政、高等医学院校、医院、卫生防疫机构和科学研究机构的领导,科研管理干部和参与医学科研管理活动的其他学科专家、学者科学研究人员和科技开发人员为主要对象。

有视频有真相大家注意了:中山大学法医鉴定中心是一间黑鉴定一帮神棍

这份黑鉴定漏洞百出:1:明明涉事医院都检测出当时孕妇的血糖值是32了,怎么黑鉴定却说就算检查也检查不到?眼瞎吗?2:这份黑鉴定前面部分列明了诊断标准,后面结论又说就算检查也不能发现?自打嘴巴,自相矛盾,小学生的思维?3:都漏检了居然敢说糖尿病不用验血也能推测到结果?不验过能确定?4:明明涉事医院都承认漏检是会对孕妇造成严重后果的,黑鉴定居然帮医院开脱成关系不大?医院零责任?请领导们调查清楚事情真相,别放过一个坏人,别冤枉一个好人!我现在要鉴定中心退回鉴定费,要不我不会放过他们!别逼我到时去学校门口拉横幅!让全国人民都知道黑鉴定是多么害人的!大家注意:中山大学法医鉴定中心是一间黑鉴定,收了钱还害你一把真是世间罕见,在医院说谎的情况下,在漏检的情况下居然敢说糖尿病血糖值高低就算做检查也不能检查出来?中国卫计委明确告诉我,不验过怎么知道? 连法院叫我做的对这份错漏百出的黑鉴定发出的质询函一个都不回答,采取回避态度!藐视法院!罗光华李朝晖这两个神棍的专长和糖尿病根本都不沾边,连最基本的糖尿病必须通过验血来确诊都不知道?都漏检了,居然敢通过猜测捏造就算检测也检测不到?神棍们前面列明确诊标准,但后面又说不能发现?这么前后矛盾的小孩子思维,居然敢出来害人!网上所有专家都说早期产检非常重要,这两个神棍居然昧着良心说关系轻微,医院零责任?还有就是只抄对患者不利的部分,有利的的部分就不写上去,哇这么奸的!这居然都能到三级法院,所以说黑鉴定多么的害人!司法局作为监管部门怎么就不堵塞这些漏洞!还有就是明明医院是说谎的,为啥要帮他,把中山大学的声誉都搞臭了!我发现佛山禅城区中心医院的医生都是来自中山大学的,你说没关系你们信吗?我现在要鉴定中心退回鉴定费,要不我不会放过他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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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医学杂志创刊于中华医学会成立的1915年。创刊之初是中、英文双语期刊,英文刊名为NationalMedicalJournalofChina。1932年,中华医学杂志的英文部分与中国博医会的英文杂志ChinaMedicalJournal(博医会报)合并,以ChineseMedicalJournal为刊名出版;中文部分仍称中华医学杂志继续出版,并继续保留NationalMedicalJournalofChina的英文刊名,现在,在中华医学杂志的论著类文章中依然保留英文的作者姓名、通讯地址和严格的英文摘要。中国国家图书馆、中国科技信息研究所、中国医学科学院科技信息研究所、中国科学文献计量评价研究中心等国家科技信息情报部门均把中华医学杂志列为核心期刊。

网址是需要先进行作者注册,然后再登陆。进入投稿系统后按提示操作上传稿件即可。英文版用这个网站。不知中文投稿是否也可使用。不过知道这个网站后按图索骥应该能找到中文上传系统。

The Chinese Medical Journal是中国唯一英文百年老刊 ,创刊于1887年,当时名称为The China Medical Missionary Journal,后经数次更名,最终于1932年正式定名为The Chinese Medical Journal。该刊为中华医学会会刊,目前由中国科协主管、《中华医学杂志》社有限责任公司主办,是我国唯一被SCI核心版收录、具有百年以上历史的医学期刊。该刊2013年11月获得“中国科技期刊国际影响力提升计划”B类项目资助,2016年8月获得“中国科技期刊国际影响力提升计划”B类项目资助,2019年12月入选中国科技期刊卓越行动计划领军期刊类项目。 1)载文范围CMJ 主要刊载医学领域与健康、伦理和社会问题有关的技术和临床研究。 2)载文情况CMJ 每年载文均未超过1000篇;2013年发文量达到顶峰(999篇),随后逐年下降;2016年至今年发文量均未超过600篇;2020年至今已发表427篇。作为一本旨在传播中国医学新技术、新成果、新经验的英文期刊,每年中国作者载文量一般都在90%以上。 3)影响因子:CMJ作为百年老刊,近3年影响因子一直稳定在左右。 4)据2019 JCR报告,CMJ 位于医学:综合性和内科Q3。据2020年1月中科院SCI期刊分区表,CMJ位于医学三区、医学:内科三区 。 论文翻译润色可以到国际科学编辑,国际科学编辑凭借在这一领域内多年的经验,和在欧洲、北美和澳大利亚等英语母语国家已经拥有的一个值得信赖并高质量的编辑队伍,可以为全世界的科学家提供英语母语化润色服务。 回答参考资料

生殖中心论文

第一节 概 述一,人工生殖技术的概念人工生殖技术,是指用现代科学和医学的技术,方法改变性与生殖的联系或代替人类生殖过程中的某一环节或全部过程.人工生殖技术,从广义上说,包括控制生育技术和辅助生育技术两个方面.从狭义上说,就是指辅助生殖技术.控制生育技术是将性与生殖分离,主要解决人口数量问题;而辅助生育技术是将生殖与性分离,主要解决不育问题. (一)人工授精人工授精(Artificial Insemination,AI),是指用人工方式将精液注人女性体内以取代性交途径使其妊娠的一种方法.根据精液来源的不同,人工授精分为夫精人工授精(AIH),即使用丈夫的精子所进行的人工授精;供精人工授精(AID),即使用供精者的精于所进行的人工授精.(二)体外受精体外受精(In Vitro Fertilization,IVF),又叫体外受精—胚胎移植(In Vitro—Embryo Transfer,IVF—ET),是指从女性体内取出卵子,在器皿内培养后,加入经技术处理的精子,待卵子受精后,继续培养,到形成早期胚胎时,再转移到子宫内着床,发育成胎儿直至分娩的技术.由于受孕过程的最早阶段发生在体外试管内,因此俗称试管婴儿技术,生育出来的婴儿称为"试管婴儿".体外受精主要解决女性不孕问题,对于开展人类胚胎学和遗传工程学的研究也具有重要意义.(三)代孕母亲代孕母亲(Surrogate Mother),是指代人妊娠的妇女.代孕母亲或用他人的受精卵植入自己的子宫妊娠,或用自己的卵子人工授精后妊娠,分娩后孩子交给委托人抚养.代孕母亲出现于20世纪70年代末. 二,人工生殖技术立法的意义人工生殖技术利用得当,造福人类,利用不当则危害人类.而通过立法可以促进其健康发展,造福人类,防止其异化对社会造成的危害:①人工生殖技术应用,推广于社会,不是一个单纯的,孤立的科技问题,它不可避免地会受到传统习俗与道德观念的强烈冲击.立法可以克服社会的某些阻碍作用,促进生殖技术与社会的协调,②人工生殖技术的使用过程有时并不安全.如操作人员失误造成患者怀错孕,引发婴儿争夺战,患者因生殖技术而感染上艾滋病等.立法可以保障生殖技术的安全,并禁止生殖技术商业化,保证其纯洁性;③人工生殖技术在一定程度上取代了自然生殖的环节,必然会引发一系列的伦理道德问题.立法可以明确有关婴儿的法律地位,父母子女身份,使生殖技术产生的复杂人际关系得到理顺,有助于家庭的和睦,社会的稳定,有助于充分保障公民的生育权利,促进计划生育.第二节 国外人工生殖技术立法 一,人工授精引发的法律问题及相关立法(一)谁是AID婴儿的父亲AID婴儿可以说有两个父亲:一个是生物学父亲(遗传学意义上的父亲),即供精者;一个是养育父亲(社会学意义上的父亲),即生母之夫.那么,谁是AID婴儿法律上的父亲 许多国家的法律认为,养育父亲与婴儿虽无生物学上的血缘关系,但夫妻合意进行人工授精的行为,已表达了愿将婴儿作为夫妻双方共同子女的意思表示,所以应视其为婴儿的亲生父亲. (二)AlD婴儿的法律地位1967年,美国俄克拉荷马州法律规定,凡由指定的开业医生进行的AID,并附有夫妻双方同意书的,AID婴儿对其生母的丈夫,具有婚生子女的身份.目前,美国已有25个州制定了这样的专门法规.丹麦人工授精法案规定,在丈夫同意下出生的AID子女,具有婚生子女的身份.日本自1957年第一例人工授精婴儿诞生以来,以民法学家为主开展的对AID婴儿的法律地位,即应否视为嫡子的问题进行了几十年的讨论,仍未取得一致意见.英国则将AID婴儿视为非婚生子女.从发展趋势看,多数国家倾向于主张夫妻合意的AID子女应推定为婚生子女,与生母之夫的关系视为亲生父子关系.妻子进行AID,如果丈夫不知情或未曾同意,他对婴儿有否认权. (三)AID的法制化管理从各国的情况来看,AID应用管理中存在不少问题:如缺乏统一的技术准则;很少对供精者进行遗传学检查;同一份精液被多次使用的情况很普遍,增大了近亲婚配的危险;由于操作者的工作失误或玩忽职守造成的事故时有发生,等等.因此不少国家都在加强人工授精管理方面的立法,以建立起人工授精管理法律制度.如加拿大实行有偿人工授精制度,规定只能在指定的医院进行,可享受保险,对出生的婴儿要详细记载,定期随访.法国法律规定,对婚姻关系稳定,男方确无生育能力以及有遗传性疾病的夫妇可以免费从本国的13个精子库中获得精子进行人工授精.冰岛有50多个人工授精受孕点,由于人口稀少,为避免血缘婚配,特意从丹麦引进精子.南非规定要详细记录供精者身高,年龄,眼睛,头发和皮肤的颜色,人种,宗教,职业,教育程度和爱好,受者也需要接受相同内容的检查,并保证在生理,身体,社会和精神方面适合人工授精.英国不禁止任何人包括单身妇女接受人工授精,但能否对单身妇女进行人工授精则应由不孕治疗中心的专家做出决定.在做决定时要充分考虑未来孩子的幸福及孩子未来是否需要和承认父亲.匈牙利法律规定,只能是在本国定居,年龄在40岁以下,精神和生理功能健全,经医生同意不能自然怀孕的妇女才可进行人工授精. 德国法律规定,人工授精只许在婚姻关系内(夫妇)进行.美国1986年立法严令禁止使用新鲜的精液进行人工授精,以防止息者感染上艾滋病.利比亚刑法规定,以暴力,威胁和欺手段对妇女进行人工授精的任何人应处以监禁,妇女同意人工授精的也要处以监禁. 二,体外受精引发的法律问题及相关立法(一)谁是lVF婴儿的父母在IVF中,因配子来源和妊娠场所的不同,造成试管婴儿有多个母亲,多个父亲的复杂情况.在没有其他变数阶情况下,一个IVF孩子最多可能有5个父母:提供遗传物质精子和卵的父亲和母亲,提供孕育环境十月怀胎的母亲,仅仅承担养育义务的父母.从而将AID提出的"谁是父亲"的问题,扩大为"谁是试管婴儿的父母"的问题. 各国的法律观念一般认为,生下婴儿的妇女应当是孩子的合法母亲.如1990年英国《人生育和胚胎法》规定,一个由植入体内的胚胎或精子和卵子而孕育孩子的妇女应被视为该名孩子的母亲,而非其他妇女.因此,尽管试管婴儿与准备充当孩子养育父母的夫妇双方无任何遗传关系,仍应确定这对夫妇为孩子的合法父母.因为孩子的遗传父母仅仅是分别提供了精子和卵子,他们互不认识,更谈不上有合法的婚姻关系及养育孩子的合意.而养育父母则不同,他们有合法的婚姻关系,有作为孩子的父母的共同愿望,因此应视试管婴儿为他们的婚生子女,享有婚生子女的一切权利. (二)受精卵和胚胎的处置1.受精卵和胚胎的法律地位.即受精卵和胚胎是不是人 是否享有继承权 销毁或丢弃多余的胚胎是否构成杀人 对此,有两种截然不同的意见.一种意见认为是人,因此应尊重他们,不应把他们作为工具,手段来使用,不应未经主人同意就处理掉他们.另一种意见认为不是人,不应该具有同人一样的法律地位. 2.胚胎的研究与处置.胚胎研究意义重大:可以改善体外受精技术;有利于移植胎儿组织治病;有可能解开癌的秘密,有助于征服癌症;可以了解先天性疾病和流产及不孕的原因,有利于及早发现遗传或染色体畸形以及有利于发展新的避孕药具等.但是,它也可能给人类带来灾难.但各国对此认识不同,因而有不同的立法. 与体外受精和胚胎研究相关的还有胚胎冷藏和保管问题.英国《人生育和胚胎法》规定,配子的最长保管期为10年,胚胎的保管期为5年,任何配子或胚胎的保管期都不能超过其法定保管期限,准许在保管期后任由它死去.法国《生命科学与人权》法律草案建议,冷冻胚胎在保存5年后,在其亲生父母由于死亡,离婚,分居而不再是夫妻后必须销毁,但也可以转赠给其他夫妇.同时,各国法律都禁止商业性获取胚胎. 3.限制胚胎植入子宫的数额.生殖技术的一个副作用是比自然妊娠多胎率明显上升.多胎妊娠对孕妇及胎儿的危险是显而易见的,且加重了多胎家庭的负担.多胎妊娠的解决方法之一就是减胎术,这在今天虽已是较安全的手段,但因伦理道德和情感方面的问题而难被接受.因此一些国家如英,德和比利时已有立法限制胚胎移植的数目.如德国《胚胎保护法》规定移植进子宫的胚胎限制为3个.4.遗传物质的来源.根据英国法律,如果没有捐精人的书面许可,任何人也不能使用捐献的精子.德国《胚胎保护法》不允许用已死亡的人的精子或卵子进行体外受精. 三,代孕母亲引发的法律问题及相关立法(一)谁是孩子的父母这有以下几种情况:①生者为母.不论精子,卵子由谁提供,生育婴儿的妇女与其丈夫是婴儿的父母.如澳大利亚的法令规定,生育婴儿的母亲及其丈夫为婴儿的法律父母.②根据遗传学来确定亲子关系.如英国规定提供精子和卵子的男女为婴儿的父母.③按契约约定来确定亲子关系.即代孕母亲所生的婴儿为委托方夫妇的子女.如美国新泽西,密执安等州的法律规定,婴儿的父母是委托代生的那对夫妇. (二)代孕是否合法代孕母亲以收取报酬为目的,出租子宫,被他人看作生育机器,是对妇女尊严的侵犯,也变相地使婴儿成为商品;加之有的母亲替女儿代孕,姐姐替妹妹代孕,祖母替孙女代孕,造成家庭伦理关系混乱.因此,不少国家立法禁止代孕母亲.如瑞典认为,代孕母亲是违背法律基本原则的,所以代生协议是无效的.1992年法国《生物伦理法律草案》禁止代孕母亲,那些已替人怀孕的妇女只能将生下的孩子归为已有,否则要追究其法律责任.1985年英国《代孕协议》法案规定,对从事商业性代孕行为和刊登与代孕有关的广告行为要进行刑事制裁.德国《胚胎保护法》规定,受精卵只能由亲生母亲的子宫来孕育,如果植入其他妇女(代孕母亲)的子宫,医生和代理机构将受处罚. 第三节 我国人工生殖技术立法 一,我国人工生殖技术应用和立法现状(一)人工生殖技术研究和应用我国人工生殖技术的研究和应用比发达国家起步要晚,但发展相当迅速.目前,上海,广州,哈尔滨,杭州等地都开展了体外受精技术的研究和临床应用,己赶上和达到世界先进水平. (二)人工生殖技术立法为了制止一些单位滥用人工生殖技术,1989年卫生部发出关于严禁用医疗技术鉴定胎儿性别和滥用人工授精技术的紧急通知规定,人工授精除用于科学研究外,其他医疗保健机构一律不得开展.为了保证人类辅助生殖技术安全,有效和健康发展,规范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应用和管理,保障人民身体健康,2001年2月20日卫生部颁布了《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管理办法》和《人类精子库管理办法》.同年5月14日卫生部发布了《人类辅助生殖技术规范》,《人类精子库基本标准和技术规范》和《人类辅助生殖技术和人类精子库伦理原则》,并于2003年6月修订后重新公布.卫生部从2001年起论证,批准了一批可以开展人类辅助生殖技术和可以设置精子库的医疗机构. 为了解决供精人工授精所生婴儿的法律地位,1991年最高人民法院在有关司法解释中指出,"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一致同意进行人工授精,所生子女应视为夫妻双方的婚生子女". 二,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管理(一)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目的和伦理原则1.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目的.《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管理办法》规定,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应用应当以医疗为目的,并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伦理原则和有关法律规定.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应用应当在经过批准的医疗机构中进行.禁止以任何形式买卖配子,合子,胚胎.禁止实施任何形式的代孕技术.2.人类辅助生殖技术伦理原则.为安全,有效,合理地实施人类辅助生殖技术,保障个人,家庭以及后代的健康和利益,维护社会公益,人类辅助生殖技术必须遵守以下伦理原则:①有利于患者的原则;②知情同意的原则;③保护后代的原则;④社会公益原则;⑤保密原则;⑥严防商业化的原则;⑦伦理监督的原则. (二)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审批开展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机构必须是持有《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综合性医院,专科医院或持有《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执业许可证》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并应当符合下列条件:①具有与开展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相适应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及其他专业技术人员;②具有与开展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相适应的技术和设备;③没有医学伦理委员会;④符合卫生部制定的《人类辅助生殖技术规范》的要求.申请开展供精人工授精和体外受精一胚胎移植技术及其衍生技术的医疗机构,由省级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初审意见,卫生部审批.申请开展夫精人工授精技术的医疗机构由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审批并报卫生部备案. (三)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实施实施人类辅助生殖技术应当符合卫生部制定的《人类辅助生殖技术规范》的要求.遵循知情同意原则,并签署知情同意书.涉及伦理问题的,应当提交医学伦理委员会讨论.医疗机构应当与卫生部批准的人类精于库签订供精协议;严禁私自采精;应当索取精子检验合格证明.医疗机构应当为当事人保密,不得泄露有关信息.实施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医疗机构不得进行性别选择,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健全技术档案管理制度.供精人工授精医疗行为方面的医疗技术档案和法律文书应当永久保存. 1.遵守《人类辅助生殖技术规范》.从事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各类医疗机构和计划生育服务机构必须遵守《人类辅助生殖技术规范》.在技术操作上严格掌握各项不同辅助生殖技术的适应证并排除禁忌证.健全,完善病案管理制度,随访制度等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手册并切实付诸实施.涉及伦理问题的,应当提交医学伦理委员会讨论.2.签署知情同意书.实施人工授精的机构,在实施授精前,必须与不育夫妇签订《知情同意书》及《多胎妊娠减胎术同意书》.供精人工授精只能从持有卫生部批准证书的人类精子库获得精源,并必须向人类精子库反馈妊娠,子代以及受者使用冷冻精液后是否出现性传播疾病的临床信息等情况,记录档案应永久保存;每一位供精者的冷冻精液最多只能使5名妇女受孕; 对每一位受者都应进行随访;并对供受精者双方的档案按规定保密. 实施体外受精与胚胎移植及其衍生技术的机构,必须遵守国家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和条例的规定,并同不育夫妇签署相关技术的《知情同意书》和《多胎妊娠减胎术同意书》;对于多胎妊娠必须实施减胎术,避免双胎,严禁三胎和三胎以上的妊娠分娩.对于供精体外受精与胚胎移植及其衍生技术,还必须向供精的人类精子库及时准确地反馈受者的妊娠和子代等相关信息. 3.实施技术人员的行为准则.《人类辅助生殖技术规范》规定,实施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人员应当做到4个"必须"和11项"禁止".4个"必须"是:①严格遵守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律法规;②严格遵守知情同意,知情选择的自愿原则:③尊重患者隐私权;④在同一治疗周期中,配子和合子必须来自同一男性和同一女性. 11项"禁止"是:①禁止无医学指征的性别选择;②禁止实施代孕技术; ③禁止实施胚胎赠送;④禁止实施以治疗不育为目的的人卵胞浆移植及核移植技术;⑤禁止人类与异种配子的杂交;禁止人类体内移植异种配子,合子和胚胎;禁止异种体内移植人类配子,合子和胚胎;⑥禁止以生殖为目的对人类配子,合子和胚胎进行基因操作;⑦禁止实施近亲间的精子和卵子结合;⑧禁止在患者不知情和不自愿的情况下,将配子,合子和胚胎转送他人或进行科学研究;⑨禁止给不符合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法规和条例规定的夫妇和单身妇女实施人类辅助生殖技术;⑩禁止开展人类嵌合体胚胎试验研究;11,禁止克隆人. 三,人类精子库管理(一)人类精子库管理的目的《人类精子库管理办法》规定,规范人类精子库管理是为了保证人类辅助生殖技术安全,有效应用和健康发展,保障人民健康.人类精子库,是指以治疗不育症以及预防遗传病等为目的,利用超低温冷冻技术,采集,检测,保存和提供精子的机构.人类精子库必须设置在医疗机构内.精子的采集和提供应当遵守当事人自愿和符合社会伦理原则.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营利为目的进行精子的采集与提供活动. (二)人类精于库的基本任务根据《人类精子库基本标准和技术规范》的规定,人类精子库的基本任务是:①对供精者进行严格的医学和医学遗传学筛查,并建立完整的资料库;②对供精者的精液进行冷冻保存,用于治疗不育症,提供生殖保险等服务;③向持有卫生部供精人工授精或体外受精—胚胎移植批准证书的机构提供健康合格的冷冻精液和相关服务;④建立一整套监控机制,以确保每位供精者的精液标本最多只能使5名妇女受孕,⑤人类精子库除上述基本任务外,还可开展精子库及其相应的生殖医学方面的研究,如:供精者的研究,冷藏技术的研究和人类精子库计算机管理系统的研究等. (三)人类精子库的伦理原则为了促进人类精于库安全,有效,合理地采集,保存和提供精子,保障供精者和受者个人,家庭,后代的健康和权益,维护社会公益,人类精于库也必须遵守以下伦理原则:①有利于供受者的原则;②知情同意的原则;③保护后代的原则;④社会公益原则;⑤保密原则;⑥严防商业化的原则;⑦伦理监督的原则.(四)人类精子库的审批设置人类精子库应当经卫生部批准.人类精子库必须设置在持有《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综合性医院,专科医院或持有《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执业许可证》的省级以上(含省级)计划生育服务机构内,并符合《人类精子库管理办法》的规定条件:①具有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②设有医学伦理委员会;③具有与采集,检测,保存和提供精子相适应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④具有与采集,检测,保存和提供精子相适应的技术和仪器设备;⑤具有对供精者进行筛查的技术能力;⑥应当符合卫生部制定的《人类精子库基本标准》.(五)精于的采集与提供精子的采集和提供应当在经过批准的医疗机构中进行,严格遵守卫生部制定的《人类精子库技术规范》和各项技术操作规程.供精者应当是年龄在22—45周岁之间的健康男性,且只能在一个人类精子库中供精.人类精子库应当对供精者进行健康检查和严格筛选,不得采集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人员的精液:①有遗传病家族史或者患遗传性疾病;②精神病患者;③传染病患者或者病源携带者;④长期接触放射线和有害物质者;⑤精液检查不合格者;⑥其他严重器质性疾病患者. 人类精子库应当和供精者签署知情同意书.采集精子后,应当进行检验和筛查.精于冷冻6个月后,经复检合格,方可向获批准开展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医疗机构提供,并提交检验结果.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不得向医疗机构提供.严禁向医疗机构提供新鲜精子;严禁向未经批准开展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医疗机构提供精子.一个供精者的精子最多只能提供给5名妇女受孕.人类精子库应当建立供精者档案,对供精者的详细资料和精子使用情况进行计算机管理并永久保存.人类精子库应当为供精者和受精者保密,未经供精者和受精者同意不得泄露有关信息.(六)人类精子库技术规范1.供精者基本条件:①供精者必须原籍为中国公民;②供精者赠精是一种自愿的人道主义行为;③供精者必须达到供精者健康检查标准;④供精者对所供精液的用途,权利和义务完全知情并签订供精知情同意书.2.自精保存者基本条件:①接受辅助生殖技术时,有合理的医疗要求,如取精困难者和少,弱精症者;②出于"生殖保险"目的:需保存精子以备将来生育者;男性在其接受致畸剂量的射线,药品,有毒物质,绝育手术之前,以及夫妻长期两地分居,需保存精子准备将来生育等情况下要求保存精液;③申请者须了解有关精子冷冻,保存和复苏过程中可能存在的影响,并签订知情同意书. 3.人类精子库不得开展的工作:①人类精子库不得向未取得卫生部人类辅助生殖技术批准证书的机构提供精液;②不得提供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精液;③不得提供新鲜精液进行供精人工授精,精液冷冻保存需经半年检疫期并经复检合格后,才能提供临床使用;④不得实施非医学指征的,以性别选择生育为目的的精子分离技术:⑤不得提供2人或2人以上的混合精液;⑥不得采集,保存和使用未签署供精知情同意书者的精液;⑦人类精于库工作人员及其家属不得供精,⑧设置人类精于库的科室不得开展人类辅助生殖技术,其专职人员不得参与实施人类辅助生殖技术.

给你一个大纲,供参考,你可以根据需要删减。自我鉴定xx年xx月x日--x月x日,我在xxx实习。特做自我鉴定如下一,实习情况概述,实习目标的完成情况和取得的成绩(详细写)二,思想认识,实习纪律的遵守情况三,存在问题和努力方向(少写哦)通过实习,我掌握了XXXXXX技能,具备了XXXXXX条件。我将在以后的工作和学习中,严格要求自己,不断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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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篇名 作者 页码1医学生实习医院选择情况的调查分析与对策 江凯; 4861-48622探讨糖尿病肾病患者肾功能指标的检测及临床意义 吴容; 48623食管气管瘘患者使用支架置入治疗的护理 李剑鸿; 4863-48644血清降钙素原在早期诊断成年重症肺炎中的应用价值 尹华; 4864-48655浅谈献血车医务人员在无偿献血工作中的位置与素质 谌建群; 48656高校学生体检服务升级在健康管理中的重要性 陈明云; 48667 46例剖宫产同时行子宫肌瘤剔除术的临床分析 张庆梅; 4867-48688国产奥氮平治疗男性首发精神分裂症1年随访 魏晓玲;杨红英; 48689心理护理在无痛人流麻醉护理中应用的效果 郑凤琼; 486910六西格玛方法在婴幼儿头皮静脉输液中的应用 解慧; 48701135例静脉炎的原因分析与护理干预措施 庞桂建;丘伟峰;钱冲; 4871-487212大学二年级学生人格与心理健康状况调查分析 周兵; 487213浅谈基层托幼机构传染病防控与卫生监督的联动机制 李红辉; 4873-487414黄浦区游泳场所卫生问题探讨与对策研究朱倩; 487415糖皮质激素对早期类风湿关节炎患者的疗效及剂量分析 晏佳丽; 487516老年骨转移癌早期诊断和内科治疗现状及进展 彭恩强; 4876-487717食品索证监督管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与对策探讨 刘丽群; 4877说明:杂志目录每期都会更新有一定的时效性,仅供参考。

中国药学杂志》创刊于1953年,是由中国药学会主办的我国药学界创刊最早,反映我国药学各学科发展和动态最具权威性、影响力的,发行量最大的综合性学术核心期刊之一。 以发表高水平学术论文及学术交流动态为主,面向国内外公开发行,年发行量达24万余册,已经成为全国各大医院、药店、医药企业、科研院所和大专院校的临床医生(55%)、药剂师(20%)、生产、销售、高级科研及相关行政人员必备指导性期刊。2005年起改为半月刊。 《中国药学杂志》创刊50多年来,在医药卫生界赢得较高的声誉,连续获得国家科委、中宣部、新闻出版署共同主办的第一、二届全国优秀科技期刊评比一等奖;新闻出版署和国家科委联合主办的首届国家期刊奖;新闻出版署主办的第二届国家期刊奖及中国科协第一、二、三届优秀科技期刊一等奖,同时录入国家科学数据Chinainfo网,并由 CA等国外著名检索期刊收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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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是《中国药学》 的英文版而已,属于中国科学引文数据库

Journal of Chinese Pharmaceutical Sciences 主办:中国药学会出版周期:双月刊出版地:北京市语种:英文ISSN:1003-1057

本刊收录在: 中国科学引文数据库(CSCD)来源期刊库(2013-2014)

提示: CSCD核心库(C)

本刊收录在: 中国科技期刊引证报告(2013年版)

提示: 《引证报告》2013年版影响因子:

本刊收录在: 中国科技期刊引证报告(2014年版)

提示: 《引证报告》2014年版影响因子:

本刊收录在: 中国科技期刊引证报告(2015年版)

提示: 《引证报告》2015年版影响因子:

中国药学杂志涵盖重点药物化学、生药学、天然产物、药物分析医药科学的所有领域,药剂学和药理学。它发表原创性的研究文章,简短的沟通,评论,在药物研究和引进新的药物的发展。这本杂志向世界各地的研究人员介绍了药学科学的最新进展和成就,这是本杂志的兴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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