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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假医学论文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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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假医学论文集

因为再好的地方也是有黑暗的东西,就算是顶级,也不会是那种十全十美的。

近年来,因为论文造假事件不断地出现,而顶级医院的论文,往往也会备受大家的关注。有一方面,合理的质疑对于某方面而言是件好事,有可能是真的出现问题,才会被人质疑;另一方面,也有可能是为了吸引更多人的关注,有一些媒体或者网站会以此来炒作。这就需要我们用理性的眼光去看待,才能找到事情的真相。下面我对于这件事有几点看法。

一,论文质疑

1,如果我们生病了,或者有什么事情到医院去,经常可以观察到,在医院里面,不管是医生还是护士,准备过去病人服务时,步伐总是匆匆忙忙,为了能够快速到病人的身边,及时得为病人服务。而且医院里,专科医生更忙,有时需要给病人看病,有时会有手术等着他去做,甚至看完病人要及时把病历记录登记在档案里。所以大部分医生忙完,已经非常疲倦,需要休息。所以医生也会被质疑平时没有多余的时间进行科研研究,其发布的论文遭到质疑,也不是不可能。

2,有些医生为了想升职,有时候医生会被规定需要发表的论文数量达标,会有可能被提拨。会有些急功近利的医生想要通过走捷径来达到目标,不过这样的医生毕竟占少数,但不代表没有。有人出来质疑,会有利于减少这样的现象的发生。医学方面的学术论文是必须要严谨的,有些医生也会很认真地对待它,平时会很专心地做学术研究,这样的医生才真正值得被提拔。要是有合理的证据去质疑造假,会有相关部门去调查,若是属实,也会对造假医生做出处置,这未曾不是好事。这样以后,就减少有人走捷径的现象。

3.理性的质疑有利于推动医学科研的发展,当前我国的医学还在发展中,顶级医院的医生发表的论文是有一定地参考价值的,若是论文有造假的可能,就会误导把该论文作为参考的人,这不利于学术的发展,也能减少这些乱象。

4.有媒体爆料,说中国顶级医院的医生发表的论文中,有存在一图多的问题,但是这个质疑只是猜测,因为并没有官方证实。毕竟之前也出现过有媒体为了吸引流量,而刻意炒作。

二,理性看待质疑

总体来说,我们还是要理性看待这件事,质疑可以,但是随便不能过于断定别人造假,因为这其中也不乏很多在这一领域兢兢业业做学术研究的医生。我觉得这件事情经过调查,最终会知道它的结果是怎么样的,不管是真的造假还是假的造假,通过这次的论文质疑造假,我们也要告诉自己,千万不能存在侥幸心理,进行论文造假,因为这样子对其他人来说不公平,对自己而言也得不偿失。

学术诚信问题一直备受国内外科研界的重视。可是,谁能想到,作为哈佛这样最顶尖的高等学府,竟然也未能摆脱学术造假的负面丑闻。

据美国《纽约时报》10月15日报道,哈佛医学院日前宣布,此前曾在该院工作的著名心脏病专家皮耶罗( Dr. Piero Anversa)博士曾在31篇论文研究中伪造和篡改实验数据,这31篇论文应当被撤回。其中,第一篇论文发表于2001年,距今已经17年。

▲学术造假的著名心脏病专家皮耶罗博士图据《纽约时报》

报道称,皮耶罗博士是一位著名的心脏病专家,在哈佛医学院附属布列根与妇女医院(Harvard Medical School and Brigham and Women’s Hospital)任职。红星新闻记者在官网上查询确认,布列根与妇女医院(BWH)隶属于哈佛医学院,是一个具有793个床位的教学附属医院。而哈佛医学院,即哈佛大学医学院,是世界上最顶尖级的医学院,因高超医学技术及每年录取学生人数最少而闻名世界。

▲哈佛官网上对布列根与妇女医院的介绍图据哈佛医学院官网

皮耶罗的研究声称,使用干细胞可以令受损心肌再生。尽管其他实验室纷纷表示无法复制其研究,但他的研究工作仍促成了数个初创企业的成立,使得众人投入研发治疗心脏病和中风的新方法。而美国国立卫生研究院(NIH)更是注入资金,供其做临床实验。

自5月起,国外学术交流在线平台PubPeer上陆续有人匿名发帖,质疑清华大学医学院院长、中科院院士董晨的20多篇论文存在一图多用和重复使用等问题。截至目前,PubPeer网站上能检索到有上述被质疑图像异常、作者署名包含董晨的论文有24篇。

在这些论文里,出现了部分实验图像在不同项目中重复出现,但标记数值不同的问题;两幅实验图像相似度极高;不同指标的直方图完全一致的情况。目前发现的24篇论文全部由董晨担任通讯作者或共同通讯作者。

扩展资料

作为通讯作者的董晨都应该承担相应的“把关不严”责任:

媒体查阅到的24篇论文,全部由董晨担任通讯作者或共同通讯作者。导师担任通讯作者的情况无论在国内还是国外,都非常普遍。通讯作者往往指课题的总负责人,承担课题的经费、设计、文章的书写和把关责任,因此通讯作者不只是个“通讯员”,实际上要保证文章的可靠性,对论文发表中各类问题负责。

因此,此番无论涉及的学生或博士后是否的确是“无意出错”,作为通讯作者的董晨都应该承担相应的“把关不严”责任,这一责任无法推脱。这也提示各位学界“大佬”,维护自己的学术声誉,不只要对自己撰写的内容负责,更需要对整个团队负责。涉及学术问题,不能有一丝一毫的大意。

参考资料来源:新京报-清华医学院院长被疑论文造假,别让“子弹”飞太久

医学论文做假

论文造假,郑大一附院38名医生被通报处理,首先他违反了作为一名医生应该具备的医德。其行为在法律中违背了大众的知情权。

不会。省卫计委的处理结果是五年内不能申报职称。造假很可能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五条,故意侵害他人知识产权,情节严重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相应的惩罚性赔偿。

论文造假,郑大一附院38名医生被通报处理,它涉嫌论文数据和图片造假等

河南郑州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发布两则《学术不端行为调查处理情况通报》。第一份通报为接郑州大学转发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的函或文件,指称该院多位医生涉嫌学术不端、涉嫌论文造假。第二份通报为接郑州大学转发《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400余篇论文”中涉嫌造假复核处理结果并公开通报的通知》,指称该院多位医生存在伪造论文、署名不规范等多种学术不端行为。

一方面,知假买假式的消费者在买卖过程中根本没有获得卖方商品的真实意思表示,相反,其道德显得不够高尚而表现出一种逐利倾向为人们所唾弃!这种打假方式本身就与民事法律行为“意思表示必须真实”、不得违背社会公德”的法定要求相冲突。另一方面,《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消费者”是指为生活需要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个人,而以打假为目的的购买行为不属于消费者行为,故“知假买假”行为不受该法支持。目前正在征求意见的《上海市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修订草案)》就将“知假买假”彻底排除在法律保护范围之外。

《关于贯彻执行〈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的有关规定。“知假买假”的消费者不存在牟取私利的动机或目的,宜认定为无过错,其支付给经营者的价金应得到返还。当然,其持有的假冒伪劣商品或购物发票又可成为消费者举报、行政执法部门或司法机关对经营者进行查处的有力证据。可见,消费者与经营者间、经营者与行政执法部门或司法机关间系两个不同的法律关系,应分别解决,不能因为《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不宜认定该行为的合法性而忽视对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保护和该行为在打假中的法律意义。

医学论文做假2017

谎言、夸张、犯罪行为、肆无忌惮的讽刺、另类事实、假新闻……不,我们不是在谈论2017年的政治。这是2017年的科学世界。

过去一年,数百篇科学论文被从专业期刊上撤回。在涉及这些撤回的大多数案件中,原因是作者自己发现的实验方法中的一个无辜但草率的错误。但对于相当多的论文来说,这些撤回反映了科学上的不端行为,以及对数据进行调整或完全编造的不那么无辜的企图。以下是从2017年的五个值得注意的缩回,摘自缩回观察博客。

如此多的缩回,如此少的时间。还有更多被收回的论文几乎进入了2017年的“前五名”名单,比如有几篇试图“证明”疫苗和自闭症之间的联系。其中一篇题为“孤独症谱系障碍和汞研究的系统评估揭示了孤独症研究中的利益冲突和透明度的必要性”,讽刺的是:作者没有揭示他们与参与展示孤独症疫苗关联的组织有关联的事实。

在其他地方为了证明某些期刊会发表任何东西,博主Neuroskeptic设法让四家期刊接受了一项明显虚构的研究,这项研究由卢卡斯·麦戈尔格和安妮特·金撰写,内容是关于“midi chlorians”,即在《星球大战》中赋予绝地力量的智能实体,然后是“撰写科学文章的艺术”,这篇文章发表在《科学通讯》杂志上,被引用近400次。引文是真实的,报纸和期刊(关于通信的“S”)不存在。[“星球大战”科技:8项科幻发明及其现实生活中的对应物]

花了35年的时间,但布鲁斯·勒卡特终于被召唤为猫,他是。勒卡特,作为一只猫,写了一篇相当尖锐的评论大卫刘易斯写的文章,发表在澳大利亚哲学杂志。刘易斯于2001年去世,是一位出生于美国的哲学家,他最著名的观点是模态现实主义,即所有可能的世界都和实际的世界一样真实。也许有些世界,比如说,猫可以写……也就是说,写得通俗易懂……好吧,用猫主人以外的人能理解的语言写得通俗易懂。也许这样一个世界存在于Lewis的脑海里,因为他似乎是勒卡特,写着对自己的批判。(哲学家是一群有趣的人。)

这个35岁的诡计——在猫年里会超过100岁——是刘易斯那一代的一些哲学家知道的一个内部笑话,包括俄亥俄州哥伦布市俄亥俄多米尼加大学的迈克尔多尔蒂。Dougherty目前正在写一本关于科学完整性的书,他要求《华尔街日报》让人们知道Le Catt是刘易斯的化名,这样,如果没有别的东西的话,年轻一代的哲学家就会知道刘易斯在批评自己。假造到三级

如果一篇有假作者和假资助者的论文通过假同行评议的方式发表,那它还会是假的,还是所有的假货都会被注销?似乎是一个哲学问题,最好由布鲁斯·勒卡特处理(见上图)。以下是最广为人知的事实:2015年,一组中国科学家在《分子神经科学》杂志上发表了一篇题为“核仁素通过胶质母细胞瘤中的TGF-β受体I促进TGF-β信号传导启动”的文章(不要太担心这个标题的意思,因为正如前面提到的,没有太多的事实与此相关。)这项研究。)

在2017年6月,杂志收回了这篇文章,因为论文中所述的资金来源不是资金来源;其中一位合著者确认他没有参与论文的研究或写作,对研究一无所知;资深作者确认他没有参与提交过程,并且没有这位学生最终发表了五篇论文,都是关于人们在意大利餐厅自助餐中吃披萨的。

这篇博文现在被删除,引起了许多科学家对Wansink自己研究的质量和完整性的担忧。因此他们进行了调查,发现了多年来Wansink的方法论和统计分析中的许多问题。康奈尔大学也对万辛克的研究进行了调查,发现了所谓的“错误”,但没有发现不当行为。Wansink的50多篇论文正面临着严密的审查,在过去的一年里,Wansink已经纠正并重新发表了至少8篇文章,并收回了4篇文章,其中包括《美国医学会儿科杂志》(JAMA Pediatrics)关于Elmo和Apple的一篇文章。这就是曲奇碎裂的方式。

编者按:2018年9月20日,万辛克从康奈尔大学辞职,此前一项内部调查发现,他“在研究和学术上犯有学术不端行为,包括歪曲研究数据、有问题的统计技术、未能正确记录根据康奈尔大学教务长迈克尔科特利科夫(Michael Kotlikoff)的一份声明,保持研究成果和不恰当的作者身份。

以幽默的方式关注Christopher Wanjek@Wanjek,获取健康和科学方面的每日推文。Wanjek是《工作中的食物》和《坏药》的作者。他的专栏《坏药》定期出现在《生命科学》上

近日,著名出版商施普林格(Springer)史无前例地决定撤稿《肿瘤生物学》杂志的107篇造假论文,这些论文发表于2012年到2016年之间,全部来自中国学者之手。

4月23日,网易新闻找到了被曝光的107篇造假论文,并将全部524名涉嫌造假的中国医生姓名、论文、供职机构以及所在科室公之于众。

从目前已公布的信息可知,这107篇被退回的中国医学论文,涉嫌的造假手段相当恶劣。他们利用杂志评审制度的漏洞,向《肿瘤生物学》的编辑推荐了肿瘤领域的著名专家作为自己论文的审核人,即同行评审;然后伪造了这些评审的邮件地址,最后假冒专家表扬并通过了自己的论文。

这将是迄今为止最完整的论文造假中文名单,里面包含了协和医学院、复旦大学、浙江大学、武汉大学等名校身影。

网友评论:临床大夫哪有时间写论文,典型的逼良为娼!

网友评论:医学院教授和临床大夫的确应该区别对待。就像你不能用计算机教授的标准要求写代码的工程师。

网友评论:首先,这种东西国内外都有。其次,临床医生必须有论文才能升职,这种政策本来就不合理。被捅出来的绝对只是冰山一角

网友评论:别特码扯什么医院评职称要论文,学术不造假不是要你命,更不是断你活路,为评职称就敢学术造假,保不住底线,这种人面对病人,面对误诊,面对医疗事故就该伪造病历!因为底线没有了,没什么可狡辩的。

网友评论:名医,专家这种东西,不就是靠着这些堆出来的,兢兢业业工作的很多医生却没得到相应的荣誉

网友评论:一两个人造假是品德问题,大多数人造假,那是体制问题。

网友评论:在外行人看来撤稿是一件特丢人显眼的事儿,其实不一定。撤稿原因很多,学术不端只是其中之一。我觉得中国科协做得很对,这不是包庇中国医生,这是加强沟通的途径。因为可能有些医生是完全依靠枪手公司投稿,属于学术不端。但更有可能是其研究是真实的,但中国人英文较差,需要英文润色,改为比较地道的英文。这时候润色公司会帮助代投,会收取费用。代投时动起了歪脑筋,伪造了同行评议意见。 这都是枪手公司的常见手法。同行评议里有推荐审稿人的选项,审稿人是真的,邮箱是假的。利用假邮箱发回假的评议意见。而杂志社应该想到规则的漏洞,中国科协与其交涉,希望其整改和加强沟通,这种做法是非常正确的。现在中国与世界的交流越来越多,一定要了解游戏规则,这样才能游刃有余。如果有人因为这事儿就否定医学科研,就鼓吹临床医生只能看病,不能做科研,那就以偏概全了。临床的发展无一不是得益于医学科研。现在是如何搞好临床科研的问题,包括如何正确投稿的问题,而不是否定临床科研的问题。

要是避免学术论文抄袭,那就需要医院与学校之间构成智慧等级,让这些医生作弊无处可逃。

一般抄袭论文就是为了自己毕业成功,或者是为了医学作业而形成不思进取。

当医生都有了抄袭行为,那就是医生觉得抄袭就是为了完成自己不感兴趣的存在感,因为自己对于医学作业或者是医学论文根本就够不成智商与情商之间交相辉映。

并且论文对于医学世界根本构不成威胁,当医生也拥有了自我毕业能力,那么论文对于他们来说就变成了不重要的职业技能,他们觉得可以通过抄袭论文完善他们现实形象,但是没想到他们犯了错误没有报应,他们错误以后他们受到惩罚,他们觉得他们会天衣无缝的。

他们毕业了之后,已经忘记了他们本分,并且也不能够安分守己,当有更快方式让自己能够成功,他们就选择了捷径,这捷径永远都是违反规则的言行举止。

当学校杜绝抄袭,并且让这些毕业生永远都找不到抄袭联系方式,那么永远都拒绝了毕业论文不属实。

而当他们毕业进入了医院,已经顺利拥有了资格证书,并且已经拥有了职业资格,但是他们对于论文根本就不重视,所以当他们选择抄袭的时候,依然会有抄袭世界提供给他们权益,把这些抄袭事件直接消失了,他们就会认真对待他们论文格调。

医院是神圣的地方,是一生勇敢信仰生死之间的朝朝暮暮,所以当他们论文也变成了社会相等资源里构造的犯错误级别,那么医生就变成了罪魁祸首。

一生只要格守自己光荣使命,让自己拥有使命感操守能力,那么他们永远都不会选择抄袭,他们永远都会认真对待自己的职业形象,让自己成为人世间健康英雄主义者。

网友被南开大学校长论文造假震惊,论文造假的人的心理无非就是为了提高自己的学术地位或者让自己顺利毕业,学术地位的提高能够带给他们一定的名誉,而造假论文的通过能让他们顺利毕业。但是通过相关的调查,发现南开大学校长论文并没有造假的存在,只是一些图片上的运用不合理,这样是对实验的不严谨的表现,最终的处理结果就是“取消该院士1年的申报国家科技计划项目资格和1年的作为财政资金支持的科技活动评审专家资格以及1年的招收研究生资格,并且让他对被质疑的论文进行回应质疑和修改,对存在的问题作出深刻检查,在工程院相应学部通报批评。 ”

论文是出于对实验数据的研究,通过自身所要求的项目的研究达到一些个人的发现见解,并登记一些重要性数据。学术论文对于专业人士来讲,是针对其本人的专业能力和业务水平以及科研成果的评定,是对他们现阶段的研究成果的总结。不但对他们的科研成果有所帮助,也能够对他们的学术地位有所提高。

论文对于学术地位的提高是不言而喻的,对于当代大学生以上学位的人,论文是他们必过的一道坎,有的要论文研究通过才实现毕业,而对于大学校长等专业人士来讲,高质量的论文能够带给他们的是学术地位上的认可以及名誉上的收获。但是往往一些人就想着不劳而获,去抄袭或者作假来让自己达到毕业的目的或者学术成就上的提高。

很多人因为卡在毕业的最终门槛论文的审核中,为了最终能够毕业,就去抄袭别人已经发布了的论文,抱着侥幸心理以为自己能够通过,最终就能够顺利毕业了,但是这样的做法对那些认真研究数据的论文学生来说是不公平的,一旦查询出来论文作假,对造假本人以后的事业会有很大的影响。

也有一些比较自私的人,他们专注名利双手,就会去盗窃他人的论文,来提高自身的学术地位,从而让名声传播更广,让利益回收更多。这样的做法最终是会被社会所除名,不但浪费了一生的事业,也对自己现阶段名誉的影响非常大。

所以,出台了很多检测论文原创性的软件,让那些抱有侥幸心理的人不能投机取巧。

医学论文做假现象

论文造假,郑大一附院38名医生被通报处理,首先他违反了作为一名医生应该具备的医德。其行为在法律中违背了大众的知情权。

论文造假,郑大一附院38名医生被通报处理,它涉嫌论文数据和图片造假等

河南郑州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发布两则《学术不端行为调查处理情况通报》。第一份通报为接郑州大学转发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的函或文件,指称该院多位医生涉嫌学术不端、涉嫌论文造假。第二份通报为接郑州大学转发《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400余篇论文”中涉嫌造假复核处理结果并公开通报的通知》,指称该院多位医生存在伪造论文、署名不规范等多种学术不端行为。

一方面,知假买假式的消费者在买卖过程中根本没有获得卖方商品的真实意思表示,相反,其道德显得不够高尚而表现出一种逐利倾向为人们所唾弃!这种打假方式本身就与民事法律行为“意思表示必须真实”、不得违背社会公德”的法定要求相冲突。另一方面,《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消费者”是指为生活需要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个人,而以打假为目的的购买行为不属于消费者行为,故“知假买假”行为不受该法支持。目前正在征求意见的《上海市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修订草案)》就将“知假买假”彻底排除在法律保护范围之外。

《关于贯彻执行〈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的有关规定。“知假买假”的消费者不存在牟取私利的动机或目的,宜认定为无过错,其支付给经营者的价金应得到返还。当然,其持有的假冒伪劣商品或购物发票又可成为消费者举报、行政执法部门或司法机关对经营者进行查处的有力证据。可见,消费者与经营者间、经营者与行政执法部门或司法机关间系两个不同的法律关系,应分别解决,不能因为《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不宜认定该行为的合法性而忽视对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保护和该行为在打假中的法律意义。

这就是一种欺诈罪,并且是一种隐瞒真相的罪名,涉嫌抄袭罪名。严重以后是要被剔除学籍的。

浙大医学论文做假

2008年11月,浙江大学处理了副教授贺海波论文造假一事件,但是这一事件并没有因为贺海波的辞职而归于平静,反而因为有打假者质疑浙江大学舍车保帅,而成为新的新闻焦点。因为有舆论认为,贺海波的造假并不是个人行为,而是课题组造假,其中,贺海波的博士生导师、中国工程院院士、浙江大学药学院院长李连达也可能介入其中。贺海波2006年6月进入浙江大学药学博士后流动站从事研究,合作导师是学校聘任的药学院院长李连达院士。他所在的研究室主任为吴理茂副教授。2008年7月,贺海波出站后被浙大聘为副教授。2008年10月16日,浙江大学药学院收到反映药学院副教授贺海波学术不端的邮件。收到该邮件后,在院、校两个层面相继组成了调查组,当天即着手调查此事。2008年10月23日,在学校着手调查贺海波学术不端行为一周后,“新语丝”网站披露了其一稿多投行为。2009年春节过后,“贺海波论文造假事件”成为社会舆论的一个热点。贺海波8篇有学术造假内容的论文的通讯作者均署为吴理茂。目前没有证据表明他直接参与了上述论文的写作和最初投稿;但他在贺海波的部分问题论文录用或刊出后,作为通讯作者将其用于申报项目,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本人也存在重复发表学术论文等问题。此外,中药药理研究室的学风监管失范,吴理茂作为研究室主任也存在严重的管理失职。浙江大学决定撤销吴理茂副教授担任的中药研究所所长助理及中药药理研究室主任职务,给予行政记大过处分,并解除其聘用合同。

相比天士力坚持的“两家上市公司之间的利益争斗”看法,关注此事件的更多人群仍将目光集中在“院士论文是否造假”这一事件源头上。网络上强大的舆论压力坚持认为,院士的课题组发出了假论文是既成事实,论文本身的真实性与祝国光的举报是否涉及商业利益并无关连。对于浙大解聘贺海波的事情,更有人提出校方是在做“丢卒保帅”的决定,而身为院士的李连达不能以一句“不知情”推卸全部责任。对于这些“丢卒保帅”的传言,校长杨卫说,调查组介入调查至今,已近四个月,仍未得到相关期刊主编们对其他署名作者的指证。而此时,“新语丝”网站上出现了一篇以李连达实验室学生身份的文章,文中提到“这是浙大内部都知道的臭名昭著的研究所,浙大药学院的学生都有所耳闻……”,并指出,在实验室混乱的管理和导师低下的指导水平下,该实验室已有两名学生花钱发表论文,一人转导师,多人退学,休学,并列出了多名学生的真实姓名。自揭发自己学生论文造假后,戴德哉先生一直处于沉默,2009年2月9日,他终于在自己的博客上发出博文,写出了他IJC杂志发现造假并告知他的详细过程。 在博文的最后,他指出防止科学不端行为的做法,是要加强实验室中科学研究的规范性,和论文署名作者相应的责任。他更强调道:导师以及通信作者对论文的学术价值、科学性、原始性、必须承担责任。在论文投寄前、后均要审阅确认,返修中回答审稿者提问、版权转让书上签字、和清样的校对,均要认真阅读、修改、认可,不可让第一作者包揽。 这是对知识产权的尊重和负责态度。 对数据和论文的核对和检查,必须重视,应该做到有记录、 备案可查,以堵绝漏洞。至于事件进行至今的唯一受罚者贺海波,从浙大消失后,便彻底消失在了人们的视线中,他的手机已经停机。

最近,在互联网上搜索“浙大”,出现了很多有关浙江大学药学院院长李连达涉嫌论文造假的帖子,甚至有网友用了很极端的词语:“李连达院士的研究成果=剽窃+造假+一稿多投。”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呢?昨天,记者就此事展开了调查。 浙大校长收到两封信 “李连达院士论文造假”第一封信:李连达署名的三篇论文学术造假11月18日,全欧中医药联合会中药特别专家小组的祝国光教授在芬兰给浙江大学的杨卫校长发去了一封题为《提倡严谨治学,反对学术造假》的信。信中祝国光告诉杨卫:有浙江大学药学院院长李连达署名的三篇论文有学术造假问题。经全欧中医药联合会中药特别专家小组认真研究认为,论文作者不仅一稿多投,而且还存在严重造假。曾经刊登该研究小组论文的德国《NSA药理学杂志》、荷兰《人种药理学杂志》、英国《本草疗法研究》、波兰《药理通报》等先后公开发表声明,称这是“科学的欺诈行为”,并将这些已发表“学术论文”删除,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目前,国际上深入调查正在进行中。祝国光教授在信中表示,“浙江大学一直以严格治学著称于世,我们一直引以为荣,想不到会发生这论文造假之事,并出于中国工程院院士之名下。”第二封信:一稿多投,损害我国中医药在欧洲声誉正当浙江大学对此事展开调查之际,12月6日晚,祝国光教授又给浙大杨卫校长发去一封信。信中说,我们又发现李连达院士以第一作者名义发表的两篇文章,先以英文发表在国外期刊,然后隔数月或年余,又在国内以变换第一作者为李连达院士的名义发表,并且中文的论文没有提及任何该文已经用英文在国外期刊上发表,甚至在其参考文献中也未列上。“说明作者是有意避开已经发表的相同文章!”祝国光教授表示,李连达院士研究组的造假论文一案,已经严重损害我国科学技术人员在欧洲的声誉,损坏了我们中医药产品在欧洲市场的形象,影响了我们的中医药市场。 论文造假是其所带的博士后所为浙江大学新闻发言人以书面的形式就此事对媒体公布了学校的调查结果和处理决定。称“论文造假事件”主要是李连达院士所带的博士后贺海波个人行为,其他作者并不知情。文中说,“2008年10月16日,浙江大学药学院常务副院长收到某教授的邮件,投诉他已经毕业的博士生、原浙大博士后、时任浙大副教授贺海波在论文中末经他本人同意使用了他的研究组的数据,属剽窃行为。浙江大学药学院和学校相关职能部门十分重视,当即开始了调查。贺海波已向学院承认了自己所犯的错误,并向他的博士导师当面作了检讨。“贺海波于2006年6月进入浙江大学药学博士后流动站进行博士后研究,2008年7月被浙江大学聘为副教授。浙江大学药学院和相关职能部门查明:贺海波在浙大进行博士后研究期间,其论文存在剽窃、一稿二投、擅署他人名字,擅署基金支持、捏造知名专家帮助修改英文的事实等学术不端行为。11月13日学校召开校长办公会议,决定依据《浙江大学学术道德行为规范》,撤销其副教授职务和任职资格,如发现任何与此相关的学术不道德的行为问题,都将一查到底。”浙大方面还表示,国外的这些期刊并没有刊登,只是录用。新闻发言人表示,抵御学术腐败,维护学术道德,是包括浙江大学在内的高等学校的共同责任。浙江大学一贯十分重视学术道德规范建设。学校把此事作为学术不端行为的反面教材,加强对博士后和新进教工学术道德和学术诚信的教育,采取进一步措施严惩学术不端行为。 调查结果有疑点不过,也有专家对该处理结果不满意。有专家认为:几篇论文中,其科研设计、思路、检测方法及项目,实验选择及搭配都有一定水平、英文水平也很好,不像出自博士后学生一人之手。而且,一个如此多项目的药学试验,并非一个人所能完成。而且,论文立项必须通过层层审批,其他作者不可能不知道,所获科研经费也不可能被某个人所用。而前三篇论文的中心课题,是李院士近几年最核心、最重要的课题,“不知情”有点说不过去。不少专家认为,从学术规范来说,只要论文的作者对用自己的署名没有异议,一旦论文出问题任何人都难逃其责,而非一人承担。 与高校教授考核体系有关事实上,有知情人士称,之所以造成这样的不良后果,是高校对旗下老师的考核体系造成的,老师发表论文数量直接跟收入、晋升等有关。在浙江某高校的考核体系上看见,申报正教授要求的论文基数是:文科8篇以上,理工科6篇以上,其中权威核心刊物2篇以上。其中,每一类刊物的发表都被分别记分。此外,主持完成国家级科研课题、省、部级科研课题等也被分别记分。最后的总分将决定该教授在学校里的升迁。因此,国内高校的普遍做法是,学生在一些核心期刊上刊登论文,老师会要求学生带上自己的名字,有时候还是第一作者。“每学年论文数量这么多,教授根本无法仔细查看每篇论文,涉及一些试验数据等更无法短时间内核实真伪。”浙江某高校的负责人向记者透露说,也正因为如此,国内高校有不成文的规定,如果论文主要是学生完成的,无论指导教授名字放在什么位置,出了问题均只处理学生不处理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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