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狂犬病论文开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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狂犬病论文开题

狗狗得狂犬病的症状

暴躁,而且流口水。眼睛中红血丝多,有咬人的冲动。

这种问题还用提问,明确的告诉你,肯定有,具体几起应该是在医院的登记为准。

(中国狂犬病风险等级地图) 中国CDC唐青等在今年4月出版的《Virologica Sinica (中国病毒学) 》杂志上发表了题为“中国2007-2011年狂犬病流行相关因素分析” 的论文。该论文根据全国疫情报告系统收集到的数据对2007年至2011年间中国的狂犬病疫情进行了分析。该论文的结论之一是:中国狂犬病流行的疫区正在扩大。尽管近5年来全国狂犬病死亡总人数正在缓慢地下降,从2007年的最高峰值3300人逐年下降到2011年的1918人,但与此同时,狂犬病发病的区域却显著扩大了,更多的中国人被置于狂犬病的威胁之下,在中国实现2020年前消除狂犬病的任务更艰巨了。中国狂犬病风险等级地图中国并非全国都是狂犬病的疫区。中国目前每年因狂犬病引起的约2000例死亡,绝大多数都发生在 中国版图东南部大约2/5的国土面积中。以下为根据相关统计资料归纳的中国狂犬病风险等级地图。历史上无疫情的地区:自进入21世纪以来的12年里,西藏、青海两省区狂犬病病例数一直保持为0,可以认为是非疫区。历史上基本无疫情的地区:在2000年到2006年,另有山西、辽宁、吉林、内蒙、陕西、甘肃、新疆、黑龙江、宁夏、 河北等10 个省区基本无病例报告,狂犬病仅有偶发的个别病例。中国历史上无疫情或基本无疫情的省区的总面积大约占中国国土面积的3/5。中国除上述地区外的其他地区基本上都属于狂犬病疫区。近5年狂犬病死亡人数最多的 5个省:广西(1778人),广东(1485人),贵州(1427人),湖南(1075人),四川(803人)。在中国内地的31个省级政区中,这5个省的病例数总和占全国报告病例总数的55%。5年来在这几个省的病例数明显下降的同时,它们仍然属高发省份,从而影响周边省份的疫情,甚至可能影响到整个国家。4个直辖市的情况:近5年来,北京、上海、天津每年死亡人数都在5人以下,只有重庆平均每年超过百人。近5年来狂犬病仍在逆势增长的省份:云南、江苏、山西和陕西。近5年来由非疫区变为疫区的 3个省:河北、山西、陕西。后来居上的河北省:该省在2005年前,年报告死亡人数都为个位数,从2005年开始达到2位数,2007年就跃升到150人,近5年每年保持在100人以上的高位。发展势头最迅猛的山西省:该省2000年-2006年累计报告9例(平均每年1-2例),自2007年开始逐年递增,直至2011年达到88例,而且分布范围几乎遍及山西全省各地。最令人担忧的陕西省: 陕西省原来也是狂犬病的低发省,2000-2006年累计报告15例(平均每年2-3例)。在2009年病例数突然增至26例,而且其中25例集中发生在汉中市。渭南市也出现类似的突然暴发的情况,2010年出现5个病例,2011年集中出现29例。狂犬病通常表现为散发病例,但上述案例说明,在与狂犬病高发区相邻的低发地区(属于狂犬病防治的“前沿阵地”),如果不采取积极的狂犬病防控策略,狂犬病的集中暴发流行也是极有可能的。近年报告输入或首发病例的省份:2009年,甘肃、陕西。2011年,新疆、宁夏、辽宁。2012年,黑龙江。中国狂犬病流行的疫区正在扩大。中国防治狂犬病的形势更加严峻。国务院最近颁布的《国家中长期动物疫病防治规划(2012 —2020年)》中,确定了中国2020年达到控制狂犬病的目标。该规划中特别将12个省(区、市)列为需加强防治的 狂犬病重点流行区:河北、山西、江西、山东、湖北、湖南、广东、广西、重庆、四川、贵州、云南。

狂犬病论文开题报告

在网上找一份研究性学习报告样本对照着写

你得知道疫苗是什么东西!(一般是活疫苗和死疫苗联合运用) 疫苗是弱病毒-注射到体内后机体免疫系统产生的抗体来抵抗病毒! 是抗体抵抗病毒 不是疫苗抵抗病毒!一切顺利的话(各种原因一般不会太顺利)疫苗完全产生抗体需要20-30天时间! 如果是被带有狂犬病的动物伤害!这时候已经在西方极乐... 注射疫苗 各种原因可能不会产生抗体 称为免疫失败! 是否有抗体一验就知道!不是说你注射疫苗了就一定能产生的!如果疑是携带狂犬病毒的动物伤害!注射的不是疫苗!如果这时候注射疫苗就会诱发没发作的病毒! 该 注射的是血清(血清是外源性的抗体!)直接能抵抗病毒! 健康情况下 疫苗完全产生抗体需要 20-30天 (一般不太顺利 所有要连续几次注射) 即便不诱发 需要这些时间来产生抗体 你可能已经在西天路上...最后你认真看下面文章再自己决定该怎么处理狂犬病恐惧症是中国特有的现象。世界上再没有第二个国家像中国这样,举国上下对狂犬病如此“重视”。有关狂犬病的偏见和谬论流传得如此广泛,是造成中国目前狂犬病疫苗大量滥用的重要原因之一。《南方周末》9月8日24版刊登了《谁该打狂犬病疫苗?"狂犬病恐惧症"与疫苗滥用》,作者严家新,是武汉生物制品研究所狂犬病检测中心研究员。我非常认真地拜读了这篇通俗科普文章。假设其结论都是基于目前国际公认的医学研究的话,我们能辨识一些传统谬误(其中是否不乏利益相关者对于大力推介疫苗的经济动因?),从其中获知几个基本结论。由于原文比较专业,我按照自己的理解总结如下(如果理解不当文责我付):一,狂犬病的潜伏期通常是1-3个月,少数头面部严重咬伤的潜伏期可能短至7天,只有不到总数的1%的潜伏期可能大于一年。二,健康犬不传播狂犬病。简单实用的鉴定方法是“十日观察法”。WHO认为,如果犬(或猫)伤人后,在10天的观察期内保持健康,则伤者不会被传染。三,如果是在狂犬病流行的疫区,如果以前未接种过疫苗者,在开始“十日观察法”的同时,应立即注射疫苗(不能傻等10天,如果被观察的动物10天内真的挂了,那就绿了),然后根据观察结果确定是否需要打后面的几针疫苗。四,没有严格的科学证明鼠和兔会传染狂犬病。鸟类、爬行类、鱼类和昆虫不传染狂犬病。五,正确的伤口冲洗可减少50%以上的发病率。六,假设狂犬病毒已进入中枢神经系统,此时的疫苗仍可能有效。狂犬病毒进入中枢神经系统后,在3-5天内,要么被清除,要么发病。在任何情况下,狂犬病毒都不可能在中枢神经系统(包括脑和脊髓)中长期潜伏。七,人的狂犬病一旦发作,十天内必死无疑。有人长期怀疑自己有狂犬病症状,一定不是狂犬病。八,只要在发病前全程接种疫苗,产生了有效抗体(注意:免疫失败不算),体内就不可能再有狂犬病毒“潜伏”,就不会再发病。九,如果全程免疫过3-5针,保护作用可持续数十年。如果再次被咬伤,强化2针足矣。这一观点,比卫生部的规范标准低了很多。十,我们目前的国家标准与WHO相比,明显疫苗滥用。这不但是严重的资源浪费,而且官方口径引导了全民的“恐狂证”。这些总结还是太过专业,我再说的白一些吧:如果被猫狗咬伤抓伤,1,要第一时间冲洗,全程免疫(初次是3-5针,以后再不慎被咬,最多强化2针);2,观察肇事小家伙10天,如果它没事你就没事,后面的针也不用打;3,如果你无法跟进小家伙的情况,做完步骤1后顶多1年,肯定就没事了(根本不会有潜伏几十年的恐怖传言出现);4,如果小家伙10天内真的挂了,你第一时间做完步骤1,也有胜算;要当即赴医,不要令其发作(已发作就没戏了)。再说的白一点,就是我真正想表达的,一般猫狗都是健康的,被咬伤后,要用科学的态度去面对,简单地科学处理就ok了。不能无视不处理,但也无需夸大,恐慌。恐狂症,恐狗症,邻里纠纷,社会矛盾,舆论的长期误导难辞其咎。是利益误导了公众,是无知导致了中国民众独有的将对猫狗的态度划分成爱恨极端对立两个阵营的这一特殊奇观。而猫狗的性命,则成了某些利益集团打着公共卫生安全这一华丽而正当的旗号的最可怜的牺牲品。 附录:谁该打狂犬病疫苗?"狂犬病恐惧症"与疫苗滥用狂犬病恐惧症是中国特有的现象。世界上再没有第二个国家像中国这样,举国上下对狂犬病如此“重视”。有关狂犬病的偏见和谬论流传得如此广泛,是造成中国目前狂犬病疫苗大量滥用的重要原因之一。国内目前人们最恐惧的传染病,除了艾滋病,就是狂犬病了。狂犬病恐惧症,简称“恐狂症”,现在成了几乎可与“恐艾症”并驾齐驱的一种非常流行的心理疾病。最近,有关中国狂犬病疫苗被滥用的问题引起了广泛关注。中国狂犬疫苗使用量达每年1500万人份,超过全球总用量的80%。如果完全不用疫苗,中国每年将有3万人死于狂犬病。这意味着的接种者在理论上原本可以不接种,其中至少1/3可能属于滥用。那么,哪些情况可能属于滥用?如何避免滥用?恐狂症的最常见表现就是滥用狂犬病疫苗,在明显不该接种疫苗的情况下也接种,甚至反复多次接种后仍然忧心忡忡。恐狂症的流行显然是造成中国目前狂犬病疫苗大量滥用的重要原因之一。狂犬病是病死率最高而发病率较低的传染病,人们很容易反应过度。目前网络上或实际生活中有关狂犬病的不科学言论泛滥,各种奇谈怪论在“专家”和民众中都相当普遍地存在,使得一些与犬、猫有接触者(甚至完全没有接触者)长期处于恐惧之中,甚至发展成强迫症或“癔症”。有的人多次接种了疫苗,但仍每个月不远千里到武汉做抗体检测,担心“抗体一旦减少,狂犬病就会发作”。有的人自认病毒已潜入大脑,自己必死无疑,丢掉工作,成天上网查信息,在各种互相冲突的信息中无所适从。有的人怀疑疫苗是假的,怀疑疫苗中有活病毒,怀疑狂犬病毒能通过空气传播,怀疑护士,怀疑专家……成天在无尽的烦恼之中挣扎。论及狂犬病,我们首先应当明确一个最基本的事实:狂犬病的风险与艾滋病没有可比性(后者尚无有效疫苗,相关的基本免疫机制尚不明了)。狂犬病的防治是一个在医学上早已基本解决的问题,狂犬病在全球所有发达国家和部分发展中国家都已得到有效控制,每年狂犬病的死亡人数多年保持为0或接近于0。狂犬病100%可预防:无论是多么严重的暴露,只要按世界卫生组织(WHO)认定的方案进行处治,可100%避免发病。在本文中,笔者将列举一些代表性的情况,说明应当怎样避免狂犬病疫苗的滥用。笔者将提供几条简单、实用的判断标准,帮助恐狂症患者尽快走出阴影。潜伏期到底多长狂犬病的潜伏期可能长达四十年?五十年?甚至终生?中国又要创造一个吉尼斯纪录?在中国的某些专业杂志甚至教科书上常有狂犬病的潜伏期长达数十年的记述。中国的这些“病例”是否真的是狂犬病?由于均无实验室诊断依据,或者均无法证明未曾在近期发生新的感染(例如经某些特殊或罕见途径的感染),这些“病例”都未得到国际学术界承认,甚至在国际上传为笑话,作为中国相关科学水平低下的例证。国内外资料都表明,狂犬病的潜伏期通常是1-3个月,少数头面部严重咬伤的潜伏期可能短至7天,极少数病例(不到总数的1%)的潜伏期也可能大于一年。目前国际主流科学界承认的狂犬病最长潜伏期是6年,美国学者1991年在专业杂志上报告了该病例。死者为菲律宾移民,移民美国后未曾离开过美国。由于在美国本土感染狂犬病的机会极少,而且经部分基因序列分析的结果证明,从死者脑内分离的狂犬病毒与死者来源国家流行的毒株相同,所以该报告以迄今最令人信服的证据证明了狂犬病的潜伏期可能长达6年。由于类似病例的数量太少,相关证据链也并不是十分完整,对该病例报告在相关学术界仍有异议。例如许多法国学者就认为潜伏期超过一年的病例即使有,也极为罕见,一年后再发病的可能性可忽略不计。对更长潜伏期的说法,他们都一笑置之。在数十年期间曾被狗咬伤过的人在中国实在太多了,如果狂犬病的潜伏期真的有那么长,这么多人都应当接种疫苗,那么中国每年的狂犬病疫苗接种量还将增加一个相当可观的数目。许多恐狂症患者都是被狂犬病超长潜伏期的传说吓傻了。推广“十日观察法”应当坚信:健康犬不传播狂犬病!中、美两国专家根据在中国的实地调查结果,联合撰写的相关论文已发表在2008年第3期的美国《媒介源人兽共患病杂志》上。但外观健康不等于真正健康,必须进行实验检验或采用“十日观察法”进行鉴定。在人被犬咬伤后,如能立即将犬处死,取脑组织进行检测,则可根据检测结果(病毒的有无)来确定被咬的人是否需要接种疫苗。如无条件当场处死动物进行检测,则可应用WHO认定的“十日观察法”:“如果犬(或猫)在10天的观察期内保持健康,……则可终止治疗。”最近十多年来,我们实验室在国内外未发现任何足以否定“十日观察法”的证据。该方法是判别狗(或猫)是否有传染性的一种简单、实用的方法,也适用于中国。需要注意的是,在狂犬病流行的疫区,以前未接种过疫苗者在开始“十日观察法”的同时,应立即开始暴露后预防,然后根据观察结果确定是否可以节省后面的2针或3针疫苗。现在城市养的狗或猫绝大多数是宠物,通常很少与外界接触,便于实行“十日观察法”。如果在中国“十日观察法”得到推广,不仅疫苗用量可大大减少(可能减少全部用量的一半),还能让绝大多数恐狂症患者更快地得到精神解放。被鼠、兔咬伤怎么办WHO的相关报告指出:“对北美洲和欧洲狂犬病流行地区成千上万的野生和住宅区啮齿动物的检查显示,很少发生啮齿动物感染狂犬病的现象,说明这些动物不是该病的贮存宿主。”“暴露于啮齿动物如兔和野兔后很少需要专门的抗狂犬病暴露后预防。”我国文献报告中偶有鼠传人的狂犬病病例统计报告,但其致伤动物的确认均靠患者或其家属口述回忆,科学价值有限,而且总数也极少。据笔者多年的资料收集和研究,认为WHO的上述观点也基本适用于中国。特别是在非重点疫区被鼠、兔咬伤,患狂犬病的可能性极小,通常不用接种狂犬病疫苗。人被老鼠咬伤的机会很多——占所有动物伤人事件的3%-10%。如果此类情况下不接种疫苗,每年疫苗用量最多可能节约1/10。关于鼠咬人后的处置,我国卫生部尚未出台相关的工作规范。对南方重点疫区的鼠主动伤人案例,建议在客观宣传关于鼠咬人引发狂犬病的概率极小的同时,由就诊者自己权衡是否需要接种狂犬病疫苗。此外,鸟类(如鸡、鸭、鹅)、爬行类(如蜥蜴、龟和蛇)、鱼类和昆虫,都从来不会患狂犬病,因而也不可能传染狂犬病。正确对待“间接传播”狂犬病的来源和传播途径比较单一,主要是通过狗或猫抓伤或咬伤。WHO明确规定,暴露后预防分3级进行管理。对于I级暴露,即接触或喂养动物,或动物舔触完整皮肤,不需要采取预防措施。许多恐狂症患者担心的其他所谓“间接传播”方式,实际发生的概率是很小的,通常可以不必放在心上。如果有的人因此而心理负担特别大,以至严重影响了日常的工作和学习,也可预防性接种3针疫苗。接种后基本上就可高枕无忧——中和抗体可能持续数年甚至数十年,在此期间对所谓“间接传播”有足够的抵抗力。应充分认识伤口清洗的重要作用。正确的伤口冲洗可减少50%以上的发病率。对于很多似是而非的“间接传播”,或非流行区的轻微暴露,伤口清洗事实上足以将非常微小的一点感染的可能性彻底去除,不必执意要求接种疫苗。关于伤口处理的重要作用,有一个最典型的例子:欧洲最早记载的狂犬病发生于公元900年的法国里昂:一头熊发狂后,一次咬伤了20人,然后逃到一条小河的对岸。被咬的人当中有14人游过小河追杀熊,可能因河水自然洗去了伤口中的病毒,这14人均未感染狂犬病毒;而未去追杀熊(因而也未清洗伤口)的6人后来都死于狂犬病(似乎见义勇为者都得到了好报)。中枢神经里的病毒许多“恐狂症”患者最喜欢提出这样的疑问:狂犬病毒进入神经细胞后,疫苗引发的抗体是否就不起作用了?抗体能否清除中枢神经系统(CNS)中的病毒?大量原有的和新发现的证据都表明,狂犬病毒的抗体不仅能中和掉外周神经细胞内的病毒,在一定条件下也可能彻底清除CNS中的病毒;狂犬病毒进入CNS后,在3-5天内,要么被清除,要么发病。在任何情况下,狂犬病毒都不可能在CNS(包括脑和脊髓)中长期潜伏。人的狂犬病一旦发作,十天内必死无疑。所以任何一种症状,如果怀疑与狂犬病有关,则过了十天以后,该病人必然因狂犬病而死亡(至少也已进入重症监护室接受抢救)。如果实际情况并非如此,则该症状肯定与狂犬病无关(应尽快转入其他专科进行处治)。有的恐狂症患者坚信自己已得了狂犬病,自称典型的狂犬病表现已持续了数月甚至更久。希望再不要有人这样给自己开玩笑了。有大量实例证明,在病毒暴露发生几天甚至几个月后才进行处治也可能有效,说明抗体也可能将狂犬病毒从CNS中清除。某些借助现代生命支持系统积极抢救而维持了较长时间生命的患者,在死后尸检时,发现全身(包括CNS)的狂犬病毒都被彻底清除干净,可以间接证明抗体可进入CNS,清除CNS中的病毒。实际上疫苗接种失败多数都出现在第一针开始后的20天之内,主要是头面部被严重咬伤的患者。如果过了这个时间还未发病,以后再发病的可能性几乎不存在。狂犬病毒不引起大脑细胞形态的改变,狂犬病毒在人体内的行踪在发病前是无法检测的,只能根据症状判断大脑功能是否受损。“发病”前检测到足够高的抗体,就证明其大脑功能尚未受损,至少是未严重受损,他以后就不会再发病。总之,只要在发病前全程接种完了疫苗,产生了抗体,体内(包括CNS内)就不可能再有狂犬病毒“潜伏”,就不会再发病。检索国内外的相关文献资料,基本未发现与此标准相违背的病例。这是又一个简单实用的判断标准,有助于将“恐狂症”患者从对狂犬病的盲目恐惧中解放出来。再次暴露后如何处置一些最近发表的临床试验表明,已接受3剂至5剂狂犬病初次系列接种者,一定程度的免疫保护作用可持续数十年。无论此人体内是否有可检测到的抗体,再次暴露后接种2针,即足以引发出良好的免疫回忆反应(而且再次暴露后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必接种免疫球蛋白)。几年前在德国有一个相关的生存案例。在一名器官提供者被确诊为狂犬病人之前,她的肝、胰和两个肾脏被分别移植给了4个人。这4人之中,只有接受肝移植的一人最终存活下来,其余3人都在移植手术后数周内死于狂犬病。进一步调查显示,该存活的肝移植接受者在童年时曾接种过狂犬病疫苗。此案例可以证明狂犬病疫苗效力的持久性。WHO的最新规定是:无论是多久之前接种过疫苗,再次暴露后只需接种2针。国内卫生部2009年有关再次暴露后处置的规定是:1-3年内打3针,过了3年需全程接种(5针)。与WHO的规定相比较,可见再次加强接种超过2针就属于滥用的范畴。所以卫生部的规范应当修订。目前国内狂犬病疫苗的包装都是5针一盒,不能拆散销售。有相当多的狂犬病门诊,对所有前来接种者,包括再次暴露后的接种者,都是不分青红皂白,一律每人接种5针。结果一年内一人打10针或20针的并不罕见,甚至出现职业养狗人因频繁被狗咬伤而在一年多的时间内接种50多针的极端情况。这是最显而易见的疫苗滥用。恐狂症是中国特有的现象。世界上再没有第二个国家像中国这样,举国上下对狂犬病如此“重视”。中国目前是世界上狂犬病疫苗的头号生产国和使用国。如果相关管理部门和社会各界能通力合作,充分利用世界各国在狂犬病防治方面的知识和经验,坚决杜绝狂犬病疫苗的滥用,则综合测算,中国每年狂犬病疫苗的使用量有可能在现有水平降低一半以上,同时并不会增加狂犬病的死亡人数。

狂犬病(rabies)乃狂犬病毒所致的急性传染病,人兽共患,多见于犬、狼、猫等肉食动物,人多因被病兽咬伤而感染。临床表现为特有的恐水、怕风、咽肌痉挛、进行性瘫痪等。因恐水症状比较突出,故本病又名恐水症(hydrophobia)。狂犬病病毒属于弹状病毒科狂犬病毒属,单股RNA病毒,动物通过互相间的撕咬而传播病毒。我国的狂犬病主要由犬传播,家犬可以成为无症状携带者,所以表面“健康”的犬对人的健康危害很大。对于狂犬病尚缺乏有效的治疗手段,人患狂犬病后的病死率几近100%,患者一般于3~6日内死于呼吸或循环衰竭,故应加强预防措施。

狂犬病是一种人兽共患病,是由狂犬病毒(Rabiesvirus, RABV)引发的急性脑炎,发病后死亡率几乎达100%。所有的哺乳类动物都对狂犬病毒易感,但该病的主要储存宿主只局限于哺乳动物纲中的食肉目和翼手目这两个目,包括狗、猫、狐狸、豺、狼、貉、臭鼬、浣熊、猫鼬和蝙蝠 等。该病可以从上述储存宿主动物传播给其他哺乳动物及人类。在自然界,上述储存宿主之外的其他哺乳动物,例如鼠和兔,只是在极偶然的情况下才可能被感染,可统称为偶然宿主,它们通常不构成该病毒的传染源。人的狂犬病99%以上是因被患病的狗(少数为猫)咬伤或抓伤而引起。该病也可通过感染性物质(通常为唾液)直接接触受害者的粘膜或新近破损的皮肤传染,但非常罕见。人类偶尔也会因被某些野生哺乳动物咬伤或抓挠而感染。病毒吸入、接种未彻底灭活的疫苗或者通过移植受感染的角膜、组织和器官也可能造成感染,但极为罕见。潜伏期(最多六年)“潜伏期从5天至数年(通常2-3个月,极少超过1年),…”目前国际主流科学界部分认可的狂犬病最长潜伏期是6年。美国学者1991年在专业杂志上报告了该病例。但由于类似病例的数量太少,相关证据链也并不是十分完整,对该病例报告在国际相关学术界仍有异议。该病也可通过感染性物质(通常为唾液)直接接触人体粘膜或新近皮肤破损处传染。因咬伤而出现人传人的情况虽有理论上的可能性,但从未得到证实。吸入含有病毒颗粒的气溶胶或通过移植已感染病毒的器官有可能感染狂犬病,但很罕见。摄入已感染狂犬病的动物的生肉或 其他组织不是人类感染源。 目前尚无可靠的检测手段可在出现临床症状前诊断人是否感染狂犬病。狂犬病的前驱症状没有特异性。早期局部症状包括感觉异常、瘙痒和病毒侵入位点的疼痛,这些症状被认为是局部感觉性神经节的感染和发炎的结果。狂犬病最初的临床表现常为发热,伤口原因不明的颤痛、刺痛或灼痛感。随着病毒在CNS的扩散,人行为表现异常,以躁动和波动性意识障碍为特征。病人感觉过度敏感、异常的攻击性行为和性行为,受到触觉、听觉、视觉或嗅觉刺激后的痉挛,出现怕风、恐水、呼吸困难、吞咽困难、唾液腺过度分泌。几乎所有以兴奋为主的狂犬病人都会在某 个阶段出现这种痉挛,中间交替出现清醒或烦躁、错乱和自主神经功能紊乱等体征。数天后患者可因心跳呼吸停止而病人昏迷死亡。若不出现恐水、怕风等特异性的狂犬病体征,也很难做出临床诊断。麻痹型狂犬病占人狂犬病病例总数的30%,表现为麻痹或Guillain-Barre氏样综合症或其他非典型的临床表现;疾病过程比较安静,兴奋较不明显;伴有四肢瘫痪和括约肌功能障碍。早期典型体征包括叩诊部位的肌肉水肿(通常在胸部、三角肌部位和大腿部)以及毛发直立。病程通常比狂躁型狂犬病长,但最终也必然会导致死亡。麻痹型狂犬病常常被误诊,因此造成低估该病的发病率。 从病理学来讲,狂犬病毒潜伏期通常较长,病毒进入犬体内后,并不直接进入血液循环,而是沿神经缓慢到达脑部,增殖后再回传到唾液腺等外周器官,此时才有传染性。犬有传染性时,大脑中已繁殖有大量的狂犬病毒。咬人且唾液“带毒”的犬在3~5天后,随着脑内病毒的进一步繁殖,它必然会发病并在数天后死亡。这就是“十天观察法”的理论依据。犬也可能在十天观察期以后才发病,但在这种情况下被咬的人仍然是安全的,因为虽然犬后来发病,证明该犬在咬人时确实脑中“带毒”,但此时病毒尚未繁殖到一定数量,未转移到唾液腺,咬人时尚处于潜伏期,唾液不带病毒。人如被犬咬伤而患狂犬病死亡,咬人的这只犬则不可能是健康犬,它最终必然因狂犬病而死亡。也就是说,绝对不可能出现“人患病死亡后,咬他的犬仍一直存活”的情况。WHO的正式文件一直认定可采用“十日观察法”:如果动物为犬或猫,且在暴露发生后10天的观察期内保持健康,则可以终止暴露后预防。(需要强调的是,在狂犬病疫区,可疑犬或猫咬伤人后,采取“十日观察法”的同时,要立即开始暴露后预防,否则等到数天后观察到犬或猫已发病,再对被咬 的人进行预防处置可能就嫌晚了。) 凡过去接种过3针(或以上)疫苗的人,再次暴露后加强接种时1-2针即可。而且凡以前接种过3针(或以上)疫苗者,以后永远没必要再接种狂犬病免疫球蛋白。接种3针狂犬病疫苗后,半年内抗体滴度都远远高于最小适宜滴度,通常没必要检测抗体;加强接种后,有效保护期至少在3年以上。WHO的最新规定是:无论是多久之前接种过疫苗,再次暴露后只需接种2针。国内卫生部2009年有关再次暴露后处置的规定是:1-3年内打3针,过了3年需全程接种(5针)。再次暴露后处置。伤口处理:任何一次暴露后均应当首先、及时、彻底地进行伤口处理。疫苗接种:一般情况下,全程接种狂犬病疫苗后体内抗体水平可维持至少1年。如再次暴露发生在免疫接种过程中,则继续按 照原有程序完成全程接种,不需加大剂量;全程免疫后半年内再次暴露者一般不需要再次免疫;全程免疫后半年到1年内再次暴露者,应当于0和3天各接种1剂疫苗;在1-3年内再次暴露者,应于0、3、7天各接种1剂疫苗;超过3年者应当全程接种疫苗。 狂犬病恐惧症是中国特有的现象。世界上再没有第二个国家像中国这样,举国上下对狂犬病如此“重视”。有关狂犬病的偏见和谬论流传得如此广泛,是造成中国目前狂犬病疫苗大量滥用重要原因之一。国内目前人们最恐惧的传染病,除了艾滋病,就是狂犬病了。狂犬病恐惧症,简称“恐狂症”,现在成了几乎可与“恐艾症”并驾齐驱的一种非常流行的心理疾病。恐狂症的最常见表现就是滥用狂犬病疫苗,在明显不该接种疫苗的情况下也接种,甚至反复多次接种后仍然忧心忡忡。狂犬病是病死率最高而发病率较低的传染病,人们很容易反应过度。目前网络上或实际生活中有关狂犬病的不科学言论泛滥,各种奇谈怪论在“专家”和民众中都相当普遍地存在,使得一些与犬、猫有接触者(甚至完全没有接触者)长期处于恐惧之中,甚至发展成强迫症或“癔症”。有的人多次接种了疫苗,但仍每个月不远千里到武汉做抗体检测,担心“抗体一旦减少,狂犬病就会发作”。有的人自认病毒已潜入大脑,自己必死无疑,丢掉工作,成天上网查信息,在各种互相冲突的信息中无所适从。有的人怀疑疫苗是假的,怀疑疫苗中有活病毒,怀疑狂犬病毒能通过空气传播,怀疑护士,怀疑专家……成天在无尽的烦恼之中挣扎。论及狂犬病,我们首先应当明确一个最基本的事实:狂犬病的风险与艾滋病没有可比性(后者尚无有效疫苗,相关的基本免疫机制尚不明了)。狂犬病的防治是一个在医学上早已基本解决的问题,狂犬病在全球所有发达国家和部分发展中国家都已得到有效控制,每年狂犬病的死亡人数多年保持为0或接近于0。狂犬病100%可预防:无论是多么严重的暴露,只要按世界卫生组织(WHO)认定的方案进行处治,可100%避免发病。在本文中,笔者将列举一些代表性的情况,说明应当怎样避免狂犬病疫苗的滥用。笔者将提供几条简单、实用的判断标准,帮助恐狂症患者尽快走出阴影。潜伏期到底多长狂犬病的潜伏期可能长达四十年?五十年?甚至终生?中国又要创造一个吉尼斯纪录?在中国的某些专业杂志甚至教科书上常有狂犬病的潜伏期长达数十年的记述。中国的这些“病例”是否真的是狂犬病?由于均无实验室诊断依据,或者均无法证明未曾在近期发生新的感染(例如经某些特殊或罕见途径的感染),这些“病例”都未得到国际学术界承认,甚至在国际上传为笑话,作为中国相关科学水平低下的例证。国内外资料都表明,狂犬病的潜伏期通常是1-3个月,少数头面部严重咬伤的潜伏期可能短至7天,极少数病例(不到总数的1%)的潜伏期也可能大于一年。目前国际主流科学界承认的狂犬病最长潜伏期是6年,美国学者1991年在专业杂志上报告了该病例。死者为菲律宾移民,移民美国后未曾离开过美国。由于在美国本土感染狂犬病的机会极少,而且经部分基因序列分析的结果证明,从死者脑内分离的狂犬病毒与死者来源国家流行的毒株相同,所以该报告以迄今最令人信服的证据证明了狂犬病的潜伏期可能长达6年。由于类似病例的数量太少,相关证据链也并不是十分完整,对该病例报告在相关学术界仍有异议。例如许多法国学者就认为潜伏期超过一年的病例即使有,也极为罕见,一年后再发病的可能性可忽略不计。对更长潜伏期的说法,他们都一笑置之。在数十年期间曾被狗咬伤过的人在中国实在太多了,如果狂犬病的潜伏期真的有那么长,这么多人都应当接种疫苗,那么中国每年的狂犬病疫苗接种量还将增加一个相当可观的数目。许多恐狂症患者都是被狂犬病超长潜伏期的传说吓傻了。推广“十日观察法”应当坚信:健康犬不传播狂犬病!中、美两国专家根据在中国的实地调查结果,联合撰写的相关论文已发表在2008年第3期的美国《媒介源人兽共患病杂志》上。但外观健康不等于真正健康,必须进行实验检验或采用“十日观察法”进行鉴定。在人被犬咬伤后,如能立即将犬处死,取脑组织进行检测,则可根据检测结果(病毒的有无)来确定被咬的人是否需要接种疫苗。如无条件当场处死动物进行检测,则可应用WHO认定的“十日观察法”:“如果犬(或猫)在10天的观察期内保持健康,……则可终止治疗。”最近十多年来,我们实验室在国内外未发现任何足以否定“十日观察法”的证据。该方法是判别狗(或猫)是否有传染性的一种简单、实用的方法,也适用于中国。需要注意的是,在狂犬病流行的疫区,以前未接种过疫苗者在开始“十日观察法”的同时,应立即开始暴露后预防,然后根据观察结果确定是否可以节省后面的2针或3针疫苗。现在城市养的狗或猫绝大多数是宠物,通常很少与外界接触,便于实行“十日观察法”。如果在中国“十日观察法”得到推广,不仅疫苗用量可大大减少(可能减少全部用量的一半),还能让绝大多数恐狂症患者更快地得到精神解放。被鼠、兔咬伤怎么办WHO的相关报告指出:“对北美洲和欧洲狂犬病流行地区成千上万的野生和住宅区啮齿动物的检查显示,很少发生啮齿动物感染狂犬病的现象,说明这些动物不是该病的贮存宿主。”“暴露于啮齿动物如兔和野兔后很少需要专门的抗狂犬病暴露后预防。”我国文献报告中偶有鼠传人的狂犬病病例统计报告,但其致伤动物的确认均靠患者或其家属口述回忆,科学价值有限,而且总数也极少。据笔者多年的资料收集和研究,认为WHO的上述观点也基本适用于中国。特别是在非重点疫区被鼠、兔咬伤,患狂犬病的可能性极小,通常不用接种狂犬病疫苗。人被老鼠咬伤的机会很多——占所有动物伤人事件的3%-10%。如果此类情况下不接种疫苗,每年疫苗用量最多可能节约1/10。关于鼠咬人后的处置,我国卫生部尚未出台相关的工作规范。对南方重点疫区的鼠主动伤人案例,建议在客观宣传关于鼠咬人引发狂犬病的概率极小的同时,由就诊者自己权衡是否需要接种狂犬病疫苗。此外,鸟类(如鸡、鸭、鹅)、爬行类(如蜥蜴、龟和蛇)、鱼类和昆虫,都从来不会患狂犬病,因而也不可能传染狂犬病。正确对待“间接传播”狂犬病的来源和传播途径比较单一,主要是通过狗或猫抓伤或咬伤。WHO明确规定,暴露后预防分3级进行管理。对于I级暴露,即接触或喂养动物,或动物舔触完整皮肤,不需要采取预防措施。许多恐狂症患者担心的其他所谓“间接传播”方式,实际发生的概率是很小的,通常可以不必放在心上。如果有的人因此而心理负担特别大,以至严重影响了日常的工作和学习,也可预防性接种3针疫苗。接种后基本上就可高枕无忧——中和抗体可能持续数年甚至数十年,在此期间对所谓“间接传播”有足够的抵抗力。应充分认识伤口清洗的重要作用。正确的伤口冲洗可减少50%以上的发病率。对于很多似是而非的“间接传播”,或非流行区的轻微暴露,伤口清洗事实上足以将非常微小的一点感染的可能性彻底去除,不必执意要求接种疫苗。关于伤口处理的重要作用,有一个最典型的例子:欧洲最早记载的狂犬病发生于公元900年的法国里昂:一头熊发狂后,一次咬伤了20人,然后逃到一条小河的对岸。被咬的人当中有14人游过小河追杀熊,可能因河水自然洗去了伤口中的病毒,这14人均未感染狂犬病毒;而未去追杀熊(因而也未清洗伤口)的6人后来都死于狂犬病(似乎见义勇为者都得到了好报)。中枢神经里的病毒许多“恐狂症”患者最喜欢提出这样的疑问:狂犬病毒进入神经细胞后,疫苗引发的抗体是否就不起作用了?抗体能否清除中枢神经系统(CNS)中的病毒?大量原有的和新发现的证据都表明,狂犬病毒的抗体不仅能中和掉外周神经细胞内的病毒,在一定条件下也可能彻底清除CNS中的病毒;狂犬病毒进入CNS后,在3-5天内,要么被清除,要么发病。在任何情况下,狂犬病毒都不可能在CNS(包括脑和脊髓)中长期潜伏。人的狂犬病一旦发作,十天内必死无疑。所以任何一种症状,如果怀疑与狂犬病有关,则过了十天以后,该病人必然因狂犬病而死亡(至少也已进入重症监护室接受抢救)。如果实际情况并非如此,则该症状肯定与狂犬病无关(应尽快转入其他专科进行处治)。有的恐狂症患者坚信自己已得了狂犬病,自称典型的狂犬病表现已持续了数月甚至更久。希望再不要有人这样给自己开玩笑了。有大量实例证明,在病毒暴露发生几天甚至几个月后才进行处治也可能有效,说明抗体也可能将狂犬病毒从CNS中清除。某些借助现代生命支持系统积极抢救而维持了较长时间生命的患者,在死后尸检时,发现全身(包括CNS)的狂犬病毒都被彻底清除干净,可以间接证明抗体可进入CNS,清除CNS中的病毒。实际上疫苗接种失败多数都出现在第一针开始后的20天之内,主要是头面部被严重咬伤的患者。如果过了这个时间还未发病,以后再发病的可能性几乎不存在。狂犬病毒不引起大脑细胞形态的改变,狂犬病毒在人体内的行踪在发病前是无法检测的,只能根据症状判断大脑功能是否受损。“发病”前检测到足够高的抗体,就证明其大脑功能尚未受损,至少是未严重受损,他以后就不会再发病。总之,只要在发病前全程接种完了疫苗,产生了抗体,体内(包括CNS内)就不可能再有狂犬病毒“潜伏”,就不会再发病。检索国内外的相关文献资料,基本未发现与此标准相违背的病例。这是又一个简单实用的判断标准,有助于将“恐狂症”患者从对狂犬病的盲目恐惧中解放出来。 目前国产狂犬病疫苗的使用说明书中, 都包括如下“注意事项”:“忌饮酒、浓茶等刺激性食物及剧烈运动等。”许多网友都提问:“为什么接种了狂犬病疫苗后不能饮酒、不能剧烈运动?”有些“恐狂症”患者更是忧心忡忡:“接种疫苗期间饮酒、喝浓茶、吃刺激性食物及剧烈运动是否会抑制抗体产生?是否会使疫苗失效?是否会因此而送命?”疫苗说明书是由国家药典委员会统一制定的,说明书“注意事项”中的上述引文源自最新版(2010年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三部。细心的网友们发现,国外生产的狂犬病疫苗的说明书中就没有这些禁忌。如进口的VERO细胞狂犬病疫苗(维尔博)和鸡胚细胞狂犬病疫苗(瑞必补尔)的中文和英文说明书中,都没有提到饮食和运动方面的禁忌 (唯一提及的禁忌是“接种期间应避免使用免疫抑制剂和抗疟药”)。目前国内外的狂犬病疫苗都是按照WHO统一的质量标准进行生产的。为什么在打了狂犬病疫苗后,只有中国的药典规定了这么多禁忌,而外国的说明书中对此却只字不提呢?有网友问:“为什么全世界人民都不怕,只有中国人民怕这怕那呢?”遍查国内外现有文献资料,找不到规定上述饮食或运动限制的科学依据。据推算,即使血液中的酒精浓度达到使动物(或人)醉酒甚至酒精中毒死亡的程度,也不会对抗体的产生和活性产生明显影响。所以打了狂犬病疫苗后饮酒,可能死于酒精中毒或醉驾,但不会死于狂犬病。打了狂犬病疫苗后过于剧烈地运动,只可能死于运动过量或猝中,也不会死于狂犬病。所以这样的“禁令”应写入“公民常识”,而不应写入“疫苗使用说明书”。国内某大型疫苗生产厂家也认为,“我们到现在为止,还没有发现过因为吃辛辣食品而对疫苗造成影响的病例”,“刺激性食物不会影响抗体的免疫效果,但可能使不良反应加重,也就是说不管是使用国产还是进口疫苗,如果发生了不良反应,那么吃了辛辣的食物可能会加重不良反应。”中国30年前的狂犬病疫苗是用动物脑组织生产的,要在半个月内打14-21针,每次接种2ml粗制脑组织,副作用大,饮酒和剧烈运动等行为可能会加大副作用,所以当时的疫苗说明书明确规定:“不可饮酒、喝浓茶及吃有刺激性食物,应避免受凉感冒或剧烈运动或劳动 ”(引自1979年卫生部《生物制品规程》)。最近30多年来,中国的狂犬病疫苗都是用细胞培养方法生产的,而且经过浓缩、纯化处理,只打5针或4针,副作用极小。但现在国产疫苗的说明书却仍然还是照抄30年前的。没有任何实验依据说明当前使用的狂犬病疫苗说明书中还应当保留关于饮食和运动方面的上述禁忌。建议国家药典委员会在2015年版药典出版时,从狂犬病疫苗说明书“注意事项”中删去关于饮食和运动限制的规定。

狂犬病论文开题设计

浅议研究性学习开题报告的撰写 关键词研究性学习开题报告格式注意事项摘要课题方案是研究性学习的重要环节,能为研究者提供明确而可操作的程序。课题方案主要包括研究背景、目的意义、实施计划、预期成果等部分。课题方案一般以表格形式呈现。撰写课题方案时要注意科学性、可行性和过程性。 课题方案的制定是课题研究的必要条件,不仅为研究者提供了明确的、可操作的程序,而且为这些程序的操作提供可靠的方法,是课题研究的“蓝图” 。科学研究是一个广泛收集信息,并通过分析、加工、处理得出有助于认识、解决相应问题的结论过程。由于师生的知识结构和科学素养的限制,对课题研究往往停留在经验层次上,而忽略了科研的根本环节(信息的即时收集、分析、加工和处理工作)。因此,重视课题方案的设计,对于保证研究的规范性,提高科学研究质量具有重要意义。 ⒈课题方案的内容 课题方案包括研究背景、目的意义、成员分工、实施计划、可行性论证、预期成果及其表达形式等,其中实施计划是课题方案的主要部份。 研究背景即提出问题,阐述为什么要研究该课题的原因。研究背景包括理论背景和现实需要。还要综述国内外关于同类课题研究的现状:①人家在研究什么、研究到什么程度?②找出你想研究而别人还没有做的问题。③他人已做过,你认为做得不够(或有缺陷),提出完善的想法或措施。④别人已做过,你重做实验来验证。 目的意义是指通过该课题研究将解决什么问题(或得到什么结论),而这一问题的解决(或结论的得出)有什么意义。有时将研究背景和目的意义合二为一。 成员分工应是指课题组成员在研究过程中所担负的职责。 实施计划是课题方案的核心部分,它主要包括研究内容、研究方法和时间安排等。研究内容是指可操作的东西,一般包括几个层次:⑴研究方向。⑵子课题(数目和标题)。⑶与研究方案有关的内容,即要通过什么、达到什么等等。研究方法要写明是文献研究还是实验、调查研究?若是调查研究是普调还是抽查?如果是实验研究,要注明有无对照实验和重复实验。实施计划要详细写出每个阶段的时间安排、地点、任务和目标、由谁负责。若外出调查,要列出调查者、调查对象、调查内容、交通工具、调查工具等。如果是实验研究,要写出实验内容、实验地点、器材。实施计划越具体,越容易操作。 可行性论证是指课题研究所需的条件,即研究所需的信息资料、实验器材、研究经费、学生的知识水平和技能及教师的指导能力。另外,还应提出该课题目前已做了哪些工作,还存在哪些困难和问题,在哪些方面需要得到学校和老师帮助等等。 预期成果一般是论文或调查(实验)报告等形式,。成果表达方式是通过文字、图片、实物和多体等形式来表现。 ⒉课题方案的格式 一般用表格形式呈现,也可用其它方式表达(详见附件:研究性学习课题“宠物热对社区生活的影响”的课题方案)。 ⒊撰写课题方案的注意事项 一要注意可行性。课题方案要详细、明了,研究方法和步骤要具备可操作性。实施计划要写得具体、翔实,各研究阶段时间安排要合理、充裕,课内时间一般用于选题、搜集资料、交流展示,而调查、实验、材料处理、论文撰写尽量安排在课外;若是实验研究要考虑重复实验,以排除偶然因素的干扰。研究方法的选择要根据课题内容、学生认知水平及教师的指导能力来确定。资料搜集和实验尽量在校内完成。 二要注意科学性。课题方案要体现出立意新颖、结构严谨、行文流畅等特点。提出问题和目的意义要与预期结果相吻合;方案中各部分切忌张冠李戴;获得的信息资料和提出的观点要客观真实,经得起推敲。 三要注意过程性。整个研究过程必须在课题方案中体现出来,如研究内容、研究方法、研究步骤(选题→开题→资料搜集→实施→结题→交流展示→研究后反思)和预期结果等等。 参考文献 [1] 蒋志萍等.2003.中学生研究性学习指导.西安:西安地图出版社(书) [2] 杨章宏.2000.教育科研过程.乌鲁木齐.新疆大学出版社(书) 附:研究性学习“宠物热对社区生活的影响”课题方案 研究课题 宠物热对社区生活的影响 课题组成员 课题组长 研究背景(为什么提出研究课题,包括研究的目的和意义): 近年来,随着家庭居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和生活质量的改善,越来越多的人在闲暇空余之时饲养起了宠物。原来饲养用于特殊用途的动物,也逐渐成为人们平日玩耍、取乐的对象。饲养宠物可以培养人与动物的情感,协调人与动物的关系,还能给人们带来愉快、活力和希望,增添生活乐趣,可以说益处不少。 随着宠物热的兴起,也给人类的日常生活带来了许多负面影响:宠物伤人事件时有发生,狂犬病死亡率居高不下,宠物随地大小便影响市容,宠物的叫声严重扰民等等。如何规范宠物管理已成为大家关注的热点问题。所以我们在老师的指导下,开展了宠物热对社区生活影响的课题研究,探索宠物热带来的利与弊,提出合理的建议和意见,来规范城市的宠物管理。 答案补充 我认为可行啊 答案补充 上面有啊 答案补充 哦首先是一定要顶好一个主题..不要太难 不要太普遍了.稍微特殊点. 定好主题构思下大概的思绪.理清下差不多就可以行动了该采访的去采访..该拍照的去拍照..最好找个能写文章的结题报告是个很头痛的问题..还有就是心得..还有个关键..导师要是用心的话你会发现你们做的很轻松如果都不理你们你们又没有行动的话``那你们就什么都做不出来了 做这个的时候我们的导师很用心我们的课题做的很成功市里一等奖`估计还要拿上去的 答案补充 保护环境,实现可持续发展是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环境教育则是中小学素质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我国的中小学环境教育目标,主要是使学生增进对环境问题的认识和理解,增强保护和改善环境的意识; 初步学习有关环境科学等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 树立正确的环境道德观; 逐步形成运用所学知识和技能参与解决问题的能力。那么如何尽快、有效地实现中小学环境教育目标呢?通过教学实践,我认为研究性学习能推进中学的环境教育。研究性学习为何能推进环境教育?环境教育中的研究性学习是如何开展的?环境教育中进行研究性学习有何益处?这就是本文要讨论的问题。 一、研究性学习和环境教育的关系环境教育涉及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及其相关的各个领域。因此环境教育也是一个综合性的学科。在环境教育的全过程中,要注意培养学生的探索、解释和检验这三个科学活动所必需的基本要素,而这也是研究性学习所能给予的。研究性学习的特点具有综合性和应用性。它重过程,在学习形式上也具有发现、探究的特点。环境教育中常常以问题解决法和课题研究法来组织教学,如: 厨房油烟对生物的影响,此课题的内容涉及及到生物

狂犬病是一种人兽共患病,是由狂犬病毒(Rabiesvirus, RABV)引发的急性脑炎,发病后死亡率几乎达100%。所有的哺乳类动物都对狂犬病毒易感,但该病的主要储存宿主只局限于哺乳动物纲中的食肉目和翼手目这两个目,包括狗、猫、狐狸、豺、狼、貉、臭鼬、浣熊、猫鼬和蝙蝠 等。该病可以从上述储存宿主动物传播给其他哺乳动物及人类。在自然界,上述储存宿主之外的其他哺乳动物,例如鼠和兔,只是在极偶然的情况下才可能被感染,可统称为偶然宿主,它们通常不构成该病毒的传染源。人的狂犬病99%以上是因被患病的狗(少数为猫)咬伤或抓伤而引起。该病也可通过感染性物质(通常为唾液)直接接触受害者的粘膜或新近破损的皮肤传染,但非常罕见。人类偶尔也会因被某些野生哺乳动物咬伤或抓挠而感染。病毒吸入、接种未彻底灭活的疫苗或者通过移植受感染的角膜、组织和器官也可能造成感染,但极为罕见。潜伏期(最多六年)“潜伏期从5天至数年(通常2-3个月,极少超过1年),…”目前国际主流科学界部分认可的狂犬病最长潜伏期是6年。美国学者1991年在专业杂志上报告了该病例。但由于类似病例的数量太少,相关证据链也并不是十分完整,对该病例报告在国际相关学术界仍有异议。该病也可通过感染性物质(通常为唾液)直接接触人体粘膜或新近皮肤破损处传染。因咬伤而出现人传人的情况虽有理论上的可能性,但从未得到证实。吸入含有病毒颗粒的气溶胶或通过移植已感染病毒的器官有可能感染狂犬病,但很罕见。摄入已感染狂犬病的动物的生肉或 其他组织不是人类感染源。 目前尚无可靠的检测手段可在出现临床症状前诊断人是否感染狂犬病。狂犬病的前驱症状没有特异性。早期局部症状包括感觉异常、瘙痒和病毒侵入位点的疼痛,这些症状被认为是局部感觉性神经节的感染和发炎的结果。狂犬病最初的临床表现常为发热,伤口原因不明的颤痛、刺痛或灼痛感。随着病毒在CNS的扩散,人行为表现异常,以躁动和波动性意识障碍为特征。病人感觉过度敏感、异常的攻击性行为和性行为,受到触觉、听觉、视觉或嗅觉刺激后的痉挛,出现怕风、恐水、呼吸困难、吞咽困难、唾液腺过度分泌。几乎所有以兴奋为主的狂犬病人都会在某 个阶段出现这种痉挛,中间交替出现清醒或烦躁、错乱和自主神经功能紊乱等体征。数天后患者可因心跳呼吸停止而病人昏迷死亡。若不出现恐水、怕风等特异性的狂犬病体征,也很难做出临床诊断。麻痹型狂犬病占人狂犬病病例总数的30%,表现为麻痹或Guillain-Barre氏样综合症或其他非典型的临床表现;疾病过程比较安静,兴奋较不明显;伴有四肢瘫痪和括约肌功能障碍。早期典型体征包括叩诊部位的肌肉水肿(通常在胸部、三角肌部位和大腿部)以及毛发直立。病程通常比狂躁型狂犬病长,但最终也必然会导致死亡。麻痹型狂犬病常常被误诊,因此造成低估该病的发病率。 从病理学来讲,狂犬病毒潜伏期通常较长,病毒进入犬体内后,并不直接进入血液循环,而是沿神经缓慢到达脑部,增殖后再回传到唾液腺等外周器官,此时才有传染性。犬有传染性时,大脑中已繁殖有大量的狂犬病毒。咬人且唾液“带毒”的犬在3~5天后,随着脑内病毒的进一步繁殖,它必然会发病并在数天后死亡。这就是“十天观察法”的理论依据。犬也可能在十天观察期以后才发病,但在这种情况下被咬的人仍然是安全的,因为虽然犬后来发病,证明该犬在咬人时确实脑中“带毒”,但此时病毒尚未繁殖到一定数量,未转移到唾液腺,咬人时尚处于潜伏期,唾液不带病毒。人如被犬咬伤而患狂犬病死亡,咬人的这只犬则不可能是健康犬,它最终必然因狂犬病而死亡。也就是说,绝对不可能出现“人患病死亡后,咬他的犬仍一直存活”的情况。WHO的正式文件一直认定可采用“十日观察法”:如果动物为犬或猫,且在暴露发生后10天的观察期内保持健康,则可以终止暴露后预防。(需要强调的是,在狂犬病疫区,可疑犬或猫咬伤人后,采取“十日观察法”的同时,要立即开始暴露后预防,否则等到数天后观察到犬或猫已发病,再对被咬 的人进行预防处置可能就嫌晚了。) 凡过去接种过3针(或以上)疫苗的人,再次暴露后加强接种时1-2针即可。而且凡以前接种过3针(或以上)疫苗者,以后永远没必要再接种狂犬病免疫球蛋白。接种3针狂犬病疫苗后,半年内抗体滴度都远远高于最小适宜滴度,通常没必要检测抗体;加强接种后,有效保护期至少在3年以上。WHO的最新规定是:无论是多久之前接种过疫苗,再次暴露后只需接种2针。国内卫生部2009年有关再次暴露后处置的规定是:1-3年内打3针,过了3年需全程接种(5针)。再次暴露后处置。伤口处理:任何一次暴露后均应当首先、及时、彻底地进行伤口处理。疫苗接种:一般情况下,全程接种狂犬病疫苗后体内抗体水平可维持至少1年。如再次暴露发生在免疫接种过程中,则继续按 照原有程序完成全程接种,不需加大剂量;全程免疫后半年内再次暴露者一般不需要再次免疫;全程免疫后半年到1年内再次暴露者,应当于0和3天各接种1剂疫苗;在1-3年内再次暴露者,应于0、3、7天各接种1剂疫苗;超过3年者应当全程接种疫苗。 狂犬病恐惧症是中国特有的现象。世界上再没有第二个国家像中国这样,举国上下对狂犬病如此“重视”。有关狂犬病的偏见和谬论流传得如此广泛,是造成中国目前狂犬病疫苗大量滥用重要原因之一。国内目前人们最恐惧的传染病,除了艾滋病,就是狂犬病了。狂犬病恐惧症,简称“恐狂症”,现在成了几乎可与“恐艾症”并驾齐驱的一种非常流行的心理疾病。恐狂症的最常见表现就是滥用狂犬病疫苗,在明显不该接种疫苗的情况下也接种,甚至反复多次接种后仍然忧心忡忡。狂犬病是病死率最高而发病率较低的传染病,人们很容易反应过度。目前网络上或实际生活中有关狂犬病的不科学言论泛滥,各种奇谈怪论在“专家”和民众中都相当普遍地存在,使得一些与犬、猫有接触者(甚至完全没有接触者)长期处于恐惧之中,甚至发展成强迫症或“癔症”。有的人多次接种了疫苗,但仍每个月不远千里到武汉做抗体检测,担心“抗体一旦减少,狂犬病就会发作”。有的人自认病毒已潜入大脑,自己必死无疑,丢掉工作,成天上网查信息,在各种互相冲突的信息中无所适从。有的人怀疑疫苗是假的,怀疑疫苗中有活病毒,怀疑狂犬病毒能通过空气传播,怀疑护士,怀疑专家……成天在无尽的烦恼之中挣扎。论及狂犬病,我们首先应当明确一个最基本的事实:狂犬病的风险与艾滋病没有可比性(后者尚无有效疫苗,相关的基本免疫机制尚不明了)。狂犬病的防治是一个在医学上早已基本解决的问题,狂犬病在全球所有发达国家和部分发展中国家都已得到有效控制,每年狂犬病的死亡人数多年保持为0或接近于0。狂犬病100%可预防:无论是多么严重的暴露,只要按世界卫生组织(WHO)认定的方案进行处治,可100%避免发病。在本文中,笔者将列举一些代表性的情况,说明应当怎样避免狂犬病疫苗的滥用。笔者将提供几条简单、实用的判断标准,帮助恐狂症患者尽快走出阴影。潜伏期到底多长狂犬病的潜伏期可能长达四十年?五十年?甚至终生?中国又要创造一个吉尼斯纪录?在中国的某些专业杂志甚至教科书上常有狂犬病的潜伏期长达数十年的记述。中国的这些“病例”是否真的是狂犬病?由于均无实验室诊断依据,或者均无法证明未曾在近期发生新的感染(例如经某些特殊或罕见途径的感染),这些“病例”都未得到国际学术界承认,甚至在国际上传为笑话,作为中国相关科学水平低下的例证。国内外资料都表明,狂犬病的潜伏期通常是1-3个月,少数头面部严重咬伤的潜伏期可能短至7天,极少数病例(不到总数的1%)的潜伏期也可能大于一年。目前国际主流科学界承认的狂犬病最长潜伏期是6年,美国学者1991年在专业杂志上报告了该病例。死者为菲律宾移民,移民美国后未曾离开过美国。由于在美国本土感染狂犬病的机会极少,而且经部分基因序列分析的结果证明,从死者脑内分离的狂犬病毒与死者来源国家流行的毒株相同,所以该报告以迄今最令人信服的证据证明了狂犬病的潜伏期可能长达6年。由于类似病例的数量太少,相关证据链也并不是十分完整,对该病例报告在相关学术界仍有异议。例如许多法国学者就认为潜伏期超过一年的病例即使有,也极为罕见,一年后再发病的可能性可忽略不计。对更长潜伏期的说法,他们都一笑置之。在数十年期间曾被狗咬伤过的人在中国实在太多了,如果狂犬病的潜伏期真的有那么长,这么多人都应当接种疫苗,那么中国每年的狂犬病疫苗接种量还将增加一个相当可观的数目。许多恐狂症患者都是被狂犬病超长潜伏期的传说吓傻了。推广“十日观察法”应当坚信:健康犬不传播狂犬病!中、美两国专家根据在中国的实地调查结果,联合撰写的相关论文已发表在2008年第3期的美国《媒介源人兽共患病杂志》上。但外观健康不等于真正健康,必须进行实验检验或采用“十日观察法”进行鉴定。在人被犬咬伤后,如能立即将犬处死,取脑组织进行检测,则可根据检测结果(病毒的有无)来确定被咬的人是否需要接种疫苗。如无条件当场处死动物进行检测,则可应用WHO认定的“十日观察法”:“如果犬(或猫)在10天的观察期内保持健康,……则可终止治疗。”最近十多年来,我们实验室在国内外未发现任何足以否定“十日观察法”的证据。该方法是判别狗(或猫)是否有传染性的一种简单、实用的方法,也适用于中国。需要注意的是,在狂犬病流行的疫区,以前未接种过疫苗者在开始“十日观察法”的同时,应立即开始暴露后预防,然后根据观察结果确定是否可以节省后面的2针或3针疫苗。现在城市养的狗或猫绝大多数是宠物,通常很少与外界接触,便于实行“十日观察法”。如果在中国“十日观察法”得到推广,不仅疫苗用量可大大减少(可能减少全部用量的一半),还能让绝大多数恐狂症患者更快地得到精神解放。被鼠、兔咬伤怎么办WHO的相关报告指出:“对北美洲和欧洲狂犬病流行地区成千上万的野生和住宅区啮齿动物的检查显示,很少发生啮齿动物感染狂犬病的现象,说明这些动物不是该病的贮存宿主。”“暴露于啮齿动物如兔和野兔后很少需要专门的抗狂犬病暴露后预防。”我国文献报告中偶有鼠传人的狂犬病病例统计报告,但其致伤动物的确认均靠患者或其家属口述回忆,科学价值有限,而且总数也极少。据笔者多年的资料收集和研究,认为WHO的上述观点也基本适用于中国。特别是在非重点疫区被鼠、兔咬伤,患狂犬病的可能性极小,通常不用接种狂犬病疫苗。人被老鼠咬伤的机会很多——占所有动物伤人事件的3%-10%。如果此类情况下不接种疫苗,每年疫苗用量最多可能节约1/10。关于鼠咬人后的处置,我国卫生部尚未出台相关的工作规范。对南方重点疫区的鼠主动伤人案例,建议在客观宣传关于鼠咬人引发狂犬病的概率极小的同时,由就诊者自己权衡是否需要接种狂犬病疫苗。此外,鸟类(如鸡、鸭、鹅)、爬行类(如蜥蜴、龟和蛇)、鱼类和昆虫,都从来不会患狂犬病,因而也不可能传染狂犬病。正确对待“间接传播”狂犬病的来源和传播途径比较单一,主要是通过狗或猫抓伤或咬伤。WHO明确规定,暴露后预防分3级进行管理。对于I级暴露,即接触或喂养动物,或动物舔触完整皮肤,不需要采取预防措施。许多恐狂症患者担心的其他所谓“间接传播”方式,实际发生的概率是很小的,通常可以不必放在心上。如果有的人因此而心理负担特别大,以至严重影响了日常的工作和学习,也可预防性接种3针疫苗。接种后基本上就可高枕无忧——中和抗体可能持续数年甚至数十年,在此期间对所谓“间接传播”有足够的抵抗力。应充分认识伤口清洗的重要作用。正确的伤口冲洗可减少50%以上的发病率。对于很多似是而非的“间接传播”,或非流行区的轻微暴露,伤口清洗事实上足以将非常微小的一点感染的可能性彻底去除,不必执意要求接种疫苗。关于伤口处理的重要作用,有一个最典型的例子:欧洲最早记载的狂犬病发生于公元900年的法国里昂:一头熊发狂后,一次咬伤了20人,然后逃到一条小河的对岸。被咬的人当中有14人游过小河追杀熊,可能因河水自然洗去了伤口中的病毒,这14人均未感染狂犬病毒;而未去追杀熊(因而也未清洗伤口)的6人后来都死于狂犬病(似乎见义勇为者都得到了好报)。中枢神经里的病毒许多“恐狂症”患者最喜欢提出这样的疑问:狂犬病毒进入神经细胞后,疫苗引发的抗体是否就不起作用了?抗体能否清除中枢神经系统(CNS)中的病毒?大量原有的和新发现的证据都表明,狂犬病毒的抗体不仅能中和掉外周神经细胞内的病毒,在一定条件下也可能彻底清除CNS中的病毒;狂犬病毒进入CNS后,在3-5天内,要么被清除,要么发病。在任何情况下,狂犬病毒都不可能在CNS(包括脑和脊髓)中长期潜伏。人的狂犬病一旦发作,十天内必死无疑。所以任何一种症状,如果怀疑与狂犬病有关,则过了十天以后,该病人必然因狂犬病而死亡(至少也已进入重症监护室接受抢救)。如果实际情况并非如此,则该症状肯定与狂犬病无关(应尽快转入其他专科进行处治)。有的恐狂症患者坚信自己已得了狂犬病,自称典型的狂犬病表现已持续了数月甚至更久。希望再不要有人这样给自己开玩笑了。有大量实例证明,在病毒暴露发生几天甚至几个月后才进行处治也可能有效,说明抗体也可能将狂犬病毒从CNS中清除。某些借助现代生命支持系统积极抢救而维持了较长时间生命的患者,在死后尸检时,发现全身(包括CNS)的狂犬病毒都被彻底清除干净,可以间接证明抗体可进入CNS,清除CNS中的病毒。实际上疫苗接种失败多数都出现在第一针开始后的20天之内,主要是头面部被严重咬伤的患者。如果过了这个时间还未发病,以后再发病的可能性几乎不存在。狂犬病毒不引起大脑细胞形态的改变,狂犬病毒在人体内的行踪在发病前是无法检测的,只能根据症状判断大脑功能是否受损。“发病”前检测到足够高的抗体,就证明其大脑功能尚未受损,至少是未严重受损,他以后就不会再发病。总之,只要在发病前全程接种完了疫苗,产生了抗体,体内(包括CNS内)就不可能再有狂犬病毒“潜伏”,就不会再发病。检索国内外的相关文献资料,基本未发现与此标准相违背的病例。这是又一个简单实用的判断标准,有助于将“恐狂症”患者从对狂犬病的盲目恐惧中解放出来。 目前国产狂犬病疫苗的使用说明书中, 都包括如下“注意事项”:“忌饮酒、浓茶等刺激性食物及剧烈运动等。”许多网友都提问:“为什么接种了狂犬病疫苗后不能饮酒、不能剧烈运动?”有些“恐狂症”患者更是忧心忡忡:“接种疫苗期间饮酒、喝浓茶、吃刺激性食物及剧烈运动是否会抑制抗体产生?是否会使疫苗失效?是否会因此而送命?”疫苗说明书是由国家药典委员会统一制定的,说明书“注意事项”中的上述引文源自最新版(2010年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三部。细心的网友们发现,国外生产的狂犬病疫苗的说明书中就没有这些禁忌。如进口的VERO细胞狂犬病疫苗(维尔博)和鸡胚细胞狂犬病疫苗(瑞必补尔)的中文和英文说明书中,都没有提到饮食和运动方面的禁忌 (唯一提及的禁忌是“接种期间应避免使用免疫抑制剂和抗疟药”)。目前国内外的狂犬病疫苗都是按照WHO统一的质量标准进行生产的。为什么在打了狂犬病疫苗后,只有中国的药典规定了这么多禁忌,而外国的说明书中对此却只字不提呢?有网友问:“为什么全世界人民都不怕,只有中国人民怕这怕那呢?”遍查国内外现有文献资料,找不到规定上述饮食或运动限制的科学依据。据推算,即使血液中的酒精浓度达到使动物(或人)醉酒甚至酒精中毒死亡的程度,也不会对抗体的产生和活性产生明显影响。所以打了狂犬病疫苗后饮酒,可能死于酒精中毒或醉驾,但不会死于狂犬病。打了狂犬病疫苗后过于剧烈地运动,只可能死于运动过量或猝中,也不会死于狂犬病。所以这样的“禁令”应写入“公民常识”,而不应写入“疫苗使用说明书”。国内某大型疫苗生产厂家也认为,“我们到现在为止,还没有发现过因为吃辛辣食品而对疫苗造成影响的病例”,“刺激性食物不会影响抗体的免疫效果,但可能使不良反应加重,也就是说不管是使用国产还是进口疫苗,如果发生了不良反应,那么吃了辛辣的食物可能会加重不良反应。”中国30年前的狂犬病疫苗是用动物脑组织生产的,要在半个月内打14-21针,每次接种2ml粗制脑组织,副作用大,饮酒和剧烈运动等行为可能会加大副作用,所以当时的疫苗说明书明确规定:“不可饮酒、喝浓茶及吃有刺激性食物,应避免受凉感冒或剧烈运动或劳动 ”(引自1979年卫生部《生物制品规程》)。最近30多年来,中国的狂犬病疫苗都是用细胞培养方法生产的,而且经过浓缩、纯化处理,只打5针或4针,副作用极小。但现在国产疫苗的说明书却仍然还是照抄30年前的。没有任何实验依据说明当前使用的狂犬病疫苗说明书中还应当保留关于饮食和运动方面的上述禁忌。建议国家药典委员会在2015年版药典出版时,从狂犬病疫苗说明书“注意事项”中删去关于饮食和运动限制的规定。

猪伪狂犬病论文开题报告

猪伪狂犬病是由病毒引起的一种急性传染病 ,多种家畜和野生动物都可以感染,以猪感染最为普遍,损失也最严重。下面我整理了猪伪狂犬病的防治方法,一起来看看吧。猪伪狂犬病的流行特点及症状 特点 所有哺乳家畜对伪狂犬病都易感,啮齿类动物在传播伪狂犬病中起重要作用。未获得免疫力而第一次感染暴发伪狂犬病的猪群,会带来灾难性后果,可以在1周内传染至全群,仔猪有90%以上的感染、死亡,成年猪出现呼吸道感染症状,妊娠母猪流产。病毒可经胎盘、阴道黏液、精液和乳汁传播,常呈散发。 症状 伪狂犬病的主要症状是体温~℃,呼吸急促,拒食,间有呕吐或腹泻,于昏睡中死亡,或兴奋不安,口吐白沫,有共济失调、转圈和抽搐等神经症状,以后出现抑制、轻瘫或麻痹或丧失知觉、视觉,叫声嘶哑,呈常见便秘和呼吸症状,均为致死性感染。 病理变化 剖检伪狂犬病猪的病理变化主要见于非化脓性脑炎,脑充血、出血、水肿,肝、肾和心脏出现1~2毫米大小的黄白色坏死点,肺充血、水肿,上呼吸道常见卡他性和出血性炎症,胃底大面积积血,流产母猪胎盘呈坏死性胎盘炎,胎儿表面有血斑点。 猪伪狂犬病的类证鉴别 1.母猪发生流产、产死胎时,应与猪细小病毒、猪繁殖与呼吸综合症、猪乙型脑炎、猪布鲁氏菌病、猪衣原体并等相区别。 (1)猪细小病毒:无季节性,流产几乎只发生于头胎,母猪除流产外无任何症状,木乃伊胎显现非常明显,其他猪即使感染也无症状。 (2)猪繁殖与呼吸综合征:本病感染猪群早期有类似流感的症状。除母猪发生流产、早产和产死胎外,患病哺乳仔猪高度呼吸困难,1周龄内的仔猪病死率很高,主要病变为细胞间质性肺炎。 (3)猪乙型脑炎:本病仅发生与蚊蝇活动季节,除妊娠母猪发生流产和产死胎外,公猪可发生单侧睾丸肿胀。小猪表现体温升高,精神沉郁,肢腿轻度麻痹等神经症状。 (4)猪衣原体病:患病母猪流产前,大多数没有任何先兆,公猪呈现睾丸炎、附睾炎,小猪呈现慢性肺炎、角膜炎、多发性关节炎等症状。病料涂片染色镜检,在细胞内可见到衣原体的包涵体。 (5)猪布鲁氏菌病:本病一般发生于布鲁氏菌病流行地区,除妊娠母猪发生流产和产死胎外,公猪可发生睾丸炎。采取血清做布鲁氏菌病凝集试验,呈阳性反映。 2.发病仔猪应注意与猪沙门氏菌病、猪流行性腹泻、猪李氏杆菌病 (败血型)、断奶仔猪应激症相鉴别。 (1)猪沙门氏菌病:日龄小的仔猪和6月龄以上的猪很少发生。腹下、胸前、耳根有紫红色斑点,眼有分泌物,粪稀,淡黄色或灰绿色带有血液或假膜,恶臭。剖检可见臃肿大暗蓝色,坚度如橡皮,切面蓝红色,白髓周围有红晕,肠系膜淋巴索状肿。盲肠、结肠肠壁肥厚,黏膜上覆差纤维素污秽黄绿色假膜,掲掉假膜见有边缘不整的红色溃疡面。病料涂片镜检,可见革兰氏阴性菌、两端椭圆或卵圆形,不运动。不形成芽孢,荚膜沙门氏菌。 (2)猪流行性腹泻;仅发生于猪,其他动物不感染。不出现神经症状。剖检可见肠壁变薄,肠绒毛长度与隐窝度由正常的7:1降为3:1。将病猪的小肠组织及肠内容物制成悬液,经处理后接种试验猪,如试验猪发病,再取小肠组织做免疫荧光检验(敏感性和特异性均较高),即可作出诊断。 (3)猪李氏杆菌病。全身衰弱,病程1-3d(在3-4月龄的伪狂犬病猪病死率低,一般几日内可以完全恢复)。病料涂片镜检,可见‘V’或’Y’型排列的革兰氏阳性小杆菌。 (4)断奶仔猪应激症:非传染病,多在断奶仔猪转栏7-10d内发病。突然倒地大叫,全身肌肉震颤,眼上翻,多数在30-60min后症状缓和或静止,如能及时治疗,即可痊愈,用病料制成悬液,接种家兔,不出现发痒撕咬局部的现象。 猪伪狂犬病的防治方法 猪伪狂犬病无特效治疗药物,必须采取综合性的防制措施。平时应加强饲养管理,搞好卫生和消毒,做好灭蚊、灭蝇、灭鼠等工作,发病时用头孢类药物配合干扰素有一定疗效。消灭牧场中的鼠类对预防本病有重要意义,同时还要严格控制犬、猫、鸟类和其他禽类进入猪场,严格控制人员来往,并做好消毒工作及血清学监测等,这样对本病的防制也可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猪伪狂犬病的免疫接种 1、后备猪应在配种前实施至少2次伪狂犬疫苗的免疫接种,2次均可使用基因缺失弱毒苗。 2、经产母猪应根据本场感染程度在怀孕后期(产前20~40天或配种后75~95天)实行1~2次免疫。 3、母猪免疫使用灭活苗或基因缺失弱毒苗均可,2次免疫中至少有1次使用基因缺失弱毒苗。 4、本场未发生过或周围也未发生过伪狂犬疫情的猪群可在30天以后免疫1头份灭活苗。 5、本场或周围发生过疫情的猪群应在19日龄或23~25日龄接种基因缺失弱毒苗1头份 6、频繁发生的猪群应在仔猪3日龄用基因缺失弱毒苗滴鼻,疫区或疫情严重的猪场保育和育肥猪群应在首免3周后加强免疫1次。 猜你喜欢: 1. 三元杂肉猪的饲养技术 2. 如何诊断水貂的伪狂犬病 3. 畜牧兽医毕业论文题目 4. 猪拉肚子吃什么药好得快如何预防 5. 育肥猪的饲养方法

病原伪狂犬病毒属于疱疹病毒科(Herpesviridae)、猪疱疹病毒属,病毒粒子为圆形,直径150~180nm,核衣壳直径为105~110nm。病毒粒子的外层是病毒囊膜,它是由宿主细胞衍生而来的脂质双层结构。囊膜表面有长约8~10nm呈放射状排列的纤突。伪狂犬病毒是疱疹病毒科中抵抗力较强的一种。在37℃下的半衰期为7h,8℃可存活46天,而在25℃干草、树枝、食物上可存活10~30天,但短期保存病毒时,4℃较-15℃和-20℃冻结保存更好。病毒在pH4~9之间保持稳定。5%石炭酸经2min灭活,但石炭酸处理32天后仍具有感染性。~1%氢氧化钠迅速使其灭活。对乙醚、氯仿等脂溶剂以及福尔马林和紫外线照射敏感。流行特点猪是伪狂犬病的自然宿主,对其危害大。可致妊娠母猪流产,产死胎及胎儿干尸化。对初生仔猪则引起神经症状,出现运动失调,麻痹,衰竭死亡,病死率100%。成年猪多呈隐性感染,但可引起呼吸道症状。1、传染源:病猪、带毒猪及带毒鼠类是本病的主要传染源,病毒主要从病猪的鼻分泌物、唾液、乳汁和尿中排除,有的带毒猪可持续排毒一年。2、传播途径:传播途径主要是直接或间接接触,还可经呼吸道黏膜、破损的皮肤和配料等发生感染。妊娠母猪感染本病可经胎盘侵害胎儿,泌乳母猪感染本病的1周左右乳中有病毒出现,可持续3~5天,此时仔猪可因哺乳而感染本病。3、潜伏期:本病潜伏期一般3~5天。临床症状1、发病仔猪初眼眶发红,闭目昏睡,接着体温升高到41℃~℃,精神沉郁,口角有大量泡沫或流出唾液,有的病猪呕吐或腹泻,内容物为黄色,初期以神经紊乱为主,后期以麻痹为特征。常见的是间歇性抽搐、癫痫发作、角弓反张、盲目行走或转圈、呆立不动。出现神经症状的仔猪几乎100%死亡,发病仔猪耐过后往往发育不良或成为僵猪。2、20日龄以上的仔猪到断奶后小猪症状轻微,体温升高到41℃以上,呼吸短促,被毛凌乱,不食或食欲减少,耳尖发紫,发病率和死亡率都低于15日龄以内的仔猪。3、4月龄左右的猪,发病后只有轻微症状,有数日的轻热、呼吸困难、流鼻汁、咳嗽、精神沉郁、食欲不振,有的呈“犬坐”姿势,有时呕吐和腹泻。4、母猪有时出现厌食,便秘,震颤,惊厥,视觉消失或结膜炎,有的分娩延迟或提前,有的产下死胎、木乃伊胎或流产,产下的仔猪初生体小、衰弱,弱胎2-3日后死亡,流产发生率约为50%。病理变化伪狂犬病毒感染一般无特征性病变。眼观主要见肾脏有针尖状出血点,其他肉眼病变不明显。可见不同程度的卡他性胃炎和肠炎,中枢神经系统症状明显时,脑膜明显充血,脑脊髓液量过多,肝、脾等实质脏器常可见灰白色坏死病灶,肺充血、水肿和坏死点。子宫内感染后可发展为溶解坏死性胎盘炎。组织学病变主要是中枢神经系统的弥散性非化脓性脑膜脑炎及神经节炎,有明显的血管套及弥散性局部胶质细胞坏死。在脑神经细胞内、鼻咽黏膜、脾及淋巴结的淋巴细胞内可见核内嗜酸性包涵体和出血性炎症。有时可见肝脏小叶周边出现凝固性坏死。肺泡隔核小叶质增宽,淋巴细胞、单核细胞浸润。诊断鉴别根据疾病的临诊症状,结合流行病学,可做出初步诊断,确诊必须进行实验室检查。同时要注意与猪细小病毒、流行性乙型脑炎病毒、猪繁殖与呼吸综合征病毒、猪瘟病毒、弓形虫及布鲁氏菌等引起的母猪繁殖障碍相区别。病毒分离鉴定病毒的分离是诊断伪狂犬病的可靠方法。患病动物的多种病料组织如脑、心、肝、脾、肺、肾、扁桃体等均可用于病毒的分离,但以脑组织和扁桃体为理想,另外,鼻咽分泌物也可用于病毒的分离。病料处理后可直接接种敏感细胞,如猪肾传代细胞(pK-15和IBRS-2)、仓鼠肾传代细胞(BHK-21)或鸡胚成纤维细胞(CEF),在接种后24~72h内可出现典型的细胞病变。若初次接种无细胞病变,可盲传3代。不具备细胞培养条件时,可将处理的病料接种家兔或小鼠,根据家兔或小鼠的临诊表现做出判定,但小鼠不如家兔敏感。分离到病毒后再用标准阳性血清做中和试验以确诊本病。组织切片荧光抗体检测取患病动物的病料如脑或扁桃体的压片或冰冻切片,用直接免疫荧光检查。其优点是快速,在几小时内即可获得可靠结果,对于新生仔猪,其敏感性与病毒分离相当,但对于育肥猪与成年猪,该法则不如病毒分离敏感。pCR检测猪伪狂犬病病毒利用pCR可从患病动物的分泌物如鼻咽拭子或组织病料中扩增猪伪狂犬病病毒的基因,从而对患病动物进行确诊。pCR与病毒分离鉴定相比,具有快速、敏感、特异性强等优点,能同时检测大批量的样品,并且能进行活体检测,适合于临诊诊断。血清学诊断多种血清学方法可用于伪狂犬病的诊断,应用广泛的有中和试验、酶联免疫吸附试验、乳胶凝集试验、补体结合试验及间接免疫荧光等。其中血清中和试验的特异性、敏感性都是好的,并且被世界动物卫生组织(OIE)列为法定的诊断方法。但由于中和试验的技术条件要求高、时间长,所以主要是用于实验室研究。酶联免疫吸附试验同样具有特异性强、敏感性高的特点,3~4h内可得出试验结果,并可同时检测大批量样品,广泛用于伪狂犬病的临诊诊断。另外,近几年来,乳胶凝集试验以其独特的优点也在临诊上广泛应用,操作极其简便,几分钟之内便可得出试验结果。鉴别诊断猪伪狂犬病病毒鉴别诊断方法是在使用基因标志疫苗的基础上应用的一类诊断方法。由于pRV中存在多个非心需糖蛋白基因,缺失这些基因的病毒突变株不能产生被缺失基因所编码的糖蛋白,但又不影响病毒在细胞上的增殖与免疫原性。将这种基因缺失标志疫苗注射动物后,动物不能产生针对缺失蛋白的抗体。因此,可通过血清学方法将自然感染野毒的血清学阳性猪与注苗猪区分开来。目前,缺失疫苗缺失的糖蛋白基因主要为gE和gG基因,也有缺失gC、gB基因的。针对缺失的糖蛋白已利用大肠杆菌或酵母等表达系统的表达产物建立了相应的鉴别诊断方法:gE-ELISA(酶联免疫吸附试验)、gG-ELISA、gC-ELISA、gB-ELISA以及gE-LAT(乳胶凝集试验)、gG、LAT等,实验证实这些方法的特异性强、敏感性高,可用于临诊检测,同时乳胶凝集还具有简单、快速的特点。目前,在我国已有gE-ELISA、gG-ELISA和gE-LAT、gG-LAT问世。防治措施本病尚无治疗药物,紧急情况下,用高免血清治疗,可降低死亡率。疫苗免疫接种是预防和控制伪狂犬病的根本措施,目前国内外已研制成功伪狂犬的常规弱毒疫苗、灭活疫苗以及基因缺失疫苗(包括基因缺失弱毒苗和灭活苗),这些疫苗都能有效地减轻或防止伪狂犬病的临诊症状,从而减少该病造成的经济损失。消灭牧场中的鼠类,对预防本病有重要意义。同时,还要严格控制犬、猫、鸟类和其他禽类进入猪场,严格控制人员来往,并做好消毒工作及血清学监测等,这样对本病的防制也可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此外,对猪群采血做血清中和试验,阳性者隔离,以后淘汰。以3~4周为间隔反复进行,一直到两次试验全部阴性为止。另外一种方式是培育健康猪,母猪产仔断乳后,尽快分开,隔离饲养,每窝小猪均须与其他窝小猪隔离饲养。到16周龄时,做血清学检查(此时母源抗体转为阴性),所有阳性猪淘汰,30日后再做血清学检查,把阴性猪合成较大群,终建立新的无病猪群。

猪伪狂犬病是由猪伪狂犬病毒引起的多种家畜及野生动物共患的一种急性传染病。该病在猪群中常呈爆发性流行,引起妊娠母猪流产、死胎,公猪不育,初生仔猪则引起神经症状,出现运动失调,麻痹,衰竭死亡,病死率达100%,育肥猪出现呼吸困难、生长停滞现象,本病是危害全球养猪业的重大动物传染病之一。本病目前无特效治疗药物,对感染发病猪可注射猪伪狂犬病高免血清,它对断奶仔猪有明显效果,同时应用黄芪多糖中药制剂配合治疗。对未发病受威胁猪进行紧急免疫接种。本病主要应以预防为主,对新引进的猪要进行严格的检疫,引进后要隔离观察、抽血检验,对检出阳性猪要注射疫苗,不可做种用。种猪要定期进行灭活苗免疫,育肥猪或断奶猪也应在2一4月龄时用活苗或灭活苗免疫,如果只免疫种猪,育肥猪感染病毒后可向外排毒,直接威胁种猪群。另外感染猪增重迟缓,饲料报酬降低,推迟出栏,间接损失也是巨大的。鉴别鉴别诊断猪伪狂犬病病毒鉴别诊断方法是在使用基因标志疫苗的基础上应用的-类诊断方法。由于prv中存在多个非必需糖蛋白基因,缺失这些基因的病毒突变株不能产生被缺失基因所编码的糖蛋白,但又不影响病毒在细胞上的增殖与免疫原性。将这种基因缺失标志疫苗注射动物后,动物不能产生针对缺失蛋白的抗体。因此,可通过血清学方法将自然感染野毒的血清学阳性猪与注苗猪区分开来。猪伪狂犬病预防与治疗推荐方案:预防:l.采取严格消毒防疫措施,加强饲养管理与营养,减少应激。2.免疫前两周在饲料中添加替米先+瑞特奇+普诺康,同时在饮水中添加倍力奇。3.母猪配种前及产前注射伪狂静(伪狂犬基因缺失疫苗)。4.仔猪3日龄伪狂静滴鼻,45日龄注射伪狂静l头份。治疗:对已发生本病的猪群,可采用下列方法。l.加强消毒:(金)卫康(l:400)带猪喷雾消毒,每日2次。2.全场紧急接种伪狂静。

狂犬病论文题目

狗狗得狂犬病的症状

陕西 四川

暴躁,而且流口水。眼睛中红血丝多,有咬人的冲动。

狗狗狂犬症状临床体现:临床特征:有些病状与狂犬病相似。患犬极度不安,常无故狂吠,对呼吸无反应。两眼呈惊恐状。病毒侵入部位剧痒,初以舌舔,随之牙啃,或向周围物体摩擦其脸嘴,并以爪抓挠,但对人畜无攻击行为。病犬唾液增多,呼吸增数甚至发生困难。食欲减退或废绝,喝欲明显增加,很想喝水(至临死前还想饮水)。病程相当迅速,经1天左右常因衰竭而死。通常根据上述临床特征(奇痒、神经症状以及局部的抓伤、咬伤等)结合流行特点可作出初步诊断。对那些症状不典型的病例,单凭临床诊断难以确诊,必须采取病料,如脑、肝、脾、肺等脏器,送检验部门化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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