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解逻辑学原则的抽象性与有效性
近年来,高校的逻辑教学工作者被两种现象困扰着:一种是校园内逻辑教学的景气指数每况愈下、风雨飘摇;另一种是校园外各种升学、招聘、入职的逻辑辅导班比比皆是,红红火火。这一冷一热,折射出什么?热,说明社会对逻辑是迫切需要的;冷,说明逻辑教学难如人意,亟需改革。本文拟就高校逻辑教学面临的问题、背后的深层原因及出路做一些探讨,以期引起重视并企盼有所改观。
一
目前,我国高校逻辑教学的整体状况堪忧: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专业教学点甚少
虽然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将逻辑学与数学、物理、化学、天文、地理、生物并列为七大基础学科,然而在我国学科目录分类中,逻辑学却为哲学类中的二级学科。由于没有独立的学科地位,在本科阶段,逻辑专业的毕业生远远不能满足其教学与研究的需要。
2.课程地位处境尴尬,遭遇不同程度的边缘化
在高校,除哲学专业外,逻辑自然不是专业课,属于可有可无的课程。进入1990年代后,在普通高等学校课程体系改革中,有一批原来以逻辑学作为必修课的院、系、专业或者取消课程,或者将其改为选修课。种种不争的事实说明我国逻辑学教学处境堪忧,大有被逐出高校课堂之势。
3.教学研究的阵地不断萎缩
原来全国唯一的一份逻辑刊物——《逻辑与语言学习》于1995年停刊。没有专门的刊物,逻辑研究在夹缝中生存。1996年,《逻辑》由月刊改为双月刊,页数整整减少50%。2009年,又改为季刊,进一步的萎缩。
4.教学队伍逐渐缩小
由于课程不受重视及论文难以发表,目前在以量化标准为主的高校学术评价体系中,课时不够影响收入,发表论文不够影响晋升,这些都势必挫伤逻辑教师的教学积极性,逻辑教学队伍的萎缩也就在所难免。
二
究竟是何种原因导致了这种困境呢?惟有从逻辑课自身出发对其进行深刻的反思才有出路。一门学科的兴衰主要取决于其学科体系及内容设置能否满足社会对它的某种需要,而逻辑教学的困境恰恰是因为现行逻辑教材的体系、内容设置无法满足人的日常思维及素质教育的需要造成的。笔者就这些问题进行分析,试图找到解决问题的途径。
1.“形式”是一把双刃剑,既有好处,也有问题
“形式”、“形式化”是现行逻辑教材基本特征,传统逻辑摒弃概念、判断和推理的内容而对它们的形式做孤立的、平行的研究,以期达到概念明确、判断恰当和推理具有逻辑性的理论目标。数理逻辑是传统逻辑的现代化,它采用人工语言和形式化的方法来刻画、研究命题和推理,使学生能够从整体上把握它的性质与特征。它所具有的严格性、精密型、系统性以及形式系统所具有的强大的表达能力和精美的研究方法都是无与伦比的,它在人工智能和计算机研究方面所展现出来强大威力也是举世瞩目。然而,有所得必有所失,逻辑摆脱内容有其所得,使其成为一门具有工具性质的形式科学,但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使它饱受诟病:
其一,数理逻辑所采用的人工语言限制了它的使用范围。普通高校开设逻辑课主要是服务于日常思维和交际,是为了提高学生的日常分析与表达能力。而日常思维采用的是自然语言,它在丰富性、灵活性及实用性等方面的优势都是人工语言无法企及的。显然,用人工语言分析日常思维是勉为其难的。
其二,数理逻辑采用形式化、系统化的方法,莱布尼茨的理想是把思维转化为计算,可是实际的情况是,当我们在计算的时候,是以机械的方式向前推进的,是不思考的;而当我们思考的时候,却往往是不计算的。所以,它对日常思维的指导作用有限。
其三,由于思维形式和内容相分离所产生的“蕴含怪论”使形式逻辑的根基与合理性备受质疑。例如,“真命题被任何命题所蕴涵,假命题蕴涵任何命题”,这与人们的日常直觉相去甚远。
2.“有效性”的概念太强,适用的范围有限
所谓有效就是推理形式100%正确,也就是具有此推理形式的任一实例都不会出现真前提和假结论。而无效推理呢,则是推理形式100%的错误,即从真前提不必然推出真结论。
有效性概念刻画的是一种极端的、理想的状态,在日常推理和论证中,它可能发生的条件及适用性都是有限的。因为它预设了推理要满足的两个条件:一是前提是完全的、充分的、无一遗漏的;二是前提和结论的连接是必然的、唯一的、无歧义的。可是在日常思维中,这两点都不易做到。日常推理常常是“选择性地搜集相关的经验证据,在不充分信息的基础上作出尝试性的判断或抉择,不断根据环境反馈调整、修正自己的行为,……由此达到实践的成功。”[1](P11)这是一种学习、抉择、反馈、调整、纠偏、补漏、完善的过程,一蹴而就的有效推理在有限的条件下才会发生,尤其是开拓创新,探索未知领域更是如此。
另外,有效性这个概念太强,要么全部正确,要么全部错误,没有伸缩、回旋的余地,它只能刻画一部分日常推理和论证的特征,而不能刻画全部日常思维的特征。因为在很多的情形下,日常思维无所谓有效,也无所谓无效,而是介于两者之间的一种状态。
从上边的分析可以看出,有效性是有条件限制并且也不是万能的,因此,对于日常思维来说,运用多种逻辑工具来分析也许是必要的,因为“任何逻辑理论都难以避免它对思维和语言表达实际的片面性的割裂,它只能从某一个方面某一个角度总结出思维和语言表达的某些特征或规律,而不可能概括思维和语言表达的所有特征或规律,更不可能一览无余地来规范和引导人们的所有思维和语言表达”。[2]“支持度”、“合理性”、“充分性”这些非形式逻辑的概念显然能够弥补有效性之外的真空,它们相互补充、相辅相成,才能提供对日常思维的完整分析。
3.语用因素的缺失使得形式逻辑的实际效用大打折扣
逻辑学家莫里斯认为,逻辑是通过语言来研究推理及论证的,而语言具有语形、语义、语用三个层面,语形涉及的是语言表达式之间的关系;语义涉及的是语言表达式及其所指之间的关系,也就是对语言表达式的解释;而语用则涉及的是语言表达式及其使用者的关系,也就是处在一定语境中的人对语言符号的解释。很显然,这是一个从抽象到具体,从一般到个别的过程,传统逻辑与数理逻辑对推理及论证的研究都停留在语形及语义的层面上,是抽象的、一般的,“有效性”、“形式化”都是如此。从时间纬度来看,语形和语义学历史悠久,理论成熟;而语用学的研究起步较晚,研究不很充分,人们重视程度也不够,但是它对逻辑学,尤其是逻辑的效用,恰恰尤为重要。
语用学的重要性在于它引进了语言的使用者这个因素,也就是引进了人的因素。更多地关注人和人的体验。与此同时,语用学关注包括语言使用者在内的所有的语境因素。而这些因素,恰恰是人们对语言作逻辑分析、运用语言进行交际时必不可少的。离开这些因素,任何语句的意义都不可能是完全的,无论是对语句的理解还是所进行的推理都是如此。传统逻辑与数理逻辑的最大问题是语用因素的缺失,即它把语言的使用者及使用环境都撇开,对推理和论证做抽象的、一般的、理想状态的研究,对此,有学者曾尖锐地指出:“现代逻辑不仅不研究推理的内容或题材方面,而且几乎从不考虑推理的主体方面。它把推理和论证从实际所处的种种认知、心理和社会历史的具体情境中抽象出来而给予一种理想化的研究,从而对理性作了非个体的、无时间性的和非情景化的理解”。[3](P514)
三
鉴于以上的分析,普通高校的逻辑教学应如何改革?内容应如何设置?学者们各抒己见。概言之,形式逻辑与非形式逻辑各有千秋,且不可归约,应同时开设为好。
1.开设非形式逻辑基于以下的理由
⑴从它的内容上看,非形式逻辑是基于对现代逻辑工作方式的反思及对西方国家改革高等教育、提升国民的批判性思维能力回应的结果。非形式逻辑主要是以论证为中心,“试图分析:日常语言的特征、论证与语言的关系;预设、假定以及隐含前提等对论证的影响;如何识别一个论证的好坏;评估论证的强度,以及怎样建构有说服力的论证;非形式谬误产生的原因,它的表现形式等等”[4](P35)。可以看出,与形式逻辑以形式化和有效性为中心不同,非形式逻辑以证明力和说服力为理论目标,注重逻辑的应用性,贴近现实生活,与现实生活用一种不同于形式逻辑的视角结合了起来,两者形成互补,拓展了逻辑学的新领域。
⑵从国外逻辑课程的设置来看,目前欧美国家开设的逻辑课程主要有三种,一是完全形式化方法解决推理问题的符号逻辑,如苏佩斯的《逻辑导论》;二是“融合型”的带有导论性质基础逻辑,仅有部分的形式分析方法,如柯比的《逻辑导论》;三是着眼于日常生活,偏重谬误与论辩分析的非形式逻辑,如奥尔特的《非形式逻辑:可能世界与想象》等。可以看出,多元化与应用性是当代世界逻辑发展的潮流。
⑶从我国近年逻辑教学的实践来看,2003年末,中国逻辑学会形式逻辑委员会将学术年会的主题确定为“非形式逻辑与批判性思维”,此后“引发了逻辑学教学改革的批判性思维转向”。[5](P116)目前,国内许多高校都在这方面进行了可贵的探索,有关这方面研究的论文、论著也纷纷涌现,已形成一个新的热点。
⑷从我国近年社会实践的需要来看,近些年来,国内升学、招聘、入职考核纷纷借鉴国外GRE、LSAT、MBA、GMAT等批判性思维能力测试的先进经验,先是MBA考试中尝试进行“批判性思维”和“非形式逻辑”内容的考核,紧接着MPA、公务员考试也相继引人这种考核。社会的需要给这门课的发展提供了内在的原动力,高校的教育应顺应社会发展的需要才能迎来转机。
2.改造现有的逻辑教材体系,融入语用逻辑的内容,建立一个语形、语义、语用相统一的新逻辑教材体系
前已述及,影响形式逻辑效用的最大问题是语用因素的缺失,国内现有的逻辑教程,无论是传统型的、现代型的,还是融合型的,其共同问题就是在其体系中鲜有语用因素介入,缺少人、交际语境与交际规则,因而使这些理论在进入日常分析和日常交际时就缺少必要的环节而陷入困顿。因而,当务之急就是要改革现有的形式逻辑体系,把语形、语义、语用三者统一起来。在这方面,有一个先行者,就是我国已故著名的逻辑学家周礼全先生。他在1994年出版的《逻辑——正确思维和成功交际的理论》一书中,“提出了一个以意义、语境、隐涵、预设等范畴为骨干的自然语言逻辑体系,描述了一种成功交际的理论”,[6]并力图把这一理论组成一个科学概念的范畴体系,他的这一思想不仅在中国独树一帜,而且在世界范围内也富有创见。
因而,国内的逻辑教材应该效法这个范例来校准方向,毕竟,在这方面中国的教育已经走了很长时间的弯路。
参考文献:
[1]陈波.从人工智能看当代逻辑学的发展[J].中山大学学报论丛,2000,(2).
[2]王健平.不能缺少人文逻辑[N].浙江日报,2004-10-18,(9).
[3]晋荣东.30年来中国逻辑的成就、问题与出路[A].上海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当代中国:道路·经验·前瞻:上海市社会科学界第六届学术年会文集[C].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8.
[4]江滨.从逻辑学的工具性看逻辑学的走向与发展[J].经济与社会发展,2006,(2).
[5]熊明辉.试论批判性思维与逻辑的关系[J].现代哲学,2006,(2).
[6]杲文川.“周礼全先生追思会”在哲学所举行[N].中国社会科学院院报,2008-6-26.
来源:新校园·理论版 2011年1期
作者:薛梦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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