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学术参考网

社会达尔文主义在《了不起的盖茨比》人物中的

发布时间:2015-08-29 14:03

 美国内战虽已废除了奴隶制,黑人的社会地位并没有随之而有所改观。虽然有热衷于黑人解放的废奴人士一直在奔走呼号,但二战前他们已不像之前那样积极地关注黑人问题。这是因为黑人在经济、政治上的崛起给白人带来了恐慌和威胁。为了维护白人种族的优越,防止黑人在社会生活中的崛起,白人们以人性、道德、正义、文明的名义对黑人的形象进行妖魔化地扭曲。妖魔化的表现之一就是黑人对白人女性的性侵害[1],白人们认为黑人容易受到性欲冲动的支配,无法控制自我的行为,趋向于走向犯罪。而这种对黑人的恐惧和妖魔化处理在美国南方社会中尤为突出。在南方的文化传统中,白人把维护女性的权利和贞操看成是白人男性的一种义务和考验,不论白人女性地位如何,她们都被看作是整个白人种族纯洁性的象征。所以一旦有白人妇女被黑人强奸的传言,就会在当地引起轩然大波。
  《杀死一只知更鸟》就是在这样的深灰背景下诞生的,小说从白人小女孩斯库特的视角出发,讲述她六岁至九岁的期间经历的社会生活,主要围绕在其居住的梅科姆镇所发生的一起冤案。汤姆·鲁宾逊是一个善良老实的黑人,受到肮脏无赖的穷白人尤厄尔的指控,指认汤姆是强奸其女儿马耶拉的凶手。斯库特的父亲阿蒂克斯是位坚守原则的律师,他顶着外界巨大的压力,坚持帮黑人汤姆打官司。凭借阿蒂克斯专业的推理、调查和辩护,汤姆清白的真相逐渐明朗。然而,受先入为主偏见支配的白人不能接受这一现实,仍判汤姆死刑。绝望的汤姆试图越狱逃跑,被白人警卫射击十七枪而亡。小说中出现了大量的象征意象,如知更鸟、山茶花、枪支,还有躲在房间与世隔绝的怪人拉德利。象征是文学作品中常见的一种艺术手法。象征所借助的事物是具体而有形的,它所表达的思想则抽象而无形。象征是“形式对思想、有形对无形的一切约定俗成的表现”。[2]贯穿于小说始终的怪人拉德利就是一个典型的象征,他是正义与善良的化身与体现。本文试从拉德利的闭门隐居,偷偷出门,以及最终露面三个方面,解析拉德利在小说中的象征意义。
  一.拉德利闭门隐居:善良与正义的缺失
  拉德利少年时曾结识了一群不务正业的人,跟他们闲逛、赌博、喝酒、飙车,后来被警察抓住送上未成年法庭。从此以后,拉德利就被父母关在家里,十五年间没有露面。街坊间流传着关于他的诸多传闻,传言他曾试图杀死自己的父母,所幸并未得逞。据说他白天被铁链锁在床上,夜晚出来活动,斯库特和哥哥杰姆对他感觉既恐惧又好奇。
  拉德利的父亲将他关在房间,避免他接触社会中肮脏、堕落的一面,手段虽然极端,但却暗示出了社会的混乱与黑暗,唯有与世隔绝,用一扇铁门将人与社会隔开,才能保留住人性中的纯洁、善良和正义,但同时也因为正义蜷缩一角,邪恶势力便可大肆横行。在黑人被妖魔化的时代,黑人的处境岌岌可危,私刑的猖獗使用对黑人的生命构成了极大的威胁。小说中,坎宁安一群人聚众到监狱门口,试图私自处死汤姆的行为印证了当时的风气。这种风气在福克纳的短篇小说《干旱的九月》中也有过描写,黑人威尔·梅耶斯被冤枉强奸了白人小姐明妮·库珀,最后被一群白人以正义为名活活打死。这从侧面印证了私刑的普遍性。汤姆比威尔幸运的是,她有斯库特的父亲阿蒂克斯的保护,所以可以暂时躲过一劫。但小说中体现了正义与邪恶力量对比的悬殊,作者让阿蒂克斯一个人站在监狱门口,面对几十个醉醺醺的汉子,而他们的身形在灯光的摇曳下则显得更加强健。此时正义的力量非常微弱,因为象征正义和善良的拉德利被关在屋内,正义受到遏制,邪恶变得嚣张。醉醺醺的人群则昭示着:一旦涉及到黑人,白人便失去了理智。
  小说中涉及到拉德利紧闭门窗的描写仅有简单的一处,即梅科姆镇上所有的人在等待审判结果的时候,“直到法庭里的氛围都变了,变得和那个寒冷二月的早晨一模一样:知更鸟不叫了,莫迪小姐新房子上的建筑工们停止了敲击,每一户邻居家的木门都关得像拉德利家一样严。”[3]这不仅仅是法律上的一个裁决,而是社会中正义与邪恶,道德与堕落的较量。所以此时时间仿佛凝结了,所有人都紧张地等待着结果,知更鸟也不叫了,这暗示了在种族主义和种族歧视蔓延的大环境下正义的失败。因为知更鸟是美国人熟悉的一种鸟,它只唱歌给人们听,什么坏事也不做。它不吃人们园子里的花果蔬菜,不在玉米仓做窝,它们只是衷心地为人们唱歌,知更鸟象征着善良和正义,所以杀死一只知更鸟就是一桩罪恶。[4]拉德利与知更鸟的同时出现,体现出了他象征着善良正义,但是知更鸟的安静与关闭的门窗则象征了善良与正义的缺失。这暗示出了下文悲剧的结局,法官宣布了陪审团对汤姆“有罪”的裁决。拉德利紧闭的门窗是对外面黑暗世界的排斥,对社会不公、偏见和种族歧视的一种无言的反抗。杰姆看到法律的不公,在痛苦中真正认识到世界的残酷和黑暗:“我想我开始理解怪人拉德利了,他为什么老关在家里不出来……因为他‘想’待在里面。”[5]因为他想待在没有邪恶和黑暗的地方,因为在那个时代,正义和善良的力量太过薄弱。
  虽然正义的力量暂时缺失,但小说对未来表现出了积极的态度。如阿蒂克斯而言,陪审团拖延了两个小时才给出裁决,说明陪审团中的一员坎宁安在努力争取正义,虽然正义最后还是被黑暗的力量所淹没,但是比之福克纳笔下的威尔·梅耶斯,汤姆要幸运得多,至少有白人律师愿意顶着偏见和唾骂坚持为他辩护,有法庭给予他辩护和上诉的机会,尽管种族平等的进程会相当艰难和缓慢,但不能不说这是社会的一个进步。
  二.拉德利偷偷出门:对正义与善良的渴望
  整部小说分为两大部分,第一部分主要描写斯库特、杰姆和邻居迪儿平静快乐的童年生活,第二部分则主要围绕汤姆的冤案展开。这场官司带来的流言、嘲讽以及最终的败诉粉碎了三个孩子的纯真,让他们意识到了社会丑陋、残酷的一面,从而经历了精神上的痛苦而成熟,知晓了何为正义,何为邪恶,体味到像父亲那样坚守道德和良知才是正确的选择。
 在第一部分快乐的童年生活中,虽然作者没有明确指出,但是读者可以推断出拉德利曾偷偷出门。三个孩子在玩滚车圈时,斯库特曾撞击到拉德利家门上,她听到了屋里低低 的笑声。拉德利始终关注着外面的世界和生活,对外界充满了渴望,甚至对孩子们的长相熟记于心。莫迪小姐的房子失火时,斯库特和杰姆站在拉德利家门口前看着全镇的人都在帮忙灭火,等回到家才发现自己身上多了条毛毯,拉德利虽然没有出去救火,但他以自己的方式帮助着邻居。三个孩子由于好奇,计划半夜偷偷打开拉德利家的窗户偷窥怪人,结果被拉德利的哥哥误以为是小偷而开枪射击,仓皇逃跑时,杰姆的裤子被铁丝网挂住,不得不丢掉裤子。等杰姆再次返回取裤子时,裤子叠得整整齐齐的放在草坪上,而且被挂烂的地方也被缝好了。此时拉德利的形象是善良可爱的,是对邪恶和变态的流言有力的驳斥。杰姆和斯库特上学途中会经过拉德利家门前的一棵大树,孩子们经常在树洞里发现一些小礼物,口香糖、小奖牌、怀表还有兄妹二人形状的小雕像等,可见,拉德利希望得到朋友,希望有人可以交流,但是拉德利的哥哥发现树洞的秘密后,用水泥封死了树洞,断绝了拉德利和外界的接触。
  托尼·莫里森的小说《最蓝的眼睛》中也有关于孤独和隔绝的描写。黑人小女孩佩科拉的父母对她残暴、同学们奚落她、邻居们对她冷漠,最后她还被自己的父亲强暴,人性的异化和社会的疏离使佩科拉成为一个他者而存在,这时“如果他的心理结构不够健全,则会导致自我崩溃”,所以佩科拉最终精神崩溃而疯癫。[6] 与拉德利不同,佩科拉并没有将自己关闭在房间里,她理应有正常的人际交往,应该比拉德利的生活正常或者幸福。但是她所在的整个黑人社区,包括她自己的心灵都受到了白人文化的侵染,[7]他们都失去了自我,没有一个健全的心理结构,已经分不清何为对错美丑,所以尽管是生活在外界,心灵却如同上了层枷锁,与真善美隔绝,所以最终佩科拉精神崩溃,陷入发疯状态。而拉德利被关在房间里十五年却没有疯狂,因为他从没有失去自我,始终坚守真和善,心灵也从未与正义和善良隔绝,这可从他偷偷出门帮忙邻居的事件得到证明。
  拉德利是正义和善良的化身,他从不伤害人,并且在别人需要帮助的时候会悄悄的施与援手,但是他却怯懦、柔弱,不敢踏进复杂、混乱的社会中,因为在那个种族歧视和种族主义猖獗的时代里,邪恶的势力过于强大,道德、良知和正义甚至无立足之地。即使大家都明白法庭上被告的汤姆是清白无辜的,而原告是一个酗酒、无赖、没有责任感、整天打骂女儿的肮脏的穷白人,他们依然掩埋自己的良心,跟强大而邪恶的社会风气沆瀣一气,将正直而善良的汤姆判为罪人。
  三.拉德利露面:正义与善良的回归
  拉德利第一次露面之前,一直落单的知更鸟不停气地翻唱着它的曲目,幸福得忘记了是站在谁家的树上。[8]拉德利的形象再次与知更鸟一起出现,这次不是以紧闭的门窗来反抗审判的不公,知更鸟的再次歌唱预示了正义终究得以伸张。
  虽然尤厄尔控告汤姆强奸胜诉,但是阿蒂克斯在法庭上严密的推理,使得真相大白天下,对于最后的“胜利”他心有不甘,便意图伤害斯库特和杰姆两个孩子,行凶的地点恰恰选在拉德利家门口的那棵大树下。搏斗过程中,拉德利及时出现并救了两个孩子的性命,并用一把厨刀杀死了尤厄尔。拉德利的出现表明:正义终于冲出了黑暗的角落,摆脱的沉重的桎梏,与邪恶势力进行了面对面的较量,并且取得了胜利。斯库特终于见到了占据她们整个童年想象生活的怪人拉德利,他站在墙角,从远处偷看晕过去的杰姆。斯库特抓起拉德利的手,“这手那么苍白,却出人意料地温暖。”[9]这句话同时也是对缺失已久的正义的描述,苍白无力却温暖人心,世界需要更多的平等和宽容,让正义和善良健康茁长地成长。泰特警长为了保护拉德利,指明尤厄尔是在行凶时自己不小心倒在了刀子上,并说就让死人(尤厄尔)埋葬死人(汤姆)吧。小说以拉德利出门,无赖白人的死亡结束,表达出了作者对社会中正义和善良的美好期望。除了象征正义善良的拉德利,小说中也出现了很多其他代表正义、善良和勇气的人物,如厄博斯太太临终前以坚韧的毅力戒毒,社区之间的互相帮助,莫迪小姐对斯库特和杰姆的保护等等,这些正义力量与邪恶势力在小说中的互相交织,也暗指了社会生活中邪恶与正义的混乱和对抗。但是,不论正义的力量如何弱小,它最终会像拉德利一样,冲出黑暗,给人们带来希望和光明。
  美国黑人与白人的真正的平等和融合是一个长期而艰难的过程,即使是在21世纪的今天,黑人种族在很多方面依然没有取得与白人一样的地位和权利。所以拉德利露面后,又再次躲进了房间,再也没有出来过。在作品结尾处,作者以镜头快速闪过的形式,描述了整部小说三年内发生的所有的情节,夏尽秋至,秋去冬来,冬过夏现,周而复始,可是却惟独没有提及象征希望的春天,这是作者对社会现实中种族歧视和压迫的含蓄的批判和揭露,从而引发读者对美国社会中黑人与白人问题进行深刻的反思。
  参考文献:
  [1]张立新.文化的扭曲.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7:54.
  [2]黄晋凯. 象征主义 意象派.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89.   《了不起的盖茨比》是美国作家司各特·菲茨杰拉德创作于1925年的一部力作,这部小说被称为“美国20世纪20年代最深刻的社会小说”。作者通过对那个充满了爵士乐和香槟酒的“爵士时代”的尽情描绘,展现了第一次世界大战后美国社会的真实现状。书中通过生动形象的人物描写,重现了20年代美国社会所经历的奋斗与繁荣,躁动不安却又虚荣繁华的氛围。小说中的主人公和作者的个人生活经历有着极大的重叠再现,主人公的生活尽显那个时代的风采,盖茨比的奋斗历程诉说了美国人为了自己的生活目标和实现个人价值进行的不懈努力和辛苦付出。作品让读者真实感受到了象征着财富和名誉,曾是多少人辛苦追逐的“美国梦”对于主人公盖茨比是如何幻灭的。
  作品的写作年代是20世纪20年代,这是一个不同寻常的年代。第一次世界大战刚刚结束,这场战争给世界各国带来了空前的破坏,但是对于美国来讲,其国内的军用工业却得到了极大的刺激、发展和繁荣。战后的美国经济快速发展,传统思想和道德受到享乐主义的撞击,追求享受、及时行乐成为年轻人追逐的生活时尚。传统的宗教信仰遭遇拜金主义的危机,无数年轻人在这个看似 繁华的时代里迷失了自己。
  由于这个时代带着一战的深深烙印,战前曾经影响欧洲社会的各种思潮仍然能够找到各自的影子。一战时期英国著名首相丘吉尔在他的《第一次世界大战回忆录》中曾指出,欧洲陷入一战灾难的重要原因之一是“社会达尔文主义”思想的泛滥。
  达尔文(1809年-1882年)是颠覆了“神造物学说”的极具影响力的英国博物学家。他于1831年12月跟随英国政府的“贝格尔”号军舰作环球航行,经历沿途艰苦漫长的旅途,经过认真细致的实地考察,历时五年积累了大量的宝贵资料。回国后又经过20多年的研究,写出了《物种起源》这部巨著。在书中他提出了“进化论”的思想,说明生物有变异性和遗传性,物种是由低级到高级、由简单到复杂演变而来的。随着工业革命的发展,欧洲列强的不断扩张,达尔文的“物竞天择”的思想被欧洲人曲解误读,认为“适者生存”的丛林法则同样也适用于人类社会。被歪曲继而被移植到社会领域里的社会达尔文主义就为殖民主义大行其道提供了所谓的理论依据。
  1850年美国西进运动时,美国人类学家罗伯特·克诺克斯说过,“消灭印第安人只是盎格鲁撒克逊美国人的一个法律。”欧洲大陆发出的“低等种族的灭绝”声也不绝于耳。德国的纳粹份子通过对头骨、鼻梁等尺寸的测定来辨别“标准的雅利安人和犹太人”,甚至连住在修车行一楼的麦基太太也说,“我差点嫁给一个追了我好几年的犹太小子。我知道他配不上我。大家都对我说:‘露西尔,那个人比你差远了。’”当年的社会风貌由此可窥见一斑。1901年到1909年任职美国总统的西奥多·罗斯福就坚定地支持和追随社会达尔文主义。在他的《赢得西部》一书里,他曾说道,“盎格鲁撒克逊人占领美国西部是日耳曼人扩张的继续,它完成了种族发展的历史权利。”欧洲的历史学家们非常关注以军国主义形式诠释的社会达尔文主义,在这种形式下,战争被称为强势或优势民族施展权威的手段(Zmarzlik,1972)。
  在这种大时代背景的影响下,《了不起的盖茨比》这部小说里的主人公也具备了所处时代的典型特点,书中形形色色的各色人等从语言、行为和处事方式等都带上了鲜明的时代烙印。
  一.汤姆·布坎南
  在小说开篇的第一章里,故事讲述人尼克·卡罗威从中西部的家乡到纽约去学习债券生意,到自己的表妹黛西家里去做客。黛西的丈夫汤姆·布坎南“举止高傲”,“给人一种永远盛气凌人的印象”。在权威霸气地带领尼克参观了住所之后,他们的交谈由简单的闲聊突然转入了汤姆提起的话题:“文明正在崩溃”,他“气势汹汹地大声说,‘我最近成了个对世界非常悲观的人。你看过戈达德写的《有色帝国的兴起》吗?’”“书的大意是说,如果我们不当心,白色人种就会……就会完全被淹没了。讲的全是科学道理,已经证明了的。”在黛西夸他变得渊博了之后,他继续道,“我们是占统治地位的人种,我们有责任提高警惕,不然的话,其他人就会掌握一切。”而黛西这时附和道,“我们非打倒他们不可。”汤姆更加自负地补充道,“主要的论点是我们是北欧日耳曼民族。而我们创造了所有那些加在一起构成文明的东西——科学艺术啦,以及其它等等。”作为一个继承了家族的名声和富裕的人物,“他家里非常有钱,……搬家的那个排场真令人惊讶不已。在我这辈人中竟然还有人阔到能够干这种事,实在令人难以置信。”汤姆相信自己属于优等种族,在他的潜台词里,充满了对社会达尔文主义的追随和吹捧。尤其在经历了一战之后,以他为代表的白色人种对自己的统治地位无比担忧,担心自己所属种族的所谓优势地位受到其他人种的威胁。美国的移民现象在一战之后更加明显,许多独立作家也反复宣扬了同一观点(Schultz,1908;Grant,1918;Fairchil
  d,1926;Ross,1927)。这些社会因素和相关的运动使美国国会在1924年通过了《移民限制法案》。
  在小说第七章里,当盖茨比和汤姆发生争执继而摊牌时,汤姆“不能置信地重复道,‘我猜想最时髦的事情大概是装聋作哑,让不知从哪儿冒出来的阿猫阿狗跟你老婆调情。……这年头人们开始对家庭生活和家庭制度嗤之以鼻,再下一步他们就该抛弃一切,搞黑人和白人通婚了。’”他“俨然自以为单独一个人站在文明最后的壁垒上”,而此时作为旁观者的尼克却忍不住想笑,“一个酒徒色鬼竟然摇身一变就成了道学先生。”汤姆之所以有这样的摇身变化,是因为在他的家族哲学里,优等民族是永远具有绝对话语权的,作为白色人种的他应该像在丛林里进行的残酷争斗一样,永远处于胜出的地位。社会达尔文主义的观点在他的身上不时散发出争强斗狠、居高临下的味道。以他为代表的所谓优等人种,躺在经历了无数残酷厮杀和恶劣环境磨练的祖辈挣得的巨大财富的庇佑之下,是无法容忍一个像盖茨比这样从中西部的平民家庭出身,试图通过自己艰辛的努力和奋斗实现物质和精神世界的梦想的“阿猫阿狗”来掺和打乱自己的原有秩序和生活的。因此,他最终成为谋杀盖茨比真正的凶手,他残忍地扼杀了以盖茨比为代表的在他眼中属于“暴发户”的“劣势阶层”梦想实现的虚幻的充满泡沫的“美国梦”。他是社会达尔文主义的捍卫者,是把生物界中的弱肉强食法则强行霸道地搬到人类社会里的梦想终结者。
  二.黛西
  黛西在小说中作为重要人物之一,对盖茨比的一生起到了决定性的作用。她是盖茨比实现人生梦想的引发者,是盖茨比奋斗历程中充满动力的催化剂,最终又和自己的丈夫汤姆一起成为了残忍终结盖茨比虚幻梦想的扼杀者。她美丽诱人,却又空虚浅薄;身处上流社会,却又道德低下身性放荡。在盖茨比参军之后,“她就和芝加哥的汤姆·布坎南结了婚,婚礼之隆重豪华是路易斯维尔前所未闻的。”而汤姆“在婚礼的前一天送了她一串估计值三十五万美元的珍珠”。 在婚礼前夕送别 新娘的宴会之前,她喝得烂醉,伤心大哭。可是在半小时之后,她把“那串珍珠套在她脖子上,这场风波就过去了。第二天下午五点钟,她没事儿似的跟汤姆·布坎南结了婚,然后动身到南太平洋去作三个月的旅行了”。
  在尼克安排她和盖茨比见面,参观了代表盖茨比奋斗成果之一的豪宅之后,她“呜咽着,她的声音在厚厚的衣堆里闷哑了,‘我看了很伤心,因为我从来没见过这么——这么美的衬衫。’”之后她又看了五斗橱上盖茨比的照片,“我真爱这张照片,……你从来没告诉我你留过笔直向后梳的发型,也没告诉我你有一艘游艇。”在她的世界里,强者的标签应该就是由这些东西来做全权代表了。
  在第七章中盖茨比对尼克描绘了黛西的声音,说,“她的声音充满了金钱。”在黛西的生活里,人类世界的强者就是物质丰裕,生活奢华,充满了抑扬起伏的金钱的叮当声的,而这些是弱势阶层所无法企及和拥有的。因此在繁忙的社交季节,在盖茨比参军之后,她“又重新每天和五六个男人订五六次约会,……她要现在就解决自己的终身大事,刻不容缓——而且这个决定必须由一股近在眼前的力量来做出——爱情啦,金钱啦,实实在在的东西。”直到后来汤姆·布坎南出现了,“他的身材和身价都很有分量,因此黛西也觉得很光彩。”这种“光彩”,是她眼中脑中“胜者为王”的光彩,是她的价值观里强者的光环,是区分她所乐在其中、全心投入、不愿分离的上等社会和“阿猫阿狗”来源处的诱人的一丝光彩。这丝亮光,是她和汤姆一样潜心奉行的强者至上的丛林哲学的魅光,也难怪盖茨比会“体会到黛西像白银一样皎皎发光,安然高踞于穷苦人激烈的生存斗争之上”。这种“安然”,是残酷的丛林法则所带来的,是社会达尔文主义投射在黛西身上的不散的阴霾。最终,她由代表了盖茨比充满激情和活力的添满了缀饰的美丽梦想蜕变成了盖茨比临终前才意识到的“一朵丑陋的玫瑰花”。
  三.盖茨比
  他是小说的灵魂人物,他是这部小说里缤纷年代的积极参与者和牺牲品,是那个时代“美国梦”幻灭的代表人物。他为了追寻自己的目标,为了和深爱的姑娘重温旧梦,无法不迫使自己适应并完全参与这个“优胜劣汰”的丛林社会的游戏规则,不惜游走在法律边缘,铤而走险贩卖私酒,聚集起大量财富,成为汤姆口中所不齿的“私酒贩子,暴发户”。小说极致描绘了盖茨比那热闹非凡的豪宅宴会,以及人们对他的种种猜测,甚至认为“他是德国威廉皇帝的侄儿,或者别的什么亲戚,他的钱都是那么来的”。可是在尼克和他初次见面时,他给人的印象是“风度翩翩,文质彬彬的。”他深知黛西离开他的原因,也深知自己所处的社会地位,因此他不顾一切奋力打拼,用这个荆棘满布的现实世界里通行的唯一法则,以物制物,试图用他全力拼搏积累起来的财富迅速得到貌似高贵的上等社会地位,试图用缤纷豪华的晚宴,热闹非凡的客人营造出物质富裕的光环来打动黛西,换回她昔日对自己曾经的感情。小说第一章中当尼克远望盖茨比的房子,发现“他从大厦的阴影里走了出来,……从他那悠闲的动作和他那两脚稳踏在草坪上的姿态可以看出他就是盖茨比先生,出来确认一下我们本地的天空哪一片是属于他的”。当盖茨比拥有了物质上的财富,他仍然非常清醒地意识到随之而来的社会地位和他将要融入的上等社会的重要性,他极度看重这种归属感,因为这和他将要放手一搏全力争取的幸福息息相关,他希望这片本地的天空能有属于他的一份。小说开篇第一章便让读者感受到了那个充斥着玫瑰色梦幻的却又荆棘暗藏的年代具有的浓浓的丛林气息。
  在盖茨比的客人中,“夹着不少年轻的英国人:个个衣着整齐,个个面有饥色,个个都在低声下气地跟殷实的美国人谈话。……他们最起码都揪心地意识到,近在眼前就有唾手可得的钱,并且相信,只要几句话说的投机,钱就到手了。”在貌似高贵的上流社交圈中最基本的规则竟然是最赤裸裸的利益交换。适者生存,一战之后的美国人已牢牢把握住了经济社会蓬勃跳跃着的金钱的脉搏,那些“像飞蛾一般”的男男女女使盖茨比蔚蓝色的花园里“充满了脱口而出、转眼就忘的打趣和介绍,充满了彼此始终不知姓名的太太们之间亲热无比的会见”。挑战传统却又坚信人种有优劣之分的美国人在他们的生活社交圈里游刃有余地实践着社会达尔文主义的观点,认为自己比那些被自己用武力或者财力征服的人种优越。
  因此十七岁就改名换姓的盖茨比“以各种未透露的身份和黛西这一类人接触,但每次总有一层无形的铁丝网隔在中间”。这层铁丝网就是真实世界里隔开当时社会上不同社会地位人群的那道坚固的界限,尽管盖茨比“有意给黛西造成一种安全感,让她相信他的出身跟她不相上下,……实际上,他并没有这种能力——他背后没有生活优裕的家庭撑腰,而且只要全无人情味的政府一声令下,他随时都可以被调到世界上任何地方去”。多么现实的分界线,多么残酷却又无比真实的丛林法则,身处其中却不得不接受的活生生的真实。正如尼克感叹道,“我既身在其中又身在其外,对人生的千变万化既感到陶醉,同时又感到厌恶。”
  在故事的尾声,黛西和汤姆的密谋使盖茨比成了那场交通事故的替罪羔羊,黛西的无情虚伪、逃脱责任直至转身就远走异地的冷漠,让盖茨比最终“觉得他已经失去了那个旧日的温暖世界,为了抱着一个梦太久而付出了很高的代价。……这是一个新的世界,物质的然而并不真实”。披着温情面纱的上流社会的优等人种终于露出了他们在原始密林中那裸露着的本性,“他们砸碎了东西,毁灭了人,然后就退缩到自己的金钱或者麻木不仁或者不管什么使他们留在一起的东西之中,让别人去收拾他们的烂摊子。”可怜的盖茨比,成了这个戴着诱人的伪善面具的丛林中无情的强者的爪下祭品;了不起的盖茨比,他始终不渝地忠于“自己的柏拉 图式的理念”,“献身于一种博大、庸俗、华而不实的美。”他的善良、重情和对未来的美好憧憬使得他最终成为上流社会圈中不见硝烟的厮杀之后的祭旗者。
 四.其他人物
  小说中同时出现的还有乔丹·贝克这个人物,她是一个著名的高尔夫球冠军。第三章中尼克突然回忆起了她的一件往事,在一次重要的高尔夫锦标赛半决赛中,她移动了一个不利位置的球,事情差点就成为一桩丑闻,后来又平息了下去。尼克评价道,“她不能忍受处于不利的地位,既然这样不甘心,因此我想她从很年轻的时候就开始耍各种花招。”这是小说中又一个深谙生存学的人物,用她那“对世人傲慢的冷笑”深刻展示了社会达尔文主义在这些“著名的人物”身上的用武之地。
  文章中还有另外一个配角,迈尔·沃尔夫山姆,他跟尼克和盖茨比一起吃午饭时,尼克注意到迈尔的袖扣,以为是用象牙制作的,可是迈尔告诉他这是“用精选的真人臼齿做的”。一对装饰用的袖扣要使用真人的牙齿,还得要是精选的臼齿,行文至此,上流社会的“优等人种”在这里露出了他真实的獠牙,那用来撕咬战利品,咀嚼被他们征服的弱者曾经的美梦的獠牙,用来展示那曾经历过血腥厮杀的冷酷,和用以维继争名逐利后强势阶级从不间断的强势和武力。而把真人牙齿穿戴在身上的迈尔,是盖茨比口中介绍给尼克的一个“赌棍”,一个愚弄了五千万人,“1919年非法操纵世界棒球联赛的那个人”。
  20世纪20年代“爵士乐时代”的杰出代言人和“编年史家”菲茨杰拉德在《了不起的盖茨比》这部小说里深刻地批判了“美国梦”的本质,借栩栩如生的人物角色、精心搭配的细节和出神入化的描绘使那个一战以后的特殊年代跃然纸上。在那个爵士乐声声,纵情享乐,梦想绽放出致命的诱人光环的年代,有多少像盖茨比这样的人,争相走进这茂密旺盛、错综复杂、“酒食争逐”、互相博弈的社会大丛林中,连同自己的生命一起失去了对梦想的执著追求。
  参考文献:
  [1]常耀信.美国文学简史[M].上海:南开大学出版社,1990.
  [2]菲茨杰拉德,巫宁坤译.了不起的盖茨比[M].译林出版社,2005.
  [3]吴建国.菲茨杰拉德研究[M].上海外语教育出版社,2002.
  [4]史志康.美国文学背景概观[M]. 上海外语教育出版社,1998.
  [5]江建国.社会达尔文主义的喧嚣[N]. 人民日报,2005年4月12日.
  [6]达尔文,舒德干等译.物种起源[M]. 北京大学出版社,2005.
  [7]丘吉尔,刘立译.第一次世界大战回忆录[M].南方出版社,2008.
  [3][4][5][8][9]哈伯·李著.杀死一只知更鸟.高红梅(译).译林出版社,2012:258,112,265,312,341.
  [6]朱刚.二十世纪西方文论.北京大学出版社,2011:497.
  [7]王守仁,吴新云.性别·种族·文化:托尼·莫里森与二十世纪美国黑人文学.北京大学出版社,1999:26.

上一篇:解读张爱玲笔下的女性形象的描写方式

下一篇:《赵氏孤儿》与《哈姆莱特》的叙事特性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