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实践本体论基础上建构当代美学
发布时间:2015-07-06 11:26
——朱立元先生的实践本体论美学初论
我国当代美学研究在引进、学习西方美学的基础上,已有一个多世纪的发展历程。从首次引进西方美学理论始,经建国后五、六十年代的美学大讨论到八十年代的美学热,直至今天美学研究的深化,在理论体系的建构上,我国当代美学基本上形成了以实践美学为主流的当代美学理论体系。在这样一个大的理论背景下,朱立元先生在长期对西方美学理论进行系统把握和全面研究的基础上,也在不断思考着我国当代美学、文艺学的理论构建问题。在他的一系列论著中,已充分体现了他对实践美学的理论发展和完善的思考,体现了他在实践本体论基础上建构当代美学的努力,并已基本形成了以实践概念为核心的实践本体论美学。可以说,他对实践本体论美学的理论思考,是对我国当前美学研究的一大突破和推进。本文拟结合朱先生的一些论著,对他的实践本体论美学的基本内涵和基本理论构架,以及在美学研究实践中的具体贯彻作一初步阐述。
一、对实践美学的批判和继承
朱立元先生对实践本体论美学理论体系的建构,是在充分批判和继承前辈学者研究成果的基础上完成的。他在著述中也多次提到,他所主张的实践本体论美学,是在以实践论为哲学基础和理论背景下,主要是对李泽厚先生和蒋孔阳先生的实践美学的批判、发展和继承。关于实践美学,朱先生认为主要是以李、蒋两位先生为代表。他说:“正是在以实践论为美学的哲学基础的意义上,我把他们两位先生的美学理论都纳入到实践美学的大范围之中。”[1]同时,他又指出,在理论认识上,他“对李先生的美学观,有赞成方面,也有不同意方面;而对蒋先生的美学观,则基本赞同。”[2]要在理论上有所建树,对前人的批判和继承是必要的,只有借助于理论发展的背景,才能有所突破和创新,朱立元先生正是在我国美学在实践美学的研究已取得成就的基础上,提出自己的实践本体论美学主张的。同时,我国美学研究在进入九十年代以来,对美学的现代性追求是当代中国美学的一个核心问题,朱立元先生的实践本体论美学也是这种思考和追求的产物。
我国当代的实践美学主要是指以实践论为哲学基础构建起来的美学学说,在老一辈学者中,主要代表人物是李泽厚和蒋孔阳先生,他们都有各自不同的实践美学的观点和主张。此外,还包括其他一些同实践美学在基本思路上有相同或相近的一些美学观点和理论。基于此,朱立元先生分别对李泽厚和蒋孔阳二先生的实践美学理论体系进行了全面和细致的剖析,使实践美学得以突破和发展,使其真正过渡到实践本体论美学的阶段。
首先,对于李泽厚先生的实践美学的主张,朱立元先生认为,李泽厚先生的实践美学理论,是在他60年代提出的“客观性和社会性统一”的美学主张的基础上形成的。李泽厚在系统研究马克思《手稿》的基础上,逐步建立起其实践美学的理论体系。朱立元先生指出:“李泽厚的实践美学在保持基本框架的前提下有了较大发展,这就是把‘人化自然’分为外在自然与内在自然两个方面的人化,且把‘人化’的历史过程用‘积淀说’加以概括,这其中吸收、改造了康德的先验哲学与荣格的分析心理学等思想观点;最后又把这种‘人化的自然’说与中国传统哲学、美学联系起来,上升为新‘天人合一’说;他并把自己的美学理论称为‘主体论实践哲学’或‘人类学本体论哲学’的美学观。”[3]可见,李泽厚先生的实践美学的主张,在美学问题的根源和出发点上,是以实践为其基本范畴的。朱立元先生在充分肯定了李泽厚先生的实践美学的理论观点后,明确指出,虽然李泽厚的实践美学是以实践为其核心范畴,但因为对实践本身的含义的理解和自己本身理论建构的需要,李泽厚先生的实践美学可以说是“主体性的”或“人类学本体论的”实践美学。这样,“‘主体性实践美学’与‘人类学本体论美学’本身就隐含着逻辑上不可克服的自相矛盾。”[4]因此,“积淀说”背后就隐含着日益滋长的文化保守主义倾向,在审美活动中片面强调理性、群体性、人类性等。所以,从本质上来看,李泽厚先生的实践美学是主体论美学,因此,朱立元先生强调:“我认为李泽厚的美学还不是真正的实践本体论美学。”[5]李泽厚先生的实践美学还存在着很大的不足和内在的矛盾,朱立元先生进一步分析了造成这种内在矛盾的原因。他认为,这一根本的原因在于对“本体论”的某种误解,即未能从存在论角度看待实践论,因而在以实践论作为美学的哲学基础时,未能把实践看成是人的存在(生存)的基本方式,也未能对存在论意义上的实践作出更全面的阐释,因此,李泽厚先生把实践主要理解为群体、理性的物质生产劳动,而较少注意到实践作为人的存在活动的个体、感性方面,“积淀说”虽也将群体、理性落脚于个体、感性上,但显然前者居于支配地位,后者是相对被动的载体而已。这样,“审美作为人生实践中生存和生命体验的内容与存在论意义就无法得到充分的阐发,实践论未能在本体(存在)论意义上真正成为美学的哲学基础。”[6]对李泽厚先生的实践美学的本质局限和不足进行了充分的批判和克服后,朱立元先生提出了自己的存在论意义的实践本体论美学理论。
其次,对于蒋孔阳先生的实践美学的理论体系和主张,朱立元先生将其概括为“以实践论为基础、以创造论为核心的审美关系说。”[7]他认为,蒋先生的美学思想在基本方向上属于实践美学,但在很多地方都有自己的创新和突破。总的说来,蒋先生的美学思想是以马克思主义的实践论为基础的,但并不像实践派那样,直接从实践概念来界定美,而是以马克思《手稿》中“人的本质力量的对象化”和“自然的人化”的思想为立论的主要依据,从人与现实(自然)的审美关系的历史形成入手来揭示美和美感的诞生和本质的。朱立元先生认为,蒋孔阳先生的实践美学理论最大的贡献和突出的特点在于:在人对现实的审美关系中,把主体创造的思想放在突出的地位上。蒋先生从《手稿》中关于“美的规律”的论述出发,指出美的创造是一种自由的而又符合现实的规律的创造。同时,对于美的创造,蒋先生从宏观上和主客体的关系上作了富有新意的阐发,提出了“美的创造,是一种多层累的突创”理论,认为美是自然物质层、知觉表象层、社会历史层、心理意识层等多层次积累而又突然创造而形成的一个开放的、恒新恒异的创造过程中的复合体,所以它能把复杂归于单纯,把多样归为统一,最后成为一个完整的、充满了生命的有机体。朱立元先生认为:“这一理论打破了形而上学的观点,把主体创造论大大深化了:既突出了主体能动性,又坚持了社会客观性;既看到了美的复杂性,又发现了美的单纯性;既注意到美的形成的量变(累积)方面,又揭示其质变(突创)方面;既重视了美的形成的客观物质条件,又强调了创造美的主体心理和社会历史因素;既顾及了美的形成的一般基础,又张扬了美学自身的特点;充分显示了蒋先生作为‘第五派’美学代表的独创性。”[8]因此,以其理论的创新性和完善性,蒋先生的美学思想在80年代迅速发展并成熟,而且与李泽厚的主体论实践美学或人类学本体论美学有了明显的区分。对于蒋先生的这些观点和理论,朱立元先生则在全面肯定的基础上作了更进一步的完善和发展。
二、实践本体论美学的哲学基础
实践本体论美学既以实践论作为其哲学基础,那么,对实践概念就要从哲学上作一深入的剖析和界定,以往的实践美学研究,在对“实践”这一范畴或多或少存在着理解和使用上的不足。这主要表现在:其一,直接把实践范畴引入美学研究,反而导致了实践的本体论意义的丧失。其二,把实践范畴简单化,仅仅理解为物质生产劳动,缺乏对实践内涵的全面理解。其三,对本体论的某种误解,导致了实践范畴的存在论意义的缺失。朱立元先生认为,造成这些不足的根源在于对作为理论基础的本体论及实践概念的误读。为了从根本上解决这一问题,朱立元先生首先从哲学思考入手,对长期以来存在于我国美学界、艺术理论界的“本体论”误读、误译问题作了探讨。在《当代文学、美学研究中对“本体论”的误释》[9]一文中,朱立元先生针对我国自80年代以来,在文学、美学研究领域对“本体论”这一概念理解和认识上的混乱,对本体论问题从语用学和内涵上在西方的发展作了详尽的考述。这一研究,不但对我国文艺学、美学研究在理论上起到了正本清源的作用,同时也对朱先生在存在论意义上界定实践本体论美学确立了理论依据和出发点。关于这一问题,朱先生通过研究而得出的基本结论是:本体论是对译西文ontology的一个译名,它的本义不是中文意义上的“本体”、“本源”或“本质”,而是关于“是”、“有”或“在”(存在)的学说,即关于being的理论。最新版(15版)的《不列颠百科全书》说:“本体论是研究being本身,即一切实在性的基本特性的一种学说。”从理论上来看,朱先生的这一界说的意义是重大的,因为,对于实践美学的理论哲学基础的完善,对于实践范畴的全面认识和把握,以及实践本体论美学的存在论意义等诸多问题的论述,完全是在这一界说上展开的。以此作为理论基点,朱先生进而认为,作为实践美学哲学基础的实践论,既不单纯以本体论方式,也不单纯以认识论方式出现,而是实践本体论和实践认识论的统一。朱立元先生从三个方面论述了这一问题。
首先,实践论作为实践美学的哲学基础的理论依据。朱立元先生认为,实践论之所以为实践美学提供了哲学基础,最根本的,实践论是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的核心。他说:“以实践论为哲学基础,实质上也就是以唯物史观为哲学基础。这也是在最高层次上对实践美学哲学基础的概括。”[10]朱立元先生通过对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的研究,指出实践概念主要是一个社会历史范畴,它不但包括人对自然、物质世界改造的实践活动,同时也包括人对现存的社会关系的改造的社会因素。所以,以实践为核心范畴的实践美学,是建立在以实践为核心范畴的唯物史观的基础上。朱立元先生指出:“实践美学以唯物史观作为哲学基础,这标明了实践美学的鲜明的马克思主义性质。”[11]在马克思主义的实践基础上建立起来的实践美学应以唯物史观为其哲学基础。朱立元先生还充分引证了马克思主义的经典著作来论述了这一问题。[12]
其次,关于实践本体论。如前所述,在对本体论进行正名后,朱立元先生指出,实践本体论也须从存在论角度加以阐释。他认为:“马克思主义的唯物史观在一定意义上包括着本体论,即包括着人的社会存在的理论,并以此作为其整个哲学的基石与出发点。”[13]通过对《德意志意识形态》等经典著作中马、恩关于人的社会实践方式的论述的研究,朱立元先生认为,马克思主义哲学包括着本体论。这是一种“社会存在本体论”,即存在论意义上的本体论,所以,社会实践是人们的存在的基本方式,即“社会存在”的主要内容是人们的社会实践活动。因此,他指出:“在一定意义上,也可以把马克思主义本体论概括为社会实践本体论,或简称为实践本体论。”[14]因此,实践本体论是唯物史观的出发点与根本所在,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基本组成部分。这样,朱立元先生在廓清了本体论的含义后,从而探讨和阐述了马克思实践范畴的本体论意义,也就是人的社会存在论意义,从而为实践美学的进一步完善和深化,即实践本体论美学的确立奠定了理论基础,其意义是重大的。
其三,关于实践认识论。朱立元先生认为,马克思主义的唯物史观,实际上已暗含着实践认识论的基本内容,马克思很少离开人的社会历史实践来孤立、抽象地谈论人的认识活动和认识过程。当马克思表述人们的社会存在决定人们的意识这一唯物史观的核心内容时,他实际上已指明了人的认识的来源和起点是人们的社会实践,也指明人的意识随社会实践的改变而改变,实践是人们认识发展的根本动力。所以,在实践本体论的基础上,必然会得出实践认识论,他说:“从实践本体论出发必然要推导出实践认识论,两者有着内在的、天然的一致性,作为实践美学的哲学基础,它们是不可分割的有机整体。”[15]由此,朱立元先生指出,实践美学在80年代以来最重要的贡献,就是以实践认识论为基点,对我国美学界长期以来占主导地位带有机械唯物论倾向的“反映论”美学的陈旧思路的突破。[16]我们认为,这一突破是有重大意义的,因为,反映论美学仅局限于认识反映客体的旧的唯物主义认识论,这样美学研究仅停留在认识论层次上。而实践美学在引进实践本体论(包括实践认识论)的哲学基础后,就突破了这种认识论的框架,拓展了美学研究的范围。朱立元先生因此认为,实践美学在实践认识论的基础上,对许多美学问题都展开了研究和探讨,如与审美心理学相结合,深入到审美经验层次的研究;对审美活动的主体创造性的强调;对审美活动的接受主体性的重视等等。
此外,朱立元先生还对《手稿》作了深入、系统的研究,如他的专著《历史与美学之迷的求解——马克思<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的美学问题》[17]、《思考与探索——关于当代马克思主义文艺学体系的建构》等著作,就是对手稿中的美学思想的系统研究。其他还有《对马克思关于“美的规律”论述的几点思考——向陆梅林先生请教》[18]、《对马克思关于“美的规律”论述的再思考——兼答曾簇林教授》[19]等文章,对《手稿》中马克思关于“美的规律”的论述作了深入论证和阐释。这些理论探讨都构成了实践本体论美学不可或缺的理论基石。
这样,朱立元先生以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为其理论核心,通过对本体论的内在含义的进一步厘清,对实践概念作了全方位的考述,强调了其存在论上的意义。由此,以实践本体论为基础,完成了实践本体论和实践认识论的有机统一,为实践本体论美学找到了坚实的哲学基础。
三、审美是一种人生实践,美是一种人生境界
有些学者认为,实践美学在当代已经过时,在当代不需要实践美学,并对实践美学展开了批判。针对这种见解和看法,朱立元先生认为,问题的根源不在于实践美学是否过时的问题,而在于目前学术界对实践美学的误解。他指出,实践美学虽然都是以马克思主义实践观作为哲学基础的美学,但在实践美学内部有许多不同的观点和思路,如以李泽厚先生和蒋孔阳先生的实践美学体系就有很大的不同。因此,实践美学作为一个开放的美学体系,应该说有很大的发展余地。所以,朱立元先生以实践本体论为基础,系统地建构适合于当代中国的美学体系。他的实践本体论美学的基本理论可概括为:实践是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的基本范畴,实践是人生在世的生存方式,审美是一种人生实践,美是一种人生境界。
首先,关于实践本体论美学中实践的含义。朱立元先生认为,实践美学应严格地把实践论作为哲学基础,而不能直接、简单地把实践范畴移用至美学研究中,特别是要注意发现、揭示实践范畴从哲学通向美学的一系列中介环节,并加以阐发论述。所以,他对实践范畴在马克思主义的经典著述中的含义,以及实践本体论和实践认识论的统一等问题,在论述实践美学的哲学基础时,作了详尽的阐述。基于此,朱立元先生直接指出,他的实践本体论美学中所谈的实践和李泽厚所讲的实践的含义并不相同。李泽厚先生所讲的实践主要分为两个本体,即工具本体和心理本体,工具本体即物质劳动,心理本体即情感本体,然后用积淀说统一两个本体。而朱先生所说的实践本体论,则是从存在论意义上来理解的。他的实践的含义是人生在世的存在方式,人所有的活动都可以概括到实践范畴当中来。物质劳动、审美活动、政治、经济、道德诸种活动都可以纳入实践范畴。这样,实践本体论美学中实践范畴的基本含义便得到了存在论意义上的解释,这不但对实践的范畴有了全面的认识,而且对实践本体论美学的研究范围也大大地拓展了。如他针对有些学者对实践美学的误解或对实践范畴的片面认识时指出,有的美学家对实践范畴的理解较窄,单纯停留在物质生产劳动这一含义上,而未把种种人生实践,如道德实践、交往活动和精神文化活动(即马克思所说的精神劳动或精神实践)考虑在内。这样,“在建构美学理论时,往往把人生实践方面的审美问题放置在视野之外,而这同关注人生实践的中国传统美学之间鸿沟显明,不利于建构中西交融的当代实践美学体系。”[20]朱立元先生在这里不但指出了对实践范畴的全面的理解和把握,同时也明确地提出了实践美学在中国当代美学建设中的意义。实践虽然是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的核心范畴,但它却是目前具有浓厚的中国文化特色的范畴,因为通过马克思主义的中国本土化,通过中国学者立足于中国文化背景对它的阐释,它已成为自五四以来中国哲学、美学研究的另一大传统,如何将这一传统和中国古代传统文化结合起来,以建立真正具有中国特色的美学,这也是朱立元先生在存在论基础上理解实践本体论美学时所思考的。很显然,实践本体论美学在系统把握实践范畴时是有自己的独到之处的,这就是始终从本体论的真正内涵出发,在存在论意义上阐释实践论,这不但是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中应有之义,而且在很大程度上也是朱立元先生长期理论思考的结果。
其次,朱立元先生在对实践范畴作了存在论意义的诠释后,则提出了“审美是一种人生实践,美是一种人生境界”的理论主张。从前面的论述中可以看出,实践范畴的内涵的扩大,自然也包括了作为实践活动之一的审美活动,这样,审美活动不但是一种实践活动,是一种人生在世的存在方式,同时也和其他实践活动一起,共同构成了人的在世存在方式的所有内容。和以往对美学的追问方式不同,实践本体论美学没有直接去追问“什么是美”或“美的本质”这类传统的本质中心主义的问题,因为对这些问题的追问,势必会陷入形而上学的怪圈,似乎是难以确切地加以回答的。朱立元先生直接从人的存在方式入手,即从实践范畴入手,把审美当作一种人的实践活动,进而去探讨其他问题,很显然,审美活动是实践本体论美学所要探讨的首要问题。
同时,结合中国传统文化、传统美学理论,在实践和审美活动的基础上,朱先生进而提出了“美是一种人生境界”的主张。朱立元先生这一主张的提出,实际上包含着在对美学作出存在论基础上的现代思考之后,如何在中国传统文化背景下,为实践美学找到理论依据,进而建立真正的中国当代美学。对人生境界的追求,是中国传统文化中一个十分重要的方面,宗白华先生就指出人生有五种境界,其中之一便是“艺术境界”,“艺术境界主于美”。[21]这里所说的境界,也就是人生在世的一种存在方式,美的境界也是人生所追求的。而且中国人对审美、艺术境界的追求是十分浓烈的,艺术化的人生,艺术化的生活始终是很多中国人的人生目标。在中国古代文人那里表现得十分突出,中国文人在达和穷的境遇下有不同的理想追求,他们在独善其身时,往往寄居山林,沉溺于艺术,这一传统也积聚于当代中国人身上,也是当代文化中不可忽视的一个方面。所以,朱立元先生在实践范畴的基础上,力图使其与中国传统文化的内在精神结合起来,而实践本体论美学提出“美是一种人生境界”的主张,显然包含着这一思考。
四、《西方美学通史》中的人本主义思想
朱立元先生的实践本体论美学的基本理论观点和主张,大致如上所述。此外,他也在有意识地将实践本体论美学的主张贯彻到具体的理论著述和批评实践中去。这除了在许多有关美学、文艺学的论著里有所体现外,则集中体现在由蒋孔阳先生和他主编的七卷本巨著《西方美学通史》中。《西方美学通史》在实践本体论美学观的指导下,始终把他们对西方美学的内在理解和把握贯穿其中,立足于现代社会来描述、审视西方美学。这一特征则集中体现在《通史》贯穿始终的对人本主义的强调及由此出发处处流露出来的人文精神和人文关怀,而这种对人本主义和人文精神的强调是和蒋孔阳和朱立元先生所主张的实践本体论美学观完全一致的。
《通史》是在哲学意义上来理解人本主义的,《通史》认为,人本主义就是以人为本的哲学理论与思潮。其根本特点是把人当作哲学研究的核心、出发点与归宿,通过对人本身的研究来探寻世界的本质及其他哲学问题。在对人本主义认识的基础上,《通史》对西方美学的发展作了全面的描述,并对隐含于西方美学中的人本主义进行了系统的考察。《通史》从古希腊一直到二十世纪末,将西方美学的发展分为“古希腊罗马美学”、“中世纪文艺复兴美学”、“十七十八世纪美学”、“德国古典美学”、“十九世纪美学”和“二十世纪美学”六个不同的历史发展时期,对各个不同的发展时期作了详细阐述。在整体的归纳和梳理中,《通史》对隐含于西方美学发展中的人本主义这一理论思潮始终都在加以关注,详细考察了蕴涵在西方文化和西方美学中的这一内在的传统和精神,梳理了每一阶段人本主义的表现形式,最后落脚于二十世纪,详尽分析了科学主义和人本主义两大思潮。
这种对人本主义和人文精神的强调,是有其深刻的社会文化根源的,这就是对人类自身的生存和命运的思考和关注。我们可以看出,这恰恰是和对实践本体论的理解有内在的相通性。这一方面是蒋孔阳和朱立元先生所持的实践美学的主张在西方美学史研究中的具体体现和贯彻;另一方面也体现了他们在系统考察西方美学时对中国当代美学现代化的思考,即如何在系统了解和把握西方美学理论的基础上,促进我国当代美学的建设和进一步发展。
朱立元先生关于实践范畴的存在论阐释、实践本体论美学的基本主张及在《通史》中的体现,以上我们作了初步介绍。关于实践本体论美学,在即将出版的《美学》一书中,朱先生将作更深入系统的理论阐释,我们也将分别就不同的问题作进一步的阐述和研究。可以说,实践本体论美学在世纪之交的中国美学研究中,会产生重大而深远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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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释:
[1][2][3][6][10][11][13][14][15][20]朱立元:《美学与实践》,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第39、40、25、51、40、41、48、49、51、50页。
[4]朱立元:《在具体分析的基础上修正“实践美学”》,《光明日报》(京)1997年7月12日,第7版。
[5]朱立元 苏保华:《勤学勤思 走自己的路——朱立元教授访谈》,《学术月刊》(沪)2000年第3期,第104页。
[7][8]朱立元:《当代中国美学新学派——蒋孔阳美学思想研究》,复旦大学出版社1992年版,第2、8页。
[9]朱立元:《当代文学、美学研究中对“本体论”的误释》,《文学评论》(京)1996年第6期,第14—24页。该文发表后,在学术界引起了较大的反响和论争。
[12]可参阅朱立元先生《实践美学哲学基础新论》一文,见《人文杂志》(西安)1996年第2期,第10—18页。
[16]可参阅朱立元先生《对反映论文艺观的历史反思》一文,见《文学评论》丛刊1999第2卷第1期。
[17]朱立元:《艺术与美学之迷的求解》,学林出版社1992年版。
[18]朱立元:《对马克思关于“美的规律”论述的几点思考——向陆梅林先生请教》,《学术月刊》(沪)1997年第6期,第28—33页。
[19]朱立元:《对马克思关于“美的规律”的论述的再思考——兼答曾簇林教授》《学术月刊》(沪)2000年第3期,第88—96页。
[21]宗白华:《美学散步》,上海人民出版社1981年版,第70页。
(作者单位:复旦大学美学博士、新闻学院博士后,兰州商学院艺术学院副教授)
我国当代美学研究在引进、学习西方美学的基础上,已有一个多世纪的发展历程。从首次引进西方美学理论始,经建国后五、六十年代的美学大讨论到八十年代的美学热,直至今天美学研究的深化,在理论体系的建构上,我国当代美学基本上形成了以实践美学为主流的当代美学理论体系。在这样一个大的理论背景下,朱立元先生在长期对西方美学理论进行系统把握和全面研究的基础上,也在不断思考着我国当代美学、文艺学的理论构建问题。在他的一系列论著中,已充分体现了他对实践美学的理论发展和完善的思考,体现了他在实践本体论基础上建构当代美学的努力,并已基本形成了以实践概念为核心的实践本体论美学。可以说,他对实践本体论美学的理论思考,是对我国当前美学研究的一大突破和推进。本文拟结合朱先生的一些论著,对他的实践本体论美学的基本内涵和基本理论构架,以及在美学研究实践中的具体贯彻作一初步阐述。
一、对实践美学的批判和继承
朱立元先生对实践本体论美学理论体系的建构,是在充分批判和继承前辈学者研究成果的基础上完成的。他在著述中也多次提到,他所主张的实践本体论美学,是在以实践论为哲学基础和理论背景下,主要是对李泽厚先生和蒋孔阳先生的实践美学的批判、发展和继承。关于实践美学,朱先生认为主要是以李、蒋两位先生为代表。他说:“正是在以实践论为美学的哲学基础的意义上,我把他们两位先生的美学理论都纳入到实践美学的大范围之中。”[1]同时,他又指出,在理论认识上,他“对李先生的美学观,有赞成方面,也有不同意方面;而对蒋先生的美学观,则基本赞同。”[2]要在理论上有所建树,对前人的批判和继承是必要的,只有借助于理论发展的背景,才能有所突破和创新,朱立元先生正是在我国美学在实践美学的研究已取得成就的基础上,提出自己的实践本体论美学主张的。同时,我国美学研究在进入九十年代以来,对美学的现代性追求是当代中国美学的一个核心问题,朱立元先生的实践本体论美学也是这种思考和追求的产物。
我国当代的实践美学主要是指以实践论为哲学基础构建起来的美学学说,在老一辈学者中,主要代表人物是李泽厚和蒋孔阳先生,他们都有各自不同的实践美学的观点和主张。此外,还包括其他一些同实践美学在基本思路上有相同或相近的一些美学观点和理论。基于此,朱立元先生分别对李泽厚和蒋孔阳二先生的实践美学理论体系进行了全面和细致的剖析,使实践美学得以突破和发展,使其真正过渡到实践本体论美学的阶段。
首先,对于李泽厚先生的实践美学的主张,朱立元先生认为,李泽厚先生的实践美学理论,是在他60年代提出的“客观性和社会性统一”的美学主张的基础上形成的。李泽厚在系统研究马克思《手稿》的基础上,逐步建立起其实践美学的理论体系。朱立元先生指出:“李泽厚的实践美学在保持基本框架的前提下有了较大发展,这就是把‘人化自然’分为外在自然与内在自然两个方面的人化,且把‘人化’的历史过程用‘积淀说’加以概括,这其中吸收、改造了康德的先验哲学与荣格的分析心理学等思想观点;最后又把这种‘人化的自然’说与中国传统哲学、美学联系起来,上升为新‘天人合一’说;他并把自己的美学理论称为‘主体论实践哲学’或‘人类学本体论哲学’的美学观。”[3]可见,李泽厚先生的实践美学的主张,在美学问题的根源和出发点上,是以实践为其基本范畴的。朱立元先生在充分肯定了李泽厚先生的实践美学的理论观点后,明确指出,虽然李泽厚的实践美学是以实践为其核心范畴,但因为对实践本身的含义的理解和自己本身理论建构的需要,李泽厚先生的实践美学可以说是“主体性的”或“人类学本体论的”实践美学。这样,“‘主体性实践美学’与‘人类学本体论美学’本身就隐含着逻辑上不可克服的自相矛盾。”[4]因此,“积淀说”背后就隐含着日益滋长的文化保守主义倾向,在审美活动中片面强调理性、群体性、人类性等。所以,从本质上来看,李泽厚先生的实践美学是主体论美学,因此,朱立元先生强调:“我认为李泽厚的美学还不是真正的实践本体论美学。”[5]李泽厚先生的实践美学还存在着很大的不足和内在的矛盾,朱立元先生进一步分析了造成这种内在矛盾的原因。他认为,这一根本的原因在于对“本体论”的某种误解,即未能从存在论角度看待实践论,因而在以实践论作为美学的哲学基础时,未能把实践看成是人的存在(生存)的基本方式,也未能对存在论意义上的实践作出更全面的阐释,因此,李泽厚先生把实践主要理解为群体、理性的物质生产劳动,而较少注意到实践作为人的存在活动的个体、感性方面,“积淀说”虽也将群体、理性落脚于个体、感性上,但显然前者居于支配地位,后者是相对被动的载体而已。这样,“审美作为人生实践中生存和生命体验的内容与存在论意义就无法得到充分的阐发,实践论未能在本体(存在)论意义上真正成为美学的哲学基础。”[6]对李泽厚先生的实践美学的本质局限和不足进行了充分的批判和克服后,朱立元先生提出了自己的存在论意义的实践本体论美学理论。
其次,对于蒋孔阳先生的实践美学的理论体系和主张,朱立元先生将其概括为“以实践论为基础、以创造论为核心的审美关系说。”[7]他认为,蒋先生的美学思想在基本方向上属于实践美学,但在很多地方都有自己的创新和突破。总的说来,蒋先生的美学思想是以马克思主义的实践论为基础的,但并不像实践派那样,直接从实践概念来界定美,而是以马克思《手稿》中“人的本质力量的对象化”和“自然的人化”的思想为立论的主要依据,从人与现实(自然)的审美关系的历史形成入手来揭示美和美感的诞生和本质的。朱立元先生认为,蒋孔阳先生的实践美学理论最大的贡献和突出的特点在于:在人对现实的审美关系中,把主体创造的思想放在突出的地位上。蒋先生从《手稿》中关于“美的规律”的论述出发,指出美的创造是一种自由的而又符合现实的规律的创造。同时,对于美的创造,蒋先生从宏观上和主客体的关系上作了富有新意的阐发,提出了“美的创造,是一种多层累的突创”理论,认为美是自然物质层、知觉表象层、社会历史层、心理意识层等多层次积累而又突然创造而形成的一个开放的、恒新恒异的创造过程中的复合体,所以它能把复杂归于单纯,把多样归为统一,最后成为一个完整的、充满了生命的有机体。朱立元先生认为:“这一理论打破了形而上学的观点,把主体创造论大大深化了:既突出了主体能动性,又坚持了社会客观性;既看到了美的复杂性,又发现了美的单纯性;既注意到美的形成的量变(累积)方面,又揭示其质变(突创)方面;既重视了美的形成的客观物质条件,又强调了创造美的主体心理和社会历史因素;既顾及了美的形成的一般基础,又张扬了美学自身的特点;充分显示了蒋先生作为‘第五派’美学代表的独创性。”[8]因此,以其理论的创新性和完善性,蒋先生的美学思想在80年代迅速发展并成熟,而且与李泽厚的主体论实践美学或人类学本体论美学有了明显的区分。对于蒋先生的这些观点和理论,朱立元先生则在全面肯定的基础上作了更进一步的完善和发展。
二、实践本体论美学的哲学基础
实践本体论美学既以实践论作为其哲学基础,那么,对实践概念就要从哲学上作一深入的剖析和界定,以往的实践美学研究,在对“实践”这一范畴或多或少存在着理解和使用上的不足。这主要表现在:其一,直接把实践范畴引入美学研究,反而导致了实践的本体论意义的丧失。其二,把实践范畴简单化,仅仅理解为物质生产劳动,缺乏对实践内涵的全面理解。其三,对本体论的某种误解,导致了实践范畴的存在论意义的缺失。朱立元先生认为,造成这些不足的根源在于对作为理论基础的本体论及实践概念的误读。为了从根本上解决这一问题,朱立元先生首先从哲学思考入手,对长期以来存在于我国美学界、艺术理论界的“本体论”误读、误译问题作了探讨。在《当代文学、美学研究中对“本体论”的误释》[9]一文中,朱立元先生针对我国自80年代以来,在文学、美学研究领域对“本体论”这一概念理解和认识上的混乱,对本体论问题从语用学和内涵上在西方的发展作了详尽的考述。这一研究,不但对我国文艺学、美学研究在理论上起到了正本清源的作用,同时也对朱先生在存在论意义上界定实践本体论美学确立了理论依据和出发点。关于这一问题,朱先生通过研究而得出的基本结论是:本体论是对译西文ontology的一个译名,它的本义不是中文意义上的“本体”、“本源”或“本质”,而是关于“是”、“有”或“在”(存在)的学说,即关于being的理论。最新版(15版)的《不列颠百科全书》说:“本体论是研究being本身,即一切实在性的基本特性的一种学说。”从理论上来看,朱先生的这一界说的意义是重大的,因为,对于实践美学的理论哲学基础的完善,对于实践范畴的全面认识和把握,以及实践本体论美学的存在论意义等诸多问题的论述,完全是在这一界说上展开的。以此作为理论基点,朱先生进而认为,作为实践美学哲学基础的实践论,既不单纯以本体论方式,也不单纯以认识论方式出现,而是实践本体论和实践认识论的统一。朱立元先生从三个方面论述了这一问题。
首先,实践论作为实践美学的哲学基础的理论依据。朱立元先生认为,实践论之所以为实践美学提供了哲学基础,最根本的,实践论是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的核心。他说:“以实践论为哲学基础,实质上也就是以唯物史观为哲学基础。这也是在最高层次上对实践美学哲学基础的概括。”[10]朱立元先生通过对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的研究,指出实践概念主要是一个社会历史范畴,它不但包括人对自然、物质世界改造的实践活动,同时也包括人对现存的社会关系的改造的社会因素。所以,以实践为核心范畴的实践美学,是建立在以实践为核心范畴的唯物史观的基础上。朱立元先生指出:“实践美学以唯物史观作为哲学基础,这标明了实践美学的鲜明的马克思主义性质。”[11]在马克思主义的实践基础上建立起来的实践美学应以唯物史观为其哲学基础。朱立元先生还充分引证了马克思主义的经典著作来论述了这一问题。[12]
其次,关于实践本体论。如前所述,在对本体论进行正名后,朱立元先生指出,实践本体论也须从存在论角度加以阐释。他认为:“马克思主义的唯物史观在一定意义上包括着本体论,即包括着人的社会存在的理论,并以此作为其整个哲学的基石与出发点。”[13]通过对《德意志意识形态》等经典著作中马、恩关于人的社会实践方式的论述的研究,朱立元先生认为,马克思主义哲学包括着本体论。这是一种“社会存在本体论”,即存在论意义上的本体论,所以,社会实践是人们的存在的基本方式,即“社会存在”的主要内容是人们的社会实践活动。因此,他指出:“在一定意义上,也可以把马克思主义本体论概括为社会实践本体论,或简称为实践本体论。”[14]因此,实践本体论是唯物史观的出发点与根本所在,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基本组成部分。这样,朱立元先生在廓清了本体论的含义后,从而探讨和阐述了马克思实践范畴的本体论意义,也就是人的社会存在论意义,从而为实践美学的进一步完善和深化,即实践本体论美学的确立奠定了理论基础,其意义是重大的。
其三,关于实践认识论。朱立元先生认为,马克思主义的唯物史观,实际上已暗含着实践认识论的基本内容,马克思很少离开人的社会历史实践来孤立、抽象地谈论人的认识活动和认识过程。当马克思表述人们的社会存在决定人们的意识这一唯物史观的核心内容时,他实际上已指明了人的认识的来源和起点是人们的社会实践,也指明人的意识随社会实践的改变而改变,实践是人们认识发展的根本动力。所以,在实践本体论的基础上,必然会得出实践认识论,他说:“从实践本体论出发必然要推导出实践认识论,两者有着内在的、天然的一致性,作为实践美学的哲学基础,它们是不可分割的有机整体。”[15]由此,朱立元先生指出,实践美学在80年代以来最重要的贡献,就是以实践认识论为基点,对我国美学界长期以来占主导地位带有机械唯物论倾向的“反映论”美学的陈旧思路的突破。[16]我们认为,这一突破是有重大意义的,因为,反映论美学仅局限于认识反映客体的旧的唯物主义认识论,这样美学研究仅停留在认识论层次上。而实践美学在引进实践本体论(包括实践认识论)的哲学基础后,就突破了这种认识论的框架,拓展了美学研究的范围。朱立元先生因此认为,实践美学在实践认识论的基础上,对许多美学问题都展开了研究和探讨,如与审美心理学相结合,深入到审美经验层次的研究;对审美活动的主体创造性的强调;对审美活动的接受主体性的重视等等。
此外,朱立元先生还对《手稿》作了深入、系统的研究,如他的专著《历史与美学之迷的求解——马克思<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的美学问题》[17]、《思考与探索——关于当代马克思主义文艺学体系的建构》等著作,就是对手稿中的美学思想的系统研究。其他还有《对马克思关于“美的规律”论述的几点思考——向陆梅林先生请教》[18]、《对马克思关于“美的规律”论述的再思考——兼答曾簇林教授》[19]等文章,对《手稿》中马克思关于“美的规律”的论述作了深入论证和阐释。这些理论探讨都构成了实践本体论美学不可或缺的理论基石。
这样,朱立元先生以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为其理论核心,通过对本体论的内在含义的进一步厘清,对实践概念作了全方位的考述,强调了其存在论上的意义。由此,以实践本体论为基础,完成了实践本体论和实践认识论的有机统一,为实践本体论美学找到了坚实的哲学基础。
三、审美是一种人生实践,美是一种人生境界
有些学者认为,实践美学在当代已经过时,在当代不需要实践美学,并对实践美学展开了批判。针对这种见解和看法,朱立元先生认为,问题的根源不在于实践美学是否过时的问题,而在于目前学术界对实践美学的误解。他指出,实践美学虽然都是以马克思主义实践观作为哲学基础的美学,但在实践美学内部有许多不同的观点和思路,如以李泽厚先生和蒋孔阳先生的实践美学体系就有很大的不同。因此,实践美学作为一个开放的美学体系,应该说有很大的发展余地。所以,朱立元先生以实践本体论为基础,系统地建构适合于当代中国的美学体系。他的实践本体论美学的基本理论可概括为:实践是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的基本范畴,实践是人生在世的生存方式,审美是一种人生实践,美是一种人生境界。
首先,关于实践本体论美学中实践的含义。朱立元先生认为,实践美学应严格地把实践论作为哲学基础,而不能直接、简单地把实践范畴移用至美学研究中,特别是要注意发现、揭示实践范畴从哲学通向美学的一系列中介环节,并加以阐发论述。所以,他对实践范畴在马克思主义的经典著述中的含义,以及实践本体论和实践认识论的统一等问题,在论述实践美学的哲学基础时,作了详尽的阐述。基于此,朱立元先生直接指出,他的实践本体论美学中所谈的实践和李泽厚所讲的实践的含义并不相同。李泽厚先生所讲的实践主要分为两个本体,即工具本体和心理本体,工具本体即物质劳动,心理本体即情感本体,然后用积淀说统一两个本体。而朱先生所说的实践本体论,则是从存在论意义上来理解的。他的实践的含义是人生在世的存在方式,人所有的活动都可以概括到实践范畴当中来。物质劳动、审美活动、政治、经济、道德诸种活动都可以纳入实践范畴。这样,实践本体论美学中实践范畴的基本含义便得到了存在论意义上的解释,这不但对实践的范畴有了全面的认识,而且对实践本体论美学的研究范围也大大地拓展了。如他针对有些学者对实践美学的误解或对实践范畴的片面认识时指出,有的美学家对实践范畴的理解较窄,单纯停留在物质生产劳动这一含义上,而未把种种人生实践,如道德实践、交往活动和精神文化活动(即马克思所说的精神劳动或精神实践)考虑在内。这样,“在建构美学理论时,往往把人生实践方面的审美问题放置在视野之外,而这同关注人生实践的中国传统美学之间鸿沟显明,不利于建构中西交融的当代实践美学体系。”[20]朱立元先生在这里不但指出了对实践范畴的全面的理解和把握,同时也明确地提出了实践美学在中国当代美学建设中的意义。实践虽然是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的核心范畴,但它却是目前具有浓厚的中国文化特色的范畴,因为通过马克思主义的中国本土化,通过中国学者立足于中国文化背景对它的阐释,它已成为自五四以来中国哲学、美学研究的另一大传统,如何将这一传统和中国古代传统文化结合起来,以建立真正具有中国特色的美学,这也是朱立元先生在存在论基础上理解实践本体论美学时所思考的。很显然,实践本体论美学在系统把握实践范畴时是有自己的独到之处的,这就是始终从本体论的真正内涵出发,在存在论意义上阐释实践论,这不但是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中应有之义,而且在很大程度上也是朱立元先生长期理论思考的结果。
其次,朱立元先生在对实践范畴作了存在论意义的诠释后,则提出了“审美是一种人生实践,美是一种人生境界”的理论主张。从前面的论述中可以看出,实践范畴的内涵的扩大,自然也包括了作为实践活动之一的审美活动,这样,审美活动不但是一种实践活动,是一种人生在世的存在方式,同时也和其他实践活动一起,共同构成了人的在世存在方式的所有内容。和以往对美学的追问方式不同,实践本体论美学没有直接去追问“什么是美”或“美的本质”这类传统的本质中心主义的问题,因为对这些问题的追问,势必会陷入形而上学的怪圈,似乎是难以确切地加以回答的。朱立元先生直接从人的存在方式入手,即从实践范畴入手,把审美当作一种人的实践活动,进而去探讨其他问题,很显然,审美活动是实践本体论美学所要探讨的首要问题。
同时,结合中国传统文化、传统美学理论,在实践和审美活动的基础上,朱先生进而提出了“美是一种人生境界”的主张。朱立元先生这一主张的提出,实际上包含着在对美学作出存在论基础上的现代思考之后,如何在中国传统文化背景下,为实践美学找到理论依据,进而建立真正的中国当代美学。对人生境界的追求,是中国传统文化中一个十分重要的方面,宗白华先生就指出人生有五种境界,其中之一便是“艺术境界”,“艺术境界主于美”。[21]这里所说的境界,也就是人生在世的一种存在方式,美的境界也是人生所追求的。而且中国人对审美、艺术境界的追求是十分浓烈的,艺术化的人生,艺术化的生活始终是很多中国人的人生目标。在中国古代文人那里表现得十分突出,中国文人在达和穷的境遇下有不同的理想追求,他们在独善其身时,往往寄居山林,沉溺于艺术,这一传统也积聚于当代中国人身上,也是当代文化中不可忽视的一个方面。所以,朱立元先生在实践范畴的基础上,力图使其与中国传统文化的内在精神结合起来,而实践本体论美学提出“美是一种人生境界”的主张,显然包含着这一思考。
四、《西方美学通史》中的人本主义思想
朱立元先生的实践本体论美学的基本理论观点和主张,大致如上所述。此外,他也在有意识地将实践本体论美学的主张贯彻到具体的理论著述和批评实践中去。这除了在许多有关美学、文艺学的论著里有所体现外,则集中体现在由蒋孔阳先生和他主编的七卷本巨著《西方美学通史》中。《西方美学通史》在实践本体论美学观的指导下,始终把他们对西方美学的内在理解和把握贯穿其中,立足于现代社会来描述、审视西方美学。这一特征则集中体现在《通史》贯穿始终的对人本主义的强调及由此出发处处流露出来的人文精神和人文关怀,而这种对人本主义和人文精神的强调是和蒋孔阳和朱立元先生所主张的实践本体论美学观完全一致的。
《通史》是在哲学意义上来理解人本主义的,《通史》认为,人本主义就是以人为本的哲学理论与思潮。其根本特点是把人当作哲学研究的核心、出发点与归宿,通过对人本身的研究来探寻世界的本质及其他哲学问题。在对人本主义认识的基础上,《通史》对西方美学的发展作了全面的描述,并对隐含于西方美学中的人本主义进行了系统的考察。《通史》从古希腊一直到二十世纪末,将西方美学的发展分为“古希腊罗马美学”、“中世纪文艺复兴美学”、“十七十八世纪美学”、“德国古典美学”、“十九世纪美学”和“二十世纪美学”六个不同的历史发展时期,对各个不同的发展时期作了详细阐述。在整体的归纳和梳理中,《通史》对隐含于西方美学发展中的人本主义这一理论思潮始终都在加以关注,详细考察了蕴涵在西方文化和西方美学中的这一内在的传统和精神,梳理了每一阶段人本主义的表现形式,最后落脚于二十世纪,详尽分析了科学主义和人本主义两大思潮。
这种对人本主义和人文精神的强调,是有其深刻的社会文化根源的,这就是对人类自身的生存和命运的思考和关注。我们可以看出,这恰恰是和对实践本体论的理解有内在的相通性。这一方面是蒋孔阳和朱立元先生所持的实践美学的主张在西方美学史研究中的具体体现和贯彻;另一方面也体现了他们在系统考察西方美学时对中国当代美学现代化的思考,即如何在系统了解和把握西方美学理论的基础上,促进我国当代美学的建设和进一步发展。
朱立元先生关于实践范畴的存在论阐释、实践本体论美学的基本主张及在《通史》中的体现,以上我们作了初步介绍。关于实践本体论美学,在即将出版的《美学》一书中,朱先生将作更深入系统的理论阐释,我们也将分别就不同的问题作进一步的阐述和研究。可以说,实践本体论美学在世纪之交的中国美学研究中,会产生重大而深远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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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释:
[1][2][3][6][10][11][13][14][15][20]朱立元:《美学与实践》,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第39、40、25、51、40、41、48、49、51、50页。
[4]朱立元:《在具体分析的基础上修正“实践美学”》,《光明日报》(京)1997年7月12日,第7版。
[5]朱立元 苏保华:《勤学勤思 走自己的路——朱立元教授访谈》,《学术月刊》(沪)2000年第3期,第104页。
[7][8]朱立元:《当代中国美学新学派——蒋孔阳美学思想研究》,复旦大学出版社1992年版,第2、8页。
[9]朱立元:《当代文学、美学研究中对“本体论”的误释》,《文学评论》(京)1996年第6期,第14—24页。该文发表后,在学术界引起了较大的反响和论争。
[12]可参阅朱立元先生《实践美学哲学基础新论》一文,见《人文杂志》(西安)1996年第2期,第10—18页。
[16]可参阅朱立元先生《对反映论文艺观的历史反思》一文,见《文学评论》丛刊1999第2卷第1期。
[17]朱立元:《艺术与美学之迷的求解》,学林出版社1992年版。
[18]朱立元:《对马克思关于“美的规律”论述的几点思考——向陆梅林先生请教》,《学术月刊》(沪)1997年第6期,第28—33页。
[19]朱立元:《对马克思关于“美的规律”的论述的再思考——兼答曾簇林教授》《学术月刊》(沪)2000年第3期,第88—96页。
[21]宗白华:《美学散步》,上海人民出版社1981年版,第70页。
(作者单位:复旦大学美学博士、新闻学院博士后,兰州商学院艺术学院副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