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湖草莓
古建筑要保护开发利用安庆作为一座有着800多年建城历史且在清朝、民国一百多年间一直为皖省首府的城市,拥有不少历史遗存的古建筑。如何保护及开发利用好这些具有历史标记和文明内涵载体作用的古建筑,一直为社会广泛关注,尤其是在我市被命名为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后,则更是如此。 有关专家认为,保护和利用好我市的古建筑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首先,古建筑往往是一个城市标记性的建筑,人们借此将获得对某个城市的深刻记忆,如享有“万里长江第一塔”美誉的振风塔就几乎是我市的一大标志,其“过了安庆不说塔”使得塔因城而存、城因塔而名;其次,古建筑也是历史的重要见证,每一座古建筑都包含着大量的历史信息,尤其是我市这样一个曾经发生了许多重大事件、有过显赫和辉煌的城市,厚重的历史文化都蕴涵其中。如太平天国英王府,凡研究太平天国历史和知道安庆保卫战的人来到这里,都会有一种仿佛穿过时间隧道回归历史的感觉。难怪有许多研究皖江文化的学者至今仍在感叹:如果保留下安庆老城的一个城门或一段城墙,它们立在那里,安庆的古老就写在上面;再者,古建筑还富含着大量的历史人文信息,我们可以从中借鉴历史、传承文明。 正因为如此,我市近十年来已投入超过1500万元经费对全市文物进行保护,重点对迎江寺振风塔、熊范二烈士专祠、安徽邮务管理局旧址、中共安徽省党部旧址、省图书馆、探花第、明伦堂、古城墙、古谯楼等进行了保护或抢救性修缮,并积极进行国家和省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推荐申报。与此同时,还制订了一系列有利于古建筑保护和开发利用的相关政策措施,使这些古建筑重新绽放光彩。 然而虽然我市在古建筑保护等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也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从全市范围看现状却不容乐观,如太平天国英王府、江西会馆、张恨水旧居等等古建筑至今仍或被占用或被荒置,自然和人为损坏非常严重,甚至成为危房,令人不忍目睹,还有一些古建筑仍未被纳入保护范畴,而在几年前记者还有幸看到的陈独秀故居和西门真正的老城墙则因保护不善更是永远从人们的视野里消失了,使许多慕名而来的学者、游人及我市的一些有识之士扼腕叹息! 有关学者和有识之士认为,我市古建筑的保护工作亟待加强,一是要进一步提高对古建筑保护意义的认识,努力营造全社会保护古建筑的良好氛围。与此同时,要对我市的古建筑进行一次彻底的“盘点”,将一切有价值的古建筑全部纳入视野,并进行登记、建档;二是尽快制定出台我市古建筑保护的地方法规及修订有关专项保护规划,有计划地开展对我市古建筑的保护修缮,这其中尤其是要处理好老城改造开发与古建筑保护的关系,不要再做因眼前一点小利而留下让不可再生的古建筑被毁的永久遗憾;三是保护古建筑离不开经费投入,根据国外和国内先进城市的经验,是政府投入为主,因此,我市不仅要把古建筑保护经费纳入财政年度预算,而且要根据实际情况逐年有所提高。此外,还要千方百计动员社会力量,广泛筹集资金,如对一些古建筑可采取领养的方式,对目前还隶属于一些单位的则实行谁使用谁投资保护的原则,安庆一中投资修缮古谯楼、省图书馆旧址就是这方面成功的范例。再就是通过市场化运作,在保护的基础上对古建筑进行合理的开发利用,以此吸引投资商投资保护
小禾小影
关于法律作文600字9篇
在我们平凡的日常里,大家都经常接触到作文吧,作文是人们把记忆中所存储的有关知识、经验和思想用书面形式表达出来的记叙方式。还是对作文一筹莫展吗?下面是我精心整理的法律作文600字9篇,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从我懂事开始,我看得最多的不是中央少儿频道,而是中央十二套的社会与法频道。一开始,我看法律频道完全是被逼的呀!一个四五岁的天真小女孩,每天都在看不是这个年龄段的法律频道!真不知道我是怎么熬过那段日子的?
我常说:“妈妈,我要看动画片啦!”
妈妈倒一点儿也不顾我,头头是道地说:“动画片有什么好呀?想我小时候呀!在农村里头,哪有什么电视可看啊……总之呢,你呀,从小就要学好法律,长大了,我可要你当个律师!受人尊敬又能保护好自己!”
不过,那是我并不知道所谓的“法”是什么,便又去问妈妈去了。妈妈的回答至今我还记忆犹新:
“这个嘛,哦!法律就是真人版的柯南捉坏人,法律呀,就是好老师教育坏学生……”哦,明白了。
我纯真美好的童年呀!就这么被法律给“侵略”了!
我六岁时,过新年了,爸爸给了我两百元的红包,让后又说:“馨馨,你还小,这钱就我帮你保管吧!”老爸肯帮我保管,我当然满口答应呀:“好呀好呀!”于是,我的压岁钱便在我“年少无知”下,被“万恶”的老爸给“”没了!当我明白这场时,我便立马跳上床,拿了根筷子对爸爸大叫道:“老爸!你已经犯了中华人民压岁钱法第123条中的第4例‘压岁钱罪’!”
我这突然的一说呀,可让一旁的小姑笑的合不拢嘴:“弟弟呀!你可‘犯了大罪’了呀!呵呵!”
老爸一听,也是哭笑不得的。而我,认为有小姑给我撑腰,便也是自信心满满的,十分骄傲!
上小学后,我用电脑一查,才知道:法律是国家制定或认可的,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以规定当事人权利和义务为内容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社会规范。法律是一种国家意志,它的实施就由国家来保障。法律是人民盾牌,用以保护该国的生命财产等,使其能够平安自由幸福地生活。看完后我真是大跌眼镜呀!这和好老师教育坏学生好像没什么关系吧!
不过,天网恢恢,疏而不漏!执迷不悟的人呀!快快清醒吧!大家一起联手创造一个美好社会吧!
法律伴成长 平安促和谐五一班 李杰“国有国法,家有家规”说的真是一点不错,如果人世间没有法则,那乞不是乱了套了,法律伴成长。所以在我们这个社会上有很多法律,比如:《劳动法》,《经济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保护法》等很多法律,但是有些人却抛弃法律与不顾,认为法律没有用。
孔子曰:吾十有五而至于学,三十而立,四十而不惑,五十而知天命,六十而耳顺,七十而从心所欲,不逾矩。连孔子都如此遵守法律,我们常人就更应该遵守法律了。妈妈给我讲过一个小故事,是说有一个小孩上学时偷了一块写字板,那个妈妈替他收好了,又去偷,越偷偷的越大,有一次当场被人抓获,由于他犯得罪大,被判了死刑,临刑前他借说悄悄话,咬下了他妈妈的一只耳朵。说:“都怪您当初不制止我,让我到了这种地步,我恨您”有一次我和妈妈在一家面馆吃饭,吃的正热乎,妈妈突然尖利的叫了一声:“拿过来”原来妈妈的包被一个大学生给偷了,(哪个大学生是一个小偷)我突然惊住了,哪个大学生带一副眼镜,乍一看根本不像小偷,到挺像一个学识渊博的博士生。如果不是我亲眼所见,我决非相信。
这个年轻人就是一个典型的例子,他就是因为不好好学习,整天不目正业,不是闲的逛大街,就是沉迷于网络,反正是不好好学习。久而久之,逐渐恶化,钱少了就开始偷、抢、拐、之类的手段,也就走向了犯罪之路。所以我们要遵守法律,做一个堂堂正正的男子汉, 不要等到被抓住了才肯罢休,如果等到了那种地步,将会一发不可收拾的,再后悔也来不及了。我们要从今天开始,从先在开始,遵守法律遵纪守法的好学生、好公民。为祖国的和平、平安做出一份贡献。更是给自己的人生安全做一份保障。
法,你一如巍峨青山的庄严;你亦如古老长城的宏伟;你更如凡尔赛宫殿的辉煌与肃穆......
从青天衙门到人民法院,从古至今,不变的是法,不变的是刑。法律是人类为了共同利益,由人类智慧遵循人类经验所做出的最后成果。法治意味着,政府除非实施众所周知的规则,否则不得对个人实施强制。
法律即人类在社会层次的规则,社会上人与人之间关系的规范,以正义为其存在的基础,以国家的强制力为其实施的手段者。法治和法律要逐渐变得适当宽容以利于社会和谐 . 法律一般限于宪法、法律。法属于上层建筑范畴,决定于经济基础,并为经济基础服务。法律的目的在于维护有利于统治 社会关系和社会秩序,是统治阶级实现其统治的一项重要工具。所以,法律是阶级社会特有的社会现象,它随着阶级、阶级斗争的产生、发展而产生,法律将随着阶级、阶级斗争的消灭而自行消亡。
当我们回望历史时,我们会发现每一个朝代的兴衰都与法律息息相关。正如古代至圣孔子的思想核心是以仁为本,这也是我们当古代人所追求的思想。仁是思想核心,是法的基础,而法律就是仁的外在表现,二者相辅相成。从而实现“创建一个和谐的法制社会”的目标!法律是人类社会实践智慧的结晶,是为了维护人类正义道德和利益而制定的。就我们个人而言,我们的生活中时刻与法律打交道,往往我们却忽略了它的存在,这是我们法律意识的体现。比如我们在商场中购买物品时,遇到一些不合格产品,常常有类似于“算了,就当买个教训吧!”的想法,而不是去拨 12315 这个即熟悉又陌生的号码来捍卫自己的消费权益。不由得感叹道,我们公民实在缺乏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的意识!也许,这是我们缺乏相应的法律知识,但我们也可以看到商家们对法律存在钻空的恶劣思想。
做为当代的少年,我们应该加强法律意识的认知,积极捍卫法律尊严,以身作则,努力成为一个“四有”青少年!
在三月的阳光明媚下,我们“天平普法社”迈着轻快的步伐走过余杭法庭的大门。一走入法庭庭审的地方,脚步转而放缓,不由自主地也将呼吸放轻,安静等待开始。从被告到公诉人再到辩护人,每一个人都认真严肃,说话也井井有条,法律的一项项规定,让我深切地感受到法律对我们的保护,却也十分严厉,不轻易原谅。收获颇丰。
转眼已入四月,模拟法庭的比赛即将开始。伴随着紧张的气氛,未脱去稚嫩的同学们开始扮演。各个程序有条不紊,衔接的恰到好处,公诉人辩护人也讲的头头是道,仿佛这不再是模拟,而是真实发生的,我们完全身临其境了,为被告的行为痛心,同时也为他们的知错的悔罪态度而喜悦,最后判了缓刑,也算是一个圆满的结局。
法律,是一个非常人性化同时也特别公式化的东西。它可以原谅小过错并不予计较,但赔偿不可无,它公正公开,不因地位高低而偏倚,它是每个人都必须去遵守去实行的,没有一个人能逃过法律。蓦地心中升起了一份崇拜和敬佩,以及向往。或许在不久之后的将来,我也会成为一名律师甚至一位审判长,或许我会看尽世间冷暖,但始终不忘初心,尽心尽力地为每一个人辩护,争取到最大效益;或许我会去处理各种犯法事件,以公正的态度对待每一方,做出最公正正确的决策。
但我很清楚也很明白,无论我以后从事哪行哪业,对于法律,开始我是好奇,对于法律还懵懵懂懂,以为这是遥不可及的东西。后来我明白,对法律要永远怀着一份敬畏,这是我们不可触犯的,否则就有可能永远深陷囹圄,法律可护我们成长,同样也可以将我们推入无止境的深渊。
所以,请我们对法律怀着一份敬畏,切忌跨越,让生活更加美好!
世界上有两件东西能够深深地震撼我的心灵,一件是我们心中崇高的法律准则,另一件就是我们眼前优美的大自然。
——题记
法律,是我们崇高的行为准则,也是我们生活中的指明灯。有了法律,我们的生活变得有序、文明、和谐。法律在我们身边无处不在,它们犹如保护神,为我们的成长之舟护航。
地球妈妈需要环境保护法的呵护,永葆青春容颜。但是,曾几何时,河流姐姐穿上了一件灰衣裳,大树哥哥面容憔悴、弱不禁风,风姑娘性情大变,每天翻“霾”覆“沙”……这都是由于黑企业乱排污水,将有毒物质排土地爷爷体内。他们不把法律放在眼里,为了自身利益破坏环境。
曾经小河清澈如水,如今它臭气熏天。这还是因为周边居民不遵守环境保护法,大肆污染环境,有的往河水中倒下一大袋生活垃圾,有的直接倒下一桶桶废弃油脂,甚至将生活污水直排……最后都是我们人类自食其果!
自从我市开展剿灭劣Ⅴ类水行动以来,我也打开了环保法的大门,当上了小小环保监督员,加入了环保法守卫“大军”。星期六,我与父母一起来到河流周边,当起了巡河小志愿者,开始捡垃圾、清杂物。我仔仔细细地清点着排污口,并在笔记本上做了记录,密切注意每阶段水质变化,将情况通过爸爸的手机,反馈给河长与“河小二”。除此以外,我经常到东辉公园参加环境保护法等宣传活动,希望用自己的悠悠琴声来唤醒人们的环保意识。我希望总有一天,我们的身边草翠花开、空气清新、天空湛蓝深远、小河清澈见底!
“不以规矩,不能成方圆。”正是有了法律,我们的世界才如此和谐;正是有了法律,我们的交易才如此公平;正是有了法律,我们的食品安全才得到保障,交通才更加有序!法律连着你我他,法律这盏明灯永远在我心中!
10月25日又是一个快乐活动日,五4中队请来一位大朋友:张梓晏爸爸,上海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张永胜叔叔。在同学们热情的掌声中,张叔叔开始了“敬畏法律、崇尚法治”的专题讲座。
讲座开场,张叔叔先介绍了自己的着装。他告诉我们,他穿的是上庭时的服装,庄重肃穆的黑色制服上佩戴着红色徽章,站在讲台上感觉教室成了“法庭”。接着张叔叔在黑板上画了几个圆,然后在圆交叉的地方画上阴影。他说圆代表每个公民的自由,交叉的地方代表自由的碰撞,利益的冲突。当利益冲突时,就会发生矛盾,甚至打架,发动战争。那该怎么办呢?在同学们疑问中,张叔叔,把交集擦去,改成一条直线,并告诉同学们直线就成为每个人自由间的界限,这界限就是制定的规则,谁都不能跨越规则,这就是“法”。简答的图形、幽默的语言,张叔叔用形象的方式告诉同学们什么是“法”,为什么要“敬畏法律、崇尚法治”。他说:“法”给了公民最低的标准,如果触犯了最低的规则当然就要受到惩罚。每个人的自由都应该遵循这个最低标准“法”,当然法律更是维护个人利益的工具,我们要学法、懂法,利用“法”来保护自己。在了解了“法”的含义后,张叔叔给同学们讲了学生身边的“法”。如:《未成年人保护法》中未成年人的权益应该得到怎样的保护,我们有什么权利和义务。为了让大家能够听懂,张叔叔给同学们列举了许多真实的事例。生动的事例让大家明白,无论发生什么事情我们都要及时通知监护人,遇到突发事件更要学会报警,并用各种方法保护自己。
30分钟很快就过去了,同学们都意犹未尽,在一个个真实案例中,同学们仿佛身临其境。从讲座中同学们明白了“法”在我们身边,我们要学好“法”,用好“法”,不触犯“法”,并用“法律”保护自己。
“法律”这个名词对我——一位正读六年级的小学生来说,总觉得有点陌生,甚至有点高高在上的感觉。我曾经这样想:我们还是小学生,不就有点不懂事吗,又不会犯法,需要学法吗?
可随着年龄的增长,我逐渐长大懂事,明白不懂法律更容易犯法。这不,今年五,六月份左右,在我们清远市就发生了一件因同学之间有矛盾,竟然请打手来帮忙报复的事,我得知这件事后,很有感触。原来,法律就在我们身边,它伴我们一同成长。 是这么一回事:今年五六月份左右,清远市某中学学生黄某,中午打饭时为了赶时间便插队到李某前面,李某不服气,便与黄某发生了口角。一天,黄某与家人正在逛街,突然在一条小巷口窜出七八个男生对黄某一言不发就一刀刺进黄某心脏。派出所接到报警后,经过调查,将作案后逃跑的李某七人一举抓获。据李某等交代,他是因插队那事不服气,于是打电话告诉了他的好友。为了“兄弟”的义气,李某的好友找来几个“有两下子”的“兄弟”来帮李某出气。结果,他们全被拘留了。 真没想到,就那么一刺,就为了“兄弟”义气,就给自己的人生画上一个抹不去的羞耻,他们只是中学生啊!这能怪谁呢?
最终的罪魁祸首还是自己啊! 哎!真是一群法盲啊!要怪就怪他们平时法律知识不够丰富。我们一定要守法,这是很重要的,但我们首先要学习法律,懂得法律。并且时刻用法律知识来提醒自己,才能远离不良行为。 法律是公正的,它永远维护正义,打击违法行为,就像灿烂的阳光,普照世界的.每一个角落。我们应该好好学习法律,要深入了解法律,并时刻提醒自己和身边的人,有法律的社会才会更加美好,祥和。在这儿,我想向所有的青少年朋友说,让我们一起守法,做个文明的小公民,让我们时刻记住这句话:“法律伴我行”!
世界法学家协会,原名为通过法律维护世界和平中心,始创于1963年7月6日。
世界法学家协会的成立是由于国际社会迫切需要建立一个自由、开放的平台,以便世界各国的法官、律师、法学教授及其他法律工作者能够互相沟通、彼此合作,共同增进公众对国际法的管理与执行机构的支持与信任。
协会会员每年召开一次地区论坛、每两年召开一次大会,共同探讨法律界各个领域所取得的成绩。通过采取发行刊物及举办会议的形式,协会提供法律领域发展的最新动态,并积极解决阻碍民主、和平发展的问题。
世界法学家协会的宗旨是帮助创建"一个新的法治社会:强者面对公正、弱者得到保护、和平得以永续"。
自第一届世界法律大会召开以来,世界法学家协会已经取得了许多卓越成就。大会积极为各国代表及法律界人士提供一个齐聚一堂、相互交流思想、经验的平台。历届大会的决议委员会所起草的大会决议和宣言已经成为世界法律大会最具体、最有价值的成就之一。同时,协会也尽力使各国元首了解历届大会的决议和宣言并依此行事。从各国元首所反馈的支持与鼓励的信息中,足见他们对决议和宣言价值的充分肯定。
世界法学家协会的另一成就是世界法律日的创立及其庆祝活动。世界法律日的第一任荣誉主席,日本首席大法官Kisaburo Yokota曾表示世界法律日使全社会对法律在国际社会中的地位重新进行审视,并向人们灌输法治是世界和平最终保证的理念。
国际模拟法庭是世界法学家协会的另一传统活动,始于1971年。模拟法庭合议庭由各国与会的首席大法官组成,诉讼各方代理律师也来自于不同的国家,他们就假设案件进行庭审辩论。模拟法庭对世界各地的律师和非专业人士具有相当的法律教育意义,并证实了法律是代替战争解决国际争端的最好手段。同时,模拟法庭也为法官们提供了证明自己在和平进程中巨大价值的机会。
法律是什么?人一生下来就开始受法律的保护,享受法律给予的权利 。法律好比一艘在大海中航行的船。在船上任何行动是自由的。但超过这个船的底线,就要落入水中——受到法律的制裁。法律是慈祥的,他公平公正,使受害者恢复名誉,使我们收到关怀和爱护;法律是严厉的,超过他的范围所作的事是不允许的,凡是社会主义道德所谴责的行为,他丝毫不留情的予以严厉的惩罚。法律无处不在,但不要将它变成生活的负担,而要将它作为生活的准则来规范和约束自己的行为。
吕某家境贫困,但他从小就好学。上了初中后,他迷恋上了网络游戏 。原本家境就不富裕的他曾经多次偷窃母亲辛苦积攒下来给他念书的钱。母亲多次教育他,可他屡教不改。母亲的心已经凉透了,对儿子失去了信心。家中所有的钱都被他花光去上网了。亲朋好友也不愿借钱给他。于是他开始抢劫。在市民举报中,公安机关很快的抓捕了他。当时他还在网吧打游戏。冰冷的手铐把他铐了起来,他这才觉悟。由于他的年龄未满18周岁,所以被判为有期徒刑15年。将自己的美好前程和美好青春就葬送在监牢里了。
“小恶不制,必然发展”,社会中犯罪分子都是从“小恶”开始一步步走向犯罪的。这好像一只小白蚁在船板上咬一个洞是很不起眼,但长此以往船就会沉没。
我们青少年预防犯罪要从预防不良的行为的发生做起。从小培养法律意识,养成学法、知法、守法、用法、护法的良好习惯。依法治国。法律鼓励的我们要积极去做,法律要求做得我们必须去做,法律禁止的我们决不能做。我们多么希望家庭、社会和学校为我们创造良好的法律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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弘扬宪法精神,建设法治校园我今天国旗下讲话的题目是:弘扬宪法精神,建设法治校园。今天是12月4日是全国法制宣传日,也是我国的第一个国家宪法日。自改革开放以来,党一贯高度重视法治建设,经过不断的发展完善,我国逐步形成了以宪法为核心的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但是,在现实生活中,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的现象屡有发生。现实生活中很多时候,人们遇到问题和纠纷首先想到的是托关系、找熟人、走后门,或者忍气吞声,或者拳脚相加,很少想到用法律途径去解决等不良现象。这些现象无不说明我们整个社会法治意识还有待进一步提高。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在全社会普遍开展宪法教育,并将每年12月4日定为国家宪法日。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宪法是所有法律之母,更是人民意志最集中的体现,是一切组织和公民最根本的活动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庄严地记载在宪法之上,公民的各项权利和义务也同样记载在宪法之上。宪法的实施和落实,就是人民权利和地位的落实。从这个角度讲,谁不关注宪法,谁就是不关注自己的权利和应有的主人翁地位。设立宪法日的决定,不仅体现了党心,更符合民意。从党心的角度看,党领导人民制定宪法和法律,带头执行宪法和法律,将自己的一切活动置身于宪法和法律的范围之内,即依宪执政、依法执政。而从民意的角度看,设立宪法日,更值得我们每一个公民期待,我们应伸开双臂,去拥抱这即将到来的第一个宪法日。 “设立国家宪法日,不仅是增加一个纪念日,更要使这一天成为全民的宪法教育日、普及日、深化日……少年兴,则国兴;少年强,则国强。作为一名学生,更应在日常生活中践行宪法精神,做好力所能及的小事。如认真对待每一次升旗仪式,满怀崇敬地高唱国歌;在校园中,遵守校规校纪,整齐穿着校服;在课堂上,用心学习,尊重宪法给予我们的受教育权;在上下学途中,遵守交通规则,文明礼让……同学们,选择了法律与约束,也就选择了理智和自由。让我们每一位淮外人都牢记宪法精神,人人都来弘扬宪法精神,相信法治风尚必将在我校得到广泛传播,民主法治之花也必将在我校处处盛开。让我们坚持从小事做起,从自己做起,争做文明时代的青少年、争做遵纪守法的好公民,为实现伟大的中国梦注入法治的正能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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